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创造名称:城市森林高层别墅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193080
决定日:2019-10-21
委内编号:1F274919
优先权日:
申请(专利)号:201610229305.9
申请日:2016-04-13
复审请求人:新疆天地集团有限公司
无效请求人:
授权公告日: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
主审员:邓娜
合议组组长:何楚
参审员:卢艳艳
国际分类号:E04H1/04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决定要点
:如果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相比存在区别特征,而区别特征是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则在该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得到该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于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而言是显而易见的,该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
全文:
本复审请求涉及申请号为201610229305.9,名称为“城市森林高层别墅”的发明专利申请(下称本申请)。申请人为新疆天地集团有限公司。本申请的申请日为2016年4月13日,公开日为2017年10月24日。
经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审查部门于2018年11月16日发出驳回决定,驳回了本申请,其理由是:权利要求1-11相对于对比文件1(CN204645712U,公开日为2015年9月16日)和本领域常规手段的结合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驳回决定所依据的文本为申请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77段、说明书附图1-10、说明书摘要和摘要附图,2018年11月5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11项。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城市森林高层别墅,其特征在于,包括:室外花园庭院,所述室外花园庭院包括:下层室外花园庭院和上层室外花园庭院,其中,所述下层室外花园庭院与垂直对应的上层室外位置,其花园庭院应与下层不在同一个方向设置或完全错开设置,所述下层室外花园庭院和上层室外花园庭院均具有两层楼的高度;
所述城市森林高层别墅建筑每个户型住户的主要房间的窗户垂直对应的上层楼室外和垂直对应的下层楼室外,都不设置室外花园庭院,以达到所述主要房间的直接采光,所述辅助用房的窗户的下口应离房间地面0.1米~1.4米高度,并应在窗户的下口设置一块外窗台板,用以遮挡住往下的视线,以实现垂直对应的下一层楼室外花园庭院的私密性;
所述室外花园庭院的下沉板在找平后,向建筑外墙的方向有防水坡度,并在坡度最低的靠墙处设置排水口;
所述室外花园庭院的下沉板在找平后设置防水层,在所述防水层上层还应做细石砼的防水层保护层,以防止树根下穿,破坏防水层;
所述室外花园庭院的下沉板上翻梁结构中,下沉板底面与上翻梁顶面有0.1米~1米的高低差,以便回填土壤和种植花草树木。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城市森林高层别墅,其特征在于,根据每层楼的户型住户的数量和建筑楼层的层数循环往复布置所述室外花园庭院;
下层户型与垂直对应的上层户型的花园庭院设置在不同方向,是通过下层楼与上层楼垂直对应的房间外墙向不同方向开设门带窗而实现进出上下层不同方向的室外花园庭院的。
3.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城市森林高层别墅,其特征在于,将所述室外花园庭院垂直对应的上层楼和下层楼外墙开窗的室内房间设置为辅助用房。
4.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城市森林高层别墅,其特征在于,所述室外花园庭院应外挑到1米~10米,并以下沉板上翻梁和以牛腿斜柱方式做支撑。
5.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城市森林高层别墅,其特征在于,所述城市高层别墅建筑还包括以下一项或多项:花草树木、铺设花园庭院道路、景观和休闲平台。
6. 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城市森林高层别墅,其特征在于,所述花草树木包括:大树、低矮植物、灌木和花草,大树的高度为3米~5米,并在每棵大树下还应设置一个向上0.2米~1米的树池,以增加大树土层厚度,低矮植物、灌木、花草的高度为0.1米~3米。
7. 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城市森林高层别墅,其特征在于,每座室外花园庭院种植3米~5米的大树2棵~6棵,1米~3米的小树20棵~100棵,1米以下的灌木100株~400株,以及花草植物若干,并大树应靠近外墙栽种和将树干固定在外墙上。
8.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城市森林高层别墅,其特征在于,一座室外花园庭院的面积在20~120平方米之间,并应在花园庭院的外沿处设置室外栏杆。
9.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城市森林高层别墅,其特征在于,所述城市森林高层别墅还包括设置在室外花园庭院中的自动滴灌喷灌设备系统。
10.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城市森林高层别墅,其特征在于,所述下层室外花园庭院位于奇数楼层,所述上层室外花园庭院位于偶数楼层。
11.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城市森林高层别墅,其特征在于,所述城市森林高层别墅的使用功能为住宅、公寓、宾馆、酒店、饭店、办公楼和写字楼中的任意一种。”
申请人(下称复审请求人)对上述驳回决定不服,于2019年2月25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复审请求并提交了权利要求书的全文修改替换页。权利要求的主要修改方式包括:将权利要求1-3、9-10合并,增加说明书中的技术特征,将权利要求1中的部分技术特征修改为新的从属权利要求的附加技术特征,并将权利要求1记载的“完全错开设置”修改为“错开设置”以形成新的权利要求1,适应性地修改其余权利要求的编号和引用关系;同时,将说明书第[0005]、[0057]段和说明书摘要中记载的“完全错开设置”修改为“错开设置”。提出复审请求时新修改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城市森林高层别墅,其特征在于,包括:室外花园庭院,所述室外花园庭院包括:下层室外花园庭院和上层室外花园庭院,其中,所述下层室外花园庭院与垂直对应的上层室外位置,其花园庭院应与下层不在同一个方向设置或错开设置,所述下层室外花园庭院和上层室外花园庭院均具有两层楼的高度;
在下一层楼室外设置了下层花园庭院,其垂直应对的上一层楼室外不再设置室外花园庭院,只有在垂直对应的下一层楼室外没有设置花园庭院的上一层楼室外才设置上层室外花园庭院,使得其下层室外花园庭院和上层室外花园庭院全部都有两层楼的高度;
所述城市森林高层别墅建筑每个户型住户的主要房间的窗户垂直对应的上层楼室外和垂直对应的下层楼室外,都不设置室外花园庭院,以达到所述主要房间的直接采光;
所述下层户型与垂直对应的上层户型的花园庭院设置在不同方向,是通过下层楼与上层楼垂直对应的房间外墙向不同方向开设门带窗而实现进出上下层不同方向的室外花园庭院的;所述每层楼的户型住户的数量和建筑楼层的层数循环往复布置所述室外花园庭院;
所述室外花园庭院所垂直对应的上层楼和下层楼外墙开窗的室内房间设置为辅助用房;
所述辅助用房的窗户的下口应离房间地面0.1米~1.4米高度,并应在窗户的下口设置一块外窗台板,用以遮挡住往下的视线,以实现垂直对应的下一层楼室外花园庭院的私密性;
所述下层室外花园庭院位于奇数楼层,所述上层室外花园庭院位于偶数楼层;
所述城市高层别墅建筑还包括设置在室外花园庭院中的自动滴灌喷灌设备系统。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城市森林高层别墅,其特征在于,所述室外花园庭院应外挑到1米~10米,并以下沉板上翻梁和以牛腿斜柱方式做支撑。
3.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城市森林高层别墅,其特征在于,所述室外花园庭院的下沉板在找平后,向建筑外墙的方向有防水坡度,并在坡度最低的靠墙处设置排水口。
4.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城市森林高层别墅,其特征在于,所述室外花园庭院的下沉板在找平后设置防水层,在所述防水层上层还应做细石砼的防水层保护层,以防止树根下穿,破坏防水层。
5.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城市森林高层别墅,其特征在于,在所述下沉板上翻梁结构中,下沉板底面与上翻梁顶面有0.1米~1米的高低差,以便回填土壤和种植花草树木。
6.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城市森林高层别墅,其特征在于,所述城市高层别墅建筑还包括以下一项或多项:花草树木、铺设花园庭院道路、景观和休闲平台。
7. 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城市森林高层别墅,其特征在于,所述花草树木包括:大树、低矮植物、灌木和花草,大树的高度为3米~5米,并在每棵大树下还应设置一个向上0.2米~1米的树池,以增加大树土层厚度,低矮植物、灌木、花草的高度为0.1米~3米。
8. 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城市森林高层别墅,其特征在于,每座室外花园庭院种植3米~5米的大树2棵~6棵,1米~3米的小树20棵~100棵,1米以下的灌木100株~400株,以及花草植物若干,并大树应靠近外墙栽种和将树干固定在外墙上。
9.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城市森林高层别墅,其特征在于,一座室外花园庭院的面积在20~120平方米之间,并应在花园庭院的外沿处设置室外栏杆。
10.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城市森林高层别墅,其特征在于,所述城市森林高层别墅的使用功能为住宅、公寓、宾馆、酒店、饭店、办公楼和写字楼中的任意一种。”
复审请求人认为:(1)本申请每个户型住户的主要房间的窗户垂直对应的上层楼室外和垂直对应的下层楼室外,都不设置室外花园庭院,避免了“黑房子”且提高了私密性和安全性,而对比文件1中仅主卧室的窗户避开室外花园庭院设置,次卧或书房的窗户则设置在室外花园庭院的上方;(2)本申请中辅助用房的窗户下口离房间地面0.1米~1.4米高度(非高窗),而对比文件1中辅助用房设置高窗,已经实现了保护其面向的下层室外花园庭院私密性的技术效果,因而不需要额外设置外窗台板;(3)对比文件1未公开技术特征“室外花园庭院的下沉板在找平后,向建筑外墙的方向有防水坡度,并在坡度最低的靠墙处设置排水口;所述室外花园庭院的下沉板在找平后设置防水层,在所述防水层上层还应做细石砼的防水层保护层,以防止树根下穿,破坏防水层;所述室外花园庭院的下沉板上翻梁结构中,下沉板底面与上翻梁顶面有0.1米~1米的高低差,以便回填土壤和种植花草树木”,且该技术特征不是本领域的常规结构形式;(4)对比文件1未公开技术特征“在下一层楼室外设置了下层花园庭院,其垂直应对的上一层楼室外不再设置室外花园庭院,只有在垂直对应的下一层楼室外没有设置花园庭院的上一层楼室外才设置上层室外花园庭院,使得其下层室外花园庭院和上层室外花园庭院全部都有两层楼的高度”。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受理了该复审请求,于2019年3月1日发出复审请求受理通知书,并将案卷转送至原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
原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书中坚持驳回决定。
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理。
合议组于2019年8月23日向复审请求人发出复审通知书,指出:权利要求1和说明书的修改不符合专利法第33条的规定,权利要求1-10(包含技术特征“其花园庭院应与下层不在同一方向设置”的技术方案)相对于对比文件1和本领域常规技术手段的结合不具备创造性,假设复审请求人将权利要求1中记载的“错开设置”修改为“完全错开设置”,则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10(包含技术特征“其花园庭院应与下层完全错开设置”的技术方案)相对于对比文件1和本领域常规技术手段的结合不具备创造性。合议组认为:(1)对比文件1给出了在主要活动区域(主卧)考虑采光的技术启示,然而,客厅、次卧室/书房也是生活中的主要活动区域,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其他主要房间(客厅、次卧室/书房)的采光效果,从而在其他主要房间(客厅、次卧室/书房)的窗户垂直对应的上层楼室外和垂直对应的下层楼室外,都不设置室外私家花园庭院;(2)对比文件1已经公开了在设置低窗的辅助用房(例如厨房、工人房或卫生间)的窗户下口设置一块外窗台板以遮挡住往下的视线,实现垂直对应的下一层楼室外花园庭院的私密性;在此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还在高窗的辅助用房的窗户的下口设置外窗台板以进一步提高高窗辅助用房的私密性,并且,将辅助用房的窗户的下口设置为离房间地面0.1米-1.4米高度是本领域的常规设置;(3)书籍(《建筑防水》,张道真,中国城市出版社,2014年6月,第66页)公开了设置防水坡度和排水口,结构顶层、保温隔热层在找平后设置普通防水层,在所述普通防水层上设置耐根穿刺防水层、保护层,以防止树根下穿,破坏防水层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同时,将防水坡度向建筑外墙的方向设置,排水口设置在坡度最低的靠墙处,采用细石砼作为防水层保护层是本领域的常规设置;并且,所述室外花园庭院的下沉板上翻梁结构中,下沉板底面与上翻梁顶面有0.1米-1米的高低差,以便回填土壤和种植花草树木也是本领域的常规设置;(4)对比文件1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0054]段):奇数楼层第一私家花园庭院1、奇数楼层第二私家花园庭院2、偶数楼层第一私家花园庭院3和偶数楼层第二私家花园庭院4的建筑高度与该幢城市森林花园建筑的两层楼层的建筑高度相同,由此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直接地、毫无疑义地确定对比文件1公开了:在下一层的奇数楼层楼室外设置了奇数楼层私家花园庭院1、2,其垂直应对的上一层的偶数楼层楼室外不再设置室外私家花园庭院,只有在垂直对应的下一层的奇数楼层楼室外没有设置花园庭院的上一层的偶数楼层楼室外才设置偶数楼层私家花园庭院3、4,使得其奇数楼层私家花园庭院1、2和偶数楼层私家花园庭院3、4全部都有两层楼的高度,即对比文件1公开了复审请求人陈述的上述技术特征。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9月27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和修改的权利要求书、说明书以及说明书摘要,将权利要求3-4补入权利要求1中,将技术特征“其花园庭院应与下层不在同一个方向设置或错开设置”修改为“其花园庭院应与下层不在同一个方向设置或完全错开设置”形成新的权利要求1,适应性地修改其余权利要求的编号和引用关系,并且,将说明书第[0005]、[0057]段和说明书摘要中记载的“错开设置”修改为“完全错开设置”。复审请求人认为:(1)对比文件1为了达到主卧室直接采光在该主卧室的采光面避开室外花园庭院设置,然而其他主要房间并未避开室外花园庭院设置,使开窗下层的室外花园庭院不具有私密性和安全性,而本申请每个户型住户的主要房间(如客厅、主要卧室)的窗户垂直对应的上层楼室外和垂直对应的下层楼室外,都不设置室外花园庭院,使所有室外花园庭院的上层墙面都没有窗户,保证主要房间采光的同时提高了室外花园庭院的私密性和安全性;(2)对比文件1提供的明确的技术启示是辅助用房设置高窗,已经能够保护其面向的下层室外花园庭院的私密性,不需要额外设置外窗台板;(3)没有证据表明在城市森林高层别墅中设置自动滴灌喷灌设备系统属于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4)没有证据表明“室外花园庭院的下沉板在找平后,向建筑外墙的方向有防水坡度,并在坡度最低的靠墙处设置排水口;所述室外花园庭院的下沉板在找平后设置防水层,在所述防水层上层还应做细石砼的防水层保护层,以防止树根下穿,破坏防水层;所述室外花园庭院的下沉板上翻梁结构中,下沉板底面与上翻梁顶面有0.1米~1米的高低差,以便回填土壤和种植花草树木”属于本领域的常规设计。因此,权利要求1-8具备创造性。
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城市森林高层别墅,其特征在于,包括:室外花园庭院,所述室外花园庭院包括:下层室外花园庭院和上层室外花园庭院,其中,所述下层室外花园庭院与垂直对应的上层室外位置,其花园庭院应与下层不在同一个方向设置或完全错开设置,所述下层室外花园庭院和上层室外花园庭院均具有两层楼的高度;
在下一层楼室外设置了下层花园庭院,其垂直应对的上一层楼室外不再设置室外花园庭院,只有在垂直对应的下一层楼室外没有设置花园庭院的上一层楼室外才设置上层室外花园庭院,使得其下层室外花园庭院和上层室外花园庭院全部都有两层楼的高度;
所述城市森林高层别墅建筑每个户型住户的主要房间的窗户垂直对应的上层楼室外和垂直对应的下层楼室外,都不设置室外花园庭院,以达到所述主要房间的直接采光;
所述下层户型与垂直对应的上层户型的花园庭院设置在不同方向,是通过下层楼与上层楼垂直对应的房间外墙向不同方向开设门带窗而实现进出上下层不同方向的室外花园庭院的;所述每层楼的户型住户的数量和建筑楼层的层数循环往复布置所述室外花园庭院;
所述室外花园庭院所垂直对应的上层楼和下层楼外墙开窗的室内房间设置为辅助用房;
所述辅助用房的窗户的下口应离房间地面0.1米~1.4米高度,并应在窗户的下口设置一块外窗台板,用以遮挡住往下的视线,以实现垂直对应的下一层楼室外花园庭院的私密性;
所述下层室外花园庭院位于奇数楼层,所述上层室外花园庭院位于偶数楼层;
所述城市高层别墅建筑还包括设置在室外花园庭院中的自动滴灌喷灌设备系统;
所述室外花园庭院的下沉板在找平后,向建筑外墙的方向有防水坡度,并在坡度最低的靠墙处设置排水口;所述室外花园庭院的下沉板在找平后设置防水层,在所述防水层上层还应做细石砼的防水层保护层,以防止树根下穿,破坏防水层。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城市森林高层别墅,其特征在于,所述室外花园庭院应外挑到1米~10米,并以下沉板上翻梁和以牛腿斜柱方式做支撑。
3.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城市森林高层别墅,其特征在于,在所述下沉板上翻梁结构中,下沉板底面与上翻梁顶面有0.1米~1米的高低差,以便回填土壤和种植花草树木。
4.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城市森林高层别墅,其特征在于,所述城市高层别墅建筑还包括以下一项或多项:花草树木、铺设花园庭院道路、景观和休闲平台。
5. 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城市森林高层别墅,其特征在于,所述花草树木包括:大树、低矮植物、灌木和花草,大树的高度为3米~5米,并在每棵大树下还应设置一个向上0.2米~1米的树池,以增加大树土层厚度,低矮植物、灌木、花草的高度为0.1米~3米。
6. 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城市森林高层别墅,其特征在于,每座室外花园庭院种植3米~5米的大树2棵~6棵,1米~3米的小树20棵~100棵,1米以下的灌木100株~400株,以及花草植物若干,并大树应靠近外墙栽种和将树干固定在外墙上。
7.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城市森林高层别墅,其特征在于,一座室外花园庭院的面积在20~120平方米之间,并应在花园庭院的外沿处设置室外栏杆。
8.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城市森林高层别墅,其特征在于,所述城市森林高层别墅的使用功能为住宅、公寓、宾馆、酒店、饭店、办公楼和写字楼中的任意一种。”
在上述程序的基础上,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可以作出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1、关于审查文本
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所针对的文本是: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9月27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8项、说明书第1-77段和说明书摘要,以及其于申请日提交的说明书附图1-10和摘要附图。经审查,上述文本符合专利法第33条以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1条第1款的规定。
关于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如果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相比存在区别特征,而区别特征是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则在该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得到该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于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而言是显而易见的,该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
(1)权利要求1要求保护一种城市森林高层别墅,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城市森林花园建筑(相当于一种城市森林高层别墅,参见权利要求1-11,说明书第[0004]-[0060]段以及图1-7),其包括室外私家花园庭院,室外私家花园庭院包括奇数楼层私家花园庭院1、2(相当于下层室外花园庭院)和偶数楼层私家花园庭院3、4(相当于上层室外花园庭院),与奇数楼层私家花园庭院1、2垂直对应的偶数楼层私家花园庭院3、4,其花园庭院与下层对应不同的方向设置(相当于不在同一方向设置)且完全错开设置(参见附图1),奇数楼层私家花园庭院1、2和偶数楼层私家花园庭院3、4均具有两层楼的高度;
在下一层的奇数楼层楼室外设置了奇数楼层私家花园庭院1、2,其垂直应对的上一层的偶数楼层楼室外不再设置室外私家花园庭院,只有在垂直对应的下一层的奇数楼层楼室外没有设置花园庭院的上一层的偶数楼层楼室外才设置偶数楼层私家花园庭院3、4,使得其奇数楼层私家花园庭院1、2和偶数楼层私家花园庭院3、4全部都有两层楼的高度;
该建筑每个户型的主卧室的落地窗5、6、11、12垂直对应的上层楼室外和垂直对应的下层楼室外,都不设置室外私家花园庭院,以达到所述主卧室的直接采光;次卧室或书房的窗户10、16设置在私家花园庭院的侧向,所述花园庭院垂直对应的上层楼和下层楼外墙开窗的室内房间设置为辅助用房(厨房、卫生间、工人房)、次卧室或书房、客厅(参见附图1);
下层户型与垂直对应的上层户型的花园庭院设置在不同方向,是通过下层楼与上层楼垂直对应的房间外墙向不同方向开设门带窗实现进出上下层不同方向的室外花园庭院;私家花园庭院根据每层楼的户型住户的数量和建筑楼层的层数循环往复布置;
若奇数楼层第一户型和第二户型厨房和卫生间小窗设置为低窗,则应在窗的下口设置较大的外窗台板,奇数楼层第一户型和第二户型工人房侧向小窗,应在窗的下口设置较大的外窗台板(参见说明书第[0023]-[0024]、[0029]-[0030]段),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直接地、毫无疑义地确定所述外窗台板用以遮挡住往下的视线,以实现垂直对应的下一层楼室外花园庭院的私密性;
所述奇数楼层私家花园庭院1、2位于奇数楼层,所述偶数楼层私家花园庭院3、4位于偶数楼层。
由此可见,权利要求1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所公开的内容相比,区别特征在于:①主要房间的窗户垂直对应的上层楼室外和垂直对应的下层楼室外,都不设置室外花园庭院,所述室外花园庭院所垂直对应的上层楼和下层楼外墙开窗的室内房间设置为辅助用房,所述辅助用房的窗户的下口应离房间地面0.1米~1.4米高度;所述城市高层别墅建筑还包括设置在室外花园庭院中的自动滴灌喷灌设备系统;②所述室外花园庭院的下沉板在找平后,向建筑外墙的方向有防水坡度,并在坡度最低的靠墙处设置排水口;所述室外花园庭院的下沉板在找平后设置防水层,在所述防水层上层还应做细石砼的防水层保护层,以防止树根下穿,破坏防水层。
基于上述区别特征①,可以确定本申请相对于对比文件1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提高客厅、次卧室/书房的采光效果,设置辅助用房窗户的高度,以及实现花园的浇灌。首先,对比文件1已经公开了在每个户型的主卧室的落地窗垂直对应的上层楼室外和垂直对应的下层楼室外,都不设置室外私家花园庭院,以达到所述主卧室的直接采光,即对比文件1已经给出了在主要活动区域(主卧)考虑采光的技术启示,然而,客厅、次卧室/书房也是生活中的主要活动区域,通常需要较好的采光,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客厅、次卧室/书房的采光效果,从而在客厅、次卧室/书房的窗户垂直对应的上层楼室外和垂直对应的下层楼室外,都不设置室外私家花园庭院,从而获得主要房间的窗户垂直对应的上层楼室外和垂直对应的下层楼室外,都不设置室外花园庭院;并且,辅助用房通常不是生活中的主要活动区域,因而,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所述室外花园庭院所垂直对应的上层楼和下层楼外墙开窗的室内房间设置为辅助用房以提高建筑的绿化效果,这是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实际需求进行的常规设置,无需付出创造性的劳动;其次,对比文件1已经公开了设置为低窗的辅助用房的窗户的下口设置外窗台板以保证私密性,在此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还在高窗的辅助用房的窗户的下口设置外窗台板以提高高窗辅助用房的私密性,即将辅助用房的窗户的下口设置为离房间地面0.1米-1.4米高度是本领域的常规设置;另外,在室外花园庭院中设置自动滴灌喷灌设备系统以实现花园的浇灌是本领域的常规手段。
基于上述区别特征②,书籍(《建筑防水》,张道真,中国城市出版社,2014年6月,第66页)公开了种植平屋面的排水坡度不应小于2%,种植池应设置排水口,平屋面种植基本构造层从下往上依次包括结构顶层、保温隔热层、找坡(找平)层、普通防水层、耐根穿刺防水层、保护层、排(蓄)水层、过滤层、种植土层和植被层等层次,即设置防水坡度和排水口,结构顶层、保温隔热层在找平后设置普通防水层,在所述普通防水层上设置耐根穿刺防水层、保护层,以防止树根下穿,破坏防水层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同时,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将防水坡度向建筑外墙的方向设置,排水口设置在坡度最低的靠墙处,采用细石砼作为防水层保护层均是本领域的常规设置。
因此,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的常规手段得到权利要求1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是显而易见的,该权利要求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从而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2)权利要求2是权利要求1的从属权利要求。对比文件1进一步公开了:室外私家花园庭院向外墙伸出1~20米,私家花园庭院为牛腿斜柱挑梁结构(参见说明书第[0055]段)。而花园庭院的外挑长度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常规技术选择,下沉板上翻梁也为本领域常规结构形式。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基础上,权利要求2不具备创造性,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有关创造性的规定。
(3)权利要求3是权利要求1的从属权利要求。然而,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所述室外花园庭院的下沉板上翻梁结构中,下沉板底面与上翻梁顶面有0.1米-1米的高低差,以便回填土壤和种植花草树木也是本领域的常规设置。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基础上,权利要求3不具备创造性,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有关创造性的规定。
(4)权利要求4是权利要求1的从属权利要求,对比文件1进一步公开了:室外私家花园庭院种植有花草树木27(参见说明书第[0056]段)。然而,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城市高层别墅建筑还包括铺设花园庭院道路、景观和休闲平台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常规技术选择。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权利要求4不具备创造性,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有关创造性的规定。
(5)权利要求5是权利要求4的从属权利要求,权利要求6是权利要求5的从属权利要求,其附加技术特征分别进一步限定了所述花草树木包括:大树、低矮植物、灌木和花草,大树的高度为3米-5米,并在每棵大树下还应设置一个向上0.2米-1米的树池,以增加大树土层厚度,低矮植物、灌木、花草的高度为0.1米-3米;以及每座室外花园庭院种植3米-5米的大树2棵-6棵,1米-3米的小树20棵-100棵,1米以下的灌木100株-400株,以及花草植物若干,并大树应靠近外墙栽种和将树干固定在外墙上。然而,上述花草树木的种类以及种植棵数均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常规技术选择,而为了安全考虑,将大树靠近外墙栽种并将树干固定在外墙上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权利要求5-6不具备创造性,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有关创造性的规定。
(6)权利要求7是权利要求1的从属权利要求,其附加技术特征分别进一步限定了一座室外花园庭院的面积在20-120平方米之间,并应在花园庭院的外沿处设置室外栏杆。然而,室外花园庭院的面积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常规技术选择,而为了安全从而在花园庭院的外沿处设置室外栏杆也是本领域常规技术手段。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权利要求7不具备创造性,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有关创造性的规定。
(7)权利要求8权利要求1的从属权利要求,对比文件1进一步公开了:城市森林花园建筑的使用功能为住宅、公寓、宾馆、酒店、饭店、办公楼和写字楼中的任意一种(参见说明书第[0060]段)。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权利要求8不具备创造性,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有关创造性的规定。
三、关于复审请求人的意见陈述
对于复审请求人的上述意见陈述,合议组认为:
对于意见(1),对比文件1已经公开了在每个户型的主卧室的落地窗垂直对应的上层楼室外和垂直对应的下层楼室外,都不设置室外私家花园庭院,以达到所述主卧室的直接采光,即对比文件1已经给出了在主要活动区域(主卧)考虑采光的技术启示,然而,客厅、次卧室/书房也是生活中的主要活动区域,需要较好的采光,因而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客厅、次卧室/书房的采光效果,从而在客厅、次卧室/书房的窗户垂直对应的上层楼室外和垂直对应的下层楼室外,都不设置室外私家花园庭院,从而获得主要房间的窗户垂直对应的上层楼室外和垂直对应的下层楼室外,都不设置室外花园庭院;并且,辅助用房通常不是生活中的主要活动区域,因而,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所述室外花园庭院所垂直对应的上层楼和下层楼外墙开窗的室内房间设置为辅助用房以提高建筑的绿化效果,这是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实际需求进行的常规设置,无需付出创造性的劳动。
对于意见(2),对比文件1公开了辅助用房包括厨房、工人房、卫生间等(参见说明书第[0058]段),并且,进一步公开了若奇数楼层第一户型和第二户型厨房和卫生间小窗设置为低窗,则应在窗的下口设置较大的外窗台板,奇数楼层第一户型和第二户型工人房的侧向小窗,应在窗的下口设置较大的外窗台板(参见说明书第[0023]-[0024]、[0029]-[0030]段),即对比文件1已经公开了奇数楼层第一户型和第二户型厨房、卫生间和工人房设置低窗,在该设置低窗的辅助用房的窗户的下口设置一块外窗台板,由此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直接地、毫无疑义地确定所述外窗台板用以遮挡住往下的视线,以实现垂直对应的下一层楼室外花园庭院的私密性。本申请中辅助用房的窗户的下口设置为离房间地面0.1米-1.4米高度,包括低窗和高窗,上述辅助用房窗户的下口距离地面的高度设置是本领域的常规设置;在对比文件1公开的低窗辅助用房的窗口下设置外窗台板的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还在高窗的辅助用房的窗户的下口也设置外窗台板以进一步提高高窗辅助用房的私密性。
对于意见(3),采用自动滴灌喷灌设备系统对绿植进行浇灌以实现自动浇灌是本领域的常规手段,为了实现室外花园庭院中绿色植物的自动浇灌,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在室外花园庭院中进一步设置自动滴灌喷灌设备系统,这是本领域的常规手段,无需付出创造性的劳动。
对于意见(4),对比文件1未公开的上述技术特征是对防水结构的具体限定。然而,书籍(《建筑防水》,张道真,中国城市出版社,2014年6月,第66页)公开了种植平屋面的排水坡度不应小于2%,种植池应设置排水口,平屋面种植基本构造层从下往上依次包括结构顶层、保温隔热层、找坡(找平)层、普通防水层、耐根穿刺防水层、保护层、排(蓄)水层、过滤层、种植土层和植被层等层次,即设置防水坡度和排水口,结构顶层、保温隔热层在找平后设置普通防水层,在所述普通防水层上设置耐根穿刺防水层、保护层,以防止树根下穿,破坏防水层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同时,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将防水坡度向建筑外墙的方向设置,排水口设置在坡度最低的靠墙处,采用细石砼作为防水层保护层是本领域的常规设置;并且,所述室外花园庭院的下沉板上翻梁结构中,下沉板底面与上翻梁顶面有0.1米-1米的高低差,以便回填土壤和种植花草树木也是本领域的常规设置。
综上所述,复审请求人的意见陈述不具有说服力。
基于以上事实和理由,合议组作出如下决定。
三、决定
维持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11月16日对本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
如对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不服,根据专利法第41条第2款的规定,请求人可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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