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创造名称:合成消息验证码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199238
决定日:2020-01-03
委内编号:1F281397
优先权日:2006-10-27,2007-03-01
申请(专利)号:201510441700.9
申请日:2007-10-25
复审请求人:高通股份有限公司
无效请求人:
授权公告日: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
主审员:毛韵楠
合议组组长:付凌霄
参审员:傅琦
国际分类号:H04W12/10,H04L9/32,H04L29/06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决定要点
:如果一项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公开的技术方案相比存在区别特征,但该区别特征是本领域技术人员解决发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时的惯用手段,则该项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相对于该对比文件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具备创造性。
全文:
本复审请求涉及申请号为201510441700.9,名称为“合成消息验证码”的发明专利申请(下称本申请)。申请人为高通股份有限公司。本申请是申请号为200780039719.4的发明专利申请的分案申请,本申请的申请日为2007年10月25日,最早优先权日为2006年10月27日,分案申请递交日为2015年07月24日,公开日为2015年09月30日。
经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实质审查部门于2019年01月31日以本申请权利要求1-25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为由作出驳回决定,其中引用了以下对比文件:
对比文件1:WO9847264A1,公开日为1998年10月22日
对比文件2:CN1363077A, 公开日为2002年08月07日;
对比文件3:US7043677B1,公告日为2006年05月09日。
驳回决定所依据的文本为分案申请递交日2015年07月24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56段(即第1-11页)、说明书附图第1-6页、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2018年11月14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25项。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权利要求书的内容如下:
“1. 一种在发送机设备上操作的方法,用于执行消息的完整性检验和验证,所述方法包括:
将所述消息分割为多个传输单元;
获取所述多个传输单元中的每一个传输单元的子消息验证码,其中,所述多个传输单元中的每一个传输单元的所述子消息验证码是基于对应的传输单元的内容的;
基于所述多个传输单元的子消息验证码,获取整个消息的合成消息验证码;
将所述多个传输单元中的每一个传输单元的子消息验证码附加到相应的传输单元上;
在通过网络传输之前,将所述整个消息的所述合成消息验证码附加到所述多个传输单元中的一个传输单元上;以及
独立地传输所述多个传输单元中的每一个传输单元,其中,独立地传输的所述多个传输单元中的每一个传输单元具有附加于其上的用于所述相应的传输单元的子消息验证码并且所述一个传输单元还具有附加于其上的用于所述整个消息的所述合成消息验证码。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合成消息验证码仅仅是所述多个传输单元的子消息验证码的函数。
3.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通过对所述子消息验证码执行异或运算来导出所述合成消息验证码。
4.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根据用于将多个固定长度的输入合成为单个固定长度的输出的函数,获取所述合成消息验证码。
5.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根据用于将所述子消息验证码加在一起的函数,获取所述合成消息验证码。
6.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根据用于计算以所述子消息验证码作为系数的多项式的函数,获取所述合成消息验证码。
7.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多个传输单元具有不同的长度或者相同的长度。
8.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
具有附加于其上的所述合成消息验证码的所述一个传输单元包括独立地传输的所述多个传输单元中的最后一个传输单元;
不按次序地通过所述网络传输所述多个传输单元;或者
在通过所述网络的传输之前将所述消息划分成所述多个传输单元。
9. 一种传输设备,包括:
发射机电路,其被配置为:
将消息分割为多个传输单元;
获取所述多个传输单元中的每一个传输单元的子消息验证码,其中,所述多个传输单元中的每一个传输单元的所述子消息验证码是基于对应的传输单元的内容的;
基于所述多个传输单元的子消息验证码,获取整个消息的合成消息验证码;
将所述多个传输单元中的每一个传输单元的子消息验证码附加到相应的传输单元上;
在通过网络传输之前,将所述整个消息的所述合成消息验证码附加到所述多个传输单元中的一个传输单元上;以及
独立地传输所述多个传输单元中的每一个传输单元,其中,独立地传输的多个传输单元中的每一个传输单元具有附加于其上的用于所述相应的传输单元的子消息验证码并且所述一个传输单元还具有附加于其上的用于所述整个消息的所述合成消息验证码。
10. 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发射机包括将多个固定长度的输入合成为单个固定长度的输出的功能。
11. 一种传输设备,包括:
用于将消息分割为多个传输单元的模块;
用于获取所述多个传输单元中的每一个传输单元的子消息验证码的模块,其中,所述多个传输单元中的每一个传输单元的所述子消息验证码是基于对应的传输单元的内容的;
用于基于所述多个传输单元的子消息验证码来获取整个消息的合成消息验证码的模块;
用于将所述多个传输单元中的每一个传输单元的子消息验证码附加到相应的传输单元上的模块;
用于在通过网络传输之前,将所述整个消息的所述合成消息验证码附加到所述多个传输单元中的一个传输单元上的模块;以及
用于独立地传输所述多个传输单元中的每一个传输单元的模块,其中,独立地传输的所述多个传输单元中的每一个传输单元具有附加于其上的用于所述相应的传输单元的子消息验证码并且所述一个传输单元还具有附加于其上的用于所述整个消息的所述合成消息验证码。
12. 一种处理设备,包括:
输入接口,用于接收未处理的消息;以及
处理电路,其被配置为:
将所接收的、未处理的消息分割为多个传输单元;
获取所述多个传输单元中的每一个传输单元的子消息验证码,其中,所述多个传输单元中的每一个传输单元的所述子消息验证码是基于对应的传输单元的内容的;
基于所述多个传输单元的子消息验证码,获取整个消息的合成消息验证码;
将所述多个传输单元中的每一个传输单元的子消息验证码附加到相应的传输单元上;
在通过网络传输之前,将所述整个消息的所述合成消息验证码附加到所述多个传输单元中的一个传输单元上;以及
独立地传输所述多个传输单元中的每一个传输单元,其中,独立地传输的所述多个传输单元中的每一个传输单元具有附加于其上的用于所述相应的传输单元的子消息验证码并且所述一个传输单元还具有附加于其上的用于所述整个消息的所述合成消息验证码。
13. 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发射机包括将多个固定长度的输入合成为单个固定长度的输出的功能。
14. 一种在接收设备上操作的方法,用于对所接收的消息进行完整性检验和验证,所述方法包括:
获取与所述消息相对应的多个独立的传输单元,其中,所述多个独立的传输单元中的每一个传输单元具有附加到其上的子消息验证码,其中所述多个独立的传输单元中的一个传输单元还具有附加于其上的用于整个消息的合成消息验证码,并且其中在通过网络传输之前,发送器设备将所述合成消息验证码附加到所述一个传输单元上;
计算每个传输单元的本地子消息验证码;
基于所述多个独立的传输单元的所述本地子消息验证码,计算本地合成消息验证码;
将所述本地子消息验证码与附加到所述多个独立的传输单元上的所述子消息验证码进行比较,以确定相关联的传输单元的所述完整性或真实性中的一个或多个;以及
将所述本地合成消息验证码与所述多个独立的传输单元中的所述一个传输单元上附加的所述合成消息验证码进行比较,以确定所述整个消息的所述完整性和所述真实性。
15. 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方法,其中,当传输单元到达时,计算所述传输单元的本地子消息验证码。
16. 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多个独立的传输单元无序地到达。
17. 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方法,还包括:
在获取所述传输单元时,对所述多个独立的传输单元进行缓冲。
18. 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方法,还包括:
如果所述本地合成消息验证码和附加到所述多个独立的传输单元中的所述一个传输单元的所述合成消息验证码相同,则将所述多个独立的传输单元提供给其它设备。
19. 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方法,还包括:
如果所述本地合成消息验证码和附加到所述多个独立的传输单元中的所述一个传输单元的所述合成消息验证码不同,则丢弃所述多个独立的传输单元。
20. 一种接收设备,包括:
接收机电路,其被配置为:
获取与消息相对应的多个独立的传输单元,其中,所述多个独立的传输单元中的每一个传输单元具有附加到其上的子消息验证码,其中所述多个独立的传输单元中的一个传输单元还具有附加于其上的用于整个消息的合成消息验证码,并且其中在通过网络传输之前,发送器设备将所述合成消息验证码附加到所述一个传输单元上;
计算每个传输单元的本地子消息验证码;
基于所述多个独立的传输单元的所述本地子消息验证码,计算本地合成消息验证码;
将所述本地子消息验证码与附加到所述多个独立的传输单元上的所述子消息验证码进行比较,以确定相关联的传输单元的完整性或真实性中的一个或多个;以及
将所述本地合成消息验证码与所述多个独立的传输单元中的所述 一个传输单元上附加的所述合成消息验证码进行比较,以确定所述整个消息的所述完整性和所述真实性。
21. 根据权利要求20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接收机还被配置为:
如果所述本地合成消息验证码和附加到所述多个独立的传输单元中的所述一个传输单元的所述合成消息验证码相同,则将所述多个独立的传输单元提供给其它设备;以及
如果所述本地合成消息验证码和附加到所述多个独立的传输单元中的所述一个传输单元的所述合成消息验证码不同,则丢弃所述多个独立的传输单元。
22. 一种接收机设备,包括:
用于获取与消息相对应的多个独立的传输单元的模块,其中,所述多个独立的传输单元中的每一个传输单元具有附加到其上的子消息验证码,其中所述多个独立的传输单元中的一个传输单元还具有附加于其上的用于整个消息的合成消息验证码,并且其中在通过网络传输之前,发送器设备将所述合成消息验证码附加到所述一个传输单元上;
用于计算每个传输单元的本地子消息验证码的模块;
用于基于所述多个独立的传输单元的所述本地子消息验证码来计算本地合成消息验证码的模块;
用于将所述本地子消息验证码与附加到所述多个独立的传输单元上的所述子消息验证码进行比较,以确定相关联的传输单元的完整性或真实性中的一个或多个的模块;以及
用于将所述本地合成消息验证码与所述多个独立的传输单元中的所述一个传输单元上附加的所述合成消息验证码进行比较,以确定所述整个消息的所述完整性和所述真实性的模块。
23. 根据权利要求22所述的接收机设备,还包括:
用于如果所述本地合成消息验证码和附加到所述多个独立的传输单元中的所述一个传输单元的所述合成消息验证码相同,则将所述多个独立的 传输单元提供给其它设备的模块;以及
用于如果所述本地合成消息验证码和附加到所述多个独立的传输单元中的所述一个传输单元的所述合成消息验证码不同,则丢弃所述多个独立的传输单元的模块。
24. 一种处理设备,包括:
输入接口,用于接收与消息相对应的多个独立的传输单元,其中,所述多个独立的传输单元中的每个传输单元具有附加到其上的子消息验证码,其中所述多个独立的传输单元中的一个传输单元还具有附加于其上的用于整个消息的合成消息验证码,并且其中在通过网络传输之前,发送器设备将所述合成消息验证码附加到所述一个传输单元上;和
处理电路,其被配置为:
计算每个传输单元的本地子消息验证码;
基于所述多个独立的传输单元的所述本地子消息验证码,计算本地合成消息验证码;
将所述本地子消息验证码与附加到所述多个独立的传输单元上的所述子消息验证码进行比较,以确定相关联的传输单元的完整性或真实性中的一个或多个;以及
将所述本地合成消息验证码与所述多个独立的传输单元中的所述一个传输单元上附加的所述合成消息验证码进行比较,以确定所述整个消息的所述完整性和所述真实性。
25. 根据权利要求24所述的处理设备,其中,所述处理电路还被配置为:
如果所述本地合成消息验证码和附加到所述多个独立的传输单元中的所述一个传输单元的所述合成消息验证码相同,则将所述多个独立的传输单元提供给其它设备;以及
如果所述本地合成消息验证码和附加到所述多个独立的传输单元中的所述一个传输单元的所述合成消息验证码不同,则丢弃所述多个独立的传输单元。”
驳回决定认为:本领域技术人员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和本领域公知常识得到权利要求1-6,8-25的技术方案是显而易见的,本领域技术人员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对比文件3和本领域公知常识得到权利要求7的技术方案是显而易见的,因此权利要求1-25不具备创造性。
申请人(下称复审请求人)对上述驳回决定不服,于2019年04月30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复审请求,同时修改了权利要求书,修改了权利要求1、9、11、12、14、20、22、24中的部分特征。复审请求人认为:对比文件1-3没有公开“独立地传输所述多个传输单元中的每一个传输单元而没有附加于其上的子消息验证码”,也没有给出相关的启示;本申请通过独立地传输所述多个传输单元中的每一个传输单元而没有附加于其上的子消息验证码能够减少传输开销,提高传输效率。因此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25具备创造性。复审请求时新修改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在发送机设备上操作的方法,用于执行消息的完整性检验和验证,所述方法包括:
将所述消息分割为多个传输单元;
获取所述多个传输单元中的每一个传输单元的子消息验证码,其中,所述多个传输单元中的每一个传输单元的所述子消息验证码是基于对应的传输单元的内容的;
基于所述多个传输单元的子消息验证码,获取整个消息的合成消息验证码;
在通过网络传输之前,将所述整个消息的所述合成消息验证码附加到所述多个传输单元中的一个传输单元上;以及
独立地传输所述多个传输单元中的每一个传输单元而没有附加于其上的子消息验证码。”
“9. 一种传输设备,包括:
发射机电路,其被配置为:
将消息分割为多个传输单元;
获取所述多个传输单元中的每一个传输单元的子消息验证码,其中,所述多个传输单元中的每一个传输单元的所述子消息验证码是基于对应的传输单元的内容的;
基于所述多个传输单元的子消息验证码,获取整个消息的合成消息验证码;
在通过网络传输之前,将所述整个消息的所述合成消息验证码附加到所述多个传输单元中的一个传输单元上;以及
独立地传输所述多个传输单元中的每一个传输单元而没有附加于其上的子消息验证码。”
“11. 一种传输设备,包括:
用于将消息分割为多个传输单元的模块;
用于获取所述多个传输单元中的每一个传输单元的子消息验证码的模块,其中,所述多个传输单元中的每一个传输单元的所述子消息验证码是基于对应的传输单元的内容的;
用于基于所述多个传输单元的子消息验证码来获取整个消息的合成消息验证码的模块;
用于在通过网络传输之前,将所述整个消息的所述合成消息验证码附加到所述多个传输单元中的一个传输单元上的模块;以及
用于独立地传输所述多个传输单元中的每一个传输单元而没有附加于其上的子消息验证码的模块。”
“12. 一种处理设备,包括:
输入接口,用于接收未处理的消息;以及
处理电路,其被配置为:
将所接收的、未处理的消息分割为多个传输单元;
获取所述多个传输单元中的每一个传输单元的子消息验证码,其中,所述多个传输单元中的每一个传输单元的所述子消息验证码是基于对应的传输单元的内容的;
基于所述多个传输单元的子消息验证码,获取整个消息的合成消息验证码;
在通过网络传输之前,将所述整个消息的所述合成消息验证码附加到所述多个传输单元中的一个传输单元上;以及
独立地传输所述多个传输单元中的每一个传输单元而没有附加于其上的子消息验证码。”
“14. 一种在接收设备上操作的方法,用于对所接收的消息进行完整性检验和验证,所述方法包括:
获取与所述消息相对应的没有附加到其上的子消息验证码的多个独立的传输单元,其中所述多个独立的传输单元中的一个传输单元还具有附加于其上的用于整个消息的合成消息验证码,并且其中在通过网络传输之前,发送器设备将所述合成消息验证码附加到所述一个传输单元上;
计算每个传输单元的本地子消息验证码;
基于所述多个独立的传输单元的所述本地子消息验证码,计算本地合成消息验证码;以及
将所述本地合成消息验证码与所述多个独立的传输单元中的所述一个传输单元上附加的所述合成消息验证码进行比较,以确定所述整个消息的所述完整性和所述真实性。”
“20. 一种接收设备,包括:
接收机电路,其被配置为:
获取与消息相对应的没有附加到其上的子消息验证码的多个独立的传输单元,其中所述多个独立的传输单元中的一个传输单元还具有 附加于其上的用于整个消息的合成消息验证码,并且其中在通过网络传输之前,发送器设备将所述合成消息验证码附加到所述一个传输单元上;
计算每个传输单元的本地子消息验证码;
基于所述多个独立的传输单元的所述本地子消息验证码,计算本地合成消息验证码;以及
将所述本地合成消息验证码与所述多个独立的传输单元中的所述一个传输单元上附加的所述合成消息验证码进行比较,以确定所述整个消息的所述完整性和所述真实性。”
“22. 一种接收机设备,包括:
用于获取与消息相对应的没有附加到其上的子消息验证码的多个独立的传输单元的模块,其中所述多个独立的传输单元中的一个传输单元还具有附加于其上的用于整个消息的合成消息验证码,并且其中在通过网络传输之前,发送器设备将所述合成消息验证码附加到所述一个传输单元上;
用于计算每个传输单元的本地子消息验证码的模块;
用于基于所述多个独立的传输单元的所述本地子消息验证码来计算本地合成消息验证码的模块;以及
用于将所述本地合成消息验证码与所述多个独立的传输单元中的所述一个传输单元上附加的所述合成消息验证码进行比较,以确定所述整个消息的所述完整性和所述真实性的模块。”
“24. 一种处理设备,包括:
输入接口,用于接收与消息相对应的没有附加到其上的子消息验证码的多个独立的传输单元,其中所述多个独立的传输单元中的一个传输单元还具有附加于其上的用于整个消息的合成消息验证码,并且其中在通过网络传输之前,发送器设备将所述合成消息验证码附加到所述一个传输单元上;和
处理电路,其被配置为:
计算每个传输单元的本地子消息验证码;
基于所述多个独立的传输单元的所述本地子消息验证码,计算本地合成消息验证码;以及
将所述本地合成消息验证码与所述多个独立的传输单元中的所述一个传输单元上附加的所述合成消息验证码进行比较,以确定所述整个消息的所述完整性和所述真实性。”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9年05月10日依法受理了该复审请求,并将其转送至实质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
在前置审查中,实质审查部门坚持驳回决定。
在此基础上,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理。本案合议组针对复审请求人于分案申请递交日2015年07月24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11页、说明书附图第1-6页、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2019年04月30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25项,于2019年08月30日向复审请求人发出复审通知书,其中所引用的对比文件与驳回决定所引用的对比文件1和对比文件3相同,并指出:权利要求1-6,8-25相对于对比文件1和公知常识的结合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权利要求7相对于对比文件1、对比文件3和公知常识的结合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针对复审请求人的意见,合议组认为:对比文件1公开了数据分段Di和加密校验和KP通过传输介质被分开进行发送,独立地传输多个传输单元中的每一个传输单元,即对比文件1与本申请一样,都没有将子消息验证码附加于传输单元上进行传输。且对比文件1通过传输多个传输单元和加密校验和(即合成消息验证码),将本地加密校验和与接收到的加密校验和进行比较,确定整个消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同样减少了传输的数据量,降低了传输开销,提高了传输的效率。因此,合议组对复审请求人的主张不予支持。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9月29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对申请文件进行了修改,将独立权利要求1、9、11、12、14、20、22、24中附加合成消息验证码的一个传输单元限定为“最后一个传输单元”。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的内容如下:
“1. 一种在发送机设备上操作的方法,用于执行消息的完整性检验和验证,所述方法包括:
将所述消息分割为多个传输单元;
获取所述多个传输单元中的每一个传输单元的子消息验证码,其中,所述多个传输单元中的每一个传输单元的所述子消息验证码是基于对应的传输单元的内容的;
基于所述多个传输单元的子消息验证码,获取整个消息的合成消息验证码;
在通过网络传输之前,将所述整个消息的所述合成消息验证码附加到所述多个传输单元中的最后一个传输单元上;以及
独立地传输所述多个传输单元中的每一个传输单元而没有附加于其上的子消息验证码。”
“9. 一种传输设备,包括:
发射机电路,其被配置为:
将消息分割为多个传输单元;
获取所述多个传输单元中的每一个传输单元的子消息验证码,其中,所述多个传输单元中的每一个传输单元的所述子消息验证码是基于对应的传输单元的内容的;
基于所述多个传输单元的子消息验证码,获取整个消息的合成消息验证码;
在通过网络传输之前,将所述整个消息的所述合成消息验证码附加到所述多个传输单元中的最后一个传输单元上;以及
独立地传输所述多个传输单元中的每一个传输单元而没有附加于其上的子消息验证码。”
“11. 一种传输设备,包括:
用于将消息分割为多个传输单元的模块;
用于获取所述多个传输单元中的每一个传输单元的子消息验证码的模块,其中,所述多个传输单元中的每一个传输单元的所述子消息验证码是基于对应的传输单元的内容的;
用于基于所述多个传输单元的子消息验证码来获取整个消息的合成消息验证码的模块;
用于在通过网络传输之前,将所述整个消息的所述合成消息验证码附加到所述多个传输单元中的最后一个传输单元上的模块;以及
用于独立地传输所述多个传输单元中的每一个传输单元而没有附加于其上的子消息验证码的模块。”
“12. 一种处理设备,包括:
输入接口,用于接收未处理的消息;以及
处理电路,其被配置为:
将所接收的、未处理的消息分割为多个传输单元;
获取所述多个传输单元中的每一个传输单元的子消息验证码,其中,所述多个传输单元中的每一个传输单元的所述子消息验证码是基于对应的传输单元的内容的;
基于所述多个传输单元的子消息验证码,获取整个消息的合成消息验证码;
在通过网络传输之前,将所述整个消息的所述合成消息验证码附加到所述多个传输单元中的最后一个传输单元上;以及
独立地传输所述多个传输单元中的每一个传输单元而没有附加于其上的子消息验证码。”
“14. 一种在接收设备上操作的方法,用于对所接收的消息进行完整性检验和验证,所述方法包括:
获取与所述消息相对应的没有附加到其上的子消息验证码的多个独立的传输单元,其中所述多个独立的传输单元中的最后一个传输单元还具有附加于其上的用于整个消息的合成消息验证码,并且其中在通过网络传输之前,发送器设备将所述合成消息验证码附加到所述一个传输单元上;
计算每个传输单元的本地子消息验证码;
基于所述多个独立的传输单元的所述本地子消息验证码,计算本地合成消息验证码;以及
将所述本地合成消息验证码与所述多个独立的传输单元中的所述一个传输单元上附加的所述合成消息验证码进行比较,以确定所述整个消息的所述完整性和所述真实性。”
“20. 一种接收设备,包括:
接收机电路,其被配置为:
获取与消息相对应的没有附加到其上的子消息验证码的多个独立的传输单元,其中所述多个独立的传输单元中的最后一个传输单元还 具有附加于其上的用于整个消息的合成消息验证码,并且其中在通过网络传输之前,发送器设备将所述合成消息验证码附加到所述一个传输单元上;
计算每个传输单元的本地子消息验证码;
基于所述多个独立的传输单元的所述本地子消息验证码,计算本地合成消息验证码;以及
将所述本地合成消息验证码与所述多个独立的传输单元中的所述一个传输单元上附加的所述合成消息验证码进行比较,以确定所述整个消息的所述完整性和所述真实性。”
“22. 一种接收机设备,包括:
用于获取与消息相对应的没有附加到其上的子消息验证码的多个独立的传输单元的模块,其中所述多个独立的传输单元中的最后一个传输单元还具有附加于其上的用于整个消息的合成消息验证码,并且其中在通过网络传输之前,发送器设备将所述合成消息验证码附加到所述一个传输单元上;
用于计算每个传输单元的本地子消息验证码的模块;
用于基于所述多个独立的传输单元的所述本地子消息验证码来计算本地合成消息验证码的模块;以及
用于将所述本地合成消息验证码与所述多个独立的传输单元中的所述一个传输单元上附加的所述合成消息验证码进行比较,以确定所述整个消息的所述完整性和所述真实性的模块。”
“24. 一种处理设备,包括:
输入接口,用于接收与消息相对应的没有附加到其上的子消息验证码的多个独立的传输单元,其中所述多个独立的传输单元中的最后一个传输单元还具有附加于其上的用于整个消息的合成消息验证码,并且其中在通过网络传输之前,发送器设备将所述合成消息验证码附加到所述一个传输单元上;和
处理电路,其被配置为:
计算每个传输单元的本地子消息验证码;
基于所述多个独立的传输单元的所述本地子消息验证码,计算本地合成消息验证码;以及
将所述本地合成消息验证码与所述多个独立的传输单元中的所述一个传输单元上附加的所述合成消息验证码进行比较,以确定所述整个消息的所述完整性和所述真实性。”
复审请求人认为:对比文件1和对比文件3都没有公开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中的特征“将所述整个消息的所述合成消息验证码附加到所述多个传输单元中的最后一个传输单元上”,也不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通过将所述整个消息的所述合成消息验证码附加到所述多个传输单元中的最后一个传输单元上,能够在合成消息验证码之前就开始传输多个传输单元,从而提高传输效率。
在上述程序的基础上,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可以作出复审请求审查决定。
决定的理由
(一)审查文本的认定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9月29日提交了权利要求书的修改文本。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所依据的文本为复审请求人于分案申请递交日2015年07月24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11页、说明书附图第1-6页、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于2019年09月29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25项。经审查,上述修改文本的修改之处符合专利法第33条的规定。
(二)关于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所引用的对比文件与复审通知书引用的对比文件相同,为驳回决定所引用的对比文件1和对比文件3,即
对比文件1:WO9847264A1,公开日为1998年10月22日;
对比文件3:US7043677B1,公告日为2006年05月09日。
1.权利要求1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独立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在发送机设备上操作的方法。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在数字通信中为数字数据形成和检查校验和的方法和装置,并具体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3页第1行-第10页第7行,图1):图1中示出了两个装置,数据分段从一个装置传输到另一个装置。在图中,象征性地示出了第一计算机装置A1,其中存储数据分段(Di=1……n)。数据分段Di一起构成了数字数据(相当于将所述消息分割为多个传输单元),并被指定为用户数据,保护其完整性很重要。对于每一个数据分段Di,使用第一校验和函数PSF生成第一分段校验和PSi(相当于获取所述多个传输单元中的每一个传输单元的子消息验证码),独立的第一分段校验和PSi通过可交换操作被组合形成第一可交换校验和KP1(相当于基于所述多个传输单元的子消息验证码,获取整个消息的合成消息验证码),单独校验和PSi上的可交换操作使用异或符号象征性地示出。第一可交换校验和KP1使用第一加密密钥S加密生成加密校验和KP。数据分段Di和加密校验和KP通过传输介质被发送(结合图1可以得出子消息验证码PSi没有与数据分段Di一起传输,相当于独立地传输所述多个传输单元中的每一个传输单元而没有附加于其上的子消息验证码),优选的是一条链路或者逻辑连接,在图中用通信链接UM象征性地示出。在第二装置中数据分段D1被接收为数据分段Dc,在第二装置中的第二位置P2数据分段Dn被接收为数据分段Db。反加密操作的结果是用正确的加密和解密得到的第一可交换校验和KP1,保存在第二装置A2中。为了比较数据分段Dj,与生成第一可交换校验和KP1的原始顺序相比接收的顺序已改变,为接收的数据分段Dj生成第二分段校验和PSj。得到的结果PSj又被可交换地相结合生成第二可交换校验和KP2。检验第一可交换校验和KP1与第二可交换校验和KP2是否相匹配,如果相匹配,则保证了数据分段Di以及所有数据分段的完整性(由于校验和用于验证数据内容的完整性,校验和必然是根据数据分段的内容生成的,也就是说,通过对比文件1公开的内容可以毫无疑义地得到所述多个传输单元中的每一个传输单元的子消息验证码是基于对应的传输单元的内容的)。如果第一加密可交换校验和KP1和与第二加密可交换校验和KP2不匹配,则数据段Di违反了完整性。
权利要求1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相比,其区别特征为:在通过网络传输之前,将所述整个消息的所述合成消息验证码附加到所述多个传输单元中的最后一个传输单元上,而对比文件1中公开的是单独发送合成消息验证码。基于上述区别特征,可以确定权利要求1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提高消息发送的效率。
对于上述区别,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为了提高消息发送的效率,将合成消息验证码随着数据一起发送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常规选择,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想到将合成消息验证码附加到其中一个传输单元上进行发送,例如最后一个传输单元,属于本领域的惯用手段。
综上所述,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的惯用手段,从而得到权利要求1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此,该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关于创造性的规定。
2.权利要求2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从属权利要求2对权利要求1做了进一步的限定。对比文件1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3页第1行-第10页第7行,图1):独立的第一分段校验和PSi通过可交换操作被组合形成第一可交换校验和KP1,也就是说,对比文件1公开了合成消息验证码是多个传输单元子消息验证码的函数。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该权利要求也不具备创造性。
3.权利要求3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从属权利要求3对权利要求1做了进一步的限定。对比文件1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3页第1行-第10页第7行,图1):独立的第一分段校验和PSi通过可交换操作被组合形成第一可交换校验和KP1,单独校验和PSi上的可交换操作使用异或符号象征性地示出,也就是说,对比文件1公开了子消息验证码执行异或运算来导出合成消息验证码。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该权利要求也不具备创造性。
4.权利要求4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从属权利要求4对权利要求1做了进一步的限定。对比文件1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3页第1行-第10页第7行,图1):独立的第一分段校验和PSi通过可交换操作被组合形成第一可交换校验和KP1,也就是说,对比文件1公开了根据用于将多个输入合成为单个输出的函数,获取合成消息验证码。而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输入和输出可以是固定长度属于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该权利要求也不具备创造性。
5.权利要求5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从属权利要求5对权利要求1做了进一步的限定。对比文件1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3页第1行-第10页第7行,图1):可交换操作可以是EXOR异或操作、累加操作或乘法操作。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该权利要求也不具备创造性。
6.权利要求6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从属权利要求6对权利要求1做了进一步的限定。对比文件1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3页第1行-第10页第7行,图1):独立的第一分段校验和PSi通过可交换操作被组合形成第一可交换校验和KP1,也就是说,对比文件1公开了合成消息验证码是根据多个传输单元子消息验证码的函数获得。在对比文件1公开的内容的基础上,构造以子消息验证码作为系数的多项式属于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该权利要求也不具备创造性。
7.权利要求7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从属权利要求7对权利要求1做了进一步的限定。对比文件3公开了一种从包内未损坏的数据中分离损坏的数据的装置和方法,其中具体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1栏第4行—第2栏最后一行):对于每个独立数据段计算校验和并添加到数据载荷,使用具有不同长度和类型的独立数据段。由此可见,对比文件3公开了多个传输单元可以具有不同的长度,上述特征在对比文件3中的作用与其在本申请中为解决其技术问题所起的作用相同,都是用于提高分段校验数据的灵活性,也就是说,对比文件3给出了使用不同长度的传输单元以解决其技术问题的启示。进一步地,传输单元可以灵活设置为相同的长度以便于统一处理属于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3和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得到该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是显而易见的,因此该权利要求也不具备创造性。
8.权利要求8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从属权利要求8对权利要求1做了进一步的限定。对比文件1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3页第1行-第10页第7行,图1):数据分段Di一起构成了数字数据(相当于在通过网络传输之前将所述消息划分成多个传输单元),并被指定为用户数据,保护其完整性很重要。数据分段Di和加密校验和KP通过传输介质被发送(相当于独立地传输多个传输单元);为了比较数据分段Dj,与生成第一可交换校验和KP1的原始顺序相比接收的顺序已改变(相当于不按次序地通过网络传输多个传输单元),为接收的数据分段Dj生成第二分段校验和PSj。得到的结果PSj又被可交换地相结合生成第二可交换校验和KP2。而为了提高消息发送的效率,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想到将合成消息验证码附加到其中一个传输单元上进行发送,例如最后一个传输单元,属于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该权利要求也不具备创造性。
9.权利要求9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独立权利要求9要求保护一种传输设备,该传输设备中的发射机电路执行的方法步骤与权利要求1要求保护的方法步骤相对应。且使用发射机电路实现对应的方法步骤属于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基于与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类似的理由,权利要求9不具备创造性。
10.权利要求10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权利要求10是与权利要求4的方法权利要求相对应的装置权利要求,基于与权利要求4不具备创造性相同的理由,权利要求10不具备创造性。
11.权利要求11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独立权利要求11是与权利要求1的方法权利要求相对应的装置权利要求。且采用对应的模块来实现相应的方法步骤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因此,基于与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类似的理由,权利要求11也不具备创造性。
12.权利要求12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独立权利要求12要求保护一种处理设备,包括用于接收未处理的消息的输入接口,和配置为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在发送机设备上操作的方法的用于处理所接收的、未处理的消息的处理电路,该处理设备中处理电路执行的方法步骤与权利要求1要求保护的方法执行的方法步骤相对应。且使用接口用于接收未处理的消息,使用处理电路实现对应的方法用于处理接收到的未处理的消息,均属于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因此,基于与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类似的理由,权利要求12也不具备创造性。
13.权利要求13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权利要求13是与权利要求4的方法权利要求相对应的装置权利要求,基于与权利要求4不具备创造性相同的理由,权利要求13不具备创造性。
14.权利要求14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独立权利要求14请求保护一种在接收设备上操作的方法。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在数字通信中为数字数据形成和检查校验和的方法和装置,并具体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3页第1行-第10页第7行,图1):图1中示出了两个装置,数据分段从一个装置传输到另一个装置。在图中,象征性地示出了第一计算机装置A1,其中存储数据分段(Di=1……n)。数据分段Di一起构成了数字数据,并被指定为用户数据,保护其完整性很重要。对于每一个数据分段Di,使用第一校验和函数PSF生成第一分段校验和PSi,独立的第一分段校验和PSi通过可交换操作被组合形成第一可交换校验和KP1,单独校验和PSi上的可交换操作使用异或符号象征性地示出。第一可交换校验和KP1使用第一加密密钥S加密生成加密校验和KP。数据分段Di和加密校验和KP通过传输介质被发送,优选的是一条链路或者逻辑连接,在图中用通信链接UM象征性地示出。在第二装置中数据分段D1被接收为数据分段Dc,在第二装置中的第二位置P2数据分段Dn被接收为数据分段Db(结合图1可以得出子消息验证码PSi没有与数据分段Di一起传输,相当于获取与所述消息相对应的没有附加到其上的子消息验证码的多个独立传输单元)。反加密操作的结果是用正确的加密和解密得到的第一可交换校验和KP1,保存在第二装置A2中。为了比较数据分段Dj,与生成第一可交换校验和KP1的原始顺序相比接收的顺序已改变,为接收的数据分段Dj生成第二分段校验和PSj(相当于计算每个传输单元的本地子消息验证码)。得到的结果PSj又被可交换地相结合生成第二可交换校验和KP2(相当于基于所述多个独立的传输单元的所述本地子消息验证码,计算本地合成消息验证码)。检验第一可交换校验和KP1与第二可交换校验和KP2是否相匹配,如果相匹配,则保证了数据分段Di以及所有数据分段的完整性。如果第一加密可交换校验和KP1和与第二加密可交换校验和KP2不匹配,则数据段Di违反了完整性(相当于将所述本地合成消息验证码与接收到的合成消息验证码进行比较,以确定整个消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权利要求14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相比,其区别特征为:其中所述多个独立的传输单元中的最后一个传输单元还具有附加于其上的用于整个消息的合成消息验证码,并且其中在通过网络传输之前,发送器设备将所述合成消息验证码附加到所述一个传输单元上。基于上述区别特征,可以确定权利要求14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提高消息发送的效率。
对于上述区别,为了提高消息发送的效率,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将合成消息验证码随着数据一起发送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常规选择,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想到在传输之前,发送器设备将合成消息验证码附加到其中一个传输单元上进行发送,例如最后一个传输单元,属于本领域的惯用手段。
综上所述,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的惯用手段,从而得到权利要求14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此,该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关于创造性的规定。
15.权利要求15和16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从属权利要求15和16对权利要求14做了进一步的限定。对比文件1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3页第1行-第10页第7行,图1):为了比较数据分段Dj,与生成第一可交换校验和KP1的原始顺序相比接收的顺序已改变,为接收的数据分段Dj生成第二分段校验和PSj;也就是说,对比文件1公开了多个独立的传输单元无序地到达,计算每个传输单元的本地子消息验证码。而为了分担集中计算的压力,在传输单元到达时即进行计算属于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权利要求15和16也不具备创造性。
16.权利要求17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从属权利要求17对权利要求14做了进一步的限定。为了对接收到的多个独立的传输单元进行处理,在获取所述传输单元时进行缓冲属于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权利要求17也不具备创造性。
17.权利要求18和19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从属权利要求18和19对权利要求14做了进一步的限定。对比文件1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3页第1行-第10页第7行,图1):检验第一可交换校验和KP1与第二可交换校验和KP2是否相匹配,如果相匹配,则保证了数据分段Di以及所有数据分段的完整性。如果第一加密可交换校验和KP1和与第二加密可交换校验和KP2不匹配,则数据段Di违反了完整性。而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将具备完整性的消息提供给其他设备以进行下一步的处理,丢弃不具备完整性的消息属于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权利要求18和19也不具备创造性。
18.权利要求20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独立权利要求20要求保护一种接收设备,包括配置为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在接收设备上操作的方法的接收机电路,接收机电路执行的方法步骤与权利要求14要求保护的方法步骤相对应。而使用接收机电路实现对应的方法步骤属于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基于与权利要求14不具备创造性类似的理由,权利要求20也不具备创造性。
19.权利要求21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从属权利要求21对权利要求20作出了进一步的限定。对比文件1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3页第1行-第10页第7行,图1):检验第一可交换校验和KP1与第二可交换校验和KP2是否相匹配,如果相匹配,则保证了数据分段Di以及所有数据分段的完整性。如果第一加密可交换校验和KP1和与第二加密可交换校验和KP2不匹配,则数据段Di违反了完整性。而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将具备完整性的消息提供给其他设备以进行下一步的处理,丢弃不具备完整性的消息属于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权利要求21也不具备创造性。
20.权利要求22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独立权利要求22是与权利要求14的方法权利要求相对应的装置权利要求。而采用对应的模块来实现相应的方法步骤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因此,基于与权利要求14不具备创造性类似的理由,权利要求22也不具备创造性。
21.权利要求23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从属权利要求23对权利要求22作出了进一步的限定。对比文件1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3页第1行-第10页第7行,图1):检验第一可交换校验和KP1与第二可交换校验和KP2是否相匹配,如果相匹配,则保证了数据分段Di以及所有数据分段的完整性。如果第一加密可交换校验和KP1和与第二加密可交换校验和KP2不匹配,则数据段Di违反了完整性。而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将具备完整性的消息提供给其他设备以进行下一步的处理,丢弃不具备完整性的消息属于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权利要求23也不具备创造性。
22.权利要求24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独立权利要求24要求保护一种处理设备,包括输入接口和处理电路,两者执行的方法步骤与权利要求14要求保护的方法步骤相对应。而处理设备中包括接收消息的输入接口和处理消息的处理电路,均属于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因此,基于与权利要求14不具备创造性类似的理由,权利要求24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23.权利要求25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从属权利要求25对权利要求24作出了进一步的限定。对比文件1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3页第1行-第10页第7行,图1):检验第一可交换校验和KP1与第二可交换校验和KP2是否相匹配,如果相匹配,则保证了数据分段Di以及所有数据分段的完整性。如果第一加密可交换校验和KP1和与第二加密可交换校验和KP2不匹配,则数据段Di违反了完整性。而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将具备完整性的消息提供给其他设备以进行下一步的处理,丢弃不具备完整性的消息属于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权利要求25也不具备创造性。
(三)关于复审请求人的意见
对于复审请求人在答复复审通知书时提出的意见,合议组认为:根据权利要求1中“在通过网络传输之前,将所述整个消息的所述合成消息验证码附加到所述多个传输单元中的最后一个传输单元上”可知,合成消息验证码附加到最后一个传输单元之后,才进行网络传输,在合成消息验证码之前未传输多个传输单元,因此复审请求人声称的“在合成消息验证码之前就开始传输多个传输单元,从而提高传输效率”在权利要求1记载的内容中并没有体现。而对比文件1公开了数据分段Di和加密校验和KP通过传输介质被分开进行发送,独立地传输多个传输单元中的每一个传输单元,且对比文件1通过传输多个传输单元和加密校验和(即合成消息验证码),将本地加密校验和与接收到的加密校验和进行比较,确定整个消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减少了传输的数据量,降低了传输开销,同样提高了传输的效率。因此,合议组对复审请求人的主张不予支持。
三、决定
维持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9年01月31日对本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
如对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不服,根据专利法第41条第2款的规定,复审请求人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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