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创造名称:带有阴极的腐蚀保护的流体引导系统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196564
决定日:2019-11-27
委内编号:1F254451
优先权日:2013-06-28
申请(专利)号:201480036673.0
申请日:2014-06-18
复审请求人:KSB 股份公司
无效请求人:
授权公告日: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
主审员:倪永乐
合议组组长:李波
参审员:李家刚
国际分类号:C23F13/10,C23F13/18,C23F13/22,F04D1/00,F16L58/18,F16K1/00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决定要点
:如果技术方案相对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区别特征为常规技术手段,则认为该技术方案相对于现有技术是显而易见的,不具备创造性。
全文:
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涉及申请号为201480036673.0,名称为“带有阴极的腐蚀保护的流体引导系统”的发明专利申请(下称本申请)。本申请的申请人为KSB股份公司,申请日为2014年6月18日,优先权日为2013年6月28日,进入国家阶段日为2015年12月25日,公开日为2016年3月23日。
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审查部门于2018年4月2日发出驳回决定,驳回了本申请,其理由是:权利要求1-9相对于对比文件1(DE4238751A1,公开日为1994年5月19日)和本领域常规技术手段的结合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驳回决定所依据的文本为2015年12月25日提交的原始国际申请中文译文的说明书第1-29段、权利要求第1-9项、摘要附图、说明书摘要、说明书附图。
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带有阴极的腐蚀保护的流体引导系统,带有:至少一个输送和/或影响输送流的装置,尤其泵和/或配件,带有至少一个联接装置;以及至少一个引导输送流的装置,尤其管道元件,带有联接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流体引导系统包括环形的阳极(13,14,113,114),其中在第一联接装置(7,107)和第二联接装置(8,108)之间和/或在第一联接装置(7,107)和联接器件(9,109)之间和/或在第二联接装置(8,108)和联接器件(11,111)之间分别布置有阳极(13,14,113,114),所述阳极(13,14,113,114)借助于具有一个或多个导线的线路(24,25)与监视设备(19)电连接并且所述阳极(13,14,113,114)的内直径(dA)与布置在相应的阳极(13,14,113,114)处的引导输送流的装置(10,12,110,112)的内直径(dR)相等。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流体引导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阳极(13,14,113,114)的内直径(dA)相应于输送或影响输送流的装置(1,101)的与相应的阳极(13,14,113,114)相关联的流入开口或流出开口的内直径(dv)。
3. 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流体引导系统,其特征在于,输送或影响输送流的装置(1,101)具有壳体(2,102),在该壳体中设置有一个或多个螺纹开孔,与所述壳体(2,102)导电连接的参考电极(16,17,18,116,117,118)旋入到螺纹开孔中。
4. 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流体引导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参考电极(16,17,18,116,117,118)这样相对彼此布置,即使得可在电势方面平衡所述壳体(2,102)的最大可能的内面。
5. 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流体引导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监视设备(19)具有控制或调节单元(20)、第一整流器(21)、第二整流器(22)以及测量模块(23)。
6. 根据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流体引导系统,其特征在于,环形的且起电绝缘作用的第一绝缘垫片(33)布置在所述阳极(13,14,113,114)和所述第一联接装置(7,107)和/或所述第二联接装置(8,108)之间并且起电绝缘作用的第二绝缘垫片(34)布置在所述阳极(13,14,113,114)和所述联接器件(9,11,109,111)之间。
7. 根据权利要求1至6中任一项所述的流体引导系统,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一联接装置(7,107)和所述第二联接装置(8,108)中设置有开孔(35)并且在所述联接器件(9,11,109,111)中设置有开孔(36),起电绝缘作用的绝缘套筒(37)布置到这些开孔中。
8. 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流体引导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绝缘套筒(37)在其自由的端部处具有凸缘(38)。
9. 一种用于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带有阴极的腐蚀保护的流体引导系统的输送或影响输送流的装置,尤其泵组件或配件组件。”。
申请人(下称复审请求人)对上述驳回决定不服,于2018年6月22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复审请求,未修改申请文件。
复审请求人在意见陈述书中认为本申请具备创造性,具体理由如下:(1)根据审查指南的规定,由附图中推测的内容,或者无文字说明、仅仅是从附图中测量得出的尺寸及其关系,不应当作为已公开的内容。因而,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从对比文件1中得出多孔体5的内直径与钢管3,4的内直径一样大。(2)对比文件1中的多孔体由于粗糙表面将会造成湍流而干扰流体流动,管体径向上向外通过多孔体流到阳极6时也会引起湍流。换句话说对比文件1不但没有教导防止湍流,甚至给出了相反的教导,因此,即使当多孔体由绝缘垫片替换(复审请求人不同意审查员认为的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动机进行替换的观点)时,本领域技术人员也没有动机将阳极6的内直径与管3,4的内直径设置成相等。对比文件1没有涉及避免湍流的技术问题,而且也没有公开将阳极的内直径设置成与引导输送流的装置的内直径相当来解决上述技术问题的技术手段。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受理了该复审请求,于2018年7月2日发出复审请求受理通知书,并将其转送至原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原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书中坚持驳回决定。
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理。合议组于2019年7月25日向复审请求人发出复审通知书。复审通知书指出权利要求1-9相对于对比文件1以及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的结合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对于复审请求人的意见,合议组指出:(1)附图属于对比文件公开的内容,附图中的相关部分如果在对比文件中没有做出特别说明,则应当按照所属技术领域通常的图示含义来理解。对比文件1的图1中的钢管3,4与多孔体5的绘制比例应当被理解成是相同,因而从图1中无需通过测量或推测即可确定多孔体5与钢管3,4的直径是相同或基本相同的。(2)在管道内避免湍流而提高流动效率这是普遍的技术诉求,而且对比文件1中将多孔体5的内直径设置成与钢管3,4的内直径相同或基本相同,圆环状阳极以及工作体没有突出到输出流的流动路径中,也没有形成凹入部,即是为了防止在流体引导系统中产生湍流和/或流动涡流。多孔体5粗糙表面以及设置成多孔的目的在于使阳极与流体接触并使得管道与阳极电绝缘,而且多孔体5的粗糙表面和多孔结构对流体流动的影响是微弱的,可见对比文件1并没有给出相反的技术教导,而实际上是给出了一种基本相当的阳极安装手段实现了基本相同的效果(即防止因引入阳极而导致的湍流)。而且,在管道的阴极防护中常采用绝缘法兰来隔离被保护管段是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而绝缘法兰是在法兰的中间采用绝缘垫片和螺栓间加绝缘圈和套管,使两片法兰完全绝缘。可见,采用绝缘垫片来替代对比文件1公开的多孔体5来实现阳极与管体之间的绝缘和隔离是显而易见的。
针对上述复审通知书,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9月9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未修改申请文件。
复审请求人认为权利要求1-9具备创造性,主要理由如下:
(1)对比文件1和本申请的主题以及解决的技术问题不同,对比文件1中的阳极设置成保护金属构件的对接表面免于缝隙腐蚀,而本申请中阳极设置成保护整个系统而不仅是对接表面。对比文件1建议阳极嵌入到具有敞开的多孔性的电绝缘的固体5(即多孔体5)中的阳极对于管内侧的保护完全不存在,也未预期对管内侧进行保护。
(2)没有任何证据表明多孔体5的粗糙表面和多孔结构对流体流动的影响是微弱的。对比文件1也不关心避免湍流,如果对比文件1考虑湍流保护,则应该避免多孔体的粗糙表面和多孔结构。当对比文件1中的多孔体5由本申请的绝缘垫片替换时,本领域技术人员也没有动机改变对比文件1中的阳极的内直径使其与管3,4的内直径相等。
在上述程序的基础上,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可以作出复审请求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一)审查文本
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的审查文本为:2015年12月25日提交的原始国际申请中文译文的说明书第1-29段、权利要求第1-9项、摘要附图、说明书摘要、说明书附图。
(二) 关于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如果技术方案相对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区别特征为常规技术手段,则认为该技术方案相对于现有技术是显而易见的,不具备创造性。
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带有阴极的腐蚀保护的流体引导系统,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腐蚀防护装置,并公开了以下内容(参见说明书第1栏第3-8行、第2栏第50-60行以及图1):用于金属结构单元或整个系统的表面,金属表面抵靠以形成间隙,在间隙中相对于金属表面电绝缘布置阳极,用于抵抗所引导液体的离子腐蚀(相当于一种带有阴极的腐蚀保护的流体引导系统);图1示出了钢管3,4(即带有两个管道元件,而管道元件为引导输送流的装置,即公开了带有两个引导输送流的装置)的法兰1,2连接表面(即引导输送流的装置的联接器件)的阴极腐蚀保护装置的示意图,在法兰1,2之间设置多孔无机纤维多孔体5,其中嵌入圆环状阳极6(即在连接器件之间布置有环形的阳极),作为阴极的钢管3,4分别与线路7,8电性连接,线路7,8与可调节的外部电源9连接(结合图1可知,圆环状阳极6通过导线与外部电源连接,即阳极借助于具有导线的线路与外部设备电连接)。
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所公开的内容相比,其区别特征在于:(1)带有至少一个输送和/或影响输送流的装置,尤其泵和/或配件,带有至少一个联接装置;在第一连接装置和第二连接装置之间和/或在第一连接装置和连接器件之间和/或第二连接装置和连接器件之间分别布置有阳极;(2)限定了阳极电性连接的外部设备为监视设备;(3)限定了阳极的内直径与布置在相应的阳极处的引导输送流的装置的内直径相等。基于上述区别特征,确定本申请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为输送和/或影响输送流的装置和/或引导输送流的装置提供阴极保护。
对于区别特征(1),带有联接装置的泵是本领域用于输送或影响输送流的常用设备,而通过泵的联接装置与管道元件联接以实现输送流的进出也是本领域常规技术手段;由于泵也同样存在被输送流腐蚀情况,在对比文件1已经公开了在管道元件的连接器件之间布置环形的阳极用于保护阴极管道的基础上,为了实现对泵的阴极保护,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在泵的联接装置与管道元件联接的位置布置环形阳极用于实现对泵的阴极保护,其技术效果是可以预期的;而且根据实际需要,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所需要保护的输送和/或影响输送流的装置,在联接处设置相应的阳极;
对于区别特征(2),对比文件1还公开在确定阴极腐蚀保护设备的具体形式之后,可自由选择恒电位电源(优选为电整流器)作为阴极保护系统的电源,参考电极可以为甘汞电极或银/氯化银电极(参加说明书第2栏第40-47行)。可见,将阳极电连接外部恒电位电源是为了使阴极保护系统在稳定的电位下工作,在此基础上,为了实时监测阴极保护系统中阳极的工作电位,而借助导线的线路将阳极与常用的监视设备电连接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
对于区别特征(3),对比文件1公开了阳极以孤立电连接的方式嵌入具有开放孔隙的工作体中,通过这种措施,阳极与被电保护的金属构件表面绝缘,然而,进入多孔工作体孔隙中的腐蚀液体使得直流电的电流从阳极到金属构件表面,使金属构件成为被保护的阴极(参见说明书第1栏第61-68行、第2栏第1-4行以及图1);由对比文件1图1可知,多孔体5的内直径与布置在相应的圆环状阳极6的钢管3,4的内直径相等,圆环状阳极6以及多孔体5没有突出到输出流的流动路径中,也没有形成凹入部,不会形成湍流和/或流动涡流。为了使阳极直接与流体接触的同时防止流体引导系统中的湍流和/或流动涡流,设置阳极的内直径与布置在相应的阳极处的引导输送流的装置的内直径相等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而且也无需克服技术上的困难即可实现。
由此可见,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得到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是显而易见的。因此,权利要求1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不具备创造性。
2. 权利要求2-8的创造性
权利要求2-8为直接或间接从属于权利要求1的从属权利要求。
对于权利要求2,由对比文件1图1可知,多孔体5的内直径与布置在相应的圆环状阳极6两侧的钢管3,4的内直径相等,圆环状阳极6以及多孔体5没有突出到输出流的流动路径中,也没有形成凹入部,不会形成湍流和/或流动涡流,从而提高了阴极保护系统的抗腐蚀能力;在此基础上,为了使阳极直接与流体接触的同时防止流体引导系统中的湍流和/或流动涡流,具体设置所述阳极的内直径相应于输送或影响输送流的装置的与相应的阳极相关联的流入开口或流出开口的内直径是本领域常规的技术改进,不需要付出创造性劳动,而且技术效果可以预期。
对于权利要求3,对比文件1还公开在确定阴极腐蚀保护设备的具体形式之后,可自由选择恒电位电源(优选为电整流器)作为阴极保护系统的电源,参考电极可以为甘汞电极或银/氯化银电极(参加说明书第2栏第40-47行)。可见,对比文件1公开了使用参考电极用于测量电位,在此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会容易将参考电极用于测量输送或影响输送流的装置特定位置内面的电位,而具有壳体的输送或影响输送流的装置是本领域常用设备,为了测量输送或影响输送流的装置特定位置内面的电位而具体选择在壳体设置一个或多个螺纹开孔,与所述壳体导电连接的参考电极旋入到螺纹开孔中是本领域常规技术改进,不需要付出创造性劳动,其技术效果是可以预期的。
对于权利要求4,为了对所有在壳体之内的由介质或流体触碰的表面进行状态监视,保证仪器的可靠运行,将参考电极相对彼此布置,使得在电势方面平衡壳体的最大可能的内面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和实现的。
对于权利要求5,对比文件1已经公开了选用电整流器作为阴极保护系统的电源,在此基础上,为了实时监测控制阴极保护系统中阳极的工作电位,具体设置所述监视设备具有控制或调节单元、第一整流器、第二整流器以及测量模块是本领域常规技术改进,不需要付出创造性劳动。
对于权利要求6,对比文件1公开了阳极以孤立电连接的方式嵌入具有开放孔隙的工作体中,通过这种措施,阳极与被电保护的金属构件表面绝缘,然而,进入多孔工作体孔隙中的腐蚀液体使得直流电的电流从阳极到金属构件表面,使金属构件成为被保护的阴极(参见说明书第1栏第61-68行、第2栏第1-4行以及图1)。结合图1可知,对比文件1公开了环形且其绝缘作用的多孔体5中嵌有圆环状阳极6,其布置在管道3,4之间,实现了圆环状阳极6与管道表面的电绝缘设置,在此基础上,为了实现阳极与相应联接装置的电绝缘设置,使输送或影响输送流的装置以及引导输送流的装置成为被保护的阴极,根据具体需要在所述阳极和所述第一联接装置之间布置环形的且起电绝缘作用的第一绝缘垫片和/或在所述阳极和所述第二联接装置之间布置环形的并且起电绝缘作用的第二绝缘垫片是本领域常规技术改进,不需要付出创造性劳动。
对于权利要求7,对比文件1已经公开了阳极与被电保护的管道之间电绝缘设置,而且在管道连接法兰处设置开孔是本领域实现管道之间装配固定的常规技术手段。因而,为了实现阳极与相应联接装置的电绝缘设置,具体在第一联接装置和第二联接装置中设置有开孔,并且在联接器件中设置有开孔,起电绝缘作用的绝缘套筒布置到这些开孔中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并应用的。
对于权利要求8,在绝缘套筒自由的端部设置凸缘以方便装配或进一步提高绝缘保护效果,是本领域技术人员所容易做出的常规机械改进。
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有创造性的前提下,权利要求2-8也不具备创造性。
3. 权利要求9的创造性
参见对权利要求1的评述可知,权利要求1的带有阴极的腐蚀保护的流体引导系统不具备创造性,那么用于该请求保护一种用于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带有阴极的腐蚀保护的流体引导系统的输送或影响输送流的装置,尤其泵组件或配件组件也是显而易见的。因此,权利要求9也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不具备创造性。
(三) 关于复审请求人的意见陈述
对于复审去请求人的意见陈述,合议组经过审查后认为:
(1)对比文件1的主题涉及流体管道的腐蚀防护系统,而本申请是带有阴极的腐蚀保护的流体引导系统。对比文件1公开的腐蚀防护系统能够为管道抵抗所引导液体的离子腐蚀。对比文件1公开了埋入的环状阳极6通过导线7、8与作为阴极的铁管3、4电连接保护,环状阳极6能够为铁管抵抗其所引导液体的离子腐蚀(参见说明书第2栏第50-60行),即环状阳极能够为铁管的内壁提供阴极保护。可见,复审请求人所谓的管内侧的保护完全不存在的主张与对比文件1的记载是相互矛盾的,对比文件1实质上也是一种带有阴极的腐蚀保护的流体引导系统,同样能够解决管道内壁由引导液体引起的离子腐蚀的问题,二者的主题相同,而且能够解决相同的技术问题。另外,合议组需要强调的是,对比文件1提供的腐蚀防护系统不仅能够解决管道内壁的腐蚀问题,而且还够解决对接的内部接触表面的缝隙腐蚀问题,而本申请并不涉及内部接触表面的腐蚀问题,但这不能作为否认二者主题相同和能够解决相同技术问题的依据。
(2)首先,复审请求人一直主张对比文件1中的多孔体5由于粗糙表面将会造成湍流而干扰流体流动,管体径向上向外通过多孔体5流到阳极6时也会引起湍流,然而复审请求人并未提供充分的依据。其次,在管道内避免湍流而提高流动效率这是普遍的技术诉求,而且对比文件1中将多孔体5的内直径设置成与钢管3,4的内直径相同或基本相同,圆环状阳极以及多孔体5没有突出到输出流的流动路径中,也没有形成凹入部,即是为了防止在流体引导系统中产生湍流和/或流动涡流,在管道的阴极防护中常采用绝缘法兰来隔离被保护管段是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当采用绝缘垫片来替代对比文件1公开的多孔体5来实现阳极与管体之间的绝缘和隔离时,为了防止在流体引导系统中产生湍流和/或流动涡流,本领域技术人员会有动机将对比文件1中的阳极的内直径设置成与管3,4的内直径相等。
综上所述,合议组对复审请求人的主张不予支持。
根据上述事实和理由,合议组依法作出如下复审请求审查决定。
三、决定
维持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4月2日对本申请做出的驳回决定。
如对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不服,根据专利法第41条第2款的规定,复审请求人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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