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集成控制器的系统和方法-复审决定


发明创造名称:用于集成控制器的系统和方法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197076
决定日:2019-12-10
委内编号:1F258350
优先权日:
申请(专利)号:201580011819.0
申请日:2015-03-05
复审请求人:林肯环球股份有限公司
无效请求人:
授权公告日: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
主审员:杨勇
合议组组长:李晓丽
参审员:侯艳嫔
国际分类号:B23K10/00(2006.01);B23K26/08(2014.01);B23K26/38(2014.01);B23K37/02(2006.01);B23K37/04(2006.01);B26F3/00(2006.01);B23K9/013(2006.01)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决定要点:如果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相比,其部分区别技术特征已在其他现有技术中公开,其余的区别技术特征属于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且未带来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则认为该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不具备创造性。
全文:
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涉及申请号为201580011819.0,名称为“用于集成控制器的系统和方法”的PCT发明专利申请(下称本申请)。本申请的申请人为林肯环球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日为2015年03月05日,优先权日为2014年03月05日和2014年06月18日,公开日为2016年11月09日。
经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审查部门于2018年06月06日发出驳回决定,驳回了本申请,其理由是:权利要求1、7、8、11、12、14-16、20-21不具备新颖性,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2款的规定,权利要求2-6、9、10、13、17-19不具备创造性,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驳回决定所依据的文本为2016年09月05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97段(即第1-28页)、说明书附图第1-10页、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2018年03月28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21项。
驳回决定引用的对比文件如下:
对比文件1:CN101541464A,公开日为2009年09月23日。
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用于切割或标记工件的系统,包括:
执行操作的焊炬,其中该操作是切割该工件或标记该工件中的至少一者;
门架;
支撑该工件的桌台;
电源;
输入部件,该输入部件被配置成用于接收与执行该操作的参数相关联的用户输入;
集成控制器,该集成控制器被配置成用于提供以下项:
针对该器具的、管理朝向该工件或远离该工件的运动的高度控制;
针对该操作的可消耗物控制;
针对该操作的对该电源的电力控制;
针对该器具的、管理围绕该工件的运动的运动控制;
以及
针对该操作的该高度控制、该可消耗物控制、该电力控制、以及该运动控制中的至少一者的排序的过程控制,
其中,该集成控制器包括用于控制到该器具的气体流速的气体阀组件,并且其中,该集成控制器将该过程控制、该电力控制和该运动控制进行集成以便通过改善的动态特性来直接控制切割或标记操作、同时将连接性和数据传递最小化,且其中该集成控制器紧靠该焊炬附连。
2.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中,该操作是至少一个激光操作、水射流操作、或铣削操作。
3.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中,该操作是等离子操作,并且其中,该运动控制和该过程控制包括用于在该工件的废弃部分中引发该切割或标记的穿入轮廓,以及用于在该工件的该废弃部分中终止该切割或标记的穿出轮廓。
4. 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系统,其中,针对该操作的该可消耗物控制是气体选择,并且该过程控制包括气体、电流或电压中的至少一者的排序。
5. 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系统,其中,该过程控制包括该高度控制和该运动控制的序列。
6. 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系统,进一步包括:
该高度控制是针对控制在z轴上的运动的驱动器的一组机器可读指令;
该可消耗物控制是用于与针对该操作的气体选择相关的压力传感器、比例阀、或者电磁阀中的至少一者的一组机器可读指令;
该电力控制是针对该电源的一组机器可读指令;
该运动控制是针对控制在x轴上围绕该工件的运动、在y轴上围绕该工件的运动、行进速度、穿入、或穿出中的至少一项的驱动器的一组机器可读指令;
该过程控制包括用于对该操作所使用的气体、用于该操作的电流、或该操作的电压中的至少一者进行排序的一组机器可读指令;并且
该集成控制器与以下各项通信:控制在z轴上的运动的该驱动器、控制在x轴上的运动的该驱动器、控制在y轴上的运动的该驱动器,以及与该气体选择相关的该压力传感器、该比例阀、或该电磁阀中的至少一者,其中该集成控制器不用RS422Comm进行通信。
7.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中,该参数是该工件的所希望的形状轮廓或者是该工件的外形。
8.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中该参数是该工件的厚度、或该工件的材料类型、或切割速率中的至少一者。
9.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该输入部件进一步被配置成用于将该用户输入无线地传递给该集成控制器。
10. 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系统,其中该输入部件被并入该电源中。
11.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中,该集成控制器附连至该门架。
12.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该集成控制器进一步包括以下各项中的至少一项:
第一通信部件,该第一通信部件接收来自以下各项中的至少一项的、用于该集成控制器的数据:控制在z轴上的运动的驱动器、压力传感器、比例阀、电磁阀、控制在x轴上的运动的驱动器、控制在y轴上的运动的驱动器、或该操作的该电源;或者
第二通信部件,该第二通信部件将数据从该集成控制器传输至以下各项中的至少一项:控制在z轴上的运动的驱动器、压力传感器、比例阀、电磁阀、控制在x轴上的运动的驱动器、控制在y轴上的运动的驱动器、或该操作的该电源。
13. 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系统,该第一通信部件或该第二通信部件中的至 少一者是以下各项中的至少一者:以太网、串行实时通信系统(Sercos)、控制器局域网络(CAN)、网络、LAN、WLAN、或无线网。
14.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该集成控制器进一步被配置成用于生成更新的机器可读指令以用于以下各项中的至少一项:该高度控制、该可消耗物控制、该运动控制、该电力控制、或该过程控制,其中该更新的机器可读指令是基于对该操作的动态监测的。
15. 一种用于在工件上执行等离子切割或标记操作的系统,包括:
门架;
焊炬;
支撑该工件的桌台;
输入部件,该输入部件被配置成用于接收与执行该等离子切割或标记操作的参数相关联的用户输入,其中该参数是以下各项中的至少一项:该工件的所希望的形状轮廓、该工件的厚度、该工件的材料类型、或切割速率;
包括了集成控制器的壳体;
该集成控制器生成用于通过位置部件来控制该焊炬的x轴运动的第一组机器可读指令;
该集成控制器生成用于通过该位置部件来控制该焊炬的y轴运动的第二组机器可读指令;
该集成控制器生成用于通过该位置部件来控制该焊炬的z轴运动的第三组机器可读指令;
该集成控制器生成用于控制来自该等离子切割或标记操作的气体供应源的气体流速的第四组机器可读指令,其中该气体控制包括:管理该集成控制器内用于屏蔽气体的气体阀组件、管理该集成控制器内用于等离子气 体的气体阀组件、以及管理该屏蔽气体和该等离子气体的分布与该等离子气体的排出的序列;并且
该集成控制器传递该第一组机器可读指令、该第二组机器可读指令、该第三组机器可读指令、或该第四组机器可读指令中的至少一项来基于该参数用该焊炬来执行该等离子切割或标记操作;
其中,该集成控制器将针对该等离子切割或标记操作的过程控制、电力控制和运动控制进行集成以便通过改善的动态特性来直接控制该等离子切割或标记操作、同时将连接性和数据传递最小化,且其中该集成控制器紧靠该焊炬附连。
16. 如权利要求15所述的系统,其中该集成控制器接收该等离子切割或标记操作的反馈信号并且动态地调整该等离子切割或标记操作的设置,其中该设置是以下各项中的至少一项:电流、电压、该焊炬的高度、来自该气体供应源的气体流速、或来自该气体供应源的一种或多种气体的序列。
17. 如权利要求15所述的系统,其中该集成控制器生成用于控制单一单极高电压脉冲的传输以便引发该等离子切割或标记操作所用的维弧的第五组机器可读指令。
18. 如权利要求15所述的系统,进一步包括:
至少一个电源,该至少一个电源供应用于该等离子切割或标记操作的电力的一部分,其中该集成控制器通过确定性的通信协议与该至少一个电源通信;并且
该集成控制器生成用于控制来自该至少一个电源的供应的额外一组机器可读指令,其中该等离子切割或标记操作包括用于在该工件的废弃部分中引发该切割或标记的穿入,以及用于在该工件的该废弃部分中终止该切割或标记的穿出。
19. 如权利要求15所述的系统,其中,该输入部件进一步被配置成用于将该用户输入无线地传递给该集成控制器。
20. 一种用于在工件上执行等离子切割或标记操作的系统,包括:
工件;
门架;
焊炬;
支撑该工件的桌台;
用于接收与执行该等离子切割或标记操作的参数相关联的用户输入的器件,其中该参数是以下各项中的至少一项:该工件的所希望的形状轮廓、该工件的厚度、该工件的材料类型、或切割速率;
包括了集成控制器的壳体;
该集成控制器生成用于通过位置部件来控制该焊炬的x轴运动的第一组机器可读指令;
该集成控制器生成用于通过该位置部件来控制该焊炬的y轴运动的第二组机器可读指令;
该集成控制器生成用于通过该位置部件来控制该焊炬的z轴运动的第三组机器可读指令;
该集成控制器生成用于控制来自该等离子切割或标记操作的气体供应源的气体流速的第四组机器可读指令,其中该气体控制包括:管理该集成控制器内用于屏蔽气体的气体阀组件、管理该集成控制器内用于等离子气体的气体阀组件、以及管理该屏蔽气体和该等离子气体的分布与该等离子气体的排出的序列;以及
用于传递该第一组机器可读指令、该第二组机器可读指令、该第三组机器可读指令、或该第四组机器可读指令中的至少一项的器件,以便基于 该参数用该焊炬来执行该等离子切割或标记操作;
其中,该集成控制器将针对该等离子切割或标记操作的过程控制、电力控制和运动控制进行集成以便通过改善的动态特性来直接控制该等离子切割或标记操作、同时将连接性和数据传递最小化,且其中该集成控制器紧靠该焊炬附连。
21. 一种用于在工件上执行等离子切割或标记操作的系统,包括:
门架;
焊炬;
支撑该工件的桌台;
用于接收与执行该等离子切割或标记操作的参数相关联的用户输入的器件,其中该参数是以下各项中的至少一项:该工件的所希望的形状轮廓、该工件的厚度、该工件的材料类型、或切割速率;
包括了集成控制器的壳体;
该集成控制器生成用于通过位置部件来控制该焊炬的x轴运动的第一组机器可读指令;
该集成控制器生成用于通过该位置部件来控制该焊炬的y轴运动的第二组机器可读指令;
该集成控制器生成用于通过该位置部件来控制该焊炬的z轴运动的第三组机器可读指令;
该集成控制器生成用于控制来自该等离子切割或标记操作的气体供应源的气体流速的第四组机器可读指令,其中该气体控制包括:管理该集成控制器内用于屏蔽气体的气体阀组件、管理该集成控制器内用于等离子气体的气体阀组件、以及管理该屏蔽气体和该等离子气体的分布与该等离子气体的排出的序列;以及
用于传递该第一组机器可读指令、该第二组机器可读指令、该第三组 机器可读指令、或该第四组机器可读指令中的至少一项的器件,以便基于该参数用该焊炬来执行该等离子切割或标记操作;
其中,该集成控制器将针对该等离子切割或标记操作的过程控制、电力控制和运动控制进行集成以便通过改善的动态特性来直接控制该等离子切割或标记操作、同时将连接性和数据传递最小化,且其中该集成控制器紧靠该焊炬附连。”
驳回决定认为:对比文件1已经公开了权利要求1、7、8、11、12、14-16、20-21的全部技术特征,并能产生同样技术效果,因此权利要求1、7、8、11、12、14-16、20-21均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2款有关新颖性的规定;权利要求2-6、9、10、13、17-19的附加技术特征都是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因此权利要求2-6、9、10、13、17-19均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有关创造性的规定。
申请人(下称复审请求人)对上述驳回决定不服,于2018年08月14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复审请求,同时修改了权利要求书,删除了独立权利要求1、15、20和21中的技术特征“且其中该集成控制器紧靠该焊炬附连”。复审请求人认为:对比文件1清楚地公开了控制装置21不包括气体流速控制器2d、3d和2c、3c,并且根据对比文件1的内容进一步认为,控制装置21不包括气体流量控制装置2d、3d、等离子体电源8、行使电机14、横行电机15、上下电机16和焰矩角度轴电机17;控制切割电流的等离子体电源8、控制切割速度的电机14、15、控制焰矩角度的电机17、控制切割高度的上下电机16以及控制气体流量的气体流量控制装置2d、3d没有包括在控制装置21中,与控制装置21属于分离的部件,由此可知,对比文件1的说明书第8页第1-2段所描述的那些功能不是由如本申请权利要求1所述的集成控制器来实现的,而是由分离的部件实现的。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08月20日依法受理了该复审请求,并将其转送至原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
原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书中认为,“集成控制器”中的“集成”所修饰的对象为“控制”,是基于对过程、电力、气体流量及运动控制的集成,而并非其物理结构本身的集成;在对比文件1的权利要求3中,“控制装置,其控制施加在所述等离子体焰炬的电极上的切割电流、等离子体气体流量、等离子体焰炬的移动速度、等离子体焰炬距离被切割材料的高度及等离子体焰炬相对于被切割材料的倾斜角度”,由上可以看出,该控制装置是集切割电流、气体流量、等离子体焰炬移动速度、高度及倾斜角度等一体的控制装置,因此,其也是一种基于控制的集成控制装置,这和本申请是完全一致的,因而坚持驳回决定。
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理。
合议组于2019年04月16日向复审请求人发出复审通知书,指出:权利要求1、7、8、11、12、14-16、20-21相对于对比文件1不具备新颖性,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2款的规定,权利要求2-6、9、10、13、17-19相对于对比文件1和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的结合不具备创造性,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对于复审请求人陈述的意见,合议组认为:根据本申请的说明书的记载,特征“集成控制器21还包括用于控制到该切割工具A的以用于调整气体流速的气体阀组件2c,2d,3c,3d”并不能理解为集成控制器21包括气体阀组件2c,2d,3c,3d,而应当理解为集成控制器21包括对上述气体阀组件的控制功能,而并非物理结构上包括上述气体阀组件。本申请的说明书第[0076]段中记载了“控制器402可以生成一个或多个机器可读指令以用于在工件上执行切割或标记操作……控制器402可以与位置部件1006、气体控制件916、电源、904、电弧启动部件1008等中的至少一项传递数据。来自控制器402的数据传递可以包括被多个部件(例如位置部件1006、气体控制件916、电源904、电弧启动部件1008等等)使用来执行切割或标记操作的机械可读指令”,由此可以看出,在本申请中集成控制器通过生成可读指令集中对位置部件、气体控制件、电源、电弧启动部件等执行部件进行信号控制,而并非复审请求人声称的在物理结构上包括上述执行部件,这与对比文件1的控制装置21是完全对应的;本申请的控制部在物理结构上并不包括各执行部件,而是对各执行部件进行集中发出指令控制的部件。对比文件1的发明内容部分明确公开了“控制装置,其控制施加在所述等离子体焰炬的电极上的切割电流、等离子体气体流量、等离子体焰炬的移动速度、等离子体焰炬距离被切割材料的高度及等离子体焰炬相对于被切割材料的倾斜角度”,并且根据其组成(参见图3)可看出,其具有统一的计算部、存储部、判别部、输入输出部进行控制指令的集中生成和集中输出,控制各执行部件进行动作。可见,对比文件1的控制器21与本申请的控制装置21不存在复审请求人所述的区别。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5月22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并修改了申请文件,在独立权利要求1、15、20和21中增加了技术特征“其中,该集成控制器接收一个或多个反馈信号以允许实时调整与切割或标记操作相关联的参数或设置,该一个或多个反馈信号包括与至少一个运动或位置相关的一个或多个反馈信号、与管理用于执行该切割或标记操作的气体供应源相关的一个或多个反馈信号、与一个或多个电源相关的一个或多个反馈信号和与执行该切割或标记操作的电弧点火相关联的参数相关的一个或多个反馈信号”,并适应性删除权利要求16中的特征“其中该集成控制器接收该等离子切割或标记操作的反馈信号并且动态地调整该等离子切割或标记操作的设置”。复审请求人认为:根据本申请图5和说明书第56段记载的内容,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为本申请的集成控制器可以在物理结构上包括气体阀组件,由此本申请的集成控制器不同于对比文件1的控制装置;独立权利要求中增加的特征没有被对比文件1公开,对比文件1所述的控制装置根据预先存储的切割条件和通过输入装置指定的信息来对指定的切割材料进行指定的切割,对比文件不接收任何反馈信号,更没有根据反馈信号实时调整与切割或标记操作相关联的参数或设置。
合议组于2019年07月05日再次向复审请求人发出复审通知书,指出:权利要求1-21相对于对比文件1和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的结合不具备创造性,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对于复审请求人陈述的意见,合议组认为:对比文件1公开了集成控制器21和受集成控制器控制的气体流量控制器(即气体阀组件),其中集成控制器21可以与本申请的集成控制器单独对应,或者集成控制器21与气体流量控制器组合对应本申请的集成控制器,这仅仅涉及概念上的划分问题,并不改变结构特征本身,因此,不构成本申请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特征;对比文件1中公开了“判别部21d时刻判别下一切割区域是哪一种,根据判别的结果读出切割条件来控制等离子体电源8、电机以及流量控制装置等,即集成控制器21(中的判别部件21d)能够对各切割参数进行实时控制”(参见说明书第8页最后一行至第9页第7行)。在对比文件1公开了集成控制器通过实时判别以允许实时调整与切割操作相关联的参数或设置的情况下,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通过采集接收外部反馈信号来进行实时判别,利用反馈信号进行判别是本领域常用的实时动态判别技术手段;而位置相关的反馈信号、气供应源、电源以及电弧点火等相关的反馈信号都是本领域常规的反馈信号,该反馈信号的选择是一种常规选择。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8月20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并修改了申请文件,在独立权利要求1、15、20和21中增加了技术特征“其中,该集成控制器紧靠该焊炬附连”。复审请求人认为:
(1)对比文件1的控制装置是根据预先存储的切割条件和通过输入装置制定的信息来对制定的切割材料进行指定的切割,对比文件不接收任何反馈信号,更没有根据反馈信号实时调整与切割或标记操作相关的参数或设置。也就是说对比文件1的控制装置根本不需要来自外部的反馈信号。在本申请中,反馈信息是动态的,会随着切割的进行而发生变化,通过运动或位置、气体供应源、电源以及与电弧点火相关联的参数中的至少一个的信号反馈来对参数进行实时调整,基于对比文件1公开的内容,本领域技术人员不会试图通过设置接收外部反馈信号来实时调整与切割或标记操作相关联的参数或设置。
(2)技术特征“该集成控制器紧靠该焊炬附连”的构造相对于现有技术是一个重要改进,因为控制器与焊炬之间的气体体积被减小,改善了产生所希望工件的响应性和/或周期,气体阀调节和焊炬处的气流变化之间的时间延迟被最小化了,对比文件1没有公开紧靠焊炬附连的集成控制器。
复审请求人修改后的权利要求如下:
“1. 一种用于切割或标记工件的系统,包括:
执行操作的焊炬,其中该操作是切割该工件或标记该工件中的至少一者;
门架;
支撑该工件的桌台;
电源;
输入部件,该输入部件被配置成用于接收与执行该操作的参数相关联的用户输入;
集成控制器,该集成控制器被配置成用于提供以下项:
针对该器具的、管理朝向该工件或远离该工件的运动的高度控制;
针对该操作的可消耗物控制;
针对该操作的对该电源的电力控制;
针对该器具的、管理围绕该工件的运动的运动控制;
以及
针对该操作的该高度控制、该可消耗物控制、该电力控制、以及该运动控制中的至少一者的排序的过程控制,
其中,该集成控制器紧靠该焊炬附连,并且其中,该集成控制器包括用于控制到该器具的气体流速的气体阀组件,并且其中,该集成控制器将该过程控制、该电力控制和该运动控制进行集成以便通过改善的动态特性来直接控制切割或标记操作、同时将连接性和数据传递最小化;以及
其中,该集成控制器接收一个或多个反馈信号以允许实时调整与切割或标记操作相关联的参数或设置,该一个或多个反馈信号包括与至少一个运动或位置相关的一个或多个反馈信号、与管理用于执行该切割或标记操作的气体供应源相关的一个或多个反馈信号、与一个或多个电源相关的一个或多个反馈信号和与执行该切割或标记操作的电弧点火相关联的 参数相关的一个或多个反馈信号。
2.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中,该操作是至少一个激光操作、水射流操作、或铣削操作。
3.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中,该操作是等离子操作,并且其中,该运动控制和该过程控制包括用于在该工件的废弃部分中引发该切割或标记的穿入轮廓,以及用于在该工件的该废弃部分中终止该切割或标记的穿出轮廓。
4. 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系统,其中,针对该操作的该可消耗物控制是气体选择,并且该过程控制包括气体、电流或电压中的至少一者的排序。
5. 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系统,其中,该过程控制包括该高度控制和该运动控制的序列。
6. 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系统,进一步包括:
该高度控制是针对控制在z轴上的运动的驱动器的一组机器可读指令;
该可消耗物控制是用于与针对该操作的气体选择相关的压力传感器、比例阀、或者电磁阀中的至少一者的一组机器可读指令;
该电力控制是针对该电源的一组机器可读指令;
该运动控制是针对控制在x轴上围绕该工件的运动、在y轴上围绕该工件的运动、行进速度、穿入、或穿出中的至少一项的驱动器的一组机器可读指令;
该过程控制包括用于对该操作所使用的气体、用于该操作的电流、或 该操作的电压中的至少一者进行排序的一组机器可读指令;并且
该集成控制器与以下各项通信:控制在z轴上的运动的该驱动器、控制在x轴上的运动的该驱动器、控制在y轴上的运动的该驱动器,以及与该气体选择相关的该压力传感器、该比例阀、或该电磁阀中的至少一者,其中该集成控制器不用RS422 Comm进行通信。
7.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中,该参数是该工件的所希望的形状轮廓或者是该工件的外形。
8.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中该参数是该工件的厚度、或该工件的材料类型、或切割速率中的至少一者。
9.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该输入部件进一步被配置成用于将该用户输入无线地传递给该集成控制器。
10. 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系统,其中该输入部件被并入该电源中。
11.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中,该集成控制器附连至该门架。
12.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该集成控制器进一步包括以下各项中的至少一项:
第一通信部件,该第一通信部件接收来自以下各项中的至少一项的、用于该集成控制器的数据:控制在z轴上的运动的驱动器、压力传感器、比例阀、电磁阀、控制在x轴上的运动的驱动器、控制在y轴上的运动的驱动器、或该操作的该电源;或者
第二通信部件,该第二通信部件将数据从该集成控制器传输至以下各 项中的至少一项:控制在z轴上的运动的驱动器、压力传感器、比例阀、电磁阀、控制在x轴上的运动的驱动器、控制在y轴上的运动的驱动器、或该操作的该电源。
13. 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系统,该第一通信部件或该第二通信部件中的至少一者是以下各项中的至少一者:以太网、串行实时通信系统(Sercos)、控制器局域网络(CAN)、网络、LAN、WLAN、或无线网。
14.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该集成控制器进一步被配置成用于生成更新的机器可读指令以用于以下各项中的至少一项:该高度控制、该可消耗物控制、该运动控制、该电力控制、或该过程控制,其中该更新的机器可读指令是基于对该操作的动态监测的。
15. 一种用于在工件上执行等离子切割或标记操作的系统,包括:
门架;
焊炬;
支撑该工件的桌台;
输入部件,该输入部件被配置成用于接收与执行该等离子切割或标记操作的参数相关联的用户输入,其中该参数是以下各项中的至少一项:该工件的所希望的形状轮廓、该工件的厚度、该工件的材料类型、或切割速率;
包括了集成控制器的壳体,其中,该集成控制器紧靠该焊炬附连;
该集成控制器生成用于通过位置部件来控制该焊炬的x轴运动的第一组机器可读指令;
该集成控制器生成用于通过该位置部件来控制该焊炬的y轴运动的第二组机器可读指令;
该集成控制器生成用于通过该位置部件来控制该焊炬的z轴运动的第三组机器可读指令;
该集成控制器生成用于控制来自该等离子切割或标记操作的气体供应源的气体流速的第四组机器可读指令,其中该气体控制包括:管理该集成控制器内用于屏蔽气体的气体阀组件、管理该集成控制器内用于等离子气体的气体阀组件、以及管理该屏蔽气体和该等离子气体的分布与该等离子气体的排出的序列;并且
该集成控制器传递该第一组机器可读指令、该第二组机器可读指令、该第三组机器可读指令、或该第四组机器可读指令中的至少一项来基于该参数用该焊炬来执行该等离子切割或标记操作;
其中,该集成控制器将针对该等离子切割或标记操作的过程控制、电力控制和运动控制进行集成以便通过改善的动态特性来直接控制该等离子切割或标记操作、同时将连接性和数据传递最小化;以及
其中,该集成控制器接收一个或多个反馈信号以允许实时调整与切割或标记操作相关联的参数或设置,该一个或多个反馈信号包括与至少一个运动或位置相关的一个或多个反馈信号、与管理用于执行该切割或标记操作的气体供应源相关的一个或多个反馈信号、与一个或多个电源相关的一个或多个反馈信号和与执行该切割或标记操作的电弧点火相关联的参数相关的一个或多个反馈信号。
16. 如权利要求15所述的系统,其中该设置是以下各项中的至少一项:电流、电压、该焊炬的高度、来自该气体供应源的气体流速、或来自该气体供应源的一种或多种气体的序列。
17. 如权利要求15所述的系统,其中该集成控制器生成用于控制单一单极高电压脉冲的传输以便引发该等离子切割或标记操作所用的维弧的第五组机器可读指令。
18. 如权利要求15所述的系统,进一步包括:
至少一个电源,该至少一个电源供应用于该等离子切割或标记操作的电力的一部分,其中该集成控制器通过确定性的通信协议与该至少一个电源通信;并且
该集成控制器生成用于控制来自该至少一个电源的供应的额外一组机器可读指令,其中该等离子切割或标记操作包括用于在该工件的废弃部分中引发该切割或标记的穿入,以及用于在该工件的该废弃部分中终止该切割或标记的穿出。
19. 如权利要求15所述的系统,其中,该输入部件进一步被配置成用于将该用户输入无线地传递给该集成控制器。
20. 一种用于在工件上执行等离子切割或标记操作的系统,包括:
工件;
门架;
焊炬;
支撑该工件的桌台;
用于接收与执行该等离子切割或标记操作的参数相关联的用户输入的器件,其中该参数是以下各项中的至少一项:该工件的所希望的形状轮廓、该工件的厚度、该工件的材料类型、或切割速率;
包括了集成控制器的壳体,其中,该集成控制器紧靠该焊炬附连;
该集成控制器生成用于通过位置部件来控制该焊炬的x轴运动的第一组机器可读指令;
该集成控制器生成用于通过该位置部件来控制该焊炬的y轴运动的第二组机器可读指令;
该集成控制器生成用于通过该位置部件来控制该焊炬的z轴运动的第三组机器可读指令;
该集成控制器生成用于控制来自该等离子切割或标记操作的气体供应源的气体流速的第四组机器可读指令,其中该气体控制包括:管理该集成控制器内用于屏蔽气体的气体阀组件、管理该集成控制器内用于等离子气体的气体阀组件、以及管理该屏蔽气体和该等离子气体的分布与该等离子气体的排出的序列;以及
用于传递该第一组机器可读指令、该第二组机器可读指令、该第三组机器可读指令、或该第四组机器可读指令中的至少一项的器件,以便基于该参数用该焊炬来执行该等离子切割或标记操作;
其中,该集成控制器将针对该等离子切割或标记操作的过程控制、电力控制和运动控制进行集成以便通过改善的动态特性来直接控制该等离子切割或标记操作、同时将连接性和数据传递最小化;以及
其中,该集成控制器接收一个或多个反馈信号以允许实时调整与切割或标记操作相关联的参数或设置,该一个或多个反馈信号包括与至少一个运动或位置相关的一个或多个反馈信号、与管理用于执行该切割或标记操作的气体供应源相关的一个或多个反馈信号、与一个或多个电源相关的一个或多个反馈信号和与执行该切割或标记操作的电弧点火相关联的参数相关的一个或多个反馈信号。
21. 一种用于在工件上执行等离子切割或标记操作的系统,包括:
门架;
焊炬;
支撑该工件的桌台;
用于接收与执行该等离子切割或标记操作的参数相关联的用户输入的器件,其中该参数是以下各项中的至少一项:该工件的所希望的形状轮廓、该工件的厚度、该工件的材料类型、或切割速率;
包括了集成控制器的壳体,其中,该集成控制器紧靠该焊炬附连;
该集成控制器生成用于通过位置部件来控制该焊炬的x轴运动的第一组机器可读指令;
该集成控制器生成用于通过该位置部件来控制该焊炬的y轴运动的第二组机器可读指令;
该集成控制器生成用于通过该位置部件来控制该焊炬的z轴运动的第三组机器可读指令;
该集成控制器生成用于控制来自该等离子切割或标记操作的气体供应源的气体流速的第四组机器可读指令,其中该气体控制包括:管理该集成控制器内用于屏蔽气体的气体阀组件、管理该集成控制器内用于等离子气体的气体阀组件、以及管理该屏蔽气体和该等离子气体的分布与该等离子气体的排出的序列;以及
用于传递该第一组机器可读指令、该第二组机器可读指令、该第三组机器可读指令、或该第四组机器可读指令中的至少一项的器件,以便基于该参数用该焊炬来执行该等离子切割或标记操作;
其中,该集成控制器将针对该等离子切割或标记操作的过程控制、电力控制和运动控制进行集成以便通过改善的动态特性来直接控制该等离子切割或标记操作、同时将连接性和数据传递最小化;以及
其中,该集成控制器接收一个或多个反馈信号以允许实时调整与切割或标记操作相关联的参数或设置,该一个或多个反馈信号包括与至少一个运动或位置相关的一个或多个反馈信号、与管理用于执行该切割或标记操作的气体供应源相关的一个或多个反馈信号、与一个或多个电源相关的一个或多个反馈信号和与执行该切割或标记操作的电弧点火相关联的参数相关的一个或多个反馈信号。”
在上述程序的基础上,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可以作出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审查文本的认定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8月20日对权利要求书进行了修改,经查,上述修改符合专利法第33条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1条第1款的规定。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所针对的文本是:2016年09月05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28页、说明书附图第1-10页、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及2019年08月20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21项。
具体理由的阐述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2.1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用于切割或标记工件的系统。对比文件1(CN101541464A,公开日为2009年09月23日)公开了一种用于切割工件C的等离子切割系统(参见说明书第4页倒数第4行至第9页第7行,权利要求1、2,附图1-4),该切割系统包括:执行操作的等离子体焰炬B(相当于权利要求1中的焊炬,参见附图1),其中该操作是切割该工件C(参见附图1);门形的机架12(参见说明书第6页第3段第4行,附图1);支撑该工件C的桌台(参见附图1);电源8(参见附图3);输入部件22,该输入部件22被配置成用于接收与执行该操作的参数相关联的用户输入(参见说明书第7页第2段,附图3);集成控制器21,该控制器21被配置成用于提供以下项:针对切割器具A的、管理朝向该工件C或远离该工件C的运动的高度控制;针对该操作的包括等离子气体在内的可消耗物控制;针对该操作的对该电源8的电力控制;针对该切割器具A的、管理围绕该工件C运动的运动控制(参见说明书第8页第1段);以及针对该操作的该高度控制、该可消耗物控制、该电力控制、以及该运动控制中的至少一者的排序的过程控制(参见说明书第8页第1-2段,附图3);也就是说,该集成控制器21将该过程控制、该电力控制和该运动控制进行了集成,那么,客观上就使得该切割系统能够通过改善的动态特性来直接控制切割操作、同时将连接性和数据传递最小化,这属于对比文件1隐含公开的内容。同时,该集成控制器21还包括用于控制连接到该切割器具A的以用于调整气体流速的流量调整器2d,3d(参见说明书第5页第7-8段,附图2,3);判别部21d时刻判别下一切割区域是哪一种,根据判别的结果读出切割条件来控制等离子体电源8、电机以及流量控制装置等,即集成控制器21(中的判别部件21d)能够对各切割参数进行实时控制(参见说明书第8页最后一行至第9页第7行)。
该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该对比文件公开了的技术内容相比,其区别技术特征在于:集成控制器紧靠焊炬附连;该集成控制器接收一个或多个反馈信号以允许实时调整与切割或标记操作相关联的参数或设置,该一个或多个反馈信号包括与至少一个运动或位置相关的一个或多个反馈信号、与管理用于执行该切割或标记操作的气体供应源相关的一个或多个反馈信号、与一个或多个电源相关的一个或多个反馈信号和与执行该切割或标记操作的电弧点火相关联的参数相关的一个或多个反馈信号。
基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该权利要求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实现对切割过程进行实时控制。
对于该区别特征,将控制器与被控制对象靠近设置是一种常规的控制器位置选择,本申请中将集成控制器设置为紧靠其控制对象焊炬设置是常规设置,属于常规技术手段;在对比文件1公开了集成控制器通过实时判别以允许实时调整与切割操作相关联的参数或设置的情况下,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通过采集接收外部反馈信号来进行实时判别,这是本领域常用的实时动态判别技术手段;而位置相关的反馈信号、气供应源、电源以及电弧点火等相关的反馈信号都是本领域常规的反馈信号,该反馈信号的选择是一种常规选择。
由此可知,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得出该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对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此该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因而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所规定的创造性。
2.2权利要求2引用权利要求1,其所附加的技术特征对该操作作了进一步的限定。在对比文件1中的操作为等离子切割作业。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在工件切割领域,激光操作、水射流操作、或铣削操作也都是本领域技术人员所熟知的切割操作形式。因此,当其所引用的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时,从属权利要求2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所规定的创造性。
2.3权利要求3引用权利要求1,权利要求4、5都引用权利要求3,并对其作了进一步的限定。在对比文件1中,该操作是等离子操作,针对该操作的该可消耗物控制是气体选择,并且该过程控制包括气体、电流、电压、该高度控制和该运动控制的序列中的至少一者的排序(参见说明书第8页第1-2段)。同时,由于切割作业本身就是割炬在切割材料上沿着切割路径将废弃部分切除而达到期望或希望的形状或轮廓的过程。并且,在切割时割炬处于稳定的切割状态是十分必要的,否则,由于切割状态不稳定,会对切割目标的轮廓形成不利的影响,形成切割缺陷,采用在该工件的废弃部分中或者采用一与该工件同质的引弧板等来引发该切割或标记的穿入轮廓,以及用于在该工件的该废弃部分中或者是与该工件同质的熄弧板来终止该切割或标记的穿出轮廓,以将该目标形状的轮廓均能够在稳定的切割状态下进行,以减小对期望或希望的形状或轮廓工件部分的损伤,属于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常规技术手段。因此,当其所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时,从属权利要求3-5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所规定的创造性。
2.4权利要求6引用权利要求3,并对其作了进一步的限定。在对比文件1中,该高度控制至少应当是针对控制在z轴上的运动的驱动器的一组机器可读指令;该可消耗物控制至少应当是用于与针对该操作的气体选择相关的电磁阀的一组机器可读指令;该电力控制至少应当是针对该电源8的一组机器可读指令(参见说明书第5页倒数第4段第1行至第6页第2段最后一行);该运动控制至少应当是针对控制在x轴上围绕该工件的运动、在y轴上围绕该工件的运动、行进速度中的至少一项的驱动器的一组机器可读指令(参见说明书第6页第3-6段);该过程控制包括用于对该操作所使用的气体、用于该操作的电流、或该操作的电压中的至少一者进行排序的一组机器可读指令;并且该控制器与以下各项通信:控制在z轴上的运动的该驱动器、控制在x轴上的运动的该驱动器、控制在y轴上的运动的该驱动器,以及与该气体选择相关的电磁阀(参见附图3)。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RS422Comm是本领域技术人员所常见的一种通信形式,根据需要对其进行选用或不用属于本领域常规手段。因此,当其所引用的权利要求3不具备创造性时,从属权利要求6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所规定的创造性。
2.5权利要求7、8、11、12、14都引用权利要求1,并对其作了进一步的限定。在对比文件1中,该参数是该工件的所希望的形状轮廓或者是该工件的外形(参见说明书第6页第3段)。该参数是该工件的厚度(参见说明书第7页第2段);该控制器21通过控制盘18被附连至该门架12上(参见附图1)。且该控制器至少应当进一步包括以下各项中的至少一项:第一通信部件(隐含公开),该第一通信部件接收来自以下各项中的至少一项的、用于该控制器的数据:控制在z轴上的运动的驱动器、电磁阀、控制在x轴上的运动的驱动器、控制在y轴上的运动的驱动器、或该操作的该电源8;或者第二通信部件(隐含公开),该第二通信部件将数据从该控制器传输至以下各项中的至少一项:控制在z轴上的运动的驱动器、电磁阀、控制在x轴上的运动的驱动器、控制在y轴上的运动的驱动器、或该操作的该电源8(参见说明书第5页倒数第3段、最后一段、第6页第2-6段)。同时,该控制器21至少应当进一步被配置成用于生成更新的机器可读指令以用于以下各项中的至少一项:该高度控制、该可消耗物控制、该运动控制、该电力控制、或该过程控制,其中该更新的机器可读指令是基于对该操作的动态监测的(参见说明书第8页倒数第3段至第9页第2段)。由此可见,权利要求7、8、11、12、14请求保护的附加技术特征也已经被对比文件1所公开或隐含公开。因此,当其所引用的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时,从属权利要求7、8、11、12、14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所规定的创造性。
2.6权利要求9引用权利要求1,权利要求10引用权利要求9,权利要求13引用权利要求12,并对其作了进一步的限定。对比文件1中,输入装置22为键盘等。而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通过红外、蓝牙、网络等无线形式进行指令输入也为本领域技术人员所公知且常见。为了得到电力支持,将该输入部件并入该电源中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同时,对于通信方式而言,以太网、串行实时通信系统(Sercos)、控制器局域网络(CAN)、网络、LAN、WLAN、或无线网都为本领域技术人员所公知且常用。因此,当其所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时,从属权利要求9、10、13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所规定的创造性。
2.7权利要求15请求保护一种用于在工件上执行等离子切割或标记操作的系统。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用于在工件上执行等离子切割操作的系统(参见说明书第4页倒数第4行至9页第7行,权利要求1,2,附图1-4),该系统包括:门形的机架12;等离子体焰炬B(相当于权利要求15中的焊炬);支撑该工件C的桌台;输入部件22,该输入部件22被配置成用于接收与执行该等离子切割操作的参数相关联的用户输入,其中该参数是以下各项中的至少一项:该工件C的所希望的形状轮廓、该工件的厚度等(参见说明书第7页第2段);包括了控制器21的控制盘18(相当于权利要求15中的壳体);为了控制等离子体焰炬B在平面内X、Y方向上的横向及纵向的二维定位运动及垂直平面内的Z方向上的高度调节运动(参见说明书第8页倒数第1-2段,附图3),该控制器21至少应当生成用于通过位置部件来控制该等离子体焰炬B的x轴运动的第一组机器可读指令;该控制器21至少应当生成用于通过该位置部件来控制该等离子体焰炬B的y轴运动的第二组机器可读指令;该控制器21至少应当生成用于通过该位置部件来控制该等离子体焰炬B的z轴运动的第三组机器可读指令;该控制器21至少应当生成用于控制来自该等离子切割操作的气体供应源5的气体流速的第四组机器可读指令,其中该气体控制至少应当包括:管理用于屏蔽气体的流量调整器3c,3d、管理用于等离子气体的气体阀组件2c,2d、以及管理该屏蔽气体和该等离子气体的分布与该等离子气体的排出的序列(参见说明书第5页第7-8段,附图2);并且该控制器21至少应当传递该第一组机器可读指令、该第一组机器可读指令、该第二组机器可读指令、该第三组机器可读指令、或该第四组机器可读指令中的至少一项来基于该参数用该等离子体焰炬B来执行该等离子切割操作,这属于对比文件1隐含公开的内容。同时,由于该集成控制器21将该过程控制、该电力控制和该运动控制进行了集成,那么,客观上就使得该切割系统能够通过改善的动态特性来直接控制切割操作、同时将连接性和数据传递最小化,这同样也属于对比文件1隐含公开的内容;判别部21d时刻判别下一切割区域是哪一种,根据判别的结果读出切割条件来控制等离子体电源8、电机以及流量控制装置等,即集成控制器21(中的判别部件21d)能够对各切割参数进行实时控制(参见说明书第8页最后一行至第9页第7行)。
该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该对比文件公开了的技术内容相比,其区别技术特征在于:集成控制器紧靠焊炬附连;该集成控制器接收一个或多个反馈信号以允许实时调整与切割或标记操作相关联的参数或设置,该一个或多个反馈信号包括与至少一个运动或位置相关的一个或多个反馈信号、与管理用于执行该切割或标记操作的气体供应源相关的一个或多个反馈信号、与一个或多个电源相关的一个或多个反馈信号和与执行该切割或标记操作的电弧点火相关联的参数相关的一个或多个反馈信号。
基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该权利要求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实现对切割过程进行实时控制。
对于该区别特征,将控制器与被控制对象靠近设置是一种常规的控制器位置选择,本申请中将集成控制器设置为紧靠其控制对象焊炬设置是常规设置,属于常规技术手段;在对比文件1公开了集成控制器通过实时判别以允许实时调整与切割操作相关联的参数或设置的情况下,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通过采集接收外部反馈信号来进行实时判别,这是本领域常用的实时动态判别技术手段;而位置相关的反馈信号、气供应源、电源以及电弧点火等相关的反馈信号都是本领域常规的反馈信号,该反馈信号的选择是一种常规选择。
由此可知,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得出该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对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此该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因而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所规定的创造性。
2.8权利要求16引用权利要求15,并对其控制器作了进一步的限定。在对比文件1中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8页第1段),使以下各项中的至少一个条件变化:电流、该等离子体焰炬B的高度、来自该气体供应源5的气体流速、或来自该气体供应源5的一种或多种气体的序列。由此可见,权利要求16请求保护的附加技术特征也已经被对比文件1所公开。因此,当其所引用的权利要求15不具备创造性时,从属权利要求16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所规定的创造性。
2.9权利要求17-19都引用权利要求15,并对其作了进一步的限定。在对比文件1中(参见说明书第5,8页倒数第2段,附图2),该系统进一步包括:至少一个电源8,该至少一个电源8供应用于该等离子切割操作的电力的一部分,其中该控制器21通过确定性的通信协议与该至少一个电源8通信;并且该控制器21生成用于控制来自该至少一个电源8的供应的额外一组机器可读指令(参见说明书第7页第4段)。并且,在等离子体弧焊接中,为了维持焊接持续进行,生成一个由控制器控制的电压脉冲所公知。对于电压脉冲而言,单一单极高电压脉冲属于常规选择。同时,在对比文件1中(参见说明书第7页第2段),输入装置22为键盘等输入装置,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通过红外、蓝牙、网络等无线形式进行指令输入也为本领域技术人员所公知且常见。同时,切割作业本身就是割炬在切割材料上沿着切割路径将废弃部分切除而达到期望或希望的形状或轮廓的过程。并且,在切割时割炬处于稳定的切割状态是十分必要的,否则,由于切割状态不稳定,会对切割目标的轮廓形成不利的影响,形成切割缺陷,采用在该工件的废弃部分中或者采用一与该工件同质的引弧板等来引发该切割或标记的穿入轮廓,以及用于在该工件的该废弃部分中或者是与该工件同质的熄弧板来终止该切割或标记的穿出轮廓,以将该目标形状的轮廓均能够在稳定的切割状态下进行,以减小对期望或希望的形状或轮廓工件部分的损伤,属于本领域技术人员的惯用手段。因此,当其所引用的权利要求15不具备创造性时,从属权利要求17-19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所规定的创造性。
2.10权利要求20请求保护一种用于在工件上执行等离子切割或标记操作的系统。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用于在工件上执行等离子切割操作的系统(参见说明书第4页倒数第4行至9页第7行,权利要求1,2,附图1-4),该系统包括:工件C;门形的机架12;等离子体焰炬B(相当于权利要求20中的焊炬);支撑该工件C的桌台;用于接收与执行该等离子切割操作的参数相关联的用户输入的输入装置22,其中该参数是以下各项中的至少一项:该工件C的所希望的形状轮廓、该工件的厚度等;包括了控制器21的控制盘18(相当于权利要求20中的壳体);为了控制等离子体焰炬B在平面内X、Y方向上的横向及纵向的二维定位运动及垂直平面内的Z方向上的高度调节运动(参见说明书第8页倒数第1-2段,附图3),该控制器21至少应当生成用于通过位置部件来控制该等离子体焰炬B的x轴运动的第一组机器可读指令;该控制器21至少应当生成用于通过该位置部件来控制该等离子体焰炬B的y轴运动的第二组机器可读指令;该控制器21至少应当生成用于通过该位置部件来控制该等离子体焰炬B的z轴运动的第三组机器可读指令;该控制器21至少应当生成用于控制来自该等离子切割操作的气体供应源5的气体流速的第四组机器可读指令,其中该气体控制至少应当包括:管理用于屏蔽气体的气体阀组件3c,3d、管理用于等离子气体的气体阀组件2c,2d、以及管理该屏蔽气体和该等离子气体的分布与该等离子气体的排出的序列(参见说明书第5页第7-8段,附图2);并且该控制器21至少应当传递该第一组机器可读指令、该第一组机器可读指令、该第二组机器可读指令、该第三组机器可读指令、或该第四组机器可读指令中的至少一项来基于该参数用该等离子体焰炬B来执行该等离子切割操作。同时,由于该集成控制器21将该过程控制、该电力控制和该运动控制进行了集成,那么,客观上就使得该切割系统能够通过改善的动态特性来直接控制切割操作、同时将连接性和数据传递最小化,这同样也属于对比文件1隐含公开的内容;判别部21d时刻判别下一切割区域是哪一种,根据判别的结果读出切割条件来控制等离子体电源8、电机以及流量控制装置等,即集成控制器21(中的判别部件21d)能够对各切割参数进行实时控制(参见说明书第8页最后一行至第9页第7行)。
该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该对比文件公开了的技术内容相比,其区别技术特征在于:集成控制器紧靠焊炬附连;该集成控制器接收一个或多个反馈信号以允许实时调整与切割或标记操作相关联的参数或设置,该一个或多个反馈信号包括与至少一个运动或位置相关的一个或多个反馈信号、与管理用于执行该切割或标记操作的气体供应源相关的一个或多个反馈信号、与一个或多个电源相关的一个或多个反馈信号和与执行该切割或标记操作的电弧点火相关联的参数相关的一个或多个反馈信号。
基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该权利要求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实现对切割过程进行实时控制。
对于该区别特征,将控制器与被控制对象靠近设置是一种常规的控制器位置选择,本申请中将集成控制器设置为紧靠其控制对象焊炬设置是常规设置,属于常规技术手段;在对比文件1公开了集成控制器通过实时判别以允许实时调整与切割操作相关联的参数或设置的情况下,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通过采集接收外部反馈信号来进行实时判别,这是本领域常用的实时动态判别技术手段;而位置相关的反馈信号、气供应源、电源以及电弧点火等相关的反馈信号都是本领域常规的反馈信号,该反馈信号的选择是一种常规选择。
由此可知,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得出该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对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此该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因而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所规定的创造性。
2.11权利要求21请求保护一种用于在工件上执行等离子切割或标记操作的系统。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用于在工件上执行等离子切割操作的系统(参见说明书第4页倒数第4行至9页第7行,权利要求1,2,附图1-4),该系统包括:门形的机架12;等离子体焰炬B(相当于权利要求21中的焊炬);支撑该工件C的桌台;用于接收与执行该等离子切割或标记操作的参数相关联的用户输入的器件22,其中该参数是以下各项中的至少一项:该工件的所希望的形状轮廓、该工件的厚度等;包括了控制器21的控制盘18(相当于权利要求21中的壳体);为了控制等离子体焰炬B在平面内X、Y方向上的横向及纵向的二维定位运动及垂直平面内的Z方向上的高度调节运动(参见说明书第8页倒数第1-2段,附图3),那么,该控制器21至少应当生成用于通过位置部件来控制该等离子体焰炬B的x轴运动的第一组机器可读指令;该控制器21至少应当生成用于通过该位置部件来控制该等离子体焰炬B的y轴运动的第二组机器可读指令;该控制器21至少应当生成用于通过该位置部件来控制该等离子体焰炬B的z轴运动的第三组机器可读指令;该控制器21至少应当生成用于控制来自该等离子切割操作的气体供应源5的气体流速的第四组机器可读指令,其中该气体控制至少应当包括:管理用于屏蔽气体的气体阀组件3c,3d、管理用于等离子气体的气体阀组件2c,2d、以及管理该屏蔽气体和该等离子气体的分布与该等离子气体的排出的序列(参见说明书第5页第7-8段,附图2);并且该控制器21至少应当传递该第一组机器可读指令、该第一组机器可读指令、该第二组机器可读指令、该第三组机器可读指令、或该第四组机器可读指令中的至少一项来基于该参数用该等离子体焰炬B来执行该等离子切割操作,这属于对比文件1隐含公开的内容。同时,由于该集成控制器21将该过程控制、该电力控制和该运动控制进行了集成,那么,客观上就使得该切割系统能够通过改善的动态特性来直接控制切割操作、同时将连接性和数据传递最小化,这同样也属于对比文件1隐含公开的内容;判别部21d时刻判别下一切割区域是哪一种,根据判别的结果读出切割条件来控制等离子体电源8、电机以及流量控制装置等,即集成控制器21(中的判别部件21d)能够对各切割参数进行实时控制(参见说明书第8页最后一行至第9页第7行)。
该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该对比文件公开了的技术内容相比,其区别技术特征在于:集成控制器紧靠焊炬附连;该集成控制器接收一个或多个反馈信号以允许实时调整与切割或标记操作相关联的参数或设置,该一个或多个反馈信号包括与至少一个运动或位置相关的一个或多个反馈信号、与管理用于执行该切割或标记操作的气体供应源相关的一个或多个反馈信号、与一个或多个电源相关的一个或多个反馈信号和与执行该切割或标记操作的电弧点火相关联的参数相关的一个或多个反馈信号。
基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该权利要求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实现对切割过程进行实时控制。
对于该区别特征,将控制器与被控制对象靠近设置是一种常规的控制器位置选择,本申请中将集成控制器设置为紧靠其控制对象焊炬设置是常规设置,属于常规技术手段;在对比文件1公开了集成控制器通过实时判别以允许实时调整与切割操作相关联的参数或设置的情况下,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通过采集接收外部反馈信号来进行实时判别,这是本领域常用的实时动态判别技术手段;而位置相关的反馈信号、气供应源、电源以及电弧点火等相关的反馈信号都是本领域常规的反馈信号,该反馈信号的选择是一种常规选择。
由此可知,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得出该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对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此该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因而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所规定的创造性。
对复审请求人相关意见的评述
合议组认为:
(1)对比文件1公开了判别部21d时刻判别下一切割区域是哪一种,根据判别的结果读出切割条件来控制等离子体电源8、电机以及流量控制装置等(参见说明书第8页最后一行至第9页第7行),即,对比文件1公开了集成控制器通过实时判别以允许实时调整与切割操作相关联的参数或设置的控制方法,而判别部在判断时是通过接收反馈信号并对信号进行分析而做出一个判断是本领域的常规判别技术手段,对比文件1中根据实时判断结果对下一步加工参数或设置进行相应调整,该参数虽然是预先存储的,但是仍然是根据判断结果进行的输出参数的相应调整,最终完成对加工过程的自动实时控制;因此本申请的包括采集并接收反馈信号、根据反馈信号调整参数设置、采用调整后的参数设置对加工过程进行的控制过程是在对比文件1公开了的集成控制器通过实时判别以允许实时调整与切割操作相关联的参数或设置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常规判别方法容易得到的;而位置相关的反馈信号、气供应源、电源以及电弧点火等相关的反馈信号都是本领域常用的反馈信号,根据不同判断要求选择相应反馈信号是一种常规选择。
(2)将控制器与被控制对象靠近设置是一种常规的控制器位置选择,本申请中将集成控制器设置为紧靠其控制对象焊炬设置是常规设置,属于常规技术手段,其产生的改善响应性能、减小延迟等效果都是随着控制器与控制对象距离减少而带来的容易预料的效果。
综上,复审请求人的意见陈述理由不成立,合议组不予支持。
三、决定
维持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06月06日对本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
如对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不服,根据专利法第41条第2款的规定,复审请求人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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