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元间链路弹性处理方法及装置-复审决定


发明创造名称:网元间链路弹性处理方法及装置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194799
决定日:2019-11-11
委内编号:1F281026
优先权日:
申请(专利)号:201510753227.8
申请日:2015-11-06
复审请求人: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无效请求人:
授权公告日: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
主审员:崔宪丽
合议组组长:张慧
参审员:丁玲
国际分类号:H04W28/16,H04L12/24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决定要点
:?如果一项权利要求与最接近的对比文件相比存在区别特征,其中部分区别特征被另一篇对比文件公开,并且在另一对比文件中所起的作用与其在本申请中为解决其技术问题所起的作用相同,其余区别特征属于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则该权利要求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和显著的进步。
全文:
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涉及申请号为201510753227.8,名称为“网元间链路弹性处理方法及装置”的发明专利申请(下称本申请)。申请人为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本申请的申请日为2015年11月06日,公开日为 2016年02月03日 。
经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审查部门于2019年01月11日发出驳回决定,驳回了本申请,其理由是:权利要求1-38相对于对比文件1、对比文件2以及本领域惯用手段的结合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驳回决定所依据的文本为:申请人于2018年11月06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38项;于申请日2015年11月06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219段(第1-22页),说明书附图第1-9页,说明书摘要以及摘要附图。驳回决定中引用了两篇对比文件,分别是:对比文件1:CN1964544A,公开日为2007年05月16日;以及对比文件2:CN101340388A,公开日为2009年01月07日。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权利要求书内容如下:
“1. 一种网元间链路弹性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一网元检测所述第一网元的链路负荷参数;所述链路负荷参数包括:链路占用率、链路处理的中央处理器CPU占用率、链路处理的内存占用率、是否接收到链路弹性变化的业务诉求中的一种或多种组合;
所述第一网元在所述第一网元的链路负荷参数满足预设条件时,在第一链路上向第二网元发送链路弹性变化请求,用于与所述第二网元协商弹性变化所述第一网元和所述第二网元之间的链路;
所述第一网元接收所述第二网元在所述第一链路上发送的链路弹性变化响应,并根据所述链路弹性变化响应向所述第二网元发起链路弹性变化操作请求,以完成所述第一网元和所述第二网元之间的链路弹性变化;
所述第一网元和所述第二网元为网络功能虚拟化VNF的网元。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链路为链路管理通道,或者,业务承载链路。
3. 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网元在所述第一网元的链路负荷参数满足预设条件时,在第一链路上向第二网元发送链路弹性变化请求,用于与所述第二网元协商弹性变化所述第一网元和所述第二网元之间的链路,包括:
所述第一网元在所述第一网元的链路负荷参数满足第一预设条件时,在第一链路上向所述第二网元发送链路建立请求,用于与所述第二网元协商在所述第一网元和所述第二网元之间建立至少一条链路;
其中,所述链路建立请求包括:待建链路的数量、每条待建链路的参数、以及用于标识本次链路建立请求的事务标识;所述待建链路的参数包括:所述第一网元的互联网协议IP地址和端口号、所述第二网元的IP地址和端口号、以及待建链路的协议类型;相应地,
所述链路弹性变化响应为链路建立响应,所述链路建立响应包括:所述待建链路的数量、所述每条待建链路的参数、以及所述用于标识本次链路请求的事务标识。
4. 根据权利要求1-3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网元在所述第一网元的链路负荷参数满足预设条件时,在第一链路上向第二网元发送链路弹性变化请求,用于与所述第二网元协商弹性变化所述第一网元和所述第二网元之间的链路,包括:
所述第一网元在所述第一网元的链路负荷参数满足第二预设条件时,在第一链路上向所述第二网元发送链路删除请求,用于与所述第二网元协商删除所述第一网元和所述第二网元之间的至少一条链路;
其中,所述链路删除请求包括:待删除链路的数量,每条待删除链路的参数、以及用于标识本次链路删除请求的事务标识;所述待删除链路的参数包括:所述第一网元的IP地址和端口号、所述第二网元的IP地址和端口号、以及待删除链路的协议类型;相应地,
所述链路弹性变化响应为链路删除响应,所述链路建立响应包括:待删除链路的数量,每条待删除链路的参数、以及用于标识本次链路删除请求的事务标识。
5. 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网元在所述第一网元的链路负荷参数满足第二预设条件时,在第一链路上向所述第二网元发送链路删除请求之前,还包括:
所述第一网元在所述第一网元的链路负荷参数满足第二预设条件时,在所述第一链路上向所述第二网元发送链路隔离请求,用于与所述第二网元协商隔离所述第一网元和所述第二网元之间的至少一条链路,其中,隔离后的链路不承载业务;
所述第一网元接收第二网元在所述第一链路上发送的链路隔离响应,并根据所述链路隔离响应向所述第二网元发起链路隔离操作请求,以完成隔离所述第一网元和所述第二网元之间的至少一条链路;相应地,
其中,所述链路隔离请求包括:待隔离链路的数量、每条待隔离链路的参数、以及用于标识本次链路隔离请求的事务标识;所述待隔离链路的参数包括:所述第一网元的IP地址和端口号、所述第二网元的IP地址和端口号、以及待隔离链路的协议类型;
所述链路隔离响应包括:所述待隔离链路的数量、所述每条待隔离链路的参数、以及所述用于标识本次隔离请求的事务标识。
6. 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所述第一网元在所述第一链路上向所述第二网元发送链路激活请求,用于与所述第二网元协商激活所述第一网元和所述第二网元之间的至少一条隔离状态链路;
所述第一网元接收第二网元在所述第一链路上发送的链路激活响应,并根据所述链路激活响应向所述第二网元发起链路激活操作请求,以完成激活所述第一网元和所述第二网元之间的至少一条隔离状态链路;
其中,所述链路激活请求包括:待激活链路的数量,每条待激活链路的参数、以及用于标识本次链路激活请求的事务标识;所述待激活链路的参数包括:所述第一网元的IP地址和端口号、所述第二网元的IP地址和端口号、以及待激活链路的协议类型;
所述链路激活响应包括:所述待激活链路的数量,所述每条待激活链路的参数、以及所述用于标识本次隔离请求的事务标识。
7. 根据权利要求1-6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网元在所述第一网元的链路负荷参数满足预设条件时,在第一链路上向第二网元发送链路弹性变化请求,包括:
所述第一网元将所述第一网元的链路负荷参数发送给管理和编排域MANO;
所述第一网元接收所述MANO在所述第一网元的链路负荷参数满足预设条件时发送的链路弹性变化指示;
所述第一网元根据所述链路弹性变化指示在第一链路上向第二网元发送链路弹性变化请求。
8. 一种网元间链路弹性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二网元接收第一网元在第一链路上发送的链路弹性变化请求,用于与所述第二网元协商弹性变化所述第一网元和所述第二网元之间的链路;所述链路弹性变化请求为所述第一网元的链路负荷参数满足预设条件时发送的,所述链路负荷参数包括:链路占用率、链路处理的中央处理器CPU占用率、链路处理的内存占用率、是否接收到链路弹性变化的业务诉求中的一种或多种组合;
所述第二网元根据所述链路弹性变化请求确定同意所述链路弹性变化请求,并在所述第一链路上向所述第一网元发送链路弹性变化响应;
所述第二网元接收所述第一网元发起的链路弹性变化操作请求;
所述第二网元响应所述链路弹性变化操作请求,以完成所述第一网元和所述第二网元之间的链路弹性变化;
所述第一网元和所述第二网元为网络功能虚拟化VNF的网元。
9. 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链路为链路管理通道,或者,业务承载链路。
10. 根据权利要求8或9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网元接收第一网元在第一链路上发送的链路弹性变化请求,用于与所述第二网元协商弹性变化所述第一网元和所述第二网元之间的链路,包括:
所述第二网元接收所述第一网元在第一链路上发送的链路建立请求,用于与所述第二网元协商在所述第一网元和所述第二网元之间建立至少一条链路;
相应地,
所述第二网元根据所述链路弹性变化请求确定同意所述链路弹性变化请求,并在所述第一链路上向所述第一网元发送链路弹性变化响应,包括:
所述第二网元根据所述链路建立请求确定同意所述链路建立请求,并在所述第一链路上向所述第一网元发送链路建立响应;
其中,所述链路建立请求包括:待建链路的数量、每条待建链路的参数、以及用于标识本次链路请求的事务标识;所述待建链路的参数包括:所述第一网元的互联网协议IP地址和端口号、所述第二网元的IP地址和端口号、以及待建链路的协议类型;所述链路建立响应包括:所述待建链路的数量、所述每条待建链路的参数、以及所述用于标识本次链路请求的事务标识。
11. 根据权利要求8-10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网元接收第一网元在第一链路上发送的链路弹性变化请求,用于与所述第二网元协商弹性变化所述第一网元和所述第二网元之间的链路,包括:
所述第二网元接收第一网元在第一链路上发送的链路删除请求,用于与所述第二网元协商删除所述第一网元和所述第二网元之间的至少一条链路;
相应地,
所述第二网元根据所述链路弹性变化请求确定同意所述链路弹性变化请求,并在所述第一链路上向所述第一网元发送链路弹性变化响应,包括:
所述第二网元根据所述链路删除请求确定同意所述链路删除请求,并在所述第一链路上向所述第一网元发送链路删除响应;
其中,所述发送链路删除请求包括:待删除链路的数量,每条待删除链路的参数、以及用于标识本次链路删除请求的事务标识;所述待删除链路的参数包括:所述第一网元的IP地址和端口号、所述第二网元的IP地址和端口号、以及待建链路的协议类型;所述链路建立响应包括:待删除链路的数量,每条待删除链路的参数、以及用于标识本次链路删除请求的事务标识。
12. 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网元接收第一网元在第一链路上发送的链路删除请求之前,还包括:
所述第二网元接收第一网元在第一链路上发送的链路隔离请求,用于与所述第二网元协商隔离所述第一网元和所述第二网元之间的至少一条链路,其中,隔离后的链路不承载业务;
所述第二网元根据所述链路隔离请求确定同意所述链路隔离请求,并在所述第一链路上向所述第一网元发送链路隔离响应;
所述第二网元接收所述第一网元根据所述链路隔离响应发起的链路隔离操作请求;
所述第二网元响应所述链路隔离操作请求,以完成隔离所述第一网元和所述第二网元之间的至少一条链路;
所述链路隔离请求包括:待隔离链路的数量、每条待隔离链路的参数、以及用于标识本次隔离请求的事务标识;所述待隔离链路的参数包括:所述第一网元的IP地址和端口号、所述第二网元的IP地址和端口号、以及待隔离链路的协议类型;所述链路隔离响应包括:所述待隔离链路的数量、所述每条待隔离链路的参数、以及所述用于标识本次隔离请求的事务标识。
13. 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所述第二网元接收第一网元在第一链路上发送的链路激活请求,用于与所述第二网元协商激活所述第一网元和所述第二网元之间的至少一条隔离状态链路;
所述第二网元根据所述链路激活请求确定同意所述链路激活请求,并在所述第一链路上向所述第一网元发送链路激活响应;
所述第二网元接收所述第一网元根据所述链路激活响应发起链路激活操作请求;
所述第二网元响应所述链路激活操作请求,以完成激活所述第一网元和所述第二网元之间的至少一条隔离状态链路;
其中,所述链路激活请求包括:待激活链路的数量,每条待激活链路的参数、以及用于标识本次隔离请求的事务标识;所述待激活链路的参数包括:所述第一网元的IP地址和端口号、所述第二网元的IP地址和端口号、以及待激活链路的协议类型;
所述链路激活响应包括:所述待激活链路的数量,所述每条待激活链路的参数、以及所述用于标识本次隔离请求的事务标识。
14. 根据权利要求8-13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第二网元接收第一网元在第一链路上发送的链路弹性变化请求之前,还包括:
所述第二网元检测所述第二网元的链路负荷参数;
所述第二网元将所述第二网元的链路负荷参数发送给管理和编排域MANO。
15. 一种网元间链路弹性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管理和编排域MANO接收第一网元发送的所述第一网元的链路负荷参数、以及第二网元发送的所述第二网元的链路负荷参数;所述第一网元的链路负荷参数包括:链路占用率、链路处理的中央处理器CPU占用率、链路处理的内存占用率、是否接收到链路弹性变化的业务诉求中的一种或多种组合;
所述MANO在所述第一网元的链路负荷参数或所述第二网元的链路负荷参数满足预设条件时,向所述第一网元发送链路弹性变化指示,以使所述第一网元与所述第二网元协商完成链路弹性变化;
所述第一网元和所述第二网元为网络功能虚拟化VNF的网元。
16. 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MANO在所述第一网元的链路负荷参数或所述第二网元的链路负荷参数满足预设条件时,向所述第一网元发送链路弹性变化指示,以使所述第一网元与所述第二网元协商完成链路弹性变化,包括:
所述MANO在所述第一网元的链路负荷参数或所述第二网元的链路负荷参数满足第一预设条件时,向所述第一网元发送链路建立指示,以使所述第一网元与所述第二网元协商在在所述第一网元和所述第二网元之间建立新的链路;
所述链路建立指示包括:待建链路的数量、每条待建链路的参数、以及用于标识本次链路建立指示的事务标识;所述待建链路的参数包括:所述第一网元的互联网协议IP地址、所述第二网元的IP地址、以及待建链路的协议类型。
17. 根据权利要求15或1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MANO在所述第一网元的链路负荷参数或所述第二网元的链路负荷参数满足预设条件时,向所述第一网元发送链路弹性变化指示,以使所述第一网元与所述第二网元协商完成链路弹性变化,包括:
所述MANO在所述第一网元的链路负荷参数或所述第二网元的链路负荷参数满足第二预设条件时,向所述第一网元发送链路删除指示,以使所述第一网元与所述第二网元协商删除所述第一网元和所述第二网元之间的至少一条链路;
所述链路删除指示包括:待删除链路的数量,每条待删除链路的参数、以及用于标识本次链路删除指示的事务标识;所述待删除链路的参数包括:所述第一网元的IP地址、所述第二网元的IP地址、以及待删除链路的协议类型。
18. 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MANO向所述第一网元发送链路删除指示之前,还包括:
所述MANO在所述第一网元的链路负荷参数或所述第二网元的链路负荷参数满足第二预设条件时,向所述第一网元发送链路隔离指示,以使所述第一网元与所述第二网元协商删除隔离所述第一网元和所述第二网元之间的至少一条链路,其中,隔离后的链路不承载业务;
所述链路隔离指示包括:待隔离链路的数量、每条待隔离链路的参数、以及用于标识本次链路隔离指示的事务标识;所述待隔离链路的参数包括:所述第一网元的IP地址、所述第二网元的IP地址、以及待隔离链路的协议类型。
19. 根据权利要求18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所述MANO向所述第一网元发送链路激活指示,以使所述第一网元与所述第二网元协商激活所述第一网元和所述第二网元之间的至少一条隔离状态链路;
所述链路激活指示包括:待激活链路的数量,每条待激活链路的参数、以及用于标识本次链路激活指示的事务标识;所述待激活链路的参数包括:所述第一网元的IP地址和端口号、所述第二网元的IP地址和端口号、以及待激活链路的协议类型。
20. 一种网元,所述网元为第一网元,其特征在于,包括:
检测模块,用于检测所述第一网元的链路负荷参数;所述链路负荷参数包括:链路占用率、链路处理的中央处理器CPU占用率、链路处理的内存占用率、是否接收到链路弹性变化的业务诉求中的一种或多种组合;
发送模块,用于在所述第一网元的链路负荷参数满足预设条件时,在第一链路上向第二网元发送链路弹性变化请求,用于与所述第二网元协商弹性变化所述第一网元和所述第二网元之间的链路;
接收模块,用于接收所述第二网元在所述第一链路上发送的链路弹性变化响应,并根据所述链路弹性变化响应向所述第二网元发起链路弹性变化操作请求,以完成所述第一网元和所述第二网元之间的链路弹性变化;
所述第一网元和所述第二网元为网络功能虚拟化VNF的网元。
21. 根据权利要求20所述的网元,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链路为链路管理通道,或者,业务承载链路。
22. 根据权利要求20或21所述的网元,其特征在于,所述发送模块,具体用于在所述第一网元的链路负荷参数满足第一预设条件时,在第一链路上向所述第二网元发送链路建立请求,用于与所述第二网元协商在所述第一网元和所述第二网元之间建立至少一条链路;
其中,所述链路建立请求包括:待建链路的数量、每条待建链路的参数、以及用于标识本次链路建立请求的事务标识;所述待建链路的参数包括:所述第一网元的互联网协议IP地址和端口号、所述第二网元的IP地址和端口号、以及待建链路的协议类型;相应地,
所述链路弹性变化响应为链路建立响应,所述链路建立响应包括:所述待建链路的数量、所述每条待建链路的参数、以及所述用于标识本次链路请求的事务标识。
23. 根据权利要求20-22任一项所述的网元,其特征在于,所述发送模块,具体用于在所述第一网元的链路负荷参数满足第二预设条件时,在第一链路上向所述第二网元发送链路删除请求,用于与所述第二网元协商删除所述第一网元和所述第二网元之间的至少一条链路;
其中,所述链路删除请求包括:待删除链路的数量,每条待删除链路的参数、以及用于标识本次链路删除请求的事务标识;所述待删除链路的参数包括:所述第一网元的IP地址和端口号、所述第二网元的IP地址和端口号、以及待删除链路的协议类型;相应地,
所述链路弹性变化响应为链路删除响应,所述链路建立响应包括:待删除链路的数量,每条待删除链路的参数、以及用于标识本次链路删除请求的事务标识。
24. 根据权利要求23所述的网元,其特征在于,所述发送模块,还用于在第一链路上向所述第二网元发送链路删除请求之前,在所述第一网元的链路负荷参数满足第二预设条件时,在所述第一链路上向所述第二网元发送链路隔离请求,用于与所述第二网元协商隔离所述第一网元和所述第二网元之间的至少一条链路,其中,隔离后的链路不承载业务;
所述接收模块,还用于接收第二网元在所述第一链路上发送的链路隔离响应,并根据所述链路隔离响应向所述第二网元发起链路隔离操作请求,以完成隔离所述第一网元和所述第二网元之间的至少一条链路;相应地,
其中,所述链路隔离请求包括:待隔离链路的数量、每条待隔离链路的参数、以及用于标识本次链路隔离请求的事务标识;所述待隔离链路的参数包括:所述第一网元的IP地址和端口号、所述第二网元的IP地址和端口号、以及待隔离链路的协议类型;
所述链路隔离响应包括:所述待隔离链路的数量、所述每条待隔离链路的参数、以及所述用于标识本次隔离请求的事务标识。
25. 根据权利要求24所述的网元,其特征在于,所述发送模块,还用于在所述第一链路上向所述第二网元发送链路激活请求,用于与所述第二网元协商激活所述第一网元和所述第二网元之间的至少一条隔离状态链路;
所述接收模块,还用于接收第二网元在所述第一链路上发送的链路激活响应,并根据所述链路激活响应向所述第二网元发起链路激活操作请求,以完成激活所述第一网元和所述第二网元之间的至少一条隔离状态链路;
其中,所述链路激活请求包括:待激活链路的数量,每条待激活链路的 参数、以及用于标识本次链路激活请求的事务标识;所述待激活链路的参数包括:所述第一网元的IP地址和端口号、所述第二网元的IP地址和端口号、以及待激活链路的协议类型;
所述链路激活响应包括:所述待激活链路的数量,所述每条待激活链路的参数、以及所述用于标识本次隔离请求的事务标识。
26. 根据权利要求20-24任一项所述的网元,其特征在于,所述发送模块,具体用于将所述第一网元的链路负荷参数发送给管理和编排域MANO;接收所述MANO在所述第一网元的链路负荷参数满足预设条件时发送的链路弹性变化指示;根据所述链路弹性变化指示在第一链路上向第二网元发送链路弹性变化请求。
27. 一种网元,所述网元为第二网元,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一接收模块,用于接收第一网元在第一链路上发送的链路弹性变化请求,用于与所述第二网元协商弹性变化所述第一网元和所述第二网元之间的链路;所述链路弹性变化请求为所述第一网元的链路负荷参数满足预设条件时发送的,所述链路负荷参数包括:链路占用率、链路处理的中央处理器CPU占用率、链路处理的内存占用率、是否接收到链路弹性变化的业务诉求中的一种或多种组合;
发送模块,用于根据所述链路弹性变化请求确定同意所述链路弹性变化请求,并在所述第一链路上向所述第一网元发送链路弹性变化响应;
第二接收模块,用于接收所述第一网元发起的链路弹性变化操作请求;
响应模块,用于响应所述链路弹性变化操作请求,以完成所述第一网元和所述第二网元之间的链路弹性变化;
所述第一网元和所述第二网元为网络功能虚拟化VNF的网元。
28. 根据权利要求27所述的网元,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链路为链路管理通道,或者,业务承载链路。
29. 根据权利要求27或28所述的网元,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接收模块,具体用于接收所述第一网元在第一链路上发送的链路建立请求,用于与所述第二网元协商在所述第一网元和所述第二网元之间建立至少一条链路;相应地,
所述发送模块,具体用于根据所述链路建立请求确定同意所述链路建立请求,并在所述第一链路上向所述第一网元发送链路建立响应;
其中,所述链路建立请求包括:待建链路的数量、每条待建链路的参数、以及用于标识本次链路请求的事务标识;所述待建链路的参数包括:所述第一网元的互联网协议IP地址和端口号、所述第二网元的IP地址和端口号、以及待建链路的协议类型;所述链路建立响应包括:所述待建链路的数量、所述每条待建链路的参数、以及所述用于标识本次链路请求的事务标识。
30. 根据权利要求27-29任一项所述的网元,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接收模块,具体用于接收第一网元在第一链路上发送的链路删除请求,用于与所述第二网元协商删除所述第一网元和所述第二网元之间的至少一条链路;
相应地,
所述发送模块,具体用于根据所述链路删除请求确定同意所述链路删除请求,并在所述第一链路上向所述第一网元发送链路删除响应;
其中,所述发送链路删除请求包括:待删除链路的数量,每条待删除链路的参数、以及用于标识本次链路删除请求的事务标识;所述待删除链路的参数包括:所述第一网元的IP地址和端口号、所述第二网元的IP地址和端口号、以及待建链路的协议类型;所述链路建立响应包括:待删除链路的数量,每条待删除链路的参数、以及用于标识本次链路删除请求的事务标识。
31. 根据权利要求30所述的网元,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接收模块,还用于接收第一网元在第一链路上发送的链路删除请求之前,接收第一网元在第一链路上发送的链路隔离请求,用于与所述第二网元协商隔离所述第一网元和所述第二网元之间的至少一条链路,其中,隔离后的链路不承载业务;
所述发送模块,还用于根据所述链路隔离请求确定同意所述链路隔离请求,并在所述第一链路上向所述第一网元发送链路隔离响应;
所述第二接收模块,还用于接收所述第一网元根据所述链路隔离响应发起的链路隔离操作请求;
所述响应模块,用于响应所述链路隔离操作请求,以完成隔离所述第一网元和所述第二网元之间的至少一条链路;
所述链路隔离请求包括:待隔离链路的数量、每条待隔离链路的参数、以及用于标识本次隔离请求的事务标识;所述待隔离链路的参数包括:所述第一网元的IP地址和端口号、所述第二网元的IP地址和端口号、以及待隔离链路的协议类型;所述链路隔离响应包括:所述待隔离链路的数量、所述每条待隔离链路的参数、以及所述用于标识本次隔离请求的事务标识。
32. 根据权利要求31所述的网元,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接收模块,还用于接收第一网元在第一链路上发送的链路激活请求,用于与所述第二网元协商激活所述第一网元和所述第二网元之间的至少一条隔离状态链路;
所述发送模块,还用于根据所述链路激活请求确定同意所述链路激活请求,并在所述第一链路上向所述第一网元发送链路激活响应;
所述第二接收模块,还用于接收所述第一网元根据所述链路激活响应发起链路激活操作请求;
所述响应模块,还用于响应所述链路激活操作请求,以完成激活所述第一网元和所述第二网元之间的至少一条隔离状态链路;
其中,所述链路激活请求包括:待激活链路的数量,每条待激活链路的参数、以及用于标识本次隔离请求的事务标识;所述待激活链路的参数包括:所述第一网元的IP地址和端口号、所述第二网元的IP地址和端口号、以及待激活链路的协议类型;
所述链路激活响应包括:所述待激活链路的数量,所述每条待激活链路的参数、以及所述用于标识本次隔离请求的事务标识。
33. 根据权利要求27-32任一项所述的网元,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检测模块,用于检测所述第二网元的链路负荷参数;
所述发送模块,还用于将所述第二网元的链路负荷参数发送给管理和编排域MANO。
34. 一种网元间链路弹性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接收模块,用于接收第一网元发送的所述第一网元的链路负荷参数、以及第二网元发送的所述第二网元的链路负荷参数;所述第一网元的链路负荷参数包括:链路占用率、链路处理的中央处理器CPU占用率、链路处理的内存占用率、是否接收到链路弹性变化的业务诉求中的一种或多种组合;
发送模块,用于在所述第一网元的链路负荷参数或所述第二网元的链路负荷参数满足预设条件时,向所述第一网元发送链路弹性变化指示,以使所述第一网元与所述第二网元协商完成链路弹性变化;
所述第一网元和所述第二网元为网络功能虚拟化VNF的网元。
35. 根据权利要求34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发送模块,具体用于在所述第一网元的链路负荷参数或所述第二网元的链路负荷参数满足第一预设条件时,向所述第一网元发送链路建立指示,以使所述第一网元与所述第二网元协商在在所述第一网元和所述第二网元之间建立新的链路;
所述链路建立指示包括:待建链路的数量、每条待建链路的参数、以及用于标识本次链路建立指示的事务标识;所述待建链路的参数包括:所述第一网元的互联网协议IP地址、所述第二网元的IP地址、以及待建链路的协议类型。
36. 根据权利要求35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发送模块,具体用于在所述第一网元的链路负荷参数或所述第二网元的链路负荷参数满足第二预设条件时,向所述第一网元发送链路删除指示,以使所述第一网元与所述第二网元协商删除所述第一网元和所述第二网元之间的至少一条链路;
所述链路删除指示包括:待删除链路的数量,每条待删除链路的参数、以及用于标识本次链路删除指示的事务标识;所述待删除链路的参数包括:所述第一网元的IP地址、所述第二网元的IP地址、以及待删除链路的协议类型。
37. 根据权利要求36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发送模块,还用于在向所述第一网元发送链路删除指示之前,在所述第一网元的链路负荷参数或所述第二网元的链路负荷参数满足第二预设条件时,向所述第一网元发送链路隔离指示,以使所述第一网元与所述第二网元协商删除隔离所述第一网元和所述第二网元之间的至少一条链路,其中,隔离后的链路不承载业务;
所述链路隔离指示包括:待隔离链路的数量、每条待隔离链路的参数、以及用于标识本次链路隔离指示的事务标识;所述待隔离链路的参数包括:所述第一网元的IP地址、所述第二网元的IP地址、以及待隔离链路的协议类型。
38. 根据权利要求37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发送模块,还用于向所述第一网元发送链路激活指示,以使所述第一网元与所述第二网元协商激活所述第一网元和所述第二网元之间的至少一条隔离状态链路;
所述链路激活指示包括:待激活链路的数量,每条待激活链路的参数、以及用于标识本次链路激活指示的事务标识;所述待激活链路的参数包括:所述第一网元的IP地址和端口号、所述第二网元的IP地址和端口号、以及待激活链路的协议类型。”
申请人(下称复审请求人)对上述驳回决定不服,于2019年04月26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复审请求,同时修改了权利要求书,其中将权利要求1、3、4、8、10、11、15-17、20、27、34中除了“链路弹性变化请求”和“链路弹性变化响应”之外的“弹性变化”修改为“增加或减少”。复审请求人认为:(1)本申请中第一网元和第二网元之间的链路数量是可以变化的并且链路没有进行类别上的分类,而对比文件1中NodeB和RNC之间一定存在至少两条链路,主用链路和备用链路不能删除。(2)第一网元和第二网元地位平等,两者之间的链路变化是第一网元和第二网元进行协商后确定的,而对比文件中NodeB和RNC之间的资源是确定的,只是还没有配置,临时链路并不是NodeB和RNC协商后才确定的,不需要协商,而且RNC为NodeB的管理设备,两者不会进行协商。(3)在对比文件1公开了RNC和NodeB为实体网元的基础上,不会想到将其应用在两个NFV网元中。因而本申请具备创造性。复审请求时新修改的权利要求1、3、4、8、10、11、15-17、20、27、34内容如下:
“1. 一种网元间链路弹性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一网元检测所述第一网元的链路负荷参数;所述链路负荷参数包括:链路占用率、链路处理的中央处理器CPU占用率、链路处理的内存占用率、是否接收到链路弹性变化的业务诉求中的一种或多种组合;
所述第一网元在所述第一网元的链路负荷参数满足预设条件时,在第一链路上向第二网元发送链路弹性变化请求,用于与所述第二网元协商增加或减少所述第一网元和所述第二网元之间的链路;
所述第一网元接收所述第二网元在所述第一链路上发送的链路弹性变化响应,并根据所述链路弹性变化响应向所述第二网元发起链路弹性变化操作请求,以完成所述第一网元和所述第二网元之间的链路的增加或减少;
所述第一网元和所述第二网元为网络功能虚拟化VNF的网元。”
“3. 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网元在所述第一网元的链路负荷参数满足预设条件时,在第一链路上向第二网元发送链路弹性变化请求,用于与所述第二网元协商增加或减少所述第一网元和所述第二网元之间的链路,包括:
所述第一网元在所述第一网元的链路负荷参数满足第一预设条件时,在第一链路上向所述第二网元发送链路建立请求,用于与所述第二网元协商在所述第一网元和所述第二网元之间建立至少一条链路;
其中,所述链路建立请求包括:待建链路的数量、每条待建链路的参数、以及用于标识本次链路建立请求的事务标识;所述待建链路的参数包括:所述第一网元的互联网协议IP地址和端口号、所述第二网元的IP地址和端口号、以及待建链路的协议类型;相应地,
所述链路弹性变化响应为链路建立响应,所述链路建立响应包括:所述待建链路的数量、所述每条待建链路的参数、以及所述用于标识本次链路请求的事务标识。
4. 根据权利要求1-3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网元在所述第一网元的链路负荷参数满足预设条件时,在第一链路上向第二网元发送链路弹性变化请求,用于与所述第二网元协商增加或减少所述第一网元和所述第二网元之间的链路,包括:
所述第一网元在所述第一网元的链路负荷参数满足第二预设条件时,在第一链路上向所述第二网元发送链路删除请求,用于与所述第二网元协商删除所述第一网元和所述第二网元之间的至少一条链路;
其中,所述链路删除请求包括:待删除链路的数量,每条待删除链路的参数、以及用于标识本次链路删除请求的事务标识;所述待删除链路的参数包括:所述第一网元的IP地址和端口号、所述第二网元的IP地址和端口号、以及待删除链路的协议类型;相应地,
所述链路弹性变化响应为链路删除响应,所述链路建立响应包括:待删除链路的数量,每条待删除链路的参数、以及用于标识本次链路删除请求的事务标识。”
“8. 一种网元间链路弹性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二网元接收第一网元在第一链路上发送的链路弹性变化请求,用于与所述第二网元协商增加或减少所述第一网元和所述第二网元之间的链路;所述链路弹性变化请求为所述第一网元的链路负荷参数满足预设条件时发送的,所述链路负荷参数包括:链路占用率、链路处理的中央处理器CPU占用率、链路处理的内存占用率、是否接收到链路弹性变化的业务诉求中的一种或多种组合;
所述第二网元根据所述链路弹性变化请求确定同意所述链路弹性变化请求,并在所述第一链路上向所述第一网元发送链路弹性变化响应;
所述第二网元接收所述第一网元发起的链路弹性变化操作请求;
所述第二网元响应所述链路弹性变化操作请求,以完成所述第一网元和所述第二网元之间的链路的增加或减少;
所述第一网元和所述第二网元为网络功能虚拟化VNF的网元。”
“10. 根据权利要求8或9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网元接收第一网元在第一链路上发送的链路弹性变化请求,用于与所述第二网元协商增加或减少所述第一网元和所述第二网元之间的链路,包括:
所述第二网元接收所述第一网元在第一链路上发送的链路建立请求,用于与所述第二网元协商在所述第一网元和所述第二网元之间建立至少一条链路;
相应地,
所述第二网元根据所述链路弹性变化请求确定同意所述链路弹性变化请求,并在所述第一链路上向所述第一网元发送链路弹性变化响应,包括:
所述第二网元根据所述链路建立请求确定同意所述链路建立请求,并在所述第一链路上向所述第一网元发送链路建立响应;
其中,所述链路建立请求包括:待建链路的数量、每条待建链路的参数、以及用于标识本次链路请求的事务标识;所述待建链路的参数包括:所述第一网元的互联网协议IP地址和端口号、所述第二网元的IP地址和端口号、以及待建链路的协议类型;所述链路建立响应包括:所述待建链路的数量、所述每条待建链路的参数、以及所述用于标识本次链路请求的事务标识。
11. 根据权利要求8-10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网元接收第一网元在第一链路上发送的链路弹性变化请求,用于与所述第二网元协商增加或减少所述第一网元和所述第二网元之间的链路,包括:
所述第二网元接收第一网元在第一链路上发送的链路删除请求,用于与所述第二网元协商删除所述第一网元和所述第二网元之间的至少一条链路;
相应地,
所述第二网元根据所述链路弹性变化请求确定同意所述链路弹性变化请求,并在所述第一链路上向所述第一网元发送链路弹性变化响应,包括:
所述第二网元根据所述链路删除请求确定同意所述链路删除请求,并在 所述第一链路上向所述第一网元发送链路删除响应;
其中,所述发送链路删除请求包括:待删除链路的数量,每条待删除链路的参数、以及用于标识本次链路删除请求的事务标识;所述待删除链路的参数包括:所述第一网元的IP地址和端口号、所述第二网元的IP地址和端口号、以及待建链路的协议类型;所述链路建立响应包括:待删除链路的数量,每条待删除链路的参数、以及用于标识本次链路删除请求的事务标识。”
“15. 一种网元间链路弹性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管理和编排域MANO接收第一网元发送的所述第一网元的链路负荷参数、以及第二网元发送的所述第二网元的链路负荷参数;所述第一网元的链路负荷参数包括:链路占用率、链路处理的中央处理器CPU占用率、链路处理的内存占用率、是否接收到链路弹性变化的业务诉求中的一种或多种组合;
所述MANO在所述第一网元的链路负荷参数或所述第二网元的链路负荷参数满足预设条件时,向所述第一网元发送链路弹性变化指示,以使所述第一网元与所述第二网元协商完成链路的增加或减少;
所述第一网元和所述第二网元为网络功能虚拟化VNF的网元。
16. 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MANO在所述第一网元的链路负荷参数或所述第二网元的链路负荷参数满足预设条件时,向所述第一网元发送链路弹性变化指示,以使所述第一网元与所述第二网元协商完成链路的增加或减少,包括:
所述MANO在所述第一网元的链路负荷参数或所述第二网元的链路负荷参数满足第一预设条件时,向所述第一网元发送链路建立指示,以使所述第一网元与所述第二网元协商在在所述第一网元和所述第二网元之间建立新的链路;
所述链路建立指示包括:待建链路的数量、每条待建链路的参数、以及用于标识本次链路建立指示的事务标识;所述待建链路的参数包括:所述第一网元的互联网协议IP地址、所述第二网元的IP地址、以及待建链路的协议类型。
17. 根据权利要求15或1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MANO在所述第一网元的链路负荷参数或所述第二网元的链路负荷参数满足预设条件时,向所述第一网元发送链路弹性变化指示,以使所述第一网元与所述第二网元协商完成链路的增加或减少,包括:
所述MANO在所述第一网元的链路负荷参数或所述第二网元的链路负荷参数满足第二预设条件时,向所述第一网元发送链路删除指示,以使所述第一网元与所述第二网元协商删除所述第一网元和所述第二网元之间的至少一条链路;
所述链路删除指示包括:待删除链路的数量,每条待删除链路的参数、以及用于标识本次链路删除指示的事务标识;所述待删除链路的参数包括:所述第一网元的IP地址、所述第二网元的IP地址、以及待删除链路的协议类型。”
“20. 一种网元,所述网元为第一网元,其特征在于,包括:
检测模块,用于检测所述第一网元的链路负荷参数;所述链路负荷参数包括:链路占用率、链路处理的中央处理器CPU占用率、链路处理的内存占用率、是否接收到链路弹性变化的业务诉求中的一种或多种组合;
发送模块,用于在所述第一网元的链路负荷参数满足预设条件时,在第一链路上向第二网元发送链路弹性变化请求,用于与所述第二网元协商增加或减少所述第一网元和所述第二网元之间的链路;
接收模块,用于接收所述第二网元在所述第一链路上发送的链路弹性变化响应,并根据所述链路弹性变化响应向所述第二网元发起链路弹性变化操作请求,以完成所述第一网元和所述第二网元之间的链路的增加或减少;
所述第一网元和所述第二网元为网络功能虚拟化VNF的网元。”
“27. 一种网元,所述网元为第二网元,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一接收模块,用于接收第一网元在第一链路上发送的链路弹性变化请求,用于与所述第二网元协商增加或减少所述第一网元和所述第二网元之间的链路;所述链路弹性变化请求为所述第一网元的链路负荷参数满足预设条件时发送的,所述链路负荷参数包括:链路占用率、链路处理的中央处理器CPU占用率、链路处理的内存占用率、是否接收到链路弹性变化的业务诉求中的一种或多种组合;
发送模块,用于根据所述链路弹性变化请求确定同意所述链路弹性变化请求,并在所述第一链路上向所述第一网元发送链路弹性变化响应;
第二接收模块,用于接收所述第一网元发起的链路弹性变化操作请求;
响应模块,用于响应所述链路弹性变化操作请求,以完成所述第一网元和所述第二网元之间的链路的增加或减少;
所述第一网元和所述第二网元为网络功能虚拟化VNF的网元。”
“34. 一种网元间链路弹性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接收模块,用于接收第一网元发送的所述第一网元的链路负荷参数、以及第二网元发送的所述第二网元的链路负荷参数;所述第一网元的链路负荷参数包括:链路占用率、链路处理的中央处理器CPU占用率、链路处理的内存占用率、是否接收到链路弹性变化的业务诉求中的一种或多种组合;
发送模块,用于在所述第一网元的链路负荷参数或所述第二网元的链路负荷参数满足预设条件时,向所述第一网元发送链路弹性变化指示,以使所述第一网元与所述第二网元协商完成链路的增加或减少;
所述第一网元和所述第二网元为网络功能虚拟化VNF的网元。”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9年04月30日依法受理了该复审请求,并将其转送至原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
原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书中认为:对比文件1中同样公开了增加或删除链路,现有技术中节点B与RNC之间也可以进行无线资源的协商,并且网元虚拟化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因而坚持驳回决定。
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理。
合议组于2019 年07月19 日向复审请求人发出复审通知书,复审通知书所引用的对比文件与驳回决定引用的对比文件相同,所依据的审查文本为: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4月26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38项;于申请日2015年11月06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22页,说明书附图第1-9页,说明书摘要以及摘要附图。复审通知书指出权利要求1-38相对于对比文件1、对比文件2以及本领域惯用手段的结合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并且针对复审请求人的意见陈述进行了答复。
针对上述复审通知书,复审请求人于2019 年09 月02 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但未修改申请文件。复审请求人认为:本申请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两个网络功能虚拟化的网元之间任意一条链路缺失,或者链路被闲置而导致资源浪费的问题;在本申请中,没有对链路进行限定,也就是说两个网元之间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增加或者减少两个网元之间的任意一条链路,两者之间通过链路弹性变化请求和链路弹性变化响应进行协商,而在NFV之前,例如对比文件1中,每个Node B和RNC之间至少连接有两条链路,主备用链路是预先设计好的,即使链路处于闲置状态也不能删除,对比文件1中只能对临时链路进行增加和删除,对比文件1给出了与本申请完全相反的技术启示;另外,对比文件1中NodeB与RNC之间的临时链路并不是两者协商后确定的,因为临时链路是系统中本来就存在的,只是还没有配置;最后,正是由于网元为网络功能虚拟化的对等网元,才使得两个网元可以通过协商增加或减少两个网元之间的任意一条链路,这是为了解决技术问题而设计的特征,并不是本领域惯用手段,因此,本申请具备创造性。
在上述程序的基础上,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可以作出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一)审查文本的认定
复审请求人在提出复审请求时提交了权利要求书的修改替换页,经审查,其修改之处符合专利法第33条的规定。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所依据的审查文本为: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4月26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38项;于申请日2015年11月06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22页,说明书附图第1-9页,说明书摘要以及摘要附图。
(二)关于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所引用的对比文件与驳回决定和复审通知书所引用的对比文件相同,分别是:对比文件1:CN1964544A,公开日为2007年05月16日;以及对比文件2:CN101340388A,公开日为2009年01月07日。
1、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网元间链路弹性处理方法,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移动通信系统中基站侧信令链路动态分配的方法,并公开了以下技术内容(参见说明书第2页第2段,说明书第5-7页,附图1和2):RNC和node B(相当于两个网元)之间通过Iub接口连接,每个Node B与RNC之间至少连接有两条链路,每个Node B与RNC之间的链路组成流量负荷组,设置负荷组内总流量最小阈值M以及每条链路流量的最大阈值N。两者通信过程中,正常情况下,流量不是很大,则通过主用链路一条链路完成数据交互,其余链路为备用链路,处于闲置状态。RNC中设置有流量监测模块,负责监测及监控已启用链路的流量(RNC相当于第一网元,监测第一网元的链路负荷参数)。若主用链路流量超过N,则由系统的链路分配模块开始启用备用链路,转为负荷分担方式。当各链路的流量和大于N时,需要减少负荷组内的业务或者在负荷组内增加临时链路,转至请求链路添加状态,在请求链路添加状态下,系统根据当前资源状况来确定添加临时链路或减少业务。对于分配了临时链路的负荷组,同样需要对各链路进行流量监测,若负荷组内的链路条数为L,则计算出各链路流量之和H,若H<>
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特征是:(1)链路负荷参数包括链路占用率、链路处理的中央处理器CPU占用率、链路处理的内存占用率、是否接收到链路弹性变化的业务诉求中的一种或多种组合;(2)由第一网元向第二网元发送链路弹性变化请求,并接收第二网元发送的链路弹性变化响应,由此完成链路的增加或减少;(3)第一和第二网元为网络功能虚拟化VNF的网元。基于上述区别特征,权利要求1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采用何种网元以及如何完成网元间的链路弹性变化。
对于区别特征(1),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网络流量控制的方法,装置和系统,并公开了以下技术内容(参见说明书第3页到第4页):101,接收网络中两个以上网元发来的性能信息;102,根据接收到的性能信息确定上述网络中发生异常的链路或发生异常的网元,当确定出异常链路时,执行103,当确定出异常网元时,执行104;103:在上述网络中发送减少该异常链路上呼叫量的第一通知,104,在上述网络中发送减少目的地址为该异常网元的呼叫量的第二通知;其中该方法可以由网络中的任一网元执行,也可以由网关设备执行,网元发来的性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网元的CPU占用率,内存占用率,服务成功率,呼叫成功率,报文处理能力以及相邻链路的负荷能力中的至少一种。由此可见,上述区别特征(1)被对比文件2公开,并且上述特征在对比文件2中的作用与其在本申请中所起的作用相同,都是用于表征链路负荷情况。
对于区别特征(2),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RNC和Node B之间可以协商无线资源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在对比文件1公开了根据链路上的流量请求增加或删除RNC和NodeB之间的链路的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结合该惯用手段可以想到在两者之间通过发送链路弹性变化请求/响应来完成链路的增加或减少。
对于区别特征(3),网络功能虚拟化是一种对于网络架构的概念,利用虚拟化技术,将网络节点的功能,分割成几个功能区块,不再局限于硬件架构。将对比文件1中的RNC和Node B替换为网络功能虚拟化网元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是显而易见的。
因此,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和本领域惯用手段获得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是显而易见的,权利要求1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2、权利要求2引用权利要求1,权利要求2的附加技术特征中的链路管理通道同样被对比文件1公开(参见说明书第2页第2段。说明书第5-7页,附图1和2),当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时,权利要求2中第一链路为链路管理通道的技术方案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此外,业务承载链路是本领域公知的链路,将对比文件1公开的对链路管理通道的处理方法应用到业务承载链路上对本领域技术人员也是显而易见的。因此,权利要求2的第一链路为业务承载链路的技术方案也不具备创造性。
3、权利要求3引用权利要求1或2,权利要求4引用权利要求1-3中的任意一项,如上所述,对比文件1公开了可以增加或减少链路,权利要求3,4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特征还包括:链路建立请求/响应和链路删除请求/响应包括待建/待删除链路的数量,每条链路的参数,以及用于标识本次链路请求的事务标识,链路的参数包括第一网元的IP地址和端口号,第二网元的IP地址和端口号以及待建链路的协议类型。然而,在节点间建立或删除链路时,在链路请求消息和响应消息中携带上述信息从而使得通信双方识别并建立/删除相应的链路是本领域惯用手段。当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时,权利要求3和4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4、权利要求5引用权利要求4,权利要求6引用权利要求5,为了避免将链路直接删除而导致正在进行的业务被中断,在删除链路之前对链路进行隔离使其不再承接业务,以及链路不需要被删除时,激活隔离的链路都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并且为了标识需要被隔离或者被激活的链路,在链路隔离请求/响应消息以及链路激活请求/响应消息中携带相应链路的数量,参数,以及事务标识等都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因此,当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时,权利要求5和6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5、权利要求7引用权利要求1-6中的任意一项,根据权利要求1的评述可知,对比文件2公开了网元发送链路负荷参数给网关设备,网关设备向网元发送通知消息减少链路呼叫量。由此可见,对比文件2给出了通过网关设备向网元发送指示以改变链路负荷的技术启示。此外,管理和编排域MANO是本领域常见的管理设备,将其作为网关设备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因此,当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时,权利要求7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6、权利要求8请求保护一种网元间链路弹性处理方法,根据上述权利要求1的评述中对比文件1公开的内容可知,权利要求8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特征在于:(1)链路负荷参数包括链路占用率、链路处理的中央处理器CPU占用率、链路处理的内存占用率、是否接收到链路弹性变化的业务诉求中的一种或多种组合;(2)第二网元接收第一网元在满足预设条件时发送的链路弹性变化请求,并向第一网元发送链路弹性变化响应,由此完成链路的增加或减少;(3)第一和第二网元为网络功能虚拟化VNF的网元。基于上述区别特征,权利要求8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采用何种网元如何完成网元间的链路弹性变化。
对于区别特征(1),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网络流量控制的方法,装置和系统,并公开了以下技术内容(参见说明书第3页到第4页):101,接收网络中两个以上网元发来的性能信息;102,根据接收到的性能信息确定上述网络中发生异常的链路或发生异常的网元,当确定出异常链路时,执行103,当确定出异常网元时,执行104;103:在上述网络中发送减少该异常链路上呼叫量的第一通知,104:在上述网络中发送减少目的地址为该异常网元的呼叫量的第二通知,其中该方法可以由网络中的任一网元执行,也可以由网关设备执行。网元发来的性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网元的CPU占用率,内存占用率,服务成功率,呼叫成功率,报文处理能力以及相邻链路的负荷能力中的至少一种。由此可见,上述区别特征(1)被对比文件2公开,并且上述特征在对比文件2中的作用与其在本申请中所起的作用相同,都是用于表征链路负荷情况。
对于区别特征(2),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RNC和Node B之间可以协商无线资源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在对比文件1公开了根据链路上的流量请求增加或删除RNC和NodeB之间的链路的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结合该惯用手段可以想到两者之间通过发送链路弹性变化请求/响应来完成链路的增加或减少。
对于区别特征(3),网络功能虚拟化是一种对于网络架构的概念,利用虚拟化技术,将网络节点的功能,分割成几个功能区块,不再局限于硬件架构。将对比文件1中的RNC和Node B替换为网络功能虚拟化网元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是显而易见的。
因此,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和本领域惯用手段获得权利要求8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是显而易见的,权利要求8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7、权利要求9-14与权利要求2-7的附加技术特征相对应,基于与权利要求2-7相同的理由,权利要求9-14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8、权利要求15请求保护一种网元间链路弹性处理方法,根据权利要求1的评述中对比文件1公开的内容可知,权利要求15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特征是:(1)链路负荷参数包括链路占用率、链路处理的中央处理器CPU占用率、链路处理的内存占用率、是否接收到链路弹性变化的业务诉求中的一种或多种组合;(2)管理和编排域MANO接收两个网元发送的链路负荷参数,并向第一网元发送链路弹性变化指示,由两个网元根据该指示进行链路的协商;(3)第一和第二网元为网络功能虚拟化VNF的网元。基于上述区别特征,权利要求15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由哪个设备如何完成网元间的链路弹性变化。
对于区别特征(1),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网络流量控制的方法,装置和系统,并公开了以下技术内容(参见说明书第3页到第4页):101,接收网络中两个以上网元发来的性能信息;102,根据接收到的性能信息确定上述网络中发生异常的链路或发生异常的网元,当确定出异常链路时,执行103,当确定出异常网元时,执行104,103:在上述网络中发送减少该异常链路上呼叫量的第一通知,104,在上述网络中发送减少目的地址为该异常网元的呼叫量的第二通知;其中该方法可以由网络中的任一网元执行,也可以由网关设备执行,网元发来的性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网元的CPU占用率,内存占用率,服务成功率,呼叫成功率,报文处理能力以及相邻链路的负荷能力中的至少一种。由此可见,上述区别特征(1)被对比文件2公开,并且上述特征在对比文件2中的作用与其在本申请中所起的作用相同,都是用于表征链路负荷情况。
对于区别特征(2),对比文件2公开了网元发送链路负荷参数给网关设备,网关设备向网元发送通知消息减少链路呼叫量。由此可见,对比文件2给出了通过网关设备向网元发送指示以改变链路负荷的技术启示,此外,管理和编排域MANO是本领域常见的管理设备,并且两个网元进行协商也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
对于区别特征(3),网络功能虚拟化是一种对于网络架构的概念,利用虚拟化技术,将网络节点的功能,分割成几个功能区块,不再局限于硬件架构。将对比文件1中的RNC和Node B替换为网络功能虚拟化网元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是显而易见的。
因此,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和本领域惯用手段获得权利要求15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是显而易见的,权利要求1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9、权利要求16引用权利要求15,权利要求17引用权利要求15或16,如上所述,对比文件1公开了可以增加或减少链路,权利要求16,17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特征还包括:链路建立指示/链路删除指示包括待建/待删除链路的数量,每条待建/待删除链路的参数,以及用于标识本次链路请求的事务标识,待建/待删除链路的参数包括第一网元的IP地址和端口号,第二网元的IP地址和端口号以及待建/待删除链路的协议类型。然而,在节点间建立或删除链路时,在链路指示消息中携带上述信息从而使得通信双方识别并建立/删除相应的链路是本领域惯用手段。当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时,权利要求16和17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10、权利要求18引用权利要求17,权利要求19引用权利要求18,在为了避免将链路直接删除而导致正在进行的业务被中断,在删除链路之前对链路进行隔离使其不再承接业务,以及链路不需要被删除时,激活隔离的链路都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并且为了标识需要被隔离或者被激活的链路,在链路隔离/激活指示中携带相应链路的数量,参数,以及事务标识等都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因此,当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时,权利要求18和19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11、权利要求20-38是与权利要求1-19的方法相对应的装置权利要求,采用功能模块执行相应的方法步骤是本领域惯用手段,基于与权利要求1-19相似的理由,权利要求20-38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三)关于复审请求人的意见陈述
对于复审请求人的意见陈述,合议组认为:如复审请求人所述,本申请的权利要求中仅仅限定了“增加或减少第一网元和第二网元之间的链路”;诚如复审请求人所述,本申请中没有对链路进行限定,可以增加或减少两个网元之间的任意一条链路,那么增加或减少临时链路也属于本申请的保护范围,对比文件1中公开了对临时链路进行增加和删除,即对比文件1公开了增加或减少两个网元之间的链路。虽然对比文件1中RNC是NodeB的管理设备,但是RNC和NodeB可以进行资源协商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此外,网络功能虚拟化是一种对于网络架构的概念,2012年由美国AT&T、英国电信、德国电信等公司在欧洲通信标准协会ETSI上提出,在2015年1月29日,ETSI的NFV规范组已经有95家成员单位及153家参与单位;NFV的理念就在于,利用虚拟化技术,可以将网络节点阶层的功能,分割成几个功能区块,不再局限于硬件架构。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将对比文件1中的RNC和NodeB替换为网络功能虚拟化网元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是显而易见的。
因此,对于复审请求人的意见陈述,合议组不予支持。
三、决定
维持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9 年01 月11 日对本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
如对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不服,根据专利法第41条第2款的规定,复审请求人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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