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创造名称:报警方法及装置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195824
决定日:2019-11-22
委内编号:1F275462
优先权日:
申请(专利)号:201510713143.1
申请日:2015-10-28
复审请求人: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无效请求人:
授权公告日: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
主审员:尹海霞
合议组组长:孙洁君
参审员:杨曦
国际分类号:G08B21/02;H04N7/18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决定要点
:如果一项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作为最接近现有技术的对比文件公开的技术方案相比存在区别技术特征,但一部分区别特征被其它对比文件公开,另一部分区别技术特征属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需要作出的常规选择,则该项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相对于现有技术不具备创造性。
全文:
本复审请求涉及申请号为201510713143.1,名称为“报警方法及装置”的发明专利申请(下称本申请),本申请的申请人为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日为2015年10月28日,公开日为2016年01月27日。
经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审查部门于2018年11月26日以本申请权利要求1-26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关于创造性的规定为由作出驳回决定。驳回决定中引用了如下2篇对比文件:
对比文件1:CN101872524A,公开日为2010年10月27日;
对比文件2:CN101840422A,公开日为2010年09月22日。
驳回决定所依据的文本为申请日提交的说明书1-365段、说明书附图1-16、说明书摘要和摘要附图,以及申请人于2018年09月04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26项。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一种报警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获取监控视频;
判断所述监控视频的敏感区域中是否存在监控目标;
当所述敏感区域中存在所述监控目标时,向终端发送报警信息,使所述终端进行报警;
其中,当所述监控视频的敏感区域中存在运动目标,且所述运动目标的特征与所述监控目标的特征之间的匹配度大于指定数值时,所述监控视频的敏感区域中存在监控目标。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判断所述监控视频的敏感区域中是否存在监控目标,包括:
判断所述监控视频中是否存在运动目标;
当所述监控视频中存在所述运动目标时,判断所述运动目标是否为监控目标;
当所述运动目标为所述监控目标时,判断所述监控目标是否位于敏感区域;
当所述监控目标位于所述敏感区域时,确定所述监控视频的敏感区域中存在所述监控目标。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判断所述监控视频的敏感区域中是否存在监控目标,包括:
判断所述监控视频的敏感区域中是否存在运动目标;
当所述敏感区域中存在所述运动目标时,判断所述运动目标是否为监控目标;
当所述运动目标为所述监控目标时,确定所述监控视频的敏感区域中存在所述监控目标。
4.如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判断所述运动目标是否为监控目标,包括:
确定所述运动目标的特征;
确定所述运动目标的特征与所述监控目标的特征之间的匹配度;
当所述匹配度大于指定数值时,确定所述运动目标为所述监控目标。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确定所述运动目标的特征,包括:
在所述监控视频的视频图像中,对所述运动目标所在的区域进行裁剪,得到目标图像;
对所述目标图像进行特征提取,得到所述运动目标的特征。
6.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确定所述运动目标的特征与所述监控目标的特征之间的匹配度之前,还包括:
接收所述终端发送的设置信息,所述设置信息中携带监控目标标识信息;
基于所述监控目标标识信息,从存储的历史视频中,获取所述监控目标的跟踪视频;
从所述跟踪视频的每帧视频图像中,获取所述监控目标的跟踪图像;
对所述监控目标的跟踪图像进行特征提取,得到所述监控目标的特征。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设置信息中还携带所述监控目标对应的敏感区域信息,所述敏感区域信息用于获取敏感区域。
8.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判断所述监控目标是否位于敏感区域,包括:
对所述监控目标进行目标跟踪,得到所述监控目标当前所处的位置;
基于所述监控目标当前所处的位置,判断所述监控目标是否位于敏感区域。
9.一种报警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向服务器发送设置信息,所述设置信息中携带监控目标标识信息和监控目标对应的敏感区域信息,使所述服务器获取监控视频,并在所述监控视频的敏感区域中存在所述监控目标时返回报警信息;
当接收到所述服务器返回的报警信息时,基于所述报警信息进行报警;
其中,当所述监控视频的敏感区域中存在运动目标,且所述运动目标的特征与所述监控目标的特征之间的匹配度大于指定数值时,所述监控视频的敏感区域中存在监控目标。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向服务器发送设置信息之前,还包括:
获取历史视频,播放所述历史视频;
在播放所述历史视频的过程中,基于所述历史视频的视频图像,确定所述监控目标标识信息和所述监控目标对应的敏感区域信息。
11.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基于所述历史视频的视频图像,确定所述监控目标标识信息和所述监控目标对应的敏感区域信息,包括:
当基于所述历史视频的视频图像接收到第一选择指令时,将所述第一选择指令所选择的对象确定为所述监控目标;
当基于所述历史视频的视频图像接收到第二选择指令时,将所述第二选择指令所选择的区域确定为所述监控目标对应的敏感区域;
获取所述监控目标的监控目标标识信息,以及获取所述敏感区域的敏感区域信息。
12.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基于所述历史视频的视频图像,确定所述监控目标标识信息和所述监控目标对应的敏感区域信息,包括:
获取在所述历史视频的视频图像中画出的第一区域和在所述视频图像中选择的目标对象,所述目标对象为在所述视频图像中画出的第二区域包括的对象,或者所述目标对象为在所述视频图像中检测到的选择操作所选择的对象;
当在所述第一区域和所述目标对象中的至少一个上检测到预设手势操作时,将所述第一区域确定为所述监控目标对应的敏感区域,以及将所述目标对象确定为所述监控目标;
获取所述监控目标的监控目标标识信息,以及获取所述敏感区域的敏感区域信息。
13.一种报警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包括:
获取模块,用于获取监控视频;
判断模块,用于判断所述监控视频的敏感区域中是否存在监控目标;
发送模块,用于当所述敏感区域中存在所述监控目标时,向终端发送报警信息,使所述终端进行报警;
其中,当所述监控视频的敏感区域中存在运动目标,且所述运动目标的特征与所述监控目标的特征之间的匹配度大于指定数值时,所述监控视频的敏感区域中存在监控目标。
14.如权利要求13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判断模块包括:
第一判断单元,用于判断所述监控视频中是否存在运动目标;
监控目标识别单元,用于当所述监控视频中存在所述运动目标时,判断所述运动目标是否为监控目标;
第二判断单元,用于当所述运动目标为所述监控目标时,判断所述监控目标是否位于敏感区域;
第一确定单元,用于当所述监控目标位于所述敏感区域时,确定所述监控视频的敏感区域中存在所述监控目标。
15.如权利要求13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判断模块包括:
第三判断单元,用于判断所述监控视频的敏感区域中是否存在运动目标;
监控目标识别单元,用于当所述敏感区域中存在所述运动目标时,判断所述运动目标是否为监控目标;
第二确定单元,用于当所述运动目标为所述监控目标时,确定所述监控视频的敏感区域中存在所述监控目标。
16.如权利要求14或15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监控目标识别单元包括:
第一确定子单元,用于确定所述运动目标的特征;
第二确定子单元,用于确定所述运动目标的特征与所述监控目标的特征之间的匹配度;
第三确定子单元,用于当所述匹配度大于指定数值时,确定所述运动目标为所述监控目标。
17.如权利要求16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确定子单元,用于:
当所述监控视频中存在所述运动目标时,在所述监控视频的视频图像中,对所述运动目标所在的区域进行裁剪,得到目标图像;
对所述目标图像进行特征提取,得到所述运动目标的特征。
18.如权利要求16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监控目标识别单元还包括:
接收子单元,用于接收所述终端发送的设置信息,所述设置信息中携带监控目标标识信息;
第一获取子单元,用于基于所述监控目标标识信息,从存储的历史视频中,获取所述监控目标的跟踪视频;
第二获取子单元,用于从所述跟踪视频的每帧视频图像中,获取所述监控目标的跟踪图像;
提取子单元,用于对所述监控目标的跟踪图像进行特征提取,得到所述监控目标的特征。
19.如权利要求18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设置信息中还携带所述监控目标对应的敏感区域信息,所述敏感区域信息用于获取敏感区域。
20.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判断单元包括:
跟踪子单元,用于当所述运动目标为所述监控目标时,对所述监控目标进行目标跟踪,得到所述监控目标当前所处的位置;
判断子单元,用于基于所述监控目标当前所处的位置,判断所述监控目标是否位于敏感区域。
21.一种报警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包括:
第一发送模块,用于向服务器发送设置信息,所述设置信息中携带监控目标标识信息和监控目标对应的敏感区域信息,使所述服务器获取监控视频,并在所述监控视频的敏感区域中存在所述监控目标时返回报警信息;
报警模块,用于当接收到所述服务器返回的报警信息时,基于所述报警信息进行报警;
其中,当所述监控视频的敏感区域中存在运动目标,且所述运动目标的特征与所述监控目标的特征之间的匹配度大于指定数值时,所述监控视频的敏感区域中存在监控目标。
22.如权利要求2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还包括:
获取模块,用于获取历史视频;
播放模块,用于播放所述历史视频;
确定模块,用于在播放所述历史视频的过程中,基于所述历史视频的视频图像,确定所述监控目标标识信息和所述监控目标对应的敏感区域信息。
23.如权利要求22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确定模块包括:
第一确定单元,用于在播放所述历史视频的过程中,当基于所述历史视频的视频图像接收到第一选择指令时,将所述第一选择指令所选择的对象确定为所述监控目标;
第二确定单元,用于当基于所述历史视频的视频图像接收到第二选择指令时,将所述第二选择指令所选择的区域确定为所述监控目标对应的敏感区域;
第一获取单元,用于获取所述监控目标的监控目标标识信息,以及获取所述敏感区域的敏感区域信息。
24.如权利要求22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确定模块包括:
第二获取单元,用于获取在所述历史视频的视频图像中画出的第一区域和在所述视频图像中选择的目标对象,所述目标对象为在所述视频图像中画出的第二区域包括的对象,或者所述目标对象为在所述视频图像中检测到的选择操作所选择的对象;
第三确定单元,用于当在所述第一区域和所述目标对象中的至少一个上检测到预设手势操作时,将所述第一区域确定为所述监控目标对应的敏感区域,以及将所述目标对象确定为所述监控目标;
第三获取单元,用于获取所述监控目标的监控目标标识信息,以及获取所述敏感区域的敏感区域信息。
25.一种报警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包括:
处理器;
用于存储处理器可执行指令的存储器;
其中,所述处理器被配置为:
获取监控视频;
判断所述监控视频的敏感区域中是否存在监控目标;
当所述敏感区域中存在所述监控目标时,向终端发送报警信息,使所述终端进行报警;
其中,当所述监控视频的敏感区域中存在运动目标,且所述运动目标的特征与所述监控目标的特征之间的匹配度大于指定数值时,所述监控视频的敏感区域中存在监控目标。
26.一种报警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包括:
处理器;
用于存储处理器可执行指令的存储器;
其中,所述处理器被配置为:
向服务器发送设置信息,所述设置信息中携带监控目标标识信息和监控目标对应的敏感区域信息,使所述服务器获取监控视频,并在所述监控视频的敏感区域中存在所述监控目标时返回报警信息;
当接收到所述服务器返回的报警信息时,基于所述报警信息进行报警;
其中,当所述监控视频的敏感区域中存在运动目标,且所述运动目标的特征与所述监控目标的特征之间的匹配度大于指定数值时,所述监控视频的敏感区域中存在监控目标。”
驳回决定主要认为: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公开的区别技术特征在于:所述方法中,当所述敏感区域中存在所述监控目标时,是向终端发送报警信息,使所述终端进行报警,当所述监控视频的敏感区域中存在运动目标,且所述运动目标的特征与所述监控目标的特征之间的匹配度大于指定数值时,所述监控视频的敏感区域中存在监控目标。上述区别技术特征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基于对比文件1公开的内容作出的常规选择,因此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从属权利要求2-8的附加技术特征或者被对比文件1或2公开,或者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常规选择,因此也不具备创造性。独立权利要求9与对比文件1公开的内容相比,区别技术特征在于:所述方法中,完成接收设置信息和判断分析视频的是服务器,当所述监控视频的敏感区域中存在运动目标,且所述运动目标的特征与所述监控目标的特征之间的匹配度大于指定数值时,所述监控视频的敏感区域中存在监控目标。上述区别技术特征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基于对比文件1公开的内容作出的常规选择,因此权利要求9不具备创造性。从属权利要求10-11的附加技术特征或者被对比文件1或2公开,或者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常规选择,因此也不具备创造性。权利要求13-24其请求保护的装置与权利要求1-12请求保护的方法步骤是一一对应的,因此也不具备创造性。独立权利要求25与对比文件1公开的内容相比,区别技术特征在于:所述装置是由处理器完成视频采集判断并且在发现目标时向终端发送报警信息,当所述监控视频的敏感区域中存在运动目标,且所述运动目标的特征与所述监控目标的特征之间的匹配度大于指定数值时,所述监控视频的敏感区域中存在监控目标。独立权利要求26与对比文件1公开的内容相比,区别技术特征在于:所述发送设置信息与接收报警信息报警是由处理器完成的,接收设置信息和判断分析视频的是服务器,当所述监控视频的敏感区域中存在运动目标,且所述运动目标的特征与所述监控目标的特征之间的匹配度大于指定数值时,所述监控视频的敏感区域中存在监控目标。上述区别技术特征本领域技术人员基于对比文件1公开的内容作出的常规选择,因此权利要求25和26也都不具备创造性。
申请人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复审请求人)对上述驳回决定不服,于2019年03月04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复审请求,并同时提交了权利要求书的全文修改替换页。复审请求时提交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一种报警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获取监控视频;
根据监控目标的特征,判断所述监控视频的敏感区域中是否存在所述监控目标;
当所述敏感区域中存在所述监控目标时,向终端发送报警信息,使所述终端进行报警;
所述监控目标的特征通过执行下述流程得到,所述流程包括:
接收所述终端发送的设置信息,所述设置信息中携带监控目标标识信息;
基于所述监控目标标识信息,从存储的历史视频中,获取所述监控目标的跟踪视频;
从所述跟踪视频的每帧视频图像中,获取所述监控目标的跟踪图像;
对所述监控目标的跟踪图像进行特征提取,得到所述监控目标的特征。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据所述监控目标的特征,判断所述监控视频的敏感区域中是否存在所述监控目标,包括:
判断所述监控视频中是否存在运动目标;
当所述监控视频中存在所述运动目标时,根据所述监控目标的特征与所述运动目标的特征,判断所述运动目标是否为所述监控目标;
当所述运动目标为所述监控目标时,判断所述监控目标是否位于敏感区域;
当所述监控目标位于所述敏感区域时,确定所述监控视频的敏感区域中存在所述监控目标。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据所述监控目标的特征,判断所述监控视频的敏感区域中是否存在所述监控目标,包括:
判断所述监控视频的敏感区域中是否存在运动目标;
当所述敏感区域中存在所述运动目标时,根据所述监控目标的特征与所述运动目标的特征,判断所述运动目标是否为所述监控目标;
当所述运动目标为所述监控目标时,确定所述监控视频的敏感区域中存在所述监控目标。
4.如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据所述监控目标的特征与所述运动目标的特征,判断所述运动目标是否为所述监控目标,包括:
确定所述运动目标的特征;
确定所述运动目标的特征与所述监控目标的特征之间的匹配度;
当所述匹配度大于指定数值时,确定所述运动目标为所述监控目标。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确定所述运动目标的特征,包括:
在所述监控视频的视频图像中,对所述运动目标所在的区域进行裁剪,得到目标图像;
对所述目标图像进行特征提取,得到所述运动目标的特征。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设置信息中还携带所述监控目标对应的敏感区域信息,所述敏感区域信息用于获取敏感区域。
7.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判断所述监控目标是否位于敏感区域,包括:
对所述监控目标进行目标跟踪,得到所述监控目标当前所处的位置;
基于所述监控目标当前所处的位置,判断所述监控目标是否位于敏感区域。
8.一种报警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获取历史视频,播放存储的历史视频;
在播放所述历史视频的过程中,基于所述历史视频的视频图像确定设置信息,所述设置信息中携带监控目标标识信息和监控目标对应的敏感区域信息;
向服务器发送所述设置信息,使所述服务器获取监控视频,并在所述监控视频的敏感区域中存在所述监控目标时返回报警信息;
当接收到所述服务器返回的报警信息时,基于所述报警信息进行报警;
其中,所述监控目标标识信息用于所述服务器基于所述监控目标标识信息,从所述历史视频中,获取所述监控目标的跟踪视频;从所述跟踪视频的每帧视频图像中,获取所述监控目标的跟踪图像;对所述监控目标的跟踪图像进行特征提取,得到所述监控目标的特征。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基于所述历史视频的视频图像确定设置信息,包括:
当基于所述历史视频的视频图像接收到第一选择指令时,将所述第一选择指令所选择的对象确定为所述监控目标;
当基于所述历史视频的视频图像接收到第二选择指令时,将所述第二选择指令所选择的区域确定为所述监控目标对应的敏感区域;
获取所述监控目标的监控目标标识信息,以及获取所述敏感区域的敏感区域信息。
10.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基于所述历史视频的视频图像确定设置信息,包括:
获取在所述历史视频的视频图像中画出的第一区域和在所述视频图像中选择的目标对象,所述目标对象为在所述视频图像中画出的第二区域包括的对象,或者所述目标对象为在所述视频图像中检测到的选择操作所选择的对象;
当在所述第一区域和所述目标对象中的至少一个上检测到预设手势操作时,将所述第一区域确定为所述监控目标对应的敏感区域,以及将所述目标对象确定为所述监控目标;
获取所述监控目标的监控目标标识信息,以及获取所述敏感区域的敏感区域信息。
11.一种报警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包括:
获取模块,用于获取监控视频;
判断模块,用于根据监控目标的特征,判断所述监控视频的敏感区域中是否存在所述监控目标;
发送模块,用于当所述敏感区域中存在所述监控目标时,向终端发送报警信息,使所述终端进行报警;
所述监控目标的特征由所述判断模块执行下述流程得到,所述流程包括:
接收所述终端发送的设置信息,所述设置信息中携带监控目标标识信息;
基于所述监控目标标识信息,从存储的历史视频中,获取所述监控目标的跟踪视频;
从所述跟踪视频的每帧视频图像中,获取所述监控目标的跟踪图像;
对所述监控目标的跟踪图像进行特征提取,得到所述监控目标的特征。
12.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判断模块包括:
第一判断单元,用于判断所述监控视频中是否存在运动目标;
监控目标识别单元,用于当所述监控视频中存在所述运动目标时,根据所述监控目标的特征,判断所述运动目标是否为所述监控目标;
第二判断单元,用于当所述运动目标为所述监控目标时,判断所述监控目标是否位于敏感区域;
第一确定单元,用于当所述监控目标位于所述敏感区域时,确定所述监控视频的敏感区域中存在所述监控目标。
13.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判断模块包括:
第三判断单元,用于判断所述监控视频的敏感区域中是否存在运动目标;
监控目标识别单元,用于当所述敏感区域中存在所述运动目标时,根据所述监控目标的特征,判断所述运动目标是否为所述监控目标;
第二确定单元,用于当所述运动目标为所述监控目标时,确定所述监控视频的敏感区域中存在所述监控目标。
14.如权利要求12或13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监控目标识别单元包括:
第一确定子单元,用于确定所述运动目标的特征;
第二确定子单元,用于确定所述运动目标的特征与所述监控目标的特征之间的匹配度;
第三确定子单元,用于当所述匹配度大于指定数值时,确定所述运动目标为所述监控目标。
15.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确定子单元,用于:
当所述监控视频中存在所述运动目标时,在所述监控视频的视频图像中,对所述运动目标所在的区域进行裁剪,得到目标图像;
对所述目标图像进行特征提取,得到所述运动目标的特征。
16.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设置信息中还携带所述监控目标对应的敏感区域信息,所述敏感区域信息用于获取敏感区域。
17.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判断单元包括:
跟踪子单元,用于当所述运动目标为所述监控目标时,对所述监控目标进行目标跟踪,得到所述监控目标当前所处的位置;
判断子单元,用于基于所述监控目标当前所处的位置,判断所述监控目标是否位于敏感区域。
18.一种报警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包括:
获取模块,用于获取历史视频;
播放模块,用于播放所述历史视频;
确定模块,用于在播放所述历史视频的过程中,基于所述历史视频的视频图像设置信息,所述设置信息中携带监控目标标识信息和监控目标对应的敏感区域信息;
第一发送模块,用于向服务器发送所述设置信息,使所述服务器获取监控视频,并在所述监控视频的敏感区域中存在所述监控目标时返回报警信息;
报警模块,用于当接收到所述服务器返回的报警信息时,基于所述报警信息进行报警;
其中,所述监控目标标识信息用于所述服务器基于所述监控目标标识信息,从所述历史视频中,获取所述监控目标的跟踪视频;从所述跟踪视频的每帧视频图像中,获取所述监控目标的跟踪图像;对所述监控目标的跟踪图像进行特征提取,得到所述监控目标的特征。
19.如权利要求18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确定模块包括:
第一确定单元,用于在播放所述历史视频的过程中,当基于所述历史视频的视频图像接收到第一选择指令时,将所述第一选择指令所选择的对象确定为所述监控目标;
第二确定单元,用于当基于所述历史视频的视频图像接收到第二选择指令时,将所述第二选择指令所选择的区域确定为所述监控目标对应的敏感区域;
第一获取单元,用于获取所述监控目标的监控目标标识信息,以及获取所述敏感区域的敏感区域信息。
20.如权利要求18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确定模块包括:
第二获取单元,用于获取在所述历史视频的视频图像中画出的第一区域和在所述视频图像中选择的目标对象,所述目标对象为在所述视频图像中画出的第二区域包括的对象,或者所述目标对象为在所述视频图像中检测到的选择操作所选择的对象;
第三确定单元,用于当在所述第一区域和所述目标对象中的至少一个上检测到预设手势操作时,将所述第一区域确定为所述监控目标对应的敏感区域,以及将所述目标对象确定为所述监控目标;
第三获取单元,用于获取所述监控目标的监控目标标识信息,以及获取所述敏感区域的敏感区域信息。
21.一种报警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包括:
处理器;
用于存储处理器可执行指令的存储器;
其中,所述处理器被配置为:
获取监控视频;
根据监控目标的特征,判断所述监控视频的敏感区域中是否存在所述监控目标;
当所述敏感区域中存在所述监控目标时,向终端发送报警信息,使所述终端进行报警;
所述监控目标的特征通过执行下述流程得到,所述流程包括:
接收所述终端发送的设置信息,所述设置信息中携带监控目标标识信息;
基于所述监控目标标识信息,从存储的历史视频中,获取所述监控目标的跟踪视频;
从所述跟踪视频的每帧视频图像中,获取所述监控目标的跟踪图像;
对所述监控目标的跟踪图像进行特征提取,得到所述监控目标的特征。
22.一种报警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包括:
处理器;
用于存储处理器可执行指令的存储器;
其中,所述处理器被配置为:
获取历史视频,播放存储的历史视频;
在播放所述历史视频的过程中,基于所述历史视频的视频图像确定设置信息,所述设置信息中携带监控目标标识信息和监控目标对应的敏感区域信息;
向服务器发送所述设置信息,使所述服务器获取监控视频,并在所述监控视频的敏感区域中存在所述监控目标时返回报警信息;
当接收到所述服务器返回的报警信息时,基于所述报警信息进行报警;
其中,所述监控目标标识信息用于所述服务器基于所述监控目标标识信息,从所述历史视频中,获取所述监控目标的跟踪视频;从所述跟踪视频的每帧视频图像中,获取所述监控目标的跟踪图像;对所述监控目标的跟踪图像进行特征提取,得到所述监控目标的特征。”
复审请求人在复审请求书中指出:对比文件2公开了“特征数据库的生成通过调用轨迹跟踪模块、特征提取模块和特征存储模块得到。轨迹跟踪模块把视频流的目标轨迹、报警信息和目标特征送入特征存储模块,同时把目标区域送入特征提取模块,这些信息汇总存于特征数据库。用户通过检索终端(客户端软件)输入检索条件,检索条件包括目标特征,检索终端自动调用搜索引擎模块向特征数据库查询,查询结果返回给检索终端显示。”具体可以参见对比文件公开文本中说明书第【0061】-【0063】段所记载的内容。由此可知,对比文件2中“检索条件”相当于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中“监控目标的特征”,对比文件2中的检索条件是用户直接输入的;对比文件2中的“特征数据库”相当于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中的“监控视频”,对比文件2中对用于生成特征数据库的视频文件进行轨迹跟踪和特征提取,而并未对历史视频进行轨迹跟踪和特征提取。而本申请监控目标的特征是通过在历史视频中获取监控目标的跟踪视频,并对跟踪视频进行特征提取得到的。故对比文件2与本申请得到监控目标的特征的方式不同。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9年03月08日依法受理了该复审请求,并将其转送至原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
原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书中仍然坚持原驳回决定。
随后,专利复审委员会依法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理。
本案合议组于2019年08月08日向复审请求人发出复审通知书,通知书中指出:独立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公开的技术内容的区别在于:(1)所述监控目标的特征通过执行下述流程得到,所述流程包括:接收所述终端发送的设置信息,所述设置信息中携带监控目标标识信息;基于所述监控目标标识信息,从存储的历史视频中,获取所述监控目标的跟踪视频;从所述跟踪视频的每帧视频图像中,获取所述监控目标的跟踪图像;对所述监控目标的跟踪图像进行特征提取,得到所述监控目标的特征;(2)当所述敏感区域中存在所述监控目标时,是向终端发送报警信息,使所述终端进行报警。权利要求8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技术特征在于:(1)所述监控目标标识信息用于所述服务器基于所述监控目标标识信息,从所述历史视频中,获取所述监控目标的跟踪视频;从所述跟踪视频的每帧视频图像中,获取所述监控目标的跟踪图像;对所述监控目标的跟踪图像进行特征提取,得到所述监控目标的特征;(2)所述方法中,完成接收设置信息和判断分析视频的是服务器。其中区别技术特征(1)被对比文件2公开,区别技术特征(2)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常规技术选择,因此权利要求1和8都不具备创造性。从属权利要求2-7、9、10的附加技术特征或者被对比文件1或2公开,或者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常规选择,因此也不具备创造性。权利要求11-20其请求保护的装置与权利要求1-10请求保护的方法步骤是一一对应的,因此权利要求11-20也不具备创造性。
在此基础上,权利要求21和22请求保护的报警装置也不具备创造性。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9月17日提交了复审无效宣告程序意见陈述书,并同时提交了权利要求书的全文修改替换页,权利要求书的具体内容如下:
“1.一种报警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获取监控视频;
根据监控目标的特征,判断所述监控视频的敏感区域中是否存在所述监控目标;
当所述敏感区域中存在所述监控目标时,向终端发送报警信息,使所述终端进行报警;
所述监控目标的特征通过执行下述流程得到,所述流程包括:
接收所述终端发送的设置信息,所述设置信息中携带所述监控目标的监控目标标识信息和所述敏感区域的敏感区域信息;
基于所述监控目标标识信息,从存储的历史视频中,获取所述监控目标的跟踪视频;
从所述跟踪视频的每帧视频图像中,获取所述监控目标的跟踪图像;
对所述监控目标的跟踪图像进行特征提取,得到所述监控目标的特征;
其中,所述监控目标为第一选择指令所选择的对象,所述第一选择指令由所述终端基于所述历史视频的视频图像接收到第一指定操作时触发,所述第一指定操作包括单击操作和双击操作中的一种或多种;所述敏感区域为第二选择指令所选择的区域,所述第二选择指令由所述终端基于所述历史视频的视频图像接收到滑动操作时触发;
或者,
所述监控目标为所述历史视频的视频图像中的目标对象,所述敏感区域为所述历史视频的视频图像中的第一区域,所述监控目标和所述敏感区域由所述终端在所述第一区域和所述目标对象中的至少一个上检测到预设手势操作时确定;所述预设手势操作包括画叉操作和打钩操作中的一种或多种;所述目标对象为在所述历史视频的视频图像中画出的第二区域包括的对象,或者在所述历史视频的视频图像中检测到的选择操作所选择的对象,所述选择操作包括单击操作和双击操作中的一种或多种。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据所述监控目标的特征,判断所述监控视频的敏感区域中是否存在所述监控目标,包括:
判断所述监控视频中是否存在运动目标;
当所述监控视频中存在所述运动目标时,根据所述监控目标的特征与所述运动目标的特征,判断所述运动目标是否为所述监控目标;
当所述运动目标为所述监控目标时,判断所述监控目标是否位于敏感区域;
当所述监控目标位于所述敏感区域时,确定所述监控视频的敏感区域中存在所述监控目标。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据所述监控目标的特征,判断所述监控视频的敏感区域中是否存在所述监控目标,包括:
判断所述监控视频的敏感区域中是否存在运动目标;
当所述敏感区域中存在所述运动目标时,根据所述监控目标的特征与所述运动目标的特征,判断所述运动目标是否为所述监控目标;
当所述运动目标为所述监控目标时,确定所述监控视频的敏感区域中存在所述监控目标。
4.如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据所述监控目标的特征与所述运动目标的特征,判断所述运动目标是否为所述监控目标,包括:
确定所述运动目标的特征;
确定所述运动目标的特征与所述监控目标的特征之间的匹配度;
当所述匹配度大于指定数值时,确定所述运动目标为所述监控目标。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确定所述运动目标的特征,包括:
在所述监控视频的视频图像中,对所述运动目标所在的区域进行裁剪,得到目标图像;
对所述目标图像进行特征提取,得到所述运动目标的特征。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敏感区域信息用于服务器获取敏感区域。
7.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判断所述监控目标是否位于敏感区域,包括:
对所述监控目标进行目标跟踪,得到所述监控目标当前所处的位置;
基于所述监控目标当前所处的位置,判断所述监控目标是否位于敏感区域。
8.一种报警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获取历史视频,播放存储的历史视频;
在播放所述历史视频的过程中,基于所述历史视频的视频图像确定设置信息,所述设置信息中携带监控目标标识信息和监控目标对应的敏感区域信息;
向服务器发送所述设置信息,使所述服务器获取监控视频,并在所述监控视频的敏感区域中存在所述监控目标时返回报警信息;
当接收到所述服务器返回的报警信息时,基于所述报警信息进行报警;
其中,所述监控目标标识信息用于所述服务器基于所述监控目标标识信息,从所述历史视频中,获取所述监控目标的跟踪视频;从所述跟踪视频的每帧视频图像中,获取所述监控目标的跟踪图像;对所述监控目标的跟踪图像进行特征提取,得到所述监控目标的特征;
所述基于所述历史视频的视频图像确定设置信息,包括:
当基于所述历史视频的视频图像接收到通过第一指定操作触发的第一选择指令时,将所述第一选择指令所选择的对象确定为所述监控目标,所述第一指定操作包括单击操作和双击操作中的一种或多种;当基于所述历史视频的视频图像接收到通过滑动操作触发的第二选择指令时,将所述第二选择指令所选择的区域确定为所述敏感区域;获取所述监控目标的所述监控目标标识信息和所述敏感区域的所述敏感区域信息;
或者,
获取在所述历史视频的视频图像中画出的第一区域和在所述历史视频的视频图像中选择的目标对象,所述目标对象为在所述历史视频的视频图像中画出的第二区域包括的对象,或者所述目标对象为在所述历史视频的视频图像中检测到的选择操作所选择的对象,所述选择操作包括单击操作和双击操作中的一种或多种;当在所述第一区域和所述目标对象中的至少一个上检测到预设手势操作时,将所述第一区域确定为所述敏感区域,以及将所述目标对象确定为所述监控目标,所述预设手势操作包括画叉操作和打钩操作中的一种或多种;获取所述监控目标的所述监控目标标识信息和所述敏感区域的所述敏感区域信息。
9.一种报警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包括:
获取模块,用于获取监控视频;
判断模块,用于根据监控目标的特征,判断所述监控视频的敏感区域中是否存在所述监控目标;
发送模块,用于当所述敏感区域中存在所述监控目标时,向终端发送报警信息,使所述终端进行报警;
所述监控目标的特征由所述判断模块执行下述流程得到,所述流程包括:
接收所述终端发送的设置信息,所述设置信息中携带所述监控目标的监控目标标识信息和所述敏感区域的敏感区域信息;
基于所述监控目标标识信息,从存储的历史视频中,获取所述监控目标的跟踪视频;
从所述跟踪视频的每帧视频图像中,获取所述监控目标的跟踪图像;
对所述监控目标的跟踪图像进行特征提取,得到所述监控目标的特征;
其中,所述监控目标为第一选择指令所选择的对象,所述第一选择指令由所述终端基于所述历史视频的视频图像接收到第一指定操作时触发,所述第一指定操作包括单击操作和双击操作中的一种或多种;所述敏感区域为第二选择指令所选择的区域,所述第二选择指令由所述终端基于所述历史视频的视频图像接收到滑动操作时触发;
或者,
所述监控目标为所述历史视频的视频图像中的目标对象,所述敏感区域为所述历史视频的视频图像中的第一区域,所述监控目标和所述敏感区域由所述终端在所述第一区域和所述目标对象中的至少一个上检测到预设手势操作时确定;所述预设手势操作包括画叉操作和打钩操作中的一种或多种;所述目标对象为在所述历史视频的视频图像中画出的第二区域包括的对象,或者在所述历史视频的视频图像中检测到的选择操作所选择的对象,所述选择操作包括单击操作和双击操作中的一种或多种。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判断模块包括:
第一判断单元,用于判断所述监控视频中是否存在运动目标;
监控目标识别单元,用于当所述监控视频中存在所述运动目标时,根据所述监控目标的特征,判断所述运动目标是否为所述监控目标;
第二判断单元,用于当所述运动目标为所述监控目标时,判断所述监控目标是否位于敏感区域;
第一确定单元,用于当所述监控目标位于所述敏感区域时,确定所述监控视频的敏感区域中存在所述监控目标。
11.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判断模块包括:
第三判断单元,用于判断所述监控视频的敏感区域中是否存在运动目标;
监控目标识别单元,用于当所述敏感区域中存在所述运动目标时,根据所述监控目标的特征,判断所述运动目标是否为所述监控目标;
第二确定单元,用于当所述运动目标为所述监控目标时,确定所述监控视频的敏感区域中存在所述监控目标。
12.如权利要求10或1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监控目标识别单元包括:
第一确定子单元,用于确定所述运动目标的特征;
第二确定子单元,用于确定所述运动目标的特征与所述监控目标的特征之间的匹配度;
第三确定子单元,用于当所述匹配度大于指定数值时,确定所述运动目标为所述监控目标。
13.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确定子单元,用于:
当所述监控视频中存在所述运动目标时,在所述监控视频的视频图像中,对所述运动目标所在的区域进行裁剪,得到目标图像;
对所述目标图像进行特征提取,得到所述运动目标的特征。
14.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敏感区域信息用于服务器获取敏感区域。
15.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判断单元包括:
跟踪子单元,用于当所述运动目标为所述监控目标时,对所述监控目标进行目标跟踪,得到所述监控目标当前所处的位置;
判断子单元,用于基于所述监控目标当前所处的位置,判断所述监控目标是否位于敏感区域。
16.一种报警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包括:
获取模块,用于获取历史视频;
播放模块,用于播放所述历史视频;
确定模块,用于在播放所述历史视频的过程中,基于所述历史视频的视频图像设置信息,所述设置信息中携带监控目标标识信息和监控目标对应的敏感区域信息;
第一发送模块,用于向服务器发送所述设置信息,使所述服务器获取监控视频,并在所述监控视频的敏感区域中存在所述监控目标时返回报警信息;
报警模块,用于当接收到所述服务器返回的报警信息时,基于所述报警信息进行报警;
其中,所述监控目标标识信息用于所述服务器基于所述监控目标标识信息,从所述历史视频中,获取所述监控目标的跟踪视频;从所述跟踪视频的每帧视频图像中,获取所述监控目标的跟踪图像;对所述监控目标的跟踪图像进行特征提取,得到所述监控目标的特征;
所述确定模块包括:第一确定单元,用于在播放所述历史视频的过程中,当基于所述历史视频的视频图像接收到通过第一指定操作触发的第一选择指令时,将所述第一选择指令所选择的对象确定为所述监控目标,所述第一指定操作包括单击操作和双击操作中的一种或多种;第二确定单元,用于当基于所述历史视频的视频图像接收到通过滑动操作触发的第二选择指令时,将所述第二选择指令所选择的区域确定为所述监控目标对应的敏感区域;第一获取单元,用于获取所述监控目标的所述监控目标标识信息,以及获取所述敏感区域的所述敏感区域信息;
或者,
所述确定模块包括:第二获取单元,用于获取在所述历史视频的视频图像中画出的第一区域和在所述历史视频的视频图像中选择的目标对象,所述目标对象为在所述历史视频的视频图像中画出的第二区域包括的对象,或者所述目标对象为在所述历史视频的视频图像中检测到的选择操作所选择的对象,所述选择操作包括单击操作和双击操作中的一种或多种;第三确定单元,用于当在所述第一区域和所述目标对象中的至少一个上检测到预设手势操作时,将所述第一区域确定为所述监控目标对应的敏感区域,以及将所述目标对象确定为所述监控目标,所述预设手势操作包括画叉操作和打钩操作中的一种或多种;第三获取单元,用于获取所述监控目标的所述监控目标标识信息,以及获取所述敏感区域的所述敏感区域信息。
17.一种报警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包括:
处理器;
用于存储处理器可执行指令的存储器;
其中,所述处理器被配置为:
获取监控视频;
根据监控目标的特征,判断所述监控视频的敏感区域中是否存在所述监控目标;
当所述敏感区域中存在所述监控目标时,向终端发送报警信息,使所述终端进行报警;
所述监控目标的特征通过执行下述流程得到,所述流程包括:
接收所述终端发送的设置信息,所述设置信息中携带所述监控目标的监控目标标识信息和所述敏感区域的敏感区域信息;
基于所述监控目标标识信息,从存储的历史视频中,获取所述监控目标的跟踪视频;
从所述跟踪视频的每帧视频图像中,获取所述监控目标的跟踪图像;
对所述监控目标的跟踪图像进行特征提取,得到所述监控目标的特征;
其中,所述监控目标为第一选择指令所选择的对象,所述第一选择指令由所述终端基于所述历史视频的视频图像接收到第一指定操作时触发,所述第一指定操作包括单击操作和双击操作中的一种或多种;所述敏感区域为第二选择指令所选择的区域,所述第二选择指令由所述终端基于所述历史视频的视频图像接收到滑动操作时触发;
或者,
所述监控目标为所述历史视频的视频图像中的目标对象,所述敏感区域为所述历史视频的视频图像中的第一区域,所述监控目标和所述敏感区域由所述终端在所述第一区域和所述目标对象中的至少一个上检测到预设手势操作时确定;所述预设手势操作包括画叉操作和打钩操作中的一种或多种;所述目标对象为在所述历史视频的视频图像中画出的第二区域包括的对象,或者在所述历史视频的视频图像中检测到的选择操作所选择的对象,所述选择操作包括单击操作和双击操作中的一种或多种。
18.一种报警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包括:
处理器;
用于存储处理器可执行指令的存储器;
其中,所述处理器被配置为:
获取历史视频,播放存储的历史视频;
在播放所述历史视频的过程中,基于所述历史视频的视频图像确定设置信息,所述设置信息中携带监控目标标识信息和监控目标对应的敏感区域信息;
向服务器发送所述设置信息,使所述服务器获取监控视频,并在所述监控视频的敏感区域中存在所述监控目标时返回报警信息;
当接收到所述服务器返回的报警信息时,基于所述报警信息进行报警;
其中,所述监控目标标识信息用于所述服务器基于所述监控目标标识信息,从所述历史视频中,获取所述监控目标的跟踪视频;从所述跟踪视频的每帧视频图像中,获取所述监控目标的跟踪图像;对所述监控目标的跟踪图像进行特征提取,得到所述监控目标的特征;
所述基于所述历史视频的视频图像确定设置信息,包括:
当基于所述历史视频的视频图像接收到通过第一指定操作触发的第一选择指令时,将所述第一选择指令所选择的对象确定为所述监控目标,所述第一指定操作包括单击操作和双击操作中的一种或多种;当基于所述历史视频的视频图像接收到通过滑动操作触发的第二选择指令时,将所述第二选择指令所选择的区域确定为所述敏感区域;获取所述监控目标的所述监控目标标识信息和所述敏感区域的所述敏感区域信息;
或者,
获取在所述历史视频的视频图像中画出的第一区域和在所述历史视频的视频图像中选择的目标对象,所述目标对象为在所述历史视频的视频图像中画出的第二区域包括的对象,或者所述目标对象为在所述历史视频的视频图像中检测到的选择操作所选择的对象,所述选择操作包括单击操作和双击操作中的一种或多种;当在所述第一区域和所述目标对象中的至少一个上检测到预设手势操作时,将所述第一区域确定为所述敏感区域,以及将所述目标对象确定为所述监控目标,所述预设手势操作包括画叉操作和打钩操作中的一种或多种;获取所述监控目标的所述监控目标标识信息和所述敏感区域的所述敏感区域信息。”
复审请求人主要认为: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至少具有如下区别技术特征:“其中,所述监控目标为第一选择指令所选择的对象,所述第一选择指令由所述终端基于所述历史视频的视频图像接收到第一指定操作时触发,所述第一指定操作包括单击操作和双击操作中的一种或多种;所述敏感区域为第二选择指令所选择的区域,所述第二选择指令由所述终端基于所述历史视频的视频图像接收到滑动操作时触发;或者,所述监控目标为所述历史视频的视频图像中的目标对象,所述敏感区域为所述历史视频的视频图像中的第一区域,所述监控目标和所述敏感区域由所述终端在所述第一区域和所述目标对象中的至少一个上检测到预设手势操作时确定;所述预设手势操作包括画叉操作和打钩操作中的一种或多种;所述目标对象为在所述历史视频的视频图像中画出的第二区域包括的对象,或者在所述历史视频的视频图像中检测到的选择操作所选择的对象,所述选择操作包括单击操作和双击操作中的一种或多种”。对比文件2中获取目标特征的方式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中获取监控目标的特征的方式不同,上述区别技术特征并未被对比文件2公开,也不是本领域惯用技术手段。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中,终端可以通过单击操作或双击操作确定视频中的监控目标,通过滑动操作确定视频中的敏感区域;或者通过画叉操作或者打钩操作等确定视频中的监控目标和敏感区域。根据这些操作终端可以快速精准定位到视频图像中需要进行分析的图像区域,进而对该图像区域进行特征提取,而无需对其他区域进行分析,因此提取的特征信息可以较为准确地反应监控目标的真实特征,且特征提取的过程较为简单,特征提取速度较快。另外,由于图像区域可以包含监控目标较多的特征,通过对图像区域进行特征提取所得的监控目标的特征信息可以更加精准反映监控目标的真实特征。因此,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18具备创造性。
在上述程序的基础上,本案合议组经合议,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依法作出本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审查文本的认定
在复审程序中,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9月17日提交了权利要求书的全文修改替换页,主要是在所有独立权利要求中增加了特征,并删除了权利要求9、10,19、20,所增加的特征主要是在删除的权利要求9、10,19、20和说明书第[]0023(-[0228]段所记载的内容的基础上得到的。经合议组核实,所作修改符合专利法第33条的规定。因此,本复审决定所依据的文本为:复审请求人于申请日提交的说明书1-365段、说明书附图1-16、说明书摘要和摘要附图,以及2019年09月17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18项为基础作出。
2、有关创造性的问题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如果一项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作为最接近现有技术的对比文件公开的技术方案相比存在区别技术特征,但一部分区别特征被其它对比文件公开,另一部分区别技术特征属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需要作出的常规选择,则该项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相对于现有技术不具备创造性。
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报警方法,对比文件1作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公开了一种基于虚拟墙的视频监控方法、系统及装置,其中涉及一种报警方法,并具体公开了以下技术特征(参见说明书第0030-0035段):
步骤101:根据预采集的视频图像在监控视频中设置任意形状的断面作为虚拟墙,并设定用于触发告警的目标特征;
步骤102:采集监控视频中的视频图像;
步骤103:对采集的视频图像内容进行内容分析,获取视频图像中运动目标的特征信息和运动轨迹信息;
步骤104:当运动目标的特征信息符合所述目标特征时,根据运动目标的运动轨迹信息判断运动目标是否穿越虚拟墙;
此外,说明书还公开了:确定运动目标穿越虚拟墙,向告警中心发出告警(参见说明书0058段)。
将对比文件1公开的内容和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进行对比可知:步骤102相当于权利要求1中的“获取监控视频”,步骤103和104相当于权利要求1中的“根据监控目标的特征,判断所述监控视频的敏感区域中是否存在所述监控目标”。不同之处在于,对比文件1中是当运动目标穿越虚拟墙时,向告警中心发出告警,权利要求1中是向终端发送报警信息,此外,对比文件1虽然公开了根据预采集的视频图像在监控视频中设置任意形状的断面作为虚拟墙,并设定用于触发告警的目标特征,但对比文件1没有公开权利要求1中具体的流程特征。
基于以上分析可知,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公开的技术内容的区别在于:(1)所述监控目标的特征通过执行下述流程得到,所述流程包括:接收所述终端发送的设置信息,所述设置信息中携带监控目标标识信息和所述敏感区域的敏感区域信息;基于所述监控目标标识信息,从存储的历史视频中,获取所述监控目标的跟踪视频;从所述跟踪视频的每帧视频图像中,获取所述监控目标的跟踪图像;对所述监控目标的跟踪图像进行特征提取,得到所述监控目标的特征;(2)当所述敏感区域中存在所述监控目标时,是向终端发送报警信息,使所述终端进行报警;(3)其中,所述监控目标为第一选择指令所选择的对象,所述第一选择指令由所述终端基于所述历史视频的视频图像接收到第一指定操作时触发,所述第一指定操作包括单击操作和双击操作中的一种或多种;所述敏感区域为第二选择指令所选择的区域,所述第二选择指令由所述终端基于所述历史视频的视频图像接收到滑动操作时触发;或者,所述监控目标为所述历史视频的视频图像中的目标对象,所述敏感区域为所述历史视频的视频图像中的第一区域,所述监控目标和所述敏感区域由所述终端在所述第一区域和所述目标对象中的至少一个上检测到预设手势操作时确定;所述预设手势操作包括画叉操作和打钩操作中的一种或多种;所述目标对象为在所述历史视频的视频图像中画出的第二区域包括的对象,或者在所述历史视频的视频图像中检测到的选择操作所选择的对象,所述选择操作包括单击操作和双击操作中的一种或多种。基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权利要求1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选择监控目标和敏感区域并获取监控目标的特征。
对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1),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基于目标特征和报警行为的智能视频检索系统和方法,其中涉及一种报警方法,并具体公开了以下技术特征(参见说明书第0057-0060段):用户从检索终端输入检索条件,输入一幅参考图像或视频的截屏图像,把模板图像作为目标特征,根据需要输入报警行为规则;用户从检索终端指定一个或者多个视频文件,分析这些视频文件,做轨迹跟踪和特征提取,把得到的目标轨迹、报警行为和目标特征存入特征数据库;用户从检索终端输入检索条件,搜索引擎返回检索结果显示在检索终端。
对比文件2还公开了一种基于目标特征和报警行为的智能视频检索系统(参见说明书0006-0011段),包括轨迹跟踪模块,提取输入视频中目标的运动轨迹和报警行为;特征提取模块,提取输入图像的特征,包括颜色、纹理、形状和类别;特征存储模块,把运动轨迹、报警行为、目标特征和视频相关信息存入特征数据库;所述特征存储模块,运动轨迹信息包括每个一定时间的目标的尺寸、速度、方向和轨迹的图像坐标及所在帧序号。
其中对比文件2中的“用户从检索终端输入检索条件,输入一幅参考图像或视频的截屏图像,把模板图像作为目标特征,根据需要输入报警行为规则”相当于权利要求1中的“接收所述终端发送的设置信息,所述设置信息中携带监控目标标识信息”;“用户从检索终端指定一个或者多个视频文件,分析这些视频文件,做轨迹跟踪和特征提取,把得到的目标轨迹、报警行为和目标特征存入特征数据库”相当于权利要求1中的“基于所述监控目标的标识信息,从存储的历史视频中,获取所述监控目标的跟踪视频,从所述跟踪视频的每帧视频图像中,获取监控目标的跟踪图像并进行特征提取,得到所述监控目标的特征”;
对比文件2与对比文件1均涉及一种报警方法,且上述特征在对比文件2中所起的作用与其在本申请中所起的作用相同,均是为了获取监控目标的特征,即对比文件2给出了将上述特征应用于对比文件1以解决如何获取监控目标的特征这一技术问题的技术启示。
对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2),选择向报警中心报警还是向终端发送报警信息也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常规技术选择。
对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3),主要是进一步限定了终端通过单击操作、双击操作、画叉操作、打钩操作、滑动操作等各种操作来选择监控目标和敏感区域。复审请求人在意见陈述书中指出,上述操作可以快速精准定位到视频图像中需要进行分析的图像区域,包含监控目标较多的特征,特征提取的过程较为简单,特征提取速度较快。对此,合议组认为,对比文件2的说明书第【0072】段公开了以下内容:“用户从检索终端输入检索条件,此时的目标特征不是根据描述,而是打开一幅图像作为模板,或者打开一个视频播放到某帧时作截屏,在模板图像或者截屏图像设定感兴趣区域,此区域图像成为目标模板……用户还可设定所关心的特征类型以及报警规则,这些条件都会被自动送入搜索引擎。比如检索与指定模板图像的形状相似的目标越过该区域的报警行为,设定特征类型为形状,报警行为为越区,并画一个多边形区域”。可见对比文件2已经公开了画多边形区域作为敏感区域,也公开了在播放视频时截屏,并在截屏图像上设定监控目标,至于具体是通过单击操作、双击操作、画叉操作、打钩操作、滑动操作或者其它操作来进行选择监控目标或者敏感区域,都是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需要进行的常规选择,选择任何一种操作都不会使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达到创造性的高度。因此复审请求人的意见不能被接受。
由此可见,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和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得到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即权利要求1不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因而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权利要求2引用权利要求1并对其做了进一步限定,对于其附加技术特征,对比文件1已经公开了(参见说明书0007-0009段):对采集到的视频图像内容进行内容分析,获取视频图像中运动目标的特征信息和运动轨迹信息(即判断所述视频中是否存在运动目标),当运动目标的特征信息符合目标特征时(即当所述监控视频中存在所述运动目标时,判断所述运动目标是否为监控目标),判断运动目标是否穿越虚拟墙(即当所述运动目标为所述监控目标时,判断所述监控是否位于敏感区域),确定运动目标穿越虚拟墙,向告警中心出发告警(即当所述监控目标位于所述敏感区域,确定所述监控视频的敏感区域中存在所述监控目标)。
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该从属权利要求也不具备创造性。
权利要求3引用权利要求1并对其做了进一步限定,对于其附加技术特征,视频分析中先确定目标再确定敏感区域或者先确定敏感区域再确定目标均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常规技术选择。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该从属权利要求也不具备创造性。
权利要求4引用权利要求2或3并对其做了进一步限定,对于其附加技术特征,对比文件1还公开了(参见说明书0007-0009段):获取视频图像中运动目标的特征信息和运动轨迹信息,当运动目标的特征信息符合目标特征时……(即判断所述运动目标是否为监控目标包括:确定所述运动目标的特征;确定所述运动目标与所述监控目标的特征之间的匹配度,根据所述匹配度确定所述运动目标为所述监控目标)。而在匹配程度判断选择时,将匹配度大于阈值的目标确定为监控目标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常规技术选择。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该从属权利要求也不具备创造性。
权利要求5引用权利要求4并对其做了进一步限定,对于其附加技术特征,对比文件1已经公开了对运动目标的特征进行提取,得到所述运动目标的尺寸、类型、形状、颜色等(即特征)。而在进行特征提取前,先对目标所在区域进行剪裁等预处理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常规技术选择。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该从属权利要求也不具备创造性。
权利要求6引用权利要求1并对其做了进一步限定,对于其附加技术特征,对比文件2(说明书第0072段)还公开了,用户从输入终端可以设定特征类型为形状,报警行为为越区并画一个多边形区域。所述多边形区域即相当于所述敏感区域信息,由服务器或类似设备获取敏感区域都是本领域的常规选择。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该从属权利要求也不具备创造性。
权利要求7引用权利要求2并对其做了进一步限定,对于其附加技术特征,对比文件1还公开了:判断运动目标是否穿越虚拟墙,提取当前时刻和下一时刻的运动目标获得运动目标的运动轨迹信息,对运动轨迹曲线和虚拟墙进行比较。即相当于对所述监控目标进行目标跟踪,得到所述监控目标的位置,基于所述监控目标的位置信息,判断所述监控目标是否位于敏感区域。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该从属权利要求也不具备创造性。
权利要求8请求保护一种报警方法,对比文件1作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公开了一种基于虚拟墙的视频监控方法、系统及装置,其中涉及一种报警方法(参见说明书第0030-0035段),具体公开的内容参见权利要求1的评述。
将对比文件1公开的内容和权利要求8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进行对比可知:步骤101相当于权利要求8中的“获取历史视频,基于历史视频的视频图像,确定所述监控目标标识信息和所述监控目标对应的敏感区域信息”;步骤102相当于权利要求8中的“获取监控视频”,步骤103和104以及告警的步骤相当于权利要求8中的“在所述监控视频的敏感区域中存在所述监控目标时返回报警信息,基于所述报警信息进行报警”。不同之处在于,对比文件1没有公开权利要求8中具体的流程特征。
基于以上分析可知,权利要求8与对比文件1公开的内容相比,区别技术特征在于:(1)所述监控目标标识信息用于所述服务器基于所述监控目标标识信息,从所述历史视频中,获取所述监控目标的跟踪视频;从所述跟踪视频的每帧视频图像中,获取所述监控目标的跟踪图像;对所述监控目标的跟踪图像进行特征提取,得到所述监控目标的特征;(2)所述方法中,完成接收设置信息和判断分析视频的是服务器;(3)所述基于所述历史视频的视频图像确定设置信息,包括:当基于所述历史视频的视频图像接收到通过第一指定操作触发的第一选择指令时,将所述第一选择指令所选择的对象确定为所述监控目标,所述第一指定操作包括单击操作和双击操作中的一种或多种;当基于所述历史视频的视频图像接收到通过滑动操作触发的第二选择指令时,将所述第二选择指令所选择的区域确定为所述敏感区域;获取所述监控目标的所述监控目标标识信息和所述敏感区域的所述敏感区域信息;或者,获取在所述历史视频的视频图像中画出的第一区域和在所述历史视频的视频图像中选择的目标对象,所述目标对象为在所述历史视频的视频图像中画出的第二区域包括的对象,或者所述目标对象为在所述历史视频的视频图像中检测到的选择操作所选择的对象,所述选择操作包括单击操作和双击操作中的一种或多种;当在所述第一区域和所述目标对象中的至少一个上检测到预设手势操作时,将所述第一区域确定为所述敏感区域,以及将所述目标对象确定为所述监控目标,所述预设手势操作包括画叉操作和打钩操作中的一种或多种。
基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权利要求8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选择监控目标和敏感区域并获取监控目标的特征。
对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1),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基于目标特征和报警行为的智能视频检索系统和方法,其中涉及一种报警方法,并具体公开了以下技术特征(参见说明书第0057-0060段):用户从检索终端输入检索条件;用户从检索终端指定一个或者多个视频文件,分析这些视频文件,做轨迹跟踪和特征提取,把得到的目标轨迹、报警行为和目标特征存入特征数据库(相当于权利要求8中的“基于所述监控目标的标识信息,从存储的历史视频中,获取所述监控目标的跟踪视频,从所述监控目标的跟踪视频中得到所述监控目标的特征”)。
对比文件2与对比文件1均涉及一种报警方法,且上述特征在对比文件2中所起的作用与其在本申请中所起的作用相同,均是为了获取监控目标的特征,即对比文件2给出了将上述特征应用于对比文件1以解决如何获取监控目标的特征这一技术问题的技术启示。
对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2),利用服务器进行视频分析处理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常规技术选择。
对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3),主要是进一步限定了终端通过单击操作、双击操作、画叉操作、打钩操作、滑动操作等各种操作来选择监控目标和敏感区域。复审请求人在意见陈述书中指出,上述操作可以快速精准定位到视频图像中需要进行分析的图像区域,包含监控目标较多的特征,特征提取的过程较为简单,特征提取速度较快。对此,合议组认为,对比文件2说明书第【0072】段公开了以下内容:“用户从检索终端输入检索条件,此时的目标特征不是根据描述,而是打开一幅图像作为模板,或者打开一个视频播放到某帧时作截屏,在模板图像或者截屏图像设定感兴趣区域,此区域图像成为目标模板……用户还可设定所关心的特征类型以及报警规则,这些条件都会被自动送入搜索引擎。比如检索与指定模板图像的形状相似的目标越过该区域的报警行为,设定特征类型为形状,报警行为为越区,并画一个多边形区域”。可见对比文件2已经公开了画多边形区域作为敏感区域,也公开了在播放视频时截屏,并在截屏图像上设定监控目标,至于具体是通过单击操作、双击操作、画叉操作、打钩操作、滑动操作或者其它操作来进行选择监控目标或者敏感区域,都是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需要进行的常规选择,选择任何一种操作都不会使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达到创造性的高度。因此复审请求人的意见陈述不能被接受。
由此可见,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和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得到权利要求8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即权利要求8不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因而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权利要求9-16其请求保护的装置与权利要求1-8请求保护的方法步骤是一一对应的。因此,在权利要求1-8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权利要求9-16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权利要求17和18请求保护的报警装置包括处理器,用于存储处理器可执行指令的存储器,并且分别用权利要求1、9的方法特征以“所述处理器被配置为”的描述方式对处理器进行限定,而用处理器运行存储器中存储的可执行指令的方式实现各种功能是互联网技术领域的常用技术手段,因此在权利要求1、9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权利要求17、18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综上所述,权利要求1-18不具备创造性。
基于以上事实和理由,合议组做出如下复审决定。
三、决定
维持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11月26日对本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
如对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不服,根据专利法第41条第2款的规定,请求人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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