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创造名称:多点协作测量集的配置方法与装置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198248
决定日:2019-12-19
委内编号:1F277658
优先权日:
申请(专利)号:201210581648.3
申请日:2012-12-27
复审请求人:上海诺基亚贝尔股份有限公司 阿尔卡特朗讯
无效请求人:
授权公告日: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
主审员:王志伟
合议组组长:杨红丽
参审员:王红丽
国际分类号:H04W24/08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决定要点
:如果一项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一份对比文件相比存在区别特征,但该区别特征为本领域解决相关问题的惯用手段,则该权利要求相对于上述对比文件以及本领域的惯用手段的结合不具备创造性。
全文:
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涉及申请号为201210581648.3,名称为“多点协作测量集的配置方法与装置”的发明专利申请(下称本申请)。申请人由上海贝尔股份有限公司、阿尔卡特朗讯变更为上海诺基亚贝尔股份有限公司、阿尔卡特朗讯。本申请的申请日为2012年12月27日,公开日为2014年07月02日。
经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实质审查部门于2019年01月03日发出驳回决定,驳回了本申请。驳回决定引用一篇对比文件,为:对比文件3,CN102056264A,其公开日为2011年05月11日。驳回理由是:权利要求1-27相对于对比文件3和本领域惯用手段的结合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驳回决定所依据的文本为:申请人于申请日2012年12月27日提交的说明书附图第1-4页、说明书摘要及摘要附图;于2014年09月11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28段(即第1-6页);于2018年07月17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27项。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权利要求书的内容如下:
“1、一种用于为一用户设备配置多点协作测量集的方法,该方法包含:
该用户设备的一邻近基站自该用户设备的服务基站接收关于该用户设备发送的上行链路信号的配置信息;
该邻近基站根据该配置信息检测该用户设备发送的上行链路信号;及
该邻近基站向该服务基站报告接收到所述上行链路信号的传输点及该传输点接收该上行链路信号的强度,以用于使该服务基站依据该传输点和该传输点接收该上行链路信号的强度及该用户设备上报的普通参考信号接收功率测量报告为该用户设备配置多点协作的测量集;
其中所述上行链路信号是探测用参考信号、物理上行链路控制信道资源或解调参考信号。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进一步包含该邻近基站接收所述服务基站的指示,依据指示开启所述传输点中处于关闭状态的传输点。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当所述上行链路信号是探测用参考信号时,所述配置信息是小区专用配置信息,即探测用参考信号上行链路公用配置,该探测用参考信号上行链路公用配置包含探测用参考信号带宽配置和探测用参考信号子帧配置。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配置信息进一步包含用户设备专用配置信息,即链接至该用户设备的探测用参考信号上行链路专用配置信息,所述探测用参考信号上行链路专用配置信息包含探测用参考信号带宽、探测用参考信号跳频带宽、频域位置、探测用参考信号配置索引、传输梳及循环移位。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在X2接口时,所述方法进一步包含所述邻近基站自所述服务基站接收两者间的时间差。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当所述上行链路信号是物理上行链路控制信道资源时,所述配置信息包含信道质量指示-物理上行链路控制信道资源配置索引、物理上行链路控制信道公用配置、预编码矩阵索引配置索引、秩指示配置索引、及服务小区标识。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当所述上行链路信号是解调参考信号时,所述方法进一步包含所述邻近基站接收所述服务基站调度所述用户设备的调度信息及所述用户设备的解调参考信号配置信息。
8、一种用于为一用户设备配置多点协作测量集的方法,该方法包含:
该用户设备的服务基站向该用户设备的一邻近基站发送关于该用户设备发送的上行链路信号的配置信息;
该服务基站接收该邻近基站报告的接收到所述上行链路信号的传输点及该传输点接收该上行链路信号的强度;及
该服务基站依据该报告及该用户设备上报的普通参考信号接收功率测量报告为该用户设备配置多点协作的测量集,
其中所述上行链路信号是探测用参考信号、物理上行链路控制信道资源或解调参考信号。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中当所述上行链路信号是探测用参考信号时,所述配置信息是小区专用配置信息,即探测用参考信号上行链路公用配置,该探测用参考信号上行链路公用配置包含探测用参考信号带宽配置和探测用参考信号子帧配置。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配置信息进一步包含用户设备专用配置信息,即链接至该用户设备的探测用参考信号上行链路专用配置信息,所述探测用参考信号上行链路专用配置信息包含探测用参考信号带宽、探测用参考信号跳频带宽、频域位置、探测用参考信号配置索引、传输梳及循环移位。
11、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中在X2接口时,所述服务基站向所述邻近基站发送两者间的时间差。
12、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中当所述上行链路信号是物理上行链路控制信道资源时,所述配置信息包含信道质量指示-物理上行链路控制信道资源配置索引、物理上行链路控制信道公用配置、预编码矩阵索引配置索引、秩指示配置索引、及服务小区标识。
13、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中当所述上行链路信号是解调参考信号时,所述方法进一步包含所述服务基站调度所述用户设备,并提前通知所述邻近基站该调度信息及所述用户设备的解调参考信号配置信息。
14、一种基站,是一用户设备的邻近基站;该基站包含:
配置信息接收装置,自该用户设备的服务基站接收关于该用户设备发送的上行链路信号的配置信息;
检测装置,根据该配置信息检测该用户设备发送的上行链路信号;及
报告装置,向该服务基站报告接收到所述上行链路信号的传输点及该传输点接收该上行链路信号的强度,以用于使该服务基站依据该传输点和该传输点接收该上行链路信号的强度及该用户设备上报的普通参考信号接收功率测量报告为该用户设备配置多点协作的测量集,
其中所述上行链路信号是探测用参考信号、物理上行链路控制信道资源或解调参考信号。
15、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基站,其进一步包括接收所述服务基站的指示,依据指示开启所述传输点中处于关闭状态的传输点。
16、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基站,其中当所述上行链路信号是探测用参考信号时,所述配置信息是小区专用配置信息,即探测用参考信号上行链路公用配置,该探测用参考信号上行链路公用配置包含探测用参考信号带宽配置和探测用参考信号子帧配置。
17、如权利要求16所述的基站,其中所述配置信息进一步包含用户设备专用配置信息,即链接至该用户设备的探测用参考信号上行链路专用配置信息,所述探测用参考信号上行链路专用配置信息包含探测用参考信号带宽、探测用参考信号跳频带宽、频域位置、探测用参考信号配置索引、传输梳及循环移位。
18、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基站,其中在X2接口时,该基站进一步自所述服务基站接收两者间的时间差。
19、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基站,其中当所述上行链路信号是物理上行链路控制信道资源时,所述配置信息包含信道质量指示-物理上行链路控制信道资源配置索引、物理上行链路控制信道公用配置、预编码矩阵索引配置索引、秩指示配置索引、及服务小区标识。
20、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基站,其中当所述上行链路信号是解调参考信号时,所述基站接收所述服务基站调度所述用户设备的调度信息及所述用户设备的解调参考信号配置信息。
21、一种基站,是一用户设备的服务基站;该基站包含:
配置信息发送装置,向该用户设备的一邻近基站发送关于该用户设备发送的上行链路信号的配置信息;及
报告接收装置,接收该邻近基站报告的接收到所述上行链路信号的传输点及该传输点接收该上行链路信号的强度,以用于使该服务基站依据该传输点和该传输点接收该上行链路信号的强度及该用户设备上报的普通参考信号接收功率测量报告为该用户设备配置多点协作的测量集,
其中所述上行链路信号是探测用参考信号、物理上行链路控制信道资源或解调参考信号。
22、如权利要求21所述的基站,其中当所述上行链路信号是探测用参考信号时,所述配置信息是小区专用配置信息,即探测用参考信号上行链路公用配置,该探测用参考信号上行链路公用配置包含探测用参考信号带宽配置和探测用参考信号子帧配置。
23、如权利要求22所述的基站,其中所述配置信息进一步包含用户设备专用配置信息,即链接至该用户设备的探测用参考信号上行链路专用配置信息,所述探测用参考信号上行链路专用配置信息包含探测用参考信号带宽、探测用参考信号跳频带宽、频域位置、探测用参考信号配置索引、传输梳及循环移位。
24、如权利要求23所述的基站,其中在X2接口时,所述基站进一步向所述邻近基站发送两者间的时间差。
25、如权利要求23所述的基站,其中当所述上行链路信号是物理上行链路控制信道资源时,所述配置信息包含信道质量指示-物理上行链路控制信道资源配置索引、物理上行链路控制信道公用配置、预编码矩阵索引配置索引、秩指示配置索引、及服务小区标识。
26、如权利要求23所述的基站,其中当所述上行链路信号是解调参考信号时,所述基站调度所述用户设备,并提前通知所述邻近基站该调度信息及所述用户设备的解调参考信号配置信息。
27、一种通信系统,包含一用户设备、该用户设备的服务基站,及该用户设备的邻近基站;其中:
所述服务基站向该用户设备的一邻近基站发送关于该用户设备发送的上行链路信号的配置信息;
所述邻近基站接收关于该用户设备的配置信息,并根据该配置信息检测该用户设备发送的上行链路信号;
所述邻近基站向该服务基站报告接收到所述上行链路信号的传输点及该传输点接收该上行链路信号的强度;
所述服务基站接收该邻近基站的报告,并依据该报告及该用户设备的普通参考信号接收功率测量报告为该用户设备配置多点协作的测量集,
其中所述上行链路信号是探测用参考信号、物理上行链路控制信道资源或解调参考信号。”
驳回决定的具体理由是:
1.独立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3区别特征在于,(1)权利要求1中直接给相邻基站发送,由相邻基站下的小区进行测量,然后报告接收到上行链路信号的小区,但对比文件3中是由终端的服务小区确定了备选协作小区范围;(2)权利要求1中还可以是物理上行链路控制信道资源或解调参考信号;权利要求1中确定的是上行链路信号强度;(3)还考虑用户设备上报的普通参考信号接收功率测量报告。然而上述区别均为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将对比文件3的技术方案与上述惯用手段相结合得到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此权利要求1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2.独立权利要求8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3区别特征在于,(1)权利要求8中直接给相邻基站发送,由相邻基站下的小区进行测量,然后报告接收到上行链路信号的小区,但对比文件3中是由终端的服务小区确定了备选协作小区范围;(2)权利要求8中还可以是物理上行链路控制信道资源或解调参考信号;权利要求中确定的是上行链路信号强度;(3)还考虑用户设备上报的普通参考信号接收功率测量报告。然而上述区别均为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将对比文件3的技术方案与上述惯用手段相结合得到权利要求8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此权利要求8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3.从属权利要求2、5-7、11-13的附加技术特征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从属权利要求3、9的附加技术特征被对比文件3公开,从属权利要求4、10的附加技术特征部分被对比文件3公开、部分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权利要求2-7、9-13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4.权利要求14-20是与方法权利要求1-7对应的产品权利要求。由于采用相应的功能部件来实现已知的方法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因此,参照上述对权利要求1-7的评述,权利要求14-20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5.权利要求21-26是与方法权利要求8-13对应的产品权利要求。由于采用相应的功能部件来实现已知的方法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因此,参照上述对权利要求8-13的评述,权利要求21-26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6.独立权利要求27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3公开的内容相比,区别特征在于:权利要求中还可以是物理上行链路控制信道资源或解调参考信号,服务小区根据信道状态信息确定上行链路信号强度。然而上述区别均为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将对比文件3的技术方案与上述惯用手段相结合得到权利要求27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此权利要求27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申请人(下称复审请求人)对上述驳回决定不服,于2019年03月27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复审请求,但未修改文件。复审请求人认为:(1)对比文件3是通过服务小区根据接收到的信道状态信息确定上行信道质量,对比文件3并没有给出本申请采用的备选协作小区确定上行信道质量的启示。(2)对比文件3仅仅是确定哪些备选协作小区可以被加入终端的CoMP协同小区集合,而不是备选协作小区中的哪些小区的哪些传输点被加入终端的CoMP协同小区集合。因此,对比文件3的技术方案不能给出“依据该传输点和该传输点接收上行链路信号的强度”来确定参与协作的传输点的技术启示。(3)本申请通过“依据该传输点和该传输点接收该上行链路信号的强度”及“该用户设备上报的普通参考信号接收功率测量报告”来确定用户设备的多点协作测量集仍会有本领域技术人员不能预期的优点,如将会使得多点协作测量集的确定更加准确。因此,本申请全部权利要求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9年04月02日依法受理了该复审请求,并将其转送至实质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
实质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书中不同意复审请求人的意见,坚持驳回决定。
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理。
合议组于2019年05月27日向复审请求人发出复审通知书,复审通知书所依据的审查文本与驳回决定所依据的审查文本相同,所引用的对比文件与驳回决定引用的对比文件相同,即对比文件3。复审通知书指出:权利要求1-27相对于对比文件3和本领域惯用手段的结合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对于复审请求人的意见,合议组认为:(1)由服务小区基站还是备选小区基站计算并不影响技术方案的整体实现和整体效果,具体选择由服务小区基站还是由备选小区基站来计算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常规技术选择。(2)权利要求1也包含了邻近基站即是一个传输点的情况,而对比文件3已经公开了这种情况。即使复审请求人在权利要求中明确邻近小区包含多个传输点,这种情况也仅仅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熟知的一种常见情形,例如协议TR36.819中的场景4。对比文件3中的场景包括多个基站,基站是传输点;本申请的场景具有多个基站,且每个基站所在小区有多个传输点。二者场景相似,且均存在配置多点协作测量集的需求。本领域人员有动机将对比文件3中的这种方法用到本领域常见的相似场景4中。(3)参考信号的一个作用即是用于确定信道质量,在为用户设备配置多点协作的测量集时,服务基站利用普通参考信号接收功率测量报告来确定用户设备是否受到干扰、是否有必要配备多点协作测量集,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7月05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但未修改申请文件。复审请求人认为: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3的区别特征解决了本领域的棘手问题,即多点协作测量集的配置问题;即适于不同场景的要求,又顺应协议的发展;有利于多点协作的推广应用,带来了意想不到的技术效果。本申请通过探测用户设备发出的上行链路信号确定其邻近的传输点,进而选择是否将该邻近传输点配置入多点协作测量集。此外,对比文件3旨在解决“目前对于网络侧如何确定CoMP协同小区集与CoMP传输点,还没有具体实现方案”的技术问题与本申请的“如何配置多点协作测量集”完全不同。对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不同类型基站在通信系统中所扮演的角色并不相同,不同类型基站相互间及不同类型基站与其他网络设备之间的通信方式会对所实现的业务的时延、承载能力等造成不同的影响,相应地必定会对技术方案的整体实现和整体效果有不同影响。希望合议组在评价上述区别特征时能充分考虑通信专利的上述特殊性。因此,本申请的全部权利要求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合议组于2019年09月25日再次向复审请求人发出复审通知书,复审通知书所依据的审查文本与驳回决定所依据的审查文本相同,所引用的对比文件与驳回决定引用的对比文件相同,即对比文件3。复审通知书指出:权利要求1-27相对于对比文件3和本领域惯用手段的结合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对于复审请求人的意见,合议组认为:本领域由服务小区对CoMP测量集更新是一种常规操作。对比文件3已经公开了CoMP测量集可能与CoMP协同小区集的内容相同,且提供了一种更新/配置协同小区集的方法。由于CoMP测量集与CoMP协同小区集的相似性,用更新/配置协同小区集的同样方法对CoMP测量集进行更新/配置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权利要求1的方案并未体现出邻近基站存在多个传输点,其也包含了邻近基站即是一个传输点的情况。对比文件3中的场景包括多个基站,基站是传输点;本申请说明书实施例中的场景具有多个基站,且每个基站所在小区有多个传输点。对于这两种场景,仅仅在信号传输上有细微区别,原理是相同的,且均存在配置多点协作测量集的需求。本领域人员有动机将对比文件3中的这种方法用到本领域常见的相似场景4中。对比文件3和本申请中的基站均包括传输点,二者仅有细微区别,本质是同一类型基站,这种不同导致的处理上的差别并未使得本申请的技术方案获得意料不到的技术效果。
针对合议组于2019年09月25日发出的复审通知书,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10月25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但未修改申请文件。复审请求人认为:对比文件3没有公开本申请权利要求1中的技术特征(1)“该邻近基站向该服务基站报告……该传输点接收该上行链路信号的强度”;(2)“该服务基站依据该传输点和该传输点接收该上行链路信号的强度及该用户设备上报的普通参考信号接收功率测量报告为该用户设备配置多点协作的测量集”;及(3)“其中所述上行链路信号是……物理上行链路控制信道资源或解调参考信号”。上述区别特征(1)-(3)不属于本领域公知常识。虽然对COMP测量集重新配置是一种常规操作,且现有技术也存在对COMP测量集重新配置的许多方法,然而这些方法中没有一种是能够适用于协议发展的COMP测量集配置方法。尽管对比文件3公开了更新/配置协同小区集的方法,及COMP测量集可能与COMP协同小区集的内容相同,但是对比文件3的技术方案没有公开上述区别特征(1)-(3),且也没有关注于解决如本申请一样的解决多点协作测量集的问题以顺应协议的发展的技术问题。综上,本申请全部权利要求具备创造性。
在上述程序的基础上,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可以作出复审请求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一)审查文本的认定
在复审程序中,复审请求人未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所依据的审查文本为:复审请求人于申请日2012年12月27日提交的说明书附图第1-4页、说明书摘要及摘要附图;于2014年09月11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6页;于2018年07月17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27项。
(二)关于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所引用的对比文件与驳回决定以及复审通知书所引用的对比文件相同,即:
对比文件3,CN102056264A,其公开日为2011年05月11日。
权利要求1-27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1、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用于为一用户设备配置多点协作测量集的方法,对比文件3(参见对比文件3的说明书第[0002]-[0011]、[0045]-[0090]、[0132]-[0156]段,图4和6)公开了一种在LTE-A系统中的多点协同传输中协同小区及传输点的确定方法,并公开了以下内容:
CoMP传输点是CoMP协同小区集中的小区。
CoMP测量集可能与CoMP协同小区集的内容相同。
本发明中,服务小区是系统中的逻辑节点,具体到物理实体可以是覆盖该服务小区的基站,即服务小区基站;备选协作小区也是系统中的逻辑节点,具体到物理实体可以是覆盖该备选协作小区的基站,即备选协作小区基站(可见,小区对应基站,服务小区即服务基站,备选协作小区即备选协作基站)。
步骤40:终端的服务小区确定CoMP测量集,并向该CoMP测量集中的备选协作小区发送CoMP协作请求,该CoMP协作请求中携带终端发送探测用参考信号SRS的资源配置信息(由终端的服务小区确定的备选协作小区肯定是相邻小区,SRS即一种上行链路信号;所以此处内容相当于该权利要求中的该用户设备的一邻近基站自该用户设备的服务基站接收关于该用户设备发送的上行链路信号的配置信息,以及上行链路信号是探测用参考信号);需要说明的是,这里的SRS资源配置信息可以包括:SRS索引信息、设置参数、协作小区接收后的反馈方式等内容。
步骤41:备选协作小区在接收到CoMP协作请求后,根据该CoMP协作请求中携带的SRS的资源配置信息接收终端发送的SRS,根据该SRS确定向服务小区的反馈内容和反馈方式(因为备选协作小区肯定是通过其所属的基站向服务基站报告信息,由终端的服务小区确定的备选协作小区肯定是相邻小区,所以此处内容相当于该权利要求中的该邻近基站根据该配置信息检测该用户设备发送的上行链路信号),并按照该反馈方式将确定的反馈内容发送给服务小区。
步骤42:服务小区根据接收到的反馈内容,确定终端的CoMP协同小区集合或CoMP传输点。
步骤42中,在反馈内容包括根据终端发送的SRS得到的该终端与备选协作小区之间的信道状态信息时,服务小区根据接收到的信道状态信息,确定终端与发送该信道状态信息的备选协作小区之间的上行信道质量(由于CoMP传输点是CoMP协同小区集中的小区,备选协作小区作为传输点在反馈时必然携带自己的标识信息,因此对比文件3公开了邻近基站向服务基站报告接收到上行链路信号的传输点及该传输点接收该上行链路信号的信道状态信息)。根据确定的上行信道质量从发送信道状态信息的备选协作小区中选取一个或多个小区,并将选取的小区添加到上行CoMP协同小区集合中。
参见图6,本发明实施例还提供一种多点协同传输系统,该系统包括服务小区60。所述服务小区60还用于:在确定所述终端的CoMP协同小区集合之后,对所述CoMP测量集进行更新,并向更新后的CoMP测量集中的备选协作小区发送CoMP协作请求,该CoMP协作请求中携带终端发送SRS的资源配置信息;根据接收到的所述备选协作小区发来的反馈内容,更新所述终端的CoMP协同小区集合。
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3相比,区别在于:(1)权利要求1中,由邻近基站向服务基站报告该传输点接收该上行链路信号的强度,而对比文件3中,由备选协作小区向服务小区反馈信道状态信息,服务小区根据接收到的信道状态信息,确定终端与发送该信道状态信息的备选协作小区之间的上行信道质量;(2)权利要求1中,服务基站依据该传输点和该传输点接收该上行链路信号的强度及该用户设备上报的普通参考信号接收功率测量报告为该用户设备配置多点协作的测量集;而对比文件3中,基站为用户设备配置CoMP协同小区集合;(3)其中上行链路信号是物理上行链路控制信道资源或解调参考信号。
基于上述区别特征,该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实际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更准确更有效率地为用户设备配置多点协作测量集。
对于区别特征(1),在本领域,用上行链路信号的强度来表示上行信道质量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尽管本申请和对比文件3中获取信道质量相关参数的方式不一样,本申请是由邻近基站直接发送,而对比文件3中是由服务小区的基站根据备选协作小区的基站发送的信道状态信息计算出来的,然而,邻近基站和服务基站具有同样的处理和计算能力,无论采用这两种方式中的哪一种均属于本领域技术人员的惯用手段,且不影响技术方案的整体实现和整体效果。
对于区别特征(2),对比文件3已经公开了CoMP测量集可能与CoMP协同小区集的内容相同,并且在对比文件3的另一实施例中,在发送CoMP协作请求之前,服务小区60在确定终端的备选CoMP协同小区集合之后,也对CoMP测量集进行更新。实际上本领域对CoMP测量集重新配置(即更新)是一种常规操作。CoMP测量集可以与CoMP协同小区集内容相同,用配置协同小区集的同样方法对CoMP测量集进行配置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本领域为用户设备配置多点协作的测量集的目的是为了减小用户设备所受的小区间干扰,用户设备上报的普通参考信号接收功率测量报告一般用来反映用户设备在当前网络环境所受的干扰程度,因此为更准确地确定用户设备配备多点协作测量集的需求状况,为用户提供更好的服务,服务基站接收用户设备上报的普通参考信号接收功率测量报告,以便准确确定用户设备是否受到干扰、是否有必要配备多点协作测量集,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从而,在为用户设备配置多点协作的测量集时,服务基站依据在传输点接收该上行链路信号的强度以及用户设备上报的普通参考信号接收功率测量报告两个条件,为该用户设备配置多点协作的测量集,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
对于区别特征(3),物理上行链路控制信道资源或解调参考信号都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熟知的上行链路信号,在进行多点协作测量集的配置时,将这两种信号的测量结果作为上行链路信号质量的参考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
由此可见,在对比文件3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的惯用手段而得到权利要求1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此,权利要求1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2、权利要求2引用权利要求1。当某小区关闭的传输点符合多点协作的要求时,该传输点将会被启用,接收服务基站的指示开启该小区的传输点以支持多点协作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该权利要求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3、权利要求3引用权利要求1,其部分附加技术特征已经被对比文件3(参见对比文件3的说明书第[0127]-[0130]段,图5D)公开:SRS资源配置信息可以包含小区级SRS资源配置信息(即小区专用配置信息,即探测用参考信号上行链路公用配置)与UE级SRS资源配置信息,两者可以分开进行传递,也可以同时进行传递;小区级SRS资源配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SRS周期配置,子帧偏移(即探测用参考信号子帧配置),基序列,可用于小区间的SRS配置协调。而了解带宽配置也是必要的,根据实际需求在探测用参考信号上行链路公用配置中包括探测用参考信号带宽配置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该权利要求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4、权利要求4引用权利要求3。其部分附加技术特征已经被对比文件3(参见说明书第[0127]-[0130]段,图5D)公开:每个UE发送SRS前,都需要服务小区向CoMP测量集或CoMP协同小区集或备选的协作小区发送UE级SRS资源配置信息(即用户设备专用配置信息,即链接至该用户设备的探测用参考信号上行链路专用配置信息),包括该UE使用的时频位置,带宽,循环移位等信息(即探测用参考信号上行链路专用配置信息包含探测用参考信号带宽、频域位置、循环移位)。而根据具体需要在探测用参考信号上行链路专用配置信息中再包含探测用参考信号跳频带宽、探测用参考信号配置索引、传输梳等信息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该权利要求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5、权利要求5引用权利要求1。多点协作是基于基站之间的交互,本领域技术人员熟知基站之间的直接通信是通过X2接口来进行的,并且存在时延,因此,所述方法进一步包含所述邻近基站自所述服务基站接收两者间的时间差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该权利要求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6、权利要求6引用权利要求1。在本领域,众所周知,通过信道质量指示-物理上行链路控制信道资源配置索引、物理上行链路控制信道公用配置、预编码矩阵索引配置索引、秩指示配置索引、及服务小区标识才能确定物理上行链路控制信道资源。因此,当所述上行链路信号是物理上行链路控制信道资源时,所述配置信息包含信道质量指示-物理上行链路控制信道资源配置索引、物理上行链路控制信道公用配置、预编码矩阵索引配置索引、秩指示配置索引、及服务小区标识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该权利要求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7、权利要求7引用权利要求1。当上行链路信号是解调参考信号时,邻近基站同样需要了解相应信息。因此邻近基站接收服务基站调度用户设备的调度信息及用户设备的解调参考信号配置信息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该权利要求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8、权利要求8请求保护一种用于为一用户设备配置多点协作测量集的方法,对比文件3(参见对比文件3的说明书第[0002]-[0011]、[0045]-[0090]、[0132]-[0156]段,图4和6)公开了一种在LTE-A系统中的多点协同传输中协同小区及传输点的确定方法,并公开了以下内容:
CoMP传输点是CoMP协同小区集中的小区。
CoMP测量集可能与CoMP协同小区集的内容相同。
本发明中,服务小区是系统中的逻辑节点,具体到物理实体可以是覆盖该服务小区的基站,即服务小区基站;备选协作小区也是系统中的逻辑节点,具体到物理实体可以是覆盖该备选协作小区的基站,即备选协作小区基站(可见,小区对应基站,服务小区即服务基站,备选协作小区即备选协作基站)。
步骤40:终端的服务小区确定CoMP测量集,并向该CoMP测量集中的备选协作小区发送CoMP协作请求,该CoMP协作请求中携带终端发送探测用参考信号SRS的资源配置信息(由终端的服务小区确定的备选协作小区肯定是相邻小区,SRS即一种上行链路信号;所以此处内容相当于该权利要求中的该用户设备的服务基站向该用户设备的一邻近基站发送关于该用户设备发送的上行链路信号的配置信息,以及上行链路信号是探测用参考信号);需要说明的是,这里的SRS资源配置信息可以包括:SRS索引信息、设置参数、协作小区接收后的反馈方式等内容。
步骤41:备选协作小区在接收到CoMP协作请求后,根据该CoMP协作请求中携带的SRS的资源配置信息接收终端发送的SRS,根据该SRS确定向服务小区的反馈内容和反馈方式,并按照该反馈方式将确定的反馈内容发送给服务小区。
步骤42:服务小区根据接收到的反馈内容,确定终端的CoMP协同小区集合或CoMP传输点。
步骤42中,在反馈内容包括根据终端发送的SRS得到的该终端与备选协作小区之间的信道状态信息时,服务小区根据接收到的信道状态信息,确定终端与发送该信道状态信息的备选协作小区之间的上行信道质量(由于CoMP传输点是CoMP协同小区集中的小区,备选协作小区作为传输点在反馈时必然携带自己的标识信息,因此对比文件3公开了该服务基站接收该邻近基站报告的接收到所述上行链路信号的传输点及该传输点接收该上行链路信号的信道状态信息);根据确定的上行信道质量从发送信道状态信息的备选协作小区中选取一个或多个小区,并将选取的小区添加到上行CoMP协同小区集合中。
参见图6,本发明实施例还提供一种多点协同传输系统,该系统包括服务小区60。所述服务小区60还用于:在确定所述终端的CoMP协同小区集合之后,对所述CoMP测量集进行更新,并向更新后的CoMP测量集中的备选协作小区发送CoMP协作请求,该CoMP协作请求中携带终端发送SRS的资源配置信息;根据接收到的所述备选协作小区发来的反馈内容,更新所述终端的CoMP协同小区集合。
权利要求8与对比文件3相比,区别在于:(1)权利要求8中,服务基站接收邻近基站报告的该传输点接收该上行链路信号的强度,而对比文件3中,由备选协作小区向服务小区反馈信道状态信息,服务小区根据接收到的信道状态信息,确定终端与发送该信道状态信息的备选协作小区之间的上行信道质量;(2)权利要求8中,该服务基站依据该报告及该用户设备上报的普通参考信号接收功率测量报告为该用户设备配置多点协作的测量集;而对比文件3中,基站为用户设备配置CoMP协同小区集合;(3)其中上行链路信号是物理上行链路控制信道资源或解调参考信号。
基于上述区别特征,该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实际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更准确更有效率地为用户设备配置多点协作测量集。
对于区别特征(1),在本领域,用上行链路信号的强度来表示上行信道质量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尽管本申请和对比文件3中获取信道质量相关参数的方式不一样,本申请是由邻近基站直接发送,而对比文件3中是由服务小区的基站根据备选协作小区的基站发送的信道状态信息计算出来的,然而,邻近基站和服务基站具有同样的处理和计算能力,无论采用这两种方式中的哪一种均属于本领域技术人员的惯用手段,且不影响技术方案的整体实现和整体效果。
对于区别特征(2),对比文件3已经公开了CoMP测量集可能与CoMP协同小区集的内容相同,并且在对比文件3的另一实施例中,在发送CoMP协作请求之前,服务小区60在确定终端的备选CoMP协同小区集合之后,也对CoMP测量集进行更新。实际上本领域对CoMP测量集重新配置(即更新)是一种常规操作。CoMP测量集可以与CoMP协同小区集内容相同,用配置协同小区集的同样方法对CoMP测量集进行配置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本领域为用户设备配置多点协作的测量集的目的是为了减小用户设备所受的小区间干扰,用户设备上报的普通参考信号接收功率测量报告一般用来反映用户设备在当前网络环境所受的干扰程度,因此为更准确地确定用户设备配备多点协作测量集的需求状况,为用户提供更好的服务,服务基站接收用户设备上报的普通参考信号接收功率测量报告,以便准确确定用户设备是否受到干扰、是否有必要配备多点协作测量集,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从而,在为用户设备配置多点协作的测量集时,服务基站依据在传输点接收该上行链路信号的强度以及用户设备上报的普通参考信号接收功率测量报告两个条件,为该用户设备配置多点协作的测量集,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
对于区别特征(3),物理上行链路控制信道资源或解调参考信号都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熟知的上行链路信号,在进行多点协作测量集的配置时,将这两种信号的测量结果作为上行链路信号质量的参考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
由此可见,在对比文件3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的惯用手段而得到权利要求8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此,权利要求8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9、权利要求9-13直接或间接引用了权利要求8,其附加技术特征分别与从属权利要求3-7的附加技术特征相同。基于与评述权利要求3-7相同的理由,权利要求9-13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10、权利要求14请求保护一种基站,是与方法独立权利要求1对应的产品独立权利要求。与方法权利要求1相比,产品权利要求14的技术方案中,通过设置相应的功能模块“配置信息接收装置”、“检测装置”、“报告装置”来完成相应的方法步骤。在通信领域中,根据所执行的功能划分相应的模块并设置各模块之间的信息交互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在实现装置时的惯用手段。因此,基于与评述权利要求1类似的理由,在对比文件3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的惯用手段而得到权利要求14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权利要求14也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11、权利要求15-20直接或间接引用了权利要求14,其附加技术特征分别与从属权利要求2-7的附加技术特征相同。基于与评述权利要求2-7相同的理由,权利要求15-20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12、权利要求21请求保护一种基站,是与方法独立权利要求8对应的产品独立权利要求。与方法权利要求8相比,产品权利要求21的技术方案中,通过设置相应的功能模块“配置信息发送装置”、“报告接收装置”来完成相应的方法步骤。在通信领域中,根据所执行的功能划分相应的模块并设置各模块之间的信息交互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在实现装置时的惯用手段。因此,基于与评述权利要求8类似的理由,在对比文件3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的惯用手段而得到权利要求21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权利要求21也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13、权利要求22-26直接或间接引用了权利要求21,其附加技术特征分别与从属权利要求3-7的附加技术特征相同。基于与评述权利要求3-7相同的理由,权利要求22-26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14、权利要求27请求保护一种通信系统,对比文件3(参见对比文件3的说明书第[0002]-[0011]、[0045]-[0090]、[0132]-[0156]段,图4和6)公开了一种在LTE-A系统中的多点协同传输中协同小区及传输点的确定方法,并公开了以下内容:
CoMP传输点是CoMP协同小区集中的小区。
CoMP测量集可能与CoMP协同小区集的内容相同。
本发明中,服务小区是系统中的逻辑节点,具体到物理实体可以是覆盖该服务小区的基站,即服务小区基站;备选协作小区也是系统中的逻辑节点,具体到物理实体可以是覆盖该备选协作小区的基站,即备选协作小区基站(可见,小区对应基站,服务小区即服务基站,备选协作小区即备选协作基站)。
步骤40:终端(相当于一用户设备)的服务小区(相当于该用户设备的服务基站)确定CoMP测量集,并向该CoMP测量集中的备选协作小区(相当于该用户设备的邻近基站)发送CoMP协作请求,该CoMP协作请求中携带终端发送探测用参考信号SRS的资源配置信息(由终端的服务小区确定的备选协作小区肯定是相邻小区,SRS即一种上行链路信号;所以此处内容相当于该权利要求中的服务基站向该用户设备的一邻近基站发送关于该用户设备发送的上行链路信号的配置信息,以及上行链路信号是探测用参考信号);需要说明的是,这里的SRS资源配置信息可以包括:SRS索引信息、设置参数、协作小区接收后的反馈方式等内容。
步骤41:备选协作小区在接收到CoMP协作请求后,根据该CoMP协作请求中携带的SRS的资源配置信息接收终端发送的SRS,根据该SRS确定向服务小区的反馈内容和反馈方式(因为备选协作小区肯定是通过其所属的基站向服务基站报告信息,由终端的服务小区确定的备选协作小区肯定是相邻小区,所以此处内容相当于该权利要求中的该邻近基站接收关于该用户设备的配置信息,并根据该配置信息检测该用户设备发送的上行链路信号),并按照该反馈方式将确定的反馈内容发送给服务小区。
步骤42:服务小区根据接收到的反馈内容,确定终端的CoMP协同小区集合或CoMP传输点。
步骤42中,在反馈内容包括根据终端发送的SRS得到的该终端与备选协作小区之间的信道状态信息时,服务小区根据接收到的信道状态信息,确定终端与发送该信道状态信息的备选协作小区之间的上行信道质量(由于CoMP传输点是CoMP协同小区集中的小区,备选协作小区作为传输点在反馈时必然携带自己的标识信息,因此对比文件3公开了邻近基站向服务基站报告接收到上行链路信号的传输点及该传输点接收该上行链路信号的信道状态信息,以及服务基站接收邻近基站的报告)。根据确定的上行信道质量从发送信道状态信息的备选协作小区中选取一个或多个小区,并将选取的小区添加到上行CoMP协同小区集合中。
参见图6,本发明实施例还提供一种多点协同传输系统,该系统包括服务小区60。所述服务小区60还用于:在确定所述终端的CoMP协同小区集合之后,对所述CoMP测量集进行更新,并向更新后的CoMP测量集中的备选协作小区发送CoMP协作请求,该CoMP协作请求中携带终端发送SRS的资源配置信息;根据接收到的所述备选协作小区发来的反馈内容,更新所述终端的CoMP协同小区集合。
权利要求27与对比文件3相比,区别在于:(1)权利要求27中,由邻近基站向服务基站报告该传输点接收该上行链路信号的强度,而对比文件3中,由备选协作小区向服务小区反馈信道状态信息,服务小区根据接收到的信道状态信息,确定终端与发送该信道状态信息的备选协作小区之间的上行信道质量;(2)权利要求27中,服务基站依据该报告及该用户设备的普通参考信号接收功率测量报告为该用户设备配置多点协作的测量集;而对比文件3中,基站为用户设备配置CoMP协同小区集合;(3)其中上行链路信号是物理上行链路控制信道资源或解调参考信号。
基于上述区别特征,该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实际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更准确更有效率地为用户设备配置多点协作测量集。
对于区别特征(1),在本领域,用上行链路信号的强度来表示上行信道质量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尽管本申请和对比文件3中获取信道质量相关参数的方式不一样,本申请是由邻近基站直接发送,而对比文件3中是由服务小区的基站根据备选协作小区的基站发送的信道状态信息计算出来的,然而,邻近基站和服务基站具有同样的处理和计算能力,无论采用这两种方式中的哪一种均属于本领域技术人员的惯用手段,且不影响技术方案的整体实现和整体效果。
对于区别特征(2),对比文件3已经公开了CoMP测量集可能与CoMP协同小区集的内容相同,并且在对比文件3的另一实施例中,在发送CoMP协作请求之前,服务小区60在确定终端的备选CoMP协同小区集合之后,也对CoMP测量集进行更新。实际上,本领域对CoMP测量集重新配置(即更新)是一种常规操作。CoMP测量集可以与CoMP协同小区集内容相同,用配置协同小区集的同样方法对CoMP测量集进行配置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本领域为用户设备配置多点协作的测量集的目的是为了减小用户设备所受的小区间干扰,用户设备上报的普通参考信号接收功率测量报告一般用来反映用户设备在当前网络环境所受的干扰程度。因此,为更准确地确定用户设备配备多点协作测量集的需求状况,为用户提供更好的服务,服务基站接收用户设备上报的普通参考信号接收功率测量报告,以便准确确定用户设备是否受到干扰、是否有必要配备多点协作测量集,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从而,在为用户设备配置多点协作的测量集时,服务基站依据在传输点接收该上行链路信号的强度以及用户设备上报的普通参考信号接收功率测量报告两个条件,为该用户设备配置多点协作的测量集,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
对于区别特征(3),物理上行链路控制信道资源或解调参考信号都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熟知的上行链路信号,在进行多点协作测量集的配置时,将这两种信号的测量结果作为上行链路信号质量的参考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
由此可见,在对比文件3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的惯用手段而得到权利要求27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此,权利要求27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三)对复审请求人相关意见的答复
针对复审请求人陈述的意见,合议组认为:
上述区别特征(1)-(3)为本领域惯用手段的理由在决定理由中已经进行了详细说明。本领域对CoMP测量集重新配置(即更新)是一种常规操作。对比文件3已经公开了CoMP测量集可能与CoMP协同小区集的内容相同,并且在对比文件3的另一实施例中,在发送CoMP协作请求之前,服务小区60在确定终端的备选CoMP协同小区集合之后,也对CoMP测量集进行更新。更新CoMP测量集和更新COMP协同小区集的处理是相似的,用配置协同小区集的同样方法对CoMP测量集进行配置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综上所述,合议组对于复审请求人的意见不予支持。
三、决定
维持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9年01月03日对本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
如对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不服,根据专利法第41条第2款的规定,复审请求人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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