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执行、追溯、监控和控制减少密闭环境中的细菌数的方法的系统-复审决定


发明创造名称:用于执行、追溯、监控和控制减少密闭环境中的细菌数的方法的系统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200119
决定日:2020-01-03
委内编号:1F251574
优先权日:2012-07-04
申请(专利)号:201380035722.4
申请日:2013-07-03
复审请求人:沃肯普罗格里斯意大利有限责任公司
无效请求人:
授权公告日: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
主审员:张凌
合议组组长:王云涛
参审员:牛培利
国际分类号:A61L9/14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
决定要点
:在判断一项权利要求的创造性时,如果该权利要求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和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相比存在区别特征,而现有技术已经给出将上述区别特征引入到该最接近的现有技术以解决其存在的技术问题的启示,则该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不具备创造性。
全文:
本复审请求涉及申请号为201380035722.4,名称为“用于执行、追溯、监控和控制减少密闭环境中的细菌数的方法的系统”的发明专利申请(下称本申请)。本申请的申请人为沃肯普罗格里斯意大利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日为2013年7月3日,优先权日为2012年7月4日,公开日为2015年4月29日。
经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审查部门于2018年1月30日发出驳回决定,驳回了本申请,其理由是:权利要求1-5不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创造性。驳回决定所依据的文本为2017年2月27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5项(共2页),2015年1月4日提交的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说明书第1-40段(共7页)、说明书附图(共4页)。驳回决定中引用了以下对比文件:
对比文件1:US2003138344A1,公开日2003年7月24日;
对比文件2:WO2012033850A2,公开日2012年3月15日。
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用于执行、追溯、监控和控制减少密闭环境中的细菌数的方法的系统(1),包括:
-环境识别设备(2),包括存储器件(7),所述存储器件(7)包含与所述密闭环境相关的信息以及与用于减少所述密闭环境中的所述细菌数的方法相关的技术信息;
-使空气分散的去污剂物质微粉化的设备(3),被设置为基于所述环境识别设备(2)中包含的所述信息通过扩散器(9)经由空气以干雾的形式扩散去污剂物质(12);
-检测传感器(4),被适配为检测所述去污剂物质(12)的浓度;
-瞬时细菌分析传感器(5),被设置为确定定量或定性细菌浓度;
-中央服务器(6),被设置为处理从所述扩散器(9)、所述检测传感器(4)以及所述瞬时细菌分析传感器(5)接收的数据,以便相对于期望的定量和定性细菌目标识别异常并且确认由于所述去污剂物质(12)的扩散所获得的细菌结果。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微粉化设备(3)包括:
-收集箱(13),被适配为包含所述去污剂物质(12);
-管(11),被设置为从所述收集箱(13)吸取所述去污剂物质(12);
-风扇(20),被设置为从所述环境中吸取空气并且将所述空气传送到鼓风机(19),所述鼓风机(19)被设置为将所述空气与从所述收集箱(13)接收的所述去污剂物质(12)混合;
-电机(18),被适配为驱动所述风扇(20)。
3. 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收集箱(13)包含连接到挤压泵(15)的浮置开关(14),所述挤压泵(15)被设置为利用从零售包装(16)中吸取的所述去污剂物质(12)填充所述收集箱(13),以便将所述收集箱(13)中的所述去污剂物质(12)保持在预定水平。
4. 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一项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检测传感器(4)包括通过微处理器(22)连接到所述瞬时细菌分析传感器(5)的压电探头(23)。
5. 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瞬时细菌分析传感器(5)基于片上实验室型微流体平台(24),所述微流体平台(24)包括为“悬臂”或“悬臂阵列”形式的敏感微观结构(25),所述敏感微观结构(25)被设置为捕捉任何病原微生物并且将关于检测到的微生物的数量和所述微生物的特性的信号发送至所述微处理器(22)。”
驳回决定中指出:权利要求1要求保护一种用于执行、追溯、监控和控制减少密闭环境中的细菌数的方法的系统。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去污系统(参见说明书第39至48段、附图2及摘要)。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在于:①前者包括有环境识别设备,并限定了环境识别装置的组成,去污剂微粉化设备基于该环境识别设备中的信息通过扩散器经由空气以干雾形式来扩散去污剂;②前者中央服务器可处理从扩散器接收的数据,中央服务器可通过处理接收的数据确认由于去污剂物质的扩散所获得的细菌结果。基于上述区别,权利要求1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方便有效地针对特定密闭环境进行去污。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使用干雾灭菌剂对环境进行灭菌消毒的系统,电子控制系统为实现其所述对象信息识别以及建立特定对象与特定消毒方法的关联及后续的执行操作,其必然设置有包含存储了特定房间等的相关信息以及与消毒系统减少特定房间中细菌的特定消毒方法信息的存储器件在内的环境识别装置。本领域技术人员在对比文件2的启示下容易想到在对比文件1的去污系统中设置配备有存储器件的环境识别设备,使其存储与密闭环境相关的信息以及与消毒系统减少环境细菌的方法相关的信息,从而将该密闭环境与特定消毒系统建立联系,进而使得消毒系统中的去污剂微粉化设备基于该环境识别设备中的信息按照特定方法通过扩散器将去污剂以干雾形式经由空气扩散出去,实现对特定环境进行特定有效地消毒。在对比文件1已公开设置有传感器80以检测存在的病原体,并将传感器80连接到中央控制系统82(中央服务器)的基础上,使中央服务器通过其接收的数据确认由于去污剂扩散后所获得的细菌结果也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在对比文件1的控制系统设置基础上为了进一步方便实时了解去污剂去污效果所容易想到的。因此权利要求1不具有创造性,从属权利要求2-5的附加技术特征或者已经被对比文件1所公开,或者属于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因此权利要求2-5也不具有创造性。
申请人(下称复审请求人)对上述驳回决定不服,于2018年5月11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复审请求,没有提交修改替换页。复审请求人认为:1)对比文件2没有公开密闭环境,环境识别设备中的存储期间提供针对给定密闭环境的最优质量标准,本发明的系统通过与包括在用于密闭环境的操作性“自我监控计划”中的活动有关的定性和频率参数输入到中央处理器6,能够在预防的基础上或者在发现污染物之后产生数据不合格的报告以及警报信号,通过根据本发明的系统所应用的方法使得可以针对给定的密闭环境实现最优的质量标准,同时避免由外部操作人员执行的现场细菌采样的过程以及作为之前的净化处理结果而发现的细菌质量的恶化。2)“中央服务器可通过处理接收的数据确认由于去污剂物质的扩散所获得细菌结果”不属于本领域常规技术手段,现有技术中不存在这样的系统,而且该区别技术特征是针对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提出的。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5月18日依法受理了该复审请求,并将其转送至原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
原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书中坚持原驳回决定。
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理。
合议组于2019年6月12日向复审请求人发出复审通知书,指出权利要求1-5相对于对比文件1-2以及本领域公知常识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对于复审请求人的意见陈述,合议组认为:1)对比文件1已经公开了在密闭环境下处理细菌,另外,房间本身可以通过常规手段形成密闭空间是众所周知的,且对比文件2所公开的使用干雾灭生物剂对房间进行灭菌消毒的系统同样适用于密闭空间的消毒,因此,当需要将密闭空间与特定消毒系统建立联系时,本领域技术人员也容易想到结合对比文件2所公开的系统。2)对比文件1已经公开控制系统82(中央服务器)根据检测到的过氧化氢/水浓度来调整过氧化氢引入蒸汽发生器的速度、空气流动速度等,以使分类室40保持在选定的过氧化氢浓度下,风扇(即扩散器)以保障过氧化氢或其他去污蒸汽分布在整个室内。对比文件2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59页第3段):消毒系统可以包括一个或多个传感器和/或从一个或多个传感器接收信号,其可以指示排放到周围环境中的雾化杀生物剂的体积,大小和/或浓度。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9月25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并提交了权利要求的修改替换页(共2页5项),仅对器件名称进行修改,新修改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用于执行、追溯、监控和控制减少密闭环境中的细菌数的方法的系统(1),包括:
-环境识别设备(2),包括存储器件(7),所述存储器件(7)包含与所述密闭环境相关的信息以及与用于减少所述密闭环境中的所述细菌数的方法相关的技术信息;
-微粉化设备(3),被设置为基于所述环境识别设备(2)中包含的所述信息通过扩散器(9)以干雾的形式在空气中微粉化并扩散去污剂物质(12);
-检测传感器(4),被适配为检测所述去污剂物质(12)的浓度;
-分析传感器(5),被设置为瞬时确定所述密闭环境中的定量或定性细菌浓度;
-中央服务器(6),被设置为处理从所述扩散器(9)、所述检测传感器(4)以及所述分析传感器(5)接收的数据,以便相对于期望的定量和定性细菌目标识别异常并且确认由于所述去污剂物质(12)的扩散所获得的细菌结果。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微粉化设备(3)包括:
-收集箱(13),被适配为包含所述去污剂物质(12);
-管(11),被设置为从所述收集箱(13)吸取所述去污剂物质(12);
-风扇(20),被设置为从所述环境中吸取空气并且将所述空气传送到鼓风机(19),所述鼓风机(19)被设置为将所述空气与从所述收集箱(13)接收的所述去污剂物质(12)混合;
-电机(18),被适配为驱动所述风扇(20)。
3. 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收集箱(13)包含连接到挤压泵(15)的浮置开关(14),所述挤压泵(15)被设置为利用从零售包装(16)中吸取的所述去污剂物质(12)填充所述收集箱(13),以便将所述收集箱(13)中的所述去污剂物质(12)保持在预定水平。
4. 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一项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检测传感器(4)包括通过微处理器(22)连接到所述分析传感器(5)的压电探头(23)。
5. 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分析传感器(5)基于片上实验室型微流体平台(24),所述微流体平台(24)包括为“悬臂”或“悬臂阵列”形式的敏感微观结构(25),所述敏感微观结构(25)被设置为捕捉任何病原微生物并且将关于检测到的微生物的数量和所述微生物的特性的信号发送至所述微处理器(22)。”
复审请求人认为:1)对比文件2通篇都没有提及“用于减少所述密闭环境中的所述细菌数的方法相关的技术信息”,也没有公开非瞬时存储媒介240或者非暂时性计算机或处理器可读存储介质中存储有用于减少所述密闭环境中的所述细菌数的方法相关的技术信息。因此,对比文件2并没有公开权利要求1中的技术特征“环境识别设备(2),包括存储器件(7),所述存储器件(7)包含……与用于减少所述密闭环境中的所述细菌数的方法相关的技术信息”。对比文件2并没有公开排风扇或者消毒系统的其他元件对去污剂物质进行微粉化,也没有公开基于环境识别设备中包含的信息微粉化并扩散去污剂物质。因此,对比文件2没有公开权利要求1中的技术特征“微粉化设备(3),被设置为基于所述环境识别设备(2)中包含的所述信息通过扩散器(9)以干雾的形式在空气中微粉化并扩散去污剂物质(12)”。此外,本发明针对如下技术问题:在现有技术中,存在降低或消除在密闭环境的杀菌和消毒活动中的人为错误造成的风险的需求。在本发明中,环境识别设备中的存储器件提供针对给定密闭环境的最优质量标准,而且,根据特定要求,最优质量标准会随着时间而变化。从而,本发明通过借助包括存储器件的环境识别设备,读取与密闭环境相关的信息以及用于减少特定密闭环境中的细菌数的方法相关的技术信息,借助微粉化设备基于环境识别设备中包含的信息通过扩散器以干雾的形式在空气中微粉化并扩散去污剂物质,从而能够实现上述目标。可以看出,上述区别技术特征正是本发明解决技术问题的关键特征。因此,在现有技术未公开该技术特征的前提下,显然也没有理由认为其是本领域惯用技术手段。2)本申请的欧洲同族已经授权,从侧面佐证了本申请的创造性。
在上述程序的基础上,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可以作出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一)、关于审查文本
复审程序中,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9月25日提交了权利要求书的修改替换页(共5项2页)。本复审决定所针对的审查文本为: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9月25日提交的权利要求书(共5项2页),以及其2015年1月4日提交的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说明书第1-40段(共7页)、说明书附图(共4页)。
(二)、关于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
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在判断一项权利要求的创造性时,如果该权利要求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和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相比存在区别特征,而现有技术已经给出将上述区别特征引入到该最接近的现有技术以解决其存在的技术问题的启示,则该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不具备创造性。
1、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
权利要求1要求保护一种用于执行、追溯、监控和控制减少密闭环境中的细菌数的方法的系统(1)。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去污系统,并具体公开了以下技术内容(参见说明书第23、39至48段、附图1-2及摘要):所述微生物病原体意指微生物,例如细菌芽孢、无性繁殖细菌等。在分类室40内,传感器80检测存在的病原体(相当于本申请的确定定量或定性细菌浓度的分析传感器),优选设置数个传感器用以检测不同的病原体;所述传感器80连接到一中央控制系统82(相当于本申请的中央服务器),当一个或多个传感器80检测到某种病原体超过预定极限水平时(相当于本申请的瞬时确定细菌浓度),所述中央控制系统发送信号给警报器84;作为选择地,使用自动喷雾系统86将喷雾引导至可疑污染物,例如该喷雾系统可释放已知的能有效抵抗广泛病原体的杀菌剂的液体喷雾、雾或薄雾;当控制系统82通过运动传感器检测到所有工人撤出分类室后,该室被密封;然后通过室去污系统88(与自动喷雾系统86组成本申请的微粉化的设备)对整个分类室进行去污以确保病原体被消灭,该去污优选使用气态氧化剂如蒸汽形式的过氧化氢;优选地,过氧化氢通过室HVAC系统72供入分类室40;在分类室40内,风扇89(相当于本申请的扩散器)被激活以保障过氧化氢或其他去污蒸汽分布在整个室内;过氧化氢蒸汽通过将来自例如箱体的贮存器90中的过氧化氢水溶液供应至蒸汽发生器92而形成;载体气体如空气被供应至蒸汽发生器92与液体和/或蒸汽混合,并将蒸汽携带出蒸汽发生器92;在分类室40内,一个或优选多个过氧化氢传感器102(相当于本申请的检测去污剂物质浓度的检测传感器),用于检测分类室内的过氧化氢和/或水蒸汽水平,以确保室内的过氧化氢水平保持在预定水平;传感器102与控制系统82连接,控制系统82根据检测到的过氧化氢/水浓度来调整过氧化氢引入蒸汽发生器的速度、空气流动速度等,以使分类室40保持在选定的过氧化氢浓度下。由此可见,对比文件1中的去污系统也是一种可用于执行、追溯、监控和控制减少密闭环境中的细菌数的方法的系统,且该中央控制系统82可处理从传感器102以及传感器80得到的数据,从而识别某种病原体是否超过预定极限水平(即相对于期望的定量和定性细菌目标识别异常)。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公开的技术方案相比,区别在于:权利要求1的系统包括有环境识别设备,并限定了环境识别装置的组成,去污剂微粉化设备基于该环境识别设备中的信息通过扩散器以干雾形式在空气中微粉化并扩散去污剂;权利要求1的中央服务器可处理从扩散器接收的数据,中央服务器可通过处理接收的数据确认由于去污剂物质的扩散所获得的细菌结果。基于上述区别,权利要求1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方便有效地针对特定密闭环境进行去污。
对于上述区别,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使用干雾灭菌剂对环境进行灭菌消毒的系统,并具体公开了(参见其说明书第21页第2段,第26页第3段,第28页最后1段-第29页第2段,第57页第3段,第58页最后1段-第59页第1段,第60页第3段-第61页第2段,第65页第4段-第67页第1段,图1-2,图5):消毒媒介106以干雾形式排出;消毒系统100可以包括一个或多个排气扇212,该排气扇212被安置使雾化杀生物剂以干雾形式从排气口104排出,排气扇212可确保正在经受灭菌,消毒的房间或空间的充分分散或覆盖。该消毒系统100包括一控制子系统236,该控制子系统236包括一个控制器238;该控制系统236包括一个或更多非瞬时存储媒介240,如只读存储器240a、随机存取存储器240b等;该非瞬时存储媒介240可存储供控制器238使用的信息和/或数据,例如操作系统242a和/或应用程序242b;由控制器238执行的指令可以实现记录模块242c以记录各种参数,合规报告模块242d用于产生诸如合规报告之类的报告,异常报告模块242e用于处理异常,例如,故障,不合规问题或预期运营或阈值的变化。消毒系统可以包括一个或多个传感器和/或从一个或多个传感器接收信号,这些信号可以指示雾化的有效性。例如,传感器可以感测并指示雾化杀生物剂的体积和/或尺寸和/或排出到周围环境中的雾化杀生物剂的体积或浓度。消毒系统100可响应于测量,感测或以其他方式确定的周围环境中的所需水平的杀生物剂,湿度或相对湿度和/或响应于某些其他值而结束消毒循环,参数或条件,例如来自一种或多种病原体和/或有机材料测试的合适结果;可以基于各种测量,感测或确定的值来开始和/或停止消毒循环或其部分。测量,感测或以其他方式确定这样的参数还可以允许实现反馈控制,例如当实现定义的参数值时自动结束消毒循环。消毒系统可以响应于手动激活开关或用户输入设备(例如,图形用户界面上的用户可选图标)而开始消毒循环。日期和/或时间可以与在消毒系统所处的环境(例如,房间)中执行的预定程序相关联,例如医疗程序。例如,消毒系统可以包括内部调度子系统,其可以将环境的调度信息存储在物理或非暂时性计算机或处理器可读存储介质中。消毒系统和消毒系统服务器计算机系统可各自包括一个或多个处理器和非暂时性存储介质,其存储可由处理器执行的指令和数据。处理器和指令可以形成许多不同的模块以处理数据和执行各种功能。该方法可以跟踪给定的消毒系统何时被操作,消毒系统被操作多长时间,消毒系统何时被操作,谁操作消毒系统以及消毒的功效。遵守组织,保险公司和/或政府要求,协议或注册可能需要多变量分析。测量,感测或以其他方式确定这些参数可以帮助显示或证明符合性。测量,感测或以其他方式确定这样的参数还可以允许实现反馈控制,例如当实现定义的参数值时自动结束消毒循环。系统在记录模块处从指示干雾化杀生物剂消毒操作参数的传感器接收信号。这些可以包括来自上述各种内部和外部传感器S1-S9,S10-S14的信号,因此,系统可以从传感器接收指示内部参数或操作的信号,以及外部测量。这还可以包括来自各种其他设备或传感器的信号,例如来自机器可读符号读取器262(图2),RFID读取器264(图2)和/或时钟244(图2)的信号。这可以临时或永久地记录到有形的非暂时性存储介质,例如计算机或处理器可读存储器。在804处,系统的报告模块至少部分地基于干雾化杀生物剂消毒操作参数产生顺应性报告。合规报告可以包括与验证消毒系统的操作状况和由一个或多个最终用户操作消毒系统有关的各种数据,和/或由适当的人员对其进行维护或维护。例如,顺应性报告可以包括关于各种杀生物剂储存器中杀生物剂的水平的信息,计量的杀生物剂的量,换能器雾化的频率或频率和/或持续时间。还例如合规报告可以包括关于各种子系统的操作状态的信息,例如风扇,调节子系统,治疗子系统和/或控制子系统,包括由消毒系统执行的自检和自检。还例如合规报告可包括关于杀生物剂排出或分配的有效性的信息,例如排气流中杀生物剂的浓度,提取物流中杀生物剂的浓度,一个或多个位置处的温度,一个或多个位置处的相对湿度,在一个或多个位置处存在杀生物剂,在一个或多个位置处的雾浓度,在一个或多个位置处的湿度,和/或各种其他测量值,例如在一个或多个位置处的病原体或有机材料的存在或数量。这些信息中的一些或全部可以表示在不同时间进行的测量或确定。从上述对比文件2公开的内容可以确定,对比文件2公开的控制系统238和非瞬时存储媒介240,计算机或处理器可读存储器构成了包括存储器件的环境识别系统,其包含与所述环境相关的信息以及与减少环境中的所述细菌数的方法相关的技术信息。对比文件2通过传感器接收数据并传递给消毒系统和消毒系统服务器计算机系统,获得病原体和/或有机材料测试结构并控制杀生物剂的使用,即是说获得相对于期望的定量和定性细菌的目标识别异常并确认由于杀生物剂的扩散所获得的细菌结构。因此在对比文件2给出了设置控制系统为实现其所述对象信息识别以及建立特定对象与特定消毒方法的关联及后续的执行操作,接收数据判断细菌处理结果的启示,本领域技术人员在对比文件2的启示下容易想到对对比文件1的去污系统进行改进,从而设置配备有存储器件的环境识别设备,使其存储与密闭环境相关的信息以及与消毒系统减少环境细菌的方法相关的信息,从而将该密闭环境与特定消毒系统建立联系,进而使得消毒系统中的去污剂微粉化设备基于该环境识别设备中的信息按照特定方法通过扩散器将去污剂以干雾形式在空气中扩散出去,实现对特定环境进行特定有效地消毒。通过使中央服务器处理接收扩散器的数据也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综上所述,在对比文件1公开内容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和常规技术手段以得到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权利要求1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2、权利要求2进一步限定了微粉化设备的结构。然而对比文件1上述内容已经公开室去污系统88通过室HVAC系统72将过氧化氢(去污剂)供入分类室40,其中包括将来自例如箱体的贮存器90中的过氧化氢水溶液(相当于权利要求3中的“收集箱,被适配为包含所述去污剂物质”)供应至蒸汽发生器92;载体气体如空气被供应至蒸汽发生器92与液体和/或蒸汽混合,并将蒸汽携带出蒸汽发生器92。对比文件2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34页第3段)消毒系统包括排气扇,排气侧上设有生物剂储存器202,在此基础上,设置管作为运输通道以从收集箱中吸取去污剂物质并将其传输至下一部件是本领域技术人员采取的常规手段;设置电机驱动风扇以从所述环境中吸取空气并将空气传送给鼓风机,进而通过设置的鼓风机将该空气和从收集箱接收的去污剂混合也是本领域技术人员为快速实现将载体空气与去污剂混合使去污剂微粉化并方便其进一步传输而采取的常规技术手段。因此,在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有创造性的条件下,权利要求2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3、权利要求3进一步限定了收集箱的结构。然而利用诸如浮球开关等的浮置开关控制泵运转来维持液位水平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常用的技术手段。因此,为了将收集箱中的去污剂物质保持在预定水平,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在收集箱内设置浮置开关并连接到挤压泵(一种常规泵),然后控制挤压泵利用从容纳去污剂原料的零售包装中吸取适量去污剂填充收集箱,从而使收集箱内的液位维持在一定水平。因此,在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有创造性的条件下,权利要求3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4、权利要求4进一步限定了检测传感器的结构。然而压电探头是一种常规的传感器元器件,为了进一步便于传感器的信息数据交换处理,本领域技术人员也容易想到将检测传感器上的压电探头通过微处理器连接到瞬时细菌分析传感器。因此,在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有创造性的条件下,权利要求4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5、权利要求5进一步限定了分析传感器的结构。然而对比文件1上述内容已公开其含有可确定定量或定性细菌瞬时浓度的细菌分析传感器80,并且传感器80连接到一中央控制系统82,当一个或多个传感器80检测到某种病原体超过预定极限水平时,所述中央控制系统会发送信号。至于具体地选择使瞬时细菌分析传感器基于片上实验室型微流体平台,并使该微流体平台包括“悬臂”或“悬臂阵列”形式的敏感微观结构以捕捉任何病原微生物,只是生物分析传感器的一种常规设置;通过该敏感微观结构将关于检测到的微生物数量和特性的信号发送至微处理器也是本领域技术人员为方便基于有关细菌的信息进行数据处理和操作而采取的常规手段。因此,在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有创造性的条件下,权利要求5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三)、对复审请求人相关意见的评述
合议组经过讨论后,认为:1) 对比文件1已经公开控制系统82(中央服务器)根据检测到的过氧化氢/水浓度来调整过氧化氢引入蒸汽发生器的速度、空气流动速度等,以使分类室40保持在选定的过氧化氢浓度下,风扇(即扩散器)以保障过氧化氢或其他去污蒸汽分布在整个室内。对比文件2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59页第3段):消毒系统可以包括一个或多个传感器和/或从一个或多个传感器接收信号,其可以指示排放到周围环境中的雾化杀生物剂的体积,大小和/或浓度。对比文件1或对比文件2均公开了传感器检测参数并传递给中央处理器,因此在中央控制器与扩散器之间建立连接,通过使中央服务器处理扩散器的数据以便识别异常并进而控制扩散器调整空气流动速度以使环境保持在选定的去污剂浓度也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对比文件2已经公开了:消毒系统100可响应于测量,感测或以其他方式确定的周围环境中的所需水平的杀生物剂,湿度或相对湿度和/或响应于某些其他值而结束消毒循环,参数或条件,例如来自一种或多种病原体和/或有机材料测试的合适结果,即是说根据传感器检测的结果确认由于去污剂的扩散所获得的细菌结果。对比文件2通过传感器接收数据并传递给消毒系统和消毒系统服务器计算机系统,获得病原体和/或有机材料测试结构并控制杀生物剂的使用,即是说获得相对于期望的定量和定性细菌的目标识别异常并确认由于杀生物剂的扩散所获得的细菌结构。因此在对比文件2给出了设置控制系统为实现其所述对象信息识别以及建立特定对象与特定消毒方法的关联及后续的执行操作,接收数据判断细菌处理结果的启示,本领域技术人员在对比文件2的启示下容易想到对对比文件1的去污系统进行改进,从而设置配备有存储器件的环境识别设备,使其存储与密闭环境相关的信息以及与消毒系统减少环境细菌的方法相关的信息,从而将该密闭环境与特定消毒系统建立联系,进而使得消毒系统中的去污剂微粉化设备基于该环境识别设备中的信息按照特定方法通过扩散器将去污剂以干雾形式经由空气扩散出去,实现对特定环境进行特定有效地消毒。
对比文件1公开了:使用自动喷雾系统86将喷雾引导至可疑污染物,风扇89(相当于本申请的扩散器)被激活以保障过氧化氢或其他去污蒸汽分布在整个室内。对比文件2公开了:消毒媒介106以干雾形式排出;消毒系统100可以包括一个或多个排气扇212,该排气扇212被安置使雾化杀生物剂以干雾形式从排气口104排出,排气扇212可确保正在经受灭菌,消毒的房间或空间的充分分散或覆盖。显然对比文件2已经公开了排风扇对去污剂物质进行微粉化,基于此,使得消毒系统中的去污剂微粉化设备基于该环境识别设备中的信息按照特定方法通过扩散器将去污剂以干雾形式经由空气扩散出去,实现对特定环境进行特定有效地消毒。
对比文件1是在密闭环境中处理细菌,结合对权利要求1的评述可知,对比文件1公开的去污系统也是一种可用于执行、追溯、监控和控制减少密闭环境中的细菌数的方法的系统,且该中央控制系统82可处理从传感器102以及传感器80得到的数据,从而识别某种病原体是否超过预定极限水平。对比文件2公开的消毒系统包括控制系统236、控制系统236包括一个或更多非瞬时存储媒介240,如只读存储器240a、随机存取存储器240b等;该非瞬时存储媒介240可存储供控制器238使用的信息和/或数据,例如操作系统242a和/或应用程序242b;由控制器238执行的指令可以实现记录模块242c以记录各种参数,合规报告模块242d用于产生诸如合规报告之类的报告,异常报告模块242e用于处理异常,消毒系统可以包括一个或多个传感器和/或从一个或多个传感器接收信号,消毒系统100可响应于测量,感测或以其他方式确定的周围环境中的所需水平的杀生物剂,湿度或相对湿度和/或响应于某些其他值而结束消毒循环,参数或条件,例如来自一种或多种病原体和/或有机材料测试的合适结果;可以基于各种测量,感测或确定的值来开始和/或停止消毒循环或其部分,可见其给出了设置环境识别设备和存储器件的启示。
2) 本申请按照我国的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依法审查,并且本申请与EP同族所使用的对比文件也不相同,因此,EP同族已授权不能证明本申请相对于对比文件1-2具有创造性。
因此,复审请求人的意见陈述不具有说服力。
基于上述事实和理由,合议组作出如下决定。
三、决定
维持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1月30日对本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
如对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不服,根据专利法第41条第2款的规定,复审请求人可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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