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对超高清图像进行编码的装置及其方法、以及解码装置及其方法-复审决定


发明创造名称:用于对超高清图像进行编码的装置及其方法、以及解码装置及其方法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198133
决定日:2019-12-23
委内编号:1F285752
优先权日:2010-12-07
申请(专利)号:201180066780.4
申请日:2011-11-29
复审请求人:韩国电子通信研究院 庆熙大学校 产学协力团
无效请求人:
授权公告日: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
主审员:姚楠
合议组组长:王旸
参审员:张志华
国际分类号:H04N7/32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
决定要点
:如果一项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的区别特征已被其他对比文件公开,或者属于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则该权利要求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具备创造性。
全文:
本复审请求涉及申请号为201180066780.4,名称为“用于对超高清图像进行编码的装置及其方法、以及解码装置及其方法”的发明专利申请(下称本申请)。申请人为韩国电子通信研究院。本申请的申请日为2011年11月29日,优先权日为2010年12月07日,公开日为2013年11月06日。
经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实质审查部门于2018年05月21日发出驳回决定,以权利要求1-11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关于创造性的规定为由驳回了本申请。驳回决定所依据的文本为:2013年08月02日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时提交的国际申请文件中文文本的说明书第1-178段(即第1-17页),说明书附图第1-11页,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2018年04月23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11项。
驳回决定引用的对比文件为:
对比文件1:US 2007053438 A1,公开日为2007年03月08日;
对比文件2:CN 101336549 A,公开日为2008年12月31日;
对比文件4:US 2009268974 A1,公开日为2009年10月29日。
驳回决定的具体理由是: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在于:(1)编码设备包括执行相应功能的编码信息生成单元;(2)权利要求1中如果确定使用残余块用于当前块的编码,则基于编码信息对残余块和编码信息中的至少一个执行熵编码,而对比文件1中如果确定使用残余块用于当前块的编码,则基于编码信息对残余块进行熵编码;(3)权利要求1中执行的帧内预测基于用于表现生成预测块的方法的预测块选择信息。上述区别中部分特征被对比文件4公开,部分特征属于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因此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4和本领域惯用手段的结合不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创造性;独立权利要求6相对于对比文件1、4和本领域惯用手段的结合不具备创造性;此外,从属权利要求2-5和7-11的附加特征或被对比文件1、2、4公开,或属于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因而上述从属权利要求也不具备创造性。 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权利要求书的内容如下: “1. 一种编码设备,用于使用帧内预测来执行当前块的编码,包括:
帧内预测单元,用于通过基于用于表现生成预测块的方法的预测块选择信息执行帧内预测,来生成当前块的预测块;
减法单元,用于通过所述当前块与由所述当前块的帧内预测所生成的所述预测块之间的差异,来生成残余块;
编码信息生成单元,用于执行是否使用作为所述当前块与由所述当前块的帧内预测所生成的所述预测块之间的差异的残余块、用于所述当前块的编码的确定,并生成用于表现是否对残余块进行编码的编码信息;以及
熵编码单元,用于如果确定使用残余块用于当前块的编码,则基于所述编码信息来对所述残余块和所述编码信息中的至少一个执行熵编码,其中
当通过帧内预测生成所述预测块并且编码信息包括用于表现不对残余块进行编码的信息时,该熵编码单元生成不包括编码的残余块的比特流,
该熵编码单元对该预测块选择信息执行熵编码,以在该比特流中生成编码的预测块选择信息,以及
该编码信息的值与该预测块具有联系。
2. 根据权利要求1的编码设备,其中,当所述编码信息包括用于表现不对所述残余块进行编码的信息时,所述熵编码单元通过仅仅对所述编码信息进行编码来生成该比特流。
3. 根据权利要求1的编码设备,其中,如果所述编码信息包括用于表现不对所述残余块进行编码的信息,则所述当前块等于所述预测块。
4. 根据权利要求1的编码设备,进一步包括:变换和量化单元,对残余块执行变换和量化,其中
如果确定不使用残余块用于当前块的编码,则该熵编码器在没有残余块的情况下对当前块进行编码,和
用于变换和量化的变换和量化方法是基于用于当前块的帧内预测的尺寸确定的两个或更多不同的变换和量化方法之一。
5. 根据权利要求1的编码设备,进一步包括:变换和量化单元,对残余块执行变换和量化,其中
基于当前块和预测块之间的比较,来确定是否使用残余块用于当前块的编码,和
用于变换和量化的变换和量化方法是基于用于当前块的预测的类型确定的两个或更多不同的变换和量化方法之一。
6. 一种解码设备,用于使用帧内预测来解码比特流中所编码的当前块,包括:
熵解码单元,用于对从该比特流中提取的编码信息进行解码,并对于该比特流中的编码的预测块选择信息执行熵解码,以生成用于表现生成用于当前块的预测块的方法的预测块选择信息;
帧内预测单元,用于通过基于该预测块选择信息使用所解码的周围块执行帧内预测,来生成当前块的预测块;
加法单元,用于如果解码的编码信息包括用于表现对所述残余块进行编码的信息,则通过使用所解码的残余块和当前块的预测块,来恢复所述当前块,并且如果解码的编码信息包括用于表现不对所述残余块进行编码的信息,则通过使用由帧内预测所生成的预测块,来恢复所述当前块,其中
该编码信息的值与该预测块具有联系。
7. 根据权利要求6的解码设备,进一步包括:反量化和逆变换单元,用于如果解码的编码信息包括用于表现对所述残余块进行编码的信息,则对从所述比特流中提取的所编码的残余块执行反量化和逆变换,其中
当所述编码信息包括用于表现不对所述残余块进行编码的信息时,所述加法单元通过仅仅使用所述当前块的预测块来恢复所述当前块,
如果解码的编码信息包括用于表现对所述残余块进行编码的信息,则所述加法单元通过将所解码的残余块与所述当前块的预测块相加,来恢复所述当前块,和
用于反量化和逆变换的反量化和逆变换方法是基于用于当前块的帧内预测的尺寸确定的两个或更多不同的反量化和逆变换方法之一。
8. 根据权利要求6的解码设备,还包括:反量化和逆变换单元,用于如果解码的编码信息包括用于表现对所述残余块进行编码的信息,则对从所述比特流中提取的所编码的残余块执行反量化和逆变换,其中
如果解码的编码信息包括用于表现对所述残余块进行编码的信息,则所述加法单元通过将所解码的残余块和当前块的预测块相加,来恢复所述当前块,和
用于反量化和逆变换的反量化和逆变换方法是基于用于当前块的预测的类型确定的两个或更多不同的反量化和逆变换方法之一。
9. 根据权利要求6的解码设备,其中,所述熵解码单元对从所述比特流中提取的预测块选择信息进行解码,并且所述加法单元根据所解码的预测块选择信息,通过使用所选择的预测块和所解码的残余块中的至少一个,来恢复所述当前块。
10. 根据权利要求9的解码设备,其中所解码的预测块选择信息指示多个预测块生成方法之中的、用于当前块的编码所使用的预测块生成方法。
11. 根据权利要求6的解码设备,其中如果解码的编码信息包括用于表现不对所述残余块进行编码的信息,则该当前块等于该预测块。” 申请人(下称复审请求人)对上述驳回决定不服,于2018年09月05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复审请求,提交了权利要求书的全文修改替换页。其中在独立权利要求1中将“用于通过基于用于表现生成预测块的方法的预测块选择信息执行帧内预测”修改为“用于通过使用预测块选择信息所指示的预测块生成方法执行帧内预测”,添加了特征“以及对于当前块的解码,使用用于与当前块相邻的多个块的多个预测块生成方法和来自该比特流的编码的预测块选择信息,用于生成用于当前块的解码的预测块”;在权利要求2中添加了特征“和对于当前块的解码,使用用于与当前块相邻的多个块的多个预测块生成方法之中的、一个或多个不同的预测块生成方法的一些,用于生成用于当前块的解码的预测块”;在独立权利要求6中将“用于通过基于该预测块选择信息”修改为“用于通过基于用于与当前块相邻的多个块的多个预测块生成方法和该预测块选择信息”;在权利要求9中添加了特征“和基于用于与当前块相邻的多个块的多个预测块生成方法之中的、一个或多个不同的预测块生成方法的一些,来生成用于当前块的预测块”;同时删除了权利要求10。适应性修改了权利要求序号、引用关系和表述方式。
新修改的权利要求1、2、6和 9的内容如下:
“1. 一种编码设备,用于使用帧内预测来执行当前块的编码,包括:
帧内预测单元,用于通过使用预测块选择信息所指示的预测块生成方法执行帧内预测,来生成当前块的预测块;
减法单元,用于通过所述当前块与由所述当前块的帧内预测所生成的所述预测块之间的差异,来生成残余块;
编码信息生成单元,用于执行是否使用作为所述当前块与由所述当前块的帧内预测所生成的所述预测块之间的差异的残余块、用于所述当前块的编码的确定,并生成用于表现是否对残余块进行编码的编码信息;以及
熵编码单元,用于如果确定使用残余块用于当前块的编码,则基于所述编码信息来对所述残余块和所述编码信息中的至少一个执行熵编码,其中
当通过帧内预测生成所述预测块并且编码信息包括用于表现不对残余块进行编码的信息时,该熵编码单元生成不包括编码的残余块的比特流,
该熵编码单元对该预测块选择信息执行熵编码,以在该比特流中生成编码的预测块选择信息,
该编码信息的值与该预测块具有联系,以及
对于当前块的解码,使用用于与当前块相邻的多个块的多个预测块生成方法和来自该比特流的编码的预测块选择信息,用于生成用于当前块的解码的预测块。”
“2. 根据权利要求1的编码设备,其中,当所述编码信息包括用于表现不对所述残余块进行编码的信息时,所述熵编码单元通过仅仅对所述编码信息进行编码来生成该比特流,和
对于当前块的解码,使用用于与当前块相邻的多个块的多个预测块生成方法之中的、一个或多个不同的预测块生成方法的一些,用于生成用于当前块的解码的预测块。”
“6. 一种解码设备,用于使用帧内预测来解码比特流中所编码的当前块,包括:
熵解码单元,用于对从该比特流中提取的编码信息进行解码,并对于该比特流中的编码的预测块选择信息执行熵解码,以生成用于表现生成用于当前块的预测块的方法的预测块选择信息;
帧内预测单元,用于通过基于用于与当前块相邻的多个块的多个预测块生成方法和该预测块选择信息,使用所解码的周围块执行帧内预测,来生成当前块的预测块;
加法单元,用于如果解码的编码信息包括用于表现对所述残余块进行编码的信息,则通过使用所解码的残余块和当前块的预测块,来恢复所述当前块,并且如果解码的编码信息包括用于表现不对所述残余块进行编码的信息,则通过使用由帧内预测所生成的预测块,来恢复所述当前块,其中
该编码信息的值与该预测块具有联系。”
“9. 根据权利要求6的解码设备,其中,所述熵解码单元对从所述比特流中提取的预测块选择信息进行解码,并且所述加法单元根据所解码的预测块选择信息,通过使用所选择的预测块和所解码的残余块中的至少一个,来恢复所述当前块;和
基于用于与当前块相邻的多个块的多个预测块生成方法之中的、一个或多个不同的预测块生成方法的一些,来生成用于当前块的预测块。”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09月21日依法受理了该复审请求,并将其转送至实质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 实质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书中认为权利要求1、2、6和9的修改不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因而坚持驳回决定。
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理。
合议组于2018年12月26日向复审请求人发出复审通知书,该复审通知书所针对的文本为:2013年08月02日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时提交的国际申请文件中文文本的说明书第1-17页,说明书附图第1-11页,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2018年09月05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10项。采用的对比文件与驳回决定中使用的对比文件相同。复审通知书中指出权利要求1、2、6和9的修改不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并在假设复审请求人将权利要求修改为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三条的情况下,评述了权利要求1-10相对于对比文件1、4和惯用手段的结合或相对于对比文件1、2、4和惯用手段的结合不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创造性。
复审请求人未在复审通知书指定的期限内答复,该复审请求视为撤回,合议组于2019年03月22日发出复审案件结案通知书。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6月06日提交复审程序恢复权利请求书,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9年06月13日发出恢复权利要求审批通知书。复审请求人在提交复审程序恢复权利请求书时,同时提交了复审意见陈述书及权利要求书的全文修改替换页。其中在独立权利要求1中删除“预测块选择信息所指示的”,添加了特征“预测块选择单元,生成指示预测块生成方法的预测块选择信息”,将“对于当前块的解码,使用用于与当前块相邻的多个块的多个预测块生成方法和来自该比特流的编码的预测块选择信息,用于生成用于当前块的解码的预测块”修改为“对于使用该比特流的当前块的解码,使用用于与当前块相邻的多个块的多个预测块生成方法、来自该比特流的预测块选择信息和来自该比特流的编码的预测块选择信息,用于生成用于当前块的解码的预测块”;在独立权利要求6中删除“和该预测块选择信息”,添加了特征“基于该预测块选择信息来确定用于当前块的预测块”,将“以生成用于表现生成用于当前块的预测块的方法的预测块选择信息”修改为“以生成用于表现生成用于当前块的预测块的预测块生成方法的预测块选择信息”,同时删除了权利要求2和9。适应性修改了权利要求序号、引用关系和表述方式。复审请求人认为:(1)基于说明书的记载“然后,预测块选择单元830可以在两个当前块的预测块之中选择具有优秀编码效率的预测块。此外,预测块选择单元830可以生成预测块选择信息,该预测块选择信息包括用于表现在生成所选择当前块的预测块时使用的用于生成预测块的方法的信息”,预测块选择信息指示用于当前块的预测块的预测块生成方法,并且预测块选择信息指示的预测块生成方法等于帧内预测单元用于生成预测块的预测块生成方法;(2)编码装置驱动解码装置使用比特流中的信息执行特定解码处理;在视频编码/解码领域中,基于比特流中的这样的信息的编码装置与解码装置之间的关系是显而易见的,并且是视频编码/解码技术的前提/基础;可以毫无疑义地确定通过比特流的信息的编码装置和解码装置之间的关系和交互。
新修改的权利要求1和5的内容如下:
“1. 一种编码设备,用于使用帧内预测来执行当前块的编码,包括:
帧内预测单元,用于通过使用预测块生成方法执行帧内预测,来生成当前块的预测块;
减法单元,用于通过所述当前块与由所述当前块的帧内预测所生成的所述预测块之间的差异,来生成残余块;
编码信息生成单元,用于执行是否使用作为所述当前块与由所述当前块的帧内预测所生成的所述预测块之间的差异的残余块、用于所述当前块的编码的确定,并生成用于表现是否对残余块进行编码的编码信息;
预测块选择单元,生成指示预测块生成方法的预测块选择信息;以及
熵编码单元,用于如果确定使用残余块用于当前块的编码,则基于所述编码信息来对所述残余块和所述编码信息中的至少一个执行熵编码,其中
当通过帧内预测生成所述预测块并且编码信息包括用于表现不对残余块进行编码的信息时,该熵编码单元生成不包括编码的残余块的比特流,
该熵编码单元对该预测块选择信息执行熵编码,以在该比特流中生成编码的预测块选择信息,
该编码信息的值与该预测块具有联系,以及
对于使用该比特流的当前块的解码,使用用于与当前块相邻的多个块的多个预测块生成方法、来自该比特流的预测块选择信息和来自该比特流的编码的预测块选择信息,用于生成用于当前块的解码的预测块。”
“5. 一种解码设备,用于使用帧内预测来解码比特流中所编码的当前块,包括:
熵解码单元,用于对从该比特流中提取的编码信息进行解码,并对于该比特流中的编码的预测块选择信息执行熵解码,以生成用于表现生成用于当前块的预测块的预测块生成方法的预测块选择信息;
帧内预测单元,用于通过基于用于与当前块相邻的多个块的多个预测块生成方法,使用所解码的周围块执行帧内预测,来生成当前块的预测块;
加法单元,用于如果解码的编码信息包括用于表现对所述残余块进行编码的信息,则通过使用所解码的残余块和当前块的预测块,来恢复所述当前块,并且如果解码的编码信息包括用于表现不对所述残余块进行编码的信息,则通过使用由帧内预测所生成的预测块,来恢复所述当前块,其中
基于该预测块选择信息来确定用于当前块的预测块,
该编码信息的值与该预测块具有联系。”
合议组于2019年08月19日向复审请求人再次发出复审通知书,该复审通知书所针对的文本为:2013年08月02日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时提交的国际申请文件中文文本的说明书第1-17页,说明书附图第1-11页,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2019年06月06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8项。采用的对比文件与驳回决定及前次复审通知书中使用的对比文件相同。本次复审通知书中指出权利要求1和5的修改不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并再次在假设复审请求人将权利要求修改为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三条的情况下,评述了权利要求1-8相对于对比文件1、4和惯用手段的结合或相对于对比文件1、2、4和惯用手段的结合不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创造性。并对复审请求人的意见陈述做出了答复。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10月08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并提交了权利要求书的全文修改替换页。其中在独立权利要求1中删除“以及,对于使用该比特流的当前块的解码,使用用于与当前块相邻的多个块的多个预测块生成方法、来自该比特流的预测块选择信息和来自该比特流的编码的预测块选择信息,用于生成用于当前块的解码的预测块”;在独立权利要求5中删除“用于表现生成用于当前块的预测块的预测块生成方法的”,将“基于该预测块选择信息来确定用于当前块的预测块”修改为“基于该预测块选择信息和用于与当前块相邻的多个块的多个预测块生成方法来确定用于当前块的使用预测块生成方法生成的预测块”。复审请求人认为: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中,预测块选择信息指示与当前块相邻的多个邻近块的多个预测块生成方法中的预测块生成方法,而非所有通常可用的预测块生成方法中的预测块生成方法,通常,与当前块相邻的多个预测块的数量是受限的,因此与当前块相邻的多个预测块生成方法的数量也是受限的。因此具备创造性。
新修改的权利要求1和5的内容如下: “1. 一种编码设备,用于使用帧内预测来执行当前块的编码,包括:
帧内预测单元,用于通过使用预测块生成方法执行帧内预测,来生成当前块的预测块;
减法单元,用于通过所述当前块与由所述当前块的帧内预测所生成的所述预测块之间的差异,来生成残余块;
编码信息生成单元,用于执行是否使用作为所述当前块与由所述当前块的帧内预测所生成的所述预测块之间的差异的残余块、用于所述当前块的编码的确定,并生成用于表现是否对残余块进行编码的编码信息;
预测块选择单元,生成指示预测块生成方法的预测块选择信息;以及
熵编码单元,用于如果确定使用残余块用于当前块的编码,则基于所述编码信息来对所述残余块和所述编码信息中的至少一个执行熵编码,其中
当通过帧内预测生成所述预测块并且编码信息包括用于表现不对残余块进行编码的信息时,该熵编码单元生成不包括编码的残余块的比特流,
该熵编码单元对该预测块选择信息执行熵编码,以在该比特流中生成编码的预测块选择信息,
该编码信息的值与该预测块具有联系。”
“5. 一种解码设备,用于使用帧内预测来解码比特流中所编码的当前块,包括:
熵解码单元,用于对从该比特流中提取的编码信息进行解码,并对于该比特流中的编码的预测块选择信息执行熵解码,以生成预测块选择信息;
帧内预测单元,用于通过基于用于与当前块相邻的多个块的多个预测块生成方法,使用所解码的周围块执行帧内预测,来生成当前块的预测块;
加法单元,用于如果解码的编码信息包括用于表现对所述残余块进行编码的信息,则通过使用所解码的残余块和当前块的预测块,来恢复所述当前块,并且如果解码的编码信息包括用于表现不对所述残余块进行编码的信息,则通过使用由帧内预测所生成的预测块,来恢复所述当前块,其中
基于该预测块选择信息和用于与当前块相邻的多个块的多个预测块生成方法来确定用于当前块的使用预测块生成方法生成的预测块,
该编码信息的值与该预测块具有联系。”
在上述程序的基础上,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可以作出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一)审查文本的认定 复审请求人在2019年10月08日提交了权利要求书的全文替换页。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针对的文本为:2013年08月02日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时提交的国际申请文件中文文本的说明书第1-17页,说明书附图第1-11页,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2019年10月08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8项。 (二)关于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
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使用的对比文件与驳回决定和两次复审通知书使用的对比文件相同,即:
对比文件1:US 2007053438 A1,公开日为2007年03月08日;
对比文件2:CN 101336549 A,公开日为2008年12月31日;
对比文件4:US 2009268974 A1,公开日为2009年10月29日。
1)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编码设备,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用于压缩视频比特流中的水印的编码方法和设备,并具体公开了如下技术特征(参见说明书第[0028]、[0048]、[0055]-[0056]段,附图1、6):块编码器100包括功能块114使用帧内预测对块进行预测,形成残余块,如附图6所示,求和点610(相当于减法单元)将当前块和预测块作差输出残余块;对残余块进行变换形成变换系数,对变换系数进行量化形成量化系数,将变量N量化为块中的非零量化系数的数量,检查N是否为零,如果N不为零,对该块进行熵编码;如果N等于零,不对残余块进行编码,利用已编码块图案(CBP)(相当于编码信息,由于CBP是根据残余块的非零量化系数的数量确定的,而残余块是通过当前块和预测块作差确定的,因此相当于公开了编码信息的值与该预测块具有联系)来指示未编码块(对残余块编码/不编码即为使用/不使用残余块用于当前块的编码,因此相当于执行是否使用作为当前块与由当前块的帧内预测所生成的预测块之间的差异的残余块,用于当前块的编码的确定,生成用于表现是否对残余块进行编码的编码信息),当需要对残余块编码时,对残余块进行熵编码(相当于如果确定使用残余块用于当前块的编码,则基于编码信息对残余块执行熵编码,当通过帧内预测生成预测块并且编码信息包括用于表现不对残余块进行编码的信息时,生成不包括编码的残余块的比特流);如附图6所示,该编码设备具有VLC 640(相当于熵编码单元)。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相比,区别在于:(1)由帧内预测单元、编码信息生成单元和预测块选择单元执行相应步骤;(2)如果确定使用残余块用于当前块的编码,则基于编码信息对残余块和编码信息中的至少一个执行熵编码,而对比文件1中如果确定使用残余块用于当前块的编码,则基于编码信息对残余块进行熵编码;(3)生成指示预测块生成方法的预测块选择信息;熵编码单元对该预测块选择信息执行熵编码,以在该比特流中生成编码的预测块选择信息。基于上述区别特征可以确定,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进行模块设计,如何告知编码信息及如何进行预测块选取。
针对区别(1),设置功能单元以执行相应的方法步骤,属于本领域的惯用手段。
针对区别(2),在本领域中,为了使解码端了解在当前块的编码过程中是否编码了残余块以便正确恢复出当前块,对相关编码信息进行熵编码,属于本领域的惯用手段。
针对区别(3),对比文件4公开了一种帧内预测模式确定方法、图像编码方法及设备,并具体公开了如下技术特征(参见说明书第[0003]-[0024]段,附图4、8-9):在H.264/AVC中定义了多种帧内预测模式,其数量取决于编码块的大小,对于4x4或8x8像素块来说,通常有如图4(a)所示的9种具有不同预测方向的帧内预测模式;图9阐述了如何选择最佳帧内编码模式,依次选择9种模式中的一种,根据该模式生成预测块,使用输入块和该预测块计算该模式下的预测评估开销,选择开销最小的作为最佳预测模式(最佳预测模式相当于预测块选择信息,最佳预测模式下预测块的生成方法相当于预测块选择信息指示的预测块生成方法);因此,区别(3)中的有关“预测块选择信息”的特征已经被对比文件4公开,且其在对比文件4中所起的作用与其在本申请中所起的作用相同,都是用于解决预测块选取的问题,也就是说对比文件4给出了将该技术特征用于对比文件1以解决其技术问题的启示。而在本领域中,为了使解码端了解编码端的预测块选择方法以便更好恢复出当前块,对相关信息进行熵编码,属于本领域的惯用手段。
由此可知,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4和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得到权利要求1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此,权利要求1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所规定的创造性。
2)权利要求2是权利要求1的从属权利要求,在本领域中,当信息指示未对残余块进行编码时,当前块等于预测块,属于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权利要求2也不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创造性。
3)权利要求3是权利要求1的从属权利要求,对比文件1还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0028]、[0048]、[0055]-[0056]段,附图1、6):如果N等于零,VLC 640不对残余块进行编码;编码器包括变换器620和量化器630对残余块进行变换和量化。在本领域中,在H.264编码标准中,对于帧内16×16模式中的编码块,先进行整数DCT变换,再抽取变换后的DC系数组成亮度DC系数矩阵和色度DC系数矩阵,进行离散哈达玛变换,之后进行量化,而对于其他类型编码块,进行整数DCT变换后进行量化,这种基于当前块的帧内预测的尺寸确定不同变换和量化方法的方式,属于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权利要求3也不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创造性。
4)权利要求4是权利要求1的从属权利要求,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基于多层的可缩放视频编码方法及装置,并具体公开了如下技术特征(参见说明书第8页第3段):在操作S2中,视频编码器确定对残差进行编码是否必要。通常,当残差能量(残差的绝对值或平方值的和)小于阈值时,确定对残差的编码是不必要的,也就是说,将残差认为是0,并且不执行编码。可见,附加技术特征中的“基于比较,来确定是否使用残余块用于当前块的编码”已经被对比文件2公开,且其在对比文件2中所起的作用与其在本申请中所起的作用相同,都是用于如何确定是否对残差进行编码,也就是说对比文件2给出了将该技术特征用于对比文件1以解决其技术问题的启示。由于残差是当前块与预测块之间的差值,反映了当前块与预测块之间的相似性,在对比文件2所公开的基于残差能量的大小来确定是否使用残余块用于当前块的编码的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基于当前块与预测块之间的比较来确定是否使用残余块用于当前块的编码,这属于本领域的惯用手段。而在本领域中,在H.264编码标准中,对于帧内16×16模式中的编码块,先进行整数DCT变换,再抽取变换后的DC系数组成亮度DC系数矩阵和色度DC系数矩阵,进行离散哈达玛变换,之后进行量化,而对于其他类型编码块,进行整数DCT变换后进行量化,这种根据预测类型确定不同变换和量化方法的方式,属于本领域的惯用手段。由此可知,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4和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得到权利要求4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此,权利要求4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所规定的创造性。
5) 权利要求5请求保护一种解码设备,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用于压缩视频比特流中的水印的编码方法和设备,并具体公开了如下技术特征(参见说明书第[0028]、[0048]、[0055]-[0057]段,附图1、6、7):视频解码器700包括VLD 710(相当于熵解码单元)用于对从比特流中提取的信息进行解码;如附图7所示,求和点740(相当于加法单元)作和输出当前块;块编码器100包括功能块114,使用帧内预测对块进行预测,形成残余块,如附图6所示,求和点610将当前块和预测块作差输出残余块,针对不同的编码标准进行不同的帧内预测,而总是使用来自相同已编码图像中的相邻块或宏块的信息;利用已编码块图案(CBP)(相当于编码信息)来指示未编码残余块,当需要对残余块编码时,对残余块进行熵编码。权利要求5与对比文件1相比,区别在于:(1)解码设备中具有帧内预测单元,用于通过基于用于与当前块相邻的多个块的多个预测块生成方法,使用所解码的周围块执行帧内预测,来生成当前块的预测块,对比文件1只公开了在编码端类似的预测块生成方法;(2)熵解码单元对编码信息进行解码,且如果解码的编码信息包括用于表现对所述残余块进行编码的信息,则通过使用所解码的残余块和当前块的预测块,来恢复所述当前块,并且如果解码的编码信息包括用于表现不对所述残余块进行编码的信息,则通过使用由帧内预测所生成的预测块,来恢复所述当前块,其中该编码信息的值与该预测块具有联系,对比文件1公开了在编码端,利用已编码块图案(CBP)来指示未编码残余块,当需要对残余块编码时,对残余块进行熵编码;(3)熵解码单元对预测块选择信息进行解码,以生成预测块选择信息;基于该预测块选择信息和用于与当前块相邻的多个块的多个预测块生成方法来确定用于当前块的使用预测块生成方法生成的预测块。基于上述区别特征可以确定,权利要求5相对于对比文件1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生成预测块,如何获知编码信息并恢复当前块及如何进行预测块选取。
针对区别(1),对比文件1已经公开了总是使用来自相同已编码图像中的相邻块或宏块的信息生成预测块,而为了在解码端恢复出原始数据,在解码设备中设置相应的帧内预测单元执行类似的帧内预测,并参考当前块相邻的多个块的多个预测块生成方法生成预测块,属于本领域的惯用手段。
针对区别(2),在本领域中,为了使解码端了解在当前块的编码过程中是否编码了残余块以便正确恢复出当前块,对相关编码信息进行熵编码并在解码端进行熵解码,以供解码端了解块编码情况,属于本领域的惯用手段。此外,对比文件1已经公开了在编码端编码/不编码残余块,而在本领域中,当解码出的信息指示未对残余块进行编码时,当前块的重建块等于预测块,而当解码出的信息指示已对残余块进行编码时,当前块的重建块等于解码出的残余块加上预测块,属于本领域的惯用手段。
针对区别(3),对比文件4公开了一种帧内预测模式确定方法、图像编码方法及设备,并具体公开了如下技术特征(参见说明书第[0003]-[0024]段,附图4、8-9):在H.264/AVC中定义了多种帧内预测模式,其数量取决于编码块的大小,对于4x4或8x8像素块来说,通常有如图4(a)所示的9种具有不同预测方向的帧内预测模式;图9阐述了如何选择最佳帧内编码模式,依次选择9种模式中的一种,根据该模式生成预测块,使用输入块和该预测块计算该模式下的预测评估开销,选择开销最小的作为最佳预测模式(最佳预测模式相当于预测块选择信息,最佳预测模式下预测块的生成方法相当于预测块选择信息指示的预测块生成方法);因此,区别(3)中有关“预测块选择信息”的特征已经被对比文件4公开,且其在对比文件4中所起的作用与其在本申请中所起的作用相同,都是用于解决预测块选取的问题,也就是说对比文件4给出了将该技术特征用于对比文件1以解决其技术问题的启示。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通过确定最佳预测模式的方式,从通过相邻块得到的预测块中选择最终使用的预测块。而在本领域中,为了使解码端了解编码端的预测块选择方法以便更好恢复出当前块,对相关信息进行熵编码并在解码端进行熵解码并应用,属于本领域的惯用手段。
由此可知,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4和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得到权利要求5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此,权利要求5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所规定的创造性。
6) 权利要求6是权利要求5的从属权利要求,对比文件1还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0057]段,附图7):包括反相量化器720和反向变换器730用于对残余块执行反量化和反变换。在本领域中,当解码出的信息指示未对残余块进行编码时,当前块的重建块等于预测块,而当解码出的信息指示已对残余块进行编码时,当前块的重建块等于解码出的残余块加上预测块,属于本领域的惯用手段。此外,在本领域中,在H.264编码标准中,对于帧内16×16模式中的编码块,先进行整数DCT变换,再抽取变换后的DC系数组成亮度DC系数矩阵和色度DC系数矩阵,进行离散哈达玛变换,之后进行量化,而对于其他类型编码块,进行整数DCT变换后进行量化,这种基于当前块的帧内预测的尺寸确定不同变换和量化,以及反量化和逆变换方法的方式,属于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因此,当其引用的权利要求5不具备创造性时,权利要求6也不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所规定的创造性。
7) 权利要求7是权利要求5的从属权利要求,对比文件1还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0057]段,附图7):包括反相量化器720和反向变换器730用于对残余块执行反量化和反变换。在本领域中,当解码出的信息指示已对残余块进行编码时,当前块的重建块等于解码出的残余块加上预测块,属于本领域的惯用手段。此外在本领域中,在H.264编码标准中,对于帧内16×16模式中的编码块,先进行整数DCT变换,再抽取变换后的DC系数组成亮度DC系数矩阵和色度DC系数矩阵,进行离散哈达玛变换,之后进行量化,而对于其他类型编码块,进行整数DCT变换后进行量化,这种根据预测类型确定不同变换和量化,以及反量化和逆变换方法的方式,属于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5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权利要求7也不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创造性。
8)权利要求8是权利要求5的从属权利要求,在本领域中,当解码出的信息指示未对残余块进行编码时,当前块的重建块等于预测块,属于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5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权利要求8也不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创造性。
(三) 针对复审请求人意见的评述
合议组认为:首先,权利要求1中并未涉及“相邻块”相关内容;其次,即使仅使用与当前块相邻的多个邻近块的多个预测块生成预测块,对比文件1已经公开了总是使用来自相同已编码图像中的相邻块或宏块的信息生成预测块,也就是考虑了仅使用相邻块生成预测块的方案,相邻块通常与当前编码块的像素更加接近,进而,结合对比文件4,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确定最佳预测模式所对应的预测块生成方法,仅从通过相邻块得到的预测块中选择最终使用的预测块。 三、决定 维持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05月21日对本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 如对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不服,根据专利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复审请求人可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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