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创造名称:家用电器的联网设置方法、系统、终端及家用电器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198195
决定日:2019-12-24
委内编号:1F287680
优先权日:
申请(专利)号:201410250820.6
申请日:2014-06-06
复审请求人:佛山市顺德区美的电热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无效请求人:
授权公告日: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
主审员:张巍
合议组组长:张倞
参审员:王歆玥
国际分类号:H04W76/02(2009.01),H04W76/04(2009.01)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决定要点
:在判断一项权利要求的创造性时,如果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与作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对比文件相比存在区别特征,没有证据证明该区别特征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并且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能够产生有益的技术效果,则该权利要求相对于该对比文件和本领域公知常识的结合具备创造性。
全文:
本复审请求涉及申请号为201410250820.6,名称为“家用电器的联网设置方法、系统、终端及家用电器”的发明专利申请(下称本申请)。申请人为佛山市顺德区美的电热电器制造有限公司,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申请的申请日为2014年06月06日,公开日为2016年02月03日。
经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实质审查部门于2019年03月06日发出驳回决定,驳回了本申请,其中引用的对比文件为:对比文件1:US2003/0198349A1,公开日为2003年10月23日,驳回决定的理由是:权利要求1-9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具体为:1、权利要求1要求保护一种家用电器的联网设置方法。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使用改善的密钥更新方法的通信设备。权利要求1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公开的内容相比,区别特征在于:(1)家用电器根据默认接入密码接入无线网络,其中默认接入密码为家用电器出厂时设定的,在所述家用电器根据默认接入密码接入无线网络之前,将所述无线网络的接入热点的接入密码修改为所述默认接入密码;在所述家用电器根据新接入密码接入无线网络之前,将所述无线网络的接入热点的接入密码设置为新接入密码;家用电器根据默认接入密码接入无线网络具体包括:家用电器检测无线网络,所述家用电器根据检测到的无线网络的信号强度大小依次根据默认接入密码接入检测的无线网络;(2)当家用电器根据默认接入密码成功接入无线网络,和/或,家用电器根据新接入密码成功接入无线网络时,向用户提示成功连接网络的信号,当新接入密码与所述默认接入密码相同时,向用户提示可能存在不安全的信号。基于上述区别特征,权利要求1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为家用电器如何与终端建立连接,以获取新接入密码。上述区别特征(1)和(2)是本领域常用技术手段。因此,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常用技术手段以得到权利要求1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于本领域人员而言是显而易见的。因此,权利要求1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创造性的规定。2、权利要求3要求保护一种家用电器的联网设置系统。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使用改善的密钥更新方法的通信设备。权利要求3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公开的内容相比,区别特征在于:(1)家用电器根据默认接入密码接入无线网络,其中默认接入密码为家用电器出厂时设定的;终端在所述家用电器根据默认接入密码接入无线网络之前,将所述无线网络的接入热点的接入密码修改为所述默认接入密码;终端在所述家用电器根据新接入密码接入无线网络之前,将所述无线网络的接入热点的接入密码设置为新接入密码;家用电器根据默认接入密码接入无线网络具体包括:家用电器检测无线网络,所述家用电器根据检测到的无线网络的信号强度大小依次根据默认接入密码接入检测的无线网络;(2)当家用电器根据默认接入密码成功接入无线网络,和/或,家用电器根据新接入密码成功接入无线网络时,向用户提示成功连接网络的信号,当新接入密码与所述默认接入密码相同时,向用户提示可能存在不安全的信号。基于上述区别特征,权利要求3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为家用电器如何与终端建立连接,以获取新接入密码。上述区别特征(1)和(2)是本领域常用技术手段。因此,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常用技术手段以得到权利要求3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于本领域人员而言是显而易见的。因此,权利要求3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创造性的规定。3、权利要求5要求保护一种终端。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使用改善的密钥更新方法的通信设备。权利要求5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公开的内容相比,区别特征在于:(1)终端包括修改模块,用于将无线网络的接入热点的接入密码修改为默认接入密码,以使所述家用电器根据所述默认接入密码接入无线网络;家用电器检测无线网络,所述家用电器根据检测到的无线网络的信号强度大小依次根据默认接入密码接入检测的无线网络;(2)当家用电器根据默认接入密码成功接入无线网络,和/或,家用电器根据新接入密码成功接入无线网络时,向用户提示成功连接网络的信号,当新接入密码与所述默认接入密码相同时,向用户提示可能存在不安全的信号。基于上述区别特征,权利要求5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为家用电器如何与终端建立连接。上述区别特征(1)和(2)是本领域常用技术手段。因此,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常用技术手段以得到权利要求5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于本领域人员而言是显而易见的。因此,权利要求5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创造性的规定。4、权利要求8要求保护一种家用电器。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使用改善的密钥更新方法的通信设备。权利要求8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公开的内容相比,区别特征在于:(1)家用电器根据默认接入密码接入无线网络,其中默认接入密码为家用电器出厂时设定的,在所述家用电器根据默认接入密码接入无线网络之前,将所述无线网络的接入热点的接入密码修改为所述默认接入密码;在所述家用电器根据新接入密码接入无线网络之前,将所述无线网络的接入热点的接入密码设置为新接入密码;家用电器检测无线网络,所述家用电器根据检测到的无线网络的信号强度大小依次根据默认接入密码接入检测的无线网络;(2)当家用电器根据默认接入密码成功接入无线网络,和/或,家用电器根据新接入密码成功接入无线网络时,向用户提示成功连接网络的信号,当新接入密码与所述默认接入密码相同时,向用户提示可能存在不安全的信号;(3)家用电器包括接入模块,建立模块,接收模块,接入模块包括检测单元和接入单元,以实现相应功能。基于上述区别特征,权利要求8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为家用电器如何与终端建立连接,以获取新接入密码。上述区别特征(1)-(3)是本领域常用技术手段。因此,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常用技术手段以得到权利要求8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于本领域人员而言是显而易见的。因此,权利要求8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创造性的规定。5、从属权利要求2、4、6-7、9的附加特征均是本领域常规技术手段。因此,在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前提下,权利要求2、4、6-7、9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驳回决定所依据的文本为申请日2014年06月06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12页、说明书附图第1-3页、说明书摘要和摘要附图,以及2019年02月20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9项。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权利要求书的内容如下:
“1. 一种家用电器的联网设置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家用电器根据默认接入密码接入无线网络,其中所述默认接入密码为所述家用电器出厂时设定的,在所述家用电器根据默认接入密码接入无线网络之前,将所述无线网络的接入热点的接入密码修改为所述默认接入密码;
所述家用电器与终端建立连接;
所述家用电器接收所述终端输入的新接入密码,并储存所述新接入密码;
所述家用电器根据所述新接入密码接入所述无线网络,其中,在所述家用电器根据所述新接入密码接入所述无线网络之前,将所述无线网络的接入热点的接入密码设置为所述新接入密码;
当所述家用电器根据所述默认接入密码成功接入所述无线网络,和/或,所述家用电器根据所述新接入密码成功接入所述无线网络时,向用户提示成功连接网络的信号,当所述新接入密码与所述默认接入密码相同时,向用户提示可能存在不安全的信号;
所述家用电器根据默认接入密码接入无线网络具体包括:所述家用电器检测无线网络;所述家用电器根据检测到的无线网络的信号强度大小依次根据所述默认接入密码接入所述检测到的无线网络。
2.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家用电器的联网设置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默认接入密码提供于所述家用电器的说明书中,或者,所述默认接入密码粘贴于所述家用电器之上。
3. 一种家用电器的联网设置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家用电器和终端,其中,
所述家用电器,用于根据默认接入密码接入无线网络,并与所述终端建立连接,并接收所述终端输入的新接入密码,并储存所述新接入密码,以及根据所述新接入密码接入所述无线网络,其中所述默认接入密码为所述家用电器出厂时设定的,;
所述终端,用于输入新接入密码,并将所述新接入密码发送至所述家用电器;
所述终端,还用于在所述家用电器根据默认接入密码接入无线网络之前,将所述无线网络的接入热点的接入密码修改为所述默认接入密码;
所述终端,还用于在所述家用电器根据所述新接入密码接入所述无线网络之前,将所述无线网络的接入热点的接入密码设置为所述新接入密码;
当所述家用电器根据所述默认接入密码成功接入所述无线网络,和/或,所述家用电器根据所述新接入密码成功接入所述无线网络时,向用户提示成功连接网络的信号,当所述新接入密码与所述默认接入密码相同时,向用户提示可能存在不安全的信号;
所述家用电器具体用于:检测无线网络,并根据检测到的无线网络的信号强度大小依次根据所述默认接入密码接入所述检测到的无线网络。
4. 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家用电器的联网设置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默认接入密码提供于所述家用电器的说明书中,或者,所述默认接入密码粘贴于所述家用电器之上。
5. 一种终端,其特征在于,包括:
输入模块,用于输入新接入密码;
发送模块,用于将所述新接入密码发送至家用电器,以使所述家用电器存储所述新接入密码,并根据所述新接入密码接入所述无线网络;
修改模块,用于将所述无线网络的接入热点的接入密码修改为默认接入密码,以使所述家用电器根据所述默认接入密码接入所述无线网络,当所述家用电器根据所述默认接入密码成功接入所述无线网络,和/或,所述家用电器根据所述新接入密码成功接入所述无线网络时,向用户提示成功连接网络的信号,当所述新接入密码与所述默认接入密码相同时,向用户提示可能存在不安全的信号;其中,所述家用电器检测无线网络,并根据检测到的无线网络的信号强度大小依次根据所述默认接入密码接入所述检测到的无线网络。
6. 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终端,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设置模块,用于将所述无线网络的接入热点的接入密码设置为所述新接入密码。
7. 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默认接入密码提供于所述家用电器的说明书中,或者,所述默认接入密码粘贴于所述家用电器之上。
8. 一种家用电器,其特征在于,包括:
接入模块,用于根据默认接入密码接入无线网络,其中所述默认接入密码为所述家用电器出厂时设定的;
建立模块,用于与终端建立连接;
接收模块,用于接收所述终端输入的新接入密码,并储存所述新接入密码;其中
所述接入模块还用于根据所述新接入密码接入所述无线网络;
在所述家用电器根据默认接入密码接入无线网络之前,所述终端将所述无线网络的接入热点的接入密码修改为所述默认接入密码;
在所述家用电器根据所述新接入密码接入所述无线网络之前,所述终端将所述无线网络的接入热点的接入密码设置为所述新接入密码;
当所述家用电器根据所述默认接入密码成功接入所述无线网络,和/或,所述家用电器根据所述新接入密码成功接入所述无线网络时,向用户提示成功连接网络的信号,当所述新接入密码与所述默认接入密码相同时,向用户提示可能存在不安全的信号;
所述接入模块包括:
检测单元,用于检测无线网络;以及
接入单元,用于根据检测到的无线网络的信号强度大小依次根据所述默认接入密码接入所述检测到的无线网络。
9. 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家用电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默认接入密码提供于家用电器的说明书中,或者,所述默认接入密码粘贴于所述家用电器之上。”
申请人(下称复审请求人)对上述驳回决定不服,于2019年06月20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复审请求,同时提交了权利要求书全文修改替换页,其中对权利要求1、3、5、8进行了修改。复审请求人认为:(1)对比文件1是修改控制器的PIN码以实现控制器和家用电器建立通信;而本申请是修改无线网络的接入密码,实现家用电器的短暂接入,再将无线网络的密码修改回新接入密码,家用电器重新接入无线网络;(2)对比文件没有给出判断新接入密码与默认接入密码相同时提示不安全信号的技术启示;(3)对比文件1没有给出重新启动或者无法连接到无线网络时,根据新接入密码和默认接入密码交替循环尝试连接网络的启示。复审请求时新修改的权利要求1、3、5、8的内容如下:
“1. 一种家用电器的联网设置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家用电器根据默认接入密码接入无线网络,其中所述默认接入密码为所述家用电器出厂时设定的,在所述家用电器根据默认接入密码接入无线网络之前,将所述无线网络的接入热点的接入密码修改为所述默认接入密码;
所述家用电器与终端建立连接;
所述家用电器接收所述终端输入的新接入密码,并储存所述新接入密码;
所述家用电器根据所述新接入密码接入所述无线网络,其中,在所述家用电器根据所述新接入密码接入所述无线网络之前,将所述无线网络的接入热点的接入密码设置为所述新接入密码;
当所述新接入密码与所述默认接入密码相同时,所述家用电器向用户提示可能存在不安全的信号;
所述家用电器根据默认接入密码接入无线网络具体包括:所述家用电器检测无线网络;所述家用电器根据检测到的无线网络的信号强度大小依次根据所述默认接入密码接入所述检测到的无线网络;
当所述家用电器重新启动,或者,所述家用电器无法连接到无线网络时,所述家用电器根据存储的所述新接入密码和所述默认接入密码交替循环尝试连接无线网络,若循环次数达到预设值,则生成连接不上无线网络的提示信号。”
“3. 一种家用电器的联网设置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家用电器和终端,其中,
所述家用电器,用于根据默认接入密码接入无线网络,并与所述终端建立连接,并接收所述终端输入的新接入密码,并储存所述新接入密码,以及根据所述新接入密码接入所述无线网络,其中所述默认接入密码为所述家用电器出厂时设定的,;
所述终端,用于输入新接入密码,并将所述新接入密码发送至所述家用电器;
所述终端,还用于在所述家用电器根据默认接入密码接入无线网络之前,将所述无线网络的接入热点的接入密码修改为所述默认接入密码;
所述终端,还用于在所述家用电器根据所述新接入密码接入所述无线网络之前,将所述无线网络的接入热点的接入密码设置为所述新接入密码;
所述家用电器,还用于当所述新接入密码与所述默认接入密码相同时,向用户提示可能存在不安全的信号;
所述家用电器具体用于:检测无线网络,并根据检测到的无线网络的信号强度大小依次根据所述默认接入密码接入所述检测到的无线网络;
所述家用电器,还用于当所述家用电器重新启动,或者,所述家用电器无法连接到无线网络时,根据存储的所述新接入密码和所述默认接入密码交替循环尝试连接无线网络,若循环次数达到预设值,则生成连接不上无线网络的提示信号。”
“5. 一种终端,其特征在于,包括:
输入模块,用于输入新接入密码;
发送模块,用于将所述新接入密码发送至家用电器,以使所述家用电器存储所述新接入密码,并根据所述新接入密码接入所述无线网络;
修改模块,用于将所述无线网络的接入热点的接入密码修改为默认接入密码,以使所述家用电器根据所述默认接入密码接入所述无线网络;;其中,当所述新接入密码与所述默认接入密码相同时,所述家用电器向用户提示可能存在不安全的信号;所述家用电器检测无线网络,并根据检测到的无线网络的信号强度大小依次根据所述默认接入密码接入所述检测到的无线网络;当所述家用电器重新启动,或者,所述家用电器无法连接到无线网络时,所述家用电器根据存储的所述新接入密码和所述默认接入密码交替循环尝试连接无线网络,若循环次数达到预设值,则生成连接不上无线网络的提示信号。”
“8. 一种家用电器,其特征在于,包括:
接入模块,用于根据默认接入密码接入无线网络,其中所述默认接入密码为所述家用电器出厂时设定的;
建立模块,用于与终端建立连接;
接收模块,用于接收所述终端输入的新接入密码,并储存所述新接入密码;其中
所述接入模块还用于根据所述新接入密码接入所述无线网络;
在所述家用电器根据默认接入密码接入无线网络之前,所述终端将所述无线网络的接入热点的接入密码修改为所述默认接入密码;
在所述家用电器根据所述新接入密码接入所述无线网络之前,所述终端将所述无线网络的接入热点的接入密码设置为所述新接入密码;
提示模块,用于在所述新接入密码与所述默认接入密码相同时,向用户提示可能存在不安全的信号;
所述提示模块,还用于在所述家用电器重新启动,或者,所述家用电器无法连接到无线网络时,根据存储的所述新接入密码和所述默认接入密码交替循环尝试连接无线网络,若循环次数达到预设值,则生成连接不上无线网络的提示信号;
所述接入模块包括:
检测单元,用于检测无线网络;以及
接入单元,用于根据检测到的无线网络的信号强度大小依次根据所述默认接入密码接入所述检测到的无线网络。”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9年06月25日依法受理了该复审请求,并将其转送至实质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
实质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书中认为:(1)当终端与家用电器需建立连接时,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动机根据无线网络情况,选择直接通信或者无法直接通信时,选择通过接入点网络通信。而通过接入点网络进行通信时,为了能够使家用电器接入接入点的无线网络,在接入点的接入密码可以随意设置,家用电器的接入密码无法更改时,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容易想到并实现将接入点的接入密码设置成已知的家用电器的接入密码,从而使家用电器接入接入点的无线网络中,并在终端向家用电器设置接入点的密码后,再将接入点的密码改回。(2)在设置密码时通过提示密码过于简单、密码设置与原始密码相同等信息,让用户获知设置的密码是否合理等情况是本领域常用技术手段。当通过终端向家用电器设置接入密码时,为了保证安全本领域技术人员也有动机将上述技术其应用到家用电器的密码设置上。(3)对比文件1中公开了家用电器中存储了不同的接入密码。而对于联网设备,在重新启动或者无法连接网络时,根据已有的密码不断尝试接入网络,达到一定阈值后提示无法接入网络是本领域常用技术手段。因此,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仍不具备创造性,坚持驳回决定。
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理。
在上述程序的基础上,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可以作出复审请求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一)、审查文本的认定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6月20日提出复审请求时,提交了权利要求书全文修改替换页。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依据的文本为:申请日2014年06月06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12页、说明书附图第1-3页、说明书摘要和摘要附图,以及2019年06月20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9项。经审查,上述修改符合专利法第33条的规定。
(二)、关于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引用的对比文件与驳回决定相同,为对比文件1:US2003/0198349A1,公开日为2003年10月23日。
1、权利要求1要求保护一种家用电器的联网设置方法。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使用改善的密钥更新方法的通信方法,并具体公开了以下技术特征(参见对比文件1的说明书第[0028]-[0032]段,第[0050]-[0065]段,第[0075]-[0086]段):家用电器101是通信设备,在初始设置后的普通使用状态与连接到网络的接入点1-3进行通信(相当于一种家用电器的联网设置方法);包括网络104的无线网络可以是蓝牙;它可以使用无线或有线的不同的网络代替;当家用电器101在其购买之后立即可以自动设置预定的PIN码(相当于默认接入密码)并且利用该PIN码来进行通信;使用这个PIN码作为双方的共享密钥,甚至在由控制器102设置正式的PIN码之前,可以根据这个PIN码执行认证和加密的通信(即家用电器根据默认接入密码进行通信);由控制器设置的正式PIN码是作为家用电器101的通常预期对应者的接入点103拥有的PIN码;在步骤802中,将提前给予家用电器101的PIN码(相当于默认接入密码)设定为家用电器101的PIN码;这个PIN码将被表示为PIN13CODE13B;为了执行与接入点103(相当于无线网络的接入热点)的通信,需要更新家用电器101拥有的PIN码;需要家用电器101首先确保与控制器102(相当于终端)的连接(相当于家用电器与终端建立连接)并且接收从控制器102提供的适当的PIN码的阶段;为了开始和家电设备101设备通信,有必要改变控制器102拥有的PIN码;家用电器在步骤803执行查询扫描操作,这个查询扫描操作检查是否存在正在向网络提交连接请求的通信设备,这是一种通常由接入点执行而不是由家用电器执行的操作,初始化之后,家用电器由于没有获得正式PIN码而无法与其他通信设备建立连接,因此在这里家用电器101通过查询扫描操作尝试检测通信设备而不是请求与通信设备连接(参见对比文件1的说明书第[0079]-[0080]段);以这种方式,通过在网络上的控制器102上提供适合家用电器101拥有的PIN码(秘密密钥)的更新的输入(相当于终端输入的新接入密码)机构;通过该操作,家用电器101从控制器102获得与接入点103进行通信所需的PIN码(PIN13CODE13A)(相当于家用电器接收终端输入的新接入密码),并将其存储到存储区域(相当于储存新接入密码);接下来,获得正式PIN码的家用电器101尝试与接入点103连接(相当于家用电器根据新接入密码接入所述无线网络)。由此可见,权利要求1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公开的内容相比,区别特征在于:家用电器根据默认接入密码接入无线网络,其中默认接入密码为家用电器出厂时设定的,在所述家用电器根据默认接入密码接入无线网络之前,将所述无线网络的接入热点的接入密码修改为所述默认接入密码;在所述家用电器根据新接入密码接入无线网络之前,将所述无线网络的接入热点的接入密码设置为新接入密码;当新接入密码与所述默认接入密码相同时,向用户提示可能存在不安全的信号;家用电器检测无线网络,所述家用电器根据检测到的无线网络的信号强度大小依次根据默认接入密码接入检测到的无线网络;当所述家用电器重新启动,或者,所述家用电器无法连接到无线网络时,所述家用电器根据存储的所述新接入密码和所述默认接入密码交替循环尝试连接无线网络,若循环次数达到预设值,则生成连接不上无线网络的提示信号。基于上述区别特征,权利要求1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为家用电器如何与终端建立连接以获取新接入密码。
虽然本申请和对比文件1均要在家用电器和控制器之间建立连接以发送新接入密码,然而二者采用的方式是不同的。对比文件1的技术方案中家用电器和控制器建立连接的方式是改变控制器拥有的PIN码,并且在家用电器和控制器建立连接的过程中,家用电器执行通常由接入点执行的查询扫描操作,控制器执行接入请求操作,即,家用电器作为接入点,控制器作为通信终端,因此对比文件1给出的是修改控制器的PIN码以实现控制器(作为通信终端)接入家用电器(作为接入点)以使得无需通过其他通信设备即可在家用电器和控制器之间直接建立连接的技术启示。而本申请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则是家用电器需要根据默认接入密码通过接入点接入无线网络之后才能与终端建立连接,在所述家用电器根据默认接入密码接入无线网络之前,需要将所述无线网络的接入点的接入密码修改为默认接入密码,也就是说,本申请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是通过将接入点的无线网络的接入密码修改为家用电器的默认接入密码来实现家用电器可以暂时性的接入无线网络,而在家用电器与终端通过接入点的无线网络建立连接并从终端接收新接入密码后,再将接入点的无线网络的接入密码修改回新接入密码,家用电器根据新接入密码重新接入无线网络,家用电器前后两次均是作为通信终端接入无线网络。在对比文件1的技术方案已经能够实现在家用电器和控制器之间直接建立连接以发送新接入密码情况下,对比文件1未给出修改接入点的无线网络的接入密码以使得家用电器可以暂时性的接入无线网络以与终端建立连接的技术启示。并且,在对比文件1的技术方案中,在家用电器与控制器直接建立的连接中家用电器作为接入点、控制器作为通信终端,也就是说,默认接入密码是控制器作为通信终端接入家用电器的密码,而新接入密码是家用电器作为通信终端接入接入点的密码,因此对比文件1也未给出比较新接入密码与默认接入密码是否相同、当家用电器重新启动或无法连接到无线网络时,根据新接入密码和默认接入密码交替循环尝试连接无线网络的技术启示。同时,没有证据表明上述区别特征为本申请申请日之前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公知常识。因此,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相对于对比文件1与本领域公知常识的结合是非显而易见的。另外,采用了上述区别特征的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通过改变无线网络的接入密码可以实现用户通过终端快速输入新接入密码至家用电器,家用电器无需附加输入设备即可以实现无线网络的快速接入,在家用电器的初始接入密码和用户设置的新接入密码重复时向用户进行提示,且家用电器根据存储的所述新接入密码和所述默认接入密码交替循环尝试连接无线网络,若循环次数达到预设值时向用户提示家用电器无法接入无线网络,获得了有益的技术效果。因此,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相对于对比文件1与本领域公知常识的结合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2、权利要求3要求保护一种家用电器的联网设置系统。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使用改善的密钥更新方法的通信系统,并具体公开了以下技术特征(参见对比文件1的说明书第[0028]-[0032]段,第[0050]-[0065]段,第[0075]-[0086]段):图1显示了系统配置包括家用电器101、控制器102、接入点103连接的网络104(相当于家用电器的联网设置系统,包括家用电器和终端);家用电器101是通信设备,在初始设置后的普通使用状态与连接到网络的接入点1-3进行通信(相当于一种家用电器的联网设置系统);包括网络104的无线网络可以是蓝牙;它可以使用无线或有线的不同的网络代替;当家用电器101在其购买之后立即可以自动设置预定的PIN码(相当于默认接入密码)并且利用该PIN码来进行通信;使用这个PIN码作为双方的共享密钥,甚至在由控制器102设置正式的PIN码之前,可以根据这个PIN码执行认证和加密的通信(即家用电器根据默认接入密码进行通信);由控制器设置的正式PIN码是作为家用电器101的通常预期对应者的接入点103拥有的PIN码;在步骤802中,将提前给予家用电器101的PIN码(相当于默认接入密码)设定为家用电器101的PIN码;这个PIN码将被表示为PIN13CODE13B;为了执行与接入点103(相当于无线网络的接入热点)的通信,需要更新家用电器101拥有的PIN码;需要家用电器101首先确保与控制器102(相当于终端)的连接(相当于家用电器与终端建立连接)并且接收从控制器102提供的适当的PIN码的阶段;为了开始和家电设备101设备通信,有必要改变控制器102拥有的PIN码;家用电器在步骤803执行查询扫描操作,这个查询扫描操作检查是否存在正在向网络提交连接请求的通信设备,这是一种通常由接入点执行而不是由家用电器执行的操作,初始化之后,家用电器由于没有获得正式PIN码而无法与其他通信设备建立连接,因此在这里家用电器101通过查询扫描操作尝试检测通信设备而不是请求与通信设备连接(参见对比文件1的说明书第[0079]-[0080]段);以这种方式,通过在网络上的控制器102上提供适合家用电器101拥有的PIN码(秘密密钥)的更新的输入(相当于终端输入新接入密码)机构;通过该操作,家用电器101从控制器102获得与接入点103进行通信所需的PIN码(PIN13CODE13A)(相当于终端将新接入密码发送至家用电器,家用电器接收终端输入的新接入密码),并将其存储到存储区域(相当于储存新接入密码);接下来,获得正式PIN码的家用电器101尝试与接入点103连接(相当于家用电器根据新接入密码接入所述无线网络)。由此可见,权利要求3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公开的内容相比,区别特征在于:家用电器根据默认接入密码接入无线网络,其中默认接入密码为家用电器出厂时设定的,在所述家用电器根据默认接入密码接入无线网络之前,将所述无线网络的接入热点的接入密码修改为所述默认接入密码;在所述家用电器根据新接入密码接入无线网络之前,将所述无线网络的接入热点的接入密码设置为新接入密码;当新接入密码与所述默认接入密码相同时,向用户提示可能存在不安全的信号;家用电器检测无线网络,所述家用电器根据检测到的无线网络的信号强度大小依次根据默认接入密码接入检测到的无线网络;当所述家用电器重新启动,或者,所述家用电器无法连接到无线网络时,所述家用电器根据存储的所述新接入密码和所述默认接入密码交替循环尝试连接无线网络,若循环次数达到预设值,则生成连接不上无线网络的提示信号。基于上述区别特征,权利要求3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为家用电器如何与终端建立连接以获取新接入密码。
虽然本申请和对比文件1均要在家用电器和控制器之间建立连接以发送新接入密码,然而二者采用的方式是不同的。对比文件1的技术方案中家用电器和控制器建立连接的方式是改变控制器拥有的PIN码,并且在家用电器和控制器建立连接的过程中,家用电器执行通常由接入点执行的查询扫描操作,控制器执行接入请求操作,即,家用电器作为接入点,控制器作为通信终端,因此对比文件1给出的是修改控制器的PIN码以实现控制器(作为通信终端)接入家用电器(作为接入点)以使得无需通过其他通信设备即可在家用电器和控制器之间直接建立连接的技术启示。而本申请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则是家用电器需要根据默认接入密码通过接入点接入无线网络之后才能与终端建立连接,在所述家用电器根据默认接入密码接入无线网络之前,需要将所述无线网络的接入点的接入密码修改为默认接入密码,也就是说,本申请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是通过将接入点的无线网络的接入密码修改为家用电器的默认接入密码来实现家用电器可以暂时性的接入无线网络,而在家用电器与终端通过接入点的无线网络建立连接并从终端接收新接入密码后,再将接入点的无线网络的接入密码修改回新接入密码,家用电器根据新接入密码重新接入无线网络,家用电器前后两次均是作为通信终端接入无线网络。在对比文件1的技术方案已经能够实现在家用电器和控制器之间直接建立连接以发送新接入密码情况下,对比文件1未给出修改接入点的无线网络的接入密码以使得家用电器可以暂时性的接入无线网络以与终端建立连接的技术启示。并且,在对比文件1的技术方案中,在家用电器与控制器直接建立的连接中家用电器作为接入点、控制器作为通信终端,也就是说,默认接入密码是控制器作为通信终端接入家用电器的密码,而新接入密码是家用电器作为通信终端接入接入点的密码,因此对比文件1也未给出比较新接入密码与默认接入密码是否相同、当家用电器重新启动或无法连接到无线网络时,根据新接入密码和默认接入密码交替循环尝试连接无线网络的技术启示。同时,没有证据表明上述区别特征为本申请申请日之前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公知常识。因此,权利要求3的技术方案相对于对比文件1与本领域公知常识的结合是非显而易见的。另外,采用了上述区别特征的权利要求3的技术方案通过改变无线网络的接入密码可以实现用户通过终端快速输入新接入密码至家用电器,家用电器无需附加输入设备即可以实现无线网络的快速接入,在家用电器的初始接入密码和用户设置的新接入密码重复时向用户进行提示,且家用电器根据存储的所述新接入密码和所述默认接入密码交替循环尝试连接无线网络,若循环次数达到预设值时向用户提示家用电器无法接入无线网络,获得了有益的技术效果。因此,权利要求3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相对于对比文件1与本领域公知常识的结合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3、权利要求5要求保护一种终端。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使用改善的密钥更新方法的通信设备,并具体公开了以下技术特征(参见对比文件1的说明书第[0028]-[0032]段,第[0050]-[0065]段,第[0075]-[0086]段):控制器102(相当于一种终端),其包括由安全处理单元602,网络浏览器处理单元603,用户界面604,查询发布单元605和网络接口606包围的控制器处理单元601;用户界面604具有例如全尺寸键盘的灵活的信息输入装置(相当于输入模块);操作者操作该用户界面604,并通过由网络浏览器处理单元603显示的网页来更新由家用电器101保持的PIN码(相当于输入新接入密码);这个PIN码被网络浏览器处理单元603(相当于发送模块)读出,并被记录在家用电器101所维护的PIN码中(相当于将所述新接入密码发送至家用电器);在步骤802中,将提前给予家用电器101的PIN码(相当于默认接入密码)设定为家用电器101的PIN码;这个PIN码将被表示为PIN13CODE13B;为了执行与接入点103(相当于无线网络的接入热点)的通信,需要更新家用电器101拥有的PIN码;需要家用电器101首先确保与控制器102(相当于终端)的连接并且接收从控制器102提供的适当的PIN码的阶段;为了开始和家电设备101设备通信,有必要改变控制器102拥有的PIN码;家用电器在步骤803执行查询扫描操作,这个查询扫描操作检查是否存在正在向网络提交连接请求的通信设备,这是一种通常由接入点执行而不是由家用电器执行的操作,初始化之后,家用电器由于没有获得正式PIN码而无法与其他通信设备建立连接,因此在这里家用电器101通过查询扫描操作尝试检测通信设备而不是请求与通信设备连接(参见对比文件1的说明书第[0079]-[0080]段);以这种方式,通过在网络上的控制器102上提供适合家用电器101拥有的PIN码(秘密密钥)的更新的输入(相当于终端输入新接入密码)机构;通过该操作,家用电器101从控制器102获得与接入点103进行通信所需的PIN码(PIN13CODE13A)(相当于终端将新接入密码发送至家用电器),并将其存储到存储区域(相当于家用电器储存新接入密码);接下来,获得正式PIN码的家用电器101尝试与接入点103连接(相当于家用电器根据新接入密码接入所述无线网络)。由此可见,权利要求5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公开的内容相比,区别特征在于:终端包括修改模块,用于将所述无线网络的接入热点的接入密码修改为默认接入密码,以使所述家用电器根据所述默认接入密码接入所述无线网络;其中,当所述新接入密码与所述默认接入密码相同时,所述家用电器向用户提示可能存在不安全的信号;所述家用电器检测无线网络,并根据检测到的无线网络的信号强度大小依次根据所述默认接入密码接入所述检测到的无线网络;当所述家用电器重新启动,或者,所述家用电器无法连接到无线网络时,所述家用电器根据存储的所述新接入密码和所述默认接入密码交替循环尝试连接无线网络,若循环次数达到预设值,则生成连接不上无线网络的提示信号。基于上述区别特征,权利要求5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为家用电器如何与终端建立连接以获取新接入密码。
虽然本申请和对比文件1均要在家用电器和控制器之间建立连接以发送新接入密码,然而二者采用的方式是不同的。对比文件1的技术方案中家用电器和控制器建立连接的方式是改变控制器拥有的PIN码,并且在家用电器和控制器建立连接的过程中,家用电器执行通常由接入点执行的查询扫描操作,控制器执行接入请求操作,即,家用电器作为接入点,控制器作为通信终端,因此对比文件1给出的是修改控制器的PIN码以实现控制器(作为通信终端)接入家用电器(作为接入点)以使得无需通过其他通信设备即可在家用电器和控制器之间直接建立连接的技术启示。而本申请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则是家用电器需要根据默认接入密码通过接入点接入无线网络之后才能与终端建立连接,在所述家用电器根据默认接入密码接入无线网络之前,需要将所述无线网络的接入点的接入密码修改为默认接入密码,也就是说,本申请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是通过将接入点的无线网络的接入密码修改为家用电器的默认接入密码来实现家用电器可以暂时性的接入无线网络,而在家用电器与终端通过接入点的无线网络建立连接并从终端接收新接入密码后,再将接入点的无线网络的接入密码修改回新接入密码,家用电器根据新接入密码重新接入无线网络,家用电器前后两次均是作为通信终端接入无线网络。在对比文件1的技术方案已经能够实现在家用电器和控制器之间直接建立连接以发送新接入密码情况下,对比文件1未给出修改接入点的无线网络的接入密码以使得家用电器可以暂时性的接入无线网络以与终端建立连接的技术启示。并且,在对比文件1的技术方案中,在家用电器与控制器直接建立的连接中家用电器作为接入点、控制器作为通信终端,也就是说,默认接入密码是控制器作为通信终端接入家用电器的密码,而新接入密码是家用电器作为通信终端接入接入点的密码,因此对比文件1也未给出比较新接入密码与默认接入密码是否相同、当家用电器重新启动或无法连接到无线网络时,根据新接入密码和默认接入密码交替循环尝试连接无线网络的技术启示。同时,没有证据表明上述区别特征为本申请申请日之前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公知常识。因此,权利要求5的技术方案相对于对比文件1与本领域公知常识的结合是非显而易见的。另外,采用了上述区别特征的权利要求5的技术方案通过改变无线网络的接入密码可以实现用户通过终端快速输入新接入密码至家用电器,家用电器无需附加输入设备即可以实现无线网络的快速接入,在家用电器的初始接入密码和用户设置的新接入密码重复时向用户进行提示,且家用电器根据存储的所述新接入密码和所述默认接入密码交替循环尝试连接无线网络,若循环次数达到预设值时向用户提示家用电器无法接入无线网络,获得了有益的技术效果。因此,权利要求5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相对于对比文件1与本领域公知常识的结合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4、权利要求8要求保护一种家用电器。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使用改善的密钥更新方法的家用电器,并具体公开了以下技术特征(参见对比文件1的说明书第[0028]-[0032]段,第[0050]-[0065]段,第[0075]-[0086]段):家用电器101是通信设备,在初始设置后的普通使用状态与连接到网络的接入点1-3进行通信(相当于一种家用电器的联网设置方法);包括网络104的无线网络可以是蓝牙;它可以使用无线或有线的不同的网络代替;当家用电器101在其购买之后立即可以自动设置预定的PIN码(相当于默认接入密码)并且利用该PIN码来进行通信;使用这个PIN码作为双方的共享密钥,甚至在由控制器102设置正式的PIN码之前,可以根据这个PIN码执行认证和加密的通信(即家用电器根据默认接入密码进行通信);由控制器设置的正式PIN码是作为家用电器101的通常预期对应者的接入点103拥有的PIN码;在步骤802中,将提前给予家用电器101的PIN码(相当于默认接入密码)设定为家用电器101的PIN码;这个PIN码将被表示为PIN13CODE13B;为了执行与接入点103(相当于无线网络的接入热点)的通信,需要更新家用电器101拥有的PIN码;需要家用电器101首先确保与控制器102(相当于终端)的连接(相当于家用电器与终端建立连接,隐含公开了家用电器包括建立模块)并且接收从控制器102提供的适当的PIN码的阶段;为了开始和家电设备101设备通信,有必要改变控制器102拥有的PIN码;家用电器在步骤803执行查询扫描操作,这个查询扫描操作检查是否存在正在向网络提交连接请求的通信设备,这是一种通常由接入点执行而不是由家用电器执行的操作,初始化之后,家用电器由于没有获得正式PIN码而无法与其他通信设备建立连接,因此在这里家用电器101通过查询扫描操作尝试检测通信设备而不是请求与通信设备连接(参见对比文件1的说明书第[0079]-[0080]段);以这种方式,通过在网络上的控制器102上提供适合家用电器101拥有的PIN码(秘密密钥)的更新的输入(相当于终端输入的新接入密码)机构;通过该操作,家用电器101从控制器102获得与接入点103进行通信所需的PIN码(PIN13CODE13A)(相当于家用电器接收终端输入的新接入密码,隐含公开了家用电器包括接收模块),并将其存储到存储区域(相当于储存新接入密码);接下来,获得正式PIN码的家用电器101尝试与接入点103连接(相当于家用电器根据新接入密码接入所述无线网络)。由此可见,权利要求8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公开的内容相比,区别特征在于:家用电器包括接入模块,用于根据默认接入密码接入无线网络,其中所述默认接入密码为所述家用电器出厂时设定的;在所述家用电器根据默认接入密码接入无线网络之前,所述终端将所述无线网络的接入热点的接入密码修改为所述默认接入密码;在所述家用电器根据所述新接入密码接入所述无线网络之前,所述终端将所述无线网络的接入热点的接入密码设置为所述新接入密码;提示模块,用于在所述新接入密码与所述默认接入密码相同时,向用户提示可能存在不安全的信号;所述提示模块,还用于在所述家用电器重新启动,或者,所述家用电器无法连接到无线网络时,根据存储的所述新接入密码和所述默认接入密码交替循环尝试连接无线网络,若循环次数达到预设值,则生成连接不上无线网络的提示信号;所述接入模块包括:检测单元,用于检测无线网络;以及接入单元,用于根据检测到的无线网络的信号强度大小依次根据所述默认接入密码接入所述检测到的无线网络。基于上述区别特征,权利要求8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为家用电器如何与终端建立连接以获取新接入密码。
虽然本申请和对比文件1均要在家用电器和控制器之间建立连接以发送新接入密码,然而二者采用的方式是不同的。对比文件1的技术方案中家用电器和控制器建立连接的方式是改变控制器拥有的PIN码,并且在家用电器和控制器建立连接的过程中,家用电器执行通常由接入点执行的查询扫描操作,控制器执行接入请求操作,即,家用电器作为接入点,控制器作为通信终端,因此对比文件1给出的是修改控制器的PIN码以实现控制器(作为通信终端)接入家用电器(作为接入点)以使得无需通过其他通信设备即可在家用电器和控制器之间直接建立连接的技术启示。而本申请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则是家用电器需要根据默认接入密码通过接入点接入无线网络之后才能与终端建立连接,在所述家用电器根据默认接入密码接入无线网络之前,需要将所述无线网络的接入点的接入密码修改为默认接入密码,也就是说,本申请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是通过将接入点的无线网络的接入密码修改为家用电器的默认接入密码来实现家用电器可以暂时性的接入无线网络,而在家用电器与终端通过接入点的无线网络建立连接并从终端接收新接入密码后,再将接入点的无线网络的接入密码修改回新接入密码,家用电器根据新接入密码重新接入无线网络,家用电器前后两次均是作为通信终端接入无线网络。在对比文件1的技术方案已经能够实现在家用电器和控制器之间直接建立连接以发送新接入密码情况下,对比文件1未给出修改接入点的无线网络的接入密码以使得家用电器可以暂时性的接入无线网络以与终端建立连接的技术启示。并且,在对比文件1的技术方案中,在家用电器与控制器直接建立的连接中家用电器作为接入点、控制器作为通信终端,也就是说,默认接入密码是控制器作为通信终端接入家用电器的密码,而新接入密码是家用电器作为通信终端接入接入点的密码,因此对比文件1也未给出比较新接入密码与默认接入密码是否相同、当家用电器重新启动或无法连接到无线网络时,根据新接入密码和默认接入密码交替循环尝试连接无线网络的技术启示。同时,没有证据表明上述区别特征为本申请申请日之前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公知常识。因此,权利要求8的技术方案相对于对比文件1与本领域公知常识的结合是非显而易见的。另外,采用了上述区别特征的权利要求8的技术方案通过改变无线网络的接入密码可以实现用户通过终端快速输入新接入密码至家用电器,家用电器无需附加输入设备即可以实现无线网络的快速接入,在家用电器的初始接入密码和用户设置的新接入密码重复时向用户进行提示,且家用电器根据存储的所述新接入密码和所述默认接入密码交替循环尝试连接无线网络,若循环次数达到预设值时向用户提示家用电器无法接入无线网络,获得了有益的技术效果。因此,权利要求8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相对于对比文件1与本领域公知常识的结合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5、由于独立权利要求1、3、5、8具备创造性,因此其从属权利要求2、4、6-7、9也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三、决定
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9年03月06日对本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实质审查部门在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所针对的文本的基础上对本发明专利申请继续进行审查。
如对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不服,根据专利法第41条第2款的规定,请求人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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