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立消防专用梯-复审决定


发明创造名称:直立消防专用梯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193067
决定日:2019-10-23
委内编号:1F266190
优先权日:
申请(专利)号:201510089552.9
申请日:2015-02-27
复审请求人:余登会
无效请求人:
授权公告日: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
主审员:赵明
合议组组长:周文娟
参审员:吕慧敏
国际分类号:E06C13/00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22条第2款
决定要点:如果权利要求所限定的技术方案与构成抵触申请的技术方案实质上相同,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根据两者的技术方案可以确定两者能够适用于相同的技术领域,解决相同的技术问题,并具有相同的预期效果,则该权利要求不具备新颖性。
全文:
本复审请求涉及申请号为201510089552.9,申请日为2015年2月27日,名称为“直立消防专用梯”的发明专利申请(下称本申请)。
经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以权利要求1-6相对于对比文件1(CN104747066A,申请日2015年2月24日,申请公布日2015年7月1日)不具备新颖性为由驳回了本申请。
申请人(下称复审请求人)对上述驳回决定不服,于2018年11月16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复审请求。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11月21日依法受理了该复审请求,并将案卷转送至原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原审查部门坚持驳回决定。
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理。
合议组于2019年7月12日向复审请求人发出复审通知书,指出权利要求1-6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不具备新颖性,同时指出复审请求人在复审请求书中所主张的理由不能成立。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7月22 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同时提交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的修改替换页,对其中的术语进行了修改,具体为将“转动销”、“制动孔”和“环形制动槽”修改为“锁止销”、“锁止孔”和“环形锁止槽”,并再次陈述了权利要求1-6具备新颖性的理由。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直立消防专用梯,其特征在于:
在支柱体的支柱的下端的外锥面的中间部分上有环形锁止槽,在旋转座的上面部分的表面与内锥之间和支柱体的连接头的上面部分的表面与内锥之间有锁止孔;
支柱体有外锥面(10)的下端插入旋转座(1)中部的内锥孔(12)中,或者,支柱体有外锥面(10)的下端插入下面的一根支柱体上端的连接头(3)内的内锥孔(12)内,外锥面(10)上有环形锁止槽(9)与锁止销(6)的锁止头配合,继而锁定内锥面(11)与外锥面(10)的配合;
为了能够锁止配合好的内锥面(11)和外锥面(10)不松动,采用锁止孔(5)、锁止销(6)、卡盘(7)、推动簧(8)和环形锁止槽(9)组成锁止装置来锁死配合好的内锥面(11)和外锥面(10);
内锥孔(12)与外锥面(10)配合而固定,并通过外锥面(10)上的环形锁止槽(9)与安装在连接头(3)内穿过内锥面(11)的锁止销(6)的锁止头配合而自动锁死贴合好的内锥面(11)和外锥面(10);
制动装置包括锁止孔(5)、锁止销(6)、推动簧(8)、卡盘(7)、环形锁止槽(9),所述的锁止孔(5)在旋转座(1)的上面部分和连接头(3)上,锁止孔(5)内横向安装有卡盘(7)、推动簧(8)和锁止销(6);所述的卡盘(7)固定在锁止销(6)的中部、安装在锁止孔(5)的中部;所述的推动簧(8)安装在锁止孔(5)的中部孔径大的部分套在锁止销(6)的中部,一端顶在卡盘(7)上、另一端顶在锁止孔(5)的中部孔径大的部分的壁上或顶在固定在锁止销(6)的销柄的一端的锁止孔(5)的孔径小的部分的卡簧上;所述的锁止销(6)的中部穿过推动簧(8)、两端分别穿过连接头(3)或旋转座(1)的内锥面(11)和旋转座(1)的横向表面或连接头(3)的横向表面,锁止销(6)在锁止孔(5)内能够滑动,推动簧(8)压在卡盘(7)上推动锁止销(6)的锁止头与环形锁止槽(9)配合而形成锁止;在外锥面(10)上有环形锁止槽(9)与锁止销(6)的锁止头配合而自动锁死贴合好的内锥面(11)和外锥面(10);
所述的锁止孔(5)是单独的腔体,在旋转座(1)上和在支柱(2)的连接头(3)的一端内;
所述的卡盘(7)是固定在锁止销(6)上的实心或空心的中间有孔的盘或垫片,固定在锁止销(6)的中间部分;卡盘(7)用于承受推动弹簧的推力并传递给锁止销(6);
所述的推动簧(8)是螺旋弹簧,用于推动锁止销(6)的锁止头与外锥面(10)上的环形锁止槽(9)配合而完成自动锁止;
所述的环形锁止槽(9)是低于外锥面(10)的梯形的环形凹槽,在支柱体下端的外锥面(10)上与锁止销(6)配合而完成自锁,与锁止孔(5)的位置相对应,靠近支柱(2)端部的一面是锁止面;所述的锁止面用于与锁止销(6)的制动头的直面配合而产生锁止作用;所述的环形锁止槽(9)用于让锁止销(6)的锁止头插入环形锁止槽(9)时不需要考虑插入的角度,与锁止销(6)配合而锁死贴合好的内锥面(11)和外锥面(10),进而使支柱体与支柱体固定牢固和旋转座(1)与与支柱体固定牢固。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直立消防专用梯,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直立消防专用梯包括底座(16)、销座(17)、锁止螺钉(18)、旋转销(15)、旋转座(1)、支柱体、外锥面(10)、内锥孔(12)、内锥面(11)、制动装置;
所述的直立消防专用梯是单柱支撑式的梯子,承载梯子的座体是底座(16),梯子的转动关节是旋转销(15)连接的销座(17)和旋转座(1),支撑梯子的柱体是支柱体,在支柱体的两侧有脚踏(13);
在底座(16)上固定有销座(17),销座(17)上有销孔(14)和锁止螺孔,旋转销(15)穿过销座(17)上的销孔(14)和旋转座(1)下部的销孔(14)把销座(17)和旋转座(1)连接在一起,锁止螺钉(18)旋入销座(17)上的锁止螺孔后超过锁止螺孔的锁止螺钉(18)的螺钉端部压在旋转座(1)的下面部分锁定旋转座(1)与底座(16)的配合角度;所述的旋转座(1)的上面有内锥孔(12)和锁止孔(5),在内锥孔(12)下面或里面有气隙槽(4),旋转座(1)通过内锥孔(12)与支柱体下端的外锥面(10)配合而固定,并通过外锥面(10)上的环形锁止槽(9)与安装在旋转座(1)上面部分的穿过内锥面(11)的锁止销(6)的锁止头配合而自动锁死贴合好的内锥面(11)和外锥面(10);在支柱体上端的连接头(3)端内有内锥孔(12)和锁止孔(5),内锥孔(12)的下面或里面有气隙槽(4),支柱体下端的外锥面(10)插入下面的一根支柱体的连接头(3)内的内锥孔(12)内,通过内锥孔(12)与支柱体下端的外锥面(10)配合而固定,并通过外锥面(10)上的环形锁止槽(9)与安装在连接头(3)内穿过内锥面(11)的锁止销(6)的锁止头配合而自动锁死贴合好的内锥面(11)和外锥面(10);在支柱体的柱体表面固定有能够向支柱体的连接头(3)的一端收拢的收折式的脚踏(13),脚踏(13)上套有或粘有防滑胶;
所述的内锥孔(12)是有锥度的孔,内锥孔(12)内有内锥面(11);所述的旋转座(1)上的内锥孔(12)与支柱(2)的下端的外锥面(10)配合而固定,连接头(3)上的内锥孔(12)与另一根支柱(2)的下端的外锥面(10)配合而固定;所述的内锥孔(12)与外锥面(10)配合而固定好后通过外锥面(10)上的环形锁止槽(9)与锁止销(6)的锁止头配合而自动锁死贴合好的内锥面(11)和外锥面(10);为了使内锥孔(12)与外锥面(10)能够密切配合,所述的内锥孔(12)的锥度与外锥面(10)的锥度一致;
所述的底座(16)是盘形体或成条形交叉连接状,盘形体或成条形交叉连接状的中间部位的上面固定有销座(17),在盘形体或成条形交叉连接状的的下面粘有防滑胶;所述的底座(16)用于固定销座(17)、稳定支柱(2)和支撑支柱(2)及承受销座(17)所承受的所有重量,防止支柱体的下端陷入泥土中;所述的防滑胶固定在盘形体或成条形交叉连接状的的下面,与地面产生摩擦力而防止底座(16)在地面上滑动;
所述的销座(17)是支撑和安装旋转销(15)的支撑体,支撑体上有销孔(14)和锁止螺孔,销孔(14)用于安装和固定旋转销(15)并承受旋转销(15)所承受的所有重量;
所述的锁止螺孔在销座(17)上的销孔(14)的附近,用于装配锁止螺钉(18)和让锁针螺钉在锁止螺孔中能够旋转,使使锁止螺钉(18)的螺钉端部压在旋转座(1)的下面部分锁定旋转座(1)与底座(16)的配合角度;
所述的锁止螺钉(18)是螺钉,在锁止螺孔中能够旋转,螺钉端部与旋转座(1)的下面部分接触时产生摩擦而起到锁止作用;
所述的旋转销(15)是轴销或螺栓,用于连接销座(17)和旋转座(1)、并承受旋转座(1)所承受的所有重量;
所述的旋转座(1)是连接座,下面部分上有横向的销孔(14),上面部分的上端部有内锥孔(12),在旋转座(1)上面部分的表面与内锥孔(12)之间有锁止孔(5),内锥孔(12)的下面或里面有气隙槽(4),内锥孔(12)与气隙槽(4)直接贯通;所述的销孔(14)的中心线与内锥孔(12)的中心线垂直或接近垂直;旋转座(1)的下面通过旋转销(15)与销座(17)连接,上面通过内锥孔(12)与支柱(2)连接;所述的旋转座(1)用于稳定支柱(2)和支撑支柱(2)及支柱(2)所承受的所有重量;
所述的支柱体是一端有外锥面(10)、另一端有内锥孔(12)的柱体,包括连接头(3)和支柱(2)两部分,在支柱体的柱体表面固定有能够向支柱体的连接头(3)的一端收拢的收折式的脚踏(13);所述的支柱体是连接头(3)与支柱(2)固定在一起形成的一个整体,或者本身就是连成一体的整体;支柱(2)没有外锥面(10)的一端与连接头(3)没有内锥孔(12)的一端连成一体或固定连接在一起形成整体;所述的连接头(3)的一端的端面有内锥孔(12),内锥孔(12)的里面有气隙槽(4),在连接头(3)的表面与内锥孔(12)之间有锁止孔(5);在支柱(2)的外锥面(10)的中间部分有环形锁止槽(9),所述的环形锁止槽(9)是环形的梯形槽,环形锁止槽(9)的环形锁止边是环形的直面、与支柱体的中心线垂直,与锁止孔(5)的位置相对应,用于与锁止头的直面配合而产生锁止作用,继而锁死贴合好的内锥面(11)和外锥面(10),进而使连接头(3)与支柱体和旋转座(1)与支柱体固定牢固;
所述的气隙槽(4)在内锥孔(12)的里面,用于支柱(2)的外锥面(10)端部插入内锥孔(12)时不与内锥孔(12)的底部相抵触,便于内锥面(11)与外锥面(10)的密切配合;
所述的脚踏(13)包括吊耳、连接销和踩板,吊耳是固定在支柱体上的有销孔的连接体,连接销是连接吊耳和踩板的销子,踩板扁平的板,在踩板的表面粘有防滑胶或在踩板的表面套有防滑胶套,脚踏上的防滑胶起到防止脚踏上去防滑的作用;
锁止孔(5)的中间部分和穿破支柱(2)表面的孔径大、孔的里面一端用于锁止销(6)的锁止头伸出的孔径小,与锁止孔(5)相通,与外锥面(10)上的环形锁止槽(9)的位置相对应,锁止孔(5)的中间孔径大的部分用于安装与锁止孔(5)的形状相匹配的壳体;还能够在锁止孔(5)内镶嵌有与锁止孔(5)的形状相匹配的壳体,壳体在锁止孔(5)内露出或不露出支柱(2)的柱体表面;壳体露出支柱(2)的柱体表面时,露出支柱(2)的柱体表面的一端用螺丝连接或铆接或焊接在支柱(2)的柱体表面;壳体不露出支柱(2)的柱体表面时,用螺丝连接或铆接或焊接或用卡簧固定在锁止孔(5)内;所述的壳体的内外两端制造有孔,壳体内安装有锁止销(6)、推动簧(8)、卡盘(7),卡盘(7)安装在锁止销(6)的中部,推动簧(8)安装在卡盘(7)与壳体之间,锁止销(6)的销柄从推动簧(8)的中间穿过后从壳体外端面的孔伸出、锁止头从壳体的内端面的孔伸出;所述的壳体用于安装锁止销(6)和推动簧(8),并且让锁止销(6)在壳体内能够移动;
锁止销(6)是带有销柄和锁止头的杆或棒或块,包括锁止头、中部和销柄三部分,三部分连成一体;锁止销(6)的中部在锁止孔(5)的孔径大的中间部分的锁止孔(5)内穿过推动簧(8)后,锁止头横向进入内锥孔(12)后再伸进外锥面(10)上的环形锁止槽(9)内并与环形锁止槽(9)配合,销柄部分横向伸出支柱体的连接头(3)表面或横向伸出旋转座(1)的上面部分的表面;所述的锁止头的前端部是锐角斜面与直面组成的形状、朝向内锥孔(12)的小端的一面是直面,锐角斜面用于让支柱(2)的外锥面(10)端的端部和外锥面(10)斜向推动锁止头后退,直面用于与环形锁止槽(9)的直面环槽边配合锁死配合好的外锥面(10)与内锥面(11);
推动簧(8)是螺旋弹簧;
所述的内锥孔(12)的内锥面(11)用于与外锥面(10)配合而安装支柱体,实现旋转座(1)与支柱体快速固定和支柱体与支柱体的快速固定,利于支柱体的快速装配和快速折卸,起到快速安装和快速固定的作用;进而使支柱体与连接头(3)和支柱体与旋转座(1)分别固定牢固;
为了增加梯子的连接牢固性和稳定性,提高安装和折卸的速度,所述的支柱体与旋转座(1)和支柱体之间的连接和固定全部采用锥面配合,利于快速装配和快速折卸;支柱体的外锥面(10)在旋转座(1)的内锥孔(12)内,通过外锥面(10)上的环形锁止槽(9)与锁止销(6)配合而锁住并锁紧支柱(2)的外锥面(10)与旋转座(1)的内锥面(11)的配合不松动;支柱体的外锥面(10)在连接头(3)的内锥孔(12)内,通过外锥面(10)上的环形锁止槽(9)与锁止销(6)配合而锁住并锁紧支柱(2)的外锥面(10)与连接头(3)的内锥面(11)的配合不松动;组装时,内锥面(11)与外锥面(10)在承受的重力和在支柱体自身重力的作用下越压越紧而实现自动紧固;折卸时,拉动锁止销(6)的销柄,锁止销(6)前端的锁止头退出外锥面(10)上的环形锁止槽(9)后,把支柱体向上一抬外锥面(10)就会与内锥孔(12)自动分开;
锥面包括内锥面(11)和外锥面(10),锥面的横截面是圆形的锥面,或者是多边形的锥面,或者是圆弧形的锥面,或者是圆弧与线段组成的异形锥面;所述的锥面是去尖部分的方锥形的面,或者是去尖部分的圆锥形的面;
为了能够在倾斜的地面上支撑支柱体,底座(16)安装在平整的地面上时,旋转座(1)的中心线垂直于底座(16),保证了安装在旋转座(1)上的支柱体垂直或接近垂直于水平面;底座(16)安装在倾斜的地面上时,旋转座(1)在底座(16)的上面能够绕旋转销(15)转动一定的角度,保证了安装在旋转座(1)上的支柱体垂直或接近垂直于水平面;
采用旋转销(15)连接固定在底座(16)上的销座(17)和旋转座(1),使旋转座(1)在底座(16)的上面能够绕旋转销(15)转动一定的角度,达到使底座(16)安装在倾斜的地面上时能够保证安装在旋转座(1)上的支柱体保持垂直于水平面的目的;
为了使直立消防专用梯的组装快速,底座(16)、销座(17)、旋转销(15)和旋转座(1)是组装在一起的整体或分散的部件。
3.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直立消防专用梯,其特征在于:为了能够保证支柱体始终垂直于水平面,采用锁止螺钉(18)通过旋转推动旋转座(1)与销座(17)产生摩擦力来固定旋转座(1)与底座(16)的夹角角度,使底座(16)安装在倾斜的地面上时能够保证安装在旋转座(1)上的支柱体始终保持垂直于水平面;
为了降低成本和减轻梯子的重量,旋转座(1)和支柱体是空心体;所述的支柱体在梯子的组合中是单层的或多层的,旋转座(1)在梯子的组合中是单层的。
4.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直立消防专用梯,其特征在于:为了在使用时能够快速组合和方便脚踩,所述的支柱体与脚踏(13)组合成为整体部件,利于使用时能够快速的装配组合;所述的脚踏(13)在支柱体上的固定采用销式连接固定,脚踏(13)在支柱体上只能够向连接头(3)的一端收拢,使脚踩在脚踏(13)上时不向下滑落。
5. 一种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直立消防专用梯的使用方法,其特征在于:直立消防专用梯的组装方法:组装时,A、在地面上放置组装在一起的底座(16)、销座(17)、旋转销(15)和旋转座(1),底座(16)在地面、旋转座(1)在上面,再把有外锥面(10)的支柱(2)的下端插入旋转座(1)的内锥孔(12)中,在自身重力的作用下,支柱(2)的外锥面(10)与旋转座(1)的内锥面(11)自然贴合而固定,并且从支柱(2)上压下的重力越大,内锥面(11)与外锥面(10)贴合越紧密而更加牢靠;在支柱(2)的外锥面(10)插入内锥孔(12)的过程中,外锥面(10)的前端进入到锁止头的位置而斜向推动锁止头上的锐角斜面时,外锥面(10)的前端斜向推动锁止头压缩推动簧(8)而向外退让,外锥面(10)的前端顺利穿过锁止头的位置;当支柱(2)的外锥面(10)与旋转座(1)的内锥孔(12)的内锥面(11)接触牢靠时,外锥面(10)上的环形锁止槽(9)正好穿过锁止头的位置,锁止头在推动簧(8)的动力推动下进入环形锁止槽(9)内,锁止头的直面与环形锁止槽(9)的环形直面配合把贴合的内锥面(11)和外锥面(10)锁死,使外锥面(10)不能够后退,完成了支柱体与旋转座(1)的固定和锁止;B、挪动插入旋转座(1)的支柱体的上端使支柱(2)垂直于水平面,再旋转销(15)座上的锁止螺钉(18)压紧旋转座(1),使旋转座(1)不能够绕旋转销(15)转动,继而使旋转座(1)上的所有的支柱体都保持垂直于水平面,并让底座(16)与旋转座(1)形成的角度完全固定后保持不变;C、再在旋转座(1)上面的支柱体上的连接头(3)内的内锥孔(12)内再次将另外一根支柱体有外锥面(10)的一端插入连接头(3)的内锥孔(12)中,在自身重力的作用下,支柱(2)的外锥面(10)与连接头(3)的内锥面(11)自然贴合而固定,并且从支柱(2)上压下的重力越大,内锥面(11)与外锥面(10)贴合越紧密而更加牢靠;在支柱(2)的外锥面(10)插入内锥孔(12)的过程中,外锥面(10)的前端进入到锁止头的位置而斜向推动锁止头上的锐角斜面时,外锥面(10)的前端斜向推动锁止头压缩推动簧(8)而向外退让,外锥面(10)的前端顺利穿过锁止头的位置;当支柱(2)的外锥面(10)与连接头(3)的内锥孔(12)的内锥面(11)接触牢靠时,外锥面(10)上的环形锁止槽(9)正好穿过锁止头的位置,锁止头在推动簧(8)的动力推动下进入环形锁止槽(9)内,锁止头的直面与环形锁止槽(9)的环形直面配合把贴合的内锥面(11)和外锥面(10)锁死,使外锥面(10)不能够后退;D、采用多层的支柱体组成直立消防专用梯时,重复C步骤的在支柱体上端的内锥孔(12)内再次插入支柱(2)的外锥面(10),之后,依此方法可再次将另一根支柱体的外锥面(10)插入下面一根支柱体的内锥孔(12)中,完成了支柱体与支柱体之间的连接固定和锁止;支柱体与旋转座(1)和支柱体与支柱体的组装十分方便,不需要任何工具就能够完成;
直立消防专用梯的拆卸方法:拆卸组合的支柱体时,拉动锁止销(6)的销柄,锁止销(6)前端的锁止头退出外锥面(10)上的环形锁止槽(9)后,把支柱体向上一拉或一抬就会与下面一根支柱体的连接头(3)内的内锥孔(12)自动分开,支柱体的外锥面(10)就会和下面的一根支柱体的连接头(3)的内锥孔(12)自动分开;拆卸旋转座(1)上固定的支柱体时,拉动锁止销(6)的销柄,锁止销(6)前端的锁止头退出外锥面(10)上的环形锁止槽(9)后,把支柱体向上一拉或一抬就会与旋转座(1)的内锥孔(12)自动分开,支柱体就会和旋转座(1)自动分开;支柱体与旋转座(1)和支柱体与支柱体的拆卸十分方便,不需要任何工具就能够完成;
消防人员在消防抢险或救援时,先把组装在一起的底座(16)、销座(17)、旋转销(15)和旋转座(1)放置在地上,在旋转座(1)上插上第一根支柱体后,挪动插入旋转座(1)的支柱体的上端使支柱(2)垂直于水平面,再旋紧锁止螺钉(18)压紧旋转座(1),使旋转座(1)不能够绕旋转销(15)转动,继而使旋转座(1)上的所有的支柱(2)都保持垂直于水平面;再把需要高度的支柱体带在身上,脚踩在支柱体上的脚踏(13)上往上爬,可以爬一段组装一段带有脚踏(13)的支柱体,在爬梯的过程中爬到梯子的顶部时,在上面的内锥孔(12)内再插入一根支柱体后再往上爬;下梯时,脚踩在脚踏(13)上往下爬,下一段拆一根支柱体,十分方便。
6. 一种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直立消防专用梯的制造方法,其特征在于:在制造时,底座(16)、销座(17)、旋转座(1)和支柱体采用质轻的铝合金或钛合金或碳合金或玻璃钢材料或高强度的塑料制造,制造成为空心体或实心体;锁止销(6)采用金属材料或玻璃钢材料或高强度的塑料制造;
所述的底座(16)制造成为盘形或条形交叉状,在盘形的中间部位或或条形交叉状的中间部位上固定有销座(17),在盘形的中间部位或或条形交叉状的中间部的下面固定或粘有防滑胶;
所述的销座(17)制造成为支撑和安装旋转销(15)的支撑体,支撑体上制造有销孔(14)和锁止螺孔;
所述的锁止螺孔制造在销座(17)上的销孔(14)的附近,锁止螺孔内装配有锁止螺钉(18);
所述的锁止螺钉(18)制造成为螺钉,在锁止螺孔中能够旋转;
所述的底座(16)和销座(17)制造成为一个整体,或者分开制造后固定在一起形成一个整体;
旋转销(15)制造成为轴销或螺栓,固定在销座(17)上与旋转座(1)连接;
所述的旋转座(1)制造成为连接座,下面部分制造有横向的销孔(14),上面部分的上端部制造有内锥孔(12),内锥孔制造成为有锥度的孔,在内锥孔(12)的下面或里面制造有气隙槽(4),内锥孔(12)与气隙槽(4)直接贯通,在旋转座(1)上面部分的表面与内锥孔(12)之间制造有锁止孔(5);所述的销孔(14)的中心线与内锥孔(12)的中心线垂直或接近垂直;旋转座(1)的下面通过旋转销(15)与销座(17)连接,上面通过内锥孔(12)和锁杆与支柱体连接并固定;
所述的底座(16)、销座(17)、旋转销(15)和旋转座(1)组装成为一个单独的整体,利于快速组装直立消防专用梯;
所述的支柱体制造成为柱体,制造成为支柱(2)和连接头(3)两部分,支柱(2)和连接头(3)两部分制造成为一个整体或分别制造后固定连接在一起成为一个整体;在支柱体的柱体表面用销式连接固定有能够向连接头(3)方向收拢而靠向支柱(2)的柱体的脚踏(13),在支柱体的支柱(2)端制造有外锥面(10),在外锥面(10)的环形面上制造有凹陷的环形锁止槽(9);在支柱体的连接头(3)端的端部制造有内锥孔(12),内锥孔(12)制造成为有锥度的孔,在内锥孔(12)的下面制造有气隙槽(4),在连接头(3)的表面与内锥孔(12)之间制造有锁止孔(5);所述的环形锁止槽(9)制造成为环形的梯形槽,环形锁止槽(9)的环形锁止边制造成为环形的直面、与支柱体的中心线垂直,与锁止孔(5)的位置相对应;
锁止销(6)制造成为锁止头、中部和销柄三部分,三部分制造成为一体,锁止销(6)安装在锁止孔(5)内穿过推动簧(8)后,锁止头横向进入内锥孔(12)后再伸进外锥面(10)上的环形锁止槽(9)内并与环形锁止槽(9)配合,销柄部分横向伸出支柱(2)的柱体表面;所述的锁止头的前端部制造成为锐锐角斜面与直面组成的形状、朝向气隙槽(4)的一面制造成为直面;
所述的脚踏(13)制造成为吊耳、连接销和踩板三部分,吊耳制造成为固定在支柱体上的座体,连接销制造成为连接吊耳和踩板的销子,踩板制造成为用于脚踩的方形或扁平的柱体或块状体,在踩板的表面粘有防滑胶或在踩板的表面套有防滑胶套;
所述的气隙槽(4)在内锥孔(12)的里面,用于支柱(2)的外锥面(10)端部插入内锥孔(12)时不与内锥孔(12)的底部相抵触,便于内锥面(11)与外锥面(10)的密切配合;
所述的锁止孔(5)制造在旋转座(1)上部的表面与内锥孔(12)之间和制造在支柱体的连接头(3)表面与内锥孔(12)内,制造成为单独的孔,锁止孔(5)的中间部分和穿破支柱(2)表面用于安装与锁止孔(5)的形状相匹配的壳体部分制造的孔径大、孔的里面一端用于锁止销(6)的锁止头伸出部分制造的孔径小,与锁止孔(5)相通,与外锥面(10)上的环形锁止槽(9)的位置相对应;在单独制造的锁止孔(5)内还能够镶嵌有与锁止孔(5)的形状相匹配的壳体,壳体在锁止孔(5)内露出或不露出支柱(2)的柱体表面;壳体露出支柱(2)的柱体表面时,露出支柱(2)的柱体表面的一端用螺丝连接或铆接或焊接在支柱(2)的柱体表面;壳体不露出支柱(2)的柱体表面时,用螺丝连接或铆接或焊接或用卡簧固定在锁止孔(5)内;所述的壳体的内外两端制造有孔,壳体内安装有锁止销(6)、推动簧(8)、卡盘(7),卡盘(7)安装在锁止销(6)的中部,推动簧(8)安装在卡盘(7)与壳体之间,锁止销(6)的销柄从推动簧(8)的中间穿过后从壳体外端面的孔伸出、锁止头从壳体的内端面的孔伸出;
卡盘(7)制造成为中间有孔的卡片,固定在锁止销(6)上;
卡盘(7)制造成为实心或空心的盘或垫片,固定在锁止销(6)的中间部分;卡盘用于承受推动弹簧的推力并传递给锁止销(6);
推动簧(8)制造成为螺旋弹簧;
卡盘(7)固定在锁止销(6)的中部,锁止销(6)的销柄从推动簧(8)的中心部穿过后伸出旋转座(1)的表面或连接头(3)的表面、锁止头从内锥孔(12)的内锥面(11)伸出,推动簧(8)的一端压在卡盘(7)上、另一端顶在锁止孔(5)上或顶在固定在锁止孔(5)内的卡簧上;
环形锁止槽(9)造成为低于外锥面(10)的梯形的环形凹槽,制造在支柱体下端的外锥面(10)上与锁止销(6)配合而完成自锁,与锁止孔(5)的位置相对应,靠近支柱(2)端部的一面造成为锁止面;
支柱体与旋转座(1)和支柱体与支柱体的连接和固定全部采用锥面配合,锥面制造成为内锥面(11)和外锥面(10),内锥面(11)和外锥面(10)制造成为去尖的锥形面;锥面的横截面制造成为多边形的锥面,或者制造成为圆形或圆弧形的锥面;
内锥孔(12)的锥度与外锥面(10)配合的锥度制造成为的一致锥度;
为了能够在倾斜的地面上支撑支柱体,底座(16)安装在平整的地面上时,旋转座(1)的中心线垂直于底座(16),保证了安装在旋转座(1)上的支柱体垂直或接近垂直于水平面;底座(16)安装在倾斜的地面上时,旋转座(1)在底座(16)的上面能够绕旋转销(15)转动一定的角度,保证了安装在旋转座(1)上的支柱体垂直或接近垂直于水平面;
所述的底座(16)上固定有销座(17),旋转销(15)连接销座(17)和旋转座(1),所述的旋转座(1)的内锥孔(12)与支柱体的下端的外锥面(10)配合而固定,支柱体的外锥面(10)与下面一根支柱体的内锥孔(12)的内锥面(11)配合而固定,内锥孔(12)与外锥面(10)配合而固定好后通过外锥面(10)上的环形锁止槽(9)与锁止销(6)配合而自动锁死贴合好的内锥面(11)和外锥面(10);在支柱体的柱体表面固定有能够向支柱体的连接头(3)的一端收拢的收折式的脚踏(13),在底座(16)的底部粘有防滑胶;在支柱体的连接头(3)表面与内锥孔(12)之间和在旋转座(1)的表面与内锥孔(12)之间制造有锁止孔(5),在锁止孔(5)内安装有卡盘(7)、推动簧(8)和锁止销(6),锁止销(6)的中部固定有卡盘(7),锁止销(6)的销柄部分从推动簧(8)的中心部穿过后伸出连接头(3)的表面或旋转座(1)上的凸出圆的表面、锁止头从内锥孔(12)的内锥面(11)伸出,推动簧(8)的一端压在锁止销(6)的卡盘(7)上、另一端顶在锁止孔(5)上。”

二、决定的理由
(一)审查文本
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针对的文本是:2015年2月27日提交的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说明书附图,2019年7月22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96段、权利要求第1-6项。
(二)关于新颖性
专利法第22条第2款规定,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如果权利要求所限定的技术方案与构成抵触申请的技术方案实质上相同,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根据两者的技术方案可以确定两者能够适用于相同的技术领域,解决相同的技术问题,并具有相同的预期效果,则该权利要求不具备新颖性。
权利要求1要求保护一种直立消防专用梯,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直立消防梯,并具体公开了(参见说明书具体实施方式,附图1-6):所述的直立消防梯包括底座16、销座17、锁止螺钉18、转动销15、活动座1(即旋转座)、立柱2(即支柱体)、锁位孔5、锁位销6(即转动销)、推力簧7(即推动簧)、锁杆4、滑动孔9、锁位槽(其中锁位孔、锁位销、推力簧、锁杆、滑动孔和锁位槽构成自锁装置)、外锥面10、内锥孔12、内锥面11;还公开了底座16的结构以及与销座17、锁定螺钉18的设置方式,脚踩(即脚踏)及其与立柱体的连接方式,立柱体的结构以及与活动座的配合方式,底盘的结构以及设置方式,销座的结构与功能,锁止螺钉和转动销(即旋转销)的具体结构和功能,活动座的结构与功能;也公开了立柱体的结构,内锥孔和内锥面的配合以及各部件是组装在一起的整体或分散的。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相比,其不同仅在于用“旋转座和连接头上的卡盘、环形锁止槽与锁止销来进行制动”代替了“支柱上的锁杆4、滑动孔9以及锁杆4上的锁位槽来进行自锁”,而上述代替的特征所起的作用都是固定上下支柱体或者支柱体和旋转座,而且固定方式也都是采用转动销与锁定上下支柱体或者支柱体和旋转座之间进行插接进行固定,对于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这种替换是所属技术领域的惯用手段的直接置换。由于对比文件1的申请日在本申请的申请日2015年2月27日之前,其公开日在本申请的申请日2015年2月27日之后,故对比文件1构成了权利要求1的抵触申请。因此,权利要求1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2款规定的新颖性。
权利要求2是权利要求1的从属权利要求,对比文件1已经公开了“为了降低成本和减轻梯子的重量,所述的旋转座(1)和支柱体是空心体;所述的支柱体在梯子的组合中是单层的或多层的,旋转座(1)在梯子的组合中是单层的”,至于“为了能够锁止配合好的内锥面(11)和外锥面(10)不松动,所述的锁止孔(5)、锁止销(6)、卡盘(7)、推动簧(8)和环形锁止槽(9)组成锁止装置来锁死配合好的内锥面(11)和外锥面(10)”,如权利要求1中的评述,其与对比文件1中“为了能够锁止配合好的内锥面(11)和外锥面(10)不松动,所述的锁位孔(5)、锁位销(6)、推力簧(7)、锁杆(4)和滑动孔(9)组成锁止装置来锁死配合好的内锥面(11)和外锥面(10)”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的直接置换。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新颖性的情况下,该权利要求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2款规定的新颖性。
权利要求3是权利要求1的从属权利要求,其附加技术特征也都被对比文件1所公开(参见说明书第[0072]-[0088]段)。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新颖性的情况下,该权利要求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2款规定的新颖性。
权利要求4是权利要求1的从属权利要求,其附加技术特征也都被对比文件1所公开(参见说明书第[0093]段)。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新颖性的情况下,该权利要求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2款规定的新颖性。
权利要求5要求保护一种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直立消防专用梯的使用方法,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直立消防梯的使用方法,具体公开内容参见权利要求1的相关评述,且公开了消防梯的使用和拆卸方法中的基本步骤。权利要求5与对比文件1相比,区别仅在于用“旋转座和连接头上的卡盘、环形锁止槽与锁止销的使用和拆卸方法”代替了“支柱上的锁杆4、滑动孔9以及锁杆4上的使用和拆卸方法”,在用“旋转座和连接头上的卡盘、环形锁止槽与锁止销来进行制动”代替“支柱上的锁杆4、滑动孔9以及锁杆4上的锁位槽来进行自锁”是本领域惯用手段的直接置换的基础上,上述使用和拆卸方式的替换对于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也是所属技术领域惯用手段的直接置换。由于对比文件1构成了权利要求1的抵触申请,因此,该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2款规定的新颖性。
权利要求6要求保护一种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直立消防专用梯的制造方法,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直立消防梯的制造方法,具体公开内容参见权利要求1的相关评述,且公开了消防梯的材质、各部件的设置和连接制造方式、拆卸和组装方式。权利要求6与对比文件1相比,不同仅在于用“锁止孔、卡盘、环形锁止槽、锁止销的结构和设置位置”代替了“锁位孔5、锁杆4、滑动孔9以及锁杆4上的结构和设置位置”,而上述代替的特征所起的作用都是固定上下支柱体或者支柱体和旋转座,而且固定方式也都是采用锁止销锁定上下支柱体或者支柱体和旋转座之间进行插接进行固定,对于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这种替换是所属技术领域的惯用手段的直接置换。由于对比文件1构成了权利要求1的抵触申请,因此,该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2款规定的新颖性。
复审请求人认为:对比文件1没有公开支柱体外锥面上的环形锁止槽、连接头和旋转座的结构、制动装置的技术结构,而且上述技术特征也不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的直接置换,故权利要求1具备新颖性。
对此,合议组认为:对比文件1公开的是“支柱上的锁杆4、滑动孔9以及锁杆4上的锁位槽来进行自锁”,而本申请是通过“旋转座和连接头上的卡盘、环形锁止槽与锁止销来进行制动”,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锁定的具体方式不同,但对于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这种锁定方式所采用的技术手段属于所属技术领域的惯用手段,本申请与对比文件1公开的技术方案实质上相同,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根据两者的技术方案可以确定两者能够适用于相同的技术领域,解决相同的技术问题,并具有相同的预期效果,故本申请权利要求1-6相对于对比文件1不具备新颖性。
根据上述事实和理由,合议组作出如下复审请求审查决定。

三、决定
维持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11月2日对本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
如对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不服,根据专利法第41条第2款的规定,复审请求人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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