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创造名称:一种人光互动LED景观城市建筑立面灯光控制系统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200003
决定日:2019-12-16
委内编号:1F298002
优先权日:
申请(专利)号:201711098852.9
申请日:2017-11-09
复审请求人:武汉耀成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无效请求人:
授权公告日: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
主审员:杨万里
合议组组长:徐颖
参审员:张一文
国际分类号:H05B33/08;G09G3/32;H04L29/08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决定要点:如果发明专利申请的一项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相比,存在区别技术特征,现有技术中没有给出将区别技术特征应用到最接近的现有技术以解决该权利要求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的技术启示,且其为该技术方案带来了有益的技术效果,则该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具备创造性。
全文:
本复审请求涉及申请号为2017110988529,名称为“一种人光互动LED景观城市建筑立面灯光控制系统”的发明专利申请(下称本申请),申请人为武汉耀成科技工程有限公司。本申请的申请日为2017年11月09日,公开日为2018年03月09日。
经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审查部门于2019年06月25日发出驳回决定,驳回了本申请,其中引用了以下2篇对比文件:
对比文件1:CN106163017A,公开日为2016年11月23日;
对比文件2:CN106304554A,公开日为2017年01月04日。
其中,对比文件1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
驳回理由是:权利要求1-6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具体理由如下:
对比文件1公开了权利要求1的大部分技术特征,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技术特征为:(1)集控端发送给服务器端的控制命令是由集控端生成的;服务器端发给节点端的命令是整合简化后的;所述服务器端包括联动控制器,所述联动控制器将所述总控制器发送的联动控制命令进行整合简化后分配给所述节点端,对所述节点端进行具体的联动控制,以此进行灯光画面的变换控制;每个所述分区均包括分区控制器和多组LED灯具,所述联动控制器将联动控制命令进行整合简化后分配给所述分区控制器,所述分区控制器根据接收到的联动控制命令控制多组所述LED灯具,各个所述分区进行联动控制;(2)集控端还包括监控模块和数据库,监控模块,所述数据库与所述总控制器连接;所述监控模块用于对所述服务器端和所述节点端进行监控,监控所述服务器端的整合简化的联动控制命令是否有误,监控所述节点端是否按照联动控制命令进行灯光画面的变换,并将监控数据发送给所述总控制器;所述数据库用于存储备份控制系统的所有数据信息;(3)所述人光互动端还包括人光互动终端和互动器材,所述互动器材为运动娱乐器材;并具体的根据人光互动终端、用户终端和互动器材实现生成对应的人光互动指令,实现对灯光进行控制的过程。但上述区别技术特征或者属于本领域中的公知常识,或者被对比文件2公开;因此,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及公知常识得到该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而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从属权利要求2-6的附加技术特征或者被对比文件1公开;或者被对比文件2公开;或者属于本领域中的公知常识;因此,从属权利要求2-6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所规定的创造性。
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文本是:申请日2017年11月09日提交的说明书摘要、说明书附图图1-3、摘要附图;2019年03月08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77段;2019年05月28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6项。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人光互动LED景观城市建筑立面灯光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集控端、服务器端和节点端,所述节点端通过所述服务器端与所述集控端连接;
所述集控端与所述服务器端进行通信连接,所述集控端向所述服务器端发送生成的联动控制命令,以对所述节点端进行联动控制;
所述服务器端用于将所述集控端发出的联动控制命令整合简化后发送给所述节点端;
所述节点端根据所述服务器端发送的联动控制命令进行具体的联动控制,进行灯光画面的变换;
所述集控端包括总控制器、监控模块、通讯模块和数据库,所述监控模块、所述数据库和所述通讯模块分别与所述总控制器连接;
所述总控制器通过所述通讯模块与所述服务器端进行数据交互;
所述监控模块用于对所述服务器端和所述节点端进行监控,监控所述服务器端的整合简化的联动控制命令是否有误,监控所述节点端是否按照联动控制命令进行灯光画面的变换,并将监控数据发送给所述总控制器;
所述数据库用于存储备份控制系统的所有数据信息;所述服务器端包括联动控制器,所述联动控制器将所述总控制器发送的联动控制命令进行整合简化后分配给所述节点端,对所述节点端进行具体的联动控制,以此进行灯光画面的变换控制;所述节点端包括多个分区,每个所述分区均包括分区控制器和多组LED灯具,所述联动控制器将联动控制命令进行整合简化后分配给所述分区控制器,所述分区控制器根据接收到的联动控制命令控制多组所述LED灯具,各个所述分区进行联动控制;
灯光控制系统还包括人光互动端,所述人光互动端通过所述通讯模块与 所述总控制器进行数据交互;所述人光互动端包括人光互动终端、用户终端和互动器材,所述互动器材为运动娱乐器材;
所述人光互动终端接收所述用户终端发送的人光互动要求,或者直接接收其自身采集的人光互动要求;并根据人光互动要求生成人光互动指令,将人光互动指令通过所述通讯模块发送给所述总控制器;
所述总控制器根据人光互动指令生成联动控制命令,并将联动控制命令发送所述联动控制器,所述联动控制器控制各个所述分区控制器进行灯光画面的联动控制;
所述人光互动终端接收所述互动器材发送的实时人光互动要求,并根据实时人光互动要求生成实时人光互动指令,将实时人光互动指令发送给所述总控制器;
所述总控制器根据实时人光互动指令生成实时联动控制命令,并通过所述通讯模块向所述联动控制器发送实时联动控制命令,所述联动控制器根据实时联动控制命令控制各个所述分区控制器进行实时的灯光画面的变换。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一种人光互动LED景观城市建筑立面灯光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在进行灯光画面变换时,所述监控模块对多组所述LED灯具组成的灯光画面进行监控;
同时所述分区控制器将所述LED灯具的联动控制命令执行情况反馈给所述联动控制器,所述联动控制器将各个所述分区控制器反馈的信息整合成联动配合反馈信息后发送给所述总控制器;
所述监控模块读取所述总控制器收到的联动配合反馈信息,并结合监控到的灯光变换画面,判断联动控制命令的执行情况,并将判断结果发送给所述总控制器,所述总控制器根据所述判断结果生成提示信息;其中,所述提示信息包括灯光控制系统正常,或者需要维护及需要维护的具体分区。
3.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一种人光互动LED景观城市建筑立面灯光控制 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人光互动终端包括人光互动控制器、触摸屏、声控器和无线通讯单元;所述用户终端的人光互动要求通过所述无线通讯单元发送给所述人光互动控制器;所述人光互动终端自身采集的人光互动要求通过所述触摸屏和/或所述声控器采集并发送给所述人光互动控制器;
所述人光互动控制器根据所述人光互动要求生成人光互动指令,并通过所述通讯模块发送给所述总控制器;
所述互动器材的实时人光互动要求通过所述无线通讯单元实时发送给所述人光互动控制器,所述人光互动控制器根据接收到的实时人光互动要求生成实时人光互动指令,并通过所述通讯模块实时发送给所述总控制器。
4. 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一种人光互动LED景观城市建筑立面灯光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无线通讯单元为蓝牙通讯单元或者WIFI通讯单元。
5. 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一种人光互动LED景观城市建筑立面灯光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人光互动终端还包括模式选择单元,所述模式选择单元与所述人光互动控制器连接;所述模式选择单元为用户提供多种进行人光互动的参与模式,所述人光互动控制器根据所述触摸屏、所述声控器采集的参与模式生成人光互动指令,并通过所述通讯模块发送给所述总控制器。
6. 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一种人光互动LED景观城市建筑立面灯光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模式选择单元所提供的参与模式包括PK模式、输入模式和创作模式。”
申请人(下称复审请求人)对上述驳回决定不服,于2019年08月23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复审请求,并提交了权利要求书的修改替换页,具体修改为:将原权利要求3和5-6的技术特征补入到独立权利要求1中,并同时删除了原权利要求3和5-6,修改了其余权利要求的顺序编号及引用关系。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如下:
“1. 一种人光互动LED景观城市建筑立面灯光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集控端、服务器端和节点端,所述节点端通过所述服务器端与所述集控端连接;
所述集控端与所述服务器端进行通信连接,所述集控端向所述服务器端发送生成的联动控制命令,以对所述节点端进行联动控制;
所述服务器端用于将所述集控端发出的联动控制命令整合简化后发送给所述节点端;
所述节点端根据所述服务器端发送的联动控制命令进行具体的联动控制,进行灯光画面的变换;
所述集控端包括总控制器、监控模块、通讯模块和数据库,所述监控模块、所述数据库和所述通讯模块分别与所述总控制器连接;
所述总控制器通过所述通讯模块与所述服务器端进行数据交互;
所述监控模块用于对所述服务器端和所述节点端进行监控,监控所述服务器端的整合简化的联动控制命令是否有误,监控所述节点端是否按照联动控制命令进行灯光画面的变换,并将监控数据发送给所述总控制器;
所述数据库用于存储备份控制系统的所有数据信息;所述服务器端包括联动控制器,所述联动控制器将所述总控制器发送的联动控制命令进行整合简化后分配给所述节点端,对所述节点端进行具体的联动控制,以此进行灯光画面的变换控制;所述节点端包括多个分区,每个所述分区均包括分区控制器和多组LED灯具,所述联动控制器将联动控制命令进行整合简化后分配给所述分区控制器,所述分区控制器根据接收到的联动控制命令控制多组所述LED灯具,各个所述分区进行联动控制;
灯光控制系统还包括人光互动端,所述人光互动端通过所述通讯模块与 所述总控制器进行数据交互;所述人光互动端包括人光互动终端、用户终端和互动器材,所述互动器材为运动娱乐器材;
所述人光互动终端接收所述用户终端发送的人光互动要求,或者直接接收其自身采集的人光互动要求;并根据人光互动要求生成人光互动指令,将人光互动指令通过所述通讯模块发送给所述总控制器;
所述总控制器根据人光互动指令生成联动控制命令,并将联动控制命令发送所述联动控制器,所述联动控制器控制各个所述分区控制器进行灯光画面的联动控制;
所述人光互动终端接收所述互动器材发送的实时人光互动要求,并根据实时人光互动要求生成实时人光互动指令,将实时人光互动指令发送给所述总控制器;
所述总控制器根据实时人光互动指令生成实时联动控制命令,并通过所述通讯模块向所述联动控制器发送实时联动控制命令,所述联动控制器根据实时联动控制命令控制各个所述分区控制器进行实时的灯光画面的变换;
所述人光互动终端包括人光互动控制器、触摸屏、声控器和无线通讯单元;所述用户终端的人光互动要求通过所述无线通讯单元发送给所述人光互动控制器;所述人光互动终端自身采集的人光互动要求通过所述触摸屏和/或所述声控器采集并发送给所述人光互动控制器;
所述人光互动控制器根据所述人光互动要求生成人光互动指令,并通过所述通讯模块发送给所述总控制器;
所述互动器材的实时人光互动要求通过所述无线通讯单元实时发送给所述人光互动控制器,所述人光互动控制器根据接收到的实时人光互动要求生成实时人光互动指令,并通过所述通讯模块实时发送给所述总控制器;
所述人光互动终端还包括模式选择单元,所述模式选择单元与所述人光互动控制器连接;所述模式选择单元为用户提供多种进行人光互动的参与模 式,所述人光互动控制器根据所述触摸屏、所述声控器采集的参与模式生成人光互动指令,并通过所述通讯模块发送给所述总控制器;
所述模式选择单元所提供的参与模式包括PK模式、输入模式和创作模式。”
复审请求人认为:1)本申请中人光互动端包括人光互动终端、用户终端和互动器材,并通过人光互动终端的自身的触摸屏和声控器采集人光互动要求,或者通过用户终端输入人光互动要求,或者通过互动器材生成人光互动要求,对灯光进行具体的控制,实现人参与灯光的控制。2)本申请中的人光互动终端还包括模式选择单元,通过模式选择单元选择参与模式,模式选择单元所提供的参与模式包括PK模式、输入模式和创作模式,使用户能直接或者间接的参与到灯光画面的控制中,提高灯光系统的趣味性和参与性。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9年09月03日依法受理了该复审请求,并将其转送至原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
原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书中认为:1)对比文件2中公开了:人机互动模块经由主控制模块实现对灯光的控制;人机互动模块1包括灯光控制触摸屏、手机或平板。也就是说,对比文件2中公开了:通过终端或者触摸屏实现对灯光的控制。本申请与对比文件1和对比文件2的结合的主要不同之处在于本申请还通过声控器和互动器材实现对灯光的控制。但是,手机一般可以实现声控控制,这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因此,通过手机的声控器实现对灯光的控制,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可以得到的。此外,通过互动器材实现人与外部的互动,这是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因此,在需要人参与实现灯光控制时,为了增加娱乐性,通过具体的运动器材等互动设备实现灯光控制,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可以得到的。2)PK模式、输入模式和创作模式,这都是本领域中人参与互动的常规模式;因此,所述模式选择单元所提供的参与模式包括PK模式、输入模式和创作模式,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可以得到的。
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理。
在上述程序的基础上,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可以作出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审查文本的认定
复审请求人提交复审请求时提交了申请文件的修改替换页,经审查,该修改符合专利法第33条以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1条第1款的规定。本复审决定所依据的文本是:申请日2017年11月09日提交的说明书摘要、说明书附图图1-3、摘要附图;2019年03月08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77段;2019年08月23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3项。
具体理由的阐述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如果发明专利申请的一项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相比,存在区别技术特征,现有技术中没有给出将区别技术特征应用到最接近的现有技术以解决该权利要求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的技术启示,且其为该技术方案带来了有益的技术效果,则该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具备创造性。
本决定中所使用的对比文件与驳回决定中使用的相同:即:
对比文件1:CN106163017A,公开日为2016年11月23日;
对比文件2:CN106304554A,公开日为2017年01月04日。
其中,对比文件1为本申请最接近的现有技术。
2.1、独立权利要求1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人光互动LED景观城市建筑立面灯光控制系统。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LED景观城市建筑立面集群灯光互联网控制系统,并具体公开了如下技术特征(参见说明书第2-60段,图1-3):本发明能够实现建筑群LED景观灯联动控制、人机互动以及智能控制,满足智慧城市建设对城市建筑立面集群灯光的控制要求(相当于权利要求中的一种人光互动LED景观城市建筑立面灯光控制系统);如图1所示,一种LED景观城市建筑立面集群灯光互联网控制系统;包括集控端1、服务器端2以及节点端3;由图1可知,节点端通过服务器与集控端相连(相当于权利要求中的包括集控端、服务器端和节点端,节点端通过所述服务器端与所述集控端连接);集控端1:被配置为通过有线和/或无线网络与服务器端2以及节点端3 通信连接,以控制节点端3对节点LED灯具35进行组合或整体联动;服务器端2:被配置为接收集控端1发送的数据信息并将所述数据信息发送至节点端3(相当于权利要求中的所述集控端与所述服务器端进行通信连接,所述集控端向所述服务器端发送联动控制命令,以对所述节点端进行联动控制;所述服务器端用于将所述集控端发出的联动控制命令发送给所述节点端),以及实时监控节点端3的工作状态并将节点端3的工作状态反馈至集控端1;所述集控端1包括控制器11、主控制管理终端和通信模块,通信模块和主控制管理终端连接(相当于权利要求中的所述集控端包括总控制器、通讯模块,所述通讯模块与所述总控制器连接);控制器11通过主控制管理终端实现对服务器端2和节点端3设备的控制,对服务器端2和节点端3设备的控制信息或数据信息通过通信模块传输(相当于权利要求中的所述总控制器通过所述通讯模块与所述服务器端进行数据交互);以及节点端3:被配置为根据接收的所述数据信息控制各节点LED灯具35 的数据上传、下载以及灯光的播放。节点端3包括节点主控制系统,节点主控制系统包括主控制器31,中央处理模块、网络收发模块、存储模块以及数据接口构成电脑联机主控制器,中央处理模块从服务器下载节点的数据和接收控制指令进行存储和处理,处理后的数据(包括要进行播放的图片和图像文件)和指令传输到指定的LED控制器,LED控制器接收图片及图像文件并按照指令对文件进行排列管理,完成数模转换形成适合播放的图文形式,并最终将图文格式传送到LED灯具实现节点LED灯光播放(相当于权利要求中的所述节点端根据所述服务器端发送的联动控制命令进行具体的联动控制,进行灯光画面的变换)。每个节点端3可以控制一栋楼或者相邻几栋楼的LED灯具(即:节点端包括多个分区;其中,“相邻几栋楼”相当于:“多个分区”);由图1可知,节点端3下连接有多个LED控制器,LED控制器下连接多路LED灯具;节点端3包括节点主控制系统,节点主控制系统包括主控制器31,中央处理模块、网络收发模块、存储模块以及数据接口构成电脑联机主控制器,中央处理模块从服务器下载节点的数据和接收控制指令进行存储和处理,处理后的数据(包括要进行播放的图片和图像文件)和指令传输到指定的LED控制器,LED控制器接收图片及图像文件并按照指令对文件进行排列管理,完成数模转换形成适合播放的图文形式,并最终将图文格式传送到LED灯具实现节点LED灯光播放(相当于权利要求中的节点端将控制信息传输到LED控制器,LED控制器根据接收到的控制信息控制多组LED灯具,进行联动控制)。
该权利要求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技术特征为:1)集控端发送给服务器端的控制命令是由集控端生成的;服务器端发给节点端的命令是整合简化后的;所述服务器端包括联动控制器,所述联动控制器将所述总控制器发送的联动控制命令进行整合简化后分配给所述节点端,对所述节点端进行具体的联动控制,以此进行灯光画面的变换控制;每个所述分区均包括分区控制器和多组LED灯具,所述联动控制器将联动控制命令进行整合简化后分配给所述分区控制器,所述分区控制器根据接收到的联动控制命令控制多组所述LED灯具,各个所述分区进行联动控制;2)集控端还包括监控模块和数据库,监控模块,所述数据库与所述总控制器连接;所述监控模块用于对所述服务器端和所述节点端进行监控,监控所述服务器端的整合简化的联动控制命令是否有误,监控所述节点端是否按照联动控制命令进行灯光画面的变换,并将监控数据发送给所述总控制器;所述数据库用于存储备份控制系统的所有数据信息;3)所述人光互动端还包括人光互动终端和互动器材,所述互动器材为运动娱乐器材;并具体的根据人光互动终端、用户终端和互动器材实现生成对应的人光互动指令,实现对灯光进行控制的过程。所述人光互动终端包括人光互动控制器、触摸屏、声控器和无线通讯单元;所述用户终端的人光互动要求通过所述无线通讯单元发送给所述人光互动控制器;所述人光互动终端自身采集的人光互动要求通过所述触摸屏和/或所述声控器采集并发送给所述人光互动控制器;所述人光互动控制器根据所述人光互动要求生成人光互动指令,并通过所述通讯模块发送给所述总控制器;所述互动器材的实时人光互动要求通过所述无线通讯单元实时发送给所述人光互动控制器,所述人光互动控制器根据接收到的实时人光互动要求生成实时人光互动指令,并通过所述通讯模块实时发送给所述总控制器;所述人光互动终端还包括模式选择单元,所述模式选择单元与所述人光互动控制器连接;所述模式选择单元为用户提供多种进行人光互动的参与模式,所述人光互动控制器根据所述触摸屏、所述声控器采集的参与模式生成人光互动指令,并通过所述通讯模块发送给所述总控制器;所述模式选择单元所提供的参与模式包括PK模式、输入模式和创作模式。基于以上区别技术特征,权利要求1实际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实现人光互动,增加城市灯光秀的人员参与度。
对于区别技术特征1),由主控制器生成控制指令,这是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因此,集控端发送给服务器端的控制命令是由集控端生成的,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可以得到的。此外,对比文件1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52-53段):节点端3包括节点主控制系统,节点主控制系统包括主控制器31,中央处理模块、网络收发模块、存储模块以及数据接口构成电脑联机主控制器,中央处理模块从服务器下载节点的数据和接收控制指令进行存储和处理,处理后的数据(包括要进行播放的图片和图像文件)和指令传输到指定的LED控制器,LED控制器接收图片及图像文件并按照指令对文件进行排列管理,完成数模转换形成适合播放的图文形式,并最终将图文格式传送到LED灯具实现节点LED灯光播放(也就是说,节点端包括主控制器,主控制器对接收到的控制信息进行处理后发送给指定的LED控制器,以控制LED灯光播放)。主控制器、LED控制器之间,以及集控器和服务器之间交互的都是控制信息,因此,将主控制器、LED控制器之间控制信息的处理方法应用到集控器和服务器之间的控制信息的处理,以减少总控制器的控制任务,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可以得到的。因此,服务器端发给节点端的命令是经过处理后的,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可以得到的。而整合简化是本领域常规的处理方法,因此,服务器端发给节点端的命令是整合简化后的,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可以得到的。使用具体的控制设备实现相关控制功能,这是本领域的常规设计;因此,在服务器中设置联动控制器,以实现联合控制功能,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可以得到的。因此,所述服务器端包括联动控制器,所述联动控制器将所述总控制器发送的联动控制命令进行整合简化后分配给所述节点端,对所述节点端进行具体的联动控制,以此进行灯光画面的变换控制,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可以得到的。而通过在各个区域设置控制器实现对该区域的控制,这是本领域的常规设计;因此,每个所述分区均包括分区控制器和多组LED灯具,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可以得到的。因此,所述联动控制器将联动控制命令进行整合简化后分配给所述分区控制器,所述分区控制器根据接收到的联动控制命令控制多组所述LED灯具,各个所述分区进行联动控制,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可以得到的。
对于区别技术特征2),对比文件1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39-43段,图2):服务器端2:被配置为接收集控端1发送的数据信息并将所述数据信息发送至节点端3,以及实时监控节点端3的工作状态并将节点端3的工作状态反馈至集控端1(也就是说,服务器监控节点端的工作状态,并将监控的结果反馈给集控端)。而为了提高监控的整体性和集中性,集控器对服务器的工作状态进行监控,同时监控节点端的工作状态,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可以得到的。因此,集控端包括监控模块,以及所述监控模块用于对所述服务器端和所述节点端进行监控,监控所述服务器端的整合简化的联动控制命令是否有误,监控所述节点端是否按照联动控制命令进行灯光画面的变换,并将监控数据发送给所述总控制器,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可以得到的。此外,对比文件1还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41-43段):所述集控端1包括控制器11、主控制管理终端和通信模块,主控制管理终端包括任务控制模块,任务控制模块将存储的可以作为一个播放节目的图片或图像(视频和动画等)的播放格式、播放帧、播放时长、播放时间、播放顺序以及播放节点等等制成代码,完成播放节目的编辑并将编辑完成的节目存储在控制器中(也就是说,集控器包括存储的信息)。而使用数据库对信息进行存储,是本领域存储信息的常规手段;因此,集控端包括数据库,所述数据库用于存储备份控制系统的所有数据信息,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可以得到的。而将设备中的模块相连以实现内部通信,这是本领域的常规设计;因此,监控模块、所述数据库分别与所述总控制器连接,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可以得到的。
对于区别技术特征3),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分布式智能家居照明控制系统,并具体公开了如下技术特征(参见说明书第4-20段,图1):如图1所示的一种分布式智能家居照明控制系统,包括人机互动模块1、主控制模块2、电源模块3、照明控制模块4,所述人机互动模块1与主控制模块2的输入端建立通信连接,主控制模块2以接收人机互动模块1发出的指令对照明控制模块4进行控制,所述主控制模块2的输出端与照明控制模块4连接;人机互动模块1包括灯光控制触摸屏、手机或平板。人机互动模块包括灯光控制触摸屏、手机或平板;所述餐厅灯控制模块包括语音识别模块、控制器和客厅灯,所述语音识别模块分别与控制器连接,用户可通过语音识别模块可实现餐厅灯的开闭。
虽然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人机互动照明控制系统,但本申请的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技术特征3)是一个整体,各个特征之间有内部的关联性。通过该技术特征,本申请可以让用户直接与人光互动终端进行人光互动,通过人光互动终端控制建筑立面上的灯光变换,使人们在观赏景观灯的同时,还能参与其中。而对比文件2的人机控制系统仅能控制照明系统,不能与人进行参与性互动。因此,对比文件2没有公开上述区别技术特征3),而该区别技术特征3)也不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且基于该区别技术特征3),本申请能够使用户直接或者间接的参与到灯光画面的控制中,提高灯光系统的趣味性和参与性,使城市建筑立面的灯光画面不再只停留在供人观赏的阶段,使市民或者游客能够直接参与其中,更深入的了解城市文化,具有有益的技术效果。因此,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相对于对比文件1、2和公知常识的结合是非显而易见的,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2.2、权利要求2-3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由于独立权利要求1具备创造性,因而其从属权利要求2-3相对于对比文件1及对比文件2和本领域公知常识的结合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3、针对前置审查意见
合议组认为:虽然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人机互动照明控制系统,但本申请的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技术特征3)是一个整体,各个特征之间有内部的关联性。通过该技术特征,本申请可以让用户直接与人光互动终端进行人光互动,通过人光互动终端控制建筑立面上的灯光变换,使人们在观赏景观灯的同时,还能参与其中。而对比文件2的人机控制系统仅能控制照明系统,不能与人进行参与性互动。因此,对比文件2没有公开上述区别技术特征3),而该区别技术特征3)也不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且基于该区别技术特征3),本申请能够使用户直接或者间接的参与到灯光画面的控制中,提高灯光系统的趣味性和参与性,使城市建筑立面的灯光画面不再只停留在供人观赏的阶段,使市民或者游客能够直接参与其中,更深入的了解城市文化,具有有益的技术效果。
因此,权利要求1-3相对于对比文件1及对比文件2和本领域公知常识的结合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
至于本申请中是否还存在其它不符合专利法和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的缺陷,均留待后续程序继续审查。
基于上述理由,合议组依法作出以下决定。
三、决定
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9年06月25日对本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审查部门在申请日2017年11月09日提交的说明书摘要、说明书附图图1-3、摘要附图;2019年03月08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77段;2019年08月23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3项的基础上对本申请继续进行审查。
如对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不服,根据专利法第41条第2款的规定,复审请求人可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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