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过程自动化的传感器布置、传感器和电缆-复审决定


发明创造名称:用于过程自动化的传感器布置、传感器和电缆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199483
决定日:2019-12-24
委内编号:1F265603
优先权日:2014-11-07
申请(专利)号:201510768363.4
申请日:2015-11-04
复审请求人:恩德莱斯和豪瑟尔测量及调节技术分析仪表两合公司
无效请求人:
授权公告日: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
主审员:周晓晴
合议组组长:丁长林
参审员:殷华宇
国际分类号:G01D11/30;G08C19/00;H01R9/05;H01R24/20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决定要点
:如果一项权利要求相对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存在区别技术特征,该区别技术特征被其它对比文件给出了相关技术启示,在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基础上,结合其它对比文件和公知常识获得该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是显而易见的,则该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
全文:
本复审请求涉及申请号为201510768363.4、发明名称为“用于过程自动化的传感器布置、传感器和电缆”的发明专利申请(下称本申请)。本申请的申请人为恩德莱斯和豪瑟尔测量及调节技术分析仪表两合公司,申请日为2015年11月04日,优先权日为2014年11月07日,公开日为2016年05月18日。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实质审查部门以本申请权利要求1-22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为由,于2018年08月06日驳回了本申请。
驳回决定引用了以下对比文件:
对比文件1:CN103872525A,公开日为2014年06月18日;
对比文件2:CN1581601A,公开日为2005年02月16日;
对比文件3:JP特开2009-93830A,公开日为2009年04月30日。
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文本为:2018年05月10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22项,申请日2015年11月04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13页、说明书附图第1-3页、说明书摘要以及摘要附图。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用于过程自动化的传感器布置(10),包括
传感器(1),所述传感器(1)包括:用于记录过程自动化中测量值的至少一个传感器元件(4)、用于将取决于所述测量值的所述测量值传送到第二接口(13)的第一接口(3)以及包括所述第一接口(3)的第一机械联接部(2),
电缆(11),所述电缆(11)用于将取决于所述测量值的所述测量值传送到上级单元(22),所述电缆(11)包括与所述第一接口(3)互补的第二接口(13)和与所述第一机械联接部(2)互补的第二机械联接部(12),其中所述第二接口(13)和所述第二机械联接部(12)至少分段布置在电缆外壳(14)中,其中所述传感器(1)通过所述第一机械联接部(2)和所述第二机械联接部(12)以可分离的方式连接到所述电缆(11)上,其中所述传感器(1)因此经由所述电缆(11)可连接到所述上级单元(22),其中所述第一接口(3)和所述第二接口(13)被设计用于所述传感器(1)和所述上级单元(22)之间的双向通信,其中所述第一接口(3)和所述第二接口(13)确保所述传感器(1)的所述能量供应以及所述通信,
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机械联接部(2,12)被布置在相对所述电缆外壳(14)的所述纵向轴线(C)小于180°角(α)处,
其中所述第一机械联接部(2)和所述第二机械联接部(12)被布置为插接连接,并且包括一个舌片(15)和一个凹槽(5),
其中所述联接部(2,12)中的一个包括锁环,其中所述锁环以锁定所述机械连接的方式设计,使得防止所述机械连接的不期望的脱离,其中,为了脱离所述第一机械联接部(2)和所述第二机械联接部(12)之间的所述连接,所述锁环以如下方式设计:通过旋转、推压、拉拽和/或按压所述锁环,释放所述联接部(2,12)之间的所述机械连接且发生有意的脱离,
其中所述接口(3,13)被设计为感应接口。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传感器布置(10),其中所述传感器(1)以卡扣连接的方式连接到所述电缆(11)上。
3.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传感器布置(10),其中所述第一机械联接部(2)被布置在相对所述传感器(1)的所述纵向轴线(A)小于180°角(α)处。
4. 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的一项所述的传感器布置(10),其中所述传感器(1)的所述纵向轴线(A)和所述第一机械联接部(2)之间和/或所述电缆外壳(14)的所述纵向轴线(C)和所述第二机械联接部(12)之间的所述角度(α)是90°。
5. 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的一项所述的传感器布置(10),其中所述传感器(1)的所述纵向轴线(A)和所述第一机械联接部(2)之间和/或所述电缆外壳(14)的所述纵向轴线(C)和所述第二机械联接部(12)之间的所述角度(α)是45°。
6. 根据权利要求1至5中的至少一项所述的传感器布置(10),其中所述电缆(11)包括接头(17),其中所述接头(17)将所述电缆外壳(14)分为第一段(14.1)和第二段(14.2),其中所述第一段(14.1)包括所述第二接口(13)和所述第二机械联接部(12),其中所述第二段(14.2)包括电缆附件(19),其中所述电缆附件(19)和连接器使得所述电缆外壳(14)可连接到所述上级单元(22),且其中所述接头(17)的可旋转的。
7. 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传感器布置(10),其中所述接头(17)是具有一个自由度的接头,并且所述接头(17)可旋转-180°和 180°之间的旋转角(β)。
8. 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传感器布置(10),其中所述接头(17)是旋转接头。
9. 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传感器布置(10),其中用于调节所述接头(17)上的所述旋转角(β)的所述接头(17)被设计成逐步旋转,且所述接头(17)包括锁定装置,且所述锁定装置相对于所述第二段(14.2)以旋转角(β)固定所述第一段(14.1)。
10. 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传感器布置(10),其中所述锁定装置具有卡销。
11. 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传感器布置(10),其中所述接头(17)被设计用于所述接头(17)上的所述旋转角(β)的连续调节。
12. 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传感器布置(10),其中所述接头(17)包括制动装置,其中所述制动装置被设计用于固定所述调节过的旋转角(β),其中所述制动装置在所述第一段(14.1)和所述第二段(14.2)之间产生压配合。
13. 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传感器布置(10),其中所述接头(17)被设计为具有三个自由度的接头。
14. 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传感器布置(10),其中所述接头(17)被设计为球接头。
15.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传感器布置(10),其中所述两个联接部(2,12)中的一个包括缺口(6),而所述另一个联接部(2,12)包括凸出部(16),其与缺口(6)互补,且其中为了连接所述两个联接部(2,12),所述凸出部(16)卡入所述缺口(6)。
16. 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传感器布置(10),其中所述凸出部(16)是弹簧。
17. 根据权利要求1或15所述的传感器布置(10),其中所述锁环以所述联接部(2,12)之间的弹簧加载的方式锁定所述机械连接。
18. 根据权利要求1至17中的至少一项所述的传感器布置(10),其中所述第一机械联接部(2)和所述第二机械联接部(12)被布置为磁性连接。
19. 根据权利要求1至18中的至少一项所述的传感器布置(10),其中所述传感器(1)是pH传感器,还可是ISFET,一般是离子选择性传感器,用于测量氧化还原电势、介质中例如具有UV、IR和/或可见范围波长的电磁波、氧、导电率、浑浊度、非金属材料浓度或温度的吸收的传感器。
20. 用于在过程自动化中将取决于所述测量值的测量值传送至上级单元(22)的电缆(11),所述电缆(11)包括
接口(13),
机械联接部(12),其中所述接口(13)和所述机械联接部(12)被至少分段布置于电缆外壳14内,其中所述传感器(1)通过所述机械联接部(12)和布置在所述传感器(1)上的机械联接部(2)以可分离的方式可连接到所述电缆(11)上,其中所述传感器(1)因此经由所述电缆(11)可连接到所述上级单元(22),其中所述接口(13)被设计用于所述传感器(1)和所述上级单元(22)之间的双向通信,其中所述接口(13)确保所述传感器的所述能量供应以及所述通信,
其特征在于,所述机械联接部(12)被布置在相对所述电缆外壳(14)的所述纵向轴线(C)小于180°角(α)处,
其中所述传感器(1)的所述机械联接部(2)和所述电缆(11)的所述机械联接部(12)被布置为插接连接,并且包括一个舌片(15)和一个凹槽(5),
其中所述联接部(2,12)中的一个包括锁环,其中所述锁环以锁定所述机械连接的方式设计,使得防止所述机械连接的不期望的脱离,其中,为了脱离所述传感器(1)的所述机械联接部(2)和所述电缆(11)的所述机械联接部(12)之间的所述连接,所述锁环以如下方式设计:通过旋转、推压、拉拽和/或按压所述锁环,释放所述联接部(2,12)之间的所述机械连接且发生有意的脱离,
其中所述接口(13)被设计为感应接口。
21. 根据权利要求20所述的传感器布置(10),其中所述传感器(1)以卡扣连接的方式可连接到所述电缆(11)上。
22. 用于过程自动化的传感器(1),包括
至少一个传感器元件(4),所述至少一个传感器元件(4)用于记录过程自动化中的测量值,
第一接口(3),所述第一接口(3)用于将取决于所述测量值的所述测量值传送到第二接口(13),并且所述第一机械联接部(2)包括所述第一接口(3),
其特征在于,所述机械联接部(2)被布置在相对所述传感器(1)的所述纵向轴线(A)小于180°角(α)处,
其中所述第一机械联接部(2)和第二机械联接部(12)被布置为插接连接,并且包括一个舌片(15)和一个凹槽(5),
其中所述联接部(2,12)中的一个包括锁环,其中所述锁环以锁定所述机械连接的方式设计,使得防止所述机械连接的不期望的脱离,其中,为了脱离所述第一机械联接部(2)和所述第二机械联接部(12)之间的所述连接,所述锁环以如下方式设计:通过旋转、推压、拉拽和/或按压所述锁环,释放所述联接部(2,12)之间的所述机械连接且发生有意的脱离,
其中所述接口(3,13)被设计为感应接口。”
驳回决定具体指出:1、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用于过程自动化的传感器布置,对比文件1公开了用于将线缆电路与传感器模块相连接的插头连接单元。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技术特征为:所述第二机械联接部被布置在相对所述电缆外壳的所述纵向轴线小于180°角处,其中所述第一机械联接部和所述第二机械联接部被布置为插接连接,并且包括一个舌片和一个凹槽,其中所述联接部中的一个包括锁环,其中所述锁环以锁定所述机械连接的方式设计,使得防止所述机械连接的不期望的脱离,其中,为了脱离所述第一机械联接部和所述第二机械联接部之间的所述连接,所述锁环以如下方式设计:通过旋转、推压、拉拽和/或按压所述锁环,释放所述联接部之间的所述机械连接且发生有意的脱离。对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对比文件2给出了,通过舌片和凹槽实现机械和电气连接,通过将同轴连接器进行直角设置来减小连接器长度,提高耐拉伸力的启示。在对比文件2的启示下,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将对比文件1中舌片和凹槽也设置为机械连接以提高连接可靠性,第二机械联接部被布置在相对电缆外壳的纵向轴线小于180°角处,以减小长度,提高耐拉伸力。同时,对比文件2给出了通过将凸出部卡入环形凹槽的机械连接方式。在对比文件2的启示下,为了进一步实现连接锁定的稳固性,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将切口设置锁环,即锁环以锁定机械连接的方式设计,使得防止机械连接的不期望的脱离,其中,为了脱离第一机械联接部和第二机械联接部之间的连接,锁环以如下方式设计:通过旋转、推压、拉拽和/或按压所述锁环,释放联接部之间的机械连接且发生有意的脱离。因此,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以及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得到该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是显而易见的,权利要求1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2、从属权利要求2、15的附加技术特征被对比文件1公开;从属权利要求3-4的附加技术特征被对比文件2公开;从属权利要求5的附加技术特征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基于对比文件2给出的启示下容易想到的;从属权利要求6-8的附加技术特征由对比文件3给出了启示;从属权利要求9-14、16-18的附加技术特征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从属权利要求19的附加技术特征部分被对比文件1公开,部分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从属权利要求2-19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3、权利要求20请求保护用于在过程自动化中将取决于所述测量值的测量值传送至上级单元的电缆,对比文件1公开了用于将线缆电路与传感器模块相连接的插头连接单元。权利要求20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技术特征为:所述机械联接部被布置在相对所述电缆外壳的所述纵向轴线小于180°角处,其中所述第一机械联接部和所述第二机械联接部被布置为插接连接,并且包括一个舌片和一个凹槽,其中所述联接部中的一个包括锁环,其中所述锁环以锁定所述机械连接的方式设计,使得防止所述机械连接的不期望的脱离,其中,为了脱离所述第一机械联接部和所述第二机械联接部之间的所述连接,所述锁环以如下方式设计:通过旋转、推压、拉拽和/或按压所述锁环,释放所述联接部之间的所述机械连接且发生有意的脱离。对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对比文件2给出了,通过舌片和凹槽实现机械和电气连接,通过将同轴连接器进行直角设置来减小连接器长度,提高耐拉伸力的启示。在对比文件2的启示下,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将对比文件1中舌片和凹槽也设置为机械连接以提高连接可靠性,第二机械联接部被布置在相对电缆外壳的纵向轴线小于180°角处,以减小长度,提高耐拉伸力。同时,对比文件2给出了通过将凸出部卡入环形凹槽的机械连接方式。在对比文件2的启示下,为了进一步实现连接锁定的稳固性,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将切口设置锁环,即锁环以锁定机械连接的方式设计,使得防止机械连接的不期望的脱离,其中,为了脱离第一机械联接部和第二机械联接部之间的连接,锁环以如下方式设计:通过旋转、推压、拉拽和/或按压所述锁环,释放联接部之间的机械连接且发生有意的脱离。因此,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以及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得到该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是显而易见的,权利要求20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4、从属权利要求21的附加技术特征被对比文件1公开,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从属权利要求21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5、权利要求22请求保护用于过程自动化的传感器,对比文件1公开了用于将线缆电路与传感器模块相连接的插头连接单元。权利要求22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技术特征为:所述机械联接部被布置在相对所述电缆外壳的所述纵向轴线小于180°角处,其中所述第一机械联接部和所述第二机械联接部被布置为插接连接,并且包括一个舌片和一个凹槽,其中所述联接部中的一个包括锁环,其中所述锁环以锁定所述机械连接的方式设计,使得防止所述机械连接的不期望的脱离,其中,为了脱离所述第一机械联接部和所述第二机械联接部之间的所述连接,所述锁环以如下方式设计:通过旋转、推压、拉拽和/或按压所述锁环,释放所述联接部之间的所述机械连接且发生有意的脱离。对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对比文件2给出了,通过舌片和凹槽实现机械和电气连接,通过将同轴连接器进行直角设置来减小连接器长度,提高耐拉伸力的启示。在对比文件2的启示下,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将对比文件1中舌片和凹槽也设置为机械连接以提高连接可靠性,第二机械联接部被布置在相对电缆外壳的纵向轴线小于180°角处,以减小长度,提高耐拉伸力。同时,对比文件2给出了通过将凸出部卡入环形凹槽的机械连接方式。在对比文件2的启示下,为了进一步实现连接锁定的稳固性,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将切口设置锁环,即锁环以锁定机械连接的方式设计,使得防止机械连接的不期望的脱离,其中,为了脱离第一机械联接部和第二机械联接部之间的连接,锁环以如下方式设计:通过旋转、推压、拉拽和/或按压所述锁环,释放联接部之间的机械连接且发生有意的脱离。因此,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以及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得到该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是显而易见的,权利要求22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申请人(下称复审请求人)对上述驳回决定不服,于2018年11月09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复审请求,并同时提交了权利要求书的全文修改替换页。修改具体涉及:删除权利要求1中的技术特征“其中所述第一机械联接部(2)和所述第二机械联接部(12)被布置为插接连接,并且包括一个舌片(15)和一个凹槽(5),其中所述联接部(2,12)中的一个包括锁环,其中所述锁环以锁定所述机械连接的方式设计,使得防止所述机械连接的不期望的脱离,其中,为了脱离所述第一机械联接部(2)和所述第二机械联接部(12)之间的所述连接,所述锁环以如下方式设计:通过旋转、推压、拉拽和/或按压所述锁环,释放所述联接部(2,12)之间的所述机械连接且发生有意的脱离,其中所述接口(3,13)被设计为感应接口”,将权利要求6的附加技术特征加入权利要求1中,对权利要求20、22进行了类似的修改,形成新的独立权利要求1、23、25;将权利要求1中删除的特征作为增加的从属权利要求14-16、19的附加技术特征,并适应性修改了权利要求的序号和引用关系。
复审请求人陈述了本申请权利要求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的理由:对比文件3完全没有公开或教导可旋转的接头。对比文件3甚至没有公开任何额外的接头。对比文件3将完全不能给出相应的技术启示。除了接触部和电缆的成角度布置本身之外,主体是直的并且是整件的。本领域技术人员因此将没有任何动机向外壳添加这种接头。本申请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3不同,它们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不同,所能达到的技术效果不同,同时,区别技术特征在现有技术中没有任何公开或者教导,也不是公知常识。
复审请求时提交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用于过程自动化的传感器布置(10),包括
传感器(1),所述传感器(1)包括:用于记录过程自动化中测量值的至少一个传感器元件(4)、用于将取决于所述测量值的所述测量值传送到第二接口(13)的第一接口(3)以及包括所述第一接口(3)的第一机械联接部(2),
电缆(11),所述电缆(11)用于将取决于所述测量值的所述测量值传送到上级单元(22),所述电缆(11)包括与所述第一接口(3)互补的第二接口(13)和与所述第一机械联接部(2)互补的第二机械联接部(12),其中所述第二接口(13)和所述第二机械联接部(12)至少分段布置在电缆外壳(14)中,其中所述传感器(1)通过所述第一机械联接部(2)和所述第二机械联接部(12)以可分离的方式连接到所述电缆(11)上,其中所述传感器(1)因此经由所述电缆(11)可连接到所述上级单元(22),其中所述第一接口(3)和所述第二接口(13)被设计用于所述传感器(1)和所述上级单元(22)之间的双向通信,其中所述第一接口(3)和所述第二接口(13)确保所述传感器(1)的所述能量供应以及所述通信,
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机械联接部(2,12)被布置在相对所述电缆外壳(14)的所述纵向轴线(C)小于180°角(α)处,
其中所述电缆(11)包括接头(17),其中所述接头(17)将所述电缆外壳(14)分为第一段(14.1)和第二段(14.2),其中所述第一段(14.1)包括所述第二接口(13)和所述第二机械联接部(12),其中所述第二段(14.2)包括电缆附件(19),其中所述电缆附件(19)和连接器使得所述电缆外壳(14)可连接到所述上级单元(22),且其中所述接头(17)的可旋转的。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传感器布置(10),其中所述传感器(1)以卡扣连接的方式连接到所述电缆(11)上。
3.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传感器布置(10),其中所述第一机械联接部(2)被布置在相对所述传感器(1)的所述纵向轴线(A)小于180°角(α)处。
4. 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的一项所述的传感器布置(10),其中所述传感器(1)的所述纵向轴线(A)和所述第一机械联接部(2)之间和/或所述电缆外壳(14)的所述纵向轴线(C)和所述第二机械联接部(12)之间的所述角度(α)是90°。
5. 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的一项所述的传感器布置(10),其中所述传感器(1)的所述纵向轴线(A)和所述第一机械联接部(2)之间和/或所述电缆外壳(14)的所述纵向轴线(C)和所述第二机械联接部(12)之间的所述角度(α)是45°。
6.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传感器布置(10),其中所述接头(17)是具有一个自由度的接头,并且所述接头(17)可旋转-180°和 180°之间的旋转角(β)。
7. 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传感器布置(10),其中所述接头(17)是旋转接头。
8. 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传感器布置(10),其中用于调节所述接头(17)上的所述旋转角(β)的所述接头(17)被设计成逐步旋转,且所述接头(17)包括锁定装置,且所述锁定装置相对于所述第二段(14.2)以旋转角(β)固定所述第一段(14.1)。
9. 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传感器布置(10),其中所述锁定装置具有卡销。
10. 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传感器布置(10),其中所述接头(17)被设计用于所述接头(17)上的所述旋转角(β)的连续调节。
11. 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传感器布置(10),其中所述接头(17)包括制动装置,其中所述制动装置被设计用于固定所述调节过的旋转角(β),其中所述制动装置在所述第一段(14.1)和所述第二段(14.2)之间产生压配合。
1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传感器布置(10),其中所述接头(17)被设计为具有三个自由度的接头。
13. 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传感器布置(10),其中所述接头(17)被设计为球接头。
14. 根据权利要求1至13中的至少一项所述的传感器布置(10),其中所述接口(3,13)被设计为感应接口。
15. 根据权利要求1至14中的至少一项所述的传感器布置(10),其中所述机械联接部(2)和所述第二机械联接部(12)被布置为插接连接。
16. 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传感器布置(10),其中所述机械联接部(2)包括一个凹槽(5),所述第二机械联接部(12)包括一个舌片(15)。
17. 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传感器布置(10),其中所述两个联接部(2,12)中的一个包括缺口(6),而所述另一个联接部(2,12)包括凸出部(16),其与缺口(6)互补,且其中为了连接所述两个联接部(2,12),所述凸出部(16)卡入所述缺口(6)。
18. 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传感器布置(10),其中所述凸出部 (16)是弹簧。
19. 根据权利要求15至18中的一项所述的传感器布置(10),其中所述联接部(2,12)中的一个包括锁环,其中所述锁环以锁定所述联接部(2,12)之间的所述机械连接的方式设计,使得防止所述机械连接的不期望的脱离,其中,为了脱离所述第一机械联接部(2)和所述第二机械联接部(12)之间的所述连接,所述锁环以如下方式设计:通过旋转、推压、拉拽和/或按压所述锁环,释放所述联接部(2,12)之间的所述机械连接且发生有意的脱离。
20. 根据权利要求19所述的传感器布置(10),其中所述锁环以所述联接部(2,12)之间的弹簧加载的方式锁定所述机械连接。
21. 根据权利要求1至20中的至少一项所述的传感器布置(10),其中所述第一机械联接部(2)和所述第二机械联接部(12)被布置为磁性连接。
22. 根据权利要求1至21中的至少一项所述的传感器布置(10),其中所述传感器(1)是pH传感器,还可是ISFET,一般是离子选择性传感器,用于测量氧化还原电势、介质中例如具有UV、IR和/或可见范围波长的电磁波、氧、导电率、浑浊度、非金属材料浓度或温度的吸收的传感器。
23. 用于在过程自动化中将取决于所述测量值的测量值传送至上级单元(22)的电缆(11),所述电缆(11)包括
-接口(13),
-机械联接部(12),其中所述接口(13)和所述机械联接部(12)被至少分段布置于电缆外壳(14)内,其中所述传感器(1)通过所述机械联接部(12)和布置在所述传感器(1)上的机械联接部(2)以可分离的方式可连接到所述电缆(11)上,其中所述传感器(1)因此经由所述电缆(11)可连接到所述上级单元(22),其中所述接口(13)被设计用于所述传感器(1)和所述上级单元(22)之间的双向通信,其中所述接口(13)确保所述传感器的所述能量供应以及所述通信,
其特征在于,所述机械联接部(12)被布置在相对所述电缆外壳(14)的所述纵向轴线(C)小于180°角(α)处,
其中所述电缆(11)包括接头(17),其中所述接头(17)将所述电缆外壳(14)分为第一段(14.1)和第二段(14.2),其中所述第一段(14.1)包括所述接口(13)和所述机械联接部(12),其中所述第二段(14.2)包括电缆附件(19),其中所述电缆附件(19)和连接器使得所述电缆外壳(14)可连接到所述上级单元(22),且其中所述接头(17)的可旋转的。
24. 根据权利要求23所述的电缆(11),其中所述传感器(1)以卡扣连接的方式可连接到所述电缆(11)上。
25. 用于过程自动化的传感器(1),包括
-至少一个传感器元件(4),所述至少一个传感器元件(4)用于记录过程自动化中的测量值,
-第一接口(3),所述第一接口(3)用于将取决于所述测量值的所述测量值传送到电缆(11)的第二接口(13),并且第一机械联接部(2)包括所述第一接口(3),
其特征在于,所述机械联接部(2)被布置在相对所述传感器(1)的所述纵向轴线(A)小于180°角(α)处,
其中所述电缆(11)包括接头(17),其中所述接头(17)将所述电缆外壳(14)分为第一段(14.1)和第二段(14.2),其中所述第一段(14.1)包括所述第二接口(13)和第二机械联接部(12),其中所述第二段(14.2)包括电缆附件(19),其中所述电缆附件(19)和连接器使得所述电缆外壳(14)可连接到上级单元(22),且其中所述接头(17)的可旋转的。”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11月19日依法受理了该复审请求,并将其转送至原专利实质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
专利实质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书中坚持驳回决定。
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理。
合议组于2019年08月01日向复审请求人发出复审通知书,指出:1、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用于过程自动化的传感器布置,对比文件1公开了用于将线缆电路与传感器模块相连接的插头连接单元。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技术特征为:(1)第二机械联接部被布置在相对电缆外壳的纵向轴线小于180°角处;(2)电缆包括接头,其中接头将电缆外壳分为第一段和第二段,其中第一段包括第二接口和第二机械联接部,第二段包括电缆附件,且接头可旋转的。区别技术特征(1)由对比文件2给出了相关技术启示;区别技术特征(2)由对比文件3给出了相关技术启示。因此,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3以及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得到该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是显而易见的,权利要求1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2、从属权利要求2、14-17的附加技术特征被对比文件1公开;从属权利要求3-4的附加技术特征被对比文件2公开;从属权利要求6-7、10的附加技术特征被对比文件3公开;从属权利要求5、8、9、11-13、18、20、21的附加技术特征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从属权利要求19、22的附加技术特征部分被对比文件1公开,部分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从属权利要求2-22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3、权利要求23请求保护一种用于在过程自动化中将取决于所述测量值的测量值传送至上级单元的电缆,对比文件1公开了用于在过程自动化中将测量值传送至上级单元的线缆。权利要求23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技术特征为:(1)第二机械联接部被布置在相对电缆外壳的纵向轴线小于180°角处;(2)电缆包括接头,其中接头将电缆外壳分为第一段和第二段,其中第一段包括第二接口和第二机械联接部,第二段包括电缆附件,且接头可旋转的。区别技术特征(1)由对比文件2给出了相关技术启示;区别技术特征(2)由对比文件3给出了相关技术启示。因此,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3以及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得到该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是显而易见的,权利要求23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4、从属权利要求24的附加技术特征被对比文件1公开,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从属权利要求24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5、权利要求25请求保护一种用于过程自动化的传感器,对比文件1公开了用于过程自动化的传感器。权利要求25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技术特征为:(1)第二机械联接部被布置在相对电缆外壳的纵向轴线小于180°角处;(2)电缆包括接头,其中接头将电缆外壳分为第一段和第二段,其中第一段包括第二接口和第二机械联接部,第二段包括电缆附件,且接头可旋转的。区别技术特征(1)由对比文件2给出了相关技术启示;区别技术特征(2)由对比文件3给出了相关技术启示。因此,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3以及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得到该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是显而易见的,权利要求25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6、针对复审请求人的意见陈述进行了回应。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9月06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同时提交了权利要求书的全文修改替换页。修改具体涉及:将权利要求14的附加技术特征加入权利要求1中,形成新的独立权利要求1;相应修改权利要求的编号及引用关系。
复审请求人陈述了本申请权利要求具备创造性的理由为:本申请公开了用于传感器和电缆之间的感应接口,其中电缆被布置成以小于180°(例如90°)连接到传感器,此外,电缆包括接头;对比文件1仅公开了感应耦合,而没有公开成角度的布置和接头,对比文件2没有公开感应耦合和接头,对比文件3没有公开感应耦合和成角度的布置,没有任何对比文件公开了本申请的感应耦合、成角度布置以及接头这三个特征的组合;审查员的意见属于典型的后见之明,包括对比文件1至3在内的现有技术没有为本领域技术人员提供任何动机来结合对比文件1至3,换言之,本领域技术人员从对比文件1至3中无法得到任何理由来将感应耦合与成角度连接相结合,并且进一步再结合接头。
此次提交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用于过程自动化的传感器布置(10),包括
传感器(1),所述传感器(1)包括:用于记录过程自动化中测量值的至少一个传感器元件(4)、用于将取决于所述测量值的所述测量值传送到第二接口(13)的第一接口(3)以及包括所述第一接口(3)的第一机械联接部(2),
电缆(11),所述电缆(11)用于将取决于所述测量值的所述测量值传送到上级单元(22),所述电缆(11)包括与所述第一接口(3)互补的第二接口(13)和与所述第一机械联接部(2)互补的第二机械联接部(12),其中所述第二接口(13)和所述第二机械联接部(12)至少分段布置在电缆外壳(14)中,其中所述传感器(1)通过所述第一机械联接部(2)和所述第二机械联接部(12)以可分离的方式连接到所述电缆(11)上,其中所述传感器(1)因此经由所述电缆(11)可连接到所述上级单元(22),其中所述第一接口(3)和所述第二接口(13)被设计用于所述传感器(1)和所述上级单元(22)之间的双向通信,其中所述第一接口(3)和所述第二接口(13)确保所述传感器(1)的所述能量供应以及所述通信,其中所述第一接口(3)和所述第二接口(13)是感应接口,
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机械联接部(2,12)被布置在相对所述电缆外壳(14)的所述纵向轴线(C)小于180°角(α)处,
其中所述电缆(11)包括接头(17),其中所述接头(17)将所述电缆外壳(14)分为第一段(14.1)和第二段(14.2),其中所述第一段(14.1)包括所述第二接口(13)和所述第二机械联接部(12),其中所述第二段(14.2)包括电缆附件(19),其中所述电缆附件(19)和连接器使得所述电缆外壳(14)可连接到所述上级单元(22),且其中所述接头(17)的可旋转的。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传感器布置(10),其中所述传感器(1)以卡扣连接的方式连接到所述电缆(11)上。
3.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传感器布置(10),其中所述第一机械联接部(2)被布置在相对所述传感器(1)的所述纵向轴线(A)小于180°角(α)处。
4. 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的一项所述的传感器布置(10),其中所述传感器(1)的所述纵向轴线(A)和所述第一机械联接部(2)之间和/或所述电缆外壳(14)的所述纵向轴线(C)和所述第二机械联接部(12)之间的所述角度(α)是90°。
5. 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的一项所述的传感器布置(10),其中所述传感器(1)的所述纵向轴线(A)和所述第一机械联接部(2)之间和/或所述电缆外壳(14)的所述纵向轴线(C)和所述第二机械联接部(12)之间的所述角度(α)是45°。
6.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传感器布置(10),其中所述接头(17)是具有一个自由度的接头,并且所述接头(17)可旋转-180°和 180°之间的旋转角(β)。
7. 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传感器布置(10),其中所述接头(17)是旋转接头。
8. 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传感器布置(10),其中用于调节所述接头(17)上的所述旋转角(β)的所述接头(17)被设计成逐步旋转,且所述接头(17)包括锁定装置,且所述锁定装置相对于所述第二段(14.2)以旋转角(β)固定所述第一段(14.1)。
9. 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传感器布置(10),其中所述锁定装置具有卡销。
10. 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传感器布置(10),其中所述接头(17)被设计用于所述接头(17)上的所述旋转角(β)的连续调节。
11. 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传感器布置(10),其中所述接头(17)包括制动装置,其中所述制动装置被设计用于固定所述调节过的旋转角(β),其中所述制动装置在所述第一段(14.1)和所述第二段(14.2)之间产生压配合。
1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传感器布置(10),其中所述接头(17)被设计为具有三个自由度的接头。
13. 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传感器布置(10),其中所述接头(17)被设计为球接头。
14. 根据权利要求1至13中的至少一项所述的传感器布置(10),其中所述机械联接部(2)和所述第二机械联接部(12)被布置为插接连接。
15. 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传感器布置(10),其中所述机械联接部(2)包括一个凹槽(5),所述第二机械联接部(12)包括一个舌片(15)。
16. 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传感器布置(10),其中所述两个联接部(2,12)中的一个包括缺口(6),而所述另一个联接部(2,12)包括凸出部(16),其与缺口(6)互补,且其中为了连接所述两个联接部(2,12),所述凸出部(16)卡入所述缺口(6)。
17. 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传感器布置(10),其中所述凸出部(16)是弹簧。
18. 根据权利要求14至17中的一项所述的传感器布置(10),其中所述联接部(2,12)中的一个包括锁环,其中所述锁环以锁定所述联接部(2,12)之间的所述机械连接的方式设计,使得防止所述机械连接的不期望的脱离,其中,为了脱离所述第一机械联接部(2)和所述第二机械联接部(12)之间的所述连接,所述锁环以如下方式设计:通过旋转、推压、拉拽和/或按压所述锁环,释放所述联接部(2,12)之间的所述机械连接且发生有意的脱离。
19. 根据权利要求18所述的传感器布置(10),其中所述锁环以所述联接部(2,12)之间的弹簧加载的方式锁定所述机械连接。
20. 根据权利要求1至19中的至少一项所述的传感器布置(10),其中所述第一机械联接部(2)和所述第二机械联接部(12)被布置为磁性连接。
21. 根据权利要求1至20中的至少一项所述的传感器布置(10),其中所述传感器(1)是pH传感器,还可是ISFET,一般是离子选择性传感器,用于测量氧化还原电势、介质中例如具有UV、IR和/或可见范围波长的电磁波、氧、导电率、浑浊度、非金属材料浓度或温度的吸收的传感器。
22. 用于在过程自动化中将取决于所述测量值的测量值传送至上级单元(22)的电缆(11),所述电缆(11)包括
接口(13),
机械联接部(12),其中所述接口(13)和所述机械联接部(12)被至少分段布置于电缆外壳(14)内,其中所述传感器(1)通过所述机械联接部(12)和布置在所述传感器(1)上的机械联接部(2)以可分离的方式可连接到所述电缆(11)上,其中所述传感器(1)因此经由所述电缆(11)可连接到所述上级单元(22),其中所述接口(13)被设计用于所述传感器(1)和所述上级单元(22)之间的双向通信,其中所述接口(13)确保所述传感器的所述能量供应以及所述通信,
其特征在于,所述机械联接部(12)被布置在相对所述电缆外壳(14)的所述纵向轴线(C)小于180°角(α)处,
其中所述电缆(11)包括接头(17),其中所述接头(17)将所述电缆外壳(14)分为第一段(14.1)和第二段(14.2),其中所述第一段(14.1)包括所述接口(13)和所述机械联接部(12),其中所述第二段(14.2)包括电缆附件(19),其中所述电缆附件(19)和连接器使得所述电缆外壳(14)可连接到所述上级单元(22),且其中所述接头(17)的可旋转的。
23. 根据权利要求22所述的电缆(11),其中所述传感器(1)以卡扣连接的方式可连接到所述电缆(11)上。
24. 用于过程自动化的传感器(1),包括
至少一个传感器元件(4),所述至少一个传感器元件(4)用于记录过程自动化中的测量值,
第一接口(3),所述第一接口(3)用于将取决于所述测量值的所述测量值传送到电缆(11)的第二接口(13),并且第一机械联接部(2)包括所述第一接口(3),
其特征在于,所述机械联接部(2)被布置在相对所述传感器(1)的所述纵向轴线(A)小于180°角(α)处,
其中所述电缆(11)包括接头(17),其中所述接头(17)将所述电缆外壳(14)分为第一段(14.1)和第二段(14.2),其中所述第一段(14.1)包括所述第二接口(13)和第二机械联接部(12),其中所述第二段(14.2)包括电缆附件(19),其中所述电缆附件(19)和连接器使得所述电缆外壳(14)可连接到上级单元(22),且其中所述接头(17)的可旋转的。”
在上述程序的基础上,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做出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一)、审查文本的认定
复审请求人在复审阶段于2018年11月09日提出复审请求时以及于2019年09月06日答复复审通知书时均提交了权利要求书的全文修改替换页,经审查,所做修改均符合专利法第33条的规定。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针对的文本为:2019年09月06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24项,申请日2015年11月04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13页、说明书附图第1-3页、说明书摘要以及摘要附图。
(二)、关于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如果一项权利要求相对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存在区别技术特征,该区别技术特征被其它对比文件给出了相关技术启示,在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基础上,结合其它对比文件和公知常识获得该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是显而易见的,则该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
具体到本案:
1.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用于过程自动化的传感器布置,对比文件1公开了用于将线缆电路与传感器模块相连接的插头连接单元,具体公开了以下技术特征(参见说明书第21-26段,图1-2):包括传感器模块15(即传感器),其能够经由可插连接器耦合与线缆电路14(即电缆)进行连接,以使得能够经由电感接口2(即感应接口)进行数据和能量传输;传感器模块15包括用于记录过程自动化中测量值的传感器16(即传感器元件);在传感器模块15远离传感器16的一端提供有圆柱体末端部分19(即包括第一接口的第一机械联接部),圆柱体末端部分19包括前端空腔22(即第一接口,用于将取决于所述测量值的所述测量值传送到第二接口),其用来容纳形成在线缆电路壳体23上的圆柱体突起24(即电缆包括与第一接口互补的第二接口和与第一机械联接部互补的第二机械联接部,第二接口和第二机械联接部至少分段布置在电缆外壳中);传感器模块15通过圆柱体末端部分19和圆柱体突起24以可分离的方式连接到线缆电路14上,在线缆电路14插入传感器模块15期间,设置在突起24内的初级绕组相对于次级绕组20进入所定义的空间位置(即第一接口和第二接口为感应接口),以使得能够在线缆电路14和传感器模块15进行数据和能量传输;为了能够将传感器模块中所记录的数据转发至上级系统(即上级单元),线缆电路经由线缆与测量变送器进行连接(即电缆用于将取决于所述测量值的所述测量值传送到上级单元,传感器经由电缆可连接到上级单元,电缆附件和连接器使得电缆外壳可连接到上级单元);当传感器模块借助于可插连接器耦合而插到线缆电路上时,初级绕组和次级绕组相对于彼此进入所定义的空间定位,从而能够在线缆电路和传感器模块之间以两个方向(即双向通信)传送高频信号(即第一接口和第二接口被设计用于传感器和上级单元之间的双向通信),以这种方式使得能够在线缆电路和传感器模块之间进行数据交换。
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技术特征在于:(1)第二机械联接部被布置在相对电缆外壳的纵向轴线小于180°角处;(2)电缆包括接头,其中接头将电缆外壳分为第一段和第二段,其中第一段包括第二接口和第二机械联接部,第二段包括电缆附件,且接头可旋转的。基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该权利要求实际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缩短两个电气连接件插接后的结合长度,减小空间需求,提高电缆连接的灵活性。
对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1),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直角型同轴连接器,具体公开了以下技术特征(参见说明书第4页第22行-第8页第5行,图1-3):该同轴连接器包括有公连接器2和母连接器6,公连接器2和母连接器6都是整体具有L字形状;公连接器2具有形成本体外部的密封壳体21、及配置于其内部的端子绝缘体22(即第二机械联接部),在这些构件上固定有成为中心导体的中心接触件45(即第二接口)及同轴电缆4;母连接器6具有形成本体外部的密封壳体21’、配置于其内部的端子绝缘体22’(即第一机械联接部),在这些构件上固定成为中心导体的夹持弹簧62(即第一接口)及同轴电缆4’;连接公连接器2和母连接器6时,母连接器6的端子绝缘体22′的前端的一部分与公连接器2的壳部27嵌合,公连接器2的中心接触件45克服母连接器6的夹持弹簧62的弹力而插入它们之间,从附图1-3所示可知,中心接触件45被布置在相对同轴电缆4的纵向轴线90度处(即小于180度角);设在公连接器2的密封壳圆筒部23前端附近的环状凹部36与设在母连接器6的密封壳圆筒部23′前端附近的环状凸部 64紧密嵌合。可见,对比文件2公开了两个连接器的机械连接部均布置在相对电缆纵向轴线小于180°角处,这些特征在对比文件2中所起的作用与其在本申请为解决其技术问题所起的作用相同,都是缩短电气连接件的插接结合长度,节省空间,也就是说,对比文件2给出了相关技术启示,使得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动机对对比文件1公开的第二机械联接部与线缆外壳的位置关系进行调整,使得带接口的线缆部分整体呈L字形状,这样传感器与线缆的插接长度轴向减小,获得节省空间的设置。
对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2),对比文件3公开了可自由旋转的同轴端子,并具体公开了以下技术特征(参见说明书第10-11、30段,图1-2、31-32):可自由旋转的同轴端子2附接到墙壁端子100,墙壁端子100设置有同轴连接器,并且可自由旋转的同轴端子2的插头部分13(即第一段包括第二接口和第二机械联接部)连接到同轴连接器,在安装状态下,导出电缆32(即包括电缆附件的第二段)的输出芯部分31(即接头)可以在约180°的角度范围内相对于插头部13向左和向右旋转,因此导出电缆32的输出芯部分31可以自由地上下左右旋转,并且电缆32可以以任意的拉伸角度从可自由旋转的同轴端子2引出。可见,对比文件3公开了具有可旋转接头的电缆同轴端子,这些特征在对比文件3中所起的作用与其在本申请为解决其技术问题所起的作用相同,都是使得电缆中间可弯折,提高电缆连接的灵活性,也就是说,对比文件3给出了相关技术启示,使得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动机在对比文件1公开的线缆电路壳体上设置可旋转接头,通过接头将线缆电路壳体分为两段,第一段包括第二接口和第二机械联接部,第二段包括线缆附件,使得线缆的角度灵活调节。
综上所述,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对比文件3和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得出该权利要求所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此,该权利要求所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2.权利要求2对权利要求1作了进一步限定,对比文件1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21-26段,图1-2):在传感器模块15远离传感器16的一端提供有圆柱体末端部分19,圆柱体末端部分19包括前端空腔22,其用来容纳形成在线缆电路壳体23上的圆柱体突起24;线缆电路14的套筒状侧面25上径向向内延伸的凸耳随后与卡口连接器21的切口相接合并且固定该插头连接(即传感器以卡扣连接的方式连接到电缆上)。因此,在其所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该权利要求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3.权利要求3对权利要求1作了进一步限定,对比文件2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4页第22行-第8页第5行,图1-3):公连接器2和母连接器6都是整体具有L字形状。在此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将对比文件1公开的传感器模块设计为L字形状(即第一机械联接部被布置在相对传感器的纵向轴线小于180°角处),用以缩短插接长度,节省空间。因此,在其所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该权利要求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4.权利要求4对权利要求1-3任一项作了进一步限定,对比文件2公开了(见说明书第4页第22行-第8页第5行,图1-3):公连接器2和母连接器6都是整体具有L字形状,即联接部与电缆的纵向轴线之间角度是90°。在此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将对比文件1公开的传感器模块和线缆部分设计为L字形状,即第一、第二联接部分别与传感器、电缆的纵向轴线之间角度是90°。因此,在其所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该权利要求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5.权利要求5对权利要求1-3任一项作了进一步限定,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对联接部与传感器/电缆的纵向轴线之间的角度进行适应性的调整,以利于传感器和电缆的插接,将该角度设置为45°属于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常规技术手段。因此,在其所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该权利要求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6.权利要求6对权利要求1作了进一步限定,对比文件3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30段,图31-32):在安装状态下,导出电缆32的输出芯部分31可以在约180°的角度范围内相对于插头部13向左和向右旋转(即具有自由度的接头)。因此,在其所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该权利要求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7.权利要求7对权利要求6作了进一步限定,对比文件3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30段,图31-32):在安装状态下,导出电缆32的输出芯部分31可以在约180°的角度范围内相对于插头部13向左和向右旋转。可见对比文件3中的输出芯部分是可旋转的(即旋转接头)。因此,在其所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该权利要求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8. 权利要求8对权利要求6作了进一步限定,在对比文件3已经公开旋转接头的基础上,根据实际需要选择旋转方式和锁定方式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常规技术手段。因此,在其所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该权利要求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9. 权利要求9对权利要求8作了进一步限定,选择卡销作为锁定装置是本领域的常规选择。因此,在其所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该权利要求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10. 权利要求10对权利要求6作了进一步限定,对比文件3公开了输出芯部分31可以在约180°的角度范围内相对于插头部13向左和向右旋转,即输出芯部分实现了旋转角的连续调节。因此,在其所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该权利要求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11.权利要求11对权利要求10作了进一步限定,本领域技术人员知晓调整角度后需要进行适应性的固定以保持该角度,其中设置制动装置用于固定调节过的旋转角,以及制动装置在所述第一段和所述第二段之间产生压配合,属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的常规设计。因此,在其所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该权利要求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12.权利要求12对权利要求1作了进一步限定,接头设计为具有三个自由度的接头属于本领域的常规设计。因此,在其所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该权利要求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13.权利要求13对权利要求12作了进一步限定,接头设计为球接头属于本领域的常规设计。因此,在其所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该权利要求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14.权利要求14对权利要求1-13的任一项作了进一步限定,对比文件1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25段):传感器模块15的圆柱体末端19包括前端空腔22,其用来容纳形成在线缆电路壳体23上的圆柱体突起24(即第一机械联接部和第二机械联接部被布置为插接连接)。因此,在其所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该权利要求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15.权利要求15对权利要求14作了进一步限定,对比文件1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25段):传感器模块15的圆柱体末端19包括前端空腔22(即凹槽),其用来容纳形成在线缆电路壳体23上的圆柱体突起24(即舌片)。因此,在其所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该权利要求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16.权利要求16对权利要求14作了进一步限定,对比文件1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21-26段,图1-2):线缆电路14的套筒状侧面25上径向向内延伸的凸耳(即凸出部)随后与卡口连接器21的切口(即缺口)相接合并且固定该插头连接。因此,在其所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该权利要求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17.权利要求17对权利要求16作了进一步限定,凸出部为弹簧是本领域的常规设计。因此,在其所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该权利要求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18.权利要求18对权利要求14至17任一项作了进一步限定,对比文件1公开了(见说明书第21-26段,图1-2):线缆电路14的套筒状侧面25上径向向内延伸的凸耳(即凸出部)随后与卡口连接器21的切口(即缺口)相接合并且固定该插头连接。即对比文件1公开了锁环,用以锁定联接部之间的机械连接,使得防止机械连接的不期望的脱离,通过旋转锁环,释放联接部之间的机械连接且发生有意的脱离。本领域技术人员还可以选择其他的锁环设计方式用以防止机械连接的不期望的脱离。因此,在其所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该权利要求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19.权利要求19对权利要求18作了进一步限定,以弹簧加载的方式锁定机械连接属于本领域的常规设计。因此,在其所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该权利要求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20.权利要求20对权利要求1-19任一项作了进一步限定,选择磁性连接的方式实现联接部之间的连接固定属于本领域的常规设计。因此,在其所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该权利要求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21.权利要求21对权利要求1-20任一项作了进一步限定,对比文件1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21-26段,图1-2):传感器6例如是流量传感器、质量流量传感器、pH传感器、气体传感器等。根据检测对象的性质选择合适的传感器类型是本领域的常规选择,因此选择ISFET、离子选择性传感器,用于测量氧化还原电势、介质中例如具有UV、IR和/或可见范围波长的电磁波、氧、导电率、浑浊度、非金属材料浓度或温度的吸收的传感器均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在对比文件1基础上容易想到的。因此,在其所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该权利要求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22.权利要求22请求保护一种用于在过程自动化中将取决于所述测量值的测量值传送至上级单元的电缆,对比文件1公开了用于在过程自动化中将测量值传送至上级单元的线缆(即电缆),具体公开了以下技术特征(参见说明书第21-26段,图1-2):线缆电路壳体23上具有圆柱体突起24(即具有接口和机械联接部,接口和机械联接部被至少分段布置于电缆外壳内),传感器模块15(即传感器)的圆柱体末端部分19(即布置在传感器上的机械联接部)包括前端空腔22,其用来容纳形成在线缆电路壳体23上的圆柱体突起24(即传感器通过机械联接部和布置在传感器上的机械联接部以可分离的方式可连接到电缆上);在线缆电路14插入传感器模块15期间,设置在突起24内的初级绕组相对于次级绕组20进入所定义的空间位置,以使得能够在线缆电路14和传感器模块15进行数据和能量传输(即接口确保传感器的能量供以及通信);为了能够将传感器模块中所记录的数据转发至上级系统,线缆电路经由线缆与测量变送器进行连接(即传感器因此经由电缆可连接到上级单元,电缆附件和连接器使得电缆外壳可连接到上级单元);在线缆电路和传感器模块之间以两个方向(即双向通信)传送高频信号(即接口被设计用于传感器和上级单元之间的双向通信),以这种方式,使得能够在线缆电路3和传感器模块1之间进行数据交换。
权利要求22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技术特征在于:(1)第二机械联接部被布置在相对电缆外壳的纵向轴线小于180°角处;(2)电缆包括接头,其中接头将电缆外壳分为第一段和第二段,其中第一段包括第二接口和第二机械联接部,第二段包括电缆附件,且接头可旋转的。基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该权利要求实际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缩短两个电气连接件插接后的结合长度,减小空间需求,提高电缆连接的灵活性。
对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1),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直角型同轴连接器,具体公开了以下技术特征(参见说明书第4页第22行-第8页第5行,图1-3):该同轴连接器包括有公连接器2和母连接器6,公连接器2和母连接器6都是整体具有L字形状。公连接器2具有形成本体外部的密封壳体21、及配置于其内部的端子绝缘体22(即第二机械联接部),在这些构件上固定有成为中心导体的中心接触件45(即第二接口)及同轴电缆4。母连接器6具有形成本体外部的密封壳体21’、配置于其内部的端子绝缘体22’(即第一机械联接部),在这些构件上固定成为中心导体的夹持弹簧62(即第一接口)及同轴电缆4’。连接公连接器2和母连接器6时,母连接器6的端子绝缘体22′的前端的一部分与公连接器2的壳部27嵌合,公连接器2的中心接触件45克服母连接器6的夹持弹簧62的弹力而插入它们之间,从附图1-3所示可知,中心接触件45被布置在相对同轴电缆4的纵向轴线90度处(即小于180度角);设在公连接器2的密封壳圆筒部23前端附近的环状凹部36与设在母连接器6的密封壳圆筒部23′前端附近的环状凸部 64紧密嵌合。可见,对比文件2公开了两个连接器的机械连接部均布置在相对电缆纵向轴线小于180°角处,这些特征在对比文件2中所起的作用与其在本申请为解决其技术问题所起的作用相同,都是缩短电气连接件的插接结合长度,节省空间,也就是说,对比文件2给出了相关技术启示,使得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动机对对比文件1公开的第二机械联接部与线缆外壳的位置关系进行调整,使得带接口的线缆部分整体呈L字形状,这样传感器与线缆的插接长度轴向减小,获得节省空间的设置。
对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2),对比文件3公开了可自由旋转的同轴端子,并具体公开了以下技术特征(参见说明书第10-11、30段,图1-2、31-32):可自由旋转的同轴端子2附接到墙壁端子100,墙壁端子100设置有同轴连接器,并且可自由旋转的同轴端子2的插头部分13(即第一段包括第二接口的第二机械联接部)连接到同轴连接器,在安装状态下,导出电缆32(即包括电缆附件的第二段)的输出芯部分31(即接头)可以在约180°的角度范围内相对于插头部13向左和向右旋转,因此导出电缆32的输出芯部分31可以自由地上下左右旋转,并且电缆32可以以任意的拉伸角度从可自由旋转的同轴端子2引出。可见,对比文件3公开了具有可旋转接头的电缆同轴端子,这些特征在对比文件3中所起的作用与其在本申请为解决其技术问题所起的作用相同,都是使得电缆中间可弯折,提高电缆连接的灵活性,也就是说,对比文件3给出了相关技术启示,使得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动机在对比文件1公开的线缆电路壳体上设置可旋转接头,通过接头将线缆电路壳体分为两段,第一段包括第二接口和第二机械联接部,第二段包括线缆附件,使得线缆的角度灵活调节。
综上所述,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对比文件3和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得出该权利要求所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此,该权利要求所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23. 权利要求23对权利要求22作了进一步限定,对比文件1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25段,图2):在传感器模块15远离传感器16的一端提供有圆柱体末端部分19,圆柱体末端部分19包括前端空腔22,其用来容纳形成在线缆电路壳体23上的圆柱体突起24;线缆电路14的套筒状侧面25上径向向内延伸的凸耳随后与卡口连接器21的切口相接合并且固定该插头连接(即传感器以卡扣连接的方式连接到电缆上)。因此,在其所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该权利要求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24. 权利要求24请求保护一种用于过程自动化的传感器,对比文件1公开了用于过程自动化的传感器,具体公开了以下技术特征(参见说明书第21-26段,图1-2):传感器模块15(即传感器)包括用于记录过程自动化中测量值的传感器16(即传感器元件),在传感器模块15远离传感器16的一端提供有圆柱体末端部分19(即包括第一接口的第一机械联接部),圆柱体末端部分19包括前端空腔22(即第一接口),其用来容纳形成在线缆电路壳体23上的圆柱体突起24(即电缆的第二接口,第一接口用于将取决于所述测量值的所述测量值传送到电缆的第二接口);在线缆电路14插入传感器模块15期间,设置在突起24内的初级绕组相对于次级绕组20进入所定义的空间位置,以使得能够在线缆电路14和传感器模块15进行数据和能量传输;为了能够将传感器模块中所记录的数据转发至上级系统(即上级单元),线缆电路经由线缆与测量变送器进行连接(即电缆附件和连接器使得电缆外壳可连接到上级单元)。
权利要求24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技术特征在于:(1)第二机械联接部被布置在相对电缆外壳的纵向轴线小于180°角处;(2)电缆包括接头,其中接头将电缆外壳分为第一段和第二段,其中第一段包括第二接口和第二机械联接部,第二段包括电缆附件,且接头可旋转的。基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该权利要求实际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缩短两个电气连接件插接后的结合长度,减小空间需求,提高电缆连接的灵活性。
对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1),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直角型同轴连接器,具体公开了以下技术特征(参见说明书第4页第22行-第8页第5行,图1-3):该同轴连接器包括有公连接器2和母连接器6,公连接器2和母连接器6都是整体具有L字形状。公连接器2具有形成本体外部的密封壳体21、及配置于其内部的端子绝缘体22(即第二机械联接部),在这些构件上固定有成为中心导体的中心接触件45(即第二接口)及同轴电缆4。母连接器6具有形成本体外部的密封壳体21’、配置于其内部的端子绝缘体22’(即第一机械联接部),在这些构件上固定成为中心导体的夹持弹簧62(即第一接口)及同轴电缆4’。连接公连接器2和母连接器6时,母连接器6的端子绝缘体22′的前端的一部分与公连接器2的壳部27嵌合,公连接器2的中心接触件45克服母连接器6的夹持弹簧62的弹力而插入它们之间,从附图1-3所示可知,中心接触件45被布置在相对同轴电缆4的纵向轴线90度处(即小于180度角);设在公连接器2的密封壳圆筒部23前端附近的环状凹部36与设在母连接器6的密封壳圆筒部23′前端附近的环状凸部 64紧密嵌合。可见,对比文件2公开了两个连接器的机械连接部均布置在相对电缆纵向轴线小于180°角处,这些特征在对比文件2中所起的作用与其在本申请为解决其技术问题所起的作用相同,都是缩短电气连接件的插接结合长度,节省空间,也就是说,对比文件2给出了相关技术启示,使得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动机对对比文件1公开的第二机械联接部与线缆外壳的位置关系进行调整,使得带接口的线缆部分整体呈L字形状,这样传感器与线缆的插接长度轴向减小,获得节省空间的设置。
对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2),对比文件3公开了可自由旋转的同轴端子,并具体公开了以下技术特征(参见说明书第10-11、30段,图1-2、31-32):可自由旋转的同轴端子2附接到墙壁端子100,墙壁端子100设置有同轴连接器,并且可自由旋转的同轴端子2的插头部分13(即第一段包括第二接口的第二机械联接部)连接到同轴连接器,在安装状态下,导出电缆32(即包括电缆附件的第二段)的输出芯部分31(即接头)可以在约180°的角度范围内相对于插头部13向左和向右旋转,因此导出电缆32的输出芯部分31可以自由地上下左右旋转,并且电缆32可以以任意的拉伸角度从可自由旋转的同轴端子2引出。可见,对比文件3公开了具有可旋转接头的电缆同轴端子,这些特征在对比文件3中所起的作用与其在本申请为解决其技术问题所起的作用相同,都是使得电缆中间可弯折,提高电缆连接的灵活性,也就是说,对比文件3给出了相关技术启示,使得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动机在对比文件1公开的线缆电路壳体上设置可旋转接头,通过接头将线缆电路壳体分为两段,第一段包括第二接口和第二机械联接部,第二段包括线缆附件,使得线缆的角度灵活调节。
综上所述,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对比文件3和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得出该权利要求所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此,该权利要求所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三)、对复审请求人提出的陈述意见的答复
针对复审请求人在答复复审通知书时的意见陈述,合议组认为:本申请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是实现传感器与电缆感应耦合的连接,但不是轴向插接,而是成角度的插接,并且电缆部分设计有接头实现电缆部分的角度调节;对比文件1公开了传感器与电缆的轴向插接方法,其中传感器与电缆的连接是感应耦合的连接,考虑到轴向插接在长度上需要较大的空间,且易因为拉伸而影响连接关系,而对比文件2给出了相关技术启示,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动机结合对比文件2的技术方案,即设计为直角型连接器,实现成角度的插接,不仅节省空间,而且也不需要较大的锁定机构;考虑到电缆的直线连接可能被其他物体阻挡或者使得操纵受到阻碍,而对比文件3给出了相关技术启示,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动机结合对比文件3公开的可旋转结构,用以调节电缆的连接角度,提高电缆连接的灵活性。由此可见,本领域技术人员结合对比文件1至3,将感应耦合与成角度连接相结合,并且进一步结合接头,是显而易见的。
因此,对于复审请求人的陈述意见,合议组不予支持。
基于以上事实和理由,合议组作出如下决定。
三、决定
维持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08月06日对本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
如对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不服,根据专利法第41条第2款的规定,复审请求人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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