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图像生成方法及装置-复审决定


发明创造名称:一种图像生成方法及装置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195608
决定日:2019-11-22
委内编号:1F281519
优先权日:
申请(专利)号:201510516412.5
申请日:2015-08-21
复审请求人:珠海豹趣科技有限公司
无效请求人:
授权公告日: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
主审员:郭晓宇
合议组组长:宋作志
参审员:严佳琳
国际分类号:H04N5/76,H04N5/44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决定要点
: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相对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具有区别特征,部分区别特征被另一对比文件公开,部分区别特征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基于现有技术的启示容易想到的,则该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
全文:
本复审请求涉及申请号为201510516412.5,名称为“一种图像生成方法及装置”的发明专利申请(下称本申请)。申请人为北京金山安全软件有限公司,后变更为珠海豹趣科技有限公司。本申请的申请日为2015年08月21日,公开日为2015年11月25日。
经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实质审查部门于2019年01月28日发出驳回决定,以权利要求1-16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为由驳回了本申请。驳回决定所依据的文本为:申请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178段、说明书附图、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2018年10月30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16项。驳回决定所引用的对比文件为:对比文件1,CN102779008A,公开日为2012年11月14日;对比文件2,CN101488333A,公开日为2009年07月22日;对比文件3,CN103838930A,公开日为2014年06月04日。驳回决定认为:权利要求1-4、6-12、14-16相对于对比文件1结合对比文件2以及本领域的公知常识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权利要求5、13相对于对比文件1结合对比文件2、对比文件3以及本领域的公知常识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申请人(下称复审请求人)对上述驳回决定不服,于2019年04月30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复审请求,同时修改了权利要求书,形成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12。复审请求人认为:本申请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利用图层实现多次截图的独立存储并实现一次截图的多次独立存储,以及如何将多个图层的图像内容输出为像素混合后的图像。对比文件1不涉及图层,因而也未公开“所生成的图层对应的存储区域之间相互独立”,对比文件1是在多次截图后进行拼接编辑,不涉及“像素混合”,对比文件2不涉及“截图指令”、“用于所选择的屏幕区域的图像内容”、“所生成的图层对应的存储区域之间相互独立”。对比文件2也没有公开特征“在接收到针对当前处于未关闭状态的至少一个图层的图像生成指令后,根据所述图像生成指令中包括的图层的标识,确定用于生成所述图像生成指令对应的输出图像的图层;按照预设的像素混合算法,对所确定的各个图层上显示的图像内容进行像素混合,生成所述图像生成指令对应的输出图像,其中,所述图像生成指令中包括:用户所选择的多个图层的标识”。对比文件2的叠加显示是将写入图像数据的图层置于写入控件图标的图层之上或之下进行叠加,位于下面图层的图像完全不参与显示,而本申请用于将用户所选择的各个图层的图像进行像素混合得到输出图像,多个图像中的每个图像都要参与显示,因此对比文件2不涉及像素混合输出图像,没有给出将各个图像写入不同的图层,用于实现将不同图层的图像进行像素混合得到输出图像的技术启示,对比文件1和2没有结合启示。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9年05月07日依法受理了该复审请求,并将其转送至实质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
实质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书中坚持驳回决定。
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理。
合议组于2019年08月05日向复审请求人发出复审通知书,指出权利要求1、2、5-8、11、12相对于对比文件1结合对比文件2以及本领域的公知常识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权利要求3、4、9、10相对于对比文件1结合对比文件2、对比文件3以及本领域的公知常识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并针对性答复了复审请求人意见。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9月20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并修改了权利要求书。复审请求人认为权利要求1-12具备创造性。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9月20日提交的权利要求书内容如下:
“1. 一种图像生成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接收截图指令;
生成与所述截图指令对应的多个图层,将用户所选择的屏幕区域的图像内容存储在所生成图层对应的存储区域中,并在所生成图层上显示用户所选择的屏幕区域的图像内容,其中,所生成图层对应的存储区域独立于根据之前已接收的截图指令生成的处于未关闭状态的图层对应的存储区域,所生成的图层对应的存储区域之间相互独立;
在接收到针对当前处于未关闭状态的至少一个图层的图像生成指令后,根据所述图像生成指令中包括的图层的标识,确定用于生成所述图像生成指令对应的输出图像的图层;从对应的存储区域中获取所确定的各个图层上显示的图像内容的像素信息,按照预设的像素混合算法,对所确定的各个图层上显示的图像内容的像素信息进行像素混合,生成所述图像生成指令对应的输出图像,其中,所述图像生成指令中包括:用户所选择的多个图层的标识。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在所生成图层上显示用户所选择的屏幕区域的图像内容之后,还包括:
接收针对所生成图层上所显示的图像内容的编辑操作指令;
根据所述编辑操作指令,对所生成图层上所显示的图像内容进行编辑,获得编辑后的图像内容,并在所生成图层上显示上述编辑后的图像内容;
将上述编辑后的图像内容以及与所述编辑操作指令相关的信息存储在所生成图层对应的存储区域中。
3.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图像生成指令中还包括:基准图层的标识RL;
所述按照预设的像素混合算法,对所确定的各个图层上显示的图像内容的像素信息进行像素混合,生成所述图像生成指令对应的输出图像,包括:
查找所确定的各个图层中与标识为RL的图层大小不一致的图层;
根据所述标识为RL的图层的大小和所查找到的各个图层的大小,分别确定所查找到的各个图层对应的缩放比例,其中,按照所确定的缩放比例对查找到的图层进行缩放处理后得到的图层大小与所述标识为RL的图层的大小一致;
根据所查找到的各个图层对应的缩放比例分别对所查找到的各个图层上显示的图像内容进行缩放处理;
对经上述缩放处理后的图像内容的像素信息以及所确定的图层中与标识为RL的图层大小一致的图层上显示的图像内容的像素信息进行像素混合,生成所述图像生成指令对应的输出图像。
4.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图像生成指令中还包括:基准图层的标识RL;
所述按照预设的像素混合算法,对所确定的各个图层上显示的图像内容的像素信息进行像素混合,生成所述图像生成指令对应的输出图像,包括:
按照以下表达式获得所确定的任一图层Li用于像素混合的区域,

其中,wdi、hdi表示图层Li用于用于像素混合的区域的宽度和高度,wsi、hsi表示图层Li的宽度和高度,wrl、hrl表示标识为RL的图层的宽度和高度;
根据所获得的各个像素混合区域上显示的图像内容的像素信息,生成所述图像生成指令对应的输出图像。
5.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预设的像素混合算法为:基于像素透明度的像素混合算法。
6. 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当前处于未关闭状态的图层包括:当前处于前台处理状态的图层和当前处于后台待处理状态的图层;
所述方法还包括:
接收图层切换指令,其中,所述图层切换指令中包括:待切换的当前处于后台待处理状态的图层的标识;
切换当前处于前台处理状态的图层为后台待处理状态,并切换所述图层切换指令中包括的标识对应的图层的状态为前台处理状态。
7. 一种图像生成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包括:
截图指令接收模块,用于接收截图指令;
图层生成模块,用于生成与所述截图指令对应的多个图层,其中,所生成图层对应的存储区域独立于根据之前已接收的截图指令生成的处于未关闭状态的图层对应的存储区域,所生成的图层对应的存储区域之间相互独立;
图像存储及显示模块,用于将用户所选择的屏幕区域的图像内容存储在所生成图层对应的存储区域中,并在所生成图层上显示用户所选择的屏幕区域的图像内容;
图像生成模块,用于在接收到针对当前处于未关闭状态的至少一个图层的图像生成指令后,根据所述图像生成指令中包括的图层的标识,确定用于生成所述图像生成指令对应的输出图像的图层;从对应的存储区域中获取所确定的各个图层上显示的图像内容的像素信息,按照预设的像素混合算法,对所确定的各个图层上显示的图像内容的像素信息进行像素混合,生成所述图像生成指令对应的输出图像,其中,所述图像生成指令中包括:用户所选择的多个图层的标识。
8. 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还包括:
编辑操作指令接收模块,用于在所述图像存储及显示模块在所生成图层上显示用户所选择的屏幕区域的图像内容之后,接收针对所生成图层上所显示的图像内容的编辑操作指令;
图像显示模块,用于根据所述编辑操作指令,对所生成图层上所显示的图像内容进行编辑,获得编辑后的图像内容,并在所生成图层上显示上述编辑后的图像内容;
信息存储模块,用于将上述编辑后的图像内容以及与所述编辑操作指令相关的信息存储在所生成图层对应的存储区域中。
9. 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图像生成指令中还包括:基准图层的标识RL;
所述第二图像生成子模块,包括:
图层查找单元,用于查找所确定的各个图层中与标识为RL的图层大小不一致的图层;
缩放比例确定单元,用于根据所述标识为RL的图层的大小和所查找到的各个图层的大小,分别确定所查找到的各个图层对应的缩放比例,其中,按照所确定的缩放比例对查找到的图层进行缩放处理后得到的图层大小与所述标识为RL的图层的大小一致;
缩放处理单元,用于根据所查找到的各个图层对应的缩放比例分别对所查找到的各个图层上显示的图像内容进行缩放处理;
第一图像生成单元,用于对经上述缩放处理后的图像内容的像素信息以及所确定的图层中与标识为RL的图层大小一致的图层上显示的图像内容的像素信息进行像素混合,生成所述图像生成指令对应的输出图像。
10. 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图像生成指令中还包括:基准图层的标识RL;
所述第二图像生成子模块,包括:
区域确定单元,用于按照以下表达式获得所确定的任一图层Li用于像素混合的区域,

其中,wdi、hdi表示图层Li用于用于像素混合的区域的宽度和高度,wsi、hsi表示图层Li的宽度和高度,wrl、hrl表示标识为RL的图层的宽度和高度;
第二图像生成单元,用于根据所获得的各个像素混合区域上显示的图像内容的像素信息,生成所述图像生成指令对应的输出图像。
11. 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装置,所述预设的像素混合算法为:基于像素透明度的像素混合算法。
12. 根据权利要求7或8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当前处于未关闭状态的图层包括:当前处于前台处理状态的图层和当前处于后台待处理状态的图层;
所述装置还包括:
切换指令接收模块,用于接收图层切换指令,其中,所述图层切换指令中包括:待切换的当前处于后台待处理状态的图层的标识;
状态切换模块,用于切换当前处于前台处理状态的图层为后台待处理状态,并切换所述图层切换指令中包括的标识对应的图层的状态为前台处理状态。”
在上述程序的基础上,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可以作出审查决定。
决定的理由
审查文本的认定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9月20日提交了权利要求书的全文替换文本。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所针对的文本为:申请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178段、说明书附图、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2019年09月20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12项。
(二)关于创造性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所引用的对比文件与驳回决定和复审通知书所引用的对比文件相同,即对比文件1至对比文件3。
1、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图像生成方法。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屏幕截图方法和系统,并具体公开了以下内容(参见说明书第57-102段,附图1-5):步骤110,激活多次截图模式,在背景图中连续划定至少两个截图区域,并将每次划定的截图区域中的图像暂存至图像保存区;在本发明实时例中,可按住键盘的Ctrl键激活多次截图模式,直至多次截图完毕。当然,本发明还可通过其他的方式激活多次截图模式。激活多次截图模式后,用户可多次选定鼠标左键,划定多个截图区域。在划定截图区域时,可以通过鼠标移动轨迹所围成的区域确定为截图区域;在用户每次划定截图区域后,可将每次划定的截图区域中的图像暂存至图像保存区。步骤B11,将每次划定的截图区域中图像暂存至后台的图像保存区中。即将每次划定的截图区域中图像暂存至后台的图像保存区中,用以在用户的截图动作未完成时暂存以截图区域的图像。优选的,将每次划定的截图区域中的图像暂存至图像保存区包括:步骤A13,将每次划定的截图区域中的图像进行编辑,将编辑后的图像暂存至图像保存区。步骤120,截图完毕后,根据用户需求对所述图像保存区的各图像进行拼接编辑;步骤C11,接收截图完毕指令,并根据所述截图完毕指令将后台图像保存区中的图像展现在编辑界面中;步骤C12,根据用户需求对所述编辑界面中的各图像进行拼接编辑。展示如图4所示界面,右侧“上次截图”展示为上次选取的截图内容,“历史截图”显示的以往的截图内容,图片可直接使用鼠标拖拽至左侧的编辑区内进行拼接操作。步骤130,将编辑完毕的图像进行保存。将编辑完毕的图像进行保存即可得到多次截图的结果。综上所述,经过以上流程的处理,可以连续截图多张图片,然后进行保存,保存之后可以对截取的多张图片进行编辑或拼接操作;也可以在每截一张图之后对截取的图进行编辑操作。
由此可见,对比文件1也公开了接收截图指令后在屏幕上连续截取多张图片,将用户所选的屏幕内容存储在对应的存储区域中,并能显示用户所选择的屏幕区域的图像内容,生成的截图内容与之前已截图且未关闭的截图内容的存储相互独立。
基于上述分析,该权利要求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特征为:(1)生成了多个图层,上述图层与存储区域对应且对应的存储区域相互独立,所选择的图像内容在图层上显示以及存储在图层对应的存储区域;而对比文件1是对图像多次截图,相互独立存储的是的各个截图图像,并在界面上显示和编辑拼接各个截图图像;(2)在接收到针对当前处于未关闭状态的至少一个图层的图像生成指令后,根据所述图像生成指令中包括的图层的标识,确定用于生成所述图像生成指令对应的输出图像的图层;从对应的存储区域中获取所确定的各个图层上显示的图像内容的像素信息,按照预设的像素混合算法,对所确定的各个图层上显示的图像内容的像素信息进行像素混合,生成所述图像生成指令对应的输出图像,其中,所述图像生成指令中包括:用户所选择的多个图层的标识。
基于上述区别特征,本申请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实际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利用图层对多个图像进行编辑。
对于区别特征(1),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图像显示设备及其显示输出方法,并具体公开了以下内容(参见说明书第4页第24行至第6页第6行,附图1-3):获取需要显示的图像数据,确定需要显示的控件图标;步骤302:将所述图像数据与控件图标分别写入不同图层的帧缓存中进行叠加显示输出。作为本发明的一种优选实施方式,所述写入图像数据的图层高于所述写入控件图标的图层。当需要普通显示时,将所述写入图像数据的图层置于所述写入控件图标的图层的下面进行叠加显示输出。当需要全屏显示图像时,将所述写入控件图标的图层置于所述写入图像数据的图层的下面进行叠加显示输出。所述写入图像数据的图层为overlay 2层;所述写入控件图标的图层为base层或overlay 1层。一、单独创建图像输出任务,该任务反复从摄像头、文件、视频电话获取图像数据,将这些数据写到LCD overlay 2的帧缓存;二、应用将控件图标写入base层的帧缓存;控件是用来实现用户交互控制的,可以显示在LCD的base层或overlay 1层,在本实例中显示在base层;三、普通显示时,由于base在overlay 2的下面,所以需要将base层反转到overlay 2上面;此时呈现图1的显示效果。四、当不需要显示动态输出图像时,删除图像输出任务,关闭overlay 2,这样能节省CPU的开销;五、当需要全屏显示图像时,将base层反转到overlay 2下面,就能实现图2所示的显示效果;恢复普通显示时,再将base层放到overlay 2上面,就又恢复到了图1的显示效果;六、base层显示的控件包括图标和菜单项可以采用透明的方式,以让动态图像能更多的显示(对比文件2中普通显示和全屏显示时base层与overlay 2层的编辑方式,显然普通显示和全屏显示对应不同的指令,以指示base层与overlay 2层进行不同操作)。可见对比文件2公开了将获取的图像数据写入到overlay 2层的图层对应的帧缓存,将控件图标写入base层或overlay1层的图层对应的帧缓存,普通显示时指示base层反转到overlay 2层上面叠加显示输出,且图1所示叠加效果为在同一个画面上同时显示图像和多个控件图标。由此可知,对比文件2已经公开了上述区别特征(1),且其在对比文件2中所起的作用与其在权利要求1中所起的作用相同,都是采用图层的方式存储和编辑图像。由此可见对比文件2给出了将上述区别特征(1)应用于对比文件1中的技术启示。
对于区别特征(2),参见上文评述可知,对比文件2已经公开了写入图像数据的图层为overlay 2层,写入控件图标的图层为base层,普通显示时指示base层反转到overlay 2层上面叠加显示输出,且图1所示叠加效果为在同一个画面上同时显示图像和多个控件图标。即对比文件2公开了基于某个显示指令将多个图层上的图像内容混合后显示;对比文件1已经公开了连续截图多张图片并保存后,对截取的多张图片进行编辑或拼接操作,并且从对比文件1的图4中所示界面,右侧显示多个已截图的图像内容,可以分别选择进行编辑。而且本领域公知的是,photoshop公司提出了基于图层编辑图像,用户可以选取多个不同编号的图层合成图像,在图层叠加时对像素信息进行处理,可采用像素混合方式实现图层叠加,这都是为公众所熟知的图像编辑方式。据此,基于对比文件1和对比文件2公开的上述内容,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在对多张截图编辑时,利用多个图层标识以及像素混合算法来生成输出图像。
由此可见,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和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得到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是显而易见的,因此,权利要求1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复审请求人认为:本申请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对多次截取的图像进行像素混合,对比文件1是在多次截图后进行拼接编辑,不涉及“像素混合”,对比文件2不涉及“截图指令”、“用于所选择的屏幕区域的图像内容”、“所生成的图层对应的存储区域之间相互独立”。对比文件2没有公开区别(2),对比文件2未明确记载图像生成指令及图层的标识,也不涉及像素混合,对比文件2的叠加显示是将写入图像数据的图层置于写入控件图标的图层之上或之下进行叠加,不涉及像素混合输出图像,没有给出将各个图像写入不同的图层,用于实现将不同图层的图像进行像素混合得到输出图像的技术启示。对比文件1是连续多次截取图像并保存,对比文件2不涉及到截图,对比文件1和2没有结合启示。此外,图层叠加时使用像素混合的编辑方式也并不为公众所熟知。
对此,合议组认为:本申请说明书背景技术中记载了现有技术的缺陷“若用户在截取图像后想要再次截取图像且希望保存当前已截取的图像,只能先把当前已截取的图像进行保存并退出当前生成图像的过程,否则,新截取的图像会覆盖掉当前已截图的图像,这样,用户要实现多次图像截取时,步骤繁琐,用户体验较差。”基于上述缺陷,本申请提供一种图像生成方法及装置,用于简化多次图像截取的步骤;本申请在接收到截图指令后先生成与其对应的图层,并将用户所选择的屏幕区域的图像内容存储在所生成图层对应的存储区域中,在所生成图层上显示用户所选择的屏幕区域的图像内容,且所生成图层对应的存储区域独立于其他处于未关闭状态的图层对应的存储区域,生成图像时,接收到图像生成指令后,根据图像生成指令中包括的图层的标识对应的图层,按照预设的像素混合算法生成该图像生成指令对应的输出图像;基于上述方式,本申请即便多次截图也不会覆盖数据,无需退出当前图像生成过程就可实现多次截图,因而能够简化多次图像截取的步骤。对比文件1涉及的也是对屏幕多次截图时的截取、保存和编辑过程,所要解决的也是多次截图时整个数据处理过程操作繁琐、效率低下的问题,对比文件1在接收截图指令后,在屏幕上连续截取多张图片,将用户所选的屏幕内容存储在对应的存储区域中,并能显示用户所选择的屏幕区域的图像内容,生成的截图内容与之前已截图且未关闭的截图内容的存储相互独立,实现了操作简单、效率高的效果。由此可见本申请和对比文件1二者技术构思相近、都能实现多次截图操作简单和提高效率的有益效果。而且对于截取图像以及截图指令,基于对权利要求1的评述可知,对比文件1已经公开了接收截图指令后在屏幕上连续截取多张图片,将用户所选的屏幕内容存储在对应的存储区域中,且图4中所示界面的右侧显示多个已截图的图像内容,可以分别选择进行编辑并显示用户所选择的屏幕区域的图像内容,生成的截图内容与之前已截图且未关闭的截图内容的存储相互独立。并且,对比文件2明确公开了所述写入图像数据的图层和写入控件图标的图层,也公开了写入图像数据的图层为overlay 2层,写入控件图标的图层为base层或overlay1层,普通显示时,将指示base层反转到overlay 2层上面叠加显示输出,并且叠加效果如图1所示,为在同一个画面上同时显示图像和多个控件图标,即将base层和overlay 2层叠加为一个显示画面,并且图1所示,叠加画面后overlay 2层上的图像数据能够显示,可见对比文件2已经公开了用于采用图层的方式存储和编辑图像。此外,photoshop公司的Photoshop是为公众所熟知的图像编辑软件,其提出了基于图层编辑图像,用户可以选取多个不同编号的图层合成图像,在图层叠加时对像素信息进行处理,可采用像素混合方式实现图层叠加,这都是为公众所熟知的图像编辑方式。基于对比文件1和对比文件2以及本领域公知常识公开的上述内容,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在对多张截图编辑时,利用多个图层标识以及像素混合算法来生成输出图像。
2、从属权利要求2对权利要求1作了进一步限定。对比文件1已经公开了以下内容(参见说明书第74-100段,附图1-3):步骤C11,接收截图完毕指令,并根据所述截图完毕指令将后台图像保存区中的图像展现在编辑界面中;步骤C12,根据用户需求对所述编辑界面中的各图像进行拼接编辑。a)展示如图4所示界面,右侧“上次截图”展示为上次选取的截图内容,“历史截图”显示的以往的截图内容,图片可直接使用鼠标拖拽至左侧的编辑区内进行拼接操作;b)上方显示为图片的基本编辑操作,和文件的保存、复制操作;c)下方可以调整背景颜色,同时需支持透明背景。步骤C13,根据用户选择的图像模板类型,将所述图像保存区的各图像自动适配至图像模板中用于放置图像的各区域中。步骤130,将编辑完毕的图像进行保存。并且基于上文评述可知,对比文件2已经公开了不同的图层显示不同的数据以及利用图层标识将各图层存储至不同的缓存,即对比文件2已经给出了在多个图层显示多个截图的图像内容的启示,据此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动机将其应用于对比文件1中,对所生成图层上所显示的图像内容进行编辑,并在图层上显示,将编辑后的图像内容以及编辑信息存储至图层对应的存储区域。此外,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将用户操作转化成终端的实际动作是通过指令来完成的,因此,为了实现上述功能设置编辑操作指令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因此,当其引用的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时,权利要求2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3、从属权利要求3对权利要求1作了进一步限定。对比文件3公开了一种基于图形技术编辑器实现参数化单元的方法及系统,并具体公开了以下内容(参见说明书第43-45段,附图1-3):图形技术编辑器可以选用graphical technology editor等软件;分析要实现的参数化单元所需要的图层,并选定其中一个图层作为基准图层,在图形技术编辑器中以几何图形的方式进行创建,根据工艺设计规则设定该基准图层的形状大小参数和位置坐标;根据工艺设计规则设定除基准图层以外的其他图层的形状大小和与已知图层的位置关系,在图形技术编辑器中编辑并创建其他图层;将基准图层和其他图层合并编辑,生成文本文件;如图2所示,通过图形技术编辑器生成文本文件的原理为:1)选定图层1作为基准图层,以矩形的方式创建该基准图层,并设定它的左下角位置坐标为(0,0),即坐标原点,以约束它的位置,设定它的长宽分别为参数L、W,以约束它的形状;2)编辑图层2,并设定它的左下角与图层1的右下角相对位置关系为(0,0),即图层2左下角在X方向与Y方向都与图层1右下角的坐标相同,同时设定它的长宽分别为参数SL、W,以确定它的大小;图层2左下角相对于坐标原点的绝对坐标为(L,0);3)将图层1和图层2合并编辑,生成文本文件,形成图层3所示的结果。可见,对比文件3公开了编辑时根据基准图层大小来确定并调整其他图层大小,且上述特征在对比文件3中所起作用与其在该权利要求中所起作用相同,都是为了实现各个图层与基准图层的合并,即对比文件3已经给出了根据基准图层的大小设置其他图层的大小以便图层合并的启示,据此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将多个截图的图层根据缩放比例进行缩放至与基准图层相同的大小。而且本领域公知的是,photoshop公司提出了基于图层编辑图像,用户可以选取多个不同编号的图层合成图像,在图层叠加时对像素信息进行处理,可采用像素混合方式实现图层叠加,这都是为公众所熟知的图像编辑方式。据此,基于对比文件1-3公开的上述内容,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对多张截图编辑时,当对显示图像的图层进行缩放时,图层上显示的图像也会随着图层一起缩放,以及利用像素混合算法来生成输出图像。由此可见,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对比文件3和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得到权利要求3的技术方案是显而易见的,因此,权利要求3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4、从属权利要求4对权利要求1作了进一步限定。参见上文评述,对比文件3公开了编辑时根据基准图层大小来确定并调整其他图层大小,据此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对多张截图编辑时,当对显示图像的图层进行缩放时,图层上显示的图像也会随着图层一起缩放。而且对图层上的图像进行像素混合时,需要确定用于像素混合的区域,混合的是图像内容的像素信息,这些都是本领域公知的,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将图层的高与宽与基准图层进行比较从而合理限定像素混合的区域不超出基准图层。因此,当其引用的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时,权利要求4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5、从属权利要求5对权利要求1作了进一步限定。图像编辑过程中基于像素透明度的像素混合算法是本领域是常见编辑方式。据此,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进行像素混合时考虑像素透明度,采用基于像素透明度的像素混合算法来进行像素。因此,当其引用的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时,权利要求5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6、从属权利要求6对权利要求1或2作了进一步限定。对比文件2已经公开了以下内容(参见说明书第5页第1-16行,附图1-3):所述写入图像数据的图层为overlay 2层;所述写入控件图标的图层为base层或overlay 1层。三、普通显示时,由于base在overlay 2的下面,所以需要将base层反转到overlay 2上面;此时呈现图1的显示效果。四、当不需要显示动态输出图像时,删除图像输出任务,关闭overlay 2,这样能节省CPU的开销;五、当需要全屏显示图像时,将base层反转到overlay 2下面,就能实现图2所示的显示效果;恢复普通显示时,再将base层放到overlay 2上面,就又恢复到了图1的显示效果。此外,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当用户需要对多个图层中的一个图层处理时,通过图层切换指令实现对图层的前台处理和后台待处理状态之间的切换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因此,当其引用的权利要求1或2不具备创造性时,权利要求6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7、权利要求7-12要求保护一种图像生成装置,其是与方法权利要求1-6相对应的产品权利要求。并且,在方法步骤的基础上构造相应的功能单元,属于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参考权利要求1-6的评述,权利要求7-12也不具备创造性,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
综上,对于复审请求人的主张,合议组不予支持。
三、决定
维持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9年01月28日对本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
如对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不服,根据专利法第41条第2款的规定,复审请求人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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