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创造名称:一种用于固态氨处理尾气的比例电磁阀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199050
决定日:2019-10-29
委内编号:1F266418
优先权日:
申请(专利)号:201610625866.0
申请日:2016-08-03
复审请求人:星宇电子(宁波)有限公司 吉林省众鑫汽车装备有限公司
无效请求人:
授权公告日: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
主审员:尚玉沛
合议组组长:马晓燕
参审员:李鹏
国际分类号:F16K31/06(2006.01);F16K1/00(2006.01)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决定要点
:若一项发明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相比存在区别技术特征,但部分区别技术特征被另一篇现有技术公开,部分区别技术特征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并且现有技术给出了利用上述区别技术特征改进最接近现有技术的教导,改进后技术方案所取得的技术效果也是可预期的,则该发明不具备创造性。
全文:
本复审请求涉及申请号为201610625866.0,名称为“一种用于固态氨处理尾气的比例电磁阀”的发明专利申请(下称“本申请”)。本申请的申请人为星宇电子(宁波)有限公司、吉林省众鑫汽车装备有限公司,申请日为2016年08月03日,公开日为2016年10月26日。
经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审查部门于2018年09月19日发出驳回决定,驳回了本申请,其理由是:权利要求1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驳回决定所依据的文本为:申请日提交的说明书摘要、说明书第1-35段(即第1-4页)、摘要附图、说明书附图图1-3(即第1-3页)和2018年06月07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项。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用于固态氨处理尾气的比例电磁阀,包括有阀体(1),所述的阀体(1)上开设有流体进口(11)和流体出口(12),所述的流体进口(11)和流体出口(12)通过流体通道(13)相连通,所述的阀体(1)上部装配有电磁铁组件,所述的电磁铁组件包括外壳(2)、线圈支架(3)、绕置于线圈支架(3)上的线圈(4)、装配于线圈支架(3)中心的套管(5)、套管(5)内能上下移动的动铁芯(6)以及固定于套管(5)上端的静铁芯(7),所述的动铁芯(6)的下端与所述流体通道(13)相配合,所述的动铁芯(6)的外周嵌置有二道耐磨环(61),二道耐磨环(61)间隔设置,所述的静铁芯(7)的中心设置有能够手动调节垂直安装位置的手动杆(71),所述的手动杆(71)的下端与所述动铁芯(6)的上端之间设置有弹簧(8),所述的耐磨环(61)之间开设有泄压孔(62),该泄压孔(62)经竖直开设于所述动铁芯(6)上的泄压通道(63)与静铁芯(7)和动铁芯(6)之间的空腔(64)相通;所述的手动杆(71)与所述静铁芯(7)螺纹连接;其特征是:所述的耐磨环(61)采用PTFE材料制成;所述的静铁芯(7)与所述动铁芯(6)之间设置有隔磁环(7a);所述的动铁芯(6)的下端嵌置有密封垫(65),所述的密封垫(65)与所述流体通道(13)相配合;所述的阀体(1)上位于所述流体通道(13)的外周切削形成一圆台(14);所述的手动杆(71)与所述静铁芯(7)之间设置有第一密封圈(72);所述的套管(5)的截面呈倒T字形结构,所述的套管(5)的下部与所述阀体(1)之间设置有第二密封圈(51);所述的套管(5)的下部外周套有一垫片(52);所述的垫片(52)上方设置有中间隔板(52a),该中间隔板(52a)的下表面紧贴垫片(52);用于固态氨处理尾气的比例电磁阀为一种常闭阀,当线圈(4)断电的情况下,弹簧(8)的弹力将动铁芯(6)向下顶,使动铁芯(6)的下端的密封垫(65)与阀体(1)上流体通道(13)相密封,从而将流体进口(11)和流体出口(12)隔断,此时电磁阀关闭,当线圈(4)通电后,线圈(4)和静铁芯(7)构成电磁铁产生电磁力,使动铁芯(6)克服弹簧(8)的弹力向上运动,从而使动铁芯(6)的下端与流体通道(13)相脱离,使流体通道(13)敞开,从而使流体进口(11)和流体出口(12)之间导通,这时电磁阀开启。”
驳回决定中引用了如下对比文件:
对比文件1:CN102506217A,公开日为2012年06月20日;
对比文件2:CN104455652A,公开日为2015年03月25日。
驳回决定中认为: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和对比文件1公开的内容相比,区别技术特征为:a、权利要求1中限定比例电磁阀用于固态氨处理尾气,对比文件1中比例电磁阀用于柴油机高压共轨喷油系统,流体通道外周圆台为切削形成,耐磨环采用PTFE材料制成;b、静铁芯与动铁芯之间设置有隔磁环。基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实现固态氨尾气处理以及如何提高比例电磁阀中电磁力的平稳性。对于区别技术特征a,对比文件1公开的比例电磁阀和本申请中比例电磁阀的主体结构相同,当需要对固态氨处理尾气进行通断、流量控制时,将对比文件1中的比例电磁阀用于固态氨处理尾气是本领域技术人员不需要付出创造性的劳动即可想到的,在对比文件1公开了阀体1上位于喷嘴状出油孔的外周为圆台状的基础上,选择该圆台为切削形成,仅为常规的加工方式。而PTFE,即聚四氟乙烯,具有优良的化学稳定性、耐腐蚀性、密封性、高润滑不粘性、电绝缘性和良好的耐老化能力,被广泛用作密封材料,选择PTFE制作的耐磨环作为密封件,为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常规技术手段;对于区别技术特征b,被对比文件2公开且其所起的作用和在本申请中所起的作用相同,都是用于减少电磁铁即将闭合时急剧增大的电磁力,使电磁阀中电磁力更平稳。因此,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和本领域常规技术手段,可以得到权利要求1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且这种结合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是显而易见的。由此可见,权利要求1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不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有关创造性的规定。
申请人(下称复审请求人)对上述驳回决定不服,于2018年11月19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复审请求,修改了权利要求书,但仅将技术特征记载的前后顺序进行了调整。复审请求人认为:(1)本申请中限定了耐磨环采用PTFE材料制成,PTFE材料具有优良的化学稳定性、耐腐蚀性、密封性、高润滑不粘性、电绝缘性和良好的抗老化耐力;(2)本申请还在静铁芯(7)和动铁芯(6)之间设置有隔磁环(7a),隔磁环(7a)能有效地阻止电磁对本比例电磁阀动作灵敏性的干扰,从而保证比例电磁阀控制的精准性;(3)本申请的阀体(1)上在位于流体通道(13)的外周切削形成一圆台(14),本申请的圆台(14)采用切削工艺形成,能使密封端面更加平滑,有利于进油口的密封;(4)本申请为应用于固态氨处理尾气的比例电磁阀,为一种常闭阀,并陈述了具体工作过程。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11月22日依法受理了该复审请求,并将其转送至原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
原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书中认为:(1)PTFE,即聚四氟乙烯,具有优良的化学稳定性、耐腐蚀性、密封性、高润滑不粘性、电绝缘性和良好的耐老化能力,被广泛用作密封材料,这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将对比文件1中的耐磨环17选择PTFE制作而成,为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常规技术手段;(2)对比文件2第[0033]-[0034]段给出了在电磁阀的静铁芯和动铁芯之间设置隔磁环的技术启示,且作用同样是有效地阻止电磁对电磁阀动作灵敏性的干扰,保证阀动作准确性;(3)对比文件1中公开了阀体上位于喷嘴状出油孔(即本申请中流体通道)的外周为圆台状,该圆台状同样可以有效减小喷嘴状出油孔外周上端面与橡胶膜片2(即本申请中密封垫)之间的接触面积并保证密封性,而本领域技术人员选择将圆台采用切削加工的方式加工而成,仅为本领域常规采用的加工手段,具有加工简单、加工成本低的优点;(4)对比文件1公开了电磁阀具有开启和关闭两种工作状态以及还能根据驱动电流准确地成比例地控制油路的流量,即公开了复审请求人的意见中所述的工作方式。综上,前审认为,复审请求人的意见不具有说服力,因而坚持驳回决定。
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理。
合议组于2019年05月15日向复审请求人发出复审通知书,指出:权利要求1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对于复审请求人的意见陈述,合议组认为:(1)对比文件1已公开了耐磨环由工程塑料制成(参见对比文件1第[0033]段),而PTFE,即聚四氟乙烯,俗称“塑料王”,因此选择PTFE制作的耐磨环作为密封件,为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常规选择,原始申请文件也未记载这种选择给发明带来了何种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2)对比文件2给出了在电磁阀的静铁芯和动铁芯之间设置隔磁环的技术启示,其作用同样是为了使电磁阀中电磁力变化更平稳;(3)对比文件1中公开了阀体上位于喷嘴状出油孔的外周为圆台状,由于阀体由金属材料制成,采用车削、铣削或锻造等加工方式在金属件上加工出一个圆台部均是本领域的常用加工方式,本申请选择切削方式加工圆台是本领域的一种常规选择,原始申请文件也未记载这种选择给发明带来了何种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4)在对比文件1已给出了将比例电磁阀用于流量控制技术教导下,当需要对固态氨处理尾气进行通断、流量控制时,选择将对比文件1中的比例电磁阀用于固态氨处理尾气,本领域技术人员不需要克服技术困难、不需要付出创造性的劳动;由对比文件1第[0034]段公开的内容可以确定,对比文件1中的比例电磁阀也为常闭阀,其通断电时工作过程和本申请的工作过程相同。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6月03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删除了权利要求1中关于常闭阀工作过程的相关技术特征。复审请求人认为:(1)本申请中限定了耐磨环采用PTFE材料制成,PTFE材料具有优良的化学稳定性、耐腐蚀性、密封性、高润滑不粘性、电绝缘性和良好的抗老化耐力;(2)本申请还在静铁芯(7)和动铁芯(6)之间设置有隔磁环(7a),隔磁环(7a)可以消除磁性以及其它部件产生的负面影响,从而保证电磁阀动作的灵敏度;(3)本申请的阀体(1)上在位于流体通道(13)的外周切削形成一圆台(14),本申请的圆台(14)采用切削工艺形成,保证密封性的同时,降低了上端面的加工难度。
合议组于2019年09月25日再次发出复审通知书,指出:权利要求1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对于复审请求人的意见陈述,合议组认为:(1)对比文件1已公开了耐磨环由工程塑料制成(参见对比文件1第[0033]段),而PTFE,即聚四氟乙烯,俗称“塑料王”,具有优良的化学稳定性、耐腐蚀性、密封性、高润滑性、电绝缘性和良好的耐老化能力,可广泛用于绝缘、密封、防腐蚀、耐磨等场合,因此选择PTFE制作的耐磨环作为密封件,为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常规选择,原始申请文件也未记载这种选择给发明带来了何种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2)对比文件2给出了在电磁阀的静铁芯和动铁芯之间设置隔磁环的技术启示,其作用同样是为了使电磁阀中电磁力变化更平稳;(3)对比文件1中公开了阀体上位于喷嘴状出油孔的外周为圆台状,该圆台状与橡胶膜片2之间实现密封,由于阀体由金属材料制成,在金属件上加工出一个圆台部采用车削、铣削或锻造等加工方式均是本领域的常用加工方式,本申请选择切削方式加工圆台是本领域的一种常规选择,原始申请文件也未记载这种选择给发明带来了何种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10月09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将2019年06月03日提交的权利要求1中记载在特征部分的技术特征“所述的阀体(1)上位于所述流体通道(13)的外周切削形成一圆台(14)”提到前序部分。复审请求人认为:(1)本申请中限定了耐磨环采用PTFE材料制成,PTFE材料具有优良的化学稳定性、耐腐蚀性、密封性、高润滑不粘性、电绝缘性和良好的抗老化耐力;(2)本申请还在静铁芯(7)和动铁芯(6)之间设置有隔磁环(7a),隔磁环(7a)可以消除磁性以及其它部件产生的负面影响,从而保证电磁阀动作的灵敏度;(3)在动铁芯的外周嵌置耐磨环,避免了金属磨损,能够提高使用寿命,在静铁芯的中心设置手段杆,通过调节手动杆的位置,从而调整弹簧的预压力,进而达到调整电磁阀开启点的目的。
复审请求人新修改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用于固态氨处理尾气的比例电磁阀,包括有阀体(1),所述的阀体(1)上开设有流体进口(11)和流体出口(12),所述的流体进口(11)和流体出口(12)通过流体通道(13)相连通,所述的阀体(1)上部装配有电磁铁组件,所述的电磁铁组件包括外壳(2)、线圈支架(3)、绕置于线圈支架(3)上的线圈(4)、装配于线圈支架(3)中心的套管(5)、套管(5)内能上下移动的动铁芯(6)以及固定于套管(5)上端的静铁芯(7),所述的动铁芯(6)的下端与所述流体通道(13)相配合,所述的动铁芯(6)的外周嵌置有二道耐磨环(61),二道耐磨环(61)间隔设置,所述的静铁芯(7)的中心设置有能够手动调节垂直安装位置的手动杆(71),所述的手动杆(71)的下端与所述动铁芯(6)的上端之间设置有弹簧(8),所述的耐磨环(61)之间开设有泄压孔(62),该泄压孔(62)经竖直开设于所述动铁芯(6)上的泄压通道(63)与静铁芯(7)和动铁芯(6)之间的空腔(64)相通;所述的手动杆(71)与所述静铁芯(7)螺纹连接;所述的动铁芯(6)的下端嵌置有密封垫(65),所述的密封垫(65)与所述流体通道(13)相配合;所述的手动杆(71)与所述静铁芯(7)之间设置有第一密封圈(72);所述的套管(5)的截面呈倒T字形结构,所述的套管(5)的下部与所述阀体(1)之间设置有第二密封圈(51);所述的套管(5)的下部外周套有一垫片(52);所述的垫片(52)上方设置有中间隔板(52a),该中间隔板(52a)的下表面紧贴垫片(52);所述的阀体(1)上位于所述流体通道(13)的外周切削形成一圆台(14);其特征是:所述的耐磨环(61)采用PTFE材料制成;所述的静铁芯(7)与所述动铁芯(6)之间设置有隔磁环(7a)。”
在上述程序的基础上,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可以作出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审查文本的认定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10月09日答复复审通知书时,提交了权利要求书的修改文本,将2019年06月03日提交的权利要求1中记载在特征部分的技术特征“所述的阀体(1)上位于所述流体通道(13)的外周切削形成一圆台(14)”提到前序部分。因此上述修改符合专利法第33条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1条的规定。
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以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10月09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项和申请日2016年08月03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4页(即第1-35段)、说明书附图第1-3页(即图1-3)、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为审查基础。
具体理由的阐述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权利要求1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权利要求1要求保护一种用于固态氨处理尾气的比例电磁阀,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柴油发动机电控高压共轨喷油系统用比例电磁阀,并公开了以下技术特征(参见说明书第[0030]—[0034]段;图1):包括有阀体1,阀体1下部中心部分为圆形凸台结构,凸台底部端面上开有阀体入口通孔入口端(即本申请中流体进口)与阀体出口通孔出口端(即本申请中流体出口),阀体入口通孔出口端通过喷嘴状出油孔(即本申请中流体通道)与阀体出口通孔相连通,阀体1上部装配有电磁铁组件,电磁铁组件包括“门”字形结构外壳14、线圈框(即本申请中线圈支架)、绕置于线圈框上的电磁线圈4、装配于线圈框中心的导管18(即本申请中套管)、导管18内能上下移动的移动铁芯3(即本申请中动铁芯)以及固定焊接于导管18上端的固定铁芯8(即本申请中静铁芯),移动铁芯3的下端通过周向导流槽与流体通道相配合,将两个耐磨环17套在移动铁芯3侧壁的相应沟槽内,两个耐磨环17间隔设置,耐磨环由工程塑料制成;固定铁芯8中心开有纵向通孔,通孔上部通过螺纹装进带有0型橡胶密封圈10的调节螺钉9(即本申请中手动杆),调节螺钉9底部的凸台插入螺旋弹簧15的一端,即螺旋弹簧15装入固定铁芯8通孔内,调节螺钉9顶端通过开有“一”字槽用于调节(即本申请中静铁芯的中心位置有能够手动调节垂直安装位置的手动杆),参见图1,调节螺钉9的下端位于移动铁芯3的上端(即本申请中手动杆的下端与所述动铁芯的上端之间设置有弹簧);移动铁芯3顶部中心开有圆形凹槽,凹槽中心位置开有一导流孔入口,移动铁芯3中部侧壁上开设有导流孔出口,导流孔入口与导流孔出口之间由通孔连接,上述导流孔入口与导流孔出口之间形成竖直开设于移动铁芯3上的泄压通道和耐磨环17之间的泄压孔,泄压孔经泄压通道与固定铁芯8与移动铁芯3之间的空腔相通。移动铁芯3下端嵌设有移动铁芯橡胶膜片2(即本申请中密封垫65),橡胶膜片2部分压于喷嘴状出油孔(即本申请中流体通道)之上(橡胶膜片2起到对喷嘴状出油孔的密封作用),阀体1上位于喷嘴状出油孔的外周为圆台状;由图1可以确定,导管18的截面呈倒T字形结构,导管18的下部与阀体1之间设置密封圈21(即本申请中第二密封圈),导管18的下部外周套有一垫片20,垫片20上方设置方形铁芯19(即本申请中中间隔板),方形铁芯19的下表面紧贴垫片20。
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和对比文件1公开的上述内容相比,区别技术特征为:(1)权利要求1中限定比例电磁阀用于固态氨处理尾气,流体通道外周圆台为切削形成,耐磨环采用PTFE材料制成;(2)静铁芯与动铁芯之间设置有隔磁环。基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选用比例电磁阀用于固态氨尾气处理中的流量控制以及提高比例电磁阀控制的平稳性。
对于区别技术特征(1),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用于柴油机高压共轨喷油系统的比例电磁阀,其和本申请中比例电磁阀的主体结构相同,同样用于流量控制问题,当需要对固态氨处理尾气进行通断、流量控制时,选择将对比文件1中的比例电磁阀用于固态氨处理尾气,本领域技术人员不需要克服技术困难、不需要付出创造性的劳动即可想到的;在对比文件1公开了阀体1上位于喷嘴状出油孔的外周为圆台状(参见图1)的基础上,选择切削加工形成,仅为常规的加工方式选择;对比文件1已公开了耐磨环由工程塑料制成(参见对比文件1第[0033]段),而PTFE,即聚四氟乙烯,俗称“塑料王”,具有优良的化学稳定性、耐腐蚀性、密封性、高润滑性、电绝缘性和良好的耐老化能力,可广泛用于绝缘、密封、防腐蚀、耐磨等场合,因此选择PTFE制作的耐磨环作为密封件,为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常规选择,这种选择并未给发明带来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
对于区别技术特征(2),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卸荷式电磁阀,并公开了以下技术特征(参见说明书第[0033]-[0034]段;图1-2):在磁体端件5(即本申请中静铁芯)与衔铁13(即本申请中动铁芯)之间设置隔磁环4。上述技术特征在对比文件2中所起的作用和在本申请中所起的作用相同,都是用于减少电磁铁即将闭合时急剧增大的电磁力,使电磁阀中电磁力更平稳,即对比文件2给出了将上述技术特征应用于对比文件1中的技术启示。
因此,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和本领域常规技术手段得到权利要求1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是显而易见的。由此可见,权利要求1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不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有关创造性的规定。
对复审请求人相关意见的评述
复审请求人2019年10月09日提交的意见陈述如案由部分所述,对于该意见,合议组认为:
(1)对比文件1已公开了耐磨环由工程塑料制成(参见对比文件1第[0033]段),而PTFE,即聚四氟乙烯,俗称“塑料王”,具有优良的化学稳定性、耐腐蚀性、密封性、高润滑性、电绝缘性和良好的耐老化能力,可广泛用于绝缘、密封、防腐蚀、耐磨等场合,因此选择PTFE制作的耐磨环作为密封件,为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常规选择,原始申请文件也未记载这种选择给发明带来了何种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2)对比文件2给出了在电磁阀的静铁芯和动铁芯之间设置隔磁环的技术启示,其作用同样是为了使电磁阀中电磁力变化更平稳;(3)对比文件1公开了将耐磨环17套在移动铁芯3的侧壁的相应沟槽内(参见对比文件1说明书第[0032]段及附图1),对比文件1也公开了在固定铁芯8中心开设有一纵向通孔,在通孔上部通过螺纹装有一调节螺钉9,调节螺钉底部的凸台插入螺旋弹簧15的一端(参见对比文件第[0031]段及附图1);也就是说复审请求人意见陈述中所述相关技术手段均已被对比文件1公开,并且其在对比文件1中所起的作用与在本申请的作用也相同。
总之,复审请求人意见陈述中关于本申请具有创造性的主张不成立,不予采纳。
基于上述事实和理由,合议组作出如下复审请求审查决定。
三、决定
维持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09月19日对本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
如对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不服,根据专利法第41条第2款的规定,复审请求人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