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创造名称:完成井孔的多区域断裂激励处理的方法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195941
决定日:2019-11-15
委内编号:1F261553
优先权日:2012-09-21
申请(专利)号:201380049085.6
申请日:2013-08-23
复审请求人:哈里伯顿能源服务公司
无效请求人:
授权公告日: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
主审员:关军
合议组组长:任平平
参审员:陈刚
国际分类号:E21B34/06(2006.01);E21B34/10(2006.01)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决定要点
:如果一项权利要求中的某些技术特征未被现有技术公开,现有技术也未给出应用这些技术特征以解决相关技术问题的技术启示,并且也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其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而且这些特征给整个技术方案带来了有益的技术效果,则认为该权利要求具备创造性。
全文:
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涉及申请号为201380049085.6,名称为“完成井孔的多区域断裂激励处理的方法”的PCT发明专利申请(下称“本申请”)。本申请的申请人为哈里伯顿能源服务公司,国际申请日为2013年08月23日,优先权日为2012年09月21日,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日2015年03月20日,公开日为2015年07月29日。
经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审查部门于2018年07月31日发出驳回决定,驳回了本申请,其理由是:权利要求1-4,19-22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2款规定的新颖性,权利要求5-18,23-24(到底是24还是34?)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驳回决定所针对的审查文本为:2018年03月21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34项;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日2015年03月20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268段(第1-45页)、说明书附图图1-15(第1-14页);2015年05月29日提交的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
驳回决定所引用的对比文件为:
对比文件1:US2011036590A1,公开日为2011年02月17日;
对比文件2:CN101595274A,公开日为2009年12月02日;
对比文件3:US2006124315A1,公开日为2006年06月15日。
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井孔维护工具,所述井孔维护工具包括:外壳,外壳包括一个或多个端口和流动通道;触发系统;第一滑动套筒,所述第一滑动套筒可滑动地定位在外壳内并从所述第一滑动套筒的第一位置过渡到所述第一滑动套筒的第二位置,其中所述第一滑动套筒包括所述第一滑动套筒的流体地暴露于所述流动通道的面向上的表面的表面积与流体地暴露于所述流体通道的面向下的表面的表面积之差;以及第二滑动套筒,所述第二滑动套筒可滑动地定位在外壳内并从所述第二滑动套筒的第一位置过渡到所述第二滑动套筒的第二位置;其中所述第二滑动套筒相对于所述第一滑动套筒可移动;其中,当第一滑动套筒处于所述第一滑动套筒的第一位置中时,所述第一滑动套筒将所述第二滑动套筒保持在所述第二滑动套筒的第一位置中,而当第一滑动套筒处于所述第一滑动套筒的第二位置中时,所述第一滑动套筒不将所述第二滑动套筒保持在所述第二滑动套筒的第一位置中,其中,当第二滑动套筒处于所述第二滑动套筒的第一位置中时,所述第二滑动套筒防止通过外壳的一个或多个端口的流体连通路径,而当第二滑动套筒处于所述第二滑动套筒的第二位置中时,所述第二滑动套筒允许通过外壳的一个或多个端口的流体连通,以及其中,所述触发系统构造成:响应于对预定信号的识别,允许第一滑动套筒从第一位置过渡到第二位置。
2.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井孔维护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井孔维护工具还包括流体腔室,并构造成:当流体保持在流体腔室内时,第一滑动套筒将被锁定在所述第一滑动套筒的第一位置中,而当流体不保持在流体腔室内时,第一滑动套筒将不被锁定在所述第一滑动套筒的第一位置中。
3. 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井孔维护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触发系统构造成有选择地允许流体从流体腔室逸出。
4. 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井孔维护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触发系统构造 成:在识别出预定的信号时,允许流体从流体腔室逸出。
5.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井孔维护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触发系统包括压力传感器、电路和致动构件。
6. 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井孔维护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电路包括集成控制电路。
7. 如权利要求5-6中任一项所述的井孔维护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触发系统还包括电池。
8. 如权利要求5-7中任一项所述的井孔维护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电路构造成识别表征预定信号的电信号。
9. 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井孔维护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电信号包括电流。
10. 如权利要求1-9中任一项所述的井孔维护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致动构件包括可激活的刺破机构。
11. 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井孔维护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刺破机构包括冲头。
12. 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井孔维护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井孔维护工具还包括可破坏的构件,所述可破坏的构件构造成在被冲头刺破时打开流体腔室。
13. 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井孔维护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致动构件构造成:在接收到信号时进行刺破所述可破坏的构件、断裂所述可破坏的构件、毁坏所述可破坏的构件、打孔所述可破坏的构件、分解所述可破坏的构件、燃烧所述可破坏的构件或其组合中的至少一个。
14.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井孔维护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滑动套筒还包括挡板阀,其中,当第一滑动套筒处于所述第一滑动套筒的第一位置中时,挡板阀被第一滑动套筒保持住,且其中,当第一滑动套筒处于所述第二滑动套筒的第二位置中时,挡板阀不被第一滑动套筒保持住。
15. 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井孔维护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滑动套筒构造成:在通过挡板阀将力施加到第二滑动套筒上时,第二滑动套筒从所述第二滑动套筒的第一位置运动到所述第二滑动套筒的第二位置。
16. 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井孔维护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挡板阀包括可降解材料。
17. 如权利要求16所述的井孔维护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可降解材料包括可溶于酸的金属、可溶于水的金属、聚合物、可溶材料、可溶解材料,或它们的组合。
18. 如权利要求16所述的井孔维护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可降解材料被涂层覆盖。
19.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井孔维护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预定信号包括预定的压力信号。
20. 一种井孔维护方法,所述井孔维护方法包括:将井孔维修工具定位在穿透地下地层的井孔内,其中,井孔维修工具包括:外壳,所述外壳包括一个或多个端口和流动通道;第一滑动套筒,所述第一滑动套筒可滑动地定位在外壳内,并从所述第一滑动套筒的第一位置过渡到所述第一滑动套筒的第二位置,其中所述第一滑动套筒包括所述第一滑动套筒的流体地暴露于所述流动通道的面向上的表面的表面积与流体地暴露于所述流体通道的面向下的表面的表面积之差;第二滑动套筒,所述第二滑动套筒可滑动地定位在外壳内,并从所述第二滑动套筒的第一位置过渡到所述第二滑动套筒的第二位置;其中所述第二滑动套筒相对于所述第一滑动套筒可移动;以及触发系统,其中,当第一滑动套筒处于所述第一滑动套筒的第一位置中时,第一滑动套筒将第二滑动套筒保持在所述第二滑动套筒的第一位置中,以及,当第一滑动套筒处于所述第一滑动套筒的第二位置中时,第一滑动套筒不将第二滑动套筒保持在所述第二滑动套筒的第一位置中,其中,当第二滑动套筒处于所述第二滑动套筒的第一位置中时,第二滑动套筒阻止通过外壳的一个或多个端口的流体连通路径,以及当第二滑动套筒处于所述第二滑动套筒的第二位置中时,第二滑动套筒允许通过外壳的一个或多个端口的流体连通;将预定信号通讯到井孔维护工具,其中,触发系统收到预定的信号则允许 第一滑动套筒从所述第一滑动套筒的第一位置过渡到所述第一滑动套筒的第二位置;将至少一个预定阈值的液压压力施加到井孔维护工具上,其中,液压压力的施加致使第二滑动套筒从第一位置过渡到第二位置;以及通过端口连通井孔维护流体。
21. 如权利要求20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预定信号唯一地与井孔维护工具相关联。
22. 如权利要求20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预定信号包括预定的压力信号。
23. 如权利要求2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预定的压力信号包括脉冲遥测信号。
24. 如权利要求2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预定的压力信号包括离散的压力阈值。
25. 如权利要求2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预定的压力信号包括在多个时间采样上的一系列离散的压力阈值。
26. 如权利要求2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预定的压力信号包括随时间的一系列斜坡压力。
27. 如权利要求2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预定的压力信号包括脉宽调制信号。
28. 如权利要求20-27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触发系统包括传感器、电路以及致动构件。
29. 如权利要求28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触发系统构造成识别预定的信号。
30. 如权利要求20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当电路识别出预定的信号时,电路将信号通讯到致动构件。
31. 如权利要求20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第二滑动套筒还包括挡板阀,其中,当第一滑动套筒处于所述第一滑动套筒的第一位置中时,挡板阀被第一滑动套筒保持住,且其中,当第一滑动套筒处于所述第一滑动套筒的第二位置中时,挡板阀不被第一滑动套筒保持住。
32. 如权利要求3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施加液压压力是通过挡板阀将力施加到第二滑动套筒。
33. 如权利要求3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致使挡板阀移去。
34. 如权利要求3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致使挡板阀移去的操作包括:致使挡板阀内的可降解材料降解。”
审查员在驳回决定中认为:权利要求1-4,19-22的全部技术特征已被对比文件1公开,故它们均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2款规定的新颖性;从属权利要求5-10,28-30的附加技术特征已被对比文件2公开,从属权利要求14,31的附加技术特征已被对比文件3公开,从属权利要求11-13,15-18,23-27,32-34的附加技术特征属于本领域常规技术手段,故从属权利要求5-18,23-34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申请人(下称复审请求人)对上述驳回决定不服,于2018年09月25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复审请求,同时修改了权利要求书。复审请求人认为:对比文件1,2和3均没有公开技术特征“所述预定的压力信号包括以下之一:脉冲遥测信号、在多个时间采样上的一系列离散的压力阈值、随时间的一系列斜坡压力、脉宽调制信号”,其不属于本领域公知常识。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10月08日依法受理了该复审请求,并将其转送至原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
原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书中认为,对比文件2公开了通过压力传感器74感应预定压力信号来触发致动各个阀,而权利要求中预设的各类压力信号,属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井下控制需求对压力信号所做出的常规选择,因而坚持认为权利要求1,14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相应地从属权利要求2-13、15-21也不具备创造性,故坚持原驳回决定。
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理。
合议组于2019年05月20日向复审请求人发出复审通知书,指出: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相比,区别在于触发系统包括压力传感器、电路和致动构件,压力信号包括以下之一:脉冲遥测信号、在多个时间采样上的一系列离散的压力阈值、随时间的一系列斜坡压力、脉宽调制信号。上述区别技术特征中未被对比文件2公开的特征是获取压力信号的方式(脉冲信号、在多个时间采样上的一系列离散的压力阈值、随时间的一系列斜坡压力、和脉宽调制信号),而这些方式均属于常见的信号获取数据方式,广泛用于各类信号控制技术中,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很容易想到的,属于本领域公知常识。因此权利要求1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从属权利要求2-3,9的附加技术特征已被对比文件1公开,从属权利要求4-6,8,9的附加技术特征已被对比文件2公开,从属权利要求10的附加技术特征已被对比文件3公开,从属权利要求7,11-13的附加技术特征属于公知常识,故权利要求2-13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权利要求14与对比文件1相比,区别在于:将预定压力信号通讯到井孔维护工具,预定压力信号包括以下之一:脉冲遥测信号、在多个时间采样上的一系列离散的压力阈值、随时间的一系列斜坡压力、脉宽调制信号。上述区别技术特征部分被对比文件2公开,部分属于本领域公知常识,故权利要求14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从属权利要求15的附加技术特征已被对比文件1公开,从属权利要求17,18的附加技术特征已被对比文件2公开,从属权利要求19的附加技术特征已被对比文件3公开,从属权利要求16,20,21的附加技术特征属于公知常识,故权利要求15-21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此外,针对复审请求人的意见陈述,合议组认为:权利要求中限定的“脉冲遥测信号、在多个时间采样上的一系列离散的压力阈值、随时间的一系列斜坡压力、脉宽调制信号”为常见的触发信号情形,被广泛用于传感控制中。以“脉冲遥测信号”为例,《国外石油钻采技术专辑》(中国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重庆分社,ISBN:15176436,1980年11月出版)一书第33页表述“在地面,通过一个一般安装在靠近钻台的主管内的压力转换器接收泥浆脉冲遥测信号”,可见脉冲遥测信号为钻井领域常用的信号获取方式。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7月02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同时提交了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将从属权利要求10和11并入原独立权利要求1中,将从属权利要求19-20并入原独立权利要求14中。复审请求人认为:对比文件1和2没有公开“挡板阀”,对比文件3虽然公开了挡板阀,但是没有公开“通过挡板阀将力施加到第二滑动套筒上”这一技术特征,同时该特征不属于本领域常规设置,故权利要求1-17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井孔维护工具,所述井孔维护工具包括:外壳,外壳包括一个或多个端口和流动通道;触发系统;第一滑动套筒,所述第一滑动套筒可滑动地定位在外壳内并从所述第一滑动套筒的第一位置过渡到所述第一滑动套筒的第二位置;以及第二滑动套筒,所述第二滑动套筒可滑动地定位在外壳内并从所述第二滑动套筒的第一位置过渡到所述第二滑动套筒的第二位置;其中,当第一滑动套筒处于所述第一滑动套筒的第一位置中时,所述第一滑动套筒将所述第二滑动套筒保持在所述第二滑动套筒的第一位置中,而当第一滑动套筒处于所述第一滑动套筒的第二位置中时,所述第一滑动套筒不将所述第二滑动套筒保持在所述第二滑动套筒的第一位置中,其中,当第二滑动套筒处于所述第二滑动套筒的第一位置中时,所述第二滑动套筒防止通过外壳的一个或多个端口的流体连通路径,而当第二滑动套筒处于所述第二滑动套筒的第二位置中时,所述第二滑动套筒允许通过外壳的一个或多个端口的流体连通,以及其中,所述触发系统构造成:响应于对预定信号的识别,允许第一滑动套筒从第一位置过渡到第二位置,其中,所述预定信号包括预定的压力信号,所述预定的压力信号包括以下之一:脉冲遥测信号、在多个时间采样上的一系列离散的压力阈值、随时间的一系列斜坡压力、脉宽调制信号;其中,所述触发系统包括压力传感器、电路和致动构件;其中,所述第二滑动套筒还包括挡板阀,其中,当第一滑动套筒处于所述第一滑动套筒的第一位置中时,挡板阀被第一滑动套筒保持住,且其中,当第一滑动套筒处于所述第二滑动套筒的第二位置中时,挡板阀不被第一滑动套筒保持住;其中,所述第二滑动套筒构造成:在通过挡板阀将力施加到第二滑动套筒上时,第二滑动套筒从所述第二滑动套筒的第一位置运动到所述第二滑动套筒的第二位置。
2.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井孔维护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井孔维护工具还包括流体腔室,并构造成:当流体保持在流体腔室内时,第一滑动套筒将被锁定在所述第一滑动套筒的第一位置中,而当流体不保持在流体腔室内时,第一滑动套筒将不被锁定在所述第一滑动套筒的第一位置中。
3. 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井孔维护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触发系统构造成:在识别出预定的信号时,允许流体从流体腔室逸出。
4.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井孔维护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电路包括集成控制电路。
5. 如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井孔维护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触发系统还包括电池。
6. 如权利要求1-5中任一项所述的井孔维护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致动构件包括可激活的刺破机构。
7. 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井孔维护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刺破机构包括冲头。
8. 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井孔维护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井孔维护工具还包括可破坏的构件,所述可破坏的构件构造成在被冲头刺破时打开流体腔室。
9. 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井孔维护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致动构件构造成:在接收到信号时进行刺破所述可破坏的构件、断裂所述可破坏的构件、毁坏所述可破坏的构件、打孔所述可破坏的构件、分解所述可破坏的构件、燃烧所述可破坏的构件或其组合中的至少一个。
10.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井孔维护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挡板阀包括可降解材料,所述可降解材料包括可溶于酸的金属、可溶于水的金属、聚合物、可溶材料、可溶解材料,或它们的组合。
11. 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井孔维护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可降解材料被涂层覆盖。
12. 一种井孔维护方法,所述井孔维护方法包括:将井孔维修工具定位在穿透地下地层的井孔内,其中,井孔维修工具包括:外壳,所述外壳包括一个或多个端口和流动通道;第一滑动套筒,所述第一滑动套筒可滑动地定位在外壳内,并从所述第一滑动套筒的第一位置过渡到所述第一滑动套筒的第二位置;第二滑动套筒,所述第二滑动套筒可滑动地定位在外壳内,并从所述第二滑动套筒的第一位置过渡到所述第二滑动套筒的第二位置;以及触发系统,其中,当第一滑动套筒处于所述第一滑动套筒的第一位置中时,第一滑动套筒将第二滑动套筒保持在所述第二滑动套筒的第一位置中,以及,当第一滑动套筒处于所述第一滑动套筒的第二位置中时,第一滑动套筒不将第二滑动套筒保持在所述第二滑动套筒的第一位置中,其中,当第二滑动套筒处于所述第二滑动套筒的第一位置中时,第二滑动套筒阻止通过外壳的一个或多个端口的流体连通路径,以及当第二滑动套筒处于所述第二滑动套筒的第二位置中时,第二滑动套筒允许通过外壳的一个或多个端口的流体连通;将预定信号通讯到井孔维护工具,其中,触发系统收到预定的信号则允许第一滑动套筒从所述第一滑动套筒的第一位置过渡到所述第一滑动套筒的第二位置;将至少一个预定阈值的液压压力施加到井孔维护工具上,其中,液压压力的施加致使第二滑动套筒从第一位置过渡到第二位置;以及通过端口连通井孔维护流体;其中,所述预定信号包括预定的压力信号,所述预定的压力信号包括以下之一:脉冲遥测信号、在多个时间采样上的一系列离散的压力阈值、随时间的一系列斜坡压力、脉宽调制信号;其中,第二滑动套筒还包括挡板阀,其中,当第一滑动套筒处于所述第一滑动套筒的第一位置中时,挡板阀被第一滑动套筒保持住,且其中,当第一滑动套筒处于所述第一滑动套筒的第二位置中时,挡板阀不被第一滑动套筒保持住;其中,施加液压压力是通过挡板阀将力施加到第二滑动套筒。
13. 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预定信号唯一地与井孔维护工具相关联。
14. 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预定的压力信号包括离散的压力阈值。
15. 如权利要求12-14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触发系统包括传感器、电路以及致动构件。
16. 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当电路识别出预定的信号时,电路将信号通讯到致动构件。
17. 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致使挡板阀移去,其中,致使挡板阀移去的操作包括:致使挡板阀内的可降解材料降解。”
在上述程序的基础上,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可以作出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审查文本的认定
经审查,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7月02日对权利要求书所做的修改符合专利法第33条和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1条第1款的规定,故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所针对的审查文本为:2019年07月02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17项;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日2015年03月20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45页(第1-268段)、说明书附图第1-14页(图1-15);2015年05月29日提交的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
2、关于创造性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2.1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井孔维护工具。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井孔维护系统,并具体公开如下技术特征:该系统200包括上适配器204、下适配器206和一外壳208(参见说明书第26段第6行);外壳208还包括开口244(即,端口)(参见说明书第27段第6行);上适配器204的内表面210,212,214、下适配器206和外壳208基本构成了一套筒流动孔216(即,流动通道);该系统200还包括一套筒260(即,第二滑动套筒),其由壳体208支撑在活塞246下方(参见说明书第29段第1行);该系统200还包括扩展座270(即,第一滑动套筒),其由下适配器206支撑在套筒260下方(参见说明书第30段第1行);当触发物276抵靠在座垫圈272上,套筒流动孔216中流体压力将增大,触发物276将足够大的力通过座垫圈272、扩展座270和座支撑274施加到剪切销284上以剪断(即,响应预定信号的识别),一旦剪切销284被剪断,触发物276驱动座垫圈272、扩展座270和座支撑274从安装位置向孔下方移动(即,第一滑动套筒可从第一位置过渡到第二位置),座垫圈272和扩展座270将无法限制套筒260向下移动(即,当第一滑动套筒处于第一位置时,第一滑动套筒将第二滑动套筒保持在第二滑动套筒的第一位置,当第一滑动套筒处于第二位置时,第一滑动套筒不将第二滑动套筒保持在第二滑动套筒的第一位置),套筒260向下移动(即,第二滑动套筒可从第一位置过渡到第二位置),在套筒260上方的活塞246被延迟(参见说明书第37段第4-14行);从附图2-4可以明显看出,套筒260和扩展座270均位于外壳208内;从附图2所示状态可以看出,套筒260所处位置,开口244被密封部262挡住,开口244与套筒流动孔216无法连通,而从附图4所示状态可以看出,套筒260向下移动到最终位置,开口244与套筒流动孔216连通。
由此可见,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在于:(1)触发系统包括压力传感器、电路和致动构件,压力信号包括以下之一:脉冲遥测信号、在多个时间采样上的一系列离散的压力阈值、随时间的一系列斜坡压力、脉宽调制信号。(2)第二滑动套筒还包括挡板阀,其中,当第一滑动套筒处于第一滑动套筒的第一位置中时,挡板阀被第一滑动套筒保持住,且其中,当第一滑动套筒处于第二滑动套筒的第二位置中时,挡板阀不被第一滑动套筒保持住;其中,第二滑动套筒构造成:在通过挡板阀将力施加到第二滑动套筒上时,第二滑动套筒从第二滑动套筒的第一位置运动到第二滑动套筒的第二位置。基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本申请实际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1)精确控制触发时机;(2)带动滑动套筒移动。
对于区别特征(1),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有助于井下操作的系统,并具体公开如下技术特征:控制模块72响应于井下传输的压力特征来控制阀62,64和66,压力信号经由端口122被导向控制模块72,其中该端口122被连接到导管或连通管124,该导管或连通管124延伸到控制模块72(即,电路)的传感器74(即,压力传感器)(参见说明书第44段第1-8行);端口主体阀66可以包括借助于控制模块72在打开流动位置和关闭流动位置之间选择性运动的滑阀(参见说明书第44段第10-11行);可以通过各种方法来实现初始致动,所述方法包括使用诸如控制装置84的专用控制装置(参见说明书第46段第3-4行);从附图5所示控制装置84的结构看,控制装置84包括致动器96(即,致动构件);阀控制系统68也可以包括能够将信号输出到地表以便确认各个阀的位置的上行遥测系统 70(即,遥测信号),其中所述信号例如是电信号、光信号、无线信号等(参见说明书第35段最后3行)。由此可见,区别技术特征中未被对比文件2公开的特征是:获取压力信号的方式(脉冲信号、在多个时间采样上的一系列离散的压力阈值、随时间的一系列斜坡压力、和脉宽调制信号),而这些方式均属于常见的信号获取数据方式,广泛用于各类信号控制技术中,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很容易想到的,属于本领域公知常识。
对于区别特征(2),对比文件3公开了一种挡板阀装置,并具体公开如下技术特征:从附图3和4可以看出,设置挡板阀36,其设置在管柱体下部72上,当滑动套筒70处于图3所示位置时,挡板阀36被保持在阻挡位置,当滑动套筒70处于图4所示位置时,挡板阀36被打开。由此可见,该区别特征中未被对比文件3公开的特征是:通过挡板阀将力施加到第二滑动套筒上时,第二滑动套筒从第二滑动套筒的第一位置运动到第二滑动套筒的第二位置。该特征也未被对比文件2公开,同时没有证据表明该特征属于本领域公知常识,而采用上述技术手段后,本申请产生了有利于滑动套筒移动的有益技术效果。
因此,本申请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2和3及本领域公知常识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具备创造性,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2.2从属权利要求2-11直接或间接引用了权利要求1,由于权利要求1具备创造性,故权利要求2-11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2.3权利要求12请求保护一种井孔维护方法,其与对比文件1相比,区别在于:(1)将预定压力信号通讯到井孔维护工具,预定压力信号包括以下之一:脉冲遥测信号、在多个时间采样上的一系列离散的压力阈值、随时间的一系列斜坡压力、脉宽调制信号;(2)第二滑动套筒还包括挡板阀,其中,当第一滑动套筒处于第一滑动套筒的第一位置中时,挡板阀被第一滑动套筒保持住,且其中,当第一滑动套筒处于第一滑动套筒的第二位置中时,挡板阀不被第一滑动套筒保持住;其中,施加液压压力是通过挡板阀将力施加到第二滑动套筒。基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本申请实际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1)精确控制触发时机;(2)带动滑动套筒移动。
对于区别特征(2),参见前述审查意见2.1,其中未被对比文件3公开的特征是:当第一滑动套筒处于第一滑动套筒的第二位置中时,挡板阀不被第一滑动套筒保持住;其中,施加液压压力是通过挡板阀将力施加到第二滑动套筒。该特征也未被对比文件2公开,同时没有证据表明该特征属于本领域公知常识,而采用上述技术手段后,本申请产生了有利于滑动套筒移动的有益技术效果。
因此,本申请权利要求12相对于对比文件1,2和3及本领域公知常识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具备创造性,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2.4从属权利要求13-17直接或间接引用了权利要求12,由于权利要求12具备创造性,故权利要求13-17也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三、决定
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07月31日对本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审查部门在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所针对的审查文本的基础上对本申请继续进行审查。
如对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不服,根据专利法第41条第2款的规定,复审请求人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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