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振动监控保护仪-复审决定


发明创造名称:一种振动监控保护仪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195686
决定日:2019-11-20
委内编号:1F270162
优先权日:
申请(专利)号:201510285112.0
申请日:2015-05-29
复审请求人:江阴市华恒仪表有限公司
无效请求人:
授权公告日: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
主审员:杨建坤
合议组组长:杨艳兰
参审员:张宇
国际分类号:G01H17/00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
决定要点
:如果一项权利要求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相比存在区别技术特征,该区别技术特征为本领域的常用技术手段,或者是基于本领域常用技术手段容易想到的,那么该权利要求相对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与该本领域常用技术手段的结合是显而易见的。
全文:
本复审请求涉及申请号为201510285112.0,名称为“一种振动监控保护仪”的发明专利申请(下称本申请)。申请人为江阴市华恒仪表有限公司。本申请的申请日为2015年05月29日,,公开日为2015年12月09日。
经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审查部门审查员于2018年11月16日发出驳回决定,驳回了本发明专利申请,其理由是:本申请权利要求1-2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其中在驳回决定中引用了如下对比文件:
对比文件1:CN103334800A,公开日为2013年10月02日;
对比文件2:CN103914044A,公开日为2014年07月09日。
驳回决定所依据的文本为:申请人于申请日2015年05月29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22段、说明书附图2、说明书摘要,2015年11月02日提交的说明书附图1、摘要附图,2018年10月26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2项。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振动监控保护仪,包括微处理器、显示器、传感器、传感器检测模块、传感器监测模块,所述传感器监测模块用于监测所述传感器状态且将监测信号发送给所述微处理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微处理器嵌入式的设置在仪表内;所述传感器为振动传感器,所述显示器通过电平转换器与所述微处理器相连接,所述传感器检测模块用于将所述传感器的输出信号传输给所述微处理器且将所述微处理器的反馈信号传输给所述振动传感器;
还包括传感器在线故障分析模块;所述传感器在线故障分析模块包括信号采集器、键相信号输入、跟随器以及BUF信号输出,所述跟随器用于接收所述振动传感器信号,所述跟随器通过BUF信号输出与所述信号采集器相联接,所述信号采集器用于接收所述键相信号输入,所述信号采集器将信号输送给所述微处理器同时接收所述微处理器的反馈信号,所述微处理器连接有闪存;
所述传感器检测模块包括传感器偏置电路、信号调理器、真有效值转器、16位A/D转换器,所述传感器偏置电路的输出信号依次通过所述振动传感器、所述信号调理器、所述真有效值转器、所述16位A/D转换器传输给所述微处理器,所述微处理器的输出信号分别传输给所述传感器偏置电路、所述信号调理器;
所述传感器检测模块包括用于接收所述传感器输出信号的传感器状态监测器,所述传感器状态监测器的输出信号与所述微处理器相连接;
还包括输出模块,所述输出模块用于将所述微处理器的信号输出,所述输出模块包括与所述微处理器相连接的缓冲器以及与所述缓冲器相连接的RS485/以太网通讯接口,实现双向网络通讯;
所述输出模块包括模拟量信号输出以及开关量信号输出,所述模拟量信号输出包括D/A转换器、V/I转换器,所述微处理器的输出信号依次通过所述D/A转换器、所述V/I转换器输出,所述开关量信号输出包括光电隔离器、开关量输出模块,所述微处理器的输出信号依次通过所述光电隔离器、所述开关量输出模块输出;
所述传感器检测模块还包括可调高低通滤波器,所述可调高低通滤波器用于接收所述信号调理器的输出信号,且用于将输出信号输送给所述真有效值转器,同时用于接收所述微处理器的反馈信号,针对不同的应用场合和不同的传感器自动切换不同的滤波时间常数,将振动有效信号以外的信号拒之门外;
所述显示屏为3.5-10.2寸真彩触摸液晶显示屏,采用触摸式下拉菜单的操作方式,在同一个界面上显示所有的测量参数及输出参数,至少包括数据列表、棒图、趋势曲线;
所述信号采集器内设置有异常数据过滤单元,依次将信号采集器采集的数据进行过滤处理,并将异常的数据进行过滤。
2、如权利要求1所述振动监控保护仪,其特征在于:所述振动监控保护仪还设置声光报警单元。”
驳回决定中指出:权利要求1和对比文件1相比,区别为:①振动监控仪;其还具有显示器、闪存,显示器通过电平转换器与所述微处理器相连接;闪存与微处理器连接;与所述缓冲器相连接的是RS485/以太网通讯接口,实现双向网络通讯;微处理器嵌入式的设置在仪表内;②还包括由信号采集器、键相信号输入、跟随器以及BUF信号输出构成的传感器在线故障分析模块,跟随器接收振动传感器信号,BUF信号输出与所述信号采集器相联接,信号采集器接收所述键相信号输入,信号采集器将信号输送给所述微处理器同时接收所述微处理器的反馈信号;③可调高低通滤波器针对不同的应用场合和不同的传感器自动切换不同的滤波时间常数,将振动有效信号以外的信号拒之门外;④采用触摸式下拉菜单的操作方式,在同一个界面上显示所有的测量参数及输出参数,至少包括数据列表、棒图、趋势曲线;所述信号采集器内设置有异常数据过滤单元,依次将信号采集器采集的数据进行过滤处理,并将异常的数据进行过滤;所述振动监控保护仪中设置智能型仪表,能够克服数据漂移和跳变。上述区别特征①③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常用技术手段容易想到的。针对区别特征②,对比文件2(CN103914044A)公开了一种智能在线监控保护装置,并具体公开了(见说明书第49-54、75段,图1、7):通信管理模块2通过背板总线9与转速检测模块4、键相模块5、振动位移/速度/加速度监控模块6、继电器报警保护模块8实现数据交互(第50段);通信管理模块2接收转速检测模块4、键相模块5和振动位移/速度/加速度监控模块6传输的数据,分析处理得到特征数据,并将特征数据与预先设置的阈值进行比较判断,该阈值范围反应设备正常状态下的运行数据;继电器报警保护模块8基于通信管理模块2对特征数据的判断结果(即反馈信号),以声音和/或光信号的形式进行报警(背板总线、键相模块、监控模块、继电器报警保护模块相当于构成了在线故障分析模块)。上述技术特征在对比文件2中的作用与区别技术特征②在权利要求1中的作用相同,都是进行在线故障分析,对比文件2给出了振动信号配合键相信号进行故障诊断的启示,在根据该启示对对比文件1进行改进时,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采集振动信号和键相信号传送给对比文件1中的微处理器进行故障诊断。而采用跟随器及BUF信号输出将振动传感器的振动信号引出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在对比文件1公开的采用跟随器及BUF信号输出将传感器状态监测器的输出信号引出的基础上容易想到的。另外,对比文件2采用了背板总线采集振动及键相信号并接收反馈信号,信号采集器为本领域惯常使用的信号采集部件,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实际需要选择信号采集器代替背板总线对信号进行采集及接收反馈信号。区别特征④为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因此,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权利要求2的附加技术特征已被对比文件2公开,因此,权利要求2也不具备创造性。
申请人江阴市华恒仪表有限公司(下称复审请求人)对上述驳回决定不服,于2018年12月26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复审请求,同时修改了权利要求书。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相对于驳回决定针对的文本,删除了大量特征(例如,传感器检测模块、传感器监测模块、输出模块等的具体结构),同时新增加了特征“仪表内置高性能嵌入式微处理器,配合外部键相信号的输入,对振动原始信号进行在线分析,实现实时在线振动故障分析功能”,同时还增加了权利要求第3-7项。 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振动监控保护仪,包括微处理器、显示器、振动传感器、传感器检测模块、传感器监测模块、输出模块,所述显示器通过电平转换器与所述微处理器相连接,所述传感器检测模块用于将所述振动传感器的输出信号传输给所述微处理器且将所述微处理器的反馈信号传输给所述振动传感器,所述传感器监测模块用于监测所述振动传感器状态且将监测信号发送给所述微处理器,所述输出模块用于将所述微处理器的信号输出,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传感器在线故障分析模块.所述传感器在线故障分析模块包括信号采集器、键相信号输入、跟随器以及BUF信号输出,所述跟随器用于接收所述振动传感器信号,所述跟随器通过BUF信号输出与所述信号采集器相联接,所述信号采集器用于接收所述键相信号输入,所述信号采集器将信号输送给所述微处理器同时接收所述微处理器的反馈信号;仪表内置高性能嵌入式微处理器,配合外部键相信号的输入,对振动原始信号进行在线分析,实现实时在线振动故障分析功能。
2. 如权利要求1所述振动监控保护仪,其特征在于:所述传感器检测模块包括传感器偏置电路、信号调理器、真有效值转器、16位A/D转换器,所述传感器偏置电路的输出信号依次通过所述振动传感器、所述信号调理器、所述真有效值转器、所述16位A/D转换器传输给所述微处理器,所述微处理器的输出信号分别传输给所述传感器偏置电路、所述信号调理器;所述传感器检测模块包括用于接收所述传感器输出信号的传感器状态监测器,所述传感器状态监测器的输出信号与所述微处理器相连接;所述输出模块包括模拟量信号输出以及开关量信号输出,所述模拟量信号输出包括D/A转换器、V/I转换器,所述微处理器的输出信号依次通过所述D/A转换器、所述V/I转换器输出,所述开关量信号输出包括光电隔离器、开关量输出模块,所述微处理器的输出信号依次通过所述光电隔离器、所述开关量输出模块输出。
3. 如权利要求1所述振动监控保护仪,其特征在于:所述微处理器连接有闪存。
4. 如权利要求1所述振动监控保护仪,其特征在于:所述输出模块还包括与所述微处理器相连接的缓冲器以及与所述缓冲器相连接的RS485/以太网通讯接口。
5. 如权利要求1所述振动监控保护仪,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屏为3.5-10.2寸真彩触摸液晶显示屏。
6. 如权利要求1所述振动监控保护仪,其特征在于:所述传感器检测模块还包括可调高低通滤波器,所述可调高低通滤波器用于接收所述信号调理器的输出信号,且用于将输出信号输送给所述真有效值转器,同时用于接收所述微处理器的反馈信号。
7. 如权利要求1所述振动监控保护仪,其特征在于:所述信号采集器内设置有异常数据过滤单元。”
复审请求人认为:(1)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是一个独立的系统和装置,能够独立的实现各项功能;而对比文件1的双通道振动模块并不是独立的系统和装置,需要依附主控通讯模块完成其所要达到的技术效果,无法单独完成各项功能;(2)对比文件1没有传感器在线故障分析模块,无法实现对振动的在线故障分析。而且,对比文件1的目的是通过设置包括双通道振动模块在内的多个通道模块共同作用实现对汽轮机的监控保护。因此,对比文件1没有设置传感器在线故障分析模块以达到实现振动的在线故障分析的功能的技术启示。(3)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将跟随器设置在信号采集器与振动传感器之间,使得在线故障分析模块工作的同时不影响振动监控保护仪的正常使用。(4)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中的微处理器不仅仅是传递信息的作用,还具有配合外部键相信号,对振动原始信号进行在线分析的作用,能够实现在线振动故障分析功能。而对比文件1中只是在双通道振动模块中设置有微处理器,在系统中另外设置有主控通讯模块,每个通道模块、主控通讯模块均通过通讯总线相连接,由主控通讯模块作为主站,通道模块作为从站,主站发送控制指令或数据,从站接收到只领到执行相应的动作,使得监控参数能够相互传递,参数设置能够集中管理,也就是说,对比文件1中的主控通讯模块大致相当于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中的内置高性能嵌入式微处理器,但二者所处理的信息及要达到的目的是完全不同的,并且对比文件1中的主控通讯模块不具有对振动原始信号进行在线分析,实现实时在线振动故障分析的功能。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9年01月16日依法受理了该复审请求,并将其转送至原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
原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书中认为本申请仍然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因而坚持原驳回决定。
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理。
合议组于2019 年08月15日向复审请求人发出复审通知书,指出:由于复审请求人于2018年12月26日提交的权利要求书,相对于驳回决定针对的文本,扩大了保护范围,不符合专利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因此,对于2018年12月26日提交的权利要求书合议组不予接受,合议组针对驳回决定针对的文本进行进一步审查。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在于:(1)还包括传感器在线故障分析模块;所述传感器在线故障分析模块包括信号采集器、键相信号输入、跟随器以及BUF信号输出,所述跟随器用于接收所述振动传感器信号,所述跟随器通过BUF信号输出与所述信号采集器相联接,所述信号采集器用于接收所述键相信号输入,所述信号采集器将信号输送给所述微处理器同时接收所述微处理器的反馈信号;所述信号采集器内设置有异常数据过滤单元,依次将信号采集器采集的数据进行过滤处理,并将异常的数据进行过滤;利用可调高低通滤波器针对不同的应用场合和不同的传感器自动切换不同的滤波时间常数,将振动有效信号以外的信号拒之门外;(2)所述微处理器连接有闪存;所述显示器通过电平转换器与所述微处理器相连接,采用触摸式下拉菜单的操作方式,在同一个界面上显示所有的测量参数及输出参数,至少包括数据列表、棒图、趋势曲线;通信接口为RS485/以太网通信接口。根据上述区别特征,可以确定本申请权利要求1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为:(1)如何实现在线振动故障分析;(2)如何使仪器使用更加方便。上述区别特征(1)(2)都是本领域的常用技术手段。因此,权利要求1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权利要求2的附加技术特征为本领域的常用技术手段,因此,从属权利要求2也不具备创造性。
复审请求人于2019 年09月26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同时修改了权利要求书。修改如下:在驳回针对的文本基础上,将权利要求2的附加技术特征补入权利要求1,同时增加了特征“仪表内置高性能嵌入式微处理器,配合外部键相信号的输入,对振动原始信号进行在线分析,实现实时在线振动故障分析功能”。复审请求人认为:(1)无论本申请权利要求1是否明确限定为独立,由其限定的内容过来看,其都可以自成系统、独立运行,因此,本申请权利要求1作为一个独立的系统和装置,能够独立的实现振动的在线故障分析;而对比文件1记载的双通道振动模块并不是独立的系统和装置,需要依附主控通讯模块等完成其所要达到的技术效果,无法单独完成各项功能,而且对比文件1双通道振动模块只是设置有传感器状态监测器,只能用于监测振动传感器状态并将监测信号发送给微处理器,并没有传感器在线故障分析模块,无法实现振动的在线故障分析。(2)权利要求1将跟随器设置在了信号采集器与振动传感器之间,使得在线故障分析模块工作的同时不影响振动监控保护仪的正常使用,这也是将振动监控保护仪作为一个整体系统和装置进行考虑的。虽然跟随器本身属于现有技术,但具体将其设置在信号采集器与振动传感器之间以及于信号采集器与振动传感器共同作用达到在线故障分析模块工作的同时不影响振动监控保护仪的正常使用的技术效果,是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得知的。(3)权利要求1的微处理器不仅仅是传递信息的作用,还具有配合外部键相信号,对振动原始信号进行在线分析的作用,能够实现在线振动故障分析功能,即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是自成系统,能够独立运行。对比文件1中双通道振动模块中设置的微处理器仅仅是传递信息的作用,其通过主控通讯模块处理相关信息。(4)权利要求1通过设置声光报警单元,自成系统,能够独立运行。
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振动监控保护仪,包括微处理器、显示器、传感器、传感器检测模块、传感器监测模块,所述传感器监测模块用于监测所述传感器状态且将监测信号发送给所述微处理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微处理器嵌入式的设置在仪表内;所述传感器为振动传感器,所述显示器通过电平转换器与所述微处理器相连接,所述传感器检测模块用于将所述传感器的输出信号传输给所述微处理器且将所述微处理器的反馈信号传输给所述振动传感器;
还包括传感器在线故障分析模块;所述传感器在线故障分析模块包括信号采集器、键相信号输入、跟随器以及BUF信号输出,所述跟随器用于接收所述振动传感器信号,所述跟随器通过BUF信号输出与所述信号采集器相联接,所述信号采集器用于接收所述键相信号输入,所述信号采集器将信号输送给所述微处理器同时接收所述微处理器的反馈信号,所述微处理器连接有闪存;
所述传感器检测模块包括传感器偏置电路、信号调理器、真有效值转器、16位A/D转换器,所述传感器偏置电路的输出信号依次通过所述振动传感器、所述信号调理器、所述真有效值转器、所述16位A/D转换器传输给所述微处理器,所述微处理器的输出信号分别传输给所述传感器偏置电路、所述信号调理器;
所述传感器检测模块包括用于接收所述传感器输出信号的传感器状态监测器,所述传感器状态监测器的输出信号与所述微处理器相连接;
还包括输出模块,所述输出模块用于将所述微处理器的信号输出,所述输出模块包括与所述微处理器相连接的缓冲器以及与所述缓冲器相连接的RS485/以太网通讯接口,实现双向网络通讯;
所述输出模块包括模拟量信号输出以及开关量信号输出,所述模拟量信号输出包括D/A转换器、V/I转换器,所述微处理器的输出信号依次通过所述D/A转换器、所述V/I转换器输出,所述开关量信号 输出包括光电隔离器、开关量输出模块,所述微处理器的输出信号依次通过所述光电隔离器、所述开关量输出模块输出;
所述传感器检测模块还包括可调高低通滤波器,所述可调高低通滤波器用于接收所述信号调理器的输出信号,且用于将输出信号输送给所述真有效值转器,同时用于接收所述微处理器的反馈信号,针对不同的应用场合和不同的传感器自动切换不同的滤波时间常数,将振动有效信号以外的信号拒之门外;
所述显示屏为3.5-10.2寸真彩触摸液晶显示屏,采用触摸式下拉菜单的操作方式,在同一个界面上显示所有的测量参数及输出参数,至少包括数据列表、棒图、趋势曲线;
所述信号采集器内设置有异常数据过滤单元,依次将信号采集器采集的数据进行过滤处理,并将异常的数据进行过滤;
所述振动监控保护仪还设置声光报警单元;
仪表内置高性能嵌入式微处理器,配合外部键相信号的输入,对振动原始信号进行在线分析,实现实时在线振动故障分析功能。”
在上述程序的基础上,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可以作出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审查文本的认定
复审请求人在提复审请求时和2019年09月26日答复复审通知书时提交了修改文件,经审查,2019年09月26日提交的修改文件符合专利法第33条的规定及专利法实施细则61条第1款的规定。因此,本复审决定依据的文本为:复审请求人于申请日2015年05月29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22段、说明书附图2、说明书摘要,2015年11月02日提交的说明书附图1、摘要附图,2019年09月26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项。
关于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如果一项权利要求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相比存在区别技术特征,该区别技术特征为本领域的常用技术手段,或者是基于本领域常用技术手段容易想到的,那么该权利要求相对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与该本领域常用技术手段的结合是显而易见的。
具体到本案:
独立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振动监控保护仪。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汽轮机监控保护装置,其中具体公开了以下内容(参见说明书第17-23段及附图1-2):
如图1所示,一种汽轮机监控保护装置,包括电源模块、与电源模块相连接的若干通道模块、主控通讯模块以及显示屏,显示屏与主控通讯模块相联接,还包括通讯总线,若干通道模块、主通讯模块分别与通讯总线相联接,主控通讯模块连接有打印机串行接口、通讯接口以及以太网接口,通道模块包括两个双通道振动模块、双通道轴向位移模块、双通道热膨胀模块、双通道转速模块、单通道转速模块、双通道胀差模块、双通道油箱油位模块、双通道偏心模块,每个通道模块、主控通讯模块均通过通讯总线相连接,由主控通讯模块作为主站,通道模块作为从站,主站可以发送控制指令或数据,从站接收到指令后执行相应的动作,使得监控参数能够相互传递,参数设置能够集中管理,若干所述的通道模块将检测到汽轮机的参数信号通过所述的通讯总线传输给所述的主控通讯模块进行处理,所述的主控通讯模块处理信号通过所述的通讯总线反馈给相应的所述的通道模块,同时所述的处理信号通过若干所述的接口输出。
如图2所示,主控通讯模块内设置有微处理器,通道模块包括与微处理器相联接的传感器检测单元、传感器监测单元以及传感器控制单元,微处理器与通讯总线相联接,传感器检测单元包括传感器偏置电路、传感器、信号调理器、可调高低通滤波器、真有效值转器、16位A/D转换器,传感器偏置电路的输出信号依次通过传感器、信号调理器、可调高低通滤波器、真有效值转器、16位A/D转换器传输给微处理器,微处理器的输出信号分别传输给传感器偏置电路、信号调理器、可调高低通滤波器;传感器监测单元包括用于接收传感器输出信号的传感器状态监测器、用于接收传感器状态监测器输出信号的跟随器、用于接收跟随器的输出信号的BUF信号输出,传感器状态监测器的输出信号与微处理器相连接;传感器控制单元包括D/A转换器、V/I转换器、光电隔离器、开关量输出模块,微处理器的输出信号依次通过D/A转换器、V/I转换器输出,微处理器的输出信号依次通过光电隔离器、开关量输出模块输出。
如图2所示,通讯总线与微处理器之间通过总线热拔插缓冲器相连接。
如图1所示,通讯总线上连接有ESD静电防护模块,通过设置ESD静电防护模块减少静电的产生,利于保护元器件不受损坏。
如图1所示,显示屏为10.2寸真彩触摸液晶显示屏,分辨率高达1024﹡600,10.7M色带触摸屏,亮度可以64级调节。
如图1所示,电源模块为AC/220V转DC/24V双电源冗余模块,电源适用范围大,功率损耗小,温度低。
微处理器内设置有微处理芯片,A/D转换器内设置有A/D转换芯片,D/A转换器内设置有D/A转换芯片,所有调试参数以及标定参数均能够以数字化方式存储,具有事故追忆功能。
通过比较可知,对比文件1中公开的汽轮机监控保护装置包括双通道振动模块,即能够实现振动监控保护,因此,相当于公开了本申请权利要求1的“振动监控保护仪”。对比文件1公开的微处理器相当于本申请权利要求1的“微处理器”,其必然包含在振动监控保护仪中。因此,对比文件1公开了权利要求1的“微处理器嵌入式的设置在仪表内”和“仪表内置高性能嵌入式微处理器”;对比文件1公开的显示器相当于公开了本申请权利要求1的“显示器”;对比文件1公开的传感器检测单元相当于本申请权利要求1的“传感器检测模块”;对比文件1公开的传感器监测单元相当于本申请权利要求1的“传感器监测模块”。对比文件1公开的“传感器监测单元包括用于接收传感器输出信号的传感器状态监测器”、“传感器状态监测器的输出信号与微处理器相连接”,相当于公开了权利要求1的“所述传感器监测模块用于监测所述传感器状态且将监测信号发送给所述微处理器”,以及“所述传感器监测模块包括用于接收所述传感器输出信号的传感器状态监测器,所述传感器状态监测器的输出信号与所述微处理器相连接”。对比文件1公开的振动传感器相当于公开了权利要求1的“所述的传感器为振动传感器”。对比文件1公开的“传感器检测单元包括传感器偏置电路、传感器、信号调理器、可调高低通滤波器、真有效值转器、16位A/D转换器,传感器偏置电路的输出信号依次通过传感器、信号调理器、可调高低通滤波器、真有效值转器、16位A/D转换器传输给微处理器,微处理器的输出信号分别传输给传感器偏置电路、信号调理器、可调高低通滤波器”公开了权利要求1的“所述传感器检测模块包括传感器偏置电路、信号调理器、真有效值转器、16位A/D转换器,所述传感器偏置电路的输出信号依次通过所述振动传感器、所述信号调理器、所述真有效值转器、所述16位A/D转换器传输给所述微处理器,所述微处理器的输出信号分别传输给所述传感器偏置电路、所述信号调理器”,结合附图2可知,对比文件1公开了权利要求1的“所述传感器检测模块用于将所述传感器的输出信号传输给所述微处理器且将所述微处理器的反馈信号传输给所述振动传感器”以及“所述传感器检测模块还包括可调高低通滤波器,所述可调高低通滤波器用于接收所述信号调理器的输出信号,且用于将输出信号输送给所述真有效值转器,同时用于接收所述微处理器的反馈信号”;对比文件1公开的“通讯总线与微处理器之间通过总线热拔插缓冲器相连接”,结合附图1-2,相当于公开了权利要求1的“还包括输出模块,所述输出模块用于将所述微处理器的信号输出,所述输出模块包括与所述微处理器相连接的缓冲器”以及“与缓冲器相连接的通讯接口,实现双向网络通信”。对比文件1公开的“传感器控制单元包括D/A转换器、V/I转换器、光电隔离器、开关量输出模块,微处理器的输出信号依次通过D/A转换器、V/I转换器输出,微处理器的输出信号依次通过光电隔离器、开关量输出模块输出”,结合附图2,相当于公开了权利要求1的“所述输出模块包括模拟量信号输出以及开关量信号输出,所述模拟量信号输出包括D/A转换器、V/I转换器,所述微处理器的输出信号依次通过所述D/A转换器、所述V/I转换器输出,所述开关量信号输出包括光电隔离器、开关量输出模块,所述微处理器的输出信号依次通过所述光电隔离器、所述开关量输出模块输出”。对比文件1公开的“显示屏为10.2寸真彩触摸液晶显示屏,分辨率高达1024﹡600,10.7M色带触摸屏,亮度可以64级调节”,公开了权利要求1的“所述显示屏为3.5-10.2寸真彩触摸液晶显示屏”。
因此,本申请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公开的内容相比,其区别在于:(1)还包括传感器在线故障分析模块;所述传感器在线故障分析模块包括信号采集器、键相信号输入、跟随器以及BUF信号输出,所述跟随器用于接收所述振动传感器信号,所述跟随器通过BUF信号输出与所述信号采集器相联接,所述信号采集器用于接收所述键相信号输入,所述信号采集器将信号输送给所述微处理器同时接收所述微处理器的反馈信号;微处理器配合外部键相信号的输入,对振动原始信号进行在线分析,实现实时在线振动故障分析功能;所述信号采集器内设置有异常数据过滤单元,依次将信号采集器采集的数据进行过滤处理,并将异常的数据进行过滤;利用可调高低通滤波器针对不同的应用场合和不同的传感器自动切换不同的滤波时间常数,将振动有效信号以外的信号拒之门外;(2)所述微处理器连接有闪存;所述显示器通过电平转换器与所述微处理器相连接,采用触摸式下拉菜单的操作方式,在同一个界面上显示所有的测量参数及输出参数,至少包括数据列表、棒图、趋势曲线;通信接口为RS485/以太网通信接口;所述振动监控保护仪还设置声光报警单元。
根据上述区别特征,可以确定本申请权利要求1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为:(1)如何实现在线振动故障分析;(2)如何使仪器使用更加方便。
关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1),在线振动故障分析是本领域常常面对的技术问题,而利用微处理器采集振动信号和键相信号进行振动故障监测和分析是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参见《汽轮发电机组振动诊断》,张学延编著,中国电力出版社,2008年11月,第23-28页)。因此,当需要进行在线振动故障分析时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将振动信号和键相信号输入到微处理器中进行处理以便进行振动故障分析。因此,利用微处理器配合外部键相信号的输入,对振动原始信号进行在线分析,实现实时在线振动故障分析功能,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在对比文件1已经公开了接收传感器状态监测器输出信号的跟随器和用于接收跟随器的输出信号的BUF信号输出的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利用跟随器直接从振动传感器获取振动原始信号,同时利用信号采集器将BUF信号输出的振动数据和引入的键相信号采集到微处理器中进行故障分析。而信号采集器将信号输送给所述微处理器的同时接收所述微处理器的反馈信号以及在所述信号采集器内设置有异常数据过滤单元,依次将信号采集器采集的数据进行过滤处理,并将异常的数据进行过滤,都是本领域常用的技术手段;利用可调高低通滤波器针对不同的应用场合和不同的传感器自动切换不同的滤波时间常数,将振动有效信号以外的信号拒之门外,是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
关于上述区别特征(2),微处理器连接闪存以存储数据,采用RS485/以太网通信接口作为信号输入输出的通信接口,以及通过电平转换器连接显示器与微处理器都是本领域的常用技术手段。触摸屏采用触摸式下拉菜单的操作方式,在同一个界面上显示包括数据列表、棒图、趋势曲线在内的所有的测量参数及输出参数,也是本领域的常用技术手段。利用声光报警单元进行报警也是本领域的常用技术手段。
关于请求人的陈述意见,合议组认为:(1)权利要求1中仅仅记载了振动监控保护仪包括微处理器、振动传感器、传感器检测模块等模块,这种开放式的撰写方式以及记载的信号连接关系来看,并不能明确限定该系统其是否独立运行。而且,对比文件1的汽轮机监控保护装置,具有双通道振动模块,能够实现振动监控保护功能,所以认为对比文件1公开了本申请的振动监控保护仪。在评述其创造性进行特征对比时,并没有将对比文件1的双通道振动模块直接相当于本申请的振动监控保护仪,因此,双通道振动模块是否独立并不影响对比文件1已经公开本申请的振动监控保护仪。对比文件1虽然没有传感器在线故障分析模块,但是如前所述,在线振动故障分析是本领域常常面对的技术问题,而利用振动信号和键相信号进行振动故障监测和分析是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参见《汽轮发电机组振动诊断》,张学延编著,中国电力出版社,2008年11月,第23-28页),即通过设置传感器在线故障分析模块,实现振动的在线故障分析功能是本领域的常用手段。(2)跟随器因其输入阻抗高输出阻抗低,是本领域常用的输出缓冲和输入输出隔离手段。为了在线故障分析模块工作的同时不影响振动监控保护仪,本领域技术人员结合本领域常用技术手段是容易想到将跟随器设置在信号采集器与振动传感器之间的,即现有技术是给出了技术启示的。此外,跟随器的设置与振动监控保护仪是否作为一个整体系统和装置自成系统、独立运行无关。(3)微处理器的功能是由其连接的功能模块所决定的,功能的不同体现了其连接的功能模块的不同,如前所述,传感器在线故障分析模块已经作为了区别技术特征,这种区别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结合本领域常用技术手段容易想到的。(4)利用声光报警单元进行报警也是本领域的常用技术手段,并且其设置也与振动监控保护仪是否自成系统、独立运行无关。因此,合议组认为,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和本领域常用技术手段的结合是显而易见的。
综上所述,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常用技术手段得到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此,权利要求1不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三、决定
维持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08月22日对本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
如对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不服,根据专利法第41条第2款的规定,请求人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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