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创造名称:液压泵/马达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193073
决定日:2019-10-23
委内编号:1F270579
优先权日:
申请(专利)号:201480055345.5
申请日:2014-10-31
复审请求人:株式会社小松制作所
无效请求人:
授权公告日: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
主审员:孙玉帅
合议组组长:邓学欣
参审员:侯炳萍
国际分类号:F04B1/20(2006.01),F03C1/253(2006.01)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22 条第3 款
决定要点
:如果一项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最接近现有技术之间存在区别技术特征,但该区别技术特征部分被其他对比文件公开、并且给出了技术启示,其余区别技术特征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则该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是显而易见的,不具备创造性。
全文:
本复审请求涉及申请号为201480055345.5,名称为“液压泵/马达”的PCT发明专利申请(下称本申请)。本申请国际申请号为PCT/JP2014/079143,申请人为株式会社小松制作所。国际申请日为2014年10月31日,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时间为2016年04月07日,在中国国家阶段的公开日为2016年07月06日。
经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审查部门于2018年09月26日以本申请权利要求1-3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为由作出驳回决定。驳回决定所依据的文本为2016年04月07日(PCT 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时)提交的依据专利合作条约第28条或第41条修改的说明书第1-112段(第1-14页),2016年04月07日(PCT 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时)提交的说明书附图图1-11(第1-10页)、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2018年04月09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3项。
驳回决定引用了如下对比文件:
对比文件1:CN102985691A,公开日为2013年03月20日;
对比文件2:US3890883A, 公告日为1975年06月24日。
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液压泵/马达,其是轴向型的液压泵/马达,在所述液压泵/马达中,围绕旋转轴而形成有多个气缸筒的气缸体相对于具有高压侧口和低压侧口的阀板滑动,通过斜盘的倾斜来控制各气缸筒内的活塞的往复运动的量,
所述液压泵/马达的特征在于,
所述高压侧口以及所述低压侧口的开口形状是在以所述旋转轴为中心的同一圆弧上沿着周向延伸、且不包含上止点以及下止点的环状带形状,
各气缸筒的气缸口的开口形状是在配置所述高压侧口以及所述低压侧口的同一圆弧上沿着周向延伸、且至少在位于所述上止点以及下止点的情况下不与所述高压侧口以及所述低压侧口连通的环状带形状,
以所述气缸体的旋转方向作为基准,所述气缸口的旋转方向前侧以及后侧的两端的开口形状为圆弧的凸形状,所述高压侧口的旋转方向前侧及后侧的两端的开口形状、以及所述低压侧口的旋转方向前侧的端部的开口形状为圆弧的凸形状,所述低压侧口的旋转方向后侧的端部的开口形状为圆弧的凹形状,所述气缸口的旋转方向前侧的端部的开口形状与所述低压侧口的旋转方向后侧的端部的开口形状为相同的形状。
2. 一种液压泵,其是轴向型的液压泵,在所述液压泵中,围绕旋转轴而形成有多个气缸筒的气缸体相对于具有高压侧口和低压侧口的阀板滑动,通过斜盘的倾斜来控制各气缸筒内的活塞的往复运动的量,
所述液压泵的特征在于,
所述高压侧口以及所述低压侧口的开口形状是在以所述旋转轴为中心的同一圆弧上沿着周向延伸、且不包含上止点以及下止点的环状带形状,
各气缸筒的气缸口的开口形状是在配置所述高压侧口以及所述低压侧口的同一圆弧上沿着周向延伸、且至少在位于所述上止点以及下止点的情况下不与所述高压侧口以及所述低压侧口连通的环状带形状,
以所述气缸体的旋转方向作为基准,所述气缸口的旋转方向前侧以及 后侧的两端的开口形状为圆弧的凸形状,所述高压侧口的旋转方向前侧的端部的开口形状为圆弧的凹形状,所述高压侧口的旋转方向后侧的端部的开口形状为圆弧的凸形状,所述低压侧口的旋转方向前侧以及后侧的两端的开口形状为圆弧的凹形状,所述气缸口的旋转方向前侧的端部的开口形状与所述低压侧口的旋转方向后侧的端部的开口形状为相同的形状,所述气缸口的旋转方向后侧的端部的开口形状与所述低压侧口的旋转方向前侧的端部的开口形状以及所述高压侧口的旋转方向前侧的端部的开口形状为相同的形状,
所述液压泵具备残留压力去除口,该残留压力去除口设置在所述阀板上,并在作为液压泵的情况下,在上止点侧气缸筒与所述低压侧口连通之前的期间内与所述上止点侧气缸筒连通,
所述低压侧口的旋转方向后侧的端部的开口部分在经过从所述气缸口的上止点位置起利用气缸筒内的压力油进行所述气缸体的旋转辅助的旋转辅助区域、以及使所述残留压力去除口与所述气缸筒内连通而降低气缸筒内的压力的残留压力去除区域之后,与所述上止点分隔开,以便与所述气缸口的旋转方向前侧的端部的开口部分连通而转移至吸入工序。
3. 一种液压泵,其是轴向型的液压泵,在所述液压泵中,围绕旋转轴而形成有多个气缸筒的气缸体相对于具有高压侧口和低压侧口的阀板滑动,通过斜盘的倾斜来控制各气缸筒内的活塞的往复运动的量,
所述液压泵的特征在于,
所述高压侧口以及所述低压侧口的开口形状是在以所述旋转轴为中心的同一圆弧上沿着周向延伸、且不包含上止点以及下止点的环状带形状,
各气缸筒的气缸口的开口形状是在配置所述高压侧口以及所述低压侧口的同一圆弧上沿着周向延伸、且至少在位于所述上止点以及下止点的情况下不与所述高压侧口以及所述低压侧口连通的环状带形状,
以所述气缸体的旋转方向作为基准,所述气缸口的旋转方向前侧以及后侧的两端的开口形状为圆弧的凸形状,所述低压侧口的旋转方向后侧的端部的开口形状为圆弧的凹形状,
所述高压侧口的旋转方向前侧的端部的开口形状为圆弧的凹形状,
在所述低压侧口的旋转方向后侧的端部的开口形状为圆弧的凹形状的情况下,所述气缸口的旋转方向前侧的端部的开口形状与所述低压侧口的旋转方向后侧的端部的开口形状为相同的形状,
在所述高压侧口的旋转方向前侧的端部的开口形状为圆弧的凹形状的情况下,所述气缸口的旋转方向后侧的端部的开口形状与所述高压侧口的旋转方向前侧的端部的开口形状为相同的形状,
所述液压泵具备残留压力去除口,该残留压力去除口设置在所述阀板上,并在作为液压泵的情况下,在上止点侧气缸筒与所述低压侧口连通之前的期间内与所述上止点侧气缸筒连通,
所述低压侧口的旋转方向后侧的端部的开口部分在经过从所述气缸口的上止点位置起利用气缸筒内的压力油进行所述气缸体的旋转辅助的旋转辅助区域、以及使所述残留压力去除口与所述气缸筒内连通而降低气缸筒内的压力的残留压力去除区域之后,与所述上止点分隔开,以便与所述气缸口的旋转方向前侧的端部的开口部分连通而转移至吸入工序。”
驳回决定指出:独立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是:低压侧口的旋转方向后侧的端部的开口形状为圆弧的凹形状,气缸口的旋转方向前侧的端部的开口形状与低压侧口的旋转方向后侧的端部的开口形状为相同的形状。但对比文件2已经公开了将气缸口的控制边与控制口的控制边的形状设置为相同,从而对充满缸体有利。在此技术启示下,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设置“低压侧口的旋转方向后侧的端部的开口形状为圆弧的凹形状,气缸口的旋转方向前侧的端部的开口形状与低压侧口的旋转方向后侧的端部的开口形状为相同的形状”。因此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和2的结合不具备专利法第22 条第3 款规定的创造性;
独立权利要求2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是:高压侧口的旋转方向前侧的端部的开口形状为圆弧的凹形状;低压侧口的旋转方向前侧以及后侧的两端的开口形状为圆弧的凹形状;气缸口的旋转方向前侧的端部的开口形状与低压侧口的旋转方向后侧的端部的开口形状为相同的形状,气缸口的旋转方向后侧的端部的开口形状与低压侧口的旋转方向前侧的端部的开口形状以及高压侧口的旋转方向前侧的端部的开口形状为相同的形状。但对比文件2已经公开了“低压侧口的旋转方向前侧的端部的开口形状为圆弧的凹形状,气缸口的旋转方向后侧的端部的开口形状与低压侧口的旋转方向前侧的端部的开口形状为相同的形状”,在此启示下,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设置其余区别技术特征。因此权利要求2相对于对比文件1和2的结合不具备专利法第22 条第3 款规定的创造性;
独立权利要求3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是:低压侧口的旋转方向后侧的端部的开口形状为圆弧的凹形状,高压侧口的旋转方向前侧的端部的开口形状为圆弧的凹形状,在低压侧口的旋转方向后侧的端部的开口形状为圆弧的凹形状的情况下,气缸口的旋转方向前侧的端部的开口形状与低压侧口的旋转方向后侧的端部的开口形状为相同的形状,在高压侧口的旋转方向前侧的端部的开口形状为圆弧的凹形状的情况下,气缸口的旋转方向后侧的端部的开口形状与高压侧口的旋转方向前侧的端部的开口形状为相同的形状。但对比文件2已经给出了将气缸口的控制边与控制口的控制边的形状设置为相同的技术启示,在此技术启示下,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设置区别技术特征以达到相同的功能。因此权利要求3相对于对比文件1和2的结合不具备专利法第22 条第3 款规定的创造性。
针对申请人的意见陈述,进一步指出:对比文件2公开了“控制边29a’为圆弧的凹形状,控制边32’为圆弧的凸形状,它们是相同的形状;气缸口31’与低压控制口29’的交叉部分大,对充满缸体有利”,与之相比,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之间的区别技术特征是将对比文件2中的开口形状设置由低压侧口的旋转方向前侧的端部和气缸口的旋转方向后侧的端部转移至低压侧口的旋转方向后侧的端部和气缸口的旋转方向前侧的端部,由此带来相应的技术效果是显然的,并且上述转移过程中不存在技术障碍。因此申请人的意见陈述不具有说服力,权利要求不能够被认为具备创造性。
申请人(下称复审请求人)对上述驳回决定不服,于2019年01月08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复审请求,将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权利要求书中独立权利要求2删除,并将独立权利要求3重新编号为新的权利要求2,该修改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1条第1款和专利法第33条的规定。复审请求人认为:对比文件2的相关技术特征设置给出了技术阻碍;对比文件2中仅仅涉及提高向气缸的填充效率,未提及需要利用从喷出工序向吸入工序转移时的气缸筒内的残留压力来提高旋转辅助能力且抑制吸入能力的下降,对比文件1中也没有记载需要解决上述技术问题,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没有将对比文件2结合到对比文件1的动机。对比文件2强调所谓的“隔断控制”以提高填充,而本申请是“开放控制”,两者相同形状的位置完全不同,本领域技术人员没有动机变更该设置位置。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9年01月11日依法受理了该复审请求,并将其转送至原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
原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书中认为本申请说明书第58段中记载的区别技术特征所达到的技术效果与对比文件2说明书第4栏第30行至第36行所记载的技术效果“对充满缸体有利”是一致的。对比文件2公开了气缸口31’具有与控制口29’的控制边29a’相一致的控制边32’,由此气缸口31’与低压控制口29’的交叉部分大,对充满缸体有利;由图3可知,控制边29a’为圆弧的凹形状,控制边32’为圆弧的凸形状,它们是相同的形状”,即公开了“低压侧口的旋转方向前侧的端部与气缸口的旋转方向后侧的端部具有相同的形状”,在所起的作用相同的情况下,对比文件2给出了将气缸口的控制边与控制口的控制边的形状设置为相同的技术启示,因而坚持原驳回决定。
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理。
合议组于2019年08月12日向复审请求人发出复审通知书,指出:
独立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技术特征为:低压侧口的旋转方向后侧的端部的开口形状为圆弧的凹形状,气缸口的旋转方向前侧的端部的开口形状与低压侧口的旋转方向后侧的端部的开口形状为相同的形状。基于上述区别,发明实际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提高气缸在吸入工序中的吸入能力。对比文件2给出了将气缸口的控制边与低压侧口的控制边的形状设置为相同以增大填充面积的技术启示,在此技术启示下获得相应的区别技术特征只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常规变更设计。因此,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2以及本领域常规技术手段的结合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所规定的创造性;
独立权利要求2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技术特征为:低压侧口的旋转方向后侧的端部的开口形状为圆弧的凹形状,在低压侧口的旋转方向后侧的端部的开口形状为圆弧的凹形状的情况下,气缸口的旋转方向前侧的端部的开口形状与低压侧口的旋转方向后侧的端部的开口形状为相同的形状;高压侧口的旋转方向前侧的端部的开口形状为圆弧的凹形状,在高压侧口的旋转方向前侧的端部的开口形状为圆弧的凹形状的情况下,气缸口的旋转方向后侧的端部的开口形状与高压侧口的旋转方向前侧的端部的开口形状为相同的形状。基于上述区别,发明实际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提高气缸在吸入工序中的吸入能力和喷出工序中的喷出能力。对比文件2给出了将气缸口的控制边与低压侧口的控制边的形状设置为相同以增大填充面积的技术启示,在此技术启示下获得相应的区别技术特征只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常规变更设计。因此,权利要求2相对于对比文件1、2以及本领域常规技术手段的结合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所规定的创造性;
关于复审请求人的意见陈述,合议组认为:对比文件2中能够提高填充效率的工作原理在于,增大了气缸口和吸入侧口脱离过程中终了部分的交叠面积,从而使得总的填充面积增大,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意识到,在吸入侧口的另一端进行相类似的设置,即低压侧口的旋转方向后侧的端部的开口形状为圆弧的凹形状,气缸口的旋转方向前侧的端部的开口形状与低压侧口的旋转方向后侧的端部的开口形状为相同的形状同样能够达到相同的使得总的填充面积增大而提高填充效率,这不存在技术障碍;对比文件1中在与本申请相同的位置设置了相同的残留压力去除口61,客观上存在若要增大利用从喷出工序向吸入工序转移时的气缸筒内的残留压力来提高旋转辅助能力时会导致吸入性能受到抑制的问题,当本领域技术人员采取了所讨论的常规技术手段后由此获得的“利用从喷出工序向吸入工序转移时的气缸筒内的残留压力来提高旋转辅助能力且抑制(向气缸内的)吸入能力的下降”的技术效果只是两个技术特征并用后常规的技术效果叠加,不需要本领域技术人员付出额外的劳动。因此,复审请求人的意见陈述不具有说服力,权利要求1-2不能够被认为具备创造性。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9月27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和修改的权利要求书,将独立权利要求1-2中各一处“至少”删除,将权利要求2中的“压力油”修改为“被压缩的工作油”,并将权利要求2中包含该修改后的技术特征的一组技术特征补入独立权利要求1中。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9月27日提交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液压泵/马达,其是轴向型的液压泵/马达,在所述液压泵/马达中,围绕旋转轴而形成有多个气缸筒的气缸体相对于具有高压侧口和低压侧口的阀板滑动,通过斜盘的倾斜来控制各气缸筒内的活塞的往复运动的量,
所述液压泵/马达的特征在于,
所述高压侧口以及所述低压侧口的开口形状是在以所述旋转轴为中心的同一圆弧上沿着周向延伸、且不包含上止点以及下止点的环状带形状,
各气缸筒的气缸口的开口形状是在配置所述高压侧口以及所述低压侧口的同一圆弧上沿着周向延伸、且在位于所述上止点以及下止点的情况下不与所述高压侧口以及所述低压侧口连通的环状带形状,
以所述气缸体的旋转方向作为基准,所述气缸口的旋转方向前侧以及后侧的两端的开口形状为圆弧的凸形状,所述高压侧口的旋转方向前侧及后侧的两端的开口形状、以及所述低压侧口的旋转方向前侧的端部的开口形状为圆弧的凸形状,所述低压侧口的旋转方向后侧的端部的开口形状为圆弧的凹形状,所述气缸口的旋转方向前侧的端部的开口形状与所述低压侧口的旋转方向后侧的端部的开口形状为相同的形状,
所述液压泵/马达具备残留压力去除口,该残留压力去除口设置在所述阀板上,并在作为液压泵的情况下,在上止点侧气缸筒与所述低压侧口连通之前的期间内与所述上止点侧气缸筒连通,
所述低压侧口的旋转方向后侧的端部的开口部分在经过从所述气缸口的上止点位置起利用气缸筒内的被压缩的工作油进行所述气缸体的旋转辅助的旋转辅助区域、以及使所述残留压力去除口与所述气缸筒内连通而降低气缸筒内的压力的残留压力去除区域之后,与所述上止点分隔开,以便与所述气缸口的旋转方向前侧的端部的开口部分连通而转移至吸入工序。
2. 一种液压泵,其是轴向型的液压泵,在所述液压泵中,围绕旋转轴而形成有多个气缸筒的气缸体相对于具有高压侧口和低压侧口的阀板滑 动,通过斜盘的倾斜来控制各气缸筒内的活塞的往复运动的量,
所述液压泵的特征在于,
所述高压侧口以及所述低压侧口的开口形状是在以所述旋转轴为中心的同一圆弧上沿着周向延伸、且不包含上止点以及下止点的环状带形状,
各气缸筒的气缸口的开口形状是在配置所述高压侧口以及所述低压侧口的同一圆弧上沿着周向延伸、且在位于所述上止点以及下止点的情况下不与所述高压侧口以及所述低压侧口连通的环状带形状,
以所述气缸体的旋转方向作为基准,所述气缸口的旋转方向前侧以及后侧的两端的开口形状为圆弧的凸形状,所述低压侧口的旋转方向后侧的端部的开口形状为圆弧的凹形状,
所述高压侧口的旋转方向前侧的端部的开口形状为圆弧的凹形状,
在所述低压侧口的旋转方向后侧的端部的开口形状为圆弧的凹形状的情况下,所述气缸口的旋转方向前侧的端部的开口形状与所述低压侧口的旋转方向后侧的端部的开口形状为相同的形状,
在所述高压侧口的旋转方向前侧的端部的开口形状为圆弧的凹形状的情况下,所述气缸口的旋转方向后侧的端部的开口形状与所述高压侧口的旋转方向前侧的端部的开口形状为相同的形状,
所述液压泵具备残留压力去除口,该残留压力去除口设置在所述阀板上,并在作为液压泵的情况下,在上止点侧气缸筒与所述低压侧口连通之前的期间内与所述上止点侧气缸筒连通,
所述低压侧口的旋转方向后侧的端部的开口部分在经过从所述气缸口的上止点位置起利用气缸筒内的被压缩的工作油进行所述气缸体的旋转辅助的旋转辅助区域、以及使所述残留压力去除口与所述气缸筒内连通而降低气缸筒内的压力的残留压力去除区域之后,与所述上止点分隔开,以便与所述气缸口的旋转方向前侧的端部的开口部分连通而转移至吸入工序。”
复审请求人认为:对比文件1中记载了在工作缸口26-1的中心位于上止点时,连通孔41-1与上止点侧连通口31完全地连通,另一方面,在下止点侧困油区域E2内工作缸口26-5的中心位于下止点时,连通孔41-5与下止点侧连通口完全地连通。由于“在工作缸口26-1的中心位于上止点时,连通孔41-1与上止点侧连通口31完全地连通”,因此气缸筒内的油(不是“气缸筒内的被压缩的工作油”,而是气缸筒内的残留压力)经由残压再生回路30而被向下止点侧连通口排出。无法如本申请权利要求1那样利用“气缸筒内的被压缩的工作油”进行气缸体的旋转辅助。相对应,本申请由于利用“气缸筒内的被压缩的工作油”进行气缸体的旋转辅助提高了能量效率;对比文件2也没有公开上述特征及效果。
在上述程序的基础上,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可以作出审查决定。
决定的理由
I 审查文本的认定
复审请求人在答复复审通知书时提交了权利要求书的修改替换页,将独立权利要求1-2中各一处“至少”删除,将权利要求2中的“压力油”修改为“被压缩的工作油”,并将权利要求2中包含该修改后的技术特征的一组技术特征补入独立权利要求1中,该修改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1条第1款和专利法第33条的规定。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所针对的文本为:2016年04月07日(PCT 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时)提交的依据专利合作条约第28条或者第41条修改的说明书第1-112段(第1-14页),2016年04月07日(PCT 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时)提交的说明书附图图1-11(第1-10页)、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2019年09月27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2项。
II 关于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具体到本申请,权利要求1-2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理由如下:
1,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液压泵/马达。对比文件1(CN102985691A)公开了一种液压泵/马达,并具体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30-57段、附图1-5):其为轴向型的液压泵/马达,围绕旋转轴1而形成有多个工作缸膛(相当于气缸筒)的工作缸体(相当于气缸体)相对于具有阀片喷出口(相当于高压侧口)和阀片吸入口(相当于低压侧口)的阀片7(相当于阀板)滑动,通过斜板3(相当于斜盘)的倾斜来控制各工作缸膛内的活塞的往复运动的量;阀片吸入口与阀片喷出口设置在以所述旋转轴为中心的同一圆弧上,且呈沿着周向延伸的、且不包含上止点和下止点的茧形(相当于环状带)形状;八个工作缸膛的气缸口在配置有阀片吸入口及阀片喷出口的同一圆弧上以等间隔的方式、且在位于上止点以及下止点的情况下不与阀片吸入口及阀片喷出口连通的、呈茧形形状地设置;以工作缸体的旋转方向作为基准,工作缸膛的气缸口的旋转方向前侧以及后侧的两端的开口形状为圆弧的凸形状;阀片喷出口的旋转方向前侧及后侧的两端的开口形状、以及阀片吸入口的旋转方向前侧的端部的开口形状为圆弧的凸形状:
液压泵/马达具有排出口61(相当于残留压力去除口)(具体参见说明书第0057段及说明书附图3),排出口61设置在阀片7上,并在作为液压泵的情况下,在上止点侧工作缸膛与阀片吸入口连通之前的期间内与上止点侧工作缸膛连通,
阀片吸入口的旋转方向后侧的端部的开口部分在经过从气缸口的上止点位置起利用工作缸膛内的压力油进行工作缸体的旋转辅助的旋转辅助区域、以及使所述排出口61与工作缸膛内连通而降低工作缸膛内的压力的残留压力去除区域之后,与上止点分隔开,以便与气缸口的旋转方向前侧的端部的开口部分连通而转移至吸入工序。
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技术特征为:低压侧口的旋转方向后侧的端部的开口形状为圆弧的凹形状,气缸口的旋转方向前侧的端部的开口形状与低压侧口的旋转方向后侧的端部的开口形状为相同的形状。基于上述区别,发明实际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提高气缸在吸入工序中的吸入能力。
对比文件2(US3890883A)公开了一种液压泵,并具体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3栏、第4栏第10行至第36行以及附图1-3):以气缸体的旋转方向作为基准,气缸口31’的旋转方向后侧的端部的开口控制边32’形状为圆弧的凸形状,与低压控制口29’即低压侧口的旋转方向前侧的端部的控制边29a’的形状相同,即低压侧口的旋转方向前侧的端部的开口形状为圆弧的凹形状;气缸口31’与低压控制口29’直至脱离交叠之前,交叠部分面积较大,有利于改善填充效果。对比文件2给出了将气缸口的控制边与低压侧口的控制边的形状设置为相同以增大填充面积的技术启示,在此技术启示下,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将该技术手段应用于对比文件1,以提高其气缸在吸入工序中的吸入能力。而基于该技术效果的获得是基于交叠部分面积增加的技术原理,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在另一处交叠位置,即低压侧口的旋转方向后侧的端部和气缸口的旋转方向前侧的端部处,同样可以采用该技术手段达到相同的技术效果,由此,设置“低压侧口的旋转方向后侧的端部的开口形状为圆弧的凹形状,气缸口的旋转方向前侧的端部的开口形状与低压侧口的旋转方向后侧的端部的开口形状为相同的形状”只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常规变更设计。
因此,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以及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得出权利要求1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该权利要求1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2、权利要求2请求保护一种液压泵。对比文件1(CN102985691A)公开了一种液压泵,并具体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30-57段、附图1-5):其为轴向型的液压泵,围绕旋转轴1而形成有多个工作缸膛(相当于气缸筒)的工作缸体(相当于气缸体)相对于具有阀片喷出口(相当于高压侧口)和阀片吸入口(相当于低压侧口)的阀片7(相当于阀板)滑动,通过斜板3(相当于斜盘)的倾斜来控制各工作缸膛内的活塞的往复运动的量;阀片吸入口与阀片喷出口设置在以所述旋转轴为中心的同一圆弧上,且呈沿着周向延伸的、且不包含上止点和下止点的茧形(相当于环状带)形状;八个工作缸膛的气缸口在配置有阀片吸入口及阀片喷出口的同一圆弧上以等间隔的方式、且在位于上止点以及下止点的情况下不与阀片吸入口及阀片喷出口连通的、呈茧形形状地设置;以工作缸体的旋转方向作为基准,工作缸膛的气缸口的旋转方向前侧以及后侧的两端的开口形状为圆弧的凸形状;阀片喷出口的旋转方向前侧及后侧的两端的开口形状、以及阀片吸入口的旋转方向前侧的端部的开口形状为圆弧的凸形状;
液压泵具有排出口61(相当于残留压力去除口)(具体参见说明书第0057段及说明书附图3),排出口61设置在阀片7上,并在作为液压泵的情况下,在上止点侧工作缸膛与阀片吸入口连通之前的期间内与上止点侧工作缸膛连通,
阀片吸入口的旋转方向后侧的端部的开口部分在经过从气缸口的上止点位置起利用工作缸膛内的压力油进行工作缸体的旋转辅助的旋转辅助区域、以及使所述排出口61与工作缸膛内连通而降低工作缸膛内的压力的残留压力去除区域之后,与上止点分隔开,以便与气缸口的旋转方向前侧的端部的开口部分连通而转移至吸入工序。
权利要求2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技术特征为:低压侧口的旋转方向后侧的端部的开口形状为圆弧的凹形状,在低压侧口的旋转方向后侧的端部的开口形状为圆弧的凹形状的情况下,气缸口的旋转方向前侧的端部的开口形状与低压侧口的旋转方向后侧的端部的开口形状为相同的形状;高压侧口的旋转方向前侧的端部的开口形状为圆弧的凹形状,在高压侧口的旋转方向前侧的端部的开口形状为圆弧的凹形状的情况下,气缸口的旋转方向后侧的端部的开口形状与高压侧口的旋转方向前侧的端部的开口形状为相同的形状。基于上述区别,发明实际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提高气缸在吸入工序中的吸入能力和喷出工序中的喷出能力。
对比文件2(US3890883A)公开了一种液压泵,并具体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3栏、第4栏第10行至第36行以及附图1-3):以气缸体的旋转方向作为基准,气缸口31’的旋转方向后侧的端部的开口控制边32’形状为圆弧的凸形状,与低压控制口29’即低压侧口的旋转方向前侧的端部的控制边29a’的形状相同,即低压侧口的旋转方向前侧的端部的开口形状为圆弧的凹形状;气缸口31’与低压控制口29’直至脱离交叠之前,交叠部分面积较大,有利于改善填充效果。对比文件2给出了将气缸口的控制边与低压侧口的控制边的形状设置为相同以增大填充面积的技术启示,在此技术启示下,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将该技术手段应用于对比文件1,以提高其气缸在吸入工序中的吸入能力。
而基于该技术效果的获得是基于交叠部分面积增加的技术原理,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在另一处交叠位置,即低压侧口的旋转方向后侧的端部和气缸口的旋转方向前侧的端部处,同样可以采用该技术手段达到相同的技术效果,由此,设置“低压侧口的旋转方向后侧的端部的开口形状为圆弧的凹形状,气缸口的旋转方向前侧的端部的开口形状与低压侧口的旋转方向后侧的端部的开口形状为相同的形状”只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常规变更设计。由于增加了气缸体和低压侧口在吸入工序中的吸入能力而带来的可以扩大旋转辅助区域提高从喷出工序向吸入工序转移时的气缸筒内的残留压力来提高旋转辅助能力的技术效果是在此常规技术手段采用后的自然获得的技术效果,不需要本领域技术人员付出额外的劳动;
高压侧口的旋转方向前侧的端部的开口和气缸口的旋转方向后侧的端部的开口是喷出工序结束时高压侧口和气缸口相交叠的部分,本领域技术人员基于提高喷出能力的普遍需求,基于相类似的增加交叠面积的原理,设置“高压侧口的旋转方向前侧的端部的开口形状为圆弧的凹形状,在高压侧口的旋转方向前侧的端部的开口形状为圆弧的凹形状的情况下,气缸口的旋转方向后侧的端部的开口形状与高压侧口的旋转方向前侧的端部的开口形状为相同的形状”也只是常规的类推设计。
因此,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以及本领域中的常规技术手段得出权利要求2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该权利要求2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因而不具备创造性,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
III 对复审请求人相关意见的答复
复审请求人在意见陈述中认为:对比文件1中记载了在工作缸口26-1的中心位于上止点时,连通孔41-1与上止点侧连通口31完全地连通,另一方面,在下止点侧困油区域E2内工作缸口26-5的中心位于下止点时,连通孔41-5与下止点侧连通口完全地连通。由于“在工作缸口26-1的中心位于上止点时,连通孔41-1与上止点侧连通口31完全地连通”,因此气缸筒内的油(不是“气缸筒内的被压缩的工作油”,而是气缸筒内的残留压力)经由残压再生回路30而被向下止点侧连通口排出,无法如本申请权利要求1那样利用“气缸筒内的被压缩的工作油”进行气缸体的旋转辅助。相对应,本申请由于利用“气缸筒内的被压缩的工作油”进行气缸体的旋转辅助提高了能量效率;对比文件2也没有公开上述特征及效果。
对此,合议组认为:一方面,“利用气缸筒内的被压缩的工作油进行气缸体的旋转辅助提高能量效率”这样的设置和能够达到的技术效果实质上在对比文件1的发明要解决的课题部分中指出的现有技术中已经明确公开,即说明书第0011段中的“再次利用上止点侧困油区域的工作缸膛的残压来实现效率的提高(参见专利文献1、2)”,也就是说这一技术构思是本领域的现有技术。对应的,对比文件1中公开了设置相当于本申请所限定的残留压力去除口的排出口61,通过钻孔62与阀片7和壳体2的空间连通,作用是减小从喷出工序向吸入工序转移的工作缸膛内的压力(具体参见对比文件1的说明书第0057段),可见,不但工作缸膛内的残留的被压缩的工作油,而且工作缸膛即气缸筒内的被压缩的工作油的压力在连通孔41-1和上止点侧连通口31连接的时刻均并未充分释放,还需要通过该残留压力去除口61卸除,也就是说在工作缸膛连通到残留压力去除口61之前依然保持了高压的被压缩工作油,结合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对比文件1背景技术部分所记载的现有技术,对比文件1公开的技术方案实质上存在利用“气缸筒内的被压缩的工作油”进行气缸体的旋转辅助提高能量效率的阶段,从而公开了复审请求人所认为对比文件1中不存在的技术特征。
另一方面,对比文件1虽然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通过设置连通孔41-1与连通孔41-5以及之间的残压再生回路30并通过连通孔41-1与连通孔41-5所设置的角度差这一发明点解决了噪声振动的问题,通过残压再生回路30进行了一定的能量传导,但是这一技术措施和对比文件1中公开的残留压力去除口61的设置及达到的功能不相交叉也没有协同作用,本领域技术人员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进行后续研发时,如果研发方向并非解决振动噪声的问题,则完全可以不设置连通孔41-1与连通孔41-5以及之间的残压再生回路30以及连通孔41-1与连通孔41-5所设置的角度差这些技术特征,而残留压力去除口61的设置能够说明对比文件1中依然存在利用“气缸筒内的被压缩的工作油”进行气缸体的旋转辅助提高能量效率这一技术特征,对比文件1实质上已经公开了复审请求人在答复复审通知书时补入到权利要求1中的技术特征。
根据以上事实和理由,本案合议组依法作出以下审查决定。
三、决定
维持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09月26日对本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
如对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不服,根据专利法第41条第2款的规定,请求人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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