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养护混凝土产品的设备和方法-复审决定


发明创造名称:用于养护混凝土产品的设备和方法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193132
决定日:2019-10-24
委内编号:1F261974
优先权日:2013-12-31
申请(专利)号:201410858138.5
申请日:2014-12-31
复审请求人:艾乐迈铁科集团
无效请求人:
授权公告日: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
主审员:王涛
合议组组长:曹阳
参审员:郭伟娟
国际分类号:B28B11/24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决定要点
:判断发明是否具备创造性,需要确定现有技术整体上是否存在使本领域技术人员在面对发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时,有动机改进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并获得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的技术启示,如果现有技术中存在这种技术启示,则发明是显而易见的,从而不具备创造性。
全文:
本复审请求涉及申请号为201410858138.5,名称为“用于养护混凝土产品的设备和方法”的发明专利申请(下称本申请)。本申请的申请人为艾乐迈铁科集团,申请日为2014年12月31日,优先权日为2013年12月31日,公开日为2015年7月1日。
经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审查部门于2018年6月29日发出驳回决定,驳回了本申请,其理由是:权利要求1-12相对于对比文件1(EP1681150A1,公开日为2006年7月19日)与对比文件2(CN1O2366967A,公开日为2012年3月7日)以及本领域公知常识的结合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驳回决定所依据的文本为:2018年5月23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12项,申请日(2014年12月31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51段、说明书附图、说明书摘要和摘要附图。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用于养护混凝土产品的设备,所述设备包括养护室(10),所述养护室(10)包括多个养护单元(12),所述多个养护单元(12)布置成至少一列(11),在每一列(11)中,多个养护单元(12)布置成一个竖直堆叠体,所述养护单元(12)被形成为多个养护单元组(13),其中每个养护单元组(13)包括至少一个养护单元(12),并且所述养护单元组(13)被相对于所述养护室(10)的其他养护单元组(13)隔离,其特征在于,每个所述养护单元组(13)包括湿气和/或温度测量装置(31),并且所述测量装置包括用于测量所要养护的元件的表面温度的传感器,以便限定所需的冷凝点温度,其中所述养护单元组(13)具有湿气控制装置(26),通过湿气控制装置(26)来控制所述养护室(10)的每个养护单元(12)的湿气水平,使得:取决于对产品质量的预期影响,所述冷凝点温度保持稍高于或稍低于位于所述养护单元(12)中的混凝土产品的表面温度,或者保持在冷凝点处。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每个养护单元组(13)包括2至4个养护单元(12)。
3.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养护单元组(13)通过在竖直方向上限制所述养护单元组(13)的水平分离隔离壁(15)形成为至少一列(11)。
4. 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的任一项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养护单元组(13)由在水平方向上限制所述养护单元组(13)的竖直分离隔离壁(16)形成。
5. 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的任一项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养护单元组(13)具有用于控制所述养护单元组内的温度的湿气控 制装置。
6. 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的任一项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养护单元组(13)包括湿气喷嘴(26),并且所述湿气喷嘴(26)包括用于控制湿气的流动的装置。
7. 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的任一项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养护室(10)的所述多个养护单元组(13)被连接至公共的空气通道系统(20),所述空气通道系统(20)包括通向所述养护单元(12)的空气通道(21)以及用于对所述通道系统中的空气进行加热的加热装置(22)。
8. 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空气通道系统(20)包括用于使空气循环的装置(22)。
9. 一种在养护室(10)中养护混凝土产品的方法,所述养护室(10)包括布置成至少一列(11)的多个养护单元(12),在每一列(11)中,多个养护单元(12)布置成一个竖直堆叠体,在所述方法中,控制所述养护单元(12)的湿气水平,使得所述养护单元(12)中的温度是期望的,所述养护单元(12)被形成为多个养护单元组(13),其中每个养护单元组(13)包括至少一个养护单元(12),并且所述养护单元组(13)被相对于所述养护室(10)的其他养护单元组(13)隔离,其特征在于,每个所述养护单元组(13)包括湿气和/或温度测量装置(31),所述测量装置包括用于测量所要养护的元件的表面温度的传感器,通过所述传感器来测量所要养护的元件的表面温度,以便限定所需的冷凝点温度,其中,通过湿气控制装置(26)来控制所述养护室(10)的每个养护单元(12)的湿气水平,使得:取决于对产品质量的预期影响,所述冷凝点温度保持稍高于或稍低于位于所述养护单元(12)中的混凝土产品的表面温度,或者保持在冷凝点处。
10. 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每个养护单元组(13)包括2至4个养护单元(12)。
11. 根据权利要求9至10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使相对湿气水平随着所要养护的元件的温度升高而增加。
12. 根据权利要求9至10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测量每个养护单元组(13)的湿气水平和/或温度,并基于测量结果来控制所述湿气水平,以便达到所需的湿气水平和温度。”
申请人(下称复审请求人)对上述驳回决定不服,于2018年9月29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复审请求,未修改申请文件。复审请求人认为:对比文件1和2并没有涉及本申请中的技术问题,也没有公开相应的技术手段,因此权利要求1-12具备创造性。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10月12日依法受理了该复审请求,并将案卷转送至原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
原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书中坚持驳回决定。
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理。
合议组于2019年3月26日向复审请求人发出复审通知书,指出:权利要求1-12相对于对比文件1与对比文件2以及本领域常用技术手段的结合不具备创造性。合议组对于复审请求人的意见不予支持。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7月10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和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所作修改在于:删除了原从属权利要求5,将原权利要求1和9中的特征“每个所述养护单元组(13)包括湿气和/或温度测量装置(31)”修改为“每个所述养护单元组(13)包括湿气和温度测量装置(31)”,在原权利要求1的特征“以便限定所需的冷凝点温度”之前加入特征“所要养护的所述元件的表而温度被测量”,在原权利要求9的相应位置加入特征“其中测量每个养护单元组(13)的湿气水平”,进而形成新的权利要求1-11。复审请求人认为权利要求1-11具备创造性。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用于养护混凝土产品的设备,所述设备包括养护室(10),所述养护室(10)包括多个养护单元(12),所述多个养护单元(12)布置成至少一列(11),在每一列(11)中,多个养护单元(12)布置成一个竖直堆叠体,所述养护单元(12)被形成为多个养护单元组(13),其中每个养护单元组(13)包括至少一个养护单元(12),并且所述养护单元组(13)被相对于所述养护室(10)的其他养护单元组(13)隔离,其特征在于,每个所述养护单元组(13)包括湿气和温度测量装置(31),并且所述测量装置包括用于测量所要养护的元件的表面温度的传感器,其中,所要养护的所述元件的表面温度被测量以便限定所需的冷凝点温度,其中所述养护单元组(13)具有湿气控制装置(26),通过湿气控制装置(26)来控制所述养护室(10)的每个养护单元(12)的湿气水平,使得:取决于对产品质量的预期影响,所述冷凝点温度保持稍高于或稍低于位于所述养护单元(12)中的混凝土产品的表面温度,或者保持在冷凝点处。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每个养护单元组(13)包括2至4个养护单元(12)。
3.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养护单元组(13)通过在竖直方向上限制所述养护单元组(13)的水平分离隔离壁(15)形成为至少一列(11)。
4. 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的任一项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养护单元组(13)由在水平方向上限制所述养护单元组(13)的竖直分离隔离壁(16)形成。
5. 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的任一项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养护单元组(13)包括湿气喷嘴(26),并且所述湿气喷嘴(26) 包括用于控制湿气的流动的装置。
6. 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的任一项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养护室(10)的所述多个养护单元组(13)被连接至公共的空气通道系统(20),所述空气通道系统(20)包括通向所述养护单元(12)的空气通道(21)以及用于对所述通道系统中的空气进行加热的加热装置(22)。
7. 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空气通道系统(20)包括用于使空气循环的装置(22)。
8. 一种在养护室(10)中养护混凝土产品的方法,所述养护室(10)包括布置成至少一列(11)的多个养护单元(12),在每一列(11)中,多个养护单元(12)布置成一个竖直堆叠体,在所述方法中,控制所述养护单元(12)的湿气水平,使得所述养护单元(12)中的温度是期望的,所述养护单元(12)被形成为多个养护单元组(13),其中每个养护单元组(13)包括至少一个养护单元(12),并且所述养护单元组(13)被相对于所述养护室(10)的其他养护单元组(13)隔离,其特征在于,每个所述养护单元组(13)包括湿气和温度测量装置(31),所述测量装置包括用于测量所要养护的元件的表面温度的传感器,其中测量每个养护单元组(13)的湿气水平,通过所述传感器来测量所要养护的所述元件的表面温度以便限定所需的冷凝点温度,其中,通过湿气控制装置(26)来控制所述养护室(10)的每个养护单元(12)的湿气水平,使得:取决于对产品质量的预期影响,所述冷凝点温度保持稍高于或稍低于位于所述养护单元(12)中的混凝土产品的表面温度,或者保持在冷凝点处。
9. 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每个养护单元组(13)包括2至4个养护单元(12)。
10. 根据权利要求8至9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使相对湿气水平随着所要养护的元件的温度升高而增加。
11. 根据权利要求8至9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测量每个养护单元组(13)的湿气水平和/或温度,并基于测量结果来控制所述湿气水平,以便达到所需的湿气水平和温度。”
在上述程序的基础上,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可以作出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一)、审查文本
复审请求人在答复复审通知书时提交了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合议组认为复审请求人对权利要求书的修改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1条第1款和专利法第33条的规定,因此本决定针对的审查文本如下:2019年7月10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11项,申请日(2014年12月31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51段、说明书附图、说明书摘要和摘要附图。
(二)、关于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判断发明是否具备创造性,需要确定现有技术整体上是否存在使本领域技术人员在面对发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时,有动机改进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并获得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的技术启示,如果现有技术中存在这种技术启示,则发明是显而易见的,从而不具备创造性。
1、权利要求1的创造性
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用于养护混凝土产品的设备。
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用于养护混凝土产品的养护室,并具体公开了以下技术内容(参见说明书第18-37段,图1-3):养护室1包括多个养护模具2(相当于养护单元),多个养护模具2布置成两列,在每一列中,多个养护模具2布置成一个垂直堆叠体;在养护室1内的前墙1a和后墙1b上分别设置两排用于喷蒸汽的喷嘴8和用于喷水雾的喷嘴9(相当于用于控制养护室湿气水平的湿气控制装置),后墙1b的下部设置有用于引入室外干燥冷空气的风扇7、上部设置有用于排出室内热的水蒸汽饱和空气的风扇6(即风扇6、7用于调节养护室内湿气水平);在运行过程中,通过控制单元依据养护室1内的混凝土温度、室内空气温度和湿度以及所要引入的室外空气的温度和湿度等因素以使各部件为最优操作状态,开启和/或中断喷嘴8、喷嘴9、风扇6、风扇7的运行,以使养护室1内保持合适的温度和湿度条件(隐含公开了养护室1包括湿气和温度测量装置),进而使得养护室1内的混凝土产品在任何外部天气状况下都可遵循其温度-时间曲线养护。
由此可见,权利要求1所要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公开的内容相比,区别技术特征是:养护单元被形成为多个养护单元组,其中每个养护单元组包括至少一个养护单元,并且养护单元组被相对于养护室的其他养护单元组隔离;每个养护单元组包括湿气和温度测量装置,并且测量装置包括用于测量所要养护的元件的表面温度的传感器,其中,所要养护的元件的表而温度被测量以便限定所需的冷凝点温度;养护单元组具有湿气控制装置,通过湿气控制装置来控制养护室的每个养护单元的湿气水平,使得:取决于对产品质量的预期影响,冷凝点温度保持稍高于或稍低于位于养护单元中的混凝土产品的表面温度,或者保持在冷凝点处。
对于该区别特征,复审请求人认为:对比文件1-2测量的均是养护室内的空气温度和湿度,并未公开测量和控制养护单元的湿气水平,也不涉及冷凝点温度与表面温度的关系。即使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对比文件2的教导将混凝土表面温度传感器应用于对比文件1中并将对比文件1的养护单元隔离成独立单元,对比文件1的改造后的各个养护单元也没必要设置湿气测量装置,因为这无助于实现其发明目的。而且,对比文件1-2都没有提到或暗示冷凝点温度与表面温度的关系,自然也难以想到通过控制每个独立养护单元的湿气水平而使冷凝点温度保持稍高于或稍低于混凝土表面温度或者保持在冷凝点处,从而即使将二者相结合也无法获得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因此,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2的结合是非显而易见的。
对此,合议组经审查后认为: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蒸汽养护自动化温控系统,并公开了如下技术内容(参见说明书第0003-0019段,图1-3):该系统设置在生产厂的车间内,包括养护室6,混凝土产品9位于养护室6内,在养护室6内敷设蒸汽管道11;在控制室内设置有工控机1和控制电柜4,控制电柜4的温控仪表的输入端连接测量养护室6内温度的温度传感器7以及测量混凝土产品9表面温度的表面传感器8(即温度测量装置),温控仪表的输出端连接安装于蒸汽管道11入口的电动调节阀5以用于调节蒸气流量;工控机1与控制电柜4相连,通过有线通信方式发出温度控制指令;该系统通过对高温高压蒸汽的控制来实现对混凝土生产过程的温度控制,通过对养护室内温度、混凝土表面温度的测量,进行温度跟踪监控,同时以温度-时间曲线显示各种温度变化情况;该系统的优点是:能够同时对多个混凝土的养护室进行蒸汽养护的自动化温度控制,也可以分别对某一个养护室的混凝土产品进行特殊的养护;工控机1能够分别设定多个养护室的参数,并对每个养护室6进行独立控制,满足不同产品生产的要求,既可以同时发出蒸养命令,也可以分别发出对某一个养护室的控制命令;由于该系统对各养护室的控制从硬件上是分开的,因此大大提高了系统的可靠性。由此可见,对比文件2除了公开在养护室内的每个混凝土产品的表面上设置温度传感器以用于测量其温度、进而根据需求调节该养护室的温度之外,还公开了该蒸汽养护自动化温控系统可以同时对多个独立的、有不同需求的混凝土养护室分别进行蒸汽养护的自动化温度控制,当同时对多个混凝土的养护室进行控制和养护时,每个养护室即相当于包括多个养护单元的一个养护单元组,每个养护单元组均包括用于测量所要养护的元件的表面温度的传感器(即温度测量装置)以及用于监控温度、调节蒸汽流量的控制装置。可见对比文件2给出了对处于不同状态、有不同需求的多个养护单元组分别进行监控和调节以达到更好养护效果的技术启示,在此教导下,当面对如何实现同一养护室内不同位置和/或不同养护状态浇注产品的不同温度和/或湿度需求的技术问题时,本领域技术人员自然易于想到可以将对比文件1的养护室中的养护单元进行分组,即所有养护单元被分成多个养护单元组、每个养护单元组包括至少一个养护单元、每个养护单元组被相对于养护室的其他养护单元组隔离,无需付出创造性的劳动。由于对比文件1已实质公开了其养护室包括湿气控制装置以及湿气和温度测量装置,通过控制单元依据养护室1内的混凝土温度、室内空气温度和湿度以及所要引入的室外空气的温度和湿度等因素以使各部件为最优操作状态,在此教导下,当养护室的所有养护单元被分成多个养护单元组时,使得每个养护单元组均包括湿气控制装置以及湿气和温度测量装置,并使得测量装置包括用于测量所要养护的元件的表面温度的传感器,以精确控制不同养护单元组所要养护的元件的表面温度以及每个养护单元的湿气水平,进而使得每个所要养护的元件都能达到更好的养护效果,这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综合平衡产品养护质量、生产成本和效率等因素而易于做出的常规技术选择,无需付出创造性的劳动,所获得的技术效果也可以预期。
并且,由于对比文件1(参见同上)已公开了通过调节养护室1内的温度和湿度条件以使其内的混凝土产品在任何外部天气状况下都可遵循其温度-时间曲线养护,且对比文件2(参见说明书0016段)也公开了“工控机1将接收到的温度值与设定的温度工艺曲线比较,通过控制算法,调整电动调节阀5的开度,使养护室6内的温度和混凝土9的表面温度达到规定值”,而在对混凝土产品进行热养护时,使混凝土产品按照设定的温度工艺曲线进行养护即是通过调节养护环境的温度和湿度水平,使所养护的混凝土产品既不会因表面温度过高和/或湿度不够而出现开裂、也不会因表面温度过低和/或湿度太大产生过多的冷凝水而导致疏松分层,这是在对混凝土产品进行热养护时本领域技术人员一贯的技术追求,因此,通过测量所要养护的元件的表面温度以便“限定所需的冷凝点温度”以及通过控制每个养护单元的湿气水平以使得“取决于对产品质量的预期影响,所述冷凝点温度保持稍高于或稍低于位于养护单元中的混凝土产品的表面温度,或者保持在冷凝点处”均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综合平衡产品养护质量、生产成本和效率等因素而易于做出的常规技术选择,无需付出创造性的劳动,所获得的良好养护效果也可以预期。
因此,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以及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以获得权利要求1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是显而易见的,因此该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2、权利要求2-7的创造性
权利要求2-4是从属权利要求。养护单元组所包括养护单元的数量、通过竖直方向和/或水平方向的隔离壁而将养护单元组与养护室内的其他养护单元组隔离均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常规技术选择,无需付出创造性的劳动。
对于从属权利要求5,由于对比文件1(参见同上)已公开了养护室1内设置有用于喷水雾的喷嘴9(相当于湿气喷嘴,其包括用于控制湿气流动的装置),在此基础上,使得每一个养护单元组都具有包括用于控制湿气流动的装置的湿气喷嘴,是本领域技术人员易于做出的常规技术选择,无需付出创造性的劳动。
对于从属权利要求6和7,由于对比文件1(参见同上)还公开了:在养护室1内左侧具有连通至各养护模具2的公共的空气通道系统,空气通道系统包括空气通道并设置有使空气循环的轴流式风机4(相当于使空气循环的装置)和对空气通道系统中的空气进行加热的用于喷蒸汽的喷嘴8(相当于加热装置)。在此基础上,使得每一个养护单元组都被连接至具有前述构造的公共的空气通道系统,是本领域技术人员易于做出的常规技术选择,无需付出创造性的劳动。
综上所述,从属权利要求2-7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3、权利要求8的创造性
权利要求8请求保护一种在养护室中养护混凝土产品的方法。
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在养护室中养护混凝土产品的控制养护工艺,并具体公开了以下技术内容(参见说明书第18-37段,图1-3):包括养护室1,养护室1包括多个养护模具2(相当于养护单元),多个养护模具2布置成两列,在每一列中,多个养护模具2布置成一个垂直堆叠体;在养护室1内的前墙1a和后墙1b上分别设置两排用于喷蒸汽的喷嘴8和用于喷水雾的喷嘴9(相当于用于控制养护室湿气水平的湿气控制装置),后墙1b的下部设置有用于引入室外干燥冷空气的风扇7、上部设置有用于排出室内热的水蒸汽饱和空气的风扇6(即风扇6、7用于调节养护室内湿气水平);在运行过程中,通过控制单元依据养护室1内的混凝土温度、室内空气温度和湿度以及所要引入的室外空气的温度和湿度等因素以使各部件为最优操作状态,开启和/或中断喷嘴8、喷嘴9、风扇6、风扇7的运行,以使养护室1内保持合适的温度和湿度条件(隐含公开了养护室1包括湿气和温度测量装置),进而使得养护室1内的混凝土产品在任何外部天气状况下都可遵循其温度-时间曲线养护(相当于公开了:通过湿气控制装置来控制养护室的每个养护单元的湿气水平,使得养护单元中的温度是期望的)。
由此可见,权利要求8所要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公开的内容相比,区别技术特征是:养护单元被形成为多个养护单元组,其中每个养护单元组包括至少一个养护单元,并且养护单元组被相对于养护室的其他养护单元组隔离;每个养护单元组包括湿气和温度测量装置,测量装置包括用于测量所要养护的元件的表面温度的传感器,其中测量每个养护单元组的湿气水平,通过传感器来测量所要养护的元件的表面温度,以便限定所需的冷凝点温度,使得:取决于对产品质量的预期影响,冷凝点温度保持稍高于或稍低于位于养护单元中的混凝土产品的表面温度,或者保持在冷凝点处。
结合对权利要求1的评述可知,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以及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以获得权利要求8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是显而易见的,因此该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4、权利要求9-11的创造性
权利要求9是权利要求8的从属权利要求,而养护单元组所包括养护单元的数量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常规技术选择,无需付出创造性的劳动。
权利要求10、11分别引用了在前的权利要求8或9。对比文件1(参见同上)还公开了:开始养护后,通过喷嘴8向养护室1中喷入蒸汽以提高混凝土产品的温度,混凝土开始发生凝固反应,当混凝土产品的温度升高到一定程度后,打开喷嘴9向养护室1中喷入水雾(相当于公开了:使相对湿气水平随着所要养护的元件的温度升高而增加)。由在前的评述可知,对比文件1已隐含公开了养护室1包括湿气和温度测量装置、根据其测量结果来控制养护室的湿气水平和温度,在此基础上,测量每个养护单元组的湿气水平和/或温度并基于测量结果来控制湿气水平,以便达到所需的湿气水平和温度,是本领域技术人员易于做出的常规技术选择,无需付出创造性的劳动。
综上所述,从属权利要求9-11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根据上述事实和理由,合议组依法作出如下决定。
三、决定
维持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6月29日对本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
如对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不服,根据专利法第41条第2款的规定,复审请求人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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