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在多个所维持的无线通信链路中选择和发信号通知一优选链路的方法和设备-复审决定


发明创造名称:用于在多个所维持的无线通信链路中选择和发信号通知一优选链路的方法和设备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197557
决定日:2019-12-09
委内编号:1F283593
优先权日:2005-10-13
申请(专利)号:201510043547.4
申请日:2006-10-11
复审请求人:高通股份有限公司
无效请求人:
授权公告日: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
主审员:王怡轩
合议组组长:王欣
参审员:张枫
国际分类号:H04W88/06(2009.01)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决定要点
:如果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作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对比文件相比存在区别特征,该区别特征部分被其他对比文件公开,部分属于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则对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该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是显而易见的,不具备创造性。
全文:
本复审请求涉及申请号为201510043547.4,名称为“用于在多个所维持的无线通信链路中选择和发信号通知一优选链路的方法和设备”的发明专利申请(下称“本申请”)。申请人为高通股份有限公司。本申请是申请号为200680045532.0的原申请的分案申请。本申请的申请日为2006年10月11日,优先权日为2005年10月13日,分案申请递交日为2015年01月28日,公开日为2015年05月13日。
经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实质审查部门于2019年05月07日发出驳回决定,驳回了本申请,其理由是权利要求1-21相对于对比文件1、对比文件2和本领域的惯用手段的结合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驳回决定所依据的文本为2019年04月18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21项,分案申请递交日2015年01月28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19页、说明书附图第1-12页、说明书摘要和摘要附图。驳回决定中引用两篇对比文件,即:对比文件1:US2005111397A1,公开日为2005年05月26日;对比文件2:US2005207374A1,公开日为2005年09月22日。
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操作无线终端机的方法,其包括:
同时维持与多个不同连接点中的每一者已建立的通信链路;
从所维持的通信链路中选择优选下行链路无线通信链路,其中根据从包括在所述多个连接点中的至少两个连接点接收的下行链路信号来执行所述选择;
将所述优选下行链路无线通信链路发信号通知给与之维持通信链路的所述连接点中的每一者;
重复所述选择步骤和所述发信号通知步骤;以及
维持与所述无线终端机与之维持通信链路的所述连接点中每一者的专用上行链路通信信道,
其中使用所述专用上行链路通信信道传输指示所述优选下行链路无线通信链路的所述信令,
其中当所述选择所述优选下行链路无线通信链路导致选择与当前下行链路不同的下行链路时,在允许当前下行链路发生改变之前需要一延迟周期。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选择所述优选下行链路无线通信链路是基于以下至少一者:所确定信噪比、所确定信号干扰比、所接收信号强度测量、所述连接点中的一者处的业务负载条件,以及到所述无线终端机的业务的类型。
3.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基于对从所述连接点中的至少两者接收的导频信号的测量来执行对所述优选下行链路无线通信链路的所述选择。
4.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进一步包括:
将所述优选下行链路无线通信链路信息与信道编码报告信息共同编码;以及
经由所述专用上行链路通信信道传输传达所述优选下行链路无线通信链路信息与信道条件报告信息的经编码信号。
5. 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进一步包括:
经由所述下行链路信号中至少一者接收下行链路用户数据,所述下行链路信号已由所述连接点中的至少一者确定。
6.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选定的优选下行链路无线通信链路为所指示的优选下行链路无线通信链路。
7.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选定的优选下行链路无线通信链路不同于所指示的优选下行链路无线通信链路。
8.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延迟的长度为对应于预定数目的下行链路传输时隙的预定周期。
9. 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中由将所述优选下行链路无线通信链路发信号通知于所述多个连接点中的一者预定次数所需的时间来确定所述延迟,信令之间的时间视所述无线终端机正以多个操作模式中的哪一操作模式操作而定。
10.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选择所述优选下行链路无线通信链路包含:
处理来自不同下行链路的信号以基于每一链路而产生信号质量指示符;
将所产生的信号质量指示符与当前优选下行链路无线通信链路的信号质量指示符进行比较;以及
当所述比较指示所述当前优选下行链路无线通信链路的信号质量指示与超过阈值的另一链路的信号质量指示符之间的差异时,选择新的当前优选下行链路无线通信链路。
11. 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进一步包括:
根据所述当前优选下行链路无线通信链路维持不变的时间量改变所述阈值。
12. 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进一步包括:
根据所述当前优选链路维持不变的时间量改变用于从不同下行链路产生信号的所述处理以基于每一链路而产生信号质量指示符。
13.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连接点对应于位于通信系统的相邻小区中的不同基站。
14.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连接点对应于相同小区的不同扇区。
15.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连接点对应于一扇区的不同音调区块。
16. 一种无线终端机,其包括:
链路模块,其用于同时维持与多个不同连接点中的每一者已建立的通信链路;
链路选择模块,其用于从所维持的通信链路中选择优选下行链路无线通信链路,其中根据从包括在所述多个连接点中的至少两个连接点接收的下行链路信号来执行所述选择;以及
优选链路报告模块,其用于将所述优选下行链路无线通信链路发信号通知给与之维持通信链路的所述连接点中的每一者;
所述链路选择模块和所述优选链路报告模块重复所述选择和所述发信号通知;以及
其中所述链路模块维持与所述无线终端机与之维持通信链路的所述连接点中每一者的专用上行链路通信信道,
其中使用所述专用上行链路通信信道传输指示所述优选下行链路无线通信链路的所述信令,
其中当所述选择所述优选下行链路无线通信链路导致选择与当前下行链路不同的下行链路时,在允许当前下行链路发生改变之前需要一延迟周期。
17. 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无线终端机,其进一步包括:
接收器,其用于从至少两个连接点接收信号;以及
信号测量模块,其用于测量从所述至少两个连接点接收的信号,所述信号测量耦合到所述链路选择模块,以提供用于根据从所述多个连接点中所包含的至少两个连接点接收的下行链路信号选择优选下行链路无线通信链路的信号测量信息。
18. 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无线终端机,其进一步包括用于测量在不同链路上所接收的信号的信噪比的信噪比测量模块。
19. 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无线终端机,其中所述选择模块基于以下至少一者选择优选下行链路无线通信链路:所确定信噪比、所确定信号干扰比、所接收信号强度测量、所述连接点中的一者处的业务负载条件,以及到所述无线终端机的业务的类型。
20. 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无线终端机,其中所述信号测量模块为导频信号测量模块,且其中所述选择优选下行链路无线通信链路是基于测量从所述连接点中至少两者接收的导频信号而执行的。
21. 根据权利要求18所述的无线终端机,其中所述优选链路报告模块包含OFDM传输器,所述OFDM传输器用于将至少一个信号传输到与之维持通信链路的所述连接点中的每一者,以向所述连接点指示由所述无线终端机选择的所述优选下行链路无线通信链路。”
申请人(下称“复审请求人”)对上述驳回决定不服,于2019年05月21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复审请求。提交复审请求时,复审请求人未修改申请文件。复审请求人认为本申请相对于对比文件1、对比文件2和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具备创造性,理由如下:a.对比文件1中的AT在任何时间仅具有一个已建立的通信连接,并没有公开权利要求1所述的“同时维持与多个不同连接点中的每一者已建立的通信链路”;b.特征“其中当所述选择所述优选下行链路无线通信链路导致选择与当前下行链路不同的下行链路时,在允许当前下行链路发生改变之前需要一延迟周期”并非本领域的惯用手段。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9年05月24日依法受理了该复审请求,并将其转送至实质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
实质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书中认为本申请相对于对比文件1、对比文件2和本领域的惯用手段不具备创造性,因而坚持驳回决定。
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理。
合议组于2019年08月16日向复审请求人发出复审通知书。复审通知书针对的文本与驳回决定针对的文本相同。复审通知书引用的对比文件与驳回决定引用的对比文件相同。复审通知书指出权利要求1-21相对于对比文件1、对比文件2和本领域的惯用手段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针对复审请求人的意见陈述,合议组认为:a.对比文件1说明书第[0043]段公开了:在允许AT接入到接入网的注册之后,AT104和其中一个AP(例如AP100)采用预定的接入程序建立通信链路;在由预定的接入程序产生的连接状态中,AT104能从AP100接收数据和控制消息,并能将数据和控制消息传输给AP100;AP100在FL106(1)上向AT104传输数据,并在RL108(1)上从AT104接收数据;类似地,AP102在FL106(2)上向AT104传输数据,并在RL108(2)上从AT104接收数据;FL的额外信道,例如控制信道,可从多个AP传输到一个AT;RL数据通信可从一个AT到一个或多个AP进行。由上述公开的内容及图1可知,对比文件1已公开了AT104与多个不同AP建立通信链路,并同时维持与多个不同AP的每一者已建立的通信链路。而且,对比文件1说明书第[0046]-[0047]段公开了:要传输给AT104的数据到达控制器110,此后,控制器110可经由回程112将数据发送给AT104的活动集中的所有AP,数据被存储在AP的队列中,然后一个或多个AP在各自的控制信道上将寻呼消息传送给AT104,AT104解调和解码一个或多个控制信道上的这些信号以获得寻呼消息,由此可见对比文件1公开了AT104与活动集中的全部AP建立有控制信道并可以接收寻呼消息。对比文件1说明书第[0060]段还公开了:“AT接收并解调来自AT的活动集中的所有AP的RPC/PG信道,因此,AT为AT的活动集中的每个AP接收经由RPC/PG信道的正交分支传送的PG信道信息”,由此也可看出AT与AT的活动集中的AP均建立了信道。进一步地,对比文件1说明书第[0065]段还公开了:上述FL信道可以不顺序地传输而可同时传输。综上可知,本申请权利要求1的特征“同时维持与多个不同连接点中的每一者已建立的通信链路”已被对比文件1公开;b.对比文件1说明书第[0049]-[0051]段公开了:当工作在可变速率模式中的AT1O4和AP1OO之间的通信链路恶化到预定的可靠水平之下时,AT1O4首先尝试确定是否另一个可变速率模式下的AP能支持可接受的数据速率,如果AT104确定有这样的AP(例如,AP102),则将AP102重新指向(re-pointing)不同的通信链路,AT104估计与可变速率数据和固定速率数据模式的所有候选AP的通信链路,并选择获得最高吞吐量的AP。对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在设计通信系统时,在通信过程的每一个环节都会考虑到系统的安全稳定性,通信设备完成链路选择后,通常需要进行一些准备,如新链路状态监控或者配置参数、相关模块的调整,而不是选择新链路后马上切换从而增加系统不稳定性。因此,在选择优选下行链路无线通信链路导致选择不同于当前优选下行链路无线通信链路的下行链路无线通信链路时,本领域技术人员通常会在允许新的当前优选下行链路发生改变之前设置一延迟周期用于新旧优选下行链路的变更,避免数据传输中断,这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9月11日提交了复审无效宣告程序意见陈述书,并提交了权利要求书的全文修改替换页,复审请求人对权利要求1、16增加了特征,删除了权利要求4,并对多个权利要求的序号和引用关系进行了适应性修改。复审请求人认为本申请相对于对比文件1、对比文件2和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具备创造性,理由如下:在对比文件1明确提出使用广播的方式来传达指示所选择的服务AP的消息,且对比文件2只是公开了使用专用上行反馈信道发送信道质量指示符以用于信道质量估计的情况下,本领域技术人员不能想到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中所记载的“将指示所述优选下行链路无线通信链路的信令与信道条件报告信息共同编码”及“使用所述专用上行链路通信信道传输传达指示所述优选下行链路无线通信链路的所述信令与所述信道条件报告信息的经编码信号”。
复审请求人提交的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15的内容如下:
“1. 一种操作无线终端机的方法,其包括:
同时维持与多个不同连接点中的每一者已建立的通信链路;
从所维持的通信链路中选择优选下行链路无线通信链路,其中根据从包括在所述多个连接点中的至少两个连接点接收的下行链路信号来执行所述选择;
将所述优选下行链路无线通信链路发信号通知给与之维持通信链路的所述连接点中的每一者;
重复所述选择步骤和所述发信号通知步骤;以及
维持与所述无线终端机与之维持通信链路的所述连接点中每一者的专用上行链路通信信道,
其中所述发信号通知步骤包括:
将指示所述优选下行链路无线通信链路的信令与信道条件报告信息共同编码;及
使用所述专用上行链路通信信道传输传达指示所述优选下行链路无线通信链路的所述信令与所述信道条件报告信息的经编码信号,
其中当所述选择所述优选下行链路无线通信链路导致选择与当前下行链路不同的下行链路时,在允许当前下行链路发生改变之前需要一延迟周期。”
“15. 一种无线终端机,其包括:
链路模块,其用于同时维持与多个不同连接点中的每一者已建立的通信链路;
链路选择模块,其用于从所维持的通信链路中选择优选下行链路无线通信链路,其中根据从包括在所述多个连接点中的至少两个连接点接收的下行链路信号来执行所述选择;以及
优选链路报告模块,其用于将所述优选下行链路无线通信链路发信号通知给与之维持通信链路的所述连接点中的每一者;
所述链路选择模块和所述优选链路报告模块重复所述选择和所述发信号通知;以及
其中所述链路模块维持与所述无线终端机与之维持通信链路的所述连接点中每一者的专用上行链路通信信道,
其中指示所述优选下行链路无线通信链路的信令与信道条件报告信息共同编码,且所述优选链路报告模块使用所述专用上行链路通信信道传输传达指示所述优选下行链路无线通信链路的所述信令与所述信道条件报告信息的经编码信号,
其中当所述选择所述优选下行链路无线通信链路导致选择与当前下行链路不同的下行链路时,在允许当前下行链路发生改变之前需要一延迟周期。”
合议组于2019年11月19日再次向复审请求人发出复审通知书。该复审通知书针对的文本为:2019年09月11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20项,分案申请递交日2015年01月28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19页、说明书附图第1-12页、说明书摘要和摘要附图。该复审通知书引用的对比文件与驳回决定、前次复审通知书引用的对比文件相同。该复审通知书指出权利要求1-20相对于对比文件1、对比文件2和本领域的惯用手段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针对复审请求人的意见陈述,合议组认为:对比文件1公开了AT104在数据请求信道上广播数据请求消息以传达指示所选择的服务AP的方案,尽管其未公开使用专用上行链路通信信道传达指示,但对比文件2公开了通过采用专用上行链路通信信道来传输包含指示的信令的方案,在对比文件1和对比文件2公开的内容的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通过维持与无线终端机与之维持通信链路的连接点中每一者的专用上行链路通信信道,使用专用上行链路通信信道来传输指示优选下行通信链路的信号,进一步地,为了向连接点高效地提供更全面的信息,可以将指示优选下行链路无线通信链路的信令与信道条件报告信息共同编码后使用专用上行链路通信信道进行传输,这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
复审请求人于2019 年12月03日提交了复审无效宣告程序意见陈述书。复审请求人未修改申请文件。复审请求人认为本申请相对于对比文件1具备创造性,理由如下:a.本申请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存在区别特征(1)“将所述优选下行链路无线通信链路发信号通知给与所述无线终端机维持有通信链路的所述连接点中的每一者”,而对比文件1说明书第[0045]段公开了通过使用唯一识别特定AP的代码的方式使得只有特定AP 能够解码所收到的DRC消息,对比文件1说明书第[0046]段公开了控制器110可首先确定AT选择了哪个AP作为服务AP,然后将数据传送给服务AP,在此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不会想到针对活动集中的所有AP,分别使用每个AP所对应的唯一识别码来编码相同的DRC消息,并将编码后的消息逐一广播,不会想到将区别特征(1)应用于对比文件1以获得权利要求1的方案;b. 本申请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存在区别特征(3)“对于与所述无线终端机维持有通信链路的所述连接点中的每一者,维持专用上行链路通信信道,将指示优选下行链路无线通信链路的信令与信道条件报告信息共同编码,使用所述专用上行链路通信信道传输传达指示所述优选下行链路无线通信链路的所述信令与所述信道条件报告信息的经编码信号”,本领域技术人员不会想到由无线终端机来发信号通知“指示所述优选下行链路无线通信链路的信令”给与无线终端机维持通信链路的所述连接点中的每一者,也更不会想到将上述信令与信道条件报告信息共同编码,并使用专用上行链路通信信道传输经编码的信号,进一步地,尽管对比文件2公开了在由UE 发送的专用上行反馈信道上发送信道质量指示符CQI,以用于信道质量估计,但这并不意味着本领域技术人员一定会想到将“指示优选下行链路无线通信链路的信令”与在某个专用信道上发送的特定消息共同编码,并将经编码信号经由该专用信道传输。
在上述程序的基础上,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可以作出复审请求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审查文本的认定
在复审程序中,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9月11日提交了权利要求书的全文修改替换页,经审查,其对权利要求书的修改之处符合专利法第33条的规定。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依据的文本为:2019年09月11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20项,分案申请递交日2015年01月28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19页、说明书附图第1-12页、说明书摘要和摘要附图。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所引用的对比文件与驳回决定、历次复审通知书引用的对比文件相同,即:
对比文件1:US2005111397A1,公开日为2005年05月26日;
对比文件2:US2005207374A1,公开日为2005年09月22日。
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操作无线终端机的方法,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混合TDM/OFDM/CDM反向链路传输的方法,并具体公开了以下技术特征(参见对比文件1的说明书第[0032]-[0034]、[0043]-[0064]段,图1、2):在允许AT接入到接入网的注册之后,AT104(相当于无线终端机)和其中一个AP(例如AP100)(相当于连接点)采用预定的接入程序建立通信链路;在由预定的接入程序产生的连接状态中,AT104能从AP100接收数据和控制消息,并能将数据和控制消息传输给AP100(相当于与连接点建立通信链路);接入点(AP) 100在前向链路(FL)106 (1)上向AT104传输数据,并在反向链路(RL)108 (1)上从AT104接收数据;类似地,AP102在FL106 (2)上向AT104传输数据,并在RL108 (2)上从AT104接收数据;FL的额外信道,例如控制信道,可从多个AP传输到一个AT;RL数据通信可从一个AT到一个或多个AP进行(相当于同时维持与多个不同连接点的通信链路); AT104不断地搜索可添加到AT104的活动集中的其他AP;活动集包括能和AT104进行通信的AP的列表;当找到这样的AP时,AT104计算AP的FL的质量度量(其可包括信号与干扰噪声比(SINR));可根据导频信号确定SINR;AT104基于一组参数从AT104的活动集中选择服务AP;服务AP是被选择用于和特定AT进行数据通信的AP,或者是正向特定AT通信数据的AP;这组参数可包括例如当前或先前SINR测量结果中的任何一个或多个,比特误码率,分组误码率,以及任何其它已知的参数;这样,例如,可根据最大的SINR测量结果来选择服务AP(相当于从所维持的通信链路中选择优选下行链路无线通信链路,其中根据从包括在所述多个连接点中的至少两个连接点接收的下行链路信号来执行所述选择);AT104在数据请求信道(DRC信道)上广播数据请求消息(DRC消息);因为AT104的活动集中的每个AP由唯一的沃尔什码识别,所以只有采用正确的沃尔什码执行和AT104执行的异或(XOR)操作相同的XOR操作的被选的AP才能正确地解码DRC消息。
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特征在于:(1)将所述优选下行链路无线通信链路发信号通知给与所述无线终端机维持有通信链路的所述连接点中的每一者;(2)重复所述选择步骤和所述发信号通知步骤;(3)对于与所述无线终端机维持有通信链路的所述连接点中的每一者,维持专用上行链路通信信道,将指示优选下行链路无线通信链路的信令与信道条件报告信息共同编码,使用所述专用上行链路通信信道传输传达指示所述优选下行链路无线通信链路的所述信令与所述信道条件报告信息的经编码信号;(4)链路切换到优选链路前需要一延迟周期。基于上述区别特征,权利要求1实际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1)如何通知所有连接点优选链路信息;(2)通过什么方式找全优选下行链路无线通信链路;(3)如何将指示信息传送至与终端保持通信的连接点以及如何为连接点高效提供更全面的信息;(4)如何实现新旧下行链路变更。
对于区别特征(1),如上所述,对比文件1已公开了“AT104在DRC信道上广播DRC消息,只有采用正确的沃尔什码执行和AT104执行的XOR操作相同的XOR操作的被选的AP才能正确地解码DRC消息”,在对比文件1公开的内容的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将优选下行链路的信息发送到与无线终端机维持通信的各个连接点来解决如何通知所有连接点优选链路信息的技术问题,这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对于区别特征(2),由于通信环境与条件是处于不断变化中的,为了实现高效可靠的数据通信,达到更好的通信效果,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重复所述选择步骤和所述发信号通知步骤,这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对于区别特征(3),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移动通信系统中的小区更改方法,并具体公开了以下技术特征(参见对比文件2的说明书第[0078]-[0080]段):节点B接收UE通过专用上行反馈信道发送的上行信令,并从上行信令中获得信道质量指示符(CQI)(相当于使用专用上行链路通信信道传输指示信令),并且上述特征在对比文件2中的作用与其在权利要求1中的作用相同,都是通过采用专用上行链路通信信道来传输包含指示的信令以解决如何将指示传送至与终端保持通信的连接点的问题,在对比文件2公开的内容的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通过维持与无线终端机与之维持通信链路的连接点中每一者的专用上行链路通信信道,使用专用上行链路通信信道来传输指示优选下行通信链路的信号,进一步地,为了向连接点高效地提供更全面的信息,可以将指示优选下行链路无线通信链路的信令与信道条件报告信息共同编码后使用专用上行链路通信信道进行传输,这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对于区别特征(4),在选择优选下行链路无线通信链路导致选择不同于当前优选下行链路无线通信链路的下行链路无线通信链路,本领域技术人员通常会在允许新的当前优选下行链路发生改变之前设置一延迟周期,以保证数据通信的可靠性。由此可知,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以及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得出该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此,权利要求1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权利要求2引用权利要求1,对比文件1已经公开了(参见对比文件1的说明书第[0044]-[0045]段):AT104计算AP的FL的质量度量(其可包括信号与干扰噪声比(SINR));可根据导频信号确定SINR;AT104基于一组参数从AT104的活动集中选择服务AP;这组参数可包括例如当前或先前SINR测量结果中的任何一个或多个,比特误码率,分组误码率,以及任何其它已知的参数;这样,例如,可根据最大的SINR测量结果来选择服务AP;即对比文件1公开了基于SINR选择优选下行通信链路。而根据实际需求设置优选下行通信链路的选择标准,如所确定信噪比、所确定信号干扰比、所接收信号强度测量、所述连接点中的一者处的业务负载条件、到所述无线终端机的业务的类型及它们的任何组合,以提高通信性能,这都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基础上,权利要求2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权利要求3引用权利要求1,其限定的附加特征已被对比文件1公开(参见对比文件1的说明书第[0044]-[0045]段):AT104计算AP的FL的质量度量(其可包括信号与干扰噪声比(SINR));可根据导频信号确定SINR;AT104基于一组参数从AT104的活动集中选择服务AP;这组参数可包括例如当前或先前SINR测量结果中的任何一个或多个,比特误码率,分组误码率,以及任何其它已知的参数;这样,例如,可根据最大的SINR测量结果来选择服务AP。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基础上,权利要求3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权利要求4引用权利要求1,对比文件1已公开了(参见对比文件1的说明书第[0044]-[0045]段):在由预定的接入程序产生的连接状态中,AT1O4能从AP1OO接收数据和控制消息,并能将数据和控制消息传输给AP1OO;AT1O4基于一组参数从AT1O4的活动集中选择服务AP;服务AP是被选择用于和特定AT进行数据通信的AP,或者是正向特定AT通信数据的AP(相当于经由所述下行链路信号中至少一者接收下行链路用户数据)。而根据实际需求设置由与无线终端机建立通信链路的连接点中的至少一者确定用于传输数据的下行链路信号,这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基础上,权利要求4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权利要求5引用权利要求1,其限定的附加特征已被对比文件1公开(参见对比文件1的说明书第[0045]段):AT104基于一组参数从AT104的活动集中选择服务AP;服务AP是被选择用于和特定AT进行数据通信的AP,或者是正向特定AT通信数据的AP;可根据最大的SINR测量结果来选择服务AP;AT104在DRC信道上广播DRC消息;因为AT104的活动集中的每个AP由唯一的沃尔什码识别,所以只有采用正确的沃尔什码执行和AT104执行的X0R操作相同的X0R操作的被选的AP才能正确地解码DRC消息。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基础上,权利要求5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权利要求6引用权利要求1,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根据实际的通信环境与条件,选择不同于指示的优选下行链路无线通信链路的其它下行链路无线通信链路来传输下行链路数据,这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基础上,权利要求6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权利要求7引用权利要求1,本领域技术人员在解决如何确定延迟周期长度的问题时,通常会根据实际的通信环境与条件将延迟周期的长度设置为对应于预定数目的下行链路传输时隙的预定周期,这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基础上,权利要求7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权利要求8引用权利要求7,本领域技术人员在解决如何确定延迟周期长度的问题时,通常会根据实际的通信环境与条件根据将优选通信链路发信号通知于多个连接点中的一者预定次数所需的时间来确定所述延迟周期,并且设置以无线终端机的操作模式确定发信号通知步骤之间的时间,以实现高效可靠的数据通信,这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基础上,权利要求8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权利要求9引用权利要求1,对比文件1已公开了(参见对比文件1的说明书第[0044]-[0045]段):AT104不断地搜索可添加到AT104的活动集中的其它AP;活动集包括能和AT104进行通信的AP的列表;当找到这样的AP时,AT104计算AP的FL的质量度量(其可包括信号与干扰噪声比(SINR));可根据导频信号确定SINR;ATIO4基于一组参数从ATIO4的活动集中选择服务AP;这组参数可包括例如当前或先前SINR测量结果中的任何一个或多个,比特误码率,分组误码率,以及任何其它已知的参数;这样,例如,可根据最大的SINR测量结果来选择服务AP(相当于处理来自不同下行链路的信号以基于每一链路而产生信号质量指示符)。而将所产生的信号质量指示符与当前优选通信链路的信号质量指示符进行比较,当比较结果指示出设定的差异时选择新的优选通信链路, 以保证高效可靠的数据通信、提高通信性能,这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基础上,权利要求9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权利要求10引用权利要求9,本领域技术人员在解决如何改变阈值的问题时,通常会采用与阈值相关的信息,例如当前优选通信链路维持不变的时间量来改变阈值,以保证高效可靠的数据通信,这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基础上,权利要求10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权利要求11引用权利要求9,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由于处理来自不同下行链路的信号以基于每一链路而产生的信号质量指示符与当前优选通信链路的选择有关,根据当前优选通信链路维持不变的时间量改变所述处理操作以实现高效可靠的数据通信,这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基础上,权利要求11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权利要求12-14均分别引用权利要求1,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设置与无线终端机建立通信链路的连接点对应于位于通信系统的相邻小区中的不同基站、相同小区的不同扇区、或一扇区的不同音调区块,这些都是本领域中确定连接点的惯用手段。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上述从属权利要求12-14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权利要求15请求保护一种无线终端机,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混合TDM/OFDM/CDM反向链路传输的系统,具体公开了以下技术特征(参见对比文件1的说明书第[0032]-[0034]、[0043]-[0064]段,图1、2):在允许AT接入到接入网的注册之后,AT104(相当于无线终端机)和其中一个AP(例如AP100)(相当于连接点)采用预定的接入程序建立通信链路;在由预定的接入程序产生的连接状态中,AT104能从AP100接收数据和控制消息,并能将数据和控制消息传输给AP100(相当于与连接点建立通信链路);接入点(AP) 100在前向链路(FL)106 (1)上向AT104传输数据,并在反向链路(RL)108 (1)上从AT104接收数据;类似地,AP102在FL106 (2)上向AT104传输数据,并在RL108 (2)上从AT104接收数据;FL的额外信道,例如控制信道,可从多个AP传输到一个AT;RL数据通信可从一个AT到一个或多个AP进行(相当于同时维持与多个不同连接点的通信链路); AT104不断地搜索可添加到AT104的活动集中的其他AP;活动集包括能和AT104进行通信的AP的列表;当找到这样的AP时,AT104计算AP的FL的质量度量(其可包括信号与干扰噪声比(SINR));可根据导频信号确定SINR;AT104基于一组参数从AT104的活动集中选择服务AP;服务AP是被选择用于和特定AT进行数据通信的AP,或者是正向特定AT通信数据的AP;这组参数可包括例如当前或先前SINR测量结果中的任何一个或多个,比特误码率,分组误码率,以及任何其它已知的参数;这样,例如,可根据最大的SINR测量结果来选择服务AP(相当于从所维持的通信链路中选择优选下行链路无线通信链路,其中根据从包括在所述多个连接点中的至少两个连接点接收的下行链路信号来执行所述选择);AT104在数据请求信道(DRC信道)上广播数据请求消息(DRC消息);因为AT104的活动集中的每个AP由唯一的沃尔什码识别,所以只有采用正确的沃尔什码执行和AT104执行的异或(XOR)操作相同的XOR操作的被选的AP才能正确地解码DRC消息。
权利要求15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特征在于:(1)将所述优选下行链路无线通信链路发信号通知给与所述无线终端机维持有通信链路的所述连接点中的每一者;(2)重复所述选择和所述发信号通知;(3)对于与所述无线终端机维持有通信链路的所述连接点中的每一者,维持专用上行链路通信信道,将指示优选下行链路无线通信链路的信令与信道条件报告信息共同编码,使用所述专用上行链路通信信道传输传达指示所述优选下行链路无线通信链路的所述信令与所述信道条件报告信息的经编码信号;(4)链路切换到优选链路前需要一延迟周期;(5)无线终端机具体包括链路模块、链路选择模块及优选链路报告模块。基于上述区别特征,权利要求15实际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1)如何通知所有连接点优选链路信息;(2)通过什么方式找全优选下行链路无线通信链路;(3) 如何将指示信息传送至与终端保持通信的连接点以及如何为连接点高效提供更全面的信息;(4)如何实现新旧下行链路变更;(5)如何实现装置的功能细分。
对于区别特征(1),如上所述,对比文件1已公开了“AT104在DRC信道上广播DRC消息,只有采用正确的沃尔什码执行和AT104执行的XOR操作相同的XOR操作的被选的AP才能正确地解码DRC消息”,在对比文件1公开的内容的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将优选下行链路的信息发送到与无线终端机维持通信的各个连接点来解决如何通知所有连接点优选链路信息的技术问题,这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对于区别特征(2),由于通信环境与条件是处于不断变化中的,为了实现高效可靠的数据通信,达到更好的通信效果,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重复所述选择和所述发信号通知,这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对于区别特征(3),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移动通信系统中的小区更改方法,并具体公开了以下技术特征(参见对比文件2的说明书第[0078]-[0080]段):节点B接收UE通过专用上行反馈信道发送的上行信令,并从上行信令中获得信道质量指示符(CQI)(相当于使用专用上行链路通信信道传输指示信令),并且上述特征在对比文件2中的作用与其在权利要求1中的作用相同,都是通过采用专用上行链路通信信道来传输包含指示的信令以解决如何将指示传送至与终端保持通信的连接点的问题,在对比文件2公开的内容的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通过维持与无线终端机与之维持通信链路的连接点中每一者的专用上行链路通信信道,使用专用上行链路通信信道来传输指示优选下行通信链路的信号,进一步地,为了向连接点高效地提供更全面的信息,可以将指示优选下行链路无线通信链路的信令与信道条件报告信息共同编码后使用专用上行链路通信信道进行传输,这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对于区别特征(4),在选择优选下行链路无线通信链路导致选择不同于当前优选下行链路无线通信链路的下行链路无线通信链路,本领域技术人员通常会在允许新的当前优选下行链路发生改变之前设置一延迟周期,以保证数据通信的可靠性。对于区别特征(5),为了实现装置的功能细分,在无线终端机中设置链路模块、链路选择模块及优选链路报告模块用于维持通信链路、选择优选链路、通知连接点优选链路,这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由此可知,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以及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得出该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此,权利要求15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权利要求16引用权利要求15,对比文件1已公开了(参见对比文件1的说明书第[0043]-[0045]段):在由预定的接入程序产生的连接状态中,AT104能从AP100接收数据和控制消息,并能将数据和控制消息传输给AP100;AP100在FL106(1)上向AT104传输数据,并在RL108(1)上从AT104接收数据;类似地,AP102在FL106(2)上向AT104传输数据,并在RL108(2)上从AT104接收数据;FL的额外信道,例如控制信道,可从多个AP传输到一个AT;RL数据通信可从一个AT到一个或多个AP进行。AT104计算AP的FL的质量度量(其可包括信号与干扰噪声比(SINR));可根据导频信号确定SINR;AT104基于一组参数从AT104的活动集中选择服务AP;这组参数可包括例如当前或先前SINR测量结果中的任何一个或多个,比特误码率,分组误码率,以及任何其它已知的参数;这样,例如,可根据最大的SINR测量结果来选择服务AP。即对比文件1公开了从至少两个连接点接收信号、测量接收信号并选择优选下行链路,而在无线终端机中设置接收器、信号测量模块用于接收信号、测量信号,这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基础上,权利要求16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权利要求17引用权利要求16,对比文件1已公开了(参见对比文件1的说明书第[0044]-[0045]段):AT104计算AP的FL的质量度量(其可包括信号与干扰噪声比(SINR));可根据导频信号确定SINR;AT104基于一组参数从AT104的活动集中选择服务AP;这组参数可包括例如当前或先前SINR测量结果中的任何一个或多个,比特误码率,分组误码率,以及任何其它已知的参数;这样,例如,可根据最大的SINR测量结果来选择服务AP。即对比文件1公开了测量在不同链路上所接收的信号的SINR,而根据实际需求测量在不同链路上所接收的信号的信噪比,并相应地设置信噪比测量模块用于执行所述测量操作,这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基础上,权利要求17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权利要求18引用权利要求16,对比文件1已公开了(参见对比文件1的说明书第[0044]-[0045]段):AT104计算AP的FL的质量度量(其可包括信号与干扰噪声比(SINR));可根据导频信号确定SINR;AT104基于一组参数从AT104的活动集中选择服务AP;这组参数可包括例如当前或先前SINR测量结果中的任何一个或多个,比特误码率,分组误码率,以及任何其它已知的参数;这样,例如,可根据最大的SINR测量结果来选择服务AP。即对比文件1公开了基于SINR选择优选下行通信链路;而根据实际需求设置优选下行通信链路的选择标准,如所确定信噪比、所确定信号干扰比、所接收信号强度测量、所述连接点中的一者处的业务负载条件、到所述无线终端机的业务的类型及它们的任何组合,以提高通信性能,这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基础上,权利要求18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权利要求19引用权利要求16,对比文件1已公开了(参见对比文件1的说明书第[0044]-[0045]段):AT104计算AP的FL的质量度量(其可包括信号与干扰噪声比(SINR));可根据导频信号确定SINR;AT104基于一组参数从AT104的活动集中选择服务AP;这组参数可包括例如当前或先前SINR测量结果中的任何一个或多个,比特误码率,分组误码率,以及任何其它已知的参数;这样,例如,可根据最大的SINR测量结果来选择服务AP(相当于所述选择优选下行链路无线通信链路是基于测量从所述连接点中至少两者接收的导频信号而执行的);而在无线终端机中设置导频信号测量模块用于测量导频信号,这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基础上,权利要求19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权利要求20引用权利要求17,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根据实际的通信环境与条件采用OFDM传输器将相应信号传输到与无线终端机维持有通信链路的连接点中的每一者,以向所述连接点指示由所述无线终端机选择的优选下行通信链路,从而使得所述连接点获知所述优选下行通信链路,实现高效可靠的数据通信,这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基础上,权利要求20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对复审请求人相关意见的评述
针对复审请求人的意见,合议组认为:
a. 对比文件1已公开了“AT104在DRC信道上广播DRC消息,只有采用正确的沃尔什码执行和AT104执行的XOR操作相同的XOR操作的被选的AP才能正确地解码DRC消息”,由于DRC消息是由AT104采用广播方式进行传播的,因此被选的AP和其他未被选择的AP都能够接收到DRC消息,只是只有被选的AP才能正确地解码DRC消息,从而获知自身为被选的AP,在此基础上,为了解决向所有连接点通知优选链路信息、以使得各连接点能够获知被选的连接点的技术问题,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将优选下行链路的信息发送到与无线终端机维持通信的各个连接点,这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
b.首先,特征“将优选下行链路无线通信链路发信号通知给与无线终端机维持通信链路的所述连接点中的每一者”作为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已在意见a中进行评述。其次,对比文件2已经公开了“节点B接收UE通过专用上行反馈信道发送的上行信令,并从上行信令中获得信道质量指示符CQI”,在此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通过维持与无线终端机与之维持通信链路的连接点中每一者的专用上行链路通信信道,使用专用上行链路通信信道来传输指示优选下行通信链路的信号,进一步地,为了向连接点高效安全地提供更全面的信息,可以将指示优选下行链路无线通信链路的信令和反映下行链路质量状况的信道条件报告信息共同编码后使用专用上行链路通信信道进行传输,这同样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
因此,复审请求人的上述意见,合议组不予以支持。
三、决定
维持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9年05月07日对本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
如对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不服,根据专利法第41条第2款的规定,复审请求人可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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