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创造名称:一种联动的工业安全应急指挥集成系统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198625
决定日:2019-12-26
委内编号:1F266633
优先权日:
申请(专利)号:201510516925.6
申请日:2015-08-21
复审请求人:成都格理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无效请求人:
授权公告日: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
主审员:田志刚
合议组组长:刘莹莹
参审员:王艳坤
国际分类号:G06Q10/06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决定要点
:如果一项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作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对比文件相比存在区别技术特征,但是上述区别技术特征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即现有技术中给出了将上述区别技术特征应用到该对比文件以解决其存在的技术问题的启示,从而使得本领域技术人员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得到该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是显而易见的,那么该项权利要求所要保护的技术方案不具备创造性。
全文:
本复审请求涉及申请号为201510516925.6,名称为“一种联动的工业安全应急指挥集成系统”的发明专利申请(下称本申请)。本申请的申请人为成都格理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申请日为2015年08月21日,公开日为2015年11月18日。
经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审查部门于2018年10月08日发出驳回决定,驳回了本申请,其理由是:权利要求1-8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驳回决定中引用了对比文件1(“安全集成系统在元坝净化厂的应用”,曹振涛,自动化与仪器仪表,第5期,公开日:2015年05月25日)。驳回决定所依据的文本为:申请日2015年08月21日提交的说明书摘要、说明书第1-64段、摘要附图、说明书附图图1-3;2018年06月19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8项。
驳回决定的主要理由是: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相比,其区别特征在于:(1)中心系统实时接收来自视频监控系统的视频异常状态信号,应急预案编程系统根据收集到的信号通过中心系统向门禁管理系统、应急广播系统发送控制命令;(2)所述的中心系统包括报警信息接收模块、报警信息解析与判断模块、报警信息接收缓冲池、报警信息数据库、手动报警信息判断模块和报警信息输出模块;所述的报警信息接收模块接收来自外部的信息,报警信息接收模块将信息发送至报警信息解析与判断模块,报警信息解析与判断模块的对信息进行解析判断是否为报警信息或者报警恢复信息:若是则将信息发送至报警信息接受缓冲池,否则结束;报警信息接受缓冲池的其中第一输出端与报警信息数据库连接,报警信息接受缓冲池的第二输出端与报警信息输出模块连接,报警信息输出模块的输出端与应急预案编程系统连接,报警信息接受缓冲池的第三输出端与手动报警信息判断模块连接,手动报警信息判断模块判断是否为手动报警信息:若是则直接向门禁管理系统和应急广播系统输出控制命令;(3)所述的周界入侵报警系统包括中央控制室和入侵检测设备;所述的入侵检测设备包括振动光缆、光模块和信号隔离器,所述的中央控制室包括系统主机;所述的振动光缆获取非法入侵信号,并通过光模块和信号隔离器将信号发送至系统主机;系统主机对入侵信号进行分析,判断是否为真实恶意入侵信号或者是干扰信号,并同时计算出恶意入侵的具体位置;周界入侵报警系统还实时将入侵报警信号推送至中心系统,中心系统实时将报警信号传送至应急预案编程系统,应急预案编程系统发出相应控制命令,包括控制所述的具体位置附近的视频监控系统的摄像头,查看实时情况,进一步确认是否为恶意入侵。基于上述区别特征,该权利要求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更全面、高效的应对突发事件。对于区别特征(1),基于对比文件1公开的特征,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中心系统实时接收来自视频监控系统的视频异常状态信号、应急预案编程系统根据收集到的信号通过中心系统向门禁管理系统、应急广播系统发送控制命令。对于区别特征(2),在对比文件1已公开中心系统,且中心系统可以接收报警信号的基础上,接收外部信息、并进行解析判断、对报警相关信息采取对应措施属于报警信号的一般处理过程,同时,为满足对报警信息采取不同的处理措施,设置报警信息接受缓冲池接受报警信息、并由它发送到不同的输出端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属于本领域的常用技术手段,而存储、进行应急预案编程、进行手动报警信息判断、当判断是的情况下向相应的应急系统发送控制命令则属于对报警信息的常规处理措施。对于区别特征(3),基于对比文件1公开的特征,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该系统包含中央控制室和入侵检测设备,入侵检测设备包括振动光缆、光模块和信号隔离器,中央控制室包括系统主机,这是所属技术领域的惯用技术手段。而识别并判断入侵信号、计算入侵的具体位置、根据控制命令确认是否为恶意入侵,是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实际需要容易想到的。因此,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惯用技术手段得出权利要求1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此,权利要求1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从属权利要求2-8的附加特征要么被对比文件1所公开、要么是在对比文件1公开内容的基础上容易想到的、要么属于本领域的惯用技术手段,因此,权利要求2-8也都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联动的工业安全应急指挥集成系统,其特征在于:它包括视频监控系统、火灾报警系统、门禁管理系统、周界报警系统、工业生产控制系统、智能模拟显示系统、应急预案编程系统、应急广播系统和中心系统;所述的中心系统实时接收来自火灾报警系统各个点位的火灾报警信号、来自门禁管理系统的出口状态信号和报警信号、来自周界入侵报警系统的入侵报警信号、来自工业生产控制系统的设备报警信号和环境报警信号、来自视频监控系统的监视信号和视频异常状态信号,并将信号及时发送至应急预案编程系统,应急预案编程系统根据收集到的信号通过中心系统向视频监控系统、门禁管理系统、应急广播系统发送控制命令;中心系统还实时将采集到的信号发送至智能模拟显示系统进行显示;
所述的中心系统包括报警信息接收模块、报警信息解析与判断模块、报警信息接收缓冲池、报警信息数据库、手动报警信息判断模块和报警信息输出模块;所述的报警信息接收模块接收来自外部的信息,报警信息接收模块将信息发送至报警信息解析与判断模块,报警信息解析与判断模块的对信息进行解析判断是否为报警信息或者报警恢复信息:若是则将信息发送至报警信息接受缓冲池,否则结束;报警信息接受缓冲池的其中第一输出端与报警信息数据库连接,报警信息接受缓冲池的第二输出端与报警信息输出模块连接,报警信息输出模块的输出端与应急预案编程系统连接,报警信息接受缓冲池的第三输出端与手动报警信息判断模块连接,手动报警信息判断模块判断是否为手动报警信息:若是则直接向门禁管理系统和应急广播系统输出控制命令;
所述的周界入侵报警系统包括中央控制室和入侵检测设备;所述的入侵检测设备包括振动光缆、光模块和信号隔离器,所述的中央控制室包括系统主机;所述的振动光缆获取非法入侵信号,并通过光模块和信号隔离器将信号发送至系统主机;系统主机对入侵信号进行分析,判断是否为真实恶意入侵信号或者是干扰信号,并同时计算出恶意入侵的具体位置;周界入侵报警系统还实时将入侵报警信号推送至中心系统,中心系统实时将报警信号传送至应急预案编程系统,应急预案编程系统发出相应控制命令,包括控制所述的具体位置附近的视频监控系统的摄像头,查看实时情况,进一步确认是否为恶意入侵。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联动的工业安全应急指挥集成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一个气象信息系统,所述的气象信息系统实时接收温度、湿度、风速和风向的气象信息,再通过智能模拟显示系统的接口推送至智能模拟显示系统进行显示;气象信息系统还通过中心系统接受来自应急预案编程系统的报警信号,在气象信息系统接收到报警信息以后进入密集采集状态,提高气象信息采集的频率。
3. 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种联动的工业安全应急指挥集成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中心系统包括控制命令接收模块、控制命令解析与判断模块、控制命令接收缓冲池、状态变化判断模块、控制命令数据库和控制命令输出模块;所述的控制命令接收模块接收来自应急预案编程系统的信息,控制命令接收模块将信息发送至控制命令解析与判断模块,控制命令解析与判断模块的对信息进行解析判断是否为有效控制命令信息:若是则将信息发送至控制命令接受缓冲池,否则结束;控制命令接受缓冲池的输出端与状态变化判断模块连接,状态变化判断模块判断接收到的控制命令是否为应急报警状态变化:若是则在控制命令中增加调整气象信息存储频率命令后发送至控制命令输出模块,否则直接将控制命令发送至控制命令输出模块;控制命令输出模块的其中一个输出端与报警信息数据库连接,控制命令输出模块的另外一个输出端与外部命令接收的系统连接。
4.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联动的工业安全应急指挥集成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一个资源管理系统,所述的资源管理系统对资源的所在的区域、数量、有效性、状态进行实时监管:当资源数量不足提示用户补充,当资源不在区域内需要提示用户查看调配,当资源状态不对需要提示用户查看;并且发生紧急情况时,应急预案编程系统需要调动最近资源进行调配使用,在紧急事件恢复后,需要再次对资源进行整理;所述的资源包括内容安保人员、消防设施、119;所述的资源管理系统与中心系统连接。
5.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联动的工业安全应急指挥集成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门禁管理系统包括刷卡验证模块、控制主机模块、抓拍摄像模块、门禁开闭模块、语音提示模块、信息发送接收模块和进出识别模块;所述的刷卡验证模块识别来自进出门禁的人员和车辆的刷卡信息,对刷卡信息进行验证并将验证结果发送至控制主机模块,控制主机模块对验证结果进行识别:若卡状态验证成功,则控制抓拍摄像模块对车牌号进行抓拍,并发送至控制主机模块进行再次识别验证,将卡号、卡有效期、车牌号与控制主机模块中存储的信息进行对比:若全部验证成功则发送控制命令至门禁开闭模块开启大门,同时记录车辆进入的相关信息,否则通过语音提示模块发出提示;若进出识别模块识别到车辆或人员非法进出门禁,则要抓拍图片存储,并通过信息发送接收模块向中心模块发送非法进出报警信号,所述的非法进出报警信号包括抓拍的图片。
6.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联动的工业安全应急指挥集成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工业生产控制系统包括DCS系统、SIS系统、SCADA系统、PLC或PAC;所述的设备报警信号包括设备超温超压报警信号和异常状态报警信号;所述的环境报警信号包括有毒有害报警信号。
7. 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联动的工业安全应急指挥集成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DCS系统包括一个时钟同步模块;所述的时钟同步模块向视频监控系统、火灾报警系统、门禁管理系统、电话系统、周界报警系统、工业生产控制系统、智能模拟显示系统、应急预案编程系统、应急广播系统和中心系统进行授时操作。
8.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联动的工业安全应急指挥集成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应急广播系统包括多个常开继电器和与常开继电器相匹配使用的广播设备;当应急预案开始,中心系统发送应急广播信号接通继电器,广播设备的应急广播响起,当应急预案结束,中心系统发送信号断开继电器,应急广播停止播放。”
申请人(下称复审请求人)对上述驳回决定不服,于2018年11月20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复审请求,没有修改权利要求书。复审请求人认为:(1)本申请的应急指挥集成系统主要是对异常的情况进行处理,即对告警信息进行处理是本系统的主要功能,而如何对告警进行处理没有被对比文件1公开,也不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2)对比文件1只公开至“周界管理系统接入集成平台,实现报警主机与视频系统联动进行跟踪摄像”,但是并未公开周界入侵报警系统的组成,其也不属于公知常识。如何在指挥集成系统中引入光纤入侵告警系统,也是需要结合启示的。(3)权利要求7引入了时钟同步模块,在未使用时钟模块的系统中引入时钟系统,意味着系统从异步系统具备了同步系统的特征,是明显的改变,而且不是每个系统都适于引入时钟模块。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11月23日依法受理了该复审请求,并将其转送至原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
原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书中认为,复审请求人所陈述的本申请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特征要么为本领域的惯用技术手段、要么是基于对比文件1容易想到的内容,因而坚持原驳回决定。
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理。
合议组于2019年08月26日向复审请求人发出复审通知书,指出:权利要求1-8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9月25 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同时修改了权利要求书,将原从属权利要求4的附加技术特征补入原独立权利要求1中形成新的独立权利要求1,同时对权利要求书进行了重新编号。复审请求人认为:(1)本方案是通过将解析的报警信息送入缓冲池,由缓冲池分别向连接数据库的第一输出端、应急预案编程系统连接的第二输出端以及手动报警信息判断模块的第三输出端发送信息,换句话说对比文件1仅仅只公开了报警信息解析、报警信息显示的方案,对于解析后如何使用报警信息、如何触发应急预案以及应急预案的执行都没有记载。无法做到本申请对“信息和资源的有机共享、各系统联动控制、应急预案自动反馈等”技术问题的解决。(2)本申请的资源管理系统给应急预案编程系统提供应急预案支持,虽然“资源管理系统”可以认为是本领域人员工业资源管理所使用的常规技术手段,但在应急指挥领域,利用资源管理系统结合应急预案编程系统的应急指挥集成系统的技术方案却并不是常规技术手段。而结合资源管理系统与应急预案编程系统却能够达成“信息和资源的有机共享、各系统联动控制、应急预案自动反馈等”意料之外的技术效果。
新修改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联动的工业安全应急指挥集成系统,其特征在于:它包括视频监控系统、火灾报警系统、门禁管理系统、周界报警系统、工业生产控制系统、智能模拟显示系统、应急预案编程系统、应急广播系统和中心系统;所述的中心系统实时接收来自火灾报警系统各个点位的火灾报警信号、来自门禁管理系统的出口状态信号和报警信号、来自周界入侵报警系统的入侵报警信号、来自工业生产控制系统的设备报警信号和环境报警信号、来自视频监控系统的监视信号和视频异常状态信号,并将信号及时发送至应急预案编程系统,应急预案编程系统根据收集到的信号通过中心系统向视频监控系统、门禁管理系统、应急广播系统发送控制命令;中心系统还实时将采集到的信号发送至智能模拟显示系统进行显示;
所述的中心系统包括报警信息接收模块、报警信息解析与判断模块、报警信息接收缓冲池、报警信息数据库、手动报警信息判断模块和报警信息输出模块;所述的报警信息接收模块接收来自外部的信息,报警信息接收模块将信息发送至报警信息解析与判断模块,报警信息解析与判断模块的对信息进行解析判断是否为报警信息或者报警恢复信息:若是则将信息发送至报警信息接受缓冲池,否则结束;报警信息接受缓冲池的其中第一输出端与报警信息数据库连接,报警信息接受缓冲池的第二输出端与报警信息输出模块连接,报警信息输出模块的输出端与应急预案编程系统连接,报警信息接受缓冲池的第三输出端与手动报警信息判断模块连接,手动报警信息判断模块判断是否为手动报警信息:若是则直接向门禁管理系统和应急广播系统输出控制命令;
所述的周界入侵报警系统包括中央控制室和入侵检测设备;所述的入侵检测设备包括振动光缆、光模块和信号隔离器,所述的中央控制室包括系统主机;所述的振动光缆获取非法入侵信号,并通过光模块和信号隔离器将信号发送至系统主机;系统主机对入侵信号进行分析,判断是否为真实恶意入侵信号或者是干扰信号,并同时计算出恶意入侵的具体位置;周界入侵报警系统还实时将入侵报警信号推送至中心系统,中心系统实时将报警信号传送至应急预案编程系统,应急预案编程系统发出相应控制命令,包括控制所述的具体位置附近的视频监控系统的摄像头,查看实时情况,进一步确认是否为恶意入侵;
还包括一个资源管理系统,所述的资源管理系统对资源的所在的区域、数量、有效性、状态进行实时监管:当资源数量不足提示用户补充,当资源不在区域内需要提示用户查看调配,当资源状态不对需要提示用户查看;并且发生紧急情况时,应急预案编程系统需要调动最近资源进行调配使用,在紧急事件恢复后,需要再次对资源进行整理;所述的资源包括内容安保人员、消防设施、119;所述的资源管理系统与中心系统连接。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联动的工业安全应急指挥集成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一个气象信息系统,所述的气象信息系统实时接收温度、湿度、风速和风向的气象信息,再通过智能模拟显示系统的接口推送至智能模拟显示系统进行显示;气象信息系统还通过中心系统接受来自应急预案编程系统的报警信号,在气象信息系统接收到报警信息以后进入密集采集状态,提高气象信息采集的频率。
3. 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种联动的工业安全应急指挥集成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中心系统包括控制命令接收模块、控制命令解析与判断模块、控制命令接收缓冲池、状态变化判断模块、控制命令数据库和控制命令输出模块;所述的控制命令接收模块接收来自应急预案编程系统的信息,控制命令接收模块将信息发送至控制命令解析与判断模块,控制命令解析与判断模块的对信息进行解析判断是否为有效控制命令信息:若是则将信息发送至控制命令接受缓冲池,否则结束;控制命令接受缓冲池的输出端与状态变化判断模块连接,状态变化判断模块判断接收到的控制命令是否为应急报警状态变化:若是则在控制命令中增加调整气象信息存储频率命令后发送至控制命令输出模块,否则直接将控制命令发送至控制命令输出模块;控制命令输出模块的其中一个输出端与报警信息数据库连接,控制命令输出模块的另外一个输出端与外部命令接收的系统连接。
4.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联动的工业安全应急指挥集成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门禁管理系统包括刷卡验证模块、控制主机模块、抓拍摄像模块、门禁开闭模块、语音提示模块、信息发送接收模块和进出识别模块;所述的刷卡验证模块识别来自进出门禁的人员和车辆的刷卡信息,对刷卡信息进行验证并将验证结果发送至控制主机模块,控制主机模块对验证结果进行识别:若卡状态验证成功,则控制抓拍摄像模块对车牌号进行抓拍,并发送至控制主机模块进行再次识别验证,将卡号、卡有效期、车牌号与控制主机模块中存储的信息进行对比:若全部验证成功则发送控制命令至门禁开闭模块开启大门,同时记录车辆进入的相关信息,否则通过语音提示模块发出提示;若进出识别模块识别到车辆或人员非法进出门禁,则要抓拍图片存储,并通过信息发送接收模块向中心模块发送非法进出报警信号,所述的非法进出报警信号包括抓拍的图片。
5.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联动的工业安全应急指挥集成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工业生产控制系统包括DCS系统、SIS系统、SCADA系统、PLC或PAC;所述的设备报警信号包括设备超温超压报警信号和异常状态报警信号;所述的环境报警信号包括有毒有害报警信号。
6. 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联动的工业安全应急指挥集成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DCS系统包括一个时钟同步模块;所述的时钟同步模块向视频监控系统、火灾报警系统、门禁管理系统、电话系统、周界报警系统、工业生产控制系统、智能模拟显示系统、应急预案编程系统、应急广播系统和中心系统进行授时操作。
7.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联动的工业安全应急指挥集成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应急广播系统包括多个常开继电器和与常开继电器相匹配使用的广播设备;当应急预案开始,中心系统发送应急广播信号接通继电器,广播设备的应急广播响起,当应急预案结束,中心系统发送信号断开继电器,应急广播停止播放。”
在上述程序的基础上,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可以作出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1、审查文本的认定
复审请求人在答复复审通知书时,对权利要求书进行了修改。上述修改符合专利法第33条和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1条第1款的规定。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所针对的文本为:申请日2015年08月21日提交的说明书摘要、说明书第1-64段、摘要附图、说明书附图图1-3;2019年09月25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7项。
2、关于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如果一项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作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对比文件相比存在区别技术特征,但是上述区别技术特征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即现有技术中给出了将上述区别技术特征应用到该对比文件以解决其存在的技术问题的启示,从而使得本领域技术人员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得到该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是显而易见的,那么该项权利要求所要保护的技术方案不具备创造性。
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引用的对比文件与驳回决定和复审通知书中所引用的对比文件相同,即:
对比文件1:“安全集成系统在元坝净化厂的应用”,曹振涛,自动化与仪器仪表,第5期,公开日:2015年05月25日。
权利要求1-7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2.1、 权利要求1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联动的工业安全应急指挥集成系统,对比文件1公开了安全集成系统的各子系统联动控制、应急预案反馈的运行过程,其中具体公开了(参见第127页左栏17-25行、第127页右栏倒数第3行-第128页左栏1-16行、第128页右栏28-第129页左栏第3行,第129页右栏1-9行,附图1):元坝气田的安全集成系统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相当于火灾报警系统)、工业生产控制系统(DCS、SCADA、SIS等)、视频监控系统、调度通讯指挥系统、门禁管理系统、周界防范系统(相当于周界报警系统)、应急广播系统、应急指挥显示系统、电子地图系统等技术措施,实现智能建筑管理集成系统(IBMS),以满足工厂建筑物的监控功能、管理功能和信息共享的需求,便于通过对建筑物和建筑设备的自动检测与优化控制,实现信息资源的优化管理和对使用者提供最佳的信息服务,而成为安全管理、生产调度、应急指挥和应急救援所充分依赖的高效技术手段;系统(相当于中心系统)通过0PC接口或其他扩展接口自动采集来自于全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火警信息(相当于中心系统实时接收来自火灾报警系统各个点位的火灾报警信号),工业生产控制系统(DCS、SCADA、SIS等)的气体或液体(有毒、有害和可燃)泄露(相当于来自工业生产控制系统的环境报警信号)、超温或超压等报警信息、设备使用信息(相当于来自工业生产控制系统的设备报警信号),周界防范系统的报警信息(周界防范系统的报警信息必然包含入侵信号,隐含公开来自周界入侵报警系统的入侵报警信号;公开了周界入侵报警系统还实时将入侵报警信号推送至中心系统),门禁管理系统的状态信息(门禁管理系统的状态信息必然包含出口状态,隐含公开来自门禁管理系统的出口状态信号和报警信号),人工通过内部或外部通讯系统的电话报警信息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报警和状态信息在集成平台上显示,并进行声、光报警提醒,实现火灾报警系统与视频系统的联动,进行报警点的跟踪摄像(相当于来自视频监控系统的监视信号);根据报警事件的分类、地理位置进行报警信息解析,并根据企业HSE专业人员事先编制的应急响应等级和应急预案进行预案编程和配置(对预案编程和配置的系统相当于应急预案编程系统,相当于将信号及时发送至应急预案编程系统),且将处理后的信息传输至系统的显示终端(客户端、显示大屏等)(相当于中心系统还实时将采集到的信号发送至智能模拟显示系统进行显示),提供声音、灯光闪烁等告警功能,提示指挥调度人员应该采取的应急措施;应急指挥显示系统可以采用多种输出方式:智能模拟屏DLP大屏或LED大屏等(相当于智能模拟显示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根据应急预案接收和处理来自于火灾、工业生产控制、门禁和周界等系统的报警信息,进行预置位编程摄像,系统处理报警信息后联动消防设施自动进行消防灭火,自动紧急关停事故区域的生产系统和进行事故源区域的生产装置连锁控制,自动控制报警区域的视频系统进行摄像,预案编程服务实现应急情况下的自动执行预案规则,直接交互式的用户界面,便于确认警情的实际状况(相当于应急预案编程系统根据收集到的信号通过中心系统向视频监控系统发送控制命令;公开了中心系统实时将报警信号传送至应急预案编程系统,应急预案编程系统发出相应控制命令,包括控制所述的具体位置附近的视频监控系统的摄像头,查看实时情况,进一步确认是否为恶意入侵),自动打开应急广播对讲系统进行分区/全区广播(相当于通过中心系统向应急广播系统发送控制命令),自动打开报警区域的逃生门(相当于通过中心系统门禁管理系统发送控制命令),自动识别和统计区域逃生人员,自动将报警信息上报到上级应急指挥(救援)中心等;上述系统可以毫无意义的确定:一种联动的工业安全应急指挥集成系统。
该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相比,其区别特征在于:(1)中心系统实时接收来自视频监控系统的视频异常状态信号;(2)所述的中心系统包括报警信息接收模块、报警信息解析与判断模块、报警信息接收缓冲池、报警信息数据库、手动报警信息判断模块和报警信息输出模块;所述的报警信息接收模块接收来自外部的信息,报警信息接收模块将信息发送至报警信息解析与判断模块,报警信息解析与判断模块的对信息进行解析判断是否为报警信息或者报警恢复信息:若是则将信息发送至报警信息接受缓冲池,否则结束;报警信息接受缓冲池的其中第一输出端与报警信息数据库连接,报警信息接受缓冲池的第二输出端与报警信息输出模块连接,报警信息输出模块的输出端与应急预案编程系统连接,报警信息接受缓冲池的第三输出端与手动报警信息判断模块连接,手动报警信息判断模块判断是否为手动报警信息:若是则直接向门禁管理系统和应急广播系统输出控制命令;(3)所述的周界入侵报警系统包括中央控制室和入侵检测设备;所述的入侵检测设备包括振动光缆、光模块和信号隔离器,所述的中央控制室包括系统主机;所述的振动光缆获取非法入侵信号,并通过光模块和信号隔离器将信号发送至系统主机;系统主机对入侵信号进行分析,判断是否为真实恶意入侵信号或者是干扰信号,并同时计算出恶意入侵的具体位置。基于上述区别特征,该权利要求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监控视频异常情况、如何处理报警信息以及如何实现周界入侵报警;(4)还包括一个资源管理系统,所述的资源管理系统对资源的所在的区域、数量、有效性、状态进行实时监管:当资源数量不足提示用户补充,当资源不在区域内需要提示用户查看调配,当资源状态不对需要提示用户查看;并且发生紧急情况时,应急预案编程系统需要调动最近资源进行调配使用,在紧急事件恢复后,需要再次对资源进行整理;所述的资源包括内容安保人员、消防设施、119;所述的资源管理系统与中心系统连接。
对于区别特征(1),基于对比文件1公开的(参见说明书第127页右栏倒数第3行-第128页左栏1-16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报警和状态信息在集成平台上显示,并进行声、光报警提醒,实现火灾报警系统与视频系统的联动,进行报警点的跟踪摄像,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中心系统实时接收来自视频监控系统的视频异常状态信号以实现对异常情况的监控。
对于区别特征(2),在对比文件1已公开系统接收火警、气体或液体泄露、周界防范系统的报警等各种信息,根据报警事件的分类、地理位置进行报警信息解析,将报警和状态信息在集成平台上显示,也就是说,对比文件1已经公开了接收报警信息、解析报警信息和输出报警信息的功能,在此基础上,将上述各功能组织为系统中相互连接的功能模块,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为了增强对大量数据的处理能力而采用数据缓冲的方式,这是本领域进行数据处理的惯用手段,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在对比文件1所公开技术方案的基础上,结合上述公知常识,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动机采用缓冲池的方式接收报警信息。采用数据库存储报警信息,这属于本领域公知常识。根据信息解析结果判断信息内容并进行对应的操作,这是本领域公知常识。为满足对信息采取不同的处理措施,将接收的信息发送到不同的输出端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进行手动报警信息判断、当判断是的情况下向相应的应急系统发送控制命令则属于对报警信息的常规处理措施。
对于区别特征(3),对比文件1已公开了周界入侵报警系统,而周界入侵报警系统包含中央控制室和入侵检测设备,入侵检测设备包括振动光缆、光模块和信号隔离器,中央控制室包括系统主机,这些是实现周界入侵报警系统的常用方式,属于本领域公知常识。同时,“振动光缆获取非法入侵信号,并通过光模块和信号隔离器将信号发送至系统主机;系统主机对入侵信号进行分析,判断是否为真实恶意入侵信号或者是干扰信号,并同时计算出恶意入侵的具体位置”是识别入侵检测的惯用手段,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
对于区别特征(4),通过资源管理系统实现对工业资源的管理,这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对资源的所在的区域、数量、有效性、状态进行实时监管:当资源数量不足提示用户补充,当资源不在区域内需要提示用户查看调配,当资源状态不对需要提示用户查看,并且发生紧急情况时,调动最近资源进行调配使用,在紧急事件恢复后,再次对资源进行整理,这些都是对资源的常规管理,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安保人员、消防设施、119都是常见的需要管理的资源。为了实现集成管理,将资源管理系统与中心系统连接,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
因此,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公知常识得出该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该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具备创造性。
2.2、 权利要求2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权利要求2对权利要求1作了进一步限定。对比文件1公开了(参见第128页右栏第28-第129页左栏第3行):应急指挥显示系统可以采用多种输出方式:智能模拟屏DLP大屏或LED大屏等,集成平台通过数据解析、系统控制等方式,进行相应报警位置的声、光提示,并显示厂区地图、风速、风向(相当于还包括一个气象信息系统,所述的气象信息系统实时接收风速和风向的气象信息,再通过智能模拟显示系统的接口推送至智能模拟显示系统进行显示)、日期和时间等信息。在此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气象信息系统还可以实时接收温度、湿度信息并进行显示。而在接到报警信号后提高气象信息的采集频率,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因此,当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该权利要求也不具备创造性。
2.3、 权利要求3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权利要求3对权利要求1或2作了进一步限定。对比文件1已公开了中心系统,且中心系统可以向其他系统发送控制命令。而接收来自应急预案编程系统的控制命令信息、并进行解析判断、对控制命令信息采取对应措施,这属于控制命令的常见处理过程,同时,为了增强数据处理能力而设置控制命令信息接受缓冲池接受控制命令信息,这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通过判断控制命令是否为应急报警状态变化来决定在控制命令中增加调整气象信息存储频率命令,这是本领域技术人员针对报警状态变化容易想到的处理方式。将控制命令输出至报警信息数据库和外部命令接收系统,属于对控制命令的常规处理措施。因此,当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权利要求3也不具备创造性。
2.4、 权利要求4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权利要求4引用权利要求1。在对比文件1已公开门禁管理系统,而系统包含刷卡验证模块、控制主机模块、抓拍摄像模块、门禁开闭模块、语音提示模块、信息发送接收模块和进出识别模块,这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识别来自进出门禁的人员和车辆的刷卡信息以及对信息进行验证并控制大门的开启、记录存储相关信息、通过语音进行提示、对非法进出进行报警,这些都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因此,当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该权利要求也不具备创造性。
2.5、 权利要求5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权利要求5引用权利要求1,其部分附加技术特征已被对比文件1公开(参见第127页左栏17-25行、第128页左栏27-32行):元坝气田的安全集成系统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业生产控制系统(DCS、SCADA、SIS等)(相当于工业生产控制系统包括DCS系统、SIS系统、SCADA系统)、视频监控系统、调度通讯指挥系统、门禁管理系统、周界防范系统、应急广播系统、应急指挥显示系统、电子地图系统等技术措施,实现智能建筑管理集成系统(IBMS),以满足工厂建筑物的监控功能、管理功能和信息共享的需求;按照工业以太网方式构建集成系统平台,集成安防子系统包括:来自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业生产控制系统(DCS、SCADA, PLC或PAC等)(相当于工业生产控制系统包括PLC或PAC)的气体或液体(有毒、有害和可燃)泄露(相当于环境报警信号包括有毒有害报警信号)、超温或超压等报警系统(相当于设备报警信号包括设备超温超压报警信号),门禁管理系统,周界防范系统等的报警信息采集、处理、存储、显示,并进行多系统的联动控制和管理。而异常状态报警信号是常见的设备报警信号。因此,当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该权利要求也不具备创造性。
2.6、 权利要求6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权利要求6引用权利要求5。而通过时钟同步模块确保系统各子模块的时钟一致,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因此,当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该权利要求也不具备创造性。
2.7、 权利要求7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权利要求7引用权利要求1。而通过继电器来完成广播信号的播放,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因此,当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该权利要求也不具备创造性。
3、对复审请求人相关意见的评述
合议组认为:
(1)对比文件1不仅公开了报警信息的解析、报警信息的显示,同时也公开了解析后如何使用报警信息和如何触发应急预案以及应急预案的执行,具体公开的内容有:根据报警事件的分类、地理位置进行报警信息解析,并根据企业HSE专业人员事先编制的应急响应等级和应急预案进行预案编程和配置(对预案编程和配置的系统相当于应急预案编程系统,相当于将信号及时发送至应急预案编程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根据应急预案接收和处理来自于火灾、工业生产控制、门禁和周界等系统的报警信息,进行预置位编程摄像,系统处理报警信息后联动消防设施自动进行消防灭火,自动紧急关停事故区域的生产系统和进行事故源区域的生产装置连锁控制,自动控制报警区域的视频系统进行摄像,预案编程服务实现应急情况下的自动执行预案规则,直接交互式的用户界面,便于确认警情的实际状况(相当于应急预案编程系统根据收集到的信号通过中心系统向视频监控系统发送控制命令;公开了中心系统实时将报警信号传送至应急预案编程系统,应急预案编程系统发出相应控制命令,包括控制所述的具体位置附近的视频监控系统的摄像头,查看实时情况,进一步确认是否为恶意入侵)。对比文件1公开的上述内容都是关于报警信息的使用以及应急预案的触发和执行。因此,对比文件1同样能够解决上述“信息和资源的有机共享、各系统联动控制、应急预案自动反馈等”技术问题。
(2)“资源管理系统”工业资源管理所使用的常规技术手段,而在应急指挥领域中,资源的管理是应急指挥的一个基础,比如安保人员、消防设施的管理等,因此,为了提高应急指挥的效率而将资源管理系统与应急预案编程系统相结合,这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也不会产生任何意料不到的技术效果。
因此,对复审请求人的上述意见,合议组不予支持。
三、决定
维持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10月08日对本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
如对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不服,根据专利法第41条第2款的规定,复审请求人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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