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移动点阵列太阳能连接式冶炼系统-复审决定


发明创造名称:一种移动点阵列太阳能连接式冶炼系统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196473
决定日:2019-11-13
委内编号:1F269502
优先权日:
申请(专利)号:201610469103.1
申请日:2012-03-17
复审请求人:成都奥能普科技有限公司
无效请求人:
授权公告日: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
主审员:孙平
合议组组长:李凯
参审员:董统永
国际分类号:F24J2/02;F24J2/40;F24J2/54;H02S20/32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决定要点
:如果权利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相对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存在区别技术特征,但现有技术中给出了将上述区别技术特征应用到该最接近的现有技术以解决其技术问题的启示,这种启示会使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面对所述技术问题时,有动机改进该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并获得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则该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是显而易见的,不具备创造性。
全文:
本复审请求涉及申请号为201610469103.1,名称为“一种移动点阵列太阳能连接式冶炼系统”的发明专利申请(下称本申请)。申请人为成都奥能普科技有限公司。本申请的申请日为2012年3月17日,公开日为2016年11月9日。
经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审查部门于2018年9月13日发出驳回决定,驳回了本发明专利申请,其理由是:权利要求1-6相对于对比文件1(US2009/0302199A1,公开日为2009年12月10日)、对比文件2(US2010/0059042A1,公开日为2010年3月11日)和本领域公知常识的结合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驳回决定所依据的文本为:分案申请递交日提交的说明书摘要、说明书第1-49段、摘要附图、说明书附图;2018年6月5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6项。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移动点阵列太阳能连接式冶炼系统,包括至少一个冶炼装置(1)、可以采集太阳能的太阳能镜(2)、支撑太阳能镜的太阳能镜支架装置(4)、动力提供装置、动力传送装置,以及电子控制系统,其特征是:至少一个或者一组点聚焦的太阳能镜以及至少一个冶炼装置;冶炼装置设置在太阳能镜聚焦的点状的区域内,并设置在太阳能镜的上方或者下方,冶炼装置设置在冶炼装置支架上(12),太阳能镜设置在太阳能镜支架上,在太阳能镜支架或/和太阳能镜或/和冶炼装置上设置有跟踪控制装置,跟踪控制装置控制太阳能镜在太阳光变化时将太阳光聚焦到至少一个冶炼装置或冶炼装置的太阳能光热转换器上,在每天的太阳能跟踪过程中聚焦于至少一个冶炼装置或冶炼装置的太阳能光热转换器上,在太阳能镜跟踪太阳能过程中冶炼装置或冶炼装置的太阳能光热转换器进行运动,实现太阳能的跟踪聚焦利用;
多个太阳能镜或者多组太阳能镜在跟踪太阳能过程中将太阳光聚焦到至少一个冶炼装置或冶炼装置的太阳能光热转换器上,在每天的太阳能跟踪过程,至少有一个或者一组太阳能镜聚焦于至少二个冶炼装置或冶炼装置的太阳能光热转换器上,每个或者每组太阳能镜选择可以达到最高的太阳能利用效率的冶炼装置或冶炼装置的太阳能光热转换器进行聚焦;
太阳能镜与冶炼装置采用下列方式进行匹配运动:至少有一个太阳能镜或/和太阳能镜支架与冶炼装置相互连接,并通过设置在太阳能镜支架或/和太阳能镜或/和冶炼装置上的跟踪控制装置使太阳能镜与冶炼装置一起进行运动;
所述太阳能镜支架由连接部件和至少一个转轴以及与地面或者安装部位进行连接的支撑件组成,由至少一个或者一组太阳能镜与太阳能镜支架组成太阳能采集系统,太阳能采集系统选择至少下列一种:
A、每个太阳能镜上设置有二个转轴,一个称为横轴另一个称为纵轴,横轴和纵轴相互交叉,包括成90度夹角,太阳能镜与含有此转轴的太阳能镜支架进行连接组成太阳能采集系统;
B、每个太阳能镜分别与二个转轴连接,一个称为横轴另一个称为纵轴,横轴和纵轴相互不交叉,一个转轴与太阳能镜上或者太阳能镜边框连接成为纵轴,另外一个与连接部件连接后再与太阳能镜连接成为横轴,太阳能镜与含有横轴与纵轴的太阳能支架进行连接组成太阳能采集系统;
C、多个太阳能镜相互串联在一个连接部件上组成一个串联组,每个串联组上的太阳能镜与一个转轴连接,此轴成为纵轴,多个串联组相互并联在一个连接部件上并与另外一个转轴进行连接,此轴成为横轴,横轴与纵轴相互交叉,包括成90度,太阳能镜与含有横轴与纵轴的太阳能支架进行连接组成太阳能采集系统;
D、多个太阳能镜相互串联在一个连接部件上组成一个串联组,每个串联组上的太阳能镜都与一个转轴连接,此轴成为纵轴,多个串联组相互并联在一个连接部件上并与另外一个转轴进行连接,此轴成为横轴,横轴与并纵轴不相互交叉, 太阳能镜与含有横轴与纵轴的太阳能支架进行连接组成太阳能采集系统;
E、由一个点聚焦的太阳能镜或者一组点聚焦的太阳能镜,与一个含有与地球自转轴平行或者组成小于90度夹角的转轴的太阳能支架进行连接;
连接部件或者转轴的几何形状选择自下列至少一种:
A、直线型的柱体,在柱体上设置有多个太阳能镜,优选直线与地球自转轴平行;
B、为曲线、抛物线型、复合抛物线型或双曲抛物线型的一种或多种;
C、为圆形、多边形、弧形或矩形的一种或多种。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移动点阵列太阳能连接式冶炼系统,其特征是:所述冶炼装置支架由连接部件和至少一个转轴以及与地面或者安装部位进行连接的支撑件组成,冶炼装置与连接部件进行连接后再与转轴进行连接,再与支撑件进行连接;
所述连接部件或者转轴的几何形状选择自下列至少一种:
A、直线型的柱体,在柱体上设置有多个太阳能镜,优选直线与地球自转轴平行;
B、为曲线、抛物线型、复合抛物线型或双曲抛物线型的一种或多种;
C、为圆形、多边形、弧形或矩形的一种或多种。
3.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移动点阵列太阳能连接式冶炼系统,其特征是:所述跟踪控制装置由集成跟踪控制装置和/或成套跟踪控制装置组成:
所述集成跟踪控制装置由动力提供部件、动力传送部件、计算机控制部件组成为一个集成器件,集成器件设置在太阳能镜支架或者冶炼装置支架上并与转轴进行连接,电子传感器件设置在太阳能镜或者冶炼装置上,在每一个转轴上设置有一个集成跟踪控制装置,电子传感器件将控制信号传送到集成器件中的计算机控制部件上,由集成控制装置通过控制一个转轴的转动实现对每一个太阳能镜跟踪控制;
所述成套跟踪控制装置由动力提供部件、动力传送部件、电子传感部件、计算机控制部件组成,电子传感器件设置在太阳能镜或者冶炼装置上,动力传送部件与转轴连接,动力传送部件设置在太阳能镜支架上,动力提供部件和计算机控制部件设置在太阳能镜支架上或者跟踪支架或者冶炼装置支架或者地面上,电子传感器件将控制信号传送计算机控制部件,控制动力传送部件提供动力经动力传送部件传送给转轴,实现对转轴的控制同时带动设置在转轴上的太阳能镜进行跟踪,多个太阳镜及转轴共同采用成套跟踪控制装置实现对太阳能的跟踪控制;
所述电子传感部件采用光学或者电子的传感器,以光学信号、物理地理位置信号、电子传感信号或者其组合,经单芯片机或者计算机内的软件进行计算,实现对太阳能的跟踪以及太阳能镜或者冶炼装置的驱动,光学信号、物理地理位置信号、电子传感信号或者其组合设置在太阳能镜上或者冶炼装置上或者周围并与计算机控制部件相连,计算机控制部件与动力提供部件相连,动力提供部件与动力传送部件相连接。
4. 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移动点阵列太阳能连接式冶炼系统,其特征是:所述的动力提供部件,选自下列至少之一:
A、机械驱动器件;
B、相变驱动装置,采用密闭在一个空间的物质,随着温度的增大使其压力的增大,来推动运动机构,实现跟踪;
C、利用电能带动电机或液压装置驱动动力传输机构(10)来实现跟踪;
D、利用气体压力提供动力的装置;
所述的动力传送部件设置在连接部件或和支撑部件上,并与动力提供装置相连接,动力传送部件选择自下列一种或者多种:齿轮机构(10)、链条机构、涡轮蜗杆机构、铰链机构。
5.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移动点阵列太阳能连接式冶炼系统,其特征是:所述冶炼装置由太阳能光热转换器、冶炼床、冶炼流体、冶炼室组成,冶炼床设置在冶炼室内,太阳能光热转换器将太阳能转换为热能直接加热被冶炼物质或与冶炼流体换热,冶炼流体与设置在冶炼床上的被冶炼物进行换热将被冶炼物进行冶炼。
6.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移动点阵列太阳能连接式冶炼系统,其特征是:太阳能点聚焦的光学镜选择自下列一种或其组合:
A、点聚焦的透镜,包括玻璃、菲涅尔、非金属或非金属薄膜或薄镜组成的透镜;
B、点聚焦的反射镜,包括玻璃、菲涅尔、非金属或非金属薄膜或薄镜组成的透镜;
C、复合曲面点聚焦镜,包括复合抛物线、复合双曲抛物线镜;
D、有由多个平面镜或者曲面镜组成的一组太阳能镜,每组太阳能镜有一个点聚焦的焦点。”
申请人(下称复审请求人)对上述驳回决定不服,于2018年12月23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复审请求,同时修改了权利要求书,将权利要求1、2合并,权利要求的序号进行相应的修改,形成新的权利要求1-5。复审请求人在意见陈述书中认为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5相对于现有技术具有创造性。复审请求时新修改的权利要求1如下:
“1. 一种移动点阵列太阳能连接式冶炼系统,包括至少一个冶炼装置(1)、可以采集太阳能的太阳能镜(2)、支撑太阳能镜的太阳能镜支架装置(4)、动力提供装置、动力传送装置,以及电子控制系统,其特征是:至少一个或者一组点聚焦的太阳能镜以及至少一个冶炼装置;冶炼装置设置在太阳能镜聚焦的点状的区域内,并设置在太阳能镜的上方或者下方,冶炼装置设置在冶炼装置支架上(12),太阳能镜设置在太阳能镜支架上,在太阳能镜支架或/和太阳能镜或/和冶炼装置上设置有跟踪控制装置,跟踪控制装置控制太阳能镜在太阳光变化时将太阳光聚焦到至少一个冶炼装置或冶炼装置的太阳能光热转换器上,在每天的太阳能跟踪过程中聚焦于至少一个冶炼装置或冶炼装置的太阳能光热转换器上,在太阳能镜跟踪太阳能过程中冶炼装置或冶炼装置的太阳能光热转换器进行运动,实现太阳能的跟踪聚焦利用;
多个太阳能镜或者多组太阳能镜在跟踪太阳能过程中将太阳光聚焦到至少一个冶炼装置或冶炼装置的太阳能光热转换器上,在每天的太阳能跟踪过程,至少有一个或者一组太阳能镜聚焦于至少二个冶炼装置或冶炼装置的太阳能光热转换器上,每个或者每组太阳能镜选择可以达到最高的太阳能利用效率的冶炼装置或冶炼装置的太阳能光热转换器进行聚焦;
太阳能镜与冶炼装置采用下列方式进行匹配运动:至少有一个太阳能镜或/和太阳能镜支架与冶炼装置相互连接,并通过设置在太阳能镜支架或/和太阳能镜或/和冶炼装置上的跟踪控制装置使太阳能镜与冶炼装置一起进行运动;
所述太阳能镜支架由连接部件和至少一个转轴以及与地面或者安装部位进行连接的支撑件组成,由至少一个或者一组太阳能镜与太阳能镜支架组成太阳能采集系统,太阳能采集系统选择至少下列一种:
A、每个太阳能镜上设置有二个转轴,一个称为横轴另一个称为纵轴,横轴和纵轴相互交叉,包括成90度夹角,太阳能镜与含有此转轴的太阳能镜支架进行连接组成太阳能采集系统;
B、每个太阳能镜分别与二个转轴连接,一个称为横轴另一个称为纵轴,横轴和纵轴相互不交叉,一个转轴与太阳能镜上或者太阳能镜边框连接成为纵轴,另外一个与连接部件连接后再与太阳能镜连接成为横轴,太阳能镜与含有横轴与纵轴的太阳能支架进行连接组成太阳能采集系统;
C、多个太阳能镜相互串联在一个连接部件上组成一个串联组,每个串联组上的太阳能镜与一个转轴连接,此轴成为纵轴,多个串联组相互并联在一个连接部件上并与另外一个转轴进行连接,此轴成为横轴,横轴与纵轴相互交叉,包括成90度,太阳能镜与含有横轴与纵轴的太阳能支架进行连接组成太阳能采集系统;
D、多个太阳能镜相互串联在一个连接部件上组成一个串联组,每个串联组上的太阳能镜都与一个转轴连接,此轴成为纵轴,多个串联组相互并联在一个连接部件上并与另外一个转轴进行连接,此轴成为横轴,横轴与并纵轴不相互交叉, 太阳能镜与含有横轴与纵轴的太阳能支架进行连接组成太阳能采集系统;
E、由一个点聚焦的太阳能镜或者一组点聚焦的太阳能镜,与一个含有与地球自转轴平行或者组成小于90度夹角的转轴的太阳能支架进行连接;
连接部件或者转轴的几何形状选择自下列至少一种:
A、直线型的柱体,在柱体上设置有多个太阳能镜,优选直线与地球自转轴平行;
B、为曲线、抛物线型、复合抛物线型或双曲抛物线型的一种或多种;
C、为圆形、多边形、弧形或矩形的一种或多种;
所述冶炼装置由太阳能光热转换器、冶炼床、冶炼流体、冶炼室组成,冶炼床设置在冶炼室内,太阳能光热转换器将太阳能转换为热能直接加热被冶炼物质或与冶炼流体换热,冶炼流体与设置在冶炼床上的被冶炼物进行换热将被冶炼物进行冶炼。”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9年1月17日依法受理了该复审请求,并将其转送至原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
原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书中认为权利要求1-5依然不具有创造性,因而坚持原驳回决定。
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理。
合议组于2019年6月13日向复审请求人发出复审通知书,指出:权利要求1-5相对于对比文件1、对比文件2和本领域公知常识的结合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7月29 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但未修改申请文件。复审请求人认为:
1. 本申请的系统组成、多镜多点跟踪模式、太阳能与冶炼装置匹配方式、太阳能采集系统、连接部件或者转轴的几何形状与对比文件不同,并且,对比文件没有公开冶炼装置及其具体结构;
2. 本发明人的其他类似发明(2012100717000一种移动点阵列太阳能海水淡化系统,2012100717316一种移动点阵列太阳能热管利用系统)已经取得了授权。
在上述程序的基础上,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可以作出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一)审查文本的认定
本复审决定针对的文本为:分案申请递交日提交的说明书摘要、说明书第[0001]-[0049]段(第1-10页)、摘要附图、说明书附图图1-8;2018年12月23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5项。
(二)具体理由的阐述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是指同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如果权利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相对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存在区别技术特征,但现有技术中给出了将上述区别技术特征应用到该最接近的现有技术以解决其技术问题的启示,这种启示会使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面对所述技术问题时,有动机改进该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并获得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则该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是显而易见的,不具备创造性。
权利要求1-5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理由如下:
1. 权利要求1要求保护一种移动点阵列太阳能连接式冶炼系统,该权利要求包括多个并列技术方案。
1)对于包含技术特征“太阳能采集系统选择A”的技术方案,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多元件太阳能聚集系统(参见说明书第0017-0053段和附图2-7),包括:至少一个受光靶(参见附图3)、可以采集太阳能的太阳能镜、支撑太阳能镜的太阳能镜支架装置、动力提供装置、动力传送装置以及电子控制系统(参见说明书第0018-0023段和附图2-7),受光靶可以是吸热管(相当于太阳能光热转换器);太阳能镜可以是反射镜或折射镜,一排(即至少一组)点聚焦的太阳能镜以及一排受光靶(参见附图6和7);受光靶设置在太阳能镜聚焦的点状的区域内,并设置在太阳能镜的上方或下方(当太阳能镜为折射镜时,受光靶必然设置在下方),受光靶必然设置在受光靶支架上,太阳能镜设置在太阳能镜支架上,在太阳能镜和/或太阳能镜支架上设置有跟踪控制装置(参见附图3、4),跟踪控制装置控制太阳能镜在太阳光变化时将太阳光聚焦到至少一个受光靶上,在每天的太阳能跟踪过程中聚焦于至少一个受光靶上,在太阳能镜跟踪太阳能过程中受光靶与太阳能镜不一起运动,受光靶与地面保持相对静止,实现太阳能的跟踪聚焦热发电,受光靶与太阳能镜不相互连接;多个太阳能镜或者多组太阳能镜在跟踪太阳能过程中将太阳光聚焦到至少一个受光靶上,当太阳临近落山时,聚焦元件选择最优的倾斜角度,将光线聚焦在一排受光靶中临近的受光靶区域或点上,即在每天的太阳能跟踪过程,至少有一个或者一组太阳能镜聚焦于至少二个受光靶上,每个或者每组太阳能镜选择可以达到最高的太阳能利用效率的受光靶进行聚焦;每个太阳能镜具有能沿两个轴(X和Y)倾斜的机构,参见附图2:太阳能镜支架由连接部件和至少一个转轴以及与地面或者安装部位进行连接的支撑件组成,由至少一个或者一组太阳能镜与太阳能镜支架组成太阳能采集系统,每个太阳能镜上设置有二个转轴,一个称为横轴另一个称为纵轴,横轴和纵轴相互交叉,成90度夹角,太阳能镜与含有此转轴的太阳能镜支架进行连接组成太阳能采集系统;即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移动点阵列太阳能聚集系统。
由此可见,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公开的技术方案的区别在于:(1)本申请为一种太阳能连接式冶炼系统,限定受光靶为冶炼装置,在太阳能镜跟踪太阳能过程中冶炼装置或冶炼装置的太阳能光热转换器进行运动,实现太阳能的跟踪聚焦利用;太阳能镜与冶炼装置采用下列方式进行匹配运动:至少有一个太阳能镜或/和太阳能镜支架与冶炼装置相互连接,并通过设置在太阳能镜支架或/和太阳能镜或/和冶炼装置上的跟踪控制装置使太阳能镜与冶炼装置一起进行运动;(2)所述连接部件或者转轴的几何形状选择自下列至少一种:A、直线型的柱体,在柱体上设置有多个太阳能镜,优选直线与地球自转轴平行;B、为曲线、抛物线型、复合抛物线型或双曲抛物线型的一种或多种;C、为圆形、多边形、弧形或矩形的一种或多种;(3)所述冶炼装置由太阳能光热转换器、冶炼床、冶炼流体、冶炼室组成,冶炼床设置在冶炼室内,太阳能光热转换器将太阳能转换为热能直接加热被冶炼物质或与冶炼流体换热,冶炼流体与设置在冶炼床上的被冶炼物进行换热将被冶炼物进行冶炼。
基于上述区别特征(1),权利要求1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选择合适的太阳能利用装置以及合适的太阳能镜与太阳能利用装置的匹配运动方式。对比文件2(US2010/0059042A1)公开了一种太阳能跟踪聚焦系统(参见说明书第0044-0094段和附图1A-5),该系统在太阳能镜110跟踪太阳过程中,太阳能接收装置120根据其上多个光侦测器140的反馈信号进行运动,其中控制设备130包括跟踪控制单元134和第一旋转控制单元135以及第二旋转控制单元160,第一旋转控制单元135控制支撑架150旋转,支撑架150连接太阳能接收装置120和太阳能镜110,跟踪控制单元134控制太阳能接收装置120垂直上下运动,并控制太阳能接收装置120面向太阳能镜110,第二旋转控制单元160控制太阳能镜110在支撑架150上旋转,根据太阳高度调整太阳能镜110的倾角,其目的是让太阳能接收装置120始终落在太阳能镜110反射光的最佳受光位置。可见,对比文件2公开了在太阳能镜跟踪太阳能过程中太阳能接收装置进行运动,实现太阳能的跟踪聚焦利用,太阳能镜、太阳能镜支架与太阳能接收装置相互连接,并通过设置在太阳能镜支架、太阳能镜和太阳能接收装置上的跟踪控制装置使太阳能镜与太阳能接收装置一起进行运动,并且其作用与本申请相同,因此对比文件2给出了将上述特征用于对比文件1以解决其技术问题的技术启示;太阳能的光热应用或者光电应用是本领域的技术常识,因此,限定受光靶为冶炼装置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常规应用。
基于上述区别特征(2),权利要求1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选择连接部件或者转轴的几何形状。然而,选择合适的连接部件或者转轴的几何形状是本领域的技术常识,即所述连接部件或者转轴的几何形状选择自下列至少一种:A、直线型的柱体,在柱体上设置有多个太阳能镜,优选直线与地球自转轴平行;B、为曲线、抛物线型、复合抛物线型或双曲抛物线型的一种或多种;C、为圆形、多边形、弧形或矩形的一种或多种,这是本领域的常规选择。
基于上述区别特征(3),权利要求1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选择冶炼装置。冶炼床、冶炼流体和冶炼室是冶炼装置的基本结构,冶炼床设置在冶炼室内是冶炼领域的技术常识。对比文件1中公开的太阳能的热量利用必然是通过光热转换器来实现的,采用所得到的热能直接加热被冶炼物质或与冶炼流体换热,冶炼流体与设置在冶炼床上的被冶炼物进行换热将被冶炼物进行冶炼是冶炼领域的技术常识。
因此,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和本领域公知常识得到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权利要求1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因此,权利要求1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2)对于太阳能采集系统选择其他方式的技术方案,对比文件1还公开了(参见说明书附图3-5)另外三种多个太阳能镜相互串联跟踪太阳的方式,在上述技术思想的指导下,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并列限定的B-E所限定的太阳能镜跟踪装置,其技术效果亦都能够预期。因此,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和本领域公知常识得到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权利要求1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因此,权利要求1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2. 权利要求2引用权利要求1,太阳能光热转换装置的支架结构,以及连接部件或者转轴的几何形状都是本领域的常规结构,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该权利要求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3. 权利要求3引用权利要求1,对比文件1的附图2公开了一种集成跟踪控制装置(具体描述参见说明书第0018段),包括动力提供部件、动力传送部件和计算机控制部件,上述部件组成一个集成器件,集成器件设置在太阳能镜支架上并与转轴进行连接,电子传感器件PD设置在太阳能镜上,在每一个转轴上设置有一个集成跟踪控制装置,电子传感器件PD将控制信号传送到集成器件中的计算机控制部件上,由集成控制装置通过控制一个转轴的转动实现对每一个太阳能镜跟踪控制。对比文件1的附图3和4公开了两种成套跟踪控制装置,包括动力提供部件、动力传送部件、电子传感部件PD和计算机控制部件;电子传感器件PD设置在太阳能镜上,动力传送部件必然与转轴连接,动力传送部件设置在太阳能镜支架上,动力提供部件和计算机控制部件设置在太阳能镜支架上或者跟踪支架或者地面上,电子传感器件PD将控制信号传送计算机控制部件,控制动力传送部件提供动力经动力传送部件传送给转轴,实现对转轴的控制同时带动设置在转轴上的太阳能镜进行跟踪,多个太阳镜及转轴共同采用成套跟踪控制装置实现对太阳能的跟踪控制。对比文件1公开的电子传感部件PD采用光学传感器,以光学信号经单芯片机或者计算机内的软件进行计算,实现对太阳能的跟踪以及太阳能镜的驱动,光学信号装置设置在太阳能镜上并与计算机控制部件相连,计算机控制部件与动力提供部件相连,动力提供部件与动力传送部件相连接。并列限定的其他集成器件、电子传感器件、动力提供部件和计算机控制部件的安装位置,以及其他传感器形式和传感信号形式亦是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该权利要求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4. 权利要求4引用权利要求3,对比文件1公开了几种动力提供方式(参见说明书第0020-0024段),其中包括该权利要求中提到的机械驱动器件和电机驱动方式,而并列限定的其他动力提供方式是本领域的技术常识,所限定“动力传送部件设置在连接部件或和支撑部件上,并与动力提供装置相连接,动力传送部件选择自下列一种或者多种:齿轮机构、链条机构、涡轮蜗杆机构、铰链机构”亦是本领域技术常识,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该权利要求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5. 权利要求5引用权利要求1,其附加技术特征所限定的光学镜是本领域的常规透镜或者反射镜,属于本领域技术常识。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该权利要求也不具备创造性。
(三)对复审请求人相关意见的评述
针对复审请求人的意见陈述,合议组经过合议后认为:
对于意见1,对比文件1已经公开了在太阳能镜和/或太阳能镜支架上设置有跟踪控制装置(参见附图3、4),跟踪控制装置控制太阳能镜在太阳光变化时将太阳光聚焦到至少一个和多个受光靶上(参见附图6、7),即公开了本申请采用点聚焦的太阳能镜实现太阳能采集的技术构思,仅未公开太阳能与冶炼装置匹配方式、连接部件或者转轴的几何形状以及冶炼装置及其具体结构。然而,对比文件2公开了太阳能与冶炼装置匹配方式,所起的作用相同,同时,连接部件或者转轴的几何形状的设置是本领域的常规设置,太阳能的光热应用或者光电应用是本领域的技术常识,因此,限定受光靶为冶炼装置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常规应用,冶炼装置的具体结构设置也是本领域的常规设置。
对于意见2,就本案而言,复审请求人所列的其他发明在审查过程中所引用的对比文件与本申请所引用的对比文件不同,审查结论不可作为本申请的依据。

三、决定
维持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9月13日对本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
如对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不服,根据专利法第41条第2款的规定,请求人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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