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创造名称:一种无管泵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199293
决定日:2020-01-03
委内编号:1F257561
优先权日:
申请(专利)号:201510897849.8
申请日:2015-12-07
复审请求人:江门市蓬江区硕泰电器有限公司
无效请求人:
授权公告日: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
主审员:孙磊
合议组组长:邓学欣
参审员:李萌
国际分类号:F04D13/06(2006.01),F04D29/22(2006.01),F04D29/42(2006.01),F04D29/44(2006.01),F04D29/043(2006.01),F21V33/00(2006.01),F21Y115/10(2016.01)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决定要点
:如果一项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相比存在区别技术特征,同时现有技术中给出了将上述一部分的区别技术特征应用到该最接近的现有技术以解决其存在的技术问题的启示,并且上述另一部分的区别技术特征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从而使得本领域技术人员获得上述技术方案是显而易见的,则该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不具备创造性。
全文:
本复审请求涉及申请人“江门市蓬江区硕泰电器有限公司”、申请号为201510897849.8、名称为“一种无管泵”的发明专利申请(下称本申请),本申请的申请日为2015年12月07日,公开日为2016年03月23日。
经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审查部门以本申请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为由于2018年04月20日驳回了本申请。
驳回决定所依据的文本为2015年12月07日(申请日)提交的权利要求1-10项(第1页)、摘要附图、说明书摘要、说明书附图的图1-图8(第1-7页)、说明书第1-23段(第1-4页)。
驳回决定引用了如下对比文件:
对比文件2:CN 203548248U, 公告日为:2014年04月16日
对比文件3:CN 203394779U, 公告日为:2014年01月15日。
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无管泵,包括有泵体(1)以及连接于泵体(1)的前盖(2),所述泵体(1)内设置有定子(3)和转子(4),所述转子(4)的转轴上安装有叶轮(5),其特征在于:所述泵体(1)包括围绕定子(3)的轮廓一体注塑成形的壳体和壳体前端二次注塑成形的用于连接所述前盖(2)的安装部(101)以及用于容置所述转子(4)的容置腔(102),所述安装部(101)内设置有导水盖(6),所述导水盖(6)设置有位于中心的进水口(601)以及进水口(601)侧边的出水口(602),所述叶轮(5)设置于所述导水盖(6)内。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无管泵,其特征在于:所述出水口(602)设置有至少一个并环绕所述导水盖(6)的周边布置。
3.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无管泵,其特征在于:所述前盖(2)上设置有与所述出水口(602)对应的喷水口(201)。
4.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无管泵,其特征在于:所述转子(4)的转轴端部安装有多边形截面的轴套(401),所述叶轮(5)设置有与所述轴套(401)相适配的安装孔(501)。
5. 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无管泵,其特征在于:所述轴套(401)的截面为正六角形。
6. 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无管泵,其特征在于:所述轴套(401)根部设置有定位凸棱(402),所述安装孔(501)内壁上设置有与所述定位凸棱(402)匹配的定位槽(502)。
7.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无管泵,其特征在于:所述泵体(1)上设置有位于所述安装部(101)内的七彩灯(7)。
8.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无管泵,其特征在于:所述泵体(1)后端设置有用于连接电路的插接式快速接头(103)。
9.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无管泵,其特征在于:所述导水盖(6)的进水口(601)处设置有至少一个的出气孔(603)。
10. 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一种无管泵,其特征在于:所述泵体(1)上设置有至少一个与所述出气孔(603)对应并连通的进气孔(104)。”
驳回决定中指出:独立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3相比,区别技术特征是:本申请的泵体包括围绕定子轮廓一体注塑成形的壳体和壳体前端二次注塑成形的用于连接前盖的安装部以及用于容置转子的容置腔。但是,上述区别技术特征被对比文件2公开并给出了技术启示,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3和2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从属权利要求2-3的附加技术特征被对比文件3公开,因此从属权利要求2-3也不具备创造性,从属权利要求4-10的附加技术特征属于本领域的常规的技术手段,因此从属权利要求4-10也不具备创造性。针对申请人的意见陈述,驳回决定进一步指出:虽然对比文件3的说明书明确记载了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设置发光装置以及自发电装置,但是在使用对比文件3的无管泵过程中也会遇到泵的生产装配流程较为复杂的问题,同时虽然排水泵与无管泵属于不同的应用领域,但是它们的共同点都是属于泵,而且对比文件2的说明书第37段明确记载了“采用将定子组件和转子组件通过二次注塑成型的方式,将其安置于泵体内,因此简化了泵体的结构,减小了泵体的结构尺寸,且便于产品装配与维修。因此,对比文件2给出了将上述技术特征应用到对比文件3中以解决上述技术问题的启示。在对比文件2给出的上述启示下,本领域的技术人员不需要付出创造性的劳动即可想到简化对比文件3的无管泵的生产装配流程,具体是将泵体设置为包括围绕定子轮廓一体注塑成形的壳体和壳体前端二次注塑成形的用于连接前盖的安装部以及用于容置转子的容置腔。综上所述,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
申请人(下称复审请求人)对上述驳回决定不服,于2018年07月27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复审请求,并对权利要求进行了修改,主要是在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中进一步添加了原权利要求2-4,6,9-10限定的技术特征,复审请求人认为:本申请的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3相比较,其主要区别技术特征为:“(1)出水口设置有2个以上并环绕导水盖的周边布置,前盖上设置有与出水口对应的喷水口;(2)导水盖的进水口处设置有至少一个的出气孔且泵体上设置有至少一个与出气孔对应并连通的进气孔;(3)转子的转轴端部安装有多边形截面的轴套,叶轮设置有与所述轴套相适配的安装孔,所述轴套根部设置有定位凸棱,安装孔内壁上设置有与所述定位凸棱匹配的定位槽。区别技术特征(1)在本申请中的作用在于如何实现多角度多方向同时按摩,对比文件3中未记载关于出水口的设置,也没有公开关于将出水口设置两个以上的相关内容记载,说明书附图中也未对出口位置标注,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直接、毫无疑义的确认附图中出水口的位置设置。区别技术特征(2)在本申请中的作用在于如何避免长时间泡澡造成皮肤褶皱情况的发生,对比文件1-3中均没有设置类似的进气孔和出气孔,也没有给出为水中通气来增加水的氧气含量的启示。区别技术特征(3)在本申请中的作用在于如何提高运行过程中的稳定性,一方面将轴套设置在安装孔内,通过轴套与安装孔的紧密配合来使无管泵整体结构变得更加稳固,且运行间隙小相互无碰撞,具有噪音小和使用寿命长的特点,同时能够保证叶轮转动过程中运行平稳、不易发生晃动,能够很大程度上减小摩擦力和振动频率。另一方面,在轴套的根部设置定位凸棱并在安装孔内壁上设置与定位凸棱相配合的定位槽,进一步保证了叶轮工作过程中的稳定可靠,还能够便于安装和拆卸,安装时只需工人用手按压即可快速将叶轮安装到轴套上,拆卸过程中,只需轻轻拨动即可将叶轮拆下,操作简单,便于维护,对比文件1-3中均没有类似的设计,这也不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的惯用手段,因此,本申请的权利要求1具备创造性,并且权利要求2-4也具备创造性。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08月16日依法受理了该复审请求,并将其转送至原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
原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书中认为:根据对比文件3的说明书附图6可以直接毫无意义地确定,出水口设置有两个并环绕导水盖4的周边布置,面盖5上设置有与出水口对应的喷水口;在对比文件3公开上述内容的基础上,至于出水口的个数,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实际需要可灵活设置,设置两个以上的出水口且前盖上设置有与出水口对应的喷水口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常规技术手段。为了提高用户舒适度,在导水盖的进水口处设置至少一个出气孔,泵体上设置至少一个与出气孔对应并连通的进气孔是本领域技术人员不需要付出创造性的劳动即可想到的。为了减缓磨损,降低噪音,在转子的转轴端部安装轴套,叶轮上设有与轴套相适配的安装孔,轴套与叶轮的安装孔紧密配合,具体是轴套根部设置定位凸棱,安装孔内壁上设置有与定位凸棱匹配的定位槽,通过定位凸棱与定位槽配合对叶轮进行轴向定位,保证叶轮在转动中稳定可靠同时便于叶轮的装配与拆卸,上述手段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常规技术手段。因而坚持原驳回决定。
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理。
合议组于2019年06月12日向复审请求人发出了复审通知书。该复审通知书中指出: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3相比,区别技术特征是:(1)本申请的泵体包括围绕定子轮廓一体注塑成形的壳体和壳体前端二次注塑成形的用于连接前盖的安装部以及用于容置转子的容置腔,导水盖的进水口处设置有至少一个的出气孔且泵体上设置有至少一个与出气孔对应并连通的进气孔;(2)转子的转轴端部安装有多边形截面的轴套,叶轮设置有与所述轴套相适配的安装孔,所述轴套根部设置有定位凸棱,安装孔内壁上设置有与所述定位凸棱匹配的定位槽。然而,区别技术特征(1)的一部分被对比文件2所公开并给出了技术启示,未公开部分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区别技术特征(2)属于本领域常规的技术手段,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3与对比文件2以及本领域的公知常识的结合不具备创造性。从属权利要求2、4的附加技术特征属于本领域的常规的技术手段, 从属权利要求3的附加技术特征中的一部分被对比文件3公开,未公开部分属于本领域常规的技术手段),从属权利要求2-4也不具备创造性。
针对复审请求人的意见陈述,合议组认为:(1)对比文件3的说明书附图5-6已经公开了“出水口设置有2个并环绕导水盖4的周边布置,面盖5上设置有与导水盖的出水口对应的喷水口”,这是附图中所明确记载的,尤其是在附图6中还用箭头具体示出了水在通道内的进出流动方向,根据箭头的指示以及附图5的记载,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直接地、毫无疑义地确定喷水口和出水口的设置位置以及数量,并且上述数量和结构的设置同样是为了解决如何实现多角度多方向同时按摩的技术问题,对比文件和本申请的技术手段和效果是完全相同的。(2)在无管轴流泵的本体上设置供空气或臭氧或氧气进入的进气孔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并且在对比文件3的图3中,无管泵的左侧部位设置有伸出的管道结构,在此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选择在泵体上设置有至少一个与导水盖的进水口处的出气孔对应并连通的进气孔属于本领域技术人员为增加水中含氧量进而提升使用舒适度而采取的常规的技术手段,这些区别不能为本申请带来创造性。(3)采用键联接、过盈配合联接、法兰盘联接、盲孔螺纹联接等方式来实现中叶轮与电机转轴轴向与径向的牢固固定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为了更好地提升叶轮与转轴构成的转子运行的平稳性和可靠性,本领域技术人员选择设置在转子的转轴端部安装有多边形截面的轴套并叶轮设置有与所述轴套相适配的安装孔的方式来进行安装固定属于本领域常规的技术手段,键联接中的花键联接由于导向性好和齿根处的应力集中较小适用于定心精度要求高的联接,如《机械设计基础》(黄平等主编,广州: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2003年4月第1版,第182-185页)中对花键联接的配合结构进行了介绍:花键联接是由周向均布的多个键齿的花键轴与带有相应键齿槽的轮毂孔相配而成。而具体通过在轴套根部设置有定位凸棱以及对应的在安装孔内壁上设置有与所述定位凸棱匹配的定位槽的方式来实现转子定心精度要求高的联接进而实现减缓磨损和降低噪音则属于本领域的常规的技术手段,并没有取得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因此,在对比文件3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以及本领域的公知常识以得到权利要求1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并且,权利要求2-4也不具备创造性。
针对2019年06月12日的复审通知书,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7月08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并对权利要求书进行了修改,其中修改内容为:将权利要求2-3进一步限定的技术特征以及说明书中的“轴套通过注塑或者机加工的方法与转轴一体成型”加入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复审请求人的意见陈述内容主要如下:本申请的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3相比较,其主要区别技术特征为“(1)所述泵体包括围绕定子的轮廓一体注塑成形的壳体和壳体前端二次注塑成形的用于连接所述前盖的安装部以及用于容置所述转子的容置腔;(2)所述出水口设置有两个以上并环绕导水盖的周边布置,所述前盖上设置有与所述出水口对应的喷水口;(3)轴套并通过注塑或者机加工的方法与转轴一体成型;(4)所述泵体上设置有位于所述安装部内的七彩灯”。对于区别技术特征(1),对比文件2公开了采用将定子组件和转子组件通过一次注塑成型或二次注塑成型的方式,将其安置于泵体内,而对比文件2的排水泵的结构与本申请的无管泵完全不一致,本申请无管泵的水腔体与电机安装腔体为一体成型结构,相互间不需要任何胶圈密封防水,而对比文件2的排水泵采用塑封结构主要是解决如何实现防水及降低水泵运行噪声的技术问题,而本申请解决的是如何实现在保证密封下简化生产流程的技术问题,两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不同的,对比文件3主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设置发光装置以及自发电装置,对于泵体内部的结构、防水性,不存在改进的需求,申请人就没有动机将对比文件2的技术特征应用到对比文件3中来解决保证密封情况下简化生产装配流程这一技术问题;对于区别技术特征(2),对比文件2中未公开关于出水口的设置,无法给出设置多个出水口增强按摩效果的技术启示,对比文件3设置两个出水口只要是解决LED发光问题,与本申请解决的多角度多方向同时按摩技术问题不同,本申请还在前盖上设置有与出水口对应的喷水口,喷水口能够进一步导流汇聚水流,进一步增强按摩效果,对比文件3也没有给出技术启示;对于区别技术特征(3),本申请中所述轴套采用正六边形结构并通过注塑或者机加工的方法与转轴一体成型,这提高轴套与转轴间的同心度和一致性,叶轮在装配之后启动运行更加平稳,摩擦和展动减小,其在对比文件2、3中也均未被公开且不属于常规的技术手段;对于区别技术特征(4),本申请中的七彩灯可采用LEO光源并设置多种颜色,在工作过程中七彩灯循环明灭,形成类似流水的效果,来增强其观赏性,提高竞争力,申请人不能在对比文件3上得到技术启示,也没有动机在对比文件3的基础上在其泵体的安装部内设置七彩灯,即使该区别技术特征(4)是常规技术手段,但应用在本申请中作为整体来说,也是具有显著的进步:“七彩灯循环明灭,形成类似流水的效果,来增强其观赏性,提高竞争力”,具有创造性。因此,本申请的权利要求1具备创造性,并且权利要求2也具备创造性。
2019年07月08日提交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无管泵,包括有泵体(1)以及连接于泵体(1)的前盖(2),所述泵体(1)内设置有定子(3)和转子(4),所述转子(4)的转轴上安装有叶轮(5),其特征在于:所述泵体(1)包括围绕定子(3)的轮廓一体注塑成形的壳体和壳体前端二次注塑成形的用于连接所述前盖(2)的安装部(101)以及用于容置所述转子(4)的容置腔(102),所述安装部(101)内设置有导水盖(6),所述导水盖(6)设置有位于中心的进水口(601)以及进水口(601)侧边的出水口(602),所述叶轮(5)设置于所述导水盖(6)内;所述出水口(602)设置有两个以上并环绕导水盖(6)的周边布置,所述前盖(2)上设置有与所述出水口(602)对应的喷水口(201);所述转子(4)的转轴端部安装有多边形截面的轴套(401),所述叶轮(5)设置有与所述轴套(401)相适配的安装孔(501),所述轴套(401)根部设置有定位凸棱(402),所述安装孔(501)内壁上设置有与所述定位凸棱(402)匹配的定位槽(502);所述导水盖(6)的进水口(601)处设置有至少一个的出气孔(603);所述泵体(1)上设置有至少一个与所述出气孔(603)对应并连通的进气孔(104); 所述泵体(1)上设置有位于所述安装部(101)内的七彩灯(7);所述轴套(401)的截面为正六角形并通过注塑或者机加工的方法与转轴一体成型。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无管泵,其特征在于:所述泵体(1)后端设置有用于连接电路的插接式快速接头(103)。”
在上述程序的基础上,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可以作出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审查文本的认定
复审请求人在复审阶段对申请文件进行了修改,经核实,复审请求人提交的修改文本符合专利法第33条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1条第1款的规定。本复审决定所针对的文本是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7月08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2项(第1页)以及2015年12月07日(申请日)提交的摘要附图、说明书摘要、说明书附图的图1-图8(第1-7页)、说明书第1-23段(第1-4页)。
关于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就本案而言,权利要求1-2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具体理由如下:
(1)权利要求1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有关创造性的规定
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无管泵,对比文件3公开了一种自带LED灯的无管泵,并具体公开了以下技术特征(参见说明书第19-23段,附图2、6):包括泵体1以及连接于泵体的面盖5(即前盖),泵体1内设置有定子和转子,转子的转轴上安装有叶轮3,泵体包括用于连接面盖5的安装部,安装部内设置有导水盖4,导水盖4内设置有位于中心的进水口以及进水口侧边的出水口,叶轮3设置于导水盖4内,出水口设置有2个并环绕导水盖4的周边布置,面盖5上设置有与导水盖的出水口对应的喷水口,无管泵是自带LED灯的无管泵,带有灯光能够增强无管泵按摩时候的视觉效果。
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3相比,区别技术特征是:(1)本申请的泵体包括围绕定子轮廓一体注塑成形的壳体和壳体前端二次注塑成形的用于连接前盖的安装部以及用于容置转子的容置腔,导水盖的进水口处设置有至少一个的出气孔且泵体上设置有至少一个与出气孔对应并连通的进气孔;(2)转子的转轴端部安装有多边形截面的轴套,叶轮设置有与所述轴套相适配的安装孔,所述轴套根部设置有定位凸棱,安装孔内壁上设置有与所述定位凸棱匹配的定位槽,轴套的截面为正六角形并通过注塑或者机加工的方法与转轴一体成型;(3)泵体上设置有位于所述安装部内的七彩灯。
基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可确定,权利要求1实际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1)如何在保证密封下简化生产装配流程和如何提升水中含氧量;(2)提升转子运行的平稳性和可靠性;(3)如何提升视觉效果进而增加观赏性。
对于区别技术特征(1):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交流永磁排水泵,并具体公开了以下技术特征(参见说明书第37、73-76段,附图2):泵体包括围绕定子轮廓一体注塑成形的第一泵体部10a(即壳体)和第一泵体部10a前端二次注塑成形的用于连接泵盖的连接部18(即安装部)以及用于容置转子的磁芯容置空间10.1(即容置腔)。上述技术特征在对比文件2中所起的作用与在本申请中所起的作用相同,都是在保证密封下简化泵的生产装配流程。即对比文件2给出了将上述技术特征应用到对比文件3中以解决保证密封下简化生产装配流程这一技术问题的技术启示。在无管轴流泵的本体上设置供空气或臭氧或氧气进入的进气孔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本领域技术人员选择在泵体上设置有至少一个与导水盖的进水口处的出气孔对应并连通的进气孔属于本领域技术人员为增加水中含氧量进而提升使用舒适度而采取的常规的技术手段。
对于区别技术特征(2):采用键联接、过盈配合联接、法兰盘联接、盲孔螺纹联接等方式来实现中叶轮与电机转轴轴向与径向的牢固固定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为了更好地提升叶轮与转轴构成的转子运行的平稳性和可靠性,本领域技术人员选择设置在转子的转轴端部安装有多边形截面的轴套并对应在叶轮设置有与轴套相适配的安装孔的方式来进行安装固定以及通过在轴套根部设置有定位凸棱以及对应的在安装孔内壁上设置有与定位凸棱匹配的定位槽来实现紧密配合的联接均属于本领域常规的技术手段。轴套的形状是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根据实际需要可以灵活设置的,将轴套的截面设置为正六角形以及选择通过注塑或者机加工的方法将轴套与转轴一体成型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的普通的技术知识。
对于区别技术特征(3):对比文件3进一步公开了如下技术特征(参见说明书第19-23段,附图2、6):无管泵是自带LED灯的无管泵,带有灯光能够增强无管泵按摩时候的视觉效果,在此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选择在泵体上设置位于安装部内的七彩灯来提升视觉效果属于本领域的常规的技术手段。
因此,在对比文件3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以及本领域的公知常识以得到权利要求1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权利要求1不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2)权利要求2引用了权利要求1,在泵体后端设置用于连接电路的插接式快速接头以便于连接电路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常规技术手段。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前提下,权利要求2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3、对复审请求人相关意见的评述
合议组意见如下:
对于区别技术特征(1),对比文件2已经公开了围绕定子轮廓一体注塑成形的第一泵体部10a和第一泵体部10a前端二次注塑成形的用于连接泵盖的连接部18以及用于容置转子的磁芯容置空间10.1,对比文件2仅仅在转轴轴承处以及泵盖与泵体连接位设置有密封圈,对比文件2通过二次注塑成型实现泵体与电机的定子组件和转子组件容纳腔体的连接配合,这与本申请的无管泵在连接结构的设置上是一致的,对比文件2的排水泵采用二次注塑成型的塑封结构不仅仅解决如何实现防水及降低水泵运行噪声的技术问题,同时也解决了在泵领域普遍存在的保证密封的技术问题,通过二次注塑成型自然无需考虑部件之间的再次连接,这一手段在客观上必然是简化生产装配流程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而保证密封情况下简化生产装配流程的技术问题是所属技术领域普遍存在的需求,因此,对比文件2给出了将二次注塑成型应用到对比文件3中以解决保证密封下简化生产装配流程这一技术问题的技术启示,即对比文件2给出了将上述技术特征应用到对比文件3中以解决保证密封下简化生产装配流程这一技术问题的技术启示。
对于区别技术特征(2),对比文件3的说明书附图5-6已经公开了“出水口设置有2个并环绕导水盖4的周边布置,面盖5上设置有与导水盖的出水口对应的喷水口”,这是附图中所明确记载的,尤其是在附图6中还用箭头具体示出了水在通道内的进出流动方向,根据箭头的指示以及附图5的记载,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直接地、毫无疑义地确定喷水口和出水口的设置位置以及数量,并且对比文件3的多出口以及多喷水口设置同样解决了多角度多方向同时按摩以及增强按摩效果的技术问题。
对于区别技术特征(3),为了更好地提升叶轮与转轴构成的转子运行的平稳性和可靠性,本领域技术人员选择设置在转子的转轴端部安装有正六边形结构的轴套以及选择设置通过注塑或者机加工的方法与转轴一体成型属于本领域的常规的技术手段,将这种结构应用到本申请的无管泵中也属于本领域公知常识,其技术效果也是可以预期的。
对于区别技术特征(4),对比文件3已经公开了无管泵是自带LED灯的无管泵,带有灯光能够增强无管泵按摩时候的视觉效果,虽然对比文件3没有明确LED灯是可设置多种颜色的七彩灯,本领域技术人员为了进一步增强视觉效果和观赏性,选择将LED灯设置为多种颜色的七彩灯是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并且对比文件3已经给出了带有灯光能够增强无管泵按摩时候的视觉效果的技术启示,通过七彩灯的应用来增强其观赏性不会为本申请带来创造性。
综上,合议组对复审请求人的陈述理由不予支持。
基于以上事实和理由,合议组做出如下审查决定。
三、决定
维持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04月20日对本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如对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不服,根据专利法第41条第2款的规定,复审请求人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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