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创造名称:控制方法、微控制器、适配器控制器、适配器及电子设备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197176
决定日:2019-12-11
委内编号:1F276276
优先权日:
申请(专利)号:201410373342.8
申请日:2014-07-31
复审请求人:联想(北京)有限公司
无效请求人:
授权公告日: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
主审员:谢寅黎
合议组组长:刘平
参审员:宋雪梅
国际分类号:H02J7/00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决定要点
:如果权利要求所要保护的技术方案相对于作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对比文件具有区别特征,而该区别特征中一部分特征被另一篇对比文件公开,另一部分特征为本领域的公知常识,且本领域技术人员在面对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时有动机将上述另一篇对比文件和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应用到最接近的现有技术中以解决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并获得该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则该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
全文:
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涉及申请号为201410373342.8、名称为“控制方法、微控制器、适配器控制器、适配器及电子设备”的发明专利申请(下文称本申请)。本申请的申请人为联想(北京)有限公司,申请日为2014年07月31日,公开日为2016年02月03日。
经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审查部门于2018年11月28日发出驳回决定,以权利要求1-14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为由驳回了本申请,理由具体如下: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CN101399448B,公告日为2011年01月26日)的区别在于:(1)剩余电量等于预设第一阈值时,也对电池进行充电;(2)满足断电条件时,生成第二信号,触发使得所述电源适配器在处于所述断电状态时的当前功耗为0;生成的信号发送至电源适配器,触发电源适配器切换状态。上述区别(1)为本领域的常规选择,上述区别(2)部分特征被对比文件2(CN101409458A,公开日为2009年04月15日)公开,部分特征为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因此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权利要求4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在于:(1)剩余电量等于预设第一阈值时,也对电池进行充电;(2)满足断电条件时,设计具有第二生成单元生成第二信号,触发使得所述电源适配器在处于所述断电状态时的当前功耗为0;生成的信号发送至电源适配器,触发电源适配器切换状态。上述区别(1)为本领域的常规选择,上述区别(2)部分特征被对比文件2公开,部分特征为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因此权利要求4不具备创造性。权利要求2-3、5-6的附加技术特征为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因此权利要求2-3、5-6也不具备创造性。权利要求7的主题名称及除引用权利要求4-6中任一项的部分之外的特征被对比文件1公开,结合权利要求4-6的评述,权利要求7也不具备创造性。权利要求8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在于:(1)剩余电量等于预设第一阈值时,也对电池进行充电;(2)该控制方法应用于电源适配器,由适配器响应信号转换状态,并且满足断电条件时,产生第二信号,使得所述电源适配器在处于所述断电状态时的当前功耗为0。上述区别(1)为本领域的常规选择,上述区别(2)部分特征被对比文件2公开,部分特征为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因此权利要求8不具备创造性。权利要求11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在于:(1)剩余电量等于预设第一阈值时,也对电池进行充电;(2)该控制器应用于适配器,满足断电条件时,产生第二信号,并设计第二转换单元响应该信号,使得所述电源适配器在处于所述断电状态时的当前功耗为0。上述区别(1)为本领域的常规选择,上述区别(2)部分特征被对比文件2公开,部分特征为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因此权利要求11不具备创造性。权利要求9-10、12-13的附加技术特征为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因此权利要求9-10、12-13也不具备创造性。权利要求14与对比文件2的区别在于:依据所述电子设备的开机信号或在所述电池的剩余电量小于或等于预设第一阈值时所产生的第一信号,触发所述适配器开关导通,以使得所述电压转换器处于运行状态输出交流电为所述电子设备供电;或者,依据所述电子设备在所述电池的剩余电量大于所述第一阈值时所产生的第二信号,触发所述适配器开关断开,以使得所述电压转换器处于停止状态;或者,依据所述电网连接端与所述电网交流电之间连接断开时所产生的连接中断信号,触发所述适配器开关断开,以使得所述电压转换器处于停止状态。上述区别部分特征被对比文件1公开,部分特征为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因此权利要求14也不具备创造性。
驳回决定所依据的文本为:2018年08月22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14项,申请日2014年07月31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134段、说明书附图图1-14、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
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应用电子设备,所述电子设备中设置有电池,所述电子设备与电源适配器相连接,所述电子设备处于关机状态,所述方法包括:
监测所述电池的剩余电量;
在所述剩余电量小于或等于预设第一阈值时,生成第一信号并将所述第一信号发送至所述电源适配器,以触发所述电源适配器将其当前状态转换为工作状态,使得所述电源适配器对所述电池进行充电;
在所述剩余电量大于所述第一阈值时,生成第二信号并将所述第二信号发送至所述电源适配器,以触发所述电源适配器将其当前状态转换为断电状态,使得所述电源适配器在处于所述断电状态时的当前功耗为0。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剩余电量大于所述第一阈值时,所述方法还包括:
触发所述电池处于电池出货模式(放电管关闭),以使得所述电池处于非放电状态。
3.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响应于所述电子设备的开机信号,生成第三信号,以触发所述电源适配器将其当前状态转换为工作状态,使得所述电源适配器为所述电子设备的运行供电。
4. 一种微控制器,其特征在于,设置于电子设备,所述电子设备中设置有电池,所述电子设备与电源适配器相连接,所述电子设备处于关机状态,所述微控制器包括:
电量监测单元,用于监测所述电池的剩余电量,在所述剩余电量小于或等于预设第一阈值时,触发第一生成单元,否则,触发第二生成单元;
第一生成单元,用于生成第一信号,所述第一信号被发送至所述电源适配器,以触发所述电源适配器将其当前状态转换为工作状态,使得所述电源适配器对所述电池进行充电;
第二生成单元,用于生成第二信号,所述第二信号被发送至所述电源适配器,以触发所述电源适配器将其当前状态转换为断电状态,使得所述适配器在处于所述断电状态时的当前功耗为0。
5. 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微控制器,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电池触发单元,用于在所述电量监测单元监测到所述电池的剩余电量大于所述第一阈值时,触发所述电池处于电池出货模式,以使得所述电池处于非放电状态。
6. 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微控制器,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第三生成单元,用于响应于所述电子设备的开机信号,生成第三信号,以触发所述电源适配器将其当前状态转换为工作模式,使得所述电源适配器为所述电子设备的运行供电。
7. 一种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子设备与电源适配器相连接,所述电子设备中设置有电池,其中,所述电子设备还包括如权利要求4至6中任意一项所述的微控制器。
8. 一种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应用于电源适配器,所述电源适配器与电子设备相连接,所述电子设备中设置有电池,所述电子设备处于关机状态,所述方法包括:
响应于所述电子设备在所述电池的剩余电量小于或等于预设第一阈值时所产生的第一信号,转换所述电源适配器的当前状态为工作状态,由所述电源适配器对所述电池进行充电;
响应于所述电子设备在所述电池的剩余电量大于所述第一阈值时所产生的第二信号,转换所述电源适配器的当前状态为断电状态,使得所述电源适配器在处于所述断电状态时的当前功耗为0。
9. 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响应于所述电子设备与所述电源适配器之间连接断开时所生成的连接中断信号,转换所述电源适配器的当前状态为断电状态。
10. 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响应于所述电子设备依据其开机信号生成的第三信号,转换所述电源适配器的当前状态为工作状态,由所述电源适配器为所述电子设备的运行供电。
11. 一种适配器控制器,其特征在于,应用于电源适配器,所述电源适配器与电子设备相连接,所述电子设备中设置有电池,所述电子设备处 于关机状态,所述适配器控制器包括:
第一转换单元,用于响应于所述电子设备在所述电池的剩余电量小于或等于预设第一阈值时产生的第一信号,转换所述电源适配器的当前状态为工作状态,由所述电源适配器对所述电池进行充电;
第二转换单元,用于响应于所述电子设备在所述电池的剩余电量大于所述第一阈值时所产生的第二信号,转换所述电源适配器的当前状态为断电状态,使得所述电源适配器在处于所述断电状态时的当前功耗为0。
12. 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适配器控制器,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第三转换单元,用于响应于所述电子设备与所述适配器之间连接断开时所生成的连接中断信号,转换所述电源适配器的当前状态为断电状态。
13. 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适配器控制器,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第四转换单元,用于响应于所述电子设备依据其开机信号生成的第三信号,转换所述电源适配器的当前状态为工作状态,由所述电源适配器为所述电子设备的运行供电。
14. 一种适配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适配器与电子设备相连接,所述电子设备中设置有电池,所述适配器包括:
电网连接端,所述电网连接端与电网交流电相连接,用于输出交流电;
电压转换器,所述电压转换器与所述电子设备相连接,用于对所述电网连接端所输出的交流电进行电压转换,输出直流电,为所述电子设备供电;
适配器开关,所述适配器与所述电压转换器相连接;
适配器控制芯片,所述适配器控制芯片分别与所述适配器开关和所述电子设备相连接,用于依据所述电子设备的开机信号或在所述电池的剩余电量小于或等于预设第一阈值时所产生的第一信号,触发所述适配器开关导通,以使得所述电压转换器处于运行状态输出交流电为所述电子设备供电;或者,依据所述电子设备在所述电池的剩余电量大于所述第一阈值时所产生的第二信号,触发所述适配器开关断开,以使得所述电压转换器处于停止状态;或者,依据所述电网连接端与所述电网交流电之间连接断开时所产生的连接中断信号,触发所述适配器开关断开,以使得所述电压转换器处于停止状态。”
申请人(下文称复审请求人)对上述驳回决定不服,于2019年03月13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复审请求,同时提交了权利要求书的全文修改替换页,具体修改的是:在权利要求1、4、8、11中增加技术特征“在所述断电状态时所述电源适配器中不存在电流输入及电流输出”,在权利要求14中增加技术特征“在适配器开关断开的状态下所述电源适配器中不存在电流流入及电流流出”。复审请求人认为:对比文件1中的电源切换电路6连接在电源适配器和电池之间,电源切换电路6输出控制信号,控制电源切换电路6中的开关通断,以控制电源适配器与电池的通断,对比文件1并未向电源适配器发送任何控制信号,电源适配器一直处于接收电网交流输入,并输出充电电流的状态。而本申请向电源适配器发送不同的控制信号,控制电源适配器转换为工作状态或不存在电流输入和输出的断电状态。对比文件2通过对主机端上的按钮进行操作以触发电源适配器开关机,不涉及本申请中测量电量并进行数据判断以生成信号的处理方法,因此不具有结合启示。
提出复审请求时新修改的权利要求1、4、8、11、14如下:
“1. 一种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应用电子设备,所述电子设备中设置有电池,所述电子设备与电源适配器相连接,所述电子设备处于关机状态,所述方法包括:
监测所述电池的剩余电量;
在所述剩余电量小于或等于预设第一阈值时,生成第一信号并将所述第一信号发送至所述电源适配器,以触发所述电源适配器将其当前状态转换为工作状态,使得所述电源适配器对所述电池进行充电;
在所述剩余电量大于所述第一阈值时,生成第二信号并将所述第二信号发送至所述电源适配器,以触发所述电源适配器将其当前状态转换为断电状态,使得所述电源适配器在处于所述断电状态时的当前功耗为0,在所述断电状态时所述电源适配器中不存在电流输入及电流输出。”
“4. 一种微控制器,其特征在于,设置于电子设备,所述电子设备中设置有电池,所述电子设备与电源适配器相连接,所述电子设备处于关机状态,所述微控制器包括:
电量监测单元,用于监测所述电池的剩余电量,在所述剩余电量小于或等于预设第一阈值时,触发第一生成单元,否则,触发第二生成单元;
第一生成单元,用于生成第一信号,所述第一信号被发送至所述电源适配器,以触发所述电源适配器将其当前状态转换为工作状态,使得所述电源适配器对所述电池进行充电;
第二生成单元,用于生成第二信号,所述第二信号被发送至所述电源适配器,以触发所述电源适配器将其当前状态转换为断电状态,使得所述 适配器在处于所述断电状态时的当前功耗为0,在所述断电状态时所述电源适配器中不存在电流输入及电流输出。”
“8. 一种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应用于电源适配器,所述电源适配器与电子设备相连接,所述电子设备中设置有电池,所述电子设备处于关机状态,所述方法包括:
响应于所述电子设备在所述电池的剩余电量小于或等于预设第一阈值时所产生的第一信号,转换所述电源适配器的当前状态为工作状态,由所述电源适配器对所述电池进行充电;
响应于所述电子设备在所述电池的剩余电量大于所述第一阈值时所产生的第二信号,转换所述电源适配器的当前状态为断电状态,使得所述电源适配器在处于所述断电状态时的当前功耗为0,在所述断电状态时所述电源适配器中不存在电流输入及电流输出。”
“11. 一种适配器控制器,其特征在于,应用于电源适配器,所述电源适配器与电子设备相连接,所述电子设备中设置有电池,所述电子设备处于关机状态,所述适配器控制器包括:
第一转换单元,用于响应于所述电子设备在所述电池的剩余电量小于或等于预设第一阈值时产生的第一信号,转换所述电源适配器的当前状态为工作状态,由所述电源适配器对所述电池进行充电;
第二转换单元,用于响应于所述电子设备在所述电池的剩余电量大于所述第一阈值时所产生的第二信号,转换所述电源适配器的当前状态为断电状态,使得所述电源适配器在处于所述断电状态时的当前功耗为0,在所述断电状态时所述电源适配器中不存在电流输入及电流输出。”
“14. 一种适配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适配器与电子设备相连接,所述电子设备中设置有电池,所述适配器包括:
电网连接端,所述电网连接端与电网交流电相连接,用于输出交流电;
电压转换器,所述电压转换器与所述电子设备相连接,用于对所述电网连接端所输出的交流电进行电压转换,输出直流电,为所述电子设备供电;
适配器开关,所述适配器与所述电压转换器相连接;
适配器控制芯片,所述适配器控制芯片分别与所述适配器开关和所述电子设备相连接,用于依据所述电子设备的开机信号或在所述电池的剩余电量小于或等于预设第一阈值时所产生的第一信号,触发所述适配器开关导通,以使得所述电压转换器处于运行状态输出交流电为所述电子设备供 电;或者,依据所述电子设备在所述电池的剩余电量大于所述第一阈值时所产生的第二信号,触发所述适配器开关断开,以使得所述电压转换器处于停止状态;或者,依据所述电网连接端与所述电网交流电之间连接断开时所产生的连接中断信号,触发所述适配器开关断开,以使得所述电压转换器处于停止状态,在适配器开关断开的状态下所述电源适配器中不存在电流输入及电流输出。”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9年03月18日依法受理了该复审请求,并将其转送至原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
原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书中认为:对比文件1与本申请的发明构思相同,都是在关机状态下,根据电池电量控制电路的通断,使电源给电池充电或者不充电。由于对比文件1公开了通过电源适配器为电池供电,对比文件2公开了待机零功耗的可关断交流电源的电源适配器。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将对比文件2的具有可关断交流电源的电源适配器应用到对比文件1中,使用对比文件1中对电源切换模块的控制信号线对电源适配器的开关进行控制。因而坚持驳回决定。
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理。
合议组于2019年07月03日向复审请求人发出复审通知书,指出:权利要求1-14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理由概括如下: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特征在于:将第一信号发送至电源适配器,以触发所述电源适配器将其当前状态转换为工作状态;将第二信号发送至电源适配器,以触发所述电源适配器将其当前状态转换为断电状态,使得所述电源适配器在处于所述断电状态时的当前功耗为0,在所述断电状态时所述电源适配器中不存在电流输入及电流输出。上述区别特征被对比文件2公开,因此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对比文件2的结合不具备创造性。权利要求4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特征在于:(1)使用微控制器来实现控制,(2)所述第一信号被发送至电源适配器,以触发所述电源适配器将其当前状态转换为工作状态;所述第二信号被发送至电源适配器,以触发所述电源适配器将其当前状态转换为断电状态,使得所述电源适配器在处于所述断电状态时的当前功耗为0,在所述断电状态时所述电源适配器中不存在电流输入及电流输出。上述区别特征(1)为本领域的惯用手段,上述区别特征(2)被对比文件2公开,因此权利要求4不具备创造性。权利要求2-3、5-6的附加技术特征或为本领域的惯用手段、或被对比文件2公开,因此权利要求2-3、5-6不具备创造性。权利要求7除引用权利要求4-6中任一项的部分或被对比文件1公开或为本领域的惯用手段,结合权利要求4-6的评述,权利要求7也不具备创造性。权利要求8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特征在于:该控制方法应用于电源适配器,响应于第一信号转换电源适配器将其当前状态转换为工作状态;响应于第二信号转换电源适配器的当前状态为断电状态,使得所述电源适配器在处于所述断电状态时的当前功耗为0,在所述断电状态时所述电源适配器中不存在电流输入及电流输出。上述区别特征被对比文件2公开,因此权利要求8相对于对比文件1、对比文件2的结合不具备创造性。权利要求11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特征在于:电源适配器控制器,应用于电源适配器,响应于第一信号转换电源适配器将其当前状态转换为工作状态;响应于第二信号转换电源适配器的当前状态为断电状态,使得所述电源适配器在处于所述断电状态时的当前功耗为0,在所述断电状态时所述电源适配器中不存在电流输入及电流输出。上述区别特征被对比文件2公开,因此权利要求11相对于对比文件1、对比文件2的结合不具备创造性。权利要求9-10、12-13的附加技术特征或为本领域的惯用手段、或被对比文件2公开,因此权利要求9-10、12-13不具备创造性。权利要求14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特征在于:适配器包括:电网连接端,所述电网连接端与电网交流电相连接,用于输出交流电;电压转换器,所述电压转换器与所述电子设备相连接,用于对所述电网连接端所输出的交流电进行电压转换,输出直流电,为所述电子设备供电;适配器开关,所述适配器与所述电压转换器相连接;适配器控制芯片,所述适配器控制芯片分别与所述适配器开关和所述电子设备相连接,用于依据所述电子设备的开机信号,触发所述适配器开关导通,以使得所述电压转换器处于运行状态输出交流电为所述电子设备供电;或者,依据所述电网连接端与所述电网交流电之间连接断开时所产生的连接中断信号,触发所述适配器开关断开,以使得所述电压转换器处于停止状态,在适配器开关断开的状态下所述电源适配器中不存在电流输入及电流输出。上述区别特征部分被对比文件2公开,部分为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因此权利要求14不具备创造性。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8月19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并提交了权利要求书的全文修改替换页,包括权利要求第1-14项,具体修改为:在权利要求1、4、8、11、14中增加技术特征“其中所述第一信号为低电压信号或高电平信号,所述第二信号为所述第一信号的反转信号”。复审请求人认为:(1)本申请向电源适配器直接发送不同的控制信号如高电平或低电平信号,该控制信号能够触发电源适配器转换为工作状态或不存在输入电流和输出的断电状态;在对比文件1中只有一个状态,即为电子设备中的电池充电,而不具有其它状态。因此对比文件1中的电源适配器一直处于工作状态,未公开电源适配器工作或不工作的时机。(2)对比文件2中主机端并未产生一个高电平或低电平信号并将其直接发送至电源适配器,而是需要用户按下按钮S11,经过一系列元件器,电源适配器才能得到一个正脉冲信号,唤醒电源适配器的过程与本申请只通过电子设备产生并发送的一个高电平或低电平触发电源适配器状态切换的过程完全不同。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没有动机将对比文件1中的用于控制电源切换电路的控制信号直接发送至对比文件2的电源适配器。因此,本申请的权利要求具备创造性。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8月19日提交的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4、8、11、14为:
“1. 一种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应用电子设备,所述电子设备中设置有电池,所述电子设备与电源适配器相连接,所述电子设备处于关机状态,所述方法包括:
监测所述电池的剩余电量;
在所述剩余电量小于或等于预设第一阈值时,生成第一信号并将所述第一信号发送至所述电源适配器,以触发所述电源适配器将其当前状态转换为工作状态,使得所述电源适配器对所述电池进行充电;
在所述剩余电量大于所述第一阈值时,生成第二信号并将所述第二信号发送至所述电源适配器,以触发所述电源适配器将其当前状态转换为断电状态,使得所述电源适配器在处于所述断电状态时的当前功耗为0,在所述断电状态时所述电源适配器中不存在电流输入及电流输出,其中所述第一信号为低电平信号或高电平信号,所述第二信号为所述第一信号的反转信号。”
“4. 一种微控制器,其特征在于,设置于电子设备,所述电子设备中设置有电池,所述电子设备与电源适配器相连接,所述电子设备处于关机状态,所述微控制器包括:
电量监测单元,用于监测所述电池的剩余电量,在所述剩余电量小于或等于预设第一阈值时,触发第一生成单元,否则,触发第二生成单元;
第一生成单元,用于生成第一信号,所述第一信号被发送至所述电源适配器,以触发所述电源适配器将其当前状态转换为工作状态,使得所述电源适配器对所述电池进行充电;
第二生成单元,用于生成第二信号,所述第二信号被发送至所述电源适配器,以触发所述电源适配器将其当前状态转换为断电状态,使得所述适配器在处于所述断电状态时的当前功耗为0,在所述断电状态时所述电源适配器中不存在电流输入及电流输出,其中所述第一信号为低电平信号或高电平信号,所述第二信号为所述第一信号的反转信号。”
“8. 一种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应用于电源适配器,所述电源适配器与电子设备相连接,所述电子设备中设置有电池,所述电子设备处于关机状态,所述方法包括:
响应于所述电子设备在所述电池的剩余电量小于或等于预设第一阈值时所产生的第一信号,转换所述电源适配器的当前状态为工作状态,由所述电源适配器对所述电池进行充电;
响应于所述电子设备在所述电池的剩余电量大于所述第一阈值时所产生的第二信号,转换所述电源适配器的当前状态为断电状态,使得所述电源适配器在处于所述断电状态时的当前功耗为0,在所述断电状态时所述电源适配器中不存在电流输入及电流输出,其中所述第一信号为低电平信号或高电平信号,所述第二信号为所述第一信号的反转信号。”
“11. 一种适配器控制器,其特征在于,应用于电源适配器,所述电源适配器与电子设备相连接,所述电子设备中设置有电池,所述电子设备处于关机状态,所述适配器控制器包括:
第一转换单元,用于响应于所述电子设备在所述电池的剩余电量小于或等于预设第一阈值时产生的第一信号,转换所述电源适配器的当前状态为工作状态,由所述电源适配器对所述电池进行充电;
第二转换单元,用于响应于所述电子设备在所述电池的剩余电量大于所述第一阈值时所产生的第二信号,转换所述电源适配器的当前状态为断电状态,使得所述电源适配器在处于所述断电状态时的当前功耗为0,在所述断电状态时所述电源适配器中不存在电流输入及电流输出,其中所述第一信号为低电平信号或高电平信号,所述第二信号为所述第一信号的反转信号。”
“14. 一种适配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适配器与电子设备相连接,所述电子设备中设置有电池,所述适配器包括:
电网连接端,所述电网连接端与电网交流电相连接,用于输出交流电;
电压转换器,所述电压转换器与所述电子设备相连接,用于对所述电网连接端所输出的交流电进行电压转换,输出直流电,为所述电子设备供电;
适配器开关,所述适配器与所述电压转换器相连接;
适配器控制芯片,所述适配器控制芯片分别与所述适配器开关和所述电子设备相连接,用于依据所述电子设备的开机信号或在所述电池的剩余电量小于或等于预设第一阈值时所产生的第一信号,触发所述适配器开关导通,以使得所述电压转换器处于运行状态输出交流电为所述电子设备供电;或者,依据所述电子设备在所述电池的剩余电量大于所述第一阈值时所产生的第二信号,触发所述适配器开关断开,以使得所述电压转换器处于停止状态;或者,依据所述电网连接端与所述电网交流电之间连接断开时所产生的连接中断信号,触发所述适配器开关断开,以使得所述电压转换器处于停止状态,在适配器开关断开的状态下所述电源适配器中不存在电流输入及电流输出,其中所述第一信号为低电平信号或高电平信号,所述第二信号为所述第一信号的反转信号。”
合议组于2019年09月27日向复审请求人再次发出复审通知书,指出:权利要求1-14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理由如下: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特征在于:(1)将第一信号发送至电源适配器,以触发所述电源适配器将其当前状态转换为工作状态;将第二信号发送至电源适配器,以触发所述电源适配器将其当前状态转换为断电状态,使得所述电源适配器在处于所述断电状态时的当前功耗为0,在所述断电状态时所述电源适配器中不存在电流输入及电流输出;(2)第一信号为低电平信号或高电平信号。上述区别特征(1)被对比文件2公开,上述区别特征(2)为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因此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权利要求4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特征在于:(1)使用微控制器来实现控制,(2)所述第一信号被发送至电源适配器,以触发所述电源适配器将其当前状态转换为工作状态;所述第二信号被发送至电源适配器,以触发所述电源适配器将其当前状态转换为断电状态,使得所述电源适配器在处于所述断电状态时的当前功耗为0,在所述断电状态时所述电源适配器中不存在电流输入及电流输出;(3)第一信号为低电平信号或高电平信号。上述区别特征(1)、(3)为本领域的惯用手段,上述区别特征(2)被对比文件2公开,因此权利要求4不具备创造性。权利要求2-3、5-6的附加技术特征或为本领域的惯用手段、或被对比文件2公开,因此权利要求2-3、5-6不具备创造性。权利要求7除引用权利要求4-6中任一项的部分或被对比文件1公开或为本领域的惯用手段,结合权利要求4-6的评述,权利要求7也不具备创造性。权利要求8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特征在于:(1)该控制方法应用于电源适配器,响应于第一信号转换电源适配器将其当前状态转换为工作状态;响应于第二信号转换电源适配器的当前状态为断电状态,使得所述电源适配器在处于所述断电状态时的当前功耗为0,在所述断电状态时所述电源适配器中不存在电流输入及电流输出;(2)第一信号为低电平信号或高电平信号。上述区别特征(1)被对比文件2公开,上述区别特征(2)为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因此权利要求8不具备创造性。权利要求11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特征在于:(1)电源适配器控制器,应用于电源适配器,响应于第一信号转换电源适配器将其当前状态转换为工作状态;响应于第二信号转换电源适配器的当前状态为断电状态,使得所述电源适配器在处于所述断电状态时的当前功耗为0,在所述断电状态时所述电源适配器中不存在电流输入及电流输出;(2)第一信号为低电平信号或高电平信号。上述区别特征(1)被对比文件2公开,上述区别特征(2)为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因此权利要求11不具备创造性。权利要求9-10、12-13的附加技术特征或为本领域的惯用手段、或被对比文件2公开,因此权利要求9-10、12-13不具备创造性。权利要求14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特征在于:(1)适配器包括:电网连接端,所述电网连接端与电网交流电相连接,用于输出交流电;电压转换器,所述电压转换器与所述电子设备相连接,用于对所述电网连接端所输出的交流电进行电压转换,输出直流电,为所述电子设备供电;适配器开关,所述适配器与所述电压转换器相连接;适配器控制芯片,所述适配器控制芯片分别与所述适配器开关和所述电子设备相连接,用于依据所述电子设备的开机信号,触发所述适配器开关导通,以使得所述电压转换器处于运行状态输出交流电为所述电子设备供电;或者,依据所述电网连接端与所述电网交流电之间连接断开时所产生的连接中断信号,触发所述适配器开关断开,以使得所述电压转换器处于停止状态,在适配器开关断开的状态下所述电源适配器中不存在电流输入及电流输出;(2)第一信号为低电平信号或高电平信号。上述区别特征(1)部分被对比文件2公开、部分为本领域的惯用手段,上述区别特征(2)为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因此权利要求14不具备创造性。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11月12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并提交了权利要求书的全文修改替换页,包括权利要求第1-11项,修改在于:将原权利要求3、6、10、13作为新的独立权利要求1、3、7、9,权利要求11中增加技术特征“还用于:响应于所述电子设备的开机信号,生成第三信号,以触发所述电源适配器将其当前状态转换为工作状态,使得所述电源适配器为所述电子设备的运行供电”,删除原权利要求3、10、13,并对权利要求的序号及引用关系进行了适应性修改。复审请求人认为:(1)对比文件1的技术方案通过在适配器与电池模块之间增加电源切换模块,来实现适配器的断开与连接,并非对电源适配器本身的改进;其针对的是电源切换电路所执行的控制信号的相关发送,并非是电源适配器本身的相关状态。对比文件2是对电源适配器本身的改进,其改进方式是通过增加一个手动开关,通过该开关来实现适配器的关断与打开。而本申请是依据生成的第一信号、第二信号或第三信号来实现对电源适配器功能的实现。本申请依据信号的不同,可以使得电源适配实现为电流充电或为电子设备供电,是依据信号的不同采用不同的功能,这在对比文件2中未公开。对比文件2是对适配器增加了开关,对比文件1是在适配器后端增加了新的硬件,二者不存在结合的基础。(2)对比文件2接收主机打开电源适配器的控制信号,电源适配器唤醒开机,仅公开了一种状态,即控制适配器开机的状态,是通过开关S11来实现开机的,不能比对成本申请的两个特征。因此本申请的权利要求具备创造性。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11月12日提交的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为:
“1. 一种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应用电子设备,所述电子设备中设置有电池,所述电子设备与电源适配器相连接,所述电子设备处于关机状态,所述方法包括:
监测所述电池的剩余电量;
在所述剩余电量小于或等于预设第一阈值时,生成第一信号并将所述第一信号发送至所述电源适配器,以触发所述电源适配器将其当前状态转换为工作状态,使得所述电源适配器对所述电池进行充电;
在所述剩余电量大于所述第一阈值时,生成第二信号并将所述第二信号发送至所述电源适配器,以触发所述电源适配器将其当前状态转换为断电状态,使得所述电源适配器在处于所述断电状态时的当前功耗为0,在所述断电状态时所述电源适配器中不存在电流输入及电流输出,其中所述第一信号为低电平信号或高电平信号,所述第二信号为所述第一信号的反转信号;
所述方法还包括:
响应于所述电子设备的开机信号,生成第三信号,以触发所述电源适配器将其当前状态转换为工作状态,使得所述电源适配器为所述电子设备的运行供电。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剩余电量大于所述第一阈值时,所述方法还包括:
触发所述电池处于电池出货模式(放电管关闭),以使得所述电池处于非放电状态。
3. 一种微控制器,其特征在于,设置于电子设备,所述电子设备中设置有电池,所述电子设备与电源适配器相连接,所述电子设备处于关机状态,所述微控制器包括:
电量监测单元,用于监测所述电池的剩余电量,在所述剩余电量小于或等于预设第一阈值时,触发第一生成单元,否则,触发第二生成单元;
第一生成单元,用于生成第一信号,所述第一信号被发送至所述电源适配器,以触发所述电源适配器将其当前状态转换为工作状态,使得所述电源适配器对所述电池进行充电;
第二生成单元,用于生成第二信号,所述第二信号被发送至所述电源适配器,以触发所述电源适配器将其当前状态转换为断电状态,使得所述适配器在处于所述断电状态时的当前功耗为0,在所述断电状态时所述电源适配器中不存在电流输入及电流输出,其中所述第一信号为低电平信号或高电平信号,所述第二信号为所述第一信号的反转信号;
还包括:
第三生成单元,用于响应于所述电子设备的开机信号,生成第三信号,以触发所述电源适配器将其当前状态转换为工作模式,使得所述电源适配器为所述电子设备的运行供电。
4. 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微控制器,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电池触发单元,用于在所述电量监测单元监测到所述电池的剩余电量大于所述第一阈值时,触发所述电池处于电池出货模式,以使得所述电池处于非放电状态。
5. 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微控制器,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第三生成单元,用于响应于所述电子设备的开机信号,生成第三信号,以触发所述电源适配器将其当前状态转换为工作模式,使得所述电源适配器为所述电子设备的运行供电。
6. 一种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子设备与电源适配器相连接,所述电子设备中设置有电池,其中,所述电子设备还包括如权利要求3至5中任意一项所述的微控制器。
7. 一种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应用于电源适配器,所述电源适配器与电子设备相连接,所述电子设备中设置有电池,所述电子设备处于关机状态,所述方法包括:
响应于所述电子设备在所述电池的剩余电量小于或等于预设第一阈值时所产生的第一信号,转换所述电源适配器的当前状态为工作状态,由所述电源适配器对所述电池进行充电;
响应于所述电子设备在所述电池的剩余电量大于所述第一阈值时所产生的第二信号,转换所述电源适配器的当前状态为断电状态,使得所述电源适配器在处于所述断电状态时的当前功耗为0,在所述断电状态时所述电源适配器中不存在电流输入及电流输出,其中所述第一信号为低电平信号或高电平信号,所述第二信号为所述第一信号的反转信号;
还包括:
响应于所述电子设备依据其开机信号生成的第三信号,转换所述电源适配器的当前状态为工作状态,由所述电源适配器为所述电子设备的运行供电。
8. 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响应于所述电子设备与所述电源适配器之间连接断开时所生成的连接中断信号,转换所述电源适配器的当前状态为断电状态。
9. 一种适配器控制器,其特征在于,应用于电源适配器,所述电源适配器与电子设备相连接,所述电子设备中设置有电池,所述电子设备处于关机状态,所述适配器控制器包括:
第一转换单元,用于响应于所述电子设备在所述电池的剩余电量小于或等于预设第一阈值时产生的第一信号,转换所述电源适配器的当前状态为工作状态,由所述电源适配器对所述电池进行充电;
第二转换单元,用于响应于所述电子设备在所述电池的剩余电量大于所述第一阈值时所产生的第二信号,转换所述电源适配器的当前状态为断电状态,使得所述电源适配器在处于所述断电状态时的当前功耗为0,在所述断电状态时所述电源适配器中不存在电流输入及电流输出,其中所述第一信号为低电平信号或高电平信号,所述第二信号为所述第一信号的反转信号;
还包括:
第四转换单元,用于响应于所述电子设备依据其开机信号生成的第三信号,转换所述电源适配器的当前状态为工作状态,由所述电源适配器为所述电子设备的运行供电。
10. 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适配器控制器,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第三转换单元,用于响应于所述电子设备与所述适配器之间连接断开时所生成的连接中断信号,转换所述电源适配器的当前状态为断电状态。
11. 一种适配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适配器与电子设备相连接,所述电子设备中设置有电池,所述适配器包括:
电网连接端,所述电网连接端与电网交流电相连接,用于输出交流电;
电压转换器,所述电压转换器与所述电子设备相连接,用于对所述电网连接端所输出的交流电进行电压转换,输出直流电,为所述电子设备供电;
适配器开关,所述适配器与所述电压转换器相连接;
适配器控制芯片,所述适配器控制芯片分别与所述适配器开关和所述电子设备相连接,用于依据所述电子设备的开机信号或在所述电池的剩余电量小于或等于预设第一阈值时所产生的第一信号,触发所述适配器开关导通,以使得所述电压转换器处于运行状态输出交流电为所述电子设备供电;或者,依据所述电子设备在所述电池的剩余电量大于所述第一阈值时所产生的第二信号,触发所述适配器开关断开,以使得所述电压转换器处于停止状态;或者,依据所述电网连接端与所述电网交流电之间连接断开时所产生的连接中断信号,触发所述适配器开关断开,以使得所述电压转换器处于停止状态,在适配器开关断开的状态下所述电源适配器中不存在电流输入及电流输出,其中所述第一信号为低电平信号或高电平信号,所述第二信号为所述第一信号的反转信号;还用于:响应于所述电子设备的开机信号,生成第三信号,以触发所述电源适配器将其当前状态转换为工作状态,使得所述电源适配器为所述电子设备的运行供电。”
在上述程序的基础上,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可以作出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一)审查文本的认定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11月12日提交了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包括权利要求第1-11项。经审查,上述修改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1条第1款及专利法第33条的规定。本复审决定针对的审查文本为:2019年11月12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11项,申请日2014年07月31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134段、说明书附图图1-14、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
(二)关于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如果权利要求所要保护的技术方案相对于作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对比文件具有区别特征,而该区别特征中一部分特征被另一篇对比文件公开,另一部分特征为本领域的公知常识,且本领域技术人员在面对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时有动机将上述另一篇对比文件和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应用到最接近的现有技术中以解决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并获得该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则该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
本复审决定所引用的对比文件与驳回决定和复审通知书中所引用的对比文件相同,为:
对比文件1:CN 101399448B,公告日为2011年01月26日;
对比文件2:CN 101409458A,公开日为2009年04月15日。
其中,对比文件1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
1、权利要求1-2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1.1权利要求1要求保护一种控制方法。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电池充电管理方法,并具体公开了以下技术特征(参见说明书第2、28-60段及附图1-5):应用于电子设备,电子设备中设置有电池,所述电子设备与适配器连接,电子设备处于关机状态,所述方法包括:
根据满电量和充电门限电量(即预设第一阈值)计算出第一时间n,即电池在关机状态下工作时,电池由满电量跌至充电门限电量所耗的时间,当计时时间到达第一时间n时(此时对应了当前电池电量小于或等于充电门限电量,因此公开了在所述剩余电量小于或等于预设第一阈值时),计时器输出通知信号至电源管理电路,电源管理电路响应该信号,输出第一控制信号(即生成第一信号)至电源切换电路,控制电源切换电路切换到接通状态,以接通电源和电池,电池进入充电状态(即使得电源适配器对所述电池进行充电);
充电结束管理单元中的充电电流指示信号获取模块接收由电池模块的电池参数输出单元输出的充电电流指示信号,当检测到充电电流指示信号为高电平时,判断此时充电电流为零,标识电池已充满(即所述剩余电量大于所述第一阈值时),即向电源切换电路发送第二控制信号(即生成第二信号),控制电源切换电路切换到断开状态,以断开充电电源与电池的电连接,结束此次充电;
对比文件1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33、34段及附图5):第一控制信号(即第一信号)控制电源切换电路接通,第二控制信号(即第二信号)控制电源切换电路断开,可见对比文件1公开了第一控制信号、第二控制信号分别控制电源切换电路处于接通、断开两个相反的状态,因此第二控制信号是第一控制信号的反转信号;
对比文件1采用计时器检测电池电量从满电量放电到充电门限电量的时间,采用充电电流指示信号来判断电池是否充满,实质上是对电池的剩余电量的检测,因此公开了监测电池的剩余电量。
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特征在于:(1)将第一信号发送至电源适配器,以触发所述电源适配器将其当前状态转换为工作状态;将第二信号发送至电源适配器,以触发所述电源适配器将其当前状态转换为断电状态,使得所述电源适配器在处于所述断电状态时的当前功耗为0,在所述断电状态时所述电源适配器中不存在电流输入及电流输出;还包括:响应于所述电子设备的开机信号,生成第三信号,以触发所述电源适配器将其当前状态转换为工作状态,使得所述电源适配器为所述电子设备的运行供电;(2)第一信号为低电平信号或高电平信号。基于上述区别特征,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为:减小电源适配器在不需要对外供电时的功耗以及如何设置触发电源适配器的控制信号。
针对区别特征(1),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可关断交流电源的电源适配器,并具体公开了以下技术特征(参见说明书第1页第3行-第3页及附图1-5):为了解决电源适配器插在电源插座上就要耗电的技术问题,提供一种具有手控电控组合开关的磁保持继电器的电源适配器,通过主机端的控制电路或者手动按钮来对电源适配器中的开关进行通断控制从而实现电源适配器的开关机,使得电源适配器关机后待机零功耗;响应于主机(即电子设备)的开机控制信号,生成继电器开关的控制信号(即第三信号),以触发电源适配器将其当前状态转换为工作状态,使得电源适配器为主机的运行供电。因此,对比文件2公开了接收主机的打开电源适配器的控制信号(即第一信号)从而开机(即触发电源适配器将其当前状态转换为工作状态),以及接收主机的关断电源适配器的控制信号(即第二信号)从而关机(即触发所述电源适配器将其当前状态转换为断电状态),使得待机零功耗(即使得电源适配器在处于断电状态时的当前功耗为0,在所述断电状态时电源适配器中不存在电流输入及电流输出);以及响应于电子设备的开机信号,来打开电源适配器为电子设备的运行供电。可见,上述区别特征(1)已被对比文件2所公开,并且上述技术特征在对比文件2中所起的作用同上述区别特征(1)在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中所起的作用相同,都是为了使电源适配器仅在需要工作时打开,在不需要对外供电时断电,减小适配器不必要的待机功耗。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在对比文件1公开的电池充电的管理方法的基础上,出于减小电源适配器的功耗的考虑,在现有技术中寻找能够实现电源适配器在需要的时候打开、在不需要的时候关断的现有的解决方案时,能够从对比文件2中得到技术启示,对比文件2正是出于解决减小电源适配器的待机功耗所提供的技术方案,并且在该技术方案中公开了由主机的控制信号来控制电源适配器的开关机的技术手段。本领域技术人员在对比文件1中公开的由第一控制信号、第二控制信号来控制电源适配器与电池之间连接的电源切换电路的通断的基础上,为了进一步实现在电源适配器同电池断开连接时电源适配器的待机零功耗,结合对比文件2公开的由主机的控制信号来控制电源适配器的开关机的技术手段,从而将第一控制信号、第二控制信号或第三信号用来控制电源适配器的开关机并根据电子设备的开机信号来打开电源适配器为电子设备的运行供电,这种应用并不存在技术障碍,且效果可预期。
针对区别特征(2),在电路领域中,根据开关器件的类型或属性,选择高电平信号或低电平信号作为导通信号,以触发电源适配器进入工作状态,与之相应地,选择低电平信号或高电平信号作为关断信号,以触发电源适配器进入断电状态,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属于公知常识。
因此,将对比文件2中公开的技术手段应用于对比文件1并结合本领域的公知常识以解决电源适配器在不需要对外供电时的零功耗的技术问题,得到权利要求1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权利要求1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1.2权利要求2对权利要求1作了进一步限定。其附加技术特征构成权利要求2与对比文件1的又一区别特征,基于该区别特征,权利要求2的技术方案实际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为:防止电池电量充满时的自放电。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对于不对外供电的已充满电的电池,关闭其放电管,即使电池处于电池出货模式,使得电池处于非放电状态,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因此,当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时,其从属权利要求2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2、权利要求3-5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2.1权利要求3要求保护一种微控制器。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CPLD,用来实现电源管理电路,并具体公开了以下技术特征(参见说明书第2、28-60段及附图1-5):设置于电子设备,电子设备中设置有电池,所述电子设备与适配器连接,电子设备处于关机状态,所述CPLD包括:
计时器,根据满电量和充电门限电量(即预设第一阈值)计算出第一时间n,即电池在关机状态下工作时,电池由满电量跌至充电门限电量所耗的时间,当计时时间到达第一时间n时(此时对应了当前电池电量小于或等于充电门限电量,因此公开了在所述剩余电量小于或等于预设第一阈值时),计时器输出通知信号至电源管理电路(即第一生成单元),电源管理电路响应该信号,输出第一控制信号(即生成第一信号)至电源切换电路,控制电源切换电路切换到接通状态,以接通电源和电池,电池进入充电状态(即使得电源适配器对所述电池进行充电);
充电结束管理单元中的充电电流指示信号获取模块接收由电池模块的电池参数输出单元输出的充电电流指示信号,电源管理电路(即第二生成单元)当检测到充电电流指示信号为高电平时,判断此时充电电流为零,标识电池已充满(即所述剩余电量大于所述第一阈值时),即向电源切换电路发送第二控制信号(即生成第二信号),控制电源切换电路切换到断开状态,以断开充电电源与电池的电连接,结束此次充电;
对比文件1采用计时器检测电池电量从满电量放电到充电门限电量的时间,采用充电结束管理单元中的充电电流指示信号来判断电池是否充满,实质上是对电池的剩余电量的检测,因此计时器、充电结束管理单元相当于电量检测单元,用于检测所述电池的剩余电量,在剩余电量小于或等于充电门限电量时,触发电源管理电路生成第一控制信号,否则触发电源管理电路生成第一控制信号;
对比文件1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33、34段及附图5):第一控制信号(即第一信号)控制电源切换电路接通,第二控制信号(即第二信号)控制电源切换电路断开,可见对比文件1公开了第一控制信号、第二控制信号分别控制电源切换电路处于接通、断开两个相反的状态,因此第二控制信号是第一控制信号的反转信号。
权利要求3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特征在于:(1)使用微控制器来实现控制。(2)所述第一信号被发送至电源适配器,以触发所述电源适配器将其当前状态转换为工作状态;所述第二信号被发送至电源适配器,以触发所述电源适配器将其当前状态转换为断电状态,使得所述电源适配器在处于所述断电状态时的当前功耗为0,在所述断电状态时所述电源适配器中不存在电流输入及电流输出;第三生成单元,用于响应于所述电子设备的开机信号,生成第三信号,以触发所述电源适配器将其当前状态转换为工作模式,使得所述电源适配器为所述电子设备的运行供电。(3)第一信号为低电平信号或高电平信号。基于上述区别特征,权利要求3的技术方案实际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为:选用何种装置来实现控制方法、减小电源适配器在不需要对外供电时的功耗以及如何设置触发电源适配器的控制信号。
针对区别特征(1),微控制器是本领域常用的用来执行控制方法的器件,属于本领域的惯用手段。
针对区别特征(2),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可关断交流电源的电源适配器,并具体公开了以下技术特征(参见说明书第1页第3行-第3页及附图1-5):为了解决电源适配器插在电源插座上就要耗电的技术问题,提供一种具有手控电控组合开关的磁保持继电器的电源适配器,通过主机端的控制电路或者手动按钮来对电源适配器中的开关进行通断控制从而实现电源适配器的开关机,使得电源适配器关机后待机零功耗;主机端控制电路(即第三生成单元)响应于主机(即电子设备)的开机控制信号,生成继电器开关的控制信号(即第三信号),以触发电源适配器将其当前状态转换为工作状态,使得电源适配器为主机的运行供电。因此,对比文件2公开了接收主机的打开电源适配器的控制信号(即第一信号)从而开机(即触发电源适配器将其当前状态转换为工作状态),以及接收主机的关断电源适配器的控制信号(即第二信号)从而关机(即触发所述电源适配器将其当前状态转换为断电状态),使得待机零功耗(即使得电源适配器在处于断电状态时的当前功耗为0,在所述断电状态时电源适配器中不存在电流输入及电流输出);以及响应于电子设备的开机信号,来打开电源适配器为电子设备的运行供电。可见,上述区别特征(2)已被对比文件2所公开,并且上述技术特征在对比文件2中所起的作用同上述区别特征(2)在权利要求3的技术方案中所起的作用相同,都是为了使电源适配器仅在需要工作时打开,在不需要对外供电时断电,减小适配器不必要的待机功耗。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在对比文件1公开的电池充电的管理使用的CPLD的基础上,出于减小电源适配器的功耗的考虑,在现有技术中寻找能够实现电源适配器在需要的时候打开、在不需要的时候关断的现有的解决方案时,能够从对比文件2中得到技术启示,对比文件2正是出于解决减小电源适配器的待机功耗所提供的技术方案,并且在该技术方案中公开了由主机的控制信号来控制电源适配器的开关机的技术手段。本领域技术人员在对比文件1中公开的由第一控制信号、第二控制信号来控制电源适配器与电池之间连接的电源切换电路的通断的基础上,为了进一步实现在电源适配器同电池断开连接时电源适配器的待机零功耗,结合对比文件2公开的由主机的控制信号来控制电源适配器的开关机的技术手段,从而将第一控制信号、第二控制信号、第三控制信号用来控制电源适配器的开关机,并通过微控制器来实现上述控制方法,并不存在技术障碍,且效果可预期。
针对区别特征(3),在电路领域中,根据开关器件的类型或属性,选择高电平信号或低电平信号作为导通信号,以触发电源适配器进入工作状态,与之相应地,选择低电平信号或高电平信号作为关断信号,以触发电源适配器进入断电状态,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属于公知常识。
因此,将对比文件2中公开的技术手段应用于对比文件1并结合本领域的公知常识以解决电源适配器在不需要对外供电时的零功耗的技术问题,得到权利要求3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权利要求3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2.2权利要求4对权利要求3作了进一步限定。其附加技术特征构成权利要求4与对比文件1的又一区别特征,基于该区别特征,权利要求4的技术方案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为:防止电池电量充满时的自放电。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对于不对外供电的已充满电的电池,关闭其放电管,即使电池处于电池出货模式,使得电池处于非放电状态,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使用电池触发单元来执行上述操作,也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因此,当权利要求3不具备创造性时,其从属权利要求4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2.3权利要求5对权利要求3作了进一步限定。其附加技术特征已被对比文件2公开(参见说明书第1页第3行-第3页及附图1-5):主机端控制电路(即第三生成单元)响应于主机(即电子设备)的开机控制信号,生成继电器开关的控制信号(即第三信号),以触发电源适配器将其当前状态转换为工作状态,使得电源适配器为主机的运行供电。并且上述技术特征在对比文件2中所起的作用同上述附加技术特征在权利要求5中所起的作用相同,都是为了给电子设备(主机)供电时,打开电源适配器,因此对比文件2给出了结合的技术启示。当权利要求3不具备创造性时,其从属权利要求5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3、权利要求6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权利要求6要求保护一种电子设备。对比文件1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2、28-60段及附图1-5)一种电子设备,电子设备与适配器相连接,电子设备中设置有电池,电子设备包括电源管理电路。而使用微控制器来实现电源管理电路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在权利要求3-5中任一项的微控制器已被对比文件1、对比文件2和本领域的惯用手段的结合所公开的基础上,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权利要求6相对于对比文件1、对比文件2和本领域的惯用手段的结合是显而易见的,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4、权利要求7-8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4.1权利要求7要求保护一种控制方法。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电池充电管理方法,并具体公开了以下技术特征(参见说明书第2、28-60段及附图1-5):适配器与电子设备相连接,电子设备中设置有电池,电子设备处于关机状态,所述方法包括:
响应于电池电量跌至充电门限电量时产生的第一控制信号(即电子设备在电池的剩余电量小于或等于预设第一阈值时所产生的第一信号),控制电源切换电路切换到接通状态,以接通电源和电池,电池进入充电状态(即由所述电源适配器对所述电池进行充电);
响应于电池电量充满时产生的第二控制信号(即电子设备在所述电池的剩余电量大于第一阈值时所产生的第二信号),控制电源切换电路切换到断开状态,以断开充电电源与电池的电连接,结束此次充电;
对比文件1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33、34段及附图5):第一控制信号(即第一信号)控制电源切换电路接通,第二控制信号(即第二信号)控制电源切换电路断开,可见对比文件1公开了第一控制信号、第二控制信号分别控制电源切换电路处于接通、关断两个相反的状态,因此第二控制信号是第一控制信号的反转信号。
权利要求7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特征在于:(1)该控制方法应用于电源适配器,响应于第一信号转换电源适配器将其当前状态转换为工作状态;响应于第二信号转换电源适配器的当前状态为断电状态,使得所述电源适配器在处于所述断电状态时的当前功耗为0,在所述断电状态时所述电源适配器中不存在电流输入及电流输出;响应于所述电子设备依据其开机信号生成的第三信号,转换所述电源适配器的当前状态为工作状态,由所述电源适配器为所述电子设备的运行供电。(2)第一信号为低电平信号或高电平信号。基于上述区别特征,权利要求7的技术方案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为:减小电源适配器在不需要对外供电时的功耗以及如何设置触发电源适配器的控制信号。
针对区别特征(1),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可关断交流电源的电源适配器的控制方法,并具体公开了以下技术特征(参见说明书第1页第3行-第3页及附图1-5):为了解决电源适配器插在电源插座上就要耗电的技术问题,提供一种具有手控电控组合开关的磁保持继电器的电源适配器,通过主机端的控制电路或者手动按钮来对电源适配器中的开关进行通断控制从而实现电源适配器的开关机,使得电源适配器关机后待机零功耗;响应于主机(即电子设备)的开机控制信号,生成继电器开关的控制信号(即第三信号),转换电源适配器的当前状态为工作状态,由电源适配器为主机的运行供电。因此,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电源适配器的控制方法,接收主机的打开电源适配器的控制信号(即第一信号)从而开机(即触发电源适配器将其当前状态转换为工作状态),以及接收主机的关断电源适配器的控制信号(即第二信号)从而关机(即触发所述电源适配器将其当前状态转换为断电状态),使得待机零功耗(即使得电源适配器在处于断电状态时的当前功耗为0,在所述断电状态时电源适配器中不存在电流输入及电流输出);以及响应于电子设备的开机信号,来打开电源适配器为电子设备的运行供电。可见,上述区别特征(1)已被对比文件2所公开,并且上述技术特征在对比文件2中所起的作用同上述区别特征(1)在权利要求7的技术方案中所起的作用相同,都是为了使电源适配器仅在需要工作时打开,在不需要对外供电时断电,减小适配器不必要的待机功耗。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在对比文件1公开的电池充电的管理方法的基础上,出于减小电源适配器的功耗的考虑,在现有技术中寻找能够实现电源适配器在需要的时候打开、在不需要的时候关断的现有的解决方案时,能够从对比文件2中得到技术启示,对比文件2正是出于解决减小电源适配器的待机功耗所提供的技术方案,并且在该技术方案中公开了由主机的控制信号来控制电源适配器的开关机的技术手段。本领域技术人员在对比文件1中公开的由第一控制信号、第二控制信号来控制电源适配器与电池之间连接的电源切换电路的通断的基础上,为了进一步实现在电源适配器同电池断开连接时电源适配器的待机零功耗,结合对比文件2公开的由主机的控制信号来控制电源适配器的开关机的技术手段,从而将第一控制信号、第二控制信号、第三控制信号用来控制电源适配器的开关机,这种应用并不存在技术障碍,且效果可预期。
针对区别特征(2),在电路领域中,根据开关器件的类型或属性,选择高电平信号或低电平信号作为导通信号,以触发电源适配器进入工作状态,与之相应地,选择低电平信号或高电平信号作为关断信号,以触发电源适配器进入断电状态,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属于公知常识。
因此,将对比文件2中公开的技术手段应用于对比文件1并结合本领域的公知常识以解决电源适配器在不需要对外供电时的零功耗的技术问题,得到权利要求7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权利要求7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4.2权利要求8对权利要求7作了进一步限定。其附加技术特征构成权利要求8与对比文件1的又一区别特征,基于该区别特征,权利要求8的技术方案实际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为:在不需要对外界供电时,关闭电源适配器。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电子设备与电源适配器之间断开连接,也是不需要电源适配器对外供电的一种情形,将电子设备与电源适配器之间连接断开时生成的连接中断信号,也作为电源适配器的关断信号,转换电源适配器的当前状态为断电状态也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因此,当权利要求7不具备创造性时,其从属权利要求8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5、权利要求9-10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5.1权利要求9要求保护一种适配器控制器。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电池充电管理装置,并具体公开了以下技术特征(参见说明书第2、28-60段及附图1-5):适配器与电子设备相连接,电子设备中设置有电池,电子设备处于关机状态,电池充电管理装置包括:
电源管理电路(即第一转换单元),用于响应于电池电量跌至充电门限电量时产生的第一控制信号(即电子设备在电池的剩余电量小于或等于预设第一阈值时所产生的第一信号),控制电源切换电路切换到接通状态,以接通电源和电池,电池进入充电状态(即由所述电源适配器对所述电池进行充电);
电源管理电路(即第二转换单元),用于响应于电池电量充满时产生的第二控制信号(即电子设备在所述电池的剩余电量大于第一阈值时所产生的第二信号),控制电源切换电路切换到断开状态,以断开充电电源与电池的电连接,结束此次充电;
对比文件1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33、34段及附图5):第一控制信号(即第一信号)控制电源切换电路接通,第二控制信号(即第二信号)控制电源切换电路断开,可见对比文件1公开了第一控制信号、第二控制信号分别控制电源切换电路处于接通、断开两个相反的状态,因此第二控制信号是第一控制信号的反转信号。
权利要求9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特征在于:(1)电源适配器控制器,应用于电源适配器,响应于第一信号转换电源适配器将其当前状态转换为工作状态;响应于第二信号转换电源适配器的当前状态为断电状态,使得所述电源适配器在处于所述断电状态时的当前功耗为0,在所述断电状态时所述电源适配器中不存在电流输入及电流输出;还包括:第四转换单元,用于响应于所述电子设备依据其开机信号生成的第三信号,转换所述电源适配器的当前状态为工作状态,由所述电源适配器为所述电子设备的运行供电;(2)第一信号为低电平信号或高电平信号。基于上述区别特征,权利要求9的技术方案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为:减小电源适配器在不需要对外供电时的功耗以及如何设置触发电源适配器的控制信号。
针对区别特征(1),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可关断交流电源的电源适配器的控制电路,并具体公开了以下技术特征(参见说明书第1页第3行-第3页及附图1-5):为了解决电源适配器插在电源插座上就要耗电的技术问题,提供一种具有手控电控组合开关的磁保持继电器的电源适配器,通过主机端的控制电路或者手动按钮来对电源适配器中的开关进行通断控制从而实现电源适配器的开关机,使得电源适配器关机后待机零功耗;主机端控制电路响应于主机(即电子设备)的开机控制信号,生成继电器开关的控制信号(即第三信号),转换电源适配器的当前状态为工作状态,由电源适配器为主机的运行供电。因此,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电源适配器的控制电路(即适配器控制器,应用于电源适配器),接收主机的打开电源适配器的控制信号(即第一信号)从而开机(即触发电源适配器将其当前状态转换为工作状态),以及接收主机的关断电源适配器的控制信号(即第二信号)从而关机(即触发所述电源适配器将其当前状态转换为断电状态),使得待机零功耗(即使得电源适配器在处于断电状态时的当前功耗为0,在所述断电状态时电源适配器中不存在电流输入及电流输出);以及响应于主机(即电子设备)的开机控制信号转换电源适配器的当前状态为工作状态,由电源适配器为主机的运行供电。可见,上述区别特征(1)已被对比文件2所公开,并且上述技术特征在对比文件2中所起的作用同上述区别特征(1)在权利要求9的技术方案中所起的作用相同,都是为了使电源适配器仅在需要工作时打开,在不需要对外供电时断电,减小适配器不必要的待机功耗。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在对比文件1公开的电池充电的管理装置的基础上,出于减小电源适配器的功耗的考虑,在现有技术中寻找能够实现电源适配器在需要的时候打开、在不需要的时候关断的现有的解决方案时,能够从对比文件2中得到技术启示,对比文件2正是出于解决减小电源适配器的待机功耗所提供的技术方案,并且在该技术方案中公开了由主机的控制信号来控制电源适配器的开关机的技术手段。本领域技术人员在对比文件1中公开的由第一控制信号、第二控制信号来控制电源适配器与电池之间连接的电源切换电路的通断的基础上,为了进一步实现在电源适配器同电池断开连接时电源适配器的待机零功耗,结合对比文件2公开的适配器控制电路,接收主机的控制信号来控制电源适配器的开关机的相关技术手段,从而将第一控制信号、第二控制信号、第三控制信号用来控制电源适配器的开关机,这种应用并不存在技术障碍,且效果可预期。
针对区别特征(2),在电路领域中,根据开关器件的类型或属性,选择高电平信号或低电平信号作为导通信号,以触发电源适配器进入工作状态,与之相应地,选择低电平信号或高电平信号作为关断信号,以触发电源适配器进入断电状态,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属于公知常识。
因此,将对比文件2中公开的技术手段应用于对比文件1并结合本领域的公知常识以解决电源适配器在不需要对外供电时的零功耗的技术问题,得到权利要求9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权利要求9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5.2权利要求10对权利要求9作了进一步限定。其附加技术特征构成权利要求10与对比文件1的又一区别特征,基于该区别特征,权利要求10的技术方案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为:在不需要对外界供电时,关闭电源适配器。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电子设备与电源适配器之间断开连接,也是不需要电源适配器对外供电的一种情形,采用第三转换单元在电子设备与电源适配器之间连接断开时生成连接中断信号,将此连接中断信号也作为电源适配器的关断信号,转换电源适配器的当前状态为断电状态也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因此,当权利要求9不具备创造性时,其从属权利要求10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6、权利要求11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权利要求11要求保护一种适配器。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适配器,并具体公开了以下技术特征(参见说明书第2、28-60段及附图1-5):适配器与电子设备相连接,电子设备中设置有电池,其中:
在电池电量跌至充电门限电量时产生的第一控制信号(即电子设备在电池的剩余电量小于或等于预设第一阈值时所产生的第一信号),触发控制电源切换电路导通,以接通电源和电池,电池进入充电状态(即输出交流电为电子设备供电);
或者依据电池电量充满时产生的第二控制信号(即电子设备在所述电池的剩余电量大于第一阈值时所产生的第二信号),触发控制电源切换电路断开,以断开充电电源与电池的电连接,结束此次充电;对比文件1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33、34段及附图5):第一控制信号(即第一信号)控制电源切换电路接通,第二控制信号(即第二信号)控制电源切换电路断开,可见对比文件1公开了第一控制信号、第二控制信号分别控制电源切换电路处于接通、断开两个相反的状态,因此第二控制信号是第一控制信号的反转信号。
权利要求11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特征在于:(1)适配器包括:电网连接端,所述电网连接端与电网交流电相连接,用于输出交流电;电压转换器,所述电压转换器与所述电子设备相连接,用于对所述电网连接端所输出的交流电进行电压转换,输出直流电,为所述电子设备供电;适配器开关,所述适配器与所述电压转换器相连接;适配器控制芯片,所述适配器控制芯片分别与所述适配器开关和所述电子设备相连接,用于依据所述电子设备的开机信号,触发所述适配器开关导通,以使得所述电压转换器处于运行状态输出交流电为所述电子设备供电;或者,依据所述电网连接端与所述电网交流电之间连接断开时所产生的连接中断信号,触发所述适配器开关断开,以使得所述电压转换器处于停止状态,在适配器开关断开的状态下所述电源适配器中不存在电流输入及电流输出;还用于:响应于所述电子设备的开机信号,生成第三信号,以触发所述电源适配器将其当前状态转换为工作状态,使得所述电源适配器为所述电子设备的运行供电。(2)第一信号为低电平信号或高电平信号。基于上述区别特征,权利要求11的技术方案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构成适配器以及如何实现减小电源适配器在不需要对外供电时的功耗以及如何设置触发电源适配器的控制信号。
针对区别特征(1),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可关断交流电源的电源适配器,并具体公开了以下技术特征(参见说明书第1页第3行-第3页及附图1-5):为了解决电源适配器插在电源插座上就要耗电的技术问题,提供一种具有手控电控组合开关的磁保持继电器的电源适配器,通过主机端的控制电路或者手动按钮来对电源适配器中的开关进行通断控制从而实现电源适配器的开关机,使得电源适配器关机后待机零功耗,包括:AC输入端(即电网连接端),所述电网连接端与电网交流电相连接,用于输出交流电;AC/DC(即电压转换器),AC/DC与主机(即电子设备)相连接,用于对电网连接端所输出的交流电进行电压转换,输出直流电,为主机供电;继电器开关(即适配器开关),所述继电器开关与AC/DC相连接;主机端控制电路(即适配器控制芯片),所述主机端控制电路分别与继电器开关和所述主机相连接,用于依据主机的开机信号,触发继电器开关导通,以使得AC/DC处于运行状态输出交流电为主机供电或者依据适配器的关断信号,触发继电器开关断开,以使得AC/DC处于停止状态,在继电器开关断开的状态下所述电源适配器中不存在电流输入及电流输出;响应于主机(即电子设备)的开机控制信号,生成继电器开关的控制信号(即第三信号),转换电源适配器的当前状态为工作状态,由电源适配器为主机的运行供电。因此,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电源适配器具体结构及控制电路,接收主机的打开电源适配器的控制信号(即第一信号)从而开机(即触发电源适配器将其当前状态转换为工作状态),以及接收主机的关断电源适配器的控制信号(即第二信号)从而关机(即触发所述电源适配器将其当前状态转换为断电状态),使得待机零功耗(即使得电源适配器在处于断电状态时的当前功耗为0,在所述断电状态时电源适配器中不存在电流输入及电流输出);响应于主机(即电子设备)的开机控制信号,生成继电器开关的控制信号(即第三信号),以触发电源适配器将其当前状态转换为工作状态,使得电源适配器为主机的运行供电。可见,上述区别特征(1)中的大部分技术特征已被对比文件2所公开,并且上述技术特征在对比文件2中所起的作用同其在权利要求11的技术方案中所起的作用相同,都是为了使电源适配器仅在需要工作时打开,在不需要对外供电时断电,减小适配器不必要的待机功耗。而对于另一部分区别技术特征“依据所述电网连接端与所述电网交流电之间连接断开时所产生的连接中断信号,触发所述适配器开关断开”,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电网连接端与所述电网交流电之间连接断开,也是不需要电源适配器对外供电的一种情形,将其产生的连接中断信号也作为电源适配器的关断信号,触发适配器开关断开也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在对比文件1公开的适配器的基础上,出于减小电源适配器的功耗的考虑,在现有技术中寻找能够实现电源适配器在需要的时候打开、在不需要的时候关断的现有的解决方案时,能够从对比文件2中得到技术启示,对比文件2正是出于解决减小电源适配器的待机功耗所提供的技术方案,并且在该技术方案中公开了由主机的控制信号来控制电源适配器的开关机的技术手段。本领域技术人员在对比文件1中公开的由第一控制信号、第二控制信号来控制电源适配器与电池之间连接的电源切换电路的通断的基础上,将此控制方法进一步用于来控制电源适配器,并不存在技术障碍,且效果可预期。
针对区别特征(2),在电路领域中,根据开关器件的类型或属性,选择高电平信号或低电平信号作为导通信号,以触发电源适配器进入工作状态,与之相应地,选择低电平信号或高电平信号作为关断信号,以触发电源适配器进入断电状态,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属于公知常识。
因此,将对比文件2公开的技术手段应用于对比文件1并结合本领域公知常识以解决电源适配器在不需要对外供电时的零功耗的技术问题,得到权利要求11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权利要求11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三)对复审请求人相关意见的评述
对于复审请求人陈述的意见,合议组认为:
(1)对比文件1公开了(说明书第33、34段及附图5)控制电源适配器向电池充电的时机;对比文件2公开了为了减小电源适配器的待机功耗,在电源适配器不工作时,将其关机。本领域技术人员在面对电源适配器不向电池充电时如何节约能源的技术需求时,可以从对比文件2得到技术启示,在电源适配器不需要工作时,通过控制信号实现其关机。对比文件2公开的电源适配器不仅可以通过手动按钮来对电源适配器中的开关进行通断控制,同时也可以通过主机端的控制电路发出的控制信号来对电源适配器中的开关进行通断控制,如说明书中(参见说明书第2页第9-11行)所述:手控电控组合开关的磁保持继电器,线圈采用正负脉冲驱动闭合与断开,也可以通过手动控制闭合与断开。可见对比文件2中的电源适配器并非如复审请求人所认为的仅通过手动开关来控制,而是也可通过控制信号来实现其开关机。本领域技术人员在对比文件1中公开的由第一控制信号、第二控制信号来控制电源适配器与电池之间连接的电源切换电路的通断的基础上,为了进一步实现在电源适配器同电池断开连接时电源适配器的待机零功耗,结合对比文件2公开的由主机的控制信号来控制电源适配器的开关机的技术手段,将对比文件1中的电源适配器作出进一步改进,使其在工作时开关、不工作时关机,这种应用并不存在技术障碍,且效果可预期。
(2)对比文件2中公开了(参见附图4、5)主机端发出的多种控制信号的组合,如开关机控制信号、充放电控制信号、遥感开关控制信号,而并非如复审请求人认为的控制适配器开机仅对应一种状态。在面临需要电源适配器对电池充电或者需要电源适配器对电子设备供电时,本领域技术人员均可根据需要、结合不同的供电回路,设置相应的组合控制信号来控制电源适配器的开关机,这并不存在技术障碍,且效果可预期。
因此,合议组对于复审请求人的意见不予支持。
合议组依法作出如下审查决定。
三、决定
维持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11月28日对本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
如对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不服,根据专利法第41条第2款的规定,复审请求人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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