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无线电管理功耗-复审决定


发明创造名称:使用无线电管理功耗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197472
决定日:2019-11-22
委内编号:1F279130
优先权日:2013-03-15
申请(专利)号:201480028111.1
申请日:2014-03-12
复审请求人:脸谱公司
无效请求人:
授权公告日: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
主审员:黄慧
合议组组长:喻文芳
参审员:胡绍芹
国际分类号:H04B7/22,H02J17/00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决定要点:如果一项权利要求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相对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存在区别特征,但现有技术中给出了将上述区别特征应用到该最接近的现有技术以解决其存在的技术问题的启示,这种启示会使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面对所述技术问题时,有动机改进该最接近的现有技术以获得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则该项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是显而易见的,不具备创造性。
全文:
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涉及申请号为201480028111.1,名称为“使用无线电管理功耗”的发明专利申请(下称本申请)。申请人为脸谱公司。本申请的申请日为2014年03月12日,优先权日为2013年03月15日,公开日为2015年12月30日。
经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实质审查部门于2018年12月29日发出驳回决定,驳回了本申请,其理由是:权利要求1-22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驳回决定中引用的对比文件为:
对比文件1:WO2012166774A2,公开日为2012年12月06日;
对比文件2:CN102695121A,公开日为2012年09月26日;
对比文件3:CN101680997A,公开日为2010年03月24日。
驳回决定所依据的文本为:2015年11月13日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时提交的国际申请文件中文文本的说明书第1-163段(即第1-42页),说明书附图第1-15页,说明书摘要及摘要附图;2018年11月14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22项。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权利要求书的内容如下:
“1. 一种无线通信系统,包括:
无线设备,与社交网络系统的用户相关联,其中,所述用户由所述社交网络系统的社交图谱中的用户节点表示,并且其中,所述无线设备包括具有低电力泄露的用于存储从RF信号产生的电力的电容器;和
基站,包括:
网络连接,被配置为从所述社交网络系统接收信息,所述信息包括多个内容部分;和
射频(RF)收发器,被配置为使用RF信号传输数据到所述无线设备,其中:
被传输到所述无线设备的所述数据包括从所述社交网络系统接收的所述内容部分中的至少一个;并且
被传输到所述无线设备的所述数据中的至少一些至少部分基于与所述用户相关联的社交网络信息受限制或者优先,其中,与所述用户相关联的所述社交网络信息包括分别对应于所述多个内容部分的多个亲密度系数,其中,每个亲密度系数表示所述用户对所述内容部分中的一个的亲密度并且至少部分基于在社交图谱中在所述用户节点和与所述内容部分中的一个相关联的另一节点之间的隔离度;
其中,所述无线设备被配置为:
从所述RF信号产生所述无线设备的运行电力;
接收通过所述RF收发器使用所述RF信号传输的所述数据,其中,在所述无线设备未激活需要比从所述RF信号能够产生的更大运行电力的任何第一可视警报的情况下,传输所述数据,其中,所述无线设备以第二低电力的可视警报替换所述第一可视警报,所述第二低电力的可视警报从所述RF信号产生并且足以通知所述用户已经接收到所述数据;并且
使用后向散射通信将其他数据通信至所述基站。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无线设备被配置为使用从所述RF信号产生的所述运行电力来接收使用所述RF信号传输的数据。
3. 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无线设备被配置为通过仅依赖于从所述RF信号产生的所述运行电力接收使用所述RF信号传输的数据。
4.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无线设备被配置为产生低电力警报。
5. 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系统,其中,由集成部件或者外围设备产生所述低电力警报。
6.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进一步包括:多个无线设备,所述多个无线设备各自具有唯一的地址,并且所述多个无线设备各自被配置为从所述RF信号产生运行电力,并且其中,所述基站被配置为从所述多个无线设备中的每个接收后向散射通信。
7. 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基站被配置为使用所述RF信号将数据传输至各个所述无线设备。
8.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中,与所述用户相关联的所述社交网络信息还包括在社交图谱中在所述用户节点和表示另一用户的另一用户节点之间的隔离度,其中,所述另一用户与所述内容部分中的一个或多个相关联。
9.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中,各个所述亲密度系数还基于所述无线设备的当前位置和与所述内容部分中的一个相关联的位置之间的距离。
10. 一种方法,包括:
通过基站的射频(RF)收发器,使用RF信号传输数据到无线设备,其中:
所述无线设备与社交网络系统的用户相关联,其中,所述用户由所述社交网络系统的社交图谱中的用户节点表示,并且其中,所述无线设备包括具有低电力泄露的用于存储从RF信号产生的电力的电容器;
所述基站包括网络连接,所述网络连接被配置为从所述社交网络系统接收信息,所述信息包括多个内容部分;
被传输到所述无线设备的所述数据包括从所述社交网络系统接收的所述内容部分中的至少一个;并且
被传输到所述无线设备的所述数据中的至少一些至少部分基于与所述用户相关联的社交网络信息受限制或者优先,其中,与所述用户相关联的所述社交网络信息包括分别对应于所述多个内容部分的多个亲密度系数,其中,每个亲密度系数表示所述用户对所述内容部分中的一个的亲密度并且至少部分基于在社交图谱中在所述用户节点和与所述内容部分中的一个相关联的另一节点之间的隔离度;并且
通过所述基站从所述无线设备接收其他数据,其中,所述无线设备被配置为:
从所述RF信号产生所述无线设备的运行电力;
接收通过所述RF收发器使用所述RF信号传输的所述数据,其中,在所述无线设备未激活需要比从所述RF信号能够产生的更大运行电力的任何第一可视警报的情况下,传输所述数据,其中,所述无线设备以第二低电力的可视警报替换所述第一可视警报,所述第二低电力的可视警报从所述RF信号产生并且足以通知所述用户已经接收到所述数据;并且
使用后向散射通信将所述其他数据从所述无线设备通信至所述基站。
11. 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无线设备被配置为使用从所述RF信号产生的所述运行电力接收使用所述RF信号传输的数据。
12. 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无线设备被配置为通过仅依赖于从所述RF信号产生的所述运行电力接收使用所述RF信号传输的数据。
13. 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无线设备被配置为产生低电力警报。
14. 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方法,由集成部件或者外围设备产生所述低电力警报。
15. 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进一步包括通过所述基站从多个无线设备中的每个接收后向散射通信,各个所述无线设备具有唯一的地址,并且各个所述无线设备被配置为从所述RF信号产生运行电力。
16. 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基站被配置为使用所述RF信号将数据传输至各个所述无线设备。
17. 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中,与所述用户相关联的所述社交网络信息还包括在社交图谱中在所述用户节点和表示另一用户的另一用户节点之间的隔离度,其中,所述另一用户与所述内容部分中的一个或多个相关联。
18. 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中,各个所述亲密度系数还基于所述无线设备的当前位置和与所述内容部分中的一个相关联的位置之间的距离。
19. 一种包含程序的计算机可读的非易失性存储介质,耦接至处理器,当所述处理器执行所述程序时,所述处理器执行以下方法:
通过基站的射频(RF)收发器,使用RF信号传输数据到无线设备,其中:
所述无线设备与社交网络系统的用户相关联,其中,所述用户由所述社交网络系统的社交图谱中的用户节点表示,并且其中,所述无线设备包括具有低电力泄露的用于存储从RF信号产生的电力的电容器;
所述基站包括网络连接,所述网络连接被配置为从所述社交网络系统接收信息,所述信息包括多个内容部分;
被传输到所述无线设备的所述数据包括从所述社交网络系统接收的所述内容部分中的至少一个;并且
被传输到所述无线设备的所述数据中的至少一些至少部分基于与所述用户相关联的社交网络信息受限制或者优先,其中,与所述用户相关联的所述社交网络信息包括分别对应于所述多个内容部分的多个亲密度系数,其中,每个亲密度系数表 示所述用户对所述内容部分中的一个的亲密度并且至少部分基于在社交图谱中在所述用户节点和与所述内容部分中的一个相关联的另一节点之间的隔离度;并且
通过所述基站从所述无线设备接收其他数据,其中,所述无线设备被配置为:
从所述RF信号产生所述无线设备的运行电力;
接收通过所述RF收发器使用所述RF信号传输的所述数据,其中,在所述无线设备未激活需要比从所述RF信号能够产生的更大运行电力的任何第一可视警报的情况下,传输所述数据,其中,所述无线设备以第二低电力的可视警报替换所述第一可视警报,所述第二低电力的可视警报从所述RF信号产生并且足以通知所述用户已经接收到所述数据;并且
使用后向散射通信将所述其他数据从所述无线设备通信至所述基站。
20. 根据权利要求19所述的非易失性存储介质,其中,所述无线设备被配置为使用从所述RF信号产生的所述运行电力接收使用所述RF信号传输的数据。
21. 根据权利要求20所述的非易失性存储介质,其中,所述无线设备被配置为通过仅依赖于从所述RF信号产生的所述运行电力接收使用所述RF信号传输的数据。
22. 根据权利要求19所述的非易失性存储介质,其中,使用所述RF信号传输的至少一些数据按照类型受限制或者优先。”
驳回决定指出:1、独立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和对比文件2、对比文件3以及本领域惯用手段的结合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2、从属权利要求2-9的附加技术特征或者被对比文件1、对比文件2、对比文件3公开,或者属于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因此在独立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从属权利要求2-9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3、独立权利要求10相对于对比文件1和对比文件2、对比文件3以及本领域惯用手段的结合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4、权利要求11-18的附加技术特征与权利要求2-9的附加技术特征相对应,因此权利要求11-18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5、权利要求19-21请求保护一种包含程序的计算机可读的非易失性存储介质,耦接至处理器,当所述处理器执行所述程序时,所述处理器执行一种方法,所述方法与权利要求10-12对应一致。基于权利要求10-12不具备创造性的事实与理由,权利要求19-21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6、从属权利要求22的附加技术特征属于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因此在独立权利要求19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从属权利要求22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申请人(下称复审请求人)对上述驳回决定不服,于2019年04月12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复审请求,同时提交了权利要求书的全文修改替换页,其中将权利要求1、10、19中的特征“在所述无线设备未激活需要比从所述RF信号能够产生的更大运行电力的任何第一可视警报的情况下”修改为“在所述无线设备未激活点亮显示屏幕并且需要比从所述RF信号能够产生的更大运行电力的任何第一可视警报的情况下”,将权利要求1、10、19中的特征“第二低电力的可视警报”修改为“点亮所述显示屏幕的像素子集的第二低电力的可视警报”。复审请求人认为:本申请所要解决的主要技术问题之一是:如何提供一种能够使用比当前通信设备明显更低的电池电力(最小量的电池电力)执行一些通信功能的无线通信设备。驳回决定中所指出的“提供低电力的无线设备运行方式”,其仅仅是解决上述问题的具体技术手段而并非实际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本身。在对比文件3中,LED使能在打开模式和关闭模式之间切换。对比文件3没有任何地方公开或教导无源RFID以低功率视觉警报替换高功率视觉警报,从而实现“能够使用比现有通信设备的电池电力明显更小的电池的最小电量执行一些通信功能的无线通信设备”。因此,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是非显而易见的。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9年04月17日依法受理了该复审请求,并将其转送至实质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
实质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书中认为权利要求1-22仍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因而坚持驳回决定。
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理。
合议组于2019年07月24日向复审请求人发出复审通知书。该复审通知书所针对的审查文本为:2015年11月13日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时提交的国际申请文件中文文本的说明书第1-42页,说明书附图第1-15页,说明书摘要及摘要附图;2019年04月12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22项。该复审通知书引用的对比文件与驳回决定引用的对比文件相同,即对比文件1、对比文件2和对比文件3。复审通知书中指出:1、独立权利要求1、10相对于对比文件1、对比文件2、对比文件3和本领域公知常识的结合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2、权利要求19要求保护一种包含程序的计算机可读的非易失性存储介质,耦接至处理器,当处理器执行所述程序时,处理器执行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当权利要求10不具备创造性时,权利要求19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因而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有关创造性的规定。3、从属权利要求2-9、11-18、20-22的附加技术特征或者被对比文件1、对比文件2、对比文件3公开,或者属于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这些权利要求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同时,针对复审请求人的意见进行了相应评述。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9月09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并提交了权利要求书的全文修改替换页,对权利要求1、10、19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10、19的内容如下:
“1. 一种无线通信系统,包括:
无线设备,与社交网络系统的用户相关联,其中,所述用户由所述社交网络系统的社交图谱中的用户节点表示,并且其中,所述无线设备包括具有低电力泄露的用于存储从RF信号产生的电力的电容器;和
基站,包括:
网络连接,被配置为从所述社交网络系统接收信息,所述信息包括多个内容部分;和
射频(RF)收发器,被配置为使用RF信号传输数据到所述无线设备,其中:
被传输到所述无线设备的所述数据包括从所述社交网络系统接收的所述内容部分中的至少一个;并且
通过使用RF信号被传输到所述无线设备的所述数据中的至少一些至少部分基于与所述用户相关联的社交网络信息受限制或者优先,其中,与所述用户相关联的所述社交网络信息包括分别对应于所述多个内容部分的多个亲密度系数,其中,每个亲密度系数表示所述用户对所述内容部分中的一个的亲密度并且至少部分基于在社交图谱中在所述用户节点和与所述内容部分中的一个相关联的另一节点之间的隔离度;
其中,所述无线设备被配置为:
从所述RF信号产生所述无线设备的运行电力;
接收通过所述RF收发器使用所述RF信号传输的所述数据,其中,在所述无线设备未激活点亮显示屏幕并且需要比从所述RF信号能够产生的更大运行电力的任何第一可视警报的情况下,传输所述数据,其中,所述无线设备以点亮所述显示屏幕的像素子集的第二低电力的可视警报替换所述第一可视警报,所述第二低电力的可视警报的运行电力从所述RF信号产生并且足以通知所述用户已经接收到所述数据;并且
使用后向散射通信将其他数据通信至所述基站。”
“10. 一种方法,包括:
通过基站的射频(RF)收发器,使用RF信号传输数据到无线设备,其中:
所述无线设备与社交网络系统的用户相关联,其中,所述用户由所述社交网络系统的社交图谱中的用户节点表示,并且其中,所述无线设备包括具有低电力泄露的用于存储从RF信号产生的电力的电容器;
所述基站包括网络连接,所述网络连接被配置为从所述社交网络系统接收信息,所述信息包括多个内容部分;
被传输到所述无线设备的所述数据包括从所述社交网络系统接收的所述内容部分中的至少一个;并且
通过使用RF信号被传输到所述无线设备的所述数据中的至少一些至少部分基于与所述用户相关联的社交网络信息受限制或者优先,其中,与所述用户相关联的所述社交网络信息包括分别对应 于所述多个内容部分的多个亲密度系数,其中,每个亲密度系数表示所述用户对所述内容部分中的一个的亲密度并且至少部分基于在社交图谱中在所述用户节点和与所述内容部分中的一个相关联的另一节点之间的隔离度;并且
通过所述基站从所述无线设备接收其他数据,其中,所述无线设备被配置为:
从所述RF信号产生所述无线设备的运行电力;
接收通过所述RF收发器使用所述RF信号传输的所述数据,其中,在所述无线设备未激活点亮显示屏幕并且需要比从所述RF信号能够产生的更大运行电力的任何第一可视警报的情况下,传输所述数据,其中,所述无线设备以点亮所述显示屏幕的像素子集的第二低电力的可视警报替换所述第一可视警报,所述第二低电力的可视警报的运行电力从所述RF信号产生并且足以通知所述用户已经接收到所述数据;并且
使用后向散射通信将所述其他数据从所述无线设备通信至所述基站。”
“19. 一种包含程序的计算机可读的非易失性存储介质,耦接至处理器,当所述处理器执行所述程序时,所述处理器执行以下方法:
通过基站的射频(RF)收发器,使用RF信号传输数据到无线设备,其中:
所述无线设备与社交网络系统的用户相关联,其中,所述用户由所述社交网络系统的社交图谱中的用户节点表示,并且其中,所述无线设备包括具有低电力泄露的用于存储从RF信号产生的电力的电容器;
所述基站包括网络连接,所述网络连接被配置为从所述社交网络系统接收信息,所述信息包括多个内容部分;
被传输到所述无线设备的所述数据包括从所述社交网络系统接收的所述内容部分中的至少一个;并且
通过使用RF信号被传输到所述无线设备的所述数据中的至少一些至少部分基于与所述用户相关联的社交网络信息受限制或者优先,其中,与所述用户相关联的所述社交网络信息包括分别对应于所述多个内容部分的多个亲密度系数,其中,每个亲密度系数表示所述用户对所述内容部分中的一个的亲密度并且至少部分基于在社交图谱中在所述用户节点和与所述内容部分中的一个相关联的另一节点之间的隔离度;并且
通过所述基站从所述无线设备接收其他数据,其中,所述无线设备被配置为:
从所述RF信号产生所述无线设备的运行电力;
接收通过所述RF收发器使用所述RF信号传输的所述数据,其中,在所述无线设备未激活点亮显示屏幕并且需要比从所述RF信号能够产生的更大运行电力的任何第一可视警报的情况下,传输所述数据,其中,所述无线设备以点亮所述显示屏幕的像素子集的第二低电力的可视警报替换所述第一可视警报,所述第二低电力的可视警报的运行电力从所述RF信号产生并且足以通知所述用户已经接收到所述数据;并且
使用后向散射通信将所述其他数据从所述无线设备通信至所述基站。”
复审请求人认为:在本申请的权利要求1中,可视警报是用于通知用户已经接收到数据,而对比文件3并不是用于这样的目的,对比文件3完全不涉及数据的传输。权利要求1中进一步限定基于与所述用户相关联的社交网络信息受限制或者优先的“被传输到所述无线设备的所述数据中的至少一些至少部分”的传输方式是通过使用RF信号。因此,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能够根据传输内容的不同选择合适的传输方式,从而解决了相应的技术问题。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双模式无线通信设备,但没有公开该无线通信设备涉及社交网络信息或者可视警报。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向社交网络中的用户推送好友信息的方法,但并不涉及使用RF信号,因此不可能给出将相关特征应用到对比文件1的启示。对比文件3具有可视指示器的无源RFID元件,并不涉及数据传输,因此也不可能给出将相关特征应用到对比文件1的启示。
在上述程序的基础上,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可以作出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一)审查文本的认定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9月09日答复复审通知书时提交了权利要求书全文修改替换页。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所依据的文本为: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9月09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22项;2015年11月13日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时提交的国际申请文件中文文本的说明书第1-42页,说明书附图第1-15页,说明书摘要及摘要附图。经审查,上述修改文本的修改之处符合专利法第33条的规定。
(二)关于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所引用的对比文件与驳回决定、复审通知书所引用的对比文件相同,即:
对比文件1:WO2012166774A2,公开日为2012年12月06日;
对比文件2:CN102695121A,公开日为2012年09月26日;
对比文件3:CN101680997A,公开日为2010年03月24日。
1.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无线通信系统。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双模式无线通信设备(参见对比文件1说明书第14页第4行-第16页第22行,附图1、2):通信系统 100包括基站102和多个无线通信设备104a、104b、104c和104d;基站102包括RF收发器,基站 102传输由无线通信设备接收的RF信号106;基站102还可包括用于耦接至包括例如局域网、无线局域网、广域网、蜂窝网络或公共交换电话网的一个或多个有线或无线网络的一个或多个网络接口;无线通信设备接收来自基站的RF信号,无线通信设备将RF信号转换成DC电压以对无线通信设备的部件供电,无线通信设备从来自基站的RF信号中接收数据,无线通信设备可使用后向散射通信技术来应答数据传输基站(相当于,所述无线设备被配置为:从所述RF信号产生所述无线设备的运行电力;接收通过所述RF收发器使用所述RF信号传输的所述数据;并且使用后向散射通信将其他数据通信至所述基站)。
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公开的内容相比,区别特征在于:(1)无线设备,与社交网络系统的用户相关联,其中,所述用户由所述社交网络系统的社交图谱中的用户节点表示;基站的网络连接被配置为从所述社交网络系统接收信息,所述信息包括多个内容部分;通过使用RF信号被传输到所述无线设备的所述数据包括从所述社交网络系统接收的所述内容部分中的至少一个;被传输到所述无线设备的所述数据中的至少一些至少部分基于与所述用户相关联的社交网络信息受限制或者优先,其中,与所述用户相关联的所述社交网络信息包括分别对应于所述多个内容部分的多个亲密度系数,其中,每个亲密度系数表示所述用户对所述内容部分中的一个的亲密度并且至少部分基于在社交图谱中在所述用户节点和与所述内容部分中的一个相关联的另一节点之间的隔离度;(2)所述无线设备包括具有低电力泄露的用于存储从RF信号产生的电力的电容器;在所述无线设备未激活点亮显示屏幕并且需要比从所述RF信号能够产生的更大运行电力的任何第一可视警报的情况下,传输所述数据,其中,所述无线设备以点亮所述显示屏幕的像素子集的第二低电力的可视警报替换所述第一可视警报,所述第二低电力的可视警报的运行电力从所述RF信号产生并且足以通知所述用户已经接收到所述数据。基于上述区别特征,权利要求1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向用户传输其感兴趣的内容;以及,如何在低电力情况下向用户提供警报。
针对上述区别特征,合议组认为:
对于区别特征(1),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向社交网络中的用户推送好友信息的方法和系统(参见对比文件2说明书第[0017]-[0045]段):从社交网络的服务器中获取该用户在该社交网络中的好友的当前位置信息,然后根据用户在社交网络中的用户ID,从服务器的数据库中提取该用户的历史行为数据,根据用户的历史行为数据计算用户与好友之间的亲密度属性、分析用户与好友之间的兴趣匹配度以及用户与好友之间的在现实生活中的位置行踪特征匹配度,通过加权算法将满足一定条件的目标附近好友推送给该用户的移动终端,从而在用户的移动终端上通知用户关于在其附近的目标附近好友的好友信息(相当于,无线设备与社交网络系统的用户相关联,被传输到所述无线设备的所述数据包括从所述社交网络系统接收的所述内容部分中的至少一个;被传输到所述无线设备的所述数据中的至少一些至少部分基于与所述用户相关联的社交网络信息受限制或者优先,其中,与所述用户相关联的所述社交网络信息包括分别对应于所述多个内容部分的多个亲密度系数);所述亲密度属性、兴趣匹配度以及实际行踪特征及地理位置的匹配度可以统称为行为相关数据,将多个行为相关数据中的一个或多个行为相关数据的特征值进行计算,检测用户A与某好友用户B的亲密度属性的特征值,如果该特征值达到某阈值或用户A与好友用户B的亲密度的特征值在用户A的所有好友用户的亲密度的特征值列表中排列在靠前的位置时,那么就将该好友用户B确定为目标附近好友,从而将好友用户B的好友信息推送到用户A的移动终端(相当于,每个亲密度系数表示所述用户对所述内容部分中的一个的亲密度并且至少部分基于在所述用户节点和与所述内容部分中的一个相关联的另一节点之间的隔离度)。且该特征在对比文件2中所起作用与在本申请中所起作用相同,都是用于向用户传输其感兴趣的内容。即,对比文件2给出了将该特征用于对比文件1的技术方案以解决其技术问题的启示。此外,在社交网络中,使用社交图谱中的用户节点以区分不同的用户,以及,将从社交网络系统接收的信息经由基站的网络连接传输至基站,再经由基站传输至用户,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进一步,在对比文件1公开了“无线通信设备从来自基站的RF信号中接收数据”(参见对比文件1的说明书第15页第14-16段)的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想到使用RF信号将从所述社交网络系统接收的所述内容部分中的至少一个从基站传输至用户。
对于区别特征(2),对比文件3公开了一种具有可视指示器的无源RFID元件(参见对比文件3说明书第6页第4行-第9页第19行):可将RFID元件10附连至任何一种设备、设备零件或位置;RFID元件10在需要时可按照像常规RFID元件一样的方式工作,即经由天线12接收来自读取器、收发器等等的外部RF信号24;可视指示器16包括发光二极管,LED由于其低功率要求和小尺寸,可适合于在许多应用中与RFID元件10一起使用,在某些情况下,来自外部RF信号24的信号强度可强到足以对可视指示器16供电,电力足以从第一指示状态变到第二指示状态,在需要时,可包括无源储能器20以储存从外部RF信号24接收的能量,如果由于RF信号功率限制,LED不能被连续照亮或不够亮到足以被看见,则可使用电容器储存来自外部RF信号的能量并以某个占空比放电(相当于,在所述无线设备需要比从所述RF信号能够产生的更大运行电力的任何第一可视警报的情况下,所述无线设备以第二低电力的可视警报替换所述第一可视警报,所述第二低电力的可视警报的运行电力从所述RF信号产生并且足以通知所述用户);还可使用其它类型的可视指示器,诸如液晶显示器等。且该特征在对比文件3中所起作用与在本申请中所起作用相同,都是用于在低电力情况下向用户提供警报。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从对比文件3公开的上述内容中得到启示,能够想到当无线设备在低电力情况下传输数据时,采用上述方法来向用户提供已接收到数据的警报。进一步,在无线设备未激活点亮显示屏幕时,仅点亮显示屏幕的像素子集而非点亮整个屏幕以通知用户,从而减少无线设备的耗能,这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在设计无线设备的低电力警报时的惯用手段。选择低电力泄露的电容器作为存储电力的电容器以提高储存性能,也属于本领域的惯用手段。
综上,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对比文件3以及本领域公知常识,从而获得权利要求1所要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此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因而权利要求1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有关创造性的规定。
2.权利要求10请求保护一种方法。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双模式无线通信设备,(参见对比文件1说明书第14页第4行-第16页第22行,附图1、2):通信系统 100包括基站102和多个无线通信设备104a、104b、104c和104d;基站102包括RF收发器,基站 102传输由无线通信设备接收的RF信号106;基站102还可包括用于耦接至包括例如局域网、无线局域网、广域网、蜂窝网络或公共交换电话网的一个或多个有线或无线网络的一个或多个网络接口(相当于,所述基站包括网络连接);无线通信设备接收来自基站的RF信号,无线通信设备将RF信号转换成DC电压以对无线通信设备的部件供电,无线通信设备从来自基站的RF信号中接收数据,无线通信设备可使用后向散射通信技术来应答数据传输基站(相当于,通过所述基站从所述无线设备接收其他数据,其中,所述无线设备被配置为:从所述RF信号产生所述无线设备的运行电力;接收通过所述RF收发器使用所述RF信号传输的所述数据;并且使用后向散射通信将所述其他数据从所述无线设备通信至所述基站)。
权利要求10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公开的内容相比,区别特征在于:(1)所述无线设备与社交网络系统的用户相关联,其中,所述用户由所述社交网络系统的社交图谱中的用户节点表示;所述网络连接被配置为从所述社交网络系统接收信息,所述信息包括多个内容部分;被传输到所述无线设备的所述数据包括从所述社交网络系统接收的所述内容部分中的至少一个;通过使用RF信号被传输到所述无线设备的所述数据中的至少一些至少部分基于与所述用户相关联的社交网络信息受限制或者优先,其中,与所述用户相关联的所述社交网络信息包括分别对应于所述多个内容部分的多个亲密度系数,其中,每个亲密度系数表示所述用户对所述内容部分中的一个的亲密度并且至少部分基于在社交图谱中在所述用户节点和与所述内容部分中的一个相关联的另一节点之间的隔离度;(2)所述无线设备包括具有低电力泄露的用于存储从RF信号产生的电力的电容器;在所述无线设备未激活点亮显示屏幕并且需要比从所述RF信号能够产生的更大运行电力的任何第一可视警报的情况下,传输所述数据,其中,所述无线设备以点亮所述显示屏幕的像素子集的第二低电力的可视警报替换所述第一可视警报,所述第二低电力的可视警报的运行电力从所述RF信号产生并且足以通知所述用户已经接收到所述数据。基于上述区别特征,可以确定权利要求10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向用户传输其感兴趣的内容;以及,如何在低电力情况下向用户提供警报。
针对上述区别特征,合议组认为:
对于区别特征(1),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向社交网络中的用户推送好友信息的方法和系统,(参见对比文件2说明书第[0017]-[0045]段):从社交网络的服务器中获取该用户在该社交网络中的好友的当前位置信息,然后根据用户在社交网络中的用户ID,从服务器的数据库中提取该用户的历史行为数据,根据用户的历史行为数据计算用户与好友之间的亲密度属性、分析用户与好友之间的兴趣匹配度以及用户与好友之间的在现实生活中的位置行踪特征匹配度,通过加权算法将满足一定条件的目标附近好友推送给该用户的移动终端, 从而在用户的移动终端上通知用户关于在其附近的目标附近好友的好友信息(相当于,无线设备与社交网络系统的用户相关联,被传输到所述无线设备的所述数据包括从所述社交网络系统接收的所述内容部分中的至少一个;被传输到所述无线设备的所述数据中的至少一些至少部分基于与所述用户相关联的社交网络信息受限制或者优先,其中,与所述用户相关联的所述社交网络信息包括分别对应于所述多个内容部分的多个亲密度系数);所述亲密度属性、兴趣匹配度以及实际行踪特征及地理位置的匹配度可以统称为行为相关数据,将多个行为相关数据中的一个或多个行为相关数据的特征值进行计算,检测用户A与某好友用户B的亲密度属性的特征值,如果该特征值达到某阈值或用户A与好友用户B的亲密度的特征值在用户A的所有好友用户的亲密度的特征值列表中排列在靠前的位置时,那么就将该好友用户B确定为目标附近好友,从而将好友用户B的好友信息推送到用户A的移动终端(相当于,每个亲密度系数表示所述用户对所述内容部分中的一个的亲密度并且至少部分基于在所述用户节点和与所述内容部分中的一个相关联的另一节点之间的隔离度)。且该特征在对比文件2中所起作用与在本申请中所起作用相同,都是用于向用户传输其感兴趣的内容。即,对比文件2给出了将该特征用于对比文件1的技术方案以解决其技术问题的启示。此外,在社交网络中,使用社交图谱中的用户节点以区分不同的用户,以及,将从社交网络系统接收的信息经由基站的网络连接传输至基站,再经由基站传输至用户,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进一步,在对比文件1公开了“无线通信设备从来自基站的RF信号中接收数据”(参见对比文件1的说明书第15页第14-16段)的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想到使用RF信号将从所述社交网络系统接收的所述内容部分中的至少一个从基站传输至用户。
对于区别特征(2),对比文件3公开了一种具有可视指示器的无源RFID元件(参见对比文件3说明书第6页第4行-第9页第19行):可将RFID元件10附连至任何一种设备、设备零件或位置;RFID元件10在需要时可按照像常规RFID元件一样的方式工作,即经由天线12接收来自读取器、收发器等等的外部RF信号24;可视指示器16包括发光二极管,LED由于其低功率要求和小尺寸,可适合于在许多应用中与RFID元件10一起使用,在某些情况下,来自外部RF信号24的信号强度可强到足以对可视指示器16供电,电力足以从第一指示状态变到第二指示状态,在需要时,可包括无源储能器20以储存从外部RF信号24接收的能量,如果由于RF信号功率限制,LED不能被连续照亮或不够亮到足以被看见,则可使用电容器储存来自外部RF信号的能量并以某个占空比放电(相当于,在所述无线设备需要比从所述RF信号能够产生的更大运行电力的任何第一可视警报的情况下,所述无线设备以第二低电力的可视警报替换所述第一可视警报,所述第二低电力的可视警报的运行电力从所述RF信号产生并且足以通知所述用户);还可使用其它类型的可视指示器,诸如液晶显示器等。且该特征在对比文件3中所起作用与在本申请中所起作用相同,都是用于在低电力情况下向用户提供警报。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从对比文件3公开的上述内容中得到启示,能够想到当无线设备在低电力情况下传输数据时,采用上述方法来向用户提供已接收到数据的警报。进一步,在无线设备未激活点亮显示屏幕时,仅点亮显示屏幕的像素子集而非点亮整个屏幕以通知用户,从而减少无线设备的耗能,这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在设计无线设备的低电力警报时的惯用手段。选择低电力泄露的电容器作为存储电力的电容器以提高储存性能,也属于本领域的惯用手段。
综上,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对比文件3以及本领域公知常识,从而获得权利要求10所要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此权利要求10的技术方案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因而权利要求10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有关创造性的规定。
3.权利要求19要求保护一种包含程序的计算机可读的非易失性存储介质,耦接至处理器,当处理器执行所述程序时,处理器执行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将计算机可读的非易失性存储介质耦接至处理器,并在非易失性存储介质中包含程序,以使得处理器在执行所述程序时执行相应的方法,这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因此,当权利要求10不具备创造性时,权利要求19的技术方案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因而权利要求19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有关创造性的规定。
4.权利要求2、3、11、12、20、21的附加技术特征被对比文件1公开了(参见对比文件1说明书第14页第4行-第16页第22行,附图1、2):无线通信设备接收来自基站的RF信号,无线通信设备将RF信号转换成DC电压以对无线通信设备的部件供电,当无线通信设备已经接收到足够用于启动的能量时,它还可开始从RF信号中接收数据;无线通信设备104a-104d并不包括电池并且RF信号是唯一的电源。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这些权利要求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5.权利要求4、5、13、14的附加技术特征被对比文件3公开了(参见对比文件3说明书第6页第4行-第9页第19行):可视指示器16包括发光二极管,LED由于其低功率要求和小尺寸,可适合于在许多应用中与RFID元件10一起使用,在某些情况下,来自外部RF信号24的信号强度可强到足以对可视指示器16供电,电力足以从第一指示状态变到第二指示状态,在需要时,可包括无源储能器20以储存从外部RF信号24接收的能量,如果由于RF信号功率限制,LED不能被连续照亮或不够亮到足以被看见,则可使用电容器储存来自外部RF信号的能量并以某个占空比放电;可按照多种方式安装可视指示器216,诸如安装到部件240外部、部件中。且上述特征在对比文件3中所起的作用与在本申请中所起的作用相同,都是在低电力情况下向用户提供警报。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这些权利要求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6.对于权利要求6、7、15、16的附加技术特征,对比文件1公开了(参见对比文件1说明书第14页第4行-第16页第22行;附图1、2):通信系统 100包括基站102和多个无线通信设备104a、104b、104c和104d,基站 102传输通过无线通信设备接收的RF信号106,无线通信设备104a-104d将接收的RF信号转换为DC电压以对无线设备104a-104d的内部部件供电,无线通信设备从来自基站的RF信号中接收数据。同时,多个无线设备各自具有唯一的地址以便于区分,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这些权利要求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7.权利要求8、9、17、18的附加技术特征被对比文件2公开了(参见对比文件2说明书第[0017]-[0045]段):亲密度属性、兴趣匹配度以及实际行踪特征及地理位置的匹配度可以统称为行为相关数据,将多个行为相关数据中的一个或多个行为相关数据的特征值进行计算,检测用户A与某好友用户B的亲密度属性的特征值,如果该特征值达到某阈值或用户A与好友用户B的亲密度的特征值在用户A的所有好友用户的亲密度的特征值列表中排列在靠前的位置时。且上述特征在对比文件2中所起的作用与在本申请中所起的作用相同,都是向用户传输其感兴趣的内容。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这些权利要求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8.对于权利要求22,数据的传输可按照类型受限制或者优先以提高传输效率,这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19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权利要求22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三)对复审请求人相关意见的评述
针对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9月09日陈述的意见,合议组认为:
首先,在传输数据时通过警报通知用户已接收到数据,从而便于用户使用,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常规技术手段。同时,如上所述,对比文件3已经公开了在所述无线设备需要比从所述RF信号能够产生的更大运行电力的任何第一可视警报的情况下,所述无线设备以第二低电力的可视警报替换所述第一可视警报,所述第二低电力的可视警报的运行电力从所述RF信号产生并且足以通知所述用户(参见对比文件3说明书第6页第4行-第9页第19行)。在此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从对比文件3公开的上述内容中得到启示,能够想到当无线设备在低电力情况下传输数据时,采用上述方法来向用户提供已接收到数据的警报。
其次,权利要求1中仅记载了“通过使用RF信号被传输到所述无线设备的所述数据中的至少一些至少部分基于与所述用户相关联的社交网络信息受限制或者优先”,该记载仅限定该数据中的至少一些至少部分基于社交网络信息受限制或者优先,而并未限定需要对不同的传输内容选择不同的传输方式。进一步,如上所述,对比文件2公开了将从所述社交网络系统接收的所述内容部分中的至少一个从基站传输至用户(参见对比文件2说明书第[0017]-[0045]段)。在对比文件1公开了无线通信设备从来自基站的RF信号中接收数据(参见对比文件1的说明书第15页第14-16行)的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想到使用RF信号将从所述社交网络系统接收的所述内容部分中的至少一个从基站传输至用户。
因此,合议组对复审请求人的上述意见不予支持。
三、决定
维持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12月29日对本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
如对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不服,根据专利法第41条第2款的规定,复审请求人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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