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创造名称:一种无人快递运送系统及运送方法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199835
决定日:2019-12-03
委内编号:1F272003
优先权日:
申请(专利)号:201510603536.7
申请日:2015-09-22
复审请求人:慈溪市达飞淼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无效请求人:
授权公告日: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
主审员:崔哲
合议组组长:王艳
参审员:孙蕾
国际分类号:G06Q10/08,G06Q50/28,G06K17/00,C09D11/52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决定要点
:如果一项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相对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存在区别技术特征,且现有技术中给出了将上述区别技术特征应用到该最接近的现有技术以解决其存在的技术问题的启示,这种启示会使本领域技术人员在面对所述技术问题时,有动机改进该最接近的现有技术以获得该权利要求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则该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具备创造性。
全文:
本复审请求涉及申请号为201510603536.7,名称为“一种无人快递运送系统及运送方法”的发明专利申请(下称本申请)。申请人为慈溪市达飞淼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本申请的申请日为2015年09月22日,公开日为2016年01月27日。
经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审查部门于2018年12月14日发出驳回决定,驳回了本申请,其理由是:权利要求1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驳回决定引用了以下对比文件:
对比文件1:CN104269053A,公开日为2015年01月07日(作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
对比文件2:CN102521893A,公开日为2012年06月27日;
对比文件3:一种新型电子标签天线用导电油墨的配制,李庆伟,印制电路信息,公开日为2013年01月31日;
对比文件4:CN104889418A,公开日为2015年09月09日。
驳回决定的具体理由是: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特征在于:(1)所述载具的动力为电动或者油动,具有进行太阳能充电、自动充电桩或者具有人机交互的自动加油功能;导航系统的地图模块为优化后的地图,其能接入最新的地图,并且能进行各种个性化的路径生成,包括无红灯、最近、高速优先等路径,还能实时查询路径中最窄最高的数据,以判断自身是否能通过;所述导航系统还能达到1米的分辨率,自动追踪并生成行车地图,即将行驶过的路线通过各个参数自动添加到地图中;激光环境检测系统能360度实时监测环境、阻碍、行人行车,并能计算出行车行人行走时的行驶方向和行驶速度;所述载具的动力为能够载重100公斤以最高时速60km/hr的速度前进;所述自平衡系统由伺服电机带动飞轮调节自身重心,调节的依据是三轴加速度传感器的数据和信号,以及重力加速度传感器的输入信号;(2)所述物品识别系统包括车载可读RF电子标签的读写器,读取车上所装物品,送货地址,然后通过地址自动规划好行驶路径;所述网络摄像头记录行车过程,以及送达后收件人,物品,和地址的图像 信息,恶意破坏的现场,并且可以存储在车载SSD中,或者通过无线网络实时传送回总部服务器;当网络摄像头发现异常时,可以自动启动报警,将讯号传回总部,由人工进行判断,发现紧急情况时,能随时作出中断运输的指令,并可以自动回到总部或者由人工到达现场处理;所述停机支撑架在载具停止时自动放下,以防摔倒,在载具启动时自动收起;①搭建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人快递运送系统;②给待运送物品贴上RF标签;③短信发送器提醒用户派送的大概时间;④将快递运送到客户地址,通知客户下楼取件,通过RF读取器识别收件人身份,并且自动递送给客户相应的包裹;⑤签收后,短信发送器向发件人手机发送短信实时通知客户快件已经被签收,网络摄像头录收件全过程。(3)所述标签使用改进的环保导电油墨印制;所述改进的导电油墨的制备方法。
区别特征(1)属于本领域的惯用手段。
针对区别特征(2),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无人值守的快递收发件方法,并具体公开了发件人放入快递物品后,自动包装机构使用包装材料把快递物品和RFID标签包装在一起,方便自动化分拣,且通知收件人取件并记录收件人的图像信息。而其他特征属于本领域的惯用手段。
针对区别特征(3),对比文件3公开了制备导电油墨的具体过程。对于该过程中的配置油墨步骤,其中的纳米银离子、水性丙烯酸树脂、水性聚氨酯树脂的比例,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通过有限的实验进行确定。而对于该过程中的制备纳米银胶步骤,对比文件4公开了选取了不同重量的荷叶提取液和硝酸银溶液,均可制备出纳米银胶,区别在于粒径不同。在此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可以通过改变溶液的配比得到不同形貌的纳米银粒子,可以通过有限的实验获取本申请的配比。均未带来意想不到的效果。而为了得到清澈的溶液,在提取液中加入漆酶静置,属于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因此,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
驳回决定所依据的文本为:申请日2015年09月22日提交的说明书摘要、说明书第1-85段、摘要附图、说明书附图图1,2018年07月11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项。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无人快递运送系统的使用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系统包括:
运输载具,所述载具为电动或者油动,其上装配有储物仓,行车电脑,导航系统、激光环境检测系统,自平衡系统,网络摄像头,物品识别系统,短信发送器,停止时用的支撑架;
所述行车电脑可以收集整理所有数据,并且辅助完成包括行驶,接收数据,传送数据,环境监测,路径设计在内的所有功能,为载具的行驶提供依据;
所述导航系统包括地图模块,所述地图模块为优化后的地图,其能自动生成最佳路径后自动导航;
所述导航系统为可以接入北斗星导航数据库,其能接入最新的地图,并且能进行各种个性化的路径生成,包括无红灯、最近、高速优先等路径,还能实时查询路径中最窄最高的数据,以判断自身是否能通过;
所述导航系统还能达到1米的分辨率,自动追踪并生成行车地图,即将行驶过的路线通过各个参数自动添加到地图中;
所述载具的动力为电动或者油动,具有进行太阳能充电、自动充电桩或者具有人机交互的自动加油功能;
所述载具的动力为能够载重100公斤以最高时速60km/hr的速度前进;
所述激光环境检测系统能360度实时监测环境、阻碍、行人行车,并能计算出行车行人行走时的行驶方向和行驶速度;
所述自平衡系统由伺服电机带动飞轮调节自身重心,调节的依据是三轴加速度传感器的数据和信号,以及重力加速度传感器的输入信号;
所述物品识别系统包括车载可读RF电子标签的读写器,读取车上所装物品,送货地址,然后通过地址自动规划好行驶路径;
所述网络摄像头记录行车过程,以及送达后收件人,物品,和地址的图像 信息,恶意破坏的现场,并且可以存储在车载SSD中,或者通过无线网络实时传送回总部服务器;
当网络摄像头发现异常时,可以自动启动报警,将讯号传回总部,由人工进行判断,发现紧急情况时,能随时作出中断运输的指令,并可以自动回到总部或者由人工到达现场处理;
所述停机支撑架在载具停止时自动放下,以防摔倒,在载具启动时自动收起;
所述方法的具体步骤为:
(1)搭建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人快递运送系统;
(2)给待运送物品贴上RF标签,所述标签使用改进的环保导电油墨印制;
(3)短信发送器提醒用户派送的大概时间;
(4)将快递运送到客户地址,通知客户下楼取件,通过RF读取器识别收件人身份,并且自动递送给客户相应的包裹;
(5)签收后,短信发送器向发件人手机发送短信实时通知客户快件已经被签收,网络摄像头录收件全过程。
所述改进的导电油墨的制备方法为:
a.制备环保纳米银胶:
制备甜橙皮提取液;
称取新鲜甜橙皮,加水量为甜橙皮重量的2倍榨成汁,4℃保存备用;
制备荷叶提取液:
取新鲜荷叶,加水量为荷叶重量的3倍榨成汁,加入质量分数为0.5%的漆酶溶解均匀在常温下反应2-3小时,然后4℃保存备用;
混合反应:
取1倍重量甜橙皮提取液,0.3倍重量荷叶提取液,与12重量的0.6mM的硝酸银溶液混合,调节硝酸银溶液的pH值为9.0,52℃反应16min,制备得到红棕色纳米银胶;
b.从银胶中析出银粉:将银溶胶冷却至室温。然后在低速搅拌器下,缓慢滴加一定浓度的氨水到银浆溶剂中,调节pH值达到3,结束滴加标准为胶体由红棕色变为蓝黑色,滴加完成后,继续搅拌30min,再用无水乙醇、去离子水对产物进行2-3次洗涤抽虑提纯,得到纳米银粉;
c.配制油墨:按照重量份数称取各组分:纳米银离子40份,水性丙烯酸树脂20份,水性聚氨酯树脂25份,溶剂5份,助剂5份,在超声振荡的条件下向银粉中加入水性树脂,适量消泡剂、流平剂和分散剂,超声振荡20min使其混合均匀,制得导电油墨。”
申请人(下称复审请求人)对上述驳回决定不服,于2019年01月23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复审请求,未修改申请文件。
复审请求人认为:本申请改进了RFID标签用的导电油墨,利用生物废料作为主要原料,成本低廉,生产过程天然环保无污染,而且制得的改进的环保导电油墨具有非常良好的电阻值,极短的固化时间。本领域技术人员知道,纳米银的形貌是非常难以控制的,其效果也和形貌有很大的关系,本申请所取得的技术效果是预料不到的,并非通过有限次实验可以获得的,漆酶也并非仅仅起到澄清效果,其和后面控制纳米银的粒径也有很大的关系。本申请要求保护的纳米银粒子,和对比文件4制备出来的完全不同,反应条件也不同,对比文件4并没有公开规律,更没有公开如何制备得到本申请特殊性状的纳米银粒子,本申请是一种偶然的发现,在特殊的条件下可以制备得到特殊的纳米银粒子,具有创造性。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9年02月20日依法受理了该复审请求,并将其转送至原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
原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书中认为:根据对比文件3和4公开的制备方法,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通过有限的实验方法得到本申请的配比方案。在对比文件3和对比文件4与本申请制备方法、采用的原料和实验条件均相同的情况下,通过常规的实验即可得到本申请纳米银粒子,制备得到的导电油墨的效果也是可以预期的。荷叶本身具有拒水性,将荷叶榨汁可以一定程度上破坏荷叶纤维使其更好的融合于水,漆酶可以实现对植物纤维改性,通过将植物纤维改性可以使其更好地与其他提取液融合。因而坚持原驳回决定。
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理。
合议组于2019年08月21日向复审请求人发出复审通知书,指出: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对比文件3和4公开了与本申请相同的关于油墨制备的主要步骤和原材料,与本申请的区别仅在于制备过程中的某些配比或振荡时间参数设置的不同,在对比文件3和4的启示下,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通过有限的实验方法得到本申请的制备方案,制备得到的导电油墨的效果也是可以预期的。即通过有限的实验的数据对比,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获知根据不同的溶液配比和振荡时间得到不同的导电油墨并最终带来相应的导电性等效果。此外,在荷叶汁中加入漆酶利用漆酶的降解作用以去除荷叶汁中的杂质使其更加清澈,并促进汁液与其他汁液的融合,这是本领域使溶液更清澈而容易想到的技术手段。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9月20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未修改申请文件。复审请求人认为:纳米银粒子的形貌难以控制,随意的配比只能制备出随意的尺寸,而非可控尺寸,对比文件4仅仅是公开了具体的特定配比可以制备出某种尺寸可控的纳米银,而非发现了其规律,什么样的条件可以制备什么样特殊的纳米银。本申请要求保护的纳米银粒子,和对比文件4制备出来的完全不同,反应条件也不同,对比文件4并没有公开规律,更没有公开如何制备得到本申请特殊性状的纳米银粒子,本申请是一种偶然的发现,在特殊的条件下可以制备得到特殊的纳米银粒子,具有创造性。
在上述程序的基础上,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可以作出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1、审查文本的认定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9月20日答复复审通知书时未提交修改文本。 因此,本复审决定针对的审查文本为:
申请日2015年09月22日提交的说明书摘要、说明书第1-85段、摘要附图、说明书附图图1,2018年07月11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项。
2、关于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专利法第22 条第3 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如果一项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相对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存在区别技术特征,且现有技术中给出了将上述区别技术特征应用到该最接近的现有技术以解决其存在的技术问题的启示,这种启示会使本领域技术人员在面对所述技术问题时,有动机改进该最接近的现有技术以获得该权利要求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则该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具备创造性。
本复审决定所引用的对比文件与驳回决定和复审通知书中所引用的对比文件相同,即:
对比文件1:CN104269053A,公开日为2015年01月07日(作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
对比文件2:CN102521893A,公开日为2012年06月27日;
对比文件3:一种新型电子标签天线用导电油墨的配制,李庆伟,印制电路信息,公开日2013年01月31日;
对比文件4:CN104889418A,公开日为2015年09月09日。
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无人机快递运送系统的使用方法,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智能交通系统、方法及智能汽车,并具体公开了如下内容(参见说明书第0018-0042段、图1-3):智能交通系统,主要包括:智能车车载信息终端11、通信网络子系统12、监控调度中心13,以及车辆使用客户端14。监控调度中心13进一步可以包括:实时监控模块131、 智能调度模块132、人工应急维护模块133、地图维护模块134和参数设定模块135。
车辆使用客户端14可以是个人用户使用的手机终端,也可以是独立的车辆信息查询终端。手机终端只需要安装对应的应用软件就可以介入到智能交通系统,从而可以方便的使用车辆。用户可以在终端将自己的车辆使用信息通过通信网络子系统12的无线网络(GPRS、3G等)或有线网络发送给监控调度中心13,由监控调度中心13进行智能调度,给用户提供合理的车辆。 智能车车载信息终端11将采集到GPS位置信息、速度、方向、时间等信息通过通信网络子系统12的无线网络(GPRS、3G等)或有线网络发送给监控调度中心13,监控调度中心13根据车站发送来的需求信息(即用户通过车辆使用客户端14发出的车辆使用信息)以及智能车车载信息终端11发来的车辆状态信息,对可以承载的智能车进行路径规划(因为要将货物运送至目的地,因此客户端发出的车辆使用信息中必然包含送货地址或位置,这相当于获取送货地址),实现远程调度。
监控调度中心13中的人工应急维护模块133主要针对突发问题时的人工处理。地图维护模块134是指实时更新地图上的车辆位置信息。实时监控模块131监控着车辆的实时信息,其中包括:标准的GPS定位信息(经度、 纬度、速度和角度),车载接收机收到数据的回复信号,车辆进站信号,车辆离站信号,车辆遇险报警信号。智能调度模块132向各智能车发送路径规划数据,向各车辆使用客户端回复信息,以及向各智能车发出的承运请求进行回复。参数设定模块135,用于设定系统参数。
智能车,参见图3所示,包括:依次相连的外部环境感知子系统31、规划决策子系统32和运动控制子系统33;外部环境感知子系统31又包括:环境感知模块311、车速采集模块312和定位导航模块313;环境感知模块311包括但不限于下述传感器中的至少2种:激光扫描雷达3111、车载相机传感器3112和 超声波传感器3113。
外部环境感知子系统31主要是采集周围环境的数据信息传送到规划决策子系统32,为实现对数据的分析与处理作准备。运动控制子系统33主要包括对智能车的转向、油门、制动等方面的控制(相当于运输载具为油动;且用于货物运输的智能车必然包含储物仓,这相当于运输载具装配有储物仓),当外部环境感知子系统31的传感器获得了智能车运行时前方的道路环境信息后,规划决策子系统32就通过对这些信息的处理分析来规划和控制车辆的运行状态,因此规划决策子系统32在智能车中也可以说是相当于人的“大脑”,是整个智能车系统的枢纽。规划决策子系统 32根据外部环境感知子系统31对道路情况采集的数据进行处理,并对智能车的路径做出合理的规划,从而向运动控制子系统33发出控制指令,使智能车能完成规定的任务(相当于行车电脑,可以收集整理所有数据,并且辅助完成包括行驶,接收数据,传送数据,环境监测,路径设计在内的所有功能,为载具的行驶提供依据,以及相当于通过地址自动规划好行驶路径)。外部环境感知子系统31又由环境感知模块311、车速采集模块 312和定位导航模块313构成,环境感知模块311是用于采集外部环境的主要传感器如:激光扫描雷达3111(相当于激光环境检测系统)、车载相机传感器3112、超声波传感器3113等。车速采集模块312是根据安装的车速编码器来实时的获取当前运行的速度,以便使智能车能很好的对当前车速进行控制。定位导航模块313是利用GPS、北斗系统经过分析解算得到智能车辆当前的地理位置与时间(相当于导航系统,包括地图模块,其能自动生成最佳路径后自动导航,可以接入北斗星导航数据库)。
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特征在于:
(1)导航系统的地图模块为优化后的地图,其能接入最新的地图,并且能进行各种个性化的路径生成,包括无红灯、最近、高速优先等路径,还能实时查询路径中最窄最高的数据,以判断自身是否能通过;所述导航系统还能达到1米的分辨率,自动追踪并生成行车地图,即将行驶过的路线通过各个参数自动添加到地图中;
所述载具的动力为电动,具有进行太阳能充电、自动充电桩,或者具有人机交互的自动加油功能;所述载具的动力为能够载重100公斤以最高时速60km/hr的速度前进;
激光环境检测系统能360度实时监测环境、阻碍、行人行车,并能计算出行车行人行走时的行驶方向和行驶速度;
载具上还装配有自平衡系统,所述自平衡系统由伺服电机带动飞轮调节自身重心,调节的依据是三轴加速度传感器的数据和信号,以及重力加速度传感器的输入信号。
(2)载具上还装配有物品识别系统,所述物品识别系统包括车载可读RF电子标签的读写器,读取车上所装物品,送货地址;
载具上还装配有网络摄像头,所述网络摄像头记录行车过程,以及送达后收件人,物品,和地址的图像 信息,恶意破坏的现场,并且可以存储在车载SSD中,或者通过无线网络实时传送回总部服务器;当网络摄像头发现异常时,可以自动启动报警,将讯号传回总部,由人工进行判断,发现紧急情况时,能随时作出中断运输的指令,并可以自动回到总部或者由人工到达现场处理;
载具上还装配有停止时使用的支撑架,所述停机支撑架在载具停止时自动放下,以防摔倒,在载具启动时自动收起;
载具上还装配有短信发送器,搭建权利要求1的无人快递运送系统;给待运送物品贴上RF标签,所述标签使用改进的环保导电油墨印制;短信发送器提醒用户派送的大概时间;将快递运送到客户地址,通知客户下楼取件,通过RF读取器识别收件人身份,并且自动递送给客户相应的包裹;签收后,短信发送器向发件人手机发送短信实时通知客户快件已经被签收,网络摄像头录收件全过程。
(3)所述标签使用改进的环保导电油墨印制;所述改进的导电油墨的制备方法为:
a.制备环保纳米银胶:
制备甜橙皮提取液;
称取新鲜甜橙皮,加水量为甜橙皮重量的2倍榨成汁,4℃保存备用;
制备荷叶提取液:
取新鲜荷叶,加水量为荷叶重量的3倍榨成汁,加入质量分数为0.5%的漆酶溶解均匀在常温下反应2-3小时,然后4℃保存备用;
混合反应:
取1倍重量甜橙皮提取液,0.3倍重量荷叶提取液,与12重量的0.6mM的硝酸银溶液混合,调节硝酸银溶液的pH值为9.0,52℃反应16min,制备得到红棕色纳米银胶;
b.从银胶中析出银粉:将银溶胶冷却至室温。然后在低速搅拌器下,缓慢滴加一定浓度的氨水到银浆溶剂中,调节pH值达到3,结束滴加标准为胶体由红棕色变为蓝黑色,滴加完成后,继续搅拌30min,再用无水乙醇、去离子水对产物进行2-3次洗涤抽虑提纯,得到纳米银粉;
c.配制油墨:按照重量份数称取各组分:纳米银离子40份,水性丙烯酸树脂20份,水性聚氨酯树脂25份,溶剂5份,助剂5份,在超声振荡的条件下向银粉中加入水性树脂,适量消泡剂、流平剂和分散剂,超声振荡20min使其混合均匀,制得导电油墨。
基于上述区别特征,权利要求1实际解决的问题是:无人运输载具如何规划路径及如何保证运行的安全性、如何实现无人值守发件功能,如何制造环保的RFID标签。
对于上述区别特征(1),利用地图在进行路径规划时红灯的个数、距离的长短、耗时等都是需要考虑的因素,通过考虑无红灯、最近、高速优先这些因素完成路径规划,属于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在进行局部路径规划时会根据周围环境的状况实时规划轨迹,通过查询路径的宽窄高矮用以判断车辆是否可以通过,属于本领域局部路径规划中惯用手段。无人驾驶汽车可以自动跟踪已行驶的轨迹并可精确刻画所经道路的地图,例如可以采用路点追踪等技术,属于本领域的惯用手段。
电池和汽油都是常用的汽车能源,利用太阳能、充电桩为电池充电和自主加油都属于本领域的惯用手段。无人驾驶汽车所设定的载重和车速,属于常规的汽车参数设定值。
对比文件1已经公开了无人驾驶汽车可以自主完成路径规划,无人驾驶汽车的环境感知模块可以实时采集周围的环境、道路信息等,环境感知模块可以检测到影响智能车行驶的车辆和行人等障碍物,并可以控制智能车的减速和转向。在此基础上,360度实时监测环境、阻碍、行人行车,并计算出行车行人行走时的行驶方向和行驶速度,以辅助无人驾驶车辆控制其车速和方向,属于本领域的惯用手段。
通过三轴加速度传感器和重力加速度传感器,采集得到倾角、倾斜方向等信息,由自平衡系统根据这些信息转化为控制信号以保持车辆的平衡,属于本领域的惯用手段。
对于上述区别特征(2),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无人值守的快递收发件方法,并具体公开了如下内容(参见说明书第0020-0029段):自动包装机构使用包装材料把快递物品和RFID标签包装在一起,短信发送器向收件人手机发出二维码或密码,通知其到指定的快递收发装置取件,收件人持二维码对准二维码读取器输入信息,或通过键盘输入密码,对收件人身份进行确认,收件人在带有触摸屏的计算机上操作,取物口控制模块发出控制指令,打开快递收发件装置上的取物口活动门,收件人取出快递物品,短信发送器向发件人手机发送短信,通知物品已经送达收件人,监控摄像头记录收件人操作过程的图像,通过监控摄像头控制模块把图像资料存入计算机。由此可知,对比文件2公开了关于无人值守自动收件的内容,且该内容在对比文件2中的作用与其在权利要求1中的作用相同,都是将RFID标签贴到物品上,通知收件人取件并记录收件人的图像信息,以完成无人值守自动收件过程。
对于本申请的物品识别系统包括RF电子标签读写器,读取车上的物品和送货地址,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无人驾驶智能汽车,可以用于货物的运输等,由用户通过客户端如手机终端等设定车辆使用信息,因为要将货物运送至目的地,因此客户端发出的车辆使用信息中必然包含送货地址或位置,这相当于获取送货地址。因此对比文件1已经公开了由用户提供地址信息,无人驾驶汽车可以自主规划行车路线,而且对比文件2公开了将快递物品和RFID标签包装在一起以便于分拣物品,这相当于公开了通过对物品贴RF标签以便于识别物品,即对比文件2公开了用RF标签存储信息的启示,在上述对比文件1和2公开内容的启示下,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为了整个快递过程无需人的干涉,或者先由用户设定物品的送货地址,或者使RF标签存储物品和地址信息,自动扫描RF标签以识别物品及送货地址,这两种操作方式均属于本领域的常用的获取信息的手段。
对比文件1公开了车辆遇险时会发送车辆遇险报警信号,对比文件1给出了车辆遇险时进行报警的启示,而利用网络摄像头记录行车过程及收件人签收现场信息并将其存储在车载SSD或者通过网络传输回总部服务器,以存储整个快递运送过程,当摄像头发现异常时自动启动报警,将讯号传回总部,由人工进行判断,发现紧急情况时,能随时作出中断运输的指令,并可以自动回到总部或者由人工到达现场处理,这均属于本领域的惯用手段。
当载具停止时放下支撑架以保持其平衡防摔倒,当启动时收起,属于本领域的惯用手段。
为了便于用户知晓自己货物派送时间方便拿取快递,告知用户派送的大概时间,属于本领域的惯用手段。
对于上述区别特征(3),关于其中的制备纳米银胶过程,对比文件4公开了一种立方形纳米银粒子的生物合成方法,并具体公开了如下内容(参见说明书0016-0023段):制备甜橙皮提取液;称取新鲜甜橙皮,加水量为甜橙皮重量的2倍榨成汁,4℃保存备用;制备荷叶提取液;取新鲜荷叶,加水量为荷叶重量的3倍榨成汁,过滤,4℃保存备用;混合反应;取1倍重量甜橙皮提取液,0.2倍重量荷叶提取液,与10倍重量的0.5 mM的硝酸银溶液混合,调节硝酸银溶液的pH值为9.0,52℃反应16min。且对比文件4公开的内容在对比文件4中的作用与上述区别特征在权利要求1中的作用相同,都是用于制备纳米银胶。
对于“权利要求1为0.3倍重量荷叶提取液,与12重量的0.6mM的硝酸银溶液混合;对比文件4为0.2倍重量荷叶提取液,与10重量的0.5mM的硝酸银溶液混合”,对比文件4中在制备纳米银胶时,给出了多个实施例,分别选取了不同重量的荷叶提取液和硝酸银溶液,均可制备出纳米银胶,区别在于粒径不同。因此,对比文件4给出了可以通过改变溶液的配比得到不同粒径的纳米银粒子的启示,且本申请权利要求1的配比与对比文件4的配比均比较接近,0.3倍重量的荷叶提取液和12重量的0.6 mM的硝酸银溶液混合,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通过有限的实验方法得到本申请的该配比方案,制备得到的纳米银的粒径大小和效果也是可以预期的,并未带来意料不到的效果。
对于整个导电油墨的制备过程,对比文件3公开了一种新型电子标签天线用导电油墨的配制,并具体公开了如下内容(参见第2.2节):首先制备纳米银胶,最终得到红棕色纳米银胶;从银胶中析出银粉:使银溶胶冷却至室温。然后在低速搅拌器下,缓慢滴加一定浓度的氨水到银浆溶剂中,调节pH值达到3-4之间,结束滴加标准为胶体由红棕色变为蓝黑色。滴加完成后,继续搅拌30min。再用无水乙醇、去离子水对产物进行2-3次洗涤抽滤提纯,得到纳米银粉。进行油墨配制实验:按照表1的比例,称取各组分的量,纳米银离子50份、水性树脂40份(水性丙烯酸树脂、水性聚氨酯树脂)、溶剂5份、助剂5份,在超声振荡的条件下向银粉中加入水性树脂及少量的消泡剂、流平剂和分散剂,超声振荡30min使其混合均匀,制得水性丙烯酸和水性聚氨酯基导电油墨。且对比文件3公开的内容在对比文件3中的作用与上述区别特征在权利要求1中的作用相同,都是制备导电油墨。
对于“权利要求1为纳米银粒子40份,水性丙烯酸树脂20份、水性聚氨酯树脂25份,溶剂5份,助剂5份,在超声振荡的条件下向银粉中加入水性树脂,适量消泡剂、流平剂和分散剂,超声振荡20min使其均匀混合;对比文件3为纳米银粒子50份,水性丙烯酸树脂和水性聚氨酯树脂共40份,溶剂5份,助剂5份,在超声振荡的条件下向银粉中加入水性树脂,适量消泡剂、流平剂和分散剂,超声振荡30min使其均匀混合”,由于从上面的分析可知,对比文件3和4公开了与本申请相同的关于油墨制备的主要步骤和原材料,与本申请的区别在于纳米银粒子、水性丙烯酸树脂、水性聚氨酯树脂材料的配比和超声振荡时间的参数设置的不同,且本申请的参数设置与对比文件3的参数均比较接近,纳米银粒子40份,水性丙烯酸树脂20份、水性聚氨酯树脂25份,超声振荡20min使其均匀混合,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通过有限的实验方法得到本申请的该参数设置方案,相应的制备得到的导电油墨的电阻值和效果也是可以预期的,并未带来意想不到的效果。
在对比文件3和4的启示下,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通过有限的实验方法得到本申请的上述制备方案,制备得到的导电油墨的效果也是可以预期的。即通过有限的实验的数据对比,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获知根据不同的溶液配比和振荡时间得到不同的导电油墨并最终带来相应的导电性等效果。
对于“加入质量分数为0.5%的漆酶溶解均匀在常温下反应2-3小时”,对比文件4中制备荷叶提取液时需要经过过滤,可以滤除杂质使得溶液更为清澈,即对比文件4给出了使溶液更清澈的启示,而且本领域技术人员公知漆酶对木质素具有降解作用,因此在荷叶汁中加入漆酶利用漆酶的降解作用以去除荷叶汁中的杂质使其更加清澈,并促进汁液与其他汁液的融合,这属于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技术手段。
由此可知,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3、4和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得出权利要求1所要求保护的方案,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是显而易见的,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因而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3、对复审请求人相关意见的评述
对于复审请求人答复复审通知书时的相关意见(参见案由部分),合议组认为:对比文件4通过多个实施例给出了可以通过改变溶液的配比得到不同粒径的纳米银粒子的启示。制备纳米银胶时,本申请的方案与对比文件4的方案使用的步骤和原料均相同,仅配比略有不同,在上述对比文件4的启示下,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通过有限的实验得到本申请的配比方案,制备得到的纳米银的粒径大小和效果也是可以预期的,并未带来意料不到的效果。
三、决定
维持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12月14日对本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
如对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不服,根据专利法第41条第2款的规定,复审请求人可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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