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创造名称:侧流测定装置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199245
决定日:2020-01-03
委内编号:1F251851
优先权日:2013-05-14
申请(专利)号:201480039974.9
申请日:2014-05-12
复审请求人:菲帛罗缇埃克斯有限公司
无效请求人:
授权公告日: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
主审员:王晶晶
合议组组长:丁德宝
参审员:李款
国际分类号:B01L3/00;A61B10/00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决定要点
:判断一项权利要求的创造性时,如果该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相比存在区别特征,但本领域技术人员在最接近的现有技术中引入上述区别特征以得到该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是显而易见的,则该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不具备创造性。
全文:
本复审请求涉及申请号为201480039974.9,名称为“侧流测定装置”的发明专利申请(下称“本申请”)。
经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审查部门于2018年2月1日发出驳回决定,驳回了本申请,其理由是:权利要求1-26相对于对比文件1( CN 101326442A,公开日为2008年12月17日)、对比文件2(US3552929A,公开日为1971年1月5日)以及本领域公知常识的结合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所规定的创造性。驳回决定所依据的文本为:2017年1月9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26项,依据专利合作条约第28条或者第41条提交的修改后的说明书第1-122段,2016年1月13日提交的说明书附图、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
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诊断套件,所述诊断套件用于检测在从哺乳动物的皮肤表面获取的测试样本中一种或多种测试分析物的存在或量,所述诊断套件包括:
a)用于侧流装置的独立插入物(200、411),所述独立插入物包括隔膜(201),所述隔膜具有厚度、宽度和长度,所述隔膜选择性地固定至刚性支撑物(202),并且所述独立插入物配置成从哺乳动物的皮肤获取所述测试样本,
b)侧流测定装置(300、400),所述侧流测定装置配置成接收所述独立插入物(200、411),
c)固定元件(210),所述固定元件配置成将所述独立插入物能解除地附装(211)至哺乳动物(213)的皮肤表面。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诊断套件,其中,所述侧流装置构造成在所述侧流装置与所述独立插入物配合时形成毛细管床,其中,与所述独立插入物配合的所述侧流装置(100、500)包括洗脱区(101、501)和检测区域(DA)以及下列中的一个或多个:结合垫(102、502)和渗吸垫(104、504)。
3. 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诊断套件,其中,所述隔膜的厚度等于或小于4mm,并且所述隔膜的宽度和长度均大于所述厚度,其中,所述侧流装置被配置成具有大体上在由所述隔膜的所述宽度和所述长度形成的平面的方向上的侧流方向(L)。
4. 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诊断套件,其中,所述固定元件(210)包括能膨胀层(212),所述能膨胀层被配置成向所述独立插入物 (200、411)施加压力,从而将所述独立插入物(200、411)压紧抵靠所述哺乳动物(213)的所述皮肤表面。
5. 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诊断套件,所述侧流测定装置包括洗脱区(101)和检测区域(DA),并且其中,所述独立插入物是所述洗脱区(101)而不是所述检测区域(DA)。
6. 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诊断套件,所述侧流测定装置包括洗脱区(501)和检测区域(DA),并且其中,所述独立插入物是所述检测区域(DA)而不是所述洗脱区。
7. 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诊断套件,其中,所述独立插入物包括固定至刚性支撑框架(202)的隔膜(201)。
8. 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诊断套件,其中,所述刚性支撑框架(202)覆盖所述隔膜(201)的周缘。
9. 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诊断套件,其中,所述固定元件的所述能膨胀层包含压缩的纤维素,并且其中,所述能膨胀层不与所述独立插入物(200、411)流体连通。
10. 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诊断套件,其中,所述检测区域(DA)包括检测区(105、505)和选择性地指示区(106、506),所述检测区包含用于选择性地保持一种或多种测试分析物的一种或多种亲和分子,所述指示区包含用于选择性地保持一种或多种指示剂亲和分子的一种或多种亲和分子。
11. 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诊断套件,其中,所述一种或多种测试分析物选自包括下列物质的清单:趋化因子、白细胞介素、生长因子、激素、酶和存在于哺乳动物的皮肤上的其他分子。
12. 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诊断套件,其中,所述一种或多种测试分析物选自包括下列物质的清单:IL-1a、IL-1b、IL-1RA、IL-8、CCL-2、CCL-5、CCL-27、CXCL-1、CXCL-2、CXCL-9、Trappin2/Elafin、hBD-1、hBD-2、VEGF和TSLP。
13. 一种用于侧流测定装置(200、411)的插入物,所述插入物包括固定至刚性支撑框架(202)的隔膜(201),独立的所述插入物被配置成从哺乳动物(213)的皮肤表面中获取测试样本,其中,所述隔膜是从背对所述皮肤表面的附装所述隔膜的一侧能渗透水的。
14. 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插入物,其中,所述隔膜的厚度等于或小于4mm,并且所述隔膜的宽度和长度均大于所述厚度。
15. 根据权利要求13或14所述的插入物,其中,所述刚性支撑框架覆盖所述隔膜的周缘。
16. 根据权利要求13或14所述的插入物,所述插入物还包括固定元件(210),所述固定元件被配置成将所述插入物能解除地附装(211)至所述哺乳动物(213)的皮肤表面。
17. 根据权利要求13或14所述的插入物,其中,所述插入物是所述侧流测定装置的包括检测区(105、505)的检测区域(DA),所述检测区包含用于选择性地保持一种或多种测试分析物的一种或多种亲和分子。
18. 根据权利要求13或14所述的插入物,其中,所述一种或多种测试分析物选自包括下列物质的清单:趋化因子、白细胞介素、生长因子、激素、酶和存在于哺乳动物的皮肤上的其他分子。
19. 根据权利要求18所述的插入物,其中,所述一种或多种测试分析物选自包括下列物质的清单中选择:IL-1a、IL-1b、IL-1RA、IL-8、 CCL-2、CCL-5、CCL-27、CXCL-1、CXCL-2、CXCL-9、Trappin2/Elafin、hBD-1、hBD-2、VEGF和TSLP。
20. 用于检测一种或多种测试分析物的存在或者量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下列步骤:
a)将用于侧流装置(200、411)的独立插入物能解除地附装至哺乳动物的皮肤表面,所述独立插入物包括固定至刚性支撑物(202)的隔膜(201),并且所述独立插入物被配置成获取测试样本;
b)将所述独立插入物(200)保持在所述哺乳动物(213)的所述皮肤表面上至少5分钟;
c)将包含所述测试样本的所述独立插入物固定在适于接收所述独立插入物(300、400)的侧流测定装置中;
d)使所述侧流测定装置显色。
21. 根据权利要求20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独立插入物(200、411)通过固定元件(210)能解除地附装至所述皮肤表面,所述固定元件被配置成将所述独立插入物能解除地附装(211)至所述哺乳动物(213)的皮肤表面,并且其中,所述固定元件包括能膨胀层(212),所述能膨胀层在步骤a)和b)之间被激活,从而产生将所述独立插入物压紧抵靠所述皮肤表面的力。
22. 根据权利要求20或2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侧流测定装置包括洗脱区(101)和检测区域(DA),并且其中所述独立插入物是所述洗脱区(101)。
23. 根据权利要求20或2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侧流测定装置包括洗脱区(101)和检测区域(DA),并且其中,所述独立插入物是所述检测区域(DA)。
24. 根据权利要求20或2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哺乳动物的所述皮肤表面是人类的皮肤。
25. 根据权利要求20或2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侧流测定装置构造成在所述侧流测定装置与所述独立插入物配合时形成毛细管床,其中,与所述独立插入物配合的所述侧流装置(100、500)包括洗脱区(101、501)和检测区域(DA)以及下列中的一个或多个:结合垫(102、502)和渗吸垫(104、504)。
26. 根据权利要求20或2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隔膜的厚度等于或小于4mm的厚度,并且所述隔膜的宽度和长度均大于所述厚度,其中,所述侧流装置被配置成具有大体上在由所述隔膜的所述宽度和所述长度形成的平面的方向上的侧流方向(L)。”
申请人菲帛罗缇埃克斯有限公司(下称复审请求人)对上述驳回决定不服,于2018年5月15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复审请求,同时提交了修改后的权利要求第1-23项。复审请求时新修改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诊断套件,所述诊断套件用于检测在从哺乳动物的皮肤表面获取的测试样本中一种或多种测试分析物的存在或量,所述诊断套件包括:
a)用于侧流测定装置的独立插入物(200、411),所述独立插入物包括隔膜(201),所述隔膜具有厚度、宽度和长度,所述隔膜固定至刚性支撑物(202),并且所述独立插入物配置成从哺乳动物的皮肤获取所述测试样本,
b)侧流测定装置(300、400),所述侧流测定装置配置成接收所述独立插入物(200、411),
c)固定元件(210),所述固定元件配置成将所述独立插入物能解除地附装(211)至哺乳动物(213)的皮肤表面,其中,所述固定元件(210)包括能膨胀层(212),所述能膨胀层被配置成向所述独立插入物(200、411)施加压力,从而将所述独立插入物(200、411)压紧抵靠所述哺乳动物(213)的所述皮肤表面。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诊断套件,其中,所述侧流测定装置构造成在所述侧流测定装置与所述独立插入物配合时形成毛细管床,其中,与所述独立插入物配合的所述侧流测定装置(100、500)包括洗脱区(101、501)和检测区域(DA)以及下列中的一个或多个:结合垫(102、502)和渗吸垫(104、504)。
3. 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诊断套件,其中,所述隔膜的厚度等于或小于4mm,并且所述隔膜的宽度和长度均大于所述厚度,其中,所述侧流测定装置被配置成具有大体上在由所述隔膜的所述宽度和所述长度形成的平面的方向上的侧流方向(L)。
4. 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诊断套件,所述侧流测定装置包括洗脱区(101)和检测区域(DA),并且其中,所述独立插入物是所述洗脱区(101)而不是所述检测区域(DA)。
5. 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诊断套件,所述侧流测定装置包括洗脱区(501)和检测区域(DA),并且其中,所述独立插入物是所述检测区域(DA)而不是所述洗脱区。
6. 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诊断套件,其中,所述独立插入物包括固定至刚性支撑框架(202)的隔膜(201)。
7. 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诊断套件,其中,所述刚性支撑框架(202)覆盖所述隔膜(201)的周缘。
8.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诊断套件,其中,所述固定元件的所述能膨胀层包含压缩的纤维素,并且其中,所述能膨胀层不与所述独立插入物(200、411)流体连通。
9. 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诊断套件,其中,所述检测区域(DA)包括检测区(105、505)和选择性地指示区(106、506),所述检测区包含用于选择性地保持一种或多种测试分析物的一种或多种亲和分子,所述指示区包含用于选择性地保持一种或多种指示剂亲和分子的一种或多种亲和分子。
10. 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诊断套件,其中,所述一种或多种测试分析物选自包括下列物质的清单:趋化因子、白细胞介素、生长因子、激素、酶和存在于哺乳动物的皮肤上的其他分子。
11. 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诊断套件,其中,所述一种或多种测试分析物选自包括下列物质的清单:IL-1a、IL-1b、IL-1RA、IL-8、CCL-2、 CCL-5、CCL-27、CXCL-1、CXCL-2、CXCL-9、Trappin2/Elafin、hBD-1、hBD-2、VEGF和TSLP。
12. 一种用于侧流测定装置(200、411)的插入物,所述插入物包括固定至刚性支撑框架(202)的隔膜(201),独立的所述插入物被配置成从哺乳动物(213)的皮肤表面中获取测试样本,其中,所述隔膜是从背对所述皮肤表面的附装所述隔膜的一侧能渗透水的,并且其中,所述插入物还包括固定元件(210),所述固定元件被配置成将所述插入物能解除地附装(211)至所述哺乳动物(213)的皮肤表面,其中,所述固定元件(210)包括能膨胀层(212),所述能膨胀层被配置成向独立的所述插入物(200、411)施加压力,从而将独立的所述插入物(200、411)压紧抵靠所述哺乳动物(213)的所述皮肤表面。
13. 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插入物,其中,所述隔膜的厚度等于或小于4mm,并且所述隔膜的宽度和长度均大于所述厚度。
14. 根据权利要求12或13所述的插入物,其中,所述刚性支撑框架覆盖所述隔膜的周缘。
15. 根据权利要求12或13所述的插入物,其中,所述插入物是所述侧流测定装置的包括检测区(105、505)的检测区域(DA),所述检测区包含用于选择性地保持一种或多种测试分析物的一种或多种亲和分子。
16. 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插入物,其中,所述一种或多种测试分析物选自包括下列物质的清单:趋化因子、白细胞介素、生长因子、激素、酶和存在于哺乳动物的皮肤上的其他分子。
17. 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插入物,其中,所述一种或多种测试分析物选自包括下列物质的清单中选择:IL-1a、IL-1b、IL-1RA、IL-8、CCL-2、CCL-5、CCL-27、CXCL-1、CXCL-2、CXCL-9、Trappin2/Elafin、hBD-1、hBD-2、VEGF和TSLP。
18. 用于检测一种或多种测试分析物的存在或者量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下列步骤:
a)将用于侧流测定装置的独立插入物(200、411)能解除地附装至哺乳动物的皮肤表面,所述独立插入物包括固定至刚性支撑物(202)的隔膜(201),并且所述独立插入物被配置成获取测试样本,其中,所述独立插入物(200、411)通过固定元件(210)能解除地附装至所述皮肤表面,所述固定元件被配置成将所述独立插入物能解除地附装(211)至所述哺乳动物(213)的皮肤表面,并且其中,所述固定元件(210)包括能膨胀层(212),所述能膨胀层被配置成向所述独立插入物(200、411)施加压力,从而将所述独立插入物(200、411)压紧抵靠所述哺乳动物(213)的所述皮肤表面;
b)将所述独立插入物(200、411)保持在所述哺乳动物(213)的所述皮肤表面上至少5分钟;
c)将包含所述测试样本的所述独立插入物固定在适于接收所述独立插入物的侧流测定装置中;
d)使所述侧流测定装置显色。
19. 根据权利要求18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侧流测定装置包括洗脱区(101)和检测区域(DA),并且其中所述独立插入物是所述洗脱区(101)。
20. 根据权利要求18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侧流测定装置包括洗脱区(101)和检测区域(DA),并且其中,所述独立插入物是所述检测区域(DA)。
21. 根据权利要求18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哺乳动物的所述皮肤表面是人类的皮肤。
22. 根据权利要求18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侧流测定装置构造成在所述侧流测定装置与所述独立插入物配合时形成毛细管床,其中,与所述独立插入物配合的所述侧流测定装置(100、500)包括洗脱区(101、501)和检测区域(DA)以及下列中的一个或多个:结合垫(102、502)和渗吸垫(104、504)。
23. 根据权利要求18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隔膜的厚度等于或小于4mm的厚度,并且所述隔膜的宽度和长度均大于所述厚度,其中,所述侧流测定装置被配置成具有大体上在由所述隔膜的所述宽度和所述长度形成的平面的方向上的侧流方向(L)。”
复审请求人认为:(1)对比文件1-2都没有公开“所述隔膜固定至刚性支撑物(202),并且所述独立插入物配置成从哺乳动物的皮肤获取所述测试样本”和“所述固定元件(210)包括能膨胀层(212),所述能膨胀层被配置成向所述独立插入物(200、411)施加压力,从而将所述独立插入物(200、411)压紧抵靠所述哺乳动物(213)的所述皮肤表面”,这些区别特征能够带来更好的与皮肤接触,并且直接适配侧流测定装置的技术效果;对比文件1公开的是一种进行测试的侧流测定装置,对比文件2直接在聚乙烯垫18上就能够得出结果,是一种直接固定在皮肤上并获得结果的技术方案,并不需要所谓的“插入”特征。对比文件1和对比文件2没有结合的动机。(2)对比文件也没有公开权利要求13(重新编号的权利要求12)中的特征“所述隔膜是从背对所述皮肤表面的附装所述隔膜的一侧能渗透水的”。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受理了该复审请求,于2018年5月22日发出复审请求受理通知书,并将其转送至原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
原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书中坚持驳回决定。
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理。
合议组于2019年6月20日向复审请求人发出复审通知书,指出:权利要求1-23相对于对比文件1、对比文件2和本领域公知常识的结合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所规定的创造性。复审通知书中引用的公知常识证据如下:
证据1:《美国临床化学协会推荐临床化学选择法(小型实验用)》,张甦 等译,第126页,沈阳军区后勤部卫生部等,1984年12月31日。
对于复审请求人的意见陈述,合议组认为:(1)对比文件2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6栏第25行-36行、附图1-4):汗液收集膜片为吸收性的汗吸附收集膜片16,且汗吸附收集膜片16设置在聚乙烯垫之类的覆盖垫18下,覆盖垫18仅用于阻止蒸发且便于处理渗透片,当汗吸附收集膜片16被汗液饱和后,如图4所示其被压在每个同时被检测溶液饱和的试剂条上。即设置在覆盖垫18上的收集膜片在膜片被汗液饱和后,被整体转移压在试剂条上(即覆盖垫的设置是为了便于处理渗透片),则覆盖垫对收集膜片具有一定的固定作用。可见对比文件2给出了将检测膜片固定在固定元件上从而便于在皮肤表面提取汗液的技术启示。而为了保证汗吸附收集膜片16的完整性,避免其在移动过程中破裂且利于后续的在检测装置的插入使用,本领域技术人员很容易想到将膜片固定在刚性支撑物中,这属于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且本领域公知的是(“美国临床化学协会推荐临床化学选择法(小型实验用)”,张甦等译,第126页,沈阳军区后勤部卫生部等,1984年12月31日,第126页(二) 汗液收集):取出滤纸片,并放在电离子导入区域之上。在滤纸上放保护膜并用绷带包绕前臂。可见,用绷带(即压紧抵靠皮肤的附件)包绕前臂从而使膜片压紧抵靠皮肤表面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在此基础上,为了更好地直接从皮肤表面提取汗液,设置压紧抵靠皮肤表面的附件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而能膨胀层则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常用的配置成向独立插入物施加压力从而使其压紧抵靠哺乳动物皮肤表面的附件。(2)对比文件2公开了汗液收集膜片为吸收性的汗液汗吸附收集膜片16,即其本身是正反两面都可以渗透水的,只是在附装了垫18之后,由于垫18的作用阻止了水从背对皮肤表面的一侧渗透。本申请的隔膜201本身是从背面能渗透水的,但是附装上刚性支撑物、能膨胀层和固定元件之后,从背对皮肤表面也是不能渗透水的。因此,“所述隔膜是从背对所述皮肤表面的附装所述隔膜的一侧能渗透水的”的特征已经被对比文件2公开。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10月8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陈述了本申请具备创造性的理由,未修改申请文件。
合议组于2019年10月9日发出合议组成员变更通知书,复审请求人逾期未答复,视为无回避请求。
在上述程序的基础上,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可以作出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一)关于审查文本
复审请求人于2018年5月15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23项,依据专利合作条约第28条或者第41条提交的修改后的说明书第1-122段,以及其于2016年1月13日提交的说明书附图、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
(二)关于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判断一项权利要求的创造性时,如果该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相比存在区别特征,但本领域技术人员在最接近的现有技术中引入上述区别特征以得到该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是显而易见的,则该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不具备创造性。
具体到本案:
1、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诊断套件。对比文件1公开了用于侧流测定器械的计量条和方法,并具体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5页倒数第1段至第6页第4段、图1-8):本文所用术语“测试样品”通常是指被怀疑含有分析物的生物材料。 测试样品可以来自任何生物源,例如生理流体,包括血液、组织液、唾 液、眼晶状体液、脑脊髓液、汗液(其来自于哺乳动物的皮肤表面)、尿液、乳液、腹水、粘液、鼻液、痰、滑液、腹膜液、阴道液、月经、羊膜液、精液等等。除了生理流体,也可以使用其它的液体样品。本发明涉及用于检测血液测试样品中的分析物存在性的诊断方法(和用于实施该方法的测试试剂盒)(即为一种诊断套件,其用于检测从哺乳动物的皮肤表面获取的测试样本中的一种或多种分析物的存在)。该试剂盒和相关使用方法特别适用于通常小于10微升的较小血液样品。参见附图,一般而言,试剂盒包括具有外壳15的侧流测定器械20(即侧流测定装置)。外壳中的开口17,例如在外壳15的侧面,其尺寸经设计以将采样计100插入外壳15中(则采样计相当于权利要求1的用于侧流测定装置的独立插入物,侧流测定装置配置成接收独立插入物,且独立插入物配置成从哺乳动物的皮肤获取测试样本),以使采样计100的储存部分108 设置成和膜件23的收集区30相邻。
由此可知,权利要求1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特征在于:独立插入物包括固定至刚性支撑物的隔膜并限定了隔膜的规格,并且固定元件将独立插入物能解除地附装至哺乳动物的皮肤表面且固定元件包括能膨胀层,所述能膨胀成被配置成向所述独立插入物施加压力,从而将所述独立插入物压紧抵靠所述哺乳动物的所述皮肤表面;诊断套件用于检测分析物的量。
对于该区别特征,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诊断装置,并具体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6栏第25行-第36行、图1-4):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汗液收集装置如图3所示,其包括收集膜片16和聚乙烯垫之类的覆盖垫18(相当于本申请的固定元件),其与皮肤接触,收集膜片16设置在覆盖垫18下,覆盖垫18仅用于阻止蒸发且便于处理饱和的收集膜片16,当收集膜片16被汗液饱和后,如图4所示其被压在每个同时被检测溶液饱和的试剂条上。可见,对比文件2公开的汗液收集装置即插入件,且其在对比文件2中所起的作用与其在本申请中为解决其技术问题所起的作用相同,都是用于从人体皮肤表面采样,也就是说对比文件2给出了将该技术特征用于对比文件1以解决其技术问题的启示;而为了保证收集膜片16的完整性,避免在移动过程中破裂,本领域技术人员很容易想到将膜片固定在刚性支撑物中,膜片的具体规格则可以由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具体需要简单做出选择。本领域公知的是(“美国临床化学协会推荐临床化学选择法(小型实验用)”,张甦等译,第126页,沈阳军区后勤部卫生部等,1984年12月31日,第126页(二) 汗液收集):取出滤纸片,并放在电离子导入区域之上。在滤纸上放保护膜并用绷带包绕前臂。可见,用绷带(即压紧抵靠皮肤的附件)包绕前臂从而使膜片压紧抵靠皮肤表面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在此基础上,为了更好地直接从皮肤表面提取汗液,设置压紧抵靠皮肤表面的附件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而能膨胀层则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常用的配置成向独立插入物施加压力从而使其压紧抵靠哺乳动物皮肤表面的附件。诊断套件用于检测分析物的量也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常用技术手段。
因此,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和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得出该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权利要求1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2、从属权利要求2-5对其引用的权利要求做了进一步限定,其附加技术特征对侧流装置与插入物的配合、侧流测定装置的区域组成、隔膜的规格及侧流测定装置与隔膜的配合配置作了进一步限定。对比文件1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6页第4段)将采样计100插入外壳15中,以使采样计100的储存部分108 设置成和膜件23的收集区30相邻。储存区108和膜件23的收集区30 流体连通(通过直接接触或者通过中间构件),过滤后的血浆或者血清从储存部分108转移到膜件23的收集区30,用于后续迁移到检测区31。可以提供稀释剂到收集区30以促进测试样品从膜件23的收集区30流到检测区31,且(参见说明书第22页第3段)除了检测区31,所述侧流器械20还可以限定出各种其它的区以提高检测准确度。例如,在涉及高分析物浓度的实施方案中,测定器械20 可包含位于检测区31下游的指示区35(即选择性地指示区),指示区35构造成提供所述分析物浓度是否达到测定饱和浓度的信息。且对比文件1(说明书第21段倒数第1段)还公开了在通过收集区30之后,稀释剂和测试样品通过膜件23直到到达检测区31(则收集区具有洗脱作用)。即对比文件1公开的收集区相当于洗脱区。而侧流测定装置构造成侧流测定装置与独立插入物配合时形成毛细管床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常规选择,结合垫和渗吸垫用于组合构成洗脱区或检测区也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常用技术手段,且其已经在生活实际中常用,如常见的早早孕试纸大多采用上述结构形式。独立插入物具体设置在洗脱区还是检测区域也可由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具体的测试分析物、指示物及测试分析物与指示物的反应等简单做出选择。为了更好的提取汗液,对于隔膜的厚度、宽度和长度进行优化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常规选择。侧流测定装置被配置成具有大体上在由隔膜的宽度和长度形成的平面上的方向上的侧流方向也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常规选择,且其在生活实际中常用。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上述从属权利要求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3、权利要求6-8对其引用的权利要求做了进一步限定,其附加技术特征限定了独立插入物的组成及其设置方式。由上述对权利要求1的评述可知,对比文件1公开的汗液收集装置包括固定至固定元件的隔膜,且为了保证收集膜片16的完整性,避免在移动过程中破裂,本领域技术人员很容易想到将膜片固定在刚性支撑物中。并且本领域公知的汗液收集方法为(“美国临床化学协会推荐临床化学选择法(小型实验用)”,张甦等译,第126页,沈阳军区后勤部卫生部等,1984年12月31日,第126页(二) 汗液收集):取出滤纸片,并放在电离子导入区域之上。在滤纸上放保护膜并用绷带包绕前臂。可见,用绷带(即压紧抵靠皮肤的附件)包绕前臂从而使膜片压紧抵靠皮肤表面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在此基础上,为了更好地直接从皮肤表面提取汗液,设置压紧抵靠皮肤表面的附件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而包含压缩的纤维素的能膨胀层则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常用的配置成向独立插入物施加压力从而使其压紧抵靠哺乳动物皮肤表面的附件。能膨胀层不与独立插入物流体连通也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常见的保证样本纯度的设置方式。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上述从属权利要求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4、权利要求9-11对其引用的权利要求做了进一步限定,其附加技术特征限定了检测区域和选择性地指示区域的组分和测试分析物的种类。对比文件1还公开了(说明书第22页第2、3段)在检测区31内,受体材料被固定,其能够与缀合的检测探针结合。所述受体材料可以选自与上述特异性结合成员相同的材料。除了检测区31,所述侧流器械20还可以限定出各种其它的区以提高检测准确度。例如,在涉及高分析物浓度的实施方案中,测定器械20 可包含位于检测区31下游的指示区35(即选择性地指示区),指示区35构造成提供所述分析物浓度是否达到测定饱和浓度的信息。该指示区35含有固定在所述膜件23上的第二受体材料,并且此第二受体材料用作所述缀合检测探针的固定结合位点。为了在指示区35 内实现期望的结合,通常希望所述第二受体材料能够区分与分析物复合在一起的那些检测探针和保持未复合状态的那些检测探针。例如,在一种实施方案中,第二受体材料包括具有至少一个与分析物相同的抗原决定部位的分子,例如分析物分子,或其衍生物或片断(即类似物),使得其能够特异性地结合到未与分析物复合的抗体缀合物上。即对比文件1公开而检测区域包括检测区和选择性地指示区域,检测区包含用于选择性地保护一种或多种测试分析物的一种或多种亲和分子,指示区包含用于选择性地保护一种或多种测试分析物的一种或多种亲和分子。并且对比文件1还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20页倒数第1段):在一些情况下,可能希望以某种方式改变检测探针使其更容易与分析物结合。在这种情况下,检测探针可以通过粘附于其上的某种特异性结合成员改性以形成缀合探针(conjugated probes)。特异性结合成员通常是指特异性结合对的成员,所述特异性结合对即两个不同分子,其中一个分子化学和/或物理结合到第二个分子上。例如,免疫活性特异性结合成员可包括抗原、半抗原、适配体(aptamers)、抗体(第一或第二)、以及其复合物(complexes),包括通过重组DNA方法或肽合成法制成的那些。抗体可以是单克隆或多克隆抗体,重组蛋白质或其混合物或片断,以及抗体和其它特异性结合成员的混合物。这种抗体的制备细节以及其用作特异性结合成员的适用性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公知的。其它常规特异性结合对包括但不限于生物素和抗生物素蛋白(或其衍生物)、 生物素和抗生物素蛋白链菌素、碳水化合物和外源凝集素、互补核苷酸序列(包括在DNA杂交测定中用来检测靶核酸序列的探针和捕获核酸序列)、互补肽序列(包括通过重组方法所形成的那些)、效应物和受体分子、激素和激素结合蛋白、辅酶(enzyme cofactors)和酶、酶抑制因子和酶等等。此外,特异性结合对可包括是原特异性结合成员的类似物的成员。例如,可以使用分析物的衍生物或片段(即“类似物”), 只要其具有至少一个与分析物相同的抗原决定部位。而趋化因子、白细胞介素和生长因子也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常见的特异性结合对,其具体的种类可以由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具体需要简单做出选择。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上述从属权利要求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5、权利要求12请求保护一种用于侧流测定装置的插入物。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诊断装置,并具体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6栏第25行-第36行)汗液收集装置如图3所示,其包括汗吸附收集膜片16(则其两侧均可以渗透水,即从背对皮肤表面一侧也能渗透水)和聚乙烯垫之类的覆盖垫18(相当于本申请的固定元件),其与皮肤接触(即从哺乳动物的皮肤表面中获取测试样本),汗吸附收集膜片16设置在覆盖垫18下,覆盖垫18仅用于阻止蒸发且便于处理渗透片,当收集膜片16被汗液饱和后,如图4所示其被压在每个同时被检测溶液饱和的试剂条上(则汗液收集收集膜片和聚乙烯垫构成了独立的插入物,结合图3、4可知,覆盖垫即固定元件可以被解除,即其被配置将插入物能解除地附装至哺乳动物的表面)。
由此而可知,该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2的区别特征在于:(1)权利要求12限定了插入物用于侧流测定装置;(2)权利要求12限定了隔膜固定在刚性支撑框架且固定元件包括能膨胀层,所述能膨胀层被配置成向所述独立插入物施加压力,从而将所述独立插入物压紧抵靠所述哺乳动物的所述皮肤表面。
对于区别特征(1),对比文件2还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3栏第58行-第4栏第2行、图1-4)诊断装置为测试条,而本领域技术人员公知,测试条和侧流测量装置均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常见的诊断测量装置,在对比文件2公开了独立插入物从人体皮肤表面采样,其获得的采样可用于测试条的基础上,将其进行适当的调整变形用于侧流测定装置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
对于区别特征(2),为了保证收集膜片16的完整性,避免其在移动过程中破裂,本领域技术人员很容易想到将膜片固定在刚性支撑物中,这属于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膜片的具体规格则可以由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具体需要简单做出选择。本领域公知的是(“美国临床化学协会推荐临床化学选择法(小型实验用)”,张甦等译,第126页,沈阳军区后勤部卫生部等,1984年12月31日,第126页(二) 汗液收集):取出滤纸片,并放在电离子导入区域之上。在滤纸上放保护膜并用绷带包绕前臂。可见,用绷带(即压紧抵靠皮肤的附件)包绕前臂从而使膜片压紧抵靠皮肤表面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在此基础上,为了更好地直接从皮肤表面提取汗液,设置压紧抵靠皮肤表面的附件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而能膨胀层则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常用的配置成向独立插入物施加压力从而使其压紧抵靠哺乳动物皮肤表面的附件。
因此,在对比文件2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得出该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该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6、从属权利要求13、14对其引用的权利要求做了进一步限定,其限定部分附加技术特征限定了隔膜规格、刚性支撑架设置方式。由对比文件2图3可见覆盖垫18覆盖汗吸附收集膜片16的周缘并固定于人体皮肤表面。而为了保证收集膜片16的完整性,避免其在移动过程中破裂,本领域技术人员很容易想到将膜片固定在刚性支撑物中。为了更好的提取汗液,对于隔膜的厚度、宽度和长度进行优化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常规选择。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上述从属权利要求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7、从属权利要求15-17对其引用的权利要求做了进一步限定,其限定部分附加技术特征限定了插入物的插入位置、检测区的组成、测试分析物的种类。对比文件1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6页第4段):将采样计100插入外壳15中,以使采样计100的储存部分108 设置成和膜件23的收集区30相邻。储存区108和膜件23的收集区30 流体连通(通过直接接触或者通过中间构件),过滤后的血浆或者血清从储存部分108转移到膜件23的收集区30,用于后续迁移到检测区31。在此基础上,结合具体情况对于插入物的具体位置进行优化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常规选择。对比文件1还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20页倒数第1段):在一些情况下,可能希望以某种方式改变检测探针使其更容易与分析物结合。在这种情况下,检测探针可以通过粘附于其上的某种特异性结合成员改性以形成缀合探针。特异性结合成员通常是指特异性结合对的成员,所述特异性结合对即两个不同分子,其中一个分子化学和/或物理结合到第二个分子上。例如,免疫活性特异性结合成员可包括抗原、半抗原、适配体、抗体(第一或第二)、以及其复合物,包括通过重组DNA方法或肽合成法制成的那些。抗体可以是单克隆或多克隆抗体,重组蛋白质或其混合物或片断,以及抗体和其它特异性结合成员的混合物。这种抗体的制备细节以及其用作特异性结合成员的适用性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公知的。其它常规特异性结合对包括但不限于生物素和抗生物素蛋白(或其衍生物)、生物素和抗生物素蛋白链菌素、碳水化合物和外源凝集素、互补核苷酸序列(包括在DNA杂交测定中用来检测靶核酸序列的探针和捕获核酸序列)、互补肽序列(包括通过重组方法所形成的那些)、效应物和受体分子、激素和激素结合蛋白、辅酶和酶、酶抑制因子和酶等等。此外,特异性结合对可包括是原特异性结合成员的类似物的成员。例如,可以使用分析物的衍生物或片段(即“类似物”), 只要其具有至少一个与分析物相同的抗原决定部位。而趋化因子、白细胞介素和生长因子也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常见的特异性结合对,其具体的种类可以由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具体需要简单做出选择。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上述从属权利要求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8、权利要求18请求保护一种用于检测一种或多种测试分析物的存在或者量的方法。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方法(参见权利要求第14项),并具体公开了用于采用诊断测试试剂盒对小于大约10微升的血液测试样品进行侧流测定,以检测测试样品中分析物的存在(即为用于检测一种或多种测试分析物的存在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将采样计的端部暴露到血液样品,采样计吸收血液;将所述采样计(则相当于权利要求18的用于侧流测定装置的独立插入物,其被配置成获取测试样本包含测试样本且被固定在适于接收独立插入物的侧流测定装置)插入到具有采样膜件的侧流测定器械中,所述采样膜件具有收集区和检测区,以使所述采样计的所述储存部分和所述膜件的收集区相邻;可检测物质可以是能产生光学可检测信号的发光化合物,如采用了标记有荧光或有色染料(即可使侧流测定装置显色)。
由此可知,该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特征在于:权利要求18限定了独立插入物能解除地附装在哺乳动物的皮肤表面,且其包括固定至刚性支撑物的隔膜且固定元件包括能膨胀层,所述能膨胀成被配置成向所述独立插入物施加压力,从而将所述独立插入物压紧抵靠所述哺乳动物的所述皮肤表面,并且取样保持至少5分钟;诊断方法用于检测分析物的量。
对于该区别特征,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诊断装置,并具体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6栏第25行-第36行)汗液收集装置如图3所示,其包括汗液吸附汗吸附收集膜片16和聚乙烯垫之类的覆盖垫18(相当于固定元件),其与皮肤接触,汗吸附收集膜片16设置在覆盖垫18下,覆盖垫18仅用于阻止蒸发且便于处理渗透片,当收集膜片16被汗液饱和后,如图4所示其被压在每个同时被检测溶液饱和的试剂条上(则汗液收集收集膜片和聚乙烯垫构成了独立的插入物,结合图3、4可知,独立插入物通过覆盖垫18能解除地附装在皮肤表面,即其被配置成将独立插入物能解除地附装至哺乳动物的表面)。而为了保证汗吸附收集膜片16的完整性,避免在移动过程中破裂,本领域技术人员很容易想到将膜片固定在刚性支撑物中,这属于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
且本领域公知的是(“美国临床化学协会推荐临床化学选择法(小型实验用)”,张甦等译,第126页,沈阳军区后勤部卫生部等,1984年12月31日,第126页(二) 汗液收集):取出滤纸片,并放在电离子导入区域之上。在滤纸上放保护膜并用绷带包绕前臂。可见,用绷带(即压紧抵靠皮肤的附件)包绕前臂从而使膜片压紧抵靠皮肤表面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在此基础上,为了更好地直接从皮肤表面提取汗液,设置压紧抵靠皮肤表面的附件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而能膨胀层则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常用的配置成向独立插入物施加压力从而使其压紧抵靠哺乳动物皮肤表面的附件。
根据取样需要(如取样量的大小)调节取样时间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常规技术手段。诊断套件用于检测分析物的量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常用技术手段。
由此可知,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和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得出该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此该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因而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9、从属权利要求19-21对其引用的权利要求做了进一步限定,其限定部分附加技术特征限定了侧流测定装置的组成及独立插入物的插入位置和哺乳动物皮肤表面的类型。对比文件1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6页第4段)将采样计100插入外壳15中,以使采样计100的储存部分108 设置成和膜件23的收集区30相邻。储存区108和膜件23的收集区30 流体连通(通过直接接触或者通过中间构件),过滤后的血浆或者血清从储存部分108转移到膜件23的收集区30,用于后续迁移到检测区31。 可以提供稀释剂到收集区30以促进测试样品从膜件23的收集区30(相当于洗脱区)流到检测区31,且(说明书第22页第3段)除了检测区31,所述侧流器械20还可以限定出各种其它的区以提高检测准确度。独立插入物具体设置在洗脱区还是检测区域也可由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具体的测试分析物、指示物及测试分析物与指示物的反应等简单做出选择。而人类的皮肤表面则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常见的可以提取侧流液的皮肤。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上述从属权利要求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10、从属权利要求22-23对其引用的权利要求做了进一步限定,其限定部分附加技术特征对侧流装置与插入物的配合、侧流测定装置的区域组成、隔膜的规格及侧流测定装置与隔膜的配合配置作了进一步限定。对于所述的附加技术特征,对比文件1公开了(说明书第6页第4段)将采样计100插入外壳15中,以使采样计100的储存部分108 设置成和膜件23的收集区30相邻。储存区108和膜件23的收集区30 流体连通(通过直接接触或者通过中间构件),过滤后的血浆或者血清从储存部分108转移到膜件23的收集区30,用于后续迁移到检测区31。 可以提供稀释剂到收集区30以促进测试样品从膜件23的收集区30流到检测区31,且(说明书第22页第3段)除了检测区31,所述侧流器械20还可以限定出各种其它的区以提高检测准确度。例如,在涉及高分析物浓度的实施方案中,测定器械20 可包含位于检测区31下游的指示区35(即选择性地指示区),指示区35构造成提供所述分析物浓度是否达到测定饱和浓度(“钩状效应(hook effect)”区)的信息。且对比文件1还公开了(说明书第21段倒数第1段),在通过收集区30之后,稀释剂和测试样品通过膜件23直到到达检测区31。即对比文件1公开的收集区相当于洗脱区。而侧流测定装置构造成侧流测定装置与独立插入物配合时形成毛细管床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常规选择,结合垫和渗吸垫用于组合构成洗脱区或检测区也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常用技术手段,且其已经在生活实际中常用,如常见的早早孕试纸大多采用上述结构形式。为了更好的提取汗液,对于隔膜的厚度、宽度和长度进行优化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常规选择。侧流测定装置被配置成具有大体上在由隔膜的宽度和长度形成的平面上的方向上的侧流方向也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常规选择,且其在生活实际中常用。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上述从属权利要求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三)关于复审请求人的意见陈述
复审请求人在意见陈述中认为:(1)对比文件1没有公开权利要求1中的“独立插入物”。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血液测量仪,其具有用于样品采集的第一端部102、用于过滤血液样品中的红血细胞组分的过滤部分106、接收血浆或血清的存储部分108,以及在侧流测定器械的外壳中的开口17,血液样品从该开口布置到侧流测定器械。对比文件1未能公开或是建议血液采样计100可用于收集任何生物来源的样品,更不用说汗液样品,血液采样计100被配置成用于从血液池中收集样本,不适合于从皮肤的表面收集样本。对比文件1未能公开“所述隔膜固定至刚性支撑物202”,本申请中刚性支撑物的功能是在样品收集期间和当插入侧流测定装置中用于分析时保持膜的形状。对比文件1的血液采样计100并不是用于从皮肤获取样品,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本无法发现该技术问题“膜不容易贴合皮肤”,没有理由采用该特征。对比文件1没有公开“固定元件210”,对比文件1的血液采样计100在结构上与本申请的侧流测定装置不相容,引入固定元件也不能克服结构不相容性。(2)对比文件2未公开独立插入物,更没有披露具有固定至刚性支撑物的隔膜的独立插入物。对比文件2教导了一种被配置成收集和测量分析物的装置,没有教导用于收集样品的独立插入物,其中该独立插入物随后插入侧流测定装置进行测定。样品收集功能和侧流分析功能被整合在对比文件2的诊断装置中,本申请的诊断套件中样品收集功能和分析功能是分开的,本申请和对比文件2的诊断装置是不相容的,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没有动机在对比文件2中寻求技术方案。(3)对于公知常识证据,该证据仅披露“包绕”,而不是“能膨胀层”。引入“能膨胀层”,改善了分析的可重复性和质量,对比文件1-2和公知常识证据并未给出引入“能膨胀层”的启示。
对此,合议组认为:对比文件 1公开了用于侧流测定器械的计量条和方法,并公开了测试样品可以来自任何生物源,例如汗液,本领域公知,汗液来源于哺乳动物的皮肤表面;也就是说,采样计并非只能采集血液样品。参见附图,对比文件1公开了试剂盒包括具有外壳15的侧流测定器械20(即侧流测定装置),外壳中的开口17,例如在外壳15的侧面,其尺寸经设计以将采样计100插入外壳15中,采样计100相当于权利要求1的用于侧流测定装置的独立插入物,侧流测定装置配置成接收独立插入物,测试样品为汗液时,可知独立插入物配置成从哺乳动物的皮肤获取测试样本。可见,对比文件1公开了独立插入物用于收集样品,样品可以是来源于哺乳动物皮肤表面的汗液。对于用于从哺乳动物皮肤表面收集汗液样品的独立插入物的具体结构,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汗液收集装置如图3所示,其包括收集膜片16和聚乙烯垫之类的覆盖垫18(相当于本申请的固定元件),其与皮肤接触,收集膜片16设置在覆盖垫18下,覆盖垫18仅用于阻止蒸发且便于处理饱和的收集膜片16防止污染,当收集膜片16被汗液饱和后(完成收集样品),如图4所示,吸收汗液饱和后的收集膜片16被压在每个同时被检测溶液饱和的试剂条上(以进行检测分析)。可以看出,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汗液收集装置,在皮肤表面收集完汗液样品后被送至试剂条上进行检测分析,样品收集功能和分析功能也是分开的。因此,在对比文件1公开的采样计100(独立插入物)收集样品后插入侧流测定装置进行检测分析的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基于具体的取样来源,如来源于哺乳动物皮肤表面,能够想到采用对比文件2的汗液收集装置并进行适当结构调整以应用到对比文件1中。对于“刚性支撑物”的设置,基于取样来源于皮肤表面,为了保证在皮肤表面取样时膜能够稳固不会弯曲褶皱甚至破裂,本领域容易选择将膜片固定在刚性支撑物中;而且,基于收集完样品后需要将独立插入物插入侧流测定装置中进行分析,本领域技术人员也容易选择将膜片固定在刚性支撑物中以方便其移动和插入。对于“固定元件”,虽然对比文件1没有公开固定元件,但是对比文件2公开了收集膜片16和覆盖垫18,如图3所示,在覆盖垫18下方的收集膜片16在人体皮肤表面收集汗液,如图4所示膜片被汗液饱和后,被整体转移压在试剂条上,该覆盖垫对收集膜片具有一定的固定作用,相当于固定元件。对于“能膨胀层”的设置,公知常识证据公开了“取出滤纸片,并放在电离子导入区域之上,在滤纸上放保护膜并用绷带包绕前臂”。该绷带即压紧抵靠皮肤的附件,用其包绕前臂从而使膜片压紧抵靠皮肤表面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因此,为了更好地从皮肤表面提取汗液,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设置压紧抵靠皮肤表面的附件。膨胀施压是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本领域技术人员在设置压紧抵靠皮肤表面的附件时,容易选择通过能膨胀层向膜片施加压力,使其充分抵靠皮肤表面。因此,复审请求人的上述理由不足以表明本申请具备创造性。
基于上述事实和理由,合议组作出如下决定。
三、决定
维持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2月1日对本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
如对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不服,根据专利法第41条第2款的规定,复审请求人可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