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创造名称:超节能LED灯系统及其整流电路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194403
决定日:2019-11-08
委内编号:1F278770
优先权日:
申请(专利)号:201610333123.6
申请日:2016-05-18
复审请求人:上海欧美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无效请求人:
授权公告日: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
主审员:吴丽丽
合议组组长:武瑛
参审员:李娜
国际分类号:H05B33/08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决定要点
:如果一项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只是各功能模块技术特征的简单叠加,其总的技术效果只是各功能模块效果之总和,同时,各功能模块可分别由一篇对比文件,或一篇对比文件结合本领域的公知常识获得,那么该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不具备创造性。
全文:
本复审请求涉及申请号为201610333123.6,名称为“超节能LED灯系统及其整流电路”的发明专利申请(下称本申请)。本申请的申请人为上海欧美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日为2016年05月18日,公开日为2016年08月03日。
经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实质审查部门于2018年12月24日发出驳回决定,驳回了本申请,其理由是:权利要求1-9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驳回决定所依据的文本为:申请日2016年05月18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15页、说明书附图第1-4页、说明书摘要和摘要附图,以及2018年03月05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9项。
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权利要求书内容如下:
“1. 一种超节能LED灯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LED灯系统包括:控制电路、整流电路、LED灯模块,控制电路分别连接整流电路、LED灯模块,整流电路连接LED灯模块;
所述整流电路包括第一压敏电阻R1、全桥IC1、第二电阻R2、第三可调电阻R3、第四电阻R4、第五电阻R5、第一电容C1、第二电容C2、第三电容C3、第四电容C4、第五电容C5、第六电容C6、第一稳压二极管D1、第二稳压二极管D2、第三稳压二极管D3、第四二极管D4、第五二极管D5、三端稳压器IC2、高压恒流电路IC3;
所述第一压敏电阻R1的两端分别连接电源的两端,全桥IC1的第一端连接电源的第一端,全桥IC1的第三端连接电源的第二端;全桥IC1的第四端连接高压恒流电路IC3的第一端口;
所述第二电阻R2的第一端连接全桥IC1的第二端,第二电阻R2的第二端分别连接第一电容C1的第一端、第二电容C2的第一端、第五二极管D5的负极、三端稳压器IC2的第一端口;
所述第一电容C1的第二端、第二电容C2的第二端分别连接第一稳压二极管D1的负极,第一稳压二极管D1的正极连接第二稳压二极管D2的负极,第二稳压二极管D2的正极连接第三稳压二极管D3的负极,第三稳压二极管D3的正极连接高压恒流电路IC3的第一端口;
所述三端稳压器IC2的第二端口连接第五二极管D5的正极、第四电阻R4的第一端、第四二极管D4的负极、第四电容C4的第一端、第五电容C5的第一端、第六电容C6的第一端、LED灯模块;
所述第四电阻R4的第二端连接第三电容C3的第一端,第三电容C3的第二端连接第一稳压二极管D1的负极;第四二极管D4的正极连接三端稳压器IC2的第三端口,三端稳压器IC2的第三端口还连接第三可调电阻R3的第一端,第三可调电阻R3的第二端连接第一稳压二极管D1的负极;第四电容C4的第二端、第五电容C5的第二端连接第一稳压二极管D1的负极;
所述第六电容C6的第二端连接高压恒流电路IC3的第一端口;高压恒流电路IC3的第二端口、第四端口连接第五电阻R5的第一端,第五电阻R5的 第二端连接高压恒流电路IC3的第一端口;高压恒流电路IC3的第二端口、第三端口连接LED灯模块;
所述LED灯模块包括m组串联的LED灯单元,三端稳压器IC2连接LED灯模块中第一个LED灯单元的正极,高压恒流电路IC3连接LED灯模块中最后一个LED灯单元的负极;
所述LED灯模块包括m组LED灯单元、n条连接线,m≥2,m为偶数,n≥2;各连接线连接干电池;每组LED灯单元包括至少一个LED灯,每组LED灯单元包括2个以上LED灯时,各组LED灯单元中包括串联的LED灯或/和并联的LED灯;
每两组LED灯单元组成一对,每对LED灯单元连接相同的连接线,但接线方向相反;即,每对LED灯单元的其中一组LED灯单元的正极连接第i连接线Li,负极连接第j连接线Lj;每对LED灯单元的另一组LED灯单元的正极连接第j连接线Lj,负极连接第i连接线Li;
所述控制电路以扫描的方式控制各连接线的电压,使同一时刻仅有一组LED灯单元亮起;同时每组LED灯单元在同一时间周期T内均被点亮至少一次,而在其他组LED灯单元点亮时处于熄灭状态;时间周期T短于人眼视觉暂留时间,使人眼认为每组LED灯单元都处于点亮状态;T<0.02秒;
在同一时刻,n条连接线中仅有一条连接线的电压为正,一条连接线的电压为负;从而控制与该两条连接线连接的对应两对LED灯单元中的一组LED灯单元点亮,其余LED灯单元处于熄灭状态;
所述控制电路包括第一处理器、LED驱动电路、存储器、第一无线通讯模块,第一处理器分别连接存储器、第一无线通讯模块、LED驱动电路;
所述控制电路包括变压器、整流滤波电路、降压稳压电路、MCU控制芯片、若干三极管;所述变压器、整流滤波电路、降压稳压电路依次连接,MCU控制芯片分别连接各三极管;所述MCU控制芯片还连接有记忆芯片。
2. 一种超节能LED灯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LED灯系统包括:控制电路、整流电路、LED灯模块,控制电路分别连接整流电路、LED灯模块,整流电路连 接LED灯模块;
所述整流电路包括第一压敏电阻R1、全桥IC1、第二电阻R2、第三可调电阻R3、第四电阻R4、第五电阻R5、第一电容C1、第二电容C2、第三电容C3、第四电容C4、第五电容C5、第六电容C6、第一稳压二极管D1、第二稳压二极管D2、第三稳压二极管D3、第四二极管D4、第五二极管D5、三端稳压器IC2、高压恒流电路IC3;
所述第一压敏电阻R1的两端分别连接电源的两端,全桥IC1的第一端连接电源的第一端,全桥IC1的第三端连接电源的第二端;全桥IC1的第四端连接高压恒流电路IC3的第一端口;
所述第二电阻R2的第一端连接全桥IC1的第二端,第二电阻R2的第二端分别连接第一电容C1的第一端、第二电容C2的第一端、第五二极管D5的负极、三端稳压器IC2的第一端口;
所述第一电容C1的第二端、第二电容C2的第二端分别连接第一稳压二极管D1的负极,第一稳压二极管D1的正极连接第二稳压二极管D2的负极,第二稳压二极管D2的正极连接第三稳压二极管D3的负极,第三稳压二极管D3的正极连接高压恒流电路IC3的第一端口;
所述三端稳压器IC2的第二端口连接第五二极管D5的正极、第四电阻R4的第一端、第四二极管D4的负极、第四电容C4的第一端、第五电容C5的第一端、第六电容C6的第一端、LED灯模块;
所述第四电阻R4的第二端连接第三电容C3的第一端,第三电容C3的第二端连接第一稳压二极管D1的负极;第四二极管D4的正极连接三端稳压器IC2的第三端口,三端稳压器IC2的第三端口还连接第三可调电阻R3的第一端,第三可调电阻R3的第二端连接第一稳压二极管D1的负极;第四电容C4的第二端、第五电容C5的第二端连接第一稳压二极管D1的负极;
所述第六电容C6的第二端连接高压恒流电路IC3的第一端口;高压恒流电路IC3的第二端口、第四端口连接第五电阻R5的第一端,第五电阻R5的第二端连接高压恒流电路IC3的第一端口;高压恒流电路IC3的第二端口、第三端口连接LED灯模块;
所述LED灯模块包括至少一组串联的LED灯单元,三端稳压器IC2连接LED灯模块中第一个LED灯单元的正极,高压恒流电路IC3连接LED灯模块中最后一个LED灯单元的负极。
3. 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超节能LED灯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LED灯系统还包括支撑杆、LED灯壳、散热器,所述支撑杆的一端设置所述LED灯壳,LED灯壳内设置LED灯模块及散热器,LED灯设置于散热器上;
所述支撑杆的径向截面自下而上依次减小;所述支撑杆的下部设有若干通风孔,通风孔处、支撑杆内设有若干子流道,子流道能将进入通风孔的风通向支撑杆的上部;子流道的流通半径自下而上依次减小。
4. 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超节能LED灯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支撑杆与LED灯壳连接的一端设有可调节喇叭口,可调节喇叭口包括第一调节口、第二调节口,第一调节口、第二调节口合并后成为喇叭口形状。
5. 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超节能LED灯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支撑杆与LED灯壳连接的一端设有风速传感器、微处理器、调节执行机构,所述微处理器分别连接风速传感器、调节执行机构;
所述风速传感器用以感应支撑杆内的风速,将风速信息反馈至微处理器,微处理器根据风速控制调节执行机构控制第一调节口或/和第二调节口,调节可调节喇叭口的开口大小;在风速大于设定值时,使所述可调节喇叭口张开为第一状态;在风速小于设定值时,使所述可调节喇叭口张开为第二状态;可调节喇叭口在第一状态下的开度大于其在第二状态下的开度。
6. 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超节能LED灯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LED灯壳内设有充电电池、充放电控制电路,LED灯壳外设有太阳 能光伏膜,充放电控制电路分别连接太阳能光伏膜、充电电池。
7. 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超节能LED灯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LED灯壳远离支撑杆的一端设有出风口,出风口的位置位于LED灯模块以下;所述出风口处还设有防雨机构,防雨机构为喇叭口形状,遮住所述出风口。
8. 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超节能LED灯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LED灯还包括:显示控制终端;所述显示控制终端包括LED灯显示内容输入单元、LED灯显示信息分配单元;
所述LED灯显示内容输入单元用以在设定画布内形成线条型图像,以便LED灯单元显示;画布对应LED灯单元的分布,LED灯单元包括的若干LED灯在画布中均有其对应的坐标,作为关键节点;
所述LED灯显示内容输入单元包括画布生成模块、手绘图片生成模块;所述画布生成模块用以生成画布;所述LED灯单元包括M行N列的LED灯,M行N列的LED灯对应的关键节点布满整个画布,LED灯之间的距离与对应关键节点之间的距离成相对应;所述手绘图片生成模块用以供用户在所述画布生成模块生成的画布中手绘图片,形成对应的线条型图像;
所述LED灯显示信息分配单元用以根据LED灯显示内容输入单元输入的信息分配各个LED灯的开关及色彩;LED灯显示信息分配单元分配的方式为:判断各个LED灯对应坐标设定距离内是否存在所述线条型图像的线条,若存在则设定该LED灯为开,若不存在,则设定该LED灯为关;LED灯的色彩属性对应线条的颜色;
所述控制电路根据LED灯显示信息分配单元为各个LED灯设定的信息控制LED灯单元;
所述LED灯显示内容输入单元还包括图片获取模块、图片灰度处理模块、图片轮廓自动生成模块;图片获取模块用以获取图片数据,图片灰度处理模块用以将图片进行灰度处理,图片轮廓自动生成模块用以生成经过灰度处理 后的图片的轮廓线;
所述LED灯显示信息分配单元根据图片轮廓自动生成模块生成的轮廓线及原轮廓线的颜色分配各个LED灯的开关及色彩;LED灯显示信息分配单元分配的方式为:判断各个LED灯对应坐标设定距离内是否存在所述图片的轮廓线,若存在则设定该LED灯为开,若不存在,则设定该LED灯为关;LED灯的色彩属性对应轮廓线的颜色;
所述LED灯显示内容输入单元还包括视频获取模块、视频转图片模块、第二图片灰度处理模块、第二图片轮廓自动生成模块、播放间隔控制模块;视频获取模块用以获取视频数据,视频转图片模块用以获取形成视频的关键帧图片,第二图片灰度处理模块用以将关键帧图片进行灰度处理,第二图片轮廓自动生成模块用以生成经过灰度处理后的图片的轮廓线,播放间隔控制模块用以控制各个图片的播放时间;
所述LED灯显示信息分配单元根据第二图片轮廓自动生成模块生成的轮廓线及原轮廓线的颜色分配各个LED灯的开关及色彩;LED灯显示信息分配单元分配的方式为:判断各个LED灯对应坐标设定距离内是否存在所述第二图片轮廓自动生成模块生成的图片的轮廓线,若存在则设定该LED灯为开,若不存在,则设定该LED灯为关;LED灯的色彩属性对应轮廓线的颜色;
所述超节能LED灯系统还包括声音获取模块,用以获取声音数据。
9. 一种LED灯系统的整流电路,其特征在于,所述整流电路包括第一压敏电阻R1、全桥IC1、第二电阻R2、第三可调电阻R3、第四电阻R4、第五电阻R5、第一电容C1、第二电容C2、第三电容C3、第四电容C4、第五电容C5、第六电容C6、第一稳压二极管D1、第二稳压二极管D2、第三稳压二极管D3、第四二极管D4、第五二极管D5、三端稳压器IC2、高压恒流电路IC3;
所述第一压敏电阻R1的两端分别连接电源的两端,全桥IC1的第一端、第二端连接电源的第一端,全桥IC1的第三端连接电源的第二端;全桥IC1的第四端连接高压恒流电路IC3的第一端口;
所述第二电阻R2的第一端连接电源的第一端,第二电阻R2的第二端分 别连接第一电容C1的第一端、第二电容C2的第一端、第五二极管D5的负极、三端稳压器IC2的第一端口;
所述第一电容C1的第二端、第二电容C2的第二端分别连接第一稳压二极管D1的负极,第一稳压二极管D1的正极连接第二稳压二极管D2的负极,第二稳压二极管D2的正极连接第三稳压二极管D3的负极,第三稳压二极管D3的正极连接高压恒流电路IC3的第一端口;
所述三端稳压器IC2的第二端口连接第五二极管D5的正极、第四电阻R4的第一端、第四二极管D4的负极、第四电容C4的第一端、第五电容C5的第一端、第六电容C6的第一端、LED灯模块;
所述第四电阻R4的第二端连接第三电容C3的第一端,第三电容C3的第二端连接第一稳压二极管D1的负极;第四二极管D4的正极连接三端稳压器IC2的第三端口,三端稳压器IC2的第三端口还连接第三可调电阻R3的第一端,第三可调电阻R3的第二端连接第一稳压二极管D1的负极;第四电容C4的第二端、第五电容C5的第二端连接第一稳压二极管D1的负极;
所述第六电容C6的第二端连接高压恒流电路IC3的第一端口;高压恒流电路IC3的第二端口、第四端口连接第五电阻R5的第一端,第五电阻R5的第二端连接高压恒流电路IC3的第一端口;高压恒流电路IC3的第二端口、第三端口连接LED灯模块;
所述LED灯模块包括至少一组串联的LED灯单元,三端稳压器IC2连接LED灯模块中第一个LED灯单元的正极,高压恒流电路IC3连接LED灯模块中最后一个LED灯单元的负极。”
驳回决定中引用的对比文件如下:
对比文件1:CN 104602419A,公开日为2015年05月06日;
对比文件2:CN 204652745U,公告日为2015年09月16日;
对比文件3:CN 102338335A,公开日为2012年02月01日;
对比文件4:CN 103150969A,公开日为2013年06月12日。
驳回决定认为:独立权利要求1、2请求保护的超节能LED灯系统,均包括功能独立的两个模块:(1)控制电路模块和LED灯模块、(2)整流电路模块。模块(1)被对比文件1公开;对比文件2公开了模块(2)的主要元件,在对比文件2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公知常识得到本申请的整流电路模块,不需要付出创造性的劳动。因此,权利要求1、2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独立权利要求9与对比文件2相比,区别技术特征在于:除全桥整流器、三端稳压器以及高压恒流电路之外的元件以及具体的连接关系,LED模块包括至少一组串联的LED灯单元。上述区别技术特征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因此,权利要求9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权利要求3-8的附加技术特征或被对比文件3公开,或被对比文件4公开且作用相同,或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因此,权利要求3-8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申请人(下称复审请求人)对上述驳回决定不服,于2019年04月08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复审请求,同时提交了权利要求书的全文修改替换页,修改后权利要求共3项,在驳回决定针对的权利要求书的基础上,将权利要求2-5、8合并为修改后的独立权利要求1,删除权利要求1、2、9,并对权利要求进行了重新编号和引用关系的适应性修改。复审请求人认为: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相比于对比文件1存在区别技术特征,这些区别技术特征从多个方面、多个层次对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进行了限定,进而改变了审查意见通知书对于未给予合并时的认定结论,即本申请相对于对比文件1-4的结合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内容如下:
“1. 一种超节能LED灯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LED灯系统包括:控制电路、整流电路、LED灯模块,控制电路分别连接整流电路、LED灯模块,整流电路连接LED灯模块;
所述整流电路包括第一压敏电阻R1、全桥IC1、第二电阻R2、第三可调电阻R3、第四电阻R4、第五电阻R5、第一电容C1、第二电容C2、第三电容C3、第四电容C4、第五电容C5、第六电容C6、第一稳压二极管D1、第二稳压二极管D2、第三稳压二极管D3、第四二极管D4、第五二极管D5、三端稳压器IC2、高压恒流电路IC3;
所述第一压敏电阻R1的两端分别连接电源的两端,全桥IC1的第一端连接电源的第一端,全桥IC1的第三端连接电源的第二端;全桥IC1的第四端连接高压恒流电路IC3的第一端口;
所述第二电阻R2的第一端连接全桥IC1的第二端,第二电阻R2的第二端分别连接第一电容C1的第一端、第二电容C2的第一端、第五二极管D5的负极、三端稳压器IC2的第一端口;
所述第一电容C1的第二端、第二电容C2的第二端分别连接第一稳压二极管D1的负极,第一稳压二极管D1的正极连接第二稳压二极管D2的负极,第二稳压二极管D2的正极连接第三稳压二极管D3的负极,第三稳压二极管D3的正极连接高压恒流电路IC3的第一端口;
所述三端稳压器IC2的第二端口连接第五二极管D5的正极、第四电阻R4的第一端、第四二极管D4的负极、第四电容C4的第一端、第五电容C5的第一端、第六电容C6的第一端、LED灯模块;
所述第四电阻R4的第二端连接第三电容C3的第一端,第三电容C3的第二端连接第一稳压二极管D1的负极;第四二极管D4的正极连接三端稳压器IC2的第三端口,三端稳压器IC2的第三端口还连接第三可调电阻R3的第一端,第三可调电阻R3的第二端连接第一稳压二极管D1的负极;第四电容C4的第二端、第五电容C5的第二端连接第一稳压二极管D1的负极;
所述第六电容C6的第二端连接高压恒流电路IC3的第一端口;高压恒流电路IC3的第二端口、第四端口连接第五电阻R5的第一端,第五电阻R5的第二端连接高压恒流电路IC3的第一端口;高压恒流电路IC3的第二端口、第三端口 连接LED灯模块;
所述LED灯模块包括至少一组串联的LED灯单元,三端稳压器IC2连接LED灯模块中第一个LED灯单元的正极,高压恒流电路IC3连接LED灯模块中最后一个LED灯单元的负极;
所述LED灯系统还包括支撑杆、LED灯壳、散热器,所述支撑杆的一端设置所述LED灯壳,LED灯壳内设置LED灯模块及散热器,LED灯设置于散热器上;所述支撑杆的径向截面自下而上依次减小;所述支撑杆的下部设有若干通风孔,通风孔处、支撑杆内设有若干子流道,子流道能将进入通风孔的风通向支撑杆的上部;子流道的流通半径自下而上依次减小;
所述支撑杆与LED灯壳连接的一端设有可调节喇叭口,可调节喇叭口包括第一调节口、第二调节口,第一调节口、第二调节口合并后成为喇叭口形状;
所述支撑杆与LED灯壳连接的一端设有风速传感器、微处理器、调节执行机构,所述微处理器分别连接风速传感器、调节执行机构;
所述风速传感器用以感应支撑杆内的风速,将风速信息反馈至微处理器,微处理器根据风速控制调节执行机构控制第一调节口或/和第二调节口,调节可调节喇叭口的开口大小;在风速大于设定值时,使所述可调节喇叭口张开为第一状态;
在风速小于设定值时,使所述可调节喇叭口张开为第二状态;可调节喇叭口在第一状态下的开度大于其在第二状态下的开度;
所述LED灯还包括:显示控制终端;所述显示控制终端包括LED灯显示内容输入单元、LED灯显示信息分配单元;
所述LED灯显示内容输入单元用以在设定画布内形成线条型图像,以便LED灯单元显示;画布对应LED灯单元的分布,LED灯单元包括的若干LED灯在画布中均有其对应的坐标,作为关键节点;
所述LED灯显示内容输入单元包括画布生成模块、手绘图片生成模块;所述画布生成模块用以生成画布;所述LED灯单元包括M行N列的LED灯,M行N列的LED灯对应的关键节点布满整个画布,LED灯之间的距离与对应关键节点之间的距离成相对应;所述手绘图片生成模块用以供用户在所述画布生成模块生成的画布中手绘图片,形成对应的线条型图像;
所述LED灯显示信息分配单元用以根据LED灯显示内容输入单元输入的信息分配各个LED灯的开关及色彩;LED灯显示信息分配单元分配的方式为:判断各个LED灯对应坐标设定距离内是否存在所述线条型图像的线条,若存在则设定该LED灯为开,若不存在,则设定该LED灯为关;LED灯的色彩属性对应线条的颜色;
所述控制电路根据LED灯显示信息分配单元为各个LED灯设定的信息控制LED灯单元;
所述LED灯显示内容输入单元还包括图片获取模块、图片灰度处理模块、图片轮廓自动生成模块;图片获取模块用以获取图片数据,图片灰度处理模块用以将图片进行灰度处理,图片轮廓自动生成模块用以生成经过灰度处理后的图片的轮廓线;
所述LED灯显示信息分配单元根据图片轮廓自动生成模块生成的轮廓线及原轮廓线的颜色分配各个LED灯的开关及色彩;LED灯显示信息分配单元分配的方式为:判断各个LED灯对应坐标设定距离内是否存在所述图片的轮廓线,若存在则设定该LED灯为开,若不存在,则设定该LED灯为关;LED灯的色彩属性对应轮廓线的颜色;
所述LED灯显示内容输入单元还包括视频获取模块、视频转图片模块、第二图片灰度处理模块、第二图片轮廓自动生成模块、播放间隔控制模块;视频获取模块用以获取视频数据,视频转图片模块用以获取形成视频的关键帧图片,第二图片灰度处理模块用以将关键帧图片进行灰度处理,第二图片轮廓自动生成模块用以生成经过灰度处理后的图片的轮廓线,播放间隔控制模块用以控制各个图片的播放时间;
所述LED灯显示信息分配单元根据第二图片轮廓自动生成模块生成的轮廓线及原轮廓线的颜色分配各个LED灯的开关及色彩;LED灯显示信息分配单元分配的方式为:判断各个LED灯对应坐标设定距离内是否存在所述第二图片轮廓自动生成模块生成的图片的轮廓线,若存在则设定该LED灯为开,若不存在,则设定该LED灯为关;LED灯的色彩属性对应轮廓线的颜色;
所述超节能LED灯系统还包括声音获取模块,用以获取声音数据。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超节能LED灯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LED灯壳内设有充电电池、充放电控制电路,LED灯壳外设有太阳能光伏膜,充放电控制电路分别连接太阳能光伏膜、充电电池。
3.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超节能LED灯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LED灯壳远离支撑杆的一端设有出风口,出风口的位置位于LED灯模块以下;所述出风口处还设有防雨机构,防雨机构为喇叭口形状,遮住所述出风口。”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9年04月18日依法受理了该复审请求,并将其转送至实质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
实质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书中坚持驳回决定。
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理。
合议组于2019年09月02日向复审请求人发出复审通知书,复审通知书引用的对比文件与驳回决定中引用的对比文件相同,复审通知书指出:独立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的超节能LED灯系统,包括功能独立的四个模块:(a)具有控制电路模块、LED灯模块;(b)整流电路模块;(c)LED灯的结构;(d)LED灯的显示控制终端模块。控制电路和LED灯模块(a)被对比文件1公开;对比文件2公开了模块(b)的主要元件,在对比文件2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公知常识得到本申请的整流电路模块,不需要付出创造性的劳动;对比文件3公开了模块(c)的主要结构,在对比文件3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公知常识得到本申请的LED灯的结构,不需要付出创造性的劳动;对比文件4公开了模块(d)的主要单元及功能,在对比文件4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公知常识得到本申请的LED灯的显示控制终端模块,不需要付出创造性的劳动。因此,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3、4和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得到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权利要求1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权利要求2-3的附加技术特征或被对比文件3公开且作用相同,或是本领域公知常识。因此,权利要求2-3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对于复审请求人的意见陈述,合议组认为:首先,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虽然包含了原权利要求2-5、8的全部技术特征,但是其按功能可以划分为相对独立的控制电路模块和LED灯模块、整流电路模块、LED灯的结构、LED灯的显示控制终端四个模块,说明书中仅是笼统地描述了可提高光效、节约能源,并没有记载这些模块具有协同作用以及如何实现提高光效、节约能源。对于LED灯模块,对比文件1公开了LED灯模块包括至少一组串联的LED灯单元以及LED灯模块的控制电路,并且能够实现节能;对于整流电路,对比文件2公开了LED恒流驱动电路包括全桥整流桥T、三端稳压器LM7812和恒流驱动芯片MBI1802,与本申请中整流电路的主要元件相同,并且都用于驱动LED灯模块,在此基础上,通过改变常规的元器件电阻、电容和二极管的设置并将它们与主要元件整流桥、三端稳压器、恒流驱动芯片进行组合连接得到本申请的整流电路,是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其掌握的本领域普通技术知识就能够实现的;对于LED灯的结构,对比文件3公开了LED灯包括支撑杆、LED灯壳、散热器,支撑杆的一端设置LED灯壳,LED灯壳内设置LED灯模块及散热器,LED灯设置于散热器上,支撑杆的径向截面自下而上依次减小,并且在支撑杆的下部设有进风孔,灯头体2下端设有散热槽,灯杆1外的空气通过灯杆1进风孔11进入灯杆1的内部,空气在灯杆1内以自然对流方式上升,空气将灯头体2内的热量带出从散热槽21中散逸至灯头体2外部,在此基础上,将通风孔设置成若干个,以及在通风孔处、支撑杆内设置若干子流道,通过子流道将进入通风孔的风通向支撑杆的上部,子流道的流通半径设置成自下而上依次减小,以及具体地设置灯杆与灯壳连接处的进风口的形状,并且更具体地根据进风口处的风速大小调节喇叭口的开口大小,均是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其掌握的本领域普通技术知识就能够实现的;对于显示控制终端,对比文件4公开了LED广告灯箱包括框架1、安装于框架上的画布2和LED背光板3,还包括有与LED背光板匹配连接的控制器4,LED背光板为LED点阵板,通过控制器控制LED点阵板上的LED亮灭,亮灭区域可以按照画布上的图案设置,可以多幅图案分别显示,形成动画效果,LED点阵板由矩形阵列连接的单元板5组成,每块单元板上设有LED6,在LED发光时,通过已设定的可编程控制,可单独控制每个LED的发光或控制每块单元板的LED的同时发光、循环发光等,以达到多种发光组合效果,所要表达的内容色彩斑斓。在对比文件4的基础上,具体地设置显示控制终端的显示内容输入单元以及显示信息分配单元实现特定的显示,也是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其掌握的本领域普通技术知识就能够实现的。综上可知,对比文件1-4分别公开了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中的不同功能模块,通过简单的叠加将它们结合到一起得到本申请的技术方案,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不需要克服技术障碍,权利要求1-3不具备创造性。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10月17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同时提交了权利要求书的全文修改替换页,修改后的权利要求共2项,在复审通知书针对的权利要求书的基础上,将权利要求2作为修改后的独立权利要求1,删除了权利要求1,并对权利要求进行了重新编号和引用关系的适应性修改。复审请求人认为:(1)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涉及“设有充电电池、充放电控制电路,LED灯壳外设有太阳能光伏膜”和“充放电控制电路分别连接太阳能光伏膜、充电电池”这样的部件和部件间的连接关系。(2)对权利要求1分模块采用4篇对比文件评述,说明4篇对比文件均是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可见相对每一篇对比文件未被公开的技术特征对于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的限定作用更大,另外,4篇对比文件难以和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的技术特征一一对应。(3)对于(b)“整流电路模块”部分,不仅有部件还有连接关系,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从中得出该模块限定的技术特征,另外三组也是类似的。综上所述,本申请权利要求符合专利法22条第3款关于创造性的规定。
在上述程序的基础上,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可以依法作出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1、审查文本的认定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10月17日提交了权利要求书的全文修改替换页,包括权利要求第1-2项。经审查,所作的修改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1条第1款和专利法第33条的规定。
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所针对的审查文本为:申请日2016年05月18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15页、说明书附图第1-4页、说明书摘要和摘要附图,以及2019年10月17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2项。
2、关于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如果一项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只是各功能模块技术特征的简单叠加,其总的技术效果只是各功能模块效果之总和,同时,各功能模块可分别由一篇对比文件,或一篇对比文件结合本领域的公知常识获得,那么该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不具备创造性。
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与驳回决定和复审通知书中引用的对比文件相同,即:
对比文件1:CN 104602419A,公开日为2015年05月06日;
对比文件2:CN 204652745U,公告日为2015年09月16日;
对比文件3:CN 102338335A,公开日为2012年02月01日;
对比文件4:CN 103150969A,公开日为2013年06月12日。
权利要求1-2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具体理由如下:
(2.1)、权利要求1要求保护一种超节能LED灯系统,该LED灯系统包括几个不同功能的模块组合:(a)具有控制电路模块、LED灯模块;(b)整流电路模块;(c)LED灯的结构;(d)LED灯的显示控制终端。由于各个模块的功能是独立的,根据需要将这些模块进行简单的组合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此,对以上各个模块分别进行评述:
对于(a)控制电路模块和LED灯模块,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节能LED灯数码扫描控制系统(相当于超节能LED灯系统),并具体公开了以下内容(参见说明书第0041—0061段,附图1-4):包括:干电池2、控制电路1、LED灯模块3,所述LED灯模块3包括M组LED灯单元、N条连接线,M≥2,M为偶数,N≥2,各连接线连接干电池,每两组LED灯单元包括至少一个LED灯,每两组LED灯单元包括2个以上LED灯时,各LED灯中包括串联的LED灯或/和并联的LED灯,另外,该节能LED灯数码扫描控制系统还具有语音识别设备,该语音识别设备还包括语音获取单元、语音比对数据库、语音比对单元、语音识别单元,由此获取语音数据。可见,控制电路和LED灯模块被对比文件1公开。
对于(b)整流电路模块,其实质是为LED灯模块提供恒流驱动电路,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LED恒流驱动电路,并具体公开了以下内容(参见说明书第0011-0013段,附图1):LED恒流驱动电路包括变压器W、整流桥T、芯片IC1、电阻R1和电容C1,所述变压器W的绕组N1的一端连接二极管D1的阳极和220V交流电,二极管D1的阴极连接二极管D2的阴极,二极管D2的阳极接地,变压器W的绕组N1的另一端连接220V交流电的另一端,变压器W的绕组N2的两端分别连接整流桥T的端口1和整流桥T的端口3,整流桥T的端口2连接电容C1和芯片IC1的引脚1,芯片IC1的引脚2连接电阻R3、电容C2、二极管D3的阳极、芯片IC1的引脚1和整流桥T的端口4,芯片IC1的引脚3连接电阻R1、电阻R2和电容C2,电阻R1的另一端连接二极管D3的阴极和芯片IC2的引脚8,电阻R3的另一端连接芯片IC2的引脚2,电阻R2的另一端连接LED灯组H和二极管D4的阳极,二极管D4的阴极连接LED灯组H的另一端和芯片IC2的引脚5,所述芯片IC1的型号为LM7812,所述芯片IC2的型号为MBI1802,220V交流电通过变压器W降压、整流桥T整流、电容C1滤波和LM7812三端稳压器稳压后给驱动电路供电,同时电路采用MBI1802芯片来实现恒流驱动,同时抑制大功率LED正向电压改变而造成的电流波动。由此可见,对比文件2中的LED恒流驱动电路包括全桥整流桥T、三端稳压器LM7812和恒流驱动芯片MBI1802,其主要元件与本申请的整流电路的主要元件相同,并且二者的作用都是驱动LED灯模块。因此,在对比文件2公开的恒流驱动电路的基础上,通过改变常规的元器件电阻、电容和二极管的设置并将它们与主要元件整流桥、三端稳压器、恒流驱动芯片进行组合连接而得到本申请的整流电路,并且将整流电路连接到控制模块和LED灯模块,均是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其掌握的本领域普通技术知识就能够实现的,不需要付出创造性的劳动。
对于(c)LED灯的结构,对比文件3公开了一种LED路灯,并具体公开了以下内容(参见说明书第0015段,附图1-3):包括灯杆1(相当于支撑杆)和灯头体2(相当于LED灯壳),灯头体2安装于灯杆1的上端(相当于所述支撑杆的一端设置所述LED灯壳),在灯头体2内安装有LED灯3和LED驱动器4,在灯头体2背部设有散热鳍片5(相当于散热器),灯头体2内的部分热量也可通过散热鳍片5散发,灯杆1为管状体,灯杆1内部与灯头体2内部相通,在灯杆1下部设有进风孔11(相当于通风孔),在灯头体2下端面设有散热槽21,散热槽21设于LED灯3的上部。灯具工作时,LED灯3和LED驱动器4发出大量热量,热量停留于灯头体2的内部,同时,灯杆1外的空气通过灯杆1进风孔11进入灯杆1的内部,空气在灯杆1内以自然对流方式上升,空气依次经过LED驱动器4和LED灯3,空气将灯头体2内的热量带出,从散热槽21中散逸至灯头体2外部,从而提高了灯具的散热能力,降低了灯具的工作温度,延长了灯具的使用寿命,由附图1可以看出灯杆1的径向截面自下而上依次减小。由此可见,对比文件3已经公开了LED灯包括支撑杆、LED灯壳、散热器,支撑杆的一端设置LED灯壳,LED灯壳内设置LED灯模块及散热器,LED灯设置于散热器上,支撑杆的径向截面自下而上依次减小,并且在支撑杆的下部设有进风孔,灯头体2下端设有散热槽,灯杆1外的空气通过灯杆1进风孔11进入灯杆1的内部,空气在灯杆1内以自然对流方式上升,空气将灯头体2内的热量带出从散热槽21中散逸至灯头体2外部,在此基础上,将通风孔设置成若干个,以及在通风孔处、支撑杆内设置若干子流道,通过子流道将进入通风孔的风通向支撑杆的上部,子流道的流通半径设置成自下而上依次减小,均是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其掌握的本领域普通技术知识就能够实现的常规设置,不需要付出创造性的劳动。另外,在对比文件3公开了在灯杆1下部设有进风孔11,灯杆1外的空气通过灯杆1上的进风孔11进入灯杆1的内部,空气在灯杆1内以自然对流方式上升,空气依次经过LED驱动器4和LED灯3,空气将灯头体2内的热量带出,从散热槽21中散逸至灯头体2外部,即空气能够从灯杆1进入灯头体2内的基础上,具体地设置灯杆与灯壳连接处的进风口的形状,如在支撑杆与LED灯壳连接的一端设置包括第一调节口、第二调节口的可调节喇叭口,第一调节口、第二调节口合并后成为喇叭口形状,并且更具体地根据进风口处的风速大小调节喇叭口的开口大小,例如,在支撑杆与LED灯壳连接的一端设置风速传感器、微处理器、调节执行机构,微处理器分别连接风速传感器、调节执行机构,风速传感器用以感应支撑杆内的风速,将风速信息反馈至微处理器,微处理器根据风速控制调节执行机构控制第一调节口或/和第二调节口,调节可调节喇叭口的开口大小,在风速大于设定值时,使可调节喇叭口张开为第一状态,在风速小于设定值时,使可调节喇叭口张开为第二状态,可调节喇叭口在第一状态下的开度大于其在第二状态下的开度,均是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其掌握的本领域普通技术知识就能够实现的,不需要付出创造性的劳动。同时,在LED灯这一技术领域中,利用太阳能对充电电池进行充电,从而为LED灯提供电力以节约电能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的惯用手段,具体地在LED灯壳内设置用于储存太阳能转换的电能的充电电池、用于控制电池充放电的充放电控制电路,以及在LED灯壳外设置用于接收太阳能并将太阳能转换成电能的太阳能光伏膜,并将充放电控制电路分别与太阳能光伏膜和充电电池连接,均是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其掌握的本领域普通技术知识就能够实现的,不需要付出创造性的劳动。
对于(d)LED灯的显示控制终端,其功能是实现LED的显示信息分配以及显示。对比文件4公开了一种LED广告灯箱,并具体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0010-0013段,附图1-6):如图1、2所示,包括框架1、安装于框架上的画布2和LED背光板3,还包括有与LED背光板匹配连接的控制器4,LED背光板为LED点阵板,通过控制器控制LED点阵板上的LED亮灭,亮灭区域可以按照画布上的图案设置,可以多幅图案分别显示,形成动画效果。LED点阵板由矩形阵列连接的单元板5组成,每块单元板上设有LED,在LED发光时,通过已设定的可编程控制,可单独控制每个LED的发光或控制每块单元板的LED的同时发光、循环发光等,以达到多种发光组合效果,所要表达的内容色彩斑斓(相当于LED灯的色彩属性对应线条的颜色),图6中的电路连接方式构成了典型的控制器电路,图4中的H1至H8与图6中的H1至H8对应连接,图4中的L1至L8与图6中的L1至L8对应连接,控制器采用LED点阵通用的矩阵扫描方式输出(相当于m行,n列)来驱动LED点阵板上的LED的亮灭(相当于控制电路根据LED灯显示信息分配单元为各个LED灯设定的信息控制LED灯单元),也就是说,H1至H8行控制端口为8选1轮流输出,L1至L8列控制端口为按需输出,这样共形成64个点的独立控制(相当于LED灯之间的距离与对应关键节点之间的距离成相对应,该64个控制的点,其点阵布置对应于相应的LED灯,因此,才可以实现通过该点的导通或者关闭来实现相应的LED灯的导通以及关闭),即有64种亮灭区域与画布上的图案匹配(相当于判断各个LED灯对应坐标设定距离内是否存在所述线条型图像的线条,若存在则设定该LED灯为开,若不存在,则设定该LED灯为关;LED灯的色彩属性对应线条的颜色;以及画布对应LED灯单元的分布,LED灯单元包括的若干LED灯在画布中均有其对应的坐标,作为关键节点;基于以上技术特征可知,其与要显示的图案是对应的,因此,也相当于公开了LED灯显示信息分配单元根据图片轮廓自动生成模块生成的轮廓线及原轮廓线的颜色分配各个LED灯的开关及色彩。而具体LED灯显示内容输入单元通过手绘图片、图片获取还是视频获取得到图片信息并处理,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在对比文件4公开的图案处理的基础上容易想到的,不需要付出创造性的劳动。
综上可知,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4和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得到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此,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2.2)、权利要求2对其引用的权利要求1作了进一步的限定,对比文件3还公开了以下内容(参见说明书第0015段,附图1-3):在灯头体2下端面设有散热槽21(相当于出风口,设置在LED灯壳远离支撑杆的一端),灯杆1外的空气通过灯杆1进风孔11进入灯杆1的内部,空气在灯杆1内以自然对流方式上升,空气依次经过LED驱动器4和LED灯3,空气将灯头体2内的热量带出,从散热槽21中散逸至灯头体2外部,从而提高了灯具的散热能力,降低了灯具的工作温度,延长了灯具的使用寿命,为了防止灰尘等杂物通过进风孔11和散热槽21进入灯杆1和灯头体2内部,在灯杆1的进风孔11处和灯头体2的散热槽21处分别安装上防尘网。由此可见,对比文件3已经公开了在灯头体2下端设有散热槽并且在散热槽21处安装有防尘网,在此基础上,将出风口设置于LED灯模块以下,并且在出风口处设置遮住出风口的喇叭口形状的防雨机构以避免雨水进入灯头体对LED造成损害,均是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其掌握的本领域普通技术知识就能够实现的常规设置,不需要付出创造性的劳动。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的基础上,权利要求2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3、对复审请求人相关意见的评述
合议组认为:关于(1),在LED灯这一技术领域中,从绿色环保、节约电能的角度考虑,利用太阳能对充电电池进行充电,从而提供电力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的惯用手段。而具体地,太阳能是一种热辐射能,转换为电能,通常会设置太阳能电池,利用光伏效应将光能转换为电能。因此,在LED灯壳外设置用于接收太阳能并将太阳能转换成电能的太阳能光伏膜,并在LED灯壳内设置用于储存太阳能转换的电能的充电电池、用于控制电池充放电的充放电控制电路,以及将充放电控制电路分别与太阳能光伏膜和充电电池连接,是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其掌握的本领域普通技术知识就能够实现的,不需要付出创造性的劳动。
关于(2)和(3),本申请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中包含了四个不同功能的模块组合,分别是(a)具有控制电路模块、LED灯模块;(b)整流电路模块;(c)LED灯的结构;(d)LED灯的显示控制终端。这些功能模块分别完成其各自的功能,组合后所取得的总的技术效果也只是各功能模块效果叠加的总和,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合理预期的。而其中(a)具有控制电路模块、LED灯模块被对比文件1公开;(b)整流电路模块中用作驱动LED灯模块的主要元件已被对比文件2公开,而通过改变常规的元器件电阻、电容和二极管的设置并将它们与主要元件整流桥、三端稳压器、恒流驱动芯片进行组合连接而得到本申请的整流电路,并且将整流电路连接到控制模块和LED灯模块,并不需要本领域技术人员付出创造性的劳动;类似的,(c)LED灯的结构的主要部分已被对比文件3公开,(d)LED灯的显示控制终端的主要部分已被对比文件4公开,在此基础上设置常规的元件数量、传感器、调节机构等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因此,本申请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相对对比文件1-4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的结合不具备创造性。
综上所述,复审请求人的意见陈述不具有说服力,合议组不予支持。
三、决定
维持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12月24 日对本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
如对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不服,根据专利法第41条第2款的规定,复审请求人可以自收到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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