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永磁废水处理的环保电力设备-复审决定


发明创造名称:一种永磁废水处理的环保电力设备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199447
决定日:2019-12-25
委内编号:1F277621
优先权日:
申请(专利)号:201610746599.2
申请日:2016-08-29
复审请求人:刘玉云
无效请求人:
授权公告日: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
主审员:谢磊
合议组组长:邱俊杰
参审员:李倩
国际分类号:F23K1/00,F23N5/00,G01N1/24,B01D53/00,C02F1/00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决定要点
:如果一项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存在区别技术特征,其中部分区别技术特征已被其它对比文件公开,且其在该对比文件中所起的作用与其在该技术方案中相同,区别技术特征的其余部分是本领域中常用的技术手段,则该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是显而易见的,即不具备创造性。
全文:
本复审请求涉及申请号为201610746599.2,名称为“一种永磁废水处理的环保电力设备”的发明专利申请(下称本申请)。本申请的申请人为刘玉云,申请日为2016年8月29日,公开日为2017年1月18日。
经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审查部门于2018年12月27日发出驳回决定,驳回了本申请,其理由是:权利要求1-10相对于对比文件1(CN105674236A,公布日为2016年6月15日)、对比文件2(CN105737183A,公布日为2016年7月6日)、对比文件3(CN105413225A,公布日为2016年3月23日)和本领域常规技术手段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驳回决定所依据的文本为: 申请日提交的说明书摘要、说明书第[0001]-[0020]段(第1-8页)、摘要附图、说明书附图图1-图8、权利要求第1-10项。
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永磁废水处理的环保电力设备,包括锅炉本体(1),其特征在于,所述锅炉本体(1)固定安装在地面上,所述锅炉本体(1)外侧表面上设有粉碎送料机构,所述粉碎送料机构由侧表面固定安装在锅炉本体(1)侧表面上的燃煤粉碎箱体(2)、位于燃煤粉碎箱体(2)上表面上的锥形燃煤块进料口(3)、固定安装在燃煤粉碎箱体(2)内且与锥形燃煤块进料口(3)相对应的燃煤块粉碎机构、固定安装在燃煤粉碎箱体(2)内部的煤粉存储箱(4)、位于煤粉存储箱(4)底部的节流控制开关出口(5)、固定安装在煤粉存储箱(4)外下表面的红外测距仪(6)和一端与位于煤粉存储箱(4)内且另一端与煤粉进料口(7)相连接的传送装置共同构成的,所述锅炉本体(1)内套装有热量传递筒体(8),所述热量传递筒体(8)底部侧表面上设有煤粉进料口(7),所述热量传递筒体(8)内底部设有与煤粉进料口(7)相对应的燃烧槽(9),所述燃烧槽(9)内侧表面固定安装有分布均匀的鼓风机(10),所述锅炉本体(1)底端侧表面上设有废气出气端(11),所述废气出气端(11)连接有废气回收净化机构,所述废气回收净化机构底部出液端上设有废水微小金属分拣收集机构,所述废水微小金属分拣收集机构由开在废气回收净化机构底部出液端的出液口(12)外侧表面上的圆形开口(13)、安装在圆形开口(13)上且旋转端插装在出液口(12)内部的旋转电机(14)、嵌装在旋转电机(14)对面上出液口(12)侧表面上的轴承(15)、一端与旋转电机(14)的旋转端活动连接且一端插装在轴承(15)内的转轴(16)、固定套装转轴(16)上的齿轮(17)和位于齿轮(17)表面上的吸铁层(18)位于轴承(15)内侧表面上的柔性压力传感器(19)和位于柔性压力传感器(19)内的蓝牙发送装置(20)和位于出液口(12)端口处的活动挡板机构共同构成的,所述热量传递筒体(8)与锅炉本体(1)之间盘绕有蒸汽水管(21),所述蒸汽水管(21)的出气端伸出锅炉本体(1)上表面,所述蒸汽水管(21)的出气端设有变速涡轮增压出气机构,所述锅炉本体(1)外表面设有不同高度的取样检测机构,所述取样检测机构由固定安装在锅炉本体(1)外侧表面上且位于不同高度的取样盒体(22),位于每个取样盒体(22)内部的水平直线取样电机(23)、与水平直线取样电机(23)伸缩端固定连接的气体取样抽吸头(24)、固定安装在锅炉本体(1)外侧表面上的炉内气体硫化检测装置(25)、一端与每个气体取样抽吸头(24)相连接且另一端与炉内气体硫化检测装置(25)相连接的多通管(26)、开在热量传递筒体(8)侧表面上且与取样盒体(22)一一相对应的矩形开口(27)、活动连接在矩形开口(27)上边沿处的电磁挡门A(28)共同构成的,所述锅炉本体(1)外设有控制器(29),所述控制器(29)分别与粉碎送料机构、鼓风机(10)、变速涡轮增压出气机构、取样检测机构和废气回收净化机构电性连接,所述控制器(29)上设有工业用电接口(30)和电容触摸屏(31),所述控制器(29)内设有PLC系统(32)。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永磁废水处理的环保电力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燃煤块粉碎机构由位于燃煤粉碎箱体(2)内相两侧表面上的一组滑轨(33)、分别固定安装在滑轨(33)内且伸缩端相对的两个调节直线电机(34)、分别位于滑轨(33)内且其外侧表面分别与调节直线电机(34)伸缩端固定连接的两个粉碎驱动电机(35)、分别位于滑轨(33)内的一组滑轮(36)、分别固定安装在滑轮(36)中心处的两个轴承A(64)、一端分别与粉碎驱动电机(35)的旋转端固定连接器且另一端分别插装在相对应轴承A(64)内的两根驱动轴(37)、分别固定套装在驱动轴(37)上的粉碎研磨轮(38)共同构成的。
3.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永磁废水处理的环保电力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传送装置由一端固定安装在煤粉进料口(7)处且另一端固定安装在燃煤粉碎箱体(2)内下面上的支撑架(39)、固定安装在支撑架(39)两端的转轴A(63)、固定套装在转轴A(63)上的传动轮(40)、套装在两个传动轮(40)上的传送带(41)和固定安装在支撑架(39)一端一侧且其旋转端与转轴A(63)固定连接的旋转电机B(62)共同构成的。
4.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永磁废水处理的环保电力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废气回收净化机构由固定安装在锅炉本体(1)侧边地面上的废气净化溶解液储存箱体(42)、固定安装在锅炉本体(1)侧边地面上的罐体(43)、固定安装在锅炉本体(1)侧边地面且位于罐体(43)一侧的储气罐(44)、位于罐体(43)上端侧表面且与废气净化溶解液储存箱体(42)相连接的进液口(45)、位于罐体(43)底端侧表面上且与废气出气端(11)相连接的进气口(46)、位于罐体(43)顶端且与储气罐(44)相连接的出气口(47)、位于出液口(12)上的流量计数器一(48)和设置在罐体(43)内上端的淋液盘机构共同构成的。
5. 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永磁废水处理的环保电力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淋液盘机构由边沿侧表面固定安装在罐体(43)内的圆形淋液板(49)、均匀开在圆形淋液板(49)的多个圆孔(50)、固定安装在圆形淋液板(49)下表面上且与圆孔(50)一一对应的机械分离板机构共同构成的。
6. 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永磁废水处理的环保电力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机械分离板机构固定安装在圆形淋液板(49)下表面上且伸缩端向下的一组微型推动直线电机(51),一端与两个微型推动直线电机(51)伸缩端固定连接且相互平行的两个竖直拉杆(52)、固定安装在两个竖直拉杆(52)上且从上至下依次排列的三个分离板(53)、开在每个分离板(53)上的分离孔(54)共同构成的。
7.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永磁废水处理的环保电力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活动挡板机构由位于固定安装在管体端口处且旋转端为水平的旋转电机A(61)、边沿处与旋转电机A(61)旋转端固定连接的挡盖(55)和固定安装在管体端口处的流量计数器二(56)共同构成的。
8.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永磁废水处理的环保电力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蓝牙发送装置(20)通过蓝牙信号与旋转电机(14)相连接。
9. 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一种永磁废水处理的环保电力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旋转电机(14)通过卡接方式与圆形开口(13)的边缘固定连接。
10.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永磁废水处理的环保电力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变速涡轮增压出气机构由与蒸汽水管(21)的出气端相连接且水平放置的涡轮安装箱体(57)、位于涡轮安装箱体(57)内且驱动轴向上的变速涡轮驱动装置(58)和与涡轮驱动装置(59)的驱动轴固定连接的涡轮(60)共同构成的。”
申请人(下称复审请求人)对上述驳回决定不服,于2019年3月26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复审请求,同时修改了权利要求书,将权利要求1-10合并形成新的权利要求1。复审请求人认为本申请具备授权条件。复审请求时新修改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永磁废水处理的环保电力设备,包括锅炉本体(1),其特征在于,所述锅炉本体(1)固定安装在地面上,所述锅炉本体(1)外侧表面上设有粉碎送料机构,所述粉碎送料机构由侧表面固定安装在锅炉本体(1)侧表面上的燃煤粉碎箱体(2)、位于燃煤粉碎箱体(2)上表面上的锥形燃煤块进料口(3)、固定安装在燃煤粉碎箱体(2)内且与锥形燃煤块进料口(3)相对应的燃煤块粉碎机构、固定安装在燃煤粉碎箱体(2)内部的煤粉存储箱(4)、位于煤粉存储箱(4)底部的节流控制开关出口(5)、固定安装在煤粉存储箱(4)外下表面的红外测距仪(6)和一端与位于煤粉存储箱(4)内且另一端与煤粉进料口(7)相连接的传送装置共同构成的,所述锅炉本体(1)内套装有热量传递筒体(8),所述热量传递筒体(8)底部侧表面上设有煤粉进料口(7),所述热量传递筒体(8)内底部设有与煤粉进料口(7)相对应的燃烧槽(9),所述燃烧槽(9)内侧表面固定安装有分布均匀的鼓风机(10),所述锅炉本体(1)底端侧表面上设有废气出气端(11),所述废气出气端(11)连接有废气回收净化机构,所述废气回收净化机构底部出液端上设有废水微小金属分拣收集机构,所述废水微小金属分拣收集机构由开在废气回收净化机构底部出液端的出液口(12)外侧表面上的圆形开口(13)、安装在圆形开口(13)上且旋转端插装在出液口(12)内部的旋转电机(14)、嵌装在旋转电机(14)对面上出液口(12)侧表面上的轴承(15)、一端与旋转电机(14)的旋转端活动连接且一端插装在轴承(15)内的转轴(16)、固定套装转轴(16)上的齿轮(17)和位于齿轮(17)表面上的吸铁层(18)位于轴承(15)内侧表面上的柔性压力传感器(19)和位于柔性压力传感器(19)内的蓝牙发送装置(20)和位于出液口(12)端口处的活动挡板机构共同构成的,所述热量传递筒体(8)与锅炉本体(1)之间盘绕有蒸汽水管(21),所述蒸汽水管(21)的出气端伸出锅炉本体(1)上表面,所述蒸汽水管(21)的出气端设有变速涡轮增压出气机构,所述锅炉本体(1)外表面设有不同高度的取样检测机构,所述取样检测机构由固定安装在锅炉本体(1)外侧表面上且位于不同高度的取样盒体(22),位于每个取样盒体(22)内部的水平直线取样电机(23)、与水平直线取样电机(23)伸缩端固定连接的气体取样抽吸头(24)、固定安装在锅炉本体(1)外侧表面上的炉内气体硫化检测装置(25)、一端与每个气体取样抽吸头(24)相连接且另一端与炉内气体硫化检测装置(25)相连接的多通管(26)、开在热量传递筒体(8)侧表面上且与取样盒体(22)一一相对应的矩形开口(27)、活动连接在矩形开口(27)上边沿处的电磁挡门A(28)共同构成的,所述锅炉本体(1)外设有控制器(29),所述控制器(29)分别与粉碎送料机构、鼓风机(10)、变速涡轮增压出气机构、取样检测机构和废气回收净化机构电性连接,所述控制器(29)上设有工业用电接口(30)和电容触摸屏(31),所述控制器(29)内设有PLC系统(32);
所述燃煤块粉碎机构由位于燃煤粉碎箱体(2)内相两侧表面上的一组滑轨(33)、分别固定安装在滑轨(33)内且伸缩端相对的两个调节直线电机(34)、分别位于滑轨(33)内且其外侧表面分别与调节直线电机(34)伸缩端固定连接的两个粉碎驱动电机(35)、分别位于滑轨(33)内的一组滑轮(36)、分别固定安装在滑轮(36)中心处的两个轴承A(64)、一端分别与粉碎驱动电机(35)的旋转端固定连接器且另一端分别插装在相对应轴承A(64)内的两根驱动轴(37)、分别固定套装在驱动轴(37)上的粉碎研磨轮(38)共同构成的;
所述传送装置由一端固定安装在煤粉进料口(7)处且另一端固定安装在燃煤粉碎箱体(2)内下面上的支撑架(39)、固定安装在支撑架(39)两端的转轴A(63)、固定套装在转轴A(63)上的传动轮(40)、套装在两个传动轮(40)上的传送带(41)和固定安装在支撑架(39)一端一侧且其旋转端与转轴A(63)固定连接的旋转电机B(62)共同构成的;
所述废气回收净化机构由固定安装在锅炉本体(1)侧边地面上的废气净化溶解液储存箱体(42)、固定安装在锅炉本体(1)侧边地面上的罐体(43)、固定安装在锅炉本体(1)侧边地面且位于罐体(43)一侧的储气罐(44)、位于罐体(43)上端侧表面且与废气净化溶解液储存箱体(42)相连接的进液口(45)、位于罐体(43)底端侧表面上且与废气出气端(11)相连接的进气口(46)、位于罐体(43)顶端且与储气罐(44)相连接的出气口(47)、位于出液口(12)上的流量计数器一(48)和设置在罐体(43)内上端的淋液盘机构共同构成的;
所述淋液盘机构由边沿侧表面固定安装在罐体(43)内的圆形淋液板(49)、均匀开在圆形淋液板(49)的多个圆孔(50)、固定安装在圆形淋液板(49)下表面上且与圆孔(50)一一对应的机械分离板机构共同构成的;
所述机械分离板机构固定安装在圆形淋液板(49)下表面上且伸缩端向下的一组微型推动直线电机(51),一端与两个微型推动直线电机(51)伸缩端固定连接且相互平行的两个竖直拉杆(52)、固定安装在两个竖直拉杆(52)上且从上至下依次排列的三个分离板(53)、开在每个分离板(53)上的分离孔(54)共同构成的;
所述活动挡板机构由位于固定安装在管体端口处且旋转端为水平的旋转电机A(61)、边沿处与旋转电机A(61)旋转端固定连接的挡盖(55)和固定安装在管体端口处的流量计数器二(56)共同构成的;
所述蓝牙发送装置(20)通过蓝牙信号与旋转电机(14)相连接;
所述旋转电机(14)通过卡接方式与圆形开口(13)的边缘固定连接;
所述变速涡轮增压出气机构由与蒸汽水管(21)的出气端相连接且水平放置的涡轮安装箱体(57)、位于涡轮安装箱体(57)内且驱动轴向上的变速涡轮驱动装置(58)和与涡轮驱动装置(59)的驱动轴固定连接的涡轮(60)共同构成的。”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9年4月9日依法受理了该复审请求,并将其转送至原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
原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书中认为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仍不具备创造性,因而坚持驳回决定。
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理。
合议组于2019年9月16日向复审请求人发出复审通知书,指出: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10月25 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但未修改申请文件。复审请求人认为:对比文件1-3中均未公开如何检测吸附铁屑质量从而实现及时清理保证吸附效果的技术启示及技术方案,而本领域技术人员在没有相关技术启示的前提下不会直接想到上述问题,因此权利要求1具备创造性。
在上述程序的基础上,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可以作出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一)审查文本的认定
复审请求人在提交意见陈述时未提交修改文本,本次复审请求审查决定所针对的文本同复审通知书文本:申请日提交的说明书摘要、说明书第[0001]-[0020]段(第1-8页)、摘要附图、说明书附图图1-图8,2019年3月26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项。
(二)关于创造性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如果一项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存在区别技术特征,其中部分区别技术特征已被其它对比文件公开,且其在该对比文件中所起的作用与其在该技术方案中相同,区别技术特征的其余部分是本领域中常用的技术手段,则该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是显而易见的,即不具备创造性。
本次复审请求审查决定继续引用复审通知书中所使用的对比文件:
对比文件1:CN105674236A,公布日为2016年6月15日;
对比文件2:CN105737183A,公布日为2016年7月6日;
对比文件3:CN105413225A,公布日为2016年3月23日。
(一)权利要求1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永磁废水处理的环保电力设备,对比文件1中公开了一种可滤化废蒸汽式发电锅炉,并具体公开了如下技术特征(参见说明书第[0003]-[0025]段,附图1-7):包括锅炉本体1,锅炉本体1固定安装在地面上,锅炉本体1底部侧表面上设有煤粉进料口2,锅炉本体1内套装有热量传递筒体3,热量传递筒体3底部侧表面上设有煤粉进料口2,热量传递筒体3内底部设有与煤粉进料口2相对应的燃烧槽4,燃烧槽4内侧表面固定安装有分布均匀的鼓风机5,锅炉本体1底端侧表面上设有废气出气端6,废气出气端6连接有废气回收净化机构,设置在废气回收净化机构出液口13端口处的多用途替换机构(对比文件1的出液口20和多用途替换机构共同相应与本申请的出液口),且从附图1中看出出液口13位于废气回收净化机构底部,多用途替换机构中包括活动挡板机构,热量传递筒体3与锅炉本体1之间盘绕有蒸汽水管14,蒸汽水管14的出气端伸出锅炉本体1上表面,蒸汽水管14的出气端设有变速涡轮增压出气机构,锅炉本体1外表面设有不同高度的取样检测机构,取样检测机构由固定安装在锅炉本体1外侧表面上且位于不同高度的取样盒体15,位于每个取样盒体15内部的水平直线取样电机16、与水平直线取样电机16伸缩端固定连接的气体取样抽吸头17、固定安装在锅炉本体1外侧表面上的炉内气体硫化检测装置18、一端与每个气体取样抽吸头17相连接且另一端与炉内气体硫化检测装置18相连接的多通管19、开在热量传递筒体3侧表面上且与取样盒体15一一相对应的矩形开口20、活动连接在矩形开口20上边沿处的电磁挡门A共同构成的,锅炉本体1外设有控制器22,控制器22分别与鼓风机5、变速涡轮增压出气机构、取样检测机构和废气回收净化机构电性连接,控制器22上设有工业用电接口41和电容触摸屏42;控制器22内设有PLC系统43, 废气回收净化机构包括固定安装在锅炉本体1侧边地面上的废气净化溶解液储存箱体7、固定安装在锅炉本体1侧边地面上的罐体8、固定安装在锅炉本体1侧边地面且位于罐体8一侧的储气罐9、位于罐体8上端侧表面且与废气净化溶解液储存箱体7相连接的进液口10、位于罐体8底端侧表面上且与废气出气端6相连接的进气口11、位于罐体8顶端且与储气罐9相连接的出气口12、位于罐体8底端的出液口13、位于出液口13上的流量计数器一35、和设置在罐体8内上端的淋液盘机构;淋液盘机构由边沿侧表面固定安装在罐体15内的圆形淋液板40、均匀开在圆形淋液板40的多个圆孔41、固定安装在圆形淋液板40下表面上且与圆孔41一一对应的机械分离板机构共同构成的;机械分离板机构固定安装在圆形淋液板40下表面上且伸缩端向下的一组微型推动直线电机42,一端与两个微型推动直线电机42伸缩端固定连接且相互平行的两个竖直拉杆43、固定安装在两个竖直拉杆43上且从上至下依次排列的三个分离板44、开在每个分离板44 上的分离孔45共同构成的;活动挡板机构由位于固定安装在管体端口处且旋转端为水平的旋转电机37、边沿处与旋转电机37旋转端固定连接的挡盖38和固定安装在管体端口处的流量计数器二39共同构成的;变速涡轮增压出气机构由与蒸汽水管22 的出气端相连接且水平放置的涡轮安装箱体46、位于涡轮安装箱体46内且驱动轴向上的变速涡轮驱动装置47和与涡轮驱动装置48的驱动轴固定连接的涡轮49共同构成的。
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技术特征在于:(1)锅炉本体外侧表面上还设有粉碎送料机构,所述粉碎送料机构由侧表面固定安装在锅炉本体侧表面上的燃煤粉碎箱体、位于燃煤粉碎箱体上表面上的锥形燃煤块进料口、固定安装在燃煤粉碎箱体内且与锥形燃煤块进料口相对应的燃煤块粉碎机构、固定安装在燃煤粉碎箱体内部的煤粉存储箱、位于煤粉存储箱底部的节流控制开关出口、固定安装在煤粉存储箱外下表面的红外测距仪和一端与位于煤粉存储箱内且另一端与煤粉进料口相连接的传送装置共同构成的;控制器还与粉碎送料机构电性连接,所述燃煤块粉碎机构由位于燃煤粉碎箱体内相两侧表面上的一组滑轨、分别固定安装在滑轨内且伸缩端相对的两个调节直线电机、分别位于滑轨内且其外侧表面分别与调节直线电机伸缩端固定连接的两个粉碎驱动电机、分别位于滑轨内的一组滑轮、分别固定安装在滑轮中心处的两个轴承、一端分别与粉碎驱动电机的旋转端固定连接且另一端分别插装在相对应轴承内的两根驱动轴、分别固定套装在驱动轴上的粉碎研磨轮共同构成的,所述传送装置由一端固定安装在煤粉进料口处且另一端固定安装在燃煤粉碎箱体内下面上的支撑架、固定安装在支撑架两端的转轴A、固定套装在转轴A上的传动轮、套装在两个传动轮上的传送带和固定安装在支撑架一端一侧且其旋转端与转轴A固定连接的旋转电机A共同构成的;(2)在出液口端口处设置的多用途替换机构为废水微小金属分拣收集机构,该废水微小金属分拣收集机构由开在出液口外侧表面上的圆形开口、安装在圆形开口上且旋转端插装在出液口内部的旋转电机、嵌装在旋转电机对面上出液口侧表面上的轴承、一端与旋转电机的旋转端活动连接且一端插装在轴承内的转轴、固定套装转轴上的齿轮和位于齿轮表面上的吸铁层位于轴承内侧表面上的柔性压力传感器和位于柔性压力传感器内的蓝牙发送装置和位于出液口端口处的活动挡板机构共同构成的,蓝牙发送装置通过蓝牙信号与旋转电机相连接;(3)旋转电机通过卡接方式与圆形开口的边缘固定连接。基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本申请所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为如何实现煤粉制备、传送和控制以及废气杂质收集。
然而,对于区别技术特征(1),对比文件2中公开了一种火力发电厂用新型环保净化锅炉,并具体公开了如下技术特征(参见说明书第[0003]-[0025]段,附图1-7):锅炉本体1外侧表面上设有粉碎送料机构,粉碎送料机构包括侧表面固定安装在锅炉本体1侧表面上的燃煤粉碎箱体3、位于燃煤粉碎箱体3上表面上的锥形燃煤块进料口4、固定安装在燃煤粉碎箱体3内且与锥形燃煤块进料口4相对应的燃煤块粉碎机构、固定安装在燃煤粉碎箱体3内部的煤粉存储箱5、位于煤粉存储箱5 底部的节流控制开关出口6、固定安装在煤粉存储箱5外下表面的红外测距仪7、固定安装在燃煤粉碎箱体3内且位于煤粉存储箱5下方的定量槽轮旋转机构和一端与定量槽轮旋转机构相搭接且另一端与煤粉进料口2相连接的传送装置(即本申请中的一端与位于煤粉存储箱内且另一端与煤粉进料口相连接的传送装置),控制器27与粉碎送料机构电性连接,燃煤块粉碎机构由位于燃煤粉碎箱体3内相两侧表面上的一组滑轨28、分别固定安装在滑轨28内且伸缩端相对的两个调节直线电机29、分别位于滑轨28内且其外侧表面分别与调节直线电机29伸缩端固定连接的两个粉碎驱动电机16、分别位于滑轨28内的一组滑轮30、分别固定安装在滑轮30中心处的两个轴承14、一端分别与粉碎驱动电机16的旋转端固定连接器且另一端分别插装在相对应轴承14内的两根驱动轴31、分别固定套装在驱动轴31上的粉碎研磨轮32共同构成的,传送装置包括一端固定安装在煤粉进料口2处且另一端固定安装在燃煤粉碎箱体3内下面上的支撑架42、固定安装在支撑架42两端的转动轴43、固定套装在转动轴43上的传动轮44、 套装在两个传动轮44上的耐冲击性帆布输送带45和固定安装在支撑架42一端一侧且其旋转端与转轴15固定连接的旋转电机46。上述技术特征在对比文件2中所起的作用与在本申请中所起的作用相同,都是为了实现对燃烧煤粉的制备、传送及其控制。因此,对比文件2给出了将上述技术特征用于对比文件1以解决其技术问题的启示,基于这种启示,使得本领域技术人员在对比文件1中的锅炉本体的外侧表面设置如上述结构的粉碎送料机构且将其与控制器电性连接以实现对其的控制。
对于区别技术特征(2),对比文件3中公开了一种气液选备提纯一体机,并具体公开了如下技术特征(参见说明书第[0003]-[0019]段,附图1-2):液态排除口5内设有微小金属分拣收集机构,所述微小金属分拣收集机构由嵌装在液态排除口5外侧表面上的旋转电机18、嵌装在旋转电机18对面上液态排除口5侧表面上的轴承19、一端与旋转电机18的旋转端活动连接且一端插装在轴承19内的转轴20、固定套装转轴20上的齿轮21和位于齿轮21表面上的吸铁层22共同构成的,且由附图2中可以看出开在液态排除口5外侧表面的开口以及旋转电机18安装在该圆形开口上且电机旋转端插装在液态排除口5内部。上述技术特征在对比文件3中所起的作用与在本申请中所起的作用相同,都是为了在废料出口对废料中的微小金属杂质进行收集,因此对比文件3给出了将上述技术特征用于对比文件1的启示。对比文件1中的出液口20所排出的废水中同样含有需要被净化处理的微小金属杂质,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动机将对比文件3中的微小金属分拣机构设置于对比文件1中的出液口20端口处以收集净化废水中的金属杂质。本领域技术人员为了保证金属收集的效果以及数据的远程传输和控制而在轴承内侧表面设置合理的压力传感器并设置蓝牙传输信号也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想到的常规设置,且本领域技术人员常将开口作成圆形的、可以根据需要选择蓝牙发送装置通过蓝牙信号与旋转电机相连接以实现定量调控转速。
上述区别技术特征(3)是本领域常规技术手段:通过卡接实现电机与圆形开口边缘进行固定连接也是一种常规技术选择。
因此,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对比文件3和本领域常规技术手段得到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权利要求1不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所规定的创造性。
(二)对复审请求人相关意见的评述
合议组经审查后认为:虽然对比文件1-3中未公开设置压力传感器从而当吸铁层吸附大量碎屑后超过轴承能力时通知工人对吸铁层更换清洗这一技术启示,但本领域技术人员均清楚金属收集机构随着工作时间越来越长,其所吸附的金属量会越来越多,而金属量多了之后会影响金属分拣收集效果,当达到一定量后需清洗或更换(例如油烟机滤网),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通过检测重量来更换清理,而通过压力传感器测量重量是本领域常用的技术手段,所以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动机设置压力传感器来检测吸铁层的金属碎屑重量从而通知工人更换清洗吸铁层。综上所述,合议组对复审请求人的意见陈述不予支持。
基于上述事实和理由,合议组依法作出如下复审请求审查决定。

三、决定
维持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12月27日对本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
如对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不服,根据专利法第41条第2款的规定,复审请求人可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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