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明创造名称:电饭煲及其控制方法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195088
决定日:2019-11-08
委内编号:1F274717
优先权日:
申请(专利)号:201510173552.7
申请日:2015-04-13
复审请求人:佛山市顺德区美的电热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无效请求人:
授权公告日: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
主审员:单英敏
合议组组长:王碧琛
参审员:申红胜
国际分类号:A47J27/00;A47J36/38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决定要点
:如果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与作为最接近现有技术的对比文件相比存在区别技术特征,而该区别技术特征是在该作为最接近现有技术的对比文件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容易得到的,并且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也没有产生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则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相对于该对比文件和常规技术手段的结合不具备创造性。
全文:
本复审请求涉及申请号为201510173552.7,名称为“电饭煲及其控制方法”的发明专利申请(下称本申请),申请人为佛山市顺德区美的电热电器制造有限公司和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其申请日为2015年04月13日,公开日为2016年11月23日。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实质审查部门依法对本申请进行了实质审查,于2018年11月08日以本申请权利要求1-4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为理由作出驳回决定。驳回决定所依据的文本为申请人于申请日2015年04月13日提交的说明书摘要、说明书第1-68段、摘要附图、说明书附图图1-7;于2018年09月06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4项。
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控制方法,用于控制电饭煲,其特征在于,所述电饭煲的蒸汽阀的阀体内设置有蒸汽通道、活动单元和驱动单元,其中,所述活动单元上开设有排汽口,所述驱动单元可驱动所述活动单元相对于所述阀体运动,以使所述蒸汽通道与所述排汽口连通;
所述控制方法包括:
所述驱动单元感知所述蒸汽通道内的环境参数;
若所述驱动单元感知到所述环境参数高于或者等于所述驱动单元的动作阀值,所述驱动单元驱动所述活动单元相对于所述阀体运动,以使所述蒸汽通道与所述排汽口连通;
若所述驱动单元感知到所述环境参数低于所述驱动单元的动作阀值,所述活动单元使所述蒸汽通道与所述排汽口断开;
当所述电饭煲处于所述沸腾阶段之前的吸水阶段时,所述活动单元使所述蒸汽通道与所述排汽口断开;和/或
当所述电饭煲处于所述沸腾阶段之前的加热阶段时,所述活动单元使所述蒸汽通道与所述排汽口断开;
所述环境参数包括温度或湿度;
所述环境参数为温度;
所述驱动单元为感温变形元件,且所述感温变形元件的变形温度的所述阀值为60℃~90℃;
所述感温变形元件为记忆金属弹性件,所述记忆金属弹性件由Ni-Ti或Ni-Ti-Cu记忆合金制成;
当所述电饭煲处于所述沸腾阶段时,所述驱动单元驱动所述活动单元相对于所述阀体运动,以使所述蒸汽通道与所述排汽口连通;
当所述电饭煲处于所述沸腾阶段之后的焖饭阶段时,所述活动单元使所述蒸汽通道与所述排汽口断开;和/或
当所述电饭煲处于所述沸腾阶段之后的保温阶段时,所述活动单元使所述 蒸汽通道与所述排汽口断开。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
若所述驱动单元感知到所述环境参数低于所述驱动单元的动作阀值,所述驱动单元驱动所述活动单元相对于所述阀体运动,以使所述蒸汽通道与所述排汽口断开。
3.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阀体内还设置有复位单元,所述复位单元与所述驱动单元相协调;
若所述驱动单元感知到所述环境参数低于所述驱动单元的动作阀值,所述复位单元驱动所述活动单元相对于所述阀体运动,以使所述蒸汽通道与所述排汽口断开。
4. 一种电饭煲,使用如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蒸汽阀,所述蒸汽阀的阀体内设置有蒸汽通道、活动单元和驱动单元,所述活动单元上开设有排汽口,所述驱动单元分别与所述阀体和所述活动单元相连接,所述驱动单元可驱动所述活动单元相对于所述阀体运动,以使所述蒸汽通道与所述排汽口连通;和
上盖,所述上盖上设置有排汽通道,所述蒸汽阀安装在所述上盖上,且所述蒸汽通道与所述排汽通道连通;
其中,所述驱动单元为感温变形元件,且所述感温变形元件可感知所述蒸汽阀内的温度。 ”
驳回决定中引用了如下1篇对比文件:
对比文件1:CN 204133256U,公告日为2015年02月04日。
驳回决定认为:权利要求1要求保护的控制方法与对比文件1公开的电饭煲的排气阀组件相比,区别在于:当电饭煲处于沸腾阶段之前的吸水阶段时,活动单元使蒸汽通道与排汽口断开,和/或当电饭煲处于沸腾阶段之前的加热阶段时,活动单元使蒸汽通道与排汽口断开;当电饭煲处于沸腾阶段之后的焖饭阶段时,活动单元使蒸汽通道与排汽口断开,和/或当电饭煲处于沸腾阶段之后的保温阶段时,活动单元使蒸汽通道与排汽口断开;环境参数可包括湿度;记忆金属弹性件由Ni-Ti或Ni-Ti-Cu记忆合金制成。上述区别技术特征是本领域的常用技术手段,因此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和本领域常用技术手段的结合不具备创造性。权利要求2-3引用权利要求1,它们的附加技术特征被对比文件1公开,因此,在所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基础上,权利要求2-3也不具备创造性。权利要求4要求保护的电饭煲引用权利要求1-3任一项的控制方法,除前述区别技术特征外,权利要求4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技术特征还在于:上盖上设置排汽通道,蒸汽通道与排汽通道连通,该区别技术特征是本领域的惯用技术手段。因此,权利要求4相对于对比文件1和本领域常用技术手段的结合不具备创造性。
申请人(下称复审请求人)不服上述驳回决定,于2019年02月22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复审请求,其中在申请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10项的基础上,将权利要求5-7并入权利要求1形成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具体如下:
“1. 一种控制方法,用于控制电饭煲,其特征在于,所述电饭煲的蒸汽阀的阀体内设置有蒸汽通道、活动单元和驱动单元,其中,所述活动单元上开设有排汽口,所述驱动单元可驱动所述活动单元相对于所述阀体运动,以使所述蒸汽通道与所述排汽口连通;
所述控制方法包括:
所述驱动单元感知所述蒸汽通道内的环境参数;
若所述驱动单元感知到所述环境参数高于或者等于所述驱动单元的动作阀值,所述驱动单元驱动所述活动单元相对于所述阀体运动,以使所述蒸汽通道与所述排汽口连通;
若所述驱动单元感知到所述环境参数低于所述驱动单元的动作阀值,所述活动单元使所述蒸汽通道与所述排汽口断开;
当所述电饭煲处于沸腾阶段时,所述驱动单元驱动所述活动单元相对于所述阀体运动,以使所述蒸汽通道与所述排汽口连通;
当所述电饭煲处于所述沸腾阶段之前的吸水阶段时,所述活动单元使所述蒸汽通道与所述排汽口断开;和/或当所述电饭煲处于所述沸腾阶段之前的加热阶段时,所述活动单元使所述蒸汽通道与所述排汽口断开;
当所述电饭煲处于所述沸腾阶段之后的焖饭阶段时,所述活动单元使所述蒸汽通道与所述排汽口断开;和/或当所述电饭煲处于所述沸腾阶段之后的保温阶段时,所述活动单元使所述蒸汽通道与所述排汽口断开。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环境参数包括温度或湿度。
3. 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环境参数为温度;
所述驱动单元为感温变形元件,且所述感温变形元件的变形温度的所述阀值为60℃~90℃。
4. 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感温变形元件为记忆金属弹性件。
5. 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
若所述驱动单元感知到所述环境参数低于所述驱动单元的动作阀值,所述驱动单元驱动所述活动单元相对于所述阀体运动,以使所述蒸汽通道与所述排汽口断开。
6. 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阀体内还设置有复位单元,所述复位单元与所述驱动单元相协调;
若所述驱动单元感知到所述环境参数低于所述驱动单元的动作阀值,所述复位单元驱动所述活动单元相对于所述阀体运动,以使所述蒸汽通道与所述排汽口断开。
7. 一种电饭煲,其特征在于,包括:
蒸汽阀,所述蒸汽阀的阀体内设置有蒸汽通道、活动单元和驱动单元,所述活动单元上开设有排汽口,所述驱动单元分别与所述阀体和所述活动单元相连接,所述驱动单元可驱动所述活动单元相对于所述阀体运动,以使所述蒸汽通道与所述排汽口连通;和
上盖,所述上盖上设置有排汽通道,所述蒸汽阀安装在所述上盖上,且所述蒸汽通道与所述排汽通道连通;
其中,所述驱动单元为感温变形元件,且所述感温变形元件可感知所述蒸汽阀内的温度。”
复审请求人认为:(1)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技术特征在于:当所述电饭煲处于沸腾阶段时,所述驱动单元驱动所述活动单元相对于所述阀体运动,以使所述蒸汽通道与所述排汽口连通;当所述电饭煲处于所述沸腾阶段之前的吸水阶段时,所述活动单元使所述蒸汽通道与所述排汽口断开;和/或当所述电饭煲处于所述沸腾阶段之前的加热阶段时,所述活动单元使所述蒸汽通道与所述排汽口断开;当所述电饭煲处于所述沸腾阶段之后的焖饭阶段时,所述活动单元使所述蒸汽通道与所述排汽口断开;和/或当所述电饭煲处于所述沸腾阶段之后的保温阶段时,所述活动单元使所述蒸汽通道与所述排汽口断开。(2)本申请是根据煮饭的过程,以煮饭的不同阶段为基础控制驱动单元的工作,实现对蒸汽通道与排汽口连断状态的控制。对比文件1仅仅是通过电饭煲内的温度界定第二气流通道与外界导通的通道关系,并未提及任何关于煮饭阶段的内容。煮饭的不同阶段与蒸汽温度完全不同,两者没有关联性,煮饭的不同阶段并非根据蒸汽温度划分。本领域技术人员在仅看到对比文件1公开的技术方案时,没有理由想到根据电饭煲煮饭的不同阶段来控制驱动单元的活动方式。对比文件1仅根据温度对第二气流通道与外界的通断关系进行控制,仅能够实现提升电饭煲的保温效果的技术效果,完全不能够实现加快煮饭效率,并提升米饭的口感的技术效果。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受理了该复审请求,于2019年02月27日向复审请求人发出了复审请求受理通知书,并将案卷转送至原专利实质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
原专利实质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书中坚持驳回决定。
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理。
本案合议组于2019年08月01日向复审请求人发出复审通知书,指出:权利要求1要求保护的控制方法与对比文件1公开具有排气阀组件的电饭煲相比,区别技术特征在于:当所述电饭煲处于所述沸腾阶段之前的吸水阶段时,所述活动单元使所述蒸汽通道与所述排汽口断开;当所述电饭煲处于所述沸腾阶段之后的焖饭阶段时,所述活动单元使所述蒸汽通道与所述排汽口断开;和/或当所述电饭煲处于所述沸腾阶段之后的保温阶段时,所述活动单元使所述蒸汽通道与所述排汽口断开。上述区别技术特征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在对比文件1公开根据通过烹饪器具内的蒸汽量的多少来确定连通或者断开排气口,并根据蒸汽量与温度之间的对应关系来通过记忆合金件对温度的感应来实现这种连通或断开,不同阶段“沸腾阶段刚开始加热、加热结束或者低功率加热阶段”对应不同的连通或断开状态的基础上容易想到的,因此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和本领域常规技术手段的结合不具备创造性。权利要求2-6引用权利要求1,其附加技术特征或者被对比文件1公开,或者是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因此,在所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基础上,权利要求2-6也不具备创造性。权利要求7请求保护的电饭煲与对比文件1公开的具有排气阀组件的电饭煲相比,区别技术特征在于:上盖上设置排汽通道,蒸汽通道与排汽通道连通。上述区别技术特征是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因此权利要求7相对于对比文件1和本领域常规技术手段的结合不具备创造性。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9月10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和修改的权利要求第1-6项。其中,在复审通知书所针对的文本的基础上,将权利要求6的特征和说明书的内容“所述活动单元上设置配重件,通过所述配重件的重力驱动所述活动单元相对于所述阀体运动,以使所述蒸汽通道与所述排汽口断开”加入权利要求1中形成新的权利要求1,并同时将上述说明书的内容补入权利要求7中形成新的权利要求6。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具体如下:
“1. 一种控制方法,用于控制电饭煲,其特征在于,所述电饭煲的蒸汽阀的阀体内设置有蒸汽通道、活动单元和驱动单元,其中,所述活动单元上开设有排汽口,所述驱动单元可驱动所述活动单元相对于所述阀体运动,以使所述蒸汽通道与所述排汽口连通;
所述控制方法包括:
所述驱动单元感知所述蒸汽通道内的环境参数;
若所述驱动单元感知到所述环境参数高于或者等于所述驱动单元的动作阀值,所述驱动单元驱动所述活动单元相对于所述阀体运动,以使所述蒸汽通道与所述排汽口连通;
若所述驱动单元感知到所述环境参数低于所述驱动单元的动作阀值,所述活动单元使所述蒸汽通道与所述排汽口断开;
当所述电饭煲处于沸腾阶段时,所述驱动单元驱动所述活动单元相对于所述阀体运动,以使所述蒸汽通道与所述排汽口连通;
当所述电饭煲处于所述沸腾阶段之前的吸水阶段时,所述活动单元使所述蒸汽通道与所述排汽口断开;和/或当所述电饭煲处于所述沸腾阶段之前的加热阶段时,所述活动单元使所述蒸汽通道与所述排汽口断开;
当所述电饭煲处于所述沸腾阶段之后的焖饭阶段时,所述活动单元使所述蒸汽通道与所述排汽口断开;和/或当所述电饭煲处于所述沸腾阶段之后的保温阶段时,所述活动单元使所述蒸汽通道与所述排汽口断开;
所述阀体内还设置有复位单元,所述复位单元与所述驱动单元相协调;
若所述驱动单元感知到所述环境参数低于所述驱动单元的动作阀值,所述复位单元驱动所述活动单元相对于所述阀体运动,以使所述蒸汽通道与所述排汽口断开;
其中,所述活动单元上设置配重件,通过所述配重件的重力驱动所述活动单元相对于所述阀体运动,以使所述蒸汽通道与所述排汽口断开。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环境参数包括温度或湿度。
3. 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环境参数为温度;
所述驱动单元为感温变形元件,且所述感温变形元件的变形温度的所述阀值为60℃~90℃。
4. 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感温变形元件为记忆金属弹性件。
5. 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
若所述驱动单元感知到所述环境参数低于所述驱动单元的动作阀值,所述驱动单元驱动所述活动单元相对于所述阀体运动,以使所述蒸汽通道与所述排汽口断开。
6. 一种电饭煲,其特征在于,包括:
蒸汽阀,所述蒸汽阀的阀体内设置有蒸汽通道、活动单元和驱动单元,所述活动单元上开设有排汽口,所述驱动单元分别与所述阀体和所述活动单元相连接,所述驱动单元可驱动所述活动单元相对于所述阀体运动,以使所述蒸汽通道与所述排汽口连通;和
上盖,所述上盖上设置有排汽通道,所述蒸汽阀安装在所述上盖上,且所述蒸汽通道与所述排汽通道连通;
其中,所述驱动单元为感温变形元件,且所述感温变形元件可感知所述蒸汽阀内的温度;
其中,所述活动单元上设置配重件,通过所述配重件的重力驱动所述活动单元相对于所述阀体运动,以使所述蒸汽通道与所述排汽口断开。”
复审请求人认为:(1)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技术特征1)在于:当所述电饭煲处于沸腾阶段时,所述驱动单元驱动所述活动单元相对于所述阀体运动,以使所述蒸汽通道与所述排汽口连通;当所述电饭煲处于所述沸腾阶段之前的吸水阶段时,所述活动单元使所述蒸汽通道与所述排汽口断开;和/或当所述电饭煲处于所述沸腾阶段之前的加热阶段时,所述活动单元使所述蒸汽通道与所述排汽口断开;当所述电饭煲处于所述沸腾阶段之后的焖饭阶段时,所述活动单元使所述蒸汽通道与所述排汽口断开;和/或当所述电饭煲处于所述沸腾阶段之后的保温阶段时,所述活动单元使所述蒸汽通道与所述排汽口断开。本申请是根据电饭煲的煮饭阶段控制活动单元,而对比文件1则是根据温度改变记忆合金件的形状,而在煮饭的过程中,各个阶段的之内的温度是浮动的,其并不是以一个固定温度进行煮饭,因此,在沸腾阶段之外的吸水阶段、加热阶段、焖饭阶段、保温阶段中,也有可能出现温度上浮至较高温度的情况,而本申请会由煮饭阶段的限定,使得在吸水阶段、加热阶段、焖饭阶段、保温阶段中,即使温度处于较高的温度也不会排气,而对比文件1在遇到上述情况时,则容易出现排气盖间歇性起落的情况,其必然将会导致煮饭时的间歇性排气,进而影响煮饭的效果,也会造成细菌、灰尘的进入。 因此本申请能够实现对比文件1无法实现的技术效果。 (2)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技术特征2)在于所述活动单元上设置配重件,通过所述配重件的重力驱动所述活动单元相对于所述阀体运动,以使所述蒸汽通道与所述排汽口断开。本申请是利用重力驱动活动单元,使得活动单元复位,而对比文件1是用弹力驱动排气盖,使得排气盖复位,两者的驱动力不同,原理也不同。重力必然存在的,且不会出现误差、失效的情况,并且,采用重力的方式使用寿命也非常长,而弹力则是根据弹簧的材质有直接性的关系,而一般材质的弹簧在高温蒸汽下极易被腐蚀,进而改变弹力,导致复位弹簧的失效,使用寿命较短,易造成排气盖无法复位的情况,弹簧在安装时也需克服预紧力等操作,进而导致其装配难度大,影响生产效率,而配重件则完全没有这样的弊端。
在上述程序的基础上,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可以依法作出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一)关于审查文本
在复审程序中,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9月10日提交了权利要求书全文的最终修改替换页,该修改符合专利法第33条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1条第1款的规定,因此,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以复审请求人于申请日2015年04月13日提交的说明书摘要、说明书第1-68段、摘要附图、说明书附图图1-7;2019年09月10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6项为基础作出。
(二)关于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如果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与作为最接近现有技术的对比文件相比存在区别技术特征,而该区别技术特征是在该作为最接近现有技术的对比文件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容易得到的,并且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也没有产生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则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相对于该对比文件和常规技术手段的结合不具备创造性。
1、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控制方法,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具有排气阀组件的电饭煲(参见说明书第0003-0006、0050-0053、0055-0056,0063段,说明书附图图1-4),使用该排气阀组件,可以提高烹饪器具的加热效率和保温效果,从而使烹饪器具更佳节能高效:排气阀组件 100包括阀体10,阀体10内设有排气盖20和记忆合金件30,记忆合金件30感测温度,记忆合金件30具有一个变形温度,记忆合金件30的变形温度优选为60℃-95℃,阀体10内限定有第一气流通道11,第一气流通道11与进气口12导通,排气盖20与阀体10之间限定第二气流通道21,第二气流通道21与第一气流通道11导通;排气盖20可活动地设在阀体10 上,排气盖20上设有排气口23,电饭煲内部产生的蒸汽或者气流进入到排气阀组件100内,当蒸汽或气流使得记忆合金件30的温度大于或者等于记忆合金件30的变形温度时,记忆合金件30会发生变形,并驱动排气盖20相对于阀体10移动以使排气阀组件100内的蒸汽或气流通过排气盖上的排气口排出,当温度降低至低于记忆合金件30的变形温度时,记忆合金件30件会回复原状态,排气盖20使进气口在排气阀组件内和外界不导通;当烹饪器具在刚开始加热或者加热结束或者低功率加热时,烹饪器具内部产生的蒸汽较少,蒸汽的温度可能会较低,蒸汽的温度可能会低于记忆合金件30的变形温度时,记忆合金件30会回复至未变形的状态,排气盖20会封闭第二气流通道,烹饪器具内的烹饪空间仍为密封状态,避免蒸汽向外界溢出致使烹饪空间内的温度降低,从而可以提高保温效果;当烹饪器具内的液体受热沸腾时,蒸汽温度可能会大于或等于记忆合金件的变形温度,记忆合金件30可以变形以驱动排气盖20移动,从而使第二气流通道21与外界导通,释放烹饪空间内的一部分蒸汽,避免烹饪空间内的食物溢出;排气阀组件100还包括复位弹簧40,复位弹簧40的上下两端分别与限位支架16和限位凸台25连接,在温度没有达到记忆合金件30的变形温度时,复位弹簧40可以使孔段24的下端面与凸出部15的上表面抵接,从而可以使气流通道21不与外界导通,同时,复位弹簧40能使排气盖20在排气状态结束后迅速恢复原状。
将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公开的上述方案进行对比可知,对比文件1公开了采用上述排气阀组件控制电饭煲排气的方法,对比文件1中排气阀组件 100即为蒸汽阀,排气盖20即为阀体内设置的活动单元;记忆合金件30即为阀体内设置的驱动单元,气流通道即为阀体内设置的蒸汽通道;排气盖20上设有的排气口23即为活动单元上开设的排气口。对比文件1中公开的“当蒸汽或气流使得记忆合金件30的温度大于或者等于记忆合金件30的变形温度时,记忆合金件30会发生变形,并驱动排气盖20相对于阀体10移动以使排气阀组件100内的蒸汽或气流通过排气盖上的排气口排出,当温度降低至低于记忆合金件30的变形温度时,记忆合金件30件会回复原状态,排气盖20使进气口在排气阀组件内和外界不导通”即公开“驱动单元可驱动活动单元相对于阀体运动,以使蒸汽通道与排气口连通”,也即公开“驱动单元感知蒸汽通道内的环境参数(温度),若驱动单元感知到环境参数高于或者等于驱动单元的动作阀值(变形温度),驱动单元驱动活动单元相对于阀体运动,以使蒸汽通道与排气口连通,若驱动单元感知到环境参数低于驱动单元的动作阀值,活动单元使蒸汽通道与排气口断开”。对比文件1中公开的“当烹饪器具内的液体受热沸腾时,蒸汽温度可能会大于或等于记忆合金件的变形温度,记忆合金件30可以变形以驱动排气盖20移动,从而使第二气流通道21与外界导通,释放烹饪空间内的一部分蒸汽,避免烹饪空间内的食物溢出”即公开“当电饭煲处于沸腾阶段时,驱动单元驱动活动单元相对于阀体运动,以使蒸汽通道与排汽口连通”;对比文件1中公开的“当烹饪器具在刚开始加热时,烹饪器具内部产生的蒸汽较少,蒸汽的温度可能会较低,蒸汽的温度可能会低于记忆合金件30的变形温度时,记忆合金件30会回复至未变形的状态,排气盖20会封闭第二气流通道,烹饪器具内的烹饪空间仍为密封状态,避免蒸汽向外界溢出致使烹饪空间内的温度降低,从而可以提高保温效果”即公开“当电饭煲处于沸腾阶段之前的加热阶段时,活动单元使蒸汽通道与排气口断开”;对比文件1中的复位弹簧即为复位单元,由对比文件1附图6可得:复位弹簧40与记忆合金件30相协调;对比文件1公开“在温度没有达到记忆合金件30的变形温度时,复位弹簧40可以使孔段24的下端面与凸出部15的上表面抵接,从而可以使气流通道21不与外界导通,同时,复位弹簧40能使排气盖20在排气状态结束后迅速恢复原状”即公开“若所述驱动单元感知到所述环境参数低于所述驱动单元的动作阀值,所述复位单元驱动所述活动单元相对于所述阀体运动,以使蒸汽通道与排气口断开”。
权利要求1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所公开的技术内容相比,其区别技术特征在于:(1)当所述电饭煲处于所述沸腾阶段之前的吸水阶段时,所述活动单元使所述蒸汽通道与所述排汽口断开;当所述电饭煲处于所述沸腾阶段之后的焖饭阶段时,所述活动单元使所述蒸汽通道与所述排汽口断开;和/或当所述电饭煲处于所述沸腾阶段之后的保温阶段时,所述活动单元使所述蒸汽通道与所述排汽口断开;(2)所述活动单元上设置配重件,通过所述配重件的重力驱动所述活动单元相对于所述阀体运动,以使所述蒸汽通道与所述排汽口断开。基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可以确定,本发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更精细控制蒸汽阀执行排汽或关闭的动作,以更好的避免热量、水分散失和细菌、尘埃的进入;提高复位机构的安装便捷性和使用稳定性。
对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1),如前评述,对比文件1已经公开了通过在电饭煲上设置排气阀组件,可以提高烹饪器具的加热效率和保温效果,从而使烹饪器具更加节能高效;在烹饪器具内的液体沸腾时(蒸汽过多),通过驱动单元(记忆合金件)对环境参数(温度)的感知控制蒸汽通道与外界通道导通,从而释放一部分蒸汽;而在刚开始加热、加热结束或者低功率加热时,烹饪器具内的蒸汽减少,通过驱动单元(记忆合金件)对环境参数(温度)的感知控制蒸汽通道与外界通道封闭,从而避免蒸汽向外界溢出,提高保温效果的内容。因而,对比文件1实质上是根据烹饪器具内的蒸汽量的多少来确定连通或者断开排气口,并根据蒸汽量与温度之间的对应关系来通过记忆合金件对温度的感应来实现这种连通或断开的,进而实现了提高加热效率和保温效果的技术效果,且该方式客观上也可以实现避免水分散失、减少细菌、尘埃的进入的技术效果。该方式也与本申请中驱动单元感知并驱动阀开启/关闭的手段相同,即都是以温度来作为环境参数来控制阀开启/关闭。此外,对比文件1不仅提及了通过温度来界定导通关系,也同样提及了根据煮饭阶段来界定导通关系的内容(如在沸腾阶段、刚开始加热、加热结束或者低功率加热阶段分别界定导通关系)。对比文件1中虽然仅提及了在电饭煲的沸腾阶段驱动排气口连通,在刚开始加热、加热结束或者低功率加热时驱动排气口断开;而没有明确说明在“沸腾阶段之前的吸水阶段”、“沸腾阶段之后的焖饭阶段”、“沸腾阶段之后的保温阶段”时如何控制排气阀运动。但本领域技术人员已知,在上述三个煮饭阶段,电饭煲内的蒸汽量均相较沸腾阶段低,在对比文件1已经公开了根据烹饪器具内的蒸汽量的多少来确定连通或者断开排气口,以及根据煮饭阶段来界定导通关系(如在沸腾阶段、刚开始加热、加热结束或者低功率加热阶段分别界定导通关系)的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在“沸腾阶段”之外的上述三个其他煮饭阶段不需要向外排气释放蒸汽,即此时应使排气口处于断开封闭状态,在此基础上也即可以实现在上述三个阶段将香味和水分锁在烹饪腔内,因而提升烹饪口感的效果也可预期。由于此时蒸汽温度也相较沸腾阶段低,因而也可以通过温度(环境参数)来控制驱动单元(记忆合金件)控制蒸汽通道与外界通道封闭。
因而,在对比文件1已经公开根据通过烹饪器具内的蒸汽量的多少来确定连通或者断开排气口,并根据蒸汽量与温度之间的对应关系来通过记忆合金件对温度的感应来实现这种连通或断开,以及在对比文件1已经明确了不同阶段“沸腾阶段刚开始加热、加热结束或者低功率加热阶段”对应不同的连通或断开状态的基础上,在“沸腾阶段之前的吸水阶段”、“沸腾阶段之后的焖饭阶段”、“沸腾阶段之后的保温阶段”控制活动单元使蒸汽通道与排气口断开,从而更精细控制控制蒸汽阀执行排汽或关闭的动作,以更好的避免热量散失和细菌、尘埃的进入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并能够实现的,其技术效果也可预期。
对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2),对比文件1是通过设置复位弹簧来协助驱动单元进行复位的。而在机械领域中,弹力复位和重力复位均是本领域常用的复位方法,重力复位也通常采用设置配重件的方式来实现。两者的优势和不足,比如重力复位更适用于垂直方向的复位,且装配简单,配重件复位比较稳定是本领域已知的。因而,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选择设置配重件的重力复位的方式代替对比文件1中的弹力复位方式,其产生的技术效果也可预期。
因此,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而得到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此,权利要求1不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从而不具备创造性,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
对于复审请求人的上述意见,合议组经审查后认为:
(1)如前文以及复审通知书的评述,对比文件1已经公开了“当所述电饭煲处于沸腾阶段时,所述驱动单元驱动所述活动单元相对于所述阀体运动,以使所述蒸汽通道与所述排汽口连通”;“当所述电饭煲处于所述沸腾阶段之前的加热阶段时,所述活动单元使所述蒸汽通道与所述排汽口断开”的技术特征,因而其不是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的区别技术特征。
(2)根据本申请说明书中的记载:“环境参数为温度;驱动单元30为感温变形元件,且感温变形元件的变形温度的阀值为60℃~90℃”;“电饭煲的煮饭过程包括吸水阶段、加热阶段、沸腾阶段、焖饭阶段和保温阶段,将驱动单元30的动作温度阀值,设置为处于加热阶段与沸腾阶段之间时的蒸汽通道10内的温度值,则当电饭煲处于沸腾阶段之前的吸水阶段和/或加热阶段时,驱动单元30 感知到蒸汽通道10内的温度值低于驱动单元30的动作阀值,活动单元20使蒸汽通道10与排汽口21断开”;“本发明提供的控制方法,根据蒸汽阀的蒸汽通道内的环境参数,控制蒸汽阀是否执行排汽功能,具体地,在蒸汽通道内的环境参数高于或等于驱动单元的动作阀值时,驱动单元驱动活动单元相对于阀体上下运动或者转动,以使蒸汽通道与排汽口连通,则蒸汽通道内的水蒸汽可经排汽口顺利地排出到电饭煲外部,从而确保电饭煲的蒸汽阀可执行正常的排汽功能,以避免因蒸汽通道封闭,使电饭煲烹饪腔内的压力上升而带来安全隐患;在蒸汽通道内的环境参数低于驱动单元的动作阀值时,驱动单元驱动活动单元相对于阀体上下运动或者转动,使蒸汽通道与排汽口断开”,可见,本申请同对比文件1均是以驱动单元(例如记忆合金件)感知蒸汽通道内的环境参数(例如温度)是否超过其动作阀值(形变温度),通过驱动单元的形变而驱动活动单元连通或断开排气通道的,两者的工作原理相同。当发生申请人在意见陈述书中所述的“在沸腾阶段之外的吸水阶段、加热阶段、焖饭阶段、保温阶段中,也有可能出现温度上浮至较高温度的情况”时,根据本申请驱动单元的工作原理,本申请的驱动单元也会由于温度的上升而发生形变,进而发生间歇性排气的情况。因而,本申请相对于对比文件1并不具有申请人所述的“在吸水阶段、加热阶段、焖饭阶段、保温阶段中,即使温度处于较高的温度也不会排气”的技术效果。
(3)在机械领域中,弹力复位和重力复位均是本领域常用的复位方法,重力复位也通常采用设置配重件的方式来实现。两者的优势和不足,比如弹力复位能够实现各个方向上的复位而重力复位更适用于垂直方向的复位;重力复位中的配重件装配较弹力复位的弹簧装配更为简单,配重件相比于弹簧更为稳定,不易由于腐蚀影响复位效果等均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已知的。因而,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选择设置配重件的重力复位的方式代替对比文件1中的弹力复位方式,其产生的效果也可预期。
因此,对于复审请求人提出的上述意见,合议组不予支持。
因此,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而得到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此,权利要求1不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从而不具备创造性,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
2、从属权利要求2对权利要求1做了进一步限定,对比文件1即已公开驱动单元(记忆合金件)感知蒸汽通道内的温度来驱动活动单元运动的。而“湿度”同样是与电饭煲内的蒸汽量相关的参数,在沸腾阶段,蒸汽量过高,电饭煲内的湿度同样也很大,在其他阶段,电饭煲内的蒸汽量不高,湿度同样也相对较低,因而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以湿度为环境参数来控制驱动单元驱动活动单元运动,并可以相应选择湿度响应元件作为驱动单元。因此,在其所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基础上,权利要求2也不具备创造性,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
3、从属权利要求3-4分别直接或间接地对权利要求2做了进一步限定,对比文件1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0051-0052、0056段)记忆合金件30感测温度,记忆合金件30具有一个变形温度,记忆合金件30的变形温度优选为60℃-95℃。对比文件1中的记忆合金件即为感温变形元件,也即为记忆金属弹性件。因此,其附加技术特征已被对比文件1公开,在其所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基础上,权利要求3-4也不具备创造性,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
4、从属权利要求5对权利要求1-4任一项做了进一步限定,对比文件1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0052段):当温度降低至低于记忆合金件30的变形温度时,记忆合金件30件会回复原状态,排气盖20使进气口在排气阀组件内和外界不导通(即蒸汽通道与排汽口断开)。因此,其附加技术特征也已被对比文件1公开,在其所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基础上,权利要求5也不具备创造性,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
5、权利要求6请求保护一种电饭煲,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具有排气阀组件的电饭煲(参见说明书第0050-0053、0056段,说明书附图图1-4),包括煲体50、盖体60和排气阀组件100。如前对权利要求1的评述,将权利要求6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公开的上述方案进行对比可知,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电饭煲,对比文件1中排气阀组件 100即为蒸汽阀,排气盖20即为阀体内设置的活动单元;记忆合金件30即为阀体内设置的驱动单元其为感温变形元件,可感知蒸汽阀内的温度;气流通道即为阀体内设置的蒸汽通道;排气盖20上设有的排气口23即为活动单元上开设的排气口;盖体60即为上盖。从附图中可以看出驱动单元分别于阀体和活动单元相连接。对比文件1中公开的“当蒸汽或气流使得记忆合金件30的温度大于或者等于记忆合金件30的变形温度时,记忆合金件30会发生变形,并驱动排气盖20相对于阀体10移动以使排气阀组件100内的蒸汽或气流通过排气盖上的排气口排出,当温度降低至低于记忆合金件30的变形温度时,记忆合金件30件会回复原状态,排气盖20使进气口在排气阀组件内和外界不导通”即公开“驱动单元可驱动活动单元相对于阀体运动,以使蒸汽通道与排气口连通” 。
因此,权利要求6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所公开的上述内容相比,其区别技术特征在于:(1)上盖上设置排汽通道,蒸汽通道与排汽通道连通;(2)所述活动单元上设置配重件,通过所述配重件的重力驱动所述活动单元相对于所述阀体运动,以使所述蒸汽通道与所述排汽口断开。基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可以确定,本发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将电饭煲内的蒸汽与蒸汽阀连通;提高复位机构的安装便捷性和使用稳定性。
对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1),对比文件1已经公开了通过在电饭煲上设置排气阀组件,在烹饪器具内的液体沸腾时(蒸汽过多),通过驱动单元(记忆合金件)对环境参数(温度)的感知控制蒸汽通道与外界通道导通,从而释放一部分蒸汽;而在刚开始加热、加热结束或者低功率加热时,烹饪器具内的蒸汽减少,通过驱动单元(记忆合金件)对环境参数(温度)的感知控制蒸汽通道与外界通道封闭,从而避免蒸汽向外界溢出,提高保温效果的内容。在此基础上,在电饭煲上盖上设置排汽通道,使蒸汽阀的蒸汽通道与排汽通道连通,从而将电饭煲内的蒸汽与蒸汽阀连通是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
对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2),对比文件1是通过设置复位弹簧来协助驱动单元进行复位的。而在机械领域中,弹力复位和重力复位均是本领域常用的复位方法,重力复位也通常采用设置配重件的方式来实现。两者的优势和不足,比如重力复位更适用于垂直方向的复位,且装配简单,配重件复位比较稳定是本领域已知的。因而,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选择设置配重件的重力复位的方式代替对比文件1中的弹力复位方式,其产生的效果也可预期。
因此,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的常用技术手段而得到权利要求6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而权利要求6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不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从而不具备创造性,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
综上所述,本申请权利要求1-6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
根据上述事实和理由,本案合议组依法作出以下审查决定。
三、决定
维持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11月08日对本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
如对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不服,根据专利法第41条第2款的规定,复审请求人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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