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创造名称:一种六氟化硫气体检漏仪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199513
决定日:2019-12-27
委内编号:1F269732
优先权日:
申请(专利)号:201610069924.6
申请日:2016-02-01
复审请求人:晋江知保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无效请求人:
授权公告日: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
主审员:王艳妮
合议组组长:潘圆圆
参审员:向薇
国际分类号:G01M3/02,G01N33/00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决定要点:如果一项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最接近现有技术之间存在区别技术特征,其中部分区别技术特征被其他对比文件公开且作用相同,其余区别技术特征属于本领域公知常识,则该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是显而易见的,不具备创造性。
全文:
本复审请求涉及申请号为201610069924.6,名称为“一种六氟化硫气体检漏仪”的发明专利申请(下称本申请)。申请人为晋江知保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申请的申请日为2016年02月01日,公开日为2016年07月06日。
经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实质审查部门以本申请权利要求1-5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为由于2018年09月25日驳回了本申请。驳回决定所依据的文本为:申请日2016年02月01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5项、说明书第1-4页、说明书附图第1页、说明书摘要和摘要附图。驳回决定中引用的对比文件如下:
对比文件1:CN203422366U,公告日为:2014年02月05日;
对比文件2:CN200968942Y,公告日为:2007年10月31日;
对比文件3:CN202500760U,公告日为:2012年10月24日;
对比文件4:CN202007757U,公告日为:2011年10月12日;
对比文件5:CN2895818Y,公告日为:2007年05月02日。
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六氟化硫气体检漏仪,其特征在于,包括:
盛放盒,其为立方体不锈钢盒体,所述盛放盒的内壁上依次固定有消音棉层和消音板;
气体检测箱,其固定在所述盛放盒中,所述气体检测箱上开设有进气口和出气口,所述进气口开设在所述气体检测箱的上部,所述出气口开设在所述气体检测箱的下部;
进气管的一端与所述进气口连通,所述进气管的另一端穿出所述盛放盒与外部大气连通,且所述进气管的另一端上设置有控制所述进气管通闭的第一电磁阀,所述进气管中由上至下依次设置有滤网、活性炭层和高效空气过滤器,出气管的一端与所述出气口连通,所述出气管的另一端穿出所述盛饭盒与外部大气连通,在所述出气管的另一端上设置有第二电磁阀;
气泵,其设置在所述盛放盒中,所述气泵的抽气口与抽气管的一端连通,所述抽气管的另一端从所述气体检测箱下部插入与所述气体检测箱的内部连通,所述抽气管上设置有控制所述抽气管开闭的第三电磁阀,所述真空泵的排气口通过排气管与所述盛放盒的外部大气连通;
检测装置,其包括卤素气体传感器、单片机和报警器;
所述报警器固定在所述盛放盒上,且位于所述盛放盒的外部;所述卤素气体传感器和所述单片机均设置在所述气体检测箱中,且所述单片机与所述卤素气体传感器、所述报警器、所述第一电磁阀、所述第二电磁阀和所述第三电磁阀连接;在所述单片机上设置有六氟化硫气体检浓度阈值和检测周期;
所述单片机每隔5min开启一次所述检测周期;
每个检测周期为所述单片机开启第一电磁阀、所述第三电磁阀和所述真空泵,当所述单片机开启所述真空泵50s后,所述单片机关闭所述第一电磁阀、所述第三电磁阀和所述真空泵,开启所述卤素气体传感器,所述卤素气体传感器对所述气体检测箱中的气体进行检测并将检测结果传输到所述单片机,当所述卤素气体传感器检测到的六氟化硫气体检浓度值大于或等于所述六氟化硫气体检浓度阈值,则所述单片机开启所述报警器报警,同时开启所述第二电磁阀,关闭所述卤素气体传感器,并在开启第二电磁阀20s后关闭所述第二电磁阀,在报警器开启1min后,所述单片机关闭所述报警器,即完成一次检测周期,当所述卤素气体传感器检测到的六氟化硫气体检浓度值小于所述六氟化硫气体检浓度阈值,所述单片机开启所述第二电磁阀,关闭所述卤素气体传感器,并在开启第二电磁阀 20s后关闭所述第二电磁阀,即完成一次检测周期;
其中,所述六氟化硫气体检浓度阈值为5000mg/m3。
2.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六氟化硫气体检漏仪,其特征在于,所述消音棉层的厚度为3.7cm。
3.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六氟化硫气体检漏仪,其特征在于,所述消音板的厚度为4.1cm。
4.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六氟化硫气体检漏仪,其特征在于,所述滤网的孔径为20μm。
5.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六氟化硫气体检漏仪,其特征在于,所述活性炭层中活性炭颗粒的粒径为5mm。”
驳回决定具体指出: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六氟化硫气体检漏仪,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六氟化硫气体检测报警仪,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特征在于:“(1)本申请的气体检测箱,进气口开设在所述气体检测箱的上部,出气口开设在所述气体检测箱的下部,是可封闭结构,通过进气管和出气管与外部连接;进气管的一端与所述进气口连通,所述进气管的另一端穿出所述盛放盒与外部大气连通,且所述进气管的另一端上设置有控制所述进气管通闭的第一电磁阀,所述进气管中由上至下依次设置有滤网、活性炭层和高效空气过滤器,出气管的一端与所述出气口连通,所述出气管的另一端穿出所述盛放盒与外部大气连通,在所述出气管的另一端上设置有第二电磁阀;还包括设置在盛放盒中的气泵,气泵的抽气口与抽气管的一端连通,所述抽气管的另一端从气体检测箱下部插入与气体检测箱的内部连通,所述抽气管上设置有控制抽气管开闭的第三电磁阀,真空泵的排气口通过排气管与盛放盒的外部大气连通;盛放盒为不锈钢材料,盛放盒的内壁上依次固定有消音棉层和消音板。而对比文件1中进风管11下端进气口是敞开的,抽气装置采用的是风机,且壳体内壁未采用消音设计。(2)本申请的检测装置,通过单片机还与第一电磁阀、第二电磁阀和第三电磁阀连接,在所述单片机上设置有六氟化硫气体检测浓度阈值和检测周期,从而实现自动检测,具体为:所述单片机每隔5min开启一次所述检测周期;每个检测周期为所述单片机开启第一电磁阀、所述第三电磁阀和所述真空泵,当所述单片机开启所述真空泵50s后,所述单片机关闭所述第一电磁阀、所述第三电磁阀和所述真空泵,开启所述卤素气体传感器,所述卤素气体传感器对所述气体检测箱中的气体进行检测并将检测结果传输到所述单片机,当所述卤素气体传感器检测到的六氟化硫气体检浓度值大于或等于所述六氟化硫气体检浓度阈值,则所述单片机开启所述报警器报警,同时开启所述第二电磁阀,关闭所述卤素气体传感器,并在开启第二电磁阀20s后关闭所述第二电磁阀,在报警器开启1min后,所述单片机关闭所述报警器,即完成一次检测周期,当所述卤素气体传感器检测到的六氟化硫气体检浓度值小于所述六氟化硫气体检浓度阈值,所述单片机开启所述第二电磁阀,关闭所述卤素气体传感器,并在开启第二电磁阀 20s后关闭所述第二电磁阀,即完成一次检测周期;其中,所述六氟化硫气体检浓度阈值为5000mg/m3 ”。该区别特征部分被对比文件2公开,部分属于本领域的常用技术手段,因此权利要求1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从属权利要求2-5的附加技术特征属于本领域常规选择,因此权利要求2-5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申请人(下称复审请求人)对上述驳回决定不服,于2018年12月25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复审请求,未修改申请文件。复审请求人认为:本申请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特征如下:当所述单片机开启所述真空泵50s后,所述单片机关闭所述第一电磁阀、所述第三电磁阀和所述真空泵,开启所述卤素气体传感器,所述卤素气体传感器对所述气体检测箱中的气体进行检测并将检测结果传输到所述单片机。该区别特征所解决的技术问题是:保证每次检测到的气体均为当前的环境状态的气体,防止了仅对局部或是重复检测的问题,大大提高了检测可信度。对比文件1中所述“使用时,风机13动作将通道3中的空气抽出,由此在进风管11处产生负压,外部的气体即进入进风管11,由于卤素传感器9位于进风管11内,因此可以对气体进行检测”,可见,卤素传感器9是直接对气体进行检测,没有考虑到当前环境状态的气体,仅仅对局部进行检测,精度低。对比文件2说明书中所述的“微型电动气泵进行抽气工作,把待测地区里的气体抽取都机箱里,传感器就可以把检测到的真实值通过电缆线传给主机”。可见,对比文件2中也没有提出待测地区里的气体满足一定条件时,传感器再进行工作,以使得测到的气体均为当前的环境状态的气体,也没有给出任何的技术启示。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9年01月04日依法受理了该复审请求,并将其转送至原专利实质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
原专利实质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书中坚持驳回决定。
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理。
合议组于2019年08月16日向复审请求人发出复审通知书,指出:1、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六氟化硫气体检漏仪,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六氟化硫气体检测报警仪,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特征在于:“(1)本申请的气体检测箱,进气口开设在所述气体检测箱的上部,出气口开设在所述气体检测箱的下部,是可封闭结构,通过进气管和出气管与外部连接;进气管的一端与所述进气口连通,所述进气管的另一端穿出所述盛放盒与外部大气连通,且所述进气管的另一端上设置有控制所述进气管通闭的第一电磁阀,所述进气管中由上至下依次设置有滤网、活性炭层和高效空气过滤器,出气管的一端与所述出气口连通,所述出气管的另一端穿出所述盛放盒与外部大气连通,在所述出气管的另一端上设置有第二电磁阀;还包括设置在盛放盒中的气泵,气泵的抽气口与抽气管的一端连通,所述抽气管的另一端从气体检测箱下部插入与气体检测箱的内部连通,所述抽气管上设置有控制抽气管开闭的第三电磁阀,真空泵的排气口通过排气管与盛放盒的外部大气连通;盛放盒为立方体不锈钢材料,盛放盒的内壁上依次固定有消音棉层和消音板。而对比文件1中进风管11下端进气口是敞开的,抽气装置采用的是风机,且壳体内壁未采用消音设计。(2)本申请的检测装置,通过单片机还与第一电磁阀、第二电磁阀和第三电磁阀连接,在所述单片机上设置有六氟化硫气体检测浓度阈值和检测周期,从而实现自动检测,具体为:所述单片机每隔5min开启一次所述检测周期;每个检测周期为所述单片机开启第一电磁阀、所述第三电磁阀和所述真空泵,当所述单片机开启所述真空泵50s后,所述单片机关闭所述第一电磁阀、所述第三电磁阀和所述真空泵,开启所述卤素气体传感器,所述卤素气体传感器对所述气体检测箱中的气体进行检测并将检测结果传输到所述单片机,当所述卤素气体传感器检测到的六氟化硫气体检浓度值大于或等于所述六氟化硫气体检浓度阈值,则所述单片机开启所述报警器报警,同时开启所述第二电磁阀,关闭所述卤素气体传感器,并在开启第二电磁阀20s后关闭所述第二电磁阀,在报警器开启1min后,所述单片机关闭所述报警器,即完成一次检测周期,当所述卤素气体传感器检测到的六氟化硫气体检浓度值小于所述六氟化硫气体检浓度阈值,所述单片机开启所述第二电磁阀,关闭所述卤素气体传感器,并在开启第二电磁阀 20s后关闭所述第二电磁阀,即完成一次检测周期;其中,所述六氟化硫气体检浓度阈值为5000mg/m3 ”。该区别特征部分被对比文件2公开,部分属于本领域的常用技术手段,因此权利要求1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从属权利要求2-5的附加技术特征属于本领域常规选择,因此权利要求2-5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2、针对复审请求人的意见陈述进行了针对性回应。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8月28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未修改申请文件。复审请求人认为:本申请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特征如下:每个检测周期为所述单片机开启第一电磁阀、所述第三电磁阀和所述真空泵,当所述单片机开启所述真空泵50s后,所述单片机关闭所述第一电磁阀、所述第三电磁阀和所述真空泵,开启所述卤素气体传感器,所述卤素气体传感器对所述气体检测箱中的气体进行检测并将检测结果传输到所述单片机。该区别特征所解决的技术问题是:保证每次检测到的气体均为当前的环境状态的气体,防止了仅对局部或是重复检测的问题,大大提高了检测可信度。复审请求人不同意复审通知书中的“对比文件2公开了采用微型电动气泵进行抽气工作,将待测气体抽取到机箱里面,机箱里的传感器对待测气体进行检测并且把检测到的值传给主机,即对比文件2给出了对环境气体抽取到密闭容器中进行采样监测的技术启示”,对比文件2中气体流通的路径是气体从进气管到微型电动气泵的进气口进入,然后从电动气泵的出气口进入密闭的机箱,当达到300Pa时,气体会顶开泄气阀,排向机箱外。可见,对比文件2中并没有对密闭机箱的气体在检测前进行排出,所以只能保证密闭箱内的气压与当前环境符合,但不能保证气体的浓度与当前环境符合,对比文件2中并没有给出对环境气体抽取到密闭容器中进行采样监测的技术启示。
在上述程序的基础上,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可以作出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审查文本的认定
复审请求人在复审阶段未提交修改文本,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所针对的审查文本为:申请日2016年02月01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5项、说明书第1-4页、说明书附图第1页、说明书摘要和摘要附图。
关于创造性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如果一项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最接近现有技术之间存在区别技术特征,其中部分区别技术特征被其他对比文件公开且作用相同,其余区别技术特征属于本领域公知常识,则该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是显而易见的,不具备创造性。
具体到本案:
1)、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六氟化硫气体检漏仪,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六氟化硫气体检测报警仪,并具体公开了以下技术特征(参见说明书第0015-0016段、附图1):所述六氟化硫气体检测报警仪,包括由壳体1(相当于盛放盒)组成的一个腔室2和一个通道3;在腔室2内设有单片机5、连接卤素传感器9的定性检测电路6,壳体1外顶部设有报警器14,报警器14、定性检测电路6均与单片机5电连接(相当于公开了包括卤素气体传感器、单片机和报警器的检测装置,其中报警器固定在所述盛放盒上,且位于盛放盒的外部,卤素气体传感器和报警器均与单片机连接);腔室2内还包括定量检测电路7,定性检测电路6和定量检测电路7均通过AD转换器8与单片机5电连接,本领域技术人员由此可以毫无疑义地确定该检测装置还包括对六氟化硫气体浓度值的检测;通道3位于腔室2下方,通道3底面上设有进风管11,所述卤素传感器9下部位于所述进风管11内,进风管11侧面设有与通道3相通的气孔15(带气孔的进风管相当于气体检测箱,由附图1可以毫无疑义地确定,气体检测箱固定在盛放盒中,且气体检测箱上开设有进气口和出气口,卤素传感器置于该气体检测箱中对抽入的气体进行检测),如附图1所示,通道3的侧面设有风机13和出风口12,使用时,风机13动作将通道3中的空气抽出,由此在进风管11处产生负压,外部的气体即进入进风管11,由卤素传感器9检测到六氟化硫气体时,单片机5控制报警器14报警。可见,对比文件1也是通过将外部气体抽取到进风管中进行检测,以保证每次检测到的气体均为当前环境状态的气体,取得更好的测量效果。
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公开的技术内容相比,其区别特征为:(1)本申请的气体检测箱,进气口开设在所述气体检测箱的上部,出气口开设在所述气体检测箱的下部,是可封闭结构,通过进气管和出气管与外部连接;进气管的一端与所述进气口连通,所述进气管的另一端穿出所述盛放盒与外部大气连通,且所述进气管的另一端上设置有控制所述进气管通闭的第一电磁阀,所述进气管中由上至下依次设置有滤网、活性炭层和高效空气过滤器,出气管的一端与所述出气口连通,所述出气管的另一端穿出所述盛放盒与外部大气连通,在所述出气管的另一端上设置有第二电磁阀;还包括设置在盛放盒中的气泵,气泵的抽气口与抽气管的一端连通,所述抽气管的另一端从气体检测箱下部插入与气体检测箱的内部连通,所述抽气管上设置有控制抽气管开闭的第三电磁阀,真空泵的排气口通过排气管与盛放盒的外部大气连通;盛放盒为立方体不锈钢材料,盛放盒的内壁上依次固定有消音棉层和消音板。而对比文件1中进风管11下端进气口是敞开的,抽气装置采用的是风机,且壳体内壁未采用消音设计。(2)本申请的检测装置,通过单片机还与第一电磁阀、第二电磁阀和第三电磁阀连接,在所述单片机上设置有六氟化硫气体检测浓度阈值和检测周期,从而实现自动检测,具体为:所述单片机每隔5min开启一次所述检测周期;每个检测周期为所述单片机开启第一电磁阀、所述第三电磁阀和所述真空泵,当所述单片机开启所述真空泵50s后,所述单片机关闭所述第一电磁阀、所述第三电磁阀和所述真空泵,开启所述卤素气体传感器,所述卤素气体传感器对所述气体检测箱中的气体进行检测并将检测结果传输到所述单片机,当所述卤素气体传感器检测到的六氟化硫气体检浓度值大于或等于所述六氟化硫气体检浓度阈值,则所述单片机开启所述报警器报警,同时开启所述第二电磁阀,关闭所述卤素气体传感器,并在开启第二电磁阀20s后关闭所述第二电磁阀,在报警器开启1min后,所述单片机关闭所述报警器,即完成一次检测周期,当所述卤素气体传感器检测到的六氟化硫气体检浓度值小于所述六氟化硫气体检浓度阈值,所述单片机开启所述第二电磁阀,关闭所述卤素气体传感器,并在开启第二电磁阀 20s后关闭所述第二电磁阀,即完成一次检测周期;其中,所述六氟化硫气体检浓度阈值为5000mg/m3。
基于上述区别特征,权利要求1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能够对环境气体取样的气体检测箱结构,其能够消除测试系统噪音,并且实现自动循环检测。
对于区别特征(1),对比文件1已经公开了通过风机将外部气体抽取到进风管中进行检测,以保证每次检测到的气体均为当前环境状态的气体(参见说明书第0016段),本申请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仅在于本申请的气体检测箱对外部环境中气体的采集可控,而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气体自动采集、监测装置,可用于有毒、有害环境中气体样品的采集和监测,具体公开了以下技术特征(参见说明书第4页,第5页第1-3段、附图1):具有密封的机箱(相当于气体检测箱), 箱体1内腔中安装有微型电动气泵3(相当于气泵),微型电动气泵3的吸气口与进气管4连通,进气管4伸出于箱体壁外,如附图1所示带泄气阀9的出气管也伸出于箱体壁外(相当于气体检测箱通过进气管和出气管与外部连接);进气管4上装有过滤器5,所述过滤器5由外壳和封装于外壳内的滤芯组成,滤芯由多层滤纸和活性碳纤维毡叠加构成,以过滤水汽和粉尘;微型电动气泵3的出气口经过三通6与内排气管7连接,内排气管7的管口与箱体1的内腔连通;进气管4和内排气管7上均安装有阀门,所述阀门可以为电磁阀,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毫无疑义地确定,进气管4和内排气管7的开闭可以由控制电路通过电磁阀门实现自动控制。即对比文件2公开了用于气体环境监测的密封的气体检测箱、进出口管路及连接其上的电磁阀,以及在进气管路中设置过滤装置,且上述技术特征在对比文件2中所起的作用与本申请相同,都是为了实现环境气体的可控采集,及清洁抽入的气体,排除检测的干扰,也就是说,对比文件2给出了将上述技术特征用于对比文件1以进一步解决其技术问题的教导。在此教导下,将对比文件1中的进风管的进气口设置为带电磁阀的进气管,将风机和出风口设置为带电磁阀的排气管及气泵,是本领域技术人员为实现气体检测箱气流可控可以做出的常规改进,而用于检测后放气的出气管的设计,是采用过压泄气或是开阀门自由流通的方式,以及各进气、排气、出气口的位置,均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做出的常规选择设置;而在对比文件2已经给出对进气管路做过滤设置的基础上,由上至下依次设置滤网、活性炭层和高效空气过滤器,是本领域可采用的不影响六氟化硫气体吸入的惯用过滤手段。
至于对盛放盒的消音、降噪改进,本领域技术人员知晓,对于工作环境产生固定噪声的装置采用降噪手段以保证测试人员不受噪音影响,是机械领域的惯用技术手段,因此在不锈钢材料制成的盛放盒内壁上依次固定消音棉层和消音板的降噪方案,属于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常规设计手段。
对于区别特征(2),对比文件1已经公开了通过风机对进风管中待检测气体循环换气,以实现环境气体实时监测,且包含定量检测手段,在检测到六氟化硫气体时通过报警装置报警(参见同上),在此基础上,为了实现自动检测,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动机在相同的气体检测技术领域寻求解决方案,而对比文件2进一步还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4页,第5页第1-3段、附图1):各进气、排气管路都设置有电磁阀,还包括控制电路,当要监测其中某一地点的气样时,只需要将相应进气管上阀门打开,微型电动气泵3在定时器的控制下,定时开动,开停的时间间隔由用户根据实际需要任意设定,让微型电动气泵3抽气工作一段时间,通过微型电动气泵3的出气口到三通6,至内排气管7的管口排出,进入密闭的机箱内,传感器10就可以把监测到的真实值通过电缆线传给主机;而长时间开启微型电动气泵3,使机箱内的气体压力逐步增加,当达到300Pa时,气体会顶开泄气阀9,排向机箱外。即对比文件2公开了通过控制电路在检测过程中对气体检测箱的气泵、管路的开启定时控制,且上述技术特征在对比文件2中所起的作用与本申请相同,都是为了实现环境气体的自动监测,也就是说,对比文件2给出了将上述技术特征用于对比文件1以进一步解决其技术问题的教导。而对比文件1已经公开了采用单片机控制检测电路及报警装置,在对比文件2的教导下,进一步通过单片机配合电磁阀控制各气路的通断及抽气装置的开启,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而在定时抽取气体进行检测的自动监测控制方案已被对比文件2公开的情况下,电磁阀和气泵的启停周期,是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具体检测环境和安全监测需要可以做出的常规选择设置;至于在单片机上设置六氟化硫气体检浓度阈值,当所述卤素气体传感器检测到的六氟化硫气体检浓度值大于或等于所述六氟化硫气体检浓度阈值,使单片机开启所述报警器报警,是本领域惯用的监测报警流程,其六氟化硫气体检浓度阈值可依据具体环境安全指标进行适应性设置;而检测后通过出气管放气,及定时关闭报警器的步骤,是本领域惯用技术手段。
综上所述,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及本领域公知常识得到该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此该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因而该权利要求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2)、权利要求2-5引用了权利要求1,而消音棉和消音板的具体厚度,是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实际气泵噪音分贝及现场噪音控制标准做出的常规选择设置;作为过滤层,滤网的孔径、目数,活性炭层中活性炭颗粒的粒径,均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根据现场实际灰尘、固体颗粒大小及空气水分含量做出的常规选择设置。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时,从属权利要求2-5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对复审请求人相关意见的评述
针对复审请求人的上述意见陈述,合议组认为:
对比文件1公开了通过风机13将通道3中的空气抽出,从而在进风管11处产生负压,外部的气体即进入进风管11,由卤素传感器9对循环抽入到进风管11中的环境气体进行检测(参见说明书第0016段),由此可见,对比文件1与本申请均是采用循环换气的检测方式进行六氟化硫泄漏检测,能够保证每次检测到的气体均为当前环境状态的气体,提高了检测可信度的检测方式,区别仅在于,对比文件1中的传感器是对循环抽入的气体实时检测,而本申请是对环境气体循环抽入采样,在采样的气体处于稳态情况下由传感器进行检测,而这种气体自动采集、监测的工作方式已被对比文件2公开,对比文件2公开了采用微型电动气泵在定时器的控制下进行抽气工作,将待测气体抽取到密封的机箱里面,机箱里的传感器对进入到机箱里的待测气体进行检测并且把检测到的值传给主机,当机箱内的气体压力达到300Pa时,气体会顶开泄气阀排向机箱外(参见同上),即对比文件2给出了对环境气体抽取到封闭容器中进行采样监测的技术启示。本申请权利要求1中并没有记载对密闭机箱的气体在检测前进行排出,这与对比文件2公开的对进入密闭容器中的气体进行检测的方式是类似的,只不过对比文件2中的气体检测是实时检测并将检测值传输给单片机,而权利要求1记载的是开启真空泵50s后,关闭第一和第三电磁阀以及真空泵后,气体传感器进行工作并将结果传送给单片机,但是这种气体传感器的具体检测时间点属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实际需要的常规设置,不需要付出创造性劳动,其技术效果是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合理预期的。综上,复审请求人的意见陈述不具有说服力,合议组不予支持。
基于以上事实和理由,合议组作出如下决定。
三、决定
维持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09月25日对本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
如对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不服,根据专利法第41条第2款的规定,复审请求人可以自收到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