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创造名称:运动轨迹分享方法和移动终端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193510
决定日:2019-10-25
委内编号:1F279519
优先权日:无
申请(专利)号:201710991837.0
申请日:2017-10-18
复审请求人:维沃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无效请求人:
授权公告日: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
主审员:于瑞甫
合议组组长:白坦
参审员:李彦欣
国际分类号:H04L12/58,H04W4/02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
决定要点:若一项权利要求与最接近的对比文件相比存在区别特征,然而所述区别特征为本领域解决相关技术问题的惯用手段,则认为现有技术中给出了将上述区别特征应用到所述最接近的对比文件中以解决其技术问题的技术启示,则该权利要求所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不具备创造性。
全文:
本复审请求涉及申请号为201710991837.0,名称为“运动轨迹分享方法和移动终端”的发明专利申请(下称本申请)。申请人为维沃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本申请的申请日为2017年10月18日,公开日为2018年01月09日。
经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审查部门于2019年01月07日发出驳回决定,驳回了本申请。驳回的主要理由是:权利要求1、3-5、11、13-20相对于对比文件1和本领域惯用手段公知常识的结合不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创造性。并且在“其他说明”中指出,权利要求2和12的修改不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权利要求6-10相对于对比文件1和本领域惯用手段公知常识的结合不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创造性。驳回决定所依据的文本为:申请日2017年10月18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304段(即说明书第1-33页)、说明书附图第1-8页、说明书摘要和摘要附图;2018年11月22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20项。驳回决定所采用的对比文件为:
对比文件1:CN106959984A,公开日为2017年07月18日。
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权利要求书的内容如下:
“1. 一种运动轨迹分享方法,应用于第一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获取红包数额和红包插入位置坐标;
将所述红包数额和所述红包插入位置坐标发送给预设服务器,以便于所述预设服务器根据所述红包数额为所述红包插入位置坐标设置红包;
根据所述红包插入位置坐标,生成带有红包的运动轨迹;
接收轨迹分享指令;
根据所述轨迹分享指令向所述预设服务器发送轨迹分享信息;
其中,所述轨迹分享信息包括所述带有红包的运动轨迹和辅助信息,以便于所述预设服务器根据所述辅助信息将所述带有红包的运动轨迹发送给第二终端,所述预设服务器基于接收到的所述第二终端发送的用户实际运动轨迹与所述带有红包的运动轨迹的相似度以及所述第二终端发送的当前位置坐标对应的红包数额,为所述第二终端发送对应数额的物品;
其中,所述获取红包数额和红包插入位置坐标的步骤,包括:
若在用户的运动过程中检测到预设的红包插入动作,则获取用户执行所述预设的红包插入动作时所在位置的坐标,得到红包插入位置坐标;
根据所述预设的红包插入动作确定红包数额;
相应的,所述根据所述红包插入位置坐标,生成带有红包的运动轨迹的步骤,包括:
为所述红包插入位置坐标设置红包标识;
在接收到运动结束指令时,将用户在运动过程中各个时间点对应的位置坐标连接,得到带有红包的运动轨迹;其中,所述用户在运动过程中各个时间点对应的位置坐标中包括至少一个所述红包插入位置坐标。
3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获取红包数额和红包插入位置坐标的步骤,包括:
在接收到运动结束指令时,将用户在运动过程中各个时间点对应的位置坐标连接,得到运动轨迹;
当检测到用户针对所述运动轨迹的点击操作时,获取所述点击操作对应 的位置坐标,得到红包插入位置坐标;
接收数额设置指令;所述数额设置指令中包括红包数额;
相应的,所述根据所述红包插入位置坐标,生成带有红包的运动轨迹的步骤,包括:
为所述运动轨迹中的红包插入位置坐标设置红包标识,得到带有红包的运动轨迹。
3.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辅助信息为至少一个目标接收方标识;
所述根据所述轨迹分享指令向所述预设服务器发送轨迹分享信息的步骤,包括:
根据所述轨迹分享指令显示至少一个接收方标识;
当检测到用户针对所述至少一个接收方标识的选择操作时,获取所述选择操作对应的接收方标识,得到至少一个目标接收方标识;
生成轨迹分享信息,所述轨迹分享信息包括所述带有红包的运动轨迹和所述至少一个目标接收方标识;
向所述预设服务器发送所述轨迹分享信息,以便于所述预设服务器将所述带有红包的运动轨迹发送至所述目标接收方标识对应的第二终端。
4.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辅助信息为第一终端标识;
所述根据所述轨迹分享指令向所述预设服务器发送轨迹分享信息的步骤,包括:
根据所述轨迹分享指令生成轨迹分享信息,所述轨迹分享信息包括所述带有红包的运动轨迹和所述第一终端标识;
将所述轨迹分享信息发送给所述预设服务器,以便于所述预设服务器确定与所述第一终端标识对应的至少一个预设接收方标识,并将所述带有红包的运动轨迹发送至与所述预设接收方标识对应的第二终端。
5. 一种运动轨迹分享方法,应用于第二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接收预设服务器发送的带有红包的运动轨迹;
当接收到轨迹选择指令时,将所述带有红包的运动轨迹确定为预设路线;
若在用户以所述预设路线进行运动的过程中,检测到当前位置坐标与所述带有红包的运动轨迹中的红包插入位置坐标相同时,向所述预设服务器发送红包领取请求;其中,所述红包领取请求中包括所述第二终端的标识、用户的实际运动轨迹和所述当前位置坐标,以便于所述预设服务器基于接收到的所述第二终端发送的用户实际运动轨迹与所述带有红包的运动轨迹的相似度以及所述第二终端发送的当前位置坐标对应的红包数额,为所述第二终端发送对应数额的物品;
其中,所述带有红包的运动轨迹由第一终端发送至所述预设服务器;所述第一终端获取红包数额和红包插入位置坐标,以及将所述红包数额和所述红包插入位置坐标发送给预设服务器,以便于所述预设服务器根据所述红包数额为所述红包插入位置坐标设置红包,以及根据所述红包插入位置坐标,生成带有红包的运动轨迹;
其中,所述获取红包数额和红包插入位置坐标,包括:所述第一终端若在用户的运动过程中检测到预设的红包插入动作,则获取用户执行所述预设的红包插入动作时所在位置的坐标,得到红包插入位置坐标;所述第一终端根据所述预设的红包插入动作确定红包数额;
相应的,所述根据所述红包插入位置坐标,生成带有红包的运动轨迹,包括:所述第一终端为所述红包插入位置坐标设置红包标识;所述第一终端在接收到运动结束指令时,将用户在运动过程中各个时间点对应的位置坐标连接,得到带有红包的运动轨迹;其中,所述用户在运动过程中各个时间点对应的位置坐标中包括至少一个所述红包插入位置坐标。
6. 一种运动轨迹分享方法,应用于预设服务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接收第一终端发送的红包数额和红包插入位置坐标;
根据所述红包数额为所述红包插入位置坐标设置红包;
接收所述第一终端发送的轨迹分享信息;所述轨迹分享信息包括带有红包的运动轨迹和辅助信息;
根据所述辅助信息将所述带有红包的运动轨迹发送至第二终端;
接收所述第二终端发送的红包领取请求;所述红包领取请求中包括用户的实际运动轨迹和当前位置坐标;
基于接收到的所述第二终端发送的用户实际运动轨迹与所述带有红包的运动轨迹的相似度以及所述当前位置坐标对应的红包数额,为所述第二终端发送对应数额的物品;
其中,所述第一终端发送的红包数额和红包由所述第一终端通过如下方式获得:若在用户的运动过程中检测到预设的红包插入动作,则获取用户执行所述预设的红包插入动作时所在位置的坐标,得到红包插入位置坐标;根据所述预设的红包插入动作确定红包数额;所述带有红包的运动轨迹由所述第一终端通过如下方式获得:在接收到运动结束指令时,将用户在运动过程中各个时间点对应的位置坐标连接,得到带有红包的运动轨迹;其中,所述用户在运动过程中各个时间点对应的位置坐标中包括至少一个所述红包插入位置坐标。
7. 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据所述红包数额为所述红包插入位置坐标设置红包的步骤,包括:
根据所述红包数额将对应数量的物品从所述第一终端对应的账户中转移至所述预设服务器对应的账户中;
存储所述红包数额和所述红包插入位置坐标之间的对应关系。
8. 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辅助信息为至少一个目标接收方标识;
所述根据所述辅助信息将所述带有红包的运动轨迹发送至第二终端的步骤,包括:
将所述带有红包的运动轨迹发送至与所述目标接收方标识对应的第二终端。
9. 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辅助信息为所述第一终端标识;
所述根据所述辅助信息将所述带有红包的运动轨迹发送至第二终端的步骤,包括:
查找与所述第一终端标识对应的至少一个预设接收方标识;
将所述带有红包的运动轨迹发送至所述预设接收方标识对应的第二终端。
10. 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红包领取请求中还包括所述第二终端的标识和当前位置坐标;所述基于接收到的所述第二终端发送的用户实际运动轨迹与所述带有红包的运动轨迹的相似度以及所述当前位置坐标对应的红包数额,为所述第二终端发送对应数额的物品的步骤,包括:
将所述第二终端的标识与至少一个目标接收方标识进行匹配;
或,将所述第二终端的标识与至少一个预设接收方标识进行匹配;
若匹配成功,则确定与所述当前位置坐标对应的红包数额;
计算所述用户实际运动轨迹与所述带有红包的运动轨迹的相似度;
根据所述相似度和所述当前位置坐标对应的红包数额,计算发放数额;
根据所述发放数额将对应数量的物品从所述预设服务器对应的账户中转移至所述第二终端对应的账户中。
11. 一种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终端包括:
获取模块,用于获取红包数额和红包插入位置坐标;
第一发送模块,用于将所述红包数额和所述红包插入位置坐标设置发送给预设服务器,以便于所述预设服务器根据所述红包数额为所述红包插入位置坐标设置红包;
生成模块,用于根据所述红包插入位置坐标,生成带有红包的运动轨迹;
第一接收模块,用于接收轨迹分享指令;
第二发送模块,用于根据所述轨迹分享指令向所述预设服务器发送轨迹分享信息;
其中,所述轨迹分享信息包括所述带有红包的运动轨迹和辅助信息,以 便于所述预设服务器根据所述辅助信息将所述带有红包的运动轨迹发送给第二终端,所述预设服务器基于接收到的所述第二终端发送的用户实际运动轨迹与所述带有红包的运动轨迹的相似度以及所述第二终端发送的当前位置坐标对应的红包数额,为所述第二终端发送对应数额的物品;
其中,所述获取模块,用于:
若在用户的运动过程中检测到预设的红包插入动作,则获取用户执行所述预设的红包插入动作时所在位置的坐标,得到红包插入位置坐标;
根据所述预设的红包插入动作确定红包数额;
相应的,所述生成模块,用于:
为所述红包插入位置坐标设置红包标识;
在接收到运动结束指令时,将用户在运动过程中各个时间点对应的位置坐标连接,得到带有红包的运动轨迹;其中,所述用户在运动过程中各个时间点对应的位置坐标中包括所述红包插入位置坐标。
12. 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获取模块,用于:
在接收到运动结束指令时,将用户在运动过程中各个时间点对应的位置坐标连接,得到运动轨迹;
当检测到用户针对所述运动轨迹的点击操作时,获取所述点击操作对应的位置坐标,得到红包插入位置坐标;
接收数额设置指令;所述数额设置指令中包括红包数额;
相应的,所述生成模块,用于:
为所述运动轨迹中的红包插入位置坐标设置红包标识,得到带有红包的运动轨迹。
13. 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发送模块,用于:
根据所述轨迹分享指令显示至少一个接收方标识;
当检测到用户针对所述至少一个接收方标识的选择操作时,获取所述选择操作对应的接收方标识,得到至少一个目标接收方标识;
生成轨迹分享信息,所述轨迹分享信息包括所述带有红包的运动轨迹和所述至少一个目标接收方标识;
向所述预设服务器发送所述轨迹分享信息,以便于所述预设服务器将所述带有红包的运动轨迹发送至所述目标接收方标识对应的第二终端。
14. 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发送模块,包括:
根据所述轨迹分享指令生成轨迹分享信息,所述轨迹分享信息包括所述带有红包的运动轨迹和第一终端标识;
将所述轨迹分享信息发送给所述预设服务器,以便于所述预设服务器根据所述第一终端标识,将所述带有红包的运动轨迹发送至与所述第一终端标识对应的至少一个预设接收方标识对应的第二终端。
15. 一种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终端包括:
第二接收模块,用于接收预设服务器发送的带有红包的运动轨迹;
确定模块,用于当接收到轨迹选择指令时,将所述带有红包的运动轨迹确定为预设路线;
第三发送模块,用于若在用户以所述预设路线进行运动的过程中,检测到当前位置坐标与所述带有红包的运动轨迹中的红包插入位置坐标相同时,向所述预设服务器发送红包领取请求;
其中,所述红包领取请求中包括第二终端的标识、用户的实际运动轨迹和所述当前位置坐标,以便于所述预设服务器基于接收到的所述第二终端发送的用户实际运动轨迹与所述带有红包的运动轨迹的相似度以及所述第二终端发送的当前位置坐标对应的红包数额,为所述第二终端发送对应数额的物品;
其中,所述带有红包的运动轨迹由第一终端发送至所述预设服务器;所述第一终端用于获取红包数额和红包插入位置坐标,以及将所述红包数额和所述红包插入位置坐标发送给预设服务器,以便于所述预设服务器根据所述红包数额为所述红包插入位置坐标设置红包,以及根据所述红包插入位置坐标,生成带有红包的运动轨迹;
其中,所述获取红包数额和红包插入位置坐标,包括:所述第一终端若在用户的运动过程中检测到预设的红包插入动作,则获取用户执行所述预设的红包插入动作时所在位置的坐标,得到红包插入位置坐标;所述第一终端根据所述预设的红包插入动作确定红包数额;
相应的,所述根据所述红包插入位置坐标,生成带有红包的运动轨迹,包括:所述第一终端为所述红包插入位置坐标设置红包标识;所述第一终端在接收到运动结束指令时,将用户在运动过程中各个时间点对应的位置坐标连接,得到带有红包的运动轨迹;其中,所述用户在运动过程中各个时间点对应的位置坐标中包括至少一个所述红包插入位置坐标。
16. 一种预设服务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预设服务器包括:
第三接收模块,用于接收第一终端发送的红包数额和红包插入位置坐标设置;
设置模块,用于根据所述红包数额为所述红包插入位置坐标设置红包;
第四接收模块,用于接收所述第一终端发送的轨迹分享信息;所述轨迹分享信息包括带有红包的运动轨迹和辅助信息;
第四发送模块,用于根据所述辅助信息将所述带有红包的运动轨迹发送至第二终端;
第五接收模块,用于接收所述第二终端发送的红包领取请求;所述红包领取请求中包括用户的实际运动轨迹和当前位置坐标;
发放模块,用于基于接收到的所述第二终端发送的用户实际运动轨迹与所述带有红包的运动轨迹的相似度以及所述当前位置坐标对应的红包数额,为所述第二终端发送对应数额的物品;
其中,所述第一终端发送的红包数额和红包由所述第一终端通过如下方式获得:若在用户的运动过程中检测到预设的红包插入动作,则获取用户执行所述预设的红包插入动作时所在位置的坐标,得到红包插入位置坐标;根据所述预设的红包插入动作确定红包数额;所述带有红包的运动轨迹由所述第一终端通过如下方式获得:在接收到运动结束指令时,将用户在运动过程中各个时间点对应的位置坐标连接,得到带有红包的运动轨迹;其中,所述 用户在运动过程中各个时间点对应的位置坐标中包括至少一个所述红包插入位置坐标。
17. 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预设服务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设置模块,包括:
转移子模块,用于根据所述红包数额将对应数量的物品从所述第一终端对应的账户中转移至所述预设服务器对应的账户中;
存储子模块,用于存储所述红包数额和所述红包插入位置坐标之间的对应关系。
18. 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预设服务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四发送模块,用于:
将所述带有红包的运动轨迹发送至与目标接收方标识对应的第二终端。
19. 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预设服务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四发送模块,用于:
查找与所述第一终端标识对应的至少一个预设接收方标识;
将所述带有红包的运动轨迹发送至所述预设接收方标识对应的第二终端。
20. 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预设服务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发放模块,用于:
将所述第二终端的标识与至少一个目标接收方标识进行匹配;
或,将所述第二终端的标识与至少一个预设接收方标识进行匹配;
若匹配成功,则确定与所述当前位置坐标对应的红包数额;
计算所述用户实际运动轨迹与所述带有红包的运动轨迹的相似度;
根据所述相似度和所述当前位置坐标对应的红包数额,计算发放数额;
根据所述发放数额将对应数量的物品从所述预设服务器对应的账户中转移至所述第二终端对应的账户中。”
申请人(下称复审请求人)对上述驳回决定不服,于2019年04月16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复审请求,同时提交了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其中,在权利要求1、5、6、11、15和16增加特征“其中,所述红包插入动作为用户在运动过程中做出的动作”,将权利要求6和16中的特征“所述第一终端发送的红包数额和红包由所述第一终端通过如下方式获得”修改为“所述第一终端发送的红包数额和红包插入位置坐标由所述第一终端通过如下方式获得”,删除权利要求2、12以克服修改超范围的缺陷,并适应性修改了权利要求书的编号及引用关系。复审请求人认为:(1)对比文件1中分段点的确定方式、分段点对应的红包数额的确认方式及运动轨迹的生成均是由资源提供终端通过设定参数设定的,而权利要求1中分段点的确定方式、分段点对应的红包数额的确认方式及运动轨迹的生成均是根据用户在运动过程中做出的预设的红包插入动作确定的。(2)分段点的坐标与分段点对应的红包关联方式也不同,对比文件1中分段点的红包金额是根据运动轨迹的参数直接设定的,而权利要求1中,由于红包插入位置以及红包金额都是用户在运动过程中,根据需求随意设置的,因此,本申请中分段点的坐标和红包金额并无关联,均与用户运动相关。
复审请求时提交的新修改的权利要求书的内容如下:
“1. 一种运动轨迹分享方法,应用于第一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获取红包数额和红包插入位置坐标;
将所述红包数额和所述红包插入位置坐标发送给预设服务器,以便于所述预设服务器根据所述红包数额为所述红包插入位置坐标设置红包;
根据所述红包插入位置坐标,生成带有红包的运动轨迹;
接收轨迹分享指令;
根据所述轨迹分享指令向所述预设服务器发送轨迹分享信息;
其中,所述轨迹分享信息包括所述带有红包的运动轨迹和辅助信息,以便于所述预设服务器根据所述辅助信息将所述带有红包的运动轨迹发送给第二终端,所述预设服务器基于接收到的所述第二终端发送的用户实际运动轨迹与所述带有红包的运动轨迹的相似度以及所述第二终端发送的当前位置坐标对应的红包数额,为所述第二终端发送对应数额的物品;
其中,所述获取红包数额和红包插入位置坐标的步骤,包括:
若在用户的运动过程中检测到预设的红包插入动作,则获取用户执行所述预设的红包插入动作时所在位置的坐标,得到红包插入位置坐标;
根据所述预设的红包插入动作确定红包数额;
相应的,所述根据所述红包插入位置坐标,生成带有红包的运动轨迹的步骤,包括:
为所述红包插入位置坐标设置红包标识;
在接收到运动结束指令时,将用户在运动过程中各个时间点对应的位置坐标连接,得到带有红包的运动轨迹;其中,所述用户在运动过程中各个时间点对应的位置坐标中包括至少一个所述红包插入位置坐标;
其中,所述红包插入动作为用户在运动过程中做出的动作。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辅助信息为至少一个目标接收方标识;
所述根据所述轨迹分享指令向所述预设服务器发送轨迹分享信息的步骤,包括:
根据所述轨迹分享指令显示至少一个接收方标识;
当检测到用户针对所述至少一个接收方标识的选择操作时,获取所述选择操作对应的接收方标识,得到至少一个目标接收方标识;
生成轨迹分享信息,所述轨迹分享信息包括所述带有红包的运动轨迹和所述至少一个目标接收方标识;
向所述预设服务器发送所述轨迹分享信息,以便于所述预设服务器将所述带有红包的运动轨迹发送至所述目标接收方标识对应的第二终端。
3.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辅助信息为第一终端标识;
所述根据所述轨迹分享指令向所述预设服务器发送轨迹分享信息的步骤,包括:
根据所述轨迹分享指令生成轨迹分享信息,所述轨迹分享信息包括所述带有红包的运动轨迹和所述第一终端标识;
将所述轨迹分享信息发送给所述预设服务器,以便于所述预设服务器确定与所述第一终端标识对应的至少一个预设接收方标识,并将所述带有红包的运动轨迹发送至与所述预设接收方标识对应的第二终端。
4. 一种运动轨迹分享方法,应用于第二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接收预设服务器发送的带有红包的运动轨迹;
当接收到轨迹选择指令时,将所述带有红包的运动轨迹确定为预设路线;
若在用户以所述预设路线进行运动的过程中,检测到当前位置坐标与所述带有红包的运动轨迹中的红包插入位置坐标相同时,向所述预设服务器发送红包领取请求;其中,所述红包领取请求中包括所述第二终端的标识、用户的实际运动轨迹和所述当前位置坐标,以便于所述预设服务器基于接收到的所述第二终端发送的用户实际运动轨迹与所述带有红包的运动轨迹的相似度以及所述第二终端发送的当前位置坐标对应的红包数额,为所述第二终端发送对应数额的物品;
其中,所述带有红包的运动轨迹由第一终端发送至所述预设服务器;所述第一终端获取红包数额和红包插入位置坐标,以及将所述红包数额和所述红包插入位置坐标发送给预设服务器,以便于所述预设服务器根据所述红包数额为所述红包插入位置坐标设置红包,以及根据所述红包插入位置坐标,生成带有红包的运动轨迹;
其中,所述获取红包数额和红包插入位置坐标,包括:所述第一终端若在用户的运动过程中检测到预设的红包插入动作,则获取用户执行所述预设的红包插入动作时所在位置的坐标,得到红包插入位置坐标;所述第一终端根据所述预设的红包插入动作确定红包数额;
相应的,所述根据所述红包插入位置坐标,生成带有红包的运动轨迹,包括:所述第一终端为所述红包插入位置坐标设置红包标识;所述第一终端在接收到运动结束指令时,将用户在运动过程中各个时间点对应的位置坐标连接,得到带有红包的运动轨迹;其中,所述用户在运动过程中各个时间点对应的位置坐标中包括至少一个所述红包插入位置坐标;
其中,所述红包插入动作为用户在运动过程中做出的动作。
5. 一种运动轨迹分享方法,应用于预设服务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接收第一终端发送的红包数额和红包插入位置坐标;
根据所述红包数额为所述红包插入位置坐标设置红包;
接收所述第一终端发送的轨迹分享信息;所述轨迹分享信息包括带有红包的运动轨迹和辅助信息;
根据所述辅助信息将所述带有红包的运动轨迹发送至第二终端;
接收所述第二终端发送的红包领取请求;所述红包领取请求中包括用户的实际运动轨迹和当前位置坐标;
基于接收到的所述第二终端发送的用户实际运动轨迹与所述带有红包的运动轨迹的相似度以及所述当前位置坐标对应的红包数额,为所述第二终端发送对应数额的物品;
其中,所述第一终端发送的红包数额和红包插入位置坐标由所述第一终 端通过如下方式获得:若在用户的运动过程中检测到预设的红包插入动作,则获取用户执行所述预设的红包插入动作时所在位置的坐标,得到红包插入位置坐标;根据所述预设的红包插入动作确定红包数额;所述带有红包的运动轨迹由所述第一终端通过如下方式获得:在接收到运动结束指令时,将用户在运动过程中各个时间点对应的位置坐标连接,得到带有红包的运动轨迹;其中,所述用户在运动过程中各个时间点对应的位置坐标中包括至少一个所述红包插入位置坐标;
其中,所述红包插入动作为用户在运动过程中做出的动作。
6. 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据所述红包数额为所述红包插入位置坐标设置红包的步骤,包括:
根据所述红包数额将对应数量的物品从所述第一终端对应的账户中转移至所述预设服务器对应的账户中;
存储所述红包数额和所述红包插入位置坐标之间的对应关系。
7. 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辅助信息为至少一个目标接收方标识;
所述根据所述辅助信息将所述带有红包的运动轨迹发送至第二终端的步骤,包括:
将所述带有红包的运动轨迹发送至与所述目标接收方标识对应的第二终端。
8. 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辅助信息为所述第一终端标识;
所述根据所述辅助信息将所述带有红包的运动轨迹发送至第二终端的步骤,包括:
查找与所述第一终端标识对应的至少一个预设接收方标识;
将所述带有红包的运动轨迹发送至所述预设接收方标识对应的第二终端。
9. 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红包领取请求中还包括所述第二终端的标识和当前位置坐标;所述基于接收到的所述第 二终端发送的用户实际运动轨迹与所述带有红包的运动轨迹的相似度以及所述当前位置坐标对应的红包数额,为所述第二终端发送对应数额的物品的步骤,包括:
将所述第二终端的标识与至少一个目标接收方标识进行匹配;
或,将所述第二终端的标识与至少一个预设接收方标识进行匹配;
若匹配成功,则确定与所述当前位置坐标对应的红包数额;
计算所述用户实际运动轨迹与所述带有红包的运动轨迹的相似度;
根据所述相似度和所述当前位置坐标对应的红包数额,计算发放数额;
根据所述发放数额将对应数量的物品从所述预设服务器对应的账户中转移至所述第二终端对应的账户中。
10. 一种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终端包括:
获取模块,用于获取红包数额和红包插入位置坐标;
第一发送模块,用于将所述红包数额和所述红包插入位置坐标设置发送给预设服务器,以便于所述预设服务器根据所述红包数额为所述红包插入位置坐标设置红包;
生成模块,用于根据所述红包插入位置坐标,生成带有红包的运动轨迹;
第一接收模块,用于接收轨迹分享指令;
第二发送模块,用于根据所述轨迹分享指令向所述预设服务器发送轨迹分享信息;
其中,所述轨迹分享信息包括所述带有红包的运动轨迹和辅助信息,以便于所述预设服务器根据所述辅助信息将所述带有红包的运动轨迹发送给第二终端,所述预设服务器基于接收到的所述第二终端发送的用户实际运动轨迹与所述带有红包的运动轨迹的相似度以及所述第二终端发送的当前位置坐标对应的红包数额,为所述第二终端发送对应数额的物品;
其中,所述获取模块,用于:
若在用户的运动过程中检测到预设的红包插入动作,则获取用户执行所述预设的红包插入动作时所在位置的坐标,得到红包插入位置坐标;
根据所述预设的红包插入动作确定红包数额;
相应的,所述生成模块,用于:
为所述红包插入位置坐标设置红包标识;
在接收到运动结束指令时,将用户在运动过程中各个时间点对应的位置坐标连接,得到带有红包的运动轨迹;其中,所述用户在运动过程中各个时间点对应的位置坐标中包括所述红包插入位置坐标;
其中,所述红包插入动作为用户在运动过程中做出的动作。
11. 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发送模块,用于:
根据所述轨迹分享指令显示至少一个接收方标识;
当检测到用户针对所述至少一个接收方标识的选择操作时,获取所述选择操作对应的接收方标识,得到至少一个目标接收方标识;
生成轨迹分享信息,所述轨迹分享信息包括所述带有红包的运动轨迹和所述至少一个目标接收方标识;
向所述预设服务器发送所述轨迹分享信息,以便于所述预设服务器将所述带有红包的运动轨迹发送至所述目标接收方标识对应的第二终端。
12. 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发送模块,包括:
根据所述轨迹分享指令生成轨迹分享信息,所述轨迹分享信息包括所述带有红包的运动轨迹和第一终端标识;
将所述轨迹分享信息发送给所述预设服务器,以便于所述预设服务器根据所述第一终端标识,将所述带有红包的运动轨迹发送至与所述第一终端标识对应的至少一个预设接收方标识对应的第二终端。
13. 一种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终端包括:
第二接收模块,用于接收预设服务器发送的带有红包的运动轨迹;
确定模块,用于当接收到轨迹选择指令时,将所述带有红包的运动轨迹确定为预设路线;
第三发送模块,用于若在用户以所述预设路线进行运动的过程中,检测到当前位置坐标与所述带有红包的运动轨迹中的红包插入位置坐标相同时, 向所述预设服务器发送红包领取请求;
其中,所述红包领取请求中包括第二终端的标识、用户的实际运动轨迹和所述当前位置坐标,以便于所述预设服务器基于接收到的所述第二终端发送的用户实际运动轨迹与所述带有红包的运动轨迹的相似度以及所述第二终端发送的当前位置坐标对应的红包数额,为所述第二终端发送对应数额的物品;
其中,所述带有红包的运动轨迹由第一终端发送至所述预设服务器;所述第一终端用于获取红包数额和红包插入位置坐标,以及将所述红包数额和所述红包插入位置坐标发送给预设服务器,以便于所述预设服务器根据所述红包数额为所述红包插入位置坐标设置红包,以及根据所述红包插入位置坐标,生成带有红包的运动轨迹;
其中,所述获取红包数额和红包插入位置坐标,包括:所述第一终端若在用户的运动过程中检测到预设的红包插入动作,则获取用户执行所述预设的红包插入动作时所在位置的坐标,得到红包插入位置坐标;所述第一终端根据所述预设的红包插入动作确定红包数额;
相应的,所述根据所述红包插入位置坐标,生成带有红包的运动轨迹,包括:所述第一终端为所述红包插入位置坐标设置红包标识;所述第一终端在接收到运动结束指令时,将用户在运动过程中各个时间点对应的位置坐标连接,得到带有红包的运动轨迹;其中,所述用户在运动过程中各个时间点对应的位置坐标中包括至少一个所述红包插入位置坐标;
其中,所述红包插入动作为用户在运动过程中做出的动作。
14. 一种预设服务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预设服务器包括:
第三接收模块,用于接收第一终端发送的红包数额和红包插入位置坐标设置;
设置模块,用于根据所述红包数额为所述红包插入位置坐标设置红包;
第四接收模块,用于接收所述第一终端发送的轨迹分享信息;所述轨迹分享信息包括带有红包的运动轨迹和辅助信息;
第四发送模块,用于根据所述辅助信息将所述带有红包的运动轨迹发送 至第二终端;
第五接收模块,用于接收所述第二终端发送的红包领取请求;所述红包领取请求中包括用户的实际运动轨迹和当前位置坐标;
发放模块,用于基于接收到的所述第二终端发送的用户实际运动轨迹与所述带有红包的运动轨迹的相似度以及所述当前位置坐标对应的红包数额,为所述第二终端发送对应数额的物品;
其中,所述第一终端发送的红包数额和红包插入位置坐标由所述第一终端通过如下方式获得:若在用户的运动过程中检测到预设的红包插入动作,则获取用户执行所述预设的红包插入动作时所在位置的坐标,得到红包插入位置坐标;根据所述预设的红包插入动作确定红包数额;所述带有红包的运动轨迹由所述第一终端通过如下方式获得:在接收到运动结束指令时,将用户在运动过程中各个时间点对应的位置坐标连接,得到带有红包的运动轨迹;其中,所述用户在运动过程中各个时间点对应的位置坐标中包括至少一个所述红包插入位置坐标;
其中,所述红包插入动作为用户在运动过程中做出的动作。
15. 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预设服务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设置模块,包括:
转移子模块,用于根据所述红包数额将对应数量的物品从所述第一终端对应的账户中转移至所述预设服务器对应的账户中;
存储子模块,用于存储所述红包数额和所述红包插入位置坐标之间的对应关系。
16. 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预设服务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四发送模块,用于:
将所述带有红包的运动轨迹发送至与目标接收方标识对应的第二终端。
17. 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预设服务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四发送模块,用于:
查找与所述第一终端标识对应的至少一个预设接收方标识;
将所述带有红包的运动轨迹发送至所述预设接收方标识对应的第二终 端。
18. 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预设服务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发放模块,用于:
将所述第二终端的标识与至少一个目标接收方标识进行匹配;
或,将所述第二终端的标识与至少一个预设接收方标识进行匹配;
若匹配成功,则确定与所述当前位置坐标对应的红包数额;
计算所述用户实际运动轨迹与所述带有红包的运动轨迹的相似度;
根据所述相似度和所述当前位置坐标对应的红包数额,计算发放数额;
根据所述发放数额将对应数量的物品从所述预设服务器对应的账户中转移至所述第二终端对应的账户中。”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9年04月24日依法受理了该复审请求,并将其转送至原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
原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书中坚持驳回决定。
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理。
合议组于2019年07月24日发出复审通知书,复审通知书所依据的文本为:申请日2017年10月18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33页、说明书附图第1-8页、说明书摘要及摘要附图,2019年04月16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18项。复审通知书引用的对比文件与驳回决定引用的对比文件相同,即对比文件1。复审通知书指出: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在于:权利要求1限定了所述获取红包数额和红包插入位置坐标的步骤,包括:若在用户的运动过程中检测到预设的红包插入动作,则获取用户执行所述预设的红包插入动作时所在位置的坐标,得到红包插入位置坐标;根据所述预设的红包插入动作确定红包数额;相应的,所述根据所述红包插入位置坐标,生成带有红包的运动轨迹的步骤,包括:为所述红包插入位置坐标设置红包标识;在接收到运动结束指令时,将用户在运动过程中各个时间点对应的位置坐标连接,得到带有红包的运动轨迹;其中,所述用户在运动过程中各个时间点对应的位置坐标中包括至少一个所述红包插入位置坐标;其中,所述红包插入动作为用户在运动过程中做出的动作,而对比文件1仅公开了:运动(如马拉松、朋友圈跑步、登山、寻宝等)设置分段路线,根据分段路线对每一或某一分段设置生成相应的资源套组。其中特征“运动(如马拉松、朋友圈跑步、登山、寻宝等)设置分段路线”的含义可以理解为在运动中设置分段路线,也可以理解为为运动设置分段路线。如果理解为运动中设置分段路线,则基于上述区别特征,权利要求1实际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下称技术问题1)是:用户运动过程中如何具体设置带红包的运动轨迹。如果理解为为运动设置分段路线,则基于上述区别特征,权利要求1实际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下称技术问题2)是:用户如何设置带红包的运动轨迹,以满足用户需求,增加用户体验。对于技术问题1,对比文件1已经公开了在用户运动中设置分段路线,并且在本领域,设置预设动作和方法步骤之间的对应关系,以通过执行预设动作来实现相应的方法步骤,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实现方法步骤的惯用手段,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在具体设置分段点、分段点对应的红包数额及最终的运动轨迹时,有动机首先预设红包插入动作,如果检测到用户在某位置做出预设的红包插入动作,则将该位置作为红包插入位置,插入相应的红包额度,并在用户运动结束之后,将各位置坐标相连得到带红包的运动轨迹。对于技术问题2,首先,对比文件1已经公开了用户设置分段路线,而不管直接设置分段路线,还是通过实地运动来设置分段路线,均是用户根据其自身需求做出的常规选择,例如,如果用户已经对路线熟稔于心,则可以直接设置分段路线,如果用户对路线不够熟悉,有意愿熟悉路线或有需求实地考察以便设置分段路线,则用户有动机通过实地运动来设置分段路线,以满足自身需求;其次,不管是在用户运动的过程中还是在用户运动结束后设置分段路线,都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常规选择;再者,在本领域,设置预设动作和方法步骤之间的对应关系,以通过执行预设动作来实现相应的方法步骤,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实现方法步骤的惯用手段,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在具体设置分段点、分段点对应的红包数额及最终的运动轨迹时,有动机首先预设红包插入动作,如果检测到用户在某位置做出预设的红包插入动作,则将该位置作为红包插入位置,插入相应的红包额度,并在用户运动结束之后,将各位置坐标相连得到带红包的运动轨迹。由此可见,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和本领域惯用手段的结合不具备创造性。权利要求4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在于:其中,所述获取红包数额和红包插入位置坐标,包括:所述第一终端若在用户的运动过程中检测到预设的红包插入动作,则获取用户执行所述预设的红包插入动作时所在位置的坐标,得到红包插入位置坐标;所述第一终端根据所述预设的红包插入动作确定红包数额;相应的,所述根据所述红包插入位置坐标,生成带有红包的运动轨迹,包括:所述第一终端为所述红包插入位置坐标设置红包标识;所述第一终端在接收到运动结束指令时,将用户在运动过程中各个时间点对应的位置坐标连接,得到带有红包的运动轨迹;其中,所述用户在运动过程中各个时间点对应的位置坐标中包括至少一个所述红包插入位置坐标;其中,所述红包插入动作为用户在运动过程中做出的动作。参考权利要求1可知,该区别特征为本领域的惯用手段,权利要求4相对于对比文件1和本领域惯用手段的结合不具备创造性。权利要求5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在于:其中,所述第一终端发送的红包数额和红包插入位置坐标由所述第一终端通过如下方式获得:若在用户的运动过程中检测到预设的红包插入动作,则获取用户执行所述预设的红包插入动作时所在位置的坐标,得到红包插入位置坐标;根据所述预设的红包插入动作确定红包数额;所述带有红包的运动轨迹由所述第一终端通过如下方式获得:在接收到运动结束指令时,将用户在运动过程中各个时间点对应的位置坐标连接,得到带有红包的运动轨迹;其中,所述用户在运动过程中各个时间点对应的位置坐标中包括至少一个所述红包插入位置坐标;其中,所述红包插入动作为用户在运动过程中做出的动作。参考权利要求1可知,该区别特征为本领域的惯用手段,权利要求5相对于对比文件1和本领域惯用手段的结合不具备创造性。从属权利要求2、3、6-9的附加技术特征或被对比文件1公开,或属于本领域惯用手段,同样不具备创造性。权利要求10-18是分别与权利要求1-9对应的装置权利要求,相对于对比文件1和本领域惯用手段的结合同样不具备创造性。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8月30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未提交修改文件,仅陈述了本申请具备创造性的理由:首先,对比文件1并没有给出在运动中设置分段路线的技术启示,本领域技术人员没有动机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修改为本申请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其次,本领域技术人员通常通过在移动终端上设置各种参数从而形成带有红包的运动路线从而达到吸引其他用户去运动的技术效果,而本申请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为通过用户在运动过程中的各种动作从而生成带有红包的运动轨迹再将运动轨迹分享出去,从而达到增加用户生成和分享运动轨迹的趣味性的技术效果,显然现有技术方案中根本没有增加用户生成和分享运动轨迹的技术特征和趣味性的技术效果,上述区别技术特征不是本领域的惯用技术手段。
在上述程序的基础上,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可以作出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一)审查文本的认定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8月30日答复复审通知书时未提交修改文件,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所依据的文本与复审通知书所依据的文本相同,为:申请日2017年10月18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33页、说明书附图第1-8页、说明书摘要及摘要附图,2019年04月16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18项。
经审查,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4月16日提出复审请求时所提交的权利要求书的修改之处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二)关于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
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所引用的对比文件与复审通知书及驳回决定所引用的对比文件相同,即
对比文件1:CN106959984A,公开日为2017年07月18日。
权利要求1-18不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创造性,理由如下:
1.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运动轨迹分享方法,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资源交互方法、系统及资源获取装置,并具体公开了如下技术特征(参见说明书第[0002]-[0129]段,附图1-11):参见图2,资源提供终端20(相当于权利要求1中的第一终端)及资源获取终端30(相当于权利要求1中的第二终端)透过网络连接该资源交互服务器10(相当于权利要求1中的预设服务器)。如图1所示,一种资源交互方法,该方法由资源交互服务器10执行,包括步骤S110,接收一资源提供终端设定的一资源套组设定参数,生成至少一资源套组(相当于权利要求1中的:将所述红包数额和所述红包插入位置坐标发送给预设服务器,以便于所述预设服务器根据所述红包数额为所述红包插入位置坐标设置红包),该资源套组设定参数至少包括有一第一地理位置,根据该资源套组设定参数生成所述至少一资源套组,该每一资源套组包括有资源、封套及地理指示信息;步骤S120,发送一资源套组给一资源获取终端,该资源套组的地理指示信息至少包括有该第一地理位置及不同于该第一地理位置的一第二地理位置;步骤S130,获得资源获取终端的地理信息,判断资源获取终端的地理信息是否与其所获得且未生效的资源套组的地理指示信息相匹配,并当判断结果为是时,使该资源获取终端获得该资源套组中的资源。资源套组的常见形式为电子红包(相当于权利要求1中的:所述预设服务器基于接收到的所述第二终端发送的用户实际运动轨迹与所述带有红包的运动轨迹的相似度以及所述第二终端发送的当前位置坐标对应的红包数额,为所述第二终端发送对应数额的物品)。步骤S120发送一资源套组给一资源获取终端具体包括:c.当一资源获取终端的当前位置与一资源套组的第二地理位置相匹配时,资源交互服务器将该资源套组发送给该资源获取终端;例如,一资源套组的第二地理位置为B位置,当资源获取终端位于B位置时,将该资源套组发送给该资源获取终端。资源提供终端在设定资源套组的参数时就设置好其第二地理位置(相当于权利要求1中的:获取红包数额和红包插入位置坐标)。进一步,步骤130中判断资源获取终端的地理信息是否与其所获得且未生效的资源套组的地理指示信息相匹配具体为:确定资源获取终端的一预设时间段内的地理信息是否与其所获得且未生效的资源套组的地理指示信息匹配。进一步,资源套组的地理指示信息还包括有端点为第一地理位置及第二地理位置的GPS路线,资源获取终端的地理信息为行动路线,判断资源获取终端的地理信息是否与其所获得且未生效的资源套组的地理指示信息是否相匹配具体为:判断资源获取终端的行动路线是否包含有与该GPS路线重合的行动路线信息。该资源套组的GPS路线可以是资源提供终端直接设置(相当于权利要求1中的:根据所述红包插入位置坐标,生成带有红包的运动轨迹)。资源获取终端接收到该资源套组,点击资源套组的标识可以查看封套,封套有预设的GPS路线,其中GPS路线的一个端点在A位置,另一个端点在B位置,GPS路线是沿着街道从B位置到达A位置,资源获取终端沿预定的GPS路线从B位置到A位置移动时,在电子地图上表现为资源套组的标识移动,当完成预定GPS路线行走后,服务器接收到资源获取终端的GPS路线与预定路线有重合,则提示消费者可以打开资源套组,并进行资源套组中的资源领取。步骤S250,接收资源获取终端对电子红包的提现请求。本实施方式的技术方案还可应用于以下场景:运动(如马拉松、朋友圈跑步、登山、寻宝等)设置分段路线,根据分段路线对每一或某一分段设置生成相应的资源套组,那么完成相应的分段路线即可获得相应资源套组中的资源,可达到鼓励用户运动的效果。如图9所示,运行于服务器上的资源交互系统300包括发送模块310,发送模块310将资源套组发送给相应的用户终端具体包括如下几种方式之一:b.发送模块310根据一用户终端的资源套组转发指令(相当于权利要求1中的:接收轨迹分享指令,根据所述轨迹分享指令向所述预设服务器发送轨迹分享信息),将相应的资源套组转发给相应的另一用户终端;d.该资源套组设定参数包括有资源套组发放规则,发送模块310根据该资源套组发放规则将资源套组发送相应的用户终端。例如用户终端在设定资源套组设定参数时,直接设置资源套组发放规则为资源获取对象为具体某个或具有某些人口特征(例如性别、年龄、兴趣、地区、或某个区域内)的资源获取对象(相当于权利要求1中的辅助信息),资源交互服务器根据该设定将资源套组发送相应的用户终端(相当于权利要求1中的:其中,所述轨迹分享信息包括所述带有红包的运动轨迹和辅助信息,以便于所述预设服务器根据所述辅助信息将所述带有红包的运动轨迹发送给第二终端)。
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在于:所述获取红包数额和红包插入位置坐标的步骤,包括:若在用户的运动过程中检测到预设的红包插入动作,则获取用户执行所述预设的红包插入动作时所在位置的坐标,得到红包插入位置坐标;根据所述预设的红包插入动作确定红包数额;相应的,所述根据所述红包插入位置坐标,生成带有红包的运动轨迹的步骤,包括:为所述红包插入位置坐标设置红包标识;在接收到运动结束指令时,将用户在运动过程中各个时间点对应的位置坐标连接,得到带有红包的运动轨迹;其中,所述用户在运动过程中各个时间点对应的位置坐标中包括至少一个所述红包插入位置坐标;其中,所述红包插入动作为用户在运动过程中做出的动作。基于上述区别特征,权利要求1实际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用户如何设置带红包的运动轨迹,以满足用户需求,增加用户体验。
首先,对比文件1已经公开了用户设置分段路线,而不管直接设置分段路线,还是通过实地运动来设置分段路线,均是用户根据其自身需求做出的常规选择,例如,如果用户已经对路线熟稔于心,则可以直接设置分段路线,如果用户对路线不够熟悉,有意愿熟悉路线或有需求实地考察以便设置分段路线,则用户有动机通过实地运动来设置分段路线,以满足自身需求;其次,不管是在用户运动的过程中还是在用户运动结束后设置分段路线,都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常规选择;再者,在本领域,设置预设动作和方法步骤之间的对应关系,以通过执行预设动作来实现相应的方法步骤,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实现方法步骤的惯用手段,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在具体设置分段点、分段点对应的红包数额及最终的运动轨迹时,有动机首先预设红包插入动作,如果检测到用户在某位置做出预设的红包插入动作,则将该位置作为红包插入位置,设置红包标识,插入相应的红包额度,并在用户运动结束之后,将各位置坐标相连得到带红包的运动轨迹。
由此可见,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惯用手段得到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此权利要求1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不具备创造性。
2. 权利要求2和3从属于权利要求1,对比文件1公开了权利要求2和3的部分附加技术特征(参见说明书第[0110]-[0114]段,图9):如图9所示,运行于服务器上的资源交互系统300包括发送模块310,发送模块310将资源套组发送给相应的用户终端具体包括如下几种方式之一:b.发送模块310根据一用户终端的资源套组转发指令(相当于权利要求2和3中的:根据所述轨迹分享指令向所述预设服务器发送轨迹分享信息),将相应的资源套组转发给相应的另一用户终端;d.该资源套组设定参数包括有资源套组发放规则,发送模块310根据该资源套组发放规则将资源套组发送相应的用户终端。例如用户终端在设定资源套组设定参数时,直接设置资源套组发放规则为资源获取对象为具体某个或具有某些人口特征(例如性别、年龄、兴趣、地区、或某个区域内)的资源获取对象,资源交互服务器根据该设定将资源套组发送相应的用户终端。而在本领域,资源获取方和资源提供方通常采用用户标识来标识,在此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动机将资源获取方的辅助信息具体设置为目标接收方标识,并且在轨迹分享信息中包括该目标接收方标识以实现轨迹分享,同时为了使资源获取方了解资源的来源,而在轨迹分享信息中包括资源提供方的用户标识。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基础上,权利要求2和3也不具备创造性。
3.权利要求4请求保护一种运动轨迹分享方法,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资源交互方法、系统及资源获取装置,并具体公开了如下技术特征(参见说明书第[0002]-[0129]段,附图1-11):参见图2,资源提供终端20(相当于权利要求4中的第一终端)及资源获取终端30(相当于权利要求4中的第二终端)透过网络连接该资源交互服务器10(相当于权利要求4中的预设服务器)。如图1所示,一种资源交互方法,该方法由资源交互服务器10执行,包括步骤S110,接收一资源提供终端设定的一资源套组设定参数,生成至少一资源套组(相当于权利要求4中的:第一终端将所述红包数额和所述红包插入位置坐标发送给预设服务器,以便于所述预设服务器根据所述红包数额为所述红包插入位置坐标设置红包),该资源套组设定参数至少包括有一第一地理位置,根据该资源套组设定参数生成所述至少一资源套组,该每一资源套组包括有资源、封套及地理指示信息;步骤S120,发送一资源套组给一资源获取终端,该资源套组的地理指示信息至少包括有该第一地理位置及不同于该第一地理位置的一第二地理位置;步骤S130,获得资源获取终端的地理信息,判断资源获取终端的地理信息是否与其所获得且未生效的资源套组的地理指示信息相匹配,并当判断结果为是时,使该资源获取终端获得该资源套组中的资源。资源套组的常见形式为电子红包。步骤S120发送一资源套组给一资源获取终端具体包括:c.当一资源获取终端的当前位置与一资源套组的第二地理位置相匹配时,资源交互服务器将该资源套组发送给该资源获取终端;例如,一资源套组的第二地理位置为B位置,当资源获取终端位于B位置时,将该资源套组发送给该资源获取终端;资源提供终端在设定资源套组的参数时就设置好其第二地理位置(相当于权利要求4中的:第一终端获取红包数额和红包插入位置坐标)。进一步,步骤130中判断资源获取终端的地理信息是否与其所获得且未生效的资源套组的地理指示信息相匹配具体为:确定资源获取终端的一预设时间段内的地理信息是否与其所获得且未生效的资源套组的地理指示信息匹配。进一步,资源套组的地理指示信息还包括有端点为第一地理位置及第二地理位置的GPS路线。该资源套组的GPS路线可以是资源提供终端直接设置(相当于权利要求4中的:根据所述红包插入位置坐标,生成带有红包的运动轨迹)。资源获取终端接收到该资源套组,点击资源套组的标识可以查看封套,封套有预设的GPS路线,其中GPS路线的一个端点在A位置,另一个端点在B位置,GPS路线是沿着街道从B位置到达A位置,资源获取终端沿预定的GPS路线从B位置到A位置移动时,在电子地图上表现为资源套组的标识移动,当完成预定GPS路线行走(相当于权利要求4中的:当接收到轨迹选择指令时,将所述带有红包的运动轨迹确定为预设路线,用户以所述预设路线进行运动)后,服务器接收到资源获取终端的GPS路线与预定路线有重合,则提示消费者可以打开资源套组,并进行资源套组中的资源领取。步骤S250,接收资源获取终端对电子红包的提现请求(相当于权利要求4中的:若在用户以所述预设路线进行运动的过程中,检测到当前位置坐标与所述带有红包的运动轨迹中的红包插入位置坐标相同时,向所述预设服务器发送红包领取请求;其中,所述红包领取请求中包括所述第二终端的标识、用户的实际运动轨迹和所述当前位置坐标,以便于所述预设服务器基于接收到的所述第二终端发送的用户实际运动轨迹与所述带有红包的运动轨迹的相似度以及所述第二终端发送的当前位置坐标对应的红包数额,为所述第二终端发送对应数额的物品)。本实施方式的技术方案还可应用于以下场景:运动(如马拉松、朋友圈跑步、登山、寻宝等)设置分段路线,根据分段路线对每一或某一分段设置生成相应的资源套组,那么完成相应的分段路线即可获得相应资源套组中的资源,可达到鼓励用户运动的效果。如图9所示,运行于服务器上的资源交互系统300包括发送模块310,发送模块310将资源套组发送给相应的用户终端具体包括如下几种方式之一:b.发送模块310根据一用户终端的资源套组转发指令,将相应的资源套组转发给相应的另一用户终端;d.该资源套组设定参数包括有资源套组发放规则,发送模块310根据该资源套组发放规则将资源套组发送相应的用户终端。例如用户终端在设定资源套组设定参数时,直接设置资源套组发放规则为资源获取对象为具体某个或具有某些人口特征(例如性别、年龄、兴趣、地区、或某个区域内)的资源获取对象,资源交互服务器根据该设定将资源套组发送相应的用户终端。
权利要求4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在于:其中,所述获取红包数额和红包插入位置坐标,包括:所述第一终端若在用户的运动过程中检测到预设的红包插入动作,则获取用户执行所述预设的红包插入动作时所在位置的坐标,得到红包插入位置坐标;所述第一终端根据所述预设的红包插入动作确定红包数额;相应的,所述根据所述红包插入位置坐标,生成带有红包的运动轨迹,包括:所述第一终端为所述红包插入位置坐标设置红包标识;所述第一终端在接收到运动结束指令时,将用户在运动过程中各个时间点对应的位置坐标连接,得到带有红包的运动轨迹;其中,所述用户在运动过程中各个时间点对应的位置坐标中包括至少一个所述红包插入位置坐标;其中,所述红包插入动作为用户在运动过程中做出的动作。基于上述区别特征,权利要求4实际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用户如何设置带红包的运动轨迹,以满足用户需求,增加用户体验。
首先,对比文件1已经公开了用户设置分段路线,而不管直接设置分段路线,还是通过实地运动来设置分段路线,均是用户根据其自身需求做出的常规选择,例如,如果用户已经对路线熟稔于心,则可以直接设置分段路线,如果用户对路线不够熟悉,有意愿熟悉路线或有需求实地考察以便设置分段路线,则用户有动机通过实地运动来设置分段路线,以满足自身需求;其次,不管是在用户运动的过程中还是在用户运动结束后设置分段路线,都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常规选择;再者,在本领域,设置预设动作和方法步骤之间的对应关系,以通过执行预设动作来实现相应的方法步骤,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实现方法步骤的惯用手段,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在具体设置分段点、分段点对应的红包数额及最终的运动轨迹时,有动机首先预设红包插入动作,如果检测到用户在某位置做出预设的红包插入动作,则将该位置作为红包插入位置,设置红包标识,插入相应的红包额度,并在用户运动结束之后,将各位置坐标相连得到带红包的运动轨迹。
由此可见,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惯用手段得到权利要求4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此权利要求4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不具备创造性。
4.权利要求5请求保护一种运动轨迹分享方法,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资源交互方法、系统及资源获取装置,并具体公开了如下技术特征(参见说明书第[0002]-[0129]段,附图1-11):参见图2,资源提供终端20(相当于权利要求5中的第一终端)及资源获取终端30(相当于权利要求5中的第二终端)透过网络连接该资源交互服务器10(相当于权利要求5中的预设服务器)。如图1所示,一种资源交互方法,该方法由资源交互服务器10执行,包括步骤S110,接收一资源提供终端设定的一资源套组设定参数,生成至少一资源套组(相当于权利要求5中的:接收第一终端发送的红包数额和红包插入位置坐标;根据所述红包数额为所述红包插入位置坐标设置红包),该资源套组设定参数至少包括有一第一地理位置,根据该资源套组设定参数生成所述至少一资源套组,该每一资源套组包括有资源、封套及地理指示信息;步骤S120,发送一资源套组给一资源获取终端,该资源套组的地理指示信息至少包括有该第一地理位置及不同于该第一地理位置的一第二地理位置;步骤S130,获得资源获取终端的地理信息,判断资源获取终端的地理信息是否与其所获得且未生效的资源套组的地理指示信息相匹配,并当判断结果为是时,使该资源获取终端获得该资源套组中的资源。资源套组的常见形式为电子红包(相当于权利要求5中的:基于接收到的所述第二终端发送的用户实际运动轨迹与所述带有红包的运动轨迹的相似度以及所述当前位置坐标对应的红包数额,为所述第二终端发送对应数额的物品)。步骤S120发送一资源套组给一资源获取终端具体包括:c.当一资源获取终端的当前位置与一资源套组的第二地理位置相匹配时,资源交互服务器将该资源套组发送给该资源获取终端;例如,一资源套组的第二地理位置为B位置,当资源获取终端位于B位置时,将该资源套组发送给该资源获取终端;资源提供终端在设定资源套组的参数时就设置好其第二地理位置。进一步,步骤130中判断资源获取终端的地理信息是否与其所获得且未生效的资源套组的地理指示信息相匹配具体为:确定资源获取终端的一预设时间段内的地理信息是否与其所获得且未生效的资源套组的地理指示信息匹配。进一步,资源套组的地理指示信息还包括有端点为第一地理位置及第二地理位置的GPS路线。该资源套组的GPS路线可以是资源提供终端直接设置。资源获取终端接收到该资源套组,点击资源套组的标识可以查看封套,封套有预设的GPS路线,其中GPS路线的一个端点在A位置,另一个端点在B位置,GPS路线是沿着街道从B位置到达A位置,资源获取终端沿预定的GPS路线从B位置到A位置移动时,在电子地图上表现为资源套组的标识移动,当完成预定GPS路线行走后,服务器接收到资源获取终端的GPS路线与预定路线有重合,则提示消费者可以打开资源套组,并进行资源套组中的资源领取。步骤S250,接收资源获取终端对电子红包的提现请求(相当于权利要求5中的:接收所述第二终端发送的红包领取请求;所述红包领取请求中必然包括用户的实际运动轨迹和当前位置坐标)。本实施方式的技术方案还可应用于以下场景:运动(如马拉松、朋友圈跑步、登山、寻宝等)设置分段路线,根据分段路线对每一或某一分段设置生成相应的资源套组,那么完成相应的分段路线即可获得相应资源套组中的资源,可达到鼓励用户运动的效果。如图9所示,运行于服务器上的资源交互系统300包括发送模块310,发送模块310将资源套组发送给相应的用户终端具体包括如下几种方式之一:b.发送模块310根据一用户终端的资源套组转发指令(相当于权利要求5中的:接收所述第一终端发送的轨迹分享信息;所述轨迹分享信息包括带有红包的运动轨迹),将相应的资源套组转发给相应的另一用户终端;d.该资源套组设定参数包括有资源套组发放规则,发送模块310根据该资源套组发放规则将资源套组发送相应的用户终端。例如用户终端在设定资源套组设定参数时,直接设置资源套组发放规则为资源获取对象为具体某个或具有某些人口特征(例如性别、年龄、兴趣、地区、或某个区域内)的资源获取对象(相当于权利要求5中的辅助信息),资源交互服务器根据该设定将资源套组发送相应的用户终端(相当于权利要求5中的:所述轨迹分享信息还包括辅助信息;根据所述辅助信息将所述带有红包的运动轨迹发送至第二终端)。
权利要求5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在于:其中,所述第一终端发送的红包数额和红包插入位置坐标由所述第一终端通过如下方式获得:若在用户的运动过程中检测到预设的红包插入动作,则获取用户执行所述预设的红包插入动作时所在位置的坐标,得到红包插入位置坐标;根据所述预设的红包插入动作确定红包数额;所述带有红包的运动轨迹由所述第一终端通过如下方式获得:在接收到运动结束指令时,将用户在运动过程中各个时间点对应的位置坐标连接,得到带有红包的运动轨迹;其中,所述用户在运动过程中各个时间点对应的位置坐标中包括至少一个所述红包插入位置坐标;其中,所述红包插入动作为用户在运动过程中做出的动作。基于上述区别特征,权利要求5实际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用户如何设置带红包的运动轨迹,以满足用户需求,增加用户体验。
首先,对比文件1已经公开了用户设置分段路线,而不管直接设置分段路线,还是通过实地运动来设置分段路线,均是用户根据其自身需求做出的常规选择,例如,如果用户已经对路线熟稔于心,则可以直接设置分段路线,如果用户对路线不够熟悉,有意愿熟悉路线或有需求实地考察以便设置分段路线,则用户有动机通过实地运动来设置分段路线,以满足自身需求;其次,不管是在用户运动的过程中还是在用户运动结束后设置分段路线,都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常规选择;再者,在本领域,设置预设动作和方法步骤之间的对应关系,以通过执行预设动作来实现相应的方法步骤,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实现方法步骤的惯用手段,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在具体设置分段点、分段点对应的红包数额及最终的运动轨迹时,有动机首先预设红包插入动作,如果检测到用户在某位置做出预设的红包插入动作,则将该位置作为红包插入位置,设置红包标识,插入相应的红包额度,并在用户运动结束之后,将各位置坐标相连得到带红包的运动轨迹。
由此可见,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惯用手段得到权利要求5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此权利要求5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不具备创造性。
5. 权利要求6从属于权利要求5。对比文件1公开了权利要求6的全部附加技术特征(参见说明书第[0051]、[0095]段,图9):如图1所示,一种资源交互方法,该方法由资源交互服务器10执行,包括步骤S110,接收一资源提供终端设定的一资源套组设定参数,生成至少一资源套组(则资源交互服务器上必然存储了红包数额和红包插入位置坐标之间的对应关系),该资源套组设定参数至少包括有一第一地理位置,根据该资源套组设定参数生成所述至少一资源套组,该每一资源套组包括有资源、封套及地理指示信息;步骤S250,接收资源获取终端对电子红包的提现请求,根据提现请求对发送端用户的银行账号中的电子红包的冻结金额进行解冻,及将解冻金额划拨到资源获取终端用户的银行账号中(相当于权利要求6中的:根据红包数额将对应数量的物品从第一终端对应的账户中转移至预设服务器对应的账户中)。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基础上,权利要求6也不具备创造性。
6.权利要求7和8从属于权利要求5,对比文件1公开了权利要求7和8的部分附加技术特征(参见说明书第[0110]-[0114]段,图9):如图9所示,运行于服务器上的资源交互系统300包括发送模块310,发送模块310将资源套组发送给相应的用户终端具体包括如下几种方式之一:b.发送模块310根据一用户终端的资源套组转发指令,将相应的资源套组转发给相应的另一用户终端;d.该资源套组设定参数包括有资源套组发放规则,发送模块310根据该资源套组发放规则将资源套组发送相应的用户终端。例如用户终端在设定资源套组设定参数时,直接设置资源套组发放规则为资源获取对象为具体某个或具有某些人口特征(例如性别、年龄、兴趣、地区、或某个区域内)的资源获取对象,资源交互服务器根据该设定将资源套组发送相应的用户终端。而在本领域,资源获取方和资源提供方通常采用用户标识来标识,在此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动机将资源获取方的辅助信息具体设置为目标接收方标识,并且在轨迹分享信息中包括该目标接收方标识以实现轨迹分享。同时为了将资源提供方提供的资源发送至期望的资源接收方,而将辅助信息具体设置为资源提供方的用户标识,从而根据资源提供方的用户标识查找资源获取方的用户标识。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基础上,权利要求7和8也不具备创造性。
7.权利要求9从属于权利要求5,对比文件1公开了权利要求9的部分附加技术特征(参见说明书第[0053]、[0095]段):步骤S130,获得资源获取终端的地理信息,判断资源获取终端的地理信息是否与其所获得且未生效的资源套组的地理指示信息相匹配,并当判断结果为是时,使该资源获取终端获得该资源套组中的资源。步骤S250,接收资源获取终端对电子红包的提现请求,根据提现请求对发送端用户的银行账号中的电子红包的冻结金额进行解冻,及将解冻金额划拨到资源获取终端用户的银行账号中。另外,为了保证红包的准确发放,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动机将第二终端标识与目标接收方标识或预设接收方标识进行匹配。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基础上,权利要求9也不具备创造性。
8.权利要求10-18是分别与权利要求1-9对应的装置权利要求,其相应的方法权利要求的评述可参见以上对权利要求1-9的评述,而设置功能模块来实施相应的方法步骤,属于本领域具体实现装置的惯用手段。因此,权利要求10-18相对于对比文件1和本领域惯用手段的结合同样不具备创造性。
(三) 关于复审申请人的意见陈述
首先,对比文件1已经公开了用户设置分段路线,而不管直接设置分段路线,还是通过实地运动来设置分段路线,均是用户根据其自身需求做出的常规选择,例如,如果用户已经对路线熟稔于心,则可以直接设置分段路线,如果用户对路线不够熟悉,有意愿熟悉路线或有需求实地考察以便设置分段路线,则用户有动机通过实地运动来设置分段路线,以满足自身需求;其次,不管是在用户运动的过程中还是在用户运动结束后设置分段路线,都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常规选择;再者,在本领域,设置预设动作和方法步骤之间的对应关系,以通过执行预设动作来实现相应的方法步骤,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实现方法步骤的惯用手段,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在具体设置分段点、分段点对应的红包数额及最终的运动轨迹时,有动机首先预设红包插入动作,如果检测到用户在某位置做出预设的红包插入动作,则将该位置作为红包插入位置,设置红包标识,插入相应的红包额度,并在用户运动结束之后,将各位置坐标相连得到带红包的运动轨迹。
综上所述,合议组对复审请求人的意见不予支持。
三、决定
维持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9年01月07日对本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
如对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不服,根据专利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复审请求人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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