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创造名称:获取信道地理位置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199082
决定日:2019-12-16
委内编号:1F271664
优先权日:2013-03-08
申请(专利)号:201480013132.6
申请日:2014-02-10
复审请求人:波音公司
无效请求人:
授权公告日: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
主审员:段秋萍
合议组组长:韩黎敏
参审员:张静
国际分类号:G01S5/14,G01S1/44,G01S19/11,G01S19/00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决定要点
:如果一项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与最接近的对比文件之间存在区别特征,但该区别特征中一部分已被其他对比文件所公开,且其所起的作用与在本申请中为解决实际的技术问题所起作用相同,其余部分属于本领域常规技术手段,则该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不具备创造性。
全文:
本复审请求涉及申请号为201480013132.6,名称为“获取信道地理位置”的发明专利PCT申请(下称本申请)。本申请的申请日为2014年02月10日,优先权日为2013年03月08日,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日为2015年09月08日,公开日为2015年11月04日,申请人为波音公司。
经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审查部门审查员于2018年10月08日发出驳回决定,驳回了本申请,其理由是:权利要求第1-14项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有关创造性的规定。驳回决定中引用了如下3篇对比文件:
对比文件1:CN 102859901A,公开日为2013年01月02日;
对比文件2:US 2012218147A1,公开日为2012年08月30日;
对比文件3:CN 102256353A,公开日为2011年11月23日。
驳回决定所依据的文本为申请人于2017年11月01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14项、说明书第1-117段,以及于2015年09月08日进入国家阶段时提交的原始国际申请文件中文译文的说明书附图第1A-16幅、说明书摘要及摘要附图。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提供用户接收器装置的位置的估计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从至少一个运载工具在地球上发射至少一个点波束,
其中,所述至少一个点波束包括至少一个获取信号,所述至少一个获取信号包括至少一个环形信道,其中,所述至少一个环形信道包括帧计数;
利用所述用户接收器装置接收所述至少一个点波束;
通过所述用户接收器装置根据所述至少一个点波束内的所述用户接收器装置的位置,来计算所述用户接收器装置的所述位置的估计;以及
由所述用户接收器装置通过使用所述帧计数计算来自所述至少一个运载工具的时钟的时间,
所述方法进一步包括由所述用户接收器装置通过使用来自所述至少一个运载工具的时钟的时间与来自所述用户接收器装置的时钟的时间之间的差值,来计算从所述至少一个运载工具到所述用户接收器装置的距离,
由所述用户接收器装置通过使用所述距离和所述至少一个运载工具的所述X、Y、Z坐标精修所述用户接收器装置的所述位置的估计。
2. 根据权利要求1的所述方法,其中,所述至少一个环形信道还包括太空运载工具识别(SVID);点波束识别(ID);以及与地球坐标系相关的至少一个运载工具的X、Y、Z坐标中的至少一个。
3.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至少一个运载工具是卫星、伪卫星、航天飞机、飞行器、飞机、无人航空运载工具(UAV)、气球以及直升机中的至少一个。
4.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至少一个点波束被辐射为固定位置波束。
5.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至少一个点波束被辐射为扫描波束。
6.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用户接收器装置使用处理器计算所述用户接收器装置的所述位置的估计。
7.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用户接收器装置使用所述至少一个点波束的振幅计算所述用户接收器装置的所述位置的估计。
8. 一种用于提供用户接收器装置的位置的估计的系统,所述系统包括:
至少一个运载工具,其中,所述至少一个运载工具在地球上发射至少一个点波束,并且其中,所述至少一个点波束包括至少一个获取信号,所述至少一个获取信号包括至少一个环形信道,其中,
所述至少一个环形信道包括帧计数;以及
所述用户接收器装置,其中,所述用户接收器装置包括:
至少一个射频(RF)天线,其中,所述至少一个RF天线接收所述至少一个点波束,以及
处理器,其中,所述处理器根据所述至少一个点波束内的所述用户接收器装置的位置,来计算所述用户接收器装置的所述位置的估计,并通过使用所述帧计数计算来自所述至少一个运载工具的时钟的时间,
其中,所述处理器通过使用来自所述至少一个运载工具的时钟的所述时间与来自所述用户接收器装置的时钟的时间之间的差值,来进一步计算从所述至少一个运载工具到所述用户接收器装置的距离,
所述处理器通过使用所述距离和所述至少一个运载工具的所述X、Y、Z坐标,来进一步精修所述用户接收器装置的所述位置的估计。
9. 根据权利要求8的所述系统,其中,所述至少一个环形信道还包括太空运载工具识别(SVID);点波束识别(ID);以及与地球坐标系相关的至少一个运载工具的X、Y、Z坐标中的至少一个。
10. 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至少一个运载工具是卫星、伪卫星、航天飞机、飞行器、飞机、无人航空运载工具(UAV)、气球以及直升机中的至少一个。
11. 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至少一个点波束被辐射为固定位置波束。
12. 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至少一个点波束被辐射为扫描波束。
13. 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处理器使用所述至少一个点波束的振幅计算所述用户接收器装置的所述位置的估计。
14. 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用户接收器装置进一步包括:
本地时钟;以及
存储器,其中,所述存储器适用于存储随着时间的过去所记录的连续的点波束识别信息。 ”
驳回决定中认为,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相比,其区别特征为:1)所述至少一个获取信号包括至少一个环形信道,其中,所述至少一个环形信道包括帧计数;2)由所述用户接收器装置通过使用所述帧计数计算来自所述至少一个运载工具的时钟的时间;3)所述方法进一步包括由所述用户接收器装置通过使用来自所述至少一个运载工具的时钟的时间与来自所述用户接收器装置的时钟的时间之间的差值,来计算从所述至少一个运载工具到所述用户接收器装置的距离;4)由所述用户接收器装置通过使用所述距离和所述至少一个运载工具的所述X、Y、Z坐标精修所述用户接收器装置的所述位置的估计。然而区别特征1)已经被对比文件2公开,区别特征2)和3)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结合对比文件2容易想到的,区别特征4)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结合对比文件3容易想到的,因此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权利要求2-7的附加技术特征或被对比文件1、2公开或属于本领域常规技术手段,因此权利要求2-7不具备创造性。权利要求8与对比文件1相比,其区别特征为:1)所述至少一个获取信号包括至少一个环形信道,其中,所述至少一个环形信道包括帧计数;2)由所述用户接收器装置通过使用所述帧计数计算来自所述至少一个运载工具的时钟的时间;3)所述方法进一步包括由所述用户接收器装置通过使用来自所述至少一个运载工具的时钟的时间与来自所述用户接收器装置的时钟的时间之间的差值,来计算从所述至少一个运载工具到所述用户接收器装置的距离;4)由所述用户接收器装置通过使用所述距离和所述至少一个运载工具的所述X、Y、Z坐标精修所述用户接收器装置的所述位置的估计。然而区别特征1)已经被对比文件2公开,区别特征2)和3)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结合对比文件2容易想到的,区别特征4)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结合对比文件3容易想到的,因此权利要求8不具备创造性。权利要求9-14的附加技术特征或被对比文件1、2公开或属于本领域常规技术手段,因此权利要求9-14不具备创造性。
申请人波音公司(下称复审请求人)对上述驳回决定不服,于2019年01月21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复审请求,但并未修改申请文件。复审请求人认为:对比文件3中通过判断“初始估计的目标移动终端”的估计坐标是否位于信赖域中,即通过使用“初始估计的目标移动终端”的估计坐标来修正目标移动终端的位置,没有使用协作移动终端的坐标来精修目标移动终端的位置;另外,对比文件3是在二维坐标系中利用协作移动终端对目标移动终端的位置进行修正,但是对比文件3没有公开其修正方法可以应用于三维空间中,也没有给出如何将该修正应用于三维空间中,在对比文件3公开的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没有动机将对比文件3中的协作移动终端替换为运载工具且将该方法应用于三维空间中。因此本申请权利要求1具备创造性。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9年01月24日依法受理了该复审请求,并将其转送至原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
原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书中坚持原驳回决定。
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理。
合议组于2019年07月24日向复审请求人发出复审通知书,指出: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相比,区别为:所述至少一个获取信号包括至少一个环形信道,其中,所述至少一个环形信道包括帧计数;由所述用户接收器装置通过使用所述帧计数计算来自所述至少一个运载工具的时钟的时间;所述方法进一步包括由所述用户接收器装置通过使用来自所述至少一个运载工具的时钟的时间与来自所述用户接收器装置的时钟的时间之间的差值,来计算从所述至少一个运载工具到所述用户接收器装置的距离;由所述用户接收器装置通过使用所述距离和所述至少一个运载工具的所述X、Y、Z坐标精修所述用户接收器装置的所述位置的估计。上述区别部分被对比文件2、3公开,部分属于本领域常规技术手段,因此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权利要求8与对比文件1相比,区别在于:所述至少一个获取信号包括至少一个环形信道,其中,所述至少一个环形信道包括帧计数;处理器通过使用所述帧计数计算来自所述至少一个运载工具的时钟的时间;所述处理器通过使用来自所述至少一个运载工具的时钟的时间与来自所述用户接收器装置的时钟的时间之间的差值,来进一步计算从所述至少一个运载工具到所述用户接收器装置的距离;所述处理器通过使用所述距离和所述至少一个运载工具的所述X、Y、Z坐标来进一步精修所述用户接收器装置的所述位置的估计。上述区别部分被对比文件2、3公开,部分属于本领域常规技术手段,因此权利要求8不具备创造性。权利要求2-7、9-14的附加技术特征或被对比文件1、2公开,或属于本领域常规技术手段,因此权利要求2-7、9-14也不具备创造性。针对复审请求人的意见,合议组认为,说对比文件3给出了通过待定位终端与其他装置(协作移动终端)之间的距离()以及其他装置()的坐标来修正待定位终端位置的估计的启示,面对对通过点波束得到的用户接收器装置的位置估计进行精修的问题时,本领域技术人员易于想到也利用用户接收器装置与其他装置(运载工具)之间的距离和其他装置(运载工具)的坐标来精修用户接收器装置的位置估计。对比文件3应用于蜂窝网络定位,移动终端及协作移动终端采用的是二维坐标,未考虑三维高度坐标,而卫星定位中卫星处于空中,需要考虑三维坐标,在将对比文件3公开的通过待定位终端与其他装置之间的距离以及其他装置的坐标来修正待定位终端位置的估计的方式应用到对比文件1中时,自然是要利用运载工具的三维坐标,这种从二维坐标到三维坐标的扩展也并不需要付出创造性劳动。因此复审请求人的意见不能成立。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9月09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并提交了权利要求书全文修改替换页,其中在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权利要求书的基础上,将权利要求1、8中的特征“由所述用户接收器装置通过使用所述帧计数计算来自所述至少一个运载工具的时钟的时间”、“……并通过使用所述帧计数计算来自所述至少一个运载工具的时钟的时间”修改为“由所述用户接收器装置通过以下等式使用所述帧计数计算来自所述至少一个运载工具的时钟的时间T:T=(Era LBFC)*90ms TB (R/C),其中,Era基于已知的日期/时间,LBFC为帧计数,TB表示任一时间偏差,R表示所述至少一个运载工具与所述用户接收器装置之间的估计距离,C表示光速”、“……并通过以下等式使用所述帧计数计算来自所述至少一个运载工具的时钟的时间T:T=(Era LBFC)*90ms TB (R/C),其中,Era基于已知的日期/时间,LBFC为帧计数,TB表示任一时间偏差,R表示所述至少一个运载工具与所述用户接收器装置之间的估计距离,C表示光速”。
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8如下:
“1. 一种提供用户接收器装置的位置的估计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从至少一个运载工具在地球上发射至少一个点波束,
其中,所述至少一个点波束包括至少一个获取信号,所述至少一个获取信号包括至少一个环形信道,其中,所述至少一个环形信道包括帧计数;
利用所述用户接收器装置接收所述至少一个点波束;
通过所述用户接收器装置根据所述至少一个点波束内的所述用户接收器装置的位置,来计算所述用户接收器装置的所述位置的估计;以及
由所述用户接收器装置通过以下等式使用所述帧计数计算来自所述至少一个运载工具的时钟的时间T:
T=(Era LBFC)*90ms TB (R/C),其中,Era基于已知的日期/时间,LBFC为帧计数,TB表示任一时间偏差,R表示所述至少一个运载工具与所述用户接收器装置之间的估计距离,C表示光速,
所述方法进一步包括由所述用户接收器装置通过使用来自所述至少一个运载工具的时钟的时间与来自所述用户接收器装置的时钟的时间之间的差值,来计算从所述至少一个运载工具到所述用户接收器装置的距离,
由所述用户接收器装置通过使用所述距离和所述至少一个运载工具的所述X、Y、Z坐标精修所述用户接收器装置的所述位置的估计。”
“8. 一种用于提供用户接收器装置的位置的估计的系统,所述系统包括:
至少一个运载工具,其中,所述至少一个运载工具在地球上发射至少一个点波束,并且其中,所述至少一个点波束包括至少一个获取信号,所述至少一个获取信号包括至少一个环形信道,其中,所述至少一个环形信道包括帧计数;以及
所述用户接收器装置,其中,所述用户接收器装置包括:
至少一个射频(RF)天线,其中,所述至少一个RF天线接收所述至少一个点波束,以及
处理器,其中,所述处理器根据所述至少一个点波束内的所述用户接收器装置的位置,来计算所述用户接收器装置的所述位置的估计,并通过以下等式使用所述帧计数计算来自所述至少一个运载工具的时钟的时间T:
T=(Era LBFC)*90ms TB (R/C),其中,Era基于已知的日期/时间,LBFC为帧计数,TB表示任一时间偏差,R表示所述至少一个运载工具与所述用户接收器装置之间的估计距离,C表示光速,
其中,所述处理器通过使用来自所述至少一个运载工具的时钟的所述时间与来自所述用户接收器装置的时钟的时间之间的差值,来进一步计算从所述至少一个运载工具到所述用户接收器装置的距离,
所述处理器通过使用所述距离和所述至少一个运载工具的所述X、Y、Z坐标,来进一步精修所述用户接收器装置的所述位置的估计。”
复审请求人认为:对比文件1-3中均没有公开权利要求1中的时间计算公式,且权利要求1的方法提高了产生用户接收器装置定位数据的精度和速度,因此,权利要求1具备创造性。
在上述程序的基础上,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可以作出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一)关于审查文本
在复审程序中,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9月09日提交了权利要求书全文修改替换页,其中所作修改符合专利法第33条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1条第1款的规定。因此本决定以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9月09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14项,2017年11月01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117段,以及于2015年09月08日进入国家阶段时提交的原始国际申请文件中文译文的说明书附图第1A-16幅、说明书摘要及摘要附图为基础作出。
(二)关于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如果一项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与最接近的对比文件之间存在区别特征,但该区别特征中一部分已被其他对比文件所公开,且其所起的作用与在本申请中为解决实际的技术问题所起作用相同,其余部分属于本领域常规技术手段,则该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不具备创造性。
具体到本案,
1、权利要求1要求保护一种提供用户接收机装置的位置的估计的方法,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用于提供用户接收机装置的位置的估计的方法,并具体公开了以下技术特征:该方法涉及从至少一个运载工具发出至少一个点波束到地球上,并且使用用户接收器装置从至少一个点波束接收信号;该方法进一步涉及使用用户接收器装置根据用户接收器装置在至少一个点波束内的位置计算用户接收器装置的位置的估计(参见说明书第[0002]段)。考虑根据用于接收器装置位于其内的卫星的方向信号(即点波束)的已知来确定用户接收器装置在地球表面上或附近的位置的估计,用户接收器装置的位置的最简单的近似是点波束的中心在地球表面上的投影的计算,其在统计学上具有用户接收器装置的真实位置的最高可能性。各种实施例用以估计用户接收器装置的位置,随后用额外测量细化/精细该估计(参见说明书第[0030]-[0031]段)。
可见,对比文件1公开了提供用户接收器装置的位置的估计的方法,并且公开了权利要求1中的“从至少一个运载工具在地球上发射至少一个点波束”、“利用所述用户接收器装置接收所述至少一个点波束”以及“通过所述用户接收器装置根据所述至少一个点波束内的所述用户接收器装置的位置,来计算所述用户接收器装置的所述位置的估计”。对比文件1从运载工具发射到地球的点波束,可以由用户接收器接收和获取,则点波束自然包括了获取信号,因此公开了权利要求1中的“所述至少一个点波束包括至少一个获取信号”。
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相比,其区别特征为:所述至少一个获取信号包括至少一个环形信道,其中,所述至少一个环形信道包括帧计数;由所述用户接收器装置通过使用所述帧计数计算来自所述至少一个运载工具的时钟的时间T:T=(Era LBFC)*90ms TB (R/C),其中,Era基于已知的日期/时间,LBFC为帧计数,TB表示任一时间偏差,R表示所述至少一个运载工具与所述用户接收器装置之间的估计距离,C表示光速;所述方法进一步包括由所述用户接收器装置通过使用来自所述至少一个运载工具的时钟的时间与来自所述用户接收器装置的时钟的时间之间的差值,来计算从所述至少一个运载工具到所述用户接收器装置的距离;由所述用户接收器装置通过使用所述距离和所述至少一个运载工具的所述X、Y、Z坐标精修所述用户接收器装置的所述位置的估计。基于上述区别特征,权利要求1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为:如何获取运载工具时钟的时间以及如何精修用户接收机位置。
针对上述区别,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利用卫星系统获取精确的绝对时间的方法和系统,并具体公开了以下技术特征(参见说明书第[0030]段、第[0072]段、第[0103]-[0124]段):所描述的接收机单元可以使用已知的频率(例如,在一些实施例中铱环信道(即公开了环形信道)被用于获取)获取LEO卫星信号(参见说明书第[0030]段)。每个铱星都维持着一个内部时钟,该时钟相对于协调世界时 (UTC)被监测和维持在10微秒的精度内而没有时钟漂移。由铱星提供的L频带信号可以精确的绑定至UTC时间的约10微秒以内;L频带铱星利用90毫秒的帧构成,通过确定铱星信号的L频带帧的边缘可以获取精确的定时信息(参见说明书第[0072]段)。卫星可以基于从时间参数值计算得到的已知(先验)或可预测模式,在获取信道(例如铱系统的环信道)和报文信道上传输数据信号(例如,包括L频带帧的环报文数据,从中可以向接收机单元提供精确的绝对时间)(参见说明书第[0104]段)。可以使用特定的信息(例如,LBFC,空间飞行标识(SVID),卫星的x,y,z位置坐标)校准接收机时钟至可接受的精度(参见说明书第[0105]段)。至于LBFC数,铱星突发序列每90毫秒发生一次,被称为一个L频带帧。LBFC数实际上是具有微秒精度的时钟。LBFC数例如是一个32比特的数字,它从已知参考开始时间(例如,也被称为一个“纪元”)起对90毫秒帧的个数进行计数(相当于权利要求1中的帧计数)。例如,图3中显示了12:00am的开始时间。因为L频带帧的边缘(也就是LBFC)具有微秒等级的精度,因此环报文承担并可以被用作一个每90毫秒嘀嗒一下的非常精确的时钟(参见说明书第[0109]段)。为了获取精确的时间,接收机单元可以在下面的等式中,与图3中的等式406类似,利用L频带帧计数(LBFC):时间=LBFC×90ms 当前纪元日期以及开始时间。在上述等式中,当前纪元日期以及开始时间基于为系统(例如,铱系统)定义的已知的日期和时间,并且接收机单元具有所述日期和开始时间的先验知识。每个L频带帧每90毫秒重复一次(LBFC增加,例如,在计数器上加1)。L频带帧的边缘(例如,接收机单元接收所述信号的瞬间)允许接收机单元维持接收机单元的时间(例如,在块1060中校准接收机单元的本地时钟)准确度在微秒量级(参见说明书第[0114]-[0115]段)。由上述内容可知,对比文件2中接收机单元通过铱环信道获取铱星信号,其中包括L频带帧的计数(LBFC数),通过LBFC数得到卫星精确的时钟,即对比文件2公开了至少一个获取信号包括至少一个环形信道、环形信道包括帧计数以及由用户接收器装置通过使用帧计数来计算来自至少一个运载工具的时钟的时间。且上述特征在对比文件2中所起的作用与其在本申请中所起的作用相同,都是通过环形信道的帧计数实现时间的准确确定,因此,对比文件2给出了将上述区别技术特征应用于对比文件1中以便于准确获得卫星时间的的启示。对比文件2中已经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0114]段)“为了获取精确的时间,接收机单元可以在下面的等式中,与图3中的等式406类似,利用L频带帧计数(LBFC):时间=LBFC×90ms 当前纪元日期以及开始时间”,而且对比文件2图3中的等式为“时间=12:00am开始时刻 (N-1)*46.08秒 (n-1)*0.18秒 时间误差 距离/C(光速)”,其中时间误差即为本申请公式中的时间偏差TB,距离即相当于本申请公式中运载工具与用户接收器装置之间的估计距离R,为了使得时间计算更加准确以更精确地定位,本领域技术人员易于想到在使用帧计数计算运载工具的时钟的时间时加上上述时间偏差和传播时间,而且本申请中(Era LBFC)*90ms= LBFC×90ms Era×90ms,其中Era(Era×90ms)为基于已知的日期和时间,对比文件2的“LBFC×90ms 当前纪元日期以及开始时间”中的“当前纪元日期以及开始时间”也是基于已知的日期和时间,两者仅仅是表达形式上的区别,因而从对比文件2的时间计算公式得到本申请中的时间计算公式并不需要付出创造性劳动,其效果也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合理预期的,复审请求人认为通过该时间计算公式使得本申请具备创造性的理由不能成立。而且在定位领域,通过时间差来确定距离为本领域常规技术手段,本领域技术人员易于想到使用来自所述至少一个运载工具的时钟的时间与来自所述用户接收器装置的时钟的时间之间的差值,来计算从所述至少一个运载工具到所述用户接收器装置的距离。
对比文件3公开了一种移动终端定位精度改进方法,并具体公开了以下技术特征(参见说明书第[0022]-[0026]段、第[0070]-[0074]段):对目标移动终端的估计位置进行修正的方法包括:以估计的协作移动终端 坐标为中心,以该 与目标移动终端短距测量距离 为半径作一圆形区域,该区域定义为信赖域;判断初始估计的目标移动终端的估计坐标是否位于该信赖域区间;若落于该信赖域则停止不进行修正,初始估计位置作为目标移动终端的最终位置估计;若未落于该信赖域中,则进行估计位置的修正,修正的位置为连接估计 的CoMSk及目标移动终端的初始估计位置的直线交圆上的一点,该点坐标为目标移动终端的修正后的估计位置。由上述内容可知,对比文件3已经公开了由用户接收器装置通过使用与其他装置(协作移动终端 )之间的距离(与目标移动终端短距测量距离 )和其他装置的坐标(坐标)来精修用户接收器装置的位置的估计。且上述特征在对比文件3中所起的作用与其在权利要求1中所起的作用相同,都是为了对初始估计的位置进行修正,由此在卫星定位中,面对需要对用户接收器的估计位置进行修正的问题时,本领域技术人员也易于想到通过运载工具和接收机之间的距离和运载工具的坐标对接收机位置进行修正,卫星定位中通常需要考虑三维坐标,运载工具的坐标自然是三维坐标,在二维坐标系与三维坐标系中,在使用距离进行位置修正的原理是一致的,只是二维到三维具体操作上的差别,比如二维坐标系下是利用距离画圆,三维坐标系下可以利用距离画球,这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是容易想到的,其效果也是可以预期的。
而且,位置修正必然是在现有或者初始位置基础上进行修正或者精修的,本申请中通过点波束得到的用户接收器装置的位置的估计以及对比文件3中初始估计的目标移动终端的坐标均为位置修正的基础;在位置修正方式上,本申请采用运载工具到用户接收器之间的距离和运载工具的坐标对用户接收器装置的位置估计进行精修;对比文件3对目标移动终端的估计位置进行修正的方式为:利用协作移动终端的坐标CoMSk作为中心,以该CoMSk与目标移动终端短距测量距离Iok为半径作圆形区域,作为信赖域,当估计的目标移动终端的坐标在该信赖区间,则不修正,否则利用协作移动终端的坐标CoMSk和目标移动终端的初始估计值的连线与该圆的交点,作为修正后的目标移动终端的位置,即对比文件3已经公开了由目标移动终端与协作移动终端之间的距离 和坐标来修正目标移动终端的位置的估计,也就是说对比文件3给出了通过待定位终端与其他装置(协作移动终端)之间的距离()以及其他装置()的坐标来修正待定位终端位置的估计的启示,面对对通过点波束得到的用户接收器装置的位置估计进行精修的问题时,本领域技术人员易于想到也利用用户接收器装置与其他装置(运载工具)之间的距离和其他装置(运载工具)的坐标来精修用户接收器装置的位置估计。而且实际上距离是定位中通常考虑的参量,利用待定位装置与其他已知坐标的装置之间的距离来确定或修正待定位装置的位置估计也是本领域常规技术手段。
本申请权利要求1中用户接收器通过运载工具发射的点波束来进行定位估计的基本发明构思已经被对比文件1公开,对比文件1未公开权利要求1中运载工具向用户接收器传递时间、进行距离计算以及使用距离和运载工具的坐标来对用户接收器的位置估计进行精修的特征,然而对比文件2已经公开了卫星通过环形信道中的L频带帧计数向用户接收机传送精确的绝对时间,对比文件3公开了使用待定位装置与已知位置装置之间的距离来对初始位置估计进行修正,而且实际上时间、距离等等参量均是定位中通常考虑的因素,由距离以及已知装置的位置来进行位置修正也是本领域常规技术手段,权利要求1相比于对比文件1的区别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结合对比文件2、3以及本领域常规技术手段易于获得的,无需付出创造性劳动。
由此,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3以及本领域常规技术手段得到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是显而易见的,权利要求1不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有关创造性的规定。
2、权利要求2引用权利要求1,其附加技术特征已被对比文件2公开(参见说明书第[0030]段、第[72]段、第103-124段,附图1-8):所描述的接收机单元可以使用已知的频率(例如,在一些实施例中铱环信道被用于获取)获取LEO卫星信号;可以使用特定的信息(例如,LBFC,空间飞行标识(SVID),卫星的x,y,z位置坐标)校准接收机时钟至可接受的精度;典型的环或者访问报文包括诸如以下信息:LBFC=485215784;SVID=34;波束ID=6;X坐标=127;Y坐标=-1140;Z坐标=1102。因此,当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有创造性时,权利要求2也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有关创造性的规定。
3、权利要求3引用权利要求1,其部分附加技术特征已被对比文件1公开(参见说明书第[0035]段):本公开的系统的运载工具的类型包括但不限于卫星、伪卫星、航天飞机、飞行器、飞机、无人机(UAV)、飞船和/或直升机。对于其余的附加技术特征,即“运载工具是气球”,为了采用高架运载工作作为点波束的发射源,通常可以选择卫星、飞行器、气球等运载工具,因此选择气球作为运载工具,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是常规选择。因此,当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有创造性时,权利要求3也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有关创造性的规定。
4、权利要求4-7引用权利要求1,其附加技术特征已被对比文件1公开:图2根据本公开的至少一个实施例图示为获得用户接收器装置120的位置的估计,随着时间的推移单个卫星100的交叠的多个点波束的使用。在此图中,由SAT 1卫星100放射/发射的点波束200是固定方向的波束(参见说明书第[0043]段,附图2)。图4根据本公开的至少一个实施例示出位获得用户接收器装置的位置的估计,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扫描的单个卫星的交叠的多个点波束的使用。SAT 1卫星100放射的点波束是扫描波束(参见说明书第[0051]段,附图4)。用户接收器装置使用处理器计算用户接收器装置的位置的估计(参见说明书第[0007]段)。用户接收器装置使用接收的至少一个点波束的振幅计算用户接收器装置的位置的估计(参见说明书第[0009]段)。因此,当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有创造性时,权利要求4-7也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有关创造性的规定。
5、权利要求8要求保护一种用于提供用户接收器装置的位置的估计的系统,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用于提供用户接收机装置的位置的估计的方法和系统,并具体公开了以下技术特征(参见说明书第[0011]段):使用点束交叠用于地理位置调节的系统涉及提供用户接收器装置的未知的估计;该系统包括至少一个运载工具和用户接收器装置;至少一个运载工具发射至少一个点波束到地球上;用户接收器装置包括至少一个RF天线和处理器;至少一个RF天线接收至少一个点波束;处理器根据用户接收器装置在至少一个点波束内的位置计算用户接收器装置的位置的估计。
可见,对比文件1公开了权利要求8的提供用户接收器装置的位置的估计的系统,该系统包括至少一个运载工具和用户接收器装置,用户接收器装置包括至少一个RF天线和处理器;对比文件1也公开了权利要求8中的“所述至少一个运载工具在地球上发射至少一个点波束”、“所述至少一个RF天线接收所述至少一个点波束”以及“所述处理器根据所述至少一个点波束内的所述用户接收器装置的位置,来计算所述用户接收器装置的所述位置的估计”。对比文件1从运载工具发射到地球的点波束,可以由用户接收器接收和获取,则点波束自然包括了获取信号,因此公开了权利要求8中的“所述至少一个点波束包括至少一个获取信号”。
权利要求8与对比文件1相比,其区别特征为:所述至少一个获取信号包括至少一个环形信道,其中,所述至少一个环形信道包括帧计数;处理器通过以下等式使用所述帧计数计算来自所述至少一个运载工具的时钟的时间T: T=(Era LBFC)*90ms TB (R/C),其中,Era基于已知的日期/时间,LBFC为帧计数,TB表示任一时间偏差,R表示所述至少一个运载工具与所述用户接收器装置之间的估计距离,C表示光速;所述处理器通过使用来自所述至少一个运载工具的时钟的时间与来自所述用户接收器装置的时钟的时间之间的差值,来进一步计算从所述至少一个运载工具到所述用户接收器装置的距离;所述处理器通过使用所述距离和所述至少一个运载工具的所述X、Y、Z坐标来进一步精修所述用户接收器装置的所述位置的估计。基于上述区别特征,权利要求8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为:如何获取运载工具时钟的时间以及如何精修用户接收机位置。
权利要求8相比于对比文件1的上述区别特征与权利要求1相比于对比文件1的区别特征一一对应,参见上文针对权利要求1的评述,上述区别特征或被对比文件2、3公开,或是结合本领域常规技术手段易于想到的,因此,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3以及本领域常规技术手段得到权利要求8的技术方案,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是显而易见的,权利要求8不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有关创造性的规定。
6、权利要求9-13引用权利要求8,其附加技术特征与权利要求2-5、7的附加技术特征相对应,参见以上评述, 因此,当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有创造性时,权利要求9-13也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有关创造性的规定。
7、权利要求14引用权利要求8,其附加技术特征已被对比文件1公开(参见说明书第[0012]段):用户接收器装置进一步包括本地时钟和存储器;存储器适于存储随时间的推移而记录的相继的点波束识别信息。因此,当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有创造性时,权利要求14也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有关创造性的规定。
综上,权利要求1-14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有关创造性的规定。
根据上述事实和理由,本案合议组依法作出以下审查决定。
三、决定
维持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10月08日对本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
如对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不服,根据专利法第41条第2款的规定,请求人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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