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判断目标设备的状态的方法和装置-复审决定


发明创造名称:一种判断目标设备的状态的方法和装置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196469
决定日:2019-11-25
委内编号:1F291954
优先权日:
申请(专利)号:201610532003.9
申请日:2016-06-30
复审请求人:杭州朗和科技有限公司
无效请求人:
授权公告日: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
主审员:张博
合议组组长:杨红丽
参审员:吕小倩
国际分类号:H04L29/08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决定要点
:如果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最接近的对比文件公开的技术方案相比存在区别特征,且该区别特征也不属于所属技术领域的公知常识,即现有技术并未给出应用该区别特征的技术启示,并且该区别特征能够给该项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带来有益的技术效果,则该权利要求具有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具备创造性。
全文:
本复审请求涉及申请号为201610532003.9,名称为“一种判断目标设备的状态的方法和装置”的发明专利申请(下称本申请)。申请人为杭州朗和科技有限公司。本申请的申请日为2016年06月30日,公开日为2016年10月26日。
经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实质审查部门于2019年04月04日以权利要求1-22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为由发出驳回决定,驳回了本申请。驳回决定引用的对比文件为:对比文件1,CN104219215A,公开日为2014年12月17日。驳回决定所依据的文本为:申请人于申请日2016年06月30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121段(第1-21页)、说明书附图第1-4页、说明书摘要以及摘要附图;于2016年11月24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22项。
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权利要求书的内容如下:
“1.一种判断目标设备的状态的方法,包括:
a、对目标设备的第一特征消息执行计算,以获得第一特征参数值;
b、本地设备向所述目标设备发送通信请求,所述通信请求包括所述目标设备的第一特征消息和所述第一特征参数值;
c、接收通信消息,所述通信消息包括第二特征消息和第二特征参数值;
d、对所述第二特征参数值执行反计算,以获得第三特征消息;
e、比较所述通信消息中的第二特征消息和所述第三特征消息,以获得比较结果;
f、根据所述比较结果,判断目标设备的状态。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对所述目标设备的第一特征消息执行计算,以获得第一特征参数值包括:
对所述目标设备的IP地址执行整形方法的计算,以获得第一特征参数值。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根据所述比较结果,判断目标设备的状态包括:
当所述通信消息中的第二特征消息与所述第三特征消息匹配时,判断所述通信消息来自目标设备且所述通信消息对应的目标设备的端口为开放状态,以在所述本地设备和所述通信消息对应的目标设备之间建立或断开通信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根据所述比较结果,判断目标设备的状态包括:
当所述通信消息中的第二特征消息与所述第三特征消息不匹配时,判断所述通信消息无效;且
所述方法还包括:
丢弃所述通信消息。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在本地设备向所述目标设备发送通信请求后,所述方法还包括:
从本地设备上删除所述通信请求的信息。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通信请求是SYN数据包,且所述SYN数据包包括Seq Number、所述目标设备的IP地址、所述目标设备的端口号、所述本地设备的IP地址和/或所述本地设备的端口号,其中Seq Number是所述第一特征参数值。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通信消息是SYN ACK数据包,所述SYN ACK数据包包括Ack Number、发送所述通信消息的设备的IP地址、发送所述通信消息的设备的端口号、所述本地设备的IP地址和/或所述本地设备的端口号,其中Ack Number是所述第二特征参数值。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中对所述第二特征参数值执行反计算,以获得第三特征消息包括:
对Ack Number执行反计算,以获得计算后的IP地址。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中对所述第二特征参数值执行反计算,以获得所述第三特征消息包括:
计算Ack Number与1的差值;
对所述差值执行所述整形方法的反运算,以获得计算后的IP地址。
10.根据权利要求8或9所述的方法,其中比较所述通信消息中的第二特征消息和所述第三特征消息,以获得比较结果包括:
比较通信消息中的发送所述通信消息的设备的IP地址和所述计算后的IP地址,以获得比较结果。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当所述通信消息中的发送所述通信消息的设备的IP地址和所述计算后的IP地址匹配时,判断发送所述通信消息的设备为目标设备及所述目标设备的端口号对应的端口为开放状态。
12.一种判断目标设备的状态的装置,包括:
第一计算模块,被配置为对目标设备的第一特征消息执行计算,以获得第一特征参数值;
发送模块,被配置为通过本地设备向所述目标设备发送通信请求,所述通信请求包括所述目标设备的第一特征消息和所述第一特征参数值;
接收模块,被配置为接收通信消息,所述通信消息包括第二特征消息和第二特征参数值;
第二计算模块,被配置为对所述第二特征参数值执行反计算,以获得第三特征消息;
比较模块,被配置为比较所述通信消息中的第二特征消息和所述第三特征消息,以获得比较结果;
判断模块,被配置为根据所述比较结果,判断目标设备的状态。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第一计算模块被配置为:
对所述目标设备的IP地址执行整形方法的计算,以获得第一特征参数值。
14.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判断模块被配置为:
当所述通信消息中的第二特征消息与所述第三特征消息匹配时,判断所述通信消息来自目标设备且所述通信消息对应的目标设备的端口为开放状态,以在所述本地设备和所述通信消息对应的目标设备之间建立或断开通信连接。
15.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判断模块被配置为:
当所述通信消息中的第二特征消息与所述第三特征消息不匹配时,判断所述通信消息无效;且
所述装置还包括:
丢弃模块,被配置为丢弃所述通信消息。
16.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装置,所述装置还包括:
删除模块,被配置为在所述发送模块通过本地设备向所述目标设备发送通信请求后,从本地设备上删除所述通信请求的信息。
17.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通信请求是SYN数据包,且所述SYN数据包包括Seq Number、所述目标设备的IP地址、所述目标设备的端口号、所述本地设备的IP地址和/或所述本地设备的端口号,其中Seq Number是所述第一特征参数值。
18.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通信消息是SYN ACK数据包,所述SYN ACK数据包包括Ack Number、发送所述通信消息的设备的IP地址、发送所述通信消息的设备的端口号、所述本地设备的IP地址和/或所述本地设备的端口号,其中Ack Number是所述第二特征参数值。
19.根据权利要求18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第二计算模块被配置为:
对Ack Number执行反计算,以获得计算后的IP地址。
20.根据权利要求19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第二计算模块还包括:
第一计算子模块,被配置为计算Ack Number与1的差值;
第二计算子模块,被配置为对所述差值执行所述整形方法的反运算,以获得计算后的IP地址。
21.根据权利要求19或20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比较模块被配置为:
比较通信消息中的发送所述通信消息的设备的IP地址和所述计算后的IP地址,以获得比较结果。
22.根据权利要求21所述的装置,所述判断模块被配置为当所述通信消息中的发送所述通信消息的设备的IP地址和所述计算后的IP地址匹配时,判断发送所述通信消息的设备为目标设备及所述目标设备的端口号对应的端口为开放状态。”
驳回决定的主要理由是:(1)独立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的区别在于:本申请对所述第二特征参数值执行反计算,以获得第三特征消息,比较第二特征消息和第三特征消息,对比文件1是对第二特征消息执行计算,获得第三特征参数值,比较第二特征参数值和第三特征参数值。上述区别特征是本领域的常用技术手段。因此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的常用技术手段以获得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所以权利要求1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2)从属权利要求2和11的附加技术特征被对比文件1公开,从属权利要求3、5-10的附加技术特征部分被对比文件1公开,部分为本领域的常用技术手段,从属权利要求4的附加技术特征为本领域的常用技术手段,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上述从属权利要求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3)权利要求12-22是与方法权利要求1-11相对应的装置权利要求,基于对权利要求1-11的评述,权利要求12-22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申请人(下称复审请求人)对上述驳回决定不服,于2019年07月17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复审请求,对权利要求书进行了修改,将从属权利要求6和7的全部附加技术特征补入独立权利要求1中,将从属权利要求17和18的全部附加技术特征补入独立权利要求12中,同时将说明书第[0046]段的内容“所述目标设备的IP地址是所述第一特征消息”分别补入独立权利要求1和独立权利要求12中,并对权利要求的序号和引用关系进行适应性修改,形成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18。提交复审请求时修改的权利要求书的内容如下:
“1.一种判断目标设备的状态的方法,包括:
a、对目标设备的第一特征消息执行计算,以获得第一特征参数值;
b、本地设备向所述目标设备发送通信请求,所述通信请求包括所述目标设备的第一特征消息和所述第一特征参数值,其中所述通信请求是SYN数据包,且所述SYN数据包包括Seq Number、所述目标设备的IP地址、所述目标设备的端口号、所述本地设备的IP地址和/或所述本地设备的端口号,其中Seq Number是所述第一特征参数值,所述目标设备的IP地址是所述第一特征消息;
c、接收通信消息,所述通信消息包括第二特征消息和第二特征参数值,其中所述通信消息是SYN ACK数据包,所述SYN ACK数据包包括Ack Number、发送所述通信消息的设备的IP地址、发送所述通信消息的设备的端口号、所述本地设备的IP地址和/或所述本地设备的端口号,其中Ack Number是所述第二特征参数值,所述发送所述通信消息的设备的IP地址是所述第二特征消息;
d、对所述第二特征参数值执行反计算,以获得第三特征消息;
e、比较所述通信消息中的第二特征消息和所述第三特征消息,以获得比较结果;
f、根据所述比较结果,判断目标设备的状态。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对所述目标设备的第一特征消息执行计算,以获得第一特征参数值包括:
对所述目标设备的IP地址执行整形方法的计算,以获得第一特征参数值。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根据所述比较结果,判断目标设备的状态包括:
当所述通信消息中的第二特征消息与所述第三特征消息匹配时,判断所述通信消息来自目标设备且所述通信消息对应的目标设备的端口为开放状态,以在所述本地设备和所述通信消息对应的目标设备之间建立或断开通信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根据所述比较结果,判断目标设备的状态包括:
当所述通信消息中的第二特征消息与所述第三特征消息不匹配时,判断所述通信消息无效;且所述方法还包括:
丢弃所述通信消息。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在本地设备向所述目标设备发送通信请求后,所述方法还包括:
从本地设备上删除所述通信请求的信息。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对所述第二特征参数值执行反计算,以获得第三特征消息包括:
对Ack Number执行反计算,以获得计算后的IP地址。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中对所述第二特征参数值执行反计算,以获得所述第三特征消息包括:
计算Ack Number与1的差值;
对所述差值执行所述整形方法的反运算,以获得计算后的IP地址。
8.根据权利要求6或7所述的方法,其中比较所述通信消息中的第二特征消息和所述第三特征消息,以获得比较结果包括:
比较通信消息中的发送所述通信消息的设备的IP地址和所述计算后的IP地址,以获得比较结果。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当所述通信消息中的发送所述通信消息的设备的IP地址和所述计算后的IP地址匹配时,判断发送所述通信消息的设备为目标设备及所述目标设备的端口号对应的端口为开放状态。
10.一种判断目标设备的状态的装置,包括:
第一计算模块,被配置为对目标设备的第一特征消息执行计算,以获得第一特征参数值;
发送模块,被配置为通过本地设备向所述目标设备发送通信请求,所述通信请求包括所述目标设备的第一特征消息和所述第一特征参数值,其中所述通信请求是SYN数据包,且所述SYN数据包包括Seq Number、所述目标设备的IP地址、所述目标设备的端口号、所述本地设备的IP地址和/或所述本地设备的端口号,其中Seq Number是所述第一特征参数值,所述目标设备的IP地址是所述第一特征消息;
接收模块,被配置为接收通信消息,所述通信消息包括第二特征消息和第二特征参数值,其中所述通信消息是SYN ACK数据包,所述SYN ACK数据包包括Ack Number、发送所述通信消息的设备的IP地址、发送所述通信消息的设备的端口号、所述本地设备的IP地址和/或所述本地设备的端口号,其中Ack Number是所述第二特征参数值,所述发送所述通信消息的设备的IP地址是所述第二特征消息;
第二计算模块,被配置为对所述第二特征参数值执行反计算,以获得第三特征消息;
比较模块,被配置为比较所述通信消息中的第二特征消息和所述第三特征消息,以获得比较结果;
判断模块,被配置为根据所述比较结果,判断目标设备的状态。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第一计算模块被配置为:
对所述目标设备的IP地址执行整形方法的计算,以获得第一特征参数值。
12.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判断模块被配置为:
当所述通信消息中的第二特征消息与所述第三特征消息匹配时,判断所述通信消息来自目标设备且所述通信消息对应的目标设备的端口为开放状态,以在所述本地设备和所述通信消息对应的目标设备之间建立或断开通信连接。
13.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判断模块被配置为:
当所述通信消息中的第二特征消息与所述第三特征消息不匹配时,判断所述通信消息无效;且
所述装置还包括:
丢弃模块,被配置为丢弃所述通信消息。
14.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装置,所述装置还包括:
删除模块,被配置为在所述发送模块通过本地设备向所述目标设备发送通信请求后,从本地设备上删除所述通信请求的信息。
15.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第二计算模块被配置为:
对Ack Number执行反计算,以获得计算后的IP地址。
16.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第二计算模块还包括:
第一计算子模块,被配置为计算Ack Number与1的差值;
第二计算子模块,被配置为对所述差值执行所述整形方法的反运算,以获得计算后的IP地址。
17.根据权利要求15或16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比较模块被配置为:
比较通信消息中的发送所述通信消息的设备的IP地址和所述计算后的IP地址,以获得比较结果。
18.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装置,所述判断模块被配置为当所述通信消息中的发送所述通信消息的设备的IP地址和所述计算后的IP地址匹配时,判断发送所述通信消息的设备为目标设备及所述目标设备的端口号对应的端口为开放状态。”
复审请求人主要认为:本申请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并未对“客户端-服务器”架构进行改变,而是对所传输的SYN包以及SYN ACK包的数据内容进行了改动,其目的在于对目标设备的扫描,因此本申请修改后的权1事实上只涉及了前两次握手。对比文件1对“客户端-服务器”架构进行了改变,第一次握手是是由客户端向服务器,第二次握手则是由服务器向客户端,二者的消息传递方向是不同的。对比文件1没有公开根据目标设备的第一特征消息获取第一特征参数,以及根据第一特征消息与第一特征参数构造SYN数据包的方案。此外,对比文件1与本申请的比较目的、比较主题和比较对象都不同。对比文件1的比较目的在于:验证ACK包是否合法;比较主体为:服务器2,比较的对象为:服务器2对ACK包的源地址、目标地址、源端口目标端口等数据进行同样的加密运算后获得的cookie与ACK包中的确认号q。本申请的比较目的为:判断目标设备的状态;比较主体为:客户端;比较对象为:对SYNACK数据包中的第二特征参数Ack Number进行反计算而获得的第三特征消息以及SYNACK数据包中发送所述通信消息的设备的IP地址。从技术效果来看,对比文件1通过引入代理机制减少了握手次数,最终实现节省内存消耗的效果。而本申请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只需“三次握手”中的“两次握手”就可以实现技术目的,且对数据内容进行了改进,节约了大量的存储和计算资源。除此之外,本申请还显著提高了对目标设备的扫描速度这一技术效果,然而对比文件1由于引入了代理机制,使三次握手过程的前两次都未经过客户端10与服务器2的交互过程,因此当该技术方案应用于判断TCP端口是否开放时,实际上滞后了验证过程。故本申请具备创造性。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9年07月24日依法受理了该复审请求,并将其转送至实质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
实质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书中主要认为:客户端和服务器建立TCP连接所需的三个握手过程中,前两次握手过程是客户端对服务器的验证,后两次握手过程是服务器对客户端的验证。为了解决本地设备缓存SYN数据包的状态记录,浪费内存和计算资源的问题,本领域技术人员很容易想到将服务器对客户端的验证方法应用到客户端对服务器的验证过程中,即将对SYNACK包和ACK包的数据内容的改进方法,应用到SYN包和SYNACK中。此外,本申请是比较特征消息,对比文件1是比较特征参数值,由于特征参数值是根据特征消息计算得到的,比较特征消息和特征参数值的实质是相同的。最后,对比文件1的三次握手都是客户端与服务端的代理机制之间进行的,服务端的代理机制是嵌入到服务器系统的内核中实现的,因此,对比文件1代理机制的连接状态即可代表服务器的连接状态。将服务器的代理机制对客户端连接状态的判断过程应用到客户端对服务端连接状态的判断过程是本领域的常规应用,无需克服技术上的障碍,其取得的技术效果也是可以预期的。故本申请不具备创造性,因而坚持驳回决定。
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理。
在上述程序的基础上,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可以作出复审请求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一)审查文本的认定
复审请求人在提出复审请求时提交了权利要求书的全文替换页。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针对的审查文本是:复审请求人于申请日2016年06月30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21页、说明书附图第1-4页、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于2019年07月17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18项。经审查,上述文件的修改之处符合专利法第33条的规定。
(二)关于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引用的对比文件与驳回决定中所引用的对比文件相同,即对比文件1,CN104219215A,公开日为2014年12月17日。
1、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判断目标设备的状态的方法,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TCP连接的建立方法,并具体公开了如下特征(参见对比文件1的说明书第[0027]-[0038]段):步骤S1,截获该客户端10发出的用于请求建立与服务器2之间的传输控制协议TCP连接的同步SYN包(相当于本地设备向目标设备发送通信请求,通信请求是SYN数据包),步骤S1所述的SYN包中TCP首部的SYN标志位被置1,表示请求与服务器2建立TCP连接。此外,该SYN包还携带有一个序列号(sequence number)x(相当于SYN数据包包括Seq Number,即第一特征参数值)。若服务器2启用该代理机制,例如所述syn-cookies机制,则该代理机制将代理服务器2接收该SYN包。若该代理机制确认该SYN包中TCP首部的SYN标志为1,则也会构造一个包括一个确认号y和一个序列号a的SYNACK包(相当于SYN ACK数据包包括ACK Number,即第二特征参数值),并将所构造的SYNACK包返回至客户端10(相当于接收通信消息)。该SYNACK包中TCP首部的SYN标志位和ACK标志位都被置1。该确认号y同样由所述序列号x加1得到,而该序列号a可以通过使用一预定算法,例如通过对该SYN包的源地址(客户端10的IP地址)、目标地址(服务器2的IP地址)、源端口、目标端口等数据(相当于SYN数据包包括目标设备的IP地址、目标设备的端口号、本地设备的IP地址和本地设备的端口号)进行加密运算,例如哈希(Hash)加密运算得到,该序列号a例如为7654321。然后,步骤S2将所构造的该SYNACK包返回至客户端10。客户端10接收到该SYNACK包后,若检查到该SYNACK包中TCP 首部的SYN标志位和ACK标志位都被置1,则验证该SYNACK包是否合法。服务器2的该代理机制将按照上述的步骤S2模拟服务器2的代理机制构造SYNACK包时生成序列号a的方法,例如对该ACK包的源地址(客户端10的IP地址)、目标地址(服务器2的IP地址)、源端口、目标端口等数据进行加密运算,得到一数值,称之为cookie。然后,服务器2的该代理机制判断该ACK包中确认号q减1后,是否与该cookie相等。若服务器2的该代理机制判断该确认号q减1后与该cookie相等,则验证该ACK包合法,服务器与客户端10成功建立TCP连接。
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公开的内容相比,区别特征为:对目标设备的第一特征消息执行计算,以获得第一特征参数值;通信请求包括所述目标设备的第一特征消息;所述目标设备的IP地址是所述第一特征消息;所述通信消息包括第二特征消息,SYN ACK数据包包括发送所述通信消息的设备的IP地址、发送所述通信消息的设备的端口号、所述本地设备的IP地址和/或所述本地设备的端口号,所述发送所述通信消息的设备的IP地址是所述第二特征消息;对所述第二特征参数值执行反计算,以获得第三特征消息;比较所述通信消息中的第二特征消息和所述第三特征消息,以获得比较结果;根据所述比较结果,判断目标设备的状态。
基于上述区别,权利要求1实际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提高对目标设备的扫描速度并且提高通信效率。
由于对比文件1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降低服务器内存消耗,由此提出了使用代理机制代替服务器接收客户端发送的SYN包,并由代理机制构造SYNACK数据包发送给客户端,再由客户端发送ACK数据包给代理机制的方案,采用了三次握手使客户端与服务器建立连接,在第一次握手过程中,由客户端发给服务器的SYN包为一序列号x,第二次握手过程中,代理机制构造的SYNACK数据包包括确认号y(y=x 1)和序列号a,随后客户端向服务器发送ACK包,在该ACK数据包中携带确认号q,q=a 1,最后由代理机制验证q-1是否与cookie值相等,cookie与a的计算方法相同,都是对客户端IP地址、服务器2的IP地址、源端口以及目标端口进行加密运算。在该方案中,每次握手所发送的数据中携带的都是序列号,根据该序列号判断ACK包是否合法,进而判断是否成功建立客户端和服务器之间的通信,尽管可以将对比文件1中比较特征参数值看作比较特征消息,但是在验证的时候只能根据该特征参数值判断数据包是否合法,并不能根据该特征参数值反计算出一目标设备的IP 地址,并判断这个IP地址与目标设备的IP地址是否相同,也就不能够根据该判断结果确认客户端是否成功扫描到了该IP地址对应的服务器端口。如果将对比文件1中服务器看作本地设备,将客户端看作目标设备,对比文件1通过两次握手实现了服务器对客户端的验证,建立了二者的连接,此时,由于数据包中也只是序列号,同样不涉及通过对第二特征参数值进行反计算得到的第三特征消息以及比较第二特征消息和第三特征消息的结果以对服务器状态进行判断的步骤,因此,不能判断出是否成功扫描到该IP地址对应的服务器端口。对比文件1的出发点是如何在降低服务器消耗的基础上使客户端和服务器端进行验证,建立二者之间的通信,而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的出发点不是客户端和服务器之间进行验证,而是本地设备对目标设备的状态进行判断,也就是说,本地设备需要知晓在不同IP地址对应的目标设备中,哪些端口是对本地设备开放的,通过两次握手之后,本地设备即可获知哪些IP地址对应的目标设备的端口开放着,哪些IP地址对应的目标设备的端口是不开放的。
因此,在面对上述权利要求1实际要解决的如何提高扫描效率的技术问题时,本领域技术人员没有动机改进对比文件1的技术方案。由此可见,对比文件1并未公开上述区别特征,并且也没有证据表明上述区别特征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而基于上述区别特征,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中,仅通过两次数据发送接收的过程就可以使本地设备解析出目标设备发送过来的IP地址,并且可以判断出哪些IP地址对应的服务器端口是开放的,因此,该方案可快速扫描不同目标设备端口并判断这些端口状态,能够带来有益的技术效果。因此,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和本领域公知常识的结合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有关创造性的规定。
2、权利要求2-9从属于权利要求1,在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以及本领域的公知常识的结合具备创造性的前提下,从属权利要求2-9也具备创造性,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
3、独立权利要求10是与独立权利要求1的方法一一对应的装置权利要求,基于对权利要求1的评述理由,独立权利要求10也具备创造性,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
4、权利要11-18从属于权利要求10,在权利要求10相对于对比文件1以及本领域的公知常识的结合具备创造性的前提下,从属权利要求11-18也具备创造性,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
三、决定
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9年04月04日对本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实质审查部门以下述文本为基础继续进行审批程序: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7月17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18项;
复审请求人于2016年06月30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21页;
复审请求人于2016年06月30日提交的说明书附图第1-4页;
复审请求人于2016年06月30日提交的摘要;
复审请求人于2016年06月30日提交的摘要附图。
如对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不服,根据专利法第41条第2款的规定,复审请求人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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