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创造名称:一种用于净水机的冲洗系统、净水机及其冲洗方法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198595
决定日:2019-12-08
委内编号:1F278758
优先权日:
申请(专利)号:201610353432.X
申请日:2016-05-24
复审请求人: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无效请求人:
授权公告日: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
主审员:曹梦
合议组组长:李波
参审员:王华
国际分类号:C02F9/02;B01D65/02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决定要点
:评价一项发明权利要求的创造性时,如果该权利要求所限定的技术方案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公开的技术方案之间的区别技术特征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则该权利要求所限定的技术方案是显而易见的,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不具备创造性。
全文:
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涉及申请号为201610353432.X,名称为“一种用于净水机的冲洗系统、净水机及其冲洗方法”的发明专利申请(下称本申请)。本申请的申请人为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日为2016年5月24日,公开日为2016年8月31日。
经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审查部门于2019年2月22日发出驳回决定,驳回了本申请,其理由是:权利要求1-18相对于对比文件1(CN204522463U,公告日为2015年8月5日)和本领域常规技术手段的结合不具备创造性。驳回决定所依据的文本为2018年11月21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18项,2016年5月24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121段、说明书附图、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用于净水机的冲洗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电能转换装置(2)和控制器(4);其中,
所述电能转换装置(2),安装于水源接口与所述净水机的管道机主体(1)之间的进水管路中,用于将所述水源接口与所述管道机主体(1)之间水流的势能转换为对应的电能;所述电能转换装置(2),包括:叶轮结构;所述叶轮结构,用于将所述水流的势能转换为对应的机械能后,再利用电磁感应原理将所述机械能转换为所述电能;
所述控制器(4),用于以所述电能转换装置(2)转换得到的所述电能为供电电源,控制对所述管道机主体(1)中膜丝的冲洗;
还包括:前置过滤器(6)和旁路开关;
所述旁路开关,安装于所述前置过滤器(6)中用于排放对所述滤网冲洗所产生污水的旁路排污口、或安装于与所述旁路排污口适配设置的旁路排污管中,用于控制对所述滤网冲洗所产生污水的排放。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供电储能装置(3);
所述供电储能装置(3),用于存储所述电能转换装置(2)转换得到的所述电能,并向所述控制器(4)提供所述供电电源。
3. 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主路开关;
所述主路开关,安装于所述管道机主体(1)中用于排放对所述膜丝冲洗所产生污水的主路排污口、或安装于与所述主路排污口适配设置的主路排污管中,用于控制对所述膜丝冲洗所产生污水的排放。
4. 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前置过滤器(6),安装于所述水源接口与所述电能转换装置(2)之间,用于对自所述水源接口进入所述电能转换装置(2)的水流进行初步过滤处理;
相应地,所述控制器(4),还用于控制对所述前置过滤器(6)中滤网的冲洗。
5. 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前置过滤器(6);
所述前置过滤器(6),安装于所述水源接口与所述电能转换装置(2)之间,用于对自所述水源接口进入所述电能转换装置(2)的水流进行初步过滤处理;
相应地,所述控制器(4),还用于控制对所述前置过滤器(6)中滤网的冲洗。
6.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主路开关和所述旁路开关的至少之一,包括:电磁阀(5、7)和/或电动阀;其中,
所述电磁阀(5、7),连接于所述控制器(4);
所述电动阀,连接于所述控制器(4)。
7. 根据权利要求1、2、5之一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流量计(8);
所述流量计(8),安装于所述管道机主体(1)中用于输出经所述膜丝过滤产生净水的净水出水管路中,用于监测经所述膜丝过滤产生净水的实时流量和/或累计流量。
8. 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流量计(8);
所述流量计(8),安装于所述管道机主体(1)中用于输出经所述膜丝过滤产生净水的净水出水管路中,用于监测经所述膜丝过滤产生净水的实时流量和/或累计流量。
9. 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流量计(8);
所述流量计(8),安装于所述管道机主体(1)中用于输出经所述膜丝过滤产生净水的净水出水管路中,用于监测经所述膜丝过滤产生净水的实时流量和/或累计流量。
10. 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流量计(8);
所述流量计(8),安装于所述管道机主体(1)中用于输出经所述膜丝过滤产生净水的净水出水管路中,用于监测经所述膜丝过滤产生净水的实时流量和/或累计流量。
11. 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显示屏(9);
所述显示屏(9),用于显示所述控制器(4)控制下所述管道机主体(1)和/或所述前置过滤器(6)的待机状态、制水状态、冲洗状态、设置状态、运行状态提示信息的至少之一。
12. 根据权利要求1、5、8-10之一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显示屏(9);
所述显示屏(9),用于显示所述控制器(4)控制下所述管道机主体(1)和/或所述前置过滤器(6)的待机状态、制水状态、冲洗状态、设置状态、运行状态提示信息的至少之一。
13. 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显示屏(9);
所述显示屏(9),用于显示所述控制器(4)控制下所述管道机主体(1)和/或所述前置过滤器(6)的待机状态、制水状态、冲洗状态、设置状态、运行状态提示信息的至少之一。
14. 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显示屏(9);
所述显示屏(9),用于显示所述控制器(4)控制下所述管道机主体(1)和/或所述前置过滤器(6)的待机状态、制水状态、冲洗状态、设置状态、运行状态提示信息的至少之一。
15. 一种净水机,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权利要求1-14任一所述的用于净水机的冲洗系统。
16. 一种净水机的冲洗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获取如权利要求15所述的净水机的冲洗信号;
根据所述冲洗信号,对所述净水机进行冲洗。
17. 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获取所述的净水机的冲洗信号,包括:
获取所述净水机输出净水的流量、和/或所述净水机的通水时间。
18. 根据权利要求16或1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对所述净水机进行冲洗,包括:
当所述净水机包括所述主路开关时,通过所述主路开关,控制所述净水机中膜丝的冲洗、以及对所述膜丝冲洗所产生污水的排放;和/或,
当所述净水机包括所述前置过滤器(6)和所述旁路开关时,通过所述旁路开关,控制所述前置过滤器(6)中滤网的冲洗、以及对所述滤网冲洗所产生污水的排放。”
申请人(下称复审请求人)对上述驳回决定不服,于2019年4月9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复审请求,同时修改了权利要求书,在权利要求1中增加“通过与前置过滤器适配的旁路开关,能够实现对前置过滤器的滤网冲洗及滤网冲洗产生污水排放的控制”的特征。复审请求人认为:1)对比文件1与本申请解决的技术问题不同,二者的保护主题实质不同,具体技术领域不同。2)二者用于电能转换的设备的设置位置不同,利用水流发电的发电装置及电能产生原理并不相同:对比文件1的发电机属于转子发电机,而本申请的叶轮属于定子发电机,本申请中水流动能推动定子绕中心轴旋转发电,此时转子是静止的,中心轴是转动的。3)二者的冲洗对象、冲洗方式和控制方式并不相同,可见二者采用的技术手段并不相同。4)前置过滤器与旁路开关不是简单叠加,而是作为整体,对整个净水系统起到保护和延长滤芯寿命的作用,而且前置过滤器本身也具备自冲洗和控制污水排放功能,与此相关的特征不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复审请求时新修改的权利要求1如下:
“1. 一种用于净水机的冲洗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电能转换装置(2)和控制器(4);其中,
所述电能转换装置(2),安装于水源接口与所述净水机的管道机主体(1)之间的进水管路中,用于将所述水源接口与所述管道机主体(1)之间水流的势能转换为对应的电能;所述电能转换装置(2),包括:叶轮结构;所述叶轮结构,用于将所述水流的势能转换为对应的机械能后,再利用电磁感应原理将所述机械能转换为所述电能;
所述控制器(4),用于以所述电能转换装置(2)转换得到的所述电能为供电电源,控制对所述管道机主体(1)中膜丝的冲洗;
还包括:前置过滤器(6)和旁路开关;
所述旁路开关,安装于所述前置过滤器(6)中用于排放对所述滤网冲洗所产生污水的旁路排污口、或安装于与所述旁路排污口适配设置的旁路排污管中,用于控制对所述滤网冲洗所产生污水的排放;通过与前置过滤器适配的旁路开关,能够实现对前置过滤器的滤网冲洗及滤网冲洗产生污水排放的控制。”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受理了该复审请求,于2019年4月17日发出复审请求受理通知书,同时将案卷转送至原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
原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书中坚持驳回决定。
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理。
合议组于2019年10月11日向复审请求人发出复审通知书,指出:权利要求1-18相对于对比文件1和本领域公知常识的结合不具备创造性,并引入公知证据1(《电力工程概论》,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等编,北京:中国电力出版社,2012年4月)说明包括叶轮结构的水力发电机是本领域常用的水力势能-电能转换装置。对于复审请求人的意见,合议组经审查认为:1)对比文件1与本申请两者均涉及净水机的冲洗再生,技术领域是相同的,即两者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和达到的技术效果也是相同的。2)首先,结合对比文件1说明书第[0031]段和附图1可知二者电能转换装置的设置位置是相同的。其次,本申请通过包括叶轮结构的电能转换装置,用于将水流的势能转换为机械能后,再利用电磁感应原理将机械能转换为电能,而对比文件1公开了原水流经水流发电机时,利用水流所具有的动能推动水流发电机内转子转动,转动的转子连续切割磁感应线圈而产生电能(参见说明书第[0032]段)。本领域公知包括叶轮结构的水力发电机是本领域常用的水力势能-电能转换装置,对比文件1虽然没有公开水流发电机的结构,但基于包括叶轮的水力发电机是本领域的常用设备,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采用包含叶轮的水流发电机实现水力势能向电能的转换。复审请求人强调的“本申请的叶轮属于定子发电机,本申请中水流动能推动定子绕中心轴旋转发电,此时转子是静止的,中心轴是转动的”在原始申请文件中没有记载。3)本申请与对比文件1两者的冲洗对象相同均是滤芯;冲洗方式相同均是通过控制单元控制冲洗排污管路上的开关,实现对滤芯的冲洗的开启和关闭,本申请权利要求中仅提及了控制器对膜丝或滤网的冲洗和冲洗水的排放,而对比文件1公开了驱动电路对滤芯膜丝的冲洗和冲洗水的排放,所述驱动电路功能不仅在于驱动,还实现了开关的控制。对比文件1的驱动电路起到了控制器的作用,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可实现和理解的。4)为了实现待净化水中较大颗粒杂质的过滤,避免对后续滤芯的堵塞,使用前置过滤器实现预过滤,属于净水机的常规设置。设置一旁路开关实现前置过滤器中滤网的定期冲洗以及冲洗水的排放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其技术效果也是可以预期的。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10月23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并提交了修改的权利要求书,将权利要求4中有关前置过滤器的安装位置和控制器控制对前置过滤器中滤网的冲洗的内容加进权利要求1中,并将说明书的内容“利用进水管水体流动的能量进行发电,供给自动冲洗所需的电力需求,进而通过管道机主体自动冲洗技术增加膜丝的寿命”加进权利要求1中,同时对其他权利要求的编号和引用关系进行适应性修改,得到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13。新修改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用于净水机的冲洗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电能转换装置(2)和控制器(4);其中,
所述电能转换装置(2),安装于水源接口与所述净水机的管道机主体(1)之间的进水管路中,用于将所述水源接口与所述管道机主体(1)之间水流的势能转换为对应的电能;所述电能转换装置(2),包括:叶轮结构;所述叶轮结构,用于将所述水流的势能转换为对应的机械能后,再利用电磁感应原理将所述机械能转换为所述电能;
所述控制器(4),用于以所述电能转换装置(2)转换得到的所述电能为供电电源,控制对所述管道机主体(1)中膜丝的冲洗;利用进水管水体流动的能量进行发电,供给自动冲洗所需的电力需求,进而通过管道机主体(1)自动冲洗技术增加膜丝的寿命;
还包括:前置过滤器(6)和旁路开关;所述前置过滤器(6),安装于所述水源接口与所述电能转换装置(2)之间,用于对自所述水源接口进入所述电能转换装置(2)的水流进行初步过滤处理;相应地,所述控制器(4),还用于控制对所述前置过滤器(6)中滤网的冲洗;
所述旁路开关,安装于所述前置过滤器(6)中用于排放对所述滤网冲洗所产生污水的旁路排污口、或安装于与所述旁路排污口适配设置的旁路排污管中,用于控制对所述滤网冲洗所产生污水的排放;通过与前置过滤器适配的旁路开关,能够实现对前置过滤器的滤网冲洗及滤网冲洗产生污水排放的控制。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供电储能装置(3);
所述供电储能装置(3),用于存储所述电能转换装置(2)转换得到的所述电能,并向所述控制器(4)提供所述供电电源。
3. 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主路开关;
所述主路开关,安装于所述管道机主体(1)中用于排放对所述膜丝冲洗所产生污水的主路排污口、或安装于与所述主路排污口适配设置的主路排污管中,用于控制对所述膜丝冲洗所产生污水的排放。
4.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主路开关和所述旁路开关的至少之一,包括:电磁阀(5、7)和/或电动阀;其中,
所述电磁阀(5、7),连接于所述控制器(4);
所述电动阀,连接于所述控制器(4)。
5. 根据权利要求1、2、4之一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流量计(8);
所述流量计(8),安装于所述管道机主体(1)中用于输出经所述膜丝过滤产生净水的净水出水管路中,用于监测经所述膜丝过滤产生净水的实时流量和/或累计流量。
6. 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流量计(8);
所述流量计(8),安装于所述管道机主体(1)中用于输出经所述膜丝过滤产生净水的净水出水管路中,用于监测经所述膜丝过滤产生净水的实时流量和/或累计流量。
7. 根据权利要求1、2、4、6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显示屏(9);
所述显示屏(9),用于显示所述控制器(4)控制下所述管道机主体(1)和/或所述前置过滤器(6)的待机状态、制水状态、冲洗状态、设置状态、运行状态提示信息的至少之一。
8. 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显示屏(9);
所述显示屏(9),用于显示所述控制器(4)控制下所述管道机主体(1)和/或所述前置过滤器(6)的待机状态、制水状态、冲洗状态、设置状态、运行状态提示信息的至少之一。
9. 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显示屏(9);
所述显示屏(9),用于显示所述控制器(4)控制下所述管道机主体(1)和/或所述前置过滤器(6)的待机状态、制水状态、冲洗状态、设置状态、运行状态提示信息的至少之一。
10. 一种净水机,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权利要求1-9任一所述的用于净水机的冲洗系统。
11. 一种净水机的冲洗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获取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净水机的冲洗信号;
根据所述冲洗信号,对所述净水机进行冲洗。
12. 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获取所述的净水机的冲洗信号,包括:
获取所述净水机输出净水的流量、和/或所述净水机的通水时间。
13. 根据权利要求11或1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对所述净水机进行冲洗,包括:
当所述净水机包括所述主路开关时,通过所述主路开关,控制所述净水机中膜丝的冲洗、以及对所述膜丝冲洗所产生污水的排放;和/或,
当所述净水机包括所述前置过滤器(6)和所述旁路开关时,通过所述旁路开关,控制所述前置过滤器(6)中滤网的冲洗、以及对所述滤网冲洗所产生污水的排放。”
在上述程序的基础上,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可以作出复审请求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一)关于审查文本
复审请求人在答复复审通知书时提交了修改的权利要求书,经合议组审查,复审请求人提交的修改符合专利法第33条和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1条第1款的规定,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针对的文本是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10月23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13项,2016年5月24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121段、说明书附图图1-3、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
(二)关于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评价一项发明权利要求的创造性时,如果该权利要求所限定的技术方案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公开的技术方案之间的区别技术特征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则该权利要求所限定的技术方案是显而易见的,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不具备创造性。
1、权利要求1-13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权利要求1要求保护一种用于净水机的冲洗系统,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具备自发电功能的净水系统(参见说明书第[0029]-[0035]段及附图1),包括滤芯1、控制单元、水流发电机4(即电能转换装置)和储电装置5,其中,滤芯1具有原水进口11、净水出口12和冲洗水出口13;控制单元包括驱动电路2、净水电磁开关阀31和冲洗水电磁开关阀32,净水电磁开关阀31通过管路安装于净水出口12,以控制净水出口12启闭,同样冲洗水电磁开关阀32通过管路安装于冲洗水出口13,以控制冲洗水出口13启闭;驱动电路2为净水电磁开关阀31和冲洗水电磁开关阀32提供电源并控制开关。水流发电机4的水流进口与原水连通,其水流出口与滤芯1的原水进口11连通(结合附图1可看出水流发电机安装在原水接口与净水系统的进水管路中),其电能输出端与储电装置5的电能接收端连接,而储电装置5的信号输出端与驱动电路2的电源接收端连接。原水流经水流发电机4时,利用水流所具有的动能推动水流发电机4内转子转动,转动地转子连续切割磁感应线圈而产生交流电,交流电传输至储电装置5内并转化为直流电,为驱动电路2提供电源。当需要冲洗滤芯1时,驱动电路2控制净水电磁开关阀31关闭、冲洗水电磁开关阀32开启,即净水系统由制水工作模式切换至冲洗工作模式,原水由水流发电机4进入滤芯1内冲洗滤芯1内壁上的污染物,并经由冲洗水电磁开关阀32排出;同理,原水流经水流发电机4时,利用水流所具有的动能推动水流发电机4内转子转动,与此同时转动转子连续切割磁感应线圈而产生交流电,交流电传输至储电装置5内并转化为直流电,为驱动电路2提供电源。上述净水系统通过配置水流发电机4和储电装置5,利用水流发电机将水流自身的动能转化为电能并存储,该电能作为动力源为净水系统的控制单元提供电源。由于原水流经水流发电机产生的交流电传输至储电装置内并转化为直流电,为驱动电路提供电源,控制单元包括驱动电路2、净水电磁开关阀31和冲洗水电磁开关阀32,驱动电路为净水电磁开关阀和冲洗水电磁开关阀提供电源并控制开关,因此对比文件1的控制单元同样能以水流发电机转换得到的电能作为供电电源控制对滤芯的冲洗,等同于本申请的控制器。由此可知,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特征在于:1)电能转换装置包含叶轮结构;2)还包括前置过滤器和旁路开关,并具体限定了前置过滤器和旁路开关的具体设置位置和作用;3)控制器控制对管道机主体膜丝的冲洗以及对所述前置过滤器中滤网的清洗,限定了通过管道机主体自动冲洗技术增加膜丝的寿命。
基于上述区别特征,权利要求1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减少冲洗次数延长滤芯寿命的净水机的冲洗系统。
对于区别特征1),水力发电机包含叶轮,将水流的势能转换为机械能后,再利用电磁感应原理将机械能转换为电能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参见证据1第28页),本领域公知水力发电的基本流程是具有水头的水力进入水轮机,水轮机转轮在水力作用下旋转,水能转变为机械能,同时带动同轴的发电机旋转,发电机定子绕组切割转子绕组产生的磁场磁力线,根据电磁感应原理发出电来,完成机械能到电能的转换。可见包括叶轮结构的水力发电机是本领域常用的水力势能-电能转换装置,对比文件1虽然没有公开水流发电机的结构,但基于包括叶轮的水力发电机是本领域的常用设备,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采用包含叶轮的水流发电机实现水力势能向电能的转换。
对于区别特征2),净水机内设置一前置过滤器,用于对进水进行预过滤,以避免净水机滤芯的堵塞并提高其使用寿命,并将前置过滤器设置在水源接口和水流发电机之间,属于本领域的常规选择,在设置前置过滤器时配合设置旁路开关控制对其滤网冲洗产生的污水的排放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其设置位置也是常规的。
对于区别特征3),参见上述评述,对比文件1的控制单元等同于本申请的控制器,其同样能以水流发电机转换得到的电能作为供电电源控制对滤芯的冲洗,所述滤芯采用超滤滤芯时必然包括膜丝,控制器对滤芯内壁冲洗,即对膜丝进行冲洗;在对比文件1公开的使用水流发电通过驱动电路控制所述净水系统的制水工作模式和滤芯冲洗模式,以节省能耗的基础上,在设置所述前置过滤器的情况下,通过所述驱动电路同时实现对所述前置过滤器滤网冲洗的控制,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对比文件1公开了原水流经水流发电机时,利用水流所具有的动能推动水流发电机内转子转动,转动的转子连续切割磁感应线圈而产生电能,为驱动电路提供电源,当需要冲洗滤芯时,驱动电路控制净水电磁开关阀关闭、冲洗水电磁开关阀开启,原水由水流发电机进入滤芯内冲洗滤芯内壁上的污染物(参见说明书第[0033]段),结合附图可知,水流发电机设于原水与滤芯之间的进水管路上。本申请与对比文件1两者的冲洗对象均是滤芯,当净水机选用超滤膜时,其冲洗对象必然也是滤芯上的膜丝,在对比文件1公开的上述内容的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经过适当调整能够得到本申请的自动节能冲洗方案,从而达到增加膜丝寿命的目的。因而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得到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此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
权利要求2对供电储能装置作了进一步的限定,而对比文件1公开了原水流经水流发电机4时,利用水流所具有的动能推动水流发电机4内转子转动,与此同时转动转子连续切割磁感应线圈而产生交流电,交流电传输至储电装置5(即供电储能装置)内并转化为直流电,为驱动电路2(属于控制单元)提供电源(参见说明书第[0033]段),即对比文件1公开了其附加技术特征。因而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权利要求2也不具备创造性。
权利要求3对主路开关作了进一步的限定,对比文件1公开了冲洗水电磁开关阀32通过管路安装于冲洗水出口13(即主路排污口),以控制冲洗水出口13启闭(参见说明书第[0029]段及附图1),即对比文件1公开了主路开关安装于与所述主路排污口适配设置的主路排污管中;在此基础上经过常规变换将主路开关安装于主路排污口上也是本领域的常规做法,因而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权利要求3也不具备创造性。
权利要求4对主路开关和旁路开关的阀门及其与控制器的连接作了进一步的限定,而在主路开关和旁路开关设置电磁阀/电动阀与控制器相连实现前置过滤器和净水机滤芯冲洗污水排放的自动控制,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因而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权利要求4也不具备创造性。
权利要求5、6对流量计作了进一步的限定,在净水系统的净水出水管路上设置所述流量计,以实现对净水实时流量或总量的监测,以实时了解净水系统滤芯的工作状态,从而确定滤芯冲洗、更换时机等,属于本领域的常规做法。因而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权利要求5、6也不具备创造性。
权利要求7-9对显示屏作了进一步的限定,在使用控制单元对净水系统滤芯和前置过滤器进行控制的情况下,设置显示屏实现所述净水系统滤芯和前置过滤器各种状态信息的直观显示是本领域的常规做法。因而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权利要求7-9也不具备创造性。
权利要求10要求保护一种净水机,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具备自发电功能的净水系统,其具体公开内容参见对权利要求1-9的评述,权利要求10与对比文件1相比,没有进一步的区别特征。故在权利要求1-9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权利要求10也不具备创造性。
权利要求11要求保护一种净水机的冲洗方法。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具备自发电功能的净水系统,其中涉及一种净水系统的冲洗方法,其具体公开内容参见对权利要求10的评述,对比文件1还公开了当需要冲洗滤芯1时,驱动电路2控制净水电磁开关阀31关闭、冲洗水电磁开关阀32开启,即净水系统由制水工作模式切换至冲洗工作模式,原水由水流发电机4进入滤芯1内冲洗滤芯1内壁上的污染物,并经由冲洗水电磁开关阀32排出(参见说明书第[0033]段),其中,当需要冲洗滤芯时,所述驱动电路必然为获取得到滤芯的冲洗信号后,控制净水电磁开关阀31关闭、冲洗水电磁开关阀32开启,即根据所述冲洗信号,对所述滤芯进行冲洗。因此,与权利要求10相比,权利要求11与对比文件1之间没有进一步的区别特征。故在权利要求10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权利要求11也不具有创造性。
权利要求12对净水机的冲洗信号的获得方式作了进一步的限定,净水机输出净水流量减少到一定数值,或净水机通水时间达到一定的时间,即根据输出净水流量和/或净水机的通水时间,确定净水机的冲洗时间,获取净水机的冲洗信号,属于本技术领域的常规选择。因而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权利要求12也不具备创造性。
权利要求13对净水机的冲洗方式作了进一步的限定,根据主路开关和旁路开关的设置情况,控制所述膜丝和/或滤网的冲洗以及冲洗产生污水的排放,属于本技术领域的常规选择。因而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权利要求13也不具备创造性。
(三)对复审请求人相关意见的评述
复审请求人认为:1)本申请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管道机自动冲洗使电控部分能耗增加,对比文件1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解决净水系统通过控制电磁阀启闭来实现净水系统不同工作模式间的切换,存在能量损耗大且结构复杂的问题。对比文件1与本申请解决的技术问题不同,二者的保护主题实质不同,具体技术领域不同。2)二者用于电能转换的设备的设置位置不同,利用水流发电的发电方式、发电装置及电能产生原理并不相同:对比文件1的发电机属于转子发电机,而本申请的叶轮属于定子发电机,本申请中水流动能推动定子绕中心轴旋转发电,此时转子是静止的,中心轴是转动的。3)二者的冲洗对象、冲洗方式和控制方式并不相同,可见二者采用的技术手段并不相同。4)前置过滤器与旁路开关不是简单叠加,而是作为整体,对整个净水系统起到保护和延长滤芯寿命的作用,而且前置过滤器本身也具备自冲洗和控制污水排放功能,与此相关的特征不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
对此,合议组经审查认为:1)对比文件1与本申请两者均涉及净水机的冲洗再生,两者的主题均是包含自动冲洗系统的净水机,技术领域是相同的,本申请要解决现有技术中自动冲洗使电控部分能耗增加的问题,以达到节约能源的技术效果,而对比文件1说明书第[0007]段公开了其发明目的是提供一种具备自发电功能的净水系统,将水流动能转化为电能并存储为控制单元提供电源,节能环保,可见其也是要解决外接电源存在能量损耗大的问题,通过将水流动能转化为电能并存储为控制单元提供能源,从而达到节能环保的技术效果(参见说明书第[0005]、[0009]段),即两者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和达到的技术效果也是相同的。2)首先,对比文件1说明书第[0031]段公开了水流发电机4的水流进口与原水连通,其水流出口与滤芯的原水进口连通,结合附图1可知,水流发电机设于原水与滤芯之间的进水管路上,因此二者电能转换装置的设置位置是相同的。其次,利用水流势能发电是本领域的常规选择,在对比文件1公开利用水流所具有的动能发电的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增加水流落差利用水流势能发电。本申请通过包括叶轮结构的电能转换装置,用于将水流的势能转换为机械能后,再利用电磁感应原理将机械能转换为电能,而对比文件1公开了原水流经水流发电机时,利用水流所具有的动能推动水流发电机内转子转动,转动的转子连续切割磁感应线圈而产生电能(参见说明书第[0032]段)。本领域公知(参见证据1第28页)水力发电的基本流程是具有水头的水力进入水轮机,水轮机转轮在水力作用下旋转,水能转变为机械能,同时带动同轴的发电机旋转,发电机定子绕组切割转子绕组产生的磁场磁力线,根据电磁感应原理,发出电来,完成机械能到电能的转换。可见本领域公知的电能转换装置中水力发电机是包括叶轮结构的,从而利用水流的势能推动水流发电机的叶轮转动,把水流势能转换为机械能,然后再利用电磁感应原理将机械能转换为电能,即包括叶轮结构的水力发电机是本领域常用的水力势能-电能转换装置,对比文件1虽然没有公开水流发电机的结构,但基于包括叶轮的水力发电机是本领域的常用设备,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采用包含叶轮的水流发电机实现水力势能向电能的转换。复审请求人强调的“本申请的叶轮属于定子发电机,本申请中水流动能推动定子绕中心轴旋转发电,此时转子是静止的,中心轴是转动的”在原始申请文件中没有记载。3)本申请与对比文件1两者的冲洗对象均是滤芯,当净水机选用超滤膜时,其冲洗对象必然也是滤芯上的膜丝;冲洗方式均是使用原水从滤芯进口进入,从冲洗排污口排出,即冲洗方式相同,均是通过控制单元控制冲洗排污管路上的开关,实现对滤芯冲洗的开启和关闭,本申请权利要求中仅提及了控制器对膜丝或滤网的冲洗和冲洗水的排放,而对比文件1公开了当需要冲洗滤芯时,驱动电路控制冲洗水电磁开关阀开启,原水由水流发电机进入滤芯内冲洗滤芯内壁上的污染物,并经由冲洗水电磁开关阀排出,即对比文件1公开了驱动电路对滤芯膜丝的冲洗和冲洗水的排放,所述驱动电路功能不仅在于驱动,还实现了开关的控制。对比文件1的驱动电路起到了控制器的作用,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可实现和理解的。4)为了实现待净化水中较大颗粒杂质的过滤,避免对后续滤芯的堵塞,使用前置过滤器实现预过滤,属于净水机的常规设置。由于前置过滤器中的滤网是有一定的使用周期的,需要定期对滤网进行冲洗再生,在此情况下,设置一旁路开关实现前置过滤器中滤网的定期冲洗以及冲洗水的排放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其技术效果也是可以预期的。
综上所述,合议组对复审请求人陈述的意见不予支持。
根据上述事实和理由,合议组作出如下复审请求审查决定。
三、决定
维持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9年2月22日对本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
如对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不服,根据专利法第41条第2款的规定,复审请求人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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