用以制作电感器的芯体、电感器以及制作电感器的方法-复审决定


发明创造名称:用以制作电感器的芯体、电感器以及制作电感器的方法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200079
决定日:2020-01-06
委内编号:1F281340
优先权日:2011-12-20
申请(专利)号:201610169469.7
申请日:2012-12-18
复审请求人:乾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无效请求人:
授权公告日: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
主审员:宋丽
合议组组长:李英
参审员:葛加伍
国际分类号:H01F17/04;H01F27/24;H01F27/30;H01F27/29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决定要点
:如果一项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作为最接近现有技术的对比文件之间存在多个区别技术特征,其中部分区别技术特征可以在该对比文件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的惯用技术手段获得,其余技术特征被其他对比文件公开且所起作用相同,且结合上述两篇对比文件以及本领域惯用技术手段得到该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则该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
全文:
本复审请求涉及申请号为201610169469.7,名称为“用以制作电感器的芯体、电感器以及制作电感器的方法”的发明专利申请(下称“本申请”)。本申请是申请号为201210551983.9的分案申请。本申请的申请人为乾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日为2012年12月18日,优先权日为2011年12月20日,分案提交日为2016年03月23日,公开日为2016年07月27日。
经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实质审查部门于2019年01月14日发出驳回决定,驳回了本申请,其理由是:权利要求第1-7项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关于创造性的规定。
驳回决定所依据的文本为:分案提交日2016年03月23日提交的摘要附图、说明书附图第1-7页;2018年11月23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10项、说明书第1-14页、说明书摘要。
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权利要求书内容如下:
“1. 一种电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感器包括:一芯体,所述芯体具有第一板片、第二板片以及中柱,所述中柱位于所述第一板片与所述第二板片之间,其中,所述中柱垂直于所述中柱的轴向的一截面具有第一轴以及第二轴,所述第一轴与所述第二轴相交于所述截面的中心并且相互垂直,所述第一轴的长度大于所述第二轴的长度,所述截面不是圆形或方形且其周围包括多个弧形侧边,其中,其中X为所述第一轴的长度,Y为所述第二轴的长度,其中,所述第一板片的一第一侧边实质平行所述第一轴,所述第一板片的一第二侧边实质平行所述第二轴,所述截面的周围与所述第一轴相交于第一交点,所述截面的周围与所述第二轴相交于第二交点,所述第二交点与所述第一板片的第一侧边位于所述第一轴的同一侧,所述第一交点与所述第一板片的第二侧边位于所述第二轴的同一侧,且满足不等式:

其中,A表示所述第一板片的第一侧边与所述第二交点的最短距离,B表示所述第一板片的第二侧边与所述第一交点的最短距离,一导线缠绕于所述多个弧形侧边上,其中一对电极设置于其中一个板片上并分别电性连接所述导线的两端子。
2.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弧形侧边与所述第三弧形侧边为半圆弧形,所述第二弧形侧边与所述第四弧形侧边不是半圆弧形。
3.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芯体中的所述第一板片、所述第二板片以及所述中柱为一体成形,其中,所述第一板片的一第一侧边实质平行所述第一轴,所述第一板片的一第二侧边实质平行所述第二轴,且满足不等式:

其中,M'表示所述第一板片的第二侧边与所述截面的中心的最短距离,N'表示所述第一板片的第一侧边与所述截面的中心的最短距离。
4. 一种用以制作电感器的芯体,其特征在于,所述芯体包括:第一板片、第二板片以及中柱,所述中柱位于所述第一板片与所述第二板片之间,其中,所述中柱垂直于所述中柱的轴向的一截面具有第一轴以及第二轴,所述第一轴与所述第二轴相交于所述截面的中心并且相互垂直,所述第一轴的长度大于所述第二轴的长度,所述截面不是圆形或方形且其周围包括多个弧形侧边,其中,其中X为所述第一轴的长度,Y为所述第二轴的长度,其中,所述第一板片的一第一侧边实质平行所述第一轴,所述第一板片的一第二侧边实质平行所述第二轴,所述截面的周围与所述第一轴相交于第一交点,所述截面的周围与所述第二轴相交于第二交点,所述第二交点与所述第一板片的第一侧边位于所述第一轴的同一侧,所述第一交点与所述第一板片的第二侧边位于所述第二轴的同一侧,且满足不等式:

其中,A表示所述第一板片的第一侧边与所述第二交点的最短距离,B表示所述第一板片的第二侧边与所述第一交点的最短距离。
5. 一种电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感器包括:一芯体,所述芯体具有第一板片、第二板片以及中柱,所述中柱位于所述第一板片与所述第二板片之间,其中,所述中柱垂直于所述中柱的轴向的一截面具有第一轴以及第二轴,所述第一轴与所述第二轴相交于所述截面的中心并且相互垂直,所述第一轴的长度大于所述第二轴的长度,所述截面的周围依序包括一第一弧形侧边、一第一平直侧边、一第二弧形侧边和一第二平直侧边,所述第一平直侧边与所述第二平直侧边相对于所述第一轴是对称的,所述第一弧形侧边与所述第二弧形侧边相对于所述第二轴是对称的,其中,所述第一平直侧边与所述第二平直侧边位于所述第一轴相对的两侧,所述第一弧形侧边与所述第二弧形侧边位于所述第二轴相对的两侧,且满足不等式:,其中X为所述第一轴的长度,Y为所述第二轴的长度,其中,所述第一板片的一第一侧边实质平行所述第一轴,所述第一板片的一第二侧边实质平行所述第二轴,所述第一弧形侧边与所述第一轴相交于第一交点,所述第一平直侧边与所述第二轴相交于第二交点,所述第二交点与所述第一板片的第一侧边位于所述第一轴的同一侧,所述第一交点与所述第一板片的第二侧边位于所述第二轴的同一侧,且满足不等式:

其中,A表示所述第一板片的第一侧边与所述第二交点的最短距离,B表示所述第一板片的第二侧边与所述第一交点的最短距离,一导线缠绕于所述第一弧形侧边、所述第一平直侧边、所述第二弧形侧边和所述第二平直侧边上,其中一对电极设置于其中一个板片上并分别电性连接所述导线的两端子。
6. 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电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板片的一第一侧边实质平行所述第一轴,所述第一板片的一第二侧边实质平行所述第二轴,且满足不等式:
,
其中,M'表示所述第一板片的第二侧边与所述截面的中心的最短距离,N'表示所述第一板片的第一侧边与所述截面的中心的最短距离。
7. 一种用以制作电感器的芯体,其特征在于,所述芯体包括第一板片、第二板片以及中柱,所述中柱位于所述第一板片与所述第二板片之间,其中,所述中柱垂直于所述中柱的轴向的一截面具有第一轴以及第二轴,所述第一轴与所述第二轴相交于所述截面的中心并且相互垂直,所述第一轴的长度大于所述第二轴的长度,所述截面的周围依序包括一第一弧形侧边、一第一平直侧边、一第二弧形侧边和一第二平直侧边,所述第一平直侧边与所述第二平直侧边相对于所述第一轴是对称的,所述第一弧形侧边与所述第二弧形侧边相对于所述第二轴是对称的,其中,所述第一平直侧边与所述第二平直侧边位于所述第一轴相对的两侧,所述第一弧形侧边与所述第二弧形侧边位于所述第二轴相对的两侧,且满足不等式:,其中X为所述第一轴的长度,Y为所述第二轴的长度,其中,所述第一板片的一第一侧边实质平行所述第一轴,所述第一板片的一第二侧边实质平行所述第二轴,所述第一弧形侧边与所述第一轴相交于第一交点,所述第一平直侧边与所述第二轴相交于第二交点,所述第二交点与所述所述第一板片的第一侧边位于所述第一轴的同一侧,所述第一交点与所述第一板片的第二侧边位于所述第二轴的同一侧,且满足不等式:

其中,A表示所述第一板片的第一侧边与所述第二交点的最短距离,B表示所述第一板片的第二侧边与所述第一交点的最短距离。
8. 一种电感器,其特征在于,包含:
一单件式芯体,所述单件式芯体具有两个板片以及中柱,所述中柱位于两个所述板片之间,其中,所述中柱垂直于所述中柱的轴向的一截面具有第一轴以及第二轴,所述第一轴与所述第二轴相交于所述截面的中心并且相互垂直,该中柱的该截面相对于该第一轴与该第二轴为对称的,该中柱的该截面的周围包含多个弧形侧边以及多个平直侧边,其中,所述中柱的截面的周围包括两个弧形侧边、四个第一平直侧边以及两个第二平直侧边,所述四个第一平直侧边实质上平行所述第一轴,所述两个第二平直侧边实质上平行所述第二轴,其中、所述四个第一平直侧边与所述两个第二平直侧边形成所述中柱的截面的周围的四个角落且分别通过一实质上平行所述第二轴的第三平直侧边对应连接所述两个弧形侧边的其中之一;
导线,缠绕于所述多个弧形侧边以及所述多个平直侧边上;以及
一对电极,该对电极设置于其中一个板片上并分别电性连接所述导线的两端子。
9. 一种电感器,其特征在于,包含:
一单件式芯体,所述单件式芯体具有第一板片、第二板片以及中柱,所述中柱位于所述第一板片与所述第二板片之间,其中,所述中柱垂直于所述中柱的轴向的一截面具有第一轴以及第二轴,所述第一轴与所述第二轴相交于所述截面的中心并且相互垂直,所述第一轴的长度大于所述第二轴的长度,该中柱的该截面相对于该第一轴与该第二轴为对称的,该中柱的该截面的周围包含多个弧形侧边以及多个平直侧边,且满足不等式:,其中X为所述第一轴的长度,Y为所述第二轴的长度,其中,所述第一板片的一第一侧边实质平行所述第一轴,所述第一板片的一第二侧边实质平行所述第二轴,所述截面的周围与所述第一轴相交于第一交点,所述截面的周围与所述第二轴相交于第二交点,所述第二交点与所述第一侧边位于所述第一轴的同一侧,所述第一交点与所述第二侧边位于所述第二轴的同一侧,且满足不等式:
,
其中,A表示所述第一板片的第一侧边与所述第二交点的最短距离,B表示所述第一板片的第二侧边与所述第一交点的最短距离;
导线,该导线缠绕于所述多个弧形侧边以及所述多个平直侧边上;
磁性材料,该磁性材料包覆所述导线,其中所述磁性材料由树脂以及磁性粉末形成;以及
一对电极,该对电极设置于其中一个板片上并分别电性连接所述导线的两端子。
10. 一种制作电感器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形成一芯体,所述芯体包括第一板片、第二板片以及中柱,所述中柱位于所述第一板片与所述第二板片之间,其中,所述中柱垂直于所述中柱的轴向的一截面具有第一轴以及第二轴,所述第一轴与所述第二轴相交于所述截面的中心并且相互垂直,所述第一轴的长度大于所述第二轴的长度,所述截面不是圆形或方形且其周围包括多个弧形侧边,其中,其中X为所述第一轴的长度,Y为所述第二轴的长度,其中,所述第一板片的一第一侧边实质平行所述第一轴,所述第一板片的一第二侧边实质平行所述第二轴,所述截面的周围与所述第一轴相交于第一交点,所述截面的周围与所述第二轴相交于第二交点,所述第二交点与所述第一侧边位于所述第一轴的同一侧,所述第一交点与所述第二侧边位于所述第二轴的同一侧,且满足不等式:

其中,A表示所述第一板片的第一侧边与所述第二交点的最短距离,B表示所述第一板片的第二侧边与所述第一交点的最短距离;以及缠绕一导线于所述多个弧形侧边上,其中一对电极设置于其中一个板片上并分别电性连接所述导线的两端子。”
驳回决定中引用了如下对比文件:
对比文件1:CN1187014A,公开日为1998年07月08日;
对比文件2:CN101034619A,公开日为2007年09月12日;
对比文件3:CN1210345A,公开日为1999年03月10日;
对比文件4:CN201017749Y,授权公告日为2008年02月06日。
驳回决定的理由具体为:(1)独立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存在区别技术特征,该区别技术特征部分被对比文件2公开,其余部分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惯用技术手段容易获得,因此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从属权利要求2-3的附加技术特征或被对比文件1公开,或属于本领域惯用技术手段,因此权利要求2-3不具备创造性。(2)独立权利要求4与对比文件1存在区别技术特征,该区别技术特征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惯用技术手段容易获得,因此权利要求4不具备创造性。(3)独立权利要求5与对比文件4存在区别技术特征,该区别技术特征部分被对比文件2公开,其余部分在对比文件4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惯用技术手段容易获得,因此权利要求5不具备创造性。从属权利要求6的附加技术特征部分被对比文件4公开,其余部分属于本领域惯用技术手段,因此权利要求6不具备创造性。(4)独立权利要求7与对比文件4存在区别技术特征,该区别技术在对比文件4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惯用技术手段容易获得,因此权利要求7不具备创造性。另外,驳回决定的“其他说明”部分还指出:权利要求9-10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权利要求8得不到说明书的支持,不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4款的规定。
申请人(下称复审请求人)对上述驳回决定不服,于2019年04月29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复审请求,并提交了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的全文替换页,共包括权利要求第1-8项,所作的修改是在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权利要求书的基础上在权利要求1、4、5、7-10中增加技术特征,删除了权利要求3、6。
复审请求人认为:(1)对比文件1没有公开独立权利要求1、3-8中的技术特征“所述截面不是圆形或方形且其周围包括多个弧形侧边与多个平直侧边”或者技术特征“所述截面周围依序包括一第一弧形侧边、一第一平直侧边、一第二弧形侧边、一第二平直侧边”;(2)对比文件4中的弧形侧边与所述第一轴相交的交点都位于所述第一板片的侧边上,对比文件4没有公开技术特征“1.2≤X/Y≤2.1,其中X为所述第一轴的长度,Y为所述第二轴的长度”、“1.2≤M'/N'≤2,其中M'表示所述第一板片的第二侧边与所述截面的中心沿着所述第一轴的方向的距离,N'表示所述第一板片的第一侧边与所述截面的中心的沿着所述第一轴的方向的距离”、“0.8≤A/B≤1.2,其中A表示所述第一板片的第一侧边与所述第二交点的最短距离,B表示所述第一板片的第二侧边与所述第一交点的最短距离”,本领域的技术人员也不能从现有技术中直接得到启示。
复审请求时提交的权利要求书内容如下:
“1. 一种电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感器包括:一芯体,所述芯体具有第一板片、第二板片以及中柱,所述中柱位于所述第一板片与所述第二板片之间,其中,所述中柱垂直于所述中柱的轴向的一截面具有第一轴以及第二轴,所述第一轴与所述第二轴相交于所述截面的中心并且相互垂直,所述第一轴的长度大于所述第二轴的长度,所述截面不是圆形或方形且其周围包括多个弧形侧边与多个平直侧边,其中,其中X为所述第一轴的长度,Y为所述第二轴的长度,其中,所述第一板片的一第一侧边实质平行所述第一轴,所述第一板片的一第二侧边实质平行所述第二轴,所述截面的周围与所述第一轴相交于第一交点,所述截面的周围与所述第二轴相交于第二交点,所述第二交点与所述第一板片的第一侧边位于所述第一轴的同一侧,所述第一交点与所述第一板片的第二侧边位于所述第二轴的同一侧,且满足不等式:

其中,A表示所述第一板片的第一侧边与所述第二交点的最短距离,B表示所述第一板片的第二侧边与所述第一交点的最短距离,以及满足不等式:

其中,M'表示所述第一板片的第二侧边与所述截面的中心沿着所述第一轴的方向的距离,N'表示所述第一板片的第一侧边与所述截面的中心沿着所述第二轴的方向的距离;以及一导线,缠绕于所述多个弧形侧边上,其中一对电极设置于其中一个板片上并分别电性连接所述导线的两端子。
2.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弧形侧边与所述第三弧形侧边为半圆弧形,所述第二弧形侧边与所述第四弧形侧边不是半圆弧形。
3. 一种用以制作电感器的芯体,其特征在于,所述芯体包括:第一板片、第二板片以及中柱,所述中柱位于所述第一板片与所述第二板片之间,其中,所述中柱垂直于所述中柱的轴向的一截面具有第一轴以及第二轴,所述第一轴与所述第二轴相交于所述截面的中心并且相互垂直,所述第一轴的长度大于所述第二轴的长度,所述截面不是圆形或方形且其周围包括多个弧形侧边与多个平直侧边,其中,其中X为所述第一轴的长度,Y为所述第二轴的长度,其中,所述第一板片的一第一侧边实质平行所述第一轴,所述第一板片的一第二侧边实质平行所述第二轴,所述截面的周围与所述第一轴相交于第一交点,所述截面的周围与所述第二轴相交于第二交点,所述第二交点与所述第一板片的第一侧边位于所述第一轴的同一侧,所述第一交点与所述第一板片的第二侧边位于所述第二轴的同一侧,且满足不等式:

其中,A表示所述第一板片的第一侧边与所述第二交点的最短距离,B表示所述第一板片的第二侧边与所述第一交点的最短距离,以及满足不等式:

其中,M'表示所述第一板片的第二侧边与所述截面的中心沿着所述第一轴的方向的距离,N'表示所述第一板片的第一侧边与所述截面的中心沿着所述第二轴的方向的距离。
4. 一种电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感器包括:一芯体,所述芯体具有第一板片、第二板片以及中柱,所述中柱位于所述第一板片与所述第二板片之间,其中,所述中柱垂直于所述中柱的轴向的一截面具有第一轴以及第二轴,所述第一轴与所述第二轴相交于所述截面的中心并且相互垂直,所述第一轴的长度大于所述第二轴的长度,所述截面的周围依序包括一第一弧形侧边、一第一平直侧边、一第二弧形侧边和一第二平直侧边,所述第一平直侧边与所述第二平直侧边相对于所述第一轴是对称的,所述第一弧形侧边与所述第二弧形侧边相对于所述第二轴是对称的,其中,所述第一平直侧边与所述第二平直侧边位于所述第一轴相对的两侧,所述第一弧形侧边与所述第二弧形侧边位于所述第二轴相对的两侧,且满足不等式:,其中X为所述第一轴的长度,Y为所述第二轴的长度,其中,所述第一板片的一第一侧边实质平行所述第一轴,所述第一板片的一第二侧边实质平行所述第二轴,所述第一弧形侧边与所述第一轴相交于第一交点,所述第一平直侧边与所述第二轴相交于第二交点,所述第二交点与所述所述第一板片的第一侧边位于所述第一轴的同一侧,所述第一交点与所述第一板片的第二侧边位于所述第二轴的同一侧,且满足不等式:

其中,A表示所述第一板片的第一侧边与所述第二交点的最短距离,B表示所述第一板片的第二侧边与所述第一交点的最短距离,以及满足不等式:

其中,M'表示所述第一板片的第二侧边与所述截面的中心沿着所述第一轴的方向的距离,N'表示所述第一板片的第一侧边与所述截面的中心沿着所述第二轴的方向的距离;以及一导线缠绕于所述第一弧形侧边、所述第一平直侧边、所述第二弧形侧边和所述第二平直侧边上,其中一对电极设置于其中一个板片上并分别电性连接所述导线的两端子。
5. 一种用以制作电感器的芯体,其特征在于,所述芯体包括第一板片、第二板片以及中柱,所述中柱位于所述第一板片与所述第二板片之间,其中,所述中柱垂直于所述中柱的轴向的一截面具有第一轴以及第二轴,所述第一轴与所述第二轴相交于所述截面的中心并且相互垂直,所述第一轴的长度大于所述第二轴的长度,所述截面的周围依序包括一第一弧形侧边、一第一平直侧边、一第二弧形侧边和一第二平直侧边,所述第一平直侧边与所述第二平直侧边相对于所述第一轴是对称的,所述第一弧形侧边与所述第二弧形侧边相对于所述第二轴是对称的,其中,所述第一平直侧边与所述第二平直侧边位于所述第一轴相对的两侧,所述第一弧形侧边与所述第二弧形侧边位于所述第二轴相对的两侧,且满足不等式:,其中X为所述第一轴的长度,Y为所述第二轴的长度,其中,所述第一板片的一第一侧边实质平行所述第一轴,所述第一板片的一第二侧边实质平行所述第二轴,所述第一弧形侧边与所述第一轴相交于第一交点,所述第一平直侧边与所述第二轴相交于第二交点,所述第二交点与所述所述第一板片的第一侧边位于所述第一轴的同一侧,所述第一交点与所述第一板片的第二侧边位于所述第二轴的同一侧,且满足不等式:

其中,A表示所述第一板片的第一侧边与所述第二交点的最短距离,B表示所述第一板片的第二侧边与所述第一交点的最短距离,以及满足不等式:

其中,M'表示所述第一板片的第二侧边与所述截面的中心沿着所述第一轴的方向的距离,N'表示所述第一板片的第一侧边与所述截面的中心沿着所述第二轴的方向的距离。
6. 一种电感器,其特征在于,包含:
一单件式芯体,所述单件式芯体具有两个板片以及中柱,所述中柱位于两个所述板片之间,其中,所述中柱垂直于所述中柱的轴向的一截面具有第一轴以及第二轴,所述第一轴与所述第二轴相交于所述截面的中心并且相互垂直,该中柱的该截面相对于该第一轴与该第二轴为对称的,该中柱的该截面的周围包含多个弧形侧边與多个平直侧边,其中,1.2<=x><>
X为所述第一轴的长度,Y为所述第二轴的长度,其中,所述第一板片的一第一侧边实质平行所述第一轴,所述第一板片的一第二侧边实质平行所述第二轴,且满足不等式:

其中,M'表示所述第一板片的第二侧边与所述截面的中心沿着所述第一轴的方向的距离,N'表示所述第一板片的第一侧边与所述截面的中心沿着所述第二轴的方向的距离;
导线,缠绕于所述多个弧形侧边以及所述多个平直侧边上;以及
一对电极,该对电极设置于其中一个板片上并分别电性连接所述导线的两端子。
7. 一种电感器,其特征在于,包含:
一单件式芯体,所述单件式芯体具有第一板片、第二板片以及中柱,所述中柱位于所述第一板片与所述第二板片之间,其中,所述中柱垂直于所述中柱的轴向的一截面具有第一轴以及第二轴,所述第一轴与所述第二轴相交于所述截面的中心并且相互垂直,所述第一轴的长度大于所述第二轴的长度,该中柱的该截面相对于该第一轴与该第二轴为对称的,该中柱的该截面的周围包含多个弧形侧边以及多个平直侧边,且满足不等式:,其中X为所述第一轴的长度,Y为所述第二轴的长度,其中,所述第一板片的一第一侧边与一第三侧边实质平行所述第一轴,所述第一板片的一第二侧边与一第四侧边实质平行所述第二轴,所述截面的周围与所述第一轴相交于第一交点,所述截面的周围与所述第二轴相交于第二交点,所述第二交点与所述第一侧边位于所述第一轴的同一侧,所述第一交点与所述第二侧边位于所述第二轴的同一侧,且满足不等式:

其中,A表示所述第一板片的第一侧边与所述第二交点的最短距离,B表示所述第一板片的第二侧边与所述第一交点的最短距离,以及满足不等式:

其中,M'表示所述第一板片的第二侧边与所述截面的中心沿着所述第一轴的方向的距离,N'表示所述第一板片的第一侧边与所述截面的中心沿着所述第二轴的方向的距离,其中,所述第一板片的第二侧边与所述截面的中心沿着所述第一轴的方向的距离等于所述第一板片的第四侧边与所述截面的中心沿着所述第一轴的方向的距离,所述第一板片的第一侧边与所述截面的中心沿着所述第二轴的方向的距离等於所述第一板片的第三侧边与所述截面的中心沿着所述第二轴的方向的距离;
导线,该导线缠绕于所述多个弧形侧边以及所述多个平直侧边上;
磁性材料,该磁性材料包覆所述导线,其中所述磁性材料由树脂以及磁性粉末形成;以及
一对电极,该对电极设置于其中一个板片上并分别电性连接所述导线的两端子。
8. 一种制作电感器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形成一芯体,所述芯体包括第一板片、第二板片以及中柱,所述中柱位于所述第一板片与所述第二板片之间,其中,所述中柱垂直于所述中柱的轴向的一截面具有第一轴以及第二轴,所述第一轴与所述第二轴相交于所述截面的中心并且相互垂直,所述第一轴的长度大于所述第二轴的长度,所述截面不是圆形或方形且其周围包括多个弧形侧边与多个平直侧边,其中,其中X为所述第一轴的长度,Y为所述第二轴的长度,其中,所述第一板片的一第一侧边实质平行所述第一轴,所述第一板片的一第二侧边实质平行所述第二轴,所述截面的周围与所述第一轴相交于第一交点,所述截面的周围与所述第二轴相交于第二交点,所述第二交点与所述第一侧边位于所述第一轴的同一侧,所述第一交点与所述第二侧边位于所述第二轴的同一侧,且满足不等式:

其中,A表示所述第一板片的第一侧边与所述第二交点的最短距离,B表示所述第一板片的第二侧边与所述第一交点的最短距离,以及满足不等式:

其中,M'表示所述第一板片的第二侧边与所述截面的中心沿着所述第一轴的方向的距离,N'表示所述第一板片的第一侧边与所述截面的中心沿着所述第二轴的方向的距离;以及缠绕一导线于所述多个弧形侧边上,其中一对电极设置于其中一个板片上并分别电性连接所述导线的两端子。”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9年05月09日依法受理了该复审请求,并将其转送至实质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
实质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书中坚持驳回决定。
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理。
合议组于2019年08月28日向复审请求人发出复审通知书,通知书引用了驳回决定中所引用的对比文件2和对比文件4,指出:(1)独立权利要求1、4、6、7与对比文件4存在区别技术特征,该区别技术特征部分被对比文件2公开,其余部分在对比文件4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惯用技术手段容易获得,因此权利要求1、4、6、7不具备创造性;参见对权利要求1的评述,独立权利要求3不具备创造性;参见对权利要求4的评述,独立权利要求5不具备创造性;权利要求8请求保护一种与权利要求1的电感器相对应的制作电感器的方法,因此权利要求8不具备创造性。(2)从属权利要求2的附加技术特征被对比文件4公开,因此权利要求2不具备创造性。(3)针对复审请求人陈述的意见,合议组认为:1)本申请中限定的“所述截面周围依序包括一第一弧形侧边、一第一平直侧边、一第二弧形侧边、一第二平直侧边”限定出了如附图6所示的形状,对比文件4公开了中间连接部(即中柱)为田径跑道形,就是附图6所示的形状;2)由于对比文件4公开的电感器同样是采用具有跑道形截面形状的磁芯中柱,而跑道形相对于圆形和方形截面面积能够有效增加,跑道形截面磁芯的设置解决了本申请中所要解决的磁芯中柱的截面呈圆形或方形时存在的饱和电流低的技术问题,权利要求1中的多个不等式实质上限定的是“跑道形截面”的长宽比、以及“跑道形截面”在板片上的布置位置,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而言,在对比文件4公开了跑道形中柱的基础上,合理设置相关的尺寸关系以获得需要的性能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实施的,例如,为了给缠绕导线保留缠绕空间,将中柱的弧形侧边与板片的对应侧边保持一定距离进而获得A与B的对应关系为本领域惯用技术手段,并且,权利要求1中所限定出的尺寸关系、位置关系也并没有为本申请带来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因此,复审请求人的意见合议组不予接受。
针对上述复审通知书,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10月10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并提交了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的全文替换页,共包括权利要求第1-8项,具体修改为:在权利要求1、3-8中加入新的技术特征。复审请求人认为:(1)对比文件4未公开:所述截面不是圆形或方形且其周围包括多个弧形侧边与多个平直侧边;(2)对比文件4未公开1.2<=x><><=a><><=a><>
答复复审通知书时提交的权利要求书内容如下:
“1. 一种电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感器包括:一芯体,所述芯体具有第一板片、第二板片以及中柱,所述中柱位于所述第一板片与所述第二板片之间,其中,所述中柱垂直于所述中柱的轴向的一截面具有第一轴以及第二轴,所述第一轴与所述第二轴相交于所述截面的中心并且相互垂直,所述第一轴的长度大于所述第二轴的长度,所述截面不是圆形或方形且其周围包括多个弧形侧边与多个平直侧边,其中,其中X为所述第一轴的长度,Y为所述第二轴的长度,其中,所述第一板片的一第一侧边实质平行所述第一轴,所述第一板片的一第二侧边实质平行所述第二轴,所述截面的周围与所述第一轴相交于第一交点,所述截面的周围与所述第二轴相交于第二交点,所述第二交点与所述第一板片的第一侧边位于所述第一轴的同一侧,所述第一交点与所述第一板片的第二侧边位于所述第二轴的同一侧,且满足不等式:

其中,A表示所述第一板片的第一侧边与所述第二交点的最短距离,B表示所述第一板片的第二侧边与所述第一交点的最短距离且B不等于零,以及满足不等式:

其中,M'表示所述第一板片的第二侧边与所述截面的中心沿着所述第一轴的方向的距离,N'表示所述第一板片的第一侧边与所述截面的中心沿着所述第二轴的方向的距离;以及一导线,缠绕于所述多个弧形侧边上,其中一对电极设置于其中一个板片上并分别电性连接所述导线的两端子。
2.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弧形侧边与所述第三弧形侧边为半圆弧形,所述第二弧形侧边与所述第四弧形侧边不是半圆弧形。
3. 一种用以制作电感器的芯体,其特征在于,所述芯体包括:第一板片、第二板片以及中柱,所述中柱位于所述第一板片与所述第二板片之间,其中,所述中柱垂直于所述中柱的轴向的一截面具有第一轴以及第二轴,所述第一轴与所述第二轴相交于所述截面的中心并且相互垂直,所述第一轴的长度大于所述第二轴的长度,所述截面不是圆形或方形且其周围包括多个弧形侧边与多个平直侧边,其中,其中X为所述第一轴的长度,Y为所述第二轴的长度,其中,所述第一板片的一第一侧边实质平行所述第一轴,所述第一板片的一第二侧边实质平行所述第二轴,所述截面的周围与所述第一轴相交于第一交点,所述截面的周围与所述第二轴相交于第二交点,所述第二交点与所述第一板片的第一侧边位于所述第一轴的同一侧,所述第一交点与所述第一板片的第二侧边位于所述第二轴的同一侧,且满足不等式:

其中,A表示所述第一板片的第一侧边与所述第二交点的最短距离,B表示所述第一板片的第二侧边与所述第一交点的最短距离且B不等于零,以及满足不等式:

其中,M'表示所述第一板片的第二侧边与所述截面的中心沿着所述第一轴的方向的距离,N'表示所述第一板片的第一侧边与所述截面的中心沿着所述第二轴的方向的距离。
4. 一种电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感器包括:一芯体,所述芯体具有第一板片、第二板片以及中柱,所述中柱位于所述第一板片与所述第二板片之间,其中,所述中柱垂直于所述中柱的轴向的一截面具有第一轴以及第二轴,所述第一轴与所述第二轴相交于所述截面的中心并且相互垂直,所述第一轴的长度大于所述第二轴的长度,所述截面的周围依序包括一第一弧形侧边、一第一平直侧边、一第二弧形侧边和一第二平直侧边,所述第一平直侧边与所述第二平直侧边相对于所述第一轴是对称的,所述第一弧形侧边与所述第二弧形侧边相对于所述第二轴是对称的,其中,所述第一平直侧边与所述第二平直侧边位于所述第一轴相对的两侧,所述第一弧形侧边与所述第二弧形侧边位于所述第二轴相对的两侧,且满足不等式:,其中X为所述第一轴的长度,Y为所述第二轴的长度,其中,所述第一板片的一第一侧边实质平行所述第一轴,所述第一板片的一第二侧边实质平行所述第二轴,所述第一弧形侧边与所述第一轴相交于第一交点,所述第一平直侧边与所述第二轴相交于第二交点,所述第二交点与所述所述第一板片的第一侧边位于所述第一轴的同一侧,所述第一交点与所述第一板片的第二侧边位于所述第二轴的同一侧,且满足不等式:

其中,A表示所述第一板片的第一侧边与所述第二交点的最短距离,B表示所述第一板片的第二侧边与所述第一交点的最短距离且B不等于零,以及满足不等式:

其中,M'表示所述第一板片的第二侧边与所述截面的中心沿着所述第一轴的方向的距离,N'表示所述第一板片的第一侧边与所述截面的中心沿着所述第二轴的方向的距离;以及一导线缠绕于所述第一弧形侧边、所述第一平直侧边、所述第二弧形侧边和所述第二平直侧边上,其中一对电极设置于其中一个板片上并分别电性连接所述导线的两端子。
5. 一种用以制作电感器的芯体,其特征在于,所述芯体包括第一板片、第二板片以及中柱,所述中柱位于所述第一板片与所述第二板片之间,其中,所述中柱垂直于所述中柱的轴向的一截面具有第一轴以及第二轴,所述第一轴与所述第二轴相交于所述截面的中心并且相互垂直,所述第一轴的长度大于所述第二轴的长度,所述截面的周围依序包括一第一弧形侧边、一第一平直侧边、一第二弧形侧边和一第二平直侧边,所述第一平直侧边与所述第二平直侧边相对于所述第一轴是对称的,所述第一弧形侧边与所述第二弧形侧边相对于所述第二轴是对称的,其中,所述第一平直侧边与所述第二平直侧边位于所述第一轴相对的两侧,所述第一弧形侧边与所述第二弧形侧边位于所述第二轴相对的两侧,且满足不等式:,其中X为所述第一轴的长度,Y为所述第二轴的长度,其中,所述第一板片的一第一侧边实质平行所述第一轴,所述第一板片的一第二侧边实质平行所述第二轴,所述第一弧形侧边与所述第一轴相交于第一交点,所述第一平直侧边与所述第二轴相交于第二交点,所述第二交点与所述所述第一板片的第一侧边位于所述第一轴的同一侧,所述第一交点与所述第一板片的第二侧边位于所述第二轴的同一侧,且满足不等式:

其中,A表示所述第一板片的第一侧边与所述第二交点的最短距离,B表示所述第一板片的第二侧边与所述第一交点的最短距离且B不等于零,以及满足不等式:

其中,M'表示所述第一板片的第二侧边与所述截面的中心沿着所述第一轴的方向的距离,N'表示所述第一板片的第一侧边与所述截面的中心沿着所述第二轴的方向的距离。
6. 一种电感器,其特征在于,包含:
一单件式芯体,所述单件式芯体具有两个板片以及中柱,所述中柱位于两个所述板片之间,其中,所述中柱垂直于所述中柱的轴向的一截面具有第一轴以及第二轴,所述第一轴与所述第二轴相交于所述截面的中心并且相互垂直,所述第一轴的长度大于所述第二轴的长度,该中柱的该截面相对于该第一轴与该第二轴为对称的,该中柱的该截面的周围包含多个弧形侧边與多个平直侧边,
其中,1.2<=x><>
X为所述第一轴的长度,Y为所述第二轴的长度,其中,所述第一板片的一第一侧边实质平行所述第一轴,所述第一板片的一第二侧边实质平行所述第二轴,所述截面的周围与所述第一轴相交于第一交点,所截面的周围与所述第二轴相交于第二交点,所述第二交点与所述所述第一板片的第一侧边位于所述第一轴的同一侧,所述第一交点与所述第一板片的第二侧边位于所述第二轴的同一侧,且满足不等式:

其中,A表示所述第一板片的第一侧边与所述第二交点的最短距离,B表示所述第一板片的第二侧边与所述第一交点的最短距离且B不等于零,以及满足不等式:

其中,M'表示所述第一板片的第二侧边与所述截面的中心沿着所述第一轴的方向的距离,N'表示所述第一板片的第一侧边与所述截面的中心沿着所述第二轴的方向的距离;
导线,缠绕于所述多个弧形侧边以及所述多个平直侧边上;以及
一对电极,该对电极设置于其中一个板片上并分别电性连接所述导线的两端子。
7. 一种电感器,其特征在于,包含:
一单件式芯体,所述单件式芯体具有第一板片、第二板片以及中柱,所述中柱位于所述第一板片与所述第二板片之间,其中,所述中柱垂直于所述中柱的轴向的一截面具有第一轴以及第二轴,所述第一轴与所述第二轴相交于所述截面的中心并且相互垂直,所述第一轴的长度大于所述第二轴的长度,该中柱的该截面相对于该第一轴与该第二轴为对称的,该中柱的该截面的周围包含多个弧形侧边以及多个平直侧边,且满足不等式:,其中X为所述第一轴的长度,Y为所述第二轴的长度,其中,所述第一板片的一第一侧边与一第三侧边实质平行所述第一轴,所述第一板片的一第二侧边与一第四侧边实质平行所述第二轴,所述截面的周围与所述第一轴相交于第一交点,所述截面的周围与所述第二轴相交于第二交点,所述第二交点与所述第一侧边位于所述第一轴的同一侧,所述第一交点与所述第二侧边位于所述第二轴的同一侧,且满足不等式:

其中,A表示所述第一板片的第一侧边与所述第二交点的最短距离,B表示所述第一板片的第二侧边与所述第一交点的最短距离且B不等于零,以及满足不等式:

其中,M'表示所述第一板片的第二侧边与所述截面的中心沿着所述第一轴的方向的距离,N'表示所述第一板片的第一侧边与所述截面的中心沿着所述第二轴的方向的距离,其中,所述第一板片的第二侧边与所述截面的中心沿着所述第一轴的方向的距离等于所述第一板片的第四侧边与所述截面的中心沿着所述第一轴的方向的距离,所述第一板片的第一侧边与所述截面的中心沿着所述第二轴的方向的距离等於所述第一板片的第三侧边与所述截面的中心沿着所述第二轴的方向的距离;
导线,该导线缠绕于所述多个弧形侧边以及所述多个平直侧边上;
磁性材料,该磁性材料包覆所述导线,其中所述磁性材料由树脂以及磁性粉末形成;以及
一对电极,该对电极设置于其中一个板片上并分别电性连接所述导线的两端子。
8. 一种制作电感器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形成一芯体,所述芯体包括第一板片、第二板片以及中柱,所述中柱位于所述第一板片与所述第二板片之间,其中,所述中柱垂直于所述中柱的轴向的一截面具有第一轴以及第二轴,所述第一轴与所述第二轴相交于所述截面的中心并且相互垂直,所述第一轴的长度大于所述第二轴的长度,所述截面不是圆形或方形且其周围包括多个弧形侧边与多个平直侧边,其中,其中X为所述第一轴的长度,Y为所述第二轴的长度,其中,所述第一板片的一第一侧边实质平行所述第一轴,所述第一板片的一第二侧边实质平行所述第二轴,所述截面的周围与所述第一轴相交于第一交点,所述截面的周围与所述第二轴相交于第二交点,所述第二交点与所述第一侧边位于所述第一轴的同一侧,所述第一交点与所述第二侧边位于所述第二轴的同一侧,且满足不等式:

其中,A表示所述第一板片的第一侧边与所述第二交点的最短距离,B表示所述第一板片的第二侧边与所述第一交点的最短距离且B不等于零,以及满足不等式:

其中,M'表示所述第一板片的第二侧边与所述截面的中心沿着所述第一轴的方向的距离,N'表示所述第一板片的第一侧边与所述截面的中心沿着所述第二轴的方向的距离;以及缠绕一导线于所述多个弧形侧边上,其中一对电极设置于其中一个板片上并分别电性连接所述导线的两端子。”
在上述程序的基础上,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可以依法作出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1、审查文本的认定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10月10日提交了权利要求书的全文修改替换页,包括权利要求第1-8项。经审查,所作的修改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1条第1款和专利法第33条的规定。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所针对的审查文本为:复审请求人于分案提交日2016年03月23日提交的摘要附图、说明书附图第1-7页;2018年11月23日提交的说明书第第1-14页、说明书摘要;2019年10月10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8项。
2、关于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如果一项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作为最接近现有技术的对比文件之间存在多个区别技术特征,其中部分区别技术特征可以在该对比文件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的惯用技术手段获得,其余技术特征被其他对比文件公开且所起作用相同,且结合上述两篇对比文件以及本领域惯用技术手段得到该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则该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
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引用的对比文件与复审通知书中引用的相同,即引用驳回决定中所引用的以下对比文件:
对比文件2:CN101034619A,公开日为2007年09月12日;
对比文件4:CN201017749Y,授权公告日为2008年02月06日。
本申请权利要求1-8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具体理由如下:
2.1、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电感器,对比文件4(参见说明书第1页第2段、第4页第15行-第5页倒数第3行、附图3、4)公开了:电感器(参见说明书第1页第2段),包括:一芯体,所述芯体具有第一板片、第二板片1以及中柱2,中柱位于第一板片与所述第二板片之间,其中,所述中柱垂直于所述中柱的轴向的一截面具有第一轴以及第二轴,所述第一轴与所述第二轴相交于所述截面的中心并且相互垂直,所述第一轴的长度大于所述第二轴的长度,所述截面不是圆形或方形且其周围包括2弧形侧边与2个平直侧边,其中,所述第一板片的一第一侧边实质平行所述第一轴,所述第一板片的一第二侧边实质平行所述第二轴,所述截面的周围与所述第一轴相交于第一交点,所述截面的周围与所述第二轴相交于第二交点,所述第二交点与所述第一板片的第一侧边位于所述第一轴的同一侧,所述第一交点与所述第一板片的第二侧边位于所述第二轴的同一侧;以及一导线,缠绕于所述多个弧形侧边上(作为电感,其必然包括缠绕在中柱上的导线)(参见说明书第4页倒数第2段、附图3-4)。
由此可见,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4的区别技术特征为:(1)满足不等式:1.2<=x><><=a><><=m'><>
基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可以确定权利要求1实际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为:中柱具体尺寸的设定以及如何设置电感器的电极位置。
对于区别技术特征(1),在对比文件4公开了中柱的截面为田径跑道(与权利要求1中限定的截面形状相同)的情况下,合理选择B值、X与Y、A与B、M'与N'之间的关系,通过有限的试验而获得不同需求下的不同最优关系,这属于本领域惯用技术手段。
对于区别技术特征(2),对比文件2(参见说明书第5页第2段-第9页第2段、附图1-8)公开了:一种电感器,其包括一芯体10,芯体10具有两个板片11、12以及中柱18;板片12上还设置有一对电极17,电极17电性连接导线21的两端子22(参见说明书第5页第3段、附图2);可见,该区别技术特征被对比文件2公开,且其在对比文件2中所起的作用与其在权利要求1中所起的作用相同,都是用于构成电感器的电极,即对比文件2给出了将该技术特征应用到对比文件4以解决其技术问题的启示。
由此可见该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是显而易见的,因此,权利要求1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不具备创造性。
2.2、权利要求2引用权利要求1,对比文件4公开了:第一弧形侧边与第三弧形侧边为半圆弧形,第二弧形侧边与第四弧形侧边是直线边即不是半圆弧形(参见附图4),即权利要求2的附加技术特征已被对比文件4公开,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基础上,权利要求2不具备创造性。
2.3、权利要求3请求保护一种用以制作电感器的芯体,参见对权利要求1的评述,权利要求3不具备创造性。
2.4、权利要求4请求保护一种电感器,对比文件4(参见说明书第1页第2段、第4页第15行-第5页倒数第3行、附图3、4)公开了:电感器包括:一芯体,所述芯体具有第一板片、第二板片1以及中柱2,所述中柱位于所述第一板片与所述第二板片之间,其中,所述中柱垂直于所述中柱的轴向的一截面具有第一轴以及第二轴,所述第一轴与所述第二轴相交于所述截面的中心并且相互垂直,所述第一轴的长度大于所述第二轴的长度,所述截面的周围依序包括一第一弧形侧边、一第一平直侧边、一第二弧形侧边和一第二平直侧边,所述第一平直侧边与所述第二平直侧边相对于所述第一轴是对称的,所述第一弧形侧边与所述第二弧形侧边相对于所述第二轴是对称的,其中,所述第一平直侧边与所述第二平直侧边位于所述第一轴相对的两侧,所述第一弧形侧边与所述第二弧形侧边位于所述第二轴相对的两侧,所述第一板片的一第一侧边实质平行所述第一轴,所述第一板片的一第二侧边实质平行所述第二轴,所述第一弧形侧边与所述第一轴相交于第一交点,所述第一平直侧边与所述第二轴相交于第二交点,所述第二交点与所述第一板片的第一侧边位于所述第一轴的同一侧,所述第一交点与所述第一板片的第二侧边位于所述第二轴的同一侧;以及一导线缠绕于所述第一弧形侧边、所述第一平直侧边、所述第二弧形侧边和所述第二平直侧边上(参见说明书第4页倒数第2段、附图3-4)。
由此可见,权利要求4与对比文件4的区别技术特征为:(1)满足不等式:1.2<=x><><=a><><=m'><>
基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可以确定权利要求4实际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为:中柱具体尺寸的设定以及如何设置电感器的电极位置。
对于区别技术特征(1),在对比文件4公开了中柱的截面为田径跑道(与权利要求4中限定的截面形状相同)的情况下,合理选择B值、X与Y、A与B、M'与N'之间的关系,通过有限的试验而获得不同需求下的不同最优关系,这属于本领域惯用技术手段。
对于区别技术特征(2),对比文件2(参见说明书第5页第2段-第9页第2段、附图1-8)公开了:一种电感器,其包括一芯体10,芯体10具有两个板片11、12以及中柱18;板片12上还设置有一对电极17,电极17电性连接导线21的两端子22(参见说明书第5页第3段、附图2);可见,该区别技术特征被对比文件2公开,且其在对比文件2中所起的作用与其在权利要求4中所起的作用相同,都是用于构成电感器的电极,即对比文件2给出了将该技术特征应用到对比文件4以解决其技术问题的启示。
由此可见该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是显而易见的,因此,权利要求4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不具备创造性。
2.5、权利要求5请求保护一种用以制作电感器的芯体,参见对权利要求4的评述,权利要求5不具备创造性。
2.6、权利要求6请求保护一种电感器,对比文件4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1页第2段、第4页第15行-第5页倒数第3行、附图3、4):一种电感器,其包括一单件式芯体(参见说明书第3页第1段:提供可以一次粉末压制的磁性材料元件),所述单件式芯体具有两个板片1以及中柱2,所述中柱位于两个所述板片之间,其中,所述中柱垂直于所述中柱的轴向的一截面具有第一轴以及第二轴,所述第一轴与所述第二轴相交于所述截面的中心并且相互垂直,第一轴的长度大于所述第二轴的长度,该中柱的该截面相对于该第一轴与该第二轴为对称的,该中柱的该截面的周围包含2个弧形侧边与2个平直侧边;所述第一板片的一第一侧边实质平行所述第一轴,所述第一板片的一第二侧边实质平行所述第二轴,所述截面的周围与所述第一轴相交于第一交点,所述截面的周围与所述第二轴相交于第二交点,所述第二交点与所述第一板片的第一侧边位于所述第一轴的同一侧,所述第一交点与所述第一板片的第二侧边位于所述第二轴的同一侧;导线,缠绕于所述多个弧形侧边以及所述多个平直侧边上。
由此可见,权利要求6与对比文件4的区别技术特征为:(1)满足不等式:0.8<=a><><=x><><=m'><>
对于区别技术特征(1),在对比文件4公开了中柱的截面为田径跑道(与权利要求6中限定的截面形状相同)的情况下,合理选择B值、X与Y、M'与N'之间的关系,通过有限的试验而获得不同需求下的不同最优关系,这属于本领域惯用技术手段。
对于区别技术特征(2),对比文件2(参见说明书第5页第2段-第9页第2段、附图1-8)公开了:一种电感器,其包括一芯体10,芯体10具有两个板片11、12以及中柱18;板片12上还设置有一对电极17,电极17电性连接导线21的两端子22(参见说明书第5页第3段、附图2);可见,该区别技术特征被对比文件2公开,且其在对比文件2中所起的作用与其在权利要求6中所起的作用相同,都是用于构成电感器的电极,即对比文件2给出了将该技术特征应用到对比文件4以解决其技术问题的启示。
由此可见该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是显而易见的,因此,权利要求6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不具备创造性。
2.7、权利要求7请求保护一种电感器,对比文件4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1页第2段、第4页第15行-第5页倒数第3行、附图3、4):一种电感器,包含:一单件式芯体,所述单件式芯体具有第一板片、第二板片1以及中柱2,所述中柱位于所述第一板片与所述第二板片之间,其中,所述中柱垂直于所述中柱的轴向的一截面具有第一轴以及第二轴,所述第一轴与所述第二轴相交于所述截面的中心并且相互垂直,所述第一轴的长度大于所述第二轴的长度,该中柱的该截面相对于该第一轴与该第二轴为对称的,该中柱的该截面的周围包含2个弧形侧边以及2个平直侧边,所述第一板片的一第一侧边与一第三侧边实质平行所述第一轴,所述第一板片的一第二侧边与一第四侧边实质平行所述第二轴,所述截面的周围与所述第一轴相交于第一交点,所述截面的周围与所述第二轴相交于第二交点,所述第二交点与所述第一侧边位于所述第一轴的同一侧,所述第一交点与所述第二侧边位于所述第二轴的同一侧,其中,所述第一板片的第二侧边与所述截面的中心沿着所述第一轴的方向的距离等于所述第一板片的第四侧边与所述截面的中心沿着所述第一轴的方向的距离,所述第一板片的第一侧边与所述截面的中心沿着所述第二轴的方向的距离等於所述第一板片的第三侧边与所述截面的中心沿着所述第二轴的方向的距离(参见附图4);导线,该导线缠绕于所述2个弧形侧边以及所述2个平直侧边上;
由此可见,权利要求7与对比文件4的区别技术特征为:(1)满足不等式:1.2<=x><><=a><><=m'><>
基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可以确定权利要求7实际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为:中柱具体尺寸的设定以及如何设置电感器的电极位置及包覆导线。
对于区别技术特征(1),在对比文件4公开了中柱的截面为田径跑道(与权利要求7中限定的截面形状相同)的情况下,合理选择B值、X与Y、A与B、M'与N'之间的关系,通过有限的试验而获得不同需求下的不同最优关系,这属于本领域惯用技术手段。
对于区别技术特征(2),对比文件2(参见说明书第5页第2段-第9页第2段、附图1-8)公开了:一种电感器,其包括一芯体10,芯体10具有两个板片11、12以及中柱18;板片12上还设置有一对电极17,电极17电性连接导线21的两端子22;磁性材料包覆所述导线,其中所述磁性材料由树脂以及磁性粉末形成(参见说明书第5页第3-4段、附图2);可见,该区别技术特征被对比文件2公开,且其在对比文件2中所起的作用与其在权利要求7中所起的作用相同,都是用于构成电感器的电极,即对比文件2给出了将该技术特征应用到对比文件4以解决其技术问题的启示。
由此可见该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是显而易见的,因此,权利要求7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不具备创造性。
2.8.权利要求8请求保护一种与权利要求1的电感器相对应的制作电感器的方法,参见对权利要求1的评述,权利要求8不具备创造性。
3、关于复审请求人意见陈述的答复
对于复审请求人答复复审通知书时提出的意见,合议组认为:(1)由对比文件4附图3、4可见,中间连接部2的截面不是圆形或方形且其周围包括两个(即多个)弧形侧边与两个(即多个)平直侧边;第一板片的一第一侧边实质平行于所述第一轴,所述第一板片的一第二侧边实质平行于所述第二轴,所述截面的周围与所述第一轴相交于第一交点,所述截面的周围与所述第二轴相交于第二交点,所述第二交点与所述第一板片的第一侧边位于所述第一轴的同一侧,所述第一交点与所述第一板片的第二侧边位于所述第二轴的同一侧;即该技术特征被对比文件4公开。(2)对比文件4为了便于垂直方向脱模,可进行粉末压制一次成型,因此设置中间连接部的长径与两端面的边长等高,但这并不表示,设置中间连接部的长径与两端面的边长不等高即B不为0则无法实现该技术方案,作为本领域技术人员,在对比文件4的基础上,根据不同需求容易想到对对比文件4的技术方案进行适当变形,即容易得到1.2<=x><><=a><>
综上所述,复审请求人的意见陈述不具有说服力,合议组不予支持。
基于以上理由,合议组依法作出如下审查决定。
三、决定
维持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9年01月14日对本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
如对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不服,根据专利法第41条第2款的规定,复审请求人可以自收到本复审请求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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