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实现覆盖补偿的方法、装置和系统-复审决定


发明创造名称:一种实现覆盖补偿的方法、装置和系统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197169
决定日:2019-11-25
委内编号:1F279058
优先权日:
申请(专利)号:201310027226.6
申请日:2013-01-21
复审请求人: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无效请求人:
授权公告日: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
主审员:陈俊茹
合议组组长:俞燕浓
参审员:张慧
国际分类号:H04W52/02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决定要点
:如果一项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公开的技术方案相比存在区别特征,但是该区别特征属于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则该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具备创造性。
全文:
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涉及申请号为201310027226.6,名称为“一种实现覆盖补偿的方法、装置和系统”的发明专利申请(下称本申请)。申请人为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本申请的申请日为2013年01月21日,公开日为2014年07月23日。
经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审查部门于2018年12月29日发出驳回决定,驳回了本申请。驳回决定所依据的文本为:申请人于2018年10月25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18项;于申请日2013年01月21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119段(即,说明书第1-12页),说明书附图第1-2页,说明书摘要及摘要附图。驳回决定中引用了1篇对比文件,即:对比文件1,CN102238560A,公开日为2011年11月09日。驳回理由是:权利要求1-18相对于对比文件1和本领域惯用手段的结合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权利要求书的内容如下:
“1. 一种实现覆盖补偿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方法包括:
当节能小区需要进入休眠状态时,根据获知的覆盖补偿邻区的覆盖补偿信息进入休眠状态;和/或,
能够覆盖节能小区所覆盖区域的覆盖补偿邻区在后续的通信过程中,根据获知的节能小区的覆盖位置信息支持已休眠的所述节能小区所在区域的通信;
当所述覆盖补偿邻区负荷高于设定值时,所述覆盖补偿邻区将至少一进入休眠状态的所述节能小区激活;
其中,所述覆盖补偿邻区将至少一进入休眠状态的所述节能小区激活,包括:覆盖补偿邻区根据保存的所述节能小区的覆盖位置信息,以及能测量到的终端位置分布信息,判断向哪个或哪几个所述节能小区所属基站发送小区激活请求消息,以将相应所述节能小区激活。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方法还包括:
当节能小区需要进入休眠状态时,根据已知的覆盖补偿邻区的覆盖补偿信息进行判断,如果覆盖补偿邻区当前无法覆盖到节能小区的覆盖区域,则节能小区向覆盖补偿邻区发送小区休眠请求消息;
所述小区休眠请求消息中携带节能小区的当前覆盖位置信息。
3. 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方法还包括:
覆盖补偿邻区所属基站收到小区休眠请求消息后,根据该消息中携带的节能小区的覆盖位置信息,判断覆盖补偿邻区目前是否可以覆盖到节能小区当前所覆盖的区域,或覆盖补偿邻区的覆盖范围是否可以扩大到该节能小区当前所覆盖的区域,如果判断结果为可以则回复小区休眠确认消息,确认支持已休眠的所述节能小区所在区域的通信。
4. 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方法还包括:
在判断结果为不可以时回复小区休眠拒绝消息;节能小区收到小区休眠拒绝消息后,放弃休眠,继续正常运行。
5. 根据权利要求1至4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当所述覆盖补偿邻区负荷高于设定值时,所述覆盖补偿邻区将至少一进入休眠状态的所述节能小区激活包括:
当所述覆盖补偿邻区负荷高于设定值时,覆盖补偿邻区根据已休眠的所述节能小区的覆盖位置信息,以及能测量到的终端位置分布信息,激活所述节能小区。
6. 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方法还包括:
需要将覆盖范围扩大到所述节能小区当前所覆盖的区域时,覆盖补偿邻区扩大覆盖范围;
激活所述节能小区后,覆盖补偿邻区在可以缩小覆盖范围时缩小覆盖范围。
7.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方法还包括:
覆盖补偿邻区从节能小区发送的小区休眠请求消息、X2建立请求、X2建立响应或基站配置更新消息中获知节能小区的覆盖位置信息;和/或,
节能小区从覆盖补偿邻区发送的小区休眠确认消息、X2建立请求、X2建立响应或基站配置更新消息中获知覆盖补偿邻区的覆盖补偿信息。
8.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覆盖位置信息为能精确描述小区覆盖区域和地理位置的信息;
所述覆盖补偿信息是覆盖位置信息,表示覆盖补偿邻区当前能覆盖到的精确的覆盖区域和地理位置;或者是由百分比等形式表示的相对信息,表示覆盖补偿邻区的覆盖范围相对于没有提供补偿时的正常状态所扩大的范围。
9. 一种实现覆盖补偿的装置,其特征在于,该装置为节能小区,用于在需要进入休眠状态时,根据获知的覆盖补偿邻区的覆盖补偿信息进入休眠状态;以及触发能够覆盖节能小区所覆盖区域的覆盖补偿邻区在后续的通信过程中,根据获知的节能小区的覆盖位置信息支持已休眠的所述节能小区所在区域的通信,其中,当所述覆盖补偿邻区负荷高于设定值时,所述覆盖补偿邻区将至少一进入休眠状态的所述节能小区激活;
其中,所述覆盖补偿邻区将至少一进入休眠状态的所述节能小区激活,包括:覆盖补偿邻区根据保存的所述节能小区的覆盖位置信息,以及能测量到的终端位置分布信息,判断向哪个或哪几个所述节能小区所属基站发送小区激活请求消息,以将相应所述节能小区激活。
10. 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节能小区用于:
当需要进入休眠状态时,根据已知的覆盖补偿邻区的覆盖补偿信息进行判断,如果覆盖补偿邻区当前无法覆盖到节能小区的覆盖区域,则向覆盖补偿邻区发送小区休眠请求消息;
所述小区休眠请求消息中携带节能小区的当前覆盖位置信息。
11. 根据权利要求9或10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节能小区还用于在收到覆盖补偿邻区的小区休眠拒绝消息后,放弃休眠,继续正常运行。
12. 一种实现覆盖补偿的装置,其特征在于,该装置为能够覆盖节能小区所覆盖区域的覆盖补偿邻区,用于:
在获知所述节能小区进入休眠状态时,根据获知的节能小区的覆盖位置信息,在后续的通信过程中支持已休眠的所述节能小区所在区域的通信;其中,当所述覆盖补偿邻区负荷高于设定值时,所述覆盖补偿邻区将至少一进行休眠状态的所述节能小区激活;
其中,所述覆盖补偿邻区将至少一进入休眠状态的所述节能小区激活,包括:覆盖补偿邻区根据保存的所述节能小区的覆盖位置信息,以及能测量到的终端位置分布信息,判断向哪个或哪几个所述节能小区所属基站发送小区激活请求消息,以将相应所述节能小区激活。
13. 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覆盖补偿邻区用于:接收所述节能小区的小区休眠请求消息,根据该消息中携带的节能小区的覆盖位置信息,判断覆盖补偿邻区目前是否可以覆盖到节能小区当前所覆盖的区域,或覆盖补偿邻区的覆盖范围是否可以扩大到该节能小区当前所覆盖的区域,如果判断结果为可以则回复小区休眠确认消息,确认支持已休眠的所述节能小区所在区域的通信。
14. 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覆盖补偿邻区还用于: 在判断结果为不可以时回复小区休眠拒绝消息;触发节能小区收到小区休眠拒绝消息后,放弃休眠,继续正常运行。
15. 根据权利要求12至14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覆盖补偿邻区还具体用于:当所述覆盖补偿邻区负荷高于设定值时,根据已休眠的所述节能小区的覆盖位置信息,以及能测量到的终端位置分布信息,激活所述节能小区。
16. 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覆盖补偿邻区还用于:
需要将覆盖范围扩大到所述节能小区当前所覆盖的区域时,扩大覆盖范围;
激活所述节能小区后,在可以缩小覆盖范围时缩小覆盖范围。
17. 一种实现覆盖补偿的系统,其特征在于,该系统包括:节能小区、能够覆盖所述节能小区所覆盖区域的覆盖补偿邻区;其中,
所述节能小区,用于:在需要进入休眠状态时,根据获知的覆盖补偿邻区的覆盖补偿信息进入休眠状态;以及触发所述覆盖补偿邻区在后续的通信过程中,根据获知的节能小区的覆盖位置信息支持已休眠的所述节能小区所在区域的通信;
所述覆盖补偿邻区,用于:在获知所述节能小区进入休眠状态后,根据获知的节能小区的覆盖位置信息,在后续的通信过程中支持已休眠的所述节能小区所在区域的通信;其中,当所述覆盖补偿邻区负荷高于设定值时,所述覆盖补偿邻区将至少一进入休眠状态的所述节能小区激活;
其中,所述覆盖补偿邻区将至少一进入休眠状态的所述节能小区激活,包括:覆盖补偿邻区根据保存的所述节能小区的覆盖位置信息,以及能测量到的终端位置分布信息,判断向哪个或哪几个所述节能小区所属基站发送小区激活请求消息,以将相应所述节能小区激活。
18. 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节能小区还用于:需要进入休眠状态时,根据已知的覆盖补偿邻区的覆盖补偿信息进行判断,如果覆盖补偿邻区当前无法覆盖到节能小区的覆盖区域,则向覆盖补偿邻区发送小区休眠请求消息;所述小区休眠请求消息中携带 节能小区的当前覆盖位置信息;
所述覆盖补偿邻区还用于:在覆盖补偿邻区所属基站收到小区休眠请求消息后,根据该消息中携带的节能小区的覆盖位置信息,判断覆盖补偿邻区目前是否可以覆盖到节能小区当前所覆盖的区域,或覆盖补偿邻区的覆盖范围是否可以扩大到该节能小区当前所覆盖的区域,如果判断结果为可以则回复小区休眠确认消息,确认支持已休眠的所述节能小区所在区域的通信。”
申请人(下称复审请求人)对上述驳回决定不服,于2019年04月11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复审请求,没有提交修改文本。复审请求人认为本申请具备创造性的主要理由如下:本申请中激活休眠小区时,会根据小区覆盖位置信息以及终端位置分布来判断向哪个或者哪几个小区发送激活请求消息,上述特征并非本领域中的惯用手段,本领域中的惯用手段为激活任意一个或多个小区直到满足负载要求。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9年04月17日依法受理了该复审请求,并将其转送至原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
原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书中认为权利要求1-18不具备创造性,因而坚持驳回决定。
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理。
合议组于2019年07月26日向复审请求人发出复审通知书,所依据的审查文本和引用的对比文件均与驳回决定相同,为对比文件1。复审通知书指出:权利要求1-18相对于对比文件1和本领域惯用手段的结合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同时,合议组对复审请求人的意见进行了答复。
针对上述复审通知书,复审请求人于2019 年09月09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但未修改申请文件。复审请求人认为:1、本申请权利要求1中,为了使得在覆盖补偿邻区负荷高于设定值的情况下需要休眠的小区仍然能进入休眠状态,将已经进入休眠状态的小区激活,从而为覆盖补偿邻区减负,使之能够为需要休眠的小区提供信号覆盖,进而使得需要体眠的小区进入体眠状态,本申请的目的并不是要激活节能小区,也并非任意一个覆盖补偿邻区超载时就要激活已经进入体眠的节能小区,只有在存在需要进入体眠的小区时,才需要激活已经进入体眠的节能小区,因此,本申请权利要求1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如何在小区需要进入休眠时为该小区提供覆盖,而不是合议组确定的技术问题;2、复审请求人不认同在对比文件1实施例二和实施例三公开内容的启示下,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动机设置邻区负荷作为触发小区激活的条件。
在上述程序的基础上,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可以作出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一)审查文本的认定
复审程序中,复审请求人未修改申请文件。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所针对的审查文本与驳回决定和复审通知书所针对的审查文本相同,为:复审请求人于2018年10月25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18项;于申请日2013年01月21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12页,说明书附图第1-2页,说明书摘要及摘要附图。
(二)关于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所引用的对比文件与驳回决定和复审通知书所引用的对比文件相同,即:
对比文件1:CN102238560A,公开日为2011年11月09日。
1、独立权利要求1 要求保护一种实现覆盖补偿的方法,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小区休眠的处理方法,并具体公开了以下内容(参见说明书第[0033]-[0112]段,图1-7):当小区自主决定进行休眠状态时(相当于节能小区需要进入休眠状态时),小区向邻区(相当于覆盖补偿邻区)发送休眠请求消息;邻区根据休眠请求消息向小区发送相应的休眠响应消息,使得该小区能够获知该邻区是否可以调整其覆盖区域以补偿所述小区的覆盖区域;小区判断邻区发送的为休眠允许消息则执行休眠操作(相当于根据获知的覆盖补偿邻区的覆盖补偿信息进入休眠状态),邻区发送休眠拒绝消息则不执行休眠操作。小区根据休眠响应确定执行休眠操作之后,向邻区发送用于指示邻区补偿覆盖区域的消息,邻区执行覆盖区域的补偿操作(相当于能够覆盖节能小区所覆盖区域的覆盖补偿邻区在后续的通信过程中,根据获知的节能小区的覆盖位置信息支持已休眠的节能小区所在区域的通信)。当邻区要求激活处于休眠状态的小区,即,休眠小区收到邻区的休眠退出请求消息时,小区要先向相关邻区发送休眠退出允许请求消息,如果所述请求消息中携带需要邻区取消覆盖补偿的指示,邻区判断可以缩小自己的覆盖区域,则向小区发送休眠退出允许消息,以便小区退出休眠(相当于覆盖补偿邻区将至少一进入休眠状态的所述节能小区激活);如果请求消息中没有携带需要邻区取消覆盖补偿的指示,则邻区主要从容量上考虑是否需要激活小区,来判断是否给小区发送允许消息。
权利要求1和对比文件1之间的区别特征在于:(1)当覆盖补偿邻区负荷高于设定值时,覆盖补偿邻区将至少一进入休眠状态的节能小区激活;(2)覆盖补偿邻区根据保存的所述节能小区的覆盖位置信息,以及能测量到的终端位置分布信息,判断向哪个或哪几个所述节能小区所属基站发送小区激活请求消息,以将相应节能小区激活。基于上述区别特征,权利要求1实际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何时激活节能小区以及如何选择激活哪一节能小区以快速减轻邻区的负载。
对于上述区别特征(1),对比文件1中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0093]段):邻区可以要求激活处于休眠状态的小区。同时,对比文件1中还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0079]段):邻区可以根据小区休眠时在容量上是否会对自己造成较大影响来判断是否给小区发送拒绝消息,例如,邻区负荷已经很高,如果小区进行休眠,可能会使邻区负荷过载。因此,对比文件1给出了邻区自身负荷高时拒绝承载其他休眠小区负荷的技术启示,在该启示下,当邻区已经承载了其他休眠小区而要求激活处于休眠状态的小区时,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动机想到设置邻区负荷作为触发小区激活的条件,当邻区负荷高于预设值时激活至少一个休眠小区。
对于上述区别特征(2),在本领域中,各个小区的覆盖区域和区域内移动终端的数量不同是本领域中所公知的,邻区可以补偿覆盖多个休眠小区也是本领域中所公知的。当邻区负荷较高需要激活至少一个休眠小区时,为了快速减轻邻区的负载,考虑休眠小区的覆盖位置和其内移动终端的分布,优先选择覆盖范围内移动终端数量较多或者负载业务较多的一个或者多个小区进行激活以不耽误邻区维持自身小区的正常工作,这是本领域中的惯用手段。
因此,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上述惯用手段得到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是显而易见的,权利要求1不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因而不具备创造性,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
2、权利要求2引用权利要求1。对比文件1中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0053]段):小区根据休眠响应确定执行休眠操作之后向邻区发送用于指示邻区补偿覆盖区域(相当于覆盖位置信息)的消息。此外,在本领域中,邻区的覆盖范围可能包括休眠小区,例如,宏基站的覆盖范围包括了其内的小家庭基站,邻区的覆盖范围也可能和休眠小区不交叉,例如,不同的小家庭基站之间覆盖范围不同。在邻区的覆盖范围包括休眠小区情况下,小区休眠不会对其范围内的移动终端产生大的影响,但在邻区的覆盖范围不包括休眠小区情况下,小区休眠后其范围内的移动终端将不能正常通信,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动机设置休眠小区在根据覆盖补偿邻区信息判断邻区当前没有覆盖到该休眠小区时才发送休眠请求。同时,为了方便邻区根据所述覆盖位置信息判断能否进行覆盖补偿以允许或者拒绝小区休眠,将当前覆盖位置信息携带在休眠请求中发送给邻区,这是小区请求休眠时所惯用的手段。因此,权利要求2不具备创造性,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
3、权利要求3引用权利要求2。对比文件1中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0039]、[0053]段):邻区收到休眠请求后,如果邻区判断能补偿覆盖区域(相当于判断覆盖补偿邻区的覆盖范围是否可以扩大到该节能小区当前所覆盖的区域),则向小区发送休眠允许消息(相当于如果判断结果为可以则回复小区休眠确认消息,确认支持已休眠的所述节能小区所在区域的通信);小区根据休眠响应确定执行休眠操作之后,向邻区发送用于指示邻区补偿覆盖区域(相当于覆盖位置)的消息,邻区执行覆盖区域的补偿操作。此外,小区将覆盖位置消息放置在休眠请求中发送给邻区以方便邻区根据所述覆盖位置信息判断能否进行覆盖补偿,这是本领域中的惯用手段;邻区根据覆盖位置消息判断目前是否可以覆盖到休眠小区以用于确认该小区是否可以休眠,这也是本领域中的惯用手段。因此,权利要求3不具备创造性,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
4、权利要求4引用权利要求3。对比文件1中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0039]-[0043]段):如果邻区判断不能补偿覆盖区域,则向小区发送休眠拒绝消息(相当于在判断结果为不可以时回复小区休眠拒绝消息);小区判断邻区发送的为休眠拒绝消息,则确定不执行休眠操作(相当于节能小区收到小区休眠拒绝消息后,放弃休眠,继续正常运行)。因此,权利要求4不具备创造性,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
5、权利要求5引用权利要求1-4任一项。在对比文件1给出的邻区自身负荷高时拒绝承载其他休眠小区负荷的技术启示下,当邻区已经承载了其他休眠小区而要求激活处于休眠状态的小区时,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动机想到设置邻区负荷作为触发小区激活的条件,当邻区负荷高于预设值时激活至少一个休眠小区;此外,当邻区负荷较高需要激活至少一个休眠小区时,为了快速减轻邻区的负载,考虑休眠小区的覆盖位置和其内移动终端的分布,优先选择覆盖范围内移动终端数量较多或者负载业务较多的一个或者多个小区进行激活以不耽误邻区维持自身小区的正常工作,这是本领域中的惯用手段。因此,权利要求5不具备创造性,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
6、权利要求6引用权利要求5。对比文件1还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0058]段):当小区进入休眠时,其邻区需要扩大覆盖区域以补偿该小区的覆盖区域(相当于需要将覆盖范围扩大到所述节能小区当前所覆盖的区域时,覆盖补偿邻区扩大覆盖范围),从而避免网络覆盖区域断裂;当小区退出休眠时,其邻区需要缩小覆盖区域以避免其与小区的干扰(相当于激活所述节能小区后,覆盖补偿邻区在可以缩小覆盖范围时缩小覆盖范围)。因此,权利要求6不具备创造性,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
7、权利要求7引用权利要求1。对比文件1还公开了(参见同上):小区根据休眠响应确定执行休眠操作之后,向邻区发送用于指示邻区补偿覆盖区域的消息(相当于邻区从节能小区获知覆盖位置信息);邻区根据休眠请求消息向小区发送相应的休眠响应消息,使得该小区能够获知该邻区是否可以调整其覆盖区域以补偿所述小区的覆盖区域(相当于节能小区从覆盖补偿邻区发送的小区休眠确认消息中获知覆盖补偿邻区的覆盖补偿信息);休眠请求消息、休眠允许消息和休眠拒绝消息在LTE/LTE-A 系统中,在宏基站之间可以通过X2、S1 接口消息实现,宏基站和家庭基站之间或家庭基站之间可以通过S1 接口消息实现。此外,使用休眠请求消息或基站配置更新消息携带某种信息是本领域中的惯用手段。因此,权利要求7不具备创造性,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
8、权利要求8引用权利要求1。令覆盖位置信息和覆盖补偿信息分别为能精确描述小区和邻区覆盖区域和地理位置的信息,从而能够让小区和邻区获知对方的具体覆盖区域,以在小区休眠时实现覆盖补偿,这是本领域中的惯用手段。此外,利用百分比等形式表示的相对信息,表示覆盖补偿邻区的覆盖范围相对于没有提供补偿时的正常状态所扩大的范围也是本领域中进行覆盖范围补偿时的惯用手段。因此,权利要求8不具备创造性,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
9、独立权利要求9请求保护一种实现覆盖补偿的装置,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小区休眠的处理系统,并具体公开了以下内容(参见说明书第[0033]-[0112]段,图1-7):所述系统包括小区(相当于节能小区)和邻区。当小区自主决定进行休眠状态时(相当于节能小区需要进入休眠状态时),小区向邻区(相当于覆盖补偿邻区)发送休眠请求消息;邻区根据休眠请求消息向小区发送相应的休眠响应消息,使得该小区能够获知该邻区是否可以调整其覆盖区域以补偿所述小区的覆盖区域;小区判断邻区发送的为休眠允许消息则执行休眠操作(相当于根据获知的覆盖补偿邻区的覆盖补偿信息进入休眠状态),邻区发送休眠拒绝消息则不执行休眠操作。小区根据休眠响应确定执行休眠操作之后,向邻区发送用于指示邻区补偿覆盖区域的消息,邻区执行覆盖区域的补偿操作(相当于节能小区触发能够覆盖节能小区所覆盖区域的覆盖补偿邻区在后续的通信过程中,根据获知的节能小区的覆盖位置信息支持已休眠的节能小区所在区域的通信)。当邻区要求激活处于休眠状态的小区,即,休眠小区收到邻区的休眠退出请求消息时,小区要先向相关邻区发送休眠退出允许请求消息,如果所述请求消息中携带需要邻区取消覆盖补偿的指示,邻区判断可以缩小自己的覆盖区域,则向小区发送休眠退出允许消息,以便小区退出休眠(相当于覆盖补偿邻区将至少一进入休眠状态的所述节能小区激活);如果请求消息中没有携带需要邻区取消覆盖补偿的指示,则邻区主要从容量上考虑是否需要激活小区,来判断是否给小区发送允许消息。
权利要求9和对比文件1之间的区别特征在于:(1)当覆盖补偿邻区负荷高于设定值时,覆盖补偿邻区将至少一进入休眠状态的节能小区激活;(2)覆盖补偿邻区根据保存的所述节能小区的覆盖位置信息,以及能测量到的终端位置分布信息,判断向哪个或哪几个所述节能小区所属基站发送小区激活请求消息,以将相应节能小区激活。基于上述区别特征,权利要求9实际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何时激活节能小区以及如何选择激活哪一节能小区以快速减轻邻区的负载。
对于上述区别特征(1),对比文件1中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0093]段):邻区可以要求激活处于休眠状态的小区。同时,对比文件1中还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0079]段):邻区可以根据小区休眠时在容量上是否会对自己造成较大影响来判断是否给小区发送拒绝消息,例如,邻区负荷已经很高,如果小区进行休眠,可能会使邻区负荷过载。因此,对比文件1给出了邻区自身负荷高时拒绝承载其他休眠小区负荷的技术启示,在该启示下,当邻区已经承载了其他休眠小区而要求激活处于休眠状态的小区时,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动机想到设置邻区负荷作为触发小区激活的条件,当邻区负荷高于预设值时激活至少一个休眠小区。
对于上述区别特征(2),在本领域中,各个小区的覆盖区域和区域内移动终端的数量不同是本领域中所公知的,邻区可以补偿覆盖多个休眠小区也是本领域中所公知的。当邻区负荷较高需要激活至少一个休眠小区时,为了快速减轻邻区的负载,考虑休眠小区的覆盖位置和其内移动终端的分布,优先选择覆盖范围内移动终端数量较多或者负载业务较多的一个或者多个小区进行激活以不耽误邻区维持自身小区的正常工作,这是本领域中的惯用手段。
因此,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上述惯用手段得到权利要求9的技术方案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是显而易见的,权利要求9不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因而不具备创造性,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
10、权利要求10的附加技术特征与权利要求2相同,权利要求11的附加技术特征为权利要求4附加技术特征的一部分,基于与权利要求2和4类似的理由,权利要求10和11不具备创造性,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
11、独立权利要求12请求保护一种实现覆盖补偿的装置,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小区休眠的处理系统,并具体公开了以下内容(参见说明书第[0033]-[0112]段,图1-7):所述系统包括小区和邻区(相当于覆盖补偿邻区)。当小区自主决定进行休眠状态时,小区向邻区发送休眠请求消息;邻区根据休眠请求消息向小区发送相应的休眠响应消息,使得该小区能够获知该邻区是否可以调整其覆盖区域以补偿所述小区的覆盖区域;小区判断邻区发送的为休眠允许消息则执行休眠操作,邻区发送休眠拒绝消息则不执行休眠操作。小区根据休眠响应确定执行休眠操作之后,向邻区发送用于指示邻区补偿覆盖区域的消息,邻区执行覆盖区域的补偿操作(相当于在获知节能小区进入休眠状态时,根据获知的节能小区的覆盖位置信息,在后续的通信过程中,支持已休眠的节能小区所在区域的通信)。当邻区要求激活处于休眠状态的小区、即休眠小区收到邻区的休眠退出请求消息时,小区要先向相关邻区发送休眠退出允许请求消息,如果所述请求消息中携带需要邻区取消覆盖补偿的指示,邻区判断可以缩小自己的覆盖区域,则向小区发送休眠退出允许消息,以便小区退出休眠(相当于覆盖补偿邻区将至少一进入休眠状态的所述节能小区激活);如果请求消息中没有携带需要邻区取消覆盖补偿的指示,则邻区主要从容量上考虑是否需要激活小区,来判断是否给小区发送允许消息。
权利要求12和对比文件1之间的区别特征在于:(1)当覆盖补偿邻区负荷高于设定值时,覆盖补偿邻区将至少一进入休眠状态的节能小区激活;(2)覆盖补偿邻区根据保存的所述节能小区的覆盖位置信息,以及能测量到的终端位置分布信息,判断向哪个或哪几个所述节能小区所属基站发送小区激活请求消息,以将相应节能小区激活。基于上述区别特征,权利要求12实际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何时激活节能小区以及如何选择激活哪一节能小区以快速减轻邻区的负载。
对于上述区别特征(1),对比文件1中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0093]段):邻区可以要求激活处于休眠状态的小区。同时,对比文件1中还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0079]段):邻区可以根据小区休眠时在容量上是否会对自己造成较大影响来判断是否给小区发送拒绝消息,例如,邻区负荷已经很高,如果小区进行休眠,可能会使邻区负荷过载。因此,对比文件1给出了邻区自身负荷高时拒绝承载其他休眠小区负荷的技术启示,在该启示下,当邻区已经承载了其他休眠小区而要求激活处于休眠状态的小区时,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动机想到设置邻区负荷作为触发小区激活的条件,当邻区负荷高于预设值时激活至少一个休眠小区。
对于上述区别特征(2),在本领域中,各个小区的覆盖区域和区域内移动终端的数量不同是本领域中所公知的,邻区可以补偿覆盖多个休眠小区也是本领域中所公知的。当邻区负荷较高需要激活至少一个休眠小区时,为了快速减轻邻区的负载,考虑休眠小区的覆盖位置和其内移动终端的分布,优先选择覆盖范围内移动终端数量较多或者负载业务较多的一个或者多个小区进行激活以不耽误邻区维持自身小区的正常工作,这是本领域中的惯用手段。
因此,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上述惯用手段得到权利要求12的技术方案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是显而易见的,权利要求12不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因而不具备创造性,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
12、权利要求13-16的附加技术特征与权利要求3-6的附加技术特征对应,基于与权利要求3-6类似的理由,权利要求13-16不具备创造性,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
13、独立权利要求17请求保护一种实现覆盖补偿的系统,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小区休眠的处理系统,并具体公开了以下内容(参见说明书第[0033]-[0112]段,图1-7):所述系统包括小区(相当于节能小区)和邻区(相当于覆盖补偿邻区)。当小区自主决定进行休眠状态时(相当于节能小区需要进入休眠状态时),小区向邻区发送休眠请求消息;邻区根据休眠请求消息向小区发送相应的休眠响应消息,使得该小区能够获知该邻区是否可以调整其覆盖区域以补偿所述小区的覆盖区域;小区判断邻区发送的为休眠允许消息则执行休眠操作(相当于根据获知的覆盖补偿邻区的覆盖补偿信息进入休眠状态),邻区发送休眠拒绝消息则不执行休眠操作。小区根据休眠响应确定执行休眠操作之后,向邻区发送用于指示邻区补偿覆盖区域的消息,邻区执行覆盖区域的补偿操作(相当于节能小区触发能够覆盖节能小区所覆盖区域的覆盖补偿邻区,覆盖补偿邻区在获知节能小区进入休眠状态后,根据获知的节能小区的覆盖位置信息,在后续的通信过程中,支持已休眠的节能小区所在区域的通信)。当邻区要求激活处于休眠状态的小区,即,休眠小区收到邻区的休眠退出请求消息时,小区要先向相关邻区发送休眠退出允许请求消息,如果所述请求消息中携带需要邻区取消覆盖补偿的指示,邻区判断可以缩小自己的覆盖区域,则向小区发送休眠退出允许消息,以便小区退出休眠(相当于覆盖补偿邻区将至少一进入休眠状态的所述节能小区激活);如果请求消息中没有携带需要邻区取消覆盖补偿的指示,则邻区主要从容量上考虑是否需要激活小区,来判断是否给小区发送允许消息。
权利要求17和对比文件1之间的区别特征在于:(1)当覆盖补偿邻区负荷高于设定值时,覆盖补偿邻区将至少一进入休眠状态的节能小区激活;(2)覆盖补偿邻区根据保存的所述节能小区的覆盖位置信息,以及能测量到的终端位置分布信息,判断向哪个或哪几个所述节能小区所属基站发送小区激活请求消息,以将相应节能小区激活。基于上述区别特征,权利要求17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何时激活节能小区以及如何选择激活哪一节能小区以快速减轻邻区的负载。
对于上述区别特征(1),对比文件1中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0093]段):邻区可以要求激活处于休眠状态的小区。同时,对比文件1中还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0079]段):邻区可以根据小区休眠时在容量上是否会对自己造成较大影响来判断是否给小区发送拒绝消息,例如,邻区负荷已经很高,如果小区进行休眠,可能会使邻区负荷过载。因此,对比文件1给出了邻区自身负荷高时拒绝承载其他休眠小区负荷的技术启示,在该启示下,当邻区已经承载了其他休眠小区而要求激活处于休眠状态的小区时,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动机想到设置邻区负荷作为触发小区激活的条件,当邻区负荷高于预设值时激活至少一个休眠小区。
对于上述区别特征(2),在本领域中,各个小区的覆盖区域和区域内移动终端的数量不同是本领域中所公知的,邻区可以补偿覆盖多个休眠小区是本领域中所公知的。当邻区负荷较高需要激活至少一个休眠小区时,为了快速减轻邻区的负载,考虑休眠小区的覆盖位置和其内移动终端的分布,优先选择覆盖范围内移动终端数量较多或者负载业务较多的一个或者多个小区进行激活以不耽误邻区维持自身小区的正常工作,这是本领域中的惯用手段。
因此,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上述惯用手段得到权利要求17的技术方案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是显而易见的,权利要求17不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因而不具备创造性,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
14、权利要求18的附加技术特征与权利要求2-3的附加技术特征对应,基于与权利要求2-3类似的理由,权利要求18不具备创造性,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
(三)对复审请求人相关意见的评述
1、首先,复审决定所针对的权利要求1中,只限定了“当节能小区需要进入休眠状态时,根据获知的覆盖补偿邻区的覆盖补偿信息进入休眠状态”、“当所述覆盖补偿邻区负荷高于设定值时,所述覆盖补偿邻区将至少一进入休眠状态的所述节能小区激活”,也就是说,权利要求1中,节能小区进入休眠状态的根据是获知的覆盖补偿邻区的覆盖补偿信息,覆盖补偿邻区激活节能小区的前提是负荷高于设定值,而并没有明确限定覆盖补偿邻区激活其他节能小区的前提是负荷高于设定值时存在需要进入休眠的小区。
其次,本申请说明书第6页第4段记载,当覆盖补偿邻区负荷较高时,覆盖补偿邻区向节能小区发送激活请求消息。在说明书实施例五中记载,CellA处于补偿状态且C1、C2、C3小区均休眠,覆盖补偿邻区CellA负荷较高时,选择向C2、C3小区发送激活消息。因此,说明书中没有记载覆盖补偿邻区激活其他节能小区的前提是负荷高于设定值时存在需要进入休眠的小区,权利要求书也没有记载上述技术特征。
最后,本申请的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中,都没有记载只有在存在需要进入休眠的小区时,才需要激活已经进入休眠的节能小区,也没有记载为了使得在覆盖补偿邻区负荷高于设定值的情况下需要休眠的小区仍然能进入休眠状态,将已经进入体眠状态的小区激活。
2、对比文件1实施例二中公开,邻区可以根据小区休眠时在容量上是否会对自己造成较大影响来判断是否给小区发送拒绝消息,例如,邻区负荷已经很高,如果小区进行休眠,可能会使邻区负荷过载。也就是说,对比文件1给出了邻区自身负荷高时拒绝承载其他休眠小区负荷的技术启示。
同时,对比文件1实施例三中公开,邻区可以要求激活处于休眠状态的小区;如果休眠退出请求消息中没有携带需要邻区取消覆盖补偿的指示,则邻区可主要根据从容量上考虑是否需要激活小区。也就是说,对比文件1给出了邻区从容量上考虑是否需要激活小区的技术启示。
因此,从上面两个实施例相结合,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动机想到,当邻区承载了其他休眠小区而负荷较高时,能够主动激活一个或多个处于休眠状态的小区,即,设置邻区负荷作为主动触发小区激活的条件。
综上所述,合议组对复审请求人的意见不予支持。
三、决定
维持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12月29日对本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
如对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不服,根据专利法第41条第2款的规定, 复审请求人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可以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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