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创造名称:一种带危险警报闪光功能的控制器、闪光器装置及电动车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195466
决定日:2019-10-18
委内编号:1F258273
优先权日:
申请(专利)号:201410385201.8
申请日:2014-08-06
复审请求人:彭国智
无效请求人:
授权公告日: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
主审员:张文梅
合议组组长:焦红芳
参审员:吴洁
国际分类号:B62J6/00(2006.01)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决定要点
:如果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最接近现有技术相比存在区别技术特征,但结合其他现有技术给出的启示和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能够获得该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且该权利要求所获得的技术效果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预期的,则认为该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不具备创造性。
全文:
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涉及申请号为201410385201.8,名称为“一种带危险警报闪光功能的控制器、闪光器装置及电动车”的发明专利申请(下称“本申请”)。本申请的申请人为彭国智,申请日为2014年08月06日,公开日为2016年02月17日。
经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审查部门于2018年05月03日发出驳回决定,驳回了本申请,其理由是:本申请的权利要求1-3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驳回决定所依据的文本为申请日2014年08月06日提交的说明书1-34段(第1-9页),说明书附图图1-2(第1-2页),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权利要求1-3项。
驳回决定引用的对比文件为:
1:CN103576585A,公开/公告日为2014年02月12日(下称“对比文件1”);
2:CN102233849A,公开/公告日为2011年11月09日(下称“对比文件2”)。
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带危险警报闪光功能的控制器,包括所述控制器外壳和控制器电子线路板,在所述控制器电子线路板上设置有带危险警报闪光功能的控制器电路,在所述控制器电路中设置有电门锁电源输入接线端、稳压电路、分类信号输出接线端;电门锁电源输入接线端的输出端与稳压电路的输入端电连接,稳压电路的输出端向各个功能电路提供稳压电源,电门锁电源输入接线端的输入端用于与电动车上的电门锁输出接线端电连接;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控制器电路中设置有带危险警报闪光功能的单片机电路,分类信号输出接线端的输入端与带危险警报闪光功能的单片机电路的一输出端电连接,分类信号输出接线端的输出端用于与电动车安装的带危险警报闪光功能的闪光器装置的分类信号输入接线端电连接。
2. 一种带危险警报闪光功能的闪光器装置,包括所述闪光器装置外壳和闪光器装置电子线路板,其特征在于:在所述闪光器装置电子线路板上设置有带危险警报闪光功能的闪光器电路,在所述闪光器电路中设置有分类信号输入接线端、闪光开关电路、闪光电源输出接线端;分类信号输入接线端的输出端与闪光开关电路的输入端电连接,闪光开关电路的输出端与闪光电源输出接线端的输入端电连接;分类信号输入接线端的输入端用于与电动车上安装的带危险警报闪光功能的控制器的分类信号输出接线端的输出端电连接,闪光电源输出接线端的输出端用于与电动车上的危险警报闪光灯电路的输入端电连接。
3. 一种带危险警报闪光功能的电动车,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电动车上安装有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带危险警报闪光功能的控制器和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的一种带危险警报闪光功能的闪光器装置。”
驳回决定认为: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相比,区别技术特征为:带危险警报闪光功能的控制器,在所述控制器电子线路板上设置有带危险警报闪光功能的单片机电路,在所述控制器电路中设置有带危险警报闪光功能的闪光器装置,分类信号输出接线端的输入端与带危险警报闪光功能的单片机电路的一输出端电连接,分类信号输出接线端的输出端用于与电动车安装的带危险警报闪光功能的闪光器装置的分类信号输入接线端电连接。所述区别技术特征被对比文件2公开,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权利要求1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权利要求2请求保护一种带危险警报闪光功能的闪光器装置,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带危险警报闪光功能的闪光器,并具体公开了带危险警报闪光功能的闪光器电路108,在所述闪光器电路108中设置闪光开关电路,闪光电源(必然存在),带危险警报闪光功能的控制器,危险警报闪光灯电路。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人工智能全自动修复电动车控制器及其语音喇叭装置,进一步公开了一种危险语音报警功能的控制器,单片机电路通过分类信号输出接线端102和分类信号输入接线端来进行分类信号报警,闪光器设置有闪光器装置外壳和闪光器装置电子线路板是本领域常用技术手段,在对比文件2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1及本领域的常用技术手段,权利要求2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权利要求3保护一种电动车,其特征在于安装有权利要求1的所述的一种带危险警报闪光功能的控制器和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带危险警报闪光功能的闪光器装置,由于权利要求1和权利要求2都不具备创造性,因而权利要求3也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申请人(下称复审请求人)对上述驳回决定不服,于2018年08月13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复审请求,同时修改了权利要求书,在独立权利要求1、独立权利要求2中增加了技术特征,将独立权利要求2的序号变更为9,增加了从属权利要求2-8,10,11。复审请求人认为:本申请解决的技术问题与对比文件1解决的技术问题不同,本申请解决在故障或低速行驶时能够自动发出危险警报闪光信号的问题,对比文件1解决电动车故障时自动修复并进行语音播报的技术问题。二者设置的程序不同,触发的条件不同,本申请的分类信号输出端与对比文件1中的分类信号输出接线端不同。本申请的核心点在于如何对危险报警闪光装置进行分类控制,且针对不同情况不同控制方式对应的闪光频率是不相同的,对比文件2不具备该特征。因此,权利要求1-12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08月23日依法受理了该复审请求,并将其转送至原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原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书中认为,复审请求人在提交复审请求时修改的权利要求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1条第1款的规定,不予接受;对比文件1公开了根据电动车不同的故障情形进行信号分类,并对分类信号进行闪光报警的技术方案,对比文件2公开了通过单片机控制闪光报警的技术方案,闪光报警和声音报警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常用的技术手段,在对比文件1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本申请的权利要求1-3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因而坚持驳回决定。
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理。
合议组于 2019年05月10日发出第一次复审通知书,指出:修改增加从属权利要求2-8,10,11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 61条规定的情形,合议组对于上述修改不予接受。为节约程序,合议组对与驳回文本独立权利要求1-3相对应的修改后的独立权利要求1、9、12的创造性提出评述意见。
合议组指出: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技术特征在于:本申请的单片机电路为设置有带危险警报闪光功能的单片机电路,电动车安装的是带危险警报闪光功能的闪光器装置。 所述区别技术特征已被对比文件2公开,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公开的内容,权利要求1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第二个独立权利要求与对比文件2的区别技术特征在于:闪光器装置具有闪光器外壳;分类信号输入接线端的输入端用于与电动车上安装的带危险警报闪光功能的控制器的分类信号输出接线端的输出端电连接,闪光电源输出接线端的输出端用于与电动车上的危险警报闪光灯电路的输入端电连接,当分类信号输入接线端接收到闪光分类信号时,触发后续电路发出危险警报闪光信号,即本申请单片机电路通过分类信号输出接线端和分类信号输入接线端与后续报警电路相连接。所述区别技术特征已被对比文件1公开,闪光器设置有闪光器装置外壳和闪光器装置电子线路板是本领域常用技术手段,在对比文件2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1公开的内容以及本领域常规采用的技术手段,第二个权利要求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第三个独立权利要求要求保护一种带危险警报闪光功能的电动车,其引用了前述2个独立权利要求,带危险警报装置的电动车已被对比文件1公开,该车具有危险警报功能的控制器和警报装置,且如前所述,引用的独立权利要求均不具备创造性,因此,第三个权利要求也不具备创造性。复审请求人在提交修改时在相关权利要求中增加的特征为本领域常规采用的技术手段,即使修改符合专利法及实施细则的要求,在对比文件1、对比文件2的基础上结合所述常规技术手段,三个独立权利要求也不具备创造性。
对于复审请求人的意见陈述,合议组认为:本申请和对比文件1均涉及故障类型检测及语音提示,其采用的技术手段相同,且本申请的申请文件中并未明确详细记载复审请求人所主张的所述设置的程序和触发条件有何不同,也未载明分类信号输出端有何区别,权利要求中也没有记载针对不同情况如何采用不同控制方式以及不同之处。此外,对比文件2与本申请针对不同的危险警报分类情形由闪光器电路控制危险警报闪光灯电路的控制方式是相同的。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6月25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在原始提交的权利要求书的基础上,将说明书中0008-0014段的内容 “在带危险警报闪光功能的控制器电路中设置有刹车信号输入接线端,刹车信号输入接线端的输出端与带危险警报闪光功能的单片机电路的一输入端电连接,刹车信号输入接线端的输入端用于与电动车上的刹把信号输出接线端电连接,在带危险警报闪光功能的单片机电路中预置程序,用于当电动车刹车时,让带危险警报闪光功能的单片机电路通过分类信号输出接线端自动输出闪光分类信号;
在带危险警报闪光功能的控制器电路中设置有防盗信号输入接线端,防盗信号输入接线端的输出端与带危险警报闪光功能的单片机电路的一输入端电连接,防盗信号输入接线端的输入端用于与电动车上安装的防盗器的防盗信号输出接线端电连接,在带危险警报闪光功能的单片机电路中预置程序,用于当电动车上的防盗器防盗报警时,让带危险警报闪光功能的单片机电路通过分类信号输出接线端自动输出闪光分类信号;
在带危险警报闪光功能的控制器电路中设置有档位信号输入接线端,档位信号输入接线端的输出端与带危险警报闪光功能的单片机电路的一输入端电连接,档位信号输入接线端的输入端用于与电动车上的档位开关信号输出接线端电连接,在带危险警报闪光功能的单片机电路中预置程序,用于当电动车上的档位开关拨动到超高速档超车时,让带危险警报闪光功能的单片机电路通过分类信号输出接线端自动输出闪光分类信号;
在带危险警报闪光功能的控制器电路中设置有巡航信号输入接线端,巡航信号输入接线端的输出端与带危险警报闪光功能的单片机电路的一输入端电连接,巡航信号输入接线端的输入端用于与电动车上的巡航开关信号输出接线端电连接,在带危险警报闪光功能的单片机电路中 预置程序,用于当根据预置程所设置的方法操作电动车上的巡航开关时,让带危险警报闪光功能的单片机电路通过分类信号输出接线端自动输出闪光分类信号;
在带危险警报闪光功能的控制器电路中设置有修复键信号输入接线端,修复键信号输入接线端的输出端与带危险警报闪光功能的单片机电路的一输入端电连接,修复键信号输入接线端的输入端用于与电动车上的修复键开关信号输出接线端电连接,在带危险警报闪光功能的单片机电路中预置程序,用于当根据预置程所设置的方法操作电动车上的修复键开关时,让带危险警报闪光功能的单片机电路通过分类信号输出接线端自动输出闪光分类信号;
在带危险警报闪光功能的控制器电路中预置程序,用于当根据预置程所设置的方法操作电动车上点动型的速度档位开关时,让带危险警报闪光功能的单片机电路通过分类信号输出接线端自动输出闪光分类信号;”补充到权利要求1中,将说明书中0015-0017的内容“当分类信号输入接线端接收到闪光分类信号时,闪光开关电路通过闪光电源输出接线端向电动车上的危险警报闪光灯电路输送闪光电源,让危险警报闪光灯电路发出危险警报闪光信号;
在带危险警报闪光功能的闪光器电路中设置有闪光器装置单片机电路,分类信号输入接线端的输出端与闪光器装置单片机电路的输入端电连接,闪光器装置单片机电路的输出端与闪光开关电路的输入端电连接,闪光开关电路的输出端与闪光电源输出接线端的输入端电连接;分类信号输入接线端的输入端用于与电动车上安装的带危险警报闪光功能的控制器的分类信号输出接线端的输出端电连接,闪光电源输出接线端的输出端用于与电动车上的危险警报闪光灯电路的输入端电连接,在闪光器装置单片机电路中预置程序,用于当闪光器装置单片机电路接收到由分类信号输入接线端输入的闪光分类信号时,产生危险警报闪光电信号,让闪光开关电路通过闪光电源输出接线端向电动车上的危险警报闪光灯电路输送闪光电源,让危险警报闪光灯电路发出危险警报闪光信号;
所述闪光器装置可以是由带危险警报闪光功能的闪光器电路构成的功能单一的闪光器,可以是由带危险警报闪光功能的闪光器电路与带危险警报闪光功能的控制器、转向闪光器、语音喇叭、防盗器、表盘、或音响等其它各种功能电路所构造的多功能闪光器装置;其中,闪光器装置单片机电路可以与其它功能电路共享单片机资源。”补充到权利要求2中,并引用权利要求1中控制器的技术方案。复审请求人认为:1、本申请与对比文件1触发条件、预置程序及发出的分类信号、故障情形均不相同。2、对比文件2未公开在控制器电路中设置分类信号输出接线端,在闪光器电路中设置分类信号输入接线端的技术特征,针对不同的故障情形,需要分别设置专门对应的电路与控制器单片机电路相连接。3、对比文件1与本申请解决的问题采取的手段均布相同;对比文件2公开的技术方案具体电路多,结构复杂,本申请针对不同的危险警报分类情形,均通过分类输出端发送信号,触发危险报警闪光电路,结构简单。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6月25日提交的权利要求为:
“1. 一种带危险警报闪光功能的控制器,包括控制器外壳和控制器电子线路板,在所述控制器电子线路板上设置有带危险警报闪光功能的控制器电路,在所述控制器电路中设置有电门锁电源输入接线端、稳压电路;电门锁电源输入接线端的输出端与稳压电路的输入端电连接,稳压电路的输出端向各个功能电路提供稳压电源,电门锁电源输入接线端的输入端用于与电动车上的电门锁输出接线端电连接;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控制器电路中设置有带危险警报闪光功能的单片机电路、分类信号输出接线端,分类信号输出接线端的输入端与带危险警报闪光功能的单片机电路的一输出端电连接,分类信号输出接线端的输出端用于与电动车安装的带危险警报闪光功能的闪光器装置的分类信号输入接线端电连接,在带危险警报闪光功能的单片机电路中预置程序,用于当电动车遇欠压保护停车时,及当电动车遇故障停车时,包括遇故障低速行驶时,让带危险警报闪光功能的单片机电路通过分类信号输出接线端自动输出闪光分类信号;
在带危险警报闪光功能的控制器电路中设置有刹车信号输入接线端,刹车信号输入接线端的输出端与带危险警报闪光功能的单片机电路的一输入端电连接,刹车信号输入接线端的输入端用于与电动车上的刹把信号输出接线端电连接,在带危险警报闪光功能的单片机电路中预置程序,用于当电动车刹车时,让带危险警报闪光功能的单片机电路通过分类信号输出接线端自动输出闪光分类信号;
在带危险警报闪光功能的控制器电路中设置有防盗信号输入接线端,防盗信号输入接线端的输出端与带危险警报闪光功能的单片机电路的一输入端电连接,防盗信号输入接线端的输入端用于与电动车上安装的防盗器的防盗信号输出接线端电连接,在带危险警报闪光功能的单片机电路中预置程序,用于当电动车上的防盗器防盗报警时,让带危险警报闪光功能的单片机电路通过分类信号输出接线端自动输出闪光分类信号;
在带危险警报闪光功能的控制器电路中设置有档位信号输入接线端,档位信号输入接线端的输出端与带危险警报闪光功能的单片机电路的一输入端电连接,档位信号输入接线端的输入端用于与电动车上的档位开关信号输出接线端电连接,在带危险警报闪光功能的单片机电路中预置程序,用于当电动车上的档位开关拨动到超高速档超车时,让带危险警报闪光功能的单片机电路通过分类信号输出接线端自动输出闪光分类信号;
在带危险警报闪光功能的控制器电路中设置有巡航信号输入接线端,巡航信号输入接线端的输出端与带危险警报闪光功能的单片机电路的一输入端电连接,巡航信号输入接线端的输入端用于与电动车上的巡航开关信号输出接线端电连接,在带危险警报闪光功能的单片机电路中 预置程序,用于当根据预置程所设置的方法操作电动车上的巡航开关时,让带危险警报闪光功能的单片机电路通过分类信号输出接线端自动输出闪光分类信号;
在带危险警报闪光功能的控制器电路中设置有修复键信号输入接线端,修复键信号输入接线端的输出端与带危险警报闪光功能的单片机电路的一输入端电连接,修复键信号输入接线端的输入端用于与电动车上的修复键开关信号输出接线端电连接,在带危险警报闪光功能的单片机电路中预置程序,用于当根据预置程所设置的方法操作电动车上的修复键开关时,让带危险警报闪光功能的单片机电路通过分类信号输出接线端自动输出闪光分类信号;
在带危险警报闪光功能的控制器电路中预置程序,用于当根据预置程所设置的方法操作电动车上点动型的速度档位开关时,让带危险警报闪光功能的单片机电路通过分类信号输出接线端自动输出闪光分类信号;
2. 一种带危险警报闪光功能的闪光器装置,包括所述闪光器装置外壳和闪光器装置电子线路板,其特征在于:在所述闪光器装置电子线路板上设置有带危险警报闪光功能的闪光器电路,在所述闪光器电路中设置有分类信号输入接线端、闪光开关电路、闪光电源输出接线端;分类信号输入接线端的输出端与闪光开关电路的输入端电连接,闪光开关电路的输出端与闪光电源输出接线端的输入端电连接;分类信号输入接线端的输入端用于与权利要求1中的电动车上安装的带危险警报闪光功能的控制器的分类信号输出接线端的输出端电连接,闪光电源输出接线端的输出端用于与电动车上的危险警报闪光灯电路的输入端电连接,当分类信号输入接线端接收到闪光分类信号时,闪光开关电路通过闪光电源输出接线端向电动车上的危险警报闪光灯电路输送闪光电源,让危险警报闪光灯电路发出危险警报闪光信号;
在带危险警报闪光功能的闪光器电路中设置有闪光器装置单片机电路,分类信号输入接线端的输出端与闪光器装置单片机电路的输入端电连接,闪光器装置单片机电路的输出端与闪光开关电路的输入端电连接,闪光开关电路的输出端与闪光电源输出接线端的输入端电连接;分类信号输入接线端的输入端用于与电动车上安装的带危险警报闪光功能的控制器的分类信号输出接线端的输出端电连接,闪光电源输出接线端的输出端用于与电动车上的危险警报闪光灯电路的输入端电连接,在闪光器装置单片机电路中预置程序,用于当闪光器装置单片机电路接收到由分类信号输入接线端输入的闪光分类信号时,产生危险警报闪光电信号,让闪光开关电路通过闪光电源输出接线端向电动车上的危险警报闪光灯电路输送闪光电源,让危险警报闪光灯电路发出危险警报闪光信号;
所述闪光器装置可以是由带危险警报闪光功能的闪光器电路构成的功能单一的闪光器,可以是由带危险警报闪光功能的闪光器电路与带危险警报闪光功能的控制器、转向闪光器、语音喇叭、防盗器、表盘、或音响等其它各种功能电路所构造的多功能闪光器装置;其中,闪光器装置单片机电路可以与其它功能电路共享单片机资源。
3. 一种带危险警报闪光功能的电动车,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电动车上安装有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带危险警报闪光功能的控制器和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的一种带危险警报闪光功能的闪光器装置。”
合议组于 2019年08月30日发出第二次复审通知书,指出: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技术特征在于:(1)本申请的单片机电路为设置有带危险警报闪光功能的单片机电路,单片机电路通过分类信号输出接线端自动输出闪光分类信号,电动车安装的是带危险警报闪光功能的闪光器装置。(2)在带危险警报闪光功能的控制器电路中还设置有防盗信号输入接线端、修复键信号输入接线端、危险报警信号输入接线端。防盗信号输入接线端的输出端与带危险警报闪光功能的单片机电路的一输入端电连接,防盗信号输入接线端的输入端用于与电动车上安装的防盗器的防盗信号输出接线端电连接,在带危险警报闪光功能的单片机电路中预置程序,用于当电动车上的防盗器防盗报警时,让带危险警报闪光功能的单片机电路通过分类信号输出接线端自动输出闪光分类信号; 修复键信号输入接线端的输出端与带危险警报闪光功能的单片机电路的一输入端电连接,修复键信号输入接线端的输入端用于与电动车上的修复键开关信号输出接线端电连接,在带危险警报闪光功能的单片机电路中预置程序,用于当根据预置程所设置的方法操作电动车上的修复键开关时,让带危险警报闪光功能的单片机电路通过分类信号输出接线端自动输出闪光分类信号; 在带危险警报闪光功能的控制器电路中预置程序,用于当根据预置程所设置的方法操作电动车上点动型的速度档位开关时,让带危险警报闪光功能的单片机电路通过分类信号输出接线端自动输出闪光分类信号。其中,部分特征已被对比文件2公开,部分特征为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公开的内容及本领域惯常采用的技术手段,权利要求1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权利要求2与对比文件2的区别技术特征在于:(1)闪光器装置具有闪光器外壳;分类信号输入接线端的输入端用于与电动车上安装的带危险警报闪光功能的控制器的分类信号输出接线端的输出端电连接,闪光电源输出接线端的输出端用于与电动车上的危险警报闪光灯电路的输入端电连接,当分类信号输入接线端接收到闪光分类信号时,触发后续电路发出危险警报闪光信号,即本申请单片机电路通过分类信号输出接线端和分类信号输入接线端与后续报警电路相连接;各种故障情形的信号输出端与带危险警报闪光功能的控制器连接;(2)在带危险警报闪光功能的闪光器电路中设置有闪光器装置单片机电路,分类信号输入接线端的输出端与闪光器装置单片机电路的输入端电连接,闪光器装置单片机电路的输出端与闪光开关电路的输入端电连接,闪光开关电路的输出端与闪光电源输出接线端的输入端电连接;分类信号输入接线端的输入端用于与电动车上安装的带危险警报闪光功能的控制器的分类信号输出接线端的输出端电连接,闪光电源输出接线端的输出端用于与电动车上的危险警报闪光灯电路的输入端电连接,在闪光器装置单片机电路中预置程序,用于当闪光器装置单片机电路接收到由分类信号输入接线端输入的闪光分类信号时,产生危险警报闪光电信号,让闪光开关电路通过闪光电源输出接线端向电动车上的危险警报闪光灯电路输送闪光电源,让危险警报闪光灯电路发出危险警报闪光信号。其中,部分特征已被对比文件1公开,部分特征为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在对比文件2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1公开的内容及本领域惯常采用的技术手段,权利要求2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独立权利要3要求保护一种带危险警报闪光功能的电动车,其上安装有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带危险警报闪光功能的控制器和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的一种带危险警报闪光功能的闪光器装置,带危险警报装置的电动车已被对比文件1公开,该车具有危险警报功能的控制器和警报装置,且如前所述,独立权利要求1、2均不具备创造性,因此,权利要求3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针对复审请求人的意见陈述,合议组认为:1、本申请与对比文件1的控制思路和实现目的的技术方案是相同的,对于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增加需要报警的情形是容易想到的,不需要付出创造性的劳动。2、对比文件1的控制方法和针对的部分故障情形以及通过分类信号出发后续电路的技术方案与本申请相同。3、本申请与对比文件1的控制思路和实现目的的技术方案是相同的。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10月12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未修改申请文件。复审请求人认为:(1)本申请与对比文件1的技术方案相比解决的问题是电动车故障减速和不能修复意外停车时避免追尾,解决方案是通过分类信号输出闪光信号控制闪光电路自动闪光,比对比文件1、2电路更简单。(2)本申请的技术方案通过在单片机电路中预置程序能够实现多种情形下的自动闪光警示功能,取得了预想不到的技术效果;(3)本申请首创了将将上广汽电路加上闪光闪光分类信号输出端,与电动车闪光控制器分类信号输出端点连接,分别在控制器和闪光电路中的单片机里预置程序用于各种情形自动闪光报警,具备创造性。
在上述程序的基础上,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可以作出复审请求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1、审查文本的认定
复审请求人在复审阶段修改了权利要求书,本复审决定针对的文本为:申请日2014年08月06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9页、说明书附图第1-2页、摘要、摘要附图;2019年06月25日提交的权利要求1-3项。
2、关于创造性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2.1权利要求1要求保护一种带危险警报闪光功能的控制器,对比文件1(CN103576585A,公开日为2014年 02月 02日)公开了一种人工智能全自动修复电动车控制器及其语音喇叭装置(参见对比文件1 的说明书第24-41段,附图1),其中包括具有喇叭提醒功能的控制器,具有主机外壳、控制器电路、控制器电子线路板、与控制器电路中的单片机电路电连接的分类信号输出接线端、与分类信号输出接线端电连接的语音喇叭装置,分类信号输出接线端的输入端与单片机电路的输出端电连接,分类信号输出接线端的输出端与分类信号输入接线端的输入端电连接;在控制器电路中设置有电门锁电源输入接线端、稳压电路、刹车信号输入接线端、调速把信号输入接线端、速度档位开关信号接线端、巡航开关信号输入接线端、分类信号输出接线端;电门锁电源输入接线端的输出端与稳压电路的输入端电连接,稳压电路的输出端向各个功能电路提供稳压电源,电门锁电源输入接线端的输入端与电动车上的电门锁输出接线端电连接;在控制器单片机电路中预置程序,用于当电动车遇故障时,单片机电路通过分类信号输出接线端自动输出分类信号;刹车信号输入接线端的输出端与单片机电路的一输入端电连接,刹车信号输入接线端的输入端用于与电动车上的刹把信号输出接线端电连接,在单片机电路中预置程序,用于当电动车刹车时,让单片机电路通过分类信号输出接线端自动输出分类信号;档位信号输入接线端的输出端与单片机电路的一输入端电连接,档位信号输入接线端的输入端用于与电动车上的档位开关信号输出接线端电连接,在单片机电路中预置程序,用于当电动车上的档位开关拨动到超高速档超车时,让单片机电路通过分类信号输出接线端自动输出分类信号;巡航信号输入接线端的输出端与单片机电路的一输入端电连接,巡航信号输入接线端的输入端用于与电动车上的巡航开关信号输出接线端电连接,在单片机电路中预置程序,用于当根据预置程所设置的方法操作电动车上的巡航开关时,让单片机电路通过分类信号输出接线端自动输出分类信号。
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技术特征在于:
(1)本申请的单片机电路为设置有带危险警报闪光功能的单片机电路,单片机电路通过分类信号输出接线端自动输出闪光分类信号,电动车安装的是带危险警报闪光功能的闪光器装置。
(2)在带危险警报闪光功能的控制器电路中还设置有防盗信号输入接线端、修复键信号输入接线端、危险报警信号输入接线端。防盗信号输入接线端的输出端与带危险警报闪光功能的单片机电路的一输入端电连接,防盗信号输入接线端的输入端用于与电动车上安装的防盗器的防盗信号输出接线端电连接,在带危险警报闪光功能的单片机电路中预置程序,用于当电动车上的防盗器防盗报警时,让带危险警报闪光功能的单片机电路通过分类信号输出接线端自动输出闪光分类信号; 修复键信号输入接线端的输出端与带危险警报闪光功能的单片机电路的一输入端电连接,修复键信号输入接线端的输入端用于与电动车上的修复键开关信号输出接线端电连接,在带危险警报闪光功能的单片机电路中预置程序,用于当根据预置程所设置的方法操作电动车上的修复键开关时,让带危险警报闪光功能的单片机电路通过分类信号输出接线端自动输出闪光分类信号; 在带危险警报闪光功能的控制器电路中预置程序,用于当根据预置程所设置的方法操作电动车上点动型的速度档位开关时,让带危险警报闪光功能的单片机电路通过分类信号输出接线端自动输出闪光分类信号。
基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本申请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为电动车各种故障情形提供自动闪光警示功能。
关于区别技术特征(1):对比文件2(CN102233849A,公开日为2011年11月09日)公开了一种车用具有电喇叭、转动闪光器、危险警报闪光器功能的多功能装置(参见对比文件2的说明书第14-21段,附图1),其包括电子线路板和发声器,在电子线路板上设置有危险警报闪光器和转向闪光器电路电连接的带声音模块芯片的单片机电路,与车辆上警报闪光开关电路电连接的接线端,与车辆危险警报闪光灯电路电连接的接线端。上述特征在对比文件2中所起的作用与在本申请中所起的作用相同,都是提供闪光警示功能。
关于区别技术特征(2):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具体警示的情形以及设计各种情形下故障信号与单片机电路的连接和单片机电路与闪光控制器电路的连接,相关技术方案和具体的输入输出连接方式与对比文件1中公开的各种故障情形的技术方案和连接方式是相同的,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根据在对比文件1公开的技术方案基础上进行相应的设置并通过单片机电路输出相应的信号,属于常规技术手段。
因此,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公开的内容以及本领域惯常采用的技术手段得到本申请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权利要求1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2.2权利要求2要求保护一种带危险警报闪光功能的闪光器装置,该闪光器装置的分类信号输入接线端的输入端用于与权利要求1中的电动车上安装的带危险警报闪光功能的控制器的分类信号输出接线端的输出端电连接,,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车用具有电喇叭、转动闪光器、危险警报闪光器功能的多功能装置(参见对比文件2的说明书第14-21段,附图1),具体公开了一种带危险警报闪光功能的闪光器,包括电子线路板和发声器,电子线路板上设置有分别与危险报警闪光器和转向闪光器电路电连接的单片机电路,电路中设置有警报闪光开关电路、危险警报闪光器电路、危险警报闪光灯电路、带危险警报闪光功能的控制器,单片机电路通过闪光开关接线端105与警报闪光开关电路相连接,危险警报闪光器电路107输出端通过接线端105、106与危险警报闪光灯电路相连接,通过车辆上的警报闪光开关电路控制危险警报闪光器电路107输出警报闪光电源让车辆上的危险警报闪光灯电路警报闪光,单片机电路预置程序,控制危险报警闪光器电路输出警报闪光电源令危险警报闪光灯电路发出危险警报闪光信号;所述闪光器装置可以是由带危险警报闪光功能的闪光器电路构成的功能单一的闪光器,可以是由带危险警报闪光功能的闪光器电路与带危险警报闪光功能的控制器、转向闪光器、语音喇叭、防盗器、表盘、或音响等其它各种功能电路所构造的多功能闪光器装置,其中,闪光器装置单片机电路可以与其它功能电路共享单片机资源。
权利要求2与对比文件2的区别技术特征在于:
(1)闪光器装置具有闪光器外壳;分类信号输入接线端的输入端用于与权利要求1中的电动车上安装的带危险警报闪光功能的控制器的分类信号输出接线端的输出端电连接,闪光电源输出接线端的输出端用于与电动车上的危险警报闪光灯电路的输入端电连接,当分类信号输入接线端接收到闪光分类信号时,触发后续电路发出危险警报闪光信号,即本申请单片机电路通过分类信号输出接线端和分类信号输入接线端与后续报警电路相连接;各种故障情形的信号输出端与带危险警报闪光功能的控制器连接
(2)在带危险警报闪光功能的闪光器电路中设置有闪光器装置单片机电路,分类信号输入接线端的输出端与闪光器装置单片机电路的输入端电连接,闪光器装置单片机电路的输出端与闪光开关电路的输入端电连接,闪光开关电路的输出端与闪光电源输出接线端的输入端电连接;分类信号输入接线端的输入端用于与电动车上安装的带危险警报闪光功能的控制器的分类信号输出接线端的输出端电连接,闪光电源输出接线端的输出端用于与电动车上的危险警报闪光灯电路的输入端电连接,在闪光器装置单片机电路中预置程序,用于当闪光器装置单片机电路接收到由分类信号输入接线端输入的闪光分类信号时,产生危险警报闪光电信号,让闪光开关电路通过闪光电源输出接线端向电动车上的危险警报闪光灯电路输送闪光电源,让危险警报闪光灯电路发出危险警报闪光信号。
基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本申请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通过分类信号触发设置有闪光器装置单片机电路的闪光报警电路。
关于区别技术特征(1):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人工智能全自动修复电动车控制器及其语音喇叭装置(参见对比文件1的说明书第24-41段,附图1 ),其具有一种危险语音报警功能的控制器,各种故障情形的信号输出端与带危险警报闪光功能的控制器连接,单片机电路通过分类信号输出接线端和分类信号输入接线端与后续报警电路相连接。上述特征在对比文件1中所起的作用与其在本申请中所起的作用相同,本领域技术人员在面对本申请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时,能够从对比文件1中得到技术启示,将所述技术方案应用于对比文件2公开的内容中,至于闪光器装置具有闪光器外壳,属于电子控制技术领域惯常采用的技术手段。
关于区别技术特征(2):在相关控制电路中设置单片机,借助单片机实现控制功能属于本领域惯常采用的技术手段。
因此,在对比文件2公开的内容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1公开的内容及本领域惯常采用的技术手段得到本申请权利要求2的技术方案,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权利要求2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2.3独立权利要3要求保护一种带危险警报闪光功能的电动车,其上安装有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带危险警报闪光功能的控制器和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的一种带危险警报闪光功能的闪光器装置,带危险警报装置的电动车已被对比文件1公开,该车具有危险警报功能的控制器和警报装置,且如前所述,独立权利要求1、2均不具备创造性,因此,权利要求3也不具备创造性。
3、对复审请求人相关意见的评述
复审请求人认为:复审请求人认为:(1)本申请与对比文件1的技术方案相比解决的问题是电动车故障减速和不能修复意外停车时避免追尾,解决方案是通过分类信号输出闪光信号控制闪光电路自动闪光,比对比文件1、2电路更简单。(2)本申请的技术方案通过在单片机电路中预置程序能够实现多种情形下的自动闪光警示功能,取得了预想不到的技术效果;(3)本申请首创了将闪光器电路加上闪光分类信号输出端,与电动车闪光控制器分类信号输出端电连接,分别在控制器和闪光电路中的单片机里预置程序用于各种情形自动闪光报警,具备创造性。
对此,合议组认为:
(1)本申请通过分类信号输出闪光信号控制闪光电路自动闪光发出警示,对比文件1则通过语音喇叭电路发出警示信号,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根据需要采取声音或灯光报警是常规技术手段;同时,对比文件1、对比文件2以及本申请分别提供了电路的控制模块,所述控制模块的主体均包括以单片机电路为核心形成的控制器电路、通过分类信号输出输入接线端形成的连接部分以及由声音或光电发出警示的报警电路电路,仅从结构示意图并不足以证明本申请比对比文件电路更简单。
(2)本申请的技术方案通过在单片机电路中预置程序能够实现多种情形下的自动闪光警示功能,对比文件1同样也是通过在单片机电路中预置程序实现对多种情形的警示功能,区别仅在于本申请对应的警示情形比对比文件有所增加,但是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在同样的技术方案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增加需要警示的情形无需付出创造性劳动,由此形成的技术方案也并未带来预想不到的技术效果。
(3)如前所述,对比文件1已公开了在控制器电路中的单片机电路中预置程序实施警示控制的方法,在闪光器电路中同样具有单片机结构的情形下,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得到启示,很容易想到对闪光器电路中的单片机同样通过预置程序实施警示控制。
综上所述,复审请求人的意见陈述不具备说服力,合议组不予接受。
三、决定
维持国家知识产权局于 2018年05月03日对本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
如对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不服,根据专利法第41条第2款的规定,复审请求人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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