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创造名称:单片机驱动直流电磁阀的节能驱动电路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199310
决定日:2019-12-12
委内编号:1F273044
优先权日:
申请(专利)号:201610193399.9
申请日:2016-03-30
复审请求人:邬惠林
无效请求人:
授权公告日: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
主审员:徐长红
合议组组长:高丽敏
参审员:秦保军
国际分类号:F16K31/06(2006.01)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决定要点
:如果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相比,其区别属于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则认为该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不具备创造性。
全文:
本复审请求涉及申请号为201610193399.9,名称为“单片机驱动直流电磁阀的节能驱动电路”的发明专利申请(下称本申请)。本申请的申请人为邬惠林,申请日为2016年03月30日,公开日为2017年10月24日。
经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审查部门于2018年11月05日发出驳回决定,驳回了本申请,其理由是:本申请权利要求1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2款规定的新颖性,权利要求2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驳回决定所依据的文本为:申请日2016年03月30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2项、说明书第1-2页(即第1-10段)、说明书附图第1页(即说明书附图图1)、说明书摘要和摘要附图。
驳回决定引用的对比文件如下:
对比文件1:CN 204985936U,公告日2016年01月20日。
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单片机驱动直流电磁阀的节能驱动电路,由限流电阻(6)、第一达林顿管(3)、吸能二极管(2)、限流电阻(7)、第二达林顿管(4)、限流电阻(5)组成,其特征是:第一个输出端K1为启动输出端,通过限流电阻(6)驱动第一达林顿管(3)产生大电流吸合直流电磁阀(1);吸能二极管(2)与直流电磁阀(1)并联;第二个输出端K2为维持输出端,通过限流电阻(7)驱动第二达林顿管(4), 再通过限流电阻(5)产生小电流维持直流电磁阀(1)吸合。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单片机驱动直流电磁阀的节能驱动电路,其特征是:当单片机软件资源充足时,可以闲置第二个输出端K2,只控制第一个输出端K1的脉宽,通过节能驱动电路实现单片机节能驱动直流电磁阀。”。
驳回决定中认为,本申请的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被对比文件1公开,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2款规定的新颖性。从属权利要求2的附加技术特征为本领域常规技术手段,因此权利要求2相对于对比文件1和本领域常规技术手段的结合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申请人(下称复审请求人)对上述驳回决定不服,于2019年02月01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复审请求,同时修改了权利要求书。复审请求人认为:(1)对比文件1电路复杂,需要4个三极管、至少6个电阻,另加2个二极管和1个电容,本申请仅需2个三极管,另加3个电阻和1个二极管,就能灵活多变地实现单片机节能驱动直流电磁阀;(2)当单片机软件资源充足时,可以闲置第二个输出端,只控制第一个输出端的脉宽,先大脉宽供应大能量吸合直流电磁阀,再小脉宽供应小能量维持直流电磁阀的吸合,灵活多变地通过节能驱动电路实现单片机节能驱动直流电磁阀,对比文件1无此功能。
复审请求时新修改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单片机驱动直流电磁阀的节能驱动电路,由限流电阻(6)、第一达林顿管(3)、吸能二极管(2)、限流电阻(7)、第二达林顿管(4)、限流电阻(5)组成,其特征是:第一个输出端K1为启动输出端,通过一个限流电阻(6)驱动第一达林顿管(3)产生大电流吸合直流电磁阀(1);吸能二极管(2)与直流电磁阀(1)并联;第二个输出端K2为维持输出端,通过一个限流电阻(7)驱动第二达林顿管(4), 再通过一个限流电阻(5)产生小电流维持直流电磁阀(1)吸合;当单片机软件资源充足时,闲置第二个输出端K2,只控制第一个输出端K1的脉宽,通过节能驱动电路实现单片机节能驱动直流电磁阀。”。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9年02月18日依法受理了该复审请求,并将其转送至原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
原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书中认为,电阻的个数、电容和二极管的设置均为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需要进行的常规选择,此外通过脉宽调制来降低电流属于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因而坚持驳回决定。
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理。
合议组于2019年09月26日向复审请求人发出复审通知书,指出: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的区别在于:当单片机软件资源充足时,闲置第二个输出端K2,只控制第一个输出端K1的脉宽,通过节能驱动电路实现单片机节能驱动直流电磁阀,而上述区别属于本领域公知常识。因此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以及本领域公知常识的结合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针对复审请求人的意见陈述,合议组认为,电阻的个数,二级管和电容的设置,是本领域技术人员也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的常规选择设置。在本领域利用脉宽调节控制电源输出端的电流大小、以提供不同模式下的电流需求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10月24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但未修改申请文件。复审请求人认为:本申请中,当单片机软件资源充足时,比如可以编程输出各种脉宽信号,就可以闲置第二个输出端,只控制第一个输出端的脉宽,节约一个硬件端口,先大脉宽供应大能量吸合直流电磁阀,再小脉宽供应小能量维持直流电磁阀的吸合,灵活多变地通过节能驱动电路实现单片机节能驱动直流电磁阀。当单片机软件资源不充足时,可对二个控制端进行电平高低控制。对比文件1无此功能,本申请电路更简单,应用灵活多变,技术更先进。
在上述程序的基础上,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可以作出复审请求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审查文本的认定
复审请求人在提出复审请求时修改了权利要求书。经查,复审请求人对权利要求书所作的修改符合专利法第33条的规定。因此本复审决定针对的审查文本为:2019年02月01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项、申请日2016年03月30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2页(即第1-10段)、说明书附图第1页(即图1)、说明书摘要和摘要附图。
关于创造性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权利要求1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单片机驱动直流电磁阀的节能驱动电路,对比文件1(CN204985936U,公告日2016年01月20日)公开了一种单片机驱动直流电磁阀的节能驱动电路,并具体公开了以下技术内容(参见说明书第11-18段,附图3-4):由限流电阻R61、三极管Q18和三极管Q16组成的第一达林顿管、吸能二极管D12、限流电阻R29、三极管Q17和三极管Q15组成的第二达林顿管、限流电阻(R8、R75、R76、R77)组成,第一个输出端SC2为启动输出端,通过限流电阻R61驱动第一达林顿管产生大电流吸合直流电磁阀;吸能二极管D12与直流电磁阀YM并联;第二个输出端SC1为维持输出端,通过限流电阻R29驱动第二达林顿管, 再通过限流电阻(R8、R75、R76、R77)产生小电流维持直流电磁阀吸合,启动驱动电路时,开启第一输出端SC2,而在电磁阀启动后,启动模块关闭(即闲置第一输出端SC2),开启第二输出端SC1,启动维持模块。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在于:当单片机软件资源充足时,闲置第二个输出端K2,只控制第一个输出端K1的脉宽,通过节能驱动电路实现单片机节能驱动直流电磁阀。由此可见,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为,如何对一个输出端的电流进行调节使一个输出端的电流大小满足启动模式和维持模式下的不同电流需求。
对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在本领域,利用脉宽调节控制电源输出端的电流大小、以提供不同模式下的电流需求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参见欧阳光耀等编,《柴油机高压共轨喷射技术》,国防工业出版社,2012年11月,第347页至349页)。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在对比文件1已经公开的启动模块和维持模块要求不同的电流值(参见说明书第18段)内容的基础上,容易想到在一个电源输出端利用脉宽调节获得不同模式需求下的电流值,相应地,另一个输出端将处于闲置状态,进而获得上述区别技术特征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此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常规技术手段得到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此权利要求1不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具备创造性。
对复审请求人相关意见的评述
复审请求人在意见陈述中主张:当单片机软件资源充足时,比如可以编程输出各种脉宽信号,就可以闲置第二个输出端,只控制第一个输出端的脉宽,节约一个硬件端口,先大脉宽供应大能量吸合直流电磁阀,再小脉宽供应小能量维持直流电磁阀的吸合,灵活多变地通过节能驱动电路实现单片机节能驱动直流电磁阀。当单片机软件资源不充足时,可对二个控制端进行电平高低控制。对比文件1无此功能,本申请电路更简单,应用灵活多变,技术更先进。本申请是经过大量实验得到的,现在公开了,才觉得简单,并不是所谓显而易见的。
对此,合议组认为:
关于复审请求人提出的上述特征,在本领域,利用脉宽调节控制电源输出端的电流大小、以提供不同模式下的电流需求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参见欧阳光耀等编,《柴油机高压共轨喷射技术》,国防工业出版社,2012年11月,第347页至349页),在该文件中,介绍了电磁阀启动时需要高的启动电流,而在电磁阀吸合后,保持电流稳定且电流较小,并介绍了单电压驱动方式,利用脉冲宽度调节来满足不同需求下的电流。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在对比文件1已经公开的启动模块和维持模块要求不同的电流值(参见说明书第18段)内容的基础上,容易想到在一个电源输出端利用脉宽调节获得不同模式需求下的电流值,相应地,另一个输出端将处于闲置状态,进而获得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的区别技术特征“当单片机软件资源充足时,闲置第二个输出端K2,只控制第一个输出端K1的脉宽,通过节能驱动电路实现单片机节能驱动直流电磁阀”,这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
综上所述,合议组依法做出如下决定。
三、决定
维持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11月05日对本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
如对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不服,根据专利法第41条第2款的规定,复审请求人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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