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协作多点发送和接收的SRS 优化-复审决定


发明创造名称:用于协作多点发送和接收的SRS 优化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196845
决定日:2019-12-05
委内编号:1F279000
优先权日:2012-10-02
申请(专利)号:201280056765.6
申请日:2012-10-06
复审请求人:高通股份有限公司
无效请求人:
授权公告日: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
主审员:吕四化
合议组组长:刘鹏
参审员:李佳
国际分类号:H04W52/32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决定要点:如果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相对于作为最接近现有技术的对比文件存在区别特征,但该区别特征或者被其他对比文件公开,或者属于本领域惯用技术手段,则该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相对于上述对比文件以及本领域惯用技术手段的结合是显而易见的,该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
全文:
本复审请求涉及申请号为201280056765.6,名称为“用于协作多点发送和接收的SRS 优化”的发明专利申请(下称本申请)。申请人为高通股份有限公司。本申请的申请日为2012年10月06日,优先权日为2012年10月02日,公开日为2014年07月23日。
经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实质审查部门于2019年01月11日发出驳回决定,驳回了本申请。驳回决定中引用的对比文件为:对比文件1,“Enhancement of SRS power control for CoMP”,LG Electronics,《3GPP TSG RAN WG1 Meeting #69》,R1-122302,公开日为2012年05月25日;对比文件2,US2011098054A1,公开日为2011年04月28日。驳回决定的理由为:权利要求1-38相对于对比文件2和对比文件1以及本领域常用技术手段的结合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驳回决定所依据的文本为:2018年08月03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38项;2014年05月19日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提交的国际申请文件中文文本的说明书第1-119段(第1-22页),说明书附图第1-13页,说明书摘要和摘要附图。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权利要求书的内容如下:
“1. 一种用于由用户设备UE进行无线通信的方法,包括:
发送第一探测参考信号SRS,所述第一SRS旨在针对当前服务所述UE并且与第一小区标识符相关联的一个或多个第一基站;
发送第二SRS,所述第二SRS旨在针对与第二小区标识符相关联的一个或多个第二基站;以及
利用分别的功率控制方案来调整所述第一SRS和所述第二SRS的发射功率。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UE被配置为:周期性地发送所述第一SRS和所述第二SRS中的至少一个。
3.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UE被配置为:非周期性地发送所述第一SRS和所述第二SRS中的至少一个。
4.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利用分别的功率控制方案来调整所述第一SRS和所述第二SRS的发射功率包括:
利用第一功率控制方案来调整所述第一SRS;以及
利用第二功率控制方案来调整所述第二SRS,其中,所述第一功率控制方案使得所述第一SRS是以与所述第二SRS不同的发射功率发送的。
5. 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功率控制方案使用具有来自基站的发射功率控制TPC命令的外部功率控制环路。
6. 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二功率控制方案不使用外部功率控制环路。
7. 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功率控制方案的所述TPC命令不同于应用于其它物理上行链路信道的TPC命令。
8.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
所述第二小区标识符包括:与参与同所述UE的协作多点CoMP操作的多个基站相关联的虚拟小区标识符。
9.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二小区标识符包括:与相邻小区相关联的小区标识符。
10. 一种用于由第一基站进行无线通信的方法,包括:
配置用户设备UE以发送第一探测参考信号SRS,所述第一SRS旨在针对当前服务所述UE并且与第一小区标识符相关联的一个或多个第一基站;
配置所述UE以发送第二SRS,所述第二SRS旨在针对与第二小区标识符相关联的一个或多个第二基站;以及
发送针对所述UE的一个或多个发射功率控制TPC命令,以利用分别的功率控制方案来调整所述第一SRS和所述第二SRS的发射功率。
11. 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UE被配置为:周期性地发送所述第一SRS和所述第二SRS中的至少一个。
12. 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UE被配置为:非周期性地发送所述第一SRS和所述第二SRS中的至少一个。
13. 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一个或多个TPC命令包括:在第一功率控制方案的外部功率控制环路中使用的TPC命令。
14. 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一个或多个TPC命令还包括:在第二功率控制方案的外部功率控制环路中使用的另外的TPC命令。
15. 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方法,还包括:
发送由所述UE应用的TPC命令,以调整一个或多个其它物理上行链路信道的发射功率。
16. 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中:
所述第二小区标识符包括:与参与同所述UE的协作多点CoMP操作的多个基站相关联的虚拟小区标识符。
17. 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二小区标识符包括:与相邻小区相关联的小区标识符。
18. 一种用于由用户设备UE进行无线通信的装置,包括:
用于发送第一探测参考信号SRS的模块,所述第一SRS旨在针对当前服务所述UE并且与第一小区标识符相关联的一个或多个第一基站;
用于发送第二SRS的模块,所述第二SRS旨在针对与第二小区标识符相关联的一个或多个第二基站;以及
用于利用分别的功率控制方案来调整所述第一SRS和所述第二SRS的发射功率的模块。
19. 根据权利要求18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UE被配置为:周期性地发送所述第一SRS和所述第二SRS中的至少一个。
20. 根据权利要求18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UE被配置为:非周期性地发送所述第一SRS和所述第二SRS中的至少一个。
21. 根据权利要求18所述的装置,其中,利用分别的功率控制方案来调整所述第一SRS和所述第二SRS的发射功率包括:
利用第一功率控制方案来调整所述第一SRS;以及
利用第二功率控制方案来调整所述第二SRS;其中,所述第一功率控制方案使得所述第一SRS是以与所述第二SRS不同的发射功率发送的。
22. 根据权利要求21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第一功率控制方案使用具有来自基站的发射功率控制TPC命令的外部功率控制环路。
23. 根据权利要求22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第二功率控制方案不使用外部功率控制环路。
24. 根据权利要求22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第一功率控制方案的所述TPC命令不同于应用于其它物理上行链路信道的TPC命令。
25. 根据权利要求18所述的装置,其中,
所述第二小区标识符包括:与参与同所述UE的协作多点CoMP操作的多个基站相关联的虚拟小区标识符。
26. 根据权利要求18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第二小区标识符包括:与相邻小区相关联的小区标识符。
27. 一种用于由第一基站进行无线通信的装置,包括:
用于配置用户设备UE以发送第一探测参考信号SRS的模块,所述第一SRS旨在针对当前服务所述UE并且与第一小区标识符相关联的一个或多个第一基站;
用于配置所述UE以发送第二SRS的模块,所述第二SRS旨在针对与第二小区标识符相关联的一个或多个第二基站;以及
用于发送针对所述UE的一个或多个发射功率控制TPC命令,以利用分别的功率控制方案来调整所述第一SRS和所述第二SRS的发射功率的模块。
28. 根据权利要求27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UE被配置为:周期性地发送所述第一SRS和所述第二SRS中的至少一个。
29. 根据权利要求27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UE被配置为:非周期 性地发送所述第一SRS和所述第二SRS中的至少一个。
30. 根据权利要求27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一个或多个TPC命令包括:在第一功率控制方案的外部功率控制环路中使用的TPC命令。
31. 根据权利要求30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一个或多个TPC命令还包括:在第二功率控制方案的外部功率控制环路中使用的另外的TPC命令。
32. 根据权利要求30所述的装置,还包括:
用于发送由所述UE应用的TPC命令,以调整一个或多个其它物理上行链路信道的发射功率的模块。
33. 根据权利要求27所述的装置,其中,
所述第二小区标识符包括:与参与同所述UE的协作多点CoMP操作的多个基站相关联的虚拟小区标识符。
34. 根据权利要求27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第二小区标识符包括:与相邻小区相关联的小区标识符。
35. 一种用于由用户设备UE进行无线通信的装置,包括:
至少一个处理器,其被配置为:发送第一探测参考信号SRS,所述第一SRS旨在针对当前服务所述UE并且与第一小区标识符相关联的一个或多个第一基站,发送第二SRS,所述第二SRS旨在针对与第二小区标识符相关联的一个或多个第二基站,以及利用分别的功率控制方案来调整所述第一SRS和所述第二SRS的发射功率;以及
存储器,其与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耦合。
36. 一种用于由第一基站进行无线通信的装置,包括:
至少一个处理器,其被配置为:配置用户设备UE以发送第一探测参考信号SRS,所述第一SRS旨在针对当前服务所述UE并且与第一小区标识 符相关联的一个或多个第一基站,配置所述UE以发送第二SRS,所述第二SRS旨在针对与第二小区标识符相关联的一个或多个第二基站,以及发送针对所述UE的一个或多个发射功率控制TPC命令,以利用分别的功率控制方案来调整所述第一SRS和所述第二SRS的发射功率;以及
存储器,其与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耦合。
37. 一种计算机可读介质,其具有存储在其上的指令,所述指令可由一个或多个处理器执行用于以下操作:
发送第一探测参考信号SRS,所述第一SRS旨在针对当前服务UE并且与第一小区标识符相关联的一个或多个第一基站;
发送第二SRS,所述第二SRS旨在针对与第二小区标识符相关联的一个或多个第二基站;以及
利用分别的功率控制方案来调整所述第一SRS和所述第二SRS的发射功率。
38. 一种计算机可读介质,其具有存储在其上的指令,所述指令可由一个或多个处理器执行用于以下操作:
配置用户设备UE以发送第一探测参考信号SRS,所述第一SRS旨在针对当前服务所述UE并且与第一小区标识符相关联的一个或多个第一基站;
配置所述UE以发送第二SRS,所述第二SRS旨在针对与第二小区标识符相关联的一个或多个第二基站;以及
发送针对所述UE的一个或多个发射功率控制TPC命令,以利用分别的功率控制方案来调整所述第一SRS和所述第二SRS的发射功率。”
申请人(下称复审请求人)对上述驳回决定不服,于2019年04月11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复审请求,并修改了权利要求书。具体修改方式为:在独立权利要求1、18、35、37中加入特征“基于一个或多个发射功率控制TPC命令”,将权利要求5、22中特征“发射功率控制TPC”修改为“TPC”。复审请求人认为:权利要求1中的特征是互相联系的整体,将针对这些特征的限定割裂开是不合理的。根据对比文件1,本领域技术人员仅可以知道将具有分别的功率的两个SRS发送给用于CoMP的两个服务基站,并没有公开内容关于如何将具有分别的功率的SRS分别发送给服务基站和与第二小区标识符相关联的一个或多个第二基站。所以区别特征(1)不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区别特征(2)不是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对比文件1的教导可以想到的。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9年04月19日依法受理了该复审请求,并将其转送至原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
原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书中认为复审请求人的复审请求理由不成立,因而坚持驳回决定。
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理。
本案合议组于2019年07月19日向复审请求人发出复审通知书。所述复审通知书针对的审查文本为:2019年04月11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38项;2014年05月19日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提交的国际申请文件中文文本的说明书第1-22页,说明书附图第1-13页,说明书摘要和摘要附图。所述复审通知书中引用的对比文件与驳回决定相同,即对比文件1和对比文件2。所述复审通知书指出:权利要求1-38相对于对比文件2和对比文件1以及本领域惯用技术手段的结合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并且,合议组针对复审请求意见进行了答复:对比文件2公开了两个SRS是分别发送给服务基站和非服务基站的,未公开利用不同的功率控制命令分别调整两个SRS的发射功率,但本领域技术人员知晓分别控制每一个SRS发射将会使功率控制过程更加灵活方便,便于功率的调整。对比文件1公开了利用分别的功率控制方案来调整UE发射给不同基站的两个SRS的发射功率。不论是对比文件1中的两个服务基站还是本专利申请中的服务基站和相邻基站,其本质上都是客观上存在不同传输路径的情况,分别采用不同的SRS功率传输均会起到降低干扰的效果,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将对比文件1中发射给两个服务基站的两个SRS的发射功率调整方式应用于对比文件2的两个SRS的发射功率控制过程中,本领域技术人员无需付出创造性劳动。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8月19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同时修改了独立权利要求1、10、18、27、35-38,在上述独立权利要求中加入特征“以及针对所述一个或多个第二基站的联合接收”。修改后的独立权利要求1、10、18、27、35-38内容如下:
“1. 一种用于由用户设备UE进行无线通信的方法,包括:
发送第一探测参考信号SRS,所述第一SRS旨在针对当前服务所述UE并且与第一小区标识符相关联的一个或多个第一基站;
发送第二SRS,所述第二SRS旨在针对与第二小区标识符相关联的一个或多个第二基站以及针对所述一个或多个第二基站的联合接收;以及
基于一个或多个发射功率控制TPC命令,利用分别的功率控制方案来调整所述第一SRS和所述第二SRS的发射功率。”
“10. 一种用于由第一基站进行无线通信的方法,包括:
配置用户设备UE以发送第一探测参考信号SRS,所述第一SRS旨在针对当前服务所述UE并且与第一小区标识符相关联的一个或多个第一基站;
配置所述UE以发送第二SRS,所述第二SRS旨在针对与第二小区标识符相关联的一个或多个第二基站以及针对所述一个或多个第二基站的联合接收;以及
发送针对所述UE的一个或多个发射功率控制TPC命令,以利用分别的功率控制方案来调整所述第一SRS和所述第二SRS的发射功率。”
“18. 一种用于由用户设备UE进行无线通信的装置,包括:
用于发送第一探测参考信号SRS的模块,所述第一SRS旨在针对当前服务所述UE并且与第一小区标识符相关联的一个或多个第一基站;
用于发送第二SRS的模块,所述第二SRS旨在针对与第二小区标识符相关联的一个或多个第二基站以及针对所述一个或多个第二基站的联合接收;以及
用于基于一个或多个发射功率控制TPC命令,利用分别的功率控制方案来调整所述第一SRS和所述第二SRS的发射功率的模块。”
“27. 一种用于由第一基站进行无线通信的装置,包括:
用于配置用户设备UE以发送第一探测参考信号SRS的模块,所述第一SRS旨在针对当前服务所述UE并且与第一小区标识符相关联的一个或多个第一基站;
用于配置所述UE以发送第二SRS的模块,所述第二SRS旨在针对与第二小区标识符相关联的一个或多个第二基站以及针对所述一个或多个第二基站的联合接收;以及
用于发送针对所述UE的一个或多个发射功率控制TPC命令,以利用分别的功率控制方案来调整所述第一SRS和所述第二SRS的发射功率的模块。”
“35. 一种用于由用户设备UE进行无线通信的装置,包括:
至少一个处理器,其被配置为:发送第一探测参考信号SRS,所述第一SRS旨在针对当前服务所述UE并且与第一小区标识符相关联的一个或多个第一基站,发送第二SRS,所述第二SRS旨在针对与第二小区标识符相关联的一个或多个第二基站以及针对所述一个或多个第二基站的联合接收,以及基于一个或多个发射功率控制TPC命令,利用分别的功率控制方案来调整所述第一SRS和所述第二SRS的发射功率;以及
存储器,其与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耦合。
36. 一种用于由第一基站进行无线通信的装置,包括:
至少一个处理器,其被配置为:配置用户设备UE以发送第一探测参考信号SRS,所述第一SRS旨在针对当前服务所述UE并且与第一小区标识符相关联的一个或多个第一基站,配置所述UE以发送第二SRS,所述第二SRS旨在针对与第二小区标识符相关联的一个或多个第二基站以及针对所述一个或多个第二基站的联合接收,以及发送针对所述UE的一个或多个发射功率控制TPC命令,以利用分别的功率控制方案来调整所述第一SRS和所述第二SRS的发射功率;以及
存储器,其与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耦合。
37. 一种计算机可读介质,其具有存储在其上的指令,所述指令可由一个或多个处理器执行用于以下操作:
发送第一探测参考信号SRS,所述第一SRS旨在针对当前服务UE并且与第一小区标识符相关联的一个或多个第一基站;
发送第二SRS,所述第二SRS旨在针对与第二小区标识符相关联的一个或多个第二基站以及针对所述一个或多个第二基站的联合接收;以及
基于一个或多个发射功率控制TPC命令,利用分别的功率控制方案来调整所述第一SRS和所述第二SRS的发射功率。
38. 一种计算机可读介质,其具有存储在其上的指令,所述指令可由一个或多个处理器执行用于以下操作:
配置用户设备UE以发送第一探测参考信号SRS,所述第一SRS旨在针对当前服务所述UE并且与第一小区标识符相关联的一个或多个第一基站;
配置所述UE以发送第二SRS,所述第二SRS旨在针对与第二小区标识符相关联的一个或多个第二基站以及针对所述一个或多个第二基站的联合接收;以及
发送针对所述UE的一个或多个发射功率控制TPC命令,以利用分别的功率控制方案来调整所述第一SRS和所述第二SRS的发射功率。”
复审请求人认为:对比文件2记载了配置到服务基站210的SRS传输以及向相邻基站220发送SRS,但并未公开一个或多个相邻基站220的联合接收。对比文件1中的两个SRS分别旨在针对用于UE的下行链路服务小区和用于UE的上行链路服务小区。对比文件1并未公开两个SRS旨在针对多个下行链路服务小区和多个上行链路服务小区。由于对比文件1和对比文件2均未公开关于旨在针对多个服务基站的第一SRS和旨在针对多个第二基站的第二SRS,所以本领域技术人员不可能基于对比文件1和对比文件2来想到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能够促进用于协作多点发送和接收的SRS优化,因此权利要求1具备创造性。
在上述程序的基础上,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可以作出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一)审查文本的认定
复审请求人在答复复审通知书时提交了权利要求书的全文替换页,经审查,上述修改文本的修改之处符合专利法第33条的规定。
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所依据的审查文本为:2019年08月19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38项;2014年05月19日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提交的国际申请文件中文文本的说明书第1-22页,说明书附图第1-13页,说明书摘要和摘要附图。
(二)具体理由的阐述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引用的对比文件与驳回决定和复审通知书中引用的对比文件相同,即对比文件1和对比文件2。
权利要求1-38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1. 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用于由用户设备UE进行无线通信的方法。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用于配置无线通信环境中的协作多点SRS发送的系统和方法,并具体公开了下述技术特征(参见其说明书第[0082]-[0095]段,附图4-7):UE从协作集中不同的成员接收不同的配置信息,例如,UE从服务基站接收具有第一系列SRS配置参数的第一配置信息,从相邻基站接收具有第二系列SRS配置参数的第二配置信息;SRS配置模块利用第一和第二配置信息分别独立地配置两个SRS发射,如SRS配置模块利用第一配置信息配置服务基站的SRS发射(相当于权利要求1中的发送第一探测参考信号SRS,所述第一SRS旨在针对当前服务所述UE的一个第一基站),利用第二配置信息发射SRS到相邻基站(相当于权利要求1中的发送第二SRS,所述第二SRS旨在针对一个第二基站)。SRS功率模块根据从服务基站和/或相邻基站接收的功率控制命令来调整SRS发射功率。图7示出了用于调整探测参考信号的发射功率的方法。从协作集内的多个小区接收两个或更多个功率控制命令,基于功率控制命令递增地调整探测参考信号传输的发射功率(相当于权利要求1中的基于一个或多个发射功率控制TPC命令,调整SRS的发射功率),在接收到两个或更多个功率控制命令的情况下,可以组合命令以调整发射功率。
该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2相比,区别特征是:(1)权利要求1中可以包括多个第一基站和第二基站,并且一个或多个第一/第二基站与第一/二小区标识符相关联,所述一个或多个第二基站联合接收第二SRS;(2)权利要求1中利用分别的功率控制方案来调整所述第一SRS和所述第二SRS的发射功率,对比文件2中未公开要分别控制两个SRS的发射功率。基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可以确定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相对于对比文件2实际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确定SRS的发送目标以及如何调整多个SRS的发射功率。
对于区别特征(1),在通信领域,为了更好地为用户提供协作多点CoMP服务,而令一个或多个基站构建为一个小区,并利用相同的小区标识符进行标示,以便于UE识别和执行信息(例如,本领域常见的探测参考信号SRS发送至该一个或多个基站)发送操作,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
对于区别特征(2),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用于CoMP的SRS功率控制增强方法,并具体公开了以下特征(参见其第1页子章节2,第二页子章节2.1,第4页-第5页子章节2.2,图1):关于CoMP的SRS功率控制PC问题,本提案提出了两个选项,选项2为除了UL CoMP接收的功率控制之外,还为DL CoMP引入附加的SRS功率控制过程。在异构网络中CoMP的下行链路服务小区和上行链路服务小区可能不同,对于DL CSI测量是建立在UL/DL信道互惠的基础上的TDD系统,针对DL传输点的SRS可以与针对UL接收点的SRS不同。在图1中,当CoMP UE处于Zone 2(“CoMP Region”)时,下行节点为Macro,而上行节点在Pico。图1中标示出了选项2中发送给宏eNB的SRS和发送给Pico-eNB的SRS每一个有不同的功率控制PC过程。选项2中“用于Pico的SRS功率”和“用于Macro的SRS功率”的发射功率总和远小于选项一中的发射功率。建议1为至少对于HetNet CoMP场景,应支持多个SRS PC过程。由此可见,对比文件1公开了区别特征(2),并且该特征在对比文件1中所起的作用与其在该权利要求中为解决其技术问题所起的作用相同,都是利用分别的功率控制方案来调整UE发射给不同基站的两个SRS的发射功率,从而减小干扰。而且本领域技术人员知晓对每一个发送过程分别进行功率控制会更加灵活方便,可以依据服务基站和相邻基站的不同更有针对性的调节发送功率。因此在对比文件2公开了发送两个SRS的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在面对上述技术问题时,容易想到将对比文件1中发射给为UE服务的两个基站的两个SRS的不同发射功率调整方式应用于对比文件2中发射给为UE的服务基站和相邻基站的两个SRS的发射功率控制过程中。
由此可见,在对比文件2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1和本领域的惯用手段以获得该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此权利要求1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不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2.权利要求2引用权利要求1,权利要求3引用权利要求1。对比文件1公开了以下特征(引用部分同上):一种增加附加SRS功率控制过程的方法是,提供一种附加的非周期性SRS功率控制过程(相当于非周期性地发送所述第一SRS和所述第二SRS中的至少一个),由于对比文件1中是在现有的SRS功率控制进程之外提供额外的功率控制进程,因此原SRS功率控制进程仍然同时使用,由此,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多个小区使用不同的SRS功率控制进程时,其中部分小区可以使用原来的SRS功率控制进程,例如周期性的SRS功率控制进程,这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基础上,权利要求2-3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3.权利要求4引用权利要求1,权利要求5引用权利要求4,权利要求6引用权利要求5,权利要求7引用权利要求5。对比文件1公开了以下特征(引用部分同上):附加的非周期性SRS功率控制过程包括独立的UE特定的参数设置,参数包括:开环参数,路损参考,TPC命令等。也就是说,可以通过对上述参数进行多种设置从而满足不同UE在不同状况下的需求,由此,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第一功率控制方案使用来自基站的TPC命令的外部功率控制环路,而第二功率控制方案不使用,第一功率控制方案的所述TPC命令不同于应用于其他物理上行链路信道的TPC命令,这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基础上,权利要求4-7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4.权利要求8引用权利要求1,权利要求9引用权利要求1。对比文件1已经公开了运用于CoMP场景,在此场景下,所使用的第二小区标识符可以是与参与通所述UE的协作多点操作的多个基站相关联的虚拟小区标识符,或者是与相邻小区相关联的小区标识符,这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基础上,权利要求8-9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5.权利要求10请求保护一种用于由第一基站进行无线通信的方法,其是与权利要求1中由用户设备UE进行无线通信的方法相对应的基站侧的通信方法。基于与权利要求1类似的理由,权利要求10也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6.权利要求11-12的附加技术特征分别与权利要求2-3的附加技术特征相对应,因此基于与评述权利要求2-3类似的理由,权利要求11-12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7.权利要求13引用权利要求10,权利要求14引用权利要求13,权利要求15引用权利要求13。对比文件1公开了以下特征(引用部分同上):附加的非周期性SRS功率控制过程包括独立的UE特定的参数设置,参数包括:开环参数,路损参考,TPC命令等。也就是说,可以通过对上述参数进行多种设置从而满足不同UE在不同状况下的需求,由此,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在所述第一/二功率控制方案的外部功率控制环路中使用TPC命令,以及发送由UE应用的用于调整一个或多个其它物理上行链路信道的发射功率的TPC等。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基础上,权利要求13-15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8.权利要求16-17的附加技术特征分别与权利要求8-9的附加技术特征相对应,因此基于与评述权利要求8-9类似的理由,权利要求16-17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9.权利要求18-26请求保护的装置的各模块所执行的方法分别与权利要求1-9请求保护的方法相对应,由于将方法实现为与其相对应的功能模块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在此基础上,基于与评述权利要求1-9类似的理由,权利要求18-26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10.权利要求27-34请求保护的装置的各模块所执行的方法分别与权利要求10-17请求保护的方法相对应,由于将方法实现为与其相对应的功能模块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在此基础上,基于与评述权利要求10-17类似的理由,权利要求27-34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11.权利要求35、36请求保护的装置包括处理器以及与处理器耦合的存储器,该处理器所执行的方法分别与权利要求1、10请求保护的方法相对应,由于令装置包括处理器,以及耦合于处理器的存储器,并令处理器执行对应的方法均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在此基础上,基于与评述权利要求1、10类似的理由,权利要求35、36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12.权利要求37、38的指令所执行的方法分别与权利要求1、10请求保护的方法相对应,由于利用计算机可读介质上存储的指令在执行对应的方法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在此基础上基于与评述权利要求1、10类似的理由,权利要求37、38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三)对复审请求人相关意见的评述
对于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8月19日答复复审通知书时提交的意见陈述,合议组认为:首先,对比文件2公开了给服务基站和非服务基站分别发送第一和第二SRS,对比文件1公开了利用分别的功率控制方案来调整UE发射给不同基站的两个SRS的发射功率,而且本领域技术人员知晓对每一个发送过程分别进行功率控制会更加灵活方便,所以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将对比文件1中两个SRS的发射功率调整方式应用于对比文件2的两个SRS的发射功率控制过程中;其次,在通信领域,将一个或多个基站构建为一个小区并利用相同的小区标识符进行标识,以及将本领域常见的SRS信号发送至该一个或多个基站均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的惯用技术手段。
因此,对于复审请求人的意见陈述,合议组不予支持。
三、决定
维持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9年01月11日对本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
如对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不服,根据专利法第41条第2款的规定,复审请求人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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