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创造名称:一种电动汽车用发电机整流器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198077
决定日:2019-12-02
委内编号:1F283579
优先权日:
申请(专利)号:201610239179.5
申请日:2016-04-12
复审请求人:张小林
无效请求人:
授权公告日: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
主审员:谢寅黎
合议组组长:郭春春
参审员:杨静
国际分类号:H02M7/00,H02K11/04,H02H7/06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决定要点
:如果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相对于作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对比文件具有区别特征,而该区别特征部分被另一篇对比文件公开,部分为本领域的常用技术手段,且本领域技术人员在面对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时有动机将上述另一篇对比文件、本领域的常用技术手段应用到最接近的现有技术中以解决其技术问题,并获得该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则该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
全文:
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涉及申请号为201610239179.5、名称为“一种电动汽车用发电机整流器”的发明专利申请(下文称本申请)。本申请的申请人为张小林,申请日为2016年04月12日,公开日为2016年07月13日。
经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审查部门于2019年05月07日发出驳回决定,以权利要求1-2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为由驳回了本申请,理由概括如下: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4(CN103647455A,公开日为2014年03月19日)的区别在于:(1)应用于电动汽车用发电机整流器;(2)在输入接口与整流电路之间配置有第一开关电路,通过输入接口和第一开关电路能够控制电源与整流电路的连接与断开,整流电路与输出接口之间配置有第二开关电路,通过第二开关电路能够控制输出的断开和连接,在出现异常时能够断开电源连接,控制电路分别与第一开关电路、第二开关电路连接且根据功率检测数据对第一开关电路和第二开关电路进行控制,且输入功率检测电路设在第一开关电路上方,同时,还设置有壳体,壳体前侧设有设定按钮,设定按钮下方设置输入接口、输出接口,并与主控面板连接,通过设定按钮能够对整流器的整流功能进行设定。上述区别(1)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上述区别(2)部分被对比文件5(CN204361654U,公告日为2015年05月27日)公开、部分为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因此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权利要求2的附加技术特征为本领域的常用技术手段,因此也不具备创造性。
驳回决定所依据的文本为:2018年12月12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2项,申请日2016年04月12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16段、说明书附图图1-2、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
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电动汽车用发电机整流器,包括壳体(1),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1)的前侧设有设定按钮(2),且设定按钮(2)的下方设有输入接口(3)和输出接口(4),所述壳体(1)内设有主控面板(5),所述主控面板(5)分别与设定按钮(2)、输入接口(3)和输出接口(4)连接,且主控面板(5)上设有第一开关电路(6),所述第一开关电路(6)的一侧依次设有整流电路(7)和第二开关电路(8),且第一开关电路(6)的上方设有输入功率检测电路(9),且输入功率检测电路(9)的一侧依次设有控制电路(10)和输出功率检测电路(11),所述第一开关电路(6)、整流电路(7)和第二开关电路(8)依次连接,所述输入功率检测电路(9)和输出功率检测电路(11)均与控制电路(10)连接,且控制电路(10)分别与第一开关电路(6)、整流电路(7)和第二开关电路(8)连接;所述第一开关电路(6)和输入功率检测电路(9)均与输入接口(3)连接;所述第二开关电路(8)和输出功率检测电路(11)均与输出接口(4)连接;电源经输入接口(3)输入,经过第一开关电路(6)、整流电路(7)和第二开关电路(8)整流后从输出接口(4)输出,输入功率检测电路(9)对输入的电压和电流进行检测,输出功率检测电路(11)对输出的电压电流进行检测,检测数据传输至控制电路(10),控制电路(10)根据检测数据对第一开关电路(6)和第二开关电路(8)进行控制,同时对整流电路(7)进行控制,控制整流情况;所述电动汽车用发电机整流器通过设定按钮能够对整理器的整流功能进行设定,通过输入接口和第一开关电路能够控制电源与整理电路的连接与断开,通过输入功率检测电路能够检测输入的电压和电流,通过输出功率检测电路能够检测输出的电压和电流,通过第二开关电路能够控制输出的断开和连接,所述电动汽车用发电机整流器既能够对输入电压电流进行检测,也能够对输出电压电流进行检测,在出现异常时能够断开电源连接。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电动汽车用发电机整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1)的两侧均设有散热口,且散热口内设有防尘透气网,所述防尘透气网的周边均固定于散热口的内壁上。”
申请人(下文称复审请求人)对上述驳回决定不服,于2019年05月21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复审请求,未提交修改文件。复审请求人认为:(1)对比文件4、对比文件5中的装置用于市电,本领域技术人员没有动机将其应用于电压在12-24V范围内的汽车发电机的整流。(2)对比文件4中的整流电路不与控制电路进行连接,整流电路与输入功率检测电路和输出功率检测电路直接连接,而本申请中的整流电路与控制电路进行连接,整流电路不与输入功率检测电路和输出功率检测电路直接连接,因此对比文件4与本申请中的各电路的连接结构完全不同,即使将对比文件5结合到对比文件4中,也得不到本申请中各电路的连接关系。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9年05月28日依法受理了该复审请求,并将其转送至原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
原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书中认为:整流器在电动汽车中的应用早已是本领域所熟知的技术手段,本领域技术人员完全有能力借鉴其他领域中的整流器应用于电动汽车当中,而在具体应用的过程中本领域技术人员当然有能力根据实际的应用场景来灵活配置整流器的相关参数以适应所需的设计要求。对比文件4公开的技术方案中控制电路并非只有PIC控制器9,而是由PIC控制器9以及PWM控制及驱动电路6所一同构成的控制电路,该控制电路即与输入功率检测电路和输出功率检测电路连接,又与整流电路连接以调节整流电路的输出,与本申请的电路连接方式并无本质不同。本申请需要对整流电路的输入功率、输出功率检测,因而输入功率检测电路和输出功率检测电路与整流电路之间必然存在一定的连接关系,因而这与对比文件4所公开的技术方案并无本质区别。因而坚持驳回决定。
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理。
合议组于2019年10月16日向复审请求人发出复审通知书,指出权利要求1-2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针对复审请求人陈述的意见,合议组认为:(1)在将对比文件4中公开的整流电路应用于电动汽车用发电机整流器时,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发电机整流器的性能要求选择合适的整流器件并不存在技术障碍;(2)对比文件5公开了开关电源21的输出通过直流固态继电器22连接传感器24、过功率检测器261,即开关电源21不与输出功率检测电路直接连接,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从对比文件5得到技术启示,在对输出开关进行设置时,将输出开关设置在整流电路和输出接口之间是容易做到的;从而相应地设置输入开关、输入功率检测电路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也是容易做到的,并不存在技术障碍,且效果可预期。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11月13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未提交修改文件。复审请求人认为:(1)对比文件4不涉及发电机,更没有涉及应用于电动汽车用发电机整流器的特征。(2)对比文件4和对比文件5均用于市电,本领域技术人员没有动机将其应用于12-24V范围内的汽车发电机的整流。(3)对比文件4与本申请中的各电路的连接结构完全不同,即使将对比文件5结合到对比文件4中,也得不到本申请中电路的连接关系。因此本申请具备创造性。
在上述程序的基础上,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可以作出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一)审查文本的认定
复审请求人在本次复审阶段未提交修改文件。本复审决定针对的审查文本与驳回决定针对的审查文本相同,为:2018年12月12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2项,申请日2016年04月12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16段、说明书附图图1-2、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
(二)关于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如果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相对于作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对比文件具有区别特征,而该区别特征部分被另一篇对比文件公开,部分为本领域的常用技术手段,且本领域技术人员在面对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时有动机将上述另一篇对比文件、本领域的常用技术手段应用到最接近的现有技术中以解决其技术问题,并获得该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则该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
本复审决定所引用的对比文件与驳回决定和复审通知书中所引用的对比文件相同,为:
对比文件4:CN103647455A,公开日为2014年03月19日;
对比文件5:CN204361654U,公告日为2015年05月27日。
其中,对比文件4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
1、权利要求1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权利要求1要求保护一种电动汽车用发电机整流器。对比文件4公开了一种便携式智能监测电源,具体公开了以下技术特征(参见说明书第4-24段及附图1-2):包括:
整流滤波电路2、RCD钳位电路3和高频变压器4(三者顺次连接构成的电路相当于整流电路);
检测电路(相当于输入功率检测电路)通过光电耦合器对输入交流电压、电流进行采样(参见说明书第18、20段);输出电压通过电阻对其进行分压采样,输出电流则通过转换成电压的形式进行采样(相当于输出功率检测电路),PIC控制器9对采样信号进行运算、处理,并通过LCD12864显示电源的输入电压、输入电流、输入功率、输出电压、输出电流、输出功率,可见对比文件4公开了输入功率检测电路对输入的电压和电流进行检测,输出功率检测电路对输出的电压和电流进行检测,检测数据传输至控制电路,输入功率检测电路的一侧设有控制电路和输出功率检测电路,所述输入功率检测电路和输出功率检测电路均与控制电路连接;
此外,对比文件4还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18段及附图1-2):带反馈调节的PWM控制及驱动电路6对高频脉冲变压器进行控制,调节整流输出电压;过流保护电路8与PIC控制器9连接实现过流保护,可见对比文件4中的PWM控制及驱动电路6与PIC控制器9共同执行控制电路的作用,公开了控制电路与整流电路接连,对整流电路进行控制,控制整流情况。
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4的区别特征在于:(1)整流器为电动汽车用发电机整流器;(2)包括壳体,壳体的前侧设有设定按钮,所述电动汽车用发电机整流器通过设定按钮能够对整流器的整流功能进行设定,且设定按钮的下方设有输入接口和输出接口,所述壳体内设有主控面板,所述主控面板分别与设定按钮、输入接口和输出接口连接;(3)主控面板上设有第一开关电路,所述第一开关电路的一侧设有整流电路和第二开关电路,且第一开关电路的上方设有输入功率检测电路,所述第一开关电路、整流电路和第二开关电路依次连接,控制电路分别与第一开关电路和第二开关电路连接,所述第一开关电路和输入功率检测电路均与输入接口连接,第二开关电路和输出功率检测电路均与输出接口连接;电源经输入接口输入,经过第一开关电路、整流电路和第二开关电路整流后从输出接口输出,控制电路根据检测数据对第一开关电路和第二开关电路进行控制,通过输入接口和第一开关电路能够控制电源与整流电路的连接与断开,通过第二开关电路能够控制输出的断开和连接,所述电动汽车用发电机整流器在出现异常时能够断开电源连接。
基于上述区别特征,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为:设置整流器的具体应用领域、外观结构、如何对整流器的整流功能进行设定以及如何确保在整流器的输入输出出现异常时能够断开电源。
关于上述区别特征(1),在现有技术中,整流器已广泛应用于各种需要交流转换直流的领域中,本领域技术人员将对比文件4中公开的整流电路应用于电动汽车中的发电机整流器时,根据发电机整流器所需要的工作电压、工作电流选择合适的器件并不存在技术障碍。
关于上述区别特征(2),对比文件5公开了一种机架式电源控制器,并具体公开了以下技术特征(参见说明书第5-19段及附图1-2):包括机壳(即壳体),机壳前侧设置有与控制开关电路272连接的开关按钮11,机壳内设有电源控制板(即主控面板)。因此,对比文件5公开了电源装置包括壳体、壳体内设有主控面板,并且在壳体的前侧设置按钮来控制主控面板上的电路。而对于“壳体的前侧设有设定按钮,所述电动汽车用发电机整流器通过设定按钮能够对整流器的整流功能进行设定,且设定按钮的下方设有输入接口和输出接口,所述主控面板分别与设定按钮、输入接口和输出接口连接”,在对比文件5公开了在外壳上设置与内部的控制板上的控制开关电路连接的开关按钮的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为了实现对整流器的整流功能的设定,在外壳上设置设定按钮,通过设定按钮与主控面板进行连接,从而通过壳体外部的按钮来控制内部整流器的整流功能,是容易想到的。此外,为了将输入电源接入壳体内部的整流器、将输出电源从壳体输出,本领域技术人员在壳体上设置输入接口和输出接口,将输入接口和输出接口同主控面板连接是本领域的常用技术手段,并且在空间布置上,将输入接口和输出接口设置在设定按钮的下方,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常规布置。
关于上述区别特征(3),对比文件5公开了一种机架式电源控制器,并具体公开了以下技术特征(参见说明书第5-19段及附图1-2): 220V交流电经开关电源21转化成稳定的电流,经过电流输出模块25供给用电设备使用,在电流输出模块25与开关电源21之间设置直流固态继电器22(即第二开关电路),传感器24中的电流传感器241和电压传感器242实时监控电流输出模块25的电压和电流值,并通过将传感器24的输出端与控制器23相连,以将实时电压值和电流值反馈至控制器23,控制器23根据其内部额定电压值和电流值,以控制直流固态继电器22的通断,从而实现其对用电设备的过流过压保护,以及过功率检测261检测出当前功率值,将发生过功率时间通过计时器262记录发送至控制器23,当发生过功率时间超过额定时间时,控制器23可通过控制直流固态继电器22的通断,从而实现其对用电设备的长时间过功率保护。可见对比文件5公开了在主控面板上设有第二开关电路,控制电路与第二开关电路连接,控制电路根据检测数据对第二开关电路进行控制,通过第二开关电路能够控制输出的断开和连接,以及在输出端出现过压过流以及长时间过功率的异常时能够断开输出连接。并且上述技术特征在对比文件5中所起的作用同上述区别特征(3)中的相关技术特征在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中所起的作用相同,都是为了确保整流器的输出出现异常时能够断开输出连接。因此,对比文件5给出了技术启示,本领域技术人员将对比文件5公开的上述内容应用于对比文件4的整流电路中时,将输出端的开关(即第二开关电路)和输出功率检测电路均与输出接口连接,使电源经过整流电路、第二开关电路整流后从输出接口输出是容易做到的。
此外,在现有技术中,整流器在工作时也存在着输入电压、电流超出设计规定的安全区限的情形,为了保护整流器中的电路元件,需要有相应的保护措施将整流器与输入电源断开,本领域技术人员在面临这一需求时,可以从对比文件5所公开的在输出端设置开关(直流固态继电器)得到启示,在输入电源和整流器之间设置第一开关电路,并根据输入功率检测电路的检测数据,由控制电路对第一开关电路进行控制,使得当输入电源出现异常时,能够断开输入电源同整流器之间的连接是容易做到的。在具体设置上,本领域技术人员在主控面板上设置第一开关电路,在第一开关电路的上方设置输入功率检测电路,控制电路与第一开关电路连接,第一开关电路和输入功率检测电路均与输入接口连接,电源经输入接口、第一开关电路连接至整流电路,通过输入接口和第一开关电路控制电源与整流电路的连接与断开,是本领域的常用技术手段。
综上,在对比文件4公开的具有输入、输出功率检测电路的整流电路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5公开的装置结构、对输出端异常时如何断开输出连接的设置以及本领域的常用技术手段得到权利要求1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权利要求1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2、权利要求2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权利要求2对权利要求1作了进一步限定。为了提高整流器装置的散热性能,在壳体的两侧均设置散热口,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常规设置,此外为了防止从散热口进入灰尘,在散热口内设置防尘透气网,并将防尘透气网的周边均固定于散热口的内壁上,也是本领域常用的技术手段。因此,当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时,其从属权利要求2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三)对复审请求人相关意见的评述
对于复审请求人陈述的上述意见,合议组答复如下:
(1)在现有技术中,整流器已广泛应用于各种需要交流转换直流的领域中,本领域技术人员将对比文件4中公开的整流电路应用于电动汽车中的发电机整流器时,根据发电机整流器所需要的工作电压、工作电流选择合适的器件并不存在技术障碍。
(2)本领域技术人员在将整流电路应用于具体的电路时,通常会根据电路需求,如工作电压电流的数值范围、效率要求、成本等因素而选择相应的整流电路,因此在将对比文件4中公开的整流电路应用于电动汽车用发电机整流器时,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发电机整流器的性能要求选择合适的整流器件并不存在技术障碍。
(3)对比文件4中的带反馈调节的PWM控制及驱动电路6与PIC控制器9共同执行控制电路的作用,因此公开了整流电路与控制电路进行接连。对比文件5公开了开关电源21的输出通过直流固态继电器22连接传感器24、过功率检测器261,即开关电源21不与输出功率检测电路直接连接,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从对比文件5得到技术启示,在对输出开关(即第二开关电路)进行设置时,将输出开关设置在整流电路和输出接口之间,输出功率检测电路在输出开关的输出端进行检测,从而整流电路不与输出功率检测电路直接连接,是容易做到的;相应地,本领域技术人员在设置输入开关时,将输入开关(即第一开关电路)设置在输入接口和整流电路之间,设置输入功率检测电路在输入开关的输入端进行检测,从而整流电路不与输入功率检测电路直接连接,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也是容易做到的,并不存在技术障碍,且效果可预期。
综上所述,合议组对于复审请求人的意见不予支持。
合议组依法作出如下审查决定。
三、决定
维持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9年05月07日对本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
如对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不服,根据专利法第41条第2款的规定,复审请求人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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