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创造名称:一种高温流场压力测量装置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197251
决定日:2019-12-09
委内编号:1F279503
优先权日:
申请(专利)号:201810091249.6
申请日:2018-01-30
复审请求人:哈尔滨工业大学
无效请求人:
授权公告日: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
主审员:杜鹃
合议组组长:舒畅
参审员:王杨
国际分类号:G01L19/06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
决定要点
:如果一项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作为最接近现有技术的对比文件相比,存在区别特征,而这些区别特征的一部分特征被另一份对比文件公开,其他特征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或者常规选择,则该权利要求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具备创造性。
全文:
本复审请求涉及申请号为201810091249.6,名称为“一种高温流场压力测量装置”的发明专利申请(下称本申请)。本申请的申请日为2018年01月30日,公开日为2018年08月17日。申请人为哈尔滨工业大学。
经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审查部门于2019年01月28日发出驳回决定,驳回了本申请,其理由是:权利要求1-10不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创造性。驳回决定中引用如下对比文件:
对比文件1:CN 107560785 A,公开日为2018年01月09日;
对比文件2:CN 102288355 A,公开日为2011年12月21日。
驳回决定所依据的文本为申请日2018年01月30日提交的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说明书第[0001]-[0041]段、说明书附图图1-2、权利要求第1-10项。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高温流场压力测量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热沉单元、引压管路和压力传感器;所述热沉单元包括隔热部和金属部,所述隔热部位于所述金属部的前端,用于防止所述金属部直接与高温流场接触,在所述隔热部和金属部上设有贯穿所述隔热部和金属部的气孔,所述引压管路的一端与所述气孔连通,另一端与所述压力传感器连接,使所述压力传感器的测量部与所述引压管路引入的气体接触;
所述热沉单元嵌设在安装件内,所述气孔的进气口与沿所述安装件表面流动的高温流场接触。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高温流场压力测量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隔热部的厚度范围为5~25mm。
3.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高温流场压力测量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热沉单元的长度范围为10~125mm。
4. 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高温流场压力测量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热沉单元为圆柱体,所述气孔沿所述圆柱体轴向设置。
5.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高温流场压力测量装置,其特征在于:若所述引压管路上包括转弯部,所述转弯部的曲率半径大于所述引压管路的外径的4倍。
6. 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高温流场压力测量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引压管路的内径范围为0.5~5mm。
7.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高温流场压力测量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引压管路通过管接头与所述压力传感器的测量部连接。
8. 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高温流场压力测量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管接头内设有管接头密封件,所述管接头密封件的两端分别与所述引压管路和所述压力传感器的测量部密封连接,其中,所述管接头密封件设有连通所述压力传感器的测量部与所述引压管路的通孔,所述引压管路插入所述通孔,所述压力传感器的测量部与所述通孔引出 的气体密封接触。
9.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高温流场压力测量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热沉单元的金属部采用比热容范围为100J/(kg·℃)以上的金属或合金制成。
10. 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高温流场压力测量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热沉单元的金属部和所述引压管路均采用不锈钢制成。”
驳回决定认为: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相比,区别在于:包括热沉单元;热沉单元包括隔热部和金属部,隔热部位于金属部的前端,用于防止金属部直接与高温流场接触,在隔热部和金属部上设有贯穿隔热部和金属部的气孔,引压管路的一端与气孔连通;热沉单元嵌设在安装件内,气孔的进气口与沿安装件表面流动的高温流场接触。基于上述区别,权利要求1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进一步提高测量装置的耐高温性。而对比文件2公开了部分区别特征,当结合对比文件2的内容到对比文件1中时,将热沉单元设置在与测量介质直接接触的铰接式管接头一侧还是与压力传感器接触的底座一侧均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常规选择,当热沉单元设置在与测量介质直接接触的铰接式管接头一侧以进一步减小高温对测量装置的影响时,热沉单元的进气孔与沿安装件表面流动的高温流场接触,隔热部用于防止金属部直接与高温流场接触,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常用技术手段。因此权利要求1不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创造性。权利要求2-10的附加技术特征或者被对比文件1或2公开,或者属于本领域的常用技术手段或常规选择,因此也均不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创造性。
申请人(下称复审请求人)哈尔滨工业大学对上述驳回决定不服,于2019年04月16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复审请求,并提交了权利要求书的全文修改替换页,所做修改为将原权利要求5、7和8中的附加技术特征补入原权利要求1中。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高温流场压力测量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热沉单元、引压管路和压力传感器;所述热沉单元包括隔热部和金属部,所述隔热部位于所述金属部的前端,用于防止所述金属部直接与高温流场接触,在所述隔热部和金属部上设有贯穿所述隔热部和金属部的气孔,所述引压管路的一端与所述气孔连通,另一端与所述压力传感器连接,使所述压力传感器的测量部与所述引压管路引入的气体接触;若所述引压管路上包括转弯部,所述转弯部的曲率半径大于所述引压管路的外径的4倍;
所述热沉单元嵌设在安装件内,所述气孔的进气口与沿所述安装件表面流动的高温流场接触;
所述引压管路通过管接头与所述压力传感器的测量部连接;所述管接头内设有管接头密封件,所述管接头密封件的两端分别与所述引压管路和所述压力传感器的测量部密封连接,其中,所述管接头密封件设有连通所述压力传感器的测量部与所述引压管路的通孔,所述引压管路插入所述通孔,所述压力传感器的测量部与所述通孔引出的气体密封接触。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高温流场压力测量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隔热部的厚度范围为5~25mm。
3.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高温流场压力测量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热沉单元的长度范围为10~125mm。
4. 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高温流场压力测量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热沉单元为圆柱体,所述气孔沿所述圆柱体轴向设置。
5.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高温流场压力测量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引压管路的内径范围为0.5~5mm。
6.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高温流场压力测量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热沉单元的金属部采用比热容范围为100J/(kg·℃)以上的金属或合金制成。
7. 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高温流场压力测量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热沉单元的金属部和所述引压管路均采用不锈钢制成。”
复审请求人认为:1)对比文件1并未公开热沉单元,且其公开的散热管4也并不能等同于本申请的引压管路。对比文件1中的散热管的作用是散热,其将明显影响周围环境温度;本申请中引压管路不参与散热,其作用仅仅为连通热沉单元和压力传感器,实现传递压力,引压管的前端至后端温度差别不大,不对周围环境温度造成影响。对比文件2中高温气体先经过引压管引入,再经过热沉体储热,最后隔离热量后到达传感器敏感元件,而对比文件1中高温气体先经过散热管散热,再到达压力传感器,二者解决散热问题的方式存在明显差异,对比文件2存在与对比文件1相反的技术启示。对比文件2公开的方案中上绝热环和下绝热环以及设置于二者之间的热沉体是一个整体的技术特征,若去掉上绝热环或下绝热环,将无法实现隔离热量,减少传感器敏感元件受热的技术目的,对比文件2未给出去除其中一部分的启示。2)本申请还公开了当引压管路上包括转弯部时,转弯部的曲率半径大于引压管路的外径的4倍。当引压管路较长,或安装空间较小时,难免会出现需要引压管路转弯的地方,而引压管路的转向很可能影响到其内部的流场压力分布,造成测量结果不准确,因此,本申请进一步限定了转弯部曲率及引压管路直径之间的关系,确保由引压管路引至测量端的压力与外界流场压力相同。该技术特征解决了长距离或特殊位置测量压力精度较低的问题,并不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常规选择。3)对比文件1未公开底座如何与散热管连接,也未公开如何具体设置管接头以保证引压管路与压力传感器无泄漏连接;本申请设置了专门的管接头以连接引压管路与压力传感器,通过管接头,引压管路与压力传感器可拆卸地连接,同时保证连接处不会造成气体泄漏。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9年04月24日依法受理了该复审请求,并将其转送至原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
原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书中仍以权利要求1-7不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创造性为由,坚持原驳回决定。
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理。
合议组于2019年10月17日向复审请求人发出复审通知书,指出: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相比,区别在于:(1)包括热沉单元;热沉单元包括隔热部和金属部,隔热部位于金属部的前端,用于防止金属部直接与高温流场接触,在隔热部和金属部上设有贯穿隔热部和金属部的气孔,引压管路的一端与气孔连通,热沉单元嵌设在安装件内,气孔的进气口与沿安装件表面流动的高温流场接触;(2)若引压管路上包括转弯部,转弯部的曲率半径大于引压管路的外径的4倍;(3)引压管路通过管接头与压力传感器的测量部连接;管接头内设有管接头密封件,管接头密封件的两端分别与引压管路和压力传感器的测量部密封连接,其中,管接头密封件设有连通压力传感器的测量部与引压管路的通孔,引压管路插入通孔,压力传感器的测量部与通孔引出的气体密封接触。基于上述区别特征可以确定,权利要求1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进一步提高压力测量装置的耐高温性、如何减小对引压管路周围空间温度的影响、如何降低引压管路引起的压降误差以及如何保证管路连接的密封性。对于区别特征(1),对比文件2给出了在管路中设置热沉单元和引压管路分别实现散热功能与传递压力功能从而提高压力测量装置耐高温性的启示,在此启示下,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对对比文件1进行改进,在管路中加设热沉单元,散热功能与传递压力功能分别由热沉单元和引压管路两个部件承担。至于将热沉单元设置在与测量介质直接接触的铰接式管接头一侧还是与压力传感器接触的底座一侧,本领域技术人员很清楚两种设置方式各有优缺点,当热沉单元设置在与测量介质直接接触的铰接式管接头一侧时,可以减小高温对测量装置的影响,同时也减小引压管路其周围空间温度的影响,而当热沉单元设置在与压力传感器接触的一侧时,可以使得压力测量装置整体上的结构更加紧凑。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根据设计需要选择一种较为合理适当的设置方式,这种选择属于本领域的常规选择。对于区别特征(2),其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和常规选择。对于区别特征(3),其属于本领域的惯用技术手段和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技术手段。因此权利要求1不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创造性。权利要求2-7的附加技术特征或者被对比文件1或2公开,或者属于本领域技术人员通过有限次实验可以得到的合理范围或者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因此也均不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创造性。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11月29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并提交了权利要求书的全文修改替换页,其中,将权利要求2-5的附加技术特征补入权利要求1,形成新的权利要求1。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高温流场压力测量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热沉单元、引压管路和压力传感器;所述热沉单元为圆柱体,长度范围为10~125mm,包括隔热部和金属部,所述隔热部厚度范围为5~25mm,位于所述金属部的前端,用于防止所述金属部直接与高温流场接触,在所述隔热部和金属部上设有贯穿所述隔热部和金属部的气孔,所述气孔沿所述圆柱体轴向设置,所述引压管路的一端与所述气孔连通,另一端与所述压力传感器连接,使所述压力传感器的测量部与所述引压管路引入的气体接触;所述引压管路的内径范围为0.5~5mm,若所述引压管路上包括转弯部,所述转弯部的曲率半径大于所述引压管路的外径的4倍;
所述热沉单元嵌设在安装件内,所述气孔的进气口与沿所述安装件表面流动的高温流场接触;
所述引压管路通过管接头与所述压力传感器的测量部连接;所述管接头内设有管接头密封件,所述管接头密封件的两端分别与所述引压管路和所述压力传感器的测量部密封连接,其中,所述管接头密封件设有连通所述压力传感器的测量部与所述引压管路的通孔,所述引压管路插入所述通孔,所述压力传感器的测量部与所述通孔引出的气体密封接触。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高温流场压力测量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热沉单元的金属部采用比热容范围为100J/(kg·℃)以上的金属或合金制成。
3. 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高温流场压力测量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热沉单元的金属部和所述引压管路均采用不锈钢制成。”
复审请求人认为:1)在对比文件1中,散热管的作用一方面为散热,另一方面为连接流体与压力传感器,散热管起到传递压力的作用,但散热管及散热管端部的铰接式管接头受到高温环境的温度影响,向装置内部空间进行散热,即散热管能够降低连接至压力传感器的流体温度,但并不能避免散热管自身向周围空间散热,影响周围环境温度。对比文件2中分别设置了热沉单元与引压管路,但在对比文件2的技术方案中,引压管穿过上绝热环直接与热沉体接触,上绝热环无法有效隔绝热量,且热沉体被上、下绝热环收拢在壳体内,一方面热沉体吸收的热量无法向外扩散,使用的条件受到限制,另一方面,引压管中引入并通入热沉体内部的是未经降温的高温流体,高温流体在压力传感器附近,由于热辐射存在,同样可能影响压力传感器的使用,同时,由于高温流体距离压力传感器很近,出于安全性的考量,下绝热环属于必不可少的技术特征,且文中不含有可将其舍弃的技术启示。将对比文件1与对比文件2结合并不能得到本申请的技术方案。例如本申请中的隔热部可采用空气层,即金属部不直接与高温流场接触即可,而显然对于对比文件2的技术方案,采用空气层作为上绝热环、下绝热环并不能成立。合议组所认定的“将热沉单元设置在与测量介质直接接触的铰接式管接头一侧还是与压力传感器接触的底座一侧,本领域技术人员很清楚两种设置方式各有优缺点,可以根据具体设计需求选择一种较为合理适当的设置方式,这种选择属于本领域的常规选择” 的结论是在本方案的基础上评价本申请创造性而得出的,区别于对比文件,本申请的技术方案是先对高温气体进行降温,再将气体引导到传感器,而不是管路直接接触高温气体。在本申请之前,现有技术并未提出将引压管路设置在热沉单元后方,使得引压管路(在常规状态下)不参与散热,并且引压管路中流动的流体为常温流体而非高温流体的技术方案,现有技术通常只考虑了隔绝压力传感器处与高温接触,而并没有考虑引压管路的工作温度。本申请的申请人在实际应用过程中发现,引压管路作为连接流体至压力传感器的重要结构,其工作温度影响测量的准确性与有效性,特别是对于长距离传输的情况。进一步地,将引压管路设置在热沉单元后方还可提高安全性能,避免了高温导致引压管路泄漏从而发生事故,同时,在非常规状态下,例如发生泄漏时,引压管路异常过热,引起周围温度上升,则表明装置出现了泄漏点,可通过监测引压管路判断是否出现故障。2)本申请还进一步公开了热沉单元为圆柱体,长度范围为10~125mm,隔热部厚度范围为5~25mm,上述范围是综合了装置体积与散热效果、隔热效果之后给出的技术特征,不应简单地认定为本领域技术人员通过有限次实验可以得到的范围。并且,本申请进一步限定了采用圆柱体中间轴向设置气孔的方案,有助于均匀散热,避免流体因散热不均而产生流动。上述区别技术特征解决了长距离或特殊位置测量压力精度较低的问题,并且更为安全、可靠,并不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常规选择。对比文件1中公开的散热管包括转弯部,但并未公开其转弯半径,本申请中进一步限定转弯部的曲率半径大于引压管路的外径的4倍,并且采用引压管路的内径范围为0.5~5毫米(相对于对比文件1更加窄小),该技术特征为申请人通过大量思考和试验以及经验总结得到的方案,发明人付出了大量创造性的劳动,不应简单地认定为本领域技术人员通过有限次实验可以得到的范围。
在上述程序的基础上,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可以依法作出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1、审查文本的认定
在复审程序中,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4月16日和2019年11月29日对权利要求书作出了修改,经审查,所作修改符合专利法第33条和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1条第1款的规定。因此本决定依据申请日2018年01月30日提交的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说明书第[0001]-[0041]段、说明书附图图1-2,以及于2019年11月29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3项做出。
2、关于创造性
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如果一项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作为最接近现有技术的对比文件相比,存在区别特征,而这些区别特征的一部分特征被另一份对比文件公开,其他特征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或者常规选择,则该权利要求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具备创造性。
(一)权利要求1-3不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创造性。
1. 权利要求1要求保护一种高温流场压力测量装置,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压力传感器过热保护装置,并具体公开了如下内容(参见说明书第[0021]-[0026]段,附图1-3):铰接式管接头3、散热管4和压力传感器;散热管4的一端与铰接式管接头3连通,另一端与压力传感器连接,使压力传感器的测量部与散热管4引入的流体接触。
对比文件1中的压力传感器过热保护装置,相当于权利要求1中的高温流场压力测量装置;对比文件1中的散热管4,相当于权利要求1中的引压管路;从对比文件1的图1和3中可看出,散热管4的一端与铰接式管接头3连通、另一端与压力传感器连接、从而压力传感器的测量部与散热管4引入的气体接触,这相当于权利要求1中的引压管路的一端与压力传感器连接、使压力传感器的测量部与引压管路引入的气体接触。
通过以上对比可知,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相比,区别在于:(1)包括热沉单元;热沉单元包括隔热部和金属部,隔热部位于金属部的前端,用于防止金属部直接与高温流场接触,在隔热部和金属部上设有贯穿隔热部和金属部的气孔,引压管路的一端与气孔连通,热沉单元嵌设在安装件内,气孔的进气口与沿安装件表面流动的高温流场接触;(2)若引压管路上包括转弯部,转弯部的曲率半径大于引压管路的外径的4倍;(3)引压管路通过管接头与压力传感器的测量部连接;管接头内设有管接头密封件,管接头密封件的两端分别与引压管路和压力传感器的测量部密封连接,其中,管接头密封件设有连通压力传感器的测量部与引压管路的通孔,引压管路插入通孔,压力传感器的测量部与通孔引出的气体密封接触;(4)隔热部的厚度范围为5~25mm,热沉单元为圆柱体,其长度范围为10~125mm,气孔沿圆柱体轴向设置,引压管路的内径范围为0.5~5毫米。基于上述区别特征可以确定,权利要求1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进一步提高压力测量装置的耐高温性、如何减小对引压管路周围空间温度的影响、如何降低引压管路引起的压降误差、如何保证管路连接的密封性以及一些具体部件的具体尺寸和设置方位。
对于区别特征(1),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高温压力传感器,并具体公开了如下内容(参见说明书第[0007]段、[0010]段,附图1):高温压力传感器包括上绝热环3(相当于隔热部)和铜质材料制成的热沉体4(相当于金属部),上绝热环3和热沉体4构成了热沉单元,上绝热环3能显著减少热量向热沉体4传递。从图1中可看出,上绝热环3位于热沉体4的前端,上绝热环3和热沉体4上设有通孔(相当于气孔),引压管5的一端与通孔连通,上绝热环3和热沉体4嵌入在壳体1(相当于安装件)的凹槽内,热沉体4的进气口与引压管中的高温流场接触。上述技术特征在对比文件2中所起的作用与区别特征(1)在本申请中所起的作用相同,都是为了提高压力测量装置的耐高温性。对比文件2给出了在管路中设置热沉单元和引压管路分别实现散热功能与传递压力功能从而提高压力测量装置耐高温性的启示,在此启示下,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对对比文件1进行改进,在管路中加设热沉单元,而散热功能与传递压力功能分别由热沉单元和引压管路两个部件承担。至于将热沉单元设置在与测量介质直接接触的铰接式管接头一侧还是与压力传感器接触的底座一侧,本领域技术人员很清楚两种设置方式各有优缺点,当热沉单元设置在与测量介质直接接触的铰接式管接头一侧时,可以减小高温对测量装置的影响,同时也减小引压管路其周围空间温度的影响,而当热沉单元设置在与压力传感器接触的一侧时,可以使得压力测量装置整体上的结构更加紧凑。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根据现场情况和设计需求选择一种较为合理适当的设置方式,这种选择属于本领域的常规选择。
对于区别特征(2),对比文件1还公开了(参见附图1和3):散热管4上包括转弯部。而为减小压力损失,降低引压管路引起的压降误差,管路装配时的弯曲半径要足够大,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例如,“液压与气压传动”,贺尚红等,2011年11月,第152页)。具体地,转弯部的曲率半径大于引压管路的外径的4倍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常规选择。
对于区别特征(3),对比文件1还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0025]段,附图3):散热管4通过底座2(相当于管接头)与压力传感器1的测量部连接。而为了保证密封性能,管接头内设有橡胶等弹性材料的密封件,例如密封圈,是本领域的惯用技术手段。为了实现管接头连接引压管路和压力传感器的功能,管接头密封件的两端分别与引压管路和压力传感器的测量部密封连接、管接头密封件设有连通压力传感器的测量部与引压管路的通孔、引压管路插入通孔、压力传感器的测量部与通孔引出的气体密封接触,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
对于区别特征(4),对比文件1还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0022]段):散热管内径为5毫米至15毫米。而引压管路的内径范围为0.5~5毫米是本领域技术人员通过有限次实验可以得到的合理范围。此外,对比文件2还公开了(参见附图1):上绝热环为阶梯环状,热沉体为圆柱体,通孔沿轴向设置。将热沉单元整体设为圆柱体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而隔热部的厚度范围为5~25mm以及热沉单元的长度范围为10~125mm,均是本领域技术人员通过有限次实验可以得到的合理范围。
由此可知,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以及本领域的常规技术选择和本领域公知常识,得出该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此该权利要求1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因而不具备创造性。
2. 权利要求2是权利要求1的从属权利要求,权利要求3是权利要求2的从属权利要求,对比文件1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0022]段):散热管4为钢管(属于比热容范围为100J/(kg·℃)以上的合金)。对比文件2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0010]段):热沉体和引压管均由铜质材料(属于比热容范围为100J/(kg·℃)以上的金属)制成。而不锈钢是满足热导率大、比热容大的典型材质,将金属部和引压管路均采用不锈钢制成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时,从属权利要求2和3也不具备创造性。
(二)针对复审请求人意见陈述的答复
对于复审请求人的意见,合议组认为:
1)对于对比文件1和2中传递压力的管路由于其中流经的是高温流体,因此对周围环境温度造成影响的问题,对比文件2已经给出了在管路中设置热沉单元和引压管路分别实现散热功能与传递压力功能从而提高压力测量装置耐高温性的技术启示,在此启示下,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对对比文件1进行改进,在管路中加设热沉单元,散热功能与传递压力功能分别由热沉单元和引压管路两个部件承担。由于对比文件1中的散热管有两端,一端连接测量介质,一端连接压力传感器,本领域技术人员自然而然会想到将热沉单元设置在这两端中的一端,至于具体的位置是设置在与测量介质直接接触的铰接式管接头一侧,还是设置在与压力传感器接触的底座一侧,即,是选择先降温再传导还是选择先传导再降温,本领域技术人员很清楚两种选择各有优缺点及针对性,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根据现场情况以及具体设计需求来选择一种较为合理适当的设置方式,这种选择属于本领域的常规选择。当将热沉单元设置在与测量介质直接接触的铰接式管接头一侧时,引压管路不参与散热,不会影响周围环境温度,该效果是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合理预期的。
对于对比文件2存在的使用条件受限、下绝热环是必需部件的问题,对比文件2公开的压力传感器是将热沉体内置于传感器壳体内,为避免热沉体吸收的热量影响到传感器敏感元件,设置下绝热环减缓热量向传感器敏感元件的传递。如上所述,对比文件2给出了在管路中设置热沉单元和引压管路分别实现散热功能与传递压力功能从而提高压力测量装置耐高温性的技术启示,在此启示下,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在对比文件1的散热管的两端中的一端处增设单独的热沉单元,从而由两个部件实现散热功能与传递压力功能。当根据设计需要选择将热沉单元设置在靠近测量介质一端时,由于热沉单元远离压力传感器敏感元件,对比文件2中减缓热沉单元影响的下绝热环不再是必需部件,根据工作环境的变化将对比文件2公开的上下绝热环的结构改变为仅在靠近测量介质一端设置绝热部件,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容易想到的,其产生的效果也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合理预期的。
对于将引压管路设置在热沉单元后面方可提高安全性能的问题,当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对比文件2给出的技术启示对对比文件1进行改进,从而得到将热沉单元设置在靠近测量介质一端的技术方案后,由于输送流体的管路中为降温后的流体,通过监测流体温度异常升高来判断管路是否发生故障是改进后的技术方案必然可以实现的技术效果,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合理预期的。
2)对于热沉单元的长度、隔热部的厚度、转弯部的曲率半径与引压管路外径的关系、散热管内径、引压管路内径均属于本领域技术人员通过有限次实验可以得到的合理范围,其能够实现的技术效果也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预期的。热沉单元内气孔沿圆柱体轴向设置已被对比文件2公开(参见图1)。
因此,复审请求人的陈述理由不能被接受。
三、决定
维持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9年01月28日对本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
如对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不服,根据专利法第41条第2款的规定,请求人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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