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明创造名称:射频电路开关芯片、射频电路、天线装置及电子设备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195929
决定日:2019-11-08
委内编号:1F281993
优先权日:
申请(专利)号:201710465976.X
申请日:2017-06-19
复审请求人:广东欧珀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无效请求人:
授权公告日: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
主审员:刘娟
合议组组长:王欣
参审员:程佳丽
国际分类号:H04B1/00(2006.01),H04B1/401(2015.01)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决定要点
: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与作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对比文件相比存在区别特征,如果该区别特征中部分属于惯用手段,但其余部分既未被其他对比文件公开,也不属于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则对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该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不是显而易见的,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具备创造性。
全文:
本复审请求涉及申请号为201710465976.X,名称为“射频电路开关芯片、射频电路、天线装置及电子设备”的发明专利申请(下称“本申请”)。申请人为广东欧珀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本申请的申请日为2017年06月19日,公开日为2017年09月15日。
经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实质审查部门于2019年03月29日发出驳回决定,驳回了本申请,其理由是权利要求1-18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驳回决定所依据的文本为申请日2017年06月19日提交的说明书附图第1-10页,说明书摘要和摘要附图,2018年11月08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18项,说明书第1-13页。驳回决定中引用对比文件1:CN105471557A,公开日:2016年04月06日;对比文件2:CN105634569A,公开日:2016年06月01日。驳回理由是:权利要求1-18相对于对比文件1、对比文件2和本领域惯用手段的结合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权利要求书内容如下:
“1. 一种射频电路开关芯片,其特征在于,包括第一开关模组、第二开关、第一合路器模组以及第二合路器,所述第一开关模组包括第三开关组件、第四开关组件、以及第五开关组件;所述第三开关组件与第四开关组件的输出端分别与所述第一合路器模组的输入端连接;所述第一合路器模组的输出端与所述第五开关组件的输入端连接;所述第五开关组件与第二开关的输出端分别与所述第二合路器的输入端连接;
当第一开关模组与第一合路器模组接通时,第一合路器模组将第一开关模组输出的高频信号以及中频信号进行载波聚合以形成第一聚合信号,且当第一开关模组和第二开关分别与第二合路器连通时,第二合路器将第一聚合信号与第二开关输出的低频信号进行载波聚合;
当第一开关模组与第一合路器模组断开,第一开关模组和第二开关分别与第二合路器接通时,第二合路器将第一开关模组输出的高频信号或者中频信号以及第二开关输出的低频信号进行载波聚合。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射频电路开关芯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合路器模组包括第三合路器以及第四合路器;
所述第三开关组件与第四开关组件的输出端分别与所述第三合路器以及第四合路器的输入端连接;
所述第三合路器与第四合路器的输出端分别与所述第五开关组件的输入端连接。
3. 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射频电路开关芯片,其特征在于:
当所述第三合路器或者第四合路器与所述第三开关组件以及第四开关组件接通时,所述第三合路器或者第四合路器将高频信号与中频信号进行载波聚合以形成第一聚合信号;且当所述第五开关组件与第二开关分别与所述第二合路器连通时,所述第二合路器将第一聚合信号与低频信号进行载波聚合;
当所述第三合路器以及第四合路器均与所述第三开关组件以及第四开关组件断开,且当所述第五开关组件与第二开关分别与所述第二合路器连通,以及所述第五开关组件输出高频信号或低频信号时,所述第二合路器将高频信号或者中频信号以及低频信号进行载波聚合。
4. 一种射频电路,其特征在于,所述射频电路包括前端模组、射频电路开关芯片以及天线,所述前端模组、射频电路开关芯片以及天线依次连接;
所述射频电路开关芯片包括第一开关模组、第二开关、第一合路器模组以及第二合路器,所述第一开关模组包括第三开关组件、第四开关组件、以及第五开关组件;所述第三开关组件与第四开关组件的输出端分别与所述第一合路器模组的输入端连接;所述第一合路器模组的输出端与所述第五开关组件的输入端连接;所述第五开关组件与第二开关的输出端分别与所述第二合路器的输入端连接;所述第二合路器的输出端与所述天线连接;
当第一开关模组与第一合路器模组接通时,第一合路器模组将第一开关模组输出的高频信号以及中频信号进行载波聚合以形成第一聚合信号,且当第一开关模组和第二开关分别与第二合路器连通时,第二合路器将第一聚合信号与第二开关输出的低频信号进行载波聚合;
当第一开关模组与第一合路器模组断开,第一开关模组和第二开关分别与第二合路器接通时,第二合路器将第一开关模组输出的高频信号或者中频信号以及第二开关输出的低频信号进行载波聚合。
5. 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射频电路,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合路器模组包括第三合路器以及第四合路器;
所述第三开关组件与第四开关组件的输出端分别与所述第三合路器以及第四合路器的输入端连接;
所述第三合路器与第四合路器的输出端分别与所述第五开关组件的输入端连接。
6. 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射频电路,其特征在于:
当所述第三合路器或者第四合路器与所述第三开关组件以及第四开关组件接通时,所述第三合路器或者第四合路器将高频信号与中频信号进行载波聚合以形成第一聚合信号,且当所述第五开关组件与第二开关分别与所述第二合路器连通时,所述第二合路器将第一聚合信号与低频信号进行载波聚合;
当所述第三合路器以及第四合路器均与所述第三开关组件以及第四开关组件断开,且当所述第五开关组件与第二开关分别与所述第二合路器连通,以及所述第五开关组件输出高频信号或低频信号时,所述第二合路器将高频信号或者中频信号以及低频信号进行载波聚合。
7. 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射频电路,其特征在于,所述前端模组包括低频端口、高频端口以及中频端口;
所述低频端口、第二开关以及第二合路器依次连接;
所述中频端口可选择性接通所述第三开关组件或者第五开关组件;
所述高频端口可选择性接通所述第四开关组件或者第五开关组件。
8. 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射频电路,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开关模组包括多个第一输入子端口、第一输出子端口、第三输出子端口以及第四输出子端口,所述中频端口具有第一子端口以及至少两个第二子端口,所述高频端口具有至少两个第三子端口;
所述多个第一输入子端口分别与第一子端口、至少两个第二子端口、至少两个第三子端口、第三合路器的输出端、第四合路器的输出端一一对应地连接,第一输出子端口与第二合路器的第一输入端连接,第三输出子端口与第四输出子端口分别与第三合路器的输入端、第四合路器的输入端对应连接,所述第一开关模组用于选择性地将所述多个第一输入子端口中的每一第一输入子端口与对应输出子端口接通;
所述第二开关包括多个第二输入子端口以及一第二输出子端口,所述低频端口具有至少两个第四子端口,每一所述第四子端口分别与一所述第二输入子端口连接,所述第二开关用于将所述多个第二输入子端口中的一个第二输入子端口与第二输出子端口接通。
9. 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射频电路,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开关组件分别与第一子端口、至少两个第二子端口、第三合路器的第一输入端以及第四合路器的第一输入端连接,所述第三开关组件选择性地将第一子端口与第三合路器的第一输入端接通或将至少两个第二子端口中的一个第二子端口与第四合路器的第一输入端接通。
10. 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射频电路,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开关组件包括第一单刀单掷开关以及第一单刀N掷开关;
第一单刀单掷开关的一端与第一子端口连接,另一端与第三合路器的第一输入端连接;
第一单刀N掷开关的N个选通端分别与该至少两个第二子端口一一对应地连接,第一单刀N掷开关的固定端与第四合路器的第一输入端连接,第一单刀N掷开关选择性地将该至少两个第二子端口中的一个第二子端口与该第四合路器的第一输入端接通。
11. 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射频电路,其特征在于,所述第四开关组件分别与所述至少两个第三子端口、第三合路器的第二输入端以及第四合路器的第二输入端连接,所述第四开关组件选择性地将至少两个第三子端口中的一个第三子端口与第三合路器的第二输入端或第四合路器的第二输入端接通。
12. 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射频电路,其特征在于,所述第四开关组件包括第二单刀M掷开关以及第三单刀M掷开关,其中M为第三子端口的数量;
所述第二单刀M掷开关的M个选通端分别与该至少两个第三子端口一一对应地连接,第二单刀M掷开关的固定端与第三合路器的第二输入端连接,第二单刀M掷开关选择性地将该至少两个第三子端口中的一个第三子端口与该第三合路器的第二输入端接通;
所述第三单刀M掷开关的M个选通端分别与该至少两个第三子端口一一对应地连接,第三单刀M掷开关的固定端与第四合路器的第二输入端连接,第三单刀M掷开关选择性地将该至少两个第三子端口中的一个第三子端口与该第四合路器的第二输入端接通。
13. 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射频电路,其特征在于,所述前端模组包括射频收发器、低频放大器组件、中频放大器组件、高频放大器组件、低频滤波组件、中频滤波组件以及高频滤波组件;
所述射频收发器、低频放大器组件以及低频滤波组件依次连接;
所述射频收发器、中频放大器组件以及中频滤波组件依次连接;
所述射频收发器、高频放大器组件以及高频滤波组件依次连接;
所述高频滤波组件与第四开关组件连接;
所述中频滤波组件与第三开关组件连接;
所述低频滤波组件与第二开关连接。
14. 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射频电路,其特征在于,所述低频放大器组件包括低频放大器以及低频选通器,所述低频选通器具有一第一输入端口以及所述低频端口,所述低频端口的每一第四子端口分别通过所述低频滤波组件与所述第二开关连接,所述低频选通器用于将所述第一输入端口与多个第四子端口中的一个第四子端口接通;
所述低频滤波组件包括多个第一滤波器,每一第四子端口分别通过一第一滤波器与所述第二开关连接。
15. 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射频电路,其特征在于,所述中频放大器组件包括中频放大器以及中频选通器;
所述中频选通器具有一第二输入端口以及所述中频端口,所述中频端口的第一子端口以及至少两个第二子端口分别通过所述中频滤波组件与所述第三开关组件连接;
所述中频选通器用于选择性地将所述第二输入端口与第一子端口以及第二子端口的一个第二子端口接通;
所述中频滤波组件包括多个第二滤波器,每一第一子端口以及第二子端口分别通过一第二滤波器与所述第三开关组件连接。
16. 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射频电路,其特征在于,所述高频放大器组件包括高频放大器以及高频选通器;
所述高频选通器具有一第三输入端口以及所述高频端口,所述高频端口的至少两个第三子端口分别通过所述高频滤波组件与所述第四开关组件连接;
所述高频选通器用于选择性地将所述第二输入端口与第三子端口的一个第三子端口接通;
所述高频滤波组件包括多个第三滤波器,每一第三子端口分别通过一第三滤波器与所述第四开关组件连接。
17. 一种天线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权利要求4所述的射频电路。
18. 一种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壳体和电路板,所述电路板安装在所述壳体内部,所述电路板上设置有射频电路,所述射频电路为权利要求4所述的射频电路。”
申请人(下称“复审请求人”)对上述驳回决定不服,于2019年05月07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了复审请求。提交复审请求时,复审请求人未修改申请文件。复审请求人认为本申请相对于对比文件1和对比文件2具备创造性,理由如下:1.对比文件2的技术领域与本申请不同,对比文件2中的第三开关与本申请的第五开关组件不同,无法给出将其应用于对比文件1的技术启示。2.射频电路开关芯片的设置不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3.对比文件1未公开第三开关组件、第四开关组件以及它们与其他元器件之间的连接关系,其也不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9年05月22日依法受理了该复审请求,并将其转送至实质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
实质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书中认为:1.对比文件2涉及实现载波聚合和WIFI双频MIMO的控制电路,本申请涉及关于载波聚合的射频电路开关芯片,两者属于相同的技术领域,同属于载波聚合领域。本申请的第五开关的作用是决定中频信号、高频信号、中高频混合信号三者中的某个信号输入第二合路器,也就是通过该开关可决定低频信号与几个频段信号中的某个信号进行合路。对比文件2公开了通过第三开关120的选通可实现高频WIFI信号与其他三种频段信号中的某个信号的分频。而本领域技术人员熟知,分路器是将接收到的载波聚合信号分频成多频段的信号,合路器是将多频段的信号进行载波聚合后发送,两者是相反的过程,根据该分频方式提供一种聚合方式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可见,对比文件2和上述公知常识给出了通过开关将一种频段信号与其他几种频段信号中的某个信号进行载波聚合应用于对比文件1以解决上述问题的技术启示。2.本领域技术人员熟知,将电路制造在芯片上是实现电路小型化的方式,其具有成本低和性能高的优势,在现有空间已非常狭小的情况下,为了实现电路的小尺寸和低成本,将各种元器件例如开关、合路器等集成在芯片上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3.对比文件1公开的单入多出收发阵列1(SPNT1)有高频接收端(H端)和低频接收端(M端),也就是说一个开关同时有高频端口和中频端口。而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开关上的端口设置例如一个开关同时有高频端口和中频端口,或者两个开关分别有高频端口和中频端口,均是本领域的常规设计,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因而坚持驳回决定。
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理。
在上述程序的基础上,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可以作出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审查文本的认定
复审请求人在提交复审请求时并未提交修改文本,因此,本复审决定依据的文本与驳回决定依据的文本
相同,即:申请日2017年06月19日提交的说明书附图第1-10页,说明书摘要和摘要附图,2018年11月08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18项,说明书第1-13页。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
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所引用的对比文件与驳回决定引用的对比文件相同,即:
对比文件1:CN105471557A,公开日:2016年04月06日;
对比文件2:CN105634569A,公开日:2016年06月01日。
2.1、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射频电路开关芯片,对比文件1作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其公开了一种载波聚合CA装置,并具体公开了以下内容(参见对比文件1说明书第[0052]段,附图3):图3中的前级射频天线开关采用SPNT收发阵列,滤波器采用SAWfilter,MainANT和DIVANT分别完成高频段(HBand)、中频段(MBand)及低频段(LBand)的主集和分集接收;如图3所示,信号从MainANT进入后,经过Diplexer1分解成一路低频信号和一路中频高频混合信号,其中,低频信号直接连接至SPNT2的低频信号接收端(L端);中频高频混合信号经过Diplexer3后被分解成一路高频信号和一路低频信号,之后,分别连接至SPNT1的高频接收端(H端)和低频接收端(M端),这样,经过MainANT的信号最终被分解为三路(一路低频、一路中频和一路高频),三路信号分别经过滤波器后滤除杂波后分别进入Transceiver1中的高频接收端(Tx1)、中频接收端(Tx2)和Transceiver2的低频接收端口(Tx3)。其中,分路器Diplexer1、分路器Diplexer3、SPNT1和SPNT2相当于射频电路开关芯片。
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相比,区别特征在于:(1)权利要求1是第一合路器将第一开关模组输出的高频信号和中频信号聚合成第一聚合信号,第二合路器将第一聚合信号和第二开关输出的低频信号进行载波聚合;而对比文件1是分路器Diplexer1将信号分解成低频信号和中频高频混合信号,低频信号连接至第二开关,中频高频混合信号经过分路器Diplexer3分解成高频信号和低频信号后连接至第一开关组。(2)当第一开关模组与第一合路器模组断开,第一开关模组和第二开关分别与第二合路器接通时,第二合路器将第一开关模组输出的高频信号或者中频信号以及第二开关输出的低频信号进行载波聚合。第一开关模组包括第三开关组件、第四开关组件、以及第五开关组件;所述第三开关组件与第四开关组件的输出端分别与所述第一合路器模组的输入端连接;所述第一合路器模组的输出端与所述第五开关组件的输入端连接;所述第五开关组件与第二开关的输出端分别与所述第二合路器的输入端连接。基于上述区别特征,可以确定权利要求1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根据开关模组的接通和断开来实现载波聚合信号的选择。
对于区别特征(1),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分频方式,而分频器是将载波聚合信号分频成多频段的信号,合路器是将多频段信号进行载波聚合,这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因此,为了提高聚合的多样性,本领域技术人员基于对比文件1公开的内容,有动机根据该分频方式提供一种聚合方式,即将对比文件1公开的两个分路器的器件位置替换成两个合路器,分路器Diplexer3的位置替换成第一合路器模组,分路器Diplexer1的位置替换成第二合路器从而实现载波聚合功能。
然而,区别特征(2)未被现有技术公开,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载波聚合CA装置,其仅公开了可以通过开关组将信号分解成一路低频信号、一路中频信号和一路高频信号。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实现载波聚合和WIFI双频MIMO的控制电路,其公开了可以通过开关的选通实现高频WIFI信号和其他三种频段信号的分配。根据对比文件1和对比文件2公开的内容,本领域技术人员仅能想到可以通过开关来实现载波信号的分频,合路器是分频器的逆过程,据此也可以想到可以通过开关选通来实现载波信号的聚合,但是不容易想到区别特征(2)的通过不同的开关组件来实现不同的载波聚合选择的具体结构。因此,区别特征(2)不属于本领域惯用手段。区别特征(2)使得权利要求1具备如下有益技术效果:使得载波聚合的信号选择更为多样化。因此,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和本领域惯用手段得到权利要求1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并非是显而易见的。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对比文件2和本领域惯用手段的结合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2.2、权利要求2-3从属于权利要求1,因此也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2.3、权利要求4请求保护一种射频电路,对比文件1作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其公开了一种载波聚合CA装置,并具体公开了以下内容(参见对比文件1说明书第[0052]段,附图3):图3中的前级射频天线开关采用SPNT收发阵列,滤波器采用SAWfilter,MainANT和DIVANT分别完成高频段(HBand)、中频段(MBand)及低频段(LBand)的主集和分集接收;如图3所示,信号从MainANT(相当于天线)进入后,经过Diplexer1分解成一路低频信号和一路中频高频混合信号,其中,低频信号直接连接至SPNT2的低频信号接收端(L端);中频高频混合信号经过Diplexer3后被分解成一路高频信号和一路低频信号,之后,分别连接至SPNT1的高频接收端(H端)和低频接收端(M端),这样,经过MainANT的信号最终被分解为三路(一路低频、一路中频和一路高频),三路信号分别经过滤波器后滤除杂波后分别进入Transceiver1中的高频接收端(Tx1)、中频接收端(Tx2)和Transceiver2的低频接收端口(Tx3)。其中,分路器Diplexer1、分路器Diplexer3、SPNT1和SPNT2相当于射频电路开关芯片。滤波器和Transceiver1、Transceiver2相当于前端模组。
权利要求4与对比文件1相比,区别特征在于:(1)权利要求4是第一合路器将第一开关模组输出的高频信号和中频信号聚合成第一聚合信号,第二合路器将第一聚合信号和第二开关输出的低频信号进行载波聚合;而对比文件1是分路器Diplexer1将信号分解成低频信号和中频高频混合信号,低频信号连接至第二开关,中频高频混合信号经过分路器Diplexer3分解成高频信号和低频信号后连接至第一开关组。(2)当第一开关模组与第一合路器模组断开,第一开关模组和第二开关分别与第二合路器接通时,第二合路器将第一开关模组输出的高频信号或者中频信号以及第二开关输出的低频信号进行载波聚合。第一开关模组包括第三开关组件、第四开关组件、以及第五开关组件;所述第三开关组件与第四开关组件的输出端分别与所述第一合路器模组的输入端连接;所述第一合路器模组的输出端与所述第五开关组件的输入端连接;所述第五开关组件与第二开关的输出端分别与所述第二合路器的输入端连接。基于上述区别特征,可以确定权利要求4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根据开关模组的接通和断开来实现载波聚合信号的选择。
对于区别特征(1),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分频方式,而分频器是将载波聚合信号分频成多频段的信号,合路器是将多频段信号进行载波聚合,这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因此,为了提高聚合的多样性,本领域技术人员基于对比文件1公开的内容,有动机根据该分频方式提供一种聚合方式,即将对比文件1公开的两个分路器的器件位置替换成两个合路器,分路器Diplexer3的位置替换成第一合路器模组,分路器Diplexer1的位置替换成第二合路器从而实现载波聚合功能。
然而,区别特征(2)未被现有技术公开,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载波聚合CA装置,其仅公开了可以通过开关组将信号分解成一路低频信号、一路中频信号和一路高频信号。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实现载波聚合和WIFI双频MIMO的控制电路,其公开了可以通过开关的选通实现高频WIFI信号和其他三种频段信号的分配。根据对比文件1和对比文件2公开的内容,本领域技术人员仅能想到可以通过开关来实现载波信号的分频,合路器是分频器的逆过程,据此也可以想到可以通过开关选通来实现载波信号的聚合,但是不容易想到区别特征(2)的通过不同的开关组件来实现不同的载波聚合选择的具体结构。因此,区别特征(2)不属于本领域惯用手段。区别特征(2)使得权利要求4具备如下有益技术效果:使得载波聚合的信号选择更为多样化。因此,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和本领域惯用手段得到权利要求4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并非是显而易见的。权利要求4相对于对比文件1,对比文件2和本领域惯用手段的结合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2.4、权利要求5-16直接或间接引用权利要求4,因此也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2.5、权利要求17请求保护一种天线装置,权利要求18请求保护一种电子设备,其均包括权利要求4的射频电路。因此,权利要求17和18也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三、决定
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9年03月29日对本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实质审查部门以下述文本为基础继续进行审批程序:
复审请求人于2018年11月08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18项,说明书第1-13页;
复审请求人于2017年06月19日提交的说明书附图第1-10页;
复审请求人于2017年06月19日提交的说明书摘要;
复审请求人于2017年06月19日提交的摘要附图。
如对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不服,根据专利法第41条第2款的规定,复审请求人可以自收到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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