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选择性成像测量物体的方法和设备-复审决定


发明创造名称:使用选择性成像测量物体的方法和设备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192917
决定日:2019-10-22
委内编号:1F268626
优先权日:2013-06-17,2014-05-29
申请(专利)号:201480017383.1
申请日:2014-05-29
复审请求人:海克斯康测量技术有限公司
无效请求人:
授权公告日: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
主审员:孙毅
合议组组长:杨艳兰
参审员:韦斌
国际分类号:G01B15/04,G01N23/04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决定要点
:如果一项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与最接近的对比文件之间存在区别特征,而该区别特征既没有被另一篇对比文件公开,目前也没有证据证明上述区别特征属于本领域公知常识,因此,该技术方案相对于该两篇对比文件具有创造性。
全文:
本复审请求涉及申请号为201480017383.1,名称为“使用选择性成像测量物体的方法和设备”的发明专利PCT申请(下称本申请)。本申请的申请日为2014年05月29日,优先权日为2013年06月17日和2014年05月29日,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日为2015年09月22日,公开日为2015年11月11日,申请人为海克斯康测量技术有限公司。
经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审查部门于2018年09月04日发出驳回决定,驳回了本发明专利申请,其理由是:本申请权利要求1-18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驳回决定中涉及如下2篇对比文件:
对比文件1:JP特开2007-101392A,公开日为2007年04月19日;
对比文件2:CN101846640A,公开日为2010年09月29日。
驳回决定所依据的文本为:申请人于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日2015年09月22日提交的原始国际申请文件中文译文中的说明书摘要、说明书第1-63段、摘要附图、说明书附图1-5,于2018年05月15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18项。
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测量物体的方法,该方法包括:
将所述物体与该物体的模型配准,该物体具有多个特征;
自动地确定所述物体的至少一个特征在所述物体内位于何处来进行扫描;
控制X射线扫描装置以不用扫描整个所述物体,以便产生代表至少一个被扫描部分的可视数据,所述至少一个被扫描部分包括所述至少一个特征,根据所述物体与所述模型的配准来控制所述X射线扫描装置;
从所述可视数据对被配准的所述物体的所述至少一个被扫描部分进行体积重构,重构步骤产生体积重构体;以及
从所述体积重构体对所述至少一个特征进行几何测量。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确定步骤包括确定所述物体的多个特征来进行扫描,控制步骤包括控制所述X射线扫描装置以不用扫描整个所述物体,以便产生代表至少一个被扫描部分的可视数据,所述至少一个被扫描部分包括所述多个特征。
3. 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中,控制步骤包括控制所述X射线扫描装置以产生代表多个被扫描部分的可视标记。
4.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该方法进一步包括将所述物体加载到包括所述X射线扫描装置的计算机断层扫描机内。
5.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模型包括三维计算机辅助设计模型。
6.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至少一个被扫描部分包括所述至少一个特征的至少一部分。
7.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至少一个特征包括所述物体的内部特征。
8.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至少一个特征包括所述物体的外部特征。
9.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X射线扫描装置包括在扫描所述物体时围绕所述物体移动小于360度的源。
10.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物体定位在不阻挡所述X射线扫 描装置的固定件上。
11. 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固定件既能够在平移方向上又能够在旋转方向上移动。
1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控制步骤包括控制X射线扫描装置以扫描所述物体的多个平面,所述多个平面中的至少两个平面相交。
13.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X射线扫描装置包括线性检测器。
14.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X射线扫描装置包括平面检测器。
15. 一种用于测量物体的设备,该设备包括:
配准模块,该配准模块被构造成将所述物体与该物体的模型配准,该物体具有多个特征;
固定件,该固定件被构造成支撑所述物体;
控制器,该控制器与所述配准模块操作联接,所述控制器被构造成控制X射线扫描装置以不用扫描整个所述物体,以便产生代表至少一个被扫描部分的可视数据,所述至少一个被扫描部分包括至少一个特征,根据所述物体与所述模型的配准控制;
重构模块,该重构模块与所述控制器操作联接,该重构模块被构造成从所述可视数据对被配准的所述物体的所述至少一个被扫描部分进行体积重构以产生体积重构体;以及
测量模块,该测量模块与所述重构模块操作联接,该测量模块被构造成从所述体积重构体对所述至少一个特征进行几何测量。
16. 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设备,该设备进一步包括形成腔室的壳体,该腔室容纳所述固定件和所述X射线扫描装置。
17. 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模型包括三维计算机辅助设计模型。
18. 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固定件既能够在平移方向上又能够在旋转方向上移动。”
驳回决定认为:(1)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相比,区别技术特征在于:一种测量物体的方法,还包括自动地确定所述物体的至少一个特征在所述物体内位于何处来进行扫描,并从所述可视数据对所述物体进行体积重构,重构步骤产生体积重构体,以及从所述体积重构体对所述至少一个特征进行几何测量。上述区别部分被对比文件2公开,部分属于本领域公知常识,因此,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2和本领域公知常识的结合不具备创造性。(2)权利要求15与对比文件1相比,区别技术特征在于:重构模块,该重构模块与所述控制器操作联接,该重构模块被构造成从所述可视数据对被配准的所述物体的所述至少一个被扫描部分进行体积重构以产生体积重构体;以及测量模块,该测量模块与所述重构模块操作联接,该测量模块被构造成从所述体积重构体测量所述至少一个特征。上述区别部分被对比文件2公开,部分属于本领域公知常识,因此,权利要求15相对于对比文件1、2和本领域公知常识的结合不具备创造性。(3)从属权利要求2-14和16-18的附加技术特征或者被对比文件1公开、或者被对比文件2公开、或者属于本领域公知常识,其相对于对比文件1、2和本领域公知常识的结合也不具备创造性。
申请人海克斯康测量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复审请求人)对上述驳回决定不服,于2018年12月14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复审请求,未提交了申请文件修改替换页。复审请求人认为:(1)基于区别,本申请实际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快速测量物体;(2)根据审查指南的规定,创造性的判断应当针对权利要求限定的技术方案的整体进行评价,即评价技术方案是否具备创造性,而不是评价某一技术特征是否具备创造性。审查员对区别技术进行了物理分割。实际上,区别技术特征功能上是相互支持的,不应分割。(3)对比文件2没有公开或暗示:为了测量物体的一个特征,仅扫描物体的一部分。(4)没有证据表明“自动地确定所述物体的至少一个特征在所述物体内位于何处来进行扫描”是本领域公知常识。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12月19日依法受理了该复审请求,并将其转送至原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
原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书中坚持原驳回决定。
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理。
合议组于2019年07月04日向复审请求人发出复审通知书,指出:(1)相比于对比文件1,权利要求1具有区别:自动地确定所述物体的至少一个特征在所述物体内位于何处来进行扫描;从所述可视数据对被配准的所述物体的所述至少一个被扫描部分进行体积重构,重构步骤产生体积重构体;从所述体积重构体对所述至少一个特征进行几何测量。上述区别部分被对比文件2公开,部分属于本领域公知常识,因此,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2和本领域公知常识的结合不具备创造性。(2)相比于对比文件1,权利要求15具有区别:重构模块,该重构模块与所述控制器操作联接,该重构模块被构造成从所述可视数据对被配准的所述物体的所述至少一个被扫描部分进行体积重构以产生体积重构体;测量模块,该测量模块与所述重构模块操作联接,该测量模块被构造成从所述体积重构体对所述至少一个特征进行几何测量。上述区别部分被对比文件2公开,部分属于本领域公知常识,因此,权利要求15相对于对比文件1、2和本领域公知常识的结合不具备创造性。(3)从属权利要求2-14和16-18的附加技术特征或者被对比文件1公开、或者被对比文件2公开、或者属于本领域公知常识,其相对于对比文件1、2和本领域公知常识的结合也不具备创造性。
对于复审请求人的意见,合议组认为:(1)合议组已经重新认定了基于区别,权利要求1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2)区别特征“自动地确定所述物体的至少一个特征在所述物体内位于何处来进行扫描”和“从所述可视数据对被配准的所述物体的所述至少一个被扫描部分进行体积重构,重构步骤产生体积重构体;从所述体积重构体对所述至少一个特征进行几何测量”在功能上不是互相支持的,前者只是实现自动确定扫面位置的功能,后者是实现体积重构的功能,前者可以用于多种不同类型扫面测量中,后者也可以使用自动确定扫描位置或者手动确定扫描位置的方案中,因此,两者可以分别进行评述;(3)特征“为了测量物体的一个特征,仅扫描物体的一部分”已经被对比文件1公开;(4)合议组评述特征“自动地确定所述物体的至少一个特征在所述物体内位于何处来进行扫描”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采用了说理方式。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9月19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并提交了权利要求书修改替换页,在驳回所针对的权利要求书的基础上在独立权利要求1和15中补入了说明书的内容“计算用于X射线扫描装置扫描所述物体的至少一条轨迹,其中,所述至少一条轨迹将捕获到所述至少一个特征同时扫描所述物体的最小量的不必要部分,根据所述物体与所述模型的配准来计算所述至少一条轨迹”,且将特征“控制X射线扫描装置以不用扫描整个所述物体”修改成“控制所述X射线扫描装置以沿着所述至少一条轨迹不用扫描整个所述物体”,并将权利要求书中的“可视数据”修改成“图像数据”。新修改的独立权利要求1和15为:
“1. 一种测量物体的方法,该方法包括:
将所述物体与该物体的模型配准,该物体具有多个特征;
自动地确定所述物体的至少一个特征在所述物体内位于何处来进行扫描;
计算用于X射线扫描装置扫描所述物体的至少一条轨迹,其中,所述至少一条轨迹将捕获到所述至少一个特征同时扫描所述物体的最小量的不必要部分,根据所述物体与所述模型的配准来计算所述至少一条轨迹;
控制所述X射线扫描装置以沿着所述至少一条轨迹不用扫描整个所述物体,以便产生代表至少一个被扫描部分的图像数据,所述至少一个被扫描部分包括所述至少一个特征;
从所述图像数据对被配准的所述物体的所述至少一个被扫描部分进行体积重构,重构步骤产生体积重构体;以及
从所述体积重构体对所述至少一个特征进行几何测量。”
“15. 一种用于测量物体的设备,该设备包括:
配准模块,该配准模块被构造成将所述物体与该物体的模型配准,该物体具有多个特征,该配准模块被构造成自动地确定所述物体的至少一个特征在所述物体内位于何处来进行扫描,并且被构造成计算用于X射线扫描装置扫描所述物体的至少一条轨迹,其中,所述至少一条轨迹将捕获到所述至少一个特征同时扫描所述物体的最小量的不必要部分,根据所述物体与所述模型的配准来计算所述至少一条轨迹;
固定件,该固定件被构造成支撑所述物体;
控制器,该控制器与所述配准模块操作联接,所述控制器被构造成控制所述X射线扫描装置以沿着所述至少一条轨迹不用扫描整个所述物体,以便产生代表至少一个被扫描部分的图像数据,所述至少一个被扫描部分包括至少一个特征;
重构模块,该重构模块与所述控制器操作联接,该重构模块被构造成从所述图像数据对被配准的所述物体的所述至少一个被扫描部分进行体积重构以产生体积重构体;以及
测量模块,该测量模块与所述重构模块操作联接,该测量模块被构造成从所述体积重构体对所述至少一个特征进行几何测量。”
复审请求人认为:对比文件1和对比文件2没有公开或暗示上述新补入的内容,也没有证据表明上述新补入的内容属于本领域公知常识。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10月11日又提交了意见陈述书,并提交了权利要求书修改替换页,在2019年09月19日提交的权利要求书的基础上,对补入的说明书内容进行了修改,将特征“至少一条轨迹”修改成“有效轨迹”。新修改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测量物体的方法,该方法包括:
将所述物体与该物体的模型配准,该物体具有多个特征;
自动地确定所述物体的至少一个特征在所述物体内位于何处来进行扫描;
计算用于X射线扫描装置扫描所述物体的有效轨迹,其中,所述有效轨迹将捕获到所述至少一个特征同时扫描所述物体的最小量的不必要部分,根据所述物体与所述模型的配准来计算所述有效轨迹;
控制所述X射线扫描装置以沿着所述有效轨迹不用扫描整个所述物体,以便产生代表至少一个被扫描部分的图像数据,所述至少一个被扫描部分包括所述至少一个特征;
从所述图像数据对被配准的所述物体的所述至少一个被扫描部分进行体积重构,重构步骤产生体积重构体;以及
从所述体积重构体对所述至少一个特征进行几何测量。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确定步骤包括确定所述物体的多个特征来进行扫描,控制步骤包括控制所述X射线扫描装置以不用扫描整个所述物体,以便产生代表至少一个被扫描部分的图像数据,所述至少一个被扫描部分包括所述多个特征。
3. 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中,控制步骤包括控制所述X射线扫描装置以产生代表多个被扫描部分的可视标记。
4.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该方法进一步包括将所述物体加载到包括所述X射线扫描装置的计算机断层扫描机内。
5.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模型包括三维计算机辅助设计模型。
6.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至少一个被扫描部分包括所述至少一个特征的至少一部分。
7.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至少一个特征包括所述物体的内部特征。
8.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至少一个特征包括所述物体的外部特征。
9.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X射线扫描装置包括在扫描所述物体时围绕所述物体移动小于360度的源。
10.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物体定位在不阻挡所述X射线扫描装置的固定件上。
11. 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固定件既能够在平移方向上又能够在旋转方向上移动。
1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控制步骤包括控制X射线扫描装置以扫描所述物体的多个平面,所述多个平面中的至少两个平面相交。
13.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X射线扫描装置包括线性检测器。
14.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X射线扫描装置包括平面检测器。
15. 一种用于测量物体的设备,该设备包括:
配准模块,该配准模块被构造成将所述物体与该物体的模型配准,该物体具有多个特征,该配准模块被构造成自动地确定所述物体的至少一个特征在所述物体内位于何处来进行扫描,并且被构造成计算用于X射线扫描装置扫描所述物体的有效轨迹,其中,所述有效轨迹将捕获到所述至少一个特征同时扫描所述物体的最小量的不必要部分,根据所述物体与所述模型的配准来计算所述有效轨迹;
固定件,该固定件被构造成支撑所述物体;
控制器,该控制器与所述配准模块操作联接,所述控制器被构造成控制所述X射线扫描装置以沿着所述有效轨迹不用扫描整个所述物体,以便产生代表至少一个被扫描部分的图像数据,所述至少一个被扫描部分包括至少一个特征;
重构模块,该重构模块与所述控制器操作联接,该重构模块被构造成从所述图像数据对被配准的所述物体的所述至少一个被扫描部分进行体积重构以产生体积重构体;以及
测量模块,该测量模块与所述重构模块操作联接,该测量模块被构造成从所述体积重构体对所述至少一个特征进行几何测量。
16. 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设备,该设备进一步包括形成腔室的壳体,该腔室容纳所述固定件和所述X射线扫描装置。
17. 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模型包括三维计算机辅助设计模型。
18. 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固定件既能够在平移方向上又能够在旋转方向上移动。”
在上述程序的基础上,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可以依法作出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审查文本的认定
在复审阶段,复审请求人分别于2019年09月19日、2019年10月11日提交了权利要求书修改替换页,经审查,2019年10月11日提交的权利要求书符合专利法第33条的规定,本决定所针对的文本是:复审请求人于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日2015年09月22日提交的原始国际申请文件中文译文中的说明书摘要、说明书第1-63段、摘要附图、说明书附图1-5,于2019年10月11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18项。
关于创造性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如果一项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与最接近的对比文件之间存在区别特征,而该区别特征既没有被另一篇对比文件公开,目前也没有证据证明上述区别特征属于本领域公知常识,因此,该技术方案相对于该两篇对比文件具有创造性。
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测量物体的方法,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X射线检查装置及其检查方法(参见[0019-0037]段,附图1-8)。
在X射线测量开始之前,从两个正交方向预先获取该出现图像数据。在两个方向中的一个方向上,臂14和平台15处于初始状态(原点返回状态),即,在倾斜角为0度并且旋转角度为0度的状态下,拍摄对象S的正面方向。在另一个中,通过将平台15旋转90度,以0度的倾斜角和90度的旋转角执行成像,并且拍摄对象S的右侧表面方向。可以在旋转平台15的同时获取所有方向上的外观图像数据,并且可以选择彼此正交的两个方向上的图像。在这种情况下,重新设置坐标系,使得所选择的两个方向新成为正面方向(倾斜角度0度,旋转角度0度)和右侧方向(倾斜角度0度,旋转角度90度)。
这样获得的两个方向上的出现图像数据作为正面方向(XZ平面)的出现图像数据41a和右侧方向(YZ平面)的出现图像数据41b累积在出现图像存储区域41中。
操作屏幕显示控制单元34在显示设备24的屏幕上形成外观图像显示区域24b和24c,并基于外观图像数据41a和41b显示外观图像U1和U2。图3是示出在外观图像显示区域24b和24c中显示的外观图像U1和U2的示例图。当在显示外观显示区域24b和24c的屏幕上操作鼠标23时,显示指针P,并且通过点击在外观图像显示区域24b和24c中指定任意移动目的地位置,可以输入移动目的地的位置坐标。
另外,操作屏幕显示控制单元34参考透射X射线范围存储区域42以在外观图像U1和U2上显示指示当前透射X射线范围的透射X射线范围标记45和46。
当视野调整单元35从外观图像显示区域24b和24c发出输入位置坐标的指令,以及从观察方位图显示区域24d输入旋转角度和倾斜角度的指令时,对应于输入的驱动控制信号被发送到平台驱动机构16和臂驱动机构17,以控制平台15和臂14的运动。
当平台15和臂14移动时,透射X射线范围也改变,因此操作屏幕显示控制单元34再次参考透射X射线范围存储区域42并移动平台15和臂14基于移动角度,计算当前透射X射线范围,并且通过透射X射线范围标记45,46在外观图像U1,U2上显示新范围。
接下来,将描述当执行各种输入操作(平移操作,旋转操作,倾斜操作)时荧光X射线图像24a与外观图像显示区域24b和24c的显示以及观察方向图显示区域24d之间的关系。
图5-8是分别说明移动臂14或平台15时的状态的图。各图中的(A)是表示X射线测量光学系统13与物体S之间的位置关系的平面图,(b)是表示外观图像显示区域24b和24c的视图,(c)是观察方位角视图。图7是示出显示区域24d的视图,图8(d)是示出荧光X射线图像24a的视图。
这里,在中央部分形成有方孔的板状构件用作安装在平台15上的物体S,并且在初始状态(原位返回状态)下,X射线测量光学系统13的光轴从板状构件的前面垂直穿过方孔设置。
(1)图5示出了初始状态(原始位置返回状态),即,平台15的旋转角度是0度并且臂的倾斜角度是0度的状态。如图5B所示,大部分透射X射线范围45和46穿过方孔,并且仅方孔的上侧部分透射物体S。此外,如图5C所示,在初始状态下,矢量标记47表示观察方位视图中的0度的旋转角度。此时的透视X射线图像24a具有通过扩大透射X射线范围45而获得的形状,如图5(d)所示。
(2)图6示出了从图6的状态旋转30度的状态。为了形成该状态,如图6C所示,在观察方向视图显示区域24d中鼠标23被点击的同时,矢量标记47的末端被拖动到旋转30度的位置。通过该操作,驱动控制信号被发送到平台驱动机构16并且平台15旋转。
通过将平台15旋转30度,再次计算物体S的透射X射线范围45和46。由于X射线测量光学系统13的光轴相对于待测物体S处于右倾斜方向,因此透射X射线范围45在左右方向上扩展,如图4所示。此时的荧光X射线图像也穿过方孔的左侧和右侧的待测物体S,如图4所示。
(3)图7示出了从图7的状态进一步倾斜60度的状态。为了实现该状态,如图7C所示,在观察方向视图显示区域24d中,矢量标记47的端部在被鼠标23点击的同时沿径向延伸,以指示60度的倾斜角度,使其达到同心椭圆。通过该操作,驱动控制信号被发送到臂驱动机构17,并且臂14倾斜60度。
通过将臂14倾斜60度,再次计算物体S的透射X射线范围45,46。由于X射线测量光学系统13的光轴在纵向方向上倾斜,因此物体S的透射X射线范围在垂直方向上扩展,如图7B所示。此时的透视X射线图像在方孔的上,下,左和右侧部分透过物体S,如图7D所示。
(4)图8示出了图7的状态沿左方向平移的状态。为了设置该状态,如图8B所示,通过鼠标23的操作在外观图像显示区域24b上显示指针P,并且在移动目的地位置点击指针P。通过该操作,驱动控制信号被发送到台驱动机构16,并且台15沿向右方向移动。
当平台15移动时,再次计算物体S的透射X射线范围。当X射线测量光学系统13的光轴相对于物体S向左移动时,物体S的透射X射线范围标记45如图8B所示移动。此时的透视X射线图像透过方孔左侧的物体S,如图8(d)所示。
在图8中,在左方向上执行平行移动,但是当执行平行移动时,通过鼠标23的操作在外观图像显示区域24c上显示指针P,并且在移动目的地位置点击指针P。此外,在并行上下移动的情况下,指针P显示在外观显示区域24b或外观显示区域24c中,并且用户点击移动目的地。
重新计算透射X射线范围,并且无论在上,下,左,右,前或后方向上的平移方向如何,都更新透射X射线范围标记45和46。
本发明可以用于X射线检查装置,该X射线检查装置使用指示装置通过指令对被测对象进行X射线测量光学系统的视野调整。
对比文件1公开的“在X射线测量开始之前,从两个正交方向预先获取该出现图像数据”和“这样获得的两个方向上的出现图像数据作为正面方向(XZ平面)的出现图像数据41a和右侧方向(YZ平面)的出现图像数据41b累积在出现图像存储区域41中。操作屏幕显示控制单元34在显示设备24的屏幕上形成外观图像显示区域24b和24c,并基于外观图像数据41a和41b显示外观图像U1和U2”,对应于权利要求1的“将所述物体与该物体的模型配准,该物体具有多个特征”,其中,对比文件1的“出现图像数据”对应于权利要求1的“物体的模型”,外观图像U1和U2对应于权利要求1的“该物体具有多个特征”;对比文件1公开的上述步骤(1)-(4)的X射线检查装置使用指示装置通过指令对被测对象进行X射线测量光学系统的视野调整,对应于权利要求1的“控制X射线扫描装置以沿着有效轨迹不用扫描整个所述物体,以便产生代表至少一个被扫描部分的图像数据,所述至少一个被扫描部分包括所述至少一个特征”。
相比于对比文件1,权利要求1具有区别:①从所述图像数据对被配准的所述物体的所述至少一个被扫描部分进行体积重构,重构步骤产生体积重构体;从所述体积重构体对所述至少一个特征进行几何测量;②自动地确定所述物体的至少一个特征在所述物体内位于何处来进行扫描;计算用于X射线扫描装置扫描所述物体的有效轨迹,其中,所述有效轨迹将捕获到所述至少一个特征同时扫描所述物体的最小量的不必要部分,根据所述物体与所述模型的配准来计算所述有效轨迹。
基于上述区别,权利要求1实际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快速测量物体。
对于上述区别①,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X射线检查装置及其检查方法(参见说明书第[0041-0119]段),X射线检测器23是一种检测X射线并将其图像化的二维X射线检测器,该X射线是由X射线源10输出并透过检查对象1的X射线。重建部76根据图像获取控制部74所取得的多个图像数据来重建三维数据(实现了权利要求1的重构步骤)。在步骤S409中,X射线检查装置100根据在步骤S407中拍摄得到的多个方向的拍摄图像来生成重建数据。即对比文件2给出了利用二维图像进行三维结构重构的技术启示,在该启示下,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动机对比文件1的X射线检查方法进行改进,为了提高检查速度也利用二维图像来重构三维结构。
对于上述区别②,对比文件1是采用鼠标进行期待的测量位置和角度调整,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虽然在自动化普及的测量领域,用自动确定扫描位置来置换鼠标确定扫描位置是不需要付出创造性劳动的,但是如权利要求1限定的“计算用于X射线扫描装置扫描所述物体的有效轨迹,其中,所述有效轨迹将捕获到所述至少一个特征同时扫描所述物体的最小量的不必要部分,根据所述物体与所述模型的配准来计算所述有效轨迹”的扫描轨迹的计算方式从物体的外形特征和数据量的角度出发,可以有效地减小采集和处理的数据量,进而减少处理的时间,且目前没有证据证明该扫描轨迹的计算方式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
因此,由于上述区别②,使得本申请的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和对比文件2具有更佳的扫描轨迹获得方法,如此更加自动化地实现了统筹规划有效测量物体内的感兴趣特征所需的扫描轨迹和影像数量,而不用获取多余数据导致减慢重构过程,进而能够获得有效地减小采集和处理的数据量进而减少处理的时间的技术效果,且目前没有证据证明上述区别②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综上,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和2的结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不是显而易见的,权利要求1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有关创造性的规定。其从属权利要求2-14也相对于对比文件1和2的结合具备创造性。
权利要求15请求保护一种用于测量物体的设备,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X射线检查装置,具体公开内容参见针对权利要求1的评述。
对比文件1公开的“在X射线测量开始之前,从两个正交方向预先获取该出现图像数据”和“这样获得的两个方向上的出现图像数据作为正面方向(XZ平面)的出现图像数据41a和右侧方向(YZ平面)的出现图像数据41b累积在出现图像存储区域41中。操作屏幕显示控制单元34在显示设备24的屏幕上形成外观图像显示区域24b和24c,并基于外观图像数据41a和41b显示外观图像U1和U2”,对应于权利要求15的“配准模块,该配准模块被构造成将所述物体与该物体的模型配准,该物体具有多个特征”,其中,对比文件1的“出现图像数据”对应于权利要求15的“物体的模型”,外观图像U1和U2对应于权利要求15的“该物体具有多个特征”;对比文件1公开的“在中央部分形成有方孔的板状构件用作安装在平台15上的物体S”对应于权利要求15的“固定件,该固定件被构造成支撑所述物体”,其中的平台15对应于权利要求15的固定件;对比文件1公开的上述步骤(1)-(4)的X射线检查装置使用指示装置通过指令对被测对象进行X射线测量光学系统的视野调整,对应于权利要求15的“控制器,该控制器与所述配准模块操作联接,所述控制器被构造成控制X射线扫描装置以不用扫描整个所述物体,以便产生代表至少一个被扫描部分的图像数据,所述至少一个被扫描部分包括至少一个特征”。
相比于对比文件1,权利要求15具有区别:①重构模块,该重构模块与所述控制器操作联接,该重构模块被构造成从所述图像数据对被配准的所述物体的所述至少一个被扫描部分进行体积重构以产生体积重构体;测量模块,该测量模块与所述重构模块操作联接,该测量模块被构造成从所述体积重构体对所述至少一个特征进行几何测量;②该配准模块被构造成自动地确定所述物体的至少一个特征在所述物体内位于何处来进行扫描,并且被构造成计算用于X射线扫描装置扫描所述物体的有效轨迹,其中,所述有效轨迹将捕获到所述至少一个特征同时扫描所述物体的最小量的不必要部分,根据所述物体与所述模型的配准来计算所述有效轨迹。
基于上述区别,权利要求15实际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快速测量物体。
对于上述区别①,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X射线检查装置及其检查方法(参见说明书第[0041-0119]段),X射线检测器23(对应于权利要求15的测量模块)是一种检测X射线并将其图像化的二维X射线检测器,该X射线是由X射线源10输出并透过检查对象1的X射线。重建部76(对应于权利要求15的重构模块)根据图像获取控制部74所取得的多个图像数据来重建三维数据。在步骤S409中,X射线检查装置100根据在步骤S407中拍摄得到的多个方向的拍摄图像来生成重建数据。即对比文件2给出了利用二维图像进行三维结构重构的技术启示,在该启示下,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动机对比文件1的X射线检查方法进行改进,为了提高检查速度也利用二维图像来重构三维结构。而对于特征“该测量模块与所述重构模块操作联接”,为了实现实时控制而设置该重构模块与所述控制器操作联接也是本领域常用技术手段,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
对于上述区别②,对比文件1是采用鼠标进行期待的测量位置和角度调整,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虽然在自动化普及的测量领域,用自动确定扫描位置来置换鼠标确定扫描位置是不需要付出创造性劳动的,但是如权利要求1限定的“该配准模块被构造成自动地确定所述物体的至少一个特征在所述物体内位于何处来进行扫描,并且被构造成计算用于X射线扫描装置扫描所述物体的有效轨迹,其中,所述有效轨迹将捕获到所述至少一个特征同时扫描所述物体的最小量的不必要部分,根据所述物体与所述模型的配准来计算所述有效轨迹”的扫描轨迹的计算方式从物体的外形特征和数据量的角度出发,可以有效地减小采集和处理的数据量,进而减少处理的时间,且目前没有证据证明该扫描轨迹的计算方式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
因此,由于上述区别②,使得本申请的权利要求15相对于对比文件1和对比文件2具有更佳的扫描轨迹获得方法,如此更加自动化地实现了统筹规划有效测量物体内的感兴趣特征所需的扫描轨迹和影像数量,而不用获取多余数据导致减慢重构过程,进而能够获得有效地减小采集和处理的数据量进而减少处理的时间的技术效果,且目前没有证据证明上述区别②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综上,权利要求15相对于对比文件1和2的结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不是显而易见的,权利要求15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有关创造性的规定。其从属权利要求16-18也相对于对比文件1和2的结合具备创造性。
三、决定
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09月04日对本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审查部门在本复审决定所针对文本的基础上对本发明专利申请继续进行审查。
如对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不服,根据专利法第41条第2款的规定,请求人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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