叠合盆地多期差异隆升区地层剥蚀厚度测量方法-复审决定


发明创造名称:叠合盆地多期差异隆升区地层剥蚀厚度测量方法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197826
决定日:2019-12-17
委内编号:1F272161
优先权日:
申请(专利)号:201510375316.3
申请日:2015-06-29
复审请求人:成都理工大学
无效请求人:
授权公告日: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
主审员:邓晓蓓
合议组组长:孙世新
参审员:李佳
国际分类号:G01V1/30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决定要点
:如果一项权利要求相对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存在区别技术特征,该区别技术特征属于公知常识,在该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基础上,结合公知常识获得该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是显而易见的,则该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
全文:
本复审请求涉及申请号201510375316.3,名称为“叠合盆地多期差异隆升区地层剥蚀厚度测量方法”的发明专利申请(下称本申请)。申请人为成都理工大学。本申请的申请日为2015年06月29日,公开日为2015年11月25日。
经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实质审查部门于2018年12月05日发出驳回决定,驳回了本申请,其理由是:权利要求1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所规定的创造性。
驳回决定所引用的对比文件为:
对比文件1:“塔里木盆地三大控油古隆起形成演化与油气成藏关系研究”,李坤,《中国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基础科学辑》,A011-19页,第12期,公开日为2009年12月15日。
驳回决定所依据的文本为:申请日2015年06月29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11页、权利要求第1项、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说明书附图第1-3页。
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叠合盆地多期差异隆升区地层剥蚀厚度测量方法,具体方法如下:
(1)找出地层剥蚀原点A,最大剥蚀点为A’,找到地震剖面上最接近盆地中心的剥蚀点为剥蚀原点A,目标层底界上延到剥蚀线的交点为最大剥蚀点,但考虑到沉积相的变化导致地层在底界面的上超,引起地层厚度的变化,这个厚度变化应该去除,因此选取最大上超点为最大剥蚀点A’;
(2)确定地层变薄率:由A向盆地方向找出地层厚度相对稳定变化的视层段,即可以可靠识别的层段,并确定地层厚定变化起点B点,设AB的距离为L、A点和B点下视层段厚度分别为H2和H1,利用以下公式求出变薄率K:
K=(H1–H2)/L*COSθ×100%
公式中,θ为视层段顶界与上覆地层之间的夹角,H1和H2均是视原始层段厚度,即认为它是未被剥蚀的;
(3)计算剥蚀地段原始厚度Hi:由视剥蚀原点A向被剥蚀地段确定求算点C1、C2、C3……Cn和各点到B的距离L1、L2、L3……Ln,利用公式:
Hi=H1-K×LiCOSθ (i=1、2、3……n)
求出各点地层原始厚度;
(4)求算剥蚀厚度:利用各点的原始厚度Hi减去各点的残留厚度hi,即得出各点的剥蚀厚度HBi:
HBi=Hi-hi (i=1、2、3……n);
(5)剥蚀厚度压实校正:依据上述方法算出来的剥蚀厚度称之为理论剥蚀厚度,对之前得出的理论剥蚀量进行压实校正,以准确度量被剥蚀地层的真正厚度(HA-ei):
HA-ei=hT-ei×Cp (i=1、2、3……n)
式中Cp为地层压实校正系数。”
驳回决定中指出:1、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叠合盆地多期差异隆升区地层剥蚀厚度测量方法,对比文件1公开了塔里木盆地利用“趋势厚度法”进行剥蚀量的恢复,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技术特征在于:目标层底界上延到剥蚀线的交点为最大剥蚀点,但考虑到沉积相的变化导致地层在底界面的上超,引起地层厚度的变化,这个厚度变化应该去除,因此选取最大上超点为最大剥蚀点A’。针对上述区别技术特征,其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有效选取最大剥蚀点。对比文件1公开了当地层下部有上超时,原始厚度应不包含上超部分(参见第60页);图4-5公开了趋势厚度法中最远上超点。结合对比文件1公开的内容,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目标层底界上延到剥蚀线的交点为最大剥蚀点,但考虑到沉积相的变化导致地层在底界面的上超,引起地层厚度的变化,这个厚度变化应该去除,因此选取最大上超点为最大剥蚀点A’,并不需要付出创造性劳动。因此,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公知常识得到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权利要求1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申请人(下称复审请求人)对上述驳回决定不服,于2019年01月15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复审请求,并提交了权利要求书的全文修改替换页,修改包括将原说明书中的部分内容加入原权利要求1中,形成新的权利要求1。
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的内容如下:
“1. 一种叠合盆地多期差异隆升区地层剥蚀厚度测量方法,具体方法如下:
(1)找出地层剥蚀原点A,最大剥蚀点为A’,找到地震剖面上最接近盆地中心的剥蚀点为剥蚀原点A,目标层底界上延到剥蚀线的交点为最大剥蚀点,但考虑到沉积相的变化导致地层在底界面的上超,引起地层厚度的变化,这个厚度变化应该去除,因此选取最大上超点为最大剥蚀点A’;
(2)确定地层变薄率:由A向盆地方向找出地层厚度相对稳定变化的视层段,即可以可靠识别的层段,并确定地层厚定变化起点B点,设AB的距离为L、A点和B点下视层段厚度分别为H2和H1,利用以下公式求出变薄率K:
K=(H1-H2)/L*COSθ×100%
公式中,θ为视层段顶界与上覆地层之间的夹角,H1和H2均是视原始层段厚度,即认为它是未被剥蚀的;
(3)计算剥蚀地段原始厚度Hi:由视剥蚀原点A向被剥蚀地段确定求算点C1、C2、C3……Cn和各点到B的距离L1、L2、L3……Ln,利用公式:
Hi=H1-K×LiCOSθ (i=1、2、3……n)
求出各点地层原始厚度;
(4)求算剥蚀厚度:利用各点的原始厚度Hi减去各点的残留厚度hi,即得出各点的剥蚀厚度HBi:
HBi=Hi-hi (i=1、2、3……n);
(5)剥蚀厚度压实校正:依据上述方法算出来的剥蚀厚度称之为理论剥蚀厚度,对之前得出的理论剥蚀量进行压实校正,以准确度量被剥蚀地层的真正厚度(HA-ei):
HA-ei=hT-ei×Cp (i=1、2、3……n)
式中Cp为地层压实校正系数;
选择在地震骨干剖面上确定原始沉积边界的基础上,再结合研究区各时代的残余厚度图进行沉积厚度趋势外推,从而进行剥蚀厚度恢复,具体步骤为:
①首先对覆盖整个研究区多条区域地震剖面进行不整合追踪解释的基础上,识别和对比不整合界面和剥蚀特征,确定起剥点,依据上述原理,对区域地质大剖面计算出各剖面目标层位的剥蚀厚度,并进行剥蚀闭合,从而确定出原始沉积边界,作为趋势厚度计算的控制边界;
②去除起剥点到最大上超点间的厚度点;
③按多项式趋势面计算公式计算原始厚度和剥蚀厚度;其计算公式为:

一般取两次趋势面,则有:

式中:为(xi,yi)处的趋势值;bi为待定系数;Z为现今残存厚度;代入上式则求出原始沉积厚度其值减去现今厚度即可获得剥蚀厚度。”
复审请求人认为本申请具备创造性的理由为:(1)权利要求1中,选取最大上超点为最大剥蚀点,可以精确的估算地层的剥蚀厚度,技术人员通过再现视层段的原始状态能够清晰分辨“原始沉积尖灭”与“剥蚀尖灭”的空间差异。(2)剥蚀量恢复的计算步骤不同,权利要求1采用的是多项式沉积趋势厚度外推公式和平面剥蚀量恢复的计算步骤,对比文件1只是采用的是剖面剥蚀量的恢复步骤。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9年02月01日依法受理了该复审请求,并将其转送至原专利实质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 原专利实质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书中坚持驳回决定。 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理。
合议组于2019年09月18日向复审请求人发出复审通知书,指出:1、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叠合盆地多期差异隆升区地层剥蚀厚度测量方法,对比文件1公开了塔里木盆地利用“趋势厚度法”进行剥蚀量的恢复。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技术特征在于:(1)目标层底界上延到剥蚀线的交点为最大剥蚀点,但考虑到沉积相的变化导致地层在底界面的上超,引起地层厚度的变化,这个厚度变化应该去除,因此选取最大上超点为最大剥蚀点A’;(2)按多项式趋势面计算公式计算原始厚度和剥蚀厚度;其计算公式为:

一般取两次趋势面,则有:

式中:为(xi,yi)处的趋势值;bi为待定系数;Z为现今残存厚度;代入上式则求出原始沉积厚度其值减去现今厚度即可获得剥蚀厚度。 针对上述区别技术特征(1),其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有效选取最大剥蚀点。对比文件1公开了当地层下部有上超时,原始厚度应不包含上超部分(参见第60页),当剥蚀层段存在上超充填时,必须要去除上超部分。如果将上超部分计算在内,势必会造成将较远处下伏地层的剥蚀计算在上覆地层中,最终导致剥蚀量的计算不准确;图4-5公开了趋势厚度法中最远上超点。结合对比文件1公开的内容,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目标层底界上延到剥蚀线的交点为最大剥蚀点,但考虑到沉积相的变化导致地层在底界面的上超,引起地层厚度的变化,这个厚度变化应该去除,因此选取最大上超点为最大剥蚀点A’,并不需要付出创造性劳动。针对上述区别技术特征(2),多项式趋势面拟合是石油及天然气地质数据中常采用的一种方法,在实际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通过求解趋势面方程各个系数,得到趋势值,按一定间隔做出的等值线图,即可得到二次趋势面图形。可见,通过沉积厚度外推进行研究区剥蚀厚度恢复是本领域公知常识(见《石油天然气数学地质》,陆明德、田时芸编著,中国地质大学出版社,第111-113页,1991年12月),因此,按多项式趋势面计算公式计算原始厚度和剥蚀厚度从而求出剥蚀厚度为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因此,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公知常识得到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权利要求1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2、针对复审请求人的陈述意见进行了答复。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10月25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未修改申请文件。
复审请求人认为本申请具备创造性的理由为:权利要求1中,选取最大上超点为最大剥蚀点,可以精确的估算地层的剥蚀厚度,技术人员通过再现视层段的原始状态能够清晰分辨“原始沉积尖灭”与“剥蚀尖灭”的空间差异。对比文件1和国内外用于估算地层剥蚀厚度的方法均没有给出选取最大上超点为最大剥蚀点的技术启示。
在上述程序的基础上,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可以作出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一)审查文本的认定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1月15日提交了权利要求书的全文修改替换页,经审查,所作修改符合专利法第33条的规定。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所针对的文本为:2019年01月15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项,申请日2015年06月29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11页、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说明书附图第1-3页。
(二)关于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如果一项权利要求相对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存在区别技术特征,该区别技术特征属于公知常识,在该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基础上,结合公知常识获得该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是显而易见的,则该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
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叠合盆地多期差异隆升区地层剥蚀厚度测量方法。对比文件1公开了塔里木盆地利用“趋势厚度法”进行剥蚀量的恢复,并具体公开了以下技术特征(参见第60-61页):依据研究区地震资料,首先对研究区预恢复地层进行背景分析及剥蚀情况预判,在精细解释地震剖面的基础上,识别主要不整合界面,尤其是靠近不整合面、未被剥蚀的地层界面的发育特征、延伸趋势、断裂切割关系、褶皱变形特征等要素,看目标层位在周边区域的沉积厚度情况,在此基础上,重点选取目标层位进行相应的研究,通过地震剖面、连井剖面恢复邻近区内未发生剥蚀处地层的厚度,用曲线拟合法得到地层厚度变化趋势,在井点上依据用其他方法计算的结构进行校正,度量恢复后的地层界面与不整合界面之间的距离,作为被剥蚀掉的地层厚度,即为剥蚀量从而来计算被剥蚀地层的剥蚀量(相当于选择在地震骨干剖面上确定原始沉积边界的基础上,再结合研究区各时代的残余厚度图进行沉积厚度趋势外推,从而进行剥蚀厚度恢复,包括对覆盖整个研究区多条区域地震剖面进行不整合追踪解释的基础上,识别和对比不整合界面和剥蚀特征,确定起剥点,依据上述原理,对区域地质大剖面计算出各剖面目标层位的剥蚀厚度,并进行剥蚀闭合,从而确定出原始沉积边界,作为趋势厚度计算的控制边界),当剥蚀层段存在上超充填时,必须要去除上超部分(相当于去除起剥点到最大上超点间的厚度点),原理如图4-5所示:①找地层剥蚀原点A’:由于受剖面长度以及资料品质的限制,通常原始地层和剥蚀地层的准确分界(剥蚀原点)难以准确识别,通常是用地震剖面上被剥蚀层段最接近盆地中心的那个视剥蚀原点A’(相当于步骤(1)中的找出地层剥蚀原点A,找到地震剖面上最接近盆地中心的剥蚀点为剥蚀原点A);②确定地层变薄率:通过视剥蚀原点A’,向盆地方向找出地层厚度相对稳定变化的“视层段”,即在地震剖面上可靠识别的层段,并选取B’点(地层厚度变化的起点)。测量A’、B’段的距离L,A’点以及B’点下方的视层段厚度H’0和H0(时深转换),利用公式K = (H0–H’0)/LCOSθ×100%求出变薄率K。式中,θ为视层段顶界与上覆地层之间的夹角。H0和H’0均是视原始层段厚度,即认为它是未被剥蚀的、经压实后的现今地层厚度(相当于步骤(2))。③求算剥蚀地段原始厚度:由视剥蚀原点A’向被剥蚀地段确定求算点C1、C2、C3……Cn到B’的距离L1、L2、L3……Ln,利用公式H0i=H0-K×LiCOSθ(i=1、2、3……n)计算各点地层原始厚度,式中H0为地层厚度变化的七点(B’)对应的视层段厚度(相当于步骤(3));④求算理论剥蚀厚度:利用各点的原始厚度(H0i)减去各点的残留厚度(hri),得出相应的剥蚀厚度(hT-ei):hT-ei=H0i-hri(i=1、2、3……n)(相当于步骤(4));⑤剥蚀厚度压实校正:对之前得出的理论剥蚀量进行压实校正,以准确度量被剥蚀地层的真正厚度(HA-ei) HA-ei=hT-ei×Cp(i=1、2、3……n),式中Cp为地层压实校正系数(相当于步骤(5)),趋势厚度法恢复步骤:①精细解释地震剖面,识别和追踪不整合界面,解释断裂、褶皱的发育特征等,分析不整合界面的削蚀特征,依据地震剖面、结合钻井资料进行综合的构造-地层解释,追踪不整合面分布,进行不整合面的纵、横向闭合检查。②从区域上分析隆起带的地层分布特征,确定地层由于隆起、地层上超和沉降速率变小造成的沉积变薄和原始地层厚度的变化趋势。根据精细的地震剖面解释,建立不整合面下残存地层的结构和几何形态。准确确定原始地层上超点、剥蚀点、并进行区域对比追踪。③依据上面计算原理,计算出基干剖面目标层位的原始厚度,减去现金厚度获取目的层的剥蚀厚度。④对基干剖面的剥蚀数据进行闭合分析,依据残存地层中的构造样式外推被剥蚀地层中的构造(断裂)组合样式和相关褶皱的变形关系,根据恢复的被剥蚀地层的构造样式,检查不合理的剥蚀异常,精确恢复上覆被剥蚀地层的分布。
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公开的内容相比,其区别技术特征为:(1)目标层底界上延到剥蚀线的交点为最大剥蚀点,但考虑到沉积相的变化导致地层在底界面的上超,引起地层厚度的变化,这个厚度变化应该去除,因此选取最大上超点为最大剥蚀点A’;(2)按多项式趋势面计算公式计算原始厚度和剥蚀厚度;其计算公式为:

一般取两次趋势面,则有:

式中:为(xi,yi)处的趋势值;bi为待定系数;Z为现今残存厚度;代入上式则求出原始沉积厚度其值减去现今厚度即可获得剥蚀厚度。
针对上述区别技术特征(1),其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有效选取最大剥蚀点。对比文件1公开了当地层下部有上超时,原始厚度应不包含上超部分(参见第60页),当剥蚀层段存在上超充填时,必须要去除上超部分。如果将上超部分计算在内,势必会造成将较远处下伏地层的剥蚀计算在上覆地层中,最终导致剥蚀量的计算不准确;图4-5公开了趋势厚度法中最远上超点。结合对比文件1公开的内容,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目标层底界上延到剥蚀线的交点为最大剥蚀点,但考虑到沉积相的变化导致地层在底界面的上超,引起地层厚度的变化,这个厚度变化应该去除,因此选取最大上超点为最大剥蚀点A’,并不需要付出创造性劳动。
针对上述区别技术特征(2),多项式趋势面拟合是石油及天然气地质数据中常采用的一种方法,在实际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通过求解趋势面方程各个系数,得到趋势值,按一定间隔做出的等值线图,即可得到二次趋势面图形。可见,通过沉积厚度外推进行研究区剥蚀厚度恢复是本领域公知常识(见《石油天然气数学地质》,陆明德、田时芸编著,中国地质大学出版社,第111-113页,1991年12月),因此,按多项式趋势面计算公式计算原始厚度和剥蚀厚度从而求出剥蚀厚度为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
因此,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公知常识得到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权利要求1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三)关于复审请求人的意见陈述
对于复审请求人答复复审通知书时的意见陈述,合议组认为:首先,权利要求1中仅仅限定如何选取最大剥蚀点,而在随后的具体限定中并未引用该最大剥蚀点,对比文件1公开了当地层下部有上超时,原始厚度应不包含上超部分(参见第60页),当剥蚀层段存在上超充填时,必须要去除上超部分。如果将上超部分计算在内,势必会造成将较远处下伏地层的剥蚀计算在上覆地层中,最终导致剥蚀量的计算不准确;趋势厚度法基本原理图解(图4-5)公开了趋势厚度法中最远上超点。结合对比文件1公开的内容,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目标层底界上延到剥蚀线的交点为最大剥蚀点,但考虑到沉积相的变化导致地层在底界面的上超,引起地层厚度的变化,这个厚度变化应该去除,因此选取最大上超点为最大剥蚀点A’,并不需要付出创造性劳动。
因此,复审请求人的意见陈述不具有说服力。
基于上述事实和理由,合议组作出如下审查决定。 三、决定 维持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12月05日对本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 如对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不服,根据专利法第41条第2款的规定,复审请求人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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