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创造名称:一种医用充压器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195320
决定日:2019-11-18
委内编号:1F277205
优先权日:
申请(专利)号:201510791131.0
申请日:2015-11-17
复审请求人:江苏爱芮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无效请求人:
授权公告日: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
主审员:谈泉
合议组组长:张红梅
参审员:杨静萱
国际分类号:A61M29/00;F15B3/00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决定要点
:如果一项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作为最接近现有技术的对比文件所公开的内容相比存在区别特征,但该区别技术特征部分已被另一对比文件公开,且另一对比文件给出了相应的技术启示,其余部分属于本领域的常用技术手段,则该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不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具备创造性。
全文:
本复审请求涉及申请号为201510791131.0,名称为“一种医用充压器”的发明专利申请(下称本申请)。申请人为江苏爱芮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本申请的申请日为2015年11月17日,公开日为2016年01月13日。
经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审查部门于2018年12月21日发出驳回决定,驳回了本申请,其理由是:权利要求1-8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驳回决定中引用了如下2篇对比文件:
对比文件1:CN103816608A,公开日期为2014年05月28日;
对比文件2:CN102245257A,公开日期为2011年11月16日。
驳回决定所依据的文本为申请日2015年11月17日提交的说明书摘要、说明书第1-39段、摘要附图、说明书附图图1-12;2018年09月18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8项。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医用充压器,具有活塞装置(1)、握持壳体(2)、自锁释放装置(3)和筒管(4);其特征在于:所述活塞装置(1)包括推送杆(11)和活塞头(12);所述自锁释放装置(3)设置在握持壳体(2)内;所述活塞头(12)连接在推送杆(11)的前端;所述推送杆(11)的前端穿过握持壳体(2)和握持壳体(2)内的自锁释放装置(3)伸入筒管(4)的内部;所述活塞头(12)与筒管(4)的内壁密闭配合;所述筒管(4)固定连接在握持壳体(2)上;所述推送杆(11)与自锁释放装置(3)配合;所述筒管(4)上设有与其内部连通的测试连接端(41);所述测试连接端(41)上固定设有压力数显装置(5);
所述推送杆(11)从前往后依次包括一体成型的前端连接部(111)、调节螺纹部(112)和后端把持部(113),活塞头(12)连接在前端连接部(111)的前端;所述握持壳体(2)包括合装在一起的上半壳体(21)和下半壳体(22);所述握持壳体(2)上设有供推送杆(11)穿过的穿行孔和拨片孔;所述下半壳体(22)的内部设有滑行容槽(221),滑行容槽(221)内设有两个向上半壳体(21)延伸的固定柱(222),滑行容槽(221)的后端设有限位挡片(223);所述自锁释放装置(3)包括锁紧件(31)、释放件(32)和复位弹簧(33);所述锁紧件(31)包括第一锁紧块(311)和第二锁紧块(312);所述第一锁紧块(311)和第二锁紧块(312)的两端均对称设有凸块;所述第一锁紧块(311)和第二锁紧块(312)上均设有两个与固定柱(222)对应的限位通孔;所述第一锁紧块(311)和第二锁紧块(312)上均设有螺纹半孔;所述第一锁紧块(311)的螺纹半孔和第二锁紧块(312)的螺纹半孔拼接形成与调节螺纹部(112)配合的螺纹孔;所述释放件(32)包括框体(321)、拨片(322)和过渡连接件(323);所述框体(321)包括两个对称的设置侧板(321-1)和连接两个侧板的底板(321-2);所述两侧侧板(321-1)上对称设有释放孔组(321-3),底板上(321-2)设有供推送杆(11)穿过的通孔(321-4);所述过渡连接件(323)的一端固定连接在一侧侧板(321-1)上,另一端与拨片(322)固定连接;所述框体(321)滑动设置在滑行容槽(221)内,复位弹簧(33)设置在框体(321)的底板(321-2)与限位挡片(223)之间;所述释放孔组(321-3)包括两个长孔,长孔的一端向复位弹簧(33)压缩方向聚拢,另一端相互分开;所述拨片(322) 从握持壳体(2)的拨片孔伸出;所述第一锁紧块(311)和第二锁紧(312)的凸块设置在框体(321)的释放孔组(321-3)内;所述第一锁紧块(311)和第二锁紧块(312)相对设置,固定柱(222)穿过第一锁紧块(311)和第二锁紧块(312)的限位通孔,框体(321)相对锁紧件(31)在滑行容槽(221)内滑动;所述推送杆(11)的调节螺纹部(112)从第一锁紧块(311)和第二锁紧块(312)之间穿过且与由螺纹半孔拼接形成的螺纹孔配合;
所述第二锁紧块(312)上设有两个以螺纹半孔对称设置的限位挡块(312-1);所述限位挡块(312-1)向第一锁紧块(311)延伸;所述限位挡块(312-1)位于第二锁紧块(312)靠近复位弹簧(33)的端面上;所述下半容槽(224)靠近复位弹簧(33)的槽边上设有与限位挡块(312-1)配合的凹槽。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医用充压器,其特征在于:所述下半壳体(22)滑行容槽(221)内设有下半容槽(224);所述固定柱(222)从下半容槽(224)的底部向上半壳体(21)延伸;所述上半壳体(21)的内部设有与下半容槽(224)对应配合的上半容槽;所述上半容槽的底面设有两个与固定柱(222)对应用于固定固定柱(222)的卡装孔;所述第一锁紧块(311)套装在固定柱(222)上后位于上半容槽内;所述第二锁紧块(312)套装在固定柱(222)上后位于下半容槽(224)内;所述上半容槽和下半容槽(224)均位于框体(321)的两侧侧板(321-1)之间。
3. 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种医用充压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数显装置(5)包括壳体(51)、电路板(52)和通电控制结构(53);所述通电控制结构(53)包括弹片(531)和隔绝片(532);所述壳体(51)上设有限位孔;所述电路板(52)上设有第一触点(521)和第二触点(522);所述弹片(531)的一端固定连接在第一触点(521)上,另一端与第二触点(522)接触通电;所述隔绝片(532)的一端位于第二触点(522)与弹片(531)的另一端之间,隔绝片(532)的另一端从壳体(51)的限位孔伸出。
4. 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医用充压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隔绝片(532)包括隔绝部(532-1)和控制部(532-2);所述控制部(532-2)的一端与隔绝部(532-1)连接成一体,另一端伸出限位孔;所述隔绝部(532-1)被限位孔限位在壳体(51)内,且隔绝部(532-1)位于第二触点(522)与弹片(531)的另一端之间。
5. 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医用充压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弹片(531)包括连 接部(531-1)、接触部(531-2)和引导部(531-3);所述连接部(531-1)与第一触点(521)固定连接,接触部(531-2)与第二触点(522)接触通电;所述接触部(531-2)与连接部(531-1)通过引导部(531-3)连接成一体;所述引导部(531-3)与第二触点(522)之间形成夹角且引导部(531-3)向限位孔方向逐渐远离第二触点(522)。
6. 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医用充压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活塞头(12)包括塞体(121)、密封圈(122)和卡装槽(123);所述前端连接部(111)的前端设有连接块(114);所述密封圈(122)固定设置在塞体(121)的圆周面上;所述塞体(121)的后端面上设有与连接块(114)配合的卡装槽(123);所述连接块(114)卡装在卡装槽(123)内后塞体(121)与推送杆(11)同轴。
7. 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医用充压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塞体(121)的后端面上开设有槽口(123-1);所述槽口(123-1)上设有对称设有两个向塞体轴线径向延伸的卡块(123-2);所述槽口(123-1)与卡块(123-2)形成卡装槽(123);所述卡块(123-2)与卡块(123-2)之间的间隙大于推送杆(11)前端连接部(111)的直径。
8. 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一种医用充压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后端把持部(113)不与调节螺纹部(112)连接的一端设有把持件(115);所述把持件(115)的外表面上设有多个与推送杆轴线平行的防滑凸楞(115-1);所述把持件(115)的外表面上还设有与推送杆轴线垂直的环状防滑凸楞(115-2)。”
驳回决定的主要理由是:1、独立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的区别为:(1)所述筒管固定连接在握持壳体上;(2)压力显示装置为数显的;(3)长孔的一端向复位弹簧压缩方向靠拢,另一端相互分开,在所述下半壳体的内部设有滑行容槽,将固定柱设置在滑行容槽内,滑行容槽的后端设有限位挡片,所述释放件包括框体和过渡连接件,所述框体包括两个对称的设置侧板和连接两个侧板的底板,释放孔组设在所述两侧侧板上,供推送杆穿过的通孔设在底板上,所述过渡连接件的一端固定连接在一侧侧板上,另一端与拨片固定连接,所述框体滑动设置在滑行容槽内,复位弹簧设置在框体的底板与限位挡片之间,所述拨片从握持壳体的拨片孔伸出,框体相对锁紧件在滑行容槽内滑动;(4)所述第二锁紧块上设有两个以螺纹半孔对称设置的限位挡块;所述限位挡块向第一锁紧块延伸;所述限位挡块位于第二锁紧块靠近复位弹簧的端面上;所述下半容槽靠近复位弹簧的槽边上设有与限位挡块配合的凹槽。上述区别特征部分被对比文件2公开,部分属于本领域的常用技术手段,因此,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及本领域常用的技术手段容易得到权利要求1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权利要求1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具有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2、从属权利要求2-8的附加特征或者被对比文件1和2公开,或者属于本领域的常用技术手段,因此也不具有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申请人江苏爱芮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复审请求人)对上述驳回决定不服,于2019年03月21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复审请求,没有修改申请文件。复审请求人认为: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相比,其主要的区别特征在于:第二锁紧块上设有两个以螺纹半孔对称设置的限位挡块;所述限位挡块向第一锁紧块延伸;所述限位挡块位于第二锁紧块靠近复位弹簧的端面上;所述下半容槽靠近复位弹簧的槽边上设有与限位挡块配合的凹槽。本申请实际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进一步保证第一锁紧块和第二锁紧块之间的相对位置。实际上,本申请通过第二锁紧块上的限位挡块可以进一步保证第一锁紧块和第二锁紧块之间的相对位置,从而降低制造精度,降低生产成本。而对比文件1并没有公开上述技术特征,同时也没有给出通过上述技术特征解决上述技术问题的技术启示。并且,申请人也不认为本领域技术人员很容易想到在锁紧块上通过限位挡块来进行进一步的位置限制。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2的技术方案也不同。因此权利要求1具有创造性。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9年03月27日依法受理了该复审请求,并将其转送至原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
原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书中坚持原驳回决定。
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理。
合议组于2019年09月05日向复审请求人发出复审通知书,指出:1、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相比,区别技术特征为:(1)压力显示装置为压力数显装置;(2)滑行容槽的后端设有限位挡片,框体还包括连接两个侧板的底板,底板上设有供推送杆穿过的通孔,复位弹簧设置在框体的底板与复位挡片之间,释放孔组的两个长孔的一端向复位弹簧压缩方向聚拢;(3)第二锁紧块上设有两个以螺纹半孔对称设置的限位挡块;所述限位挡块向第一锁紧块延伸;所述限位挡块位于第二锁紧块靠近复位弹簧的端面上;所述下半容槽靠近复位弹簧的槽边上设有与限位挡块配合的凹槽。上述区别技术特征部分被对比文件2公开,部分属于本领域的常用技术手段,因此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和本领域的常用技术手段得到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是显而易见的,权利要求1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2、从属权利要求2-8的附加技术特征部分已被对比文件1和2公开,部分属于本领域的常用技术手段,因此均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3、针对申请人的意见陈述,合议组认为:由于需要将两个螺纹半孔在对齐后形成完整的螺纹以配合螺纹杆上的螺纹,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意识到需要将二者严密地对齐。对比文件1和本申请的技术方案都对两个螺纹半孔的位置进行了初步对齐。在此基础上,为了更精确地保证二者的对齐,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进一步采用其他限位结构。在机械领域,限位结构的具体形式可以根据实际需要来设置,可以是凸块与凹槽,可以是销孔与销柱,也可以是挡块或挡片,本申请提出的在第二锁紧块端面上设置限位挡块,实际上也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一种限位结构,它可以防止第一锁紧块在对齐之后继续相对于第二锁紧块往前运动,从而在一个方向上进一步地保证第一锁紧块和第二锁紧块之间的不发生相对运动,并未带来意料不到的技术效果。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10月21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同时提交了经修改的权利要求替换页。在驳回决定所针对文本的基础上,将从属权利要求3和4的附加技术特征增加到权利要求1,形成新的权利要求1,并重新对权利要求进行编号。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如下:
“1. 一种医用充压器,具有活塞装置(1)、握持壳体(2)、自锁释放装置(3)和筒管(4);其特征在于:所述活塞装置(1)包括推送杆(11)和活塞头(12);所述自锁释放装置(3)设置在握持壳体(2)内;所述活塞头(12)连接在推送杆(11)的前端;所述推送杆(11)的前端穿过握持壳体(2)和握持壳体(2)内的自锁释放装置(3)伸入筒管(4)的内部;所述活塞头(12)与筒管(4)的内壁密闭配合;所述筒管(4)固定连接在握持壳体(2)上;所述推送杆(11)与自锁释放装置(3)配合;所述筒管(4)上设有与其内部连通的测试连接端(41);所述测试连接端(41)上固定设有压力数显装置(5);
所述推送杆(11)从前往后依次包括一体成型的前端连接部(111)、调节螺纹部(112)和后端把持部(113),活塞头(12)连接在前端连接部(111)的前端;所述握持壳体(2)包括合装在一起的上半壳体(21)和下半壳体(22);所述握持壳体(2)上设有供推送杆(11)穿过的穿行孔和拨片孔;所述下半壳体(22)的内部设有滑行容槽(221),滑行容槽(221)内设有两个向上半壳体(21)延伸的固定柱(222),滑行容槽(221)的后端设有限位挡片(223);所述自锁释放装置(3)包括锁紧件(31)、释放件(32)和复位弹簧(33);所述锁紧件(31)包括第一锁紧块(311)和第二锁紧块(312);所述第一锁紧块(311)和第二锁紧块(312)的两端均对称设有凸块;所述第一锁紧块(311)和第二锁紧块(312)上均设有两个与固定柱(222)对应的限位通孔;所述第一锁紧块(311)和第二锁紧块(312)上均设有螺纹半孔;所述第一锁紧块(311)的螺纹半孔和第二锁紧块(312)的螺纹半孔拼接形成与调节螺纹部(112)配合的螺纹孔;所述释放件(32)包括框体(321)、拨片(322)和过渡连接件(323);所述框体(321)包括两个对称的设置侧板(321-1)和连接两个侧板的底板(321-2);所述两侧侧板(321-1)上对称设有释放孔组(321-3),底板上(321-2)设有供推送杆(11)穿过的通孔(321-4);所述过渡连接件(323)的一端固定连接在一侧侧板(321-1)上,另一端与拨片(322)固定连接;所述框体(321)滑动设置在滑行容槽(221)内,复位弹簧(33)设置在框体(321)的底板(321-2)与限位挡片(223)之间;所述释放孔组(321-3)包括两个长孔,长孔的一端向复位弹簧(33)压缩方向聚拢,另一端相互分开;所述拨片(322) 从握持壳体(2)的拨片孔伸出;所述第一锁紧块(311)和第二锁紧(312)的凸块设置在框体(321)的释放孔组(321-3)内;所述第一锁紧块(311)和第二锁紧块(312)相对设置,固定柱(222)穿过第一锁紧块(311)和第二锁紧块(312)的限位通孔,框体(321)相对锁紧件(31)在滑行容槽(221)内滑动;所述推送杆(11)的调节螺纹部(112)从第一锁紧块(311)和第二锁紧块(312)之间穿过且与由螺纹半孔拼接形成的螺纹孔配合;
所述第二锁紧块(312)上设有两个以螺纹半孔对称设置的限位挡块(312-1);所述限位挡块(312-1)向第一锁紧块(311)延伸;所述限位挡块(312-1)位于第二锁紧块(312)靠近复位弹簧(33)的端面上;所述下半容槽(224)靠近复位弹簧(33)的槽边上设有与限位挡块(312-1)配合的凹槽;
所述数显装置(5)包括壳体(51)、电路板(52)和通电控制结构(53);所述通电控制结构(53)包括弹片(531)和隔绝片(532);所述壳体(51)上设有限位孔;所述电路板(52)上设有第一触点(521)和第二触点(522);所述弹片(531)的一端固定连接在第一触点(521)上,另一端与第二触点(522)接触通电;所述隔绝片(532)的一端位于第二触点(522)与弹片(531)的另一端之间,隔绝片(532)的另一端从壳体(51)的限位孔伸出;
所述隔绝片(532)包括隔绝部(532-1)和控制部(532-2);所述控制部(532-2)的一端与隔绝部(532-1)连接成一体,另一端伸出限位孔;所述隔绝部(532-1)被限位孔限位在壳体(51)内,且隔绝部(532-1)位于第二触点(522)与弹片(531)的另一端之间。”
复审请求人认为: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主要在于:所述通电控制结构包括弹片和隔绝片;所述壳体上设有限位孔;所述电路板上设有第一触点和第二触点;所述弹片的一端固定连接在第一触点上,另一端与第二触点接触通电;所述隔绝片的一端位于第二触点与弹片的另一端之间,隔绝片的另一端从壳体的限位孔伸出;所述隔绝片包括隔绝部和控制部;所述控制部的一端与隔绝部连接成一体,另一端伸出限位孔;所述隔绝部被限位孔限位在壳体内,且隔绝部位于第二触点与弹片的另一端之间。基于上述区别,本申请实际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实现数显装置的节能长效。本申请通过弹片和隔绝片来实现数显装置的通电和断电,并且由于隔绝片的隔绝部被设计成可被限位孔限位在壳体内,因此不易丢失,能够反复使用,并且使用方便。对比文件1和2都没有公开上述特征,也没有给出相应的技术启示,因此权利要求1具有创造性。
在上述程序的基础上,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可以作出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一)关于审查基础
在复审程序中,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10月21日答复复审通知书时对申请文件进行了修改,经审查,所作的修改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1条第1款和专利法第33条的规定。因此,本复审决定以复审请求人于申请日2015年11月17日提交的说明书摘要、说明书第1-39段、摘要附图、说明书附图图1-12;2019年10月21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6项为基础作出。
(二)关于创造性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如果一项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作为最接近现有技术的对比文件所公开的内容相比存在区别特征,但该区别技术特征部分已被另一对比文件公开,且另一对比文件给出了相应的技术启示,其余部分属于本领域的常用技术手段,则该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不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具备创造性。
具体到本案:
1、独立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医用充压器。对比文件1(参见说明书第1-18段,图1-4)公开了一种球囊扩张压力泵,包括:手柄1、活塞座2、上盖4、下盖3、推块7、套筒8、压力表9、高压延管10、螺纹接头11,其中手柄1与活塞座2倒扣式连接,活塞座2伸入到套筒8内,套筒8前端连接有压力表9和高压延管10,高压延管10的尾端连接螺纹接头11,手柄1中部设置有螺纹结构,上滑块5和下滑块6中部设置有半圆形螺纹,两边设置有导柱孔15和导向柱16,由图2-4可见,当上滑块5和下滑块6扣合在一起时,可包覆着手柄1的螺纹结构,且其上的半圆形螺纹与手柄1的螺纹结构相配合,上盖4和下盖3上设置有导柱14,扣合后的上盖4和下盖3的导柱14穿过上滑块5和下滑块6的导柱孔15,与上滑块5和下滑块6配合在一起,另外,推块7上设置有导槽13,上滑块5和下滑块6上的导向柱16可活动的嵌合在导槽13内。推块7上设置的导槽13有两个,其包括前端的水平段和后端的倾斜段,导向柱16可在水平段和倾斜段内滑动,水平段的滑动确保增压可靠,倾斜段的滑动使上滑块5和下滑块6与手柄的螺纹结构迅速分离,达到撤压目的。上滑块5和上盖4之间、下滑块6和下盖3之间分别设置有一个弹簧12,当松开推块7时,在弹簧12的弹力作用下,推块7复位,进而带动上滑块5和下滑块6在导槽13的倾斜段的作用下闭合(参见说明书第14-15段)。正常情况下,推块7在初始位置,上滑块5和下滑块6的半圆形螺纹与手柄1上的螺纹结构紧密配合,转动手柄1时,手柄1在上下滑块的半圆形螺纹作用下向前旋进,推动活塞座2在套筒8内移动,进而形成压力,并通过高压延管10和螺纹接头11向前传导。卸压时,推动推块7,上滑块5和下滑块6在推块7上的导槽13及上盖4和下盖3上的导柱14作用下张开,使上滑块5和下滑块6的半圆形螺纹脱离手柄1的螺纹结构,手柄1在套筒8的压力下后退,进而泄压。松开推块7,在弹簧12作用下,推块7带动上滑块5和下滑块6复位(参见说明书第18段)。
将本申请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公开的技术方案整体上相比,对比文件1的球囊扩张压力泵对应于本申请的医用充压器,对比文件1的活塞座2和手柄1共同对应于本申请的活塞装置,其中活塞座2对应于本申请的活塞头,手柄1对应于本申请的推送杆;对比文件1的上盖4和下盖3对应于本申请的握持壳体的上半壳体和下半壳体,对比文件1的上滑块5、下滑块6、推块7以及弹簧12共同对应于本申请的自锁释放装置,其位于上下盖内,对比文件1的套筒8对应于本申请的筒管,手柄1的前端伸入套筒8内部,活塞座2与套筒8的内壁必然是密闭配合,并且由图4可见套筒8必然与上下盖卡合固定连接,以便于活塞座2在其中进行活塞运动;套筒8前端连接有压力表9,可见套筒8内必然设有与其内部连通的测试连接端,且该压力显示装置固定设置在该测试连接端上。
由对比文件1的图4可见,对比文件1的手柄1从前往后依次包括前端部、螺纹部和后端部,分别对应于本申请的前端连接部、调节螺纹部和后端把持部,活塞座2连接在前端部的前端;由对比文件1的图3和4可见,下盖3内设有供滑块滑行的滑槽,该滑槽对应于本申请的滑行容槽,由对比文件1的图3可见从滑槽内设有两个向上盖4延伸的导柱14,该导柱14对应于本申请的固定柱;对比文件1的上滑块5、下滑块6对应本申请的锁紧件的第一和第二锁紧块,上下滑块中部设置的半圆形螺纹对应于本申请的螺纹半孔,其拼接形成的螺纹孔与手柄的螺纹部相配合;上下滑块两边设置的导向柱16和两个导柱孔15分别对应于本申请锁紧块的凸块和两个限位通孔。对比文件1的推块7对应于本申请的释放件,由对比文件1的图2可见,推块7包括突出于上下盖的部分,该突出的部分对应于本申请的拨片,推块7至少包括两个对称的侧板,侧板对应于本申请的框体,由对比文件1的图3可见推块7还包括连接框体和突出部分的过渡连接件,其一端固定连接于一侧侧板,另一端与突出部分固定连接;由对比文件1的图1、3和4可见,侧板上对称设有释放孔组,上下滑块的导向柱16设置在释放孔组内;在泄压时,可推动推块7,因此推块7整体必然设置于上下盖之间的滑槽内;如图1和4所示,对比文件1的释放孔组包括两个长孔;从对比文件1的图2可见,推块7从上下壳体伸出,且手柄1穿行进入壳体内,因此对比文件1的壳体必然具有穿行孔和拨片孔;由对比文件1的图3可见,上下滑块相对设置,导柱14穿过上下滑块的导柱孔15,推块7可整体上相对于滑块在盖体内滑动,对应于本申请的框体相对锁紧件在滑行容槽内滑动;手柄1的螺纹部从上下滑块之间穿过且与由螺纹半孔拼接而成的螺纹孔配合。
由此可见,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相比,区别技术特征为:(1)压力显示装置为压力数显装置,所述数显装置包括壳体、电路板和通电控制结构;所述通电控制结构包括弹片和隔绝片;所述壳体上设有限位孔;所述电路板上设有第一触点和第二触点;所述弹片的一端固定连接在第一触点上,另一端与第二触点接触通电;所述隔绝片的一端位于第二触点与弹片的另一端之间,隔绝片的另一端从壳体的限位孔伸出;所述隔绝片包括隔绝部和控制部;所述控制部的一端与隔绝部连接成一体,另一端伸出限位孔;所述隔绝部被限位孔限位在壳体内,且隔绝部位于第二触点与弹片的另一端之间;(2)滑行容槽的后端设有限位挡片,框体还包括连接两个侧板的底板,底板上设有供推送杆穿过的通孔,复位弹簧设置在框体的底板与复位挡片之间,释放孔组的两个长孔的一端向复位弹簧压缩方向聚拢,而对比文件1的弹簧设置的位置不同,且释放孔组的两个长孔聚拢的方向并未明确是朝向弹簧的压缩方向;(3)第二锁紧块上设有两个以螺纹半孔对称设置的限位挡块;所述限位挡块向第一锁紧块延伸;所述限位挡块位于第二锁紧块靠近复位弹簧的端面上;所述下半容槽靠近复位弹簧的槽边上设有与限位挡块配合的凹槽。基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本申请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更直观地显示压力值并便捷地对数显装置的进行通断电控制、更稳定地复位以及确保第一和第二锁紧块的精密对准。
对于区别(1),对比文件2(参见说明书第[0041]段,附图1)公开了一种用于充气注射器显示器,该显示器20安装在筒12的外部,包括壳体、显示器电路46、压力传感器116和柔性印刷电路板126a,压力传感器可以是压力换能器,可安装为包含在显示器20内的电子电路部分(即公开了该权利要求中的壳体、电路板)。显示器20包括数字显示22,从而提供了直观而易读的构造。可见,对比文件2给出了将充气注射器的压力显示装置设置为数显的技术启示,在该技术启示下,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动机将对比文件1中的压力表替换为对比文件2中的压力数字显示装置,这并不需要付出创造性劳动。虽然对比文件2没有公开数显装置还包括通电控制结构及该通电控制结构的具体设置,但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为了节约用电很容易想到在电器上设置可以控制电路通断电的结构,而将弹片和隔绝片作为通断电开关为本领域常规的用于控制电路通断电的选择,故本领域技术人员很容易想到在数显装置上设置弹片式通电控制结构以控制数显装置的通断电,对于其它具体设置则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在面对具体的弹片式通电控制结构设置的技术问题时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做出的常规选择,隔绝片的具体结构设置属于本领域的常用技术手段。
对于区别(2),对比文件1的压力泵的工作原理与本申请的医用充压器基本上相同,虽然对比文件1与本申请的复位弹簧的位置不同,但是复位弹簧的位置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合理设置的,为了更加稳定地实现推块的复位,将复位弹簧设置在推块与盖体之间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而为了更好地限定复位弹簧的位置,在盖体的滑行容槽内设置限位挡片、在释放件的框体设置底板,从而将复位弹簧设置在限位挡片与底板之间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其技术效果也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合理预期的。而由于推送杆需要穿过壳体到达筒管内,因此自然需要在底板上设置供推送杆穿过的通孔。对于释放孔组两个长孔的聚拢方向,由于弹簧通常是被压缩后提供弹力以复位,因此两个长孔自然是朝向弹簧的压缩方向聚拢,而另一端相互分开,以实现上下滑块的合拢和张开,这些都属于本领域的常规设置。
对于区别(3),由于对比文件1中的两个螺纹半孔在对齐后需形成完整的螺纹以配合螺纹杆上的螺纹,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意识到需要二者严密地对齐,否则容易使得螺纹杆在其中的旋入不顺畅,而为了保证二者位置的进一步对齐,通过在两个螺纹半孔结构上进一步设置限位结构以限制二者的相对位置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在机械领域,限位结构的具体形式可以根据实际需要来进行选择,可以是凸块与凹槽,可以是销孔与销柱,也可以是挡块或挡片,具体的,在第二锁紧块靠近复位弹簧的端面上设置两个以螺纹半孔对称设置的限位挡块并且限位挡块向第一锁紧块延伸,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一种限位结构,其所带来的技术效果也是可以合理预期的。相应地,在下半容槽靠近复位弹簧的槽边上设置与限位挡块配合的凹槽也是本领域技术人员面对限位结构的设计时很容易想到的。
因此,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和本领域的常用技术手段得到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不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针对复审请求人的意见,合议组经审查认为:由弹片和隔绝片组成的通电控制开关是本领域常用的电路开关,当隔绝片插在弹片与触点之间时,电路断开,当移动隔绝片使其离开弹片和触点时,弹片与触点接触使得电路连通,从而通过移动隔绝片的位置来容易地控制电路的通断,这种弹片开关操作简便,在各种电器、电子产品或是各类带声光音乐的玩具、饰品、书籍上都应用十分广泛。将这样的弹片开关应用到数显装置以方便地控制数显装置的通断电是很容易想到的,而进一步将隔绝片的隔绝部设置为被限位孔限制在壳体内,使得隔绝片在抽离的过程中不脱离壳体,从而使得隔绝片不容易丢失也是本领域的常用技术手段,不会带来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综上,对于复审请求人的意见合议组不予支持。
2、从属权利要求2引用权利要求1,其进一步对壳体的滑行容槽进行了具体限定,如对比文件1图3和4所示,下盖3和上盖4内部分别具备下半容槽和上半容槽,二者对应配合,从下盖3向上延伸有导柱14(相当于本申请的固定柱),上盖4上设有两个与导柱14对应固定该导柱的卡装孔,上、下滑块套装在导柱14上后分别位于上下盖的容槽内,如图3所示,上、下容槽均位于框体的两侧板之间。可见,该权利要求的附加技术特征均已被对比文件1公开。因此,当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时,该权利要求2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4、权利要求3引用权利要求1,对弹片作了进一步限定,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上述弹片的具体设置为本领域的常用技术手段。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有创造性的情况下,该权利要求3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5、权利要求4对权利要求3作了进一步限定,由对比文件1附图4可以看到,活塞座包括塞体和卡装槽,塞体的后端面上设有与连接块配合的卡装槽;连接块卡装在卡装槽内后塞体与推送杆同轴。且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在其面对如何设置活塞头以更好地密封筒管的技术问题时,很容易想到使所述活塞头包括密封圈。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有创造性的情况下,该权利要求4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6、权利要求5对权利要求4作了进一步限定,由对比文件1附图4可以看到,活塞座塞体后设有槽口,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槽口与卡块的设计属于本领域的常用技术手段。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有创造性的情况下,该权利要求5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7、权利要求6对权利要求5作了进一步限定,由对比文件1附图1-2可以看到,手柄1的后端不与调节螺纹部连接的一端设有把持件,以及把持件的外表面上设有多个与推送杆轴线平行的防滑凸楞。至于把持件的外表面上还设有与推送杆轴线垂直的环状防滑凸楞则是本领域提高把持部防滑效果时很容易想到的技术手段。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有创造性的情况下,该权利要求6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综上所述,权利要求1-6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根据上述事实和理由,本案合议组依法作出以下审查决定。
三、决定
维持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9年03月21日对本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
如对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不服,根据专利法第41条第2款的规定,请求人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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