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创造名称:一种柠檬果酒的制备方法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199168
决定日:2019-12-12
委内编号:1F245978
优先权日:
申请(专利)号:201510578038.1
申请日:2015-09-11
复审请求人:四川理工学院
无效请求人:
授权公告日: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
主审员:王迪
合议组组长:汪建斌
参审员:张敏
国际分类号:C12G3/02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决定要点
:如果发明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相比存在区别技术特征,但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现有技术的教导,有动机将该区别技术特征应用到最接近的现有技术中以解决发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则该发明是显而易见的,不具备创造性。
全文:
本复审请求涉及申请号为201510578038.1,名称为“一种柠檬果酒的制备方法”的发明专利申请。申请人为四川理工学院。本申请的申请日为2015年09月11日,公开日为2015年12月02日。
经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审查部门于2017年12月21日发出驳回决定,以权利要求1-8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为由驳回了本申请。驳回决定所依据的文本为:申请日2015年09月11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7页(即第1-67段)、2015年10月20日提交的说明书摘要和2017年09月07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8项。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柠檬果酒的制备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制备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A、制备柠檬汁:将柠檬榨汁后过滤得到柠檬原汁,向所述柠檬原汁中加入适量偏重亚硫酸钾得到柠檬汁;
B、制备无菌红糖:将红糖盛于封口容器后进行高温杀菌得到无菌红糖,高温杀菌为在115~125℃的温度下灭菌处理15~35min;
C、主发酵:向干燥的容器中加入柠檬汁并控制柠檬汁的加入量为容器容量的60~90%,再取无菌红糖加入柠檬汁中并调节所得红糖柠檬汁的糖度至10~35°BX;加入食品级碳酸氢钠并调节所述红糖柠檬汁的pH值至4.0~5.0,再加入活化后的酵母菌;之后将容器敞口置于18~37℃的恒温培养箱中进行发酵,待所述红糖柠檬汁的糖度为0~5°BX时结束主发酵;
D、后发酵:再向容器中加入柠檬汁并控制柠檬汁的加入量为容器容量的5~35%;之后将容器敞口置于18~37℃的恒温培养箱中进行发酵,待红糖柠檬汁的糖度为0~3°BX时结束后发酵,得到发酵液;
E、澄清、杀菌和贮藏:将澄清剂加入发酵液中并静置,待发酵液澄清后取出澄清液;向澄清液中加入适量偏重亚硫酸钾进行杀菌,并将杀菌后的澄清液密封并贮藏后得到柠檬果酒。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柠檬果酒的制备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步骤A中,偏重亚硫酸钾的加入量按照每升柠檬原汁使用二氧化硫10~60毫克的量来计算;在步骤E中,偏重亚硫酸钾的加入量按照每升澄清液使用二氧化硫10~60毫克的量来计算。
3.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柠檬果酒的制备方法,其特征在于,主发酵周期为5~30天,后发酵周期为10~30天,贮藏周期为7~10天。
4.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柠檬果酒的制备方法,其特征在于,采用糖度计或 糖度仪测量所述红糖柠檬汁的糖度。
5.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柠檬果酒的制备方法,其特征在于,活化后的酵母菌是利用白糖水活化干酵母制得的,其中,以每升红糖柠檬汁需要1~2g干酵母计算,称取干酵母并用干酵母20倍重量的质量浓度为5~10%的白糖水于15~25℃活化干酵母30~40min,得到所述活化后的酵母菌。
6.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柠檬果酒的制备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澄清剂为皂土悬浮液,其中,以每升发酵液需要0.1~0.2g皂土计算,称取皂土并用皂土10倍重量的灭菌自来水将皂土溶解24小时后得到所述皂土悬浮液。
7.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柠檬果酒的制备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柠檬果酒的酒精度为5~35%(V/V)。
8.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柠檬果酒的制备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柠檬汁与无菌红糖现制现用。”
驳回理由为:对比文件1(CN103131596A,公开日为2013年06月05日)公开了一种柠檬果酒的加工方法(参见权利要求1)。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相比的区别技术特征在于:(1)权利要求1加入红糖来调节糖度,而对比文件1是白砂糖,且限定了无菌红糖的制备方式;(2)权利要求1制汁、主发酵、后发酵以及后续的处理方式略有不同。权利要求1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进一步丰富柠檬果酒的药用和营养价值、降低成本。对于区别技术特征(1),在对比文件1公开的柠檬果酒的制备方法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对制酒过程中的工艺步骤进行适当调整。同时,本领域技术人员知晓白砂糖、黄砂糖、赤砂糖、红糖、绵白糖以及冰糖均为常规的蔗糖原料,均能提供产品的糖度和甜味;且对比文件2(CN102925313 A,公开日为2013年02月13日)公开了一种滋补桂圆酒的酿造方法,在制备酒时调配时既可以加入白糖或红糖进行调配,然后加入酵母经前发酵和后发酵进行发酵制酒(参见说明书实施例1)。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从对比文件2中获得技术启示,选择红糖调节发酵制酒的糖度。为避免发酵过程中杂菌带来的影响,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想到进行高温灭菌得到无菌红糖产品,杀菌温度和处理时间为一般性选择。对于区别技术特征(2),对比文件1公开了在果汁中加入二氧化硫进行处理,在此基础上不难选择性质相近的偏重亚硫酸钾进行替换,在主发酵时在干燥容器中加入柠檬汁后再取无菌红糖调节糖度是常规的操作,柠檬汁的加入量可以常规调整;同时,酵母发酵时的pH值及使用碳酸氢钠调节pH值是常规选择,具体数值可依据酵母活性需求而定。将容器敞口发酵是发酵的一般操作,主发酵结束时糖度大小可根据需要来定。在对比文件1公开了在发酵旺盛期加入柠檬颗粒和柠檬果汁的混合物继续补充混合发酵的基础上,选择向容器中仅仅加入柠檬汁后发酵,柠檬汁的加入量、后发酵的温度和具体方式、红糖柠檬汁的糖度可根据需要确定。由于发酵中仅仅加入了柠檬汁,自然会想到舍弃渣液份分离的步骤,在对比文件1公开巴氏杀菌以及过滤除菌的基础上,容易想到继续加入具有杀菌效果的偏重亚硫酸钾进行杀菌,杀菌后密封贮藏得到柠檬果酒。至于是否陈酿以及在何时选择陈酿处理依据实际需求而定。因此,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从属权利要求2-8进一步限定的附加技术特征是本领域的常规选择,因此权利要求2-8也不具备创造性。
申请人四川理工学院(下称复审请求人)对上述驳回决定不服,于2018年03月05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复审请求,同时提交了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共1页1项),所作修改为:将驳回决定针对的权利要求1-8合并为新的权利要求1。复审请求人认为:(1)本申请用具有抗衰老、补血气、暖脾健胃等功效的红糖与柠檬汁共同发酵,制得的柠檬果酒酒精度不高并且有怡人的柠檬香味,功用和口感适合女性及老年人。红糖相对于白糖成本更低。(2)本发明结束发酵时,酒精度为18°BX以上,保证了不会有杂菌的产生。对比文件1的最终酒精度没有达到18°BX,产品保质期不能与本发明相比。对比文件2对红糖的处理仅仅用了煮沸,其无法解决红糖中杂菌的问题。而本申请则进行了高温彻底灭菌,保证柠檬果酒的质量和口感。加入偏重亚硫酸钾是为了对柠檬汁起到防氧化、防腐杀菌和护色等作用。本发明的工艺简单,不需调配等过程,并且发酵时间较短,操作简便。复审请求时新修改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柠檬果酒的制备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制备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A、制备柠檬汁:将柠檬榨汁后过滤得到柠檬原汁,向所述柠檬原汁中加入适量偏重亚硫酸钾得到柠檬汁;
B、制备无菌红糖:将红糖盛于封口容器后进行高温杀菌得到无菌红糖;
C、主发酵:向干燥的容器中加入柠檬汁并控制柠檬汁的加入量为容器容量的60~90%,再取无菌红糖加入柠檬汁中并调节所得红糖柠檬汁的糖度至10~35°BX;加入食品级碳酸氢钠并调节所述红糖柠檬汁的pH值至4.0~5.0,再加入活化后的酵母菌;之后将容器敞口置于18~37℃的恒温培养箱中进行发酵,待所述红糖柠檬汁的糖度为0~5°BX时结束主发酵;
D、后发酵:再向容器中加入柠檬汁并控制柠檬汁的加入量为容器容量的5~35%;之后将容器敞口置于18~37℃的恒温培养箱中进行发酵,待红糖柠檬汁的糖度为0~3°BX时结束后发酵,得到发酵液;
E、澄清、杀菌和贮藏:将澄清剂加入发酵液中并静置,待发酵液澄清后取出澄清液;向澄清液中加入适量偏重亚硫酸钾进行杀菌,并将杀菌后的澄清液密封并贮藏后得到柠檬果酒;
在步骤A中,偏重亚硫酸钾的加入量按照每升柠檬原汁使用二氧化硫10~60毫克的量来计算;在步骤E中,偏重亚硫酸钾的加入量按照每升澄清液使用二氧化硫10~60毫克的量来计算;
在步骤B中,所述高温杀菌为在115~125℃的温度下灭菌处理15~35min;
主发酵周期为5~30天,后发酵周期为10~30天,贮藏周期为7~10天;
采用糖度计或糖度仪测量所述红糖柠檬汁的糖度;
活化后的酵母菌是利用白糖水活化干酵母制得的,其中,以每升红糖柠檬汁需要1~2g干酵母计算,称取干酵母并用干酵母20倍重量的质量浓度为5~10%的白糖水于15~25℃活化干酵母30~40min,得到所述活化后的酵母菌;
所述澄清剂为皂土悬浮液,其中,以每升发酵液需要0.1~0.2g皂土计算,称取皂土并用皂土10倍重量的灭菌自来水将皂土溶解24小时后得到所述皂土悬浮液;
所述柠檬果酒的酒精度为5~35%(V/V);
所述柠檬汁与无菌红糖现制现用。”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04月16日依法受理了该复审请求,并将其转送至原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
原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书中认为:本申请权利要求相对于对比文件1的区别主要在于用杀菌后的红糖替代白糖作为碳源,而区别技术特征所能达到的技术效果为丰富柠檬果酒的药用和营养价值并降低成本,对比文件1和现有技术中虽然没有使用红糖作为碳源发酵柠檬果酒的,但对比文件2明确公开了在果酒的制备过程中可以使用红糖作为碳源替代白糖,红糖的功效本领域技术人员是已知的,其所带来的效果能够预期的,杀菌手段可以常规调整。由于红糖和柠檬汁的功效已知,因此将其组合以后在营养保健功效等方面带来的效果能够预期;偏重亚硫酸钾能够起到防氧化、防腐杀菌、护色等作用,在技术方案确定的基础上,对于最终果酒的风味等效果均可以预期。因而坚持原驳回决定。
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理。
合议组于2019年08月28日向复审请求人发出复审通知书,指出: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参见权利要求1)相比的区别技术特征在于:(1)权利要求1采用红糖代替对比文件1中的白糖,并限定了无菌红糖的制备方法和参数;(2)权利要求1还限定了前发酵时用碳酸氢钠调节pH值,后发酵时采用柠檬汁、澄清剂澄清、偏重硫酸钾杀菌分别代替对比文件1的柠檬鲜果破碎渣汁液混合物、过滤澄清、巴氏杀菌,且制备步骤细节和参数略有不同。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营养功效更丰富且口感、风味等品质有所不同的柠檬果酒。对于区别技术特征(1),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滋补桂圆酒的酿造方法(参见说明书实施例1),给出了白糖、红糖均可用于发酵果酒的技术启示,且本领域技术人员公知红糖的口感、风味、色泽和营养功效,因此当本领域技术人员要生产一种口感、外观、营养功效有所不同的柠檬果酒时,在对比文件2的启示下有动机选择用红糖代替对比文件1中的白糖,加入后取得的技术效果是结合本领域普通技术知识能够预期的。而对原材料进行杀菌处理以避免杂菌污染、提高发酵效率是本领域常见的操作手段,且在对比文件2公开了煮沸糖的步骤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选择对红糖进行无菌处理,而高温加热也是常见的灭菌方式,具体的杀菌温度和时间等条件也是结合卫生要求能够调整的。对于区别技术特征(2),发酵前调整pH值至发酵微生物的最适pH以提高发酵效率是常规技术手段,具体pH值可结合发酵剂本身的特性确定。在对比文件1公开了在后发酵中加入含有柠檬汁的柠檬鲜果破碎渣汁液混合物的基础上,本领域结合产品风味、性状和加工需要可以选择去掉果渣而仅加入柠檬汁,效果是结合柠檬汁本身的风味和理化性质可以预期的。而澄清剂澄清和过滤澄清均是本领域常规的澄清操作方式,本领域技术人员可根据果酒生产的实际需要进行替换,皂土也是常见的澄清剂,具体的使用量可以根据具体的待处理物料量和实际澄清效果确定。本领域技术人员知晓偏重硫酸钾具有防氧化、防腐杀菌、护色等作用,因此可以采用偏重硫酸钾代替巴氏杀菌以起到更好的延长果酒保质期的效果,且可以避免加热杀菌可能对果酒品质带来的不利影响。至于其它制备步骤和参数上的些许差异,也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在对比文件1基础上,结合所要获得的柠檬果酒的风味口感、理化性状、外观、营养功效等经常规实验调整即可获得的。因此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
对于复审请求理由,合议组认为:(1)对比文件2公开了可采用红糖或白糖发酵酿造果酒,加上本领域技术人员熟知红糖的功效,因此有动机选择用红糖代替对比文件1中的白糖。加入红糖后赋予柠檬果酒本身所具有的保健功效和更低的成本也是能够预期的。(2)对原材料进行杀菌处理以避免杂菌污染、提高发酵效率是本领域常见的操作手段,在对比文件2公开了煮沸糖的步骤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选择对红糖进行无菌处理,高温加热也是常见的灭菌方式,具体的杀菌条件也是能够调整的。另外,对比文件1的方法也不涉及调配步骤,也看不出本申请的发酵时间较对比文件1显著缩短。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9月25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和修改的权利要求书(共1页1项),所作修改为:在复审通知书针对的权利要求1中增加了“所述柠檬果酒利用具有抗衰老、补血气、暖脾健胃等功效的红糖与柠檬汁共同发酵,综合了柠檬和红糖二者的药用价值,并且具有保健美容、有益健康等效果”的技术效果,修改依据为说明书第【0020】段。复审请求人认为:(1)本申请加入的是红糖、酵母菌而对比文件1为白砂糖和干酵母,另外还加入了碳酸氢钠和柠檬汁原液,并未加入水,保证了产品口味的纯正。红糖的营养成分比白砂糖高,价格更便宜,具有抗衰老、补气血等功效,制成的柠檬果酒兼具柠檬和红糖的药用价值。本申请的酵母菌和对比文件1的干酵母成分不同,发酵效果更好。碳酸氢钠能够调节pH值,将pH调至4-5,能达到很好的发酵效果。柠檬汁原液使发酵的柠檬果酒更为浓醇。(2)本申请加入偏重亚硫酸钾能够使柠檬原汁的浓度适中,以及防止氧化、防腐杀菌和护色,而对比文件1不含该步骤;对红糖杀菌能够保证果酒的纯净度,减少杂菌污染,加入适量红糖能使保质期更长且甜度适宜,选择红糖不是简单能够得到的。本申请的柠檬果酒酒精度不高、有怡人柠檬香味,工艺简单,不需调配、发酵时间短。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9月25日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柠檬果酒的制备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制备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A、制备柠檬汁:将柠檬榨汁后过滤得到柠檬原汁,向所述柠檬原汁中加入适量偏重亚硫酸钾得到柠檬汁;
B、制备无菌红糖:将红糖盛于封口容器后进行高温杀菌得到无菌红糖;
C、主发酵:向干燥的容器中加入柠檬汁并控制柠檬汁的加入量为容器容量的60~90%,再取无菌红糖加入柠檬汁中并调节所得红糖柠檬汁的糖度至10~35°BX;加入食品级碳酸氢钠并调节所述红糖柠檬汁的pH值至4.0~5.0,再加入活化后的酵母菌;之后将容器敞口置于18~37℃的恒温培养箱中进行发酵,待所述红糖柠檬汁的糖度为0~5°BX时结束主发酵;
D、后发酵:再向容器中加入柠檬汁并控制柠檬汁的加入量为容器容量的5~35%;之后将容器敞口置于18~37℃的恒温培养箱中进行发酵,待红糖柠檬汁的糖度为0~3°BX时结束后发酵,得到发酵液;
E、澄清、杀菌和贮藏:将澄清剂加入发酵液中并静置,待发酵液澄清后取出澄清液;向澄清液中加入适量偏重亚硫酸钾进行杀菌,并将杀菌后的澄清液密封并贮藏后得到柠檬果酒;
在步骤A中,偏重亚硫酸钾的加入量按照每升柠檬原汁使用二氧化硫10~60毫克的量来计算;在步骤E中,偏重亚硫酸钾的加入量按照每升澄清液使用二氧化硫10~60毫克的量来计算;
在步骤B中,所述高温杀菌为在115~125℃的温度下灭菌处理15~35min;
主发酵周期为5~30天,后发酵周期为10~30天,贮藏周期为7~10天;
采用糖度计或糖度仪测量所述红糖柠檬汁的糖度;
活化后的酵母菌是利用白糖水活化干酵母制得的,其中,以每升红糖柠檬汁需要1~2g干酵母计算,称取干酵母并用干酵母20倍重量的质量浓度为5~10%的白糖水于15~25℃活化干酵母30~40min,得到所述活化后的酵母菌;
所述澄清剂为皂土悬浮液,其中,以每升发酵液需要0.1~0.2g皂土计算,称取皂土并用皂土10倍重量的灭菌自来水将皂土溶解24小时后得到所述皂土悬浮液;
所述柠檬果酒的酒精度为5~35%(V/V);
所述柠檬汁与无菌红糖现制现用;
所述柠檬果酒利用具有抗衰老、补血气、暖脾健胃等功效的红糖与柠檬汁共同发酵,综合了柠檬和红糖二者的药用价值,并且具有保健美容、有益健康等效果。”
在上述程序的基础上,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可以作出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审查文本的认定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9月25日提交了修改的权利要求书(共1页1项),经审查,所作修改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1条第1款和专利法第33条的规定。因此,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针对的文本如下:申请日2015年09月11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7页(即第1-67段)、2015年10月20日提交的说明书摘要和2019年09月25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项。
关于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根据该款规定,如果发明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相比存在区别技术特征,但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现有技术的教导,有动机将该区别技术特征应用到最接近的现有技术中以解决发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则该发明是显而易见的,不具备创造性。
具体到本案中,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柠檬果酒的制备方法。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柠檬果酒的加工方法,具体包括如下步骤:挑选并清洗:取新鲜柠檬果,并对其进行人工分选,去除未成熟或者有病虫的果子,对挑选合格的柠檬果用水清洗;榨汁:将清洗好的柠檬果用螺旋榨汁机榨汁,用100目的不锈钢筛网过滤,得到柠檬果汁备用;调配:按照体积比柠檬果汁:水为1:1比例调配柠檬果汁,然后用白砂糖调整柠檬果汁的糖度至18~20°Bx,再向每升柠檬果汁中添加30~110mgSO2;酵母活化:以每升柠檬果汁需要0.1~0.9g干酵母计算,称取干酵母,并用干酵母10倍重量的20~30℃温水活化干酵母10min,得活化后的酵母液;发酵:将活化后的酵母液加入到调配好的柠檬果汁中,于恒温发酵罐中发酵,温度控制为30~32℃,发酵过程中补充白砂糖,发酵至发酵液酒精度10~12%、糖度10°Bx(相当于本申请中的主发酵);加入柠檬鲜果破碎渣汁液混合物:当发酵液酒精度为10~12%、糖度10°Bx时,加入柠檬鲜果破碎渣汁液混合物,加入量为发酵步骤中所用调配好的柠檬果汁的重量,搅拌均匀,并每隔2小时搅拌一次,每次搅拌10分钟,持续12~24小时(相当于本申请的后发酵);所述柠檬鲜果破碎渣汁液混合物为新鲜柠檬果清洗沥干后,用破碎机破碎成含有粒径2~4厘米的柠檬颗粒和柠檬果汁,现用现破碎;渣液分离后灭菌陈酿:将发酵液用100目的不锈钢筛网过滤,去除滤渣,过滤液为柠檬发酵酒,采用巴氏灭菌对柠檬发酵酒立即灭菌,灭菌后转入容器中密封储存,存放3~6个月;澄清:在陈酿后的柠檬发酵酒中加入明胶,明胶加入量为每升柠檬果酒400~1000mg,先将明胶用水溶解,再加入柠檬发酵酒中,迅速搅拌均匀,然后静置10~12小时,得柠檬果酒;过滤并分装:将澄清后的柠檬果酒用硅藻土过滤器进行初过滤,树脂过滤机精过滤,再用除菌板过滤机进行除菌过滤,检验,灌装得到酒精度为10~12%的柠檬果酒(参见权利要求1)。虽然权利要求1中限定了“所述柠檬果酒利用具有抗衰老、补血气、暖脾健胃等功效的红糖与柠檬汁共同发酵,综合了柠檬和红糖二者的药用价值,并且具有保健美容、有益健康等效果”的技术效果,但上述效果并未对所述柠檬果酒的制备方法带来任何影响,因此不构成其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技术特征。因此,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相比的区别技术特征在于:(1)权利要求1采用红糖代替对比文件1中的白糖,并限定了无菌红糖的制备方法和参数;(2)权利要求1还限定了前发酵时用碳酸氢钠调节pH值,后发酵时采用柠檬汁、澄清剂澄清、偏重硫酸钾杀菌分别代替对比文件1的柠檬鲜果破碎渣汁液混合物、过滤澄清、巴氏杀菌,且制备步骤细节和参数略有不同。基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权利要求1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营养功效更丰富且口感、风味等品质有所不同的柠檬果酒。
对于区别技术特征(1),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滋补桂圆酒的酿造方法,包括如下步骤:一、取桂圆肉,加入水,煮沸;二、取红枣,去核,加入水,煮沸;三、取枸杞,加入水,煮沸;四、合并上述三份原料及溶液,加入白糖(红糖),煮沸,溶解,冷却至室温,其中桂圆肉、红枣、枸杞、白糖或红糖的配比是5:2:1:5;五、接种:加入0.2%的酵母;六、前发酵:将上述原料混合均匀后,转入发酵罐中,密罐。在20-22℃进行发酵;七、后发酵:15天后,分离酒渣,将酒液转罐进行后发酵;八、将酒渣加水,于75—85℃进行蒸馏,从而获得较高纯度的桂圆酒精;九、调酒度:一个月后,用陶瓷滤芯过滤,得到澄清透明的酒液,再用高纯度的桂圆酒调整酒度至18°±1°;十、陈酿:在酒窖中密闭,隔绝空气陈酿4-6个月以上(参见说明书实施例1)。即对比文件2给出了白糖、红糖均可用于发酵果酒的技术启示,且本领域技术人员公知红糖的口感、风味、色泽和营养功效,因此当本领域技术人员要生产一种口感、外观、营养功效有所不同的柠檬果酒时,在对比文件2的启示下有动机选择用红糖代替对比文件1中的白糖,加入后取得的技术效果是结合本领域普通技术知识能够预期的。而对原材料进行杀菌处理以避免杂菌污染、提高发酵效率是本领域常见的操作手段,且在对比文件2公开了煮沸糖的步骤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选择对红糖进行无菌处理,而高温加热也是常见的灭菌方式,具体的杀菌温度和时间等条件也是结合卫生要求能够调整的。对于区别技术特征(2),发酵前调整pH值至发酵微生物的最适pH以提高发酵效率是常规技术手段,具体pH值可结合发酵剂本身的特性确定。在对比文件1公开了在后发酵中加入含有柠檬汁的柠檬鲜果破碎渣汁液混合物的基础上,本领域结合产品风味、性状和加工需要可以选择去掉果渣而仅加入柠檬汁,效果是结合柠檬汁本身的风味和理化性质可以预期的。而澄清剂澄清和过滤澄清均是本领域常规的澄清操作方式,二者各有优劣势,本领域技术人员可根据果酒生产的实际需要进行替换,皂土也是常见的澄清剂,具体的使用量可以根据具体的待处理物料量和实际澄清效果确定。本领域技术人员普遍知晓偏重硫酸钾具有防氧化、防腐杀菌、护色等作用,因此可以采用偏重硫酸钾代替巴氏杀菌以起到更好的延长果酒保质期的效果,且可以避免加热杀菌可能对果酒品质带来的不利影响。至于其它制备步骤和参数上的些许差异,例如酵母活化的具体参数、柠檬果酒的酒精度等,也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所期望获得的柠檬果酒的风味口感、理化性状、外观、营养功效等经常规实验调整即可获得的,所述柠檬果酒能获得柠檬和红糖所具有的美容保健等效果也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结合所用成分本身的营养和保健效果能够合理预期的,且看不出权利要求1限定的步骤和参数取得了何种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因此对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及本领域的普通技术知识和常规技术获得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是显而易见的,权利要求1不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对复审请求人相关意见的评述
对于复审请求人答复复审通知书的意见陈述,合议组认为:(1)对比文件1所用的干酵母为活性干酵母,其也加入了温水活化,与本申请所用的酵母菌一致,二者不构成区别。对于红糖的使用,对比文件2公开了可采用红糖或白糖发酵酿造果酒,加上本领域技术人员熟知红糖的功效,因此在对比文件2的启示下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动机选择用红糖代替对比文件1中的白糖。加入红糖后赋予柠檬果酒本身所具有的保健功效和更低的成本也是能够预期的。碳酸氢钠是本领域常用的pH调节剂,为了更好地保证发酵效果,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动机选择用碳酸氢钠将发酵体系调节为酵母的最适pH,具体数值可根据酵母特性确定。至于是否加入调节柠檬汁的浓度则是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果酒风味口感能够调节的,当要生产一种柠檬风味更加浓度的产品时,可以选择不加入水。(2)偏重硫酸钾用于果酒具有防止氧化、防腐杀菌、护色等作用是本领域所已知的,本领域技术人员可采用加入偏重硫酸钾的方式代替加热的方式(巴氏杀菌)对产品进行灭菌处理,取得更好的杀菌、防氧化、护色、避免酒品口味改变等效果也是能够预期的。对原材料进行杀菌处理以避免杂菌污染、提高发酵效率是本领域常见的操作手段,在对比文件2公开了煮沸糖的步骤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选择对红糖进行无菌处理,而高温加热也是常见的灭菌方式,具体的杀菌条件也是结合卫生要求能够调整的。在对比文件1和2的基础上能够获得本申请技术方案的基础上,其效果也是能够随之获得的。综上所述,复审请求人陈述的理由不足以克服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的缺陷。
基于上述事实和理由,本案合议组作出如下审查决定。
三、决定
维持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7年12月21日对本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
如对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不服,根据专利法第41条第2款的规定,复审请求人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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