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评估方法、装置、计算机设备及存储介质-复审决定


发明创造名称:风险评估方法、装置、计算机设备及存储介质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198692
决定日:2019-12-20
委内编号:1F261601
优先权日:
申请(专利)号:201710326779.X
申请日:2017-05-10
复审请求人:平安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无效请求人:
授权公告日: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
主审员:陈学元
合议组组长:王阜东
参审员:明媚
国际分类号:G06Q10/06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决定要点:如果一项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方案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相比存在区别特征,该区别特征中的一部分是本领域公知常识或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其他部分未对该方案带来技术性的贡献,并且在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基础上结合本领域公知常识而得到该权利要求的方案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则该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
全文:
本复审请求涉及申请号为201710326779.X,名称为“风险评估方法、装置、计算机设备及存储介质”的发明专利申请(下称本申请)。申请人为平安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本申请的申请日为2017年05月10日,公开日为2017年10月10日。
经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审查部门于2018年06月11日发出驳回决定,驳回了本申请,其理由是:权利要求1-10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其中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社交网络中的用户影响力分析”,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王彪,第4期,第41-50页,公开日为2014年04月15日)所公开的内容相比,区别特征在于:一种风险评估方法,接收终端发送的风险评估请求,提取所述风险评估请求中携带的评估主体标识;查找预先生成的与所述评估主体标识对应的社交网络图;监控风险因子,根据所述风险因子在所述社交网络图中确定被激活的第一级激活节点;所述第一级激活节点至少包括一个所述关联节点,所述风险因子为预先为所述社交网络图中的关联节点配置的热词集合,所述第一激活节点为根据所述热词集合收集的热词舆情信息的趋势动态变化达到设定阈值的关联节点;得到所述评估主体节点的风险评估结果,将所述风险评估结果发送至所述终端;而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影响力评估方法。基于上述区别特征确定本申请相对于对比文件1实际解决的问题是如何实时高效地进行风险评估。对于该区别特征,在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影响力评估方法的基础上,为了便于进行风险评估,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容易想到利用对比文件1公开的一种基于线性阈值模型的用户影响力分析方法对由评估主体构成的社交网络进行风险评估,不会对线性阈值模型带来技术上的改进,相应地会得到所述评估主体节点的风险评估结果;为了便于获取待评估的评估主体、对应的社交网络以及评估结果,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容易想到利用接收终端发送的风险评估请求,提取所述风险评估请求中携带的评估主体标识;查找预先生成的与所述评估主体标识对应的社交网络图,将所述风险评估结果发送至所述终端;为了便于确定第一级激活节点,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容易想到预先为所述社交网络图中的关联节点配置热词集合,将所述热词集合收集的热词舆情信息的趋势动态变化达到设定阈值的关联节点确定为被激活的第一激活节点。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得到该权利要求的方案,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此权利要求1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所规定的创造性。从属权利要求2-5的附加特征是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因此权利要求2-5也不具备创造性。权利要求6-8是方法权利要求1-2、4对应的程序模块架构类权利要求,由于权利要求1-2、4相对于对比文件1和公知常识不具备创造性,基于相同的理由,权利要求6-8也不具备创造性。权利要求9、10分别是方法权利要求1对应的计算机设备类、存储介质类权利要求,由于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和公知常识不具备创造性,基于相同的理由,权利要求9、10也不具备创造性。驳回决定所依据的文本为:2018年04月27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10项,2017年05月10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141段、说明书附图图1-13、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一种风险评估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接收终端发送的风险评估请求,提取所述风险评估请求中携带的评估主体标识;
查找预先生成的与所述评估主体标识对应的社交网络图,其中,所述社交网络图中包括与所述评估主体标识直接或者间接相关联的关联节点、所述评估主体标识对应的评估主体节点以及各节点之间的边集,所述边集中的边均为带权重的有向边,所述社交网络图是根据各节点的关联关系数据生成的有向带权图谱,所述关联关系数据中的关联方构成了所述社交网络图中的节点;
监控风险因子,根据所述风险因子在所述社交网络图中确定被激活的第一级激活节点,所述第一级激活节点至少包括一个所述关联节点,所述风险因子为预先为所述社交网络图中的关联节点配置的热词集合,所述第一激活节点为根据所述热词集合收集的热词舆情信息的趋势动态变化达到设定阈值的关联节点;
根据社交网络图计算所述第一级激活节点对其邻接关联节点的累计权重,并判断所述累计权重是否超过所述邻接关联节点的预设激活阈值以确定第二级激活节点;
根据所述第一级激活节点和所述第二级激活节点确定下一级激活节点,直至激活的关联节点的累计权重传递到所述评估主体节点,得到所述评估主体节点的累计权重,进而得到所述评估主体节点的风险评估结果,将所述风险评估结果发送至所述终端。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监控风险因子,根据所述风险因子在所述社交网络图中确定被激活的第一级激活节点,所述第一级激活节点至少包括一个所述关联节点的步骤,包括:
获取预先为所述社交网络图中的关联节点配置的热词集合;
根据所述热词集合收集热词舆情信息,其中,所述热词舆情信息为能够反映所述关联节点趋势动态的信息;
当所述热词舆情信息所指示的所述关联节点的趋势动态变化达到设定阈值,则所指示的关联节点被激活,被激活的所述关联节点为第一级激活节点。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监控风险因子,根据所述风险因子在所述社交网络图中确定被激活的第一级激活节点,所述第一级激活节点至少包括一个所述关联节点的步骤替换为:
接收所述终端指定的至少一个所述关联节点,指定的所述关联节点为第一级激活节点。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记录不同的所述风险因子带来的所述关联节点被激活的先后顺序;
根据所述关联节点被激活的先后顺序生成风险传播路径图,并将生成的所述风险传播路径图推送至所述终端。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根据所述风险传播路径图在所述关联节点中确定至少一个关键关联节点,并对所述关键关联节点的激活状态进行监控,当监控到所述关键关联节点被激活时,向所述终端发送报警信息。
6.一种风险评估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包括:
评估请求模块,用于接收终端发送的风险评估请求,提取所述风险评估请求中携带的评估主体标识;
社交网络图查找模块,用于查找预先生成的与所述评估主体标识对应的社交网络图,其中,所述社交网络图中包括与所述评估主体标识直接或者间接相关联的关联节点、所述评估主体标识对应的评估主体节点以及各节点之间的边集,所述边集中的边均为带权重的有向边,所述社交网络图是根据各节点的关联关系数据生成的有向带权图谱,所述关联关系数据中的关联方构成了所述社交网络图中的节点;
风险因子监控模块,用于监控风险因子,根据所述风险因子在所述社交网络图中确定被激活的第一级激活节点,所述第一级激活节点至少包括一个所述关联节点,所述风险因子为预先为所述社交网络图中的关联节点配置的热词集合,所述第一激活节点为根据所述热词集合收集的热词舆情信息的趋势动态变化达到设定阈值的关联节点;
风险传递模块,用于根据社交网络图计算所述第一级激活节点对其邻接关联节点的累计权重,并判断所述累计权重是否超过所述邻接关联节点的预设激活阈值以确定第二级激活节点;
评估结果反馈模块,用于根据所述第一级激活节点和所述第二级激活节点确定下一级激活节点,直至激活的关联节点的累计权重传递到所述评估主体节点,得到所述评估主体节点的累计权重,进而得到所述评估主体节点的风险评估结果,将所述风险评估结果发送至所述终端。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风险因子监控模块,包括:
热词集合获取模块,用于获取预先为所述社交网络图中的关联节点配置的热词集合;
热词舆情收集模块,用于根据所述热词集合收集热词舆情信息,其中,所述热词舆情信息为能够反映所述关联节点趋势动态的信息;
第一级激活节点确定模块,用于当所述热词舆情信息所指示的所述关联节点的趋势动态变化达到设定阈值,则所指示的关联节点被激活,被激活的所述关联节点为第一级激活节点。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还包括:风险传播路径图生成模块,用于记录不同的所述风险因子带来的所述关联节点被激活的先后顺序;根据所述关联节点被激活的先后顺序生成风险传播路径图,并将生成的所述风险传播路径图推送至所述终端。
9.一种计算机设备,所述计算机设备包括存储器、处理器及存储在所述存储器上并可在所述处理器上运行的计算机程序,所述处理器执行所述计算机程序时实现以下步骤:
接收终端发送的风险评估请求,提取所述风险评估请求中携带的评估主体标识;
查找预先生成的与所述评估主体标识对应的社交网络图,其中,所述社交网络图中包括与所述评估主体标识直接或者间接相关联的关联节点、所述评估主体标识对应的评估主体节点以及各节点之间的边集,所述边集中的边均为带权重的有向边,所述社交网络图是根据各节点的关联关系数据生成的有向带权图谱,所述关联关系数据中的关联方构成了所述社交网络图中的节点;
监控风险因子,根据所述风险因子在所述社交网络图中确定被激活的第一级激活节点,所述第一级激活节点至少包括一个所述关联节点,所述风险因子为预先为所述社交网络图中的关联节点配置的热词集合,所述第一激活节点为根据所述热词集合收集的热词舆情信息的趋势动态变化达到设定阈值的关联节点;
根据社交网络图计算所述第一级激活节点对其邻接关联节点的累计权重,并判断所述累计权重是否超过所述邻接关联节点的预设激活阈值以确定第二级激活节点;
根据所述第一级激活节点和所述第二级激活节点确定下一级激活节点,直至激活的关联节点的累计权重传递到所述评估主体节点,得到所述评估主体节点的累计权重,进而得到所述评估主体节点的风险评估结果,将所述风险评估结果发送至所述终端。
10.一个或多个存储有计算机可执行指令的非易失性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所述计算机可执行指令被一个或多个处理器执行时,使得所述一个或多个处理器执行以下步骤:
接收终端发送的风险评估请求,提取所述风险评估请求中携带的评估主体标识;
查找预先生成的与所述评估主体标识对应的社交网络图,其中,所述社交网络图中包括与所述评估主体标识直接或者间接相关联的关联节点、所述评估主体标识对应的评估主体节点以及各节点之间的边集,所述边集中的边均为带权重的有向边,所述社交网络图是根据各节点的关联关系数据生成的有向带权图谱,所述关联关系数据中的关联方构成了所述社交网络图中的节点;
监控风险因子,根据所述风险因子在所述社交网络图中确定被激活的第一级激活节点,所述第一级激活节点至少包括一个所述关联节点,所述风险因子为预先为所述社交网络图中的关联节点配置的热词集合,所述第一激活节点为根据所述热词集合收集的热词舆情信息的趋势动态变化达到设定阈值的关联节点;
根据社交网络图计算所述第一级激活节点对其邻接关联节点的累计权重,并判断所述累计权重是否超过所述邻接关联节点的预设激活阈值以确定第二级激活节点;
根据所述第一级激活节点和所述第二级激活节点确定下一级激活节点,直至激活的关联节点的累计权重传递到所述评估主体节点,得到所述评估主体节点的累计权重,进而得到所述评估主体节点的风险评估结果,将所述风险评估结果发送至所述终端。”
申请人(下称复审请求人)对上述驳回决定不服,于2018年09月26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复审请求,同时修改了权利要求书,在独立权利要求1、6中增加说明书中的特征。复审请求人认为: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存在两个区别特征,区别特征(1)中触发激活传递路径的起点以及最终确定的结果不同,激活传递路径以及激活传递方法不同。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基于预先为社交网络图中的关联节点配置的热词舆情集合,对评估主体节点的风险进行风险评估,这并非本领域的常见技术问题。区别特征(2)是与确定的评估主体和各节点的金融活动相关的网络图,各个节点的确定需要考虑评估主体的相关数据及风险评估需求。对比文件1无需指定主体,不考虑实际的金融活动,不需要基于主体的关联数据及考虑主体的风险评估需求确定主体风险需求的关联对象。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基于风险评估请求,查找基于关联关系生成的包含评估主体和各节点的社交网络图。复审请求时新修改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一种风险评估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接收终端发送的风险评估请求,提取所述风险评估请求中携带的评估主体标识;
查找预先生成的与所述评估主体标识对应的社交网络图,其中,所述社交网络图中包括与所述评估主体标识直接或者间接相关联的关联节点、所述评估主体标识对应的评估主体节点以及各节点之间的边集,所述边集中的边均为带权重的有向边,所述社交网络图是根据各节点的关联关系数据生成的有向带权图谱,所述关联关系数据中的关联方构成了所述社交网络图中的节点;
所述关联关系包括担保贷款关系、股东类关联关系、行业关联关系、资讯关联关系、产业链关联关系、地址关联关系、电话关联关系;
监控风险因子,根据所述风险因子在所述社交网络图中确定被激活的第一级激活节点,所述第一级激活节点至少包括一个所述关联节点,所述风险因子为预先为所述社交网络图中的关联节点配置的热词集合,所述第一激活节点为根据所述热词集合收集的热词舆情信息的趋势动态变化达到设定阈值的关联节点;
根据社交网络图计算所述第一级激活节点对其邻接关联节点的累计权重,并判断所述累计权重是否超过所述邻接关联节点的预设激活阈值以确定第二级激活节点;
根据所述第一级激活节点和所述第二级激活节点确定下一级激活节点,直至激活的关联节点的累计权重传递到所述评估主体节点,得到所述评估主体节点的累计权重,进而得到所述评估主体节点的风险评估结果,将所述风险评估结果发送至所述终端。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监控风险因子,根据所述风险因子在所述社交网络图中确定被激活的第一级激活节点,所述第一级激活节点至少包括一个所述关联节点的步骤,包括:
获取预先为所述社交网络图中的关联节点配置的热词集合;
根据所述热词集合收集热词舆情信息,其中,所述热词舆情信息为能够反映所述关联节点趋势动态的信息;
当所述热词舆情信息所指示的所述关联节点的趋势动态变化达到设定阈值,则所指示的关联节点被激活,被激活的所述关联节点为第一级激活节点。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监控风险因子,根据所述风险因子在所述社交网络图中确定被激活的第一级激活节点,所述第一级激活节点至少包括一个所述关联节点的步骤替换为:
接收所述终端指定的至少一个所述关联节点,指定的所述关联节点为第一级激活节点。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记录不同的所述风险因子带来的所述关联节点被激活的先后顺序;
根据所述关联节点被激活的先后顺序生成风险传播路径图,并将生成的所述风险传播路径图推送至所述终端。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根据所述风险传播路径图在所述关联节点中确定至少一个关键关联节点,并对所述关键关联节点的激活状态进行监控,当监控到所述关键关联节点被激活时,向所述终端发送报警信息。
6.一种风险评估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包括:
评估请求模块,用于接收终端发送的风险评估请求,提取所述风险评估请求中携带的评估主体标识;
社交网络图查找模块,用于查找预先生成的与所述评估主体标识对应的社交网络图,其中,所述社交网络图中包括与所述评估主体标识直接或者间接相关联的关联节点、所述评估主体标识对应的评估主体节点以及各节点之间的边集,所述边集中的边均为带权重的有向边,所述社交网络图是根据各节点的关联关系数据生成的有向带权图谱,所述关联关系数据中的关联方构成了所述社交网络图中的节点;所述关联关系包括担保贷款关系、股东类关联关系、行业关联关系、资讯关联关系、产业链关联关系、地址关联关系、电话关联关系;
风险因子监控模块,用于监控风险因子,根据所述风险因子在所述社交网络图中确定被激活的第一级激活节点,所述第一级激活节点至少包括一个所述关联节点,所述风险因子为预先为所述社交网络图中的关联节点配置的热词集合,所述第一激活节点为根据所述热词集合收集的热词舆情信息的趋势动态变化达到设定阈值的关联节点;
风险传递模块,用于根据社交网络图计算所述第一级激活节点对其邻接关联节点的累计权重,并判断所述累计权重是否超过所述邻接关联节点的预设激活阈值以确定第二级激活节点;
评估结果反馈模块,用于根据所述第一级激活节点和所述第二级激活节点确定下一级激活节点,直至激活的关联节点的累计权重传递到所述评估主体节点,得到所述评估主体节点的累计权重,进而得到所述评估主体节点的风险评估结果,将所述风险评估结果发送至所述终端。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风险因子监控模块,包括:
热词集合获取模块,用于获取预先为所述社交网络图中的关联节点配置的热词集合;
热词舆情收集模块,用于根据所述热词集合收集热词舆情信息,其中,所述热词舆情信息为能够反映所述关联节点趋势动态的信息;
第一级激活节点确定模块,用于当所述热词舆情信息所指示的所述关联节点的趋势动态变化达到设定阈值,则所指示的关联节点被激活,被激活的所述关联节点为第一级激活节点。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还包括:风险传播路径图生成模块,用于记录不同的所述风险因子带来的所述关联节点被激活的先后顺序;根据所述关联节点被激活的先后顺序生成风险传播路径图,并将生成的所述风险传播路径图推送至所述终端。
9.一种计算机设备,所述计算机设备包括存储器、处理器及存储在所述存储器上并可在所述处理器上运行的计算机程序,所述处理器执行所述计算机程序时实现以下步骤:
接收终端发送的风险评估请求,提取所述风险评估请求中携带的评估主体标识;
查找预先生成的与所述评估主体标识对应的社交网络图,其中,所述社交网络图中包括与所述评估主体标识直接或者间接相关联的关联节点、所述评估主体标识对应的评估主体节点以及各节点之间的边集,所述边集中的边均为带权重的有向边,所述社交网络图是根据各节点的关联关系数据生成的有向带权图谱,所述关联关系数据中的关联方构成了所述社交网络图中的节点;
监控风险因子,根据所述风险因子在所述社交网络图中确定被激活的第一级激活节点,所述第一级激活节点至少包括一个所述关联节点,所述风险因子为预先为所述社交网络图中的关联节点配置的热词集合,所述第一激活节点为根据所述热词集合收集的热词舆情信息的趋势动态变化达到设定阈值的关联节点;
根据社交网络图计算所述第一级激活节点对其邻接关联节点的累计权重,并判断所述累计权重是否超过所述邻接关联节点的预设激活阈值以确定第二级激活节点;
根据所述第一级激活节点和所述第二级激活节点确定下一级激活节点,直至激活的关联节点的累计权重传递到所述评估主体节点,得到所述评估主体节点的累计权重,进而得到所述评估主体节点的风险评估结果,将所述风险评估结果发送至所述终端。
10.一个或多个存储有计算机可执行指令的非易失性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所述计算机可执行指令被一个或多个处理器执行时,使得所述一个或多个处理器执行以下步骤:
接收终端发送的风险评估请求,提取所述风险评估请求中携带的评估主体标识;
查找预先生成的与所述评估主体标识对应的社交网络图,其中,所述社交网络图中包括与所述评估主体标识直接或者间接相关联的关联节点、所述评估主体标识对应的评估主体节点以及各节点之间的边集,所述边集中的边均为带权重的有向边,所述社交网络图是根据各节点的关联关系数据生成的有向带权图谱,所述关联关系数据中的关联方构成了所述社交网络图中的节点;
监控风险因子,根据所述风险因子在所述社交网络图中确定被激活的第一级激活节点,所述第一级激活节点至少包括一个所述关联节点,所述风险因子为预先为所述社交网络图中的关联节点配置的热词集合,所述第一激活节点为根据所述热词集合收集的热词舆情信息的趋势动态变化达到设定阈值的关联节点;
根据社交网络图计算所述第一级激活节点对其邻接关联节点的累计权重,并判断所述累计权重是否超过所述邻接关联节点的预设激活阈值以确定第二级激活节点;
根据所述第一级激活节点和所述第二级激活节点确定下一级激活节点,直至激活的关联节点的累计权重传递到所述评估主体节点,得到所述评估主体节点的累计权重,进而得到所述评估主体节点的风险评估结果,将所述风险评估结果发送至所述终端。”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10月12日依法受理了该复审请求,并将其转送至原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
原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书中认为:(1)本申请背景技术中提及风险评估就是量化测评某一事件或事物带来的影响或损失的可能程度,对比文件1是基于线性阈值模型对社交网络中的某用户对其他用户的影响力进行评价,其实质意义上就是本申请的风险评估,本申请是基于线性阈值模型对社交网络中的某节点对待评估节点的风险进行评估,两者均是基于线性阈值模型得到社交网络中被激活的节点对其他节点的影响程度,激活传递路径以及激活传递方法相同。本申请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主要在于:传递路径的起点和终点的确定方法不同,本申请是将热词集合收集的热词舆情信息的趋势动态变化达到设定阈值的节点确定为起点,评估的是起点对社交网络中评估主体节点的影响程度,评估主体节点由用户人为指定;对比文件1是人为指定的起点,评估的是起点对社交网络中其他节点的影响程度。对于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而言,根据人为制定的规则动态确定传递路径的起点并指定传递路径的终点,并不给风险评估方法带来技术上的改进。在所属技术领域,当社交网络中的节点为企业、公司时,其相关的舆情信息可以间接或直接地反映他们的动态,优先考虑舆情信息热度高的节点对其他节点的风险度,因此,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容易想到收集社交网络图中各节点的热词舆情信息,当热词舆情信息的趋势动态变化达到设定阈值时,将该节点确定传递路径的起点。(2)本申请和对比文件1中由各节点的关联关系数据生成的有向带权社交网络图均是预先存在的,区别主要在于:本申请进一步限定关联关系包括担保贷款关系、股东类关联关系等,本申请还限定根据风险评估请求中携带的评估主体标识确定评估主体节点,再查找对应的社交网络图。关联关系用于确定社交网络图中各节点间的边集,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根据评估对象及其关联关系确定社交网络图,例如,当需要确定担保人与贷款人之间、企业股东之间、行业与行业之间、产业链之间的社交网络图时,关联关系可以是担保贷款关系、股东类关联关系、行业关联关系、产业链关联关系等。当服务器预先构建的社交网络不止一个时,为了便于获取待评估的评估主体对应的社交网络,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容易想到利用接收终端发送的风险评估请求,提取所述风险评估请求中携带的评估主体标识,查找预先生成的与所述评估主体标识对应的社交网络图。因而坚持原驳回决定。
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理。
合议组于2019年08月06日向复审请求人发出复审通知书,指出:权利要求1-10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其中权利要求1所要求保护的方案与对比文件1所公开的内容相比,区别特征在于:(1)该评估方法用于风险评估,接收终端发送的风险评估请求,提取风险评估请求中携带的评估主体标识;得到评估主体节点的风险评估结果,将风险评估结果发送至终端;(2)监控风险因子,根据风险因子确定激活第一级节点,风险因子为预先为社交网络图中的关联节点配置的热词集合,第一激活节点为根据热词集合收集的热词舆情信息的趋势动态变化达到设定阈值的关联节点;关联关系包括担保贷款关系、股东类关联关系、行业关联关系、资讯关联关系、产业链关联关系、地址关联关系、电话关联关系。基于上述区别特征可以确定,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实际解决的问题是如何进行风险评估。针对区别特征(1),因为本申请记载的风险评估是量化测评某一事件或事物带来的影响或损失的可能程度,而对比文件1是基于线性阈值模型对社交网络中的某用户对其他用户的影响力进行分析,也涉及对影响的量化测评。因此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为了便于进行风险评估,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将对比文件1的用户影响力分析方法中所采用的线性阈值模型应用于对由评估主体构成的社交网络选择评估的主体节点以进行风险评估,这属于选择模型应用领域的惯用手段,属于本领域公知常识。此外,为了便于获取待评估的评估主体、对应的社交网络以及评估结果,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利用接收终端发送的风险评估请求,提取所述风险评估请求中携带的评估主体标识,基于风险评估将风险评估结果发送至终端。针对区别特征(2),关于根据热词集合收集的热词舆情信息的趋势动态变化达到设定阈值则激活节点,尽管对比文件1中的触发激活传递路径的起点确定方法不同,但是无论直接指定还是通过设定条件来判定,都属于人为设定的节点激活条件,并未对风险评估方法带来技术性的贡献。此外,根据需要选择和确定节点之间的关联关系,例如在确定担保人与贷款人之间、企业股东之间、行业与行业之间、产业链之间的社交网络图时可以将关联关系选为担保贷款关系、股东类关联关系、行业关联关系、产业链关联关系、地址关联关系、电话关联关系等,这些主要是基于经济关系和社交关系方面的考虑和选择,并未对风险评估方法带来技术性的贡献。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公知常识得到权利要求1的方案,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此权利要求1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具备创造性。从属权利要求2-5的附加特征或者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或者未对其方案带来技术性的贡献,因此权利要求2-5也不具备创造性。权利要求6-8是与方法权利要求1-2、4对应的装置权利要求,基于与权利要求1-2、4的相同的评述理由,权利要求6-8也不具备创造性。权利要求9、10分别是与方法权利要求1对应的计算机设备、存储介质权利要求,而通过将计算机设备包括存储器、处理器及计算机程序,将非易失性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中存储计算机可执行指令,并且处理器执行计算机程序时实现方法步骤,计算机可执行指令被处理器执行时使得处理器执行方法步骤,这都是本领域中硬件设置和方法步骤执行的惯用手段;基于权利要求1的评述可知,权利要求9、10也不具备创造性。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9月05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并且修改了权利要求书,在独立权利要求1、6中增加说明书特征。复审请求人认为所有步骤都是区别特征,并且认为:(1)对比文件1中的算法模型属于通用模型,只能反映通用的特征和情形,其社交网络只是范围较大的具有通用性的公用模型;本申请中是根据特定需求生成的包括多种关联因素的社交网络模型,社交网络图的组成因素和结构也不同。对比文件1与本申请的社交网络的分析目的、作用、结果不同。对比文件1只分析固有用户的影响力,不涉及根据风险评估请求监控风险因子从而动态分析主体用户存在的风险。(2)对比文件1的激活路径传递的起点为已确定的节点,其中确定最终被激活的所有节点并非已知节点,与本申请中的激活节点、所起的作用以及最终确定的结果不同。对比文件1不涉及风险路径的分析。对比文件1在生成社交网络图中无需指定主体、考虑节点间及与评估主体间的金融活动、确定主体风险需求的关联对象。权利要求1中的技术特征构成整体技术方案,对于整体方案的技术性是不可或缺的部分,对风险评估方法有实质的技术性贡献。权利要求1使得评估路径具有可追溯性,有效提高风险评估的效率和准确性,降低节点传递或节点激活的测算任务量。
在上述程序的基础上,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可以作出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审查文本的认定
复审请求人在答复复审通知书时提交了修改的权利要求书。经审查,上述修改符合专利法第33条和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1条第1款的规定。因此本复审决定所针对的文本为:2019年09月05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10项;申请日2017年05月10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141段、说明书附图图1-13、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
具体理由的阐述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如果一项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方案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相比存在区别特征,该区别特征中的一部分是本领域公知常识或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其他部分未对该方案带来技术性的贡献,并且在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基础上结合本领域公知常识而得到该权利要求的方案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则该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
本复审决定所引用的对比文件与驳回决定和复审通知书中所引用的对比文件相同,即:
对比文件1:“社交网络中的用户影响力分析”,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信息技术辑,王彪,第4期,第41-50页,公开日为2014年04月15日。
(2.1)权利要求1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权利要求1要求保护一种风险评估方法,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基于线性阈值模型的用户影响力分析方法(即公开了一种影响力评估方法),并具体公开了(参见正文第4章):社交网络中的用户影响力:在某个社交网络群体中,某用户采取某个行为之后,引起他人行为变化的能力。
本章,我们将基于线性阈值模型进行用户影响力的分析,我们引入了线性阈值模型,着眼于被影响者,探究在一个用户可以受到多个用户的影响的情况下影响力的传播过程。
线性阈值模型基于这样一个假设:一个节点v被其每一个邻居w所影响,每个邻居对其影响的权重为bv,w,并且有:,其中N(v)为w的邻居集合,假设每个节点都有一个阈值θv,这个阈值代表了为使其转变为激活状态其邻居节点所需的影响权重。在影响力传播过程中,可以描述为:在时刻t,所有在t-1处于激活状态的节点依然保持激活,对于某个未激活节点v,其处于激活状态的邻居的权重和大于等于其阈值,则激活v。即,其中A(v)指v所有被激活的邻居的集合。
在线性阈值模型中,一个节点v被其邻居w所影响的程度的大小应该能够在边的权重中表现出来。也就是说,当w对v的影响程度大时,边w→v的权重也就应该越大。
假设某个用户被首先标记为active(相当于在所述社交网络图中确定被激活的第一级激活节点),则,经过时间t之后,随着影响力的传播,整个网络中被标记为active的用户个数不再增加,也即经过时间t之后,网络中邻居的权重累加和大于节点阈值的情形不再存在。该值越大,则可以认为该用户对于整个网络的影响力也就越大。
为了更清楚的解释这个公式,我们在下图这个社交网络(相当于社交网络图)中进行简单说明。

对于上图的社交网络(相当于社交网络图中包括与所述评估主体标识直接或者间接相关联的关联节点、所述评估主体标识对应的评估主体节点以及各节点之间的边集,所述边集中的边均为带权重的有向边,所述社交网络图是根据各节点的关联关系数据生成的有向带权图谱,所述关联关系数据中的关联方构成了所述社交网络图中的节点),每一条边上的值为其影响权重,每个节点都有一阈值对应。红色节点表示被激活,蓝色节点表示未激活,在时刻t,我们激活节点A(相当于所述第一级激活节点至少包括一个所述关联节点),则有:
t 1:对B,有0.35>0.3,B激活(相当于根据社交网络图计算所述第一级激活节点对其邻接关联节点的累计权重,并判断所述累计权重是否超过所述邻接关联节点的预设激活阈值以确定第二级激活节点);对C,0.1<>
t 2:对D,有0.3<0.5,d未激活;对e,0.4>0.3,E激活(相当于根据所述第一级激活节点和所述第二级激活节点确定下一级激活节点);
t 3:对C,有0.1 0.1=0.2,C激活(相当于直至激活的关联节点的累计权重传递到所述评估主体节点,得到所述评估主体节点的累计权重);
t 4:对F,有0.1<>
最终统计,A被激活之后,整个网络中被激活节点的个数为4。依照此方法,我们便可以基于线性阈值模型计算网络中单个用户的影响力(上述过程隐含公开了查找预先生成的与所述评估主体标识对应的社交网络图)。
权利要求1所要求保护的方案与对比文件1所公开的内容相比,区别特征在于:(1)该评估方法用于风险评估,接收终端发送的风险评估请求,提取风险评估请求中携带的评估主体标识;得到评估主体节点的风险评估结果,根据关联节点生成风险传播路径图,将风险评估结果和风险传播路径图发送至终端;(2)监控社交网络中各个关联节点中的一个或多个存在风险影响的风险因子,根据风险因子确定激活第一级节点,风险因子为预先为社交网络图中的关联节点配置的热词集合,第一激活节点为根据热词集合收集的热词舆情信息的趋势动态变化达到设定阈值的关联节点;关联关系包括担保贷款关系、股东类关联关系、行业关联关系、资讯关联关系、产业链关联关系、地址关联关系、电话关联关系。
基于上述区别特征可以确定,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实际解决的问题是如何进行风险评估和便于把握风险动态。
针对区别特征(1),因为本申请记载的风险评估是量化测评某一事件或事物带来的影响或损失的可能程度,而对比文件1是基于线性阈值模型对社交网络中的某用户对其他用户的影响力进行分析,也涉及对影响的量化测评。因此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为了便于进行风险评估,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将对比文件1的用户影响力分析方法中所采用的线性阈值模型应用于对由评估主体构成的社交网络选择评估的主体节点以进行风险评估,这属于选择模型应用领域的惯用手段,属于本领域公知常识。此外,为了便于获取待评估的评估主体、对应的社交网络以及评估结果,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利用接收终端发送的风险评估请求,提取所述风险评估请求中携带的评估主体标识,基于风险评估将风险评估结果发送至终端。根据关联节点生成风险传播路径图并将其发送至终端,这是本领域中便于把握风险动态的惯用手段,属于本领域公知常识。
针对区别特征(2),风险因子可以是社交网络中各个关联节点中的一个或多个存在风险影响的风险因子,这是本领域公知常识。而关于根据热词集合收集的热词舆情信息的趋势动态变化达到设定阈值则激活节点,尽管对比文件1中的触发激活传递路径的起点确定方法不同,但是无论直接指定还是通过设定条件来判定,都属于人为设定的节点激活条件,并未对风险评估方法带来技术性的贡献。此外,根据需要选择和确定节点之间的关联关系,例如在确定担保人与贷款人之间、企业股东之间、行业与行业之间、产业链之间的社交网络图时可以将关联关系选为担保贷款关系、股东类关联关系、行业关联关系、产业链关联关系、地址关联关系、电话关联关系等,这些主要是基于经济关系和社交关系方面的考虑和选择,并未对风险评估方法带来技术性的贡献。
因此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公知常识得到权利要求1的方案,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此权利要求1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2.2)权利要求2-3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权利要求2-3是权利要求1的从属权利要求,其中预先为社交网络图中的关联节点配置热词集合,根据热词集合收集热词舆情信息,当热词舆情信息所指示的关联节点的趋势动态变化达到设定阈值则激活第一级激活节点;或接收终端指定的至少一个关联节点,指定的关联节点为第一级激活节点。然而这些属于人为设定的条件,达到条件则进行激活,其并未对风险评估方法带来技术性的贡献。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的基础上,权利要求2-3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2.3)权利要求4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权利要求4是权利要求1的从属权利要求,根据风险因子确定的第一级激活节点不同,会出现不同的激活顺序,为了便于终端获取所有可能的激活顺序,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记录不同的风险因子带来的关联节点被激活的先后顺序,根据关联节点被激活的先后顺序生成风险传播路径图,并将生成的风险传播路径图推送至终端。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的基础上,权利要求4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2.4)权利要求5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权利要求5是权利要求4的从属权利要求,为了便于对潜在的风险进行预警提示,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根据风险传播路径图在关联节点中确定至少一个关键关联节点,并对关键关联节点的激活状态进行监控,当监控到关键关联节点被激活时,向终端发送报警信息。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4不具备创造性的基础上,权利要求5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2.5)权利要求6-10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权利要求6-8是与方法权利要求1-2、4对应的装置权利要求,基于与权利要求1-2、4的相同的评述理由,权利要求6-8也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权利要求9、10分别是方法权利要求1相关联对应的计算机设备、存储介质权利要求,而通过将计算机设备包括存储器、处理器及计算机程序,将非易失性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中存储计算机可执行指令,并且处理器执行计算机程序时实现方法步骤,计算机可执行指令被处理器执行时使得处理器执行方法步骤,这都是本领域中硬件设置和方法步骤执行的惯用手段;基于权利要求1的评述可知,权利要求9、10也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对复审请求人相关意见的评述
合议组经过讨论,对复审请求人的意见(详见案由部分)答复如下:
首先,关于区别特征的认定,参见对权利要求1的评述。
其次,对比文件1公开的方法涉及基于线性阈值模型的用户影响力分析,其公开了社交网络中节点之间的关联及其影响,其与权利要求1中社交网络图的组成因素和结构相同。而且本申请记载的风险评估是量化测评某一事件或事物带来的影响或损失的可能程度,对比文件1是基于线性阈值模型对社交网络中的某用户对其他用户的影响力进行分析,也涉及对影响的量化测评。因此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为了便于进行风险评估,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将对比文件1的用户影响力分析方法中所采用的线性阈值模型应用于对由评估主体构成的社交网络选择评估的主体节点以进行风险评估,这属于选择模型应用领域的惯用手段,属于本领域公知常识。
此外,尽管对比文件1中的触发激活传递路径的起点确定方法不同,但是无论直接指定还是通过设定条件判定来确定起点,以及进一步选择和设置传递路径(其中基于金融活动确定),都属于人为设定,并未对风险评估方法带来技术性的贡献。对比文件1生成的社交网络图必然需要指定主体,否则无法确定节点之间的关联以形成社交网络。并且对比文件1的二级之后的节点都可以视为所影响的主体,其节点的带权社交网络体现了主体之间的关联;考虑实际的金融活动建立关联关系主要是基于经济关系和社交关系方面的考虑和选择,并未对风险评估方法带来技术性的贡献。对比文件1的用户影响力分析客观上也可以实现追溯并提高效率;而且“有效提高风险评估的准确性,降低节点传递或节点激活的测算任务量”在原始申请文件中没有文字记载,也不能直接地、毫无疑义地得到,所以不可以用来解释权利要求。
综上所述,复审请求人的意见不具有说服力,权利要求1-10不具备创造性。
基于上述事实和理由,合议组依法作出如下决定。
三、决定
维持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06月11日对本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
如对本复审决定不服,根据专利法第41条第2款的规定,复审请求人可以自收到本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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