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预约加热方法、系统和热泵热水器-复审决定


发明创造名称:一种预约加热方法、系统和热泵热水器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195473
决定日:2019-11-18
委内编号:1F281842
优先权日:
申请(专利)号:201610356774.7
申请日:2016-05-25
复审请求人: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无效请求人:
授权公告日: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
主审员:樊云飞
合议组组长:李珊
参审员:万闪闪
国际分类号:F24H4/02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决定要点
:如果权利要求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相比存在区别特征,一部分区别特征已被其它现有技术公开,且给出了将其应用于该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技术启示,另一部分区别特征为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则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得到该权利要求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是显而易见的,该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
全文:
本复审请求涉及申请号为201610356774.7,名称为“一种预约加热方法、系统和热泵热水器”的发明专利申请(下称本申请)。本申请的申请人为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日为2016年5月25日,公开日为2016年10月26日。
经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审查部门于2019年2月11日发出驳回决定,驳回了本申请,其理由是:权利要求1-11相对于对比文件1(CN104896733A,公开日为2015年9月9日)、对比文件2(CN103925701A,公开日为2014年7月16日)和本领域公知常识的结合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驳回决定中还引用了:公知常识性证据1(“Android5从入门到精通”,李波,第386页,清华大学出版社,2016年4月),公知常识性证据2(“气象信息系统”,赵立成等,第38页,气象出版社,2011年3月),公知常识性证据3(“Cortex-A9多核嵌入式系统设计”,廖义奎,第119页,中国电力出版社,2014年9月)。驳回决定所依据的文本为:申请人于申请日2016年5月25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11项,说明书第1-85段,说明书附图图1-4,说明书摘要和摘要附图。
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预约加热方法,应用于热泵热水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预约加热方法包括步骤:
在用户预定用水时间前预设提前时间获取所述热泵热水器所在地的未来气象数据;
根据所述未来气象数据计算未来时段的平均环境温度;
根据所述平均环境温度计算加热提前时间;
在当前时间距离所述用户预定用水时间为所述加热提前时间时,控制所述热泵热水器开始加热。
2.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预约加热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在用户预定用水时间前预设提前时间获取所述热泵热水器所在地的未来气象数据,包括:
通过无线通信方式从移动通信基站获取所述热泵热水器的所在地;
从气象服务网站获取所述所在地的所述未来气象数据。
3. 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预约加热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无线通信方式为GPRS通信方式或4G通信方式。
4.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预约加热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据所述平均环境温度计算加热提前时间,包括:
利用预设的需求水温曲线和所述平均环境温度,计算得到用户所需要的目标水温;
根据所述平均环境温度、所述目标水温和所述热泵热水器的水箱容量,计算得到所述加热提前时间。
5.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预约加热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在当前时间距离所述用户预定用水时间为所述加热提前时间时,控制所述热泵热水器开始加热,包括:
获取当前时间;
根据所述加热提前时间确定开始加热时间;
在所述当前时间达到所述开始加热时间时,向所述热泵热水器的热泵加热机构输出加热控制信号,所述加热控制信号用于控制所述热泵加热机构开始运行。
6. 一种预约加热系统,应用于热泵热水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预约加热系统包括:
气象数据获取模块,用于在用户预定用水时间前预设提前时间获取所述热泵热水器所在地的未来气象数据;
环境温度计算模块,用于根据所述未来气象数据计算未来时段的平均环境温度;
提前时间计算模块,用于根据所述平均环境温度计算加热提前时间;
加热控制模块,用于在当前时间距离所述用户预定用水时间为所述加热提前时间时,控制所述热泵热水器开始加热。
7. 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预约加热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气象数据获取模块包括无线通信单元,其中:
所述无线通信单元用于通过无线通信方式从移动通信基站获取所述热泵热水器的所在地;
所述无线通信单元还用于从气象服务网站获取所述所在地的所述未来气象数据。
8. 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预约加热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无线通信单元为GPRS通信单元或4G通信单元。
9. 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预约加热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提前时间计算模块包括:
目标水温计算单元,用于利用预设的需求水温曲线和所述平均环境温度,计算得到用户所需要的目标水温;
提前时间计算单元,用于根据所述平均环境温度、所述目标水温和所述热泵热水器的水箱容量,计算得到所述加热提前时间。
10. 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预约加热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加热控制模块包括:
当前时间获取单元,用于获取当前时间;
开始时间计算单元,用于根据所述加热提前时间确定开始加热时间;
控制信号输出单元,用于在所述当前时间达到所述开始加热时间时,向所述热泵热水器的热泵加热机构输出加热控制信号,所述加热控制信号用于控制所述热泵加热机构开始运行。
11. 一种热泵热水器,其特征在于,设置有如权利要求6~10任一项所述的预约加热系统。 ”
驳回决定中指出,独立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特征在于:对比文件1是根据提前加热时所处的时间点的环境温度来计算加热时间,本申请是预设提前时间获取热泵热水器所在地的未来气象数据,根据其计算未来时段的平均环境温度计算加热时间。对于该区别特征,对比文件1已经公开了可通过环境温度计算提前加热时间,且本领域技术人员知晓热泵热水器的加热功率与环境温度实时相关,因此容易想到根据未来时段的平均环境温度计算提前加热时间。由此可知,本领域技术人员在对比文件1基础上结合本领域公知常识就能显而易见地得到权利要求1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因此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独立权利要求6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特征与独立权利要求1相同,同理也不具备创造性。从属权利要求2-3、5、7-8、10的附加技术特征或被对比文件1公开,或属于本领域公知常识(例如公知常识性证据1-3);对于从属权利要求4、9的附加技术特征,对比文件2给出了基于环境温度推荐合适的目标水温这种方式用于对比文件1以解决其技术问题的技术启示,因此从属权利要求2-5、7-10也不具备创造性。在权利要求6-10任一项所述的预约加热系统不具备创造性的基础上,请求保护设置有所述预约加热系统的热泵热水器的权利要求11也不具备创造性。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复审请求人)对上述驳回决定不服,于2019年5月6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复审请求和修改的权利要求书(共2页9项),具体修改方式为:将权利要求4、9的附加技术特征分别补入权利要求1、6中,形成新的独立权利要求1、5,相应修改其他权利要求的编号和引用关系。复审请求人认为:1)对比文件1解决的是热泵热水器的节能问题,而本申请不仅解决该节能问题,还解决预约加热方法如何适应天气变化的问题。对比文件1中计算时采用的是设置提前加热时所处的时间点的环境温度,本申请采用的是根据未来气象数据所计算的未来时段的平均环境温度。2)本申请中加热提前时间由三个变量计算得到,而对比文件1中是由五个变量计算得到。因此本申请具备创造性。
复审请求时新修改的独立权利要求1、5如下:
“1. 一种预约加热方法,应用于热泵热水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预约加热方法包括步骤:
在用户预定用水时间前预设提前时间获取所述热泵热水器所在地的未来气象数据;
根据所述未来气象数据计算未来时段的平均环境温度;
根据所述平均环境温度计算加热提前时间,包括:利用预设的需求水温曲线和所述平均环境温度,计算得到用户所需要的目标水温;根据所述平均环境温度、所述目标水温和所述热泵热水器的水箱容量,计算得到所述加热提前时间;
在当前时间距离所述用户预定用水时间为所述加热提前时间时,控制所述热泵热水器开始加热。
5. 一种预约加热系统,应用于热泵热水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预约加热系统包括:
气象数据获取模块,用于在用户预定用水时间前预设提前时间获取所述热泵热水器所在地的未来气象数据;
环境温度计算模块,用于根据所述未来气象数据计算未来时段的平均环境温度;
提前时间计算模块,用于根据所述平均环境温度计算加热提前时间;
加热控制模块,用于在当前时间距离所述用户预定用水时间为所述加热提前时间时,控制所述热泵热水器开始加热;
其中,所述提前时间计算模块包括:
目标水温计算单元,用于利用预设的需求水温曲线和所述平均环境温度,计算得到用户所需要的目标水温;
提前时间计算单元,用于根据所述平均环境温度、所述目标水温和所述热泵热水器的水箱容量,计算得到所述加热提前时间。”
经形式审查合格,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依法受理了该复审请求,并于2019年5月9日发出复审请求受理通知书,并将其转送至原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
原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书中认为,本领域技术人员在对比文件1基础上结合生活常识,容易想到采用加热时段的平均温度进行加热时间的估算;虽然本申请并未提及计算加热提前时间时需考虑水箱水温和热泵热水器的性能参数,然而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直接地、毫无疑义地确定加热时间还与该两个参数相关。因而坚持驳回决定。
随后,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理。合议组于2019年9月20日向复审请求人发出复审通知书,指出:权利要求1-9相对于对比文件1、2和本领域公知常识的结合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复审通知书中进一步引用了公知常识性证据4(“实用农村能源手册”,蔺金印等,第334-335页,化学工业出版社,1989年12月)和公知常识性证据5(“太阳能制冷”,王如竹等,第306-307页,化学工业出版社,2006年8月)。对于复审请求人2019年5月6日提交的意见陈述,合议组认为:1)根据对比文件1说明书中的记载,其已经关注到了热泵热水器预约加热方法需适应天气变化的技术问题;而将可能发生变化的温度变量取平均值进行计算,属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惯常使用的一种近似计算方式。2)本申请计算过程中必然也需要考虑热泵热水器的性能参数,而是否考虑水温则属于本领域技术人员基于普通技术知识的常规选择。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10月29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和修改的权利要求书(共2页7项),在2019年5月6日提交的权利要求书的基础上,将权利要求2、6的附加技术特征分别补入权利要求1、5中,形成新的独立权利要求1、4,相应修改其他权利要求的编号和引用关系。复审请求人所陈述的意见与提出复审请求时的意见基本相同,并进一步陈述了:本申请中的目标水温利用预设的需求水温曲线和平均环境温度计算得到;本申请还限定了热泵热水器获取未来气象数据的过程,而传统热泵热水器无法获取未来气象数据。因此本申请具备创造性。
新修改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预约加热方法,应用于热泵热水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预约加热方法包括步骤:
在用户预定用水时间前预设提前时间获取所述热泵热水器所在地的未来气象数据;
根据所述未来气象数据计算未来时段的平均环境温度;
根据所述平均环境温度计算加热提前时间,包括:利用预设的需求水温曲线和所述平均环境温度,计算得到用户所需要的目标水温;根据所述平均环境温度、所述目标水温和所述热泵热水器的水箱容量,计算得到所述加热提前时间;
在当前时间距离所述用户预定用水时间为所述加热提前时间时,控制所述热泵热水器开始加热;
其中,所述在用户预定用水时间前预设提前时间获取所述热泵热水器所在地的未来气象数据,包括:
通过无线通信方式从移动通信基站获取所述热泵热水器的所在地;
从气象服务网站获取所述所在地的所述未来气象数据。
2.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预约加热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无线通信方式为GPRS通信方式或4G通信方式。
3.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预约加热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在当前时间距离所述用户预定用水时间为所述加热提前时间时,控制所述热泵热水器开始加热,包括:
获取当前时间;
根据所述加热提前时间确定开始加热时间;
在所述当前时间达到所述开始加热时间时,向所述热泵热水器的热泵加热机构输出加热控制信号,所述加热控制信号用于控制所述热泵加热机构开始运行。
4. 一种预约加热系统,应用于热泵热水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预约加热系统包括:
气象数据获取模块,用于在用户预定用水时间前预设提前时间获取所述热泵热水器所在地的未来气象数据;
环境温度计算模块,用于根据所述未来气象数据计算未来时段的平均环境温度;
提前时间计算模块,用于根据所述平均环境温度计算加热提前时间;
加热控制模块,用于在当前时间距离所述用户预定用水时间为所述加热提前时间时,控制所述热泵热水器开始加热;
其中,所述提前时间计算模块包括:
目标水温计算单元,用于利用预设的需求水温曲线和所述平均环境温度,计算得到用户所需要的目标水温;
提前时间计算单元,用于根据所述平均环境温度、所述目标水温和所述热泵热水器的水箱容量,计算得到所述加热提前时间;
其中,所述气象数据获取模块包括无线通信单元,其中:
所述无线通信单元用于通过无线通信方式从移动通信基站获取所述热泵热水器的所在地;
所述无线通信单元还用于从气象服务网站获取所述所在地的所述未来气象数据。
5. 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预约加热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无线通信单元为GPRS通信单元或4G通信单元。
6. 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预约加热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加热控制模块包括:
当前时间获取单元,用于获取当前时间;
开始时间计算单元,用于根据所述加热提前时间确定开始加热时间;
控制信号输出单元,用于在所述当前时间达到所述开始加热时间时,向所述热泵热水器的热泵加热机构输出加热控制信号,所述加热控制信号用于控制所述热泵加热机构开始运行。
7. 一种热泵热水器,其特征在于,设置有如权利要求4~6任一项所述的预约加热系统。”
在上述程序的基础上,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可以作出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1、关于审查文本
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所针对的审查文本为: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10月29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7项,以及其于申请日2016年5月25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85段,说明书附图图1-4,说明书摘要和摘要附图。
2、关于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如果权利要求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相比存在区别特征,一部分区别特征已被其它现有技术公开,且给出了将其应用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技术启示,另一部分区别特征为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则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得到该权利要求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是显而易见的,该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
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应用于热泵热水器的预约加热方法。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热泵热水器的控制方法、装置和热泵热水器,并具体公开了如下一种应用于热泵热水器的预约加热方法(参见说明书第35-79段,附图1-4):包括步骤102,接收用户针对热泵热水器设置的用水温度(即用户所需要的目标水温)和用水时间(参见说明书第36段);步骤104,检测热泵热水器所处的环境温度和水箱内的水温;步骤106,根据环境温度、水温、用水温度、水箱内的水量和热泵热水器的性能参数,计算将水箱内的水加热到用水温度所需的加热时长;步骤108,根据用水时间和加热时长确定热泵热水器进行加热的启动时间,并在系统时间达到启动时间时,启动热泵热水器进行加热;由于环境温度的变化导致计算出的加热时长可能会与实际所需的加热时长存在差异(参见说明书第41段),因此通过在系统时间距用水时间的时长小于或等于预定时长t1时,对用水温度和实时温度的差值与预定温度值的关系进行判断,以确定是否启动辅助加热器对水箱内的水进行加热,也即公开了如下步骤,在用户预定用水时间前提前获取热泵热水器所在地的环境温度;根据环境温度计算加热提前时间,包括根据环境温度、水温、用水温度、水箱内的水量和热泵热水器的性能参数,计算得到加热提前时间;在当前时间距离用户预定用水时间为加热提前时间时,控制热泵热水器开始加热;在预约时间前t1,当水温与设定水温差值超过阈值时开启电加热。
该权利要求所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所公开的技术内容相比,其区别在于:在用户预定用水时间前预设提前时间获取热泵热水器所在地的未来气象数据,包括通过无线通信方式从移动通信基站获取热泵热水器的所在地;从气象服务网站获取所在地的未来气象数据;根据未来气象数据计算未来时段的平均环境温度;根据平均环境温度计算加热提前时间,包括利用预设的需求水温曲线和平均环境温度,计算得到用户所需要的目标水温;根据平均环境温度、目标水温和热泵热水器的水箱容量,计算得到加热提前时间。基于以上区别特征可以确定,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另外一种考虑环境温度变化的预约加热方法、并推荐合适的目标水温。
首先,本申请是基于环境温度推荐目标水温,对比文件1是由用户设定目标水温,构成区别。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热泵热水器及其控制方法,并具体公开了如下技术特征(参见说明书第43-86段,附图2-4):步骤S101,获取冷水温度、环境温度、用户人数和每个人的用水量;步骤S102,根据环境温度自动判定用水温度,如图3所示,根据不同的环境温度Ta,自动判定不同的舒适用水温度Tb;例如当环境温度Ta低于20℃,用水温度Tb可以判定为42℃;当环境温度高于20℃低于32℃时,用水温度Tb可以判定为40℃。且其在对比文件2中所起作用与区别特征在本申请中为解决其技术问题所起作用相同,都是基于环境温度推荐合适的目标水温,即对比文件2给出了将上述设置用于对比文件1以解决其技术问题的技术启示。虽然对比文件2中是一段范围内的环境温度均对应一个舒适用水温度,然而通过环境温度与舒适用水温度之间的关系曲线获得两者之间更加准确的对应关系,属于本领域技术人员在对比文件2基础上容易想到的设置。
其次,对比文件1是以当前的环境温度为参数计算加热提前时间,环境温度变化时补充电加热;本申请是以预设提前时间的平均环境温度为参数计算加热提前时间,构成区别。对比文件1已经披露了环境温度变化会导致加热时长不合适,而将变量取平均值进行计算,属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惯常使用的一种近似计算方式:公知常识性证据4公开了,假定热水器每天工作Z小时,则在预测一天内一台热水器的集热量时,以集热时间区间内的平均集热效率进行计算,而在计算该平均集热效率时,又以热水器工作时间内环境温度的平均值作为计算参数;公知常识性证据5也公开了在预测太阳能热泵热水器的日平均供热性能时,以平均环境温度作为计算参数。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在对比文件1基础上结合本领域公知常识,容易想到获取未来气象数据来计算平均环境温度,并以此计算加热提前时间。而为了快速实现热泵热水器的定位,通过无线通信方式从移动通信基站获取位置信息是本领域公知常识(参见公知常识性证据1);另外,为了获知未来天气情况,通过气象服务网站获取未来天气情况也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参见公知常识性证据2)。
再者,对比文件1中的计算变量数量与本申请不同。对比文件1计算时采用的环境温度、用水温度、水箱内的水量与本申请采用的平均环境温度、目标水温、热泵热水器的水箱容量相对应。此外,对比文件1还考虑了水箱水温和热泵热水器性能参数。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理解,考虑水箱初始水温将使计算结果更加准确,是否考虑该水温属于常规选择;本申请在由平均环境温度、目标水温、水箱容量计算加热提前时间的过程中的,必然也要考虑热泵热水器性能参数的影响。因此,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以及本领域公知常识,以获得该权利要求所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而言是显而易见的,因此该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权利要求2是权利要求1的从属权利要求,其附加技术特征未被对比文件1公开。而GPRS通信或4G通信方式均是本领域常用的无线通信方式(参见公知常识性证据3)。因此,当其引用的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时,该权利要求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权利要求3是权利要求1的从属权利要求。对比文件1已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36段):步骤106计算将水箱内的水加热到用水温度所需的加热时长,步骤108根据用水时间和加热时长确定热泵热水器进行加热的启动时间,并在系统时间达到启动时间时启动热泵热水器进行加热,也即公开了在当前时间距离用户预定用水时间为加热提前时间时,控制热泵热水器开始加热,包括:获取当前时间;根据加热提前时间确定开始加热时间;在当前时间达到开始加热时间时,向热泵热水器的热泵加热机构输出加热控制信号,加热控制信号用于控制热泵加热机构开始运行。因此,当其引用的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时,该权利要求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权利要求4请求保护一种应用于热泵热水器的预约加热系统。对比文件1公开的内容参见前文,其还公开了如下一种应用于热泵热水器的预约加热系统(参见说明书第46-79段,附图1-4):包括接收单元202,用于接收用户针对热泵热水器设置的用水温度和用水时间;第一检测单元204,用于检测热泵热水器所处的环境温度(相当于本申请中热泵热水器所在地的气象数据)和水箱内的水温;计算单元 206,用于根据环境温度、水温、用水温度、水箱内的水量和热泵热水器的性能参数,计算将水箱内的水加热到用水温度所需的加热时长;确定单元208,用于根据用水时间和加热时长确定热泵热水器进行加热的启动时间;控制单元210,用于在系统时间达到启动时间时,启动热泵热水器进行加热,也即公开了具有气象数据获取模块,用于在用户预定用水时间前获取热泵热水器所在地的气象数据;用水温度获取模块,用于在用户预定用水时间前预设时间获取用户输入的预约热水设定温度;提前时间计算模块,用于根据环境温度计算加热提前时间;以及加热控制模块,用于在当前时间距离用户预定用水时间为加热提前时间时,控制热泵热水器开始加热。
该权利要求所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所公开的技术内容相比,其区别在于:气象数据获取模块是在用户预定用水时间前预设提前时间获取热泵热水器所在地的未来气象数据,气象数据获取模块包括无线通信单元,用于通过无线通信方式从移动通信基站获取热泵热水器的所在地,还用于从气象服务网站获取所在地的未来气象数据;具有环境温度计算模块,用于根据未来气象数据计算未来时段的平均环境温度;提前时间计算模块包括:目标水温计算单元,用于利用预设的需求水温曲线和平均环境温度,计算得到用户所需要的目标水温;提前时间计算单元,用于根据平均环境温度、目标水温和热泵热水器的水箱容量,计算得到加热提前时间。基于以上区别特征可以确定,权利要求4相对于对比文件1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另外一种考虑环境温度变化的预约控制方法、并推荐合适的目标水温。
参见对权利要求1的评述,对比文件2给出了基于环境温度推荐合适的目标水温的技术启示;而利用未来时段的平均环境温度进行计算以避免天气突变影响,以及具体的加热提前时间计算方式、未来气象温度获取方式,仅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在对比文件1基础上结合本领域公知常识容易想到的设置,在此基础上设置相应模块不需要付出创造性劳动。因此,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以及本领域公知常识,以获得该权利要求所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而言是显而易见的,因此该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权利要求5是权利要求4的从属权利要求,其附加技术特征未被对比文件1公开。参见前文评述,GPRS通信或4G通信方式均是本领域常用的无线通信方式,从而使得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设置相应单元。因此,当其引用的权利要求4不具备创造性时,该权利要求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权利要求6是权利要求4的从属权利要求,对比文件1公开内容参见前文,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直接地毫无疑义地确定加热控制模块包括获取当前时间的当前时间获取单元,根据加热提前时间确定开始加热时间的开始时间计算单元,在当前时间达到开始加热时间时,向热泵热水器的热泵加热机构输出热泵加热机构开始运行的加热控制信号的控制信号输出单元。因此,当其引用的权利要求4不具备创造性时,该权利要求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权利要求7请求保护一种热泵热水器, 设置有如权利要求4-6任一项所述的预约加热系统。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热泵热水器,在权利要求4-6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权利要求7也不具备创造性,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
3.关于复审请求人的意见陈述
对于复审请求人的意见陈述,合议组认为:
本申请是根据平均环境温度、目标水温和热泵热水器的水箱容量三个变量,计算得到加热提前时间;对比文件1是根据环境温度、水温、用水温度、水箱内的水量和热泵热水器的性能参数五个变量,计算得到加热提前时间,构成区别。其中对比文件1中的环境温度、用水温度、水箱内的水量与本申请中的平均环境温度、目标水温、热泵热水器的水箱容量相对应,也即从文字描述上看,对比文件1多了水温、热泵热水器的性能参数两个计算参数。然而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理解,如果水箱初始水温不同,那么达到相同目标水温所需的加热量、加热时间也会存在差异。考虑水箱初始水温将使计算结果更加准确,是否考虑该水温属于常规选择。另外,根据本申请说明书第57-58段及附图3的记载,其是先由平均环境温度、目标水温得到热水的产水量,再由产水量计算提前加热时间,其中产水量的计算过程必然要用到热泵热水器的性能参数。
对比文件1说明书第41段记载了“由于环境温度的变化导致计算出的加热时长可能会与实际所需的加热时长存在差异”,因此需要提前进行判断,“以确定是否启动辅助加热器对水箱内的水进行加热”,同样关注到了预约加热方法如何适应天气温度变化的技术问题。而将可能发生变化的温度变量取平均值进行计算,属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惯常使用的一种近似计算方式(参见公知常识性证据4、5)。另外,由公知常识性证据1、2可知,通过无线通信方式从移动通信基站获取位置信息,以及通过气象服务网站获取未来天气情况属于本领域公知常识。本申请是基于环境温度推荐目标水温,对比文件1是由用户设定目标水温,构成区别。参见前文评述,对比文件2给出了将基于环境温度推荐目标水温这种方法用于对比文件1的技术启示。虽然对比文件2中是一段范围内的环境温度均对应一个舒适用水温度,然而通过环境温度与舒适用水温度之间的关系曲线获得两者之间更加准确的对应关系,属于本领域技术人员在对比文件2基础上容易想到的设置。
综上,复审请求人认为权利要求1-7具备创造性的理由不具备说服力。
基于上述事实和理由,合议组作出如下决定。
三、决定
维持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9年2月11日对本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
如对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不服,根据专利法第41条第2款的规定,复审请求人可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