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基于服务占优关系的在线服务信誉度量方法-复审决定


发明创造名称:一种基于服务占优关系的在线服务信誉度量方法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197051
决定日:2019-11-26
委内编号:1F283753
优先权日:
申请(专利)号:201610601109.X
申请日:2016-07-28
复审请求人:昆明理工大学
无效请求人:
授权公告日: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
主审员:邹婷
合议组组长:平彧
参审员:贾煜
国际分类号:H04L12/24,G06Q10/06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决定要点
:如果权利要求的方法属于人为规定,不涉及符合自然规律的自然法则,则该权利要求实质上是一种人为定义的方法,属于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全文:
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涉及申请号为201610601109.X,名称为“一种基于服务占优关系的在线服务信誉度量方法”的发明专利申请(下称本申请)。申请人为昆明理工大学。本申请的申请日为2016年07月28日,公开日为2016年12月14日。
经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实质审查部门于2019年05月17日发出驳回决定,以权利要求1-2要求保护的发明属于专利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不授予专利权的范围为由驳回了本申请。驳回决定所依据的文本为:申请人于申请日2016年07月28日提交的说明书附图第1页、说明书摘要,于2018年10月29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2项、说明书第1-108段(即第1-11页)、摘要附图。
驳回决定中具体指出:权利要求1-2请求保护一种基于服务占优关系的在线服务信誉度量方法,该方法是一种人为制定的在线服务信誉度量方法,其通过不同的用户对不同的服务进行主观评价,进而得到用户对成对服务偏好,并利用比较矩阵、有向图、路径等人为制定的数学规则得到服务的优劣排序后,再利用人为制定的数学函数将该服务的排序映射为服务的信誉。上述步骤是人为主观制定的规则,其依赖于用户对服务的主观评价,其目的是解决用户评分标准不一致导致的服务信誉度量不准确的问题,并没有采用任何技术性手段去解决技术性问题和产生技术性效果,因而该方案不是一种利用了自然规律的技术方案,属于专利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所述的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的范围,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基于服务占优关系的在线服务信誉度量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骤:首先基于用户-服务评分矩阵通过比较同一用户对不同服务的评分得到成对服务偏好,并通过直观的规则确定成对服务的占优关系;然后建立由服务占优关系构成的有向无环图,从中寻找包括所有服务结点的最长路径确定服务排序;最后将服务排序位置映射为服务信誉;
所述方法的具体步骤如下:
Step1、从用户-服务评分矩阵统计成对服务偏好
Step1.1、设用户集合为U={u1,u2,…,um},服务集合为S={s1,s2,…,sn},允许的用户评分集合为C={c1,c2,…,cl},用户-服务评分矩阵为R=[rki]m×n,其中rki∈C,对所有服务序偶对(i,j=1,2,…,n,i≠j),根据用户-评分矩阵确定认为服务si优于服务sj(i,j=1,2,…,n,i≠j)的用户集合Uij,即:
Uij={uk|uk∈U∧rki>rkj,k=1,2,...,m} (1)
Step1.2、统计认为服务si优于服务sj的用户数量,得到服务序偶对(i,j=1,2,…,n,i≠j)的成对服务偏好Nij,即:
Nij=|Uij| (2)
Step2、确定成对服务的占优关系
Step2.1、对每一个服务si(i=1,2,…,n),统计认为它优于其它所有服务sj(j=1,2,…,n,i≠j)的用户数量总和NSi,即:

Step2.2、对每一个服务si(i=1,2,…,n),统计认为其它所有服务sj(j=1,2,…,n,i≠j)优于它的用户数量总和NIi,即:

Step2.3、对服务序偶对(i,j=1,2,…,n,i≠j),顺序检查以下条件,当且仅当其中一个条件满足,则确定服务si占优服务sj,记为si>sj,
条件1.按照多数准则,如果认为服务si优于服务sj的用户数量大于认为服务sj优于服务si的用户数量,即Nij>Nji,则si>sj,否则检查条件2;
条件2.如果认为服务si优于其它所有服务的用户数量总和与认为其它所有服务优于服务si的用户数量总和之差大于认为服务sj优于其它所有服务的用户数量总和与认为其它所有服务优于服务sj的用户数量总和之差,即NSi-NIi>NSj-NIj,则si>sj,否则检查条件3;
条件3.如果认为服务si优于其它所有服务的用户数量总和大于认为服务sj优于其它所有服务的用户数量总和,即NSi>NSj,则si>sj,否则检查条件4;
条件4.如果认为其它所有服务优于服务si的用户数量总和小于认为其它所有服务优于服务sj的用户数量总和,即NIi<>
如果通过上述检查确定si>sj,则不再检查服务序偶对的占优关系,如果通过上述检查不能确定si>sj,则检查服务序偶对的占优关系;
Step3、建立由服务占优关系构成的有向无环图
Step3.1、令有向无环图G的结点集V(G)=S,即将S中的服务作为有向无环图G的结点,令有向无环图G的边集E(G)为空;
Step3.2、记具有占优关系的服务序偶对构成的集合为D={|si>sj},将D中的服务序偶对按下述原则排列形成服务序偶对列表L:当且仅当以下条件之一成立,将服务序偶对排在服务序偶对之前(,i,j,k,l=1,2,…,n):
条件1.Nij-Nji>Nkl-Nlk;
条件2.Nij-Nji=Nkl-Nlk∧sl>sj;
条件3.Nij-Nji=Nkl-Nlk∧sl=sj∧si>sk;
Step3.3、顺序检查服务序偶对列表L中的每一个服务序偶对(i,j=1,2,…,n,i≠j),利用最短路径算法在有向无环图G中寻找从结点sj到结点si的最短路径,如果在有向无环图G中不存在从sj到si的最短路径,则在有向无环图G中加入边后有向无环图G中不会形成圈,令E(G)=E(G)∪{},其中等号前的E(G)为加入边后的边集,等号后的E(G)为加入边前的边集,如果在有向无环图G中存在从sj到si的最短路径,则将边加入有向无环图G中会形成圈,此时不对边集E(G)做任何改变,如果服务序偶对列表L中所有服务序偶对均已检查完毕,即服务序偶对列表L中已经没有待处理的服务序偶对,转Step4,否则重复Step3.3,直到服务序偶对列表L中已经没有待处理的服务序偶对;
Step4、在有向无环图中寻找包括所有服务结点的最长路径,并由该路径确定服务排序
Step4.1、将有向无环图G所有结点V(G)的状态设为-1,定义一个服务排序列表SL,并将其初始化为空,在有向无环图G中寻找入度为0的结点,记为s;
Step4.2、将s的状态设为0;
Step4.3、如果存在s的邻接节点sa其状态为-1,令s=sa,回到Step4.2;如果不存在s的邻接节点sa其状态为-1,则执行步骤Step4.4;
Step4.4、将s的状态设为1,并将其放到服务排序列表SL的尾部;
Step4.5、退回至s最后一个状态设置为0的父节点,即将s设置为其最后一个状态设置为0的父节点,回到Step4.3,直到所有节点均已放入SL;
Step5、确定服务排序位置,将其映射为服务信誉
Step5.1、对每一个服务si(i=1,2,…,n),确定其在SL中排序的位置idx(si,SL);
Step5.2、将idx(si,SL)利用单增函数映射为服务si的信誉ri,使得min(C)≤ri≤max(C),max(C)为允许的最大用户评分,min(C)为允许的最小用户评分。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服务占优关系的在线服务信誉度量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单增函数映射采用如下公式实施线性映射,其中|S|为服务的数量,
 ”
申请人(下称复审请求人)对上述驳回决定不服,于2019年05月22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复审请求,未提交修改文件。复审请求人认为:(1)本申请是人利用客观规律制定的规则进行在线服务信誉度量,表现在:评分本质上是用户使用服务后以定量方式表达的基数效用;本申请以多数准则为基础建立服务占优关系,即服务占优关系是具有客观依据的评价服务优劣判断方式而不是主观臆造的规则;方法中采用的有向无环图、单增函数具有客观的性质。(2)用户对商品的服务评价以及商家的信誉是基于商品服务质量的,是遵循自然规律的。(3)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中包含了技术特征,因此就整体而言不是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另外,本申请技术方案比现有的均值法、累加法等信誉度量方法更加合理有效。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9年06月03日依法受理了该复审请求,并将其转送至实质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
实质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书中坚持驳回决定。
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理。
合议组于2019年08月30日向复审请求人发出复审通知书,复审通知书针对的文本与驳回决定针对的文本相同。合议组在复审通知书中指出:权利要求1-2请求保护一种基于服务占优关系的在线服务信誉度量方法,所述方法是基于人对多个服务的主观评价形成评分参数,以及根据人常用的衡量事物优劣的思维准则——多数准则,而人为定义的对服务信誉的表征规则,最后得到服务信誉的度量值。所述方法实质是指导人们评估服务优劣方面的思维、表述及判断的规则和方法,其没有利用自然规律解决技术问题并产生技术效果,属于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因而属于专利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关于复审请求人的陈述意见,合议组认为:用户对服务进行定量评分是根据人们的喜好、经验等因素制定的方式并不属于自然规律。本申请整个方案的本质是对用户评分这一主观参数凭借经验和计算法则做出的一系列计算过程,上述过程的实施依赖的计算规则和方法是人为设定的,这种计算规则和方法属于指导人们进行思维、表述、判断等的规则和方法,因而属于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9月12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未修改申请文件。复审请求人认为:(1)本申请是人利用客观规律制定的规则进行在线服务信誉度量,其表现在:评分本质上是用户使用服务后以定量方式表达的基数效用;本申请以多数准则为基础建立服务占优关系,即服务占优关系是具有客观依据的评价服务优劣判断方式而不是主观臆造的规则;方法中采用的有向无环图、单增函数具有客观的性质或符合客观要求。(2)用户对商品的服务评价以及商家的信誉是基于商品服务质量的,是遵循自然规律的。(3)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中包含了技术特征,因此就整体而言不是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另外,本申请技术方案比现有的均值法、累加法等信誉度量方法更加合理有效。
在上述程序的基础上,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可以作出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一)审查文本的认定
复审请求人在复审阶段未修改申请文件。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所依据的审查文本与驳回决定和复审通知书所依据的文本相同,即:复审请求人于申请日2016年07月28日提交的说明书附图第1页、说明书摘要,于2018年10月29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2项、说明书第1-11页、摘要附图。
(二)关于专利法第二十五条
专利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对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不授予专利权。
权利要求1-2请求保护一种基于服务占优关系的在线服务信誉度量方法,权利要求限定部分的内容包括获取用户对多个服务的评分,对所述评分生成用户-服务评分矩阵,在矩阵中对应位置填入所述评分,基于所述矩阵确定对于各服务对一服务优于另一服务的用户集合,进一步统计成对服务偏好、确定成对服务的占优关系,根据所述服务占优关系形成有向无环图,从中寻找包括所有服务结点的最长路径,由此确定服务排序,并根据所述服务排序利用单增函数映射出各服务的信誉,以解决用户评价准则不一致时服务信誉度量方法不满足直观的合理性评价标准,不具备可比较性的问题。
由上可以看出,该方法是基于人对多个服务的主观评价形成评分参数,以及根据人常用的衡量事物优劣的思维准则——多数准则,而人为定义的对服务信誉的表征规则,最后得到服务信誉的度量值。所述方法实质是指导人们评估服务优劣方面的思维、表述及判断的规则和方法,其没有利用自然规律解决技术问题并产生技术效果,属于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因而属于专利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
(三)对复审请求人相关意见的评述
针对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9月12日答复复审通知书时所提出的意见,合议组认为:
本申请的服务信誉度量方法只是规范了服务评价的流程,用于使得在用户评价准则不一致时提供一种合理的、度量结果可比较的信誉度量结果,但是这种合理性并不等同于整个方案利用了自然规律。用户对服务进行定量评分是根据人们的喜好、经验等因素而人为制定的方式,这并不属于自然规律。
虽然本申请的方案中对用户评分进行了比较、统计、判断等操作,以及利用了有向无环图并设计了在该图中寻找包括所有服务结点的最长路径和利用单增函数映射服务信誉度量。本申请整个方案的本质是对用户评分这一主观参数凭借经验和计算法则做出的一系列计算过程,上述过程的实施依赖的计算规则和方法是人为设定的,这种计算规则和方法属于指导人们进行思维、表述、判断等的规则和方法,因而属于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综上所述,合议组对复审请求人提出的意见不予支持。
三、决定
维持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9年05月17日对本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
如对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不服,根据专利法第41条第2款的规定,复审请求人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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